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漢語詞語,拼音yuán yīn,指原來因為;指造成某種結果或者引發某種事情的條件。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紀委監委新形勢下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原因及對策建議工作計劃范文(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第1篇: 紀委監委新形勢下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原因及對策建議工作計劃
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素質如何決定著紀檢監察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影響著紀檢監察作用的發揮,關系到人民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信心.據基層調研發現,部分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和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問題表現
(一)干部思想不穩定.基層尤其是鄉鎮紀檢干部思想不夠穩定,產生不滿情緒.日常工作任務繁重,紀檢監察干部工作很辛苦,從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討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鄉鎮怕自己管嚴了、限制多了,會成為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絆腳石”,影響當地黨委政府工作業績,從而產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對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經濟待遇也不高,與某些部門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機會少,提拔機會更少.
(二)隊伍建設不完善.鄉鎮紀委目前雖然配備了紀委書記、副書記、紀檢專干及紀委委員,但紀委副書記、紀檢專干、紀委委員都是兼職,他們大部分時間都從事當地黨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鉆研紀檢監察工作業務,查辦案件更是無從下手.派駐紀檢組,目前派駐的一般只有一個組長,沒有其他工作人員,發揮不了監督執紀問責職能作用,影響了紀檢監察各項職能的發揮.
(三)業務素質不全面.隨著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向縱深推進,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問責任務越來越艱巨.而在實際工作中,許多基層鄉鎮紀委書記是從其他行業和部門調任或提任過來的,沒有具備紀檢監察業務知識,更沒有案件查辦能力和水平,缺乏專業人才,執紀能力滯后,協調能力不強,直接影響著紀檢監察工作的開展.
二、原因分析
(一)認識存在誤區.一些鄉鎮(或基層單位)形成以經濟利益為導向的工作機制,重經濟發展,輕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個別黨政主要領導認為懲處了其管理和使用的黨員、干部,就等于給其臉上抹黑,影響自己任內的政績,對基層紀委、紀檢組工作特別是案件查辦工作重視、支持不夠;鄉鎮紀檢監察干部除紀委書記專職外,副書記、專干及紀委委員都是兼職,履行監督執紀問責主業的責任心不夠強,黨性原則不強,怕得罪人,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
(二)體制機制不暢.監督制約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較弱,當前的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機構和治理體制決定了鄉鎮紀委必須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而且鄉鎮紀委書記是副科級配置,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鄉鎮紀委全面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力度和質效.另一方面鄉鎮紀委書記都承擔有一定的包村經濟工作、脫貧攻堅、惠農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務,又必須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領導.既要接受他們的領導又要對他們進行監督,開展工作難度大.
(三)業務能力不強.鄉鎮紀檢干部非專業人員較多,崗位培訓機會少,業務知識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識結構單一,協調能力不強,真正能“戰斗”的更少,執紀監督方式方法滯后,業務素質參次不齊.加之多數是“半路出家”,對法律、審計、財經等專業知識了解不深,紀檢監察理論和業務水平低,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有心無力,紀委委員角色意識虛化.
(四)“三轉”不夠到位.雖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跟中央步伐,大力推進“三轉”,但部分鄉鎮紀檢監察干部“人專職不專”“名專實不專”,工作中仍存在職能泛化、事事參與、職責弱化等不良現象,加之一些鄉鎮的人員職務等調整變化太快,導致難以有足夠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紀檢監察職能.
三、對策建議
(一)強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結合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思想和工作實際,大力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教育為核心,引導廣大紀檢監察干部堅定信心,增強斗志,把思想統一到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決策部署上來.同時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努力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和拒腐防變的楷模,成為黨員干部在廉潔自律方面的模樣.
(二)加強業務知識培訓.采取走出去的辦法,有計劃地選派紀檢監察干部到上級機關參加業務知識培訓、跟班輪訓和參與辦案,提升“實戰”能力.對新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崗前培訓外,還需經常舉辦業務培訓,促其加快從不懂到較懂到精通的進程,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使每個紀檢監察干部都能成為業務精通、知識全面的多面手,從而增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履行職責的能力、駕馭全局的能力、科學決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帶隊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勵機制保障.要進一步明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所屬內設機構的規格,在政策法規允許的情況下,進一步提高紀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鄉鎮紀委書記等各個層次紀檢監察干部的級別待遇.同時,為基層紀檢干部提供寬松的工作環境,讓干部有作為,鄉鎮黨委、政府要盡量少抽調和借用紀檢干部.進一步加強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徹底改變派駐機構有名無實、形同虛設的尷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紀檢監察干部輸出渠道,工作達到一定年限、工作業績突出、綜合素質良好的,優先考慮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積極性.
第2篇: 紀委監委新形勢下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原因及對策建議工作計劃
下半年工作,固定資產投資是重中之重。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直接體現是項目推進的質量和速度。為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切實搞好投資項目的綜合督查工作,根據近期督查工作的體會及三個紀工委(監察分局)人員基本到位的實際,按照下半年全縣經濟運行分析會上楊波縣長的明確要求,第三紀工委(監察分局)就如何更加有效地開展好項目綜合督查,提出如下工作建議:
一、調整督查工作格局,實行面上督查與分片包干相結合,定期督查與跟蹤督促相結合的工作機制。
兩辦督查室及原項目督查組負責面上督查,三個紀工委(監察分局)按照《鎮寧自治縣紀檢監察機關派出機構統一管理工作實施方案》(鎮黨辦通字【20xx】144號)劃定的監督范圍,分別具體督查監督范圍內單位部門涉及的投資項目。紀工委(監察分局)內部再根據人員特點進行細化,做到督查任務明確、督查對象清楚、督查要求具體,責任落實到人。三個紀工委(監察分局)與面上督查組加強協作溝通,及時掌握、反饋和處理督查中發現的問題,使督查工作常態化、規范化、科學化,提高督查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紀工委(監察分局)再在責任區內實行一周一督查,重點項目專人負責,不間斷跟蹤,全過程督查的工作方式。使專項督查具體化,進一步提高項目推進的速度和質量。
二、調整督查工作方式,實行行政督查與效能監察相結合,獎勵與懲罰相結合,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工作辦法。
將行政督查與效能監察相結合,充分發揮行政效能監察的職能優勢,制定內容具體,針對性強、便于操作的《督查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內容包括“出勤情況,推進情況,對象評議,領導考核等”,對督查人員進行有效管理,確保督查工作健康、有序、有效進行。同時對項目實施的責任單位制定《項目推進績效考核辦法》,內容包括“主要領導重視程度,項目單位具體評議,工作方法實際效果”等內容,實行一周一考核,一月一兌現,一季一總結。對推動項目落實成績突出,工作確有明顯效果的,通報表揚,物質獎勵,直至提拔重用;對工作不努力、不盡責、推諉扯皮、延誤工作的,通報批評,影響年終,直至行政問責。把獎優罰劣、獎勤罰懶真正落到實處,通過嚴格考核,考出壓力,獎出動力,激出活力。
三、不斷完善領導聯系與部門負責相結合,推進項目與培養干部相結合的工作格局。
實行縣委常委定期或不定期聽取聯系領導的項目推進工作情況匯報,人大常委會組織檢查等,通過充分發揮縣幾大班子領導聯系幫扶企業的重要作用,有力推動部門負責的具體落實。
同時將干部培養與項目推進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樹立引進好項目是人才,推進項目落實是英才,扶持項目健康成長、發展壯大是雄才的人才觀。通過明確后備干部駐點幫扶、在項目掛職鍛煉、參加督查、跟蹤服務等多種形式,在項目推進中培養干部,在項目落實中發現干部,在項目成長中用好干部。把項目建設與督查工作作為培訓干部、檢驗干部和發現干部的平臺,實現推動工作和培養干部“雙贏”。
第3篇: 紀委監委新形勢下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原因及對策建議工作計劃
監督是紀委監委的基本職責、第一職責。監察體制改革以來,XX市監督對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黨員,XX名監察對象。面對這么多的監督對象,如何對其實施精準有效監督,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是擺在紀檢監察機關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
一、存在問題
發現問題是監督工作的生命線。從目前監督工作來看,20xx年,XX市紀委監委處置的XX件問題線索中,日常監督發現問題線索XX件,僅占比XX%,這說明我們的監督工作還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認識有偏差。黨章規定,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其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監察法規定,監委是履行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其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無論是紀委還是監委,監督都是第一任務、第一職責,都要求堅決把監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有的紀檢監察干部對政治機關的定位把握不準,不善于從政治上審視、分析和查處問題,重審查輕監督,認為辦案是硬指標、監督是軟任務,無論是監督檢查室還是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都忙于辦案而疏于監督;有的對監督的“再”監督認識不到位,出現監督“越位”、外行監督內行的現象;有的擔當精神不強,主動亮劍不夠,認為監督容易得罪人,導致監督弱化、虛化。
(二)職責不清,權限職能有交叉。《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專設監督檢查一章,明確監督重點,規范監督方式,使監督更加有力。但是,《規則》對紀委監委各監督主體誰來統籌、職責分工、如何協作等沒有詳細規定。比如:第十二條規定,黨風政風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黨風政風建設的綜合協調,做好督促檢查、通報曝光和綜合分析等工作。而監督檢查室具體負責聯系鄉鎮(單位)的日常監督,派駐機構負責駐在部門的派駐監督,與黨風政風監督室在作風監督的職責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時,監督檢查室的日常監督和派駐機構的派駐監督在對象、內容上邊界模糊,職責定位不夠清晰,監督關系沒有理順,導致出現“九龍治水”、無序監督,或推諉扯皮、無人監督,或多頭監督、資源內耗問題。
(三)機制不暢,統籌運行有阻力。黨中央一體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形成紀律、監察、派駐、巡視“四個全覆蓋”的監督格局,為強化監督職責提供了重要支撐。實際工作中,黨風政風監督室承擔專項監督的安排部署、綜合協調工作;監督檢查室負責聯系鄉鎮(單位)的日常監督(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機構負責駐在部門的派駐監督;市委巡察辦負責巡察監督,但是“四個監督”各管一塊、單兵作戰、行無定式,沒有打破孤島、聚攏五指,致使監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辦與監督檢查室、派駐機構之間沒有實現信息共享;監督檢查室對派駐機構的聯系指導作用沒有發揮;黨風政風監督室在專項監督上無力統籌“四個監督”,沒有形成監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對列席會議、聽取匯報、廉政檔案、意見回復等常規的監督方式均有點題,但在實踐運用中,各監督主體普遍感到茫然,監督辦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監督效果不佳。比如:監督檢查室建立了領導干部廉潔檔案,但是僅僅實現了檔案見面、材料掃描,對監督對象的性格特征、崗位職責和廉政風險并不了解,這種粗放式的監督,形式大于內容;派駐機構在派駐監督上缺乏全局觀念,未將“病樹”“歪樹”放在“森林”的整體之下分析研判,對駐在部門的政治生態和班子情況心中無數、畫像不準;黨風政風監督室在對“四風”問題的監督檢查上依賴看資料、查賬目等傳統手段,不會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對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束手無策。
二、原因分析
從監督方面的諸多問題可以看出,監督乏力已經成為制約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瓶頸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現為“四個不匹配”。
(一)能力素質和監督理念不匹配。從實際情況看,紀檢監察干部的政治素養和業務能力與當前形勢還不相適應。一是監督意識不強,不會督。監察體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監察法要求和“四種形態”標準對成倍增加的監察對象開展日常監督,顯得力不從心。二是思維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對日常監督、派駐監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慮不深不細。三是擔當意識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會影響,有些紀檢監察干部在開展監督工作中拉不下臉、下不了手,弱化了監督工作的嚴肅性。
(二)職責權限和監督格局不匹配。從表面看,“四個監督”是簡單的1+,但目前4個1+小于4,因為各監督主體的職責權限不能有力支撐起“四個監督”一體化的格局。一是組織架構上,沒有指導統籌“四個監督”的領導機構,監督缺少研判、規劃統籌,導致各監督主體各說各的,各干各的,沒有同向發力。二是職責定位上,監督職責、監督領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現了重復監督或無人監督的困境和尷尬。三是人員力量上,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和監督檢查室的人員力量不足,在保障辦案的前提下,很難有精力開展監督工作。
(三)制度體系和監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監督工作尚處于探索創新階段,沒有可以“照單”監督的制度體系。一是監督重點上,“四個監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沒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側重點,相互之間的信息共享、溝通協作機制還不完善。二是監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監督比較規范外,日常監督、派駐監督如何請示報告、如何發現線索、如何整改落實均沒有現成的制度規范。三是監督方式上,習慣于按老套路、老辦法開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別是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監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監督對象上,派駐監督和日常監督的對象基本相同,對各自的監督層級和監督重點沒有明確的區分,影響了監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監督實效不匹配。盡管XX市紀委監委機關對鄉鎮紀委、派駐機構和各部室每年進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細,致使監督工作沒有動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導向上,以案件數量論英雄,讓監督工作“出力不討好”,從主觀上喪失了對監督工作的積極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標設置不科學,讓考核顯失公平,致使監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結果上,由于監督工作“一體兩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數量化,以發現問題的數量論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監督工作的資料稱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實績,進一步建立科學公正的考核體系。
三、思考與建議
落實XX市委“XX”部署,推動XX高質量轉型發展,必須有強有力的紀檢監督作保障。下一步,我們將從“五個方面”,做實做細監督職責。
(一)更新監督理念。做好監督工作必須剛柔結合,同頻共振。一方面要樹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監督意識,增強監督的主動性,通過教育引導、談心談話、激勵感召等方式開展監督工作,對干部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干部切實感受到組織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監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懲前毖后”的方針。堅持懲治才是最嚴厲的監督,提高監督發現問題能力,提高談話函詢轉初核比例,加大審查調查力度,嚴厲懲治違紀違法的人和事,真正讓紀律帶電、監督長牙。
(二)緊盯監督對象。將監督見諸日常,需要既見“樹木”、又見“森林”。一是要突出“關鍵少數”。聚焦各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加強對履行管黨治黨責任、落實黨委決策部署、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二是要管住“絕大多數”。在盯住重點的同時,把監督的觸角延伸到各個層級、各個領域,覆蓋到全體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把握運用“四種形態”,處理好“樹木”和“森林”的關系,維護全市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三)創新監督機制。重塑權責清晰、順暢高效的監督工作秩序需要破舊立新,才能開新局。一是要破除“單打獨斗”的舊思想,確立“聯合作戰”的新理念。統籌推進紀律、監察、派駐和巡察“四個監督”,使黨風政風監督室、監督檢查室、鄉鎮紀委、派駐機構、巡察機構互相配合、各有側重,形成統一調度、協調配合、銜接有序的監督體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變”的舊套路,確立“四位一體”新機制。制定《關于充分履行紀檢監察機關監督首要職責的實施意見》《“四個監督”協作配合工作細則》《監督人員統一調度工作辦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監督主體在監督機制上環環相扣、全面貫通,實現“聯”“駐”“巡”三者的優勢互補、效果疊加。
(四)改進監督方法。做好新時期監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辦法,又要積極探索監督的新路徑。一是聯合監督。采取“駐守式”與“檢查式”監督相結合,“駐點”與“聯片”監督相結合,點穴式與常規式監督相結合,實現統籌協作,發揮集團作戰優勢。二是科技監督。積極探索運用大數據、“互聯網+”、微信、手機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線索收集渠道,實現動態監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監督。運用問題線索排查、廉政檔案、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列席民主生活會等方式開展日常監督。四是專項監督。圍繞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時間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相關領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監督效果。監督工作既要善于發現外在問題,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決問題,實現標本兼治。一是要在發現問題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監督的第一道關口,用好“第一種形態”,發揮監督“發現、預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錯變成大錯。二是要在解決問題上下功夫。堅持把推動問題解決作為監督工作的落腳點,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推動邊督邊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時,做好監督的“后半篇文章”,通過“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層分類開展警示教育,切實發揮監督的震懾作用。
第4篇: 紀委監委新形勢下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原因及對策建議工作計劃
習總書記強調,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必須扎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的工作。張灣區紀委監委著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立足區情、突出實效、統籌推進,多措并舉夯實區、鄉、村三級紀檢監察工作基礎,推進高質量高水平“三轉”落實落地,探索出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基層實踐新路徑。現根據工作實際,分析存在主要問題,并提出有益的對策和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及困難
一是派出監督工作職能發揮還不夠充分。一是日常監察監督力度不夠。對紀檢監察工作沒有明確的思路、方法,監督意識不強、手段不多,沒有真正做到紀法貫通、協調推進。二是與派出單位溝通協調不夠。派出紀檢監察組參與所聯系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較少,對“三重一大”的監督存在較大困難。
二是紀檢監察工作質效還不夠優化。基層紀委對程序性、政策性、業務性的問題把握還不夠精準,辦理信訪件和查辦案件大多依賴于區紀委監委的全程指導,被動領件占絕大部分,自主發現問題少。
三是紀檢監察工作力量還不夠充實。一是“缺能力”。紀檢干部的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和新形勢下監督執紀能力水平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反腐敗主業要求。二是“缺方法”。廉政教育和日常監督形式單一,缺乏深度、廣度和力度。三是“缺精力”。紀檢干部大部分時間被查辦信訪件所牽制,忙于省、市紀委轉辦件、區委巡察移交件等問題線索,開展日常監督有心無力。
二、對策與建議
(一)找準“轉職能”的定位,明確職責界限,建立健全“監督+再監督”責任體系
一是強化領導責任,變“單打獨斗”為“齊抓共管”。狠抓“主體責任落實”,從區到鄉,層層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結合《九屆張灣區委村(居)巡察工作規劃(20-—20-年)》,積極推動區委常規巡察和村(居)巡察全覆蓋,對發現的問題絕不姑息,以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的政治擔當,強化管黨治黨意識、落實管黨治黨責任。
二是明晰職責定位,變“牽頭負責”為“專責監督”。徹底厘清職責,解決“主責主業不清”問題,對紀委專職專責情況進行清查,紀檢干部尤其紀委書記不再參與紀檢監察業務以外的工作,清理各類議事協調機構、領導小組。明確區直部門、鄉鎮街道紀委的角色定位,專列紀委機構編制,配齊配強紀委班子,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專職監督責任。
三是突出政治監督,變“被動執法”為“主動執紀”。引導紀檢組、鄉鎮街道紀委主動作為,抓好日常監督,不能只滿足于被動辦信辦案。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通過從輕到重層層設防,用紀律管住“大多數”,緊盯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極少數”并施以高壓,真正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不折不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二)用好問責的“殺手锏”,協同高效作戰,給“牛鼻子”穿上鐵環
一是在紀委監委機關,變“有力問責”為“有效問責”。用好問責戒尺,不能一味罰而不獎、責而不容,挫傷干部積極性,引導鐵腕執法變科學問責。完善容錯糾錯機制,重視監督執紀后半篇文章,做好回訪教育、以案釋紀、警示教育等工作,在全區樹立精準問責的導向,為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工作注入源源不斷的正能量。
二是在派出紀檢組,派駐監督變“有形”為“有神”。整合紀委監委力量,延伸監督觸角,在巡視巡察中搜集、發現問題線索,通過下發紀檢監察建議書、列席黨委(黨組)會等方式,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對派駐單位的監督管理,強化對問題線索的分析研判,對派出單位盯住權、找準事、看緊權,形成常態化監督的高壓震懾。
三是在鄉鎮街道紀委,變“柔性約束”為“制度約束”。推動基層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鄉鎮街道紀委的人、財、物由區紀委統一管理,辦公經費由區紀委統一調配,著力解決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普遍存在的人員不足、專職不專、經費緊張等問題,結合鄉鎮街道小網格、片區治理機制,充分發揮村(社區)紀檢監察信息員的作用,定期組織紀檢干部業務大練兵,著力打造一支高素質的反腐“鐵軍”。
(三)解決“角色尷尬”問題,創新體制管理,打鐵還須自身硬
選優配能,變“因事進人”為“嚴進嚴出”。嚴格紀檢干部準入門檻,選出德才兼備、人崗相適的紀檢干部。充分運用公務員招考、選調、調任、公開遴選等干部錄用政策,今年,區紀委監委已通過省公務員招考5名,目前已進入體檢環節。下一步,創新干部選拔方式、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注重補充法律、財會、審計等專業人才,計劃再選調5名左右,委機關(巡察辦)保留空編制8名。
培優賦能,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采取跟班提升、跟案學習、交流研討等方式,對紀檢監察干部實施全覆蓋的辦案輪訓,提高辦案能力和水平。同時,強化“八小時”以外的時間管理,線上線下齊頭并進,對黨紀法規、法律政策常學常新、熟練掌握,實現理論學習與業務實踐深度融合。
嚴管提能,變“自我監督”為“群眾監督”。加強管理,強化紀委監委監督的協助引導推動功能,促進黨內監督與民主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等貫通融,構建科學、嚴密、有效的監督網,促使黨員干部正確對待監督、主動歡迎監督,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
第5篇: 紀委監委新形勢下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原因及對策建議工作計劃
近年來,祿勸縣紀檢監察機關切實履行監督責任,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取得明顯成效,但由于體制機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結合基層工作實際現就基層紀委在落實監督責任中存在的困難問題以及對策建議分析如下:
一、 基層紀委在落實監督責任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一)認識不到位,監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層紀檢干部對紀委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中肩負的重大責任認識不深刻,責任感、使命感不強;部分基層紀檢干部把監督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就某項工作進行督查等同起來;還有一些黨員干部認為,監督只是紀委的事,與其他人和組織沒有任何關系等等。不論是監督者還是被監督者,普遍都對監督心有疑忌,導致信心不足。
(二)機制不完善,監督難度增加。黨章對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雖然作出明確的規定,但目前仍沒有任何條例、規定、文件對組織協調的范圍、內容、方式、程序進行規定。什么工作需紀委牽頭組織,什么工作僅需紀委配合協調,比較難把握。基層紀委往往是根據同級黨委政府的指示或紀委自身的理解來實施,缺乏可操作的規范性做法,致使同級監督沒有抓手、缺乏依據。
(三)同級監督難,監督存在缺位。紀委雙重領導體制的規定,基層紀委在同級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基層紀委書記又是同級黨委的一個成員,“怕得罪人”的思想坎難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膽履行同級監督職責,致使基層紀委對同級黨委不敢監督、不愿監督、監督困難,從而使得基層紀委對同級黨委的監督缺乏權威性和威懾力,造成監督缺位。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領導的力度還不夠大,紀檢監察干部考核、選拔任用機制還不夠完善,以致監督放不開手腳,監督責任落實難以到位。而基層紀委對于下級黨組織的監督大多注重于對工作效能、廉潔自律方面的監督,對下級黨組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不到位。
(四)“三轉”推進慢,監督存在錯位。近年來,祿勸縣紀委機關在落實“三轉”要求上基本上做到與上級同步,清理了議事協調機構聚焦主業,現正在逐步調整優化內設機構整合辦案主力,但在推動部門和鄉(鎮)街紀檢機構落實“三轉”要求上,鄉鎮街道紀委委員大部分仍為兼職,仍存在監督錯位缺位現象。黨委、政府在扶貧攻堅、項目建設等中心工作上,仍會安排紀檢監察機關或者紀檢監察干部從事部分職責外的工作,基層紀檢監察機關也難以推脫。
(五)自身建設弱,監督能力不足。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切實加強自身建設,紀檢監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質也不斷提高,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基層紀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層紀委(紀檢組)工作人員少。如:鄉(鎮)街道紀委雖配備了2名紀檢監察員但都是兼職,人員匹配與所擔負的重任難相適應。二是有的紀檢監察干部業務水平不高,政策理論和業務知識不夠過硬,不懂辦案,不會辦案。三是部分基層紀委對黨風廉政建設部署多、監督少,對黨員干部日常監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查處的作風問題和腐敗案件不多,通報曝光力度不夠,震懾力不強,監督措施不到位。
二、 存在的問題原因分析
(一)思想認識存在偏差,監督作用受到影響。一是部分紀檢監察干部存在“好人主義”思想,特別是在案件查辦過程中,礙情怯面,顧慮重重,缺乏斗爭精神,不敢碰硬、不愿監督,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職能職責和職業精神問題。二是有的黨政主要領導過分信任和依賴紀委,除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給紀委去做,由紀委大包大攬而外,有時還把涉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問題也明確要求紀檢監察組織參與處理,認識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誤區,導致紀委工作常常出現“越位”的情況。
(二)職責定位把握不準,監督職能難以發揮。部分基層紀委主業主責脈絡不清,導致在實際工作經常出現越位、缺位、錯位、失位問題。主要表現為:應由牽頭業務部門承擔完成的任務,基層紀委卻主動或被動的承擔,履行不該履行的職責;部分基層紀委對組織與協調的關系理解不透,注重組織,忽視協調,導致有些工作該分解的沒有及時分解,該督辦的沒有督辦,在治本抓源頭工作中形成責任虛化、部門責任弱化、紀委責任泛化的局面;有的基層紀委對自身工作定位不準,存在著包攬過多甚至替代職責的情況,分不清主次與責任,沒有調動和發揮牽頭部門的主體作用,往往是親歷親為代替組織協調;制度執行不力、監督檢查無果和問責追責不嚴等。
(三)體制機制不夠健全,監督力度受到削弱。在現行雙重領導體制下,基層紀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監督對象,使得基層紀委履行監督責任面臨壓力和干擾,導致基層紀委在履行職責時存在“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的窘境,監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質還不到位,監督成效受到制約。部分基層紀檢干部還未適應反腐倡廉新常態,對轉職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監督、不愿監督和監督不了的情況還普遍存在,造成監督職能虛化。加之由于紀檢監察工作政策性、業務性、專業性較強,系統培訓機會不多,沒有全面掌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相關理論知識,缺乏開展案件查辦、信訪核查等專業知識和具體方法技巧,導致辦信、辦案質量不夠高。
三、 基層紀委履行好監督責任的對策建議
監督執紀問責,是紀檢監察機關的神圣職責,是從嚴治黨的有力武器。如何更好推動基層紀檢組織履行好監督責任,既是當前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也是困擾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難點。當前,針對部分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在推進“三轉”、聚焦主業中存在的問題,應從以下幾方面推動其落實監督責任。
(一)履行監督責任要有新認識。一是要深刻認識基層紀委要履行好監督責任,黨委的主體責任是前提,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缺一不可,只有不斷強化黨委的主體責任,不斷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才能保障紀委監督責任的權威性,確保紀委監督責任的有效發揮。二是強調黨委主體責任的同時,基層紀檢監察機關也必須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雙重領導下,牢牢把握“兩個責任”的內涵和關系,既不能以紀委的監督責任干擾黨委的主體責任,也不能以黨委的主體責任推卸紀委的監督責任。三是要組織基層紀檢監察干部深入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上來,牢固樹立“抓好監督是本職,抓不好監督是失職”的理念,切實增強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
(二)體制機制創新要有新突破。全面落實紀檢體制改革“兩為主”“兩覆蓋”等具體工作要求,推進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報告”制度以及系列配套制度,規范鄉鎮紀委書記、派駐部門紀檢組長(紀委書記)提名考察辦法,切實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派駐機構紀律審查工作的領導。制定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分類考核辦法,列出責任清單,嚴格目標剛性考核。制定“一案雙查”實施辦法及配套制度,以問責追究倒逼“兩個責任”落實, 通過剛性的責任追究,層層傳導壓力,落實監督責任。進一步落實部門紀檢組長(紀委書記)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的要求,真正實現一心一意履行監督職責。
(三)聚焦主業主責要有新舉措。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和中央的要求,進一步細化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突出紀委接受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的雙重領導,明確紀檢監察機關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的職責,圍繞“準確定位、科學履職,聚焦主業、突出重點,強化職能、確保實效”的總體要求,明確職責定位,聚焦主責主業,將紀委的主要職能轉變到協助黨委落實主體責任,協助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當好黨委的參謀助手;要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把該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監督職責,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風建設、懲治腐敗、執紀監督等主責主業工作上來,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以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為工作重點,既不以落實監督責任代替黨委主體責任的落實,也不在行使監督責任中干擾黨委的領導地位。
(四)懲治腐敗要堅持零容忍。履行好監督責任,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堅決查處領導干部的違法違紀行為,又要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無論是領導干部還是普通黨員,只要存在貪腐問題,都堅決予以懲處,決不“開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為例”。同時加大力度解決好黨員干部存在的“四風”問題,抓早抓小,針對苗頭性問題要及時了解核實、誡勉談話、信訪預警,做到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要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敢于亮劍,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充分整合資源,強化紀檢監察機關同法院、公安、檢察院以及審計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探索鄉鎮紀委、部門紀檢組(系統)協作辦案模式,重點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涉及民生資金項目落實的案件以及發生在農村基層干部中的腐敗案件,冶病樹拔爛樹,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五)紀檢干部隊伍建設要加強。履行好監督責任,紀檢干部隊伍建設是保障,要強化紀檢監察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又自覺接受監督。加強紀檢干部隊伍思想建設和能力建設。通過開展業務培訓、討論交流等活動,不斷拓寬紀檢干部的思維和視野,切實增強執紀監督、案件查辦和綜合業務素質能力。加強紀檢干部作風建設,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對涉及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堅決查處,決不姑息,防止“燈下黑”, 對失職瀆職、以案謀私等違紀違規行為,不護短,不遮掩,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決不遷就,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為全面落實監督責任提供有力組織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