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1
違紀違法行為的原因分析,是案件剖析的關鍵和核心。做好典型案件原因剖析,對有效促進紀律審查成果轉化,構建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機制具有重要意義,需要認真把握以下四個重點。
透視不良軌跡,看行為走勢。有違紀違法者懺悔,“自己腳上的泡,是自己走出來的”。一個人因違紀違法受到懲處,總有其發端發展演進的過程。一是觸紀造“蟻穴”。有不少人意識不到慎初慎微、抓早防小、嚴以律己在人生道路上的重要性,習慣于“大問題不犯、小錯誤不斷”,有意無意地做一些細微、小觸小犯等負面行為。由于其觸犯行為屬細微小事,還意識不到自己人生軌跡有了一個污點。“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差之毫厘,謬以千里”,這一污點往往是違紀違法的源頭起點。二是破紀成“斗風”。無論是誰,每搞一次特殊就會降低一分威信,每破一次規矩就會留下一個污點,每謀一次私利就會失去一片人心。“針尖大的窟窿能透過斗大的風”,一個人一旦處事不慎、心態不好、自律不嚴,就會越走越偏,最終導致小事變大事、小錯釀大禍。三是違紀踩“紅線”。一些被審查人在違紀違法道路上一路走下去,往往由起始階段的偶然為之,發展到蓄意為之;由剛剛開始的“這不懂那不知”,發展到后來借漏洞鉆空子,鋌而走險、頂風而上,甚至滑向犯罪深淵,走向不歸之路。類似違紀違法現象的軌跡特征,具有相同性和規律性,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剖析問題根源,看思想演變。違紀違法者行為的失控,首先是思想防線構筑不夠密實。一是從真學真信程度上剖析。隨著社會進步和知識層次的提高,當今文盲法盲并不多見,尤其在黨員領導干部中更為少見。但現實中確有一些人學習敷衍應付、思考蜻蜓點水、讀書走馬觀花、領會一知半解。還有些人雖然掌握了政治理論、黨規黨紀、法律法規等方面的一些知識,但沒有做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知行合一,沒有做到真學真懂真信真用。二是從遵紀守紀習慣上剖析。“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遵規守矩的前提是尊崇紀律、敬畏法度。無數典型案件表明,一些違紀違法者一事當前,不是先考慮其行為是否觸碰底線,而是存僥幸心、動算計情,總思謀如何才能規避法紀制裁,有的還視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為“稻草人”,有意破壞、肆意踐踏,嚴重損害了法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三是從是否從緊從嚴自律上剖析。有那么一些人,總認為制度是約束別人的,法紀是制裁他人的,把自己置于法度之外。
查找制度漏洞,看防范流程。每一起違紀違法典型案件背后,往往有制度方面的問題。分析典型案件發生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一是從制度設計看短板。立足制度管全局管長遠管根本,分析相關制度在整體設計上存在的漏項和死角,找出在管權管事管人方面的問題和不足,為吸取教訓、補齊短板、完善管理,為增強制度的科學性奠定基礎。二是從制度本身查漏洞。通過典型案件分析,查找制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重點看制度執行環節存在的“管不了”“管不住”“管不好”等內容,看有無過時的、有無相互抵觸矛盾的,為制度的清理廢止和修訂完善提供實踐基礎。三是從制度執行找不足。針對紀律審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制度執行走樣、形同虛設、流于形式的問題,防止“有利的執行,不利的不執行”“合意的執行,不合意的不執行”,從配套管用、科學完善的角度,有針對性地解決制度標準不嚴和執行不力的問題。
洞察管理缺陷,看制約效果。單位之所以出現違紀違法人員,一個重要原因是教育、管理和監督存在問題。一是從組織層面看單位風氣。在一個單位,解決一件具體問題相對容易,扭轉一種風氣比較困難。分析一個單位發生的典型案件,要看這個單位的整體氛圍如何,看政治生態如何,看黨政組織為單位創新發展營造的環境如何。進一步講,要看在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以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盡了哪些責、做了哪些事,要問一問為什么單位會發生違紀違法典型案件?二是從領導層面看管理效果。面對單位發生的違紀違法問題,要看單位主要領導人員是如何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的,看分管領導是如何履行“一崗雙責”的,對發生的典型案件應該承擔什么責任,以此促進領導干部深刻反思、查找問題、吸取教訓,進而以嚴和實的作風履職盡責、強化管理、防范今后。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2
根據我局黨委關于深入剖析張紅梅違紀違法案件,對其暴露出來的問題以及其中反映的問題為鏡,我按照要求,從以下幾個方面認真分析了自身存在的問題,剖析問題存在的根源,確定了整改措施,現匯報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出問題
(一)黨性修養方面還需提高。
黨性是共產黨的根本,在理論修養方面往往事務性工作較多而造成政治理論學習的主動性不強,只是為了學習而學習,真正深入思想、聯系實際的學習不夠,滿足于淺嘗輒止。在作風修養方面,工作作風不夠踏實,有時有些浮躁,工作的主動性不強,有時為搞好團結,講一團和氣,對分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管理不夠嚴,懲治力度還不到位。
(二)求真務實的精神還需錘煉。
工作有部署,但跟蹤落實不足。比如對存在的問題缺少具體措施的跟蹤,推動工作的方法單一。有時對待工作,首先想到的是怎樣盡快完成,而不是怎樣做到最好,特別是任務多、壓力大的時候更是如此,存在著應付以求過關的想法,影響了工作效果,沒有時刻以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三)群眾意識方面還需加強。
雖然會下到鄉鎮調研,但主動性不強、不夠深入,工作不夠細化,聽取群眾意見時,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問題,未能切實關心群眾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在工作上對基層情況的了解大多靠聽匯報和檢查,不夠全面系統,沒有從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的角度切實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
(四)意識形態方面還需加強。
一是對意識形態工作緊迫性認識不足,抓中心工作與意識形態工作“一手硬一手軟”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細、落小、落實還不夠徹底。
二是對意識形態工作開展情況缺乏有效的監督指導,輿論引導方式方法有待進一步創新。究其原因,還是對意識形態的概念研究不深,對問題的本質琢磨不透徹。
二、通過反思,我認為存在問題源于以下幾方面:
(一)政治理論學習有所放松。
忽視了意識形態建設,對政治理論學習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深刻,沒有把政治理論學習放在突出位置,不僅自己理論學習不夠深入,也沒有將意識形態建設落實到位,沒有時刻對照黨章、黨規、黨紀衡量檢查言行、審視思想和改進工作。存在對理論學習不深、不透,目的不夠明確,學習時缺乏思考的現象,認為需要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來抓工作,從而導致自己在思想上放松了學習。
(二)黨性修養有所放松。
不能正確處理黨性修養和做好工作的關系,松了黨性修養的錘煉和提高,放松了自我約束,自我監督,導致享樂主義的發生。自我要求不高,滿足于現狀,不求做的好,只求過得去,遇到應急重點工作“臨時抱佛腿”,不能緊跟時代發展需要。市場監管工作的應急性工作任務不少,可具體工作中,我只是按著部里要求落實,降低了自我要求。
(三)服務宗旨有所放松。
作風不扎實,表現為關心群眾不夠,深入基層群眾不夠,心系群眾、服務群眾的思想意識較弱,日常工作過程中,事務性工作擠占了很多時間,到群眾中了解情況、征求意見、解決問題的時間相對減少,面對不斷涌現出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不夠,往往是根據匯報做出決策,憑經驗辦事。
三、整改措施
通過認真查找問題存在的原因,我做了深刻反思,為了解存在的自身問題:
(一)高度認識理論學習的要性。
不斷增強學習的主動性和緊迫感,將理論學習定位在“學理論、議大事、轉觀念、出思路、促發展”上,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努力提高自己的黨性修養,采取靈活多樣的學習方式不斷增強學習效果。堅持學以致用,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實際成效。
(二)強化黨性修養。
自覺加強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講黨性、重品行、做表率,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遵紀守法,克已奉公,認真履職,起好黨員領導干部的帶頭作用,切維護人民的利益。
(三)堅持發揚求真務實、艱苦的良好作風。
堅決防止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享樂主業和奢靡之風在我身上發生。致力于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解決難題,堅持立說立行,做到執行上“沒有任何借口”、操作上“少說多做看結果”,做到矛盾面前不回避,困難面前不退縮,責任面前不推諉;堅持一抓到底,以不畏艱難、敢挑重擔的勇氣和自強不息、知難而進的氣概,投入到局黨組安排的工作中去。
(四)廉潔自律。
做到勤政廉政,嚴格執行上級要求,進一步增強民主意識和民主作風,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水平。努力營造一個風清氣正、積極進取、民主團結的工作環境,樹立一個具有“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公仆形象。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3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利益格局的調整,群眾維權意識的增強,各種涉法涉訴問題通過信訪渠道匯集,越來越成為社會的熱點、難點,并呈現出訴求時間跨度長、訴求涉及面寬、訴求者愿望急切、處理難度大等特點。一些纏訪、重復訪當事人,長年累月拋家舍業、攜妻帶眷,到處上訪,影響了司法機關的形象和社會的穩定。
一、涉法涉訴案件
涉法涉訴案件,是指依法屬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門和司法部門處理的信訪案件。
二、涉法涉訴信訪存在的主要問題
涉法涉訴信訪內容十分繁雜,既包括經濟、行政、涉外等實體方面的問題,也包括繁雜法律程序問題,同時還涉及地方政策法規的執行等。
一是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或終結程序的案件。主要包括已經提起訴訟、仲裁及行政復議的案件,目前正在審理過程中或已經作出裁決,有的已經上訴,有的甚至通過二審、重審、再審的程序,仍不服處理的案件。
二是已經由公安或檢察機關立案的刑事案件。主要包括故意傷害或殺人、非法集資或詐騙、交通肇事以及揭發舉報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案件。
三是應當訴訟仲裁的事項。主要包括各類民事糾紛(如鄰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工傷賠償、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損害賠償、勞動爭議等,按法律規定應當通過訴訟等法定途徑解決,但尚未進入程序。
四是應當行政復議的事項。行政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是依法履行職責。同時,行政復議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對于行政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應當依法向當地政府或上級行政部門提出復議。
三、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成因分析
1、司法機關辦案瑕疵引發涉法涉訴。政法機關作為公平正義的化身,所辦理的案件絕大部分稱得上鐵案,是經得起法律、經得起歷史檢驗的。但極個別政法干警受權力、金錢、人情關系以及自身業務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存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辦案程序等方面瑕疵,從而出現錯案。雖然大多數錯案通過政法機關內部糾錯機制,得以糾正,但也有極少數錯案成為定論,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從而導致當事人涉法涉訴信訪。再有,一些司法人員辦案效率不高,審限時間拖延,引起當事人強烈不滿和抵觸情緒,也將引發涉訴信訪問題。這種信任危機必將對黨和政府的形象造成危害。還有,隨著互聯網、電視、報刊等傳媒高度發達,一些錯案、不公正、不廉潔執法行為被反復曝光,給政法機關的公正執法形象造成較大殺傷力,使得司法公信力下降,即使是正確判決也可能引發上訪。
2、當事人自身缺陷引發涉法涉訴。一些當事人法律知識少,認識水平較低,盲從于律師,不計訴訟成本,隨意使用訴權,當判決結果未能如其所意,即使案件在實體上還是程序上均無不當,也就想當然地形歸結為審判人員的辦案不正、貪贓枉法,稍不如愿就走上信訪之路。對法律、對法院的公正判決毫無警畏之心。有的當事人為滿足一己私利,曲解法律,緊咬不放,反復纏訪,擾正常信訪秩序。有的當事人投機心理嚴重,認為只要把事情鬧大,領導才會重視,才會有結果,于是每逢全國、省“兩會”或敏感時期便進京赴省非正常上訪,有的在上訪前還有意放出風聲,以期引起關注,給當地政府施壓。還有的當事人好攀比,不顧信訪案件之間千差萬別的客觀事實,看到他人通過上訪得到實惠,便引發上訪的念頭。有的當事人在長期的非正常上訪中嘗到甜頭,不僅得到額外補償,拿到社保、低保,還領到困難救助救濟,給其它信訪件的處理帶來負面效應。
3、處糾體制不完備引發涉法涉訴。從法律層面來看,我國的訴訟審判制度是實行“二審終審制”,一個案件經過二級法院審判就終結,產生法律效力,但我國訴訟法所規定的再審制度,作為案件當事人可以申請再審、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可以自行決定再審、上級法院可以提起再審、檢察院可以通過抗訴引起再審。此外,上級領導的過問也能引起案件的再審。再審程序讓當事人有了更多信訪的時間和空間。一些當事人抓住再審訴訟程序,不論是否有新的證據,也不論是否超出法定時限,一味糾纏法院,對已生效的判決提出重新審理。從防控涉法涉訴信訪制度上看,政府部門的合力并未完全形成,遇有此類糾紛往往是由政法委、法院、信訪局三家擔責,履行息訪息訴工作任務。其它職能部門多半是能繞就繞、能推則推、能拖則拖,對處糾工作積極性不高,對待上訪人員的態度冷淡,對信訪問題未能盡職盡責,使一些本可就地解決的問題發展為重復訪、越級訪。對各部門處糾工作的督促多數是從講政治角度來抓落實,尚沒有一套上下共同遵守的制度,存在較大隨意性。對信訪案件,復查沒有次數界定,沒有級別規定,反反復復,沒有終結和終局性,缺乏終結機制,導致一些涉法涉信訪問題數年甚至十幾年都無法息案。
4、執行難引發涉法涉訴信訪。一些案件的被執行人因經濟狀況差,生活困難,賠償履行能力弱,致使申請人得到的只是“法律白條”,因其合法利益長期得不到兌現而上訪。現實中也不乏一些被執行人惡意逃避執行,或故意轉移、隱匿財產,或長期滯留他鄉,加上個別法官因存在畏難思想,執行力度不大,辦法不多等,致使法院因找不到被執行人或無可供執行的財產,造成執行難以到位,從而引發當事人不滿,出現涉法涉訴信訪。
四、完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處理的相關對策
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嚴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源頭預防和減少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發生的根本措施。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需要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涉訴信訪無小案的觀念,形成“人人是窗口、個個是形象”理念,打造“環環相扣、件件落實,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1、凝聚各方合力,構建涉法涉訴信訪工作責任體系。重點抓好四項機制的建設:一是分工負責制。對涉法涉訴問題采取“四定五包”措施,使每一個涉法信訪問題都有明確的責任領導和具體的責任人,都有相應的解決措施和處理時限。增強相關單位處理涉訪涉訴問題的責任感和工作積極性,分擔政法部門、信訪部門在此問題所承擔的重壓。二是個案督辦制。對中央、省、市交辦的重點信訪件,由各級政法委負責督辦,根據問題處理進展情況,對承辦單位、包案領導適時采取發督辦單、上門督促等方式,促使責任人及時解決問題。三是聯調機制。對重大、疑難、復雜問題或責任單位難以獨自處理的案件,由政法委牽頭抽調相關部門人員及當事人親友,組建專案工作組,采取政策攻心、教育疏導、析案釋法、經濟補償等多重手段息訴息訪。四是救助機制。采取由財政拔專款、接受社會捐助等方式,建立維穩專項救助資金,從經濟上適度解決涉法涉訴當事人的訴求。救助對象主要為:①對被執行人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且生活又特別困難的當事人;
②對實體有疑問但依法不足以提起再審的“瑕疵案”,且當事人同意息訴息訪的;
③對依法無法處理但又符合情理的涉法信訪人;
④對已走完法律程序的,生活上極貧極弱的上訪人。此外,民政部門對一些涉法涉訴的弱勢群體應給予適當關愛,將他們納入低保等救助范圍。
2、堅持公正司法,從司法環節上最大限度避免涉法涉訴信訪。一是努力加強司法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增強司法能力。二是建立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充分發揮政府職能部門化解社會矛盾的作用,注重在群眾涉訪較多的政府職能部門,如城建、國土、農林、衛生、交通等部門設立多元化糾紛調解室,采取組建調委會、派駐法官、司法行政人員等措施,打造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行業調解于一體的糾紛處理模式,盡可能把糾紛解決在部門、化解在訴前,防止社會矛盾糾紛過多地向法院聚集,增加法院的壓力。三是加強審判質量管理。堅持常規檢查與個案評查復核相結合,規范執法行為,提高辦案質量,從司法環節上防控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發生。同時,要認真落實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防止錯案的發生。四是加大案件執行力度,從強化領導、部門聯動等方面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著力化解執行積案,維護法律尊嚴和社會公信力。
3、完善考評體系,轉變對信訪問題的聚焦點。當前信訪工作考評機制側重于上訪量和交辦件的處理,為防止過度關注信訪量和個案的處理,而衍生出攔訪、截訪和不惜打破法律、政策界限,盲目“花錢買平安”,以損害法律的權威和政策的威信為代價等不正常現象的發生,上級信訪部門、維穩機關應當建立上訪量、個案處理與信訪渠道、信訪秩序、服務民生等統籌兼顧的信訪考評體系,在關注上訪量、個案化解的同時,綜合分析評判一個地方的信訪問題,將關注重點放在群眾涉訪內容是否涉及公權力侵犯群眾利益、行政機關不作為、司法機關執法不公等,此類既可能有損政府威信、法律威嚴,又可能在源頭上引發信訪案件的上訪件。從而減少因過于關注信訪量、個案處理而造成的變相限制人身自由、破壞法律既判力、亂開政策口子等到一系列負面效應。
4、加強普法教育,增強法規權威性。預防和減少涉法涉訴案件的發生,一方面要增強司法人員遵從“法”的信仰,依法公正辦案。另一方面也要提升普通民眾的法律認知水平和對法律的崇敬心理。在涉訴涉法信訪案件中,有不少上訪當事人是因為法律知識缺乏,法律素質低而走上信訪道路的。當前涉訪者中五十歲以上的老同志比較多就是一個比較好的例證。他們當中不少人對法律缺乏基本的信仰和敬畏,當法院的裁定不能與自己的意愿相符時,便無理取鬧,盲目纏訪、鬧訪,完全不顧忌其行為后果。他們的行為在導致自己的權益難以得到法律保護的同時,對法律的權威性也是一種損害。可以通過各種形式的普法教育,盡可能地提高上訪者的法律素質,使其知法、守法、用法、敬法,從而增加在法律層面上解決信訪問題的可能性。
5、治理無序上訪,打造依法信訪的良好氛圍。一是建立公開聽證、公開答詢制度。對于重大、疑難案件,特別是上訪人無理取鬧、纏訪纏訴案件,承辦單位可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專家、律師和當事人及其近親屬參加公開聽證和答詢,依靠社會力量和群眾輿論做好化解矛盾糾紛工作,達到息訪息訴的效果。二是依法采取懲戒措施。對法、理、情都無合理成份且長期纏訪、鬧訪的當事人以及借助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惡意煽動、策劃、組織上訪的,由公安機關介入,固定相關證據,搜集違法犯罪事實,依法給予打擊。三是建立完善終結機制。由上級信訪部門、維穩機關制定出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終結操作規程,對已走完法定程序、一定時限內未再出現上訪、簽訂“息訴罷訪”承諾書等情形的信訪案件,及時予以銷案,不再列入信訪考評范圍。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4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處祖國南大門,沿海沿邊沿疆,有壯、瑤、苗等12個世居少數民族,基層干部的違紀違法問題,直接影響民族團結和邊疆穩定。
為進一步了解基層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特點與規律,提出預防和糾正措施,確保基層團結穩定,近期,自治區紀委對2010年以來全區基層干部違紀違法案件情況進行了分析,并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建議。
基層干部違紀違法案件主要特點
據統計,2010年至2014年4月,全區查辦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3214件,占全區案件總數的43.4%,其中涉及村干部案件1764件。主要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一把手成為發案高危群體。違紀違法主體多為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鄉鎮站所負責人,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在基層,一些干部大權獨攬,辦事不民主,一人說了算,容易利用自身職務便利貪污受賄。
民生類違紀違法案件突出。各項強農惠農補貼的發放正成為村干部違紀重災區,集中表現在危房改造、糧食補助、民政救濟、扶貧資金、土地征用補償等領域。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廣、資金量大、監管環節多,一些地方在資金分配和發放過程中侵吞、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資金問題突出,嚴重損害農民群眾利益。2010年以來,廣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辦涉及農村危房改造補貼腐敗案件152件,結案104件,處分107人。
群體違紀違法呈上升趨勢。前幾年農村基層干部違紀違法多為“單兵作戰”,極少出現集體參與作案現象。但近幾年出現了由單獨向合伙違紀發展的趨勢,有的甚至發展成班子成員集體違紀。據不完全統計,全區查處的農村基層干部群體違紀違法案件,2010年為42件、2011年為53件、2012年為81件、2013年為93件。
違紀違法形式各式各樣。有的利用村結算往來賬的機會隱蔽作案,從賬面上很難找出破綻;有的將拆遷補償與土地補償“渾水摸魚”作案;有的采取收入不計賬的手段直接侵吞、截留;有的采取虛報冒領的手段貪污集體財產;有的利用經手管理、發放使用補償和各種下撥資金之便,直接截留。
頂風違紀屢禁不止。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后,廣西迅速出臺了貫徹落實意見,全區各級認真執行,促進了黨風政風轉變。但是仍有不少基層干部頂風違紀,如今年4月,來賓市興賓區遷江鎮有關領導干部違反公務接待有關規定,在公務接待中違規上酒、飲酒,致該鎮擬任副鎮長的鐘謝飛酒后意外死亡。自治區紀委、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會同來賓市有關部門進行了查處,對違反作風紀律建設有關規定的11名責任領導進行了嚴肅處理。
基層干部違紀違法行為主要原因分析
宗旨意識不強。一些基層黨組織抓黨風廉政教育機制不完善,教育形式單一,重用輕管,導致農村基層黨風廉政教育存在“空對空”的問題,出現不少“法盲干部”、“紀盲干部”。一些村干部雖然任職多年,但平時不注意加強黨性修養,拒腐防線松懈。有的認為工資待遇低、工作量大,在辦事過程中收取一點“服務費”、“誤工費”理所當然。
監督機制不健全。一是內部監督“弱”。有的村規章制度、監督機制不健全;有的村根本沒有規章制度;有的村雖然制度上墻,但形同虛設,沒有很好地落實與執行,往往是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個人說了算,其他班子成員不敢提不同意見。二是民主監督“軟”。目前推行村務、政務公開,對農村干部起到了很好的監督作用,但是有些村公開的內容有限,表面的東西多,群眾最關注的財務收支等方面的內容很少,一些村民參與管理的積極性不高,使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外部監督手段難以到位。有的群眾認為只有鄉鎮干部、村干部幫忙才可以拿到補貼指標,不敢監督。
部分職能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工作中只重視布置任務、下達指標,不重視監督落實措施,更沒有檢查、指導、監督基層開展工作。尤其當前強農惠農資金較多,有關部門監管不到位、漏洞較多,只重視結果,忽視中間環節,監管措施缺失。一些案件中,相關資金撥付的上級單位只將資金撥付到村或者由村干部領取后就不管不問,對資金的發放和去向缺少必要的監管。
紀檢監察力量比較薄弱。鄉(鎮)紀委書記分管工作較多較雜,難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紀檢監察工作上;紀檢監察員基本上都是兼職,對業務不熟悉,難以發揮作用;鄉(鎮)紀委履職時受到地方黨委很大制約,有的鄉(鎮)對群眾反映的村干部問題不僅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反而護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時,鄉(鎮)紀委書記在本鄉開展工作也存在較大畏難情緒,以致懲治不嚴。
預防基層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對策建議
強化基層黨組織主體責任。督促基層黨組織結合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切實擔負起抓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把好選用干部關,將那些公正廉明、吃苦耐勞、能帶領群眾共同致富奔小康的人選出來用好。對那些不顧大局、作風霸道、私欲膨脹、以權謀私的黨員干部,如經批評教育仍不悔改,堅決清理出班子。
強化基層干部政治思想教育。提高黨員干部素質,加強農村基層干部的政策理論學習教育,是遏制基層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一條基礎性措施。要針對基層干部的文化層次和工作實際,靈活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加強對基層黨員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法制、黨紀政紀條規和道德教育。要充分發揮各級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開展經常性教育,組織黨員干部觀看警示教育電教片。
強化村務公開工作。加快推進村級規范化建設,制定統一標準,對村務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間間隔、檢查考評方法、責任追究等作出詳細規定。建立健全村民監督委員會及民主理財小組等,村務公開的內容由村監會審查后公布,同時制定出臺村干部離任審計、村務公開、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創新村務公開民主管理手段、形式,推進“陽光村務建設”。
強化對基層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進一步完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民主議事、政務公開、款項撥付、項目實施跟蹤督辦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同時,充分發揮各相關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對關鍵部門、關鍵環節的監管。
強化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力度。認真貫徹落實“三轉”要求,聚焦主業主責,增強基層辦案力量,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涉農違紀違法案件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增強對涉農違紀違法行為的威懾,徹底打消少數基層黨員干部的僥幸心理。同時,注重對重大典型案件進行深入剖析,做到查處一案、警示一方,不斷提高基層黨員干部的法紀意識,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5
行風建設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黨風、政風建設的具體表現。加強自身行風建設是保證各項事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推動全面建設和諧社會的的重要保證,是我們**部門不斷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和水平的客觀要求,是人民群眾對**部門的強烈期盼,是樹立**部門良好形象的重要舉措。通過對行風建設有關文件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結合黨的先進性教育的學習,全面總結了自己近幾年來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況,深入剖析,努力做到自我檢查,找準問題,對癥分析,以期達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反省、修正缺點的目的。
一、個人存在的問題
1、系統地學習政治理論方面比較欠缺,特別是結合本單位、本行業實際開展理論學習不夠。對政治學習抓得不緊,滿足于一般化。對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思想深鉆細研不夠,滿足于學習了,不全面、不系統,缺乏對科學體系和精神實質的把握。在學習內容上,對**專業方面還比較認真,忽視了對市場經濟理論和現代科學技術知識的學習和了解,對很多新事物、新知識學習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較少,掌握的不夠好。
2、工作作風有待于進一步提高。主要表現在一是不能時刻保持謙虛謹慎的態度,遇到不順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卻又得不到別人的理解時,會有出力不討好等委屈的感覺,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態,做到戒驕戒躁。遇到困難和挫折的時候,有時不夠冷靜,影響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緒。二是工作失之于軟,管理失之于寬。教育干部職工的思想還不夠,組織紀律方面抓得不夠嚴格。雖然建立健全了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但執行起來有時還不能做到嚴要求。
3、思想觀念仍需解放。在轉變職能,服務發展上,思想觀念缺乏超前意識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創新、獨創性的點子,對如何創造性的開展工作思路不寬、辦法不多,工作爭強當先的意識不強。
作為**政府的**職能部門的負責人,首先要圍繞區委中心工作,切實地把轉變機關作風、提高辦事效益、服務為民放在首位,在具體工作中,總認為**工作在體現服務上不好掌握,有難度、有困難,形成了心理上的壓力,而沒有好地去探索切入點,因而工作上放不大開手腳,思想上不夠大膽,滿足于現狀。
4、在細節上需進一步加強廉潔自律。作為一個領導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較嚴格要求自己,以黨性原則和道德規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獨上做得還不夠。表現在認為有時吃一餐飯,抽一包煙、做一下車不是大事。通過學習,我認識到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公與私的考驗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細微之處見精神,小節之處看品格。要從大處著眼,小處入手,從點滴做起,要進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精神境界,加強干部、職工廉政教育,切實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變的堅強防線,這樣才能有力地杜絕和防范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
5、是對干部職工的學習教育抓得不力,學習制度堅持不好,抓落實少,沒有檢查、考核措施,雖然強調自學,但個人自學往往是說起來重要,忙起來忘掉,有的迫于工作需要,現學現用,存在“現蒸熱賣”的情況,抓學習缺乏計劃性和系統性,也缺乏必要的輔導和業務培訓,有的同志對國家**法律法規知識學習的深度不夠,僅滿足于對法律法規基本內容、基本條款的了解,不求全面掌握;不少同志半路“出家”,業務素質參差不齊,學習中理解不深,聯系實際不夠,沒有取得應有的效果。在**的監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響了工作效率、服務質量和執法水平。
二、產生問題的根源
1、對理論學習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不足。實事求是的說,我還是比較愛學習的,但近幾年來,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務應酬,考慮事情又太多,靜不下心來,加上有時把學習理論當軟任務,把業務工作作為硬指標,便出現了不愿意擠出時間來學習,理論學習與業務工作脫節的現象。同時始終認為自己事業心比較強,只要不犯錯誤,思想是不會變到哪里去,盡心盡職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學習,造成了小成即滿的思想狀況。同時也就放松了干部職工的學習,形成了輕視理論、忽視學習的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堅實的理論的指導,在“內強素質,外樹形象”上,總結好的做法、推廣好的經驗少。
2、對為民服務、為民理財的宗旨觀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職工作,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正確處理各種利益關系是實現宗旨觀的最基本形式。總的說,這方面做的是不錯的,但在思想的認識上、行動的自覺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認識,感到宗旨觀是一個大概念,是一個政治類的要求和理念,有時覺得在實際工作中,在具體行動上難以準確把握,沒有完全做好與工作實踐的緊密結合。而新形勢下服務對象對**工作的服務手段和服務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務手段和服務功能有待進一步提高。
3、思維方式不夠科學。一是認識問題有偏頗。對政治形勢研究較少,敏銳性不強,總覺得了解全面局勢、掌握外界動態,制定方針政策是上級領導的事,自己是執行者,只要把上級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貫徹執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識和憂患意識。這種思想是不對的,片面的,說明自己的不成熟。
二是沒有熟練的運用好馬克思主義辯證法。工作忙時,不能做到統籌兼顧,在正確處理全局與局部、主要和次要的關系的能力上還有欠缺。
4、抓職工隊伍建設的管理力度不夠。近年來,個人工作是一步一個腳印走過來的,組織和群眾都給予肯定,但少數職工上班遲到,下班溜號,上自由班。還有的職工不思進取,上班炒股,下班打牌,雖沒形成大的氣候,但也不同程度影響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積極性,我只是采取“教育從嚴,處罰從輕”,搞說服教育,沒有嚴格執行規章制度,有老好人現象,總是為了團結而失去一些原則,總認為只要自己的工作盡職盡責就行了,往往是談的多督辦的少,認為誰人出問題他自己負責。沒從長遠角度認識到如果小事不抓,小問題不糾就有可能出現人的問題,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漸”,會影響到**隊伍的形象,削弱隊伍的戰斗力和凝聚力。
三、整改措施、努力方向
通過對政風行風建設有關文件的學習理解,讓我認識到個人在行風方面存在的問題,決不是小事,絕不能忽視。它能妨礙**政策的貫徹執行,損害**部門和人民的關系,影響**干部在群眾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問題,自己決心從以下方面進行整改:
1、深入學習有關理論,以政風行風建設為契機,實現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解決認識問題,樹立緊迫感,增強自覺性。通過自查自糾,敲起警鐘,明確學習的重要性和不學習的危害性。今后我要把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作為必修課,特別是在學習鄧小平理論的科學體系和“三個代表”精神實質上花大力氣,在學習理論聯系實際、指導實踐上下真功夫,學習理論的自覺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業余時間進行自學,在學習的系統性上下功夫,對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實踐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論知識,提高自身的政治素養,做到真學、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學習計劃,不僅要學習好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還要學習好現代科技方面的知識,要學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提高工作水平,改進工作方法。三是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在學習過程中自覺地將理論同環保工作實際結合起來,不斷提高運用理論解決問題的能力。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和黨員領導干部的標準,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進一步樹立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認認真真做人,踏踏實實為官。
2、不斷改進工作作風。繼續發揚求真務實的作風,深入群眾,深入基層,傾聽基層干部職工的呼聲,了解和掌握他們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實把握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求,更好地為人民服務;增強工作透明度,圍繞人民群眾和服務對象切實利益重要事項的辦理和行政審批等重要權力的行使,著力實現**行政審批、執法監管等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動態公開;多傾聽黨組其他成員的意見,及時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實際問題;無論是具體分管還是沒有分管的科室,對他們的具體工作情況都給予了關心,定期與科室領導談心,克服消極思維、模糊認識所造成的各種束縛,破除急躁情緒,迎難而上,積極工作,進一步增強駕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難和挫折的時候,要看到光明,堅定勝利的信心;面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冷靜思考,妥善處理,不悲觀失望;面臨挑戰的時候,要沉著應對,知難而進,不頭腦發熱。遇到意見分歧,要坦誠相見,及時溝通。對違反黨的宗旨和紀律的錯誤行為,要敢于批評。廣納善言,聞過則喜,經常檢討自己的工作,實行“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格言,來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風,堅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從嚴要求,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各種不良作風。抓組織紀律,樹立強烈的時間觀念,效率觀念,質量觀念,要服務大局,整體推進。增強紀律觀念,自覺用黨紀國法規范自己的行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體現出**干部的新形象。
3、進一步解放思想,適應工作需求。用新的思維去發現、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嚴格要求自己,自我加壓。以學習為載體,注意思想的解放,觀念的創新,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保持積極向上、昂揚奮進的精神狀態,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地服從、服務于大局,自覺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聯系起來,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圍繞這次行評,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圓滿完成領導交給的任務,以適應新時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確認識**審批與行政服務的關系。審批即為服務。一定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出發,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出發,處理好全局利益與局部利益的關系,長遠利益與短期利益的關系,寓服務于審批,在審批中強化服務。二是要正確處理**和經濟發展的關系,既不因發展經濟而犧牲**質量,也不因**而影響全市經濟增長,把握好經濟發展與**之間的平衡點,促進經濟、社會、環境的全面進步,實現**與經濟增長的“雙贏”。
4、廉潔奉公,從嚴律己,為**系統行風政風評議作貢獻。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人生觀,淡薄名利,克己奉公。在日常工作中,堅持嚴以律已,以誠待人,遵紀守法,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自覺地置于黨的集體領導下;嚴格按照黨的有關紀律要求約束自己,經常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勵,正確行使人民賦于的權力,不搞以權謀私,不搞錢權交易,廉潔奉公,勤政為民,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想方設法提高辦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風貌接待來辦事的群眾,耐心解答他們的問題。自覺執行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六項禁令”和**系統職業道德規范。
開展政風行風評議是加強**機關政風行風建設的有效途徑,對于推進全市**工作、提升行政效能、改進工作作風、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都將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我要以此次政風行風評議為動力以更加飽滿的精神,更加昂揚的斗志,更加扎實的行動,帶領全局干部職工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優先的方針,堅持以**為重點,不斷加強**管理,加大執法監管力度,為建立健全政風行風建設的長效機制,為建設和諧**作出自己的貢獻。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6
根據上級《關于開展**違紀違法案反思剖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對**違紀違法案暴露出來的問題進行認真剖析反思,重點從“思想政治”、“精神狀態”、“工作作風”、“為民情懷”四個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進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明確了今后整改和努力的方向,現反思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思想政治方面
一是理論學習不夠深。學習的自覺性不強,對黨性修養和理論指導實踐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經常以工作忙、事務性工作多等理由,很少擠出時間靜下心系統全面的來學習。二是學習存在實用主義傾向。遇到問題才去翻理論、找政策,往往一忙起來,就放松了政治理論的學習。三是自我要求不夠嚴。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對社會上一些不良風氣的危害性認識不到位,有時認為是生活小事,警惕性不高,抵制不良風氣的意志不夠堅定,對黨員干部談到一些低級趣味的觀點和言行,沒有第一時間亮明自己的身份,表明自己的態度,直面提出批評,自我要求不嚴格。
(二)精神狀態方面
一是開拓創新的能力還需進一步提高。對于領導安排的任務,認為盡心盡力抓好落實就行了,思想上有按部就班,不求創新的思維定勢,在一些工作上慣性地用老辦法去處理,缺乏攻堅克難的志氣、敢闖敢干的銳氣、大膽負責的勇氣。在面對復雜工作局面時的一些新舉措、新辦法還不夠多。對工作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思考和研究不夠。二是謀事創業的激情還不夠高。作為局黨組班子成員,對于全局性工作的謀劃主動思考問題不夠,組織協調工作不大膽,顧慮多,怕干得過頭了。對自己分管和牽頭負責的一些重要工作,做了不少工作,但督促檢查和推動落實的措施跟進不夠,對于上級部署和比較關注的一些重點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積極推動工作,但與上級溝通和主動匯報工作很不夠。
(三)工作作風方面
一是工作上還存在急躁情緒。有時布置下去的工作任務,總想著盡快完成,盡管知道一些事情解決起來需要時間,但還是不斷催促,給分管科室同志解決問題預留的時間和空間不足。二是堅持深入基層不夠扎實。自己下企業的次數不少,也多次深入園區和部門開展調查研究,但大多數時候是向園區和企業相關負責同志了解下情況,提出一些相關要求,直接面對基層企業工人了解情況的機會不多,很少就某一問題進行深入、具體、專題性的研究,缺乏鉆勁和韌勁。
(四)為民情懷方面
一是宗旨意識有所淡化。對服務對象反映的小問題、小事情,總是以有具體的科室負責,應該由他們先行辦理,產生了高高在上的錯誤思想;二是聯系群眾不夠緊密。習慣召開科室會議來了解社情民意,深入基層企業了解民意,解決民困不經常,到企業開展工作存在提前打電話現象。對企業生產困難問題關心不夠,解決不徹底;三是抓工作不夠全面。沒有很好地把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統一起來,顧眼前多,顧長遠少,對上級關注的事、領導安排的事抓得緊,對群眾期盼的事關注不夠。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以上問題的存在,雖然有一定的客觀原因,但主要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問題出在表面上,根子生在思想上,從更深層次上分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理想信念還不夠牢靠。從工作經歷來看,經濟一線部門呆的時間短,遇到的坎坎少,缺乏對經濟工作的真正了解。隨著實際生活工作條件的改善和職位升遷,逐漸滋長了自己安于現狀、不思進取的心理,理想信念逐漸減弱,開始產生了一些慣性思維和懈怠思想,覺得革命奮斗的道理大家都懂,理論學習是老生常談,忽視了對自己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堅持不懈改造,消磨了一名黨員領導干部應有的精、神、氣。面對具體困難問題,辦法不多、點子很少,一籌莫展。客觀上是缺乏精神意志的磨練,主觀上根源還是在于忽視了對我黨艱苦奮斗這一優良傳統的繼承和運用,理想信念有所減弱,造成在面對矛盾和困難時,銳意進取精神不足,攻堅克難作風不強。
(二)宗旨意識還不夠主動。認為自己在部門工作多年,經驗不少,加之工作、事務纏身,以致學習理論的勁頭沒興趣,解決實際問題矛盾的時間少了,精神狀態和進取心也不夠了。深入剖析這種思想,還是考慮個人的利益多了一些,考慮群眾的利益少了一些。由于宗旨觀念在頭腦中扎得不夠牢,總認為基層、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是帶有共性的問題,沒有很好地針對問題沉下去。說到底,是主觀上思想放松了改造,精神產生了懈怠,黨性修養出現了滑坡。
(三)黨性修養還不夠扎實。在實際工作中,存在“事務主義”思想,從黨員領導干部的角度出發主動抓好自身思想建設的自覺性差,強化黨性修養不夠深、不夠硬。把主要精力放在具體工作事務上,放松了對黨的理論知識的學習,不以為患、反以為榮,覺得自己黨性修養還可以,沒有靜下心來細學黨的文獻,研究領導講話,造成理想信念不夠清晰,不能夠用黨的理論正確指導工作,不能夠用良好的黨性修養及時糾正自身出現的偏差,造成自己同“三嚴三實”的要求存在差距。說到底,是主觀上思想放松了改造,精神產生了懈怠,黨性修養出現了滑坡。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進措施
針對查擺出的問題及其原因,本人將堅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則,一項一項抓好整改落實。
(一)進一步堅定政治信念。堅持落實好學習制度,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堅持每周安排1次自學,每月安排1次集中學習,做到反復溫習、熟記于心,切實形成敬畏紀律、遵規守矩、不踩紅線、不越雷池的良好氛圍。同時,牢固樹立黨章意識,真正把黨章作為指導工作的根本依據,在任何情況下做到政治信仰不變,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進一步加強黨性修養。將始終堅定政治信仰,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在思想和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對黨絕對忠誠。始終堅定理想信念,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用*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對照思想,做好心無雜念、行不亂章。始終強化黨性修養,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幟鮮明,在小事小節上守住底線,堅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切實增強黨性鍛煉和黨性修養的自覺性。
(三)進一步強化宗旨意識。認真踐行黨的宗旨,貫徹群眾路線,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的路線方針,進一步完善調查研究制度,了解群眾所思所想、所求所愿、所缺所需,千方百計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集中力量辦好群眾迫切希望解決的實事,做到解決不到位不放過,確保為群眾排憂解難不空不偏、不走過場。
(四)進一步嚴守紀律規矩。本人將始終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把牢政治方向,做守紀律、講規矩的表率,始終按照《黨章》、《準則》和《條例》要求,把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不論在什么地方、在哪個崗位上,自覺按原則和規矩辦事,堅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7
通過近段時間對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和黨章黨史的學習,感覺自己的思想接受了一場洗禮,對照自身,我進行了深刻的剖析,現將自身發現的問題,產生的原因及整改措施向大家匯報如下:
一、存在問題及產生原因
1、政治理論學習不深入、不深刻。在學習時粗略的看,泛泛的看,習總書記的理論著作只有抄寫政治學習筆記時才拿出來看,大多數的學習止于學習強國,目前還排在全國的440萬名。
產生原因:覺得國家大事離自己太遠,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就行了。沒能從學習中汲取足夠的精神養分和思想認知、方法經驗。造成自己熱情不夠,思想不新,大局意識不強,安于現狀。
2、履職盡責方面,由于學習的不深入,造成頭腦里東西少,工作謀劃能力不足,一些會議精神的傳達只是照本宣科,沒能做到更進一步,更好一點。沒有用先進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工作方法單一,遇事急躁,和個別教師發過火,在用心用情用力上做得不夠。
產生原因:思想上麻痹大意,只局限于具體工作,對學習內容一知半解,俯下身子靜下心做的不夠,做事生硬、浮躁。
3、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方面,缺乏“山鑿一尺寬一尺,路修一丈長一丈”的攻堅克難的精神,和“只要我還干的動,我都永遠為村里的老百姓做事”的恒心毅力,生活上對教師的關心幫助不夠,工作上光是想法多,但是落實的少,還自滿自足。
產生原因:奮勇爭先意識淡化,隨大溜、過得去思想嚴重。俗話說“行百里者半九十”,在解決困難,推進學校發展的“最后一公里”上認識不清,功夫不夠。
二、整改措施
1、端正思想,加強自身理論學習,合理規劃學習時間,抱著“空杯心態”學習,悟原理,學新知,提高新能力。深刻學習習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抗疫精神、脫貧攻堅精神和黨章黨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好“兩個維護”,提高自身的政治站位,讓自己的精神血液足夠熱,理論方法足夠新,服務意識足夠強。
2、端正態度,堅持“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做到以人民為中心,增強服務意識,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帶領全體教師加強師德修養,堅定育人之心,發揮攻堅克難、奮勇爭先的精神,立足崗位做貢獻,辦領導放心、家長滿意的學校,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和社會價值。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8
近年來,隨著中原經濟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都市區的疊加建設,中牟縣迎來千載難逢的發展機遇,但這也成了誘使農村干部違紀違法的一大因素,導致農村基層“蒼蠅式”腐敗案件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影響了黨群干群關系。
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主要表現在以權謀私、作風粗暴、揮霍浪費、優親厚友、派系紛爭。究其原因,一是高速發展下的心理失衡;二是特權思想下的心態畸形;三是奢靡之風下的觀念扭曲;四是監管不力下的權力濫用;五是懲處不嚴下的心理僥幸。所有這些,都導致了農村干部違紀違法案件易發多發、數量居高不下。
要想解決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就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嚴把入口。通過組織程序和民主選舉程序,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質高、群眾基礎好、廉潔奉公、能夠帶領群眾致富的優秀人才選進村“兩委”班子,為他們提供想干事的機會、能干事的平臺、干成事的位子,為減少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奠定基礎。
加強教育。一是將《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農村法紀法規等納入基層黨員干部廉政教育內容,不斷提升農村基層干部廉政意識。二是通過典型案例剖析、案件通報、參觀警示教育基地等開展警示教育,讓不想腐、不敢腐觀念入腦入心,不斷提高基層干部廉潔履職能力。三是積極探索廉政教育新載體,深入開展廉政文化進農村、進社區活動,擴大廉政文化示范點覆蓋面。
健全制度。一是在民主決策方面,規范完善“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機制,推動農村基層決策民主化、制度化。二是在民主監督方面,深化農村基層“三務”公開,運用“制度+科技”手段,創新村務公開模式,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切實保障群眾民主權利。三是在基層社會管理方面,建立村組干部績效考核機制,將考核結果與村組干部評優評先、提拔使用、工資報酬等掛鉤,不斷增強了村組干部工作的主動性。
強化監督。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的職能作用,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健全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同時,深入開展農村基層干部勤廉“雙述雙評”、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等活動。
嚴查重處。緊盯農村基層“蒼蠅式”腐敗案件不放松,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加強對基層辦案工作的督促指導,建立辦案協作機制,形成整體合力。同時,針對案件中所暴露問題和薄弱環節,協同發案單位查找漏洞,建章立制,達到“查處一起案件,解決一批問題,健全一批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9
當前,反腐敗斗爭面臨著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我們一定要緊緊圍繞“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這一目標,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分析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新特點、新規律及深層次的原因,提出有針對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對策。作案主體多元化、家族化,違紀違法侵害的客體具有多樣化、復雜化,違紀違法主觀方面往往利用“合理化”、“合法化”的形式作掩飾,違紀違法客觀方面的社會危害性具有隱蔽化、智能化,是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呈現的主要特點。分析其原因有主客觀二方面,主觀方面:放松自我教育,思想麻痹松懈;愛慕面子虛榮,滋生攀比心理;貪圖安逸享樂,追求腐朽生活;明知故犯斂財,試圖僥幸漏網。客觀方面:干部的培養教育淡化,對干部的監督乏力,制度的落實不到位,預防工作凸顯薄弱。遏制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的對策:一是要探索和把握腐敗案件的作案規律;二是要探索和把握腐敗案件的發案規律;三是要探索和把握腐敗案件的破案規律;四是要探索和把握腐敗案件的防范規律,第一,建立宣傳教育機制;第二,建立制度防范機制;第三,建立考核評價機制;第四,建立責任追究機制;第五,建立測評預警機制;第六,理順監督機制,保障各監督主體充分協調發揮作用。
近年來,隨著我國查辦案件工作力度的不斷加大,一批隱藏較深的違紀違法分子被挖了出來,受到法紀的嚴懲,反腐敗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是,由于體制和市場經濟轉軌所產生的一些負面影響,不同階層、不同行業領域的領導干部違紀違法腐敗案件仍時有發生,一些帶有苗頭性、傾向性和規律性特點的案件逐漸暴露出來。如何把握近年來領導干部違紀違法腐敗現象脈絡,做到蛇打七寸,攻其要害,有效遏制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已成為各級執紀執法機關亟待解決的課題。
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的原因
人與權力、利益的結合,為什么會產生腐敗?這是因為:其一,人的天性是有缺陷的,在一系列人區別于動物的高級心理活動中,有一根本特征,即占有和支配心理。這是腐敗產生的根源;其二,權力本身蘊含著導致腐敗的因素,權力本身具有強制性、擴張性、支配性,權力的這種本性往往與人類自身的弱點聯姻,從而使雙方互相強化,并誘惑人們去擴張權力。當沒有外部制約或制約不力的時候,其腐敗因素隨時可能惡性膨脹,走向另一面;其三,高回報的利益是引發腐敗的催化劑。人類的絕大多數行為無不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腐敗行為的演變過程往往循此路徑發展。
(一)主觀方面
1、放松自我教育,思想麻痹松懈。剖析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縱觀其人生歷程,不難發現,大多數領導干部在成長之初或任職之初,有著遠大的理想抱負,政治思想是可靠的尚具有一定的黨性觀念,工作上勤奮敬業,積極努力。但是隨著政治上的進步,地位身份發生了變化,加之長時間不注重理論學習,放松自我教育。在一些公務活動和人際交往中思想麻痹松懈。從開始的受之有愧到習以為常,從謹慎行事到肆無忌憚,其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逐步偏離了正確的軌道,導致思想滑坡、人格蛻變。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思想惡性膨脹,信奉“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哲學。將人民交給的權力當作謀私的工具,使公共權力異化成了私有權力,一門心思想著如何利用職權多撈錢財。
2、愛慕面子虛榮,滋生攀比心理。大凡在領導干部中有一個“領導形象”的概念,有些領導干部能把這個“形象”與黨的形象緊密聯系起來,而有些領導干部卻把這個“形象”與個人的虛榮面子狹隘地混為一談,往往以“看看人家”又想想自己,滋生攀比心理,造成心理天平傾斜,并從另一方面產生“武裝形象”的欲望和念頭,唯恐寒磣自己。甚至奉行“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利用權力大搞裙帶關系,任人唯親、封妻蔭子,結幫拉派,于是,著手實施“人無橫財不富,馬無夜草不肥”和“千里做官為求財”的人生信條。
3、貪圖安逸享樂,追求腐朽生活。有的領導干部一旦做官掌權,便貪圖安逸享樂,失衡心態造成自我補償心理,羨慕他人燈紅酒綠的“氣派”轉而“傍大款”,與個體老板打得火熱,搞權力共享、利益分享,瘋狂斂財,包養情婦,認為“天老大、我老二”,目無組織、心無群眾、專橫跋扈,追求腐敗奢侈生活。
4、明知故犯斂財,試圖僥幸漏網。在違紀違法領導干部中,多數是明知行為不軌而為之。其中的緣由就是僥幸心理作祟,有的自以為隱蔽而忘乎所以;有的以不一定能查到自己頭上自我安慰;有的以“關系網”、“保護傘”撐腰而有恃無恐;有的以早已訂立的攻守同盟做好自我保護準備;有的甚至東窗事發仍負隅頑抗試圖僥幸過關。
(二)客觀方面
1、干部的培養教育淡化。隨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各級黨委在干部的選拔任用上加大了力度,推進民主選舉,加強任前公示,嚴把考察程序,增強透明度,擴大知悉面。又通過黨校培訓和平常組織的政治學習來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論素質,的確有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優秀干部脫穎而出。但是,在他們走上領導崗位后,在繼續成長過程中的培養教育卻往往被忽略、被淡化,甚至把對干部成長過程中的培養完全等同于提拔重用或泛泛的學習教育。如果對領導干部重任用、輕培養,就如同只注重栽種樹苗,而不注重施肥、澆水和防病滅蟲,最終就會枯萎、死亡。并且培養教育的形式不多,內容有限,效果不佳。
2、對干部的監督乏力。我們把干部的政績納入任期管理考核,往往在理解上偏重于“只講收獲、不看耕耘”。其實,看一個領導干部的政績,其創造政績的過程也是很重要的。忽略了過程,也就相應弱化了環節中的監督,一級管理一級,一級監督一級的兩個作用顯得失調。于是,造成拉關系、浮夸、搞假政績的現象滋生,腐敗的溫床隨之應運而生。對一把手的監督機制存在嚴重缺陷。
3、制度的落實不到位。這些年有關黨風廉政建設以及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違紀違法的制度應該說不少,某些違紀違法的干部對相關制度也是了解知悉的,關鍵在于落實上缺乏力度,存在“死角”,制度形同虛設,導致干部首先不遵守制度而滑向違紀違法的深淵。
4、預防工作凸顯薄弱。預防腐敗工作的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工作職能、職責尚未健全落實,懲防體系的建設工作還存在不夠主動和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等。
遏制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的對策
當前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有其特殊性,要切實有效地遏制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一方面要從源頭上機制上加大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積極探索建立健全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才是治本之策,另一方面要進一步狠抓違法案件的查處,增強威懾力,做到懲防并舉、標本兼治。
l、抓思想教育,提高領導干部拒腐防變能力
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是提高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增強拒腐防變能力的基本途徑,也是遏制腐敗行為產生的治本之策。在教育內容上,要著重加強以下三個方面的教育:一是加強理想信念教育。近幾年查處的表現形式不說相同,違紀違法案件多數是貪污受賄、以權謀私的問題,盡管作案方式和方法不同,但根本原因還是理想信念出了問題,因此要加強黨性教育,解決理想信念問題。二是加強宗旨觀念教育。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公仆”意識,真正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切實為民辦實事、辦好事。三是要加強拒腐防變教育。當前,領導干部要增強黨性觀念,提高“免疫力”,進一步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教育的對象上,從實際來看,當前縣域內反腐倡廉教育的重點對象應選擇科局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各單位部門負責人、村支兩委負責人。在教育的形式和手段上,既要靠黨組織進行灌輸教育,又要引導廣大黨員干部進行自我教育;既要加強示范教育,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導作用,弘揚正氣,凝聚人心,又要深化警示教育,使黨員干部在深刻剖析違紀違法原因當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警鐘長鳴。
2、抓制度建設,規范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行為
要使領導干部自覺做到廉潔從政,必須用科學的制度和完善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其行為。一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推進制度建設。完善責任制考核辦法,嚴格實行責任追究,不斷強化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二是抓好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工作規劃》的貫徹落實。要以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為重點,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針對腐敗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部位,完善相應法規和制度,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三是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針對當前發案的特點和原因,應著力抓好以下制度建設:
(1)重大事項集體決定制度。凡是重大事項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一定要經過黨委或黨組集體討論決定,村級重大事項必須經過村支兩委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任何人無權改變集體的決定;
(2)實行權力分解制度,對有審批權的部門和管人、管錢、管物的部門實行權力分解,制定相互制約的制度,防止個人以權謀私;
(3)嚴格執行政(村)務公開制度,杜絕暗箱操作。對重大決策、財務收支等情況,凡是能公開的,應一律公開,對未真正落實政(村)務公開的單位,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強化財政監控,規范落實財經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和政府采購等制度,嚴格把好財政資金和其它資金收支審批關,堵塞漏洞,杜絕一切違規資金的運作行為。
3、抓監督檢查,增強領導干部自我約束能力
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是我們黨始終保持先進性的根本保證。歷史經驗和現實情況都充分證明,哪里有不受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哪里就會有腐敗。只有加強制約監督,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才能有效防止濫用權力和以權謀私的現象。一是要健全權力的內部制衡機制,即以權力制約權力,通過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化,理順各權力監督機構的組織和運作體制,以實現最佳的監督效益。紀檢監察部門要積極履行職責,帶頭協調各方面的力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定期對黨員領導干部貫徹執行《廉政準則》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二是要完善權力的外部監督體系,充分發揮人大、政協、群眾團體、民主黨派、新聞媒體等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通過建立評議評估機制和有效落實廉政報告、廉政談話、述職述廉、經濟責任審計、廉政巡視等制度,形成對黨員領導干部用權行為的有效監督,督促黨員領導干部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監督,嚴以律已、廉潔用權。三是強化行政監督,充分運用執行監督手段,積極開展行政效能監察,促使國家公務員廉政勤政。
4、抓懲治,加大對違紀違法案件的打擊力度
查辦案件是懲治腐敗的重要手段。通過大力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建立一道嚴格的黨紀國法防線,遏制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滋生和蔓延。一是要把握辦案重點,突破一批有影響的大案要案,要把經濟類的違紀案列為重點,把黨員干部貪污賄賂挪用揮霍公款案件列為重點,把妨礙經濟發展和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列為重點。二是認真查找案件線索,拓寬案源渠道。針對作案復雜隱蔽化,要通過各種渠道,采取有效辦法,主動出擊,積極查找案件線索,擴大案源。三是充分發揮辦案的治本功能,增強辦案的綜合效果。不單純辦案,要通過查辦案件,及時發現掌握發案單位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見和建議,針對辦案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制定相關規范措施加以防范。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10
近年來,隨著中原經濟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都市區的疊加建設,中牟縣迎來千載難逢的發展機遇,但這也成了誘使農村干部違紀違法的一大因素,導致農村基層“蒼蠅式”腐敗案件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影響了黨群干群關系。
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主要表現在以權謀私、作風粗暴、揮霍浪費、優親厚友、派系紛爭。究其原因,一是高速發展下的心理失衡;二是特權思想下的心態畸形;三是奢靡之風下的觀念扭曲;四是監管不力下的權力濫用;五是懲處不嚴下的心理僥幸。所有這些,都導致了農村干部違紀違法案件易發多發、數量居高不下。
要想解決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就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嚴把入口。通過組織程序和民主選舉程序,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質高、群眾基礎好、廉潔奉公、能夠帶領群眾致富的優秀人才選進村“兩委”班子,為他們提供想干事的機會、能干事的平臺、干成事的位子,為減少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奠定基礎。
加強教育。一是將《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農村法紀法規等納入基層黨員干部廉政教育內容,不斷提升農村基層干部廉政意識。二是通過典型案例剖析、案件通報、參觀警示教育基地等開展警示教育,讓不想腐、不敢腐觀念入腦入心,不斷提高基層干部廉潔履職能力。三是積極探索廉政教育新載體,深入開展廉政文化進農村、進社區活動,擴大廉政文化示范點覆蓋面。
健全制度。一是在民主決策方面,規范完善“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機制,推動農村基層決策民主化、制度化。二是在民主監督方面,深化農村基層“三務”公開,運用“制度+科技”手段,創新村務公開模式,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切實保障群眾民主權利。三是在基層社會管理方面,建立村組干部績效考核機制,將考核結果與村組干部評優評先、提拔使用、工資報酬等掛鉤,不斷增強了村組干部工作的主動性。
強化監督。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的職能作用,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健全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同時,深入開展農村基層干部勤廉“雙述雙評”、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等活動。
嚴查重處。緊盯農村基層“蒼蠅式”腐敗案件不放松,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加強對基層辦案工作的督促指導,建立辦案協作機制,形成整體合力。同時,針對案件中所暴露問題和薄弱環節,協同發案單位查找漏洞,建章立制,達到“查處一起案件,解決一批問題,健全一批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11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處祖國南大門,沿海沿邊沿疆,有壯、瑤、苗等12個世居少數民族,基層干部的違紀違法問題,直接影響民族團結和邊疆穩定。
為進一步了解基層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特點與規律,提出預防和糾正措施,確保基層團結穩定,近期,自治區紀委對2010年以來全區基層干部違紀違法案件情況進行了分析,并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建議。
基層干部違紀違法案件主要特點
據統計,2010年至2014年4月,全區查辦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3214件,占全區案件總數的43.4%,其中涉及村干部案件1764件。主要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一把手成為發案高危群體。違紀違法主體多為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鄉鎮站所負責人,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在基層,一些干部大權獨攬,辦事不民主,一人說了算,容易利用自身職務便利貪污受賄。
民生類違紀違法案件突出。各項強農惠農補貼的發放正成為村干部違紀重災區,集中表現在危房改造、糧食補助、民政救濟、扶貧資金、土地征用補償等領域。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廣、資金量大、監管環節多,一些地方在資金分配和發放過程中侵吞、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資金問題突出,嚴重損害農民群眾利益。2010年以來,廣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辦涉及農村危房改造補貼腐敗案件152件,結案104件,處分107人。
群體違紀違法呈上升趨勢。前幾年農村基層干部違紀違法多為“單兵作戰”,極少出現集體參與作案現象。但近幾年出現了由單獨向合伙違紀發展的趨勢,有的甚至發展成班子成員集體違紀。據不完全統計,全區查處的農村基層干部群體違紀違法案件,2010年為42件、2011年為53件、2012年為81件、2013年為93件。
違紀違法形式各式各樣。有的利用村結算往來賬的機會隱蔽作案,從賬面上很難找出破綻;有的將拆遷補償與土地補償“渾水摸魚”作案;有的采取收入不計賬的手段直接侵吞、截留;有的采取虛報冒領的手段貪污集體財產;有的利用經手管理、發放使用補償和各種下撥資金之便,直接截留。
頂風違紀屢禁不止。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后,廣西迅速出臺了貫徹落實意見,全區各級認真執行,促進了黨風政風轉變。但是仍有不少基層干部頂風違紀,如今年4月,來賓市興賓區遷江鎮有關領導干部違反公務接待有關規定,在公務接待中違規上酒、飲酒,致該鎮擬任副鎮長的鐘謝飛酒后意外死亡。自治區紀委、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會同來賓市有關部門進行了查處,對違反作風紀律建設有關規定的11名責任領導進行了嚴肅處理。
基層干部違紀違法行為主要原因分析
宗旨意識不強。一些基層黨組織抓黨風廉政教育機制不完善,教育形式單一,重用輕管,導致農村基層黨風廉政教育存在“空對空”的問題,出現不少“法盲干部”、“紀盲干部”。一些村干部雖然任職多年,但平時不注意加強黨性修養,拒腐防線松懈。有的認為工資待遇低、工作量大,在辦事過程中收取一點“服務費”、“誤工費”理所當然。
監督機制不健全。一是內部監督“弱”。有的村規章制度、監督機制不健全;有的村根本沒有規章制度;有的村雖然制度上墻,但形同虛設,沒有很好地落實與執行,往往是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個人說了算,其他班子成員不敢提不同意見。二是民主監督“軟”。目前推行村務、政務公開,對農村干部起到了很好的監督作用,但是有些村公開的內容有限,表面的東西多,群眾最關注的財務收支等方面的內容很少,一些村民參與管理的積極性不高,使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外部監督手段難以到位。有的群眾認為只有鄉鎮干部、村干部幫忙才可以拿到補貼指標,不敢監督。
部分職能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工作中只重視布置任務、下達指標,不重視監督落實措施,更沒有檢查、指導、監督基層開展工作。尤其當前強農惠農資金較多,有關部門監管不到位、漏洞較多,只重視結果,忽視中間環節,監管措施缺失。一些案件中,相關資金撥付的上級單位只將資金撥付到村或者由村干部領取后就不管不問,對資金的發放和去向缺少必要的監管。
紀檢監察力量比較薄弱。鄉(鎮)紀委書記分管工作較多較雜,難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紀檢監察工作上;紀檢監察員基本上都是兼職,對業務不熟悉,難以發揮作用;鄉(鎮)紀委履職時受到地方黨委很大制約,有的鄉(鎮)對群眾反映的村干部問題不僅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反而護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時,鄉(鎮)紀委書記在本鄉開展工作也存在較大畏難情緒,以致懲治不嚴。
預防基層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對策建議
強化基層黨組織主體責任。督促基層黨組織結合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切實擔負起抓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把好選用干部關,將那些公正廉明、吃苦耐勞、能帶領群眾共同致富奔小康的人選出來用好。對那些不顧大局、作風霸道、私欲膨脹、以權謀私的黨員干部,如經批評教育仍不悔改,堅決清理出班子。
強化基層干部政治思想教育。提高黨員干部素質,加強農村基層干部的政策理論學習教育,是遏制基層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一條基礎性措施。要針對基層干部的文化層次和工作實際,靈活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加強對基層黨員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法制、黨紀政紀條規和道德教育。要充分發揮各級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開展經常性教育,組織黨員干部觀看警示教育電教片。
強化村務公開工作。加快推進村級規范化建設,制定統一標準,對村務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間間隔、檢查考評方法、責任追究等作出詳細規定。建立健全村民監督委員會及民主理財小組等,村務公開的內容由村監會審查后公布,同時制定出臺村干部離任審計、村務公開、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創新村務公開民主管理手段、形式,推進“陽光村務建設”。
強化對基層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進一步完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民主議事、政務公開、款項撥付、項目實施跟蹤督辦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同時,充分發揮各相關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對關鍵部門、關鍵環節的監管。
強化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力度。認真貫徹落實“三轉”要求,聚焦主業主責,增強基層辦案力量,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涉農違紀違法案件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增強對涉農違紀違法行為的威懾,徹底打消少數基層黨員干部的僥幸心理。同時,注重對重大典型案件進行深入剖析,做到查處一案、警示一方,不斷提高基層黨員干部的法紀意識,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12
近年來,基層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呈現頻發多發趨勢,對此,眉縣紀委積極探索當前基層黨員領導干部腐敗的特點、規律,嚴格履行教育、監督、懲處職能,嚴肅查處了一批涉案金額大、危害程度高、社會影響惡劣的案件,有力地打擊和震懾了違法違紀人員,教育了全縣黨員領導干部,優化了干事創業環境.近三年,全縣共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86件,給予黨政紀處分86人,挽回經濟損失1403萬元.
近年來腐敗案件的表現形式及特點
(一)從案件類別來看民生類問題較多.在近三年查辦的86個案件中,涉及民生類的案件共67件,占案件總量的77.9%.主要表現在一些承擔民生工程的部門以及部分村組干部貪污、侵吞、挪用各種惠農資金、土地補償款、扶貧救災款、糧食直補和退耕還林款、拆遷安置款等專項資金.
(二)從人員類別來看村組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呈上升趨勢.近年來,因國家政策和項目建設不斷向農村傾斜,村組干部貪污受賄等經濟違法犯罪問題也在逐年上升,主要表現在民生工程、土地征遷賠償、財務管理、糧食直補、退耕還林等方面貪污受賄、揮霍浪費、虛報冒領等.2011年涉及村組干部的案件總量的33%,2012年占案件總量的40%;2013年占案件總量的50%.
(三)從案件性質來看貪污賄賂、失職瀆職類問題較為突出.在近三年查處的86件案件中,涉及到貪污賄賂及失職瀆職問題的案件各占16起,占案件總數的37.2%,位居第一.這些案件中不僅有領導干部也有村組干部,涉案金額多則幾十萬,少則幾千元.如某單位原副局長張某在協調工程項目征地建設過程中受賄4.2萬元;某中心原主任李某,在任職短短3個月時間內,收受賄賂達11.2萬元,貪污公款0.7萬元.
(四)從作案手段來說逐漸隱蔽多樣.發生違法違紀案件的表現形式主要有:貪污、侵占、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國家種類補償資金、惠民資金;合伙作案、公款私存或轉借他人以獲取利息,或借給親友使用;財務管理混亂,吃喝揮霍,隨意開支等.如某村四名村干部合伙,將西寶高鐵征地補償款、地面附著物賠償款、灌溉渠賠償款等共計7.3萬余元,采取虛報冒領方式予以私分.
違紀違法案件頻發多發的原因分析
(一)少數干部個人素質較低,法律意識淡漠.從近三年立案查處的領導干部來看,大多數干部文化程度及綜合素質較低,淺薄的文化素養造成了這些基層領導干部平時疏于政策理論的學習,忽視了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紀律意識及法律意識淡薄,導致有些干部在被查處后還不認為自己已經觸犯了黨紀國法.
(二)個別人私欲膨脹,思想道德滑坡.一方面,個人私欲膨脹,宗旨意識淡化.沒有正確的價值觀、利益觀和權力觀,謀利之心膨脹,放任之心膨脹,貪腐之心膨脹,將本來用以為國家干事業為人民謀福利的領導職權當作謀求私利、撈取錢財、尋求退路的手段.另一方面,思想道德滑坡,擋不住誘惑.在市場經濟下,受外來腐朽思想的侵蝕,面對金錢、物質的誘惑,個別干部不能自持,最終把手伸向了集體或掌管的專項資金.
(三)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一是教育缺失.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機制不夠完善,教育管理的內容和方式缺乏針對性和實效性.二是監管不到位.由于“一把手”領導權力過于集中,上級監督太遠,不能經常;同級監督太軟,心存顧慮,所以監督表現得尤為失之于軟.特別是有些農村干部,書記、主任一肩擔,集決策權和資金支配權于一身,家長制作風更為嚴重,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制度流于形式.三是村組賬務混亂.農村三資(資產、資源、資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村民監督委員會制度落實不到位,對資金運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手段,在實際執行上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還有一些村會計形同虛設,通常就是個記賬員,村里一切開支均由村支書或主任掌握;還有些組上甚至沒有會計也沒有賬目,組長一人說了算.四是村務、財務公開不到位.推行的村務、財務公開流于形式,對群眾關心、關注的征地補償、民生資金、財務收支等問題,不公開或有選擇地公開,避重就輕.
對策建議
(一)加強教育,強化黨員干部個人素質.一是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每年通過思想紀律作風整頓、眉塢大講堂、干部法制培訓等形式,在全縣開展黨紀政紀、法律法規和黨風廉政教育,增強廣大干部的群眾觀念、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和廉潔自律意識.二是廣泛開展警示教育.充分發揮扶眉戰役烈士陵園紅色教育基地、張載祠官德教育基地、縣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楊文洲紀念館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利用身邊一些違紀違法典型案例,有計劃地開展多種形式的警示教育,寓教于案.三是狠抓農村基層干部教育.針對基層干部文化層次和工作實際,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定期不定期地開展思想政治和廉政教育,有效遏制農村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
(二)強化監督,將權力置于監督之中.一是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管.經常對各級各部門執行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領導班子廉潔從政情況、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批評教育、責令整改,確保黨員領導干部在干事的同時不出事.二是加強對村組干部的監管.從農村實際情況出發,積極推行民主評議干部活動,健全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和村民監督委員會制度,強化“民主理財”、“民主議事”,把村級各項事務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管理.三是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的監管.加強對重大事項、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政府投資項目、扶貧救災資金、強農惠農等民生領域各項資金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資金廉潔規范運行.四是加強對工作之外的監管.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監管,延伸監督觸角,通過鼓勵群眾舉報、開展明察暗訪等,對利用公款吃喝宴請、借婚喪嫁娶斂財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確保權力行使到哪里,監督就跟進到哪里.
(三)加大懲處,增強案件震懾力.一是加大問責問效力度.嚴格執行中央《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和省紀委領導干部警示訓誡防線及眉縣《機關效能問責辦法》等制度規定,綜合運用組織處理、警示訓誡、行政問責等措施,對領導干部違紀違規問題嚴格問責,防止小錯釀成大錯.二是加大對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嚴肅查辦破壞環境、影響發展和阻礙重點項目建設中的失職瀆職案件,征地拆遷、工程建設中的權錢交易、貪污賄賂和以權謀私案件,特別是嚴查少數鎮村組干部濫用職權、與民爭利、涉黑涉惡、利用宗族勢力欺壓群眾、截留挪用扶貧救災等專項物資和侵占集體財產等行為.通過嚴查重治,提高震懾力,懲前毖后、警示育人.
(四)完善機制,規范權力運行.一是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各項制度建設,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情況的督查力度,確保制度執行有力、剛性十足.二是規范權力運作機制.對主要部門、重點權力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輪崗交流,對過度集中的權力進行分解,制定相互制約機制,防止權力失控和濫用.三是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和政府采購等制度,建立健全辦公、招待等費用定項限額管理制度,嚴把財會人員任職關,強化對財務的監督審計力度,杜絕一切違規資金運作.四是加強黨務、政務、村務和財務四公開.嚴格執行黨務、政務、村務以及財務公開制度,規范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間間隔,制定檢查考評、責任追究等操作辦法,創新公開的手段、形式,不斷增強公開的廣度和深度.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13
一、基本案情
郭xx,男,1966年5月出生,漢族,安徽寧國人,博士研究生學歷,高級工程師,1997年11月加入九三學社,2004年當選廣東省政協委員,案發時任廣東省地質局下屬廣東省地質實驗測試中心(以下簡稱“測試中心”)副主任(副處級)、珠寶玉石及貴金屬檢測站(以下簡稱“珠寶檢測站”)站長。
2014年11月27日,省監察廳派駐省國土資源廳監察室對郭xx違反政紀問題立案調查。11月28日,經省監察廳批準,對郭xx采取“兩指”措施。2015年2月10日,移送司法機關調查。
郭xx主要違紀違法事實如下:一是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郭xx任珠寶檢測站站長以來,私設“小金庫”涉案金額約1.68億元,情節十分惡劣,郭xx對此負有直接責任。二是私分公款,郭xx本人分得560萬元。珠寶檢測站未經其上級主管部門(測試中心)批準,用截留檢測款形成的“小金庫”私分獎金,2003年至2014年期間郭xx個人分得560萬元。三是公款私存,從中貪污公款5162.6067萬元。
郭xx以珠寶檢測站工作人員的名義開設銀行賬戶,用來存放檢測費等收入,達到向測試中心隱瞞經營收入的目的,從中貪污公款3079.6067萬元。另外,通過大量存放現金,隨意支取貪污公款2083萬元。四是使用貪污的公款購置房產,涉案金額757.1388萬元。郭xx利用前述貪污的公款購置房產8處,涉案金額757.1388萬元。
五是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郭xx伙同曹姝旻(珠寶檢測站副站長,另案處理)等人為了逃避罪責,組織指揮、親自參與和指使他人銷毀“小金庫”涉及的財務資料,涉及金額約1.68億元,情節十分嚴重。六是挪用公款。2002年7月,郭xx挪用公款27萬元,替曹姝旻支付購買廣州某處房產的部分購房款。七是違規開辦私人同行業公司。郭xx違反有關規定,牽頭開辦了廣州某珠寶貴金屬鑒定中心有限公司和廣州某貿易有限公司。
二、案件剖析
(一)案件的主要特點
一是“小官巨貪”。郭xx作案時為正科級,案發時為副處級領導干部,其所主持的部門為省地質局下屬三級生產經營單位(珠寶檢測站,二級事業法人單位),個人和單位級別均不高。但郭xx利用珠寶檢測站站長職務之便,長期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的金額竟高達1.68億元,貪污公款5162.6067萬元。涉案金額之大,令人震驚,在省直單位的下屬機構中實屬罕見,是“小官巨貪”的典型。
二是作案時間跨度長。自2003年起,郭清宏便利用珠寶檢測站收取的檢測款私設“小金庫”,至案發跨時12年。其中,2003年至2010年8月期間,先后向公款私存的21個賬戶存入檢測費、培訓費等共計6040萬元。2010年下半年后,郭清宏本人或授權下屬直接到珠寶檢測站下設的各地辦事處直接提取現金,并將大量現金存放在出租屋及本人辦公室內自由支取。
三是作案手段隱蔽、瘋狂。郭清宏把珠寶檢測站當成自己的“私人公司”,完全不受上級監管,一個人說了算,任意支配,肆意妄為。先后利用自己、下屬、客戶的20多個銀行賬戶私存公款,以及通過大量存放現金的形式,隨意挪用支取、貪污公款超5000萬元。
為掩蓋罪行,郭xx多年來一直嚴禁本站員工擅自與上級單位(測試中心)任何人員接觸,“違者立即開除”,并要求所有員工對外口徑一致,形成內部堡壘,企圖“密不透風”。為逃避罪責,郭xx從2011年起,不定期親自或指示下屬刪除財務資料、銷毀賬冊憑證,尤其是2013年珠寶檢測站被省地質局審計部門審計期間,郭清宏更是瘋狂銷毀會計憑證、財務賬冊以及電腦硬盤存儲的所有財務資料數據,企圖逃避甚至對抗調查,情節十分嚴重。
(二)案件產生的主要原因
郭xx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之所以發生,除了其本人目無法紀、理想信念喪失、欲壑難填等根本原因外,還包括一系列外在誘因,即在經營管理、制度規范及監督制約等方面存在嚴重漏洞和問題。
一是無視法紀,理想信念徹底滑坡。身為領導干部、一站之長、政協委員,郭xx長期以來不重視政紀法紀學習,毫無法紀觀念和規矩意識,毫無自我要求和約束,人生觀、價值觀發生極度扭曲,貪欲膨脹。崇尚個人主義、利己主義、拜金主義,缺乏自律又逃避監督,瘋狂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經受不住金錢的誘惑,同時抱有僥幸心理,認為上面有人不會出事,瞞報單位經營收入,藐視法紀銷毀財務憑證,長期大量貪污公款,最終墜入犯罪深淵。理想信念的滑坡也導致其在行動上、生活中日益奢靡享樂,郭xx利用貪污的巨額公款,先后在多地購買住宅、寫字樓、車位等,購置各種昂貴珠寶玉石,其中僅購買單顆寶石便花費超百萬元,奢靡程度令人咂舌。
二是揮霍權力,完全不受監督約束。作為珠寶檢測站的“一把手”,郭xx“家長式”作風嚴重,把珠寶檢測站完全當作自己的私人檔口進行經營,完全游離于上級的監管之外,毫無接受監督約束意識。郭xx(伙同曹姝旻)對該站的經營管理尤其是該站在省內各地下設的20多個辦事處的經營活動具有高度的、自由的決定權,包括辦事處的設立或撤銷、合作經營方選擇、站點人員招聘、設備儀器采購、檢測業務登記審核、檢測款收入存放使用、財務會計賬冊編造等“一條龍”運作都自己做主說了算。liuxue86.com
此外,測試中心原主要負責人馮超(另案處理)是曹姝旻(珠寶檢測站常務副站長)的丈夫,對珠寶檢測站的日常管理運作采取有所偏頗和袒護的態度,測試中心其他班子成員難以過問和不敢監督,測試中心監察、審計部門介入珠寶檢測站的內部監管更是難上加難。絕對的權力必然導致絕對的腐敗,郭xx利用單位管理與監督上的漏洞肆意揮霍手中的權力,欺騙上級主管單位,瞞報經營的檢測收入,截留站點的收入資金,大量侵占公款。
三是管理粗放,單位經營運作以包代管。珠寶檢測站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隸屬測試中心的二級事業法人單位,統一采用測試中心制定的以承包收入任務的經營管理模式。但測試中心本部對珠寶檢測站人、財、物的相關管理制度不健全,基本上是放任不管,尤其是對珠寶檢測站下設的辦事處沒有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導致珠寶檢測站下設的多個辦事處長期游離于測試中心本部的管理和監督之外,存在管理運作缺失制度約束,只求完成定額上繳經營收入,缺乏財務收支的監管等漏洞。各辦事處的檢測業務未經登記審核,檢測費經營收入也不開發票。
該中心本部對珠寶檢測站各辦事處選擇的合作方的情況也一概不知,郭xx利用此漏洞編造虛假的合作經營,訂立對付上級的虛假合作協議,騙取截留公款。同時,珠寶檢測站的人員管理嚴重不規范,全站實有員工近200名,但在測試中心人事部門備案管理的只有50多名,有的辦事處雇了10多名員工,只有2名與測試中心本部簽訂了勞動合同,其他人員都是以虛假“合作方”的方式聘請任用。
辦事處員工只對郭xx等人負責,言聽計從,對外口徑一致,形成了“內部堡壘”、“攻守同盟”。綜上所述,珠寶檢測站其實就成了郭xx等人的“私人企業”,各辦事處其實就成為郭xx等人的“私人檔口”。郭xx一手遮天,為所欲為,最終積重難返,鑄成大錯。
四是監督缺位,上級單位的監管形同虛設。多年來,珠寶檢測站的直接上級(測試中心)的財務部門僅對該站定額上繳的經營收入進行核算,對該站在檢測業務中收取的現金或沒有上繳的資金沒有監控或控制不全,在財務賬目設置上一直分不清上繳的經營收入來自哪個辦事處,各辦事處的經營效益如何也不進行考核和過問,沒能有效發揮財務全覆蓋及統一管理的作用,郭xx等就是利用檢測費不開發票、測試中心財務部門無法準確掌握珠寶檢測站各辦事處的實際收入等漏洞,大量截留各辦事處收取的經營檢測費用,公款私存,挪用侵吞公款。
同時,測試中心長期以來對地質實驗測試工作,尤其是珠寶檢測業務預防腐敗工作的形勢研判不足,自認為地質實驗測試機構是“清水衙門”,存在“檢測是一門技術活,是服務性工作,利潤低、賺錢少、總量小”的觀念,長期弱化建章立制工作,對公職人員廉潔自律的教育也抓得不緊。
因此,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廉政風險防控方面只滿足于開會、傳達文件、簽訂責任書“三個樣板動作”,對領導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監督不嚴,對苗頭傾向性問題未能抓早抓小,對腐敗行為警覺性不高,缺失自我防范和自律意識,測試中心職工群眾中對珠寶檢測站員工的收入早有議論,對該站的市場經營收入和員工的實際收入存疑,反映也不斷,測試中心獲悉后雖也曾對有關情況進行過調查了解,但大多采取應付的做法,加之珠寶檢測站員工上下口徑一致,沒有發現實質性證據,平時調查也只是點到即止。
三、警示與預防
郭私存、貪污巨額公款一案,是“小官巨腐”、發生在基層單位的一樁大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教訓也是深刻的,發人深省。要舉一反三,吸取教訓,真正做到預防為主和嚴懲腐敗相結合,需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加強廉政教育,增強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做到堅定理想信念,不越紅線,守住底線,筑牢防線是防止領導干部犯錯誤,違紀違法的根本所在。要把加強領導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作為反腐倡廉建設的首要任務,做到教育更有針對性、更有警示震懾性,使公職人員和黨員干部都能自覺適應從嚴管理與監督的工作約束。
明確重點,不斷創新教育形式和載體,案發單位和全局系統要從這次地質局系列腐敗案件中認真反思,我們在日常的工作中為什么會出現這些問題;案發的原因有哪些;針對制度上的漏洞要抓好哪些環節進行整改。同時,加強組織紀律教育、政紀法紀教育,使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增強領導干部的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和廉潔自律意識。充分利用發生在本單位本系統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開展以案論紀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外化于形、內化于心,增強教育實效。
二是完善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管理機制。結合各單位實際,扎實做好立規矩、建制度、嚴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尤其要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內部控制和管理等制度的建設,加快修訂和完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大額資金使用、人事管理、設備儀器采購、合同管理、違反財經紀律責任追究等制度和辦法。推進規范化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建立按制度經營、依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
通過深入調研、學習借鑒、廣泛征集干部職工意見等方式,制定、健全、優化一套合法合規、以人為本、上下認同、行之有效、針對性強、可操性好的生產經營管理制度。各單位班子成員尤其是黨政“一把手”要帶好頭,以自身嚴格執行制度的行為,加強制度的執行力度,徹底解決以往不拿制度規定當回事、我行我素的任性行為,對違反者一律從嚴從重查處和讓其付出代價。
三是強化監督制約,使領導干部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始終堅持并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首先,加強領導班子內部的相互監督,堅決克服班子成員之間“老好人”,不愿監督、不敢監督的現象。“一把手”要自覺帶頭接受監督,班子成員既要相互尊重,維護、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膽監督“一把手”,敢于提醒,。把監督當成班子成員間、領導干部之間一種防止犯錯的“援手”,時常拉一拉,促一促,拍一拍。
其次,強化職工群眾監督,完善事務公開制度,把本單位有關重大事項的決策原因、決策依據、決策執行過程和結果,通過一定的形式向職工干部公開,接受職工群眾監督,以公開保證公正。再次,加大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力度。紀委要強化雙重管理,加強對同級及下級的監督管理,并加強同上級有關部門的聯系。
抓住干部管理的各個環節,把監督寓于對領導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權力的嚴格管理之中,要讓大家認識到平時的嚴格律己和監督是在保護干部,不要出現一旦犯錯悔之已晚的情況。此外,加強審計外部監督,審計是及時發現問題、及早糾正問題、避免重大錯誤的有效手段。要完善單位內控機制,加大審計力度,定期對本單位及下設機構的財務制度執行情況、資金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及時發現和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堵塞管理漏洞。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14
當前,反腐敗斗爭面臨著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我們一定要緊緊圍繞“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這一目標,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分析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新特點、新規律及深層次的原因,提出有針對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對策。作案主體多元化、家族化,違紀違法侵害的客體具有多樣化、復雜化,違紀違法主觀方面往往利用“合理化”、“合法化”的形式作掩飾,違紀違法客觀方面的社會危害性具有隱蔽化、智能化,是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呈現的主要特點。分析其原因有主客觀二方面,主觀方面:放松自我教育,思想麻痹松懈;愛慕面子虛榮,滋生攀比心理;貪圖安逸享樂,追求腐朽生活;明知故犯斂財,試圖僥幸漏網。客觀方面:干部的培養教育淡化,對干部的監督乏力,制度的落實不到位,預防工作凸顯薄弱。遏制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的對策:一是要探索和把握腐敗案件的作案規律;二是要探索和把握腐敗案件的發案規律;三是要探索和把握腐敗案件的破案規律;四是要探索和把握腐敗案件的防范規律,第一,建立宣傳教育機制;第二,建立制度防范機制;第三,建立考核評價機制;第四,建立責任追究機制;第五,建立測評預警機制;第六,理順監督機制,保障各監督主體充分協調發揮作用。
近年來,隨著我國查辦案件工作力度的不斷加大,一批隱藏較深的違紀違法分子被挖了出來,受到法紀的嚴懲,反腐敗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是,由于體制和市場經濟轉軌所產生的一些負面影響,不同階層、不同行業領域的領導干部違紀違法腐敗案件仍時有發生,一些帶有苗頭性、傾向性和規律性特點的案件逐漸暴露出來。如何把握近年來領導干部違紀違法腐敗現象脈絡,做到蛇打七寸,攻其要害,有效遏制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已成為各級執紀執法機關亟待解決的課題。
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的原因
人與權力、利益的結合,為什么會產生腐敗?這是因為:其一,人的天性是有缺陷的,在一系列人區別于動物的高級心理活動中,有一根本特征,即占有和支配心理。這是腐敗產生的根源;其二,權力本身蘊含著導致腐敗的因素,權力本身具有強制性、擴張性、支配性,權力的這種本性往往與人類自身的弱點聯姻,從而使雙方互相強化,并誘惑人們去擴張權力。當沒有外部制約或制約不力的時候,其腐敗因素隨時可能惡性膨脹,走向另一面;其三,高回報的利益是引發腐敗的催化劑。人類的絕大多數行為無不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腐敗行為的演變過程往往循此路徑發展。
(一)主觀方面
1、放松自我教育,思想麻痹松懈。剖析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縱觀其人生歷程,不難發現,大多數領導干部在成長之初或任職之初,有著遠大的理想抱負,政治思想是可靠的尚具有一定的黨性觀念,工作上勤奮敬業,積極努力。但是隨著政治上的進步,地位身份發生了變化,加之長時間不注重理論學習,放松自我教育。在一些公務活動和人際交往中思想麻痹松懈。從開始的受之有愧到習以為常,從謹慎行事到肆無忌憚,其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逐步偏離了正確的軌道,導致思想滑坡、人格蛻變。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思想惡性膨脹,信奉“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哲學。將人民交給的權力當作謀私的工具,使公共權力異化成了私有權力,一門心思想著如何利用職權多撈錢財。
2、愛慕面子虛榮,滋生攀比心理。大凡在領導干部中有一個“領導形象”的概念,有些領導干部能把這個“形象”與黨的形象緊密聯系起來,而有些領導干部卻把這個“形象”與個人的虛榮面子狹隘地混為一談,往往以“看看人家”又想想自己,滋生攀比心理,造成心理天平傾斜,并從另一方面產生“武裝形象”的欲望和念頭,唯恐寒磣自己。甚至奉行“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利用權力大搞裙帶關系,任人唯親、封妻蔭子,結幫拉派,于是,著手實施“人無橫財不富,馬無夜草不肥”和“千里做官為求財”的人生信條。
3、貪圖安逸享樂,追求腐朽生活。有的領導干部一旦做官掌權,便貪圖安逸享樂,失衡心態造成自我補償心理,羨慕他人燈紅酒綠的“氣派”轉而“傍大款”,與個體老板打得火熱,搞權力共享、利益分享,瘋狂斂財,包養情婦,認為“天老大、我老二”,目無組織、心無群眾、專橫跋扈,追求腐敗奢侈生活。
4、明知故犯斂財,試圖僥幸漏網。在違紀違法領導干部中,多數是明知行為不軌而為之。其中的緣由就是僥幸心理作祟,有的自以為隱蔽而忘乎所以;有的以不一定能查到自己頭上自我安慰;有的以“關系網”、“保護傘”撐腰而有恃無恐;有的以早已訂立的攻守同盟做好自我保護準備;有的甚至東窗事發仍負隅頑抗試圖僥幸過關。
(二)客觀方面
1、干部的培養教育淡化。隨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各級黨委在干部的選拔任用上加大了力度,推進民主選舉,加強任前公示,嚴把考察程序,增強透明度,擴大知悉面。又通過黨校培訓和平常組織的政治學習來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論素質,的確有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優秀干部脫穎而出。但是,在他們走上領導崗位后,在繼續成長過程中的培養教育卻往往被忽略、被淡化,甚至把對干部成長過程中的培養完全等同于提拔重用或泛泛的學習教育。如果對領導干部重任用、輕培養,就如同只注重栽種樹苗,而不注重施肥、澆水和防病滅蟲,最終就會枯萎、死亡。并且培養教育的形式不多,內容有限,效果不佳。
2、對干部的監督乏力。我們把干部的政績納入任期管理考核,往往在理解上偏重于“只講收獲、不看耕耘”。其實,看一個領導干部的政績,其創造政績的過程也是很重要的。忽略了過程,也就相應弱化了環節中的監督,一級管理一級,一級監督一級的兩個作用顯得失調。于是,造成拉關系、浮夸、搞假政績的現象滋生,腐敗的溫床隨之應運而生。對一把手的監督機制存在嚴重缺陷。
3、制度的落實不到位。這些年有關黨風廉政建設以及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違紀違法的制度應該說不少,某些違紀違法的干部對相關制度也是了解知悉的,關鍵在于落實上缺乏力度,存在“死角”,制度形同虛設,導致干部首先不遵守制度而滑向違紀違法的深淵。
4、預防工作凸顯薄弱。預防腐敗工作的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工作職能、職責尚未健全落實,懲防體系的建設工作還存在不夠主動和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等。
遏制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的對策
當前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有其特殊性,要切實有效地遏制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一方面要從源頭上機制上加大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積極探索建立健全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才是治本之策,另一方面要進一步狠抓違法案件的查處,增強威懾力,做到懲防并舉、標本兼治。
l、抓思想教育,提高領導干部拒腐防變能力
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是提高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增強拒腐防變能力的基本途徑,也是遏制腐敗行為產生的治本之策。在教育內容上,要著重加強以下三個方面的教育:一是加強理想信念教育。近幾年查處的表現形式不說相同,違紀違法案件多數是貪污受賄、以權謀私的問題,盡管作案方式和方法不同,但根本原因還是理想信念出了問題,因此要加強黨性教育,解決理想信念問題。二是加強宗旨觀念教育。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公仆”意識,真正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切實為民辦實事、辦好事。三是要加強拒腐防變教育。當前,領導干部要增強黨性觀念,提高“免疫力”,進一步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教育的對象上,從實際來看,當前縣域內反腐倡廉教育的重點對象應選擇科局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各單位部門負責人、村支兩委負責人。在教育的形式和手段上,既要靠黨組織進行灌輸教育,又要引導廣大黨員干部進行自我教育;既要加強示范教育,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導作用,弘揚正氣,凝聚人心,又要深化警示教育,使黨員干部在深刻剖析違紀違法原因當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警鐘長鳴。
2、抓制度建設,規范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行為
要使領導干部自覺做到廉潔從政,必須用科學的制度和完善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其行為。一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推進制度建設。完善責任制考核辦法,嚴格實行責任追究,不斷強化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二是抓好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工作規劃》的貫徹落實。要以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為重點,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針對腐敗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部位,完善相應法規和制度,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三是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針對當前發案的特點和原因,應著力抓好以下制度建設:
(1)重大事項集體決定制度。凡是重大事項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一定要經過黨委或黨組集體討論決定,村級重大事項必須經過村支兩委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任何人無權改變集體的決定;
(2)實行權力分解制度,對有審批權的部門和管人、管錢、管物的部門實行權力分解,制定相互制約的制度,防止個人以權謀私;
(3)嚴格執行政(村)務公開制度,杜絕暗箱操作。對重大決策、財務收支等情況,凡是能公開的,應一律公開,對未真正落實政(村)務公開的單位,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強化財政監控,規范落實財經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和政府采購等制度,嚴格把好財政資金和其它資金收支審批關,堵塞漏洞,杜絕一切違規資金的運作行為。
3、抓監督檢查,增強領導干部自我約束能力
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是我們黨始終保持先進性的根本保證。歷史經驗和現實情況都充分證明,哪里有不受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哪里就會有腐敗。只有加強制約監督,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才能有效防止濫用權力和以權謀私的現象。一是要健全權力的內部制衡機制,即以權力制約權力,通過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化,理順各權力監督機構的組織和運作體制,以實現最佳的監督效益。紀檢監察部門要積極履行職責,帶頭協調各方面的力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定期對黨員領導干部貫徹執行《廉政準則》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二是要完善權力的外部監督體系,充分發揮人大、政協、群眾團體、民主黨派、新聞媒體等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通過建立評議評估機制和有效落實廉政報告、廉政談話、述職述廉、經濟責任審計、廉政巡視等制度,形成對黨員領導干部用權行為的有效監督,督促黨員領導干部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監督,嚴以律已、廉潔用權。三是強化行政監督,充分運用執行監督手段,積極開展行政效能監察,促使國家公務員廉政勤政。
4、抓懲治,加大對違紀違法案件的打擊力度
查辦案件是懲治腐敗的重要手段。通過大力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建立一道嚴格的黨紀國法防線,遏制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滋生和蔓延。一是要把握辦案重點,突破一批有影響的大案要案,要把經濟類的違紀案列為重點,把黨員干部貪污賄賂挪用揮霍公款案件列為重點,把妨礙經濟發展和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列為重點。二是認真查找案件線索,拓寬案源渠道。針對作案復雜隱蔽化,要通過各種渠道,采取有效辦法,主動出擊,積極查找案件線索,擴大案源。三是充分發揮辦案的治本功能,增強辦案的綜合效果。不單純辦案,要通過查辦案件,及時發現掌握發案單位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見和建議,針對辦案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制定相關規范措施加以防范。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15
一、當前農場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特點
自2012年以來,某農場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4件,結案14件,給予14名黨員干部黨紀處分,其中,給予黨紀重處分5人,輕處分9人;被處分黨員干部科級4人,一般干部10人,挽回經濟損失560余萬元。違紀案件主要呈現四個新特點:
一是經濟類案件高居首位。共查處12件,有12名黨員干部受到黨紀處分,占案件總數的85.71%,主要表現是違規貸款歸個人使用,套取國家財政補貼,賬外私設“小金庫”,違反財經紀律和經濟違法犯罪,多數是與利用土地謀私牟利有關。
二是失職類案件位居次之。共查處2件,有2名黨員干部受到黨紀處分,占案件總數的14.29%。例如,畜牧公司黨支部書記王某,在任職期間單位私設“小金庫”資金達到30多萬元,違反八項規定公款搞福利、吃喝、旅游等等,作為黨支部書記的王某參與公款搞福利。明知各級紀委嚴格要求,尤其十八大以后,但在單位出現錯誤時不制止,也不反映,黨支部書記的主體責任和領導責任沒有發揮作用,監督責任缺失。
三是單位“一把手”違紀違法案件較多。共查處單位黨政“一把手”違法違紀案件10件,被追究責任者10人,占案件總數的71.43%。例如某作業站站長李某,在任站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通過變通的方式貪污風險理賠款0.3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貪污,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黨員領導干部違法違紀問題產生的原因
剖析農場違紀違法案件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觀方面的原因;既有管理、制度方面缺失造成的,也有監督、體制不健全的因素影響,總之是各項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1、不思進取,信念動搖,是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的主觀原因。一些干部忽視學習,放松思想改造,丟掉根本宗旨,滑入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泥潭。他們面對眼花繚亂的世界,信念動搖,心理失衡,私欲膨脹,置黨多年的教育培養、家人的支持于不顧,不擇手段,以權謀私,最終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
2、素質較低,意識淡漠,是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的客觀原因。從近5年立案查處的領導干部來看,大多數干部文化程度及綜合素質較低。14個受處分的黨員干部只有2個是第一學歷,其余12個都是二學歷,為個人政治需要僅限交錢拿文憑。淺薄的文化素養造成了這些基層領導干部平時疏于政策理論的學習,忽視了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對黨和國家的政策、規定以及制度、法律知之甚少,紀律意識及法律意識淡薄,導致有些干部在被查處后還不認為自己已經觸犯了黨紀國法。
3、管理松散,制度缺失,是黨員干部目無法紀的制度原因。一些單位內部管理無章可循,特別是財務管理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制度缺失,存在漏洞;一些單位雖然制定了比較完善的制度,但也僅僅停留在紙上、貼在墻上;一些單位則根本沒有建立相關的管理制度。
4、監督不力,權力失控,是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的體制原因。一些單位或部門的“一把手”往往處于核心位置,在抓班子、帶隊伍、促事業方面起著關鍵性作用,負有監督責任的黨支部書記,卻對這些領導的監督長期缺位或不力,致使“一把手”的腐敗日漸蔓延,并最終導致一些黨員干部違紀違法。
三、當前遏制黨員干部違法違紀問題的對策
針對當前違法違紀問題案件的原因,我們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對待,聯系實際,采取有力對策,加以有效遏制。總的工作方針是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
1、加大領導力度
領導干部在懲腐上旗幟鮮明、態度堅決,幫助排阻清障,就會鼓舞紀檢監察機關干部的士氣和斗志,攻堅克難,取得案件檢查工作的突破。反之就會形成中梗阻,影響辦案實效。因此,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既要親自批辦大案、要案,也要親自過問查辦案件,更要親自包辦重大案件,為查辦案件質量、遏制案件發生提供領導保證。
2、加強隊伍建設
現在,反腐敗形勢發生了新變化,腐敗者的智商越來越高超,手段越來越隱秘,如果停留在傳統辦案思維能力方法上,必然會使工作質效大打折扣。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著力抓好辦案隊伍建設,多措并舉、理論實踐培訓結合,盡快提高邏輯判斷能力、詢問筆錄能力、文書制作能力、綜合歸納能力、建檔立卷能力,盡快適應辦案新任務的需要,為查辦案件質量、遏制案件發生提供組織保證。
3、加強工作創新
做好工作,必須堅持求真務實、與時俱進,不斷創新機制制度和方法。實踐證明,只有不斷創新工作,才能顯活力見實效,實現事半功倍,開創紀檢工作新局面。
4、加強紀律審查
摸排案件線索是做好案件檢查工作的關鍵和前提。實踐證明,抓不住線索,查辦案件就如同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要通過深入挖掘線索,對已經掌握的案源精查細核,努力提高成案率。一要運用綜合手段拓展案源。利用信訪接待、專項檢查、執法監察、經濟責任審計建立溝通協調機制等手段,主動與有關部門協調了解情況,從中發現案件線索。二要嚴格責任追究擴大案源。針對主體責任、“一崗雙責”發揮不力,領導干部失職瀆職行為,要跟蹤尋源,對構成違紀的必須追究到位。三要加強溝通聯系抓住案源。與公、檢、法、審計部門保持經常性聯系,定期進行案件信息情況通報。對于已經由公、檢、法、審計部門查處和審結的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要及時催辦移交案件,及時給予相應的黨、政紀處分。
5、加強源頭治本
有效遏制違法違紀案件發生,除大力懲處之外還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實踐證明,從源頭治腐,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是遏制腐敗的另一個重要方面。
(1)要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經常化、制度化、系統化、多樣化的教育,用廉政理論武裝頭腦,用廉政條規筑起防線,用廉政典型引導示范,用反面案例警鐘長鳴,特別是要充分運用管理局和農場的案件查處成果,用身邊的案例進行針對性警示教育,力爭教育效果的最大化,促進黨員干部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廉潔從政,勤政為民,不想腐敗。
(2)要抓好反腐倡廉制度。要聯系貫徹落實黨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年—2017年工作規劃》,聯系農場、分公司工作實際,聯系反腐倡廉建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聯系權力運用、干部任用、資金使用;聯系辦案中發現的經營管理上的薄弱環節,積極探索創新健全完善,并著力推進落實反腐敗的工作機制,制度體系,健全權力運行約束機制,突出落實《三重一大》集體研究決定制度、做到靠制度管權,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使黨員干部不能腐敗。
(3)要抓好反腐倡廉監督。要按照農場、分公司新形勢發展要求,及時改進監督策略及方法。發揮黨內監督、行政監察、群眾監督、社會監督的綜合作用,突出抓好公開化辦事制度,建立覆蓋基層單位的網絡舉報平臺,讓黨員群眾多參與監督;要針對易發生腐敗問題的土地發包、各項收費、惠農政策補貼、財務收支兩條線等工作加大監管力度,防止監管失控,從源頭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讓黨員干部不敢腐敗。
通過抓懲治和預防腐敗建設,形成一套包括“不愿為”的自律機制、“不敢為”的懲戒機制和“不能為”的防范機制,遏制違法違紀案件發生的整治體系。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16
近年來,基層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呈現頻發多發趨勢,對此,眉縣紀委積極探索當前基層黨員領導干部腐敗的特點、規律,嚴格履行教育、監督、懲處職能,嚴肅查處了一批涉案金額大、危害程度高、社會影響惡劣的案件,有力地打擊和震懾了違法違紀人員,教育了全縣黨員領導干部,優化了干事創業環境。近三年,全縣共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86件,給予黨政紀處分86人,挽回經濟損失1403萬元。
近年來腐敗案件的表現形式及特點
(一)從案件類別來看民生類問題較多。在近三年查辦的86個案件中,涉及民生類的案件共67件,占案件總量的77.9%。主要表現在一些承擔民生工程的部門以及部分村組干部貪污、侵吞、挪用各種惠農資金、土地補償款、扶貧救災款、糧食直補和退耕還林款、拆遷安置款等專項資金。
(二)從人員類別來看村組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呈上升趨勢。近年來,因國家政策和項目建設不斷向農村傾斜,村組干部貪污受賄等經濟違法犯罪問題也在逐年上升,主要表現在民生工程、土地征遷賠償、財務管理、糧食直補、退耕還林等方面貪污受賄、揮霍浪費、虛報冒領等。2011年涉及村組干部的案件總量的33%,2012年占案件總量的40%;2013年占案件總量的50%。
(三)從案件性質來看貪污賄賂、失職瀆職類問題較為突出。在近三年查處的86件案件中,涉及到貪污賄賂及失職瀆職問題的案件各占16起,占案件總數的37.2%,位居第一。這些案件中不僅有領導干部也有村組干部,涉案金額多則幾十萬,少則幾千元。如某單位原副局長張某在協調工程項目征地建設過程中受賄4.2萬元;某中心原主任李某,在任職短短3個月時間內,收受賄賂達11.2萬元,貪污公款0.7萬元。
(四)從作案手段來說逐漸隱蔽多樣。發生違法違紀案件的表現形式主要有:貪污、侵占、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國家種類補償資金、惠民資金;合伙作案、公款私存或轉借他人以獲取利息,或借給親友使用;財務管理混亂,吃喝揮霍,隨意開支等。如某村四名村干部合伙,將西寶高鐵征地補償款、地面附著物賠償款、灌溉渠賠償款等共計7.3萬余元,采取虛報冒領方式予以私分。
違紀違法案件頻發多發的原因分析
(一)少數干部個人素質較低,法律意識淡漠。從近三年立案查處的領導干部來看,大多數干部文化程度及綜合素質較低,淺薄的文化素養造成了這些基層領導干部平時疏于政策理論的學習,忽視了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紀律意識及法律意識淡薄,導致有些干部在被查處后還不認為自己已經觸犯了黨紀國法。
(二)個別人私欲膨脹,思想道德滑坡。一方面,個人私欲膨脹,宗旨意識淡化。沒有正確的價值觀、利益觀和權力觀,謀利之心膨脹,放任之心膨脹,貪腐之心膨脹,將本來用以為國家干事業為人民謀福利的領導職權當作謀求私利、撈取錢財、尋求退路的手段。另一方面,思想道德滑坡,擋不住誘惑。在市場經濟下,受外來腐朽思想的侵蝕,面對金錢、物質的誘惑,個別干部不能自持,最終把手伸向了集體或掌管的專項資金。
(三)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一是教育缺失。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機制不夠完善,教育管理的內容和方式缺乏針對性和實效性。二是監管不到位。由于“一把手”領導權力過于集中,上級監督太遠,不能經常;同級監督太軟,心存顧慮,所以監督表現得尤為失之于軟。特別是有些農村干部,書記、主任一肩擔,集決策權和資金支配權于一身,家長制作風更為嚴重,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制度流于形式。三是村組賬務混亂。農村三資(資產、資源、資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村民監督委員會制度落實不到位,對資金運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手段,在實際執行上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還有一些村會計形同虛設,通常就是個記賬員,村里一切開支均由村支書或主任掌握;還有些組上甚至沒有會計也沒有賬目,組長一人說了算。四是村務、財務公開不到位。推行的村務、財務公開流于形式,對群眾關心、關注的征地補償、民生資金、財務收支等問題,不公開或有選擇地公開,避重就輕。
對策建議
(一)加強教育,強化黨員干部個人素質。一是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每年通過思想紀律作風整頓、眉塢大講堂、干部法制培訓等形式,在全縣開展黨紀政紀、法律法規和黨風廉政教育,增強廣大干部的群眾觀念、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和廉潔自律意識。二是廣泛開展警示教育。充分發揮扶眉戰役烈士陵園紅色教育基地、張載祠官德教育基地、縣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楊文洲紀念館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利用身邊一些違紀違法典型案例,有計劃地開展多種形式的警示教育,寓教于案。三是狠抓農村基層干部教育。針對基層干部文化層次和工作實際,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定期不定期地開展思想政治和廉政教育,有效遏制農村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
(二)強化監督,將權力置于監督之中。一是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管。經常對各級各部門執行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領導班子廉潔從政情況、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批評教育、責令整改,確保黨員領導干部在干事的同時不出事。二是加強對村組干部的監管。從農村實際情況出發,積極推行民主評議干部活動,健全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和村民監督委員會制度,強化“民主理財”、“民主議事”,把村級各項事務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管理。三是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的監管。加強對重大事項、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政府投資項目、扶貧救災資金、強農惠農等民生領域各項資金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資金廉潔規范運行。四是加強對工作之外的監管。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監管,延伸監督觸角,通過鼓勵群眾舉報、開展明察暗訪等,對利用公款吃喝宴請、借婚喪嫁娶斂財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確保權力行使到哪里,監督就跟進到哪里。
(三)加大懲處,增強案件震懾力。一是加大問責問效力度。嚴格執行中央《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和省紀委領導干部警示訓誡防線及眉縣《機關效能問責辦法》等制度規定,綜合運用組織處理、警示訓誡、行政問責等措施,對領導干部違紀違規問題嚴格問責,防止小錯釀成大錯。二是加大對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嚴肅查辦破壞環境、影響發展和阻礙重點項目建設中的失職瀆職案件,征地拆遷、工程建設中的權錢交易、貪污賄賂和以權謀私案件,特別是嚴查少數鎮村組干部濫用職權、與民爭利、涉黑涉惡、利用宗族勢力欺壓群眾、截留挪用扶貧救災等專項物資和侵占集體財產等行為。通過嚴查重治,提高震懾力,懲前毖后、警示育人。
(四)完善機制,規范權力運行。一是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各項制度建設,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情況的督查力度,確保制度執行有力、剛性十足。二是規范權力運作機制。對主要部門、重點權力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輪崗交流,對過度集中的權力進行分解,制定相互制約機制,防止權力失控和濫用。三是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和政府采購等制度,建立健全辦公、招待等費用定項限額管理制度,嚴把財會人員任職關,強化對財務的監督審計力度,杜絕一切違規資金運作。四是加強黨務、政務、村務和財務四公開。嚴格執行黨務、政務、村務以及財務公開制度,規范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間間隔,制定檢查考評、責任追究等操作辦法,創新公開的手段、形式,不斷增強公開的廣度和深度。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17
當前,反腐敗斗爭面臨著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我們一定要緊緊圍繞“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這一目標,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分析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新特點、新規律及深層次的原因,提出有針對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對策。作案主體多元化、家族化,違紀違法侵害的客體具有多樣化、復雜化,違紀違法主觀方面往往利用“合理化”、“合法化”的形式作掩飾,違紀違法客觀方面的社會危害性具有隱蔽化、智能化,是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呈現的主要特點。分析其原因有主客觀二方面,主觀方面:放松自我教育,思想麻痹松懈;愛慕面子虛榮,滋生攀比心理;貪圖安逸享樂,追求腐朽生活;明知故犯斂財,試圖僥幸漏網。客觀方面:干部的培養教育淡化,對干部的監督乏力,制度的落實不到位,預防工作凸顯薄弱。遏制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的對策:一是要探索和把握腐敗案件的作案規律;二是要探索和把握腐敗案件的發案規律;三是要探索和把握腐敗案件的破案規律;四是要探索和把握腐敗案件的防范規律,第一,建立宣傳教育機制;第二,建立制度防范機制;第三,建立考核評價機制;第四,建立責任追究機制;第五,建立測評預警機制;第六,理順監督機制,保障各監督主體充分協調發揮作用。
近年來,隨著我國查辦案件工作力度的不斷加大,一批隱藏較深的違紀違法分子被挖了出來,受到法紀的嚴懲,反腐敗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是,由于體制和市場經濟轉軌所產生的一些負面影響,不同階層、不同行業領域的領導干部違紀違法腐敗案件仍時有發生,一些帶有苗頭性、傾向性和規律性特點的案件逐漸暴露出來。如何把握近年來領導干部違紀違法腐敗現象脈絡,做到蛇打七寸,攻其要害,有效遏制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已成為各級執紀執法機關亟待解決的課題。
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的原因
人與權力、利益的結合,為什么會產生腐敗?這是因為:其一,人的天性是有缺陷的,在一系列人區別于動物的高級心理活動中,有一根本特征,即占有和支配心理。這是腐敗產生的根源;其二,權力本身蘊含著導致腐敗的因素,權力本身具有強制性、擴張性、支配性,權力的這種本性往往與人類自身的弱點聯姻,從而使雙方互相強化,并誘惑人們去擴張權力。當沒有外部制約或制約不力的時候,其腐敗因素隨時可能惡性膨脹,走向另一面;其三,高回報的利益是引發腐敗的催化劑。人類的絕大多數行為無不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腐敗行為的演變過程往往循此路徑發展。
(一)主觀方面
1、放松自我教育,思想麻痹松懈。剖析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縱觀其人生歷程,不難發現,大多數領導干部在成長之初或任職之初,有著遠大的理想抱負,政治思想是可靠的尚具有一定的黨性觀念,工作上勤奮敬業,積極努力。但是隨著政治上的進步,地位身份發生了變化,加之長時間不注重理論學習,放松自我教育。在一些公務活動和人際交往中思想麻痹松懈。從開始的受之有愧到習以為常,從謹慎行事到肆無忌憚,其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逐步偏離了正確的軌道,導致思想滑坡、人格蛻變。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思想惡性膨脹,信奉“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哲學。將人民交給的權力當作謀私的工具,使公共權力異化成了私有權力,一門心思想著如何利用職權多撈錢財。
2、愛慕面子虛榮,滋生攀比心理。大凡在領導干部中有一個“領導形象”的概念,有些領導干部能把這個“形象”與黨的形象緊密聯系起來,而有些領導干部卻把這個“形象”與個人的虛榮面子狹隘地混為一談,往往以“看看人家”又想想自己,滋生攀比心理,造成心理天平傾斜,并從另一方面產生“武裝形象”的欲望和念頭,唯恐寒磣自己。甚至奉行“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利用權力大搞裙帶關系,任人唯親、封妻蔭子,結幫拉派,于是,著手實施“人無橫財不富,馬無夜草不肥”和“千里做官為求財”的人生信條。
3、貪圖安逸享樂,追求腐朽生活。有的領導干部一旦做官掌權,便貪圖安逸享樂,失衡心態造成自我補償心理,羨慕他人燈紅酒綠的“氣派”轉而“傍大款”,與個體老板打得火熱,搞權力共享、利益分享,瘋狂斂財,包養情婦,認為“天老大、我老二”,目無組織、心無群眾、專橫跋扈,追求腐敗奢侈生活。
4、明知故犯斂財,試圖僥幸漏網。在違紀違法領導干部中,多數是明知行為不軌而為之。其中的緣由就是僥幸心理作祟,有的自以為隱蔽而忘乎所以;有的以不一定能查到自己頭上自我安慰;有的以“關系網”、“保護傘”撐腰而有恃無恐;有的以早已訂立的攻守同盟做好自我保護準備;有的甚至東窗事發仍負隅頑抗試圖僥幸過關。
(二)客觀方面
1、干部的培養教育淡化。隨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各級黨委在干部的選拔任用上加大了力度,推進民主選舉,加強任前公示,嚴把考察程序,增強透明度,擴大知悉面。又通過黨校培訓和平常組織的政治學習來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論素質,的確有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優秀干部脫穎而出。但是,在他們走上領導崗位后,在繼續成長過程中的培養教育卻往往被忽略、被淡化,甚至把對干部成長過程中的培養完全等同于提拔重用或泛泛的學習教育。如果對領導干部重任用、輕培養,就如同只注重栽種樹苗,而不注重施肥、澆水和防病滅蟲,最終就會枯萎、死亡。并且培養教育的形式不多,內容有限,效果不佳。
2、對干部的監督乏力。我們把干部的政績納入任期管理考核,往往在理解上偏重于“只講收獲、不看耕耘”。其實,看一個領導干部的政績,其創造政績的過程也是很重要的。忽略了過程,也就相應弱化了環節中的監督,一級管理一級,一級監督一級的兩個作用顯得失調。于是,造成拉關系、浮夸、搞假政績的現象滋生,腐敗的溫床隨之應運而生。對一把手的監督機制存在嚴重缺陷。
3、制度的落實不到位。這些年有關黨風廉政建設以及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違紀違法的制度應該說不少,某些違紀違法的干部對相關制度也是了解知悉的,關鍵在于落實上缺乏力度,存在“死角”,制度形同虛設,導致干部首先不遵守制度而滑向違紀違法的深淵。
4、預防工作凸顯薄弱。預防腐敗工作的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工作職能、職責尚未健全落實,懲防體系的建設工作還存在不夠主動和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等。
遏制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的對策
當前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有其特殊性,要切實有效地遏制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一方面要從源頭上機制上加大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積極探索建立健全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才是治本之策,另一方面要進一步狠抓違法案件的查處,增強威懾力,做到懲防并舉、標本兼治。
l、抓思想教育,提高領導干部拒腐防變能力
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是提高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增強拒腐防變能力的基本途徑,也是遏制腐敗行為產生的治本之策。在教育內容上,要著重加強以下三個方面的教育:一是加強理想信念教育。近幾年查處的表現形式不說相同,違紀違法案件多數是貪污受賄、以權謀私的問題,盡管作案方式和方法不同,但根本原因還是理想信念出了問題,因此要加強黨性教育,解決理想信念問題。二是加強宗旨觀念教育。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公仆”意識,真正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切實為民辦實事、辦好事。三是要加強拒腐防變教育。當前,領導干部要增強黨性觀念,提高“免疫力”,進一步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教育的對象上,從實際來看,當前縣域內反腐倡廉教育的重點對象應選擇科局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各單位部門負責人、村支兩委負責人。在教育的形式和手段上,既要靠黨組織進行灌輸教育,又要引導廣大黨員干部進行自我教育;既要加強示范教育,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導作用,弘揚正氣,凝聚人心,又要深化警示教育,使黨員干部在深刻剖析違紀違法原因當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警鐘長鳴。
2、抓制度建設,規范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行為
要使領導干部自覺做到廉潔從政,必須用科學的制度和完善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其行為。一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推進制度建設。完善責任制考核辦法,嚴格實行責任追究,不斷強化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二是抓好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工作規劃》的貫徹落實。要以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為重點,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針對腐敗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部位,完善相應法規和制度,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三是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針對當前發案的特點和原因,應著力抓好以下制度建設:
(1)重大事項集體決定制度。凡是重大事項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一定要經過黨委或黨組集體討論決定,村級重大事項必須經過村支兩委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任何人無權改變集體的決定;
(2)實行權力分解制度,對有審批權的部門和管人、管錢、管物的部門實行權力分解,制定相互制約的制度,防止個人以權謀私;
(3)嚴格執行政(村)務公開制度,杜絕暗箱操作。對重大決策、財務收支等情況,凡是能公開的,應一律公開,對未真正落實政(村)務公開的單位,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強化財政監控,規范落實財經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和政府采購等制度,嚴格把好財政資金和其它資金收支審批關,堵塞漏洞,杜絕一切違規資金的運作行為。
3、抓監督檢查,增強領導干部自我約束能力
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是我們黨始終保持先進性的根本保證。歷史經驗和現實情況都充分證明,哪里有不受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哪里就會有腐敗。只有加強制約監督,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才能有效防止濫用權力和以權謀私的現象。一是要健全權力的內部制衡機制,即以權力制約權力,通過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化,理順各權力監督機構的組織和運作體制,以實現最佳的監督效益。紀檢監察部門要積極履行職責,帶頭協調各方面的力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定期對黨員領導干部貫徹執行《廉政準則》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二是要完善權力的外部監督體系,充分發揮人大、政協、群眾團體、民主黨派、新聞媒體等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通過建立評議評估機制和有效落實廉政報告、廉政談話、述職述廉、經濟責任審計、廉政巡視等制度,形成對黨員領導干部用權行為的有效監督,督促黨員領導干部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監督,嚴以律已、廉潔用權。三是強化行政監督,充分運用執行監督手段,積極開展行政效能監察,促使國家公務員廉政勤政。
4、抓懲治,加大對違紀違法案件的打擊力度
查辦案件是懲治腐敗的重要手段。通過大力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建立一道嚴格的黨紀國法防線,遏制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滋生和蔓延。一是要把握辦案重點,突破一批有影響的大案要案,要把經濟類的違紀案列為重點,把黨員干部貪污賄賂挪用揮霍公款案件列為重點,把妨礙經濟發展和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列為重點。二是認真查找案件線索,拓寬案源渠道。針對作案復雜隱蔽化,要通過各種渠道,采取有效辦法,主動出擊,積極查找案件線索,擴大案源。三是充分發揮辦案的治本功能,增強辦案的綜合效果。不單純辦案,要通過查辦案件,及時發現掌握發案單位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見和建議,針對辦案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制定相關規范措施加以防范。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18
一、基本案情
郭xx,男,1966年5月出生,漢族,安徽寧國人,博士研究生學歷,高級工程師,1997年11月加入九三學社,2004年當選廣東省政協委員,案發時任廣東省地質局下屬廣東省地質實驗測試中心(以下簡稱“測試中心”)副主任(副處級)、珠寶玉石及貴金屬檢測站(以下簡稱“珠寶檢測站”)站長。
2014年11月27日,省監察廳派駐省國土資源廳監察室對郭清宏違反政紀問題立案調查。11月28日,經省監察廳批準,對郭清宏采取“兩指”措施。2015年2月10日,移送司法機關調查。
郭清宏主要違紀違法事實如下:一是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郭清宏任珠寶檢測站站長以來,私設“小金庫”涉案金額約1.68億元,情節十分惡劣,郭清宏對此負有直接責任。二是私分公款,郭清宏本人分得560萬元。珠寶檢測站未經其上級主管部門(測試中心)批準,用截留檢測款形成的“小金庫”私分獎金,2003年至2014年期間郭清宏個人分得560萬元。三是公款私存,從中貪污公款5162.6067萬元。
郭清宏以珠寶檢測站工作人員的名義開設銀行賬戶,用來存放檢測費等收入,達到向測試中心隱瞞經營收入的目的,從中貪污公款3079.6067萬元。另外,通過大量存放現金,隨意支取貪污公款2083萬元。四是使用貪污的公款購置房產,涉案金額757.1388萬元。郭清宏利用前述貪污的公款購置房產8處,涉案金額757.1388萬元。
五是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郭清宏伙同曹姝旻(珠寶檢測站副站長,另案處理)等人為了逃避罪責,組織指揮、親自參與和指使他人銷毀“小金庫”涉及的財務資料,涉及金額約1.68億元,情節十分嚴重。六是挪用公款。2002年7月,郭清宏挪用公款27萬元,替曹姝旻支付購買廣州某處房產的部分購房款。七是違規開辦私人同行業公司。郭清宏違反有關規定,牽頭開辦了廣州某珠寶貴金屬鑒定中心有限公司和廣州某貿易有限公司。
二、案件剖析
(一)案件的主要特點
一是“小官巨貪”。郭清宏作案時為正科級,案發時為副處級領導干部,其所主持的部門為省地質局下屬三級生產經營單位(珠寶檢測站,二級事業法人單位),個人和單位級別均不高。但郭清宏利用珠寶檢測站站長職務之便,長期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的金額竟高達1.68億元,貪污公款5162.6067萬元。涉案金額之大,令人震驚,在省直單位的下屬機構中實屬罕見,是“小官巨貪”的典型。
二是作案時間跨度長。自2003年起,郭清宏便利用珠寶檢測站收取的檢測款私設“小金庫”,至案發跨時12年。其中,2003年至2010年8月期間,先后向公款私存的21個賬戶存入檢測費、培訓費等共計6040萬元。2010年下半年后,郭清宏本人或授權下屬直接到珠寶檢測站下設的各地辦事處直接提取現金,并將大量現金存放在出租屋及本人辦公室內自由支取。
三是作案手段隱蔽、瘋狂。郭清宏把珠寶檢測站當成自己的“私人公司”,完全不受上級監管,一個人說了算,任意支配,肆意妄為。先后利用自己、下屬、客戶的20多個銀行賬戶私存公款,以及通過大量存放現金的形式,隨意挪用支取、貪污公款超5000萬元。
為掩蓋罪行,郭清宏多年來一直嚴禁本站員工擅自與上級單位(測試中心)任何人員接觸,“違者立即開除”,并要求所有員工對外口徑一致,形成內部堡壘,企圖“密不透風”。為逃避罪責,郭清宏從2011年起,不定期親自或指示下屬刪除財務資料、銷毀賬冊憑證,尤其是2013年珠寶檢測站被省地質局審計部門審計期間,郭清宏更是瘋狂銷毀會計憑證、財務賬冊以及電腦硬盤存儲的所有財務資料數據,企圖逃避甚至對抗調查,情節十分嚴重。
(二)案件產生的主要原因
郭清宏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之所以發生,除了其本人目無法紀、理想信念喪失、欲壑難填等根本原因外,還包括一系列外在誘因,即在經營管理、制度規范及監督制約等方面存在嚴重漏洞和問題。
一是無視法紀,理想信念徹底滑坡。身為領導干部、一站之長、政協委員,郭清宏長期以來不重視政紀法紀學習,毫無法紀觀念和規矩意識,毫無自我要求和約束,人生觀、價值觀發生極度扭曲,貪欲膨脹。崇尚個人主義、利己主義、拜金主義,缺乏自律又逃避監督,瘋狂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經受不住金錢的誘惑,同時抱有僥幸心理,認為上面有人不會出事,瞞報單位經營收入,藐視法紀銷毀財務憑證,長期大量貪污公款,最終墜入犯罪深淵。理想信念的滑坡也導致其在行動上、生活中日益奢靡享樂,郭清宏利用貪污的巨額公款,先后在多地購買住宅、寫字樓、車位等,購置各種昂貴珠寶玉石,其中僅購買單顆寶石便花費超百萬元,奢靡程度令人咂舌。
二是揮霍權力,完全不受監督約束。作為珠寶檢測站的“一把手”,郭清宏“家長式”作風嚴重,把珠寶檢測站完全當作自己的私人檔口進行經營,完全游離于上級的監管之外,毫無接受監督約束意識。郭清宏(伙同曹姝旻)對該站的經營管理尤其是該站在省內各地下設的20多個辦事處的經營活動具有高度的、自由的決定權,包括辦事處的設立或撤銷、合作經營方選擇、站點人員招聘、設備儀器采購、檢測業務登記審核、檢測款收入存放使用、財務會計賬冊編造等“一條龍”運作都自己做主說了算。
此外,測試中心原主要負責人馮超(另案處理)是曹姝旻(珠寶檢測站常務副站長)的丈夫,對珠寶檢測站的日常管理運作采取有所偏頗和袒護的態度,測試中心其他班子成員難以過問和不敢監督,測試中心監察、審計部門介入珠寶檢測站的內部監管更是難上加難。絕對的權力必然導致絕對的腐敗,郭清宏利用單位管理與監督上的漏洞肆意揮霍手中的權力,欺騙上級主管單位,瞞報經營的檢測收入,截留站點的收入資金,大量侵占公款。
三是管理粗放,單位經營運作以包代管。珠寶檢測站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隸屬測試中心的二級事業法人單位,統一采用測試中心制定的以承包收入任務的經營管理模式。但測試中心本部對珠寶檢測站人、財、物的相關管理制度不健全,基本上是放任不管,尤其是對珠寶檢測站下設的辦事處沒有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導致珠寶檢測站下設的多個辦事處長期游離于測試中心本部的管理和監督之外,存在管理運作缺失制度約束,只求完成定額上繳經營收入,缺乏財務收支的監管等漏洞。各辦事處的檢測業務未經登記審核,檢測費經營收入也不開發票。
該中心本部對珠寶檢測站各辦事處選擇的合作方的情況也一概不知,郭清宏利用此漏洞編造虛假的合作經營,訂立對付上級的虛假合作協議,騙取截留公款。同時,珠寶檢測站的人員管理嚴重不規范,全站實有員工近200名,但在測試中心人事部門備案管理的只有50多名,有的辦事處雇了10多名員工,只有2名與測試中心本部簽訂了勞動合同,其他人員都是以虛假“合作方”的方式聘請任用。
辦事處員工只對郭清宏等人負責,言聽計從,對外口徑一致,形成了“內部堡壘”、“攻守同盟”。綜上所述,珠寶檢測站其實就成了郭清宏等人的“私人企業”,各辦事處其實就成為郭清宏等人的“私人檔口”。郭清宏一手遮天,為所欲為,最終積重難返,鑄成大錯。
四是監督缺位,上級單位的監管形同虛設。多年來,珠寶檢測站的直接上級(測試中心)的財務部門僅對該站定額上繳的經營收入進行核算,對該站在檢測業務中收取的現金或沒有上繳的資金沒有監控或控制不全,在財務賬目設置上一直分不清上繳的經營收入來自哪個辦事處,各辦事處的經營效益如何也不進行考核和過問,沒能有效發揮財務全覆蓋及統一管理的作用,郭清宏等就是利用檢測費不開發票、測試中心財務部門無法準確掌握珠寶檢測站各辦事處的實際收入等漏洞,大量截留各辦事處收取的經營檢測費用,公款私存,挪用侵吞公款。
同時,測試中心長期以來對地質實驗測試工作,尤其是珠寶檢測業務預防腐敗工作的形勢研判不足,自認為地質實驗測試機構是“清水衙門”,存在“檢測是一門技術活,是服務性工作,利潤低、賺錢少、總量小”的觀念,長期弱化建章立制工作,對公職人員廉潔自律的教育也抓得不緊。
因此,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廉政風險防控方面只滿足于開會、傳達文件、簽訂責任書“三個樣板動作”,對領導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監督不嚴,對苗頭傾向性問題未能抓早抓小,對腐敗行為警覺性不高,缺失自我防范和自律意識,測試中心職工群眾中對珠寶檢測站員工的收入早有議論,對該站的市場經營收入和員工的實際收入存疑,反映也不斷,測試中心獲悉后雖也曾對有關情況進行過調查了解,但大多采取應付的做法,加之珠寶檢測站員工上下口徑一致,沒有發現實質性證據,平時調查也只是點到即止。
三、警示與預防
郭清宏私存、貪污巨額公款一案,是“小官巨腐”、發生在基層單位的一樁大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教訓也是深刻的,發人深省。要舉一反三,吸取教訓,真正做到預防為主和嚴懲腐敗相結合,需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加強廉政教育,增強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做到堅定理想信念,不越紅線,守住底線,筑牢防線是防止領導干部犯錯誤,違紀違法的根本所在。要把加強領導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作為反腐倡廉建設的首要任務,做到教育更有針對性、更有警示震懾性,使公職人員和黨員干部都能自覺適應從嚴管理與監督的工作約束。
明確重點,不斷創新教育形式和載體,案發單位和全局系統要從這次地質局系列腐敗案件中認真反思,我們在日常的工作中為什么會出現這些問題;案發的原因有哪些;針對制度上的漏洞要抓好哪些環節進行整改。同時,加強組織紀律教育、政紀法紀教育,使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增強領導干部的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和廉潔自律意識。充分利用發生在本單位本系統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開展以案論紀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外化于形、內化于心,增強教育實效。
二是完善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管理機制。結合各單位實際,扎實做好立規矩、建制度、嚴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尤其要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內部控制和管理等制度的建設,加快修訂和完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大額資金使用、人事管理、設備儀器采購、合同管理、違反財經紀律責任追究等制度和辦法。推進規范化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建立按制度經營、依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
通過深入調研、學習借鑒、廣泛征集干部職工意見等方式,制定、健全、優化一套合法合規、以人為本、上下認同、行之有效、針對性強、可操性好的生產經營管理制度。各單位班子成員尤其是黨政“一把手”要帶好頭,以自身嚴格執行制度的行為,加強制度的執行力度,徹底解決以往不拿制度規定當回事、我行我素的任性行為,對違反者一律從嚴從重查處和讓其付出代價。
三是強化監督制約,使領導干部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始終堅持并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首先,加強領導班子內部的相互監督,堅決克服班子成員之間“老好人”,不愿監督、不敢監督的現象。“一把手”要自覺帶頭接受監督,班子成員既要相互尊重,維護、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膽監督“一把手”,敢于提醒,。把監督當成班子成員間、領導干部之間一種防止犯錯的“援手”,時常拉一拉,促一促,拍一拍。
其次,強化職工群眾監督,完善事務公開制度,把本單位有關重大事項的決策原因、決策依據、決策執行過程和結果,通過一定的形式向職工干部公開,接受職工群眾監督,以公開保證公正。再次,加大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力度。紀委要強化雙重管理,加強對同級及下級的監督管理,并加強同上級有關部門的聯系。
抓住干部管理的各個環節,把監督寓于對領導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權力的嚴格管理之中,要讓大家認識到平時的嚴格律己和監督是在保護干部,不要出現一旦犯錯悔之已晚的情況。此外,加強審計外部監督,審計是及時發現問題、及早糾正問題、避免重大錯誤的有效手段。要完善單位內控機制,加大審計力度,定期對本單位及下設機構的財務制度執行情況、資金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及時發現和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堵塞管理漏洞。
違紀違法原因剖析19
近年來,基層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呈現頻發多發趨勢,對此,眉縣紀委積極探索當前基層黨員領導干部腐敗的特點、規律,嚴格履行教育、監督、懲處職能,嚴肅查處了一批涉案金額大、危害程度高、社會影響惡劣的案件,有力地打擊和震懾了違法違紀人員,教育了全縣黨員領導干部,優化了干事創業環境.近三年,全縣共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86件,給予黨政紀處分86人,挽回經濟損失1403萬元.
近年來腐敗案件的表現形式及特點
(一)從案件類別來看民生類問題較多.在近三年查辦的86個案件中,涉及民生類的案件共67件,占案件總量的77.9%.主要表現在一些承擔民生工程的部門以及部分村組干部貪污、侵吞、挪用各種惠農資金、土地補償款、扶貧救災款、糧食直補和退耕還林款、拆遷安置款等專項資金.
(二)從人員類別來看村組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呈上升趨勢.近年來,因國家政策和項目建設不斷向農村傾斜,村組干部貪污受賄等經濟違法犯罪問題也在逐年上升,主要表現在民生工程、土地征遷賠償、財務管理、糧食直補、退耕還林等方面貪污受賄、揮霍浪費、虛報冒領等.2011年涉及村組干部的案件總量的33%,2012年占案件總量的40%;2013年占案件總量的50%.
(三)從案件性質來看貪污賄賂、失職瀆職類問題較為突出.在近三年查處的86件案件中,涉及到貪污賄賂及失職瀆職問題的案件各占16起,占案件總數的37.2%,位居第一.這些案件中不僅有領導干部也有村組干部,涉案金額多則幾十萬,少則幾千元.如某單位原副局長張某在協調工程項目征地建設過程中受賄4.2萬元;某中心原主任李某,在任職短短3個月時間內,收受賄賂達11.2萬元,貪污公款0.7萬元.
(四)從作案手段來說逐漸隱蔽多樣.發生違法違紀案件的表現形式主要有:貪污、侵占、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國家種類補償資金、惠民資金;合伙作案、公款私存或轉借他人以獲取利息,或借給親友使用;財務管理混亂,吃喝揮霍,隨意開支等.如某村四名村干部合伙,將西寶高鐵征地補償款、地面附著物賠償款、灌溉渠賠償款等共計7.3萬余元,采取虛報冒領方式予以私分.
違紀違法案件頻發多發的原因分析
(一)少數干部個人素質較低,法律意識淡漠.從近三年立案查處的領導干部來看,大多數干部文化程度及綜合素質較低,淺薄的文化素養造成了這些基層領導干部平時疏于政策理論的學習,忽視了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紀律意識及法律意識淡薄,導致有些干部在被查處后還不認為自己已經觸犯了黨紀國法.
(二)個別人私欲膨脹,思想道德滑坡.一方面,個人私欲膨脹,宗旨意識淡化.沒有正確的價值觀、利益觀和權力觀,謀利之心膨脹,放任之心膨脹,貪腐之心膨脹,將本來用以為國家干事業為人民謀福利的領導職權當作謀求私利、撈取錢財、尋求退路的手段.另一方面,思想道德滑坡,擋不住誘惑.在市場經濟下,受外來腐朽思想的侵蝕,面對金錢、物質的誘惑,個別干部不能自持,最終把手伸向了集體或掌管的專項資金.
(三)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一是教育缺失.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機制不夠完善,教育管理的內容和方式缺乏針對性和實效性.二是監管不到位.由于“一把手”領導權力過于集中,上級監督太遠,不能經常;同級監督太軟,心存顧慮,所以監督表現得尤為失之于軟.特別是有些農村干部,書記、主任一肩擔,集決策權和資金支配權于一身,家長制作風更為嚴重,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制度流于形式.三是村組賬務混亂.農村三資(資產、資源、資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村民監督委員會制度落實不到位,對資金運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手段,在實際執行上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還有一些村會計形同虛設,通常就是個記賬員,村里一切開支均由村支書或主任掌握;還有些組上甚至沒有會計也沒有賬目,組長一人說了算.四是村務、財務公開不到位.推行的村務、財務公開流于形式,對群眾關心、關注的征地補償、民生資金、財務收支等問題,不公開或有選擇地公開,避重就輕.
對策建議
(一)加強教育,強化黨員干部個人素質.一是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每年通過思想紀律作風整頓、眉塢大講堂、干部法制培訓等形式,在全縣開展黨紀政紀、法律法規和黨風廉政教育,增強廣大干部的群眾觀念、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和廉潔自律意識.二是廣泛開展警示教育.充分發揮扶眉戰役烈士陵園紅色教育基地、張載祠官德教育基地、縣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楊文洲紀念館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利用身邊一些違紀違法典型案例,有計劃地開展多種形式的警示教育,寓教于案.三是狠抓農村基層干部教育.針對基層干部文化層次和工作實際,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定期不定期地開展思想政治和廉政教育,有效遏制農村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
(二)強化監督,將權力置于監督之中.一是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管.經常對各級各部門執行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領導班子廉潔從政情況、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批評教育、責令整改,確保黨員領導干部在干事的同時不出事.二是加強對村組干部的監管.從農村實際情況出發,積極推行民主評議干部活動,健全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和村民監督委員會制度,強化“民主理財”、“民主議事”,把村級各項事務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管理.三是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的監管.加強對重大事項、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政府投資項目、扶貧救災資金、強農惠農等民生領域各項資金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資金廉潔規范運行.四是加強對工作之外的監管.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監管,延伸監督觸角,通過鼓勵群眾舉報、開展明察暗訪等,對利用公款吃喝宴請、借婚喪嫁娶斂財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確保權力行使到哪里,監督就跟進到哪里.
(三)加大懲處,增強案件震懾力.一是加大問責問效力度.嚴格執行中央《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和省紀委領導干部警示訓誡防線及眉縣《機關效能問責辦法》等制度規定,綜合運用組織處理、警示訓誡、行政問責等措施,對領導干部違紀違規問題嚴格問責,防止小錯釀成大錯.二是加大對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嚴肅查辦破壞環境、影響發展和阻礙重點項目建設中的失職瀆職案件,征地拆遷、工程建設中的權錢交易、貪污賄賂和以權謀私案件,特別是嚴查少數鎮村組干部濫用職權、與民爭利、涉黑涉惡、利用宗族勢力欺壓群眾、截留挪用扶貧救災等專項物資和侵占集體財產等行為.通過嚴查重治,提高震懾力,懲前毖后、警示育人.
(四)完善機制,規范權力運行.一是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各項制度建設,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情況的督查力度,確保制度執行有力、剛性十足.二是規范權力運作機制.對主要部門、重點權力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輪崗交流,對過度集中的權力進行分解,制定相互制約機制,防止權力失控和濫用.三是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和政府采購等制度,建立健全辦公、招待等費用定項限額管理制度,嚴把財會人員任職關,強化對財務的監督審計力度,杜絕一切違規資金運作.四是加強黨務、政務、村務和財務四公開.嚴格執行黨務、政務、村務以及財務公開制度,規范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間間隔,制定檢查考評、責任追究等操作辦法,創新公開的手段、形式,不斷增強公開的廣度和深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