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 id="zx91x"></ruby><p id="zx91x"></p>
<p id="zx91x"></p>
<pre id="zx91x"><ruby id="zx91x"><mark id="zx91x"></mark></ruby></pre>

<p id="zx91x"><del id="zx91x"></del></p>

        <track id="zx91x"><ruby id="zx91x"></ruby></track>

            <pre id="zx91x"><ruby id="zx91x"></ruby></pre>

            <track id="zx91x"><del id="zx91x"></del></track>

              <big id="zx91x"><ruby id="zx91x"></ruby></big>

                  優化服務業發展營商環境的法治保障集合3篇

                  時間:2022-07-31 個人報告 點擊:

                  體驗是一種在感受之后的書寫。它的主要功能是記錄一個人的想法和感受。它是一種經過閱讀和學習實踐的情感寫作。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優化服務業發展營商環境的法治保障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優化服務業發展營商環境的法治保障篇1

                    [關鍵詞]法治鄉村;社會治理;鄉村振興戰略

                    一、阻礙鄉村法治建設有序推進的主要因素

                    (一)涉及“三農”的立法工作明顯滯后

                    有法可依是推進鄉村法治建設的前提,而我國在涉及農業農村農民方面的法律制度數量和質量都相對滯后。涉農法律制度總體數量少,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待研究、未出臺等問題依然嚴重。伴隨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推進,形成的一系列問題也急需合理的解決方式。在這一關鍵階段,涉農法律、法規未能及時制定和修改完善,未能適應新農村法治建設的客觀需求,嚴重損害法律、法規權威、影響操作性。比如:城鎮化進程中引起的失地農民就業問題、農村經濟結構變化引起的投資融資問題、規模化農業發展引起的產權問題、產業化農業發展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等等方面,目前的解決途徑更多地依靠地方政府在發展中的變通和探索,沒有真正形成規范的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

                    (二)農村傳統觀念對法治推進形成不利影響

                    受傳統思想觀念和行為習慣影響,在廣大農村“人治”大于“法治”現象依然普遍存在,導致農民習慣以“走后門”“找關系”等形式解決糾紛、維護權益。農村年輕的勞動力大量外出,在形成“空巢老人”“留守婦女”“留守兒童”等社會問題的同時,也形成了新知識、新思想進入農村的障礙。由于農村剩下的群眾在法律意識、依法維權的意識都十分薄弱,對法律的需求也不高,即使遇到問題也會首先依靠親戚朋友或村干部的幫助,給鄉村法治建設帶來現實困難。

                    (三)法治建設方式簡單粗暴推進效果不佳

                    我國農村人口過多,居住分散,“擺攤設點式”的法治宣傳,“干癟”的法治口號,造成普法教育無法深入人心。目前,依然有少數農民沒有受到過正規的法律教育,依然停留在法盲的水平。比如,隨著近年來“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提出,我國加大了對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及教育力度。在農村,為了禁止焚燒秸稈,“禁止焚燒秸稈,違者罰款、拘留”“蹲到地里點把火,拘留所里過生活”等標語隨處可見。即使如此仍然收效甚微,不少農民仍然不懼法律的紅線,冒著罰款、拘留的風險也要將秸稈進行焚燒處理。究其原因,還是法治宣傳方式單一,未結合農村傳統的生產生活習慣等實際情況,形成了農民群眾和法律法規之間的對立,損害了法律的權威。

                    二、推進鄉村法治建設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農業農村的發展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們在研究鄉村振興戰略法治保障的同時,立足于我國農村地區的基本情況,尋求適應于農村地區的法治發展的舉措,將鄉村法治建設穩步推進,從而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全面實施。

                    (一)健全鄉村法律制度體系,為鄉村振興提供堅強支撐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強調要提高立法質量,要加強立法的針對性和系統性,要把在實踐中已經成熟的方針政策上升為法律層面,通過人大將政策變成法律文件,讓農村法治建設工作的每一方面都做到有法可依,逐步建立并完善農村的法律體系。首先,要積極在實踐中找尋新問題,對某一類問題、某一些現象做到既有基本法的理論框架,同時也有法規等可操作性標準,提高法律的實效性。其次,要逐步推進村規民約與法律法規的無縫銜接。村規民約是村務管理的重要準則和村民行為的傳統規范,是村集體組織民主自治和法治鄉村建設的重要推手。既要發揮村規民約的自身優勢,又要結合鄉村法治化建設的總體要求,及時調整村規民約的內容和形式,推進村規民約與法律法規的銜接,形成整體合力。

                    (二)完善法治化糾紛化解機制,維護和諧穩定的鄉村發展環境

                    以法治方式解決村民糾紛,為村民提供平等公平、誠信友善的發展環境,及時釋放其不滿情緒,化解社會矛盾風險。

                    1.要加強基層執法司法隊伍建設

                    結合鄉村經濟發展情況,逐漸增加基層執法人員、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人員的數量,推動執法、司法部門的工作重心不斷向下延伸;增加基層法律服務所等公益性服務機構的人員素質,確保為村民提供免費的高質量的法律服務。

                    2.要強化主動作為、化解糾紛

                    在堅持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方”聯動的糾紛解決機制下,逐步建立起相關部門聯動、協調協作、高效便捷的矛盾化解聯席機制。以內部協商代替相互推諉扯皮,以高效廉潔代替優親厚友,不斷增強執法司法人員主體服務意識和村民的法律意識,切實解決不信“法”而信“訪”、不信“法”而信“權”等農村面臨的緊迫問題。最后,要發揮村民的主體作用。加強對村委干部的法律培訓和法律指導,推動依法依規辦事。

                    (三)培養農民法治意識,提高村民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法治宣傳教育這一治本育人的基礎工作,持之以恒提高鄉村干部和群眾運用法治思維的能力。以農村法律工作者和基層干部知法守法、依法辦事為榜樣,運用法治書屋等載體,深入開展有普法宣傳活動引導農民群眾提高法治意識。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和執法能力建設,強化涉農法律法規的執行和落實,加強市場監管,規范鄉村市場秩序,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以實際成效提升農民對法律的信任和信仰。堅持從農村實際出發,推動司法資源向農村延伸,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樹立農民群眾對法律的信心,形成法律解決問題糾紛的習慣,消除司法心理障礙,自覺以法治思維解決矛盾糾紛,推動學法用法常態化。

                    參考文獻:

                    [1]李慧.鄉村振興戰略,農村發展新籃圖[N].光明日報,2017-11-14.

                    [2]葉敬忠.鄉村振興戰略應關注幾個關鍵內容[N].農民日報,2017-11-20.

                    [3]王鑫.鄉村法治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與對策研究[J].南方農業,2018(27).

                  優化服務業發展營商環境的法治保障篇2

                    “國無法不立,民無法不治”。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了“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同時,提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求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通過筆者近幾年在鄉村法治工作實踐中的調查發現,雖然通過七個五年普法規劃的實施,公民在鄉村農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較大幅度提升,但在鄉村人情社會的背景下,少數村民法治意識和思維還存在欠缺和不足,遇到糾紛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鬧不信治的現象尤為存在,運用法治思維加強基層的社會治理,關乎農村社會的穩定,關乎全面小康社會建設進程,關乎黨和政府的公信力。

                    一、鄉村振興戰略迫切需要法治建設

                    (一)決策迫切要求依法。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基層政府作為我國權利結構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行政決策的重要職責,在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中也發揮著重要作用。然而,從基層政府的實際情況來看,一些重大決策未經民主協商程序,或者程序走過場,對政府決策沒有事前的民主審議和協商,由于在法治實踐中少了這些程序,往往就出現“交學費”的現象。前些年部分地區因項目建設引發的暴力拆遷或環境污染最后造成的群體性沖突事件,歸根到底,很大程度上都是地方政府在發展地方經濟和制定社會發展規劃的過程中,在一些重大項目的論證產業結構的調整,公益設施的建設,征地拆遷等缺乏必要的民主審議和協商,沒有充分考慮到民眾的意見,有悖于依法行政,引起民眾的不滿,給經濟社會帶來了不必要的損失。這說明基層政府決策迫切要求程序規范,依法行政這是鄉村治理有效的根本保證。

                    (二)執行迫切要求靠法。從鄉鎮基層執法工作實踐來看,受現行執法體制機制的影響,執法權力及主要力量集中在縣一級,鄉鎮政府機構職能設置偏重于協調和宣傳教育,執法力量和任務不對稱,出現了執法的不管事,管事的不執法的困境,主要表現在鄉村處在縣直執法部門工作的末端,邊堅莫及,往往以罰代法,罰單一開,一走了之,法治宣傳教育往往推給鄉鎮。而鄉鎮又處于各類矛盾的漩渦之中,面對各種違法現實又缺乏必要的執法手段,僅靠法治宣傳教育從根本上難以整治違法亂象,加上現在鄉鎮干部大多身兼多職,工作點多面廣,面面俱到,既是計生員又是農技員的情況比比皆是,有時還要根據中心工作的需要兼任其他工作,一般都還要聯村甚至包村,現行管理模式動輒層層問責,基層干部自身壓力特別多。同時鄉鎮政府人員流動性大,基層政府缺乏統籌協調和統一的管理指揮,對各職能部門是否依法行政缺乏有效監管,致使在鄉村法律執行落實難到位。

                    (三)監督迫切要求用法。法律監督在基層執法過程中體現比較明顯的就是政務信息公開。鄉鎮政府作為信息公開的最基層的政府執行機關,鄉鎮政府積極貫徹落實政務信息共公開的政策,有利于推動政務信息公開自上而下落實的原則。但鄉鎮干部絕大多數對信息公開這項工作的作用認知不到位,政務信息很難及時有效公開,群眾也很難從中獲得相關信息,缺少參與感和信任度,甚至會覺得公開的政務信息有時是會存在虛假的成分和走過場的,同時,公開的層面、公開的方式、公開的時效不對稱,出現了監督的不管監督,敢監督的不能監督的現象。

                    二、法治建設在鄉村振興戰略中的挑戰與困惑

                    (一)普法聽不進。在農村,受思維認知和生活環境的影響,對農民開展普法教育的難度比較大。農村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點也是薄弱環節,一是大多數農村青壯年外出務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婦”,這一群體現是法治需求最強的群體,也是普法最難的群體,普法教育組織難、形式單一、參入率抵,效果不明顯。二是農村面廣且缺乏相對熟悉的法律人員,開展普法教育的力量單薄,普法責任主體難以落實到位。三是農村普法缺少必要的財力投入,常規工作落實難度大、不到位。例如我鎮王某和熊某均為婦女,因山林土地界線引發的鄰里糾紛,雙方一時激動發生扭打,造成輕傷二級,雙方均以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執行。這類農村常見案例均反映部分村民法律知識匱乏,法制觀念淡薄,稍遇到糾紛,通常不會想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對觸犯刑法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后果認識不足。

                    (二)執法難推進。一是基層沒有執法主體資格,但往往專項治理全交給基層,執法主體不匹配。許多工作鄉鎮應該是主體,但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而是由上級部門委托執法,不符合農村工作的實際。很多給鄉鎮工作帶來了很大的被動,使得執法推進很難。二是農村不依法的現象很嚴重。在經濟活動十分頻繁的熟人社會里,農村群眾在經濟交往中往往不注重完善相關手續,土地流轉、房屋等不動產買賣不簽合同不登記備案,買貨不索發票、借貸不打欠條,認為是熟人、親戚、朋友,沒必要走手續的現象很多。但一旦出現糾紛后,又缺乏強有力的證據,很難尋得法律保護。

                    (三)法治人才難引進。農村執法人員多是專業技術干部,缺少正規、系統的法律知識培訓,執法人員的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綜合執法的要求,執法經驗和執法技巧不足。由于農村條件相對艱苦,發展空間相對較小,受過專業培訓的法治人才愿意到基層執法的人員很少,法治人才引進難,即使引進后由于待遇和發展空間的有限很難留得住,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法治建設的進程。

                    三、法治建設在鄉村振興戰略中的思考

                    (一)法治宣傳勢在必行。隨著市場經濟體制和意識在農村地區的持續深入發展,且經過三十多年的法制宣傳教育,農民法律意識水平總體得到提高,農民權利意識和維權行為不斷增加。 但從總體上講,農民法律意識現狀仍然比較“淡漠”,認為我不違法犯罪,法就與我無關。機械灌輸法條式口號式普法宣傳模式效果不彰。要實現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的鄉村振興目標必須德法并舉,法治先行。在日常普法方式上努力貼近農村基層實際,不斷滿足農民“口味”,注重將普法宣傳與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相結合,將農民遵紀守法、孝老愛親意識融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十星級文明戶”、“鄉村道德模范”等創建評比活動之中。通過以案說法、圖文析法、旁聽審判、現身說法、鄉村文藝匯演等生動活潑的形式,利用民間糾紛調處和當地有影響的民事案件公開審理時機,組織廣大農民現場旁聽,以事說法、以案釋法。把抽象的法律條文通過一些有效途徑,變成深入淺出、通俗易懂的群眾性語言,滲透到千家萬戶,營造好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良好法治氛圍。

                    (二)法治創建勢在必行。提升農村基層法治創建水平,必須牢牢依靠村級黨組織在農村基層法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不斷增強村委會集體公共事務自治能力和管理服務水平,拓寬民主決策的渠道,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識和觀念,創造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安定祥和鄉村社會環境。嚴格強化村級管理制度約束,使財權、物權的管理更加規范,村財公開、透明,能便于接受群眾的監督和批評意見。落實村“兩委”干部帶頭定期學法制度,強化村級法律顧問的配備和使用,引導村民依法制定自覺履行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健全和保障村級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作用,確保實現無民間糾紛轉化成刑事案件和群體性事件。結合“幸福村落”創建活動強化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宣傳,做到無違章搭建、亂占耕地、垃圾亂倒等行為。通過一系列法治創建活動,消除農村邪教、賭博、吸毒、傳銷等社會土壤,實現環境整潔優美,公共衛生良好,民風文明淳樸,村民尊老愛幼、家庭和睦,鄰里和諧、互相幫助,講究科學,反對迷信,節儉辦理婚喪喜事等鄉村治理目標。

                    (三)法治保障勢在必行。實現振興鄉村戰略中的法治保障,就必須采取有效對策,通過完善立法,嚴格執法,大力普法,建立起良好的法治環境,推進基層法治建設。一是鞏固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法》,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制度,加速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有效保障農民財產權益,不斷壯大集體經濟,增強農村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結合精準扶貧、“消土減危”、棚戶區改造、環境整治等工程全面宣傳貫徹執行《城鄉規劃法》、《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產法》等身邊法規。嚴格落實規劃區范圍,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電、垃圾收集、畜禽養殖場所等農村生產、生活服務設施、公益事業等各項建設的用地布局、建設要求,實現凡違反該法的建設一律依法強制拆除,肅清鄉村建設障礙,建設美麗鄉村。三是持續開展法治護航平安創建活動,深入開展農村地區“掃黑除惡”行動。加強《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在鄉村治理過程中的貫徹執行,對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破壞農村自然資源、尋釁滋事、非法上訪纏訪等現象和“村匪惡霸”等黑惡勢力必須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依法打擊,緊緊依靠司法部門運用刑法的、治安的手段來維護好發展秩序,筑好最后一道防線,為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目標提供強有力的刑法和治安法治保障。

                    農民富則國家強,農村穩則國家安,農村法治建設是保證農村穩定的堅實基礎。我們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鄉村振興戰略,就必須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沒有農村法治建設就不可能有法治國家的實現,只有揚起法治風帆,進入法治航道,讓法治思維貫穿農村發展的各個領域,才能保障農村改革順利進行,真正實現鄉村振興,全面實現小康社會。

                  優化服務業發展營商環境的法治保障篇3

                    摘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如何全面貫徹落實習總書記的重要指示和十九大報告的重要戰略部署,構建鄉村綜合治理新體系,利用法治保障體系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健康有序推進和發展保駕護航,是我們當前政策突進過程中的一個重點研究課題。

                    關鍵詞鄉村振興法治保障問題研究

                    中圖分類號:F320文獻標識碼:A

                    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決勝全面建成小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歷史任務,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現階段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當務之急就是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的建立。鄉村振興治理有效是基礎,必須把夯實基層基礎作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制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機制,堅持自治、法制、德治相結合,確保鄉村社會充滿活力、和諧有序。

                    1巫溪鄉村振興行動計劃的現狀

                    縣委、縣政府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帶領全縣各級各部門團結協作,激勵全縣“三農”戰線的同志們和廣大干部群眾辛勤付出,使巫溪鄉村振興行動計劃開局良好。主要體現在農村產業提質增效,農村改革持續深化,農業農村環境不斷改善,鄉村治理水平顯著提升。

                    2巫溪鄉村振興行動計劃面臨的問題

                    今明兩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打贏脫貧攻堅戰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行動計劃的歷史交匯期,對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要求,巫溪還有一定差距,我們必須認清形勢補齊鄉村振興各項短板。

                    2.1項目進展緩慢

                    2018年的鄉村振興項目目前效果不佳、進度緩慢,各涉農部門、項目實施鄉鎮沒有真抓實抓項目建設,導致目標任務未能按時完成。

                    2.2重視程度不夠

                    鄉村振興是全面的振興,不能以點概面、以偏概全。部分部門、鄉鎮沒引起高度重視,認為鄉村振興只是農業部門和農業人的事,在財力、物力、人力上支持力度不夠,導致無錢辦事、無人干事。

                    2.3短板依然存在

                    基礎設施滯后、產業培育不足、技術人才缺乏、鄉風文明有待加強,部分村民自治意識、自我管理的能力不強,衛生習慣差、環保意識弱,農村“臟亂差”現象突出,大量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外出,農村空巢化、老齡化日益加劇,鄉村治理體制機制不完善。

                    2.4法治不夠健全

                    (1)鄉村立法相對滯后。涉及“三農”的立法在供給上不充分,現有的部分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內容已不符合鄉村社會的客觀實際與發展需求。

                    (2)執法隊伍建設需改進。執法隊伍人員缺乏,部分偏遠農村的執法人員嚴重老化,不少執法人員自身缺乏必要的法律素養和職業道德。

                    (3)鄉村司法保障不充分。一個基層派出法庭輻射管轄數個村鎮,案件執行力度大打折扣,不少地區的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向基層延伸不夠。

                    (4)守法的意識未能形成。一些鄉村干部群眾法律意識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識,遇到自身利益受損,不懂、不敢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3法治思維和法律武器是振興鄉村戰略的堅強后盾

                    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過程中,要充分認識到當前我國農村發展和法治保障體系的不完善,要加強法治思維和法律規范的應用,從基層上建議和完善相應的法律體系,按照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規范有序的推進。充分發揮政府和社會組織的服務性、規范性、協同性,有效保障和助推鄉村振興戰略的發展進程。

                    3.1完善鄉村綜合治理助推鄉村振興戰略

                    要把夯實基層基礎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不讓鄉村振興工作成為無根之木、無源之水。在工作中心上要建立健全以黨的領導為核心,落實政府負責、社會組織間相互協作、人民群眾共同參與、以法治工作作保障的鄉村社會綜合治理新體系。還要堅持村民自治、國家法治、社會德治的理念相結合,確保鄉村社會發展能夠得到活力、和諧、有序的進行,實現鄉村社會經濟加速發展。在落實這一目標的過程中,一是需要依靠我們的政府出臺落實,切實有效的政策予以扶持,又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引導,積極的信息宣傳,改變過去陳舊發展理念觀念,用科學武裝農村居民的大腦;二是要我們的黨和政府建立和完善,以自治、法治、德治的理念相結合的鄉村綜合治理體系,規范鄉村發展戰略實施。

                    3.2正確處理鄉村振興與法治保障的關系

                    在深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法制化軌道布局,遵從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建立健全法治保障體系,以全面協調的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可持續發展為要務,把每項工作都落到實處。在社會法治建設的框架內,持續、穩定推進鄉村振興工作,同時要善于在落實工作中發現問題,從而完善鄉村法治保障體系,推動巫溪鄉村法治保障體系向更科學、完善的方向發展。

                    (1)用行政規范保障政策實施。利用現有的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體系,充分體現對相關工作的考核評估機制,制定相應工作預案,完善服務規程,將政府機關服務于基層落實到實處。

                    (2)用刑事法律規范營造穩定發展環境。嚴厲打擊涉及鄉村振興戰略落實的職務犯罪案件,加大對涉農工作公職人員的監察,以及對破壞傳統農村社會體系、擾亂農業市場秩序、危害農村投融資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才能保障鄉村振興戰略能夠得到一個平安、穩定的發展大環境。

                    (3)用民商事法律推動多元發展。在戰略實施過程中,應該充分利用民商事法律規范的作用,對政府和鄉村、村民以及各社會經濟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進行規范。在鄉村發展中,利用民事法律規范,引導社會資源從正確、通暢的渠道向鄉村輸入發展,推動鄉村產業在平等雙方主體在自愿的基礎上實現收益互惠互利,全面實現共贏局面。

                    4結束語

                    近年來,我們一直把重心放在城市上,忽略了鄉村的重要力量,當前鄉村的法治建設還有很大的發展潛力,應從多方面進行普及,才能有效促進國家法治建設的發展。

                    作者簡介:尚光翠(1979-)女、漢族、中共巫溪縣委黨校法學講師、法律研究生、縣政協委員。

                    參考文獻

                    [1]習近平.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文件匯編[M].北京:人民出版

                    社,2017.

                    [2]張旭光.關于我國新農村法治建設的思考[J].山西農業大學學報,2015(14).

                    經|法|縱|覽

                    —科教導刊(電子版)·2019年第26期/9月(中)—252

                  熱門標簽:
                  《優化服務業發展營商環境的法治保障集合3篇.doc》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薦度:

                  文檔為doc格式

                  文章下載

                  《優化服務業發展營商環境的法治保障集合3篇.doc》

                  VIP請直接點擊按鈕下載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請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軟件打開,如發現文檔不全可以聯系客服申請處理。

                  文檔下載
                  VIP免費下載文檔
                  <ruby id="zx91x"></ruby><p id="zx91x"></p>
                  <p id="zx91x"></p>
                  <pre id="zx91x"><ruby id="zx91x"><mark id="zx91x"></mark></ruby></pre>
                  
                  
                  <p id="zx91x"><del id="zx91x"></del></p>

                        <track id="zx91x"><ruby id="zx91x"></ruby></track>

                            <pre id="zx91x"><ruby id="zx91x"></ruby></pre>

                            <track id="zx91x"><del id="zx91x"></del></track>

                              <big id="zx91x"><ruby id="zx91x"></ruby></big>

                                  成人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