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藥市場調研1
本人自參加工作以來,在各藥店領導和各位同仁的關懷幫助下,通過自身的努力和工作相關經驗的積累,知識不斷拓寬,業務不斷提高。工作多年來,我的政治和業務素質都有較大的提高。在藥店工作期間,認真學習《藥品管理法》、《經營管理制度》、《產品質量法》、《商品質量養護》等相關法規,積極參加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開辦的崗位培訓。以安全有效用藥作為自己的職業道德要求。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以禮待人。熱情服務,耐心解答問題,為病患提供一些用藥的保健知識,在不斷的實踐中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讓病患能夠用到安全、有效、穩定的藥品而不斷努力。
由于藥品是用于防病治病,康復療養,以防假藥劣藥的流通,做一個合格的藥品把關者。當病患購藥時,我們應該禮貌熱心的接受病患的咨詢。并了解病患的身體狀況,為病患提供安全、有效、廉價的藥物,同時向病患詳細講解藥物的性味、功效、用途、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和副作用,讓病患能夠放心的使用。配藥過程中不能隨意更改用藥劑量,有些藥含有重金屬,如長期使用將留下后遺癥和不良反應,保證病患用藥和生命安全,通過知識由淺至深,從理論到實踐,又通過實踐不斷深化對藥理學的理解也總結了一些藥理常識,如下:
一、掌握了中藥材的鑒別方法,常用的有基源鑒別法,性狀、顯微鏡和理論鑒別法,有經驗鑒別法比較簡便易行(眼看、手模、鼻聞、品嘗和水試、火試)以中藥性狀鑒別方法為例:如何鑒別莖木類中藥:包括藥用木本植物的莖或僅用其木材部分,以及少數草本植物的莖藤。其中,莖類中藥藥用部位為木本植物莖藤的,如川木通、雞血藤等;藥用為本草植物莖藤的,如天仙藤;藥作為莖枝的,如鬼見羽;藥用為莖髓部的,如燈山草、通草等。木類中藥藥用部位木本植物莖形成層以內各部分,如蘇木、沉香、樹脂、揮發油等。鑒別根莖的橫斷面是區分雙葉植物根莖和單子葉植物根莖的重點.雙子葉植物根莖外表常有木栓層,維管束環狀排列,木部有明顯的放射狀紋理中央有明顯的髓部,如蒼術、白術等。單子葉植物根莖外表無木栓層或僅具較薄的栓化組織,通常可見內皮層環紋,皮層及中柱均有維管束小點散布,無髓部,如黃精、玉竹等。另外,還有皮類中藥、葉類中藥、花類中藥、果實及種子中藥、全草類中藥、藻菌地衣類中藥、樹脂類中藥和礦物、動物類中藥的性狀鑒別。
二、踐了中藥的炮制、加工等技術,例如:通過炮制可以增強藥療效,改變或緩和藥物的性能,降低或消除藥物的毒性或副作用,改變或增強藥物作用的部位和趨向,便于調劑和制劑。增強藥物療效:如炒白芥子、蘇子、草決明等被有硬殼的藥物,便能煎出有效成份;羊脂炙淫羊霍可增強治陽萎的功效;膽法制南星可增強鎮莖作用。改變可緩和藥物的性能:不同的藥物各有不同的性能,其寒、熱、溫、涼的性味偏盛的藥物在臨床應用上會有副作用。如生甘草清熱解毒,蜜炙后有補中益氣;生蒲黃活血化瘀,炒炭止血。降低或消除藥物的毒性或副作用,有的藥物療效較好,但有太大的毒性或副作用,臨床上應用不安全,如果通過炮制便能降低毒性或副作用,如草烏、川烏、附子用浸、漂、蒸、煮加輔料等方法可降低毒性;商陸、相思子用炮制可降低毒性;柏子仁用于寧心安神是如沒通過去油制霜便會產生滑腸通便致瀉的作用。中國醫藥學具有數千年的歷史,是人民長期同疾病作斗爭的極為豐富的經驗總結,是我國優秀民族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在多年的工作學習中,堅持理論聯系實際,不斷探索和創新,學有所有堅持服務宗旨,誠信守法,干好本職工作,為藥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醫藥市場調研2
甲方(需方):__公司
乙方(供方):__分公司
甲方根據日常使用需要對常用藥品進行年度采購,乙方為甲方提供藥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購銷方式
甲方根據日常使用需要發出訂單,乙方確認訂單并進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藥品后進行確認并按規定時間付款。
第二條質量保證
1、乙方向甲方提供《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等合法有效證件。
2、乙方對所售藥品質量負責,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和有關要求。
3、乙方須提供所售藥品的生產批件和產品合格證,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
4、進口藥品需附有該批藥品的《口岸檢驗報告》和《進口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的復印件,并加蓋質量管理部門印章。
5、藥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內的,乙方所供藥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個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藥品不低于整
個有效期的18個月。
第三條藥品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國家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如非整件則須附有加章的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的復印件。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產品損壞和變質由乙方負責更換或賠償損失。
第四條藥品檢驗
1、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產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產品乙方應及時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用藥。因乙方交貨不符合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2、甲乙雙方對藥品質量存在爭議時,應送甲方所在地藥檢部門檢驗。如送檢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據此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購銷合同的履行;如送檢藥品無質量問題,合同繼續履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各負擔50%.在藥品送檢期間,甲方用藥暫由其他同類品規藥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藥品如在使用過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現不良反應時,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中止該品規
藥品采購合同的繼續履行,退回剩余藥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4、為保證藥品質量,避免造成藥品的浪費,甲方對已購進的藥品應妥善儲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藥品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庫存條件不符合藥品正常儲存,造成的藥品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甲方在購進藥品3個月內可向乙方要求換貨;超過3個月甲方仍須向乙方換貨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除雙方書面約定外,失效藥品不能退換。
第五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2011年11月30日至2012年11月30日,采取供需雙方一次簽約、分批供貨、分次付款的辦法實施。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可順延一年。
第六條交貨時間、地點
1、藥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藥品配送商負責。甲方根據用藥計劃向乙方發送批次采購計劃,乙方據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發送的批次采購計劃執行。一般藥品的配送時間不應超過七個工作日。
2、乙方交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伴隨服務:(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3)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失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4)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3、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第七條合同價款及結算
1、合同藥品價款為30萬
2、如果國家有關部門調整藥品價格,藥品價格原則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藥品積壓,甲方有權退回積壓藥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結算方式:大批量采購(一次藥品價款5萬元以上)實行批次據實結算,平常零星采購實行季度末結算,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據。
第八條合同解除和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乙方對甲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1)乙方提供的藥品存有質量問題。
(2)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影響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滯納金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按1000元/日標準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的限額是合同總價的20%,甲方根據乙方違約情
況有權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2、乙方提供藥品存在質量問題,由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根據乙方違約情況有權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3、甲方預期支付貨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標準為每逾期一天,支付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權在發出書面催收通知五日后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無故中止履行經催告后不及時改正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第十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無法控制、不可預見、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狀況,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核實。并由甲方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并重新簽署。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訂日期:
醫藥市場調研3
新年伊始,海淘、跨境電商好消息頻出。醫藥類跨境電商在北京迎來破冰之旅,同時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海關監管業務也正式啟動。《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從北京海關了解到,2019年最后一天,隨著第一批日本“久光制藥撒隆巴斯藥肩止痛膏貼”從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出區,實現了全國首票跨境醫藥電商產品順暢通關,第一次打通了我國醫藥產品B2C進口的合法正規路徑。
海淘藥械急需正規化渠道
據介紹,在北京海關及相關部門利用保稅政策優勢研發量體裁衣式服務的努力下,天竺綜保區醫藥產業實現了從2009年零外貿額到2019年1000億元外貿額的飛躍式發展,占比超過全國五分之一,疫苗進口額更是占到全國的95%,區內醫藥產業多年穩居全國同類區域第一。
“但在跨境醫藥B2B產業迅猛發展的同時,中國消費者對很多海外藥械的大量購買需求,卻仍沒有正規進口路徑渠道可以滿足。”北京海關行郵處副處長楊燕冬告訴記者,由于藥品和醫療器械注冊準入程序繁瑣,成本較高,許多質量較高的新產品、好產品,難以第一時間進入中國,國內消費者無法在正規渠道進行購買。
據記者了解,此前醫藥產品是跨境電商的禁區。藥品、醫療器械、特殊食品等,需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進口審批。然而,消費者對海外醫藥商品的需求卻十分旺盛。根據2019亞馬遜中國海外購數據顯示,在過去一年中,其平臺品類銷量排行中,“個護健康”類排名第二,而在其平臺銷量增長最快的10款單品中,有兩款為醫藥保健品商品。
記者登錄天貓國際的阿里健康海外旗艦店注意到,一個小小的日本“久光制藥撒隆巴斯藥肩止痛膏貼”月銷售就達上萬盒。
根據相關行業報告等綜合估計,此前,跨境醫療藥品器械的消費市場大部分通過個人海淘、代購等非正規方式進行。
而上述個人海淘、代購等線上或線下的跨境醫藥非正規渠道,商品追溯可行性低,運輸、倉儲沒有資格認證易損壞;對于消費者在藥品使用前、中、后的協助和專業指導規范也沒有任何管控及約束力。如果消費者要尋求賠償,甚至是商品質量出現問題需要召回,在目前沒有統一制度保護的狀況之下,基本上是投訴無門。
“特別是對于虛擬性和匿名性的買賣行為,由于沒有法律和較有組織性的平臺規則作售前中后監控,幾乎都無可避免地出現一系列問題。”楊燕冬說,消費者無法甄別產品、無法得知貨品發貨進度、無法確認商品是否完好、無法要求盡早發貨、無法全程追蹤、無法退貨。“因此,個人海淘、代購等線上或線下的跨境醫藥非正規渠道,不僅沒有提高消費者在商品買賣上的便捷體驗度,反而還大幅增加了藥品在使用上的風險,急需正規化的陽光進口渠道。”
打造跨境電商“北京模式”
針對上述一系列問題,北京海關會同北京市藥檢局、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天竺綜保區管委會,聽取企業需求、調研市場形勢、了解民生需要、進行歸類比較,最終圈定了試點藥品藥械清單,并積極申請到有關政策創新突破在北京地區率先進行,打造跨境醫藥電商“北京模式”,這也是我國醫藥產品B2C進口和跨境電商醫藥政策在國內的雙重首次破冰,打響了跨境醫藥電商產業發展跨越式起跑的“發令槍”。
跨境醫藥電商“北京模式”是指,對于跨境電商正面商品清單框架內的醫藥產品,可以在北京口岸通過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并進行B2C線上銷售。這一模式下,由注冊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具備跨境電子商務平臺資格和醫療器械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資格的企業作為試點企業,建立符合開展模式要求的電子商務平臺交易服務系統,建立與交易規模和服務需求相適應的倉儲設施并通過藥監認證,建立完善的跨境醫藥產品風險防控體系、售前售中售后服務體系和質量保障體系,以“一物一碼,物碼同追”為追溯原則,實現對跨境醫藥電商產品的全方位質量管控和追溯管理。
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9年版)》中,能采用跨境電商方式進入中國市場的醫藥產品主要包括:主要用作藥料的鮮或干的植物,僅限網購保稅商品,罌粟、罌粟殼、大麻、古柯、恰特草除外;橡皮膏(經藥物浸涂或制定零售包裝供醫療、外科、牙科或獸醫用);藥棉、紗布、繃帶;專用于人類或作獸藥用的凝膠制品,作為外科手術或體檢時軀體部位的潤滑劑,或者作為軀體和醫療器械之間的耦合劑;維生素;隱形眼鏡片;血壓測量儀器及器具;按摩器具;可直接讀數的液體溫度計等。
“‘北京模式’未來的發展,將徹底滿足消費者對海外長尾、優質、價廉、個性化醫藥產品的強勁需求,并將對標美日歐等發達國家市場,大幅提高我國藥品醫療器械種類豐度。”楊燕冬認為,這條醫藥產品B2C進口的正規路徑,將以醫藥、通關、物流等方面的供給側聯動改革,拉動境外消費回流、延伸醫藥產業功能鏈條、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記者了解到,北京海關將通過分步試點、賬冊管理、系統跟蹤、倉儲專立、卡口核放、后續稽查等手段,打造事前一站式報備、事中量化式監管、事后驗證式采信的特色監管制度,在保證嚴密監管前提下,推動跨境醫藥電商蹄疾行穩致遠,實現老百姓足不出國、足不出戶,即可享受更先進、更安全、更便捷、更實惠的正規國際醫藥產品保障。
破解跨境出口商品退貨難
“原出口申報數據無異常”“退貨信息無異常”“物流信息無異常”。1月5日,在黃埔海關所屬沙田海關跨境電商監管作業現場,海關關員接受了菜鳥國際174票價值1.4萬余元人民幣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退貨商品申報。這是今年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海關監管業務正式啟動以來,全國首批成功退運進境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商品,標志著跨境電商出口退貨通道被成功打通。
開展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海關監管業務是海關送給國內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的一份特殊的“新年禮物”。這項業務的開展意味著今后海關將對跨境電商包裹出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跨境電商出口、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等模式的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開展退貨監管,著力解決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難”問題。
近年來,隨著跨境電商出口業務的不斷發展,一些制約因素也逐步浮現,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渠道不暢就是其中之一。
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綜合考慮商品價值、退運物流成本、入境稅收成本等因素后,往往選擇境外打折處理等方式處理跨境電商出口滯銷商品,無形中增加了企業運營成本,影響了企業擴大出口的動力,制約了企業的發展。
為解決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的后顧之憂,解決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難”的問題,海關堅持“包容、審慎、創新、協同”的理念,不斷優化監管制度,建立高效、安全、便捷的退貨通道,實現跨境電商商品出得去、退得回。
據了解,對于需退運回國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跨境電商出口、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商品,經海關審核為原出口商品1年內退回的,可以復運進境,其中跨境電商包裹出口商品可單獨運回也可批量運回。
對于跨境電商出口商品不退回國內市場僅需退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企業按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管理規定辦理進境入區手續,可按規定在區內對退貨商品以保稅狀態進行倉儲、維修、分揀打包、加貼標簽及運單等整理并復運出境。
“出口退運物流能否順利開展是影響跨境電商出口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問題。”菜鳥國際關務總經理李雅萍直言,出口電商退貨申報模式政策落地,可以使菜鳥網絡的正向物流和逆向物流形成完整閉環,有力保障消費者“放心買”,商家“放心賣”,消除海外消費者購物不能退貨的隱憂,提升消費者購物體驗,提高消費者加購轉化率;同時也有利于出口電商企業進一步拓展海外市場,提升跨境電商這一新興業態的市場競爭力。
醫藥市場調研4
根據國家衛生部《關于做好2013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衛計生發〔2013〕26號)和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印發《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規范》文件要求,為了繼承和發揚中醫藥事業,實施好我縣中醫藥管理服務項目。結合我縣中醫藥發展現狀,利用有限的衛生資源積極開展了中醫藥工作,現將我縣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作總結如下:
一、中醫藥提升工程主要工作
(一)科室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
1、縣醫院:設立中醫科(門診及住院),中醫醫師(含中西醫結合專業)10人,中醫藥劑師3人,能完成中醫診治工作,年底門診接診6000余人,住院1100人;為進一步完善中醫服務能力建設,新購置設備微波、中藥熏蒸機、臭氧機、銀質針、煎藥機、牽引床、電針治療儀、神燈等,2013年配備中醫專業人員4人,派駐學習1人,中醫科門診患者建立個人電話跟蹤隨訪,了解病情以及治療情況;
2、因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于2013年7月成立,科室建設及人員的配備有待完善,沒有設立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站,科室建立及人員的建設將在2014年完成;
3、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我縣轄11個鄉(鎮)衛生院,其中中心衛生院5所,一般鄉(鎮)衛生院6所,129個村衛生室,由于鄉(鎮)衛生院及村衛生室的中醫藥人才隊伍缺乏,嚴重制約我縣中醫藥健康管理的發展,能開展中醫藥服務的衛生機構不足三十家。為進一步完善中醫從業人員,提高中醫藥人員隊伍素質,解決農村“缺醫”現象,根據貴州省衛生廳、貴州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衛生廳關于做好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納入鄉村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衛發〔2013〕89號)文件精神,2013年遴選出中醫藥一技之長的人員3人。
(二)中藥房建設
繼續加強中藥房建設工作,規范各項規章制度,把好藥品質量關,提高中藥調劑水平,設立并進一步規范了中藥及成藥庫房,根據需求,不斷擴大中藥品種。縣醫院中藥房人員配置基本完善,中藥品規能滿足中醫藥診療服務;各鄉(鎮)衛生院由于人才缺乏,設備簡陋,中藥房建設步伐緩慢,每家采購中藥飲片達100余種,嚴重影響了中醫服務能力建設。
(三)人員培訓
1、全縣加強醫務人員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1期,總計383人次,基層衛生機構141家(含衛生室),培訓工作納入年度繼續醫學教育范圍予以考核。
2、2013年,我縣共派出多名中醫藥人員到上級醫院進修學習,不斷提高了中醫藥理論及臨床技能。
二、五項具體指標計劃完成情況
1、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藥房設置比例100%,大部分鄉(鎮)衛生院只配備中藥飲片,中藥比例較低;中藥房建設較為完善的只有**鎮中心衛生院和**鎮衛生院,中醫基本診療設備配備基本齊全。
2、提供中醫藥技術服務,部分鄉(鎮)衛生院及村衛生室開展中醫藥適宜技術能運用中藥飲片或中醫非藥物療法開展基層醫療和預防保健服務。3、基層中醫藥人員配備,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通過“引進來,派出去”的方式充實中醫藥專業人才隊伍,力爭2015年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類技術人員比例達20%。
4、縣醫院已創立二級甲等醫院,中醫科室建設基本符合國家《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基本標準》和《醫院中藥房基本標準》要求,設立中醫病區、設置30張中醫床位,人員配備13名。能有效的提供中醫診治及健康管理服務,并承擔全縣中醫培訓和幫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藥房達標建設,在2014年底力爭完成4家鄉(鎮)衛生院重點科室達標建設。
三、中醫藥提升工程重點項目
1、貫徹落實基層中醫藥發展政策及動向:嚴格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關于中藥飲片的政策規定要求,非藥物診療技術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中醫藥診療服務項目的結算比例。
2、加強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及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科室標準化建設,集中設置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中醫科、中藥房等中醫藥綜合服務功能區。加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中醫藥人員招募引進培養力度,開展基層在職在崗中醫藥人員學歷提升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3、加強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學習及中醫藥文化科普惠民知識的宣傳:集中對《中成藥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基本藥物(中成藥)臨床應用指南》、《中藥注射劑臨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中成藥)處方集》的培訓學習,有效的應用到臨床工作中;推動中醫藥文化科普知識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2013年將中醫藥服務納入健康教育講座與宣傳欄的設立與內容的更新。
4、加強中醫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開展老年人中醫體質辨識健康指導和兒童中醫調養健康管理工作,2013年65歲以上老年人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率達21.68%,03歲兒童的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覆蓋率達19.28%。
5、強化責任,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目標細化,將納入村衛生室年終績效考核。
四、存在問題
(一)中醫藥類人才匱乏、基礎設施簡陋,嚴重影響我縣中醫藥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地方財政薄弱,資金配備不到位。五、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積極通過”引進來、派出去”的方式充實我縣中醫藥人才隊伍,加大中醫藥人才的培訓力度,提高我縣中醫藥人才的綜合業務素質。
(二)加強部門溝通,積極爭取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醫藥市場調研5
新年伊始,海淘、跨境電商好消息頻出。醫藥類跨境電商在北京迎來破冰之旅,同時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海關監管業務也正式啟動。《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從北京海關了解到,2019年最后一天,隨著第一批日本“久光制藥撒隆巴斯藥肩止痛膏貼”從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出區,實現了全國首票跨境醫藥電商產品順暢通關,第一次打通了我國醫藥產品B2C進口的合法正規路徑。
海淘藥械急需正規化渠道
據介紹,在北京海關及相關部門利用保稅政策優勢研發量體裁衣式服務的努力下,天竺綜保區醫藥產業實現了從2009年零外貿額到2019年1000億元外貿額的飛躍式發展,占比超過全國五分之一,疫苗進口額更是占到全國的95%,區內醫藥產業多年穩居全國同類區域第一。
“但在跨境醫藥B2B產業迅猛發展的同時,中國消費者對很多海外藥械的大量購買需求,卻仍沒有正規進口路徑渠道可以滿足。”北京海關行郵處副處長楊燕冬告訴記者,由于藥品和醫療器械注冊準入程序繁瑣,成本較高,許多質量較高的新產品、好產品,難以第一時間進入中國,國內消費者無法在正規渠道進行購買。
據記者了解,此前醫藥產品是跨境電商的禁區。藥品、醫療器械、特殊食品等,需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進口審批。然而,消費者對海外醫藥商品的需求卻十分旺盛。根據2019亞馬遜中國海外購數據顯示,在過去一年中,其平臺品類銷量排行中,“個護健康”類排名第二,而在其平臺銷量增長最快的10款單品中,有兩款為醫藥保健品商品。
記者登錄天貓國際的阿里健康海外旗艦店注意到,一個小小的日本“久光制藥撒隆巴斯藥肩止痛膏貼”月銷售就達上萬盒。
根據相關行業報告等綜合估計,此前,跨境醫療藥品器械的消費市場大部分通過個人海淘、代購等非正規方式進行。
而上述個人海淘、代購等線上或線下的跨境醫藥非正規渠道,商品追溯可行性低,運輸、倉儲沒有資格認證易損壞;對于消費者在藥品使用前、中、后的協助和專業指導規范也沒有任何管控及約束力。如果消費者要尋求賠償,甚至是商品質量出現問題需要召回,在目前沒有統一制度保護的狀況之下,基本上是投訴無門。
“特別是對于虛擬性和匿名性的買賣行為,由于沒有法律和較有組織性的平臺規則作售前中后監控,幾乎都無可避免地出現一系列問題。”楊燕冬說,消費者無法甄別產品、無法得知貨品發貨進度、無法確認商品是否完好、無法要求盡早發貨、無法全程追蹤、無法退貨。“因此,個人海淘、代購等線上或線下的跨境醫藥非正規渠道,不僅沒有提高消費者在商品買賣上的便捷體驗度,反而還大幅增加了藥品在使用上的風險,急需正規化的陽光進口渠道。”
打造跨境電商“北京模式”
針對上述一系列問題,北京海關會同北京市藥檢局、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天竺綜保區管委會,聽取企業需求、調研市場形勢、了解民生需要、進行歸類比較,最終圈定了試點藥品藥械清單,并積極申請到有關政策創新突破在北京地區率先進行,打造跨境醫藥電商“北京模式”,這也是我國醫藥產品B2C進口和跨境電商醫藥政策在國內的雙重首次破冰,打響了跨境醫藥電商產業發展跨越式起跑的“發令槍”。
跨境醫藥電商“北京模式”是指,對于跨境電商正面商品清單框架內的醫藥產品,可以在北京口岸通過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并進行B2C線上銷售。這一模式下,由注冊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具備跨境電子商務平臺資格和醫療器械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資格的企業作為試點企業,建立符合開展模式要求的電子商務平臺交易服務系統,建立與交易規模和服務需求相適應的倉儲設施并通過藥監認證,建立完善的跨境醫藥產品風險防控體系、售前售中售后服務體系和質量保障體系,以“一物一碼,物碼同追”為追溯原則,實現對跨境醫藥電商產品的全方位質量管控和追溯管理。
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9年版)》中,能采用跨境電商方式進入中國市場的醫藥產品主要包括:主要用作藥料的鮮或干的植物,僅限網購保稅商品,罌粟、罌粟殼、大麻、古柯、恰特草除外;橡皮膏(經藥物浸涂或制定零售包裝供醫療、外科、牙科或獸醫用);藥棉、紗布、繃帶;專用于人類或作獸藥用的凝膠制品,作為外科手術或體檢時軀體部位的潤滑劑,或者作為軀體和醫療器械之間的耦合劑;維生素;隱形眼鏡片;血壓測量儀器及器具;按摩器具;可直接讀數的液體溫度計等。
“‘北京模式’未來的發展,將徹底滿足消費者對海外長尾、優質、價廉、個性化醫藥產品的強勁需求,并將對標美日歐等發達國家市場,大幅提高我國藥品醫療器械種類豐度。”楊燕冬認為,這條醫藥產品B2C進口的正規路徑,將以醫藥、通關、物流等方面的供給側聯動改革,拉動境外消費回流、延伸醫藥產業功能鏈條、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記者了解到,北京海關將通過分步試點、賬冊管理、系統跟蹤、倉儲專立、卡口核放、后續稽查等手段,打造事前一站式報備、事中量化式監管、事后驗證式采信的特色監管制度,在保證嚴密監管前提下,推動跨境醫藥電商蹄疾行穩致遠,實現老百姓足不出國、足不出戶,即可享受更先進、更安全、更便捷、更實惠的正規國際醫藥產品保障。
破解跨境出口商品退貨難
“原出口申報數據無異常”“退貨信息無異常”“物流信息無異常”。1月5日,在黃埔海關所屬沙田海關跨境電商監管作業現場,海關關員接受了菜鳥國際174票價值1.4萬余元人民幣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退貨商品申報。這是今年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海關監管業務正式啟動以來,全國首批成功退運進境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商品,標志著跨境電商出口退貨通道被成功打通。
開展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海關監管業務是海關送給國內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的一份特殊的“新年禮物”。這項業務的開展意味著今后海關將對跨境電商包裹出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跨境電商出口、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等模式的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開展退貨監管,著力解決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難”問題。
近年來,隨著跨境電商出口業務的不斷發展,一些制約因素也逐步浮現,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渠道不暢就是其中之一。
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綜合考慮商品價值、退運物流成本、入境稅收成本等因素后,往往選擇境外打折處理等方式處理跨境電商出口滯銷商品,無形中增加了企業運營成本,影響了企業擴大出口的動力,制約了企業的發展。
為解決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的后顧之憂,解決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難”的問題,海關堅持“包容、審慎、創新、協同”的理念,不斷優化監管制度,建立高效、安全、便捷的退貨通道,實現跨境電商商品出得去、退得回。
據了解,對于需退運回國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跨境電商出口、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商品,經海關審核為原出口商品1年內退回的,可以復運進境,其中跨境電商包裹出口商品可單獨運回也可批量運回。
對于跨境電商出口商品不退回國內市場僅需退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企業按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管理規定辦理進境入區手續,可按規定在區內對退貨商品以保稅狀態進行倉儲、維修、分揀打包、加貼標簽及運單等整理并復運出境。
“出口退運物流能否順利開展是影響跨境電商出口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問題。”菜鳥國際關務總經理李雅萍直言,出口電商退貨申報模式政策落地,可以使菜鳥網絡的正向物流和逆向物流形成完整閉環,有力保障消費者“放心買”,商家“放心賣”,消除海外消費者購物不能退貨的隱憂,提升消費者購物體驗,提高消費者加購轉化率;同時也有利于出口電商企業進一步拓展海外市場,提升跨境電商這一新興業態的市場競爭力。
醫藥市場調研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中醫藥(含民族醫藥)標準化工作,規范中醫藥標準制定的管理,保證中醫藥標準質量,促進中醫藥標準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中醫藥標準是提高中醫藥學術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推動中醫藥繼承創新的有效途徑,是保持中醫藥特色優勢的重要載體,是規范中醫藥管理的必要手段,是保障中醫藥服務質量安全的基本依據,是促進中醫藥走向世界的迫切需要,在中醫藥事業發展中具有基礎性、戰略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
第三條中醫藥標準制定工作應當圍繞醫藥衛生改革發展的總體目標,著眼于推進中醫藥繼承創新和學術進步,發揮中醫藥在維護和增進人民群眾健康中的作用,以建設結構合理的中醫藥標準體系為重點,使中醫藥標準制定過程科學、規范、嚴格,不斷提高中醫藥標準質量水平。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中醫藥標準,是指對中醫藥領域需要協調統一的事項制定的各類技術規定。
第五條對下列事項,應當制定中醫藥標準:
(一)中醫藥基礎及通用標準;
(二)中醫醫療保健服務相關標準;
(三)中藥相關標準;
(四)中醫科研、教學有關的技術要求和方法;
(五)中醫藥行業特有的設備、器具的技術要求;
(六)其他需要統一的中醫藥技術要求。
第六條中醫藥標準按適用范圍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中醫藥技術要求,應當制定中醫藥國家標準;對沒有國家標準而需要在中醫藥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中醫藥行業標準;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中醫藥地方標準。
第七條中醫藥標準按實施性質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對保障人類健康、安全的標準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強制執行的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其他標準是推薦性標準。
第八條中醫藥標準制定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安排,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資金管理辦法管理。鼓勵利用社會資金開展中醫藥標準研究制定工作。
第九條中醫藥標準屬于科技成果,可以作為主要起草人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依據。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在中醫藥標準制定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十條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積極參與中醫藥標準制定工作,宣傳普及中醫藥標準。
第二章組織結構與職責分工
第十一條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中醫藥標準制定工作的管理。
第十二條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標準管理部門負責中醫藥標準的制定及相關管理工作。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各業務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參與中醫藥標準制定的立項論證、起草、審查的指導,負責相關領域中醫藥標準的推廣應用等工作。
第十三條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設立中醫藥標準化管理協調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成立中醫藥標準化專家技術
委員會和中醫藥標準化國際咨詢委員會。
第十四條中醫藥標準化管理協調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提出中醫藥標準化建設的方針政策;
(二)審議中醫藥標準化發展規劃;
(三)協調和督導中醫藥標準化有關工作;
(四)指導中醫藥標準化專家技術委員會和國際咨詢委員會的工作;
(五)提出中醫藥標準化專家技術委員會和國際咨詢委員會成立、調整和撤銷的意見;
(六)對中醫藥標準管理工作其他重大事項提出意見建議。
第十五條中醫藥標準化專家技術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對中醫藥標準化發展戰略、規劃等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二)審議中醫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計劃草案,對項目建議提出技術審核意見;
(三)負責中醫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送審稿)的技術審核和已發布標準的復審工作。負責全國性中醫藥行業組織標準立項、發布備案的技術審核工作;
(四)負責中醫藥標準的技術咨詢,參與中醫藥標準的推廣實施,開展中醫藥標準實施情況及適用性等評價;
(五)承辦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中醫藥標準化國際咨詢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對中醫藥國際標準化發展戰略、規劃等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二)審議中醫藥國際標準提案項目建議,提出技術審核意見;
(三)審議中醫藥國際標準草案中國技術方案,提出技術審核意見;
(四)承辦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設立中醫藥標準化工作辦公室,協助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標準管理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標準的制定及相關管理工作,承擔中醫藥標準化管理協調、專家技術和國際咨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條中醫藥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領導和中醫藥標準化專家技術委員會的指導下,負責本專業領域標準制定的技術工作。
第十九條鼓勵和支持全國性中醫藥行業組織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指導下開展標準化工作。鼓勵和支持全國性中醫藥行業組織聯合制定標準。
第二十條地方中醫藥管理部門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指導下,負責本地區中醫藥標準化工作。
第三章標準規劃與計劃的制定
第二十一條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制定中醫藥標準化發展規劃和中醫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行業組織標準制定年度計劃。
第二十二條中醫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行業組織標準制定項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醫藥方針政策;
(二)適應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以及對外交流合作、監督管理等的需要;
(三)具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和實踐基礎,技術先進、切實可行;
(四)優先安排中醫藥工作急需的標準;
(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三條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提出中醫藥國家
標準、行業標準制定項目建議,以書面形式提交中醫藥標準化工作辦公室。項目建議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標準名稱;
(二)標準制定的目的、依據和背景;
(三)標準性質及適用范圍;
(四)已有的工作基礎;
(五)標準風險評估報告;
(六)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中醫藥標準化工作辦公室對項目建議進行匯總審查,交由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論證后,提出標準制定計劃草案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標準管理部門,經征求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各業務部門意見后,提交中醫藥標準化專家技術委員會審議。
審議通過的項目,經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審定后,屬國家標準的,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報國務院標準化管理部門;屬行業標準的,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制定;屬于行業組織標準的,經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標準管理部門立項備案,由相關全國性中醫藥行業組織負責制定。
第四章標準的起草
第二十五條中醫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行業組織標準起草單位,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或授權全國性中醫藥行業組織采用招標、委托等形式確定。
鼓勵醫療、科研、教育機構和企業、社會團體參與標準的起草工作。支持由多個單位組成協作組承擔標準起草工作。
第二十六條中醫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行業組織標準起草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相關領域和專業較高的學術地位及技術條件;
(二)相關人員接受過標準化知識培訓并考核合格;
(三)具有與標準起草相關的研究經歷和研究成果;
(四)具有完成標準起草所需的組織機構或管理部門;
(五)在承擔各級各類相關項目中無不良記錄;
(六)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七條中醫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行業組織標準主要起草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相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在標準起草單位從事相關領域工作,具備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
(三)具有相關的項目組織管理工作及標準化工作經驗;
(四)接受過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認可的標準制修訂技術方法培訓;
(五)在承擔各級各類相關項目工作中無不良記錄;
(六)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八條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標準管理部門應當與起草單位簽訂項目任務書,具體工作由中醫藥標準化工作辦公室協助辦理。
第二十九條起草單位應當在廣泛調研、深入分析研究和試驗驗證的基礎上,按照標準編寫規則,起草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及有關附件。
編制說明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工作簡況,包括任務來源、協作單位、主要工作過程、標準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工作等;
(二)標準編制原則和確定標準主要內容的論據。修訂標準時,應增列新舊標準水平對比;
(三)主要試驗(或驗證)分析與綜述報告,技術論證,預期效果;
(四)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程度,以及與國際、國外同類標準水平的對比情況,或與測試的國外樣品、樣機的有關數據對比情況;
(五)與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關系;
(六)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經過和依據;
(七)作為強制性標準或推薦性標準的建議;
(八)貫徹標準的要求和措施建議;
(九)廢止現行有關標準的建議;
(十)應當說明的其他事項。
對需要有標準樣品對照的,應當制備出相應的標準樣品。
第三十條起草單位在起草過程中應當廣泛征求標準使用單位、科研教育機構、企業、行業組織以及專家學者等各方面意見。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各業務部門應當積極參與相關標準的制定,加強對標準制定的指導。起草單位應當主動征求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各業務部門的意見。
第三十一條征求意見時,需提供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及有關附件。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為兩個月。
被征求意見的單位、組織和個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書面回復意見并說明理由,如沒有意見也應復函說明。逾期不回復的,按無異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中醫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報送審查前,應當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指定網站上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不少于兩個月。
第三十三條起草單位應當對征求的意見進行歸納匯總和研究處理,形成意見匯總處理表。未采納意見的,應當說明理由。對標準進行了重大修改的,應當再次征求意見。
第五章標準的審查
第三十四條中醫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起草單位完成起草工作后,應當將標準送審稿、編制說明、意見匯總處理表及有關材料提交中醫藥標準化工作辦公室。中醫藥標準化工作辦公室審核后交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查。
審查采用會議審查或函審方式。下列情形應當采用會議審查:
(一)強制性標準;
(二)函審中意見分歧較大的;
(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認為應當會議審查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會議審查時,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應當在會前一個月將標準送審稿、編制說明及有關附件、意見匯總處理表等提交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
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應當就會議審查情況制作會議紀要,重點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二)至(十)項內容形成評定結論,并附參會人員名單。
第三十六條函審時,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應當將函審通知、標準送審稿、編制說明、意見匯總處理表及有關附件等送達委員。
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應當在規定的函審期限結束后,根據反饋的函審意見填寫函審結論表,并附函審單。
第三十七條標準送審稿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體委員四分之三以上同意視為通過。
會議審查時未出席會議的、函審時未按規定時限回復意見的,按棄權處理。
第三十八條審查未通過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應當出具書面審查意見,說明未通過的理由并提出修改意見,由中醫藥標準化工作辦公室反饋標準起草單位。標準起草單位應當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并再次送審。
第三十九條中醫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送審稿通過審查后,標準起草單位應當在30日內報批材料,報送中醫藥標準化工作辦公室。
報批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中醫藥標準申報單;
(二)標準報批稿;
(三)標準編制說明及有關附件;
(四)審查會會議紀要和會議代表名單,或者函審單和函審結論;
(五)意見匯總處理表;
(六)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應當附所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原文和譯文;
(七)符合印刷、制版要求的插圖與附圖;
(八)標準報批稿和編制說明的電子文本。
第四十條中醫藥標準化工作辦公室對標準報批材料進行形式審核,符合要求的,經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標準管理部門征求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各業務部門意見后,提交中醫藥標準化專家技術委員會審核。重點審核以下內容:
(一)報送材料的完備性;
(二)標準制定程序的合法性;
(三)與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政策的符合性;
(四)與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之間的協調性;
(五)重大分歧意見的協調處理情況;
(六)標準文本的規范性。
中醫藥標準化專家技術委員會應當提出書面審核意見,由中醫藥標準化工作辦公室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標準管理部門。
第六章標準的發布
第四十一條審核通過的國家標準報批稿,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報送國務院標準化管理部門批準發布。
審核通過的行業標準報批稿,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并報國務院標準化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中醫藥行業標準發布后,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應當將其名稱、編號、實施日期、主要內容在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三條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授權出版的中醫藥行業標準文本為正式文本。
第四十四條中醫藥行業組織標準由全國性中醫藥行業組織發布,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備案。
第四十五條制定中醫藥標準過程中形成的有關資料,應當按照檔案管理規定的要求歸檔。
第七章標準的實施
第四十六條中醫藥機構和中醫藥人員應當積極應用實施中醫藥標準,進行評價和反饋。
中醫藥機構應當支持本機構人員參與標準化工作,對承擔中醫藥標準起草、應用、推廣和評價工作的人員給予獎勵。
第四十七條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各業務部門和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在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中醫藥教育、科研、文化建設等工作中實施推廣中醫藥標準。
中醫藥標準化培訓納入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并按照有關規定授予繼續教育學分。
第四十八條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開展中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建設。
中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中醫藥標準理論與共性技術方法的研究,負責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的示范和指導,承擔標準適用性評價和實施效益評價。
第四十九條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對中醫藥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可以作為中醫藥標準復審和修訂的依據。
第五十條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根據需要,適時組織中醫藥標準化專家委員會對中醫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進行復審,提出國家標準繼續有效或者修訂、廢止的建議,確認行業標準繼續有效或者應當修訂、廢止。
標準復審周期一般不超過五年。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中醫藥地方標準制定的立項、起草、審查、發布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3年10月16日發布的《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標準制定程序規定》同時廢止。
醫藥市場調研7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編號: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_________(醫療機構名稱)為甲方,_________(投標企業名稱)為乙方,雙方根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結果,依據_________市______年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招標議價文件》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以下條款和條件簽署,簽訂此項藥品購銷合同:
一、藥品名稱、規格、劑型、包裝、廠家及中標價:見附件(中標成交藥品目錄)
二、合同金額:以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三、技術資料: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中標藥品品種的有關技術資料。
四、采購范圍、采購方式、交貨期、交貨地點及交貨方式:
采購范圍:甲方必須在自己定標產品中給相應的投標企業提交采購訂單。
采購方式:甲方必須通過_________招采平臺采購。
交貨期:乙方通過_________招采平臺接到甲方采購訂單后,在自己承諾的供貨時間內交付藥品。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方式:現場驗收、網上記錄。
五、付款方式
藥品到貨經雙方驗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________天內按合同總價付款給乙方。
六、質量保證
乙方應按合同附件(中標成交藥品目錄)規定藥品的規格、劑型、包裝、生產廠家、中標價向甲方提供中標藥品。因藥品的質量發生問題的,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對于達不到使用要求者,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藥品招標合同范本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協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貨物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時內到達甲方現??br>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
七、藥品驗收
乙方交貨前應按出廠規定的檢驗方法,對產品做出檢驗。其記錄附在質量證明書內,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但有關質量、規格、批號、產地、數量或重量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乙方檢驗的結果應隨藥品交甲方。
八、違約責任
醫藥市場調研8
近日,據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北京市藥監局”)透露,北京“跨境醫藥電商試點”政策正式獲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復,同意在北京開展試點工作,這是中國跨境電商政策在涉及醫藥產品方面的首次破冰。
北京市藥監局表示,作為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工作內容之一,該局牽頭積極籌備跨境電商零售醫藥產品試點相關工作,與北京市商務局、北京海關、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管委會成立跨境電商銷售醫藥產品試點工作推進小組并建立聯席辦公機制,出臺《北京市跨境電商銷售醫藥產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四部門各司其職保障跨境醫藥產品的追溯、儲存、配送和監測,試點企業資質及試點醫藥產品清單備案審核,以及試點效果評估等工作。
據介紹,《實施方案》明確試點企業申請條件、流程以及質量管理要求。
試點企業應當是注冊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具備企業法人和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資格的企業,相關跨境醫藥產品應當在北京口岸通關,并在天竺綜保區內具有符合跨境醫藥產品存儲要求的倉儲能力。
試點企業需具備符合開展試點要求的電子商務平臺交易服務系統,實現對跨境醫藥產品的質量管控、追溯管理,并建立完善的跨境醫藥產品風險防控體系,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務體系和質量保障體系。
試點品種是在中國境內已經注冊上市的,是財政部等十三部委聯合發布的清單內產品,主要為家用日常藥品和醫療器械品種。
《實施方案》要求,試點企業應當以“一物一碼、物碼同追”為基本原則建立跨境醫藥產品追溯體系,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實現跨境醫藥產品境內最小包裝單元可追溯、可核查。鼓勵試點企業將跨境醫藥產品境外生產流通環節納入追溯體系,并實行先行賠付制度。
熱 點 聚焦
能否買到“仿制藥” ?“不能。”
根據我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在中國境內上市的藥品,應當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注冊證書;但是,未實施審批管理的中藥材和中藥飲片除外。”
此前未經批準進口的藥品,一直被劃歸為“假藥”。“新的藥品管理法雖然將這類藥品從假藥的行列中劃出,但是也并沒有認可這類藥品的合法地位。也就是說,未在我國注冊的進口藥品,是無法通過跨境電商這類貿易形式進入中國市場的。”業內人士這樣表示。
可以買到哪些種類藥品?
北京藥監局相關人士表示,目前我國跨境電商可以銷售的商品必須在財政部等十三部委聯合發布的清單內,主要為家用日常藥品和醫療器械品種。
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9年版)》中,能采用跨境電商方式進入中國市場的主要包括:主要用作藥料的鮮或干的植物,僅限網購保稅商品,罌粟、罌粟殼、大麻、古柯、恰特草除外;橡皮膏(經藥物浸涂或制定零售包裝供醫療、外科、牙科或獸醫用);藥棉、紗布、繃帶;專用于人類或作獸藥用的凝膠制品,作為外科手術或體檢時軀體部位的潤滑劑,或者作為軀體和醫療器械之間的耦合劑;維生素;隱形眼鏡片;血壓測量儀器及器具;按摩器具;可直接讀數的液體溫度計等。
醫藥市場調研9
20XX年的歲末鐘聲即將敲響,回首20XX,是播種希望的一年,也是收獲碩果的一年,在上級領導的正確指導下,在公司各部門的通力配合下,在我們海王藥店全體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觀的成績。作為一名店長我深感到責任的重大,多年來的工作經驗,讓我明白了這樣一個道理:對于一個終端零售店來說,
首先是要有一個專業的管理者;
二是要有良好的專業知識做后盾;
三是要有一套良好的管理制度。藥物核算是相當重要的,對藥物成本和質量嚴格監督,盡量控制藥物價格最低化,讓市民吃得起,保障市民身體健康。最重要的一個是要用心去觀察,用心去與顧客交流,留住新客人并發展為回頭客,這樣的話你就可以做好。
具體歸納為以下幾點:
1、以藥品質量為第一,保障人們安全用藥,監督GSP的執行,時刻考慮公司的利益,耐心熱情的做好本職工作,任勞任怨。
2、認真貫徹公司的經營方針,同時將公司的經營策略正確并及時的傳達給每個員工,起好承上啟下的橋梁作用。
3、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團結好店內員工,充分調動和發揮員工的積極性,了解每一位員工的優點所在,并發揮其特長,做到量才適用。增強本店的凝聚力,使之成為一個團結的集體。
4、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同行業信息,了解顧客的購物心理,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數,有理放矢,使我們的工作更具針對性,從而避免因此而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
5、以身作則,做員工的表率。不斷的向員工灌輸企業文化,教育員工有全局意識,做事情要從公司整體利益出發。
6、周到而細致的服務去吸引顧客。發揮所有員工的主動性和創作性,使員工從被動的“讓我干”到積極的“我要干”。為了給顧客創造一個良好的購物環境,為公司創作更多的銷售業績,帶領員工在以下幾方面做好本職工作。首先,做好每天的清潔工作,為顧客營造一個舒心的購物環境;其次,積極主動的為顧客服務,盡可能的滿足消費者需求;要不斷強化服務意識,并以發自內心的微笑和禮貌的文明用語(七字真言:請,您好,對不起,謝謝,再見),使顧客滿意的離開本店。
7、處理好部門間的合作、上下級之間的工作協作,少一些牢騷,多一些熱情,客觀的去看待工作中的問題,并以積極的態度去解決。現在,門店的管理都是數據化、科學化管理,與幾年前來比對店長的工作要求更加嚴格,熟練的業務將幫助我們實現各項營運指標。
8、在本年度雖然業績不錯,但是還是存在顧客的流失問題。
新的一年開始了,成績只能代表過去。我將以更精湛熟練的業務治理好我們的藥店。面對明年的工作,我深感責任重大。要隨時保持清醒的頭腦,理清明年的工作思路。
重點要在以下幾個方面狠下功夫:
1、加強對顧客流失量的調查與總結。尋找出流失原因,并且改進;
2、對藥店成本和質量嚴格監督,保障市民健康;
3、加強日常管理,特別是抓好基礎工作的管理;
4、對內加強與員工的溝通,加大員工的培訓力度,全面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
5、樹立對公司高度忠誠,愛崗敬業,顧全大局,一切為公司著想,為公司全面提升經濟效益增磚添瓦。
6、加強和各部門的團結協作,創造最良好、無間的工作環境,去掉不和諧的音符,發揮員工最大的工作熱情,逐步成為一個最優秀的團隊。
醫藥市場調研10
近期,定陶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定陶區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實施方案》(菏定政辦發〔2019〕14號),現將《實施方案》解讀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
為全面推進我區中醫藥事業振興發展,實現人人基本享有中醫藥服務的目標,根據《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開展2019—2021年創建周期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申報工作的通知》(魯衛中醫藥字〔2019〕10號)文件要求和市衛生健康委有關安排部署,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內容。
《方案》分為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建設標準、責任分工、階段安排、工作要求共六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新時期中醫藥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不斷優化中醫藥發展環境,遵循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律和特點,按照“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區鎮(街)聯動”的總體要求,完善區、鎮(街)、村(居)三級中醫藥服務網絡,營造中醫藥文化氛圍,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為轄區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經濟、便捷的中醫藥健康服務,推進全區中醫藥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標。建立健全以區中醫醫院為龍頭,區人民醫院、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等中醫藥科室為骨干,鎮街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社區服務站)為基礎的中醫藥醫療預防保健服務網絡,通過醫聯體、對口支援、雙向轉診制度的實施,使我區中醫藥服務功能進一步完善、中醫藥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形成一支具有較強專業素質的中醫藥服務隊伍,基本滿足廣大居民不同層次的中醫藥需求,推動全區中醫藥工作走上規范化、科學化軌道。
第三部分是建設標準。創建標準確定八項內容包括:基層中醫藥工作組織領導和管理,基層中醫藥工作保障,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建設,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基層中醫醫療服務,基層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基層中醫藥工作監督和考核,中醫藥服務滿意率和知曉率等。
第四部分是職責分工。區衛健局為牽頭部門,負責協調創建工作的開展。
區衛健局:具體負責區政府關于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相關部署和政策的落實和監督。組織實施“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創建工作,協調政府各部門,收集整理各項資料,開展督導檢查;將中醫藥工作納入衛生事業發展規劃;設立中醫藥工作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干部,進一步完善中醫藥服務工作措施。
區發改局:負責將中醫藥工作納入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統籌協調推進中醫藥事業的資源配置,加強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加大對中醫藥重點項目建設的支持力度,加快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產業。
區財政局:落實中醫藥事業發展政府投入政策,根據中醫藥事業發展需要,增加對中醫藥事業的投入。
區人社局:負責加大中醫藥人才引進力度,建立吸引、穩定基層中醫藥人才的政策保障和長效激勵機制。
區醫保局:負責研究制定相應傾斜政策,引導城鎮居民應用中醫藥服務,將中醫藥服務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必備條件,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區委編辦:負責健全落實中醫藥管理體系和公立醫療機構中醫藥人員編制計劃的制定。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藥品市場監管,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嚴格中藥飲片、中成藥、醫療機構制劑的監督管理。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切實履行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職責,將中醫藥服務納入全鎮(街道)總體工作計劃,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轄區內中醫藥事業發展中的問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組織做好創建工作。
第五部分是階段安排。根據創建周期安排包括宣傳發動階段,自查整改階段,檢查督導階段,整合材料申報階段,省評審驗收階段,國家評審驗收階段等共計六個階段。
第六部分是工作要求。《方案》提出一是強化措施,加強協作;二是對照標準,抓好落實;三是鞏固成果,強化基礎。確保創建工作順利通關,推進中醫藥工作平穩健康發展。
三、《方案》主要特點。
《方案》提出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標準、確定責任分工,對定陶區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和標準規范,將推動我區中醫藥事業健康平穩發展,符合中醫藥發展的規律和特色,符合健康定陶的發展規劃。
醫藥市場調研11
進口藥品、器械、以及營養補充劑跨境電商,在受到國內消費者歡迎的同時,也存在安全風險放大、經營成本高企等制約發展的弊病。針對于此,2019年7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領導人聽取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大改革創新自主權落實情況匯報,支持自貿試驗區在改革開放方面更多先行先試;部署完善跨境電商等新業態促進政策,適應產業革命新趨勢推動外貿模式創新。
”
新年伊始,海淘、跨境電商好消息頻出。醫藥類跨境電商在北京迎來破冰之旅,同時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海關監管業務也正式啟動。《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從北京海關了解到,2019年最后一天,隨著第一批日本“久光制藥撒隆巴斯藥肩止痛膏貼”從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出區,實現了全國首票跨境醫藥電商產品順暢通關,第一次打通了我國醫藥產品B2C進口的合法正規路徑。
-海淘藥械急需正規化渠道-
據介紹,在北京海關及相關部門利用保稅政策優勢研發量體裁衣式服務的努力下,天竺綜保區醫藥產業實現了從2009年零外貿額到2019年1000億元外貿額的飛躍式發展,占比超過全國五分之一,疫苗進口額更是占到全國的95%,區內醫藥產業多年穩居全國同類區域第一。
“但在跨境醫藥B2B產業迅猛發展的同時,中國消費者對很多海外藥械的大量購買需求,卻仍沒有正規進口路徑渠道可以滿足。”北京海關行郵處副處長楊燕冬告訴記者,由于藥品和醫療器械注冊準入程序繁瑣,成本較高,許多質量較高的新產品、好產品,難以第一時間進入中國,國內消費者無法在正規渠道進行購買。
據記者了解,此前醫藥產品是跨境電商的禁區。藥品、醫療器械、特殊食品等,需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進口審批。然而,消費者對海外醫藥商品的需求卻十分旺盛。根據2019亞馬遜中國海外購數據顯示,在過去一年中,其平臺品類銷量排行中,“個護健康”類排名第二,而在其平臺銷量增長最快的10款單品中,有兩款為醫藥保健品商品。
記者登錄天貓國際的阿里健康海外旗艦店注意到,一個小小的日本“久光制藥撒隆巴斯藥肩止痛膏貼”月銷售就達上萬盒。
根據相關行業報告等綜合估計,此前,跨境醫療藥品器械的消費市場大部分通過個人海淘、代購等非正規方式進行。
而上述個人海淘、代購等線上或線下的跨境醫藥非正規渠道,商品追溯可行性低,運輸、倉儲沒有資格認證易損壞;對于消費者在藥品使用前、中、后的協助和專業指導規范也沒有任何管控及約束力。如果消費者要尋求賠償,甚至是商品質量出現問題需要召回,在目前沒有統一制度保護的狀況之下,基本上是投訴無門。
“特別是對于虛擬性和匿名性的買賣行為,由于沒有法律和較有組織性的平臺規則作售前中后監控,幾乎都無可避免地出現一系列問題。”楊燕冬說,消費者無法甄別產品、無法得知貨品發貨進度、無法確認商品是否完好、無法要求盡早發貨、無法全程追蹤、無法退貨。“因此,個人海淘、代購等線上或線下的跨境醫藥非正規渠道,不僅沒有提高消費者在商品買賣上的便捷體驗度,反而還大幅增加了藥品在使用上的風險,急需正規化的陽光進口渠道。”
-打造跨境電商“北京模式”-
針對上述一系列問題,北京海關會同北京市藥檢局、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天竺綜保區管委會,聽取企業需求、調研市場形勢、了解民生需要、進行歸類比較,最終圈定了試點藥品藥械清單,并積極申請到有關政策創新突破在北京地區率先進行,打造跨境醫藥電商“北京模式”,這也是我國醫藥產品B2C進口和跨境電商醫藥政策在國內的雙重首次破冰,打響了跨境醫藥電商產業發展跨越式起跑的“發令槍”。
跨境醫藥電商“北京模式”是指,對于跨境電商正面商品清單框架內的醫藥產品,可以在北京口岸通過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并進行B2C線上銷售。這一模式下,由注冊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具備跨境電子商務平臺資格和醫療器械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資格的企業作為試點企業,建立符合開展模式要求的電子商務平臺交易服務系統,建立與交易規模和服務需求相適應的倉儲設施并通過藥監認證,建立完善的跨境醫藥產品風險防控體系、售前售中售后服務體系和質量保障體系,以“一物一碼,物碼同追”為追溯原則,實現對跨境醫藥電商產品的全方位質量管控和追溯管理。
庶正康訊小貼士: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9年版)》中,能采用跨境電商方式進入中國市場的醫藥產品主要包括:主要用作藥料的鮮或干的植物,僅限網購保稅商品,罌粟、罌粟殼、大麻、古柯、恰特草除外;橡皮膏(經藥物浸涂或制定零售包裝供醫療、外科、牙科或獸醫用);藥棉、紗布、繃帶;專用于人類或作獸藥用的凝膠制品,作為外科手術或體檢時軀體部位的潤滑劑,或者作為軀體和醫療器械之間的耦合劑;維生素;隱形眼鏡片;血壓測量儀器及器具;按摩器具;可直接讀數的液體溫度計等。
“‘北京模式’未來的發展,將徹底滿足消費者對海外長尾、優質、價廉、個性化醫藥產品的強勁需求,并將對標美日歐等發達國家市場,大幅提高我國藥品醫療器械種類豐度。”楊燕冬認為,這條醫藥產品B2C進口的正規路徑,將以醫藥、通關、物流等方面的供給側聯動改革,拉動境外消費回流、延伸醫藥產業功能鏈條、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記者了解到,北京海關將通過分步試點、賬冊管理、系統跟蹤、倉儲專立、卡口核放、后續稽查等手段,打造事前一站式報備、事中量化式監管、事后驗證式采信的特色監管制度,在保證嚴密監管前提下,推動跨境醫藥電商蹄疾行穩致遠,實現老百姓足不出國、足不出戶,即可享受更先進、更安全、更便捷、更實惠的正規國際醫藥產品保障。
-破解跨境出口商品退貨難-
“原出口申報數據無異常”“退貨信息無異常”“物流信息無異常”。1月5日,在黃埔海關所屬沙田海關跨境電商監管作業現場,海關關員接受了菜鳥國際174票價值1.4萬余元人民幣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退貨商品申報。這是今年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海關監管業務正式啟動以來,全國首批成功退運進境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商品,標志著跨境電商出口退貨通道被成功打通。
開展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海關監管業務是海關送給國內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的一份特殊的“新年禮物”。這項業務的開展意味著今后海關將對跨境電商包裹出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跨境電商出口、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等模式的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開展退貨監管,著力解決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難”問題。
近年來,隨著跨境電商出口業務的不斷發展,一些制約因素也逐步浮現,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渠道不暢就是其中之一。
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綜合考慮商品價值、退運物流成本、入境稅收成本等因素后,往往選擇境外打折處理等方式處理跨境電商出口滯銷商品,無形中增加了企業運營成本,影響了企業擴大出口的動力,制約了企業的發展。
為解決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的后顧之憂,解決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難”的問題,海關堅持“包容、審慎、創新、協同”的理念,不斷優化監管制度,建立高效、安全、便捷的退貨通道,實現跨境電商商品出得去、退得回。
據了解,對于需退運回國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跨境電商出口、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商品,經海關審核為原出口商品1年內退回的,可以復運進境,其中跨境電商包裹出口商品可單獨運回也可批量運回。
對于跨境電商出口商品不退回國內市場僅需退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企業按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管理規定辦理進境入區手續,可按規定在區內對退貨商品以保稅狀態進行倉儲、維修、分揀打包、加貼標簽及運單等整理并復運出境。
“出口退運物流能否順利開展是影響跨境電商出口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問題。”菜鳥國際關務總經理李雅萍直言,出口電商退貨申報模式政策落地,可以使菜鳥網絡的正向物流和逆向物流形成完整閉環,有力保障消費者“放心買”,商家“放心賣”,消除海外消費者購物不能退貨的隱憂,提升消費者購物體驗,提高消費者加購轉化率;同時也有利于出口電商企業進一步拓展海外市場,提升跨境電商這一新興業態的市場競爭力。
醫藥市場調研12
近日,據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北京市藥監局”)透露,北京“跨境醫藥電商試點”政策正式獲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復,同意在北京開展試點工作,這是中國跨境電商政策在涉及醫藥產品方面的首次破冰。
北京市藥監局表示,作為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工作內容之一,該局牽頭積極籌備跨境電商零售醫藥產品試點相關工作,與北京市商務局、北京海關、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管委會成立跨境電商銷售醫藥產品試點工作推進小組并建立聯席辦公機制,出臺《北京市跨境電商銷售醫藥產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四部門各司其職保障跨境醫藥產品的追溯、儲存、配送和監測,試點企業資質及試點醫藥產品清單備案審核,以及試點效果評估等工作。
據介紹,《實施方案》明確試點企業申請條件、流程以及質量管理要求。
試點企業應當是注冊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具備企業法人和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資格的企業,相關跨境醫藥產品應當在北京口岸通關,并在天竺綜保區內具有符合跨境醫藥產品存儲要求的倉儲能力。
試點企業需具備符合開展試點要求的電子商務平臺交易服務系統,實現對跨境醫藥產品的質量管控、追溯管理,并建立完善的跨境醫藥產品風險防控體系,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務體系和質量保障體系。
試點品種是在中國境內已經注冊上市的,是財政部等十三部委聯合發布的清單內產品,主要為家用日常藥品和醫療器械品種。
《實施方案》要求,試點企業應當以“一物一碼、物碼同追”為基本原則建立跨境醫藥產品追溯體系,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實現跨境醫藥產品境內最小包裝單元可追溯、可核查。鼓勵試點企業將跨境醫藥產品境外生產流通環節納入追溯體系,并實行先行賠付制度。
熱 點 聚焦
能否買到“仿制藥” ?“不能。”
根據我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在中國境內上市的藥品,應當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注冊證書;但是,未實施審批管理的中藥材和中藥飲片除外。”
此前未經批準進口的藥品,一直被劃歸為“假藥”。“新的藥品管理法雖然將這類藥品從假藥的行列中劃出,但是也并沒有認可這類藥品的合法地位。也就是說,未在我國注冊的進口藥品,是無法通過跨境電商這類貿易形式進入中國市場的。”業內人士這樣表示。
可以買到哪些種類藥品?
北京藥監局相關人士表示,目前我國跨境電商可以銷售的商品必須在財政部等十三部委聯合發布的清單內,主要為家用日常藥品和醫療器械品種。
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9年版)》中,能采用跨境電商方式進入中國市場的主要包括:主要用作藥料的鮮或干的植物,僅限網購保稅商品,罌粟、罌粟殼、大麻、古柯、恰特草除外;橡皮膏(經藥物浸涂或制定零售包裝供醫療、外科、牙科或獸醫用);藥棉、紗布、繃帶;專用于人類或作獸藥用的凝膠制品,作為外科手術或體檢時軀體部位的潤滑劑,或者作為軀體和醫療器械之間的耦合劑;維生素;隱形眼鏡片;血壓測量儀器及器具;按摩器具;可直接讀數的液體溫度計等。
醫藥市場調研13
為進一步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服務于人民群眾,提高中醫藥診療水平,提高廣大基層醫療技術人員運用新技術的能力,從中醫藥特色推薦技術中篩選出本縣城病源性廣、適宜性大、實用性強、操作簡便,并結合我院中醫特色,針灸推拿、肛腸疾病的治療等為我院重點主持推廣項目。
現將我院近幾年來開展的對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業務及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搞好管理協調,保障工作落實
在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于2009年1月我院制定了相應的實施方案,加強了領導小組成員,由副院長李冬黎為領導小組組長,醫務科、肛腸科、針灸科等各科室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下設辦公室在醫務科,由李冬黎帶領幾位項目負責人,具體負責中醫藥業務指導及適宜技術的培訓、推廣工作等,從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每月1次輪流到各鄉鎮進行中醫藥知識的宣傳,并免費為老百姓診治發藥。
二、積極開展中醫藥指導培訓及技術推廣工作
(1)中醫基層指導工作情況:
我院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對鄉鎮衛生院及鄉村醫生進行培訓,培訓時間為:2010年8月31日至210年9月4日。培訓內容:中醫理論基本知識、中醫診斷基本知識、方劑基本知識、拔罐刮痧操作、中藥煎服、中醫處方書寫規范、常見病癥的主要診斷與治療。
(2)2009年2月、2010年8月,2011年3月,2012年1月至12月我院組織骨外、普外、婦產、針推、五官、內兒等臨床科室到各鄉鎮為當地農民開展中醫藥衛生宣傳、診療活動、發放宣傳資料。
(3)下鄉業務指導情況:
2009年5月至2010年5月,中醫主治醫師段虹到三河衛生院下鄉一年,中醫主治醫師馮曉現到三塘鄉下鄉一年;
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中醫主治醫師梁永春到舞街衛生院下鄉一年;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外二科醫師唐永東到三塘衛生院下鄉一年;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肛腸科醫師段志偉到三塘衛生院下鄉一年。三、不足及今后工作建議
1進一步提高認識,克服走過場思想,對引進、推廣衛生適宜技術的重視程度不夠,或單純追求經濟效益。
2、利用各種適宜的宣傳方式與工具,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知曉率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3、部分基層醫生對中醫藥適宜技術掌握還不熟練,應進一步端正學習態度,結合中醫藥基本知識與技能培訓,專家與上級醫院也要加強技術指導。4、提高基層醫生的使用意識,調動學習應用積極性,要加強對各鄉鎮衛生院的考核與指導,并與各開展適宜技術的鄉鎮醫院緊密聯系,做好相互間的協調工作和指導工作,發現問題共同協商解決。
5、將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督和后續管理工作,并協助上級主管部門總結和摸索出一套效果明顯、能結合基層實際情況的推廣方式,建立衛生科技成果與農村衛生適宜技術推廣的長效機制,更好的服務于廣大群眾。
醫藥市場調研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中藥配方顆粒的管理,引導產業健康發展,更好滿足中醫臨床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使用的中藥配方顆粒實施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中藥配方顆粒是由單味中藥飲片經水提、濃縮、干燥、制粒而成,在中醫臨床配方后,供患者沖服使用。中藥配方顆粒是對傳統中藥飲片的補充。
第二章生產企業
第四條中藥生產企業生產中藥配方顆粒,應向企業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藥品生產許可證》的變更申請,須在生產范圍中增加中藥配方顆粒。
第五條生產中藥配方顆粒的中藥生產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能夠獨立承擔責任(包括具備藥品質量安全責任承擔能力);
(二)已獲得顆粒劑生產范圍,具有中藥飲片炮制、提取、濃縮、干燥、制粒等完整生產能力,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藥品GMP)要求;
(三)設立藥品質量檢驗、管理專門機構及專職人員,制定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具備完善的藥品質量保證體系,具備產品放行、召回等質量管理能力;
(四)設立藥品監測與評價專門機構及專職人員,建立藥品監測與評價體系,具備對藥品實施風險管理的能力,依法承擔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風險效益評估、風險控制義務,負責建立并維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對藥品監測與評價進行管理。
第六條生產企業應當配合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工作,對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的檢查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逃避或者阻礙。
第七條生產企業應當履行因上市產品缺陷對患者造成損害的侵權賠償義務。
第三章生產管理
第八條生產企業是中藥配方顆粒生產和質量保證的責任主體,應當嚴格執行藥品GMP。質量管理部門應負責溯源管理及質量監控,應當制定控制產品質量的生產工藝規程和標準操作規程,應當建立完整的批生產記錄。
第九條生產企業應當對所用中藥材進行資源評估并實行完全溯源。應當固定中藥材產地,落實具體生產地點、種植/養殖企業或農戶、采集戶、收購者、初加工者、倉儲物流企業等。對栽培、養殖或野生采集的藥用動植物,應準確鑒定其物種,包括亞種、變種或品種,不同種的中藥材不可相互混用。提倡使用道地藥材,應根據中藥材質量及植物單位面積產量或動物養殖數量,確定中藥配方顆粒的產量。應參考傳統采收經驗等因素確定適宜的采收時間(包括采收期、采收年限)和方法。劇毒、高毒及禁限用農藥不得用于中藥材種植。
生產企業所用中藥材,凡是能人工種植/養殖的,提倡來源于生產企業按照《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自建或合建的規范化種植/養殖基地。目前尚不能規模化種植/養殖的可外購中藥材,生產企業應當遴選合格的中藥材供應商,加強供應商審計,對購進中藥材的質量進行把關。
第十條中藥配方顆粒以中藥飲片投料,生產企業應具備飲片炮制能力。提取、濃縮、干燥工藝的考察應與標準湯劑相應指標比較,通過研究,明確提取、濾過或離心等固液分離、濃縮、干燥等步驟的方法、參數及條件,不得采用其他精制方法。應當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特別是毒性中藥材和飲片,應建立相應的檢查方法或措施,以確保清潔有效。應當明確出膏率范圍(干膏或濕膏),保證中藥配方顆粒批與批之間質量的穩定均一。
生產企業可以異地設立炮制和提取車間,也可與集團內部具有控股關系的藥品生產企業共用炮制和提取車間,具體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中藥生產中提取和提取物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生產企業應通過研究確定合理的制劑組成,明確輔料種類及用量范圍,明確混合、干燥、成型等步驟的方法及條件。
第十二條生產企業應有妥善處理生產廢渣的管理措施,廢渣必須經過毀型、銷毀等處理措施,嚴防經水提取后的中藥飲片再次流入市場。
第四章藥品標準
第十三條國家藥典委員會組織中藥配方顆粒統一藥品標準(以下簡稱統一標準)的制定和修訂。開展中藥配方顆粒藥品標準科研工作的研究機構、生產企業均可按要求向國家藥典委員會單獨或聯合提供研究數據及藥品標準。對于多企業生產的同一品種,其藥品標準的制定和修訂應在科學合理的基礎上進行統一,堅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本著鼓勵企業參與標準起草和明確責任主體的精神,在經審定后的中藥配方顆粒藥品標準中標注起草單位的名稱。
第十四條中藥配方顆粒藥品標準的制定,應與標準湯劑作對比研究,充分考慮與中藥飲片基本屬性的一致性與性狀缺失的特殊性,充分考慮在藥材來源、飲片炮制、中藥配方顆粒生產及使用等各個環節影響質量的因素,加強專屬性鑒別和多成份、整體質量控制,充分反映現階段藥品質量控制的先進水平和質量源于設計的理念。
第十五條中藥配方顆粒藥品標準的格式和用語應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其內容主要包括:名稱、來源、制法、性狀、鑒別、檢查、特征圖譜或指紋圖譜、含量測定、規格(每克配方顆粒相當于飲片的量)、貯藏等。制備工藝的描述應包括工藝全過程、主要工藝參數、出膏率范圍、輔料及其用量、制成量等。應制定農藥殘留、重金屬與有害元素、真菌毒素及內源性有毒有害成份的限量或含量。
第十六條生產企業應當制定嚴格的內控藥品標準,明確生產全過程質量控制的措施、關鍵質控點及相關質量要求。內控藥品標準包括原料、各單元工藝環節物料、中藥配方顆粒成品檢驗標準及過程控制指標。其中,企業內控成品檢驗標準應高于統一標準。
第十七條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負責標定中藥配方顆粒藥品標準品、對照品。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或省級藥品檢驗機構按統一標準承擔對已上市中藥配方顆粒的抽樣檢驗。生產企業應按內控藥品標準對中藥配方顆粒進行自檢。
第五章備案管理
第十八條凡是獲得生產許可的生產企業,應當按照《中藥配方顆粒備案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向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中藥配方顆粒的備案資料。
第十九條中藥配方顆粒備案信息不得隨意變更。已備案的中藥配方顆粒,備案信息表中登載內容及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發生變化的,備案生產企業應當提交變化情況的說明及相關證明文件、研究資料,按照《中藥配方顆粒備案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原備案部門進行備案變更,并及時將變更信息告知使用其中藥配方顆粒的醫院。
第二十條已備案的生產企業應當向備案部門提交年度報告,報告內容應有助于評價每個產品及其工藝的總體質量狀況、企業的質量承諾和藥品質量保障體系的有效運行情況以及溯源的完整性。
第二十一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備案管理實施細則及備案相關技術要求,制定統一的備案信息平臺。備案資料符合形式要求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給備案憑證,并將備案基本信息在中藥配方顆粒備案信息平臺公布,屬于生產企業商業秘密的不予公開。
第二十二條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生產企業限期改正;對于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而獲得備案的,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責令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向社會公告生產企業和產品、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名稱,情節嚴重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指導省局對備案中藥配方顆粒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中藥配方顆粒應當符合藥品電子監管的要求,使用中藥配方顆粒的單位必須在終端銷售環節掃碼確認,實現對中藥配方顆粒的生產和使用實行全程追蹤、監管。
第二十五條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承擔本行政區域內中藥配方顆粒備案工作,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中藥配方顆粒生產企業按照備案的詳細生產工藝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中藥材來源及跨省(區、市)的異地車間或共用車間等開展延伸檢查,對本行政區域內醫院使用的中藥配方顆粒開展抽樣檢驗,并向社會公開檢查、檢驗結果。每年組織常規檢查。應當明確責任人,監管機構及責任人均應當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條建立有獎舉報機制,暢通舉報投訴渠道。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中藥配方顆粒研制、生產、備案等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有權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舉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中藥配方顆粒的行為。
第七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條醫院應當采購由獲得許可的生產企業生產并經備案的中藥配方顆粒。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的要求,醫院使用的中藥配方顆粒應當由已備案的生產企業直接配送,并嚴格執行終端掃碼政策,確保中藥配方顆粒不流失到合法渠道外。
第二十八條醫院與生產企業應當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書”,并按照統一標準對所購中藥配方顆粒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庫或者銷毀。生產企業應向醫院提供每一批中藥配方顆粒的自檢報告。醫院對購入的中藥配方顆粒有疑義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當地藥檢機構進行鑒定,發現假冒、劣質中藥配方顆粒,應當及時封存并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應當加強醫務人員合理使用中藥配方顆粒的培訓和考核,建立處方點評和醫師約談制度,規范醫生處方行為,避免對中藥配方顆粒的不合理使用,中藥配方顆粒的臨床處方和調劑應遵循《醫院中藥配方顆粒管理規范》。醫院應當及時了解其所使用中藥配方顆粒的備案信息及變更情況,對相關變更可能對醫生處方產生的影響進行研究和評估。醫院應在中藥配方顆粒的不良反應監測及安全性風險控制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中藥配方顆粒的臨床用藥安全。
第三十條將中藥配方顆粒的采購情況作為醫院及其負責人的重要考核內容,納入目標管理及醫院評審評價工作。對購入未經備案的中藥配方顆粒等違規采購的醫院,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降低等級等處理。涉及商業賄賂等腐敗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強化醫藥費用控制。
第八章名稱和標簽
第三十一條中藥配方顆粒的名稱應按“中藥飲片名稱+配方顆粒”的方式命名,中藥飲片名稱應符合《中國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的命名規定。
第三十二條中藥配方顆粒標簽的相關要求,參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執行。直接接觸中藥配方顆粒包裝的標簽至少應標注備案號、名稱、規格、生產日期、產品批號、保存期、生產企業等內容。
第三十三條中藥配方顆粒調配專用袋標簽應遵循《醫院中藥配方顆粒管理規范》的相關要求。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中藥配方顆粒備案管理實施細則》見本辦法附件。
中藥配方顆粒統一標準的審定程序、要求,資源評估的方法、要求,均另行制定。
《醫院中藥配方顆粒管理規范》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另行制定。
中藥配方顆粒電子監管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涉及醫療用毒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中藥配方顆粒的管理,除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外,還應當符合國家的其他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中藥配方顆粒管理暫行規定》廢止。
醫藥市場調研15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以下簡稱《中醫藥法》),做好北京地區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中藥制劑的備案管理工作,根據《中醫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機構制劑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對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中藥制劑實施備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號)等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備案范圍
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中藥制劑(以下簡稱傳統中藥制劑)備案,是指醫療機構按照法定程序、條件和要求,將表明傳統中藥制劑的必要性、安全性、有效性、質量可控性等材料提交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存檔、公開、備查的過程。北京地區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中藥制劑,應向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備案,取得備案號后方可配制。
(一)本細則所規定的傳統中藥制劑包括:
1.由中藥飲片經粉碎或僅經水或油提取制成的固體(丸劑、散劑、丹劑、錠劑等)、半固體(膏滋、膏藥等)和液體(湯劑等)傳統劑型;
2.由中藥飲片經水提取制成的顆粒劑以及由中藥飲片經粉碎后制成的膠囊劑;
3.由中藥飲片用傳統方法提取制成的酒劑、酊劑。
(二)醫療機構所備案的傳統中藥制劑應與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所載明的診療范圍一致。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備案:
1.《醫療機構制劑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的不得作為醫療機構制劑申報的情形;
2.與市場上已有供應品種相同處方的不同劑型品種;
3.中藥配方顆粒;
4.其他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制劑。
二、備案申請人
傳統中藥制劑備案申請人應當是北京地區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并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醫療機構(不包括軍隊醫療機構)。
醫療機構配制傳統中藥制劑應當取得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核發的《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未取得《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無相應制劑劑型的,可委托本市行政區域內符合配制條件的醫療機構或藥品生產企業配制。
三、各方責任
(一)醫療機構對傳統中藥制劑的安全、有效、質量負總責。醫療機構應嚴格論證制劑立題依據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確保備案資料的真實、完整和規范,并對其配制的傳統中藥制劑實施全過程質量管理,保證工藝穩定、質量可控;應進一步積累臨床使用中的有效性數據,嚴格履行不良反應報告責任,建立不良反應監測及風險控制體系。
(二)接受委托配制的受托方應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按照備案的處方、工藝配制,保證制劑質量,履行與委托醫療機構依法約定的義務,并且承擔相應合同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組織實施本市傳統中藥制劑的備案管理及配制、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有關處室、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藥品審評中心(以下簡稱市藥品審評中心)、北京市藥品檢驗所(以下簡稱市藥品檢驗所)、北京市食品藥品稽查總隊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四)各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直屬分局負責本轄區醫療機構備案制劑品種配制、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四、備案流程
(一)醫療機構首次申請備案前應登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syj.beijing.gov.cn),進入“辦事大廳”在線注冊網上服務平臺賬號(已有賬號的醫療機構無需重復注冊)。
(二)通過賬號登錄網上服務平臺后,點擊進入“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中藥制劑備案”平臺(以下簡稱備案平臺),填寫備案信息,在線打印《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中藥制劑備案表》(附件1),并按照《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中藥制劑備案資料要求》(附件2)整理備案資料,加蓋醫療機構公章后,掃描成PDF文件上傳備案平臺。完成申報資料網上提交后,備案申請人應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窗口提交一份完整備案紙質資料,并保證與提交的電子版資料一致。
(三)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在接收備案資料后20個工作日內,組織對品種是否符合備案范圍、備案資料是否完整規范、是否符合規定形式等方面進行資料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備案平臺按順序自動生成傳統中藥制劑備案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判定為不符合備案要求:
1.屬于本實施細則“一、(二)”規定不得備案情形的;
2.申請備案品種不屬于備案范圍的;
3.申請備案品種信息、資料不完整、不規范的;
4.處方中使用的中藥飲片標準未收入《中國藥典》或《北京市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的(少數民族藥醫療機構制劑除外);
5.提供虛假備案資料的;
6.其他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制劑。
(四)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在接收備案資料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備案平臺公開已備案傳統中藥制劑品種的基本信息,包括:制劑名稱、醫療機構名稱、配制單位名稱、配制地址、備案時間、備案號、配制工藝路線、劑型、不良反應監測信息及說明書。備案品種的處方組成、輔料、工藝參數及內控質量標準等資料不予公開。
公開信息供社會公眾查詢及監督,未公開信息供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監督檢查使用,與備案申報資料相關的原始記錄由醫療機構妥善保管備查。
(五)傳統中藥制劑備案號格式為:京藥制備字Z+4位年號+4位順序號+3位變更順序號(首次備案“3位變更順序號”為000)。
備案后,制劑內控質量標準編號與備案號一致。如已備案信息變更涉及內控質量標準的,標準編號隨備案號變更,其他信息變更的,標準編號不變。
五、備案品種管理
(一)傳統中藥制劑處方不得變更,其他備案信息不得隨意變更。
已備案的中藥制劑,涉及中藥材標準、中藥飲片標準或者炮制規范、配制工藝(含輔料)、直接接觸制劑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內控質量標準、配制地址和委托配制單位等影響制劑質量的信息發生變更的,以及醫療機構名稱、功能主治、規格、用法用量、說明書安全性內容、有效期等公開信息發生變更的,備案醫療機構應按照《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中藥制劑變更備案資料要求》(附件3)開展相關研究,提交變更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文件、研究資料,按原備案程序和要求進行備案變更。完成備案,備案號更新后,醫療機構方可實施變更。
備案負責人、聯系人等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備案醫療機構應通過備案平臺自行更新相應的備案信息。
(二)醫療機構應當于每年1月10日前通過備案平臺向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提交已備案品種上一年度的總結報告(年度報告),包括變更情形、臨床使用數據、質量狀況、不良反應監測等內容。年度報告備案完成后,傳統中藥制劑備案號不變。
(三)醫療機構主動申請取消傳統中藥制劑備案號的,應當通過備案平臺填寫并提交《取消備案申請表》(附件4),并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窗口提交紙質版《取消備案申請表》,申請注銷原備案制劑信息。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在備案平臺公布取消備案制劑的相關信息。
(四)傳統中藥制劑限于取得該制劑品種備案號的醫療機構使用,不得在市場上銷售或者變相銷售,不得發布醫療機構制劑廣告,一般不得調劑使用。
(五)已取得批準文號的傳統中藥制劑,在該批準文號有效期屆滿后,原則上不予再注冊,符合備案要求的,可按規定進行備案;對此前已受理的此類制劑注冊申請,申請人可選擇申請撤回,改向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備案。
六、監督管理
(一)各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直屬分局負責對轄區備案傳統中藥制劑品種的配制、使用實施日常監督管理,根據備案信息,結合年度報告,基于風險等制定監督檢查計劃,對重點品種、重點醫療機構加大檢查力度,必要時可抽樣,送市藥品檢驗所檢驗。檢查中發現違法行為及時查處,并上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列入年度重點檢查范圍:
1.新備案或發生備案變更的;
2.抽驗不合格或內控標準檢驗方法不可行的;
3.不良反應監測發現有重大隱患的;
4.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
5.其他需要檢查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列入年度抽樣計劃:
1.新備案的;
2.變更配制地址或變更委托配制單位的;
3.上一年度出現抽驗不合格或內控標準檢驗方法不可行的;
4.上一年度未配制,本年度恢復配制的。
(二)市藥品審評中心必要時對已備案品種實施追蹤管理,結合備案資料、年度報告及不良反應監測等安全性信息進行風險分析、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處理。
(三)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對醫療機構主動申請取消備案、醫療機構依法終止的,取消該制劑品種的備案,并在備案平臺公開相關信息。
(四)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取消醫療機構該制劑品種的備案,并在備案平臺公開相關信息:
1.備案資料與配制實際情況不一致的;
2.屬本公告規定的不得備案情形的;
3.質量不穩定、療效不確切、不良反應嚴重或者風險大于效益的;
4.不按要求備案變更信息或履行年度報告的;
5.備案資料不真實的;
6.抽查檢驗中內控標準檢驗方法不可行且未按規定期限完成整改的;
7.其他不符合規定的。
(五)傳統中藥制劑的抽樣檢驗,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藥品抽查檢驗的有關規定執行,并按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在抽檢中發現內控標準檢驗方法不可行的,應暫停配制使用,責令限期改正。再次抽檢結論仍為檢驗方法不可行的,將取消備案。
2.不符合制劑內控質量標準的,按照《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六)醫療機構配制制劑,違反《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屬劣藥的,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七)醫療機構配制制劑,違反《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屬假藥的,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八)醫療機構未依法備案以及備案資料不真實的,應當依據《中醫藥法》第五十六條進行查處。其中,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醫療機構備案資料不真實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取消該制劑的備案,同時向社會公示相關信息。
本實施細則自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解釋。此前印發的相關文件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醫藥市場調研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銷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08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藥品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須根據乙方在廣東省醫藥采購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所提供的藥品信息,以網上采購的形式采購以下藥品(見附表),甲方通過藥品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發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后的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乙方對甲方通過平臺發出的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第二條乙方須按購銷合同采購藥品一覽表向甲方供應藥品(見附表)。
第三條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第四條乙方所供應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入圍品種的掛網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并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供貨期限
乙方應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交貨,最長不超過兩個工作日;急救藥品乙方應在4小時內送到。
第六條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按平臺所公布的采購價格執行,該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稅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性調價,按平臺更新后的價格執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藥品。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藥品之日起最遲不得超過60日進行貨款結算。
第七條藥品驗收及異議
甲方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的藥品,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床應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失效或質量下降的,后果自負。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通過平臺以外途徑購買替代掛網入圍藥品,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或違約付款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確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后拒絕供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所供藥品因藥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以上兩種情形,甲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十條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合同雙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由于藥品生產企業關、停、并、轉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并提供省級以上藥監部門證明,雙方可以解除就該藥品訂立的合同,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2008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和《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仍然無法確定的,經雙方共同協商,可根據以上兩個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從年月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授權代表(簽名):
簽章日期:年月日簽章日期:年月日
醫藥市場調研17
**年**月**日,我很榮幸加入**藥業有限公司,有幸成為該公司的一名實習生。回顧這半年來的實習生活,收獲頗多。在此衷心感謝店里店長羅姐和各位前輩,正是因為有你們的支持,關心和幫助,才使我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職工作。同時感謝**藥業有限公司給了我一個展示和提升自己的機會。通過這段時間的工作和學習,在思想上,專業技能上都有了較大的提高,現總結如下:
一、收獲與認識
對于即將畢業的我來說,從事藥房營業員工作是機遇也是挑戰。有幸成為公司的一員,在總店實習了一個月。最初的半個月,感覺自己很不適應。多虧了店里店長與師傅的關懷與鼓勵,我才能認真學習了公司制度,并且在時間中不斷的提高自身專業水平及服務理念,期間主要學習藥品的分類,用途及用量等等。作為一名剛剛從事藥品行業的實習生,在工作中手前輩的言傳身教,積累知識的同時,更是鍛煉了工作的耐性,認識到做工作要認真,細心負責,做好每一次營業工作,服務號每一位顧客是及其重要的在實習過程中,我認識到自己的學識,能力與經驗都非常欠缺,所以在工作中從不敢掉以輕心,一直是堅持不懂就問。藥房營業員是個綜合性很強的職業,非常鍛煉人。每天做清潔,寫計劃,與顧客交流,對賬。雖然繁瑣,但是我樂在其中。感覺自己真正成為了一名醫藥工作者,位廣大患者提供優質服務,我非常自豪。
二、存在的不足與努力方向
近半年的實習,雖然收獲不少。但是由于剛面臨社會,存在的問題也不少。比如經常將同類藥的用法,用量弄錯,再加上剛從學校出來,在面對顧客的時候還是不能自信的侃侃而談。有時候對難纏的顧客也無計可施。這些都是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斷改進的。當然,我不會讓自己有所松懈的,前面的路還長,我會更加努力的工作和學習,不斷提高,盡快考取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做一名優秀的藥房營業人員。為每一位顧客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醫藥市場調研18
根據國家衛生部《關于做好2014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和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印發《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規范》文件要求,為了繼承和發揚中醫藥事業,實施好我院中醫藥管理服務項目。結合我院中醫藥發展現狀,積極開展了中醫藥工作,現將我院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作總結如下:
一、中醫藥提升工程主要工作
(一)科室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
1、醫院:設立中醫科,中醫醫師(含中西醫結合專業);為進一步完善中醫服務能力建設,中醫科門診患者建立個人電話跟蹤隨訪,了解病情以及治療情況;
由于我院中醫藥人才隊伍缺乏,嚴重制約我院中醫藥健康管理的發展,為進一步完善中醫從業人員,提高中醫藥人員隊伍素質,解決農村“缺醫”現象,我院聘請老中醫專家座診。
(二)中藥房建設
繼續加強中藥房建設工作,規范各項規章制度,把好藥品質量關,提高中藥調劑水平,設立并進一步規范了中藥及成藥庫房,根據需求,不斷擴大中藥品種。
二、中醫藥提升工程重點項目
1、貫徹落實基層中醫藥發展政策及動向:嚴格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關于中藥飲片的政策規定要求,非藥物診療技術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中醫藥診療服務項目的結算比例。
2、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在職在崗中醫藥人員學歷提升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3、加強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學習及中醫藥文化科普惠民知識的宣傳:集中對《中成藥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基本藥物(中成藥)臨床應用指南》、《中藥注射劑臨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中成藥)處方集》的培訓學習,有效的應用到臨床工作中。
三、存在問題
中醫藥類人才匱乏,嚴重影響我中醫藥事業的健康發展。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積極通過”引進來、派出去”的方式充實我院中醫藥人才隊伍,加大中醫藥人才的培訓力度,提高我院中醫藥人才的綜合業務素質。
醫藥市場調研19
進口藥品、器械、以及營養補充劑跨境電商,在受到國內消費者歡迎的同時,也存在安全風險放大、經營成本高企等制約發展的弊病。針對于此,2019年7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領導人聽取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大改革創新自主權落實情況匯報,支持自貿試驗區在改革開放方面更多先行先試;部署完善跨境電商等新業態促進政策,適應產業革命新趨勢推動外貿模式創新。
”
新年伊始,海淘、跨境電商好消息頻出。醫藥類跨境電商在北京迎來破冰之旅,同時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海關監管業務也正式啟動。《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從北京海關了解到,2019年最后一天,隨著第一批日本“久光制藥撒隆巴斯藥肩止痛膏貼”從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出區,實現了全國首票跨境醫藥電商產品順暢通關,第一次打通了我國醫藥產品B2C進口的合法正規路徑。
-海淘藥械急需正規化渠道-
據介紹,在北京海關及相關部門利用保稅政策優勢研發量體裁衣式服務的努力下,天竺綜保區醫藥產業實現了從2009年零外貿額到2019年1000億元外貿額的飛躍式發展,占比超過全國五分之一,疫苗進口額更是占到全國的95%,區內醫藥產業多年穩居全國同類區域第一。
“但在跨境醫藥B2B產業迅猛發展的同時,中國消費者對很多海外藥械的大量購買需求,卻仍沒有正規進口路徑渠道可以滿足。”北京海關行郵處副處長楊燕冬告訴記者,由于藥品和醫療器械注冊準入程序繁瑣,成本較高,許多質量較高的新產品、好產品,難以第一時間進入中國,國內消費者無法在正規渠道進行購買。
據記者了解,此前醫藥產品是跨境電商的禁區。藥品、醫療器械、特殊食品等,需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進口審批。然而,消費者對海外醫藥商品的需求卻十分旺盛。根據2019亞馬遜中國海外購數據顯示,在過去一年中,其平臺品類銷量排行中,“個護健康”類排名第二,而在其平臺銷量增長最快的10款單品中,有兩款為醫藥保健品商品。
記者登錄天貓國際的阿里健康海外旗艦店注意到,一個小小的日本“久光制藥撒隆巴斯藥肩止痛膏貼”月銷售就達上萬盒。
根據相關行業報告等綜合估計,此前,跨境醫療藥品器械的消費市場大部分通過個人海淘、代購等非正規方式進行。
而上述個人海淘、代購等線上或線下的跨境醫藥非正規渠道,商品追溯可行性低,運輸、倉儲沒有資格認證易損壞;對于消費者在藥品使用前、中、后的協助和專業指導規范也沒有任何管控及約束力。如果消費者要尋求賠償,甚至是商品質量出現問題需要召回,在目前沒有統一制度保護的狀況之下,基本上是投訴無門。
“特別是對于虛擬性和匿名性的買賣行為,由于沒有法律和較有組織性的平臺規則作售前中后監控,幾乎都無可避免地出現一系列問題。”楊燕冬說,消費者無法甄別產品、無法得知貨品發貨進度、無法確認商品是否完好、無法要求盡早發貨、無法全程追蹤、無法退貨。“因此,個人海淘、代購等線上或線下的跨境醫藥非正規渠道,不僅沒有提高消費者在商品買賣上的便捷體驗度,反而還大幅增加了藥品在使用上的風險,急需正規化的陽光進口渠道。”
-打造跨境電商“北京模式”-
針對上述一系列問題,北京海關會同北京市藥檢局、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天竺綜保區管委會,聽取企業需求、調研市場形勢、了解民生需要、進行歸類比較,最終圈定了試點藥品藥械清單,并積極申請到有關政策創新突破在北京地區率先進行,打造跨境醫藥電商“北京模式”,這也是我國醫藥產品B2C進口和跨境電商醫藥政策在國內的雙重首次破冰,打響了跨境醫藥電商產業發展跨越式起跑的“發令槍”。
跨境醫藥電商“北京模式”是指,對于跨境電商正面商品清單框架內的醫藥產品,可以在北京口岸通過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并進行B2C線上銷售。這一模式下,由注冊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具備跨境電子商務平臺資格和醫療器械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資格的企業作為試點企業,建立符合開展模式要求的電子商務平臺交易服務系統,建立與交易規模和服務需求相適應的倉儲設施并通過藥監認證,建立完善的跨境醫藥產品風險防控體系、售前售中售后服務體系和質量保障體系,以“一物一碼,物碼同追”為追溯原則,實現對跨境醫藥電商產品的全方位質量管控和追溯管理。
庶正康訊小貼士: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9年版)》中,能采用跨境電商方式進入中國市場的醫藥產品主要包括:主要用作藥料的鮮或干的植物,僅限網購保稅商品,罌粟、罌粟殼、大麻、古柯、恰特草除外;橡皮膏(經藥物浸涂或制定零售包裝供醫療、外科、牙科或獸醫用);藥棉、紗布、繃帶;專用于人類或作獸藥用的凝膠制品,作為外科手術或體檢時軀體部位的潤滑劑,或者作為軀體和醫療器械之間的耦合劑;維生素;隱形眼鏡片;血壓測量儀器及器具;按摩器具;可直接讀數的液體溫度計等。
“‘北京模式’未來的發展,將徹底滿足消費者對海外長尾、優質、價廉、個性化醫藥產品的強勁需求,并將對標美日歐等發達國家市場,大幅提高我國藥品醫療器械種類豐度。”楊燕冬認為,這條醫藥產品B2C進口的正規路徑,將以醫藥、通關、物流等方面的供給側聯動改革,拉動境外消費回流、延伸醫藥產業功能鏈條、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記者了解到,北京海關將通過分步試點、賬冊管理、系統跟蹤、倉儲專立、卡口核放、后續稽查等手段,打造事前一站式報備、事中量化式監管、事后驗證式采信的特色監管制度,在保證嚴密監管前提下,推動跨境醫藥電商蹄疾行穩致遠,實現老百姓足不出國、足不出戶,即可享受更先進、更安全、更便捷、更實惠的正規國際醫藥產品保障。
-破解跨境出口商品退貨難-
“原出口申報數據無異常”“退貨信息無異常”“物流信息無異常”。1月5日,在黃埔海關所屬沙田海關跨境電商監管作業現場,海關關員接受了菜鳥國際174票價值1.4萬余元人民幣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退貨商品申報。這是今年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海關監管業務正式啟動以來,全國首批成功退運進境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商品,標志著跨境電商出口退貨通道被成功打通。
開展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海關監管業務是海關送給國內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的一份特殊的“新年禮物”。這項業務的開展意味著今后海關將對跨境電商包裹出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跨境電商出口、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等模式的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開展退貨監管,著力解決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難”問題。
近年來,隨著跨境電商出口業務的不斷發展,一些制約因素也逐步浮現,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渠道不暢就是其中之一。
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綜合考慮商品價值、退運物流成本、入境稅收成本等因素后,往往選擇境外打折處理等方式處理跨境電商出口滯銷商品,無形中增加了企業運營成本,影響了企業擴大出口的動力,制約了企業的發展。
為解決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的后顧之憂,解決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難”的問題,海關堅持“包容、審慎、創新、協同”的理念,不斷優化監管制度,建立高效、安全、便捷的退貨通道,實現跨境電商商品出得去、退得回。
據了解,對于需退運回國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跨境電商出口、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商品,經海關審核為原出口商品1年內退回的,可以復運進境,其中跨境電商包裹出口商品可單獨運回也可批量運回。
對于跨境電商出口商品不退回國內市場僅需退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企業按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管理規定辦理進境入區手續,可按規定在區內對退貨商品以保稅狀態進行倉儲、維修、分揀打包、加貼標簽及運單等整理并復運出境。
“出口退運物流能否順利開展是影響跨境電商出口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問題。”菜鳥國際關務總經理李雅萍直言,出口電商退貨申報模式政策落地,可以使菜鳥網絡的正向物流和逆向物流形成完整閉環,有力保障消費者“放心買”,商家“放心賣”,消除海外消費者購物不能退貨的隱憂,提升消費者購物體驗,提高消費者加購轉化率;同時也有利于出口電商企業進一步拓展海外市場,提升跨境電商這一新興業態的市場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