該方案在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具體、周密、可操作性強。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獎學金助學金發放方案的文章2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獎學金助學金發放方案
一目的意義
為全面貫徹實施素質教育,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引導學生關心社會關心他人,提高學生的社會公德意識,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激勵學生積極向上。同時確保家庭困難學生順利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使學校助學工作落實到位,特制定本獎學金、助學金實施方案。
二組織領導
1.成立獎學金、助學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保證資金及時支付;確立貧困生名單;組織申報工作。
2.校長領導下,由專人負責獎學金、助學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擬定獎學金、助學金學生名單和發放形式。
3.獎學金、助學金管理辦公室設政教處。
三經費來源
社會愛心企業資助專項經費作為獎學金、助學金基金,由學校統一管理使用,以保障獎學金、助學金的發放。
四獎學金類別:
(一)學生個人方面獎勵
獎學金分為優秀學生獎學金、進步生獎學金兩類。獎勵辦法和條件:
1.優秀學生獎學金:
此項獎學金,每學期頒發一次。獎給本校德智體全面發展,學科成績優異的學生,獎勵名額:各年級20名。
(1)、七、八、九年級在每學期開學初根據上學期期末成績,綜合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的發展情況,通過考核確定20名學生。
(2)優秀學生獎學金分為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和三等獎學金三個等級。各年級分設一等獎學金4名,二等獎學金6名,三等獎學金10名。一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500元,二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300元,三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200元。
2.進步生獎學金:
此項獎學金每學期頒發一次,獎給本校在學習方面有明顯進步的學生。
參加期末考試,各門考試學科總分成績比段考(期中考試)成績有明顯提高,在校能遵守紀律,思想端正的學生,經班主任推薦,年級組同意,學校審批后可獲進步生獎學金,獎勵金額為200元。每班推薦2名學生參評。
(二)頒獎時間
優秀學生獎學金、進步生獎學金在每學期的開學典禮上進行表彰,發給證書和獎學金。
五助學金類別:
(一)資助對象
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助學金的使用原則和救助條件
A、助學金使用原則:用于老、弱、病、殘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戶子女救助。
B、享受資助資金的學生的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法律、社會公德和校規,尊敬師長,
團結同學,勤奮好學。
2.確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未入學、輟學或即將輟學的學生。
3、下列情況學生優先資助:
(1)
殘疾且家庭困難學生;
(2)
父母一方死亡,離異的單親貧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戶子女,殘疾家庭子女,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4)
因受災、疾病等原因導致家庭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三)資助申報、審批程序
1.享受貧困生資助的學生,本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政教處處領取申請表),由學生戶口所在地的基層組織出具相關證明或證件,班主任出具體證明,報學校助學工作小組審批。
2.學校評審小組對申請資助學生有關情況進行認真審核。
3.根據學校審核結果,通知受助學生領取減免的相關費用,并由學生監護人和班主任簽字確認。
(四)發放辦法:
此項獎學金每學期頒發一次,一學期中成績優良,各方面表現好,家庭貧困的學生,經班級推薦,年級組同意,學校審批后可獲得優秀特困生助學金,獎勵金額為200元。每個年級推薦5名學生參評。
六賬戶與資金管理
1.獎學金、助學金實行專帳,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
2.學校獎學金、助學金由獎學金、助學金工作小組管理,使用情況接受學校黨支部和總務處的審核,并定期在校園內公布基金的收支情況。
第2篇: 獎學金助學金發放方案
為了全面落實科學人文相合、育人成才相融的辦學理念,堅持以學生發展為本,建設積極主動、蓬勃向上的優良校風,激勵學生努力踐行“三自”育人目標,將學生培養成德、智、體全面發展、合格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特制定本獎學金發放辦法。
一、獎項設置
1、優秀學生獎一、二、三等獎
2、學習優秀獎一、二、三等獎
3、學科競賽獎一、二、三等獎
•大學生專項獎學金(唐氏獎學金)
二、評選條件
(一)優秀學生獎:
1、基本條件
綜合獎將在被評為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的學生中產生,其中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的產生辦法詳見《上海市育才中學各項先進評選辦法》。
2、評獎方法
(1)每學年評選的市、區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按所在年級根據學習成績總評高低評定綜合一、二等獎。
(2)所有符合評選條件的學生按所在年級根據學習成績總評高低評定綜合一、二、三等獎。
3、獎項分配
(1)優秀學生一等獎:在高一、二兩個年級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中原則上各設1名,共6名。
(2)優秀學生二等獎:在高一、二兩個年級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中原則上各設2名,共12名。
(3)優秀學生三等獎:在高一、二兩個年級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中原則上各設18名,共36名。其中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各占14名、優秀學生干部8名。
(二)學習優秀獎
1、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道德品質優良;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勤奮刻苦;
(4)積極參加社會工作和集體活動,有較強的團隊意識;
(5)積極參加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2、各獎項具體條件
(1)一等獎學金:本學年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地理、生物9門學科的第二學期期末考試總分排名在年級前三名,無不及格科目。
(2)二等獎學金:本學年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地理、生物9門學科的第二學期期末考試總分排名在年級前四名至八名,無不及格科目。
(3)三等獎學金:本學年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地理、生物第二學期期末考試總分排名在年級前九名至十六名,無不及格科目。
(4)高三以畢業考成績作為評審以上獎項依據。
(三)學科競賽獎
獲獎條件參見《上海市中學生市級學科、科技、藝術類競賽活動高考加分項目及其加分對象》的說明。
(四)大學生專項獎學金(唐氏獎學金)
獲獎條件見《唐氏獎學金大學生評獎辦法》
三、獎勵金額
(一)優秀學生獎
一等獎:800元
二等獎:400元
三等獎:200元
(二)學習優秀獎
一等獎:600元
二等獎:300元
三等獎:200元
(三)學科競賽獎
特等獎:由校務會議視學生獲獎情況討論確定
一等獎:600元
二等獎:300元
三等獎:200元
注:以上三類獎項優秀學生獎與學習優秀獎不可重復享受。學習優秀獎與學科競賽可重復享受。學科競賽獎金不累計計算,擇最高獎項獎勵。
(四)大學生專項獎學金(唐氏獎學金)金額由唐氏基金會確定。
四、評選程序、時間及表彰
1、班級民主評選、班主任推薦,年級組初審,學生工作部復審,報校務會審批并張榜公示。
2、評選時間:每學年第二學期17周開始申報;
3、開學典禮進行表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加評選:
1、本學期內有曠課行為者;累計事假超過五天以上或病假超過十天以上者不能參加優秀學生獎的評選。
2、集體組織的活動和布置的工作無故不參加或借故不參加者。
3、養成性勞動評價不合格者。
4、不合格寢室成員。敢于批評同寢室違紀成員和及時向教師反映的成員除外。
5、本學年內無故不出席早操或不參加晚自習者。
6、學工、學農、學軍成績不合格者。
7、本學年內因違紀受到紀律處分者。
8、凡獲得以上獎項的學生如有違紀且受到紀律處分,將取消榮譽稱號,退回獎學金。
以上辦法的解釋權歸屬上海市育才中學學生工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