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報告不同于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是因為發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災情)才去作調查,然后寫出報告。調研報告的寫作者必須自覺以研究為目的,根據社會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調研計劃,即將被動的適應變為有計劃的、積極主動的寫作實踐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私車公用調研報告【三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私車公用調研報告1
為進一步加強公務車輛管理,杜絕公車私用,促進廉潔從政,密切干群關系,根據區委、區政府、區紀委、監察局的總體要求,針對我局發現的公車私用的問題,進行了全面整治,現將整治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
公車私用嚴重影響了政府部門形象,影響了黨和人民的關系,針對我局本次公務用車管理中發現的問題,局領導高度重視,專門召開局黨組會議,學習傳達了市、區紀委、監察局公車私用相關通報及會議精神,會議修改完善了車輛管理使用制度,進一步明確了公車使用范圍。同時會議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區紀委、監察局的要求,查找問題產生的原因,及時整改,落實到位,切實堵塞漏洞,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二、明確整改目標
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杜絕公車私用,確保公務車輛安全有序運行。
三、查找自身問題
在本次公車檢查中,我局存在公車接送子女上學的現象,經核實,系我局臨聘駕駛員私自使用公務車輛送其在19小上學的女兒。該行為嚴重損害了人社部門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針對本次發生的公車私用問題,我局堅定整改決心,對本單位公務用車使用、登記、運行等情況展開全面檢查,認真查找自身的問題。
(一)制度執行不到位。雖然我局已建立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車輛管理使用制度》,但執行還不到位,如存在派車登記不夠準確、駕駛員私自外出等情況。
(二)學習力度不夠。組織單位干部職工學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車輛管理使用制度》的力度不夠,致使單位干部職工遵守車輛規定意識不夠強。
(三)管理制度不夠完善。車輛使用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對違反規定責任追究不明確,對單位職工管理不夠嚴格。
(四)部分干部職工工作作風不實,責任心不強,存有僥幸心理。
四、采取有效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教育。針對公車私用的職工開展了批評教育,要求其認真反思,保證以后不再違反車輛管理使用制度及相關規定。并召開了駕駛員工作會議,加強對駕駛人員的管理,要嚴格遵守車輛管理使用制度,絕不能私自出車。同時要求辦公室要加大車輛管理使用制度學習、宣傳力度,要求全體干部職工要引以為戒,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二)完善制度,規范管理。嚴格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完善并下發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確了駕駛員職責、派車人員、派車要求、車輛維修、停放等內容。
(三)強化學習,轉變作風。加大學習力度,及時組織干部職工學習車輛管理使用制度,增強干部職工責任心。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的之風,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增強執行力,提高干部自身素質,確保公車私用現象不再發生。
五、加強監督管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將進一步強化公車管理,嚴格執行建立的車輛出車登記備案制度,規范干部職工用車行為,堅決杜絕公車私用,確保不再出現違紀違規問題。
私車公用調研報告2
統一管理。取消各部門公務用車后,由政府組建公務用車出租公司,按企業模式運營管理,用以保障各部門的公務用車需求。各部門用車,則根據干部的職務、級別和工作需要,發放一定數額的公里券,干部在規定限額內憑券用車,超支自負,節余轉入下一年度或以一定比例獎勵個人。如山東省泰安市等地區。
三是保留各單位現有公務用車,但車輛報廢后不再換購新車,逐步取消公務用車。嚴格核定各單位公務用車編制,現有公務用車仍由各單位自行管理使用,但對缺編車輛和今后報廢的車輛不再重新配備,每年按缺編車輛數發放一定數額的租車費用,用于公務交通。由政府引導,成立專門的出租汽車公司,保障政府部門的公務用車需要。如遼寧省葫蘆島市。
各地各部門在改革工作中十分注重制度建設,制定出臺了許多配套措施,對公車改革的對象、范圍、交通費用補貼標準以及原有公務用車的處理、司機安置和財務管理等都做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并嚴格進行監督檢查,從而保證了改革的順利進行。
三、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從各地各部門的改革實踐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降低了公務交通成本,減少了財政支出。各地各部門普遍反映,車改后交通費用支出明顯下降。如湖北省僅市(州)級離退休干部車改一項,每年就節約經費約2500—3000萬元。湖北省老河口市實行改革后,20xx年交通費用下降139.86萬元,降幅21.2%;無錫市92個鄉鎮改革前每年公務用車費用支出約7000—9000萬元,改革后發放交通費用3500—4000萬元,節約40—60%;國家宗教局實施車改后,每年可節省經費15—20萬元。同時,車改后各單位不再購置新車,減少了購車成本,財政支出明顯減少。
2、推動了黨風廉政建設的深入開展,從源頭上有效地解決了公務用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實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改變現行公務用車的管理使用方式,比較有效地解決了過去超編制超標準配備使用小汽車,以及公車私用等問題,堵塞了利用車輛維修保養報銷各種費用的漏洞,從源頭上遏制了各種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同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促進了領導干部思想觀念和工作作風的轉變,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
各地各部門在改革中也遇到了一些問題,一是少數領導干部“官本位”思想嚴重,認為公車就是“官車”,是權力和地位的象征,取消公務用車,有損自己的權威和形象,因此缺乏改革的積極性;有的擔心取消公務用車會影響正常工作,因而不愿改革。二是有的地方和部門對原有公務用車的處理沒有面向社會公開拍賣,而是出售給本單位領導干部或司機,并給予一定的優惠,由于缺少透明度,群眾不理解、有意見。三是受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改革后交通費用的發放標準在地區與地區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以及領導干部與一般干部之間存在一定差異,如何科學合理地確定難以把握。
四、對今后工作的建議
從現實和社會的長遠發展看,對公務用車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勢在必行。當然,實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情況復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必須積極穩妥地進行。鑒于我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行政區域、地理區位不同,公共交通發展程度不一,社會化服務水平各異,目前不宜在全國推行統一的改革模式。
因此,建議要進一步總結各地各部門的實踐經驗,堅持先行試點,上下結合,采取多種模式,不斷完善,穩步推進,逐步加大改革力度。改革要由政府職能部門牽頭,紀檢監察機關要積極參與,大力推動,認真履行好監督檢查職能,以此促進源頭治腐工作的深入開展。要加快中央和國家機關改革試點步伐,建議國管局、中直管理局和財政部選擇部分中央和國家機關進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試點。
在改革中必須堅持和把握以下幾點:
1、要堅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節約財政開支,有利于社會穩定,有利于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的原則。不能因為改革而影響正常工作和社會穩定。
2、要加強宣傳引導,營造有利于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社會氛圍。一方面要提高領導干部對改革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統一思想,轉變觀念,積極推動改革,做改革的領導者;另一方面要充分調動廣大干部群眾的參與意識和積極性,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對原有公務用車的處理要做到公開、公正、公平,要增加透明度,接受群眾監督,避免“暗箱操作”,防止以權謀私行為的發生。同時要積極穩妥地做好改革后司機的安置工作。
4、各地各部門應結合實際確定改革的范圍,依據經濟發展水平、工作需要和社會承受能力確定交通費用發放標準。要堅持權責利相統一的原則,既要保證正常工作需要,又要避免借改革之機亂發補貼。
私車公用調研報告3
公務用車,一般是指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組織和個人用于工作、業務、接待等公務活動的各類汽車。作為職務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車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不規范行為和腐敗現象時有發生,領導挪用公款甚至扶貧款購置車輛、公車私用等現象和案件在媒體上經常遭到曝光,人民稱這是“車輪上的腐敗”,而且反映強烈, “公車不公”引發的呼聲已成為備受社會關注的焦點,并且已經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視。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上代表提出的議案資料表明:“八五”期間,全國購買公車耗資720億元,年遞增27%,大大超過同期gdp的增長速度。20世紀90年代后期,我國約有350萬輛公車,包括司勤人員在內,耗用約3000億元人民幣,已經成為財政不堪重負的大包袱。正如全國政協委員們的大聲呼吁,公車改革勢在必行。
現行的公務用車制度的弊端愈來愈明顯。全國各級各地方對改革公務用車制度,也進行了有益的嘗試,但都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為加快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步伐,我們對全市近年來公車購買、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現行公務用車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認真借鑒國內城市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具體辦法和政策建議,供領導完善決策和部門實施公車改革時參考。
一、我市公務用車的基本情況
我市現行的公務用車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供給制,它以行政配置為手段,靠計劃批示來控制,從買車、管車、養車到用車各個環節,一切費用都由國家或集體用公款來支付。據市紀委統計,我市目前公務用車共有870輛:其中,市級機關部門455輛,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等265輛,鄉鎮一級政府150輛;按市編委統計,我市現有在編司機142名,臨時司機255名;市財政局2003年總的財政支出為10億元,公務用車消費為6960萬元,占總財政支出的6.9%。
近幾年來,我市對公務用車配備和使用加強了管理:制訂了一些政策,對黨政機關的公務用車的編制、標準配備、購置更新等進行規范化管理、陽光操作;同時也加大了對違紀使用公車案件的處置力度;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規范公車使用、降低財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現有公務用車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車使用中出現的問題依然存在,特別是我市近期發生的幾件公車私用的案件,群眾反響很大,人民群眾對于公車改革的呼聲日益強烈。
二、目前公務用車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于制度的不規范,所造成目前公務用車問題,全國各地區各部門也大同小異,就我們瑞安市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問題:
1、公務用車的費用過高,財政負擔沉重。公車理應用于執行公務,但在使用過程中往往不計成本,不管辦事的距離遠近,能用公車的一律用公車。再加上用公車辦私事個人不必付任何費用,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樂而不用?同時監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車消費中存在腐敗行為。公車維修的“貓膩”最多,吃回扣已是公開的秘密。有的汽車修理廠為了留住客戶,以不正當手段吸引公車司機經常上門修車,按修理費用的一定比例返還司機,有的司機需要什么就給什么,有的則按司機的要求開發票,單位能報多少,發票就開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公家負擔,其結果是公車修理費用大大增加。公車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爾會出現,多開、虛開發票現象。這樣一來,公車的運行成本遠遠高于其他車輛也就不足為怪了。據不完全統計,每年一輛公務車的運行成本(含司機工資、福利)至少在6萬元以上,有的甚至超過10萬元,再加上車輛的價錢,一輛公車一年的費用大概在20萬元以上,人民群眾形象地比喻是“屁股底下一層樓”。地方公車消費占財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間,有些地方甚至更高。
2、公車私用現象嚴重,公車成為權力象征。由于制度缺乏約束力,導致公車私用現象屢禁不止。公務車早已成為主人身份、地位、權力的象征,不少領導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輛車,到了無車不出門的地步,嚴重脫離了群眾。單位或部門的公車使用雖有相應的制度,但是這些制度形同虛設,因為公車費用不僅全部由財政采承擔,而且個人(駕駛員)有時還享受出車費、加班費等。正因為如此,政府雖然三令五申,公車不公、公車私用等不正之風愈演愈烈,公車迎親、公車旅游、公車掃墓、公車釣魚、公車接送子女上學等現象早已是司空見慣。市紀委糾風辦每年在節假日進行的突擊檢查中,查證違規使用的公車達30輛。少數人更是憑借手中的權利或職務上的便利,使得公務車幾乎成了他們的“私家車”,上下班哪怕幾分鐘的路要坐車、下班后赴宴要車、節假日走親訪友要車,甚至家屬子女、七姑八姨辦私事也要車。據調查,在某些地方公務車公用占三分之
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
一、司機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車不“公”日益嚴重。有的領導干部上班時間由司機駕車,下班后和節假日自己開車,更有部分領導干部干脆自己駕車,讓在編司機“休息”。
3、公車使用效率低下,浪費驚人。資料表明,社會其他運營車輛每萬公里運行成本為8215元左右,黨政機關則的公務用車運行成本高達數萬元,每輛出租車的使用效率至少為公車的5倍以上,而運營成本僅為公車的13%左右。效率的低下,造成自然資源的極大浪費。另一方面,由于現任領導都有相對固定用車,有的則成了專車。由于是領導的專車,其他需要用車的業務處室卻很難用到車,造成了公車的閑置浪費。
4、超編制超標準配備使用轎車問題屢禁不止。我市目前車輛配備的標準是根據市委發[1997]121號《關于市級黨政機關小汽車配備數量實行編制管理的規定》,鄉鎮參照實行。但是在現實中,超標準配備車輛仍然存在。據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調查:2002年,全市61個市級單位238輛(其中轎車204輛。面包車34輛,不含特殊單位的專用車輛)的公務用車中按現有標準衡量,達標的單位19個,未達標的單位1個,超標的單位37個,超標率達61%。
三、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改革公務用車制度不僅是當今社會的熱門話題,也是各級機關一直在努力解決的現實問題。從1998年起,我國公車改革進入“快車道”,許多城市都在積極探索改革現行公車制度弊端的有效方法。從先行改革的地方情況分析,改革的思路和舉措大體分為以下三種模式:
(一)公車服務市場化:一是實行“公車租用”,即部門、單位相對集中的區域將車輛集中管理,成立車輛管理服務中心,將黨政機關現有公車整建制轉為經營性實體,模擬市場經營實行有償服務。按市場租車計價方式,向部門、單位和個人提供有償用車服務。公務人員按照級別、崗位發放交通補貼或實行費用包干,需用公車時按里程、車型交納費用。這種改革方式的最大好處是積極穩妥,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公車制度的弊端,又照顧到目前駕駛、后勤人員無法安置的現狀。
山東省泰安市于2001年下半年成立了市直機關管理局車輛管理中心,規定各部門和單位除保留一輛工作用車外,其余車輛和駕駛員全部由車輛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統一調度,計價使用。部門按每車每年8000元的標準領取用車代幣券,超支不補,節余歸己。當年11月,泰安市53個黨政機關搬到新大樓,1700多名公務員從部門領導到一般干部,上下班都持市財政局統一辦理的乘車證,搭乘由公交公司開通的專線公共汽車。同時,泰安市把gps衛星導航定位系統引入車輛管理,指揮中心根據每一輛車的行駛路線和所處位置,在全國范圍內及時就近調度用車,從要車、派車、行程、耗油、計費到問題處理等全過程實現了智能化管理。這種公務用車形式,改變了“家庭式”、“小而全”的公務資源配備方式,實行資源共享。
二是實行“私車公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私有車輛越來越多,其中不乏機關工作人員,私車公用就是指當公務需要時,由單位指派干部駕駛自備車招待公務,補助標準以二人乘坐公交車及三輪車計算。其優點就是能有效解決派車難、節約經費開支、提高工作效率等問題。也能達到減少公車數量、方便工作的要求,針對目前的公務用車制度也能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樂清市教育局自從2004年3月試行私車公用制度以來,達到比較好的效果。據該局的資料顯示2003年3月、4月該局平均每次下鄉的費用分別是108。57元和133。54元,而試行私車公用后,2004年3月、4月的平均每次下鄉費用分別為80。74元和94.65元,同期相比,平均每次下鄉費用節約27.83元和38.89元;私車公用和乘坐公交車下鄉進行比較,2004年3月、4月私車公用下鄉每次費用分別為64.33元和54.37元,乘公交車下鄉費用分別為110.28元和123.95元,平均每次節約45.95元和69.58元,從數字上可以看出私車公用后,經費得到了很大的節約,同時,與同期相比,下鄉的次數明顯增加,干部的下鄉積極性明顯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