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漢語單詞,拼音shēnqǐNg,向上級解釋原因,提出要求,中性詞。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小學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的文章6篇 ,歡迎品鑒!

第一篇: 小學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
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規范學生的行為,讓學生正確使用手機,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填寫校園帶手機申請表在校園內可以有限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對帶進校園的手機,由學生自己承擔全部責任,學生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均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3、學生手機只能在休息時間使用,嚴禁攜帶手機進班級,上課時間禁止使用手機。
4、違規使用手機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可當場收繳手機,交由班主任登記保管。
5、違反規定第一次被收繳的手機,當天聯系學生家長,家長到班主任處書寫保證書后領回。
6、違反規定第二次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年級處登記,期末由家長到班主任處書寫保證書后領回。
第二篇: 小學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后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后關閉手機。
6、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系。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第三篇: 小學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
依照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金溝灣小學特制定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
金溝灣小學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辦法,明確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裝置。設立了教師辦公室、保安室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提供其他家長便捷聯系學生的途徑等措施,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
一、攜帶制度
1.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學校。
2.帶入校園后將手機統一交班主任保管。
3.家長如有事和學生聯系,可以和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等打電話。
4.離校后學生到保管處統一簽字領取手機。
二、管理制度
1.嚴禁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一經發現,所有行政干部、值周人員、班主任、任課老師等都有權收繳手機,收繳的手機統一交年級保管,由家長來校領取。
2.凡攜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給予警告、紀律處分,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學校將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學生不給予配合,老師可聯系政教處。政教處工作人員有義務及時協助老師進行處理,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該生記過及以上處分。
3.各年級各班務必加強管理,將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校園列入班規,由紀律委員負責監督。本班學生遵守學校手機管理規定,一旦發現有人違反規定,立即報告班主任進行處理。
4.與三好學生、優秀班干、優秀學生和班級考評相結合。違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的,取消其所有資格。
5.學校設立手機舉報處,政教處。
6.收繳手機的領取程序。由學生本人寫出申請書,班主任提出意見,經年級長簽字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
三、在執行本規定的過程中,不服從學校管理出現頂撞學校管理人員或藏匿不繳的,要從嚴處理。
本制度自即日起正式實施。
2021年2月16日
附申請表:
申請表
老師:
本人是 班學生 ,為便于與家庭聯系,特申請攜帶手機進校園。本人保證遵守學校的以下規定:
1.進校門后主動關機,放學出校后方可開機,手機班主任保管。
2.如遇特殊情況向班主任說明情況后可以使用手機,使用后必須關機。
3.校園內不拿出手機玩耍,不在同學間交流手機信息,影響學風。
4.如違反以上規定,接受班級、學校處理并將手機交還父母,不帶手機到校。
申請人簽名:
家長簽名:
申請時間:
第四篇: 小學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
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學校,因特殊原因確實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的依照本制度提出申請。
一、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上學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通過班主任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學校辦公室電話聯系。學校不提倡學生把手機帶入校園,更不提倡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確實需要手機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丟失由學生個人負責。
二、如不提交申請私自帶手機進入校園者,則學校有權沒收手機,并聯系家長領會,對違規者做出通報處罰。
三、確有特殊情況需使用手機的學生,由家長填寫正式申請表,申請人為學生,向班主任和學校提出申請,經班主任和德育處批準后方可帶入。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德育處各一份。申請使用期限為一學期,下學期如需繼續攜帶手機須另行提交申請書。
四、學生進入教室嚴禁使用手機,有攜帶手機的同學必須讓手機處于關機狀態,并交于班主任處暫時管理。
五、校方校有權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
六、經同意攜帶手機的同學,要求遵守以下規定:
(一)所帶手機只能在教學樓以外的區域使用,進入教室后必須關機。
(二)在校園內需與家長聯系的建議通過班主任或年級組辦公室電話進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帶手機。
(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違反即取消其使用資格,并給予通報批評。
第五篇: 小學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
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學校,因特殊原因確實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的依照本制度提出申請。
一、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上學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通過班主任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學校辦公室電話聯系。學校不提倡學生把手機帶入校園,更不提倡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確實需要手機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丟失由學生個人負責。
二、如不提交申請私自帶手機進入校園者,則學校有權沒收手機,并聯系家長領會,對違規者做出通報處罰。
三、確有特殊情況需使用手機的學生,由家長填寫正式申請表,申請人為學生,向班主任和學校提出申請,經班主任和德育處批準后方可帶入。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德育處各一份。申請使用期限為一學期,下學期如需繼續攜帶手機須另行提交申請書。
四、學生進入教室嚴禁使用手機,有攜帶手機的同學必須讓手機處于關機狀態,并交于班主任處暫時管理。
五、校方校有權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
六、經同意攜帶手機的同學,要求遵守以下規定:
(一)所帶手機只能在教學樓以外的區域使用,進入教室后必須關機。
(二)在校園內需與家長聯系的建議通過班主任或年級組辦公室電話進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帶手機。
(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違反即取消其使用資格,并給予通報批評。
第六篇: 小學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
依照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金溝灣小學特制定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
金溝灣小學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辦法,明確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裝置。設立了教師辦公室、保安室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提供其他家長便捷聯系學生的途徑等措施,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
一、攜帶制度
1.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學校。
2.帶入校園后將手機統一交班主任保管。
3.家長如有事和學生聯系,可以和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等打電話。
4.離校后學生到保管處統一簽字領取手機。
二、管理制度
1.嚴禁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一經發現,所有行政干部、值周人員、班主任、任課老師等都有權收繳手機,收繳的手機統一交年級保管,由家長來校領取。
2.凡攜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給予警告、紀律處分,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學校將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學生不給予配合,老師可聯系政教處。政教處工作人員有義務及時協助老師進行處理,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該生記過及以上處分。
3.各年級各班務必加強管理,將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校園列入班規,由紀律委員負責監督。本班學生遵守學校手機管理規定,一旦發現有人違反規定,立即報告班主任進行處理。
4.與三好學生、優秀班干、優秀學生和班級考評相結合。違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的,取消其所有資格。
5.學校設立手機舉報處,政教處。
6.收繳手機的領取程序。由學生本人寫出申請書,班主任提出意見,經年級長簽字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
三、在執行本規定的過程中,不服從學校管理出現頂撞學校管理人員或藏匿不繳的,要從嚴處理。
本制度自即日起正式實施。
河源市源城區金溝灣小學
2021年2月16日
附申請表:
申請表
老師:
本人是 班學生 ,為便于與家庭聯系,特申請攜帶手機進校園。本人保證遵守學校的以下規定:
1.進校門后主動關機,放學出校后方可開機,手機班主任保管。
2.如遇特殊情況向班主任說明情況后可以使用手機,使用后必須關機。
3.校園內不拿出手機玩耍,不在同學間交流手機信息,影響學風。
4.如違反以上規定,接受班級、學校處理并將手機交還父母,不帶手機到校。
申請人簽名:
家長簽名:
申請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