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是國家權力機關或者行政機關根據政策、法令制定、發布的,針對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的一些具體事項制定的法律文件。它們更加全面、系統,具有長期的實施效果。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文章15篇 ,歡迎品鑒!

【篇1】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按照《關于調研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的通知》要求,我局黨委高度重視,迅即召開會議,組織相關人員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區委《辦法》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面、認真的自查。現將我局貫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的主要做法
(一)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思想認識。局黨委將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區委相關文件的貫徹執行,作為當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抓經常、經常抓,常抓不懈。局黨委從自身做起,利用中心組學習、黨委會等時機,對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于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貫徹措施》以及區委《具體辦法》等相關文件反復學、學反復,力爭將文件精神吃透、吃準,并利用每周政治學習時間,組織全局干部職工認真學習,要求全局干部職工要提高思想認識,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各級抓好貫徹落實的有關規定,將中央八項規定和“意見”、“措施”、“辦法”貫徹到實際工作中,深入搞好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了解群眾呼聲,解決實際問題。局黨委班子認真討論研究,制定了市容園林局貫徹落實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于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區委《辦法》”的具體措施。堅持定期檢查并通報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進行批評處理。
(二)開展黨紀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局黨委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以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為重點,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和省市紀委全會以及區委四次全會精神,增強了全體黨員干部的政治敏銳性和歷史責任感。同時,扎實開展反腐倡廉、和“小官大貪”警示教育,通過參觀廉政教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片、創作廉政漫畫、召開警示教育大會等多種形式,教育黨員干部以史為鑒,堅定理想信念,培育“三嚴三實”作風,進一步提高了黨員領導干部的黨性修養和廉潔自律意識。
(三)堅持干部帶頭,切實轉變作風。局黨委領導班子能夠帶頭貫徹落實中省市區重大決策,牢固樹立帶頭遵守紀律、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把貫徹落實八項規定作為作風轉變的重要抓手,能夠高標準、嚴要求,真正做到凡是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各科隊所負責人,能夠以身作則、自我約束、率先垂范、身體力行,帶頭轉變作風,主動接受監督,給全局的干部職工樹立好的榜樣,起到了帶頭和示范作用。對市容環衛工作方面社會關注、群眾反響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局黨委班子成員能夠下基層蹲點和開展調研,查找問題根源,制定處置預案,妥善解決問題。調研活動能夠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堅持輕車簡從,不接受違規宴請接待,不接受禮品、土特產品,不參與娛樂活動。除統一安排外,無違規出席慶典、紀念、論壇等一般性會議的情況。
(四)嚴格執行規定,精簡會議文件。一是減少會議活動數量。堅持合并、精簡、簡短的原則,充分做好會前準備工作,簡化程序,注重實效,開短會、小會,開解決問題的會。二是嚴格控制會議規格、規模、時間和經費。加強會議活動經費預算管理,嚴格會議報批程序,堅決杜絕在風景旅游區召開會議,不舉辦宴會,不發放紀念品,不安排合影。會議現場布置簡樸,不擺放鮮花,不制作背景展板。三是提高文件簡報質量。堅持做到凡是一般性工作部署、常規性工作要求、重復性工作指導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能壓縮則壓縮,能精煉則精煉,做到文風簡樸,求短求新。四是嚴格規范文件報送程序。充分利用局指揮中心微信平臺上報信息,下發通知和傳達會議精神,堅持做到能夠在網絡傳輸和網上發布的文件簡報,堅決不以紙質形式印發,并嚴格做到不多頭報送、不越級行文。
(五)整治奢侈浪費,厲行勤儉節約。局黨委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區委落實意見、措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精神,并利用端午、中秋、春節等節假日放假教育之機,強調黨風廉政建設及厲行節約各項要求的重要性,不斷強化紀律建設,落實正風肅紀和整治機關作風工作,增強全局干部職工拒腐防變的自覺性,構建改進作風的長效機制。一是積極響應中央厲行勤儉節約的號召,在全局開展文明餐桌活動,要求在局機關灶用餐做到勤儉節約,不剩菜剩飯,杜絕“舌尖上的浪費”。二是制定下發了《關于重申公務接待、婚喪嫁娶等相關規定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嚴格接待審批程序,不超范圍、超標準安排公務接待,就餐只安排工作餐。三是倡導干部職工牢固樹立主人翁意識,增強勤儉節約理念,開展“節約一滴水、一度電、一張紙”活動。四是努力節約辦公能耗。推行網絡辦公,實行在電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積極推行無紙化辦公;減少重復打印、復印次數,注重稿紙、復印紙的再利用;不使用時及時關閉辦公設備,減少待機能耗。
(六)開展專項治理,壓縮“三公”經費。一是嚴格清退辦公用房。局黨委嚴格按照區委、政府關于辦公用房面積的核定標準執行,按照“調、騰、合、改”原則,第一時間細化整改措施,強化監督檢查,做到不拖延,不敷衍,實事求是,不搞變通、不留死角、不折不扣,扎實開展了清理規范工作,切實提高了辦公用房的管理水平和使用實效。目前,所有人員的辦公用房面積均符合核定標準。二是規范公務車輛管理。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及管理的有關規定,實行車輛定點定車加油、定點維修,實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的加油制度,定期公布消耗和車輛維修支出。節假日期間,除必須的值班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交局行辦封存,統一停放在局機關樓下。三是嚴格收支兩條線,控制財政支出。嚴格落實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收支兩條線,建立了嚴格的票據“領、發、繳、銷”和保管、審核制度,厲行節約,精簡支出,切實降低了“三公”經費的開支。同時,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繼續鞏固“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成果,并加強資金管理,健全管理機制,堵塞管理漏洞,從源頭上防范和杜絕了財務違法行為的發生。
(七)加強作風建設,提高機關效能。一是規范績效考評工作。嚴格考勤制度,干部職工外出辦事要請假、登記并及時調整去向公示牌;嚴格執行請銷假、公出制度,嚴格履行審批權限;嚴格執行上班點名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年初,局機關指派專人赴區委觀摩了“干部去向”公示牌,對局機關原來的公示牌進行了統一更換,并要求各部門對每天每時的人員去向登記清楚,做到心中有數,一目了然。二是嚴肅機關工作紀律。明文規定:上班時間不得串崗、閑談;辦公電腦不得下載、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件;不得在工作時間利用手機和辦公電腦瀏覽網頁、玩游戲、聊天、炒股、網購或干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務。三是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堅決貫徹落實上級的各項工作部署,把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同時,嚴格落實獎懲。把機關效能核查情況與年終考核、評優評先、績效獎、目標考核獎等掛鉤,獎勵優秀、先進職工,懲處懶、散、懈、怠歪風。
(八)強化監督責任,加強執紀檢查。按照八項規定和正風肅紀要求,去年4月份我局成立了落實八項規定、正風肅紀監督檢查組”(簡稱督查組),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班子其他成員為副組長,具體督查工作由局紀委書記負責,局紀委牽頭重點對落實“兩個責任”、解決“四風”突出問題、整治“會所中的歪風”、“三公”經費支出等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形成了對黨員、干部作風檢查的制度化和常態化,不斷增強了各級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促進了八項規定的有效落實。同時,局紀委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積極探索“監督再監督”、“檢查再檢查”的工作形式,在涉及重大項目時,把工作重點放在對相關制度的制定和審核把關上,并牽頭組織力量實施全程跟蹤監督和指導,發現問題,絕不姑息遷就,嚴肅責任追究,構建了作風建設的常態機制。
二、存在問題
一是在抓作風紀律方面,對基層單位的巡查、抽查力度不夠,存在個別人員紀律松散,自我約束不夠現象;
二是少數機關干部深入基層不多,了解民情不深,聽取群眾呼聲不夠,事業心和責任感還不強,群眾觀念沒有真正樹起來。
三是個別干部職工工作作風不夠扎實,缺少創先爭優的進取精神,工作主觀能動性還不強,自我要求不嚴,效率不高。
四是在落實八項規定工作中,創新意識還不強,辦法舉措還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形成八項規定貫徹落實的新常態。加強八項規定相關精神的學習教育,融會貫通八項規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嚴格按照八項規定的要求貫徹落實,切實擔負起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堅持從自身做起,從實際工作做起,在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真心實意地為群眾服務。
二是形成黨員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新常態。對照習總書記好干部“五條標準”嚴格要求,不斷加強黨員領導干部能力素質和作風建設。實行“一崗雙責”,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黨風廉政建設與黨員干部的崗位目標責任制、機關效能建設責任制有機結合起來;加強機關工作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能,嚴肅查處上班遲到、早退現象,嚴禁上網聊天、玩游戲和干與工作不相干的事;加強日常監督,嚴格履行紀委工作職責,并實行分管領導不定期抽查;堅持績效考評制度,表彰工作積極、服務態度好的干部職工。
三是形成警示教育、警鐘長鳴的新常態。利用節假日之際,扎實開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教育廣大干部職工要努力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堅持依法行政,自覺做到清正廉潔,自覺抵制各種消極腐敗行為,從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防體系上加強對人事、財物、重大項目審批、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制約和監督,防止腐敗現象和問題的發生。
四是形成監督檢查的新常態。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和八項規定等相關文件的要求,開展經常性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堵塞漏洞,并積極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使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以及區委《辦法》成為工作習慣和自覺行動。
【篇2】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2020年上半年,市國資委黨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反“四風”的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鞏固擴展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實施細則落實成果。
一是嚴格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市國資委黨委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把黨風廉政和作風建設納入黨委工作總體布局,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基層減負年要求,緊盯“四風”隱形變異新動向,采取有針對性措施,著力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制定下發《****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將作風建設納入考核指標,細化考核指標、明確考核標準、明確考核結果評定及運用,充分發揮黨建考核“風向標”和“指揮棒”作用。
召開系統企業紀委書記座談會,全面聽取國有企業2019年度紀檢監察工作情況和2020年工作打算,結合市委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對紀檢監察工作提出要求,為監管企業營造風清氣正的改革發展環境。建立**監督具體化常態化工作機制,從8各方面強化權力監督,建立臺賬**項,并定期向紀委報告。
二是積極改進調查研究工作。堅持黨委班子成員聯系基層黨組織制度,黨委班子成員帶頭深入基層調研,身體力行,以身作則,層層示范、層層帶動,形成了上行下效、整體聯動的總體效應。在疫情防控期間,黨委班子統籌推進企業疫情防控常態化和復工復產工作,班子成員多次到**醫院建設工地調研,慰問一線工作人員和醫護人員。
為穩妥推進國資國企各項改革任務,班子成員結合工作分工,深入各企業集團進行調研,組織制定改革配套文件,推動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改革、駐**央企廠辦大集體改革和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項目維修改造、市屬國有企業“三項制度”改革、國有企業整合重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改革任務。
通過一線調研、現場辦公等方式,幫助**廠、**石化、**集團等央企提出了廠辦大集體改革新思路,解決了改革中遇到的實際困難。為推動“****”活動落實,由委領導帶隊,深入監管企業,逐戶聽取企業**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難點和下步工作打算,并就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創建黨建工作品牌等提出明確要求。
三是嚴格控制會議文件數量。黨委機關嚴格控制文件數量和篇幅,減少發文數量,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規定的,一律不再發文;凡是能通過電話、便函、網絡形式解決問題的,不再書面行文。報送市委、市政府及各單位各部門、下發監管企業的文件,嚴格控制文件字數。
認真精簡會議、改進會風。壓縮會議數量,堅持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提倡脫稿講話。各類會議活動一律不發放紀念品。會場布置精簡節約,每次開會、學習,干部必須按時參加,嚴禁遲到早退。2020年上半年,黨委機關召開國資系統會議**次,比往年同期減少**%。下發公文**份,同比減少**%。
四是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積極響應中央厲行勤儉節約的號召,在委機關和國資系統企業強化艱苦奮斗意識。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國有資產購置、處置、報廢審批手續。倡導干部職工牢固樹立主人翁意識,增強勤儉節約理念,開展“節約滴水、一度電、一張紙”活動。
努力節約辦公能耗,推行網絡辦公,實行在電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積極推行無紙化辦公;減少重復打印、復印次數,注重稿紙、復印紙的再利用;不使用時及時關閉辦公設備,減少待機能耗。開展文明餐桌活動,要求在食堂用餐做到勤儉節約,不剩萊剩飯,杜絕“舌尖上的浪費”。
五是嚴格執行有關待遇規定。委黨委班子嚴格公務接待標準。機關的公務接待嚴格執行相關要求,嚴控陪同人數,原則上在機關食堂招待,安排工作餐或自助餐,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職級用餐標準,反對鋪張浪費和奢靡之風。嚴禁組織或參與公款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濫發錢物和用公款相互走訪、宴請,嚴禁利用各種學習培訓之機互相宴請。
鞏固辦公用房整改成果,落實領導干部辦公用房使用標準。規范公車管理使用。嚴格執行《**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文件要求,封存已取消公務用車**輛。加強對保留公務用車管理,完善公務用車審批制度。大力推動黨務公開和政務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避免了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截止目前沒有發現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違規購買公車、收受禮品、亂發津貼補貼等違紀現象。
【篇3】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根據《中共***委辦公室關于開展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督查工作的通知》(市委辦發電〔2018〕x號)精神,我局黨組高度重視,對全系統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五年來,我們始終聚焦加強黨的政治建設,著力落實“兩個堅決維護”。一是強化理論武裝,堅定理想信念。局黨委(組)一貫把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要任務,通過黨委(組)理論中心組學習、黨委(組)會前集中學習、時政理論專題講座、黨課輔導、黨員固定活動日、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以及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屆、十九屆歷次中央全會精神,深入系統地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時的重要講話和“八個著力”指示精神,特別是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和省、市委的貫徹落實意見精神,持續強化理論武裝,補充精神之鈣,不斷增強黨員干部的政治素養,堅定理想信念,站穩政治立場,打牢遵規守紀的思想基礎。中央八項規定實施以來,累計組織黨委(組)理論中心組學習x次,舉辦時政理論專題講座x場次,開展黨課輔導x次、輔導黨員干部x余人次,各基層黨支部開展黨員固定活動日x場次、黨員干部集體學習x余次,赴紅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傳統教育x次x余人次。積極參加市上組織各類干部培訓班,實現干部職工網絡教育培訓全覆蓋、且年均培訓學時不低80小時,縣處級領導干部年均參加“x講堂”不少于x次、“富民x講座”不少于x次、脫產培訓不少于x天。二是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執行《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和省市委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實施辦法精神,始終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踐行黨的根本宗旨,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頭腦清醒、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堅定執行“五個決不允許”,堅決反對“七個有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實加大領導干部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監督檢查力度,旗幟鮮明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核心,自覺向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十八大以來黨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看齊,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動等方面,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時刻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三是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維護良好政治生態。嚴格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凡屬“三重一大”事項,一律由局黨委(組)班子集體研究決策,加強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明確“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人事、項目,研究重大事項實行“一把手”末尾表態。嚴格執行黨組決策程序和議事規則,重大事項全部在深入調研、充分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集體研究決定,嚴把重大項目實施、大額資金使用、重大事項風險評估等決策關口。堅持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局黨委(組)班子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自覺報告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適時解決了一些領導班子自身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達到了解決問題、促進團結的目的。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將“三會一課”落實情況納入黨員干部考核評價體系,局黨委(組)班子成員帶頭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每年至少為基層黨員講一次黨課,各基層黨支部“三會一課”基本做到了常態化、規范化。四是強化意識形態管控,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有關要求,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及時召開黨委(組)會議,傳達學習上級文件及會議精神,研究部署局系統意識形態工作,制定印發了《關于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規定,明確了黨委(組)班子及成員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以廉政準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廉政警示名言為素材的制作廉政文化展板x塊,建立了機關廉政文化走廊。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網絡新媒體的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作用,堅持每年舉辦全市x投訴舉報宣傳日、食品安全宣傳周、藥品安全宣傳月等大型宣傳活動,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科普知識進校園、進社區、進農村和“x”大講堂活動,切實提高了主流意識形態的傳播力、引導力和影響力,聚集了食品藥品安全正能量,營造了良好輿論氛圍。
五年來,我們始終聚焦加強黨風政風建設,著力防范“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局黨委(組)一貫堅持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緊盯重點領城、重點崗位、重要節點,先后深入開展了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三促三糾”專項行動、“明查暗訪”督查年和“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等一系列活動,全面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堅持常態化開展明查暗訪,堅決整治“四風”頑疾,持續保持監督執紀高壓態勢,著力防范“四風”問題反彈回潮。一是改進方式方法,大興調研之風。不斷創新思路,改進調查研究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調查研究制度,局領導班子成員每月下市場調研不少于天,每人聯系家生產經營企業,每人聯系幫扶x戶貧困戶。特別是今年以來,我們開展了精準幫扶企業大走訪大調研活動,成立x個大走訪大調研小組,由局領導和主要業務科室負責人帶隊,先后深入x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走訪和深度調研,與企業人員進行座談交流,深入聽取企業的意見建議,詳細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幫助企業查找問題、剖析原因,探討研究解決措施,精準幫扶促進產業發展。通過現場查看、座談交流、征求意見建議,共收集許可審批、日常監管、稽查執法、監督抽檢、服務發展等方面的問題x個、意見建議x條,現場解決處理問題x個。對現場無法解決的x個問題和x條意見建議,經匯總整理,建立了x個方面x條問題清單和x個方面x條意見建議清單,分別明確了解決措施、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和完成時限,目前正在逐條逐項進行跟蹤落實。二是改進文風會風,精簡會議文件。在會風方面,認真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有關規定,控制會議活動的規模、時間、規格,減少會議活動數量,提高會議活動質量和效率,尤其是倡導少開會、開短會,能合并的合并,能不開的不開,與會議活動內容無關的人員不安排參加,努力形成新會風。在精簡文件簡報方面,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已作出規定的,不再制發文件,可發可不發的一一律不發,能合并行文的合并行文,嚴格控制文件簡報數量和篇幅。起草公文,倡導短風,狠剎長風,提倡短文、短話,開門見山,直截了當,力求用盡可能少的篇幅把問題說清、說深、說透。在新聞報道方面,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來確定報道標準,著重突出對重要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成就、創新工作亮點、重大突發事件處置等方面的報道,突出對涉及全局工作或有重要導向和影響作用的會議活動的報道,有效提升了新聞宣傳報道的質量。三是嚴格公務接待,規范經費管理。認真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重要批示以及省、市的貫徹落實意見,嚴格規范公務接待管理,對接待范圍和接待標準從嚴審批、從嚴控制,堅決杜絕違規行為和浪費現象。嚴格執行公務經費管理有關規定和標準要求,加強財務計劃審批管理,嚴控人員經費及差旅、會議、文電等公用經費支出,對會議、干部培訓、課題調研等實行計劃管理,科學制定年度計劃,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從未發生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濫發津補貼等違法違規行為。四是嚴格制度落實,規范生活待遇。嚴格遵守辦公用房、因公出國、高消費娛樂、出入私人會所等方面制度規定,不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況。常態化開展勤儉節約、反對浪費教育,全面啟用oa協同信息化辦公系統,倡導無紙化辦公,大力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嚴格落實節紙、節水、節電等節能指標,鼓勵辦公設備耗材循環利用。切實規范公車使用,公務用車改革前,實行車輛專人負責、統一管理、統一調配和定點加油、維修、停放制度,嚴格公務用車調配審批和節假日入庫封存管理;公務用車改革后,嚴格執行公車使用管理規定,實行三級審核和出入報備管理制度,既使用人申請、辦公室初審、分管領導審核、公車平臺審批和出車簽單報備及交車回單報備管理。
五年來,我們始終聚焦從嚴治黨責任落實,著力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局黨委(組)一貫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部署要求,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突出改革創新,健全制度機制,規范權力運行,整治突出問題,不斷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一是實施清單管理,逐級靠實責任。局黨委(組)自覺擔當起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建立主體責任清單制度,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擰緊管黨治黨的螺絲,著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管黨治黨寬松軟等突出問題。每年堅持與各直屬單位、機關各科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責任,做到了責任到位、任務到人,將工作責任落實到了具體人身上。深入開展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專項整治,嚴格落實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定期體檢制度,主動對標對表自查,建立《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問題清單》,明確重點問題、整改措施、完成時限和責任人,狠抓落實,取得了明顯效果。二是強化警示教育,層層傳導壓力。黨委(組)書記嚴格履行第一責任責任,堅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常管常嚴。黨委(組)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按照“七必須七同步”要求,抓緊抓實分管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做到了紀律嚴明、政令暢通。堅持經常性開展“以案釋紀明紀、嚴守紀律規矩”警示教育活動,以x、x、x和省市對脫貧攻堅中不擔當不作為、重點項目推進遲緩等問題的處理通報為案例,用身邊的人和事以及鮮活的違法違紀案例警醒教育廣大黨員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讓其受警醒、受教育、受觸動,持續強化壓力傳導,層層靠實工作責任,切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任務在局系統落地生根。三是強化督導檢查,落實跟蹤問效。持續強化執紀約束,緊緊圍繞反腐倡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持續開展監管執法、行政審批、政府采購、財政資金使用等領域的督導檢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逐項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跟蹤抓好整改落實,督促各單位各科室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到日常工作的各個環節,時時刻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實處。
五年來,我們始終聚焦作風建設管理制度,著力健全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局黨委(組)始終牢記“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始終繃緊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這根弦,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制度建設,健全完善長效機制,持續釋放執紀必嚴、違紀必究、越往后越嚴的強烈信號,確保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落地生根。一方面,持續健全完善常態化學習教育制度,不斷修訂完善黨委(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黨員干部教育培訓制度、支部委員會工作職責和機關黨建各項管理制度,制定印發了《局系統“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實施方案》,積極探索建立健全常態化學習機制,不斷創新學習方式方法,引導黨員干部堅持不懈筑牢信仰之基、補足精神之鈣、把穩思想之舵,培養廣大黨員干部自覺學習、終身學習的習慣。另一方面,不斷建立完善全覆蓋督導檢查制度,認真總結監督工作的好做法、好經驗,進一步建立完善組織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方面的制度機制,建立完善黨委(組)統一領導、局辦公室統籌協調、各直屬單位和機關各科室廣泛參與的監督工作體系,著力構建組織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四位”一體的監督工作格局,形成全方位、立體式的監督機制。
二、存在的問題及今后的思路
回顧五年來的工作實踐,我局黨委(組)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全系統作風建設持續向好,政治生態風清氣正,為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障。但與新時代新形勢下的嚴格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相比,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個別領導干部的思想認識還沒有完全到位,缺乏抓好“八項規定”落實的狠勁和韌勁,存在抓制度落實時松時緊的現象,一以貫之、常抓不懈毅力和決心還不夠堅定。二是有些工作措施較為簡單籠統,缺乏可操作性較強的制度和規定,有的制度建立時間較長,與新時代新形勢不相適應,尚未及時重新修訂。三是形式主義問題時有發生,如落實工作部署照搬、照抄、照轉上級文電的現象比較常見,結合實際抓落實的力度還不夠大等等。
下一步,我們將以本次督查指導為新起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牢固樹立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永遠在路上的政治認識,以推進“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向縱深發展為抓手,持之以恒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持續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弛而不息糾正“四風”、優化學風、轉變作風,著力打造“管理效率最高、服務水平最優、行政成本最低”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為促進全市x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障。一是深化學習。組織黨員干部職工深化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學習領會,督促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執行,做好表率,堅決禁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和執行中打折扣、搞變通的現象。二是完善制度。注重工作的具體化、規范化和制度化,針對會議文電、經費使用、車輛管理、檢查考核等管理事項,進一步健全完善相應制度和標準規范,提高制度規定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強化監督。依托黨務、政務公開平臺,采取適當形式,對內、對外主動公開“八項規定”落實情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評議,自尋壓力,增強動力。四是嚴控風險。以歲末、年初為重點時段,以元旦、春節為重要節點,持續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強化單位訪客管理,嚴防嚴控廉政風險,狠剎公款送禮、吃喝和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確保清廉過節。五是嚴肅查處。對違反“八項規定”和在執行過程中“走過場”現象從嚴從快查處,絕不姑息遷就,著力遏制和戒除作風問題,持續深入推動全市食藥監系統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篇4】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根據《關于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執行情況開展督促檢查的通知》要求,我鎮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落實
領導干部能夠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能夠自覺抵制高消費娛樂,不出入私人會所,嚴格執行外出報備和保持通訊聯絡暢通等有關要求。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有關工作,明確鎮黨委、基層黨支部、機關各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明確班子成員分工,形成了“黨委書記負總責,分管領導各負其責,班子成員齊抓共管、紀委監督協調”的工作機制。同時,充分利用黨委擴大會、理論中心組學習、鎮村干部例會等載體,學習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十條實施辦法、《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及濱州市、**市委相關規定,從思想上筑起全體鎮村干部拒腐防變、潔身自好的牢固防線。在深入基層調研方面,結合“駐村蹲點月”活動開展了集中調研,日常調研未制定專門方案或日程安排,部分領導干部未做調研工作筆記,個別領導干部未及時形成調研報告。在領導干部公開接訪方面,能夠嚴格落實信訪“領導包案”制度,制定了領導干部公開接訪值班表,但存在部分領導干部未及時填寫《領導干部接訪登記表》問題。
二、深化作風建設,厲行勤儉節約
在辦公用房方面,嚴格執行《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及《山東省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辦公用房采用合署辦公,人均面積6.5㎡,不存在未按規定超標配備辦公用房及借用租用辦公用房等情況。在公務接待方面,能夠嚴格執行憑函接待規定,無公函的公務活動一律不接待,配菜為家常菜,不上高檔菜肴和煙酒;到鎮以外執行公務活動一律帶公函,有關公務費用全部使用公務卡結算,因公外出等嚴格按照規定報批審核,但存在有時對陪餐人數把控不嚴的問題。同時,全體機關干部簽訂《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餐飲浪費承諾書》,在鎮機關食堂安裝攝像頭3個,不定期對機關干部就餐情況進行檢查,對浪費者通報批評。在公務用車方面,目前,我鎮配有公車4輛,實物保障用車、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各2輛;因工作需要,購買第三方服務車輛5輛,村建辦、安監環保、水利站、城管環衛所、土地增減掛鉤辦公室各1輛。所有車輛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調配管理,節假日時,鑰匙交黨政辦統一保管,車輛出行、加油、維修等均登記在冊,但存在派車單等記錄填寫不規范現象。在精簡會議、嚴控辦公支出方面,召開重大會議時,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審批,會議費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開支,及時用規范的報銷憑證一會一結算;充分利用政務協同辦公系統、釘釘等載體,盡可能實現公文、通知、簡報無紙化;辦公提倡雙面用紙,復印、油印均填寫用紙登記表,超過1000張由黨委副書記簽字審批;辦公物資由辦公室統一采購,部門領用登記在冊。
三、嚴格財務管理,維護民生權益
嚴格財務管理,不定期對會計人員進行培訓,嚴格完善規范會計憑證,大額公款購物要求附帶商品明細,不存在疑似變相購買禮品和購物卡及“小金庫”等問題,嚴格執行公務卡報銷管理有關規定,不存在違規公款購買高檔煙酒等問題,不存在自行新設津貼補貼項目、提高津貼補貼標準、擴大津貼補貼發放范圍等問題,不存在擅自發放獎金、福利、有價證券、實物等情況。經自查,在報銷機關干部差旅費時,存在將差旅費劃分到會議補貼類別問題。今年4月份對**個村進行了村級審計,通過審計主要發現以下問題:①固定資產存在賬實不符現象;②在建工程未結轉固定資產問題;③民主決策、程序不規范問題。針對以上審計發現的問題,下一步將認真梳理各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對存在問題進行系統地分析研判,進一步提升**鎮農村“三資”管理使用、惠農資金落實、建設項目管控等工作要求,規范各部門出臺的村級有關規章制度。
四、強化制度落實,嚴格執紀監督
緊盯“四風”新形式、新動向,持續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四風”問題,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態環境。嚴格按照“越往后越嚴”的要求,對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違規購買公車、收受禮品禮金、亂發津貼補貼等頂風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經自查,在“四風”方面,仍存在個別領導干部工作作風不夠踏實問題,比如碰到無理糾纏的村民,有時發脾氣、講官話;仍存在個別機關干部“顧面子、講人情”的問題,比如個別同志不愿當面提出批評也聽不進別人對自己的批評。今年以來,鎮紀委收到問題線索15件,其中信訪舉報8件,巡察移交4件,司法移交3件,已經處理完畢12件,正在處理3件,立案2起。利用第一種形態組織處理11人,黨紀處分4人;監督檢查問題7個,基層一線調研4次,主動約談15人,批評教育4人,提醒談話6人,責令檢查1人。
下一步,我鎮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落地落細,在單位上下營造積極向上、公平正義、廉潔高效的機關環境,為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良好氛圍。
【篇5】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按照《關于調研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的通知》要求,我局黨委高度重視,迅即召開會議,組織相關人員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區委《辦法》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面、認真的自查。現將我局貫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的主要做法
(一)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思想認識。局黨委將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區委相關文件的貫徹執行,作為當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抓經常、經常抓,常抓不懈。局黨委從自身做起,利用中心組學習、黨委會等時機,對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于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貫徹措施》以及區委《具體辦法》等相關文件反復學、學反復,力爭將文件精神吃透、吃準,并利用每周政治學習時間,組織全局干部職工認真學習,要求全局干部職工要提高思想認識,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各級抓好貫徹落實的有關規定,將中央八項規定和“意見”、“措施”、“辦法”貫徹到實際工作中,深入搞好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了解群眾呼聲,解決實際問題。局黨委班子認真討論研究,制定了市容園林局貫徹落實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于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區委《辦法》”的具體措施。堅持定期檢查并通報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進行批評處理。
(二)開展黨紀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局黨委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以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為重點,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和省市紀委全會以及區委四次全會精神,增強了全體黨員干部的政治敏銳性和歷史責任感。同時,扎實開展反腐倡廉、和“小官大貪”警示教育,通過參觀廉政教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片、創作廉政漫畫、召開警示教育大會等多種形式,教育黨員干部以史為鑒,堅定理想信念,培育“三嚴三實”作風,進一步提高了黨員領導干部的黨性修養和廉潔自律意識。
(三)堅持干部帶頭,切實轉變作風。局黨委領導班子能夠帶頭貫徹落實中省市區重大決策,牢固樹立帶頭遵守紀律、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把貫徹落實八項規定作為作風轉變的重要抓手,能夠高標準、嚴要求,真正做到凡是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各科隊所負責人,能夠以身作則、自我約束、率先垂范、身體力行,帶頭轉變作風,主動接受監督,給全局的干部職工樹立好的榜樣,起到了帶頭和示范作用。對市容環衛工作方面社會關注、群眾反響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局黨委班子成員能夠下基層蹲點和開展調研,查找問題根源,制定處置預案,妥善解決問題。調研活動能夠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堅持輕車簡從,不接受違規宴請接待,不接受禮品、土特產品,不參與娛樂活動。除統一安排外,無違規出席慶典、紀念、論壇等一般性會議的情況。
(四)嚴格執行規定,精簡會議文件。一是減少會議活動數量。堅持合并、精簡、簡短的原則,充分做好會前準備工作,簡化程序,注重實效,開短會、小會,開解決問題的會。二是嚴格控制會議規格、規模、時間和經費。加強會議活動經費預算管理,嚴格會議報批程序,堅決杜絕在風景旅游區召開會議,不舉辦宴會,不發放紀念品,不安排合影。會議現場布置簡樸,不擺放鮮花,不制作背景展板。三是提高文件簡報質量。堅持做到凡是一般性工作部署、常規性工作要求、重復性工作指導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能壓縮則壓縮,能精煉則精煉,做到文風簡樸,求短求新。四是嚴格規范文件報送程序。充分利用局指揮中心微信平臺上報信息,下發通知和傳達會議精神,堅持做到能夠在網絡傳輸和網上發布的文件簡報,堅決不以紙質形式印發,并嚴格做到不多頭報送、不越級行文。
(五)整治奢侈浪費,厲行勤儉節約。局黨委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區委落實意見、措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精神,并利用端午、中秋、春節等節假日放假教育之機,強調黨風廉政建設及厲行節約各項要求的重要性,不斷強化紀律建設,落實正風肅紀和整治機關作風工作,增強全局干部職工拒腐防變的自覺性,構建改進作風的長效機制。一是積極響應中央厲行勤儉節約的號召,在全局開展文明餐桌活動,要求在局機關灶用餐做到勤儉節約,不剩菜剩飯,杜絕“舌尖上的浪費”。二是制定下發了《關于重申公務接待、婚喪嫁娶等相關規定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嚴格接待審批程序,不超范圍、超標準安排公務接待,就餐只安排工作餐。三是倡導干部職工牢固樹立主人翁意識,增強勤儉節約理念,開展“節約一滴水、一度電、一張紙”活動。四是努力節約辦公能耗。推行網絡辦公,實行在電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積極推行無紙化辦公;減少重復打印、復印次數,注重稿紙、復印紙的再利用;不使用時及時關閉辦公設備,減少待機能耗。
(六)開展專項治理,壓縮“三公”經費。一是嚴格清退辦公用房。局黨委嚴格按照區委、政府關于辦公用房面積的核定標準執行,按照“調、騰、合、改”原則,第一時間細化整改措施,強化監督檢查,做到不拖延,不敷衍,實事求是,不搞變通、不留死角、不折不扣,扎實開展了清理規范工作,切實提高了辦公用房的管理水平和使用實效。目前,所有人員的辦公用房面積均符合核定標準。二是規范公務車輛管理。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及管理的有關規定,實行車輛定點定車加油、定點維修,實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的加油制度,定期公布消耗和車輛維修支出。節假日期間,除必須的值班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交局行辦封存,統一停放在局機關樓下。三是嚴格收支兩條線,控制財政支出。嚴格落實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收支兩條線,建立了嚴格的票據“領、發、繳、銷”和保管、審核制度,厲行節約,精簡支出,切實降低了“三公”經費的開支。同時,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繼續鞏固“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成果,并加強資金管理,健全管理機制,堵塞管理漏洞,從源頭上防范和杜絕了財務違法行為的發生。
(七)加強作風建設,提高機關效能。一是規范績效考評工作。嚴格考勤制度,干部職工外出辦事要請假、登記并及時調整去向公示牌;嚴格執行請銷假、公出制度,嚴格履行審批權限;嚴格執行上班點名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年初,局機關指派專人赴區委觀摩了“干部去向”公示牌,對局機關原來的公示牌進行了統一更換,并要求各部門對每天每時的人員去向登記清楚,做到心中有數,一目了然。二是嚴肅機關工作紀律。明文規定:上班時間不得串崗、閑談;辦公電腦不得下載、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件;不得在工作時間利用手機和辦公電腦瀏覽網頁、玩游戲、聊天、炒股、網購或干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務。三是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堅決貫徹落實上級的各項工作部署,把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同時,嚴格落實獎懲。把機關效能核查情況與年終考核、評優評先、績效獎、目標考核獎等掛鉤,獎勵優秀、先進職工,懲處懶、散、懈、怠歪風。
(八)強化監督責任,加強執紀檢查。按照八項規定和正風肅紀要求,去年4月份我局成立了落實八項規定、正風肅紀監督檢查組”(簡稱督查組),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班子其他成員為副組長,具體督查工作由局紀委書記負責,局紀委牽頭重點對落實“兩個責任”、解決“四風”突出問題、整治“會所中的歪風”、“三公”經費支出等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形成了對黨員、干部作風檢查的制度化和常態化,不斷增強了各級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促進了八項規定的有效落實。同時,局紀委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積極探索“監督再監督”、“檢查再檢查”的工作形式,在涉及重大項目時,把工作重點放在對相關制度的制定和審核把關上,并牽頭組織力量實施全程跟蹤監督和指導,發現問題,絕不姑息遷就,嚴肅責任追究,構建了作風建設的常態機制。
二、存在問題
一是在抓作風紀律方面,對基層單位的巡查、抽查力度不夠,存在個別人員紀律松散,自我約束不夠現象;
二是少數機關干部深入基層不多,了解民情不深,聽取群眾呼聲不夠,事業心和責任感還不強,群眾觀念沒有真正樹起來。
三是個別干部職工工作作風不夠扎實,缺少創先爭優的進取精神,工作主觀能動性還不強,自我要求不嚴,效率不高。
四是在落實八項規定工作中,創新意識還不強,辦法舉措還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形成八項規定貫徹落實的新常態。加強八項規定相關精神的學習教育,融會貫通八項規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嚴格按照八項規定的要求貫徹落實,切實擔負起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堅持從自身做起,從實際工作做起,在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真心實意地為群眾服務。
二是形成黨員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新常態。對照習總書記好干部“五條標準”嚴格要求,不斷加強黨員領導干部能力素質和作風建設。實行“一崗雙責”,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黨風廉政建設與黨員干部的崗位目標責任制、機關效能建設責任制有機結合起來;加強機關工作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能,嚴肅查處上班遲到、早退現象,嚴禁上網聊天、玩游戲和干與工作不相干的事;加強日常監督,嚴格履行紀委工作職責,并實行分管領導不定期抽查;堅持績效考評制度,表彰工作積極、服務態度好的干部職工。
三是形成警示教育、警鐘長鳴的新常態。利用節假日之際,扎實開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教育廣大干部職工要努力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堅持依法行政,自覺做到清正廉潔,自覺抵制各種消極腐敗行為,從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防體系上加強對人事、財物、重大項目審批、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制約和監督,防止腐敗現象和問題的發生。
四是形成監督檢查的新常態。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和八項規定等相關文件的要求,開展經常性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堵塞漏洞,并積極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使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以及區委《辦法》成為工作習慣和自覺行動。
【篇6】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為貫徹落實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務用車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據《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和原則
(一)總體目標
圍繞建設節約型、廉潔型機關的要求,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轉變傳統的公務用車運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范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為全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作出示范。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制度創新、保障公務出行。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并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
2.堅持統籌兼顧、注重政策配套。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正確處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關系,科學制定改革方案和相關配套政策,增強可行性和協調性,確保新舊機制有效轉換。
3.堅持統一部署、分類分步推進。率先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參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駐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按照屬地化原則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非參公事業單位、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企業參照本方案制定相關改革政策,堅持先易后難,分類分步穩妥推進改革。
二、主要任務
(一)參改范圍
1.機構范圍:中央紀委機關和中央各部門,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各部門,全國政協機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參公事業單位。
2.人員范圍:在編在崗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3.車輛范圍: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二)改革方式
1.對參改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城區)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篇7】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持之以恒正風肅紀的新部署新要求,堅持以上率下,充分發揮省領導示范帶頭作用,鞏固和拓展全省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堅持不懈改作風樹新風,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省委2017年12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辦法。
一、關于改進調查研究
1.加強統籌協調。省領導到地方考察調研,要統籌安排,避免在時間、地點、線路上過于集中或輪番。除陪同省委書記外,省委常委一般不同時到同一市州調研。各領導機關辦公廳(室)要加強溝通協調,完善由省委辦公廳牽頭的統籌協調、通氣通報等機制,嚴格審批各地各部門考察調研邀請事項,科學統籌省領導考察調研安排。
2.注重調研實效。省領導開展調研要圍繞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全省中心工作精選主題,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實事求是,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既要到工作開展好的地方去總結經驗,更要到困難較多、情況復雜、矛盾尖銳的地方去調研解決問題。在考察點上,領導同志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動,力求準確、全面、深入了解情況,防止調研工作走形式、走過場。各考察點現場要真實,不得為迎接考察裝修布置、增添設備、改變環境,不得“踩點”,更不得弄虛作假。省委書記、省長到基層考察調研,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召開會議聽取市州黨委、政府工作匯報;其他省領導到基層考察調研,可以聽取市州關于分管工作的匯報,不召開全局性工作匯報會和由市州幾個領導班子成員參加的會議。匯報工作要講真話、報實情。省領導調研指導工作,既要講成績,也要講問題,該肯定的肯定,該批評的批評,發現重要問題、了解到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省領導在考察調研活動中,涉及重大項目、資金、干部人事安排等具體事項時,要嚴格遵循相關規定和程序,自覺規范表態、決定行為。切實用好調研成果,對省領導特別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調研中提出的工作要求,要強化跟蹤落實,加大掛賬督辦力度,開展定期、不定期回訪,及時反饋落實情況。
3.減少陪同人員。堅持輕車簡從,省委書記、省長到基層考察調研,陪同的省直部門負責同志不超過4人,市州、縣市區陪同的負責同志各不超過2人;省政協主席、省委副書記到基層考察調研,陪同的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不超過2人,市州、縣市區可各安排1位負責同志陪同;其他省委常委、副省長到基層考察調研,陪同的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不超過2人,市州、縣市區可各安排1位分管負責同志陪同,市州主要負責同志可不陪同。考察企事業單位和條條管理部門時,其在異地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的負責同志不到現場陪同;最大限度減少隨行人員數量,無直接工作任務人員一律不到現場。大力提倡采用“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方式深入基層,接觸百姓,了解實情,掌握第一手資料。
4.簡化接待工作。省領導到市州考察調研,市州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和其他廳級負責同志不到機場、車站、碼頭、高速公路出入口和轄區邊界迎送;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組織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組織專場文藝表演,不安排接見合影,不贈送各類紀念品或土特產。不得超規格超標準接待,不得安排各類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不安排宴請,不上高檔菜肴,不上煙酒。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到名勝古跡、風景區參觀考察。考察調研盡可能安排集體乘車,嚴格控制隨行車輛。考察調研期間,應當按照規定繳納食宿費。
二、關于精簡會議活動
5.減少會議活動。各地各部門要本著務實高效的原則,嚴格清理、切實減少各類會議活動,能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能合并的會議堅決合并,能一次性會議傳達到基層的不層層開會、重復開會。省直各部門召開的本系統全省性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未經省委、省政府批準,不在地市任職的省領導一律不出席各地舉辦的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等,在地市任職的省領導出席本地上述活動也要從嚴掌握。嚴格會議活動審批程序,以省委、省政府名義召開的全省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統籌安排,經批準后由承辦單位組織實施。省級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公室、省直各部門、各人民團體召開的全省性會議和舉行的重要活動,先由分管領導同志審核把關,再向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報送請示,報省委、省政府批準后實施,涉外會議和重要活動須送省外事部門按規定程序審核報批。
6.控制會議活動規模、規格和時間。嚴格控制各類會議活動規模,減少參加人員。按照“誰分管誰出席”原則,合理安排省領導出席會議,切實減少陪會現象。除省委書記、省長外,其他省領導出席的會議,一般不得要求各市州、縣市區主要負責同志,以及分管或聯系部門以外的省直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確需參加的,報省委書記審批。各部門召開的全省性會議,只安排與會議內容密切相關的單位參加,會期不超過1天,人數控制在100人左右,不請各市州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參加;一般不請市州分管負責同志參加,確需參加的,報省委書記、省長審批。堅持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未經批準,各類會議活動不安排省領導接見會議代表并合影。
7.提高會議活動效率和質量。各地各部門要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改進會議形式,提高會議效率。全省性會議可視情采用電視電話、網絡視頻形式召開。電視電話、網絡視頻會議的主會場和分會場都要控制規模、簡化形式,不請外地同志到主會場參會,各地分會場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簡節約。除有審議事項的會議外,一般不安排分組討論,確需安排討論的,要精心設置議題,充分安排討論時間,討論發言要緊扣主題、簡明扼要,多提建設性意見和建議,不要搞成工作匯報。嚴肅會風會紀,嚴格執行會風會紀情況通報制度。省領導會見活動的形式、地點可靈活安排,注重實效。
8.嚴格控制會議活動經費。各地各部門舉辦會議活動,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格會議費預算管理,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嚴禁提高會議用餐、住宿標準,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以及與會議無關的參觀活動,嚴禁使用會議費購置固定資產及開支與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會議場所應安排本單位或本系統內部會議場所或財政部門確定的會議定點場所,不得在風景區、度假區開會。會議活動現場布置要簡樸,工作會議一律不擺放花草、不擺設水果香煙、不制作背景板。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嚴禁將其他開支列入會議經費報銷。
三、關于精簡文件簡報
9.減少各類文件。省領導要帶頭執行有關公文處理和精簡文件的規定,嚴格按規定程序審批文件。統籌做好省委、省政府發文工作,科學制定并嚴格執行年度發文計劃,減少臨時性發文。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未明確要求發文以及未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發文計劃的項目,一般不予發文;確需發文的,要從嚴把關并按照一事一報原則向省委、省政府報批。從嚴控制文件數量和發文規格,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一律不發;通過媒體公開發布的文件,一般不再印發紙質文件。壓縮事務性文件數量,減少配套類、分工類文件數量。科學確定文件密級、保密期限和發布范圍。屬于省委、省政府各自職權范圍內的工作,以省委、省政府(含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同)名義單獨行文,不得聯合行文;屬于部門職權范圍內的工作,由部門發文或部門聯合發文能夠解決的,不以省委、省政府名義印發或轉發文件;貫徹上級部門文件精神確需發文的,由對口部門自行發文。除省委、省政府重大會議活動需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通知外,其他會議活動不得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通知。未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省直各部門、各議事協調機構不得向地方黨委、政府發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不得要求地方黨委、政府報文,不得要求下級黨委、政府轉發其制發的文件;臨時機構不對外行文。
10.減少各類簡報。各部門報送省委、省政府的簡報原則上只保留1種,擬向省委、省政府報送簡報的,應向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提出申請,按程序報批,核定簡報文號、格式及報送范圍。各部門內設機構和下屬單位的簡報,一律不得報送省委、省政府。
11.提高文件簡報質量和時效。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要求對文件、簡報等資料的報送程序和格式進行規范,加強綜合協調和審核把關,完善前置審核機制,做到優質高效。弘揚“短實新”的優良文風,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簡明實用,嚴格控制篇幅,部署某領域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過6000字,部署專項工作或具體任務的文件稿一般不超過4000字。簡報要重點反映重要動態、舉措、經驗、問題和工作意見建議等內容,減少一般性工作情況匯報。簡報要短而精,每期篇幅一般不超過3000字;參考資料和研究報告一般不超過5000字。各地各部門要加快推進機關信息化建設,積極推廣電子公文和二維條碼應用,逐步實現文件和簡報資料網絡傳輸和網上辦理,減少紙質文件和簡報資料,降低運行成本,縮短流轉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12.嚴格文稿發表。嚴格落實刊發省領導署名文章和個人出版著作請示制度。省委常委代表省委、省政府發表講話和文章,省政協主席代表省政協、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代表省人大常委會發表講話和文章,個人發表署名文章,個人出版著作,須報省委批準。其他省領導發表個人署名文章,個人出版著作,須按程序報所在黨組(黨委)批準。除省委統一安排外,個人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作序。嚴格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明確由組稿單位按程序報審并把關負責。
四、關于改進新聞報道
13.簡化省領導出席會議活動新聞報道。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出席一般性會議和活動不作報道。進一步壓縮數量、字數和時長,有的可視情刊播簡短消息,或只報標題新聞。進一步優化省領導出席會議活動報道內容和結構,調整播發順序。
14.精簡全省性會議活動新聞報道。經省委、省政府批準舉辦的全省性會議和活動,同一場會議原則上只綜合報道1次。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省紀委召開的具有全局性重大意義的會議,以及省委書記、省長同時出席并講話的重要會議,按照批準的新聞報道方案進行報道。
15.規范省領導考察調研活動新聞報道。考察調研活動新聞報道要多反映群眾關心的實質性內容,更好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省領導考察調研活動新聞報道,一般不配發照片和刊發側記、特寫、綜述等。
五、關于厲行勤儉節約
16.嚴格執行有關待遇規定。省領導要嚴格執行辦公用房、住房、用車、交通、工作人員配備、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規定。離退休領導干部不得占用原單位辦公用房,已辦理退休手續的,原單位辦公用房要按規定及時騰退;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有關規定,不得超編制超標準配備車輛、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按規定配備機要秘書等身邊工作人員;按規定的時間等要求安排休假休息,實行嚴格報批制度。
17.嚴控樓堂館所建設。嚴格落實中央關于新建、擴建、遷建和購置樓堂館所有關政策規定,不得以“學院”“中心”名義建設樓堂館所,不得以技術業務用房等名義建設辦公用房或者違反規定在技術業務用房中設置辦公用房。嚴格控制辦公用房維修改造,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嚴禁豪華裝修。
18.規范公務接待工作。統籌安排、切實精簡省領導公務接待活動,嚴格規范、控制同一公務接待活動中的省領導和其他陪同人員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一般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陪餐人數一般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函告、審批等制度,嚴格按標準安排接待住宿用房和用餐,嚴禁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公務接待出行應當安排集中乘車,嚴格控制隨行車輛。
19.帶頭樹立良好家風。省領導要嚴格執行廉潔自律準則,廉潔齊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風,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要求他們謹言慎行、本分做人。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打著旗號在外面謀取利益的,要堅決制止,涉嫌違紀違法的要主動交有關部門依紀依法處理。禁止領導干部及親屬違規參與企業經營性活動。禁止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謀求特殊照顧,為在企業工作的親屬提供幫助,搞權錢交易。禁止領導干部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插手領導干部職權范圍內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
六、關于加強督促檢查
20.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關系黨的形象,關系黨和人民事業成敗。省領導和各級領導干部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改進工作作風,帶頭不搞特權、反對特權,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帶頭密切聯系群眾,帶頭解決實際問題。
21.全省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和省委實施辦法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完善涵蓋本地本部門各級領導的更加具體、更便于操作的貫徹落實辦法,狠抓落實,確保抓出成效。要嚴格執行省委實施辦法,每年年底要對執行情況進行1次專項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分別報送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要將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以及修訂后的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情況,納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各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要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以及修訂后的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情況作為對照檢查的重要內容。
22.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要定期進行督促檢查,每年年底通報執行情況,并向省委常委會會議匯報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及時通報曝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執行有關規定,作為改進黨風政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審計部門每年要對各地各部門會議活動等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審查。
除以上內容外,實施辦法對省領導出訪活動以及會議活動新聞報道等還作出了具體規定,提出了嚴格的規范要求。
【篇8】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分則
第六章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四十五條 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發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四十六條 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
(二)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
(三)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的。
發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內容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四十七條 制作、販賣、傳播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書刊、音像制品、電子讀物、網絡音視頻資料等,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私自攜帶、寄遞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書刊、音像制品、電子讀物等入出境,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四十八條 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針政策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或者以組織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針政策,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或者以提供信息、資料、財物、場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動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被裹挾參加,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未經組織批準參加其他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四十九條 組織、參加旨在反對黨的領導、反對社會主義制度或者敵視政府等組織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條 組織、參加會道門或者邪教組織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的參加人員,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第五十一條 在黨內組織秘密集團或者組織其他分裂黨的活動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參加秘密集團或者參加其他分裂黨的活動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二條 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一)拒不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與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相違背的決定的;
(三)擅自對應當由中央決定的重大政策問題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的。
第五十四條 挑撥民族關系制造事端或者參加民族分裂活動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被裹挾參加,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有其他違反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行為,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五條 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破壞民族團結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被裹挾參加,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有其他違反黨和國家宗教政策的行為,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六條 組織、利用宗族勢力對抗黨和政府,妨礙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的實施,或者破壞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被裹挾參加,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第五十七條 對抗組織審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串供或者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的;
(二)阻止他人揭發檢舉、提供證據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員的;
(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的;
(五)有其他對抗組織審查行為的。
第五十八條 組織迷信活動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參加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的參加人員,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第五十九條 在國(境)外、外國駐華使(領)館申請政治避難,或者違紀后逃往國(境)外、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在國(境)外公開發表反對黨和政府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故意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六十條 在涉外活動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惡劣影響,損害黨和國家尊嚴、利益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六十一條 黨員領導干部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錯誤思想和行為放任不管,搞無原則一團和氣,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六十二條 違反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等黨的規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七章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六十三條 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或者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重大問題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六十四條 下級黨組織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上級黨組織決定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六十五條 拒不執行黨組織的分配、調動、交流等決定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在特殊時期或者緊急狀況下,拒不執行黨組織決定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六十六條 不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不按要求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個人去向,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第六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一)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不報告、不如實報告的;
(二)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的;
(三)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的。
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的,一般應當予以除名;對入黨后表現尚好的,給予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六十八條 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六十九條 誣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紀律追究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七十條 侵犯黨員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以強迫、威脅、欺騙、拉攏等手段,妨害黨員自主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對批評、檢舉、控告進行阻撓、壓制,或者將批評、檢舉、控告材料私自扣壓、銷毀,或者故意將其泄露給他人的;
(二)對黨員的申辯、辯護、作證等進行壓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壓制黨員申訴,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關規定處理黨員申訴的;
(四)有其他侵犯黨員權利行為,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批評人、檢舉人、控告人、證人及其他人員打擊報復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黨組織有上述行為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第一款規定處理。
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黨內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
(二)在法律規定的投票、選舉活動中違背組織原則搞非組織活動,組織、慫恿、誘使他人投票、表決的;
(三)在選舉中進行其他違反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有關章程活動的。
第七十三條 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定,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七十四條 在干部、職工的錄用、考核、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和征兵、安置復轉軍人等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有關規定為本人或者其他人謀取利益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弄虛作假,騙取職務、職級、職稱、待遇、資格、學歷、學位、榮譽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七十五條 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規定,采取弄虛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展為黨員,或者為非黨員出具黨員身份證明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違反有關規定程序發展黨員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七十六條 違反有關規定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國(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七十七條 違反有關規定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前往港澳通行證,或者未經批準出入國(邊)境,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處分。
第七十八條 駐外機構或者臨時出國(境)團(組)中的黨員擅自脫離組織,或者從事外事、機要、軍事等工作的黨員違反有關規定同國(境)外機構、人員聯系和交往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七十九條 駐外機構或者臨時出國(境)團(組)中的黨員,脫離組織出走時間不滿六個月又自動回歸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脫離組織出走時間超過六個月的,按照自行脫黨處理,黨內予以除名。
故意為他人脫離組織出走提供方便條件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八章對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八十條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收受對方財物,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八十一條 相互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搞權權交易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八十二條 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黨員干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黨員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或者雖實際工作但領取明顯超出同職級標準薪酬,黨員干部知情未予糾正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八十三條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八十四條 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八十五條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借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第八十六條 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八十七條 違反有關規定取得、持有、實際使用運動健身卡、會所和俱樂部會員卡、高爾夫球卡等各種消費卡,或者違反有關規定出入私人會所,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八十八條 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經商辦企業的;
(二)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
(三)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
(四)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五)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
(六)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違反有關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經批準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額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規定處理。
第八十九條 黨員領導干部離職或者退(離)休后違反有關規定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活動,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處分。
黨員領導干部離職或者退(離)休后違反有關規定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等職務,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處分。
第九十條 黨員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有關規定在該黨員領導干部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其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或者在該黨員領導干部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范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的,該黨員領導干部應當按照規定予以糾正;拒不糾正的,其本人應當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由組織予以調整職務;不辭去現任職務或者不服從組織調整職務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九十一條 黨和國家機關違反有關規定經商辦企業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九十二條 黨員領導干部違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醫療、警衛等方面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求特殊待遇,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九十三條 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九十四條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侵占非本人經管的公私財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財物,或者無償、象征性地支付報酬接受服務、使用勞務,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將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其他單位或者他人支付、報銷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九十五條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有關規定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時間超過六個月,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占用公物進行營利活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將公物借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九十六條 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者用公款購買贈送、發放禮品,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九十七條 違反有關規定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九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務差旅之機旅游或者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條 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條 違反有關規定配備、購買、更換、裝飾、使用公務用車或者有其他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的行為,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會議活動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一)到禁止召開會議的風景名勝區開會的;
(二)決定或者批準舉辦各類節會、慶典活動的。
擅自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或者借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取費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一百零二條 違反辦公用房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一)決定或者批準興建、裝修辦公樓、培訓中心等樓堂館所,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場所供個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條 搞權色交易或者給予財物搞錢色交易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零四條 有其他違反廉潔紀律規定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第九章對違反群眾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一百零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超標準、超范圍向群眾籌資籌勞、攤派費用,加重群眾負擔的;
(二)違反有關規定扣留、收繳群眾款物或者處罰群眾的;
(三)克扣群眾財物,或者違反有關規定拖欠群眾錢款的;
(四)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的;
(五)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的。
第一百零六條 干涉群眾生產經營自主權,致使群眾財產遭受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零七條 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明顯有失公平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零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一)對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依照政策或者有關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對符合政策的群眾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損害黨群、干群關系的;
(三)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損害群眾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條 不顧群眾意愿,盲目鋪攤子、上項目,致使國家、集體或者群眾財產和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一十條 遇到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時,能救而不救,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一十一條 不按照規定公開黨務、政務、廠務、村(居)務等,侵犯群眾知情權,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一十二條 有其他違反群眾紀律規定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第十章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一百一十三條 黨組織負責人在工作中不負責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一)不傳達貫徹、不檢查督促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或者作出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的錯誤決策的;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和本單位發生公開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或者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行為的。
第一百一十四條 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一十五條 黨組織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一)黨員被依法判處刑罰后,不按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而不處分的;
(二)黨紀處分決定或者申訴復查決定作出后,不按照規定落實決定中關于被處分人黨籍、職務、職級、待遇等事項的;
(三)黨員受到黨紀處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組織關系對受處分黨員開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條 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員叛逃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員出走,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一十七條 在上級單位檢查、視察工作或者向上級單位匯報、報告工作時對應當報告的事項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一十八條 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采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介機構服務等活動的;
(二)干預和插手國有企業重組改制、兼并、破產、產權交易、清產核資、資產評估、資產轉讓、重大項目投資以及其他重大經營活動等事項的;
(三)干預和插手批辦各類行政許可和資金借貸等事項的;
(四)干預和插手經濟糾紛的;
(五)干預和插手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賃等事項的。
第一百一十九條 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向有關地方或者部門打招呼、說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對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施加影響,情節較輕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公共財政資金分配、項目立項評審、政府獎勵表彰等活動,造成重大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一百二十條 泄露、擴散或者竊取黨組織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等尚未公開事項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內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私自留存涉及黨組織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等方面資料,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二十一條 在考試、錄取工作中,有泄露試題、考場舞弊、涂改考卷、違規錄取等違反有關規定行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二十二條 以不正當方式謀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國(境),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二十三條 臨時出國(境)團(組)或者人員中的黨員,擅自延長在國(境)外期限,或者擅自變更路線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二十四條 駐外機構或者臨時出國(境)團(組)中的黨員,觸犯駐在國家、地區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駐在國家、地區的宗教習俗,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二十五條 在黨的紀律檢查、組織、宣傳、統一戰線工作以及機關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第十一章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一百二十六條 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二十七條 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處分。
第一百二十八條 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二十九條 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篇9】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從嚴從實開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 實施細則精神情況 “回頭看”自查自糾工作
當前,寧遠街道黨工委按照市紀委監委、區紀工委關于開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情況“回頭看”工作要求,突出問題導向,認真落實責任,逐項對照檢查和查缺補漏,從嚴從實開展“回頭看”自查自糾工作。
一是突出責任分解,精心謀劃部署。街道黨工委強化責任擔當,把“回頭看”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抓實抓牢,第一時間傳達文件精神,制定自查自糾實施方案,成立由黨工委書記任組長,負責全面組織領導,由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任副組長,負責牽頭部署、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率先垂范,抓早抓小;組織全體黨員干部集中學習《“回頭看”工作方案》和《負面清單》,引導黨員干部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質。
二是突出問題導向,全面開展自查。1.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主體責任,將糾治“四風”問題作為全面從嚴治黨重要內容方面,注重廉政教育,集中組織學習黨紀黨規,集中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增強黨員干部法紀意識;加強廉政風險干預,節前下發廉政提醒,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加強作風建設,落實《機關工作紀律、工作作風考核辦法(暫行)》、《廉政談話、誡勉談話、函詢》等制度,倡導求真務實、真抓實干、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厲行勤儉節約,節儉使用辦公用品,節省辦公耗材,節約用電、用水,杜絕鋪張浪費。2.圍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負面清單》,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方面,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方面,班子帶頭,嚴字當頭,不折不扣執行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做到有令則行,有禁則止;履職盡責、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方面,不消極懈怠、不慵懶拖沓、不盲目決策,正確履行崗位職責;聯系群眾、服務群眾方面,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第一時間拿出切實解決問題辦法,提高辦事效率,努力做到讓群眾滿意;學風會風文風及檢查調研方面,開短會、開小會,簡化程序,認真撰寫好有實用價值的調研報告。整治享樂主義、奢靡之風,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八個方面,通過組織召開黨員干部學習大會、觀看警示教育片、參觀教育基地、開展“主題黨日”活動等,對全街黨員干部進行思想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提高黨員干部的凝聚力、意志力,工作中高標準、嚴要求,生活中不鋪張浪費,不講排場,不比闊氣。3.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或細則,出臺修訂公務接待、津補貼發放、公務用車、差旅費等相關政策和配套制度方面,嚴格按照規定的公務活動范圍和執行標準執行公務接待;嚴格執行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政策、項目、標準和實施范圍,不新增津貼補貼項目,不提高津貼補貼標準,不擴大津貼補貼發放范圍;全部清退現有機關公務車輛,日常辦公、公益勞動等日常事務由干部自行前往,參加上級要求開展的大型活動等,嚴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自行租車;嚴格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實報實銷,多出部分不予報銷,切實推行勤儉出行。
三是突出問題重點,強化整改落實。通過此次開展“回頭看”自查自糾工作,全街各級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工作作風得到了進一步轉變,工作效力得到了進一步增強,能夠認真履職盡責,但如何更好地開展,主動研究不夠,措施辦法不多;能做到政治信仰不變、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但政策理論水平不高,缺乏足夠的知識恐慌感和本領恐慌感,學深悟透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等方面有待加強。
下一步,街道黨工委將進一步加強理論學習,提高貫徹執行八項規定精神的思想認識和自覺意識;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人民群眾,提升依法履職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紀工委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查表態多、調門高、弄虛作假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嚴查收送電子紅包、私車公養等享樂、奢靡問題,為全街年初制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加快平安、宜居、富裕、幸福寧遠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貢獻。
【篇10】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根據縣委辦公室《關于開展中央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精神貫徹落實情況自查工作的通知》(辦發電〔2018〕75號)要求,我局迅速采取措施,認真開展自查,全面梳理總結,突出問題導向,對照中央實施細則和省、市、縣委實施辦法的要求,從嚴從實從細對今年以來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了分析查找。現將開展貫徹落實情況自查工作匯報如下:
一、落實八項規定精神總體情況
(一)狠抓作風建設,持續強化八項規定精神的學習。結合開展的群眾路線教育、“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把中央八項規定以及省、市、縣委有關改進作風、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重要文件精神做為學習的一項重要內容,進一步增強系統全體黨員干部改進工作作風的責任感、緊迫感。今年,結合全縣開展的紀律作風大整治活動和全省“大學習、大調研、大改進”工作,組織干部職工對照黨章和八項規定要求,每名黨員干部查找自身在宗旨意識、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建立即知即改臺賬,排出時間節點,抓好問題整改,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使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內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地生根。
(二)強化責任落實,實現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清單制度全覆蓋。認真落實縣直部門單位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按照縣委、縣紀委監委的部署要求,制定了《局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局黨組書記履行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清單》《局領導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清單》《局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清單》,責任清單內容全面、責任明確。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負總責、班子齊抓共管、分管領導協調、科室部門各負其責、干部職工參與”的工作機制,形成了黨風廉政建設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工作格局,打造了橫到邊、縱到底的責任體系,實現“兩個責任”的全覆蓋;成立紀檢監察室,相關制度上墻,人員設施齊備,專責負責紀檢監察日常工作開展,進一步加強了對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監督檢查,認真查辦案件,強化源頭預防,增強紀律意識,促進作風轉變,推進司法行政各項工作落實。
(三)堅持領導帶頭,認真開展查擺整改活動。堅持抓在日常,嚴在經常,通過開展自查自糾,查擺整改,確保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得到有效落實。工作中,局班子成員帶頭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時到所分管單位、所聯系村開展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的意見》和《縣司法局領導班子帶頭落實直接聯系群眾制度十項規定》,建立了局機關支部與一個基層單位,一名司法行政干警聯系一戶貧困戶制度,通過定期走訪、過節探望,及時解決生產生活中困難。深入開展了會議、文件簡報數量規模精簡,“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公車改革、辦公用房和住房清理騰退、高消費娛樂、出入私人會所“三公”經費開支、領導干部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查找問題和不足,及時做好問題整改,以重點突破推動作風整體好轉。從班子成員、中層干部、一般工作人員都能嚴格遵守“三公”管理辦法,把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抓在經常,嚴在日常,勤儉節約、馬上就辦的清風正氣正逐步養成。通過開展自查自糾,我局在執行公務接待、經費管理、公務用車等各項制度上做到了嚴格執行、不越紅線,我局的財物管理工作逐年規范,走在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的前列,連續兩年承擔了市對我縣執行八項規定精神的專項檢查。堅持定期到所聯系村開展走訪活動,通過察民情、解民怨、幫扶貧困戶,進一步強化了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轉變了作風,增強了為群眾服務的本領。
(四)壓實責任,狠抓督導問責。認真落實黨員領導干部“一崗雙責”,把遵守工作紀律情況、出勤情況、廉潔自律情況、規范執法情況等作為落實八項規定的必查內容,局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局紀檢部門定期不定期到窗口服務單位、司法所開展明察暗訪,對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通報問責,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教育批評,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真正解決抓紀律作風“一陣風”和中層干部中普遍存在的“一手軟、一手硬”的問題,以督導抓落實,以問責促整改,進一步提升作風標桿,提升工作效能,提升人民群眾滿意率。
(五)開展專項整治,狠剎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把法律服務領域“陽光辦案”、“一口價收費”作為專項整治的重點,定期不定期地對司法所、公證處、律師所、法律援助接待服務大廳等窗口單位開展監督檢查,通過明查暗訪,查閱檔案,回訪當事人,及時收集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的線索,排查風險點,及時做好談話提醒。對發現的窗口單位服務不主動、態度生硬、亂收費、辦事拖拉等問題,列出清單,建立整改臺賬,對號入座,掛牌銷號,確保問題整改到位。組織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定期開展執業評查活動,重點查找律師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在案件代理過程中是否存在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等問題,對查找出的服務標準不透明,代理風險不詳細告知,收費標準不規范的問題,全面推行了服務事項、服務標準公開制度,代理風險告知制度、服務收費出具機打發票制度,進一步規范了服務行為,提高社會公信度。
(六)明確責任,嚴肅執紀,切實做好巡察情況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根據縣委巡察組對司法局黨組提出的9個方面的問題,縣司法局黨組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xxx同志為組長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了《中共縣司法局黨組關于落實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司黨發〔2018〕6號),堅持問題導向,認真對照問題清單,細化分解整改任務,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間節點、責任領導、牽頭部門和責任人,扎實進行整改,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結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范,從源頭上對各項工作進行規范,建立健全各類規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不斷鞏固和擴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銜接、相互配套的長效機制。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分解責任,切實做到領導認識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執行紀律到位、檢查問責到位。
二、存在的問題不足
通過抓學習,抓制度,抓督查,抓問責,抓整改,我局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改變工作作風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距上級的要求、人民群眾的期望還有不少的差距,還有很多方面需要繼續整改和加強,如:制度建設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和責任追究的力度上還存在時緊時松的現象;個別中層干部對抓作風建設的長期性和反復性認識不足,工作中還存在“一手硬、一手軟”的問題。少數干警對當前上級的新措施、新要求學習領會不到位,責任意識、服務意識還不強,工作中還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的問題,懶散庸等現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法律服務行業中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還時有發生。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我們將認真對待,認真抓好督導整改。
三、今后工作舉措
下步,我局將以這次專題督導檢查為契機,按照領導要求,在查問題,補短板,重點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組織廣大干部職工繼續深入學習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委的相關文件精神,健全各項制度,一以貫之地狠抓執行落實。二是堅持領導干部帶頭,落實好“一崗雙責”,以上率下,發揮好示范帶動作用。三是強化督查和問責制度的落實,對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及時糾正,嚴格問責,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四是把握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揮好廉政談話制度的預防監督作用,讓扯袖子、咬耳朵,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防微杜漸,警鐘長鳴。
【篇11】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根據x辦字﹝20xx﹞76號文件精神,近五年來工信局在縣委、縣紀委的堅強領導下,按照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堅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深化標本兼治,持之以恒正風肅紀,以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扎實推進“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為重點,狠抓責任落實,整體部署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現將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情況自查如下:
一、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一)強化組織領導。局班子嚴格按照“黨組負集體領導責任、主要負責人負第一責任、班子其他成員在各自職責分工范圍內負領導責任”的責任體系,切實履行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一把手”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堅持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本著“誰主管、誰負責”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和督辦;五年來,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會議13次,傳導工作壓力,層層推進工作責任落實;強化黨內民主監督,通過召開系統內基層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大會、組織生活會,落實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持續加大宣教、監督、執紀、約談、問責力度,促進紀律作風持續好轉。
(二)夯實工作責任。每年初,我局召開專題會議,制定了《工信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工信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工方案》,并認真履行好《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細則》的規定,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斷完善、落實責任追究及考核。
二、依托活動,進一步推動作風建設
(一)周密安排部署。按照縣委“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部署要求,聚焦工業經濟工作重點,局黨組高度重視,提高思想認識,召開動員會議進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制定活動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堅持以上率下,按照座談走訪、問卷調查、設立意見箱、開通投訴電話等方式,多渠道、多層次征求意見建議,制定了完善受理處理機制,切實增強查找問題的積極性、主動性,確保整改方向不偏離、整改目標不落空、整改效果不縮水。
(二)優化服務環境。充分認識到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持續推行“四辦”改革,著力在企業開辦上減流程、縮時間、優服務,切實解決群眾和企業辦事難點、痛點、堵點問題。
(三)深化活動成效。充分利用報紙、網絡、電視、微信等媒體平臺,全方位、多層次地對作風建設年活動進展情況進行宣傳報道,并以轉變工作作風“十不準”為依據,扭住作風方面存在的頑疾,確定了“著力解決規矩意識淡薄、遵守紀律不嚴”等8個方面需要解決的問題,明確重點任務,緊盯系統內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求全員逐項開展自查自糾,落實整改責任人和時限,確保問題整治見底見效。
三、強化監督制約,嚴防“四風”問題反彈
(一)強化監督,開展專項整治。緊盯“四風”新形勢、新動向、新變種,聚焦突出問題,在元旦、春節、五一、升學畢業、中秋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認真開展紀律作風監督檢查,采取明查暗訪、公布監督電話、設立意見箱等多種方式,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嚴肅查處公款吃喝、請客送禮和鋪張浪費等違紀違規行為,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同時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了具體整改措施。
(二)層層傳導壓力。按照省委、市委、縣委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要求,局黨組(委)切實強化政治擔當,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對照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存在的問題,圍繞強化責任擔當、推進黨的政治建設、履行監督責任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結合工作實際,層層開展了主體責任約談工作,五年來共開展黨風廉政主體責任約談93人(次),面對面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落實責任、改進工作和加強廉潔自律的具體要求,并進行了督促落實。
(三)強化風險防范。把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工作納入年度目標任務考核和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范疇,對本局權力事項全面清理、更新,各股室及成員查找廉政風險點,對廉政風險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強化監督考核機制,根據查找的風險點制定自我防范措施,堅持抓早抓小,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置,防患未然,做到關口前移,確保黨員干部零違紀,實現對廉政風險的有效防控。
四、注重學習教育,筑牢思想“防線”、堅守廉潔“底線”
(一)強化思想教育。自黨組成立以來召開黨組中心組(擴大)學習會議22次,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中學習時的講話、《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作風建設等重要批示精神、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十三屆省紀委二次全會、市紀委四屆三次全會、縣紀委十六屆三次全會精神,及時傳達學習上級查辦的違反八項規定、紀律作風案例及通報等,實現了學習制度化、教育經常化。
(二)創新活動方式。利用天馬黨建,通過觀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大討論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開展廉政教育。
(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系統內黨員干部警示教育大會,觀看《四風之害》、《蛻變》、《巡視利劍》、《折達公路考勒隧道案例》等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案例教訓,進一步筑牢黨員干部思想防線不觸碰紀律紅線意識。
五年來,雖然在黨的作風建設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上級領導的要求、群眾的期望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對中央、省、市、縣委重大決策部署把握還不夠全面、理解還不夠深刻;二是黨員遵守政治紀律與政治規矩意識不夠強,基層黨組織開展黨內政治生活還不全面、不規范。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嚴格縣委、縣紀委的部署要求,針對自身存在的不足之處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強化措施、加大力度,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進一步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立足工業經濟職能,突出抓好工業經濟運行、項目建設、節能降耗、中小企業服務等工作,為xxx經濟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篇12】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會議強調,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領導的最高原則,從根本上關乎黨和國家前途命運、關乎人民根本利益。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是全黨共同的政治責任,首先是中央領導層的政治責任。中央政治局要帶頭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嚴格遵守黨章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要求,自覺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作為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的地位,凝聚全黨意志,激發全國各族人民充滿信心朝著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宏偉目標奮勇前進。
會議一致同意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中央政治局全體同志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主動將重大問題報請黨中央研究,認真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并及時報告落實的重要進展;要帶頭執行黨的干部政策,結合分管工作負責任地向黨中央推薦干部;要對黨忠誠老實,自覺同違反黨章、破壞黨的紀律、危害黨中央集中領導和團結統一的言行作斗爭,認真履行所分管部門、領域或所在地區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要堅持每年向黨中央和總書記書面述職;要嚴格遵守有關宣傳報道的規定。中央書記處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國務院黨組、全國政協黨組、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每年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央政治局報告工作。
會議認為,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是關系我們黨會不會脫離群眾,能不能長期執政、能不能很好履行執政使命的大問題。黨的十九大對持之以恒正風肅紀作出新部署,我們必須堅持以上率下,鞏固和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堅持不懈改作風轉作風,讓黨的作風全面好起來,確保黨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會議指出,修訂后的實施細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對黨的作風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根據這幾年中央八項規定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著重對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規范出訪活動、改進新聞報道、厲行勤儉節約等方面內容作了進一步規范、細化和完善,更加切合工作實際,增強了指導性和操作性。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帶頭弘揚黨的優良作風,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為全黨作出表率。
會議強調,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全黨全國的首要政治任務。要把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思想統一到黨的十九大精神上來,把力量凝聚到實現黨的十九大確定的各項任務上來。要引導廣大干部群眾認真研讀黨的十九大報告和黨章,準確領會把握黨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義,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學習好黨的十九大精神。要在全面系統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抓住關鍵,把著力點聚焦到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上,聚焦到5年來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和發生歷史性變革上,聚焦到作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等重大論斷的深遠影響上,聚焦到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的重大決策部署上,聚焦到習近平總書記是全黨擁護、人民愛戴、當之無愧的黨的領袖上。
會議強調,要把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黨的理論武裝工作的重點任務,面向全體黨員開展多形式、分層次、全覆蓋的學習培訓。要把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黨校、干部學院、行政學院教育培訓的必修課,作為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課堂教學的重要內容。要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注重宣傳各地區各部門學習貫徹的具體舉措和實際行動,注重反映基層干部群眾學習貫徹的典型事跡和良好風貌,廣泛吸引干部群眾積極參與,在全社會形成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濃厚氛圍,要加強對外宣傳,針對國際社會關切,積極宣介黨的十九大精神。
會議指出,要組織開展集中宣講活動,推動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企業、進農村、進機關、進校園、進社區、進軍營、進網站。領導干部要帶頭學、帶頭講、帶頭干,把黨的十九大精神講清楚、講明白,讓老百姓聽得懂、能領會、可落實,推動黨的理論創新成果走近群眾,凝聚黨心民心、擴大社會共識。
會議強調,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要推動全黨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要大力弘揚馬克思主義學風,切實提高推動發展、解決問題的能力,堅定自覺地把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篇13】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按照市教衛黨委辦公室《關于開展2020年市教衛黨委系統單位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專項督查的通知》文件和教委領導要求,我校即組織開展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落實情況
(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新要求情況
學校注重改進調查研究。學校領導每月都深入基層開展現場辦公會,同時加強圍繞基層工作開展調研。按照市委、市政府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勇當新時代排頭兵、先行者”大調研要求,2020年上半年黨委組織開展了基層黨組織生命力指數、人事薪酬工作情況和大學生時政觀情況三項調研活動。
我校嚴格規范、切實減少各類會議,嚴格控制會議規模。學校嚴格會議活動審批程序,明確了校級會議制度,每月第一周召開黨政監各自例會,第二周召開現場辦公會,第三周召開常委會,第四周召開校務委員會會議;從嚴控制學校下發文件數量,能由部門發文及部門聯合發文的,不由學校發文;認真規范外事活動,外事活動由國際交流處統一負責,黨委審批;新聞報道注重宣傳基層,多報道實際工作,校園微信公眾號開設專欄,宣傳先進典型,傳播學術思想。
學校規范經費管理和使用。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對大額資金的使用管理和財務管理等重點部門制定嚴格又有很強操作性的具體規章制度,對其行為予以明確的規范。經自查,我校無違規公款吃喝、超標準接待、公款購買高檔白酒等情況;無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會員卡或有價證券等情況;無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突擊花錢、濫發獎金或實物等情況;無公款旅游、將“三公”經費轉至業務經費列支等情況。
(二)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情況
學校深入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積極開展自查自糾。通過召開黨委會、校務委員會等認真學習上級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通過召開現場辦公會、基層黨員座談會以及暢通信訪渠道等形式,查找學校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方面存在的問題,并逐一進行整改措施的分解落實。
(三)2020年上半年自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針對2020年上半年自查發現的問題,學校領導認真討論研究整改措施,通過召開中心組學習會、干部學習會,進一步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重視,并通過黨政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落實整改。
二、存在問題
2020年,我校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開展工作,在加強作風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個別領導干部對民辦高校嚴抓中央八項規定嚴峻性的認識不夠,需要繼續加強;個別領導干部理論學習與業務工作結合的力度不夠;部分教職員工在厲行節約的氛圍方面還不夠濃厚。
三、下步考慮
針對這些問題和不足,我校下一步要持續抓好八項規定的宣傳貫徹和落實,突出抓好三項重點工作:一是深入學習。繼續組織廣大干部職工學習“八項規定”,確保熟知熟記。二是完善制度。注重工作的具體化、規范化、制度化,針對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明確要求,提高制度制定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強化監督。主動公開“八項規定”落實情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評議。
四、意見建議
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方面不存在公辦民辦之分,但是在具體的管理要求方面,建議能否根據民辦高校體制特點,制定民辦高校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注意事項。
【篇14】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收到《關于做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等情況自查工作的通知》后,我x高度重視,立即按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自查工作。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我x始終把落實“八項規定”精神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嚴格貫徹執行,干部職工工作作風明顯好轉,服務意識、大局意識明顯增強,工作效率明顯提高,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糾正“四風”等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十八大以來,我x共制定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方面公文xx份;“三公”費用同比大幅減少xx左右;精簡文件、簡報xx個;取消大型會議、評議表彰及大型活動xx個;取消外出學習考察xx次;規范辦公用房xx平方米。累計節約資金xx萬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領導班子做表率,做到“上行”帶“下效”。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我xx結合實際,多次召開xx黨委會議、xx長辦公會,就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糾正“四風”工作進行專題研究部署,從規范“三公”費用審批與使用、取消外出學習考察、壓縮會議活動、規范辦公用房、精簡文件簡報等九個方面提出了多條有針對性措施。xx黨委班子帶頭改進工作作風,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帶頭密切聯系群眾,帶頭解決實際問題;積極改進文風會風,壓縮會議和文件,堅持開短會、講短話、做實事、求實效;嚴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辦公用房、配車用車、“三公”消費、工作日午間禁酒等方面的規定,從簡安排各種會議、活動和接待,形成了以“上行”帶“下效”的良好局面。
2.學習教育重引導,打牢“知行合一”基礎。針對中央圍繞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密集出臺的一系列法規制度,xx黨委積極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精神實質,切實做到熟知法規、理解法規、遵守法規,真正擺正心態,自覺約束自己。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實踐活動,xx黨委組織全體黨員干部,通過中心組學習、“三會一課”、全xx干部職工大會等教育形式,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系列論述,重點研讀《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增強了遵規守紀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3.廉政建設多舉措,提高拒腐防變能力。xx黨委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與廉政建設工作緊密結合,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各負其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要求,xx黨委書記、xx長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與各xx室負責人簽訂了廉政建設責任狀,強化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形成了黨風廉政建設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xx黨委先后組織全體黨員干部參觀xx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觀看xx紀委提供的廉政警示教育片,以正反面典型案例警示黨員干部,引導黨員干部守住底線、筑牢防線。xx黨委在廉政建設工作上再次明確了“五條禁令”即:禁止到行業企業吃拿卡要、禁止工作期間飲酒、禁止無故遲到早退、禁止上班期間炒股、玩游戲,禁止上班期間干與工作無關的事。4.宣傳工作有新招,營造防腐輿論氛圍。為擴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xxx行業中的覆蓋面和影響力,xx黨委認真梳理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好的經驗與做法,向行業媒體《xxx報》提供信息稿件,營造全行業參與的良好氛圍。在鞏固傳統媒體“反腐倡廉專欄”等宣傳形式的基礎上,xx黨委積極辦好xx廉政警示教育專刊,借助xx及行業黨員“微信群”,及時傳達xx監察室轉發的“xx廉政手機報”微信信息,大力宣傳報道xx行業有關反腐倡廉的政策法規、工作部署、重大舉措以及我xx反腐倡廉建設取得的成果等,為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聚集正能量,創造了良好的思想輿論環境。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就自查情況看,我xx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糾正“四風”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上級要求,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1.少數干部思想上認識還不夠。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糾正“四風”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深,缺乏主動學習勁頭,缺乏貫徹落實力度,不能把“八項規定”、糾正“四風”與自身工作的關系擺在應有的位置來看待。
2.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方面,工作創新還不夠,有待進一步改善和提升。
3.部分領導干部深入企業、深入群眾不夠,主動服務意識不強,平時忙于日常性業務工作,下基層時間少,了解干情民意不夠,群眾觀念沒有真正樹起來。
4.少數干部職工工作作風不扎實。缺少敢于爭先的進取精神,工作缺少主觀能動性和積極主動性,工作不講效率,抓落實力度不夠大、執行力不夠強。
四、下步工作措施
1.繼續加強“八項規定”和糾正“四風”精神實質的學習與領會,教育黨員干部在工作中嚴格按照“八項規定”的要求,從自身嚴起,從實際工作做起,在改進工作作風、糾正不良習慣等方面狠下功夫,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升工作效能。
2.以“八項規定”為標桿,創新廉政建設工作方式,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廉潔辦事意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五個管住”:管住自己掌握的權、管住自己的頭、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腳,經受住各種不良誘惑和考驗。
3.建立健全領導班子成員密切聯系群眾工作制度,加強對領導班子成員密切聯系群眾工作的督查,領導干部每季度至少1次帶頭深入行業企業和干部職工中,了解制約行業改革發展的難題,協調解決干部職工的具體困難和問題。
4.細化完善值班值守、工作考勤、請銷假等相關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干部職工工作行為。堅持嚴字當頭,不斷加強對干部職工的監督管理,將日常工作檢查與年終績效考核掛鉤,促進干部職工愛崗敬業、履職盡責,認真完成行業改革各項工作任務,助推糾正“四風”工作落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xx將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嚴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局黨委的要求,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落實“八項規定”和糾正“四風”工作的長效機制,切實轉變干部工作作風,提升工作效能。
【篇15】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按照《關于調研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的通知》要求,我局黨委高度重視,迅即召開會議,組織相關人員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區委《辦法》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面、認真的自查。現將我局貫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的主要做法
(一)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思想認識。局黨委將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區委相關文件的貫徹執行,作為當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抓經常、經常抓,常抓不懈。局黨委從自身做起,利用中心組學習、黨委會等時機,對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于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貫徹措施》以及區委《具體辦法》等相關文件反復學、學反復,力爭將文件精神吃透、吃準,并利用每周政治學習時間,組織全局干部職工認真學習,要求全局干部職工要提高思想認識,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各級抓好貫徹落實的有關規定,將中央八項規定和“意見”、“措施”、“辦法”貫徹到實際工作中,深入搞好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了解群眾呼聲,解決實際問題。局黨委班子認真討論研究,制定了市容園林局貫徹落實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于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區委《辦法》”的具體措施。堅持定期檢查并通報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進行批評處理。
(二)開展黨紀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局黨委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以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為重點,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和省市紀委全會以及區委四次全會精神,增強了全體黨員干部的政治敏銳性和歷史責任感。同時,扎實開展反腐倡廉、和“小官大貪”警示教育,通過參觀廉政教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片、創作廉政漫畫、召開警示教育大會等多種形式,教育黨員干部以史為鑒,堅定理想信念,培育“三嚴三實”作風,進一步提高了黨員領導干部的黨性修養和廉潔自律意識。
(三)堅持干部帶頭,切實轉變作風。局黨委領導班子能夠帶頭貫徹落實中省市區重大決策,牢固樹立帶頭遵守紀律、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把貫徹落實八項規定作為作風轉變的重要抓手,能夠高標準、嚴要求,真正做到凡是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各科隊所負責人,能夠以身作則、自我約束、率先垂范、身體力行,帶頭轉變作風,主動接受監督,給全局的干部職工樹立好的榜樣,起到了帶頭和示范作用。對市容環衛工作方面社會關注、群眾反響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局黨委班子成員能夠下基層蹲點和開展調研,查找問題根源,制定處置預案,妥善解決問題。調研活動能夠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堅持輕車簡從,不接受違規宴請接待,不接受禮品、土特產品,不參與娛樂活動。除統一安排外,無違規出席慶典、紀念、論壇等一般性會議的情況。
(四)嚴格執行規定,精簡會議文件。一是減少會議活動數量。堅持合并、精簡、簡短的原則,充分做好會前準備工作,簡化程序,注重實效,開短會、小會,開解決問題的會。二是嚴格控制會議規格、規模、時間和經費。加強會議活動經費預算管理,嚴格會議報批程序,堅決杜絕在風景旅游區召開會議,不舉辦宴會,不發放紀念品,不安排合影。會議現場布置簡樸,不擺放鮮花,不制作背景展板。三是提高文件簡報質量。堅持做到凡是一般性工作部署、常規性工作要求、重復性工作指導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能壓縮則壓縮,能精煉則精煉,做到文風簡樸,求短求新。四是嚴格規范文件報送程序。充分利用局指揮中心微信平臺上報信息,下發通知和傳達會議精神,堅持做到能夠在網絡傳輸和網上發布的文件簡報,堅決不以紙質形式印發,并嚴格做到不多頭報送、不越級行文。
(五)整治奢侈浪費,厲行勤儉節約。局黨委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區委落實意見、措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精神,并利用端午、中秋、春節等節假日放假教育之機,強調黨風廉政建設及厲行節約各項要求的重要性,不斷強化紀律建設,落實正風肅紀和整治機關作風工作,增強全局干部職工拒腐防變的自覺性,構建改進作風的長效機制。一是積極響應中央厲行勤儉節約的號召,在全局開展文明餐桌活動,要求在局機關灶用餐做到勤儉節約,不剩菜剩飯,杜絕“舌尖上的浪費”。二是制定下發了《關于重申公務接待、婚喪嫁娶等相關規定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嚴格接待審批程序,不超范圍、超標準安排公務接待,就餐只安排工作餐。三是倡導干部職工牢固樹立主人翁意識,增強勤儉節約理念,開展“節約一滴水、一度電、一張紙”活動。四是努力節約辦公能耗。推行網絡辦公,實行在電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積極推行無紙化辦公;減少重復打印、復印次數,注重稿紙、復印紙的再利用;不使用時及時關閉辦公設備,減少待機能耗。
(六)開展專項治理,壓縮“三公”經費。一是嚴格清退辦公用房。局黨委嚴格按照區委、政府關于辦公用房面積的核定標準執行,按照“調、騰、合、改”原則,第一時間細化整改措施,強化監督檢查,做到不拖延,不敷衍,實事求是,不搞變通、不留死角、不折不扣,扎實開展了清理規范工作,切實提高了辦公用房的管理水平和使用實效。目前,所有人員的辦公用房面積均符合核定標準。二是規范公務車輛管理。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及管理的有關規定,實行車輛定點定車加油、定點維修,實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的加油制度,定期公布消耗和車輛維修支出。節假日期間,除必須的值班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交局行辦封存,統一停放在局機關樓下。三是嚴格收支兩條線,控制財政支出。嚴格落實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收支兩條線,建立了嚴格的票據“領、發、繳、銷”和保管、審核制度,厲行節約,精簡支出,切實降低了“三公”經費的開支。同時,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繼續鞏固“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成果,并加強資金管理,健全管理機制,堵塞管理漏洞,從源頭上防范和杜絕了財務違法行為的發生。
(七)加強作風建設,提高機關效能。一是規范績效考評工作。嚴格考勤制度,干部職工外出辦事要請假、登記并及時調整去向公示牌;嚴格執行請銷假、公出制度,嚴格履行審批權限;嚴格執行上班點名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年初,局機關指派專人赴區委觀摩了“干部去向”公示牌,對局機關原來的公示牌進行了統一更換,并要求各部門對每天每時的人員去向登記清楚,做到心中有數,一目了然。二是嚴肅機關工作紀律。明文規定:上班時間不得串崗、閑談;辦公電腦不得下載、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件;不得在工作時間利用手機和辦公電腦瀏覽網頁、玩游戲、聊天、炒股、網購或干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務。三是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堅決貫徹落實上級的各項工作部署,把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同時,嚴格落實獎懲。把機關效能核查情況與年終考核、評優評先、績效獎、目標考核獎等掛鉤,獎勵優秀、先進職工,懲處懶、散、懈、怠歪風。
(八)強化監督責任,加強執紀檢查。按照八項規定和正風肅紀要求,去年4月份我局成立了落實八項規定、正風肅紀監督檢查組”(簡稱督查組),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班子其他成員為副組長,具體督查工作由局紀委書記負責,局紀委牽頭重點對落實“兩個責任”、解決“四風”突出問題、整治“會所中的歪風”、“三公”經費支出等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形成了對黨員、干部作風檢查的制度化和常態化,不斷增強了各級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促進了八項規定的有效落實。同時,局紀委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積極探索“監督再監督”、“檢查再檢查”的工作形式,在涉及重大項目時,把工作重點放在對相關制度的制定和審核把關上,并牽頭組織力量實施全程跟蹤監督和指導,發現問題,絕不姑息遷就,嚴肅責任追究,構建了作風建設的常態機制。
二、存在問題
一是在抓作風紀律方面,對基層單位的巡查、抽查力度不夠,存在個別人員紀律松散,自我約束不夠現象;
二是少數機關干部深入基層不多,了解民情不深,聽取群眾呼聲不夠,事業心和責任感還不強,群眾觀念沒有真正樹起來。
三是個別干部職工工作作風不夠扎實,缺少創先爭優的進取精神,工作主觀能動性還不強,自我要求不嚴,效率不高。
四是在落實八項規定工作中,創新意識還不強,辦法舉措還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形成八項規定貫徹落實的新常態。加強八項規定相關精神的學習教育,融會貫通八項規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嚴格按照八項規定的要求貫徹落實,切實擔負起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堅持從自身做起,從實際工作做起,在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真心實意地為群眾服務。
二是形成黨員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新常態。對照習總書記好干部“五條標準”嚴格要求,不斷加強黨員領導干部能力素質和作風建設。實行“一崗雙責”,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黨風廉政建設與黨員干部的崗位目標責任制、機關效能建設責任制有機結合起來;加強機關工作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能,嚴肅查處上班遲到、早退現象,嚴禁上網聊天、玩游戲和干與工作不相干的事;加強日常監督,嚴格履行紀委工作職責,并實行分管領導不定期抽查;堅持績效考評制度,表彰工作積極、服務態度好的干部職工。
三是形成警示教育、警鐘長鳴的新常態。利用節假日之際,扎實開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教育廣大干部職工要努力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堅持依法行政,自覺做到清正廉潔,自覺抵制各種消極腐敗行為,從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防體系上加強對人事、財物、重大項目審批、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制約和監督,防止腐敗現象和問題的發生。
四是形成監督檢查的新常態。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和八項規定等相關文件的要求,開展經常性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堵塞漏洞,并積極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使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以及區委《辦法》成為工作習慣和自覺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