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與感悟
2020年12月,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此次新修訂的《公務員法》于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充分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關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要求,激勵著干部擔當作為。
此次修改對公務員隊伍的政治要求更加明確,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公務員制度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體現到了立法目的、管理原則、條件義務當中。此外,修改后的公務員法完善了公務員職務、職級等相關規定,實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對領導職務與職級的任免、升降等條文做出了修改,這完善了公務員體系的激勵機制,為提升工作干勁提供了助益。公務員是一種職業,更是一種責任,此次修改增加了公務員監督和應當遵守紀律等規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責令辭職、離職后從業限制等規定,增加了在錄用、聘任等工作中違紀違法有關法律責任等規定。這種修改增加了對公務員崗位的監管力度,也能夠推動公務員自我約束意識的增強,促使公務員更公正、廉潔地履行為人民服務的責任。
為政之要,惟在得人。公務員的健康成長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項系統工程。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全面貫徹黨中央從嚴管理干部要求,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在嚴明紀律約束、健全嚴管鏈條、加強重點監督、引導公務員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方面做了詳實的規范,在強化公務員職業道德品格重視的同時,通過進一步嚴明紀律、嚴密監督,筑起公務員正確履職盡責的防火墻。
作為一名普通的公務員,在學習新公務員法后,進一步明確了要堅定理想信念、嚴守紀律規矩、始終保持對黨對人民的初心。思想上,保持理想信念,做到忠誠、干凈、擔當,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工作上,做到勤奮敬業、勇于擔當。做到始終以群眾需求為導向,敢于直面問題、直面矛盾、直面群眾需求,真誠服務,將感情和責任心用于工作,把時間和精力付諸實踐,把工作做實、做穩、做好。學習上,還要意識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單靠學習公務員法是不夠的,要從紙面進入腦內,從腦內落實到腳下,在不斷學習中不斷實踐,在法律要求基礎上提高自身職業道德標準和素養,做一名合格的公務員,做一名群眾滿意的公務員。
第2篇: 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與感悟
XX屆全國人大會第XX次會議27日表決通過了公務員法。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35號主席令,公布了這部法律。這部法律將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公務員法分為總則,公務員的條件、義務與權利,職務與級別,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懲戒,培訓,交流與回避,工資福利保險,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職位聘任,法律責任和附則,共18章107條,約12000字。法律規定,公務員制度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貫徹中國共產黨的干部路線和方針,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同時,主要對公務員領域的以下具體內容做出規定:
——三個標準界定公務員范圍
公務員法明確界定了公務員的范圍。如果一個工作人員同時符合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這三個標準,就屬于公務員的范圍。法律同時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準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法律在總則一章指出,制定本法的目的是為了規范公務員的管理,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公務員的監督,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法律規定,公務員制度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貫徹中國共產黨的干部路線和方針,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法律規定,公務員的管理,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照法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公務員的管理,堅持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并重的原則。公務員的任用,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注重工作實績。國家對公務員實行分類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
——聘任制納入公務員管理范疇
公務員管理將引入聘任制,即機關根據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按照法律規定,機關聘任公務員可以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程序進行公開招聘,也可以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直接選聘。機關聘任公務員應當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的聘任合同,確定機關與所聘公務員雙方的權利、義務。聘任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法律規定,聘任合同期限為1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1個月至6個月。聘任制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協議工資制,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有關專家認為,聘任制相對于傳統公務員的選任制和委任制,有利于進一步解決公務員能進不能出、缺乏活力等問題。近20年來國外公務員管理越來越多地采用聘任制。此舉為機關吸引優秀的人才特別是專業技術人才開辟了一條合法的渠道,為使用輔助性、操作性的人員提供一種靈活、便捷的方式。
法律還確立國家建立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需要設立。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的代表、聘用機關的代表、聘任制公務員的代表以及法律專家組成。聘任制公務員與所在機關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裁決生效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三種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公務員法明確規定下列三種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規定,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錄用公務員,必須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并有相應的職位空缺;錄用公務員,應當發布招考公告。招錄機關應當采取措施,便利公民報考。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外籍人士無緣公務員職位
公務員法明確了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其一就是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依照這部法律,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還包括:年滿十八周歲;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照上述規定可以發現,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公務員必須具備什么學歷,也沒有回答乙肝病毒攜帶者是否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
法律還規定了公務員應當履行的義務: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忠于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范遵守社會公德;清正廉潔,公道正派;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法律還規定了公務員享有的權利: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參加培訓;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提出申訴和控告;申請辭職;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
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
法律規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調任機關應當對調任人選進行嚴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權限審批,必要時可以對調任人選進行考試。
按照法律規定,公務員在不同職位之間轉任應當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進行。對省部級正職以下的領導成員應當有計劃、有重點地實行跨地區、跨部門轉任。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和工作性質特殊的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有計劃地在本機關內轉任。
關于任職回避,法律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職業發展途徑有望實現多元化
我國實施多年的公務員制度只提供了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兩個職務系列,公務員的職業發展階梯過于單一。公務員法則在綜合管理類職位外,增設了專業技術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務等,致力于建立多元化的公務員職業發展途徑。
法律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本法,對于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法律規定,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法律規定,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法律規定,公務員的職務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務院規定。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職務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職務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實行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國家建立公務員工資的正常增資機制。按照法律規定,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國家實行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并將工資調查比較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
法律還規定,公務員工資制度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資歷等因素,保持不同職務、級別之間的合理工資差距。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法律還規定,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國家建立公務員保險制度,保障公務員在退休、患并工傷、生育、失業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法律同時還規定,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違反國家規定,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標準的,由縣級以上領導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區別不同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3篇: 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與感悟
公務員法作為一部凝聚近二十多年來的理論和實踐經驗的公職法規。對我國公務員的隊伍和人才建設起了強有力的促進作用,不僅是我國公務員要學習理解的基本規范,也是我國公務員思想的重要指導基礎。在學習公務員法的過程中,我認真結合聯系了公務員崗位的實際,對如何成為一名合格的公務員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具體可歸納為以下五點:
一、要堅決以公務員制度的核心思想為指導
在公務員法第一章總則的第四條中指出,公務員制度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貫徹中國共產黨的干部路線和方針,并且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公務員制度的指導思想不僅是黨和政府的重要方針,也是公務員制度的核心方針,身為一名合格的公務員,最首要的就是以制度中的指導思想為核心,給自己制定正確的思想政治前提,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帶著以此為指導的崇高信念嚴守崗位,展開工作。
二、時刻維護國家的利益,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
遵守法律是每個公民的職責,公務員法中履行義務的第一點要求是"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身為一名肩負國家職責的公務員,更應該嚴格強有力地要求自己以國家利益為首,不做任何侵犯國家利益或者和國家利益有沖突的事,并且要對國家的憲法和法律有高度的理解,時刻以國家準則為出發點,嚴格要求自己的道德規范,高度約束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在遵法守法上起到模范領頭的作用,時刻秉持著身為一名公務員所必需的良好原則和形象。
三、按照規定的程序履行職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公務員法中履行義務的第二點和第三點要求分別是"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公務員這一崗位不僅是國家賦予的神圣職責,也是人民托付的高度使命,身為一名合格公務員,只有按照規定的每個程序,貫徹落實好制度的每個要求,做好自己的份內職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處理好人民的各種訴求,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熱忱把工作完成好,才能不辜負人民所托付的使命,發揮出公務員這個崗位的重要影響力和效用.
四、忠于職守,服從上級命令
公務員法中履行義務的第五點要求指出"忠于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身為一名合格公務員,除了做好自己的份內職守,勤懇地完成自己的份內工作,服從上級命令也是重要的一個環節,一名合格的公務員要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隨時調動自己的工作積極性,全力貫徹和理解上級的政策方針,服從領導上級的命令,保持良好的工作協同性和配合性,以及時刻配合做好工作的責任心態,才能富有效力地完成所屬崗位的職責。
五、公明廉潔,保持良好生活作風
"清正廉潔,公道正派"是公務員法履行義務的第八點要求,公務員肩負著國家的公務,是人民和國家的重要服務樞紐和橋梁。身為人民的公仆,公明廉潔是首要的準則和條件,一名合格的公務員理應恪守神圣崇高的道德準則,時刻以嚴格的準則要求自己,堅決不做出任何超越道德底線的事,時刻以公明廉潔,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并且保持正派生活作風,規范嚴肅自己的言行和舉止,始終以公正嚴明的公務員形象,發揮良好的帶頭和影響作用。
通過學習公務員法,使我對成為一名合格公務員的基本要求有了更明確的理解,也進一步加深了我對公務員這一重要職責的思想認識,可望在今后的公務員工作崗位上,能更加有效地規范自己的行為,提升自己的準則。并且全力達到學習公務員法的目的:"牢固樹立執政為民的思想觀念,依法行政,忠于職守,勤奮工作,清正廉潔,公道正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全面加強公務員能力建設,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清湛,作風過硬,充滿生機的干部隊伍",以把自己的公務員工作做到更好、更完善。
第4篇: 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與感悟
通過學法用法,我對法律條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層次內涵的深刻領悟,有了質的變化。對照所學的知識,結合本職工作,聯系到執政為民、依法辦事上,真正覺得法律對一個基層審計干部來說,既是護心鏡,又是當家寶。
一、領悟學法的重要性
普法教育已經開展了十幾個年頭,隨著法律知識的不斷普及,公民法律意識的明顯增強。我深深感到:法律意識淡薄和執法的蒼白,是那樣毫不留情地阻礙著發展。因此法律知識學習,對我是個很大的鞭策,更是一個很大的收獲。我不僅一掃缺少法律知識帶來的困惑和迷惘,更收獲了增長法律知識帶來的巨大財富。所以說,學法重要,用法必然,執法關鍵。
二、堅持學法的自覺性
作為一名基層審計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強法律法規學習,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黨委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我深深體會到,搞行政事務要學好《公務員法》、《行政許可法》;搞審計業務要學好《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如此等等,每一項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規。要學深學透,靠上級安排不行,必須形成自覺的、有序的、重點的學習風氣和習慣,只有不斷學習,不斷充實,不斷領悟,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才能得到增強,自身法律素質才能明顯提高。
三、提升用法的技巧性
學法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用法。通過從書本學到實踐學,我深深感到,只有把學習法律知識與依法辦事緊密結合,與實際工作緊密結合,與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緊密結合,在涉及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重大問題決策時,才能做到充分論證,依法決策,才能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我體會到,要想辦成一件事,還必須把握好“三道關”。一是法律關。法律是準繩,法律至上、法律、法律至貴;學法律充實自己心中有數,用法律保護群眾深得民心,依法律辦事得心應手。二是公開關。公開是依法行政的窗口。三是行政關。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為。干部在工作中的每個具體的行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體工作中必須做學法榜樣,當用法先鋒,行法定職權。行政權的運用,最經常、最廣泛、出國留學最密切地關系著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個人利益。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制觀念,崇尚法制,是實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權執法的有效途徑。
第5篇: 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與感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是xx年4月27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順利通過并正式頒布,于xx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我國第一部關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綜合法律,也是進一步規范公務員依法履職、依法行政的根本制度,它的頒布實施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按照職工理論學習的新要求,結合對《公務員法》的學習,下面,我粗淺的談談自己對這部法律的了解和認識
一、實施《公務員法》的重要意義
一是有利于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實現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公務員法》的出臺,將有力地推進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制化建設,實現對黨政機關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監督和依法保障,并將進一步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
二是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實現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公務員法》系統總結了我國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經驗,吸收了近年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借鑒了國外公務員制度的有益做法。這既為公務員管理提供了科學合理的管理規范,又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是有利于促進干部隊伍建設和各級政權建設,提高黨
的執政能力。《公務員法》堅持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并重,明確了公務員的義務和權利,這將有利于促使廣大公務員切實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力,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與正確政績觀,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從而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政府的行政能力。
二、《公務員法》的精神實質
一是體現黨的干部路線、方針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公務員法》既從總體上體現黨的干部路線,全面反映黨管干部的原則和干部隊伍建設“四化”方針的根本要求,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同時又將經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干部人事管理經驗直接在法中予以反映,將黨的干部政策轉化為具體的法律規范。
二是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建立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公務員法》從現階段我國改革發展的實際出發,體現和反映了我國政治體制的特點和要求。與西方的公務員制度相比,《公務員法》更突出強調,我國公務員無論職務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這樣就把公務員對黨和國家負責與對人民群眾負責統一起來。
三是在繼承中發展創新,保持公務員制度的連續性。《公務員法》以暫行條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為基礎,保持了公務員制度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同時,積極吸收了近年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如競爭上崗、公開選拔、任前公
示、任期制、任職試用期制、部分職位的聘任制以及人事爭議仲裁制度等,進一步完善了公務員制度。
四是實行分類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公務員法》貫徹了分類管理的思想,如將公務員職位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實行不同的管理辦法。分類管理是為了提高管理效能的科學化水平,使黨政機關協調高效運轉,提高公務員隊伍的服務效率和專業化水平。
三、如何貫徹落實好《公務員法》
一是認真學習理解,做到理論聯系實際。在吃透法律條文、反復學習、深鉆細研的基礎上,更要不斷地結合本職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并根據工作和形勢的需要加強學習,不斷補充更新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將工作做好、做精,讓群眾滿意。
二是注重學習,勇于創新。做一名合格的公務員在工作中要腳踏實地、正確定位,對待每一件事要從大處著眼,從小事做起,不斷地學習,不斷地積累,不斷地豐富自身各方面的知識,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同時要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長,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為推進工作的有效開展盡自己的一份力。
三是珍惜崗位,勤奮工作。公務員,包括事業單位的職工,獲得這份工作實屬不易,是名副其實的鐵飯碗,是多少
人羨慕的職業,這其中有父母的艱辛、個人的努力和組織的培養,況且我們較其他鄉鎮工作輕松,正常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工作的大環境好,我們沒有理由不珍惜這份工作,沒有理由不干好工作。在具體工作中,我們更應該多總結反思,多學習借鑒,多注重實績,多深入村組,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一件件具體工作的落實上和履行本職工作的行動中,以個體作用的發揮共同推進各項任務目標的完成。
第6篇: 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與感悟
前幾天參加了局機關組織《公務員法》培訓,很受教益,進一步增強了公務執法意識,提高了學法用法的觀念。現就法律“剛性約束”和責任方面談下自己的體會:
公務員制度是中國政治制度重要的組成部分,作為中國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綜合法律,《公務員法》的頒布與實施填補了我國法律體系的一項空白,對于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提高公務員隊伍素質,增強公務員責任意識,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而長遠的意義。
應該說我國對于違法的黨政領導干部,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制度已經比較健全,但是追究工作失職、領導失誤等領導責任的法律制度尚未觸犯法律,也不適用紀律處分時,往往難以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這在客觀上形成了對領導干部監督的空白,致使長期以來領導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相當一部分領導干部責任意識淡薄。
《公務員法》將“引咎辭職”引入公務員管理中,強調了公務員隊伍中領導成員應該承擔的責任,《公務員法》第八十二條規定:領導成員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應當引咎辭去領導職務。領導成員引咎辭職或者因其它原因不再適合擔任現任領導職務,本人不提出辭職,應當責令其辭去領導職務。將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寫入法律,意味著要用法律的“剛性約束”來進一步強化法律責任,讓領導責任不再一種可以“大錯化小小錯化了”的虛幻責任,而是更加具體化,這有助于強化領導干部的權責意識,約束其在其位,謀其政,盡其責。
《公務員法》不僅把領導干部的引咎辭職制度寫入法律,而且規定了公務員的辭職制度。《公務員法》第八十三條明確規定了予以辭退的五種情形,那些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稱職,不勝任現任工作,不接受合理安排,不履行義務,不遵守紀律,大錯沒有,小錯不斷的公務員,可以辭退。辭退制度的建立,將暢通公務員隊伍的出口,打破公務員只進不出的潛規則,加快公務員合理流動,增強公務員隊伍的生機與活力,所以,引入引咎辭職,完善責任追究制度,有利于培育公務員的責任意識。
為了防止公務員在任枉法、離任收贓,《公務員法》還對公務員離職后的從業作出了嚴格限制。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在離職3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單位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的經營活動,違反者要予以處罰。
我國公務員隊伍龐大,人數眾多,如何對這支隊伍進行科學管理,是公務員管理機構要解決的重要問題,《公務員法》的頒布,打破了公務員管理單一化的模式,創新分類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務員隊伍的專業化建設水平。長期以來,我國公務員實行的是簡單的職務分類,即只有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之分。《公務員法》創新了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第十四條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對于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它職位類別。根據職位的性質、特點劃分職位的類別,增設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職務,單設法官、檢察官職務,有利于依據職位的特點進行更科學的管理,有利于穩定和吸引科技人才,培育一支高素質公務員科技專家隊伍。有了《公務員法》,公務員的職責也更加明確。
在公務員晉升及工資待遇上,《公務員法》也做了修改,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一個公務員,可以根據其能力、工齡、業務等因素,在職務上得到提升,如果沒有空缺職務擔任,在從事原工作的基礎上,享受與應提升職務相同的工資、福利待遇,即職級晉升。這樣公務員即使沒有職務的升遷,也可以通過職級晉升獲得待遇的提高,調動了公務員的積極性。此外,對于消除公務員的“官本位”意識,防止貪污腐敗,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7篇: 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與感悟
2021年對中國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年,這期間我國實現全面疫情防控的階段性勝利,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全方位、開放性歷史成就,我國全面貫徹落實新技發展理念,推動更深層次改革,實行了更高水平的開放,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重大科技成果不斷涌現,脫貧攻堅成果舉世矚目,環境更加優美,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可以說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向前邁出了新的一大步。而這些卓越成就的取得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充分的彰顯和體現,離不開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的百年華誕,百年大時,實為不凡。在這波瀾壯闊的百年奮斗歷程中,中國共產黨緊緊依靠人民,跨過一道又一道溝坎,取得一個又一個勝利,為中華民族作出了偉大的歷史貢獻。中國共產黨這一百年的征程一路走來,雖幾經風雨但從未被打垮。它之所以能從一艘小小的紅船成長為巍巍巨輪,就在于其把馬克思主義這一科學理論作為了根本的行動指南,并在實踐中不斷豐富和發展;就在于把共產主義確立為遠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并為之不懈奮斗;就在于建立了用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打造的堅強組織,保持了嚴明的組織紀律;就在于建立了堅實的群眾基礎,獲得了最廣大人民的衷心擁護和支持;就在于勇于進行徹底的自我革命,永葆青先進性和純潔性。
第8篇: 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與感悟
一是明確了黨的大政方針,政治理論素養有了很大提高。
作為一名合格的公務員,必須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論素養。應該熟知黨的各項方針政策,認清各種當前社會政治、經濟形勢,要善于把握正確的前進方向,要毫不動搖的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只有首先解決好方向問題我們才能夠走的穩,走的遠。而過硬的政治素質,高尚的政治情操是保證我們正確方向的根本。培訓期間,通過對必備理論的學習,認真解讀了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法治國家等理論知識,對《公務員法》的認真學習和細心揣摩,讓我深刻領會了公務員的,進一步樹立了人民公仆意識,為任職后依據公務員法干好工作打下了堅實的思想基礎。這些理論知識為我消除了迷惘心理,照亮了前進努力的方向。使我深刻的了解到公務員精神就是:熱愛祖國、忠于人民、廉潔奉公、求真務實、開拓創新、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具體到工作當中首先應盡職盡責,公務員代表國家行使國家權力,管理社會公共事務。
因此,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的責任意識,盡職盡力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其次要廉潔奉公。要有良好的情操,廉潔奉公,不謀私利。同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辦事,努力實現和維護社會公平。最后要團結協作。單位的工作是一個整體,部門的劃分是為了在分工的基礎上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公務員要有大局意識和團結協作精神,這樣才能更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二是明確了公務員初任培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極大提高了思想認識。
通過學習,我明白公務員培訓不僅僅是法定要求,更是公務員轉變角色,走上工作崗位,履行職責,為人民服務的要求。這種思想上的轉變不僅要快更要徹底,要從根本上克服自身意識上潛在的優越感,樹立責任意識,這對于我今后的成長、發展都有重大意義。使我學到和掌握了實用的工作技能和方法,指導了以后的實踐,從而嚴于律己,嚴格遵守紀律,踏實學習,以良好的品德樹立個人良好的形象。在工作崗位上準確正確的定位自己,用開放的心態,實干的精神,做好本職工作,真正做到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努力學習,提高素質。爭做一名合格、優秀公務員。
三是明確了學習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
此次培訓重視對新錄用公務員的基礎培訓和整體培訓。課程內容十分豐富,注重基礎理論的同時更強調與實際結合,與實用融合。通過學習,我逐漸明晰了認知自我、重塑自我、管理自我、成功自我、創新自我、發展自我以及人文自我的深刻,使我認識到要提高綜合能力,一是要提高學習能力。
學習能力是一項基本能力,也是公務員順利成長、不斷進步的動力源。新任公務員要向書本學習,在閱讀中提高智慧能力;要向實踐學習,在工作中提高適應社會的能力;要向同事學習,在溝通中提高協調能力;要向群眾學習,在聯系中提高調查研究的能力;要向領導學習,在觀察中提高分析問題的能力;積極參加各種專業的培訓,多途徑提高自身能力。二是要加強反應能力。提高公務員的反應力,就是要加強應對復雜局面能力的鍛煉。作為司法行政系統的公務員,首先要增強對各類破壞社會穩定的相關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在各種錯綜復雜的矛盾面前,要臨危不懼,要承受得起各種壓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化解矛盾。
其次,要增強對不同類型重大變化的應變能力。要力求做到及時反應、準確反應,動態把握變化趨勢,科學掌握變化規律,提前預見可能出現的問題,防患于未然,積極應對變化。
要加強執行力。黨的執政能力集中體現為公務員的執行力。要增強時間觀念和效率意識;要確保質量,注重實效;要善于選擇最佳執行路徑;要建立和完善執行體系和機制,擴大執行力的效能。
要加強實踐。勤于實踐鍛煉是公務員提高工作本領、做好本職工作的重要途徑。在實踐鍛煉中提高分析判斷能力。科學的管理和有效的服務,建立在對客觀實際情況正確把握的基礎之上。將理論學習與工作實踐有機結合起來,用理論指導自己的工作實踐,用實踐豐富自己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要敢于嘗試,勇于創新,善于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從而在實踐鍛煉中提高工作本領。
四是學有所得受益匪淺,為今后創新工作打下了基礎。
理論知識的學習,使我得以重溫學生時代的幸福時光,為以后繼續提高理論知識素養,更深入理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結合實際的暢談又讓我對當前和未來有了更美好的憧憬和自信,也為勝任新的崗位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我深知,創新是政府機關工作活力的源泉,這就要求我在今后的工作實踐中,要首先具有創新工作的意識和勇氣,解放思想,打破常規和主觀偏見的約束,敢于從不同的角度思考問題,能超越原有的觀念,不斷探索新的工作方法,為今后進一步提高自身素質能力,干好工作和爭做合格公務員、優秀公務員明確了努力的方向。
五是“學,然后知不足”,盡快轉變角色,適應工作。
在不斷深化學習的同時,我清醒的認識到自己還有很多不足,如何盡快轉變角色、適應工作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適應新的工作崗位,順利實現角色轉變尤為重要,不僅是身份轉變更關鍵的是思想轉變,作為一名新錄用公務員,對公務員職責以及以后工作的方法、方向甚至工作中的人際交往都不甚明了。光靠書本知識是不夠的,更主要的還是要多結合實踐工作。因此,作為一名合格的公務員一定要具備過硬的業務能力和素質,這是開展一切工作的基礎和根本。而這些都是我目前比較欠缺和亟需加強鍛煉學習的。要彌補不足,必須不斷學習,不斷實踐,不斷總結。只有加強學習才能不斷充實我們的思想,完善自身素質,提高個人能力。
一是要調整心態,增強自信。“境由心生”良好的心態是前行的動力。培訓中,教授專家多次從心理調適、生命的意義、日常工作方法等方面,對我們進行了解惑、指導,使我對新的工作有了新的了解。要有一種開放的心態,正確的定位,心甘情愿、腳踏實地當好一名“新兵”的態度。
二是要珍惜崗位,踏實工作。生疏的工作內容,緊迫的任務,一點一滴都是全新的考驗,雖有壓力,更是學習的動力。要切實從大處著眼,從小事做起,立志做好事。在工作中,既要忌眼高手低,又要防患得患失,正確認識事業和自身的關系,一切從實際出發,做好本職工作腳踏實地地從本職工作的一點一滴做起。
三、要努力學習,提高素質。學習,是公務員提高自身素質能力的基本途徑和法寶。加強理論知識、業務知識的學習對新錄用公務員來說尤為重要。只有理論上的清醒,政治上才能堅定。在實際工作中要不斷加強理論學習,始終自覺用黨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工作,學習要始終堅持學以致用,在工作中不斷學習,在學習中努力工作,把學到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工作中去,用理論來指導自己的工作。四是要廉潔自律,樹好形象。一定要在思想上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嚴格要求自己,時刻不忘廉潔自律,做到始終對黨負責、對事業負責。在理想信念上始終堅定不移,在法律上嚴格遵守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增強黨紀法規意識,經受住各種考驗,樹立廉潔自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務員的良好形象。
總之,作為一名公務員,必須堅持執政為民,服務大眾的理念,迎接新時代的挑戰,苦練基本功,扎根基層,為成為一名優秀的基層行政工作人員而努力!
第9篇: 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與感悟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_大精神,全面實施石屏縣“六五”普法規劃,推動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深入開展,牛街鎮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不斷提高領導干部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決策的能力和水平。
高度重視。領導干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組織者和,肩負著領導、管理國家和社會各項事業的重要職責。牛街鎮全面提升領導干部的法律意識和法治素養,積極引導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帶頭學習法律,不斷強化法治意識,提升法治能力,做尊崇法律、運用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的表率,帶動全鎮人民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為建設“平安牛街法治牛街”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明確任務。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要適應黨的十八大對領導干部法律素質提出的新要求,牛街鎮圍繞全鎮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普法教育確定的目標任務,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認真學習以憲法為核心的各項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法律素質,增強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能力。一是突出學習憲法;二是深入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三是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四是深入學習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五是深入推進法治實踐。
健全制度。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各項工作制度,牛街鎮不斷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努力提高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實際效果。一是健全領導干部集體學法制度;二是健全領導干部用法制度;三是建立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年度考核制度;四是建立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責任追究制度。
創新方法。創新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是深入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礎。牛街鎮積極拓寬學法渠道,在堅持自學為主的基礎上,結合領導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質和特點,聯系實際,確定學習內容,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輔導;努力推進方式方法創新,主動與其他鄉鎮及縣屬部門交流開展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經驗,堅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學習方法,積極探索研究式、互動式學法方式,通過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研討等形式,把學習法律與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緊密結合起來,不斷提高學法用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10篇: 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與感悟
2020年12月,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此次新修訂的《公務員法》于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充分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關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要求,激勵著干部擔當作為。
此次修改對公務員隊伍的政治要求更加明確,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公務員制度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體現到了立法目的、管理原則、條件義務當中。此外,修改后的公務員法完善了公務員職務、職級等相關規定,實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對領導職務與職級的任免、升降等條文做出了修改,這完善了公務員體系的激勵機制,為提升工作干勁提供了助益。公務員是一種職業,更是一種責任,此次修改增加了公務員監督和應當遵守紀律等規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責令辭職、離職后從業限制等規定,增加了在錄用、聘任等工作中違紀違法有關法律責任等規定。這種修改增加了對公務員崗位的監管力度,也能夠推動公務員自我約束意識的增強,促使公務員更公正、廉潔地履行為人民服務的責任。
為政之要,惟在得人。公務員的健康成長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項系統工程。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全面貫徹黨中央從嚴管理干部要求,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在嚴明紀律約束、健全嚴管鏈條、加強重點監督、引導公務員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方面做了詳實的規范,在強化公務員職業道德品格重視的同時,通過進一步嚴明紀律、嚴密監督,筑起公務員正確履職盡責的防火墻。
作為一名普通的公務員,在學習新公務員法后,進一步明確了要堅定理想信念、嚴守紀律規矩、始終保持對黨對人民的初心。思想上,保持理想信念,做到忠誠、干凈、擔當,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工作上,做到勤奮敬業、勇于擔當。做到始終以群眾需求為導向,敢于直面問題、直面矛盾、直面群眾需求,真誠服務,將感情和責任心用于工作,把時間和精力付諸實踐,把工作做實、做穩、做好。學習上,還要意識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單靠學習公務員法是不夠的,要從紙面進入腦內,從腦內落實到腳下,在不斷學習中不斷實踐,在法律要求基礎上提高自身職業道德標準和素養,做一名合格的公務員,做一名群眾滿意的公務員。
第11篇: 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與感悟
初心如磐,以史為鑒。2021年,中國共產黨迎來百年華誕,百年征程波瀾壯闊,百年初心歷久彌堅。迎著2021“牛年”的東風,“十四五”開局起步,中共中央決定,在全黨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激勵全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從百年黨史中汲取前行力量,以全面從嚴治黨擎起朗朗乾坤。
今天是正月初九,春節的年味和團圓的氣氛還未完全消散,各行各業的人們已從闔家團圓的氛圍中抽離出來,展開新一年的新旅程。
“黨史學習教育”已“蓄勢待發”,以史為鑒,重溫史詩,紅色教育“生根發芽”。
追溯歷史,傾聽回響。習近平總書記執政以來高度關注黨史學習教育,特別要求廣大黨員干部要帶頭學好、學深,把脈中國共產黨的發展進程,汲取寶貴經驗助力新時代新發展,并在多次考察談話和重大會議上指出:廣大黨員、干部要多學黨史、中國史,自覺接受紅色傳統教育,常學常新,不斷感悟,鞏固和升華理想信念,把中國革命歷史作為最好的營養劑,修好黨史教育這門必修課,了解我們黨和國家事業的來龍去脈,汲取我們黨和國家的歷史經驗,增添正能量,正確了解黨和國家歷史上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
“黨史學習教育”承“華誕獻禮”,以學為基,傳承經典,初心使命“落地開花”。
行程萬里,初心如一。2021年,站在諸多歷史交匯點上,“十四五”開局起步與黨的“百年華誕”交相輝映,更凸顯歷史感和責任感。各基層黨組織要全面加強組織建設,通過多形式、全渠道開展“學黨史知黨情跟黨走”等學習教育和活動編排,切實做好“黨史學習教育”落地生根;堅持把政治過硬擺在首位,進一步優化干部任選用機制,突出抓好社區(村)“兩委”換屆工作,確保干部德配其位、才配其位,切實抓好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大膽識人用人,充分發揮好在基層一線考察識別干部的機制,錘煉敢擔當善作為的干部“鐵軍”。
“黨史學習教育”呈“主題常態”,向史而新,譜寫華章,播種星火“進千萬家”。
鑒往知來,百煉成鋼。從“小小紅船”到“巍巍巨輪”,從“春天的故事”到“新時代華章”,一百年來,中國共產黨帶領人民開拓前進,從沒有路的地方,走出了一條人間正道。作為黨員干部新時代必修課,“黨史學習教育”是廣大黨員干部學黨史、守初心、擔使命的有力抓手,是以史為鑒催生政治智慧的有效路徑,是各領域黨組織開展落實工作的根本遵循。各領域要在“黨史學習教育”上下細、下足功夫,廣泛動員、大力宣傳,帶領大家接受一次思想政治洗禮,讓“黨史”進萬家,讓“黨史學習教育”常態化、生活化。
第12篇: 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與感悟
作為一名公務員,我積極參與廳機關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主動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自覺踐行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下面我談談學法用法心得體會。
一、通過學習,進一步提升了學法用法思想理念。
提高全民法律意識,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一項重大而長期的工作。自覺學習、貫徹和宣傳法律,關鍵在于提高思想認識。首先,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黨和國家的基本方略,公務員學法用法是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靈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開展的基礎和重要保證。其次是本職工作的需要。教育事業工作量大面廣,涉及諸多法律法規,作為一名公職人員,必須充分掌握才能保證各項工作規范有序開展,服務好本職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設的需求。黨員干部首先應該是國家法律帶頭的執行者和遵守者,學法用法這個頭帶得好不好,直接影響到工作的成效,關系到工作的形象。
二、通過學習,進一步確保了學法的成效。
作為廳機關的一名公務員,學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學法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用法。我們只有把學習法律知識和依法辦事緊密結合起來,與教育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與解決群眾關心的教育問題和存在的問題結合起來,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教育改革、發展、穩定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特別是近些年在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中出現了很多新的問題,我們只有不斷的學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決不斷發生的問題,才能辦人們滿意教育,才能為海南的發展保駕護航。
三、通過學習,進一步加強了依法行政能力。
通過參加“法律進機關”相關課程學習,感覺只有不斷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特別是新的法律法規的學習與應用,才能確保我們執法的公開、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礎,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為法律規范對人與社會的行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們,在實際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樣做,不可以怎樣做。從理論上說,不堅持依法行政,我們的工作就沒有方向,近于空談。從實踐中看,不堅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會導致我們行政機關公務員隨心所欲、恣意妄行,會把實踐引入誤區,我們只有不斷加強學習,確切提高自身法律素養,依法辦事才是可行之道。
“法律進機關”活動的開展使得我對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理論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得到了增強,特別是對有關教育教學法律法規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為在今后工作中堅持依法辦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運用法律的知識開展好各項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第13篇: 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與感悟
前幾天參加了局機關組織《公務員法》培訓,很受教益,進一步增強了公務執法意識,提高了學法用法的觀念。現就法律“剛性約束”和責任方面談下自己的體會:
公務員制度是中國政治制度重要的組成部分,作為中國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綜合法律,《公務員法》的頒布與實施填補了我國法律體系的一項空白,對于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提高公務員隊伍素質,增強公務員責任意識,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而長遠的意義。
應該說我國對于違法的黨政領導干部,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制度已經比較健全,但是追究工作失職、領導失誤等領導責任的法律制度尚未觸犯法律,也不適用紀律處分時,往往難以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這在客觀上形成了對領導干部監督的空白,致使長期以來領導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相當一部分領導干部責任意識淡薄。
《公務員法》將“引咎辭職”引入公務員管理中,強調了公務員隊伍中領導成員應該承擔的責任,《公務員法》第八十二條規定:領導成員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應當引咎辭去領導職務。領導成員引咎辭職或者因其它原因不再適合擔任現任領導職務,本人不提出辭職,應當責令其辭去領導職務。將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寫入法律,意味著要用法律的“剛性約束”來進一步強化法律責任,讓領導責任不再一種可以“大錯化小小錯化了”的虛幻責任,而是更加具體化,這有助于強化領導干部的權責意識,約束其在其位,謀其政,盡其責。
《公務員法》不僅把領導干部的引咎辭職制度寫入法律,而且規定了公務員的辭職制度。《公務員法》第八十三條明確規定了予以辭退的五種情形,那些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稱職,不勝任現任工作,不接受合理安排,不履行義務,不遵守紀律,大錯沒有,小錯不斷的公務員,可以辭退。辭退制度的建立,將暢通公務員隊伍的出口,打破公務員只進不出的潛規則,加快公務員合理流動,增強公務員隊伍的生機與活力,所以,引入引咎辭職,完善責任追究制度,有利于培育公務員的責任意識。
為了防止公務員在任枉法、離任收贓,《公務員法》還對公務員離職后的從業作出了嚴格限制。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在離職3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單位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的經營活動,違反者要予以處罰。
我國公務員隊伍龐大,人數眾多,如何對這支隊伍進行科學管理,是公務員管理機構要解決的重要問題,《公務員法》的頒布,打破了公務員管理單一化的模式,創新分類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務員隊伍的專業化建設水平。長期以來,我國公務員實行的是簡單的職務分類,即只有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之分。《公務員法》創新了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第十四條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對于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它職位類別。根據職位的性質、特點劃分職位的類別,增設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職務,單設法官、檢察官職務,有利于依據職位的特點進行更科學的管理,有利于穩定和吸引科技人才,培育一支高素質公務員科技專家隊伍。有了《公務員法》,公務員的職責也更加明確。
在公務員晉升及工資待遇上,《公務員法》也做了修改,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一個公務員,可以根據其能力、工齡、業務等因素,在職務上得到提升,如果沒有空缺職務擔任,在從事原工作的基礎上,享受與應提升職務相同的工資、福利待遇,即職級晉升。這樣公務員即使沒有職務的升遷,也可以通過職級晉升獲得待遇的提高,調動了公務員的積極性。此外,對于消除公務員的“官本位”意識,防止貪污腐敗,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14篇: 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與感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順利通過并正式頒布,于20-年1月1日開始實施。《公務員法》是建國以來我國第一部關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綜合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標志著我國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軌道上邁進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這部法的頒布實施,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進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
制定公務員法,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加強對黨政機關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設一支善于治國理政的高素質干部隊伍的迫切需要。公務員法充分體現了黨的干部路線、方針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在價值取向、制度設計、政策選擇等方面,著力解決公務員制度和隊伍建設的主要問題;它保持公務員制度的連續性,以《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為基礎,在繼承中發展;它涵義確切,內容實在,實體和程序相結合,符合實際,操作性強。
一個國家的人事制度,總是與一定的經濟基礎和政治制度相適應。我國的公務員法,在總結吸收黨和國家長期以來干部人事工作的經驗,借鑒國外公務員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礎上,在價值取向、制度設計、政策選擇等方面,都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相適應,充分體現和反映我國政治體制的特點和要求。與外國公務員制度相比,它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
第一,我國的公務員制度貫徹黨的基本路線。西方文官制度強調所謂文官的“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參加黨派活動,對各黨派保持“中立”。我國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制度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這表明了我國公務員制度的基本性質:它是黨的組織路線和干部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為政治路線服務的。
第二,我國的公務員制度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西方國家強調文官管理是一個獨立的管理系統,不受政黨干預,與黨派脫鉤,黨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我國公務員制度是黨的干部制度的組成部分,黨管干部是我國干部制度的一個重要原則。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制度貫徹中國共產黨的干部路線和方針,堅持黨管干部原則。黨管干部,主要表現為黨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對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觀管理和監督,同時推薦和管理好重要干部。如各級政府的重要干部,都由各級黨委考察推薦,依法由各級國家權力機關選舉或決定任命。
第三,我國的公務員制度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標準上,有的強調所謂“專才”,有的強調所謂“通才”,都把業務知識和能力作為用人的主要條件。充分體現德才兼備的原則,是我國公務員法的重要特點。“德才兼備”是我們黨在長期革命斗爭中形成的選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原則,是黨一貫堅持的干部工作方針。長期以來,我黨在選拔和使用干部時,一直強調要德才兼備,并把堅定的政治立場和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公務員法從公務員的選拔、考核、晉升等許多方面,都貫穿了德才兼備的原則。公務員法總則規定,公務員的任用,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注重工作實績。在錄用上,實行公開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錄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的結果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條件,規定不得錄用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為公務員;在考核上,強調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在職務晉升上,強調要具備擬任職務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職經歷等方面的條件和資格,注重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的表現和工作實績。
第四,我國公務員制度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西方的文官是一個單獨的利益集團,他們同政府的關系是雇員同雇主的關系,文官工會為了文官的利益經常同政府談判,并設有專門的機構調節文官集團與政府的關系。而我國的公務員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不容許公務員搞特權。我國的公務員既是國家的主人,又是人民群眾的公仆,他們是代表人民群眾執行國家公務。這就決定了他們的一切活動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忠于職守,勤勉盡責,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接受人民監督。
之所以有以上這些區別,其根本原因是,西方國家實行的是資本主義制度,我們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制度;西方實行的是多黨制,我們實行的是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正是這些區別說明,我國公務員制度是從中國國情出發,具有中國特色的。
第15篇: 公務員法學習心得體會與感悟

近日,一則咨詢因生活壓力大,公務員周末送外賣是否違紀的問題截圖在網上熱傳,引起了網友對公務員待遇的討論。就在不久前,新華網也曾爆出類似的新聞,一位副鎮長因醫藥費不得不出去開網約車而被舉報受到縣紀委依規查處。
《公務員法》有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但從網上的回應來看,大部分網友對公務員因家庭困難而在上班之余做兼職的情況表示理解,但也有網友認為,公務員本身的職責就是為人民服務,一邊在機關工作,一邊做兼職工作,這樣“一心二用”,如何能夠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俗話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公務員也是人,也有家,也不是“超脫三界外,不再五行中”的“神仙”,也需要養家糊口,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沒有人愿意在上班之余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靠自己的本事賺點外快可以理解,但我們應該認識到,首先公務員本身身份特殊,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政府在群眾心中的形象,稍有偏差,很容易造成輿論的熱議。其次公務員本身是國家的權利執掌者,利用兼職為權力謀私留下可乘之機,借此領取較高薪酬,極易滋生腐敗。再次每個人的精力有限,公務員本身的工作關系著千萬人的利益,工作之余做兼職容易造成精力分散,從而降低本職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因此以必要的規定來進行約束,也很有必要。那么處在“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尷尬位置的公務員,在遇到經濟困難時,又當何去何從呢?第一,應該實行彈性化管理,對確實在經濟上有困難的同志,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調查核實后,可以進行適當的兼職活動。第二,對于確實困難的公務人員家庭,相關黨組織和所屬單位應該建檔立案,適當予關心慰問。第三,此類事件的頻發也暴露出我國基層公務員的薪資水平確實處在一個相對較低的水平,因此根據不同地區,不同消費情況,合理提高基層公務員的待遇也很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