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范例模板
20-年12月,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此次新修訂的《公務員法》于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充分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關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要求,激勵著干部擔當作為。
此次修改對公務員隊伍的政治要求更加明確,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公務員制度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體現到了立法目的、管理原則、條件義務當中。此外,修改后的公務員法完善了公務員職務、職級等相關規定,實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對領導職務與職級的任免、升降等條文做出了修改,這完善了公務員體系的激勵機制,為提升工作干勁提供了助益。公務員是一種職業,更是一種責任,此次修改增加了公務員監督和應當遵守紀律等規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責令辭職、離職后從業限制等規定,增加了在錄用、聘任等工作中違紀違法有關法律責任等規定。這種修改增加了對公務員崗位的監管力度,也能夠推動公務員自我約束意識的增強,促使公務員更公正、廉潔地履行為人民服務的責任。
為政之要,惟在得人。公務員的健康成長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項系統工程。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全面貫徹黨中央從嚴管理干部要求,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在嚴明紀律約束、健全嚴管鏈條、加強重點監督、引導公務員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方面做了詳實的規范,在強化公務員職業道德品格重視的同時,通過進一步嚴明紀律、嚴密監督,筑起公務員正確履職盡責的防火墻。
作為一名普通的公務員,在學習新公務員法后,進一步明確了要堅定理想信念、嚴守紀律規矩、始終保持對黨對人民的初心。思想上,保持理想信念,做到忠誠、干凈、擔當,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工作上,做到勤奮敬業、勇于擔當。做到始終以群眾需求為導向,敢于直面問題、直面矛盾、直面群眾需求,真誠服務,將感情和責任心用于工作,把時間和精力付諸實踐,把工作做實、做穩、做好。學習上,還要意識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單靠學習公務員法是不夠的,要從紙面進入腦內,從腦內落實到腳下,在不斷學習中不斷實踐,在法律要求基礎上提高自身職業道德標準和素養,做一名合格的公務員,做一名群眾滿意的公務員。
【篇二】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范例模板
一、認真深入學習《公務員法》,做到理論聯系實際
《公務員法》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部法律,是建國以來我國第一部關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綜合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標志著我國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軌道上邁進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公務員法》的內容涵蓋了公務員管理的各個環節和各個具體制度,既有實體性規定,也有程序性規定,內容豐富。學習《公務員法》要在吃透法律條文上下功夫,反復學習,深鉆細研,深刻理解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內容,準確把握公務員的精神實質,全面掌握公務員管理的具體規定,將對《公務員法》的學習不斷引向深入。與此同時,要不斷地結合本職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和理論研究,根據工作和形勢的需要加強學習,不斷補充更新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將工作做好、做精、讓人民滿意。
二、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俗話說的好:活到老,學到老。學習是不斷積累的過程,學習是沒有止境的。學習是人們提高自身素質的一大法寶,作為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就更要求我們要不斷學習。首先要學習專業知識,通過學習提高自身的理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自身組織管理能力及綜合分析能力;其次向領導和同志們學習。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同事是我們的良師益友,在工作中和同事相互交流,團結協作才能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
三、腳踏實地,愛崗敬業,勇于創新
做一名合格的公務員在工作中要腳踏實地、正確定位,對待每一件事要從大處著眼,從小事做起,不斷地學習,不斷地積累,不斷地豐富自身各方面的知識,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熱愛本職工作,一心為公,無私奉獻,甘當無名英雄。同時我要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長,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為單位的全面建設盡自己的一份力。
四、恪守自律,清正廉潔,無私奉獻
作為一名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廉政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嚴于律已,保持清醒的頭腦,增強自己拒腐防變的能力。一定要自覺地為民盡責,為黨分憂,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樹立正確的生活態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時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堅決做到“四自”---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與“五慎”---慎處、慎微、慎獨、慎欲、慎交友,防微杜漸,警鐘長鳴,始終做到一塵不染、一身正氣,切實做到為人民造福,務實干事廉潔從政。無私奉獻是公務員的天職,也是公務員的品格,做任何事都要以人民之憂為憂,為人民之樂而樂,不追名逐利患得患失。
在今后工作中我要努力加強學習,堅持“兩個務必”,落實“三個代表”,牢記群眾利益,善待每一個人,做好每一件事,珍惜每一分鐘,做一名讓黨和人民滿意的公仆。
【篇三】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范例模板
我們對干部人事制度的理解和把握的角度審視,公務員法體現了在總結近二十多年來的理論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新的認識。該法的頒布和實施必將開啟我國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新階段。公務員法將有力地促進我國公務員的隊伍和人才建設。
首先,公務員法增加了我國公務員的“入口”渠道。新法在第二章中,明確規定了公務員應當具備的七項條件,增加了公務員的'“入口”渠道。對于不同類別的公務員,可以采用選任、委任和聘用的方式。該法肯定和堅持了我國實行公務員制度的一項突出和受到普遍好評的重大舉措,即公開考試、競爭擇優的錄用制度。具體而言,新法要求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對于領導職務的任用,則首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近年來各地各部門積極探索的內部競爭上崗和面向社會公開選拔的改革成果。在第十六章中還首次明確了機關設立聘任制公務員職位,并為此建立了相應的人事爭議仲裁制度。
其次,公務員法明確規范了公務員的“出口”。新法在第十三章中以較大的篇幅,列明了公務員“不得辭去公職”、“予以辭退”、“不得予以辭退”的具體條件或情形,既確立和彰顯了公務員管理的嚴明紀律,又保護了公務員的個人權益不受侵犯。尤其是針對領導干部,公務員法還引入了“引咎辭職”和“勒令辭職”制度。
再者,公務員法把公務員的交流與培訓提升到了突出的位置。第十章規定了對公務員的分級分類培訓,并將公務員的培訓情況和學習成績與公務員的考核、任職、晉升掛鉤。第十一章中規定了國家公務員的交流制度,公務員交流可以在內部進行,也可以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工作人員之間進行。
公務員法將促進對公務員的全面管理
第一,公務員法完善了公務員的分類管理制度。《暫行條例》中沒有對公務員進行分類管理的規定,公務員法第三章特別規定公務員職位按照它的性質區別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并且國務院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建立新的職位類別。這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分類方法,不同于世界上許多國家采取的政務類和業務類公務員的劃分形式。
第二,公務員法中對公務員的嘉勉、晉職、升級、工資、福利待遇等一系列權利規定得更為明確、具體;同時細化了對公務員的責任與義務規定,列舉了33個小項、15個大項的行為屬于違紀行為,必須受到相應的懲戒或處罰。具體內容包括貽誤工作、打擊報復、弄虛作假、壓制批評、欺騙群眾、揮霍公款、濫用職權、侵犯群眾利益、參與或支持黃賭毒、經商辦企業或參與贏利經營性活動等。并相應地規定了違反紀律應給予的六種處分形式,而且在處分期間對受處分者在享受晉升、工資待遇方面有所限制。
第三,公務員法突出了對公務員的嚴格管理,一是規定了嚴明的行為規范和考核、懲戒制度,規定了公務員的9項基本義務、16項基本紀律,同時要對公務員進行嚴格的考核;二是增加了對主要領導成員的管理規定,反映在領導成員的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制度上;三是對公務員的離職從業進行嚴格地限制,即公務員辭去公職或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在離職3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單位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的經營活動,違反者要給予處罰。同時,公務員法還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準,并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