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內在要求。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同我們黨的性質宗旨和優良傳統作風格格不入,直接影響著干群關系,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題民主生活會個人對照檢查材料【匯編三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篇: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題民主生活會個人對照檢查材料
一、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對照檢查清單
1.是否存在督促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思想認識不到位,沒有從講政治的高度看待、研究、部署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治理工作;
2.是否存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通知、通報等文件收發登記制度不健全、傳遞渠道混亂、選擇性傳遞、選擇性落實問題;
3.是否存在對于中央、省委、市委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關通知、方案、通報等文件不學習、不傳達、不落實,或者學習傳達落實沒有達到全覆蓋要求的問題;
4.是否存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領導體制、工作機制不健全的問題;
5.是否存在未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結合本地區本單位本行業本系統實際,研究制定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作風建設的具體措施和辦法,馳而不息糾治“四風”的問題;
6.是否存在沒有制定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宣傳、培訓、教育具體方案,或者方案照抄照搬、不具有可操作性等問題;
7.是否存在沒有建立“四風”問題主動發現、分析研判、快速處置、情況通報及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或者雖建立但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8.是否存在主體作用發揮不夠,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全部推給紀委的問題;
9.是否存在定期聽取、通報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制度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10.是否存在貫徹執行市委關于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監督檢查工作分工負責、情況收集、實地督查、協作會商、匯總報告、情況通報等機制不堅決、做選擇、打折扣、搞變通等問題;
11.是否存在貫徹執行市委《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精神的辦法》(宛發﹝2018﹞9號)關于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規范因公臨時出國、改進新聞報道等相關規定要求打折扣、搞變通的問題;
12.是否存在結合突出問題加強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巡察監督不積極、不主動的問題;
13.是否存在沒有定期開展督促檢查,將執行情況向黨委會(常委會)匯報,并在一定范圍通報,對違反規定的建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問題;
14.是否存在沒有每年底開展1次專項檢查,每半年將貫徹執行情況報送上級黨組織的問題;
15.是否存在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查擺、整改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
16.是否存在監督舉報渠道不暢通,群眾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舉報不便捷、受理不及時等問題;
17.是否存在查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態度不堅決,處理“寬松軟”,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追究不到位等問題;
18.是否存在**對照檢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轉作風改作風情況不認真,“四風”問題查找不具體,批評和自我批評達不到“紅臉出汗”效果,整改措施虛化,發言材料找人代寫等問題;
19.是否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篩選不精準、覆蓋面小、類別及層級單一;以案促改滿足于開開會、發發言、表表態、寫寫心得,非案發單位、違紀當事人存在看戲心態,警示教育效果差等問題。
二、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對照檢查清單
1.是否定期研究部署本地本部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每年至少一次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是否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的安排部署、責任分工、推進落實相關文件及時審簽批示,提出明確意見;
3.是否帶頭參加下級黨組織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轉作風改作風為主題的**;
4.是否對班子成員、下級黨委(黨組)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加強指導和監督;
5.是否落實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談話約談等常態化監督,定期對班子成員和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就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開展談話提醒或約談;
6.是否率先垂范帶頭執行各項規定,支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主動接受和鼓勵同級紀委監督;
7.是否定期聽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報告,對紀委(派駐紀檢組)提請的事項及時研究決策;
8.是否健全主動接受干部群眾監督機制;
9.是否發揮“一把手”表率作用,嚴格自律,帶頭管好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的工作人員;
10.個人是否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需逐項對照“黨員干部對照檢查清單”進行對照檢查)。
三、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對照檢查清單
1.是否定期聽取分管部門或領域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情況匯報,分析指出存在的問題,建立整改臺賬,抓好整改落實;
2.是否定期研究分析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情況;
3.是否指導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研究制定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具體措施,完善制度,加強教育;
4.是否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的安排部署、責任分工、推進落實相關文件材料及時批示審簽,提出明確意見;
5.是否落實談話約談等常態化監督制度,定期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領導班子開展談話提醒或約談,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并督促整改;
6.是否自覺接受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的監督,嚴格自律,嚴管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個人是否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需逐項對照“黨員干部對照檢查清單”進行對照檢查)。
四、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對照檢查清單
1.是否報請或者會同黨委(黨組)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加強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專題報告,綜合分析所聯系的地方、部門、單位糾治“四風”狀況,向黨委(黨組)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意見、措施和具體建議,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2.是否推動各級黨委(黨組)圍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建立健全統籌協調、分析研判、信息共享、督促檢查工作機制;
3.是否督促有關職能部門針對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
4.是否推動有關職能部門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強化管理監督,對不明確事項逐一規范;
5.是否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加強對相關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6.是否將執行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精神的辦法》(宛發〔2018〕9號)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每年年底通報執行情況;
7.是否定期監督檢查地方、部門、單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情況,并綜合運用多種形式督促整改落實;
8.是否強化日常監督,把監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的重點,開展明察暗訪、交叉檢查、重點督辦,加強對巡視巡察發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整改落實的日常監督;
9.是否緊盯重要節點,開展教育提醒、組織監督檢查、通報曝光典型案例;
10.是否強化監督檢查,把監督檢查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情況作為重點任務和經常性工作,持續保持暗訪、查處、追責、曝光“四管齊下”查糾“四風”的高壓態勢;
11.是否積極探索運用大數據查糾“四風”工作機制,提高精準發現和查處能力;
12.是否暢通來信、來訪、來電和網絡舉報渠道,及時受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檢舉舉報,發揮黨員和群眾的監督作用;
13.是否對監督中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向有關黨組織或者單位提出紀律檢查建議或者監察建議,通過督促召開專題**、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等方式,督查督辦,推動整改;
14.是否把查處違反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審查調查重點,優先處置“四風”問題線索;
15.是否堅持“一案雙查”,對不履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兩個責任”或履行不力等行為嚴肅追責問責,持續釋放不擔責就要被問責的強烈信號;
16.是否定期通報曝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對違紀行為發生在十九大后、受到黨紀處分和政務處分的黨員干部,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17.是否推進以案促改,深化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準問題癥結,整改突出問題,堵塞制度漏洞,強化運用身邊案例的警示教育;
18.是否適時對發案單位黨組織**召開情況進行檢查;
19.是否堅持和完善值班、報告和督辦制度;
20.是否加大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監督指導,建立完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月檢查、季分析”制度;
21.是否保持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對頂風違紀行為嚴查快辦,持續釋放違紀必究、執紀必嚴和“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五、黨員干部對照檢查清單
(一)違規吃喝
1.是否參與非公務的公款大吃大喝。如:私人聚會吃飯用公款報銷,單位之間或內部搞公款宴請等;
2.是否在公務接待中超標準公款吃喝。如超標準接待,超標準安排陪餐人員,提供高檔菜肴、酒水或香煙等;
3.是否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下屬單位公款宴請,或讓其用公款報銷吃喝費用;
4.是否到高檔小區、寫字樓、農家樂等隱蔽場所公款吃喝;
5.是否違規在內部食堂、培訓中心、駐外辦事機構等內部接待場所公款吃喝;
6.是否虛列開支公款購買酒水、香煙等;
7.是否以辦公用品、會議費等虛假名義公款報銷餐費或將違規吃喝費用混入食堂正常開支;
8.是否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主要包括接受管理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私款宴請,或由其工作業務范圍內的外資、私營企業出資的宴請;
9.是否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參與高消費吃喝或其他活動(不論是公款還是私款);
10.是否在工作日中午及其他執行公務時間飲酒。
(二)違規使用公款
1.是否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
2.是否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慰問困難群眾職工不在此限);
3.是否用公款定制酒、茶,收送高檔香煙;
4.是否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5.是否將休假、探親、旅游等活動納入國內公務接待范圍;
6.是否接受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三)違規配備使用公車
1.是否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或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者豪華內飾;
2.是否公車私用;主要指由公共財政負擔的從事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務的單位的汽車被用于非公務用途的情況;
3.是否換用、借用、占用管理服務對象、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
4.是否由管理服務對象、下屬單位等派員駕車,或既領車補又坐公車等;
5.是否在公車相關賬戶或費用中報銷私家車有關費用、私人開支費用等;
6.是否私車公養,用公務加油卡給私家車加油或用于個人消費。
(四)公款國內旅游
1.是否虛構名目公款旅游,以考察調研、招商引資、培訓、獎勵激勵等名義,打著公務的幌子旅游;
2.是否借公務之機公款旅游,主要是擅自改變行程、繞道或延長時間旅游;
3.是否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游安排,或由其報銷旅游費用。主要包括接受管理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旅游安排,或由其工作業務范圍內的外資、私營企業出資的旅游安排。
(五)違規出國(境)
1.是否虛構名目公款出國(境)旅游,以考察調研、招商引資、培訓、獎勵激勵等名義,打著公務的幌子旅游;
2.是否借公務之機公款出國(境)旅游,主要是擅自改變行程、繞道或延長時間旅游;
3.是否接受管理服務對象、下屬單位等公款安排的出國(境)旅游,或由其報銷旅游費用;
4.是否接受或變相接受企事業單位資助臨時出國;
5.是否向同級機關、下級機關、下屬單位、企業、駐外機構等攤派或轉嫁出訪費用。
(六)違規收送禮品禮金
1.是否在節日期間或日常往來中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既包括公款的,也包括私款的;
2.是否通過網購、快遞、提貨券、電子禮品卡、電子紅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禮品禮金;
3.是否讓管理服務對象、下屬單位等提供禮品禮金用于贈送,或讓其報銷相關費用。
4.是否收送名貴資源特產類物品,是否利用各類特產類物品謀取私利。
(七)違規使用辦公用房
1.是否超標準使用或豪華裝修辦公用房,超標準配置家具和電器;
2.是否存在超標后明改暗不改,加桌子不加人,隔離空間后仍由本人使用,或由暗門連接休息室、衛生間等問題;
3.是否存在已調離、已退休領導干部長期占用辦公用房的問題;
4.是否存在在不同部門任職同時占用多處辦公用房的問題。
(八)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
1.是否超過規定標準、擅自擴大或縮小范圍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
2.是否擅自出臺政策,發放獎勵性補貼、改革性補貼,超標準、超范圍發放年終獎等;
3.是否巧立名目濫發錢物;
4.是否弄虛作假套取費用;
5.是否用“小金庫”列支津貼補貼或福利等。
(九)大辦婚喪喜慶事宜
1.是否存在大操大辦問題;
2.是否借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
3.是否嚴格執行婚喪喜慶事宜“兩報告一承諾”制度;
4.是否超過申報桌數或宴請人數;
5.是否在婚喪喜慶事宜中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
6.是否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等;
7.是否變換形式違規操辦,如:化整為零多次操辦,異地操辦,以他人名義操辦等;
8.是否借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暗自收受禮金、安排他人收受禮金、通過微信紅包等衍生工具收受禮金等;
9.黨員領導干部是否參與操辦親屬以外的婚喪喜慶事宜;
10.黨員領導干部是否應邀擔任主婚、證婚、總管、司儀等角色;
11.是否搞封建迷信活動、舉辦低俗演藝等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活動;
12.是否直接或者變相使用公款支付費用,或者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減免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3.是否使用公車、公物,指派單位人員參與操辦,借用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企業、個人的人力、物力等。
(十)違規公務接待
1.是否提供或接受超標準接待,主要包括差旅中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超標準,以及其他違反公務接待規定的問題,比如迎送方式、出行活動等方面超出規定標準和范圍;
2.是否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游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
3.是否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
4.是否超標準、超范圍報銷公務出差費用;
(十一)其他
1.是否搞“走秀式”調研,為迎接調研裝修布置、現場“踩點”、弄虛作假,搞“經典調研路線”;
2.是否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主要包括接受管理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由其工作業務范圍內的外資、私營企業出資的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3.是否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參與娛樂活動或其他活動(不論是公款還是私款);
4.是否熱衷“幫圈文化”,組織或參與小團體活動。
第二篇: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題民主生活會個人對照檢查材料
根據市紀委專項檢查發現,我局存在若干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市委實施細則的問題。按照市委要求,今天局黨委組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黨委班子及班子成員通過對照檢查,進一步查找問題、深挖根源、強調整改、明確措施。本人作為黨委主要責任人,在民主生活會前,通過認真反思、全面學習、反復研討、談心談話、征求意見,進行個人對照檢查,現將對照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
通過對會前征集到的原汁原味的意見建議逐一進行對照反思,對大家指出來的問題非常認同,全部接納。認為這些意見建議是認真負責、客觀中肯的,充分體現了同志們對本人的信任和鞭策,這既暴露了自身的不足,也是下步努力的方向,本人將抓好整改落實。
(一)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本人深知作為黨委書記,通過本次整改:
一是黨委政治核心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主動帶領局黨委研究發展戰略問題不夠透徹,一定程度上還存在著等上級定了思路再深入思考的思想,同時對我局應主動發揮作用的意識不強,制定政策對整體性、長期性謀劃思考不深。
二是雖發現了部分黨務工作者業務能力不足、工作疲于應付,但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善;對黨委下屬部分支部未及時召開支委會、支部書記未講黨課等行為未作處理;對日常談心交心也沒嚴肅對待,認為日常工作中已經談了,沒必要專門“坐下來”“記在本子上”,因此即使談了,也沒能引起被談話對象的足夠重視,談話效果不理想,以致于實際工作中出現違反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作為黨委書記,本人主觀上對主體責任認識不到位,致使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三是謀劃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還不到位,平時抓工作只是簡單地以會議、講話、簽訂責任狀等老辦法來推動,缺乏來自思想深處的自覺行動,履行推動、教育監督、扎實落實做得不夠,同時,對個別領導干部執行一崗雙責不到位沒有及時指出和作強硬要求,失之于寬。
(二)違反“組織紀律”方面。
一是對“管理人員”的管理沒有嚴格按照《X局黨委關于從嚴加強工作人員管理的規定》,對管理人員履職情況研判不足,不能及時發現員工評價較差的管理人員。
二是執行民主集中制不規范,主要對一些緊急事項存在想著反正已經在其他會上審議過、班子成員都集體作了決策,只要補一份紀要就能完成程序的想法;另外在少數黨委會上,作為主持人,當聽到匯報者說得不夠清晰明確時,為了確保會議高效和讓班子成員聽明白,有時會進行補充,雖然末尾有表決,但沒有注意發言順序。
三是在主持工作的原主要負責人調離后,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責任也發生了變化,未對自己分管的部門進行調整。經與檢查組交流,才意識到平時學習制度不夠,對崗位權責認識不深,并于檢查期間立行立改,由局黨委及時作了分工調整。
(三)違反“廉潔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方面。沒有真正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零容忍”。主要表現在:一是XX的問題。二是XX的問題。三是XX的問題,當時局黨委雖對市紀委函詢要求進行過說明,但因為對該問題整改不到位,以致于未引起各級工作人員的警示,此后該類問題偶有發生。本人沒有充分履行好主體責任,也沒有充分支持紀委履行監督責任,致使屢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發生。
(四)“作風建設不實”方面。
一是學風不夠端正,學用時有脫節;理論學習不夠深入,理論與實際聯系不夠緊密,對理論學習只滿足于完成“規定動作”,看文件、讀材料,靜下心來仔細研讀不夠;時有“學而不習”現象,看得多思考少、瀏覽多記住少、學的多用的少,沒有深入地學習理解,對形式主義的抵制不夠堅決。
二是長期從事管理工作,對黨的群眾工作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不夠,對基層情況了解不夠,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有所淡薄。
三是有時安于現狀,缺乏較強的憂患意識和創新精神,特別是近年來,思想上存在“求穩多、求進少”傾向,缺乏“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工作勁頭,工作中主動服務的意識還不夠強,對細節的追求還不夠。四是艱苦奮斗精神有所弱化,勤儉節約意識不夠強烈。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剖析
(一)黨性修養有所放松。對照黨章和《條例》《準則》,沒有完全把思想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沒有徹底聯系各類違紀違法警示案例,聯系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黨性分析有時放松了標準,不夠入木三分、直指內心、直面弱點,沒有徹底做到捫心叩問理想信念是否堅定,紀律執行是否合格,道德品行是否合格,擔當奉獻是否過硬。
(二)沒有真正弄懂學習目的。還存在“急拿急用”和實用主義,系統性學習和深度學習不足,運用理論指導實踐不夠,沒有真正弄懂學習的目的,對學習的標準還停留在保障眼前履職盡責上,沒有從堅定政治定力、修煉人格魅力、提升精神境界等層次和維度提高認識。
(三)沒有徹底克服惰性心理。在貫徹中央精神和上級黨委決策部署上還有差距,在管黨治黨責任落實上開創性不足,就因為思想上仍有惰性,在一些“硬骨頭”面前仍有等、靠、繞的想法。總是憑經驗辦事、按條文決策,雖知道問題的“癥結”,但在有些工作上還有“停一停”“放一放”的惰性想法。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切實增強學懂弄通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緊迫感。充分利用市委安排的學習、局黨委中心組學習、支部學習等集體學習研討的機會,著重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行系統再學習。努力向上級領導學習、向班子成員學習,加強學習交流,汲取營養,在學深、學透、領會精神上下功夫。在學習重點上,真正做到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從讀原著中提升理論素養。在學習目的上,把講政治、講規矩、講貫徹、講奉獻、講實績落實到工作中,真正用以指導實踐,做到在任何情況下政治信仰不變、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不斷加強局黨委對各項工作的統籌協調作用。要反復學習領會市委年度黨建工作會精神、X書記調研我局時的重要指示,充分發揮干事創業的主觀能動性,加強黨委對全面工作的統籌和協調,全力以赴領導和支持好業務工作,團結班子,帶領全體干部職工總攬全局、改革創新,主動謀事創業,創造性地開展好工作。
(三)強化黨性錘煉,堅決領導完成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全局堅決完成問題整改工作,同時主動認領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并及時整改。通過問題整改,重點錘煉自己以及全體黨員的黨性修養,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員意識,增強責任意識。堅決做到按制度辦事、按程序辦事、按規矩辦事,特別是面對問題矛盾,有敢于向前的底氣;面對危機失誤,有敢于承擔的膽氣,面對歪風邪氣,有敢于亮劍的豪氣,關鍵時刻站出來,危急時刻沖上去。
(四)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進一步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抓好從嚴治黨建設,切實抓好中心組學習,加強黨支部建設,落實好“三會一課”制度,督促規章制度落到實處,加強對干部的培訓和交流,加強對職工教育管理方式的研究,認真執行“兩個責任”和“一崗雙責”。通過制度建設,加強對規章制度的學習、貫徹力度,增強黨員的黨章意識、紀律意識、規矩意識、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
(五)領導作表率,嚴格落實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帶頭落實“從嚴從實”管理干部要求和執行廉潔從業各項規定,嚴格落實《準則》《條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制度,扎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好班子成員,管好各處室,管好每名黨員干部,切實在全局營造風清氣正的氛圍和良好干事環境,真正做到與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同心同德,用實際工作業績維護好、擁護好、愛戴好這個核心,為實現我市高質量發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以上對照檢查請市委領導及同志們批評指正。
第三篇: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題民主生活會個人對照檢查材料
中央政治局八項規定,猶如一股春風,在大江南北吹起。頓時,政壇清風撲面而來。一開年,至上而下,神州大地,掀起了貫徹中央八項規定改進工作作風學習教育整頓活動。按照局安排,該活動分學習動員、對照檢查、整改提高、公開承諾四個階段進行。提高三天學習,第一階段順利結束。近日屬于第二階段,認真圍繞“八查八看八解決",我進行了認真地對照檢查。
一查宗旨觀念。自我認為基本能夠密切聯系群眾,能夠堅信共產黨的領導,為人民服務比較自覺,能夠積極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態度熱情。
二查精神狀態。如果按照優良次差四個檔次評價的話,自我認為還不在最佳狀態,可以掛上第二個檔次“良〃。基本能夠積極研究工作,推進工作有力度、有方法、有措施,能夠不斷探索解決問題的新方法、新思路,比如防范、應對、處理醫患糾紛方面,比如推進藥品“三統一”、新農合的規范化管理方面。
三查調查研究。自我感覺做的還比較好。20xx年,帶嘰完成了12所衛生院的半年考核和23所衛生院的年終考核。每到一家衛生院都能夠深入一線,也能夠深入縣級醫療機構和合療經辦中心,與院長、職工交談,了解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困難,找準問題的焦點和難點并及時做培訓,克難攻堅。
四查會風文風。本人一致認為,會風文風是一個人品質和能力的體現,開不來會,寫不好文章,就很難做一個合格的管理者。因此盡量少開會,開短會,開有實際效果的會。而能夠做到這三點,首先要做好會議的準備。寫文章盡量說實話,注重練就“寫"功,力爭用最少的字、用自己的話把事說清楚,一個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說人話、說實話。
五查厲行節約。在這方面,自已做的還不夠,下鄉檢查、考核,面情軟,難以抵擋基層同志們的勸酒,有鋪張浪費現象。中央規定出臺后,真心希望能夠借此“東風”,切實禁絕這一不良惡習,對黨風好,也對自己的身體好,能夠使我的糖尿病治療更有效,也好對得起自己,對得起家人。
六查紀律。自我覺得,比較能夠遵守紀律,按時上班,一切按制度辦事,嚴格依法辦事。能夠遵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
七查用權。作為副職,本來也沒有很大的權力。但自已始終能夠堅持秉公用權,絕不以權謀私,絕不做“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那些老百姓唾罵的事。
八查生活作風。經查,自已從不參與賭博,也不存在借機斂財,業余就愛好散步、爬山、閑逛,除過上班、加班之外,其他時間全部在老婆的視野可監控范圍內,生活情趣基本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