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是認知知識,即人腦反映客觀事物的特性與聯系、并揭露事物對人的意義與作用的思維活動。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共同富裕的認識和體會的文章7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篇一】共同富裕的認識和體會
心理危機干預對于我們輔導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由于其涉及的內容非常深奧,對專業的要求極高。而對于專業背景不是心理學或相關學科的輔導員來說,往往采用的是不夠專業的做法,比如試圖用簡單的談話來化解心理危機,有的采用現身說法,以自身經驗說教,但這些做法很難在面對心理危機事件時做出行之有效的干預措施。
學工處組織了很多次的輔導員培訓,這些培訓使我們受益良多。但是如果要深入了解這些專業知識,達到專業化標準,我們自己要做的還有很多。我們目前能做到的對心理干預最有效的措施是將重要信息及時上報,積極尋求專業心理工作人員的指導。這就需要我們必須具備根據危機事件的性質做出準確判斷的能力,劉慧老師的講座就在危機風險評估這一問題上給我們上了很好的一課。消除危機有其最佳時機,我們在面對嚴重的事態下,應在第一時間上報有關領導和部門,形成“事不過夜”的職業素養,及時對癥下藥,實施危機干預,避免延誤干預的最佳時機。確保學生得到專業的心理咨詢和心理治療后,我們的主要工作應當是配合專業心理工作人員開展工作,從老師的角度為學生的心理康復做出努力。
從我接手的一個學生突發心理抑郁癥的事件中,我發現出現心理危機的學生身后多半有一個不夠理想的家庭環境。學生的原生家庭環境在解決學生心理危機過程中有重要作用。我們平常要多和學生家長保持聯系,如果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了心理危機,我們應及時通知家長,取得家長的配合,讓他們共同參與到學生心理危機的干預中來。
【篇二】共同富裕的認識和體會
作為健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長效機制的重要部署,開展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學習教育,是市委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具有十分緊迫而又深遠的意義。
學習“四史”教育是堅定理想信念的重要法寶。現在大多數的黨員是在改革開放后出生的,沒有經歷過艱苦歲月,沒有遇到過艱難險阻,為更好地了解那段崢嶸歲月,體會到革命奮斗的艱難歷程,只有認真學習“四史”才能真正懂得其中蘊含的意義。上海是中國共產黨的誕生地,有著豐富的紅色文化資源,應當充分運用這些資源,加強對黨員的教育引導,增強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定力,在新時代擔起新使命,實現新作為。
學習“四史”教育是提升黨性修養的重要方法。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道路上,有著不計其數奮不顧身、鞠躬盡瘁,為國捐軀的英雄人物,南仁東、黃文秀、張富清……當前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后,也涌現了一大批戰疫英雄,開展“四史”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學習優秀人物的優秀事跡、高尚品格,在現實中自覺提升黨性修養和政治覺悟。
學習“四史”教育是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方式。中華民族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進程中,充分運用了馬克思主義思想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過程。學習“四史”可以汲取智慧和力量,在研讀學習的過程中,總結經驗和教訓,綜合分析、科學判斷、靈活運用,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創造性,以理論指導實踐,最終提升自我的綜合能力。
【篇三】共同富裕的認識和體會
除惡者必察其本,理疾者必絕其源,肅清流毒影響心得體會。全面徹底肅清郭伯雄、徐才厚案件流毒影響,必須進一步深化思想清理,重塑信念和規矩,回歸本真和本色。
郭xx、徐xx是我軍建軍以來因違紀違法被查處的職務最高的領導干部。他們的所作所為,徹底背離黨的宗旨,嚴重踐踏黨紀國法,給黨的事業造成嚴重損害,給軍隊建設帶來嚴重危害,給官兵思想造成極大混亂。其流毒影響極為惡劣,是全局性、深層次的。只有徹底肅清這種流毒影響,才能切實純凈官兵思想、純潔干部隊伍、純正政治生態,才能把古田全軍政工會確立的根本性要求立起來。
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古田全軍政工會以來,全軍部隊堅決貫徹黨中央、中央軍委和決策指示,整風整改、革除積弊,正本清源、撥亂反正,全面深入肅清郭徐流毒影響,取得顯著成效。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化三尺之冰非一日之功。肅清郭徐流毒影響具有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淺層的清理容易見效,深層的清理不易觸底;有形的清理下功夫很大,無形的清理必須緊緊跟上。不根除視非為是的不良思想、不良作風、不良_慣,潛規陋_就可能死灰復燃;不拔除郭徐流毒影響之根,歪風邪氣就可能卷土重來。
不忘初心方能行穩致遠,不忘本來方能開辟未來。_總書記在“七一”重要講話中強調:“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記走過的路;走得再遠、走到再光輝的未來,也不能忘記走過的過去,不能忘記為什么出發。”一名黨員干部,只有始終牢記初心,才知道“從哪里來、到哪里去”,才明白“入黨為什么、當官干什么”,才清楚“權力是誰給的、應該怎么用”。郭徐案件的深刻教訓,最根本的就是忘記了初心、忘記了本來,結果迷失了方向、迷失了自己,最終走向黨和人民的對立面。徹底肅清郭徐流毒影響,說到底就是要回歸本真和本色,恢復優良傳統和作風,把被顛倒的觀念扭轉過來,把被污染的風氣純正過來,讓黨內正能量充沛,讓歪風邪氣無所遁形,讓黨內關系全面回歸正常化、純潔化。
徹底肅清郭徐流毒影響,既是嚴肅的政治態度問題,又是重整行裝、聚力前行的緊迫要求,也是每個官兵自我凈化、健康成長的現實需要。要從思想上深層祛毒。堅持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強大思想武器,清除思想觀念、價值理念、思維方式等方面的病灶,校正公私觀、是非觀、義利觀和權力觀、地位觀、事業觀。要從政治上劃清界限。深入查糾與黨離心離德、言行不一、表里不一等問題,強化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為方面守好規矩的內在自覺。要從作風上挖根除弊。加大防反彈、抓鞏固、促深化工作力度,堅決糾治濫權行為、長官意志、假大虛空、庸怠做派、特權積_等問題,推動肅清工作從有形向無形、從淺表向深層拓展。
【篇四】共同富裕的認識和體會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從五個方面全面、系統、深刻總結了黨百年奮斗的歷史意義。這五條概括貫通了中國共產黨百年奮斗的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在黨史學習教育中,深刻把握黨百年奮斗的歷史意義,是實現從總結歷史到開辟未來的一個重要環節。
黨的百年奮斗從根本上改變了中國人民的前途命運。馬克思主義認為,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因此,人民群眾的訴求就是歷史的訴求。近代以后,中國人民深受三座大山壓迫,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中國人民的最大訴求就是能夠過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國共產黨自創建起,就把“為中國人民謀幸福”作為自己的奮斗目標之一。
一百年來,為了實現這一目標,黨領導人民進行了波瀾壯闊的偉大斗爭。在黨的領導下,中國人民被欺負、被壓迫、被奴役的命運徹底扭轉,成為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人民民主不斷發展,十四億多人口實現全面小康,中國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斷變為現實。今天,中國人民更加自信、自立、自強,極大增強了志氣、骨氣、底氣,在歷史進程中積累的強大能量充分爆發出來,煥發出前所未有的歷史主動精神、歷史創造精神,正在信心百倍地書寫著新時代中國發展的偉大歷史。
黨的百年奮斗開辟了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正確道路。創造了綿延五千多年燦爛文明的中華民族,曾為人類文明進步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1840年鴉片戰爭后,由于西方列強入侵和封建統治腐敗,中華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難。從那時起,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成為近代以來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最偉大的夢想。為此,無數仁人志士前仆后繼,努力探尋救亡圖存的出路,但各種探索都以失敗而告終。
中國歷史發展亟須新的思想引領救亡運動,迫切需要新的組織凝聚革命力量。1921年7月中國共產黨應運而生。中國共產黨自創建起就投身于“為中華民族謀復興”的偉大斗爭之中。一百年來,黨領導人民不懈奮斗、不斷進取,成功開辟了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正確道路。今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入了不可逆轉的歷史進程。
黨的百年奮斗展示了馬克思主義的強大生命力。馬克思主義揭示了人類社會發展規律,是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科學真理。同時,堅持和發展馬克思主義,必須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堅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及時回答時代之問、人民之問,不斷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
一百年來,中國共產黨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寫在自己的旗幟上,在實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三次飛躍中,堅持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科學理論引領偉大實踐,創造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同時也為馬克思主義注入了強大生機和活力。歷史雄辯地說明了:“中國共產黨為什么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什么好,歸根到底是因為馬克思主義行!”
黨的百年奮斗深刻影響了世界歷史進程。一百年來,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的中國共產黨,始終胸懷天下,堅持為人類謀進步、為世界謀大同,以自強不息的奮斗深刻改變了世界發展的趨勢和格局。
一百年來,黨領導人民成功走出中國式現代化新道路,創造了人類文明新形態,以無可辯駁的事實證明了人類文明發展的多樣性,拓展了發展中國家走向現代化的途徑,給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發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獨立性的國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選擇。一百年來,黨還致力于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為解決人類重大問題,建設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榮、開放包容、清潔美麗的世界貢獻中國智慧、中國方案、中國力量,成為推動人類發展進步的重要力量。
黨的百年奮斗鍛造了走在時代前列的中國共產黨。“其作始也簡,其將畢也必巨”。黨成立時只有五十多名黨員,今天已成為擁有九千五百多萬名黨員、領導著十四億多人口大國、具有重大全球影響力的世界第一大執政黨。
一百年來,在生死斗爭和艱苦奮斗中,黨始終堅持科學理論為指導,堅持性質宗旨,堅持理想信念,堅守初心使命;黨總是在推動社會革命的同時,勇于推動自我革命,形成了以偉大建黨精神為源頭的精神譜系。在百年奮斗中,黨保持了先進性和純潔性,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不斷提高,黨的堅強領導核心作用不斷得以發揮。歷史已經證明并將繼續證明中國共產黨無愧為偉大光榮正確的黨。
【篇五】共同富裕的認識和體會
市紀委通報的十起典型案件表現出來的問題觸目驚心,對照他十起案件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實際深刻反思,主要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系統學習不夠深入。平時雖然能夠認識到學習是立身之本、干好工作的前提,但總是以工作“忙”為由自我開脫、放松要求,學習缺乏持之以恒、久久為功的毅力;在日常工作中,往往是急用現學、以干代學,零敲碎打,只求看得多,不求鉆得深,對“怎么學、學到什么程度”缺少整體計劃,系統性、研究性學習做的還不夠,距離“學深悟透”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
二是缺久久為功的韌勁。沒有牢固樹立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理念,對于一些“隱性”問題存在抵觸不夠堅決、批評不夠嚴肅、制止不夠有力的觀象。
三是開拓創新辦法不多。對新政策、新問題的研究不夠,有的認為自己在基層工作多年,已經輕軍熟路,習慣于憑經驗做事;有的基層經驗相對不足,工作上循規蹈矩,按部就班,開展工作缺乏針對性、創造性。
整改措施
一是認真學習,提高思想認識。要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章》《憲法》《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等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學習省委工作要求,增強貫徹落實的整治自覺和行動自覺。要充分認識到“以案促改”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必要性、長期性。要充分認識“以案促改”工作是凈化政治生態的現實需要,是夯實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敏銳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決策和部署上來,始終和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以案促改,抓好工作落實。要深入開展“大調研,排糾紛、助發展”活動,認真開展法律顧問活動,主動上門服務,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深入推進“村居法律顧問”和精準扶貧行動,努力營造良好的村居環境。
三是堅持以學為先,提升自身素質。把學習作為一種政治責任、一精神追求、一種自覺習慣,不斷豐富自己的思想內涵和精神境界。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斷深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多吸“理論之氧”,多補“精神之鈣”。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坦蕩做人,踏實做事。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指示,正確處理好公和私、義和利、是和非、苦和樂的關系,從小事做起,從點滴做起,在依法用權、公正履職、熱心服務中保持廉潔,在守紀律、講規矩、重名節中做到自律,慎獨慎微,一身正氣,始終保持共產黨人清正廉潔本色。
【篇六】共同富裕的認識和體會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市場主體保護第三章政府公共服務第四章規范政府監管第五章維護市場秩序第六章監督保障措施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優化營商環境,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推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第三條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應當堅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誠實守信、廉潔高效和責任追究的原則,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營造有利于市場主體發展的環境。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樹立主動、協作、高效、廉潔的服務理念,制定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制度和具體措施,營造開放包容、合作互利、誠實守信、重商護商的營商環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領導,建立優化營商環境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營商環境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組織和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增強市場服務意識,尊重市場規律,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保障市場主體在市場準入、政府支持、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制定經濟政策,起草或者提請制定涉及市場主體重大權益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應當充分聽取有關市場主體的意見和建議。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匯集涉及市場主體的法律法規,以及創業、創新、金融、市場、權益保護等各類政府服務信息,為市場主體提供便捷、無償的咨詢服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以新聞發布會、書面問答、在線訪談、專家解讀等形式,對涉及市場主體的簡政、減稅、減費、項目申報、經費補貼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規范性文件進行宣傳、解讀,提示市場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市場主體提供法律服務和職業技術培訓。
第八條對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或者獎勵。第九條司法機關應當堅持各類市場主體法律地位平等、權利保護平等和發展機會平等的原則,依法化解各類糾紛,保護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以及企業家和從業人員創新創業的積極性,推動形成平等有序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第十條新聞媒體應當按照客觀、準確、及時的原則,創新宣傳方式,系統宣傳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果,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的輿論監督,營造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
第二章市場主體保護
第十一條市場主體一律平等,其財產所有權、知識產權、生產經營自主權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干預市場主體生產經營自主權;法律、法規未禁止的,市場主體有權自主決定經營范圍。
第十三條市場準入實行負面清單制度。負面清單應當列明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明確禁止或者限制市場主體進入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并向社會公布。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依法平等進入。第十四條非公有制市場主體與國有市場主體享受同等待遇,已經向市場開放或者承諾開放的領域,民間資本均可進入。
禁止頒布、施行歧視非公有制市場主體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場準入、融資信貸、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等領域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場主體。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平等保護本地和外地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場主體到本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務進入本地市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特許經營項目建設運營標準和監督管理要求明確、有關領域市場競爭比較充分的,應當通過招標方式選擇特許經營者。
第十六條外商投資實施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外商投資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完善境外投資者權益保障機制,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依法轉移其投資收益。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采購等合同、協議,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政府有關機構職能或者相關責任人調整等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遲延履行約定義務,由此給市場主體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市場主體依法享有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并有權咨詢有關情況以及查閱、復制有關資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提供。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對現行有效的政府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相關政策措施,適時進行清理和評估,對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或者有部門保護、地方保護傾向的規定,及時修改或者廢止,并予以公布。
市場主體認為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損市場公平、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制定機關予以審查,制定機關應當在受理后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行業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對已取消的資格資質變相進行認定,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加入行業協會商會。
開展涉及市場主體的各類評比、評估、升級、排序、表彰以及其他相關活動,應當依法依規、公開公正,由市場主體自主決定是否參加評選。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證明事項和蓋章環節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并向社會公布。
未納入清單的證明事項和蓋章環節,不得要求市場主體提供。
第二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其他服務機構現行的證明事項或者蓋章環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取消:(一)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二)辦事單位能夠通過網絡自行核實或者信息共享方式辦理的;(三)能夠通過申請人現有證照、憑證證明的;(四)能夠通過申請人采取書面承諾、簽字聲明或者提交相關協議辦理的;(五)開具證明的部門無權查證、無法開具的;(六)能夠通過公序良俗進行規范或者通過常識推斷的。第三章政府公共服務
第二十三條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全省統一的標準化辦事事項和辦事指南體系,規范全省行政事務辦理流程,提升服務效率和水平。
標準化辦事事項和辦事指南體系建設主要包括:(一)制定現場管理、基層平臺建設和辦事事項、辦事指南等標準,規范和簡化服務流程。(二)制定窗口建設、數據管理、公共支付等標準,實現數據共享,保障數據安全。(三)制定咨詢、投訴、舉報平臺等標準,提升咨詢服務的效率和水平。(四)制定監督檢查辦法,優化行政檢查措施和效率。
(五)制定事項編碼規則、業務協調規范、服務測評規范等標準,建立聯合審批、多證合
一、證照聯辦等一體化的辦事流程。
(六)制定行政執法工作規范,規范綜合行政執法。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年度確定公共服務工作重點,采取簡政放權、規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務市場主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市場主體參與政府公共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主動征詢、聽取其對政府公共服務的意見和建議,提高政府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提高決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方式,依法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對市場主體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時答復。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環保等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完善與生產經營活動配套的醫療、教育、商業、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務設施,為市場主體創造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和生活條件。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優化提升公用事業服務水平,減少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
電力、自來水、熱力、燃氣、通信、消防、公安、城管、衛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應當建立為優化營商環境服務的工作制度,將服務標準、資費標準和行政機關依法規定的條件及時向社會公開,向用戶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普遍服務,不得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條件。禁止電力、自來水、熱力、燃氣等公用服務企業向市場主體收取接入費、碰口費等。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系統,加強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推進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應用,依法向市場主體提供免費的信用信息查詢服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中設立信用信息查詢環節,將市場主體的信用記錄作為重要參考。在涉及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經濟活動中,推行第三方綜合信用等級評價制度。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招商引資工作中,應當建立公平競爭機制,堅持政府推動、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相結合,對重要招商引資項目,可以指定政府負責人或者部門負責人全程跟蹤服務,及時協調并幫助解決項目報批、建設和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承諾的招商條件不得違背現行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或者超出其職權范圍。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承諾的招商條件,應當以書面的形式作出并履行,因未按約定履行承諾條件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招商引資成果應當在政府網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加注冊資本,擴大業務規模,建立、健全融資擔保風險分擔補償機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規范融資擔保收費標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擔保費率以及各類政府性投融資平臺收取的費用不得高于國家和本省規定。
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提高信用良好的市場主體的抵押物折扣率。
第三十一條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當重點為符合產業政策、有市場發展前景的小微企業和涉農企業提供融資擔保,通過降低服務成本等,降低小微企業和涉農企業融資成本。
第三十二條金融機構應當執行國家支持市場主體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對經營暫時遇到困難但有市場競爭力的市場主體給予信貸等金融支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激勵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強化小微企業融資服務。
第三十三條推進小微企業信貸產品信息查詢平臺建設,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為小微企業和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信息交流提供服務,提升融資效益和效率。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新業態和新興領域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對市場主體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力度,提升社會公眾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知識產權部門應當建立知識產權運營平臺,開展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和質押融資。第三十五條稅務主管部門應當簡化稅務管理程序,推行網上辦稅業務,優化稅收優惠政策的辦理流程,保障市場主體全面、高效、便捷的享受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擴大小微企業享受減半征收所得稅優惠范圍,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降低中小微企業稅負。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人才培養開發、流動配置、激勵保障機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網絡,完善創業創新人才引進的具體措施,在醫療、社會保險、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保障。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市場主體,應當給予獎勵補助等政策支持。
第三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投資境外的市場主體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落實財政補貼、政策優惠等措施,并在法律咨詢、市場信息、風險防范以及融資等方面給予幫助和服務。
第三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政務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健全一個窗口受理、首問負責制、一次性辦結、一個窗口收費等運行管理機制,建立網上統一監控和查詢平臺,推進各部門間、各級政府間信息資源共享,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受理、審批、公示、查詢、投訴等。
進駐政務服務機構的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合理設置審批事項、配置工作人員,對其服務窗口辦理事項充分授權,確保依法不需要現場勘察、集體討論、專家論證、聽證的審批事項,在窗口受理后直接辦結。
第三十九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實行統一的工商登記標準和條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進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將信息采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一般經營項目涉企證照事項,以及企業登記信息能夠滿足政府部門管理需要的涉企證照事項,整合到營業執照上,簡化涉企證照。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為市場主體提供注冊便利,在保留窗口登記的同時,實現市場主體申請、受理、核準、發照、公示各環節網上辦理。市場主體可以選擇全程網上辦理或者窗口一次性辦結的方式完成注冊,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四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登記、審批事項容缺受理制度,優化受理和登記、審批環節的協同協作,對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但次要條件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記、審批事項,先予受理并進行審查。凡屬容缺受理范圍的登記、審批事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當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報的材料,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主件齊全,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書面承諾后,工作人員先予受理。申請人在承諾時限內補齊所有容缺材料,經審查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機關應當予以登記或者核發許可證。
登記、審批事項較為復雜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提前介入,了解登記、審批事項的具體情況,提供前期準備工作的咨詢輔導,指導申請人準備有關材料,并告知注意事項。
鼓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進一步優化登記流程,市場主體經營范圍不涉及前置審批事項,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先行予以登記,提高登記效率。
第四章規范政府監管
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權力清單和相應責任清單制度,將行使的各項行政職權及其依據、行使主體、運行流程、對應責任等,以清單形式向社會公布,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接受社會監督。
依法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垂直管理部門設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職權的機構等,也應當推行權力清單和相應責任清單制度。
第四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制定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范、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范性文件時,應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減少審批事項和環節,縮短審批時間、提升審批效率。對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實行統一受理、并聯審批、限時辦結。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通過建立大數據平臺等方式,實現工作部門之間的數據信息共用共享,申請人辦理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需要提供的有關信息,工作部門能夠通過網絡自行核實或者信息共享方式獲取的,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
依法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一次性辦結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提升行政審批效率。
依法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改革,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能和執法資源,整合精簡執法工作隊伍。
第四十四條財政、市場監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每年應當依法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進行核定和清理,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清單目錄。沒有列入清單目錄的項目不得向企業收取。行政事業性、涉企經營性收費標準有上下限設置的,按下限標準收取。禁止越權收費、超標準收費、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和重復收費。
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者未經國務院批準的涉企保證金項目,應當取消。第四十五條行政許可依法設定。地方性法規設定行政許可、省政府規章設定臨時性行政許可,應當加強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審查論證,廣泛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許可。
禁止以備案、登記、年檢、監制、認定、認證、審定等形式設定或者變相設定具有行政許可性質的審批事項。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實施行政許可項目目錄化管理,并依據法律、法規進行動態調整,未納入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無法定依據的行政許可事項不得實施。
建立省、設區的市、縣(市、區)三級行政許可項目通用目錄,確保同一審批事項在本省區域內的項目名稱、服務流程、申報材料、辦理時限、收費標準、監督方式等統一規范。
第四十七條實施市場準入行政許可,不得違法增設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條件。工商登記前置和后置審批事項范圍按照國家和本省編制的目錄執行。
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清理規范行政審批過程中的中介服務行為,編制并公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單,實施動態管理。未納入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
能夠通過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解決或者申請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項,不得設定中介服務。現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不得轉為中介服務。
第四十九條行政處罰應當具有法定依據并依照法定程序實施。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規范、細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并予以公示。
行政執法機關對市場主體違法情節較輕且能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應當先責令改正,進行教育、告誡、引導,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對市場主體做出較大數額罰款、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等重大行政處罰,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聽證。除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處罰在提請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決定前,應當經行政執法機關法制工作機構審查。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部門網站公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和行政處罰結果信息。
第五十條行政強制應當具有法定依據并依法定程序實施。采用非強制手段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實施行政強制;實施行政強制應當堅持教育與強制相結合。
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辦理涉及市場主體的案件時,不得影響市場主體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沒有法律依據,不得對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員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措施;需要采取強制措施的,應當依法控制范圍和期限。
第五十二條實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
行政執法機關辦案經費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全額上繳國庫。
禁止對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禁止將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與行政執法機關利益掛鉤。
財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執法機關返還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返還沒收非法財物的拍賣款項。
第五十三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檢查應當符合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編制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并向社會公開。未經備案的行政檢查不得開展。
同一行政機關對同一市場主體的行政檢查,每年原則上不得超過一次;同一系統的上級行政機關已對同一市場主體實施行政檢查的,下級行政機關不得再次檢查。多個行政機關對同一市場主體提出執法檢查計劃的,由同級政府法制部門協調,明確由一個行政機關為主體實行聯合檢查。
對法律、法規規定的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公共安全、環境保護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的隨機檢查,以及省、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時部署的行政檢查,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規范實施。檢查結束后三十日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備案實施情況。
第五十四條行政執法人員實施行政檢查時應當主動出示行政執法證件。不出示行政執法證件的,被檢查對象有權拒絕檢查。
行政檢查完畢后,檢查人員應當向當事人作出書面檢查結論,并載明行政檢查的時間、人員、內容和結果。
實施行政檢查,不得妨礙市場主體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財物,不得牟取非法利益。
第五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進跨部門、跨行業綜合行政執法,減少行政執法層次,防止重復執法和執法缺位。第五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省、設區的市、縣(市、區)聯動的政府違約案件投訴和解決機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門應當會同有關政府部門定期依法組織開展政府違約案件匯總分析工作,適時開展政府違約問題的清理和整治。
第五章維護市場秩序
第五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平等對待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市場主體,按照規范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則,加強對市場秩序的監管。
各類市場主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承擔社會責任,保證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自覺維護市場秩序。
第五十八條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編制并公布市場監管清單,明確監管主體、行業分類、監管范圍和內容等,將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具有審批性質的其他事項、取消和下放行政許可事項納入監管清單,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規范行政監管行為,創新行政管理方式,采取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的工作方式,并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強化市場主體自律和社會監督,依法推進事中事后監管規范化。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進智能監管,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信息化手段,結合第三方服務,提高市場監管效能。
第六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下的市場主體應當采取包容創新、謹慎穩妥的監管措施。市場主體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勸誡為主,不予行政處罰,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的市場環境。
第六十一條市場主體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依法對其采取責令停產停業、吊銷相關證照等市場退出措施。
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者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市場主體可以適用簡易注銷登記程序。符合簡易注銷登記條件的市場主體,可以自主申請注銷。
第六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市場監管,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根據職責權限和分工查處下列違法行為:(一)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危害生產經營秩序的;(二)偷稅、騙稅、騙匯、制販假幣、非法集資等危害金融稅收秩序的;(三)在工程建設中弄虛作假,轉包、違法分包等危害建筑市場秩序的;(四)侵犯專利權、商標權、版權等知識產權的;(五)采取不正當競爭或者壟斷等行為破壞市場秩序的;(六)其他侵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破壞市場秩序的。
第六十三條公安機關應當保障市場主體建設施工和生產經營場所的秩序。對哄搶財物,滋擾、沖擊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強攬工程、強行裝卸、強買強賣等強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場主體人身財產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應當及時制止,依法嚴厲查處,并將處理結果通知有關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四條行業組織應當完善行業自律性管理約束機制,制定并組織實施行業規劃、服務標準、行業公約、行業職業道德準則等,規范會員行為,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鼓勵行業組織按照誠信建設的基本要求,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會員信用檔案,推進行業誠信建設。
第六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實現各行業各領域市場主體的信息共享,建立信用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對嚴重失信的市場主體,依法采取重點監管、信用預警、失信曝光、準入限制等懲戒措施。
第六十六條建立省、市兩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依法應當招標的建設項目,全部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
鼓勵利用信息網絡進行電子招標投標,加快電子平臺建設,在投標、資格審核、評標、專家選擇和建立企業資源信息等環節采用先進技術,減少人為干擾。已經建成電子招標投標平臺的,不得再要求報送紙質招標投標文件。
招標方和采購方應當對市場進行充分調研,確定產品價格或者項目費用的合理區間,以質量作為決定因素,同時綜合考慮市場價格、品牌、信譽、售后等因素確定中標方和供貨方,保證其合理利潤,避免因惡意低價競爭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六十七條縣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督本行政區域招標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制度,對招標投標活動監督工作實施檢查并督促整改,對無行業監督部門監督的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
縣級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對其所屬部門有關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職責分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縣級以上財政部門依法對本級實行招標投標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情況實施監督。
第六十八條國家工作人員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涉招標投標活動:(一)越權審批、核準招標方案或者招標方案未經依法審批、核準,擅自辦理招標相關手續;(二)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為招標人確定招標代理機構;(三)強制招標人設置標底或者干預招標人編制最高限價;(四)干涉資格審查、評標或者確定中標人;(五)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方式。
第六十九條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投訴人就同一事項向兩個以上有權受理的行政監督部門投訴的,由最先收到投訴的行政監督部門負責處理。
行政監督部門處理投訴,有權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調查有關情況,相關單位和人員應當予以配合。必要時,行政監督部門可以責令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第七十條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招標投標活動信用制度。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招標投標交易場所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記錄并公示,建立行業信用黑名單制度、市場禁入制度等。將市場主體信用評分納入評標指標體系,實現社會信用資源共享,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第七十一條司法機關應當依法懲治侵犯市場主體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犯罪活動,協同有關部門維護管理秩序,保障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
第六章監督保障措施
第七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通過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監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專項工作報告,對本條例實施情況組織執法檢查,開展專題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監督職責。
第七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行政效能督察,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下級人民政府實施本條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依法及時糾正。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對所屬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執行本條例情況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發現并予以處理。第七十四條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營商環境評價制度,確立評價指標體系,定期對本省的營商環境狀況進行測評,并將測評結果向社會公布。
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應當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并作為重要考核指標。
建立和完善營商環境行政問責制度,對營商環境考核結果不達標的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實行約談,督促其優化營商環境。
第七十五條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受理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的投訴舉報制度,整合現有涉及營商環境的投訴舉報平臺,建立本省損害營商環境行為投訴舉報中心,公布全省統一的投訴舉報電話、電子郵箱等,實現全省行政區域內統一受理、統一督辦、按責轉辦、限時辦結。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舉報中心轉辦的投訴、舉報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并書面告知投訴人、舉報人。
第七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特約監督員制度,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企業職工、城鄉居民代表中聘請特約監督員,協助開展優化營商環境監督工作。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七十七條市場主體破壞市場秩序、損害營商環境的違法行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第七十八條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損害營商環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一)制定經濟政策,起草或者提請制定涉及市場主體重大權益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未聽取有關市場主體意見和建議的;(二)濫用行政權力,干預市場主體生產經營自主權的;(三)頒布、施行歧視非公有制市場主體政策措施的;(四)在市場準入、融資信貸、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等領域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場主體的;(五)禁止、限制外地市場主體到本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務進入本地市場的;(六)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遲延履行合同、協議,給市場主體造成損失的;(七)對現行有效的政府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相關政策措施中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或者有部門保護、地方保護傾向的規定,不及時修改或者廢止并予以公布的;(八)對市場主體依法提出審查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申請,未按照規定作出答復的;(九)對已取消的資格資質變相進行認定的;(十)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加入行業協會商會的;(十一)未制定證明事項和蓋章環節清單并向社會公布的;(十二)要求市場主體提供未納入清單的證明事項或蓋章的;(十三)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十四)承諾的招商條件,違背現行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或者超出職權范圍的;(十五)未編制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市場監管清單的;(十六)拒不配合或者協助其他市場監管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的;(十七)對違法行為線索不依法進行核查或者不移送有監管職權的市場監管部門的;(十八)對投訴、舉報的市場違法行為不及時處理,或者泄露投訴、舉報人信息的;(十九)依法制定的優惠政策不落實的。
第七十九條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一)符合容缺受理范圍的登記、審批事項,未按規定辦理的;(二)違法設定行政許可事項的;(三)以備案、登記、年檢、監制、認定、認證、審定等形式設定或者變相設定具有行政許可性質的審批事項的;(四)繼續實施已經取消、下放、轉移的行政許可事項的;(五)實施市場準入行政許可時,違法增設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條件的;(六)違法設定行政審批過程中的中介服務,或者將現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的;(七)不辦理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的。
第八十條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實施行政收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一)未依法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進行核定和清理,并未及時向社會公布清單目錄的;(二)行政事業性、涉企經營性收費未按下限標準收取的;(三)越權收費、超標準收費、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和重復收費的;(四)對已經取消的收費項目和降低的收費標準,仍按原項目、標準收費或者變更名稱繼續收費的;(五)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者未經國務院批準的涉企保證金項目,繼續收費的。
第八十一條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實施行政檢查等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一)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或者不按法定職責權限和程序實施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影響市場主體合法經營的;(二)對市場主體違法情節較輕且能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未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三)對市場主體做出較大數額罰款、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等重大行政處罰,未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聽證的;(四)沒有法律依據,對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員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措施的;(五)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未全額上繳國庫的;(六)對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的;(七)將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與行政執法機關利益掛鉤的;(八)未編制年度行政檢查計劃或者未向本級人民政府備案的;(九)未向社會公開備案的行政檢查計劃的;(十)對法律、法規規定的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公共安全、環境保護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的隨機檢查,以及省、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時部署的行政檢查,行政機關未依法實施的;(十一)實施行政檢查,妨礙市場主體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索取或者收受財物、牟取非法利益的;(十二)實施檢驗、檢測、檢疫時,未按規定抽取樣品或者返還樣品的;(十三)貪污受賄、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及其他損害營商環境的行為。第八十二條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一)未按照規定對招標投標活動監督工作實施檢查并督促整改的;(二)越權審批、核準招標方案或者招標方案未經依法審批、核準,擅自辦理招標相關手續的;(三)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為招標人確定招標代理機構的;(四)強制招標人設置標底或者干預招標人編制最高限價的;(五)干涉資格審查、評標或者確定中標人的;(六)以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方式干涉招標投標活動的。
第八十三條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存在本條例第七十八條至第八十二條所列行為的,由有關機關依法給予政務處分,并可采取下列一種或者幾種方式追究責任:(一)責令改正或者公開道歉;(二)誡勉談話;(三)通報批評;(四)取消年度評選優秀、先進資格,或者撤銷年度內已經取得的優秀、先進榮譽;(五)取消或者收回經濟獎勵;(六)暫扣、收繳執法證件,取消執法資格,調離執法崗位;(七)停職檢查;(八)引咎辭職;(九)責令辭職、降職、免職、辭退或者解聘。
第八十四條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法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應當責令限期退還或者收繳,無法退還的應當予以賠償。對所獲得的非經濟利益,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糾正。第八十五條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的,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受到責任追究的,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受到通報批評、公開道歉、停職檢查、調離工作崗位責任追究的,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受到引咎辭職、責令辭職、降職、免職責任追究的,年度考核評為不稱職,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職務。
第八十六條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章附則
第八十七條本條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篇七】共同富裕的認識和體會
在公司成立、蓬勃發展五十周年的前夕,感謝公司黨委、經理部做出的具有前瞻性的決策,舉行的這期高層次的創新企業管理培訓學習班。我有幸作為公司第一批培訓人員來到祖國最高學府—清華大學進行創新企業管理知識的培訓,并在清華大學感受到了“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的獨特精神魅力。同時,聆聽了知名教授們所做的關于創新企業管理方面的新的理念和新的思維方式,其內心震撼,且受益匪淺。
作為一名從事XX事業二十多年,將一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華奉獻給XX企業的青年人,我有著濃厚的XX情結,深愛著為之傾注了心血奮斗的企業,并以它的壯大、輝煌為自豪。同時,我也為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運行中的盲點盲區擔憂。
近幾年來,我一直堅持不斷地努力學習,尤其是進入審計這個賦有壓力和挑戰性的崗位后,我更加意識到個人綜合素質提高的重要性,遺憾的是這次提升個人素質學習的時間太短了,但我還是接受到了很多新的信息、新的理念和新的思維方式。
下面結合學習所涉及的內容,對應公司目前這些方面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談一點自己的認識和體會。
一、公司目前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1、企業發展速度很快,市場施工領域不斷拓展,規模逐年增大,人均勞動生產率呈上升趨勢。但公司目前來沒有形成自己的核心競爭力,與同行業的比較競爭優勢也僅僅是在某個領域的相對工藝上,且這種相對工藝是可以復制的,隨時都有落后的可能,我們仍應保持高度的危機意識。
2、XXXX作為XXXXX的全資子公司,受國有企業原有的體制及制度上的影響和限制。許多企業經營管理上的新理念和有效的管理制度未能在公司內部得到推行。如:公司的戰略管理、組織結構、業務流程及其績效考核某種程度上受到傳統思想和舊體制的影響及母公司的限制,因而新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不能在公司得到有效的落實和執行,甚至不能突破“水土不服”的障礙。公司核心領導為公司的發展在不斷地努力,但公司的改革仍受到上述因素的影響,其力度欠缺。
3、公司人力資源的管理需要進一步改革。目前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未提到一定的高度,其乃保留著舊的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模式。因此,公司內部各崗位的編制沒有經過詳細調研、測算,編制的確定人為因素較大,沒有因崗設人,人員流動機制不健全,關鍵崗位未有效落實競聘制。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性在公司沒有得到充分體現,工資總額受控,許多方面仍存在國企的平均主義現象。
4、公司的各項內控制度很多,但是很多內控制度不夠科學,難以操作。如:公司縱向、橫向組織機構中的職責和各崗位職責劃分、界定不夠清晰,各崗位的職責和工作流程仍存在許多弊端,操作的難度極大,造成公司制度的執行力不足。
5、公司加強員工績效考核力度的意愿,本人非常贊同,且認為應更加嚴格。但是,目前公司績效考核制度的制定不夠嚴密、不夠科學,企業對個人的績效考核、尤其是對管理人員的績效沒有定性定量考核,干多干少一樣,
6、企業的成本太大,尤其是管理費用居高不下,項目形成的利潤和企業施工的總規模失衡,除了外部因素外,內部管理還需進一步完善、改進和加強。
二、建議采取循序漸進的方法,逐步完成如下工作。
1、嚴格按照項目法施工管理,按項目進行成本核算,員工個人(尤其是管理人員)的績效與項目的經營成果掛鉤,提高績效考核的公平性和獎懲力度,避免吃大鍋飯。當然需要制定適合企業的績效考核體系。
2、公司內部的關鍵崗位,尤其是應在公司總部拿出幾個關鍵崗位,在全公司范圍內競聘。根據競聘人員的各類素質的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競聘崗位所需的最合適的人,作到人崗匹配,努力達到公司和競聘者雙贏。
3、建議公司在內部組織一套班子或請外部咨詢公司對公司的現狀進行全方位的診斷,找毛病、開處方。以便公司黨委、經理部對癥下藥,確定公司長遠的戰略發展目標。打造公司的比較競爭優勢和打造有利于適合公司發展的企業精神和企業價值觀的企業文化核心。
4、建議公司對不同的員工,針對員工的需求,制定出不同的培訓方案和員工的職業生涯設計。根據員工知識、才識、膽識的不同,用其所長,用我所需,充分挖掘員工的最大潛力,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效率,達到企業和個人的雙贏。
5、公司應通過嚴格的績效考核讓大家看到,干多干少就是不一樣,績效考核一定要公平、公正、合理,并且落實到每一個員工身上。因此,公司迫切需要建立起一整套符合公司利益的績效管理體系,并應嚴格對員工的工作實行績效考核評價。
6、公司的內控制度在編制時就應該清晰化,程序化和具有可操作性;在執行的過程中進行嚴格的考核,提高公司制度的執行力度。同時建議對目前的制度進行全面的整合,對各崗位的工作流程進行梳理、分析和優化,嚴格確立各崗位的職責和工作流程。
7、建議將類似此次高層次的培訓形式繼續開展下去,以便有利于提高公司員工的綜合素質,達到提升公司經營管理的高效運作。
通過本次學習和與老師、同學們的交流、溝通,感觸很深。以前,我也常常
看一些企業管理方面的書籍,收集、研究了一些經典審計案例和其它相關類型的案例,并從中也得到了許多的啟迪。但是,在具體的工作中仍遇到一些讓人感到困惑的問題不易解決。
當然,這些問題的形成既存在著主觀上因素,又存在著客觀上因素。如:受
傳統理念的影響;受舊的運行體制和經驗的影響;公司的管理制度、薪酬制度、分配制度、人力資源制度、激勵機制不完善等原因,也是形成這些問題的客觀因素之一。
我認為:在強者恒強的生存法則下,提升企業的戰略核心競爭力,才是企業
發展的最終根本。因此,不管企業在順境中還是在逆境中,也不管企業存在著什么樣的問題,我們都應當以積極的心態,正確的理念去面對,認真解決問題。要敢于用正確的方法解決問題,要敢于知道自己哪里不舒服,勇于找醫生診斷,做好病前的“保健”和“預防”工作。我堅信:XXXX的核心領導能夠使XXXX的明天更加輝煌。我們也將與XXXX一同健康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