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分析和糾正材料沒有固定的寫作模式。但作為一種體裁,它一般由標題、正文和署名三部分組成。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中小學德育現狀及對策的文章4篇 ,歡迎品鑒!

第一篇: 中小學德育現狀及對策
《關于全面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全面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
黨對民族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什么,督查工作的方向就是什么;新時代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務是什么,督查工作的內容就是什么。貫徹落實《意見》,要緊緊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條主線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推動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的各項舉措落到實處,推動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各項舉措落到實處,推動依法治理民族事務的各項舉措落到實處,把各族干部群眾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不斷增強各族群眾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
《意見》深入把握當前民族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針對當前民族工作特別是創建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如體制機制不健全、載體方式不適應、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工作措施不夠精準、政策把握出現偏差等,提出了加強和改進新時期創建工作的具體措施。任務已經明確,措施已經出臺,剩下的就是從嚴從實督促指導。
貫徹落實《意見》,要將監督檢查工作明確指向到文件要求的各項具體工作落實情況,重點在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強化“三個離不開”“四個自信”“五個認同”的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建設,增強各族群眾文化認同;健全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體制機制、改進民族團結進步宣傳的載體方式;推進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開展富有特色的群眾性交流活動;加快建成小康社會、增進民生福祉等具體工作。通過認真細致的督查,深入總結創建工作理論和實踐經驗,發現困難和問題,提出有效對策建議,持之以恒抓督查、堅決徹底抓落實,把文件精神落到實處。
《意見》牢牢把握堅持黨對民族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的基本原則,遵循依法治國的基本理念,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不斷完善推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的體制機制。
貫徹落實《意見》,要把提升民族事務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創建工作規范化常態化精細化作為督查工作的重要內容,統籌規范、綜合運用調研、暗訪、群眾座談、課題研究等多種形式,準確把握創建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加強創建工作的具體措施,不斷完善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的監測評估指標體系和考核測評驗收辦法,推動把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納入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創建工作新格局。
第二篇: 中小學德育現狀及對策
農產品加工業將成為21世紀中國農村經濟起飛的發展極。農產品加工業橫跨農業、工業和服務業三大領域,具有投資少、周期短、效益好的特點,是發展中國家工業化初中期應優先發展的產業。發達國家和我國經濟發達地區實踐表明,農產品加工業具有延長農業產業鏈條、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和增加農民收入的作用,是帶動現代農業發展的“引擎”,減少農產品產后損失的重要途徑,推進農業產業化的核心。我國有充足的農產品原料和農村剩余勞動力,具有發展農產品加工業的良好基礎。目前,我國已進入工業化中期階段,具備“工業反哺農業”的財力支撐,在此背景下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是實現農業增效、農村繁榮、農民增收目標的重要舉措。
一、我國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現狀與特征
本文利用《中國工業經濟統計年鑒》統計數據分析我國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現狀。該年鑒提供農產品加工業12個行業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統計數據。以下分析所用數據僅包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一)農產品加工業持續快速發展,但在工業中地位略有下降 從企業數量看,農產品加工企業由2000年60753個增至2014年129367個,增長112.94%,年均增長5.55%。同期工業企業數量由162885個增至377888個,增長132.00%,年均增長6.20%,增速略快于農產品加工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數量占工業企業比重持續下降,但下降速度較慢。從從業人員數量看,農產品加工企業從業人員數由2000年1623.36萬人增至2014年2924.67萬人,增長80.16%,年均增長4.29%,而同期工業企業從業人員數增長71.87%,年均增長3.94%。農產品加工企業從業人員數量占工業企業從業人員數量比重經歷先升后降的過程,由2000年27.96%升至2005年32.38%,隨后持續下降,2014年降至29.31%。從工業銷售產值看,農產品加工企業銷售產值由2000年22423.31億元增至2014年253253.70億元,同期工業企業銷售產值由83678.17億元增至1092197.99億元,前者占后者比重呈下降趨勢。總體而言,農產品加工企業數量增速略低于工業企業,但從業人員數量增速略高于工業企業,一定程度上說明近十余年農產品加工企業的邊際就業吸納能力稍高于總體工業企業。農產品加工業已成為我國開發就業崗位、緩解就業壓力的重要渠道。
(二)農產品加工業在輕工業中比重及與農業產值的比值不斷上升 就總產值而言,農產品加工業在工業中比重呈下降趨勢。由于農產品供給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增加引起居民對農產品加工品需求的擴大和多樣化、農產品賣難推動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等多種因素的綜合作用(楊剛強,2012),農產品加工業總產值占工業總產值比重緩慢下降。據統計,農產品加工業產值比重從2000年26.96%降至2011年21.90%,下降約5個百分點。但農產品加工業總產值占輕工業總產值比重卻持續小幅上升并趨于穩定,其變化趨勢與占工業總產值比重相反。2011年,農產品加工業總產值占輕工業總產值比重達77.78%。2000年以來,我國農產品加工業產值與農業產值比值逐漸提高,從2000年0.931升至2005年1.461,2009年突破21,達2.081,2011年提高至2.271。總體上看,農產品加工業產值與農業產值之比仍呈上升趨勢。
(三)農產品加工出口呈增長態勢,但出口所占比重大幅下降 從年度數據看,我國農產品加工業出口交貨值持續增加,從2000年5035.76億元增至2014年23649.14億元,不考慮價格因素,14年間增長369.62%。同期工業企業出口交貨值從14575.03億元增至118414.25億元,增長712.45%。可見,農產品加工出口增長態勢弱于工業產品出口。考查出口交貨值占銷售產值比重發現,工業產品出口比重由2000年17.42%增至2004年20.47%,隨后持續下降,2014年為10.84%,2004—2014年共下降9.62個百分點。農產品加工業出口交貨值占銷售產值比重自2000年起呈逐年下降態勢,從2000年22.46%持續降至2014年9.34%,共下降13.12個百分點。農產品加工業出口交貨值占工業出口交貨值比重大體呈下降態勢,2000年為34.55%,2014年降至19.97%。說明我國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出口拉動作用逐漸減弱。
(四)農產品加工業的就業結構、產值結構和出口結構的行業差異明顯從農產品加工業內部看,企業構成和就業結構存在明顯差異。2014年,農產品加工業企業數量最多的四個行業依次為農副食品加工業(19.20%)、紡織業(16.09%)、橡膠和塑料制品業(14.02%)、紡織服裝和服飾業(12.23%),這四個行業企業數量共占農產品加工業企業總數的61.55%。企業數量最多的四個行業也是從業人員數量最多的行業,從業人員數排前四位的行業分別為紡織業(16.76%)、紡織服裝和服飾業(15.80%)、農副食品加工業(15.03%)、橡膠和塑料制品業(11.69%)。綜合產值結構與就業結構看,2014年,占銷售產值3.60%的煙草制品業,就業份額僅占0.74%,而占銷售產值5.47%的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就業份額卻高達10.39%,說明農產品加工業中資本密集型和勞動密集型行業存在較大差異。從出口結構看,2014年,紡織服裝和服飾業出口交貨值最高,占農產品加工業出口交貨值的20.70%,其次為橡膠和塑料制品業,占比為16.32%。此外,出口交貨值占比超過10%的行業還有紡織業(16.27%)、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14.41%)和農副食品加工業(12.35%)。這5個行業均是典型出口導向型農產品加工行業。總體上看,紡織服裝和食品行業仍是我國農產品加工出口的主導力量。
(五)農產品加工企業規模逐步擴大,但仍小于工業企業平均規模 從經營規模看,我國農產品加工企業規模逐漸擴大,但仍小于工業企業平均規模。2000—2014年,我國農產品加工企業平均從業人員數量經歷先降后升的過程,平均每個企業從業人員數從2000年267.21人減少為2009年178.47人,2014年恢復至226.08人,14年間出現多次反復。農產品加工企業平均銷售產值大體保持增加趨勢,從2000年3690.90萬元增至2010年9385.03萬元。由于2011年規模以上企業的劃分標準由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2011年農產品加工企業平均銷售產值大幅提高,達15964.95萬元,2014年為19576.38萬元。農產品加工企業平均從業人員數量、平均銷售產值均呈擴大趨勢。與工業企業相比,2014年農產品加工企業平均從業人員數量僅相當于工業企業的85.63%,平均銷售產值僅為工業企業的67.73%。
(六)農產品加工企業經營狀況良好,行業間經濟效益不均衡 通過考查虧損企業占企業總數比重粗略比較農產品加工企業和工業企業經營狀況,發現農產品加工企業經營狀況優于工業企業。2000—2014年,按企業數量計算,工業企業虧損率不斷下降,由23.36%降至11.50%,其中2011年達最低值9.35%,共下降11.86個百分點。同期,農產品加工企業虧損率不斷下降,且下降幅度大于工業企業,從2000年23.34%降至2014年9.17%,共下降14.17個百分點。2000年以來,農產品加工虧損企業占工業虧損企業比重持續下降,從2000年37.28%降至2005年34.68%,2010年降至32.26%,2011年跌破30%,2014年為27.30%。此外,通過總資產貢獻率、資產收益率、資產負債率、成本費用利潤率、流動比率和流動資產周轉率等指標分析農產品加工業各行業企業經濟效益,發現農產品加工業總體經濟效益已達到甚至超過工業平均水平,但農產品加工業各行業經濟效益不均衡。
(七)農產品加工業仍具空間集聚態勢,但行業和空間分布差異明顯 農產品加工業具有顯著地理集聚特征(鄧宗兵等,2014),且地理集聚對農產品加工業成長有顯著影響(秦建軍等,2010)。以銷售產值為計算依據,2014年我國農產品加工業CR5值為50.06%,12個行業中有8個行業CR5值超過50%。紡織業,紡織服裝、服飾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集聚程度最高,CR5值均在60%以上,分別為68.63%、66.74%和66.84%;其次為橡膠和塑料制品業,家具制造業,造紙和紙制品業,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業,CR5值在50%—60%。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酒、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煙草制品業產業集中度較低,均在40%—50%。以從業人員數為依據計算各行業產業集中度結果與以銷售產值為依據的計算結果大體相同。從地理空間分布看,農產品加工業區域分布不均衡,各行業地理集聚主要在東部地區。從省份上看,2014年,東部地區的山東、江蘇、廣東、浙江省是主要集聚地,四省共占農產品加工業銷售產值42.60%;農產品加工業從業人員數最多的五省為廣東、山東、江蘇、浙江和福建省,均在東部地區,出口交貨值最多的也是上述五省。
(八)加工機械品種初步滿足行業基本需求,工藝技術水平不斷提高 農產品加工裝備一直是我國農產品加工業的“瓶頸”。隨市場經濟發展,農產品加工企業不斷壯大推動了農產品加工裝備制造業快速發展,通過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我國農產品加工裝備水平、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穩步提高,主要農產品加工領域已初步形成較齊全的國產化加工機械品種,部分裝備實現從進口到出口的根本轉變(叢福滋,2010)。如主食加工國產化設備以中小型為主,設備門類齊全且基本實現國產化,品種基本滿足加工業需求;國產化肉類加工機械品種占常規肉類加工設備90%以上(彭寶良等,2013)。可以說,農產品加工國產裝備的品種和數量基本可滿足行業需求。從農產品加工工藝技術看,農產品加工已廣泛應用機電一體化、自動化等先進技術,且國產技術適用性和可靠性大幅提高,技術應用由單項技術向集成技術、初加工向精深加工方向轉變。
(九)外資以農產品加工業為主要突破點,從加工環節向上下游產業擴張 當前,外資進入中國農產品加工業的步伐加快、壓力加大(劉明國等,2015)。我國食品加工業是有14億人口的巨大市場,糧油、飲料、乳品、肉類等加工行業倍受外資青睞。外資以農業跨國公司為主要載體,選擇我國商品率高、附加值高、國內市場潛力大、產區相對集中的農產品加工環節為投資重點(蔡琳等,2010),向上下游擴張,最終控制整個產業鏈(丁玉等,2014)。某些農產品加工行業已出現外資占有多數控制權現象,如外資參股或獨資的大豆加工企業占領國內市場份額最高時達85%,參股或獨資的乳制品企業占領1/3以上市場(呂勇斌,2009;李蒙,2011)。縱觀近年來外資進入我國農業進程,發現外資以我國資金實力薄弱的農產品加工業為突破口,通過控制加工環節向上下游環節滲透,已表現出較強的產業整合和戰略布局特征,產能過剩的加工行業日益成為外資進入熱點,在我國油脂、乳品、肉類加工行業體現最為明顯。
二、我國農產品加工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產品加工業在近十余年雖取得長足發展,但仍處于初級發展階段,仍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資源綜合利用率偏低,產品加工不足和過度加工并存 我國農產品加工仍以初加工為主,加工副產物綜合利用不足現象普遍。發達國家農產品綜合利用率高達90%,我國僅40%左右,造成資源嚴重浪費(魯德銀,2005)。據報道,2013年我國糧油、果蔬、畜禽、水產品加工副產物約5.8億噸,其中60%作為廢物丟掉或簡單堆放;糧食加工副產物中,稻殼利用率不足5%,米糠不足10%,碎米為16%;其他類農產品加工副產物綜合利用情況,油料在20%以上,果蔬不足5%,畜類為29.9%,禽類為59.4%,水產類在50%以上。在多數農產品或其副產物加工開發不足的同時,少數農產品又存在過度加工問題,突出表現為糧食過度加工。糧食碾磨加工中,大米出品率應在70%—75%,小麥面粉應達80%以上,但由于片面追求“精、細、白”的產品外觀,我國大米、小麥面粉平均出品率僅為65%。由于糧食過度加工,每年損失150億斤以上,不僅造成營養損失,更造成糧食資源浪費。
(二)裝備研發投入不足,工藝與裝備匹配度不高 加工裝備研發投入不足,科技儲備弱,技術創新能力不強,工藝和裝備脫節等問題是制約我國農產品加工裝備業發展的重要癥結。由于研發能力和投入不足,加工裝備創新能力不強,突出表現在缺乏創新平臺和創新主體,導致加工裝備行業產品低水平重復現象較嚴重,低水平、低檔次產品泛濫。許多小型加工裝備制造企業仍停留在仿制外國產品階段,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較少。此外,農產品加工工藝技術開發也存在問題,特別是近年來國家對農產品深加工投入基本以加工工藝為主、裝備為輔,過度偏向工藝開發,使得部分新工藝超前于新裝備研發,工藝和裝備脫節。一些加工工藝技術缺少相應裝備與之配套或配套裝備成本過高。
(三)缺乏高素質專業人才,人才流失嚴重 專業技能人才匱乏是制約我國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瓶頸”之一。農產品加工企業不僅需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還需專業財會和營銷人員等。由于農產品加工企業以小型規模企業為主,多數農產品加工企業很難為所需專業人才提供有競爭力的工資待遇和優越的工作、生活條件,對專業人才的吸引力有限,面臨高素質人才“引不來,留不住”問題。缺乏技術、管理、營銷等人才,農產品加工企業可持續發展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時,農產品加工企業面臨人才流失嚴重問題,優秀人才流失問題普遍存在于經濟發達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
(四)質量監管體系不健全,加工農產品存在質量安全隱患 當前,我國農產品加工業正從快速增長階段向質量提升階段轉變,但由于多數農產品加工企業加工設備陳舊、技術水平低,農產品加工行業缺少相應的行業標準,產品質量監管體系不健全,加大農產品加工產品質量安全隱患。農產品生產、加工、運輸、儲藏、銷售等環節均可能產生污染,其中,一些農產品加工企業收購原料產品時因缺少必要的檢測工序或檢測設備,不能在加工環節前發現農產品質量問題,以致出現質量安全問題后,各環節相互推諉。此外,我國尚未建立嚴格的農產品加工質量監管體系,無法全面監控農產品生產加工過程。以乳品加工企業為例,“三聚氰胺”事件后,伊利、蒙牛等少數大型乳品企業對加工、運輸環節實行全程質量監控,但多數小型乳品企業很難做到。
(五)空間集聚出現分散化趨勢,上下游主體尚未建立有效利益聯結機制 相關研究表明,2008年至今,農產品加工業地理集中程度相對較低,空間布局趨于分散化,呈自東向西轉移趨勢,導致各地區專業化水平顯著下降(馬子紅等,2015)。農產品加工業東強西弱的產業布局格局發生明顯改變,中西部及東北地區與東部地區發展差距顯著縮小(馮偉等,2016)。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農產品加工業地理集中程度明顯偏低。2008—2012年,除飲料制造業和煙草制品業外,我國農產品加工業其他10個行業均呈空間分散趨勢,其中,橡膠制品業、家具制造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及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分散幅度尤為明顯。目前各地已創建出一批農產品加工產業集聚園區,但因產業鏈條短,受原材料、加工技術等因素制約,集聚園區內加工企業仍以單一性生產行為為主導,對原材料供應商和市場銷售商依賴性較高,尚未與農民、合作社、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超市等建立長期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易誘發區域內加工企業因爭奪原材料或市場引發無序甚至惡性競爭。
(六)加工農產品整體競爭力不強,出口拉動作用減弱 當前我國農產品加工產品國際競爭力依舊不強。1996—2011年,我國加工農產品貿易額占總貿易額比重不斷下降,同時加工農產品貿易逆差日趨加深(劉馨陽等,2014)。隨著我國加入WTO,加工農產品的競爭空間范圍不斷擴大,已從產品質量、價格的競爭延伸至品牌、包裝、服務、信譽等營銷能力的競爭。品牌營銷能力弱正是當前我國農產品加工企業的發展“短板”,尤其國際馳名品牌塑造僅有寥寥數家農產品加工企業。此外,我國加工農產品出口交貨值占銷售產值比重由2000年22.46%降至2013年9.87%,一方面反映出我國農產品加工業發展主要滿足內需,另一方面表明加工農產品的出口拉動作用減弱。
(七)外資涌入農產品加工領域,沖擊我國農業產業安全 外資通過對國內部分加工企業的兼并收購和資金注入,解決這些企業的融資難題,同時引入先進技術和經營管理理念,逐漸淘汰小規模加工作坊,帶動眾多中小型加工企業轉變生產方式,推動我國農產品加工業技術水平和生產效率的提高。但外資進入最大的威脅在于沖擊我國農業產業安全。目前,外資對我國農業某些產業的并購已構成安全威脅,較為典型的是大豆產業。外資進入我國大豆產業后,重點投資并控制居于產業鏈中端的加工環節,以此為中心,向大豆產業鏈兩端控制性擴張,在上游控制進口大豆采購權,確保大豆加工原料渠道穩定,擠壓我國國產大豆發展空間;在下游控制食用油市場銷售,獲取大豆油市場定價權。因此,外資進入我國農產品加工業引發的最大負面效應,在于外資以加工環節為關鍵節點滲透和控制整個行業產業鏈。
三、促進我國農產品加工業進一步發展的建議
進一步促進我國農產品加工業發展,不僅有利于我國農業結構調整和現代農業建設,更是促進農民增收和繁榮農村經濟的重要措施。
(一)積極實施差別化政策 現有農產品加工業支持政策在區域、加工行業、農產品品種、企業銷售市場等方面仍未體現明顯的差別性,不利于引導我國農產品加工業向重點區域和重點產業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雖明確了重點區域和重點產業,但差別化政策尚未跟進出臺。對此,應從地區差異出發,結合農產品加工業向中部地區集聚趨勢,鼓勵東部地區資本向中部流動,解決中部地區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資金瓶頸,加快中部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物流業發展,為中部地區承接東部產業轉移提供條件。根據農產品加工行業甚至農產品品種出臺更有針對性的加工扶持政策,如制定主食加工業扶持政策、小麥加工扶持政策等。對國內農產品原料豐富、加工利用比重較低的農產品加工給予特殊支持。對以出口為主的農產品加工企業提供出口便利,簡化程序,加大出口退稅支持力度。
(二)建立和優化財政投入機制 優化財政投入機制,增加財政對農產品加工業的有效投入,明確提出財政支農資金對農產品加工業的投資比例,其中食品加工業應是農產品加工業財政扶持的主要方向。整合現有涉農項目資金,適當向農產品加工企業傾斜。根據中央部署,重點培育農產品加工業主導產業,整合國家及各級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向主導產業傾斜。財政扶持資金應覆蓋更多中小微農產品加工企業,降低競爭型財政扶持項目申報門檻。一些以增加農民收入為政策目標的項目應考慮以中小微農產品加工企業為承擔主體,在貧困地區專門為農產品加工企業設置廣覆蓋普惠型財政項目。
(三)引導支持農產品加工企業更新裝備和工藝 著力加強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技術的引進、研發、創新和示范推廣,對農產品加工企業用于技術創新的其他費用應按實際發生額計入管理費用全額扣除。支持農產品加工企業購買更新加工技術,政府給予補助。建立健全農產品加工機械更新報廢經濟補償制度,對企業采用資源能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加工裝備給予財政補貼或信貸支持。允許農產品加工企業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縮短折舊年限、選擇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加速固定資產折舊的稅收優惠政策,適當放寬條件限制,鼓勵農產品加工企業更新加工機械裝備。
(四)加快完善農產品加工業稅收政策 調整和完善農產品加工業稅收政策應明確減輕企業負擔的要求,突出農產品加工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政策導向。適當拓寬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的認定標準,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非國有農產品深加工企業享受初加工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大省級以上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稅收扶持力度。進一步擴大農產品初加工范圍,將農產品進項稅額扣除率由13%修改為納稅人再銷售貨物時的適用稅率覆蓋全部農產品加工企業。適度調減農產品加工企業所得稅稅率,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所得稅率,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五)大力創新金融服務方式 政府應繼續著力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大力創新金融支持產品,引導金融機構根據農產品加工行業特點提供手續簡化、貸款周期靈活、授信額度依農產品加工淡旺季調整的貸款品種和服務,將更多信貸資金投向農產品加工企業。擴大農產品加工企業有效擔保物范圍,探索和推動土地使用權、存貨、應收賬款、倉單、倉儲流通設施等多種物品抵押質押,解決農產品加工企業缺少貸款擔保抵押物難題。鼓勵符合條件的農產品加工企業上市融資或發行債券,并提供便利。探索政府出資設立農產品加工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加快推進實施農產品加工企業再擔保機制,緩解農產品加工企業資金短缺壓力。
(六)充分發揮農產品加工業行業協會作用 在市場經濟中,行業協會在政府和農產品加工企業間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政府應鼓勵建立各類農產品加工行業協會,緩解區域內農產品加工企業間無序競爭。通過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加快社團法、行業協會法的制定,解決農產品加工行業協會法律地位問題。除享受農民合作社支持政策外,建議政府對農產品加工業行業協會給予專門財政、金融等經濟援助和其他優惠政策。支持12個行業各自按產業鏈不同環節分別建立全國性的原材料供給協會、科技推廣協會、產品銷售協會、出口營銷協會等,鼓勵同一行業內成立行業聯盟并給予財政支持。
(七)努力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 從國家層面出臺政策,探索地方建設用地指標按一定比例采取定向劃歸方式提供給農產品加工企業使用。將廢棄和閑置的建設用地優先安排給農產品加工企業使用,簡化審批手續。探索和試點小微型農產品加工企業廠房臨時用地保障機制。將農產品加工企業所需人才納入當地人才引進計劃,對加盟大學生和專業人才由財政出資提供薪酬補助,為農產品加工企業留住人才創造條件。在外資控制力較強的農產品加工行業,重點支持和培養一批本土戰略性名牌企業,增強國內農產品加工企業抗衡外資企業的能力。建立及時、準確、有效的加工農產品網絡信息平臺,加大加工農產品質量監督檢測體系建設力度。
第三篇: 中小學德育現狀及對策
關鍵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現狀;處理策略
如今,城市居民數量逐漸上升,人們制造的城市垃圾數量也越來越多,給城市生活垃圾的處理帶來了更多的復雜性。盡管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已經從垃圾源頭做起,并依據垃圾的分類進行專門處理或者是集中處理,但目前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依然面臨著諸多挑戰。為進一步處理好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工作,越來越多的城市居民已經高度重視并關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進展,以便于在健康的城市環境中享受更健康的生活方式。
1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政策的理論分析
1.1創新擴散理論創新擴散的影響因素分為四個方面:創新本身、傳播渠道、時間及社會系統。其中創新本身包括相對優勢、兼容性、易用性、可試驗性與可觀察性。相對優勢即新事物是否比舊事物更具有優勢;兼容性即新事物是否符合人們的需求、價值觀和經驗;易用性即新事物是否比舊事物更使人們覺得便利;可試驗性是指人們是否能在現有的條件下對新事物進行試驗;可觀察性是指人們對于新事物所產生結果的可見程度。如果將垃圾分類視為一種創新,垃圾分類政策應當致力于提高垃圾分類的相對優勢、兼容性、易用性、可試驗性與可觀察性,從而促進垃圾分類行為的擴散。
1.2集體行動理論奧爾森假設集體成員都是理性的經濟人,而理性人的目的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他們在集體行動中會選擇搭便車。除非這一集體的人數較少,或是存在外部力量強制執行,或是采用選擇的激勵,否則難以解決這一問題。選擇性激勵即根據對于公共利益所作出的貢獻,給予集體成員相應大小的正向或負向激勵。奧爾森認為即使選擇性激勵的機制解決了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之間的沖突,也不一定能成功組織集體行動。
因為如果在規模較大的集體中推行選擇性激勵的機制,那么就不得不考慮收集關于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的信息(例如個人的偏好),并對兩種利益進行度量,這不僅實現難度大,且成本較高,再加卜獎懲制度的實施成本,最終可能會得不償失。因此,在設計垃圾分類政策時,既要控制信息收集與利益度量成本,也要提高二者準確性,并以此為基礎,兼顧不同地區的異質性,提出合理的選擇性激勵政策,從而促成垃圾分類這一集體行為的成功。
2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政策綜述
2.1早期政策的發展與不足早在上世紀末,我國就頒布了有關垃圾分類的政策。
例如1992年國務院頒布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及1993年建設部發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都提出了進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的要求。1996年全國人大常委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首次在法律上明文規定了全國各城市需要逐步實施垃圾分類收集制度。但早期的法律法規僅提出了進行垃圾分類的要求,并未提出具體的分類標準和實施辦法。此后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政策在技術標準、設施完善、強制與激勵等方面進行了完善。
2.2垃圾分類標準的發展與不足 2000年建設部頒布了《關于公布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的通知》,選取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南京、廈門和桂林作為試點城市,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正式進行垃圾分類的實踐,推行可回收垃圾與不可回收垃圾二分法。2009年住建部提出《生活垃圾分類標志》,要求結合不同地區的特點選擇垃圾分類方法。例如采用焚燒處理垃圾的區域應將垃圾分為可回收物、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2017年國務院頒布了《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要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垃圾分類類別,其中有害垃圾必須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 地方上也因地制宜,紛紛提出了各自的分類標準。例如2005年常熟市發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辦法(暫行)》,提出將城市生活垃圾分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和大件廢棄物。
2009年,北京市發布《關于全面推進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大類可粗分為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三類。2011年廣州市發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將城市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餐廚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此后杭州等大部分城市也都采用了該分類法。 我國垃圾分類標準的優點在于在總框架下可以因地制宜,但同樣也存在著同一地區標準更改頻繁的缺點。例如上海市2000年將城市生活垃圾為有機垃圾、無機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2002年實行“一市兩制”,在采用焚燒處理垃圾的區域和其他區域實行不同分類標準;2007年又將其分為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四類。2011年開始在居住區推進以“干濕分類”為基礎的“2+X”模式。2014年這一模式又演化為干垃圾、濕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四分法。
3改進建議
3.1穩定垃圾分類標準以上海為首的一些城市由于垃圾處理終端的變化或國家政策的轉變,垃圾分類標準不斷變動,即使相同涵義的垃圾種類有時也會更換名稱。垃圾分類標準的不穩定性嚴重阻礙垃圾分類行為的擴散。只有在未來的垃圾分類政策中將同一地區的垃圾分類標準固定下來,并使這一分類標準能夠為居民所熟知,提高垃圾分類的兼容性與易用性,從而提高居民進行垃圾分類的意愿,促進垃圾分類行為的擴散。即使由于同一地區的垃圾處理終端發生較大變化,為適應這一變化而不得不改變垃圾分類標準,也應當在此時加大對于新垃圾分類標準的宣傳力度,盡量減少改變化對于垃圾分類行為擴散的不利影響。 3.2 降低垃圾分類設施的區域不平衡盡管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的垃圾分類設施愈發完善,愈發細致與智能化,但不同地區間的垃圾分類設施水平差距較大,許多地區的垃圾分類收集容器仍然是二分垃圾捅。垃圾分類設施的落后降低了垃圾分類的相對優勢、兼容性、易用性和可試驗性,阻礙了垃圾分類行為的擴散。因此,垃圾分類設施較差的地區應當向垃圾分類設施完善的地區學習,嚴格按照當地垃圾分類標準建設分類設施,促進垃圾分類設施的智能化,配合垃圾分類激勵政策的實施,降低垃圾分類設施的地區不平衡。
3.3完善選擇性激勵政策當前雖然許多城市已經開始推行垃圾分類的激勵政策,但由于政策制定之前,政府對于居民所做的調研不足,對于居民的偏好、影響垃圾分類意愿的因素等相關信息知之甚少,所做的激勵可能不足,或激勵的種類不合適,從而導致激勵政策的效果不佳。根據奧爾森的集體行動理論,在大規模集體中,只有用外界力量強制或進行選擇性激勵才有可能組織集體行動,而選擇性激勵必須依賴成本高昂的信息收集和利益度量。因此,政府應當在控制成本的同時盡量收集居民偏好和垃圾分類意愿影響因素的相關信息,并據此提出合理的激勵政策,有效地補充強制垃圾分類政策的不足,促進垃圾分類行為的普及。
4結語
綜上所述,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意義重大,既可以為城市居民的健康生活帶來健康的城市環境,也可以推動城市的建設和發展。所以,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應聯系現狀,重點解決已經存在的分類問題,并從根源上把控;在生活垃圾分類處理中,應培養城市居民的垃圾分類意識,充分調動城市居民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積極性,為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奉獻力量;政府應完善垃圾分類配套設施和政策,確保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四篇: 中小學德育現狀及對策
摘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以及各種獲得食品安全認證的食品正逐步成為百姓消費的熱點。這些認證標識有何含義?又應如何解讀?筆者對不同的認證進行了對比與介紹,以期幫助消費者提升對食品安全認證的相關認知。
關鍵詞: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食品安全體系認證
隨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們越來越關注食品安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以及各種獲得食品安全認證的食品正逐步成為百姓消費的熱點。在商場、超市購買食品時,消費者經常會看到帶有“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字樣的標識。這些標識有著怎樣的含義?又應如何區別?食品標簽上寫著“本企業通過HACCP、ISO22000食品安全體系認證”又是什么意思?對此,很多消費者存有疑惑,故筆者對這些疑問進行了逐一解讀。
1什么是“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及“有機食品”?
以上三類產品有不同的定義和標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及“有機食品”有著各自的定義,且使用不同的標志,也代表著不同的含義。
無公害農產品是指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經認定合格的未經加工或經初加工的食用農產品。
綠色食品是指產自優良環境,按照規定的技術規范生產,實行全程質量控制,且產品安全、優質,并使用專用標志的食用農產品及其加工品。
有機食品是指來自于農業生產體系,根據有機農業生產的規范進行生產加工,并經獨立認證機構認證的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等。
2“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哪個更好?
“無公害”是基本要求,“有機”是最高層次產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都是安全食品,而安全也是這三類食品突出的特性,它們從種植、收獲到加工生產、運輸及貯藏過程都采用了無污染的工藝技術,從而保障了食品安全。這三類產品都通過了專門機構的認證,有與自身特有名稱相配套的特殊標志,對產品生產的環境條件、過程控制、技術要求、最終產品安全質量都配有一套相應的標準。
如果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認證置于一個金字塔內,則無公害農產品處于最底層,中間層次是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則是位于最高層次的產品。也可以這樣理解——無公害農產品是基礎地位,綠色食品處于發展地位,而有機食品則處于理想地位。
雖然,“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都通過了認證,但采用的標準不同,技術要求也不同——無公害農產品和綠色食品在生產過程中允許限量合理使用化學合成物,綠色食品對用量和殘留量的規定通常比無公害食品的標準更為嚴格,而有機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任何人工合成的化學物質。顯然,這三類產品生產過程控制的技術難度和要求是從低到高的排序,其中有機食品的要求最高。
鑒于此,三類產品的價格也就分出了高下。無公害農產品以初級農產品為主,其產品價格略高于一般農產品;綠色食品中有約70%為加工產品,約30%為初級農產品,因此綠色食品的價格比普通食品高10%~20%;有機食品以初級農產品為主,但有機食品的價格高于一般農產品50%甚至幾倍。這也是消費者通常在超市看到一把普通菜心7~8元,而有機的菜心則15~20元,普通大米的價格在5元左右,而有機大米的銷售價格則達20元/斤的原因。
3食品標簽上聲稱企業通過HACCP、ISO22000體系認證是什么含義?
HACCP、ISO22000體系認證是企業依據相應標準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并通過認證所獲得的相關標識。
通常來說,超市食品標簽上粘貼的認證標識種類并不限于“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與“有機食品”三類,消費者注意到有些食品標簽上還注有“本企業通過HACCP、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字樣,這又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具體含義呢?
HACCP是HazardAnalysisandCriticalControlPoint的英文縮寫,中文名稱是“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它是一種對食品安全危害予以識別、評估和控制的系統方法,也是一項確保食品生產過程及供應鏈免受生物、化學和物理性危害污染的安全管理工具。HACCP管理體系能夠對顯著危害進行鑒別、評定、控制,是食品安全預防體系,但并不意味著零風險。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標準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頒布的適用于食品鏈中各類組織的要求,該標準包含HACCP原理,在整合HACCP體系及其應用準則的基礎上,對其進行了擴展和提升,使其成為一個更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O22000能有效地識別和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并可以更好地與質量等其他管理體系整合。
企業通過HACCP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表明食品企業按這兩大標準建立了企業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對食品鏈中的危害進行了識別和控制,在良好操作規范、衛生標準操作程序、關鍵控制點監控等方面有更為完善的管理體系,同時獲得了有資質的第三方認證機構的認證。與產品認證不同的是,HACCP與ISO22000認證屬于企業管理體系認證而不是對產品的認證,企業不得在其產品上使用認證標志,只能在產品包裝上用文字表述本企業通過HACCP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代表企業在管理上采用了先進標準,運用了先進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除上述各類食品認證外,超市預包裝食品標簽上還有SC開頭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這又是什么?區別于上述認證,該許可證是政府強制性的食品生產市場準入要求,適用于加工食品,不適用于初級農產品,也就是說未經加工的初級農產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
以上是對消費者常見的食品安全認證信息的粗略解讀,希望能為百姓的食品采購提供幫助,幫助百姓明白消費,安全購物。
參考文獻:
[1]呂玉蓮,《我國有機食品、綠色食品與無公害食品發展特點、認證以及建議探討》(農技服務2017.8).
[2]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證書管理辦法》(2016.5).
[3]劉竣岐,《有機食品與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之間的區別》(黑龍江科技信息201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