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團結是各民族之間的團結和各民族內部的團結。中國共產黨處理民族關系問題的一項準則。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內容心得體會的文章3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篇1】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內容心得體會
民族團結進步事業蓬勃發展,各民族大團結日益鞏固。長期以來,黨和政府一貫重視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改革開放以來,群眾性創建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活動在全國各地蓬勃開展,“三個離不開”思想和民族團結觀念逐漸扎根千家萬戶。少數民族干部和人才培養選拔工作扎實推進。少數民族干部隊伍日益壯大,結構不斷改善,素質不斷提高,一大批少數民族干部被選拔進縣級以上各級領導班子,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能力進一步提高。
民族團結是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內容之一,也是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所追求的目標。社會主義社會各民族之間的團結,是以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團結為核心的,是以社會主義制度和祖國統一為基礎的。作為中國民族政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包括幾方面的含義:1、反對民族壓迫和民族歧視。2、維護促進民族團結。民族團結包括不同民族之間的團結,也包含著民族內部的團結。3、各族人民齊心協力,共同促進祖國的發展繁榮。民族團結是社會主義社會發展進步的必要前提。4、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是社會安定、國家昌盛和民族進步繁榮的必要條件。中國的民族團結與國家統一有著內在的聯系。民族團結的原則要求各族人民熱愛祖國、維護統一,反對一切破壞團結、分-裂祖國的活動。
民族問題是社會總問題的一部分,具有普遍性、長期性、復雜性、特殊性、國際性和重要性。民族問題關系到國家的治與亂,民族問題處理不好,將打亂國家的經濟、政治秩序,造成國家動蕩不安;民族問題關系到社會的進與退,任何國家和地區都不能在矛盾、沖突、動蕩和不安中進步;民族問題關系到人民的福與禍,民族問題處理得好,民族團結和睦,就會天下大定、國家大治、社會快速進步,人民安局樂業。
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民族問題和民族關系,把民族問題和民族關系列為我國五大關系之一。在長期的社會實踐中,我們國家形成了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
【篇2】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內容心得體會
今年5月是自治區第30個、克拉瑪依市第31個民族團結教育月。通過支隊、大隊廣泛開展馬克思主義“五觀”、新疆“三史”和“四個認同”的宣傳教育,提高了我對民族團結在維護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性認識,搞好民族團結對于克拉瑪依打造“世界石油城”、創建“最安全城市”,實現克拉瑪依跨越式發展、長治久安、為黨的十八大、第二屆亞博會的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新疆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從歷史進程看,中國歷朝歷代一直對新疆行使著管轄權。新疆的歷史,就是各民族共同艱苦、共同開發建設的歷史,各民族人民都為新疆的歷史發展作出過重大貢獻,譜寫過光輝燦爛的篇章。
改革開發以來,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在黨的民族政策的光輝照耀下,各族人民高舉民族團結的旗幟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牢固樹立 “三個離不開”的思想,攜手并肩,艱苦創業,天山南北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今天的新疆民族團結、社會穩定,人民生活大大改善,經濟,科技,文化等各項事業欣欣向榮。這一繁榮興旺、生機勃勃的大好局面,是黨和國家大力支持的結果,是各族人民共同團結奮斗的結果。民族團結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線,是我們從事一切事業的基本政治保證。經濟的發展離不開穩定,社會的進步離不開穩定,穩定是最大的民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礎。而社會的穩定,則需要各族人民的團結一心,共同維護。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民族關系是社會眾多關系的基礎。民族關系的好壞,將直接反映在經濟,政治,文化等社會關系上,直接影響到社會的和諧穩定。構建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系,民族團結是基礎。團結和諧的民族關系不僅是社會安定進步的基礎,是各民族安居樂業的基礎,更是我們黨的國家的執政基礎。
發生在烏魯木齊發生的“7.5”暴力恐怖事件嚴重破壞了新疆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嚴重破壞了民族團結。但是事件發生后,社會各界高舉民族大團結的旗幟,更加團結,互幫互助,切實維護好來之不易的各民族團結和諧的大好局面。讓各族群眾通過交往溝通進一步消除隔閡,增進友誼,交心換位,真是實意地想團結,促團結,維護團結。
民族團結,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在新條件下繼續把解放思想引向深入、把改革開放偉大事業推向前進的必然要求。民族團結是各族人民生產、生活以及和諧相處的前提和基礎,維護民族團結,需要新疆各族干部群眾入于心、踐于行,需要各族干部群眾從我做起、點滴積累、持之以恒。民族團結不是抽象的概念,鞏固發展和諧的民族關系,需要我們以實際的行動來踐行民族團結,做到細致入微、言行一致。
作為一名基層消防官兵,我們要充分發揮自身在民族團結中的影響力,帶頭做好民族團結工作,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利用多種渠道,對群眾進行深入、細致的宣傳教育,為維護民族團結盡職盡責、盡心盡力,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民族團結是一個潛移默化的過程,也是一項十分具體細致的工作。各民族之間的相互理解和信任需要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點滴培養,需要我們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注重生活工作上的每一個細節、每一件小事,在點滴中積累信任、積累理解、積累團結。細節決定成敗,點滴匯聚江河。做好民族團結需要我們人人從我做起,只有人人都維護團結,才能人人從團結中收益。社會才能不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才能不斷提高。
經歷過風雨的新疆各族人民,必將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表明,新疆各族人民的大團結的歷史不容篡改,新疆民族大團結的大好局面不容破壞,只要各民族堅持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新疆經濟回發展的大局就誰也扭轉不了,新疆的明天一定會更加美好。
【篇3】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內容心得體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條例》的頒布實施,反映了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對新世紀、新階段民族問題和民族工作規律的準確把握和深刻認識,自治區民族團結教育工作進入了法制化、規范化和日常化的軌道,對全區依法開展民族團結教育工作,不斷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維護自治區長治久安。對加強民族團結教育的地方性法規和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體規定,內容全面,重點突出,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全面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應當堅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實效、與時俱進的原則,使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維護祖國統一成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覺行動。這些原則,是多年來開展民族團結教育的經驗總結,也是今后民族團結教育應當遵循的規律。積極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要講求實效、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采取集中教育與經常教育、重點教育與普及教育、理論教育與實踐教育、學習先進典型與弘揚先進精神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增強教育活動的吸引力、感染力、影響力和說服力。自治區穩定、發展的新形勢,對法治宣傳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強民族團結教育、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打擊“三股勢力”等等,這些內容都需要通過法治宣傳教育的內容,強化責任,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
濟社會和諧發展中的積極作用。近年來,黨中央要求把黨的十七大提出“弘揚法治精神”,“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權益。” 法制宣傳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施、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的一項重要任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標志著自治區對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邁出了重要步伐。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積極主動地履行地方立法職權,為新疆的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項可喜成果。
深入宣傳新疆的歷史包括民族發展和宗教演變的歷史,深刻揭批“泛伊斯蘭主義”、“泛突厥主義”的反動謬論,從根本上摧毀“三股勢力”鼓吹的反動思想理論體系,不斷增強各族人民對偉大祖國的認同、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認同,唱響共產黨好、社會主義好、祖國大家庭好、改革開放好、民族團結好、人民解放軍好的主旋律,激發各族干部群眾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的熱情。開創新疆團結穩定、蓬勃發展的新局面。
民族團結是我們從未忽視的問題。無論從哪一方面說,和-諧都是發展的前提。09年的“7.5”事件使生活在新疆的我們更加體會到穩定的重要性。如果沒有了團結我們很有可能成為那個近代任人宰割的中國,實現中國的偉大復興就會成為空談,變成一個遙遙無期的夢想。面對國內外嚴峻的形勢,我們更應做到團結,用一種全新的姿態面對世界,居安思危能使我們防患于未然,能讓我們見證一個蒸蒸日上的新家園!
為了全面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條例》于2015年12月29日,由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通過學習,我有了以下體會:
在我們新疆這個多民族、多宗教地區,民族團結是一個永恒的主題。什么時候民族團結搞好了,什么時候社會就安定,經濟就發展,各族人民生活就改善。堅持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堅定不移地加強民族團結,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推動新疆歷史前進的必然要求。
1.《條例》指出,民族團結進步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和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制,納入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績效考核體系。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召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表彰獎勵各民族聯合創業、扶貧濟困、守望相助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自治區至少每5年,州、市(地)至少每3年,縣(市、區)至少每兩年召開一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獲得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范單位的,每年年底可獲得一次性獎勵。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和獎勵辦法由自治區人民政府作出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團結的言論,各族公民應當互相尊重風俗習慣,提倡和鼓勵各民族互相學習語言文字,對于影響民族團結的行為依法給予處罰,對于影響民族團結進步的群體性事件并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持暴恐的問題用法治的方式去解決,為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提供司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破壞民族團結進步的行為有權進行監督、批評、制止和舉報。依法受理舉報的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予以答復。
新疆制定施行該《條例》旨在全面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
2.《條例》將民族團結納入國民教育。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民族團結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干部教育、社會教育全過程,納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過程,納入各族青少年學習教育全過程;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和創建活動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宗教活動場所、進鄉鎮(街道)、進村(社區)、進軍(警)營、進團場連隊,打牢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思想基礎和群眾基礎。
教育部門應當將民族團結教育納入學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內容,貫穿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的各個環節,推動黨的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和民族知識進課堂、進教材。教育部門應當積極促進義務教育階段的少數民族學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權利,堅定不移依法推進雙語教育,建立和完善從學前到大學的雙語教育銜接體系,提高雙語教學質量。每年5月為自治區民族團結教育月。
3.應大力吸納少數民族就業。《條例》要求,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大力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完善少數民族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培養、選拔、使用和交流機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部門應加強職業技能培訓,逐步實現初高中未就業畢業生職業技術教育培訓全覆蓋。加強就業再就業人員特別是城鎮就業困難人員、農村富余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引導各族群眾共同創業、有序轉移就業、就地就近就業、返鄉自主創業。落實各族群眾創業扶持和畢業生就業政策。
人社部門在招錄工作中應協調各用人單位確保錄用適當比例的少數民族公民。國土資源、發展與改革、交通、水利等部門應當在資源勘探開發、交通、能源、水利項目建設方面,提高當地企業和勞動力的參與度。鼓勵企業吸納當地勞動力,尤其是少數民族勞動力。有條件在當地加工轉化的能源、資源項目,優先在當地實施產業布局。
4.鼓勵各民族互學語言文字。《條例》指出,語言文字和翻譯工作管理機構應當依法推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保障各民族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提倡和鼓勵各民族互相學習語言文字。
文化、文物、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當加大各民族優秀文化遺產、傳統古村落保護力度,加強瀕危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古籍搜集、保護、搶救、挖掘、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支持各民族優秀文化傳承、發展。農業、林業、畜牧等有關部門應當推動特色農牧業基地建設、科技支撐、加工轉化、市場開拓等方面能力建設,構建現代農牧業體系,促進特色農牧業產業可持續發展,實現各族農牧民長期穩定增收,打牢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物質基礎。發展和改革、財政、旅游、民族事務、商務、稅務、金融等部門應當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扶持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生產、民族手工業、旅游業的優惠政策,培育民族品牌,推動民族特色產業發展。
5.各民族互相尊重風俗習慣。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族公民應當互相尊重風俗習慣,堅持習俗的問題用尊重的態度去對待。各族公民應當堅持反暴力、講法治、講秩序,遵守憲法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諧。各類企業應當把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納入企業發展規劃,積極創建民族團結進步模范企業,表彰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集體和個人。學校應當加強師生員工的民族團結教育工作,自覺承擔起反分裂、反滲透的責任。發揮教師在“去極端化”中的教育引導和示范帶頭作用,引導學生崇尚科學、追求真理、拒絕愚昧、反對迷信、抵制極端。禁止任何人利用學校講臺、講壇等散布、傳播危害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言論。
6.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團結言論。《條例》要求,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礙社會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不得干預國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計劃生育和繼承等制度。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團結的言論;不得收集、提供、制作、傳播不利于民族團結的信息;不得宣揚和傳播宗教極端思想;不得實施破壞民族團結、煽動民族分裂、危害社會穩定、國家安全和祖國統一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因地域、族別、宗教信仰及其他因素排斥、歧視和人為設置障礙,損害各族群眾平等參與社會管理、市場競爭以及平等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和基本公共服務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影視、網絡等載體以及地域名稱、企業名稱、品牌商標、廣告發布和其他商業性活動中出現侵犯民族風俗習慣、損害民族尊嚴、傷害民族感情的內容和行為。賓館、飯店、車站、集貿市場等公共活動場所和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領域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做好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工作,向各族公民提供同等服務,不得以地域、族別、宗教信仰和生活習俗為由,歧視、變相歧視或者拒絕提供服務。
7.影響民族團結將依法處罰。國家機關、群團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城鄉基層組織和其他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民族宗教事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整改期間不得參加各級各類先進集體評選;逾期不改正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予以通報,取消相應的榮譽稱號和達標單位資格,同時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相應責任:
未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的;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對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造成嚴重影響的;
不及時處理、化解本單位影響民族團結進步的矛盾糾紛,出現影響民族團結進步的群體性事件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違反本條例相關條款規定的,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60年來,在黨的民族政策的光輝照耀下,民族地區處處呈現經濟繁榮、政治安定、文化發展、社會和諧、民族團結的喜人景象。經濟實現歷史性跨越,綜合實力顯著增強。民族地區社會建設取得重大成就,各族群眾綜合素質明顯提高。傳統民族文化得到保護和弘揚,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充分尊重。長期以來,黨和政府一貫重視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改革開放以來,群眾性創建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活動在全國各地蓬勃開展,“三個離不開”思想和民族團結觀念逐漸扎根千家萬戶。民族團結是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內容之一,也是黨和國家所追求的目標。
我國自古以來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全國共有56個兄弟民族勞動、戰斗、生活在這片遼闊而富饒的土地上。各個民族都有悠久的歷史和豐富的文化,并各有自己的文化傳統、語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盡管各個民族之間在歷史上曾經存在矛盾與不和,發生過沖突和戰爭,但各民族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歷史的主流。中華各民族之所以能夠融合成為團結的整體,并經歷幾千年的變故與動蕩而永不分離,根本原因就是愛國主義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起著作用。
歷史一再證明,反對分裂,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是我國人民愛國主義優良傳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我們應當清醒地看到,國際上的敵對勢力,一直蓄意挑撥我國各兄弟民族之間的親密關系,企圖分裂、肢解我們統一的社會主義祖國。極少數民族分裂主義分子,也極力鼓吹民族獨立,脫離社會主義祖國這個大家庭。他們分裂陰謀雖然理所當然地受到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反對,不可能得逞,但他們的破壞活動也決不會停止。在當前世界上許多地方民族沖突加劇,民族戰亂不斷的情況下,我們每個人都要從中華民族的大局出發,從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從維護我國多民族統一的傳統出發,自覺維護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堅決同破壞祖國統一的言行作斗爭。我們一定要認識到,由于我國各民族已經形成為一個統一的整體,因而民族發生分裂,必然引起社會動蕩,甚至導致戰爭發生,這樣對國家、對民族、對每個人都會帶來損失乃至災難。相反,民族團結,國家統一,環境安定,各族人民可以安心地從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也有利于各民族之間的相互學習,相互支持,共同發展。民族團結就發展,民族分裂就倒退,這也是我國幾千年歷史發展所得出的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