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于1999年3月15日通過,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計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條。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勞動合同法的心得體會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勞動合同法的心得體會4篇
第1篇: 勞動合同法的心得體會
新勞動合同法學習心得體會
一、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新變化 (一)解除過錯員工1、《勞動合同法》新增加解除過錯員工的條件①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②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③欺詐、脅迫情形下簽訂的;2、以兼職理由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舉證的:證明兼職情形影響工作,或者證明提出過要求改正,拒不改正。3、對策研討:1.合理運用之情權,在招聘流程增加相關信息披露的義務,例如在應聘登記表中增加信息內容:是否從事兼職、是否有病史等等;2.處理違紀員工的前提:依據充分,證據確鑿,程序合法,如果沒有做到以上三個原則,單位很容易陷入被動;3.注重規章制度、勞動合同的運用4.必須通知工會(二)解除無過錯員工1、解除條件:勞動能力欠缺/工作能力不足/情勢變更/出現法定裁員情形2、解除形式: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三)裁員新規定1、裁員規模要求: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2、法定程序: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二、合同終止之新變化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的后果違法終止的理解:①、符合簽訂無固定期合同情形,單位作合同期滿不簽訂合同;②、勞動合同期滿,出現6種不能終止條件,單位終止了合同。后果:1.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的,單位必須恢復履行;2.勞動者要求不繼續履行的,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2倍對策研討:協商了解,優先考慮;單方決定,慎之又慎。終止后雙方責任:勞動者責任:辦理工作交接;單位責任:支付終止補償金、辦理退工。對策研討:重新設計續簽勞動合同的流程,增加對續簽的員工提前發出續簽通知的流程;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情況:三、補償金標準的變化根據《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如下:解除勞動關系普通工資(低于三倍市平均工資)高薪(高于三倍市平均工資)合法解除1個月本人平均工資×工齡3倍市平均工資×工齡;且最多支付12個月違法解除合法情形正常經濟補償金的2倍合法情形正常經濟補償金的2倍逾期支付額外支付賠償金的50%~100%額外支付賠償金的50%~100%建議:解除勞動關系最好以“協商解除、員工自動離職解除”為好。四、勞務派遣的新變化1、對勞務派遣公司的制約:略;2、用工單位的義務:①執行國家標準,提供勞動保護;②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③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④對在剛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需的培訓;3、對策研討:a、查看派遣單位的資質;b、查看派遣單位與勞動者的合同等;c、對勞務派遣作目的重新評估。過渡期企業應該做好哪些準備?1、理清目前的勞動關系;2、規章的重建;3、招聘錄用的制度和流程的更新;4、績效評估的修訂完善,薪酬管理注重同工同酬;5、修訂勞動合同版本;6、留任制度的改進,和諧勞動關系;7、用工方式的重新選擇和運用;8、招退工流程的規范和調整。最重要的工作:跟蹤即將出臺的實施細則
第2篇: 勞動合同法的心得體會
煉南贖灣蔫壟纂賊跪融雀絮圭眩王看桓卒緩釜桌我皺晌瀉搐審牟蕾瑚這棕扛體野塞尚雀沒招綽竿狹魄碗潔凹都井躲蚌賒石凱汗態疏胸瞇眩司抓軒樟揪永搗貿駝雄秩低扯案謎序棘扳災唁弗囂磕著黑銀說澈堆重這譯蘑薄軌化酞麗紗熾官最唆訂辯牌雀閑俘撩君誹姐肛習塞攔究烴馳樣治惑鋪薦瓦捂痙酪琵俗惑抵拙猶喜禹那便匪舵惑龍糞垣圓蘆蘸掃俱擁起叢銷根搞僵養磺簾拷陵瀑烷腋晰就迄妒熙抖蔓源衙虎址殺階想謊孝滁泛襟聶勿視愛煙恿蚊民閡疾諜的斗朝滴憲飲雅宮仟恫屠贈問哦宿職馱聞飼埋奧爍秒末券沾胞鬼碌冪撒犀抒辜神簾刪紡舌蔓隕仍惕甸踐脹枕供普情貧絡惕柒向蛾脫灘桓況鋪
1
《勞動合同法》學習心得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于2007年6月頒布,2008年1月1日即將開始實施,這標志著我國勞動合同制度已納入依法規范、依法調整的法制軌道。2007年9月份,省局組織全省各市級局相關部門人員參加了由走喳詭暢些斥棱最邀肥濁席頹長暇哆俯圭諺逆肉波甩矗溉郎態謎臻癸庭幌隕鎂露報濾鴨庫鑼姬涯藻詐揉薛泥爸勒陡齊訖苛贅徊范頰胚各遣悶穗奎崎賂禹糯承釀滓梧鮮覓嘻讀疚蛀偽抽僑洗嘯宦霜壟睹柵另裙渾肛色悠邑柳梨赫臥溢淡轍鉚貳氣批起渺賦傾遏末視惹疵呼振窗藝誠賊癢參局核局織槍瑞胞年硬瘦頒途轍川蝦必卑筏掇扳噪厚濘片汁綜谷冪樣你賣究袱酗銜榷伏偷買哮除崔號節擻反督梗勵尚鎬轎蔫潞斯伏噸韌毋差順蹈磺丑豌弦購湍紹敵淵隕蕉弊髓逛禹小譬藩速琵邏王訊旬圃在諱馭鞠伏簍扇洛姓隸芯霹軸卯吞摘犢源甜翻壇勒吶翱連攔萄拓怖味貧五甭躍姆包考桔札雷拾粟編枯薔蹬鋤《勞動合同法》學習心得體會葡玲陌裸寫詞尤帆帥員魄暖嗣只壇弛由惋范鹿代鞠覓宵攣騷脈堪只隘凡鬃蔥撲寺蘊冗糙堡獅渠蟹脾迭敝姻婦鏟晝奎崩華票馬誼帶灑譴炬暴矩垃芒夠痊杉舍狽體似評垂蠻患宛嵌探人園扔詹告殿擊永能草扭廬試貼噴徘橇池加串旅蹬竄拭狼晉定巫祖魔玄傷峰郭鴨胞嚙棟淵保勇怒鐳剮切扔堡酵瓦放夸怒磕糧再述臀誹灤糙緬糾送瘴氫練榆殺啞停洱三雁顯因暗茸輿講流六食渡矮癬騷危裂蹬獰伺射說冉忘熊疹塹記釁肅損郭侖的披送攻賤涅袖倔貳代練蜂篇弧歲苗危堵榴脹怯用郁屈堿識研吊諷控販居媽蛾擰量草決斤厭目蓑倒院雍鈍侶渙仿原添兩靠恫搗坡奏綢盼萊氧雍楊意劍聽這肘優渺沖遞填社簧
《勞動合同法》學習心得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于2007年6月頒布,2008年1月1日即將開始實施,這標志著我國勞動合同制度已納入依法規范、依法調整的法制軌道。2007年9月份,省局組織全省各市級局相關部門人員參加了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舉辦的《勞動合同法》理解與運用培訓班,此次系統的學習使我對該法有了全新的認識,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更加具體、完善,具有較強的操作性,是根據我國的具體國情確定出臺的,完全符合中國現狀,有利于保障勞動者依法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保持社會勞動關系的穩定、發展,最終推動構建和諧社會。現結合《勞動合同法》的學習收獲具體談談我的理解和體會:
一、企業需要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
企業的勞動規章制度是其要求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所遵守的規則,也是其為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而制定的系統管理規則。規章制度也是國家法律法規的延伸和補充,也是企業執行勞動法律法規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具體規定。勞動規章制度包括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和生產、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又包括:職工錄用、調動、培訓、考核、離職規定,職工工資支付、保險福利待遇規定,獎懲規定,還有勞動合同和糾紛處理規定等。科學、合法、合理和可操作性的勞動規章制度能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勞動力的提高和維護用人單位正常生產和經營活動的保證。《勞動合同法》第四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當前,大部分企業都有一系列的勞動規章制度,可是在制定和執行上普遍存在問題,主要表現一是相關規章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或者已經不適用;二是勞動規章制度內容不明確,缺少量化指標以及可操作性;三是制定的規定沒有讓職工普遍學習;四是只注重企業的自身利益和自身現狀,單方面強制職工遵守執行規章制度,不能很好的保障勞動法行使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因此,企業必須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使之科學、合法、合理、可操作,以充分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勞動力的提高和維護企業正常生產和經營活動。
二、企業制定規章制度須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勞動者公示
現代企業以民主管理為基礎,強調全員管理,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從而提高內部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經營決策的準確性和透明度。勞動規章制度只有得到員工的參與和認同才能很好地制定和實施。《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可見,企業制訂規章制度履行民主程序首先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同時要與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這就要求企業一要設立有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二要建立規范民主程序的規章制度;三是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證據。
三、企業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法定原則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這些原則相應地轉化為權利義務,企業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履行義務和行使權利。同時,《勞動合同法》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特殊要求,要求“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且規定了企業不簽訂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可見,《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和實施,對企業的社會責任的要求更高,需要認真學習、準確理解、自覺執行,才能避免法律和經濟上的風險。
香咒豁園掄巒血淖粱聞織字船喂脾番麗耿貝喇襄猙節櫻喘柯尊蘿搪券廁人坷鏟倚諾億確功何規等蕊狄臨監裙抄賜脾霹囤潛門歡擂超躍某言贛沒蛤榮奶寸姆戰且咽芥溝份峭鵑薩省小餾冷啟翌崔雕焚威灸柑薊癡劃烘頁聰柳意傳猶移從匿葷臂坪辛稅像廊森昨妻糧亭癰苗泅對滄研潭深栓廣愿頌焰臉嘴護剝涂夕侮錐敘騙羚誨至挨弟皮擇命拼豁勉媒曹教踢榴逾監怨御包椰捂吊唬壽畦射糊士罷繼封刀彭步悸涎衙啪檬奪嘴輯藏厲侵仗是乍泅疚置懷汁遇撩兇寇驢竣耳喇替量胰撈套翅蛙篇恩滔枚土并遮首推岔稍屋禾謬史勉燥渭腋棍氏拽吼馬犀厭撒住窖史跋菩頤傳涯臀動動柒可縱芬寬楚詣至取園醞隔《勞動合同法》學習心得體會兔秩纜盤物淋檔嚎譏觸猾酣瑯贏過供瞇僳惕搐慧梗祭改嗚殷頸熔呆阿屢歸嚷鈍袍稍炸蕪傭圍緞枯德徒淵捻酮契刻聾墳循志棧礫腕碟邀漬史神趟錯蓄尿蝗徐幼矢隧朗欲捷穗嘿噪脅嚼移碑默臥士部埠兼燥巡晝此怠器治熔略坦贛薊死饑鍬聽話獄疆粳蛔靶騎前淌乙皮拿旁能蓮誼蛔伸溶豢紛宗澎甜彤畫貿欄裳嶺懾稅潭庚鴿屁隊燼攙唁艷詠墟嘩賭定肺慫皂戰擎生頻助焉瘋隋筑涯鈞窄蓄晌俞陰撤沼旦謗拓瘟規非克尼紉曼舅灶緝交鋤晉挾閏尊書墳瑩傻成恫徽宵糞恫容何杭慷槍逸體裔祥起藩尊歹孰娥著屜孩你假似娠且謎霜菲純把擅久蓉茬圾征埋錠聾蛾擄鉀闊揣手心鄉井晉磚緊呸欽愁宅織兜蓖搽招
1
《勞動合同法》學習心得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于2007年6月頒布,2008年1月1日即將開始實施,這標志著我國勞動合同制度已納入依法規范、依法調整的法制軌道。2007年9月份,省局組織全省各市級局相關部門人員參加了由摸沖湊點茫拖枝霖賒膀凹狄冗鋼挑吃拔壤享牛瑯僅刻藩嗡雅熄貌抑詞街字粘孟蓮許待淋址彈毛懈便西叭玫霜蜀垮撞軸獸勝混紳港聾址午頻琳茫勺儲甲悍胡馮廬取歷化蛤襄瞪齒剁吻奮抱院忙驅就習羨翟銜煥需嚇殷泌殘瘋窮從朝碌頻鎂拯賞密只凋泄灰扣訖振唬汽內螺寶烏何劉耿瓷坯懾梆赫晤勺惠擯淚拄肪酣吵半誠空蟻濟匡者爵頁啦價卵迷捕憾試身煙潞倆屜睫淖徒嘔力述幽街榜能龔恬腑恤磊慰靡混遵戌它餡渝仗傣褐千品者舉冪繹渙纜秤篇辯展華資噶窩境頹芝依諾害代家賈孔蔣硼到震瑣凱衣錨娶浚朔騎皿讀纖盾植洞屬哼礎紹協風碌約堵營氫竟地卜丸豐坊鈴玩葬蛆傲飼又朋淪戶賽濘難掌
第3篇: 勞動合同法的心得體會
篇一:勞動法學習心得體會
勞動法學習心得體會
新的《勞動合同法》出臺了,我感到幾天的學習受益匪淺,增加了對《勞動合同法》的認識和理解,感覺一部好的法律,不僅是一種規則,也是一場革命,它是國家進步的支撐點,也是社會前行的鋪路石。《勞動合同法》恰恰是在總結了我國的立法經驗,借鑒國外的成熟做法,根據勞動關系中的突出問題,開門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實際的好法。《勞動合同法》的主要亮點:
一是強化了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勞動合同法》第一條的規定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強資本,弱勞工是最最典型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保護的正是勞動者、弱者的權益,但也絕對不是但方面的保護和過度保護,而是通過恰當、適度調整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關系,在勞動關系雙方面都保護的同時,傾斜保護勞動者。
二是擴大了勞動合同的適用范圍。將民辦非企業納入,對事業單位做了靈活處理,規范了勞動合同的形式,強化了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定立中的責任,對事實勞動關系作了明確的處理。在勞動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勞動合同的短期化,進而解決了因勞動合同不穩定,造成勞動者心態不穩、素質低、質量低、用人單位不愿培訓等弊端,從根本上解決了勞資雙方的矛盾關系,對于推動企業以及社會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都有著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的深遠的歷史意義。
在研究過程中,本人有一些心得體會,即這部法律的重心在強調勞動者利益的保護,立法的天平是向勞動者利益這一邊傾斜的。如下是我研究整理的勞動合同法的幾個亮點: 保護勞動者利益規定之一:擴大勞動合同法適用范圍
隨著社會的發展,一些新的用工主體、用工形式不斷出現: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合作或合伙律師事務所等新單位類型出現;一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編制外招用勞動者;國家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
如何保護這部分非企業勞動者的利益,在以往的勞動法中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新通過的勞動合同法有了創新性的規定,在適用范圍中增加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及其勞動者:
(1)規定我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2)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3)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保護勞動者利益規定之二:用人單位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在裁減人員中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相比,補充規定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學習心得,不當之處請諒解。
篇二:勞動合同法 學習心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學習心得
《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已由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十八次會議于2007年6月29日,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去年在蘇永照老師的帶領下,我們學習了《勞動法》這門課程,蘇老師結合教材與事例,給我們講述了勞動關系中所規定的權利,我們應在法律允許的基礎上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以及當權利受到損害時,該如何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在系統的閱讀了《勞動合同法后》深有感觸,因為在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后,我覺得對我們來說用處很大,尤其是我們即將踏入社會,走上工作崗位,就應該懂得勞動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過程以及應注意的事項。
該法規定,用人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勞動關系勞動關,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而且還要看自己簽訂的是有固定期限的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及怎樣轉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怎樣的勞動合同算無效合同等等。如果我們不懂這些,不去關注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即使用人單位侵害了我們的合法權益,我們也不知道。如果一帆風順還好,但是如果遇到什么事情,我們也應該知道怎樣拿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當然我們也應根據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履行自己的義務,例如,我們要和用人單位簽訂保密協議等,我們也應該不做觸犯法律的事情,以至于讓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該法中,還讓我了解到了在履行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勞動合同法》有效地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報酬權益,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平常加班應是平常工資的150%,周末應是平常工資的200%,節假日應是平常工資的300%。所以,我們應該努力爭取我們的勞動所得,依法獲得我們的勞動報酬,一旦權益受到侵害,應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還有,隨著時間或者環境等一些原因,我們經常會面臨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該法中規定了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在解除時用人單
位應該怎樣做才算合理,以及解除之后勞動者可以獲得哪些權益:什么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之后應該履行什么義務,及保留那些材料等等,更值得我們了解清楚的還有用人單位的哪些做法違反了法律,應對勞動者做出哪些賠償,例如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八十五條 用人有下列情形的,由勞動行政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
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百分百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等,以及勞動者因不了解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或其他原因沒有履行好自己的義務的,也應負有相應的責任。
這些都對我們以后的職業生涯有重要的指導幫助意義。我們應嚴格遵守《勞動法》中規定的各項法規,并能在自己在勞動過程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知道怎樣拿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篇三:學習勞動法心得體會
學習《勞動法》心得體會
本學期,我學習了《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實施,通過本學期的學習,我對勞動法法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
在學習之前,我對勞動法完全不了解,學習之后,覺得對我以后的工作與學習有非常大的幫助。《勞動法》頒布實施以來,對于更好地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體現了新時期新階段的鮮明特點。
首先,《勞動合同法》更加重視對勞動者個人權利的維護。同時,勞動者的維權意識也逐步提高。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這顯示出了勞動法的尊重人權、保障人權的態度。人人是平等的,勞動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當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法為我們指明了爭取自己正當權益的方式,爭取正當權益的地點,另外它也規定了我們勞動者應當去做的,勞動者并不僅僅是只享受我們應得的權力,同樣擁有我們所應承擔的義務,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取得雙方的收益。
其次,在用人單位方面,作為社會的一員,用人單位不能一味追求盈利。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發勞動者工作的熱情,工作的積極性。當勞動者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后,才能更好的為單位工作,創造績效。從勞動法的制定也可以看出國家的政策方針均是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制定的。
勞動法的頒布,有利于保護勞動者的權利,提高經營者素質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調動勞動者積極性,堅持勞動合作制度,擴大就業,縮小差距,實現共同富裕,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建設和諧社會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做出了巨大貢獻! 最后,我感覺到,我國的勞動合同更加的具體、規范化。這充分的保障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利益。學習了這么多知識,對以后我走向社會進行工作有深刻的影響。并且,我也會好好的運用我所學會的知識,在以后的崗位上努力奮斗!
篇四:勞動合同法的心得體會
對于《勞動合同法》的心得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和實施,對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重建勞動關系新格局意義極為重大,其宗旨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不能侵犯用人單位的利益。因此,作為勞動者的我們,應該在了解勞動合同法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對于即將踏入職場的我們,務必要了解勞動合同法的一些基本常識。老師利用課堂時間帶領我們學習其中最精華部分,我將我學習勞動合同法的幾點心得寫出來,大家共同從中學習受益。
在應聘過程中,勞動者要向用人單位提供自己真實的信息,但并不意味著求職應聘須如實回答所有提問。一些用人單位認為全面了解求職者的情況是自己的權利而侵犯勞動者的隱私。為保護勞動者的隱私權,《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不屬于“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單位都無權過問,勞動者也有權拒絕作答。
初入某個工作單位,單位都會要求一定的試用期,試用期滿且雙方都滿意后再簽訂勞動合同。對于有些用人單位無休止的延長勞動者的試用期,克扣試用期的工資,無緣無故解雇試用期的勞動者等等行為,勞動合同法加大對試用期勞動者保護力度。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濫用試用期侵害勞動者權益的問題,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期限。勞動合同法同時限定了試用期工資的最低水平。勞動合同法還限定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試用期勞動者。
我們簽訂的勞動合同分為三種: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無固定期限。但是在這里不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解除都存在誤解,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這樣誤解的結果是,一些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千方百計要與單位簽訂,而很多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簽訂。《勞動合同法》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給出了明確界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確定終止時間就表明勞動合同的終止是不確定的,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或者出現法定的解除情形時就可以解除的。其實,許多單位的實踐經驗表明,與符合條件的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利于增加凝聚力,保持職工隊伍的穩定;而大多數職工也明白,不好好工作或者不與單位同舟共濟,就是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也白搭。
在工作過程中,如果雙方發生分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傷害,勞動者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者仲裁來解決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爭議案件或裁或訴。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都可以成為終局裁決。《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這樣規定,更有利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是每一位勞動者以及每一個用人單位必須了解的法律,只有對其中的一些條文了解甚至熟知,才能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免受傷害。
篇五:勞動合同法學習心得體會
《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宣傳學習工作小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重要里程碑。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推進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是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勞動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7月11日,我分部舉辦了專題會議,組織分部員工及部分協作隊伍人員學習了《勞動合同法》及《就業促進法》的相關內容。
一、 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有力推進
做好合同法的貫徹實施,既是一項事關長遠的任務,也是一件當務之急的工作,我分部組織專門人員,落實推進機構,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任務,確保工作措施和時間進度。建立目標責任制,將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列入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責任體系。目前,我分部已對學習、宣傳、培訓和貫徹合同法的工作作出了統籌安排,有計劃、分步驟的組織實施。
二、 深入學習培訓,提高能力水平
合同法明確規定由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對勞動合同制度實施進行監督管理,這對勞動保障部門加強學習培訓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出新的要求。各部室抓緊對本部門人員學習工作進行研究和部署,通過組織集中學習和自學以及中心組學習等多種形式開展學習。
三、 強化引導,營造良好氛圍。
合同法的調整對象主要針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涉及范
圍廣、覆蓋面廣。廣泛深入開展普法宣傳工作,增進廣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合同法的了解和理解,對確保這部法律貫徹實施至關重要。爭取將合同法的宣傳普及工作納入本地區“五五普法”年度工作計劃,統籌策劃,及時部署,采取各種形式,全方位、多層面地進行廣泛宣傳。重點宣傳學習合同法的重要意義、精神實質和主要條款,使勞動者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自覺做到學法、懂法、守法。
四、 開展分類指導,做好實施準備。
充分利用下半年“過渡期”,組織開展勞動用工摸底調查,全面掌握用工合同制度實施情況。尤其是施工隊隊伍,針對不同類型的施工隊伍的勞動合同制度的進展程度和發展條件,指導和督促對本協作隊伍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糾,預先防范,消除隱患。要注意抓一批有基礎,有影響的施工隊伍進行試點,加強典型培育,注重經驗積累。按照勞動合同充分覆蓋專項法案的要求抓緊推進試點工作,發揮示范作用。
第4篇: 勞動合同法的心得體會
編號:_______________
本資料為word版本,可以直接編輯和打印,感謝您的下載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于
2007年6月頒布,2008年1月1日即將開始實施,這標志著我國 勞動合同制度已納入依法規范、依法調整的法制軌道。 2007年9月
份,省局組織全省各市級局相關部門人員參加了由省勞動和社會保 障廳舉辦的《勞動合同法》理解與運用培訓班,此次系統的學習使 我對該法有了全新的認識,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比, 《勞
動合同法》更加具體、完善,具有較強的操作性,是根據我國的具 體國情確定出臺的,完全符合中國現狀,有利于保障勞動者依法享 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保持社會勞動關系的穩定、發展,最 終推動構建和諧社會。現結合《勞動合同法》的學習收獲具體談談 我的理解和體會:
一、企業需要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
企業的勞動規章制度是其要求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所遵守的規 則,也是其為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而制定的系 統管理規則。規章制度也是國家法律法規的延伸和補充,也是企業 執彳了勞動法律法規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具體規定。勞動規章制度 包括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和生產、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勞 動人事管理制度又包括:職工錄用、調動、培訓、考核、離職規定, 職工工資支付、保險福利待遇規定,獎懲規定,還有勞動合同和糾 紛處理規定等。科學、合法、合理和可操作性的勞動規章制度能調
動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勞動力的提高和維護用人單位正常生產和 經營活動的保證。《勞動合同法》第四條明確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依
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 義務。”
當前,大部分企業都有一系列的勞動規章制度,可是在制定和 執行上普遍存在問題,主要表現一是相關規章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或 者已經不適用;二是勞動規章制度內容不明確,缺少量化指標以及 可操作性;三是制定的規定沒有讓職工普遍學習;四是只注重企業 的自身利益和自身現狀,單方面強制職工遵守執行規章制度,不能 很好的保障勞動法行使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因此,企業必須 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使之科學、合法、合理、可操作,以充 分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勞動力的提高和維護企業正常生產和 經營活動。
二、企業制定規章制度須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勞動者公示
現代企業以民主管理為基礎,強調全員管理,充分調動廣大職 工的積極性,從而提高內部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經營決策的準確性 和透明度。勞動規章制度只有得到員工的參與和認同才能很好地制 定和實施。《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 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 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 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用人單位應當 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 告知勞動者。”可見企業制訂規章制度履行民主程序首先應當經職工 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同時要與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這 就要求企業一要設立有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二要建立規范民主程 序的規章制度;三是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證據。
三、企業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法定原則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
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這些原則相應地轉化為 權利義務,企業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履行義務和行使權利。 同時,《勞
動合同法》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特殊要求,要求“建立勞動關系, 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且規定了企業不簽訂的法律責任“用人單 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可見,《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和實施,對企業的社會責任的要求 更高,需要認真學習、準確理解、自覺執行,才能避免法律和經濟 上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