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支部民主生活會制度篇1
(1)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召開的次數和時間。根據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的《關于改進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要求,為便于集中時間和精力解決領導班子存在的突出問題,更好地發揮民主生活會的作用,加強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決定將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由原來的一年召開兩次改為一年召開一次。時間一般可安排在4月至8月之間。每次民主生活會都要認真做好準備,集中安排時間,以保證民主生活會的質量。
(2)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內容和議題。中央規定:民主生活會的基本內容,主要是對以下問題進行檢查、總結,統一認識,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②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③艱苦奮斗,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的情況。④堅持群眾路線,改進領導作風,深人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的情況。⑤其他重要問題。各級領導班子要遵照中央規定的基本內容,根據黨的中心工作的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領導班子的實際,研究生活會的主要內容,確定中心議題。中心議題的確定,力求做到既符合黨的中心工作的要求,又符合領導班子實際,重點突出,針對性強。
(3)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準備。召開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必須認真做好準備工作,這是開好生活會的基礎和重要環節。主要是組織準備和領導班子成員的準備。組織準備包括:①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中心工作和領導班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確定中心議題。②黨委(黨組)或委托組織部門、紀檢機關或機關黨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征求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歸納整理,在會前轉告出席人員或在會上予以通報。③生活會召開的日期和議題,提前10天報告上級黨組織,以便上級黨組織派人參加會議。④會議的日期和議題,提前通知到會人員,使其做好準備工作。領導班子成員準備包括:①每個班子成員都要圍繞會議中心議題,實事求是地準備好書面發言提綱。②領導干部之間尤其是主要領導要互相談心,溝通情況,交換意見。③每個成員都要聽取所分管方面或部門的意見和建議。
(4)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管理和指導。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管理和指導工作,以黨委組織部門為主。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認真做好協調和具體工作:①負責起草民主生活會的方案并做好通知工作;②派人直接參加下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聽取意見,面對面指導;③負責將下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情況向黨委和上級黨委綜合報告;④堅持抓好民主生活會通報制度。對民主生活會開得好的單位要及時總結經驗,及時通報表揚,以點帶面。對民主生活會開得差的單位也要及時通報批評。
(5)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召開和主持。召開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由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以身作則,做到三帶頭:會前帶頭準備發言提綱;會上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引導班子成員暢所欲言;會后帶頭整改。
(6)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反映出來的問題的整改。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后,必須認真抓好整改工作,這是保證民主生活會真正解決問題的重要環節。要在認真查擺問題,總結經驗教訓,統一思想的基礎上,對民主生活會上檢查和反映的問題,應由本級黨組織解決的,制定出具體整改措施,切實加以解決。需要上級黨組織解決的,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民主生活會制定的整改措施必須具體,責任到人,限期完成,并在下次生活會上對落實情況進行通報。對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整改措施情況用適當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群眾監督。
(7)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報告。 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后15日內,要向上級紀委和黨委組織部門報送會議情況報告和會議記錄。報告的主要內容是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情況;檢查出來的主要問題及原因;整改措施。
黨支部民主生活會制度篇2
黨的組織生活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和載體,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重要形式。
一、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黨員必須參加黨員大會、黨小組會和黨課學習,黨總支(支部)要定期召開總支(支部)委員會會議。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的組織生活,堅持黨員領導干部講黨課制度。
二、嚴格落實黨的生活會制度。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要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黨性原則。會前要廣泛聽取意見、深入談心交心,會上要認真查擺問題、深刻剖析根源、明確整改方向,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會后要逐一整改落實。
三、嚴格落實談心談話制度。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和黨員之間、黨員和黨員之間要開展經常性的談心談話,坦誠相見,交流思想,交換意見。領導干部要帶頭談,也要接受黨員、群眾約談。
四、嚴格落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定期組織黨員對照黨章的規定和要求,對照黨規黨紀,聯系個人實際進行黨性分析,強化黨員意識、增強黨的觀念、提高黨性修養。
五、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領導干部必須強化組織觀念,做到對黨忠誠,襟懷坦白。必須按規定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必須實事求是地及時向黨組織報告工作中和個人的重大事項,嚴格執行離鄭報備制度,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增強黨的意識,時刻牢記自己第一身份是黨員。任何黨員都不能游離于黨的組織之外,更不能凌駕于黨的組織之上。每個黨員無論職務高低,都要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按時自覺主動足額交納黨費。
七、學校各級黨組織要嚴格落實組織生活制度,確保黨的組織生活經常、認真、嚴肅。要按規定詳細如實地記錄好“三會一課”及談心談話的內容等。
黨支部民主生活會制度篇3
為健全黨內組織生活,加強黨內督促,促進黨建工作不斷改進和提高,依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生活會召開的范圍:總段所屬各單位黨支部。主要目的是黨支部及支委會成員認真查找在黨建工作和履行支委工作職責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征求意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等形式查找不足,整改提高。
二、組織生活會的主要內容:對本單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情況;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黨員工作情況;做好本單位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上級黨委和本支部的重大決定、決議的順利完成情況;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情況。
三、組織生活會召開的時間和議題:組織生活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可以結合年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一并進行。組織生活會的議題可針對支部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自行確定。
四、組織生活會召開的程序和要求:
1、廣泛征求黨員群眾意見,組織生活會召開前要采取不同形式征求到的意見建議要進行認真梳理。
2、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組織生活會由黨支部書記召集和主持,書記要帶頭查找支部工作存在的問題,引導支委成員圍繞主題,暢所欲言,坦誠交流。
3、制定整改措施。通過組織生活會查找的問題,要認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上報上級黨組織,并在一定范圍內向黨員群眾通報整改的落實情況,接受監督。
黨支部民主生活會制度篇4
黨支部民主生活會是以黨員交流思想,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為中心內容的組織活動制度。勇于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是黨的優良傳統作風。為進一步規范本院黨支部民主生活會,發揚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優良傳統作風,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推進全系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召開的時間
黨支部民主生活會每半年召開一次,一般在學期末安排專門時間進行。校黨委、院直屬支部另有要求的,按要求執行。根據需要,民主生活會也可隨時召開。
二、參加人員
每個黨員都應參加所在黨支部的民主生活會,會議由支部書記召集。因故缺席的需書面請假,并應提交書面發言,由其他同志在會上宣讀,列入會議記錄,書記或副書記應將會議情況和批評意見轉告缺席的同志。
院黨員領導干部要參加雙重組織生活,除參加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外,也要積極參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會。
三、議題的確定
會議的議題由支部委員會確定。主要結合系和本支部的工作實際及個人工作、思想情況,對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章的要求,結合本系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從黨員的黨性、黨風、黨員先進性等方面檢查總結,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統一思想認識。校黨委、院直屬支部有專題布置的,按專題要求進行。
四、會前準備
1、根據每次確定的重點議題以及擬要解決的主要問題,黨員之間要開展談心活動,支部委員之間要交換意見。同時要召開支部所在部門的群眾座談會,聽取群眾意見。征求系黨總支意見。支委會應在會前將各方面的意見綜合轉告參加會議的黨員同志或會上通報。
2、民主生活會召開的時間、內容和要求,需提前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以便進行認真準備。
3、民主生活會前,要將開會的日期、內容報告系黨總支。
五、會議的主持
黨支部民主生活會由書記或副書記主持。書記、副書記不能缺席。
六、應遵循的原則
1、要緊密結合本院、本支部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實際,解決當前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
2、民主生活會應遵循“團結——批評和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通過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解決黨內部的問題,達到統一思想、加強團結、相互監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3、保證民主生活會的質量,必須增強黨內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則性,做到會下談心解疙瘩,會上集中議大事。
4、黨員要本著“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的精神,敞開思想,暢所欲言;要嚴于解剖自己,主動檢討思想、工作、作風和生活上的缺點和錯誤,誠懇接受別人的批評和幫助。
5、開展批評要與人為善,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防止在細小問題上糾纏不休;相互間有意見,可以開展個別談心,或者把問題擺在桌面上,通過交換看法和意見來解決,不搞自由主義。
6、要遵守民主生活會的紀律,不許歪曲和夸大事實真相,不許壓制批評和對批評者打擊報復,不許把黨組織內部交流思想的情況向外泄漏。
七、落實整改
民主生活會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黨支部要積極制定改進措施,切實加以解決;需要上級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應及時報告院黨委。屬于違反黨紀、政紀的,應報院黨委,按照管理權限進行查處,黨支部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查處工作。
在民主生活會上提出的重要問題,黨支部沒有及時研究解決或向上級黨組織報告的,應追究書記、副書記的責任。
八、會議的報告
黨支部民主生活會后十五日內,要向院直屬支部報送會議情況和會議原始發言記錄。
報告的主要內容為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情況,檢查出來的主要問題及提出的整改措施。
對于群眾座談會反映問題的整改措施,可用適當方式向群眾公布,以便接受群眾監督。
九、檢查指導
黨支部民主生活會實行一級抓一級的責任制。
各黨支部召開民主生活會時,院直屬支部要派人參加,掌握情況,進行指導。將對黨支部執行民主生活會的情況進行檢查、通報,總結交流經驗,糾正存在問題。
對于未經院支部同意而不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的黨支部的主要負責人,以及無故不參加民主生活會的黨員領導干部,應給與批評教育,并責令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