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持續性瘴氣意思:指長期難以治愈的疾病。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1年市法院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2021年市法院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查糾整改環節啟動以來,陽山縣人民法院認真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市、縣及上級法院要求,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6+N”頑瘴痼疾進行專項整治。現將本院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內容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成效公布如下:
一、貫徹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中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層層簽訂承諾書,嚴防干預司法行為。
(2)規范相關信息填報,使“三個規定”成為辦案必須程序。
(3)加大社會宣傳,提高廣大公民及政法干警的思想認識,自覺形成“不打招呼、不過問”,只要過問必登記的良好公正司法環境氛圍。
整治成效:
分別組織縣直機關、鄉鎮黨政班子,以及本院干警參加“三個規定”專題宣講,現場簽訂《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承諾書》,并為本院全體干警定制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專屬手機彩鈴,向社會公開發布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倡議書等,全面推進各項工作貫徹落實。
通過嚴密部署,嚴堵漏洞,形成全覆蓋、全滲透的監督格局,推動“三個規定”制度落實不斷規范化、常態化。
二、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
整治措施:
(1)加強學習教育,讀通讀懂政策,全面引導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自覺規范自身行為
(2)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對干警及其家屬在轄區內從事經商的管理力度,嚴格把關認真落實制度的規定。
(3)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引導干警修身律己、廉潔齊家。
整治成效:
(1)通過個人自查、談心談話、組織全體政法干警填報《自查事項報告表》,建立干警及家屬從業情況臺賬,以及向縣委教育整頓辦提供本院干警及家屬詳細個人信息,由縣教育整頓辦協調縣工商、稅務部門進行大數據信息化核查,對反饋回來的信息認真進行甄別、核查并及時糾正違規行為。
(2)向本院干警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提倡良好家風,建立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信息庫,健全完善管理機制,明確政法干部離任前嚴明從業要求并簽訂承諾書。
三、違規參股借貸問題
整治措施:
(1)加強學習教育,讀通讀懂政策,全面引導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自覺規范自身行為
(2)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對干警參股借貸的管理力度,嚴格把關認真落實制度的規定。
(3)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引導干警修身律己、廉潔齊家。
整治成效:
(1)通過個人自查、談心談話、組織全體政法干警填報《自查事項報告表》,建立干警參股借貸情況臺賬,以及向縣委教育整頓辦提供本院干警詳細個人信息,由縣教育整頓辦協調縣工商、稅務部門進行大數據信息化核查,對反饋回來的信息認真進行甄別、核查及落實整改工作。
(2)向本院干警印發《家風建設倡議書》,提倡良好家風,健全完善管理機制,嚴防干警違規參股借貸行為。
四、違規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深入宣傳發動,設置舉報電話、信箱及其他舉報方式,廣泛征集相關問題線索。
(2)全面梳理排查,嚴格對減、假、暫案件進行審查核查。
(3)對審查出來的問題,對照當時的按照法律規定加強整改;對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整治成效:
對本院1990年至2020年以來辦理的“減假暫”案件進行全面排查,梳理問題癥結,找準形成原因,針對查擺出的問題及時研判整改。針對“減假暫”執法風險重點問題,健全完善相關制度規定,確保今后所辦理的每一宗“減假暫”案件均符合法律規定,經得住歷史的檢驗。
五、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及審判執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依法嚴格規范立案,認真落實立案登記制度和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當事人權益,依法行使訴訟權利。
(2)加強審限管理,將審限審批管理權收歸審判管理辦公室統一行使,確保非因法律事由、法定程序不得無故延長審限,并建立完善超期未結案件臺賬及督促督辦機制。
(3)加大案件評查力度,重點突出對發改案件及超審限案件的評查,發現問題線索,依規依法及時處理。
整治成效:
專門制定《陽山縣人民法院關于民事案件登記、公告送達流程的指引(試行)》《陽山法院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專項治理(2021)工作方案》,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全面開展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專項治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整治開展以來,長期未結案件逐步下降,審判執行速度逐步提升。
六、法官離任后違規從事律師執業、充當司法掮客
整治措施:
(1)加強學習教育,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集中學習教育,解讀相關政策,明確政策底線。
(2)規范離任人員管理,全面清理離任人員的兼職和從業情況,及時跟進監督糾正。
(3)建立管理臺賬,了解離任人員的去向,實行動態管理。
整治成效:
按規定對2018年以來退休人員進行清查,并將本院十八大以來退休及調離政法系統人員名冊提供給縣委隊伍教育整頓辦統一核查。及時召開離退休干警座談會,告知隊伍教育整頓“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有關政策,組織填寫《自查事項報告表》、《嚴禁干警出具專家意見自查表》,并簽訂《干警離任后行為告知書》、《三個規定承諾書》;對已調離本院且不在法院系統工作的人員進行電話告知,確保人員全覆蓋。
七、民事案件審判執行中的虛假訴訟問題
整治措施:
(1)全面摸底排查,認真核查虛假訴訟案件線索。
(2)加強審判管理,及時發現和整治虛假訴訟問題。
(3)規范案件受理、舉證、審理、執行等環節,及時發現并移交涉嫌虛假訴訟的問題線索。
整治成效:
對本院民間借貸、以物抵債等虛假訴訟常見多發領域進行摸底排查,認真檢查是否存在虛假訴訟,加快建立健全有關防范虛假訴訟的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審判監督機制,長效整治虛假訴訟問題。
八、案件訴訟費用收繳和退還中的突出問題
整治措施:
(1)嚴格落實訴訟費用繳納辦法和廣東省訴訟費用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
(2)建立和完善訴訟費收繳和退還程序、辦理以及跟蹤管理制度。
(3)對發改案件中訴訟費應退、應收情況進行全面清理,確保依法收退到位。
整治成效:
對本院審結生效的民事案件進行全面清查,開展追收及清退訴訟費專項行動,全面追收及清退欠繳及未退的訴訟費用。同時,出臺《規范訴訟費用交納和退還工作的通知》,全面規范本院訴訟費收退工作。
下一步,陽山縣人民法院將堅持“當下治”與“長久治”相結合,邊查邊改,治建并舉,在排查整治過程中同步推進建章立制工作,針對在頑瘴痼疾中發現的管理漏洞,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著力健全正風肅紀長效機制、執法司法制約監督機制、干警素質能力提升機制,推動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
第2篇: 2021年市法院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洋浦法院嚴格按照《全國第一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指引》《法院系統頑瘴痼疾專項整治方案》要求,結合本院實際,確定“6+2+1”項頑瘴痼疾,通過智能化數據排查、各業務庭自查方式,確認頑瘴痼疾整治方面的27項內容。截至2021年6月15日,已完成整改銷號26項,1項正在研判整改中,完成整改率96.3%。現將洋浦法院“頑瘴痼疾”整治成果進行公示,請廣大群眾監督。
整治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突出問題
整改情況:
嚴格落實“三個規定”填報工作,今年截至6月21日,我院共有360人次填報(其中領導班子成員帶頭如實填報3次),零報告數324次,外部過問記錄報告填報數13次,內部過問記錄報告填報數16次,接觸交往記錄填報數2次,近親屬從事律師職業填報數5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注案件填報數0次,經核查,未發現違反“三個規定”的情況。
整治政法干警違規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的問題
整改情況:
(1)聯合稅務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通過智能化排查發現,發現我院有23名干警家屬經商辦企業情況,一共有57家,其中已經注銷18家,吊銷5家。經過排查認證,未發現存在違規從事經營性活動;
(2)6月3日,黨組書記、院長就干警家屬從事經營性活動召開座談會,要求干警主動向組織說明情況,明確干警家屬不可違規從事經營性活動,并要求全體干警完成《法院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報告表》的填報工作;
(3)建立長效機制,印發《關于制定政法干警和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活動、參股借貸禁業清單的實施辦法》,明確“禁業清單”,要求干警認真遵守相關規定,如有經商辦企業情況要及時向政治部備案,并明確對新入職人員、崗位調整人員進行核查同時要做出書面崗位任職承諾;
(4)6月18日組織全院干警學習省高院《關于印發<海南省法院系統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業范圍(試行)>的通知》,要求全院干警嚴格落實該通知要求。
整治違規參股借貸的問題
整改情況:
一是組織專人根據收集的全體干警的身份信息在裁判文書網上全面排查是否存在違規參股借貸的情況;
二是組織全院干警填寫承諾書,承諾沒有違規參與民間借貸、非法融資、有償擔保,沒有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證券,沒有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情況;
三是在印發的《關于制定政法干警和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活動、參股借貸禁業清單的實施辦法》文件中明確“禁業清單”,嚴禁干警違規參股借貸。
整治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問題
整改情況:
本院按照“八必查”要求,深入清查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中的突出問題。因本院屬于基層法院,不審理減刑、假釋案件,已組織人員對2009年建院以來的暫予監外執行案件進行全面梳理并制作臺賬,排查出8件監外執行案件(為兩個被告人分四次申請),未發現違規違法情況。本院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于6月1日制定了《辦理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相關流程的規定》,確保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的辦案質量。
整治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等問題
1.洋浦法院存在12月份人為控制收案的問題。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長期堅持。一是保證登記立案的常態化,持之以恒鞏固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切實保障當事人訴權;二是加強訴源治理,完善多元解紛機制,滿足群眾多元解紛需求,發揮人民調解員作用,努力讓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
2.對2017年至2020年9月30日的發回重審、改判及再審共97件案件進行專項評查。經核查發現,實質性錯誤案件9件、一般差錯案件38件、瑕疵案件6件、無責案件44件。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共作出四類處理意見:對46件案件不予處理(44件無責案件、2件一般差錯案件);對20起案件的承辦人予以約談(1件實質性錯誤案件、2件瑕疵案件、17件一般差錯案件);對23起案件的承辦人責令加強業務學習(2件實質性錯誤案件,3件瑕疵案件,18件一般差錯案件);對8起案件的責任人建議績效考核予以扣分(6件實質性錯誤案件,1件瑕疵案件,1件一般差錯案件)。
3.審務管理“抓手”不多,缺乏審判執行方面的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一是通過制定相關制度,加強審務管理,嚴抓審務工作。制定了《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瑕疵責任追究意見(試行)》《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均衡結案工作管理規定(試行)》《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專業法官會議工作規則(試行)》《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裁判文書差錯責任追究規定(試行)》《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案件質量評查規定(修訂)》《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關于院庭長隨機列席普通案件的合議的實施方案》《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審限提高效率的若干規定(試行)》《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關于開展庭審觀摩活動的實施方案》等相關制度或方案;二是落實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切實提高審務管理水平。
4.發現2個訴訟案卷未在檔案室。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本院召開案卷未在庫情況調查專題會議,成立工作小組,經專人實地查找,形成案卷查找的情況報告經黨組會審議通過。經決定,一是由辦公室負責人、分管院領導與具體當事人在院務會上作檢討;二是由辦公室進一步加強檔案人員管理和業務培訓,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工作制度。三是針對未在庫的案卷,采取相關補救措施,由相關人員根據一審判決書、二審上訴狀等材料,重建立檔案,并做好歸檔工作。四是大力推行訴訟檔案數據化,原則上實行電子閱卷,切實保護原始檔案的完整性。
整治法官、檢察官離任后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問題
整改情況:
深入開展大數據排查,通過華宇技術公司,開展在智慧審判系統中對比律師事務所所辦理案件與承辦法官關聯度對比工作,排查是否存在關聯度過高情況,深入研判是否有充當“司法掮客”的問題線索。政治部指定專人負責統計我院離職人員從事律師情況,并建立臺賬,每月通過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比對是否有充當“司法掮客”的問題線索。要求4名離職人員簽訂承諾書。目前未發現有離職人員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問題。
整治學習貫徹新思想不真不實不全問題
1.辦理“三性”統一的案件有待加強,發現法官存在對“合目的性、合理性、合規則性”司法理念的理解不足的問題,要加強干警業務培訓。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長期堅持。本院于5月10日至5月15日期間立審執有經驗的審判人員對干警進行培訓,溝通交流,就司法為民過程中如何做到合目的性、合規則性、合理性“三性統一”的司法理念傳授經驗。組織法官學習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案例,提升法官對“三性”統一理念的理解,促進法官在案件辦理中對“三性”統一理念的運用。
2.缺乏對“有靈魂案件”的對外宣傳力度。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今年截至6月15日,我院通過法制時報、海南政法網、人民法治網等省級媒體平臺和本院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今日頭條等平臺共宣傳報道適用“三性統一”司法理念取得良好效果的案件37件。
3.未制定黨組中心組全年學習計劃。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辦公室已制定《中共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2021年學習方案》,5月31日經2021年第18次黨組會審議通過。
4.需要加強培訓。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長期堅持。今年我院共組織主題沙龍活動4次,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5次,之后按照省高院、省二中院的統一安排和院黨組的統一部署持續做好培訓工作。
5.院庭長加強指導,引導法官用“三性統一”司法理念對案件進行審判的相關機制規章建設有待加強。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已出臺相關制度,引導法官強化司法理念。一是制定了《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專業法官會議規則(試行)》,并于2021年4月30日審委會討論通過,2021年已召開3次專業法官會議。二是制定了《洋浦法院關于院庭長隨機列席普通案件的合議的實施方案》,加強院庭長的指導監督力度,切實提高審判質量。
6.運用社會主義司法理念檢驗執法辦案的效果,落實案件實質性評查制度有待加強。
整改情況:本院根據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的《海南法院案件實質性評查辦法(試行)》的規定,結合本院工作實際,出臺了《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關于開展案件實施實質活動的實施方案》。根據該方案組織資深法官對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的14件發改案件重點評查,評查人嚴格按照《海南法院案件質量實質性評查辦法(試行)》的要求進行評查,做到一案一表一報告。經評查,無責案件6件、瑕疵案件3件、一般差錯案件3件、實質性錯誤案件1件、還在重審案件1件。共作出4類處理意見:無責案件不處理、瑕疵案件要加強業務學習、實質性按錯案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相應的扣分、還在重審的案件暫不處理。
清理長期未結和久押不決案件、立案難、執行難問題
1.存在3件長期未結案件。
整改情況:已辦結2件長期未結案件,占長期未結案件的66.67%。經排查,另1件未結案件為因存在關聯案件需等待其他法院的判決結果,因此尚未結案。我院將繼續對長期未結案件進行跟蹤,督促相關部門監督承辦人盡快結案,并要求相關部門每周書面向評查案件專班匯報案件辦理進展情況,相關書面匯報材料由承辦人、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2.存在首次執行到位率仍偏低的問題。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一是加大有財產可供執行力度。及時評估、拍賣可以變現的土地和房屋等不動產、機器設備和汽車等動產,對已掌握的到期債權、各種補償等收入及時予以執行;二是加大財產查控力度。對需要處置但不掌握行蹤的機動車,提請公安機關協助查找、扣押;對于可能有征地、拆遷等補償的,及時向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預告控制;三是充分利用執行強制懲戒措施。對于拒絕報告和虛假報告財產的、傳喚不到的、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及時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提請拘留;四是對大標的額案件掛牌督辦。已對3個超過5000萬元的大標的案件掛牌督辦。
3.我院在排查亂執行的問題,我院存在1件。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經舉報線索發現執行亂案件1件,安排專人評查相關案件,發現存在執行不規范,定性為瑕疵案件。洋浦法院及時問責,給予該名執行法官談話提醒、責令作出檢查。
整治切實解決紀律作風散漫的問題
1.領導干部管黨治黨存在寬松軟。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院黨組全面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在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和隊伍教育整頓專題民主生活會上,黨組成員針對此項問題進行深刻的個人剖析,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在日常工作中,狠抓關鍵“少數”,堅持一把手抓一把手,黨組書記在每周院務會上聽取黨組成員、部門負責人匯報重要工作的具體進展情況,協調溝通和指導全局性工作;制定出臺《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壓實主體責任,由分管領導抓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抓普通干警的日常監督考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制定印發《中共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全面落實黨組、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各支部書記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工作謀劃,明確工作舉措,完善工作機制,發揚優良作風,確保各項職責真正落到實處;院庭長敢于動真碰硬狠抓辦案質量,堅持嚴管厚愛、懲防并舉,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2.黨建與業務工作結合仍不夠緊密。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院黨組將落實黨建主體責任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將基層黨建作為“一把手”工程,召開黨建工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黨建工作并積極參與支部活動。黨總支制定印發《2020年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方案》《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2021年機關黨建工作要點》,第一黨支部、第二黨支部嚴格進行支部書記述職、民主評議和批評與自我批評,政治部確定專人負責工、青、婦工作;黨組書記講授“學習焦裕祿精神,爭做‘四有’法官”黨課;組織干警到臨高角解放海南紀念園開展“參觀紅色教育基地,鍛造政法鐵軍”主題黨日活動,黨組成員講授“為著一個光明的中國而斗爭”主題黨課;換屆后的第一黨支部、第二黨支部、第三黨支部組織召開主題黨日活動、召開隊伍教育整頓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3.開展談心談話較少,領導班子成員缺少對干警的了解。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制定《政法干警自查事項報告表》和《洋浦法院隊伍教育整頓干警自查自糾問題清單》,全院77人已填報。77人已經完成談心談話,覆蓋率均為100%,對于重點人、重點事開展第二次談話,黨組書記、院長與全體法官、家屬經商辦企業的干警重點談話,加強了解。
4.存在工作紀律渙散現象,仍有個別干警存在遲到。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出臺《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機關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規定(試行)》《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機關工作人員請銷假管理規定(試行)》等規章制度,每月實行考勤通報,部門負責人對通報人員進行談心談話,各類會議嚴格執行簽到,會后進行通報考勤情況,基本不存在無故遲到現象。
5.思想政治學習不濃厚。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每周五下午安排例會學習;發動干警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學習,組織“沙龍活動”交流學習,制定自學書目、干警有目的開展自學,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
6.制度不健全,存在漏洞,落實不夠嚴格。
整改情況:整改完畢。已出臺《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機關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規定(試行)》《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機關工作人員請銷假管理規定(試行)》等規章制度;每月實行考勤通報,對通報人員部門部門負責人對通報人員進行談心談話,各類會議嚴格執行簽到,會后進行通報考勤情況。
第3篇: 2021年市法院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部署,進一步推進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有序開展,貴陽市白云區人民法院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現將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內容進行公布,懇請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并如實提供相關線索。
一、重點整治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
1、法院工作人員對違規過問或干預案件,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相關要求,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并留存相關資料。
2、法院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轉遞涉案材料、打探案情、泄露審判執行工作秘密。
3、法院工作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違規接觸、交往,搞利益輸送。
二、重點整治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
干警利用審判(執行)權力和影響力,違規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干警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法院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領導干部任職單位管轄業務范圍內從事有償社會中介服務。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進行其他經營性活動。
三、重點整治違規參股借貸
違規參與民間借貸、非法融資、有償擔保。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證券,違規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
四、重點整治違規違法暫予監外執行
1、法院在審理暫予監外執行案件中幫助罪犯捏造事實、偽造材料、對病情鑒定審查把關不嚴。
2、為相關刑事訴訟案件請托說情,在暫予監外執行上為犯罪分子謀取不當利益,甚至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五、重點整治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
1、有案不立,控制立案數量,人為制造立案難。立案審查超期限,不予立案卻不出具裁定書。
2、審限管理不嚴格不規范,無正當理由延長審限或超審限后辦理延長審批手續,案件無正當理由長期未結。
3、依法應當判決有罪的案件,違法宣告無罪。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判處免予刑事處罰。沒有從輕或減輕情節,降格量刑。
4、執行案款發放不及時。
5、其他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的問題。
六、重點整治法官、檢察官離任后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
1、辭職、退休人員違反禁業規定在律師事務所當律師,調轉、辭職、退休人員在幕后擔任法律顧問,充當司法掮客,進行利益輸送。
2、執行任職回避制度不嚴格,在職人員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管轄業務范圍內從事有償社會中介和法律服務。
七、重點整治作風不實
1、對待群眾簡單粗暴、服務群眾意識不強,對群眾的訴求回應不及時。
2、司法行為不規范,會風會紀較差,著裝不規范等問題。
如您發現我們存在上述問題,請您隨時與我們聯系,監督受理渠道為:
1、舉報電話:0851-84617035
2、舉報信箱:貴陽市白云區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舉報箱
3、郵寄地址:貴陽市白云區人民法院政治部
郵編:550014
4、舉報郵箱:baiyunqufayuan@sina.com
5、舉報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貴陽市白云區人民法院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