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是一個漢語單詞,發音是ZérèN指個人在自己的責任范圍內,從對他人的承諾、職業要求、道德、法律法規等方面應做的事情指未做好本職工作應承擔的不利后果或強制性義務。從新唐書《中道》王穎、薛壽等。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的文章13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校長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主管校領導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責成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整改。
第三條 后勤部門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專、兼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校食品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 學校保衛部門應對食堂等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入間等,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安全。 第五條 學校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六條 學校食堂應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內飲食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學校要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七條 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領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并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八條 對于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1.食堂發生嚴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員傷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 4.食堂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監督員的責任: 1.未按照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堂食品安全進行檢查,或檢查次數、糾正力度達不到要求而出現問題的;
2.對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3.不主動配合上級食品藥品監管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為的;4.未及時傳達上級食品藥品監管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5.對員工未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不主動配合飲食中心及業務部對食堂食品安全進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過程中發現食堂有違反規定的行為而不予以及時糾正、制止的;
3.不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食品安全政策和相關規定,造成工作出現失誤的;
4.食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不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的;5.食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6.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負責人及配送員的責任:1.不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求對供貨方進行索證的:或采購無有效許可證的食物:
2.把積壓食品和過期食品、三無食品推銷給食堂的:3.把腐爛變質、不合格產品搭配給食堂的。
第2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具體來說,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主要資料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負責人或其他副職的安全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安全責任,生產、技術、材料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的安全責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施工員的安全責任,班組長的安全責任和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等。
(2)項目應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檢查和考核辦法,并按規定期限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及兌現情景應有記錄。
(3)項目獨立承包的工程在簽訂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指標和要求。工程由多單位施工時,總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協議),簽訂合同前要檢查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安全資格證等。分包隊伍的資質應與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應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責任,原則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4)項目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電工、鋼筋、機械、起重司機、信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工種,特殊作業應另行補充。應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并應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工程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應按住建部的規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總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資料大體分為兩個方面:縱向方面是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崗位人員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是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全環保、設備、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僅有這樣,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第3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第1條、總經理安全責任:
1、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2條、副總經理(生產)安全責任:
1、主管安全生產工作,定期聽取匯報,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特殊動火、特級高處作業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2、組織制定、修訂安全規章制度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3、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并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組織各類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第3條、副總經理(其他)安全責任:
1、負責各自主管(專業)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2、定期檢查各自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執行狀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各自主管部門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各自主管范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
5、負責組織各自主管范圍內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4條、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專責高級工程師)安全責任:
1、總工程師對公司生產安全技術問題全面負責,副總工程師(專責高級工程師)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生產安全技術問題負責;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用心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并組織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時"原則在組織新、改、擴建項目時做到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審定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使之完善可靠,技術上切實可行;
5、負責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到達國家標準要求;6、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條、生產處安全環保管理方面安全責任:
1、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并督促檢查執行狀況,協調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2、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生產)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監察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新入廠人員及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督促有關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監督檢查執行狀況;
5、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協助有關單位對查出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特殊狀況時有權停止有關違章人員的工作,同時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按照"三同時"原則,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消防、環保等方面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投產工作;
8、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等的安全監察工作;
9、負責組織、協調安全附件、防雷防靜電接地設施、可燃氣體報警器等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測工作;
10、負責匯總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11、制定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發放標準,并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使用勞保用品狀況;
12、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工作,參加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交通、環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工傷鑒定,并建立企業事故檔案;
13、負責審批一級用火,二、三級高處作業等作業的審批;
1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查基層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檢查演練狀況;
15、對安全生產工作中有貢獻者和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16、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工業衛生管理制度,并檢查執行狀況;
17、負責組織對職工進行工業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搞好工業衛生工作,實現禮貌生產;
18、制定"三廢"治理和塵、毒、噪聲防治措施計劃,并檢查執行狀況。
第6條、生產處設備管理方面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電氣、動力設備、工藝管道、通排風裝置及工業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貼合安全技術要求;
2、組織對工業建筑、起重機械、施工機具、鍋爐、壓力容器及安全裝置、熱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風等設備的定期檢查、校驗、檢測工作;
3、負責制定和審查有關設備制造、改造、維護、檢修的各項管理制度;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制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程和規定,制訂和修訂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編制裝置大檢修安全組織措施計劃和下達安全檢修任務書;
4、按采購計劃進行采購,并對采購的設備、配件質量負責,其質量務必貼合國家、省、市有關標準和規定;
5、新增、改造、超期運行設備、操作條件變動時應使其貼合安全技術要求;
6、組織機動設備專業檢查,對機動設備存在的事故隱患須及時組織力量整改;
7、負責機動設備事故、檢修質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組織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負責本部門外雇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發生事故按合同協議辦理;
9、參加基建項目的審查和施工,并使其貼合國家關于安全、防火、工業衛生要求,并保證其同時施工、竣工、驗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務必按國家規定和交接程序辦理交接手續;
11、嚴格執行國家《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其它有關安全規定;
12、制定審查各項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負責對外來的基建施工隊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隊伍簽訂《外來施工安全合同》。
第7條、生產處生產運行和計量管理方面安全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規定、標準;
2、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服從安全,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防止突擊性或超負荷生產,以確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嚴格工藝操作規程;負責本單位計量工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嚴格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證安全生產;
4、匯總技術措施計劃時,應將安全技術措施作為重要資料列入項目;
5、負責生產操作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工作。
6、編制新裝置開工方案,審查技術操作規程,下達工藝技術指標,并檢查執行狀況;
7、在制定技術改造措施和變動操作條件時務必貼合安全技術要求,應考核安全技術及改善勞動條件等項目;
8、發現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者要及時制止,并向主管副總經理報告,同時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9、負責水、電、汽、風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緊急狀態下處理的安全措施;
10、生產中發生險情或事故時,要采取果斷措施以防事態擴大,并立即通知有關部門;
11、負責調查處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產事故,并統計上報;參加重大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2、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及時在調度會上給予有關單位表揚或批評。
第8條、財務部門安全責任:
1、編制、平衡生產計劃時,應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資金的來源,確保"三同時"的順利實施;
2、監督安全技術措施、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的開支狀況,保證安全教育費用的實際需要;
3、負責各類事故費用的支出,并納入經濟活動分析資料。
第9條、企管部門安全責任:
1、在企業管理總體規劃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對各單位考核評比時,同時考核安全工作。在編制經濟責任制時,把安全資料納入責任制資料,堅持安全否決權;
3、加強"三基"工作,提高企業安全素質。
4、組織職工進行技術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其技術業務素質,保證安全生產;
5、辦理用工手續(含農工、臨時工、外包工等),應在合同內有安全資料,會同有關單位執行;
6、組織對特殊工種:電焊工、氣焊工、起重工、電工、鍋爐司爐工等的技術培訓,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技術考核,并辦理操作證;
7、負責工傷上報,組織工傷鑒定,并負責組織工傷人員費用核銷工作;
8、根據國家勞動部門規定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職工身體健康;
9、做好新工人的體檢工作,根據職業禁忌癥做好新、老工人工種分配和調整,對有毒、有害工種實行定期輪換制度;
10、把安全工作納入晉級考核資料;
11、負責組織新入廠職工的入廠教育工作;
12、負責ERP信息化管理,保證ERP系統的正常運行,做好ERP系統信息數據的保密,公司內部局域網的網絡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范工作;
13、負責計算機設備日常病毒檢測工作,監督檢查各處室因特網和各應用軟件的使用狀況,防止計算機設備受到病毒侵害和攻擊。
第10條、化驗部門安全責任:
1、組織編寫企業產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驗的安全技術規程;
2、負責動火分析和設備容器內有害物質的檢測和分析,并向用火單位提出分析報告;
3、協助質量事故的調查工作。
第4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鮮菜、鮮肉、鮮魚、鮮蛋必須定點采購。
二、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
三、禁止采購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3)超過保質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四、采購食品車輛專用,盛裝容器清潔衛生,生熟分開,運輸過程采取防蠅、防塵、防曬、防雨措施;裝卸食品輕拿輕放,講究衛生,食品不直接接觸地面,不在人行道、路邊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購肉類食品等必須索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采購蔬菜,要向菜農了解農藥噴施情況;對所有食品進貨建立記帳制度,寫明采購食品及其原料名稱、時間、地點、數量、人員,并對采購食品及其原料記錄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和食用方法等。對所有食品留樣和做好記錄。
六、采購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證必須做到如下要求:
1、采購大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同批次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購物發票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2、采購小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3、采購散裝食品及其原料時進行色澤、氣味、滋味和形態等感官性狀檢查,并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4、索取的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憑證與采購食品名稱、商標、批號或生產日期相一致。
5、不采購無法提供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購物憑證等證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5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施工各項規定: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
2、 二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安全鉤。
3、
4、 高空作業,不得往上或往下拋材料、工具物件及雜物。各種電動機械設備,要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進行使用。
5、
6、 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不準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吊桿垂直下方嚴禁站人,吊裝過程中,要有專人指揮,操作對物件的捆扎應牢固和符合起重技術要求,嚴格遵守起重作業各項規定。
7、 腳手架上作業時,攜帶工具袋將暫不用的工具、材料、螺帽等隨時放入袋子袋中,在使用的工具上系有安全繩,防止墜落傷人。
8、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設置漏電保護裝置。臨時用電線路符合有關規定,綁扎牢固,確保絕緣良好。開關箱刀閘蓋齊全,保險絲容量與用電容量相符,箱門完好有鎖。
9、 送電之前必須做好質量自檢互檢,確認合格后方可送電,試運轉時各工種要相互配合,確保試運安全。
10、 施工用的腳手架必須按腳手架搭設標準規范搭設并要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應加強檢查,不安全部分要及時加固,非腳手架工不得隨便搭拆腳手架。
切實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部制定的《建立建筑安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定》、《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的若干重要規定》及建設部的《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6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學生、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根據上級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即學校領導、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負責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也要承擔安全工作的職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負責人同時也是各自處室、各部門、各崗位安全工作的負責人。
一、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園長安全職責
1、構建幼兒園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2、健全幼兒園安全預警機制,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創建安全、文明、和諧校園。
3、加強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4、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
5、積極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系,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機制,維護幼兒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二、安全專職干部的安全職責
1、在園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務,每周向中層以上干部辦公會匯報幼兒園安全工作情況。負責制定幼兒園安全工作計劃。
2、按時參加上級有關部門召開的會議并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上報幼兒園安全工作的計劃、總結、報表、材料、信息等。
3、堅持每天對幼兒園及重點部位進行巡查,查找幼兒園存在的安全隱患,責成有關處室、部門、崗位安全負責人進行整改。并及時向分管副校長匯報,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證幼兒園的安全。
4、幼兒園內發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報警,并協助有關部門搞好調查取證,發生火災時要立即向園長報告,并組織教工進行救火,疏散師生和幼兒園財產。發現師生受到傷害,要組織師生積極救治,傷情嚴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5、會同幼兒園辦公室做好幼兒園辦公室值班安排,負責節假日門衛、夜間巡邏人員安排,并經常檢查值班人員在崗情況。
6、負責幼兒園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配備、維護、年檢,保證幼兒園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7、與上級有關部門協調,搞好校園周邊環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關系。
三、班主任安全職責
1、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教育學生按順序上下樓,以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3、班主任要經常對教室的門窗、電器、電源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抓緊時間解決。
四、生活教師安全職責
1、管理教師要愛崗敬業,有較強的責任心,按時上下班,認真交接班。有問題盡量在本班中解決,實在沒處理完的,換班時要及時向下一個班的老師交待,并提出解決的辦法。
2、加強安全防范意識,發現險情及時排查,要防患于未然,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對宿舍中的各個門、窗、床及各種公共設施情況要經常檢查,避免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3、教師要關心愛護學生,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好務。學生有病或生活、學習上有其它困難,值班老師要熱情給予幫助,并盡力為其解決問題提供方便。
五、食堂監管員安全職責
1、在總務領導下,負責食堂安全教育工作。
2、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負責食堂衛生的監督檢查。
3、監督食堂工作人員定期體檢,并要辦理健康證。
4、負責監督承包者做好防火、防毒、防盜工作。
5、負責監督留樣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9、嚴格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各項賬目要做到日清月結。
第7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為加強我公司綜合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強化各部門主管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責任觀念,有效控制各類傷亡和其它重大事故,預防或減少一般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產經營順利進行,公司各級層人員簽訂以下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安全控制目標:
1、群傷、重傷、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種質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為零。
2、無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3、預防發生人員輕傷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
4、財務資金安全、貨物運輸、業務風險為零。
5、現場違紀現象做到人見人管,形成一個群防群治,人人維護的安全管理格局。
二、安全管理職責:
(一)、嚴格執行公司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并結合工廠實際,建立、健全本部門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巡檢制度、各崗位操作規程和物流管理程序);全面落實部門安全管理職責;組織好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好轄區內的各種機械、電氣設備和生產成品、物資;做好安全綜合檢查,徹底整改隱患事故、各種消防器材設施須保持完好狀態;加強所屬人員的思想、品質教育,注重作風和廉正建設;組織制定本部門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二)、認真落實公司2009年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書,結合部門的安全生產特點,制訂并落實部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計劃中有明確的安全工作目標和重點,同時落實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要求。
(三)、建立、健全部門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實行“一崗雙責制”,公司、車間、班組、員工逐級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日常綜合安全檢查、教育、規范和隱患整改,確保各種生產成品的質量,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加強重大危險源及重點區域的安全管理。車間周查、部門月檢時,須對重大危險源和
重點區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到及時發現隱患和徹底整改,對其實行登記、建檔,并按公司有關制度要求及時控制處理,并上報公司安全監督主管部門。
(五)、外出業務人員加強對人身及財產的安全;財務、貿易、儲運部門加強公司資金、財產、貨物等物資流通領域的安全防護。
(六)、按照公司有關安全規章制度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報告安全事故,配合公司做好安全事故調查,并認真落實公司的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形成教育和整改記錄。
三、安全獎懲
獎懲原則: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
(一)、人事行政部與安全主管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監督管理,并做好各種日常安全管理臺帳,公司年終對各部門進行安全考核。
(二)、發生“安全控制目標”第1、2條和第4條損失重大的安全事故,按照公司《員工獎懲管理規定》或依據政府安全主管部門的處理意見對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和領導責任人實施處理,取消評先資格,記入年終目標考核。
(三)、全面完成了“安全控制目標”,年終由公司進行通報表彰。
(四)、未發生“安全控制目標”第1、2條和第4條損失嚴重的安全事故,以部門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最低率和日常消防器材設施完好率及安全隱患整改率的高低,作為部門評先的綜合依據,被評為安全先進部門的,公司通報表彰,并進行獎勵。
(五)、執行安全問題一票否決制。對于隱患整改多次不及時、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的部門(包括車間或班組),年終取消評先資格,對其直接主管,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主管責任人:安全目標責任人:
簽字:簽字:
日期:年月日
第8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建設,確保項目安全生產各項目標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獎勵采取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對安全生產工作不落實或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采取以處罰以教育與經濟手段、行政處罰相結合的方式,把激勵、教育、處罰貫穿于安全生產的始終。
第三條堅持獎罰分明的原則。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罰;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瀆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造成事故或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給予重罰。
第一章獎勵規定
第四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對責任單位實行獎勵:
(一)負傷率在1%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獎勵;事故率在2%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獎勵。事故費率在1、5%0以下的單位,按所降部分的30%進行獎勵。
(二)目標考核綜合分達90分及以上單位,項目對工區長、職能部門責任人按其所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獎勵;
第五條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班組、施工隊、人員,皆納入安全生產獎勵范圍,獎勵費用在安全生產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及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的。
(三)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減少損失的。
(四)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方面積極采用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被采納,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五)堅守崗位、忠守職責,在勞動安全衛生工作中做出成績的。
(六)安全獎勵應根據責任大孝貢獻多少、安全工作難易程度,分開檔次,嚴禁平均主義,一次性獎勵由安全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第二章處罰規定
第六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對責任人實行經濟處罰(必要時給予行政處罰):
(一)發生傷亡事故時,按下列規定,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當事人實行經濟罰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以內的,按10%的比例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至伍千元的,罰款數額在二仟元的基礎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計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罰款數額在伍仟元的基礎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計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上報公司,由公司安委會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處理決定。
(二)發生傷亡事故時,涉及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的各級責任人,應按責任大小實行經濟罰款(視情況研究確定數額)。對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責任者,除按事故責任大小實行經濟罰款外,還要追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對責任單位負責人實行處罰:
(一)負傷率超1%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處罰;事故率超2%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處罰。事故費率超1、5%0的單位,按所超部分的30%進行處罰。
(二)經目標考核不合格的單位,按其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30%予以罰款,罰款在所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同時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
第三章附則
第八條被罰款單位要按照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上繳項目部,責任單位的罰款應在事故處理后一周內上交項目財務核算部。不按規定時間交納罰款,被回罰處罰。安全罰款納入安全生產保障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處罰細則
一、施工現場與高空作業
1、嚴禁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違者責令離開施工現場,并每次罰款30元,工班長每次50元。
2、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罰款30元。
3、嚴禁穿硬底易滑鞋從事架上作業,違者罰款30元。
4、嚴禁打架、斗毆,違者雙方當事人各罰款50元。
5、嚴禁高空作業向下拋扔任何物品,違者罰款50元,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
6、嚴禁酒后高空作業,違者罰款100元并停止作業。
7、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拴好安全繩,違者罰款30元。
8、嚴禁上料盤,自主升降平臺乘人,違者每次罰機械操作人員50元,搭乘人員30元。
9、嚴禁擅自拆取施工現場建筑設施及機械設備零部件,違者罰款100元,嚴重者按偷盜論處。
10、嚴禁擅自拆拿安全網上繩索,違者罰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
11、現場不聽從安檢人員指正,違者罰款30元。
12、扣壓、拒收或拖延執行"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罰當事人100元,罰施工單位300元。
13、對安全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未在限期內整改的,罰施工單位有關領導100元,罰施工單位300元。
二、施工機械
14、施工中各種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準許上崗,罰款50元,違章指揮者,罰款100元。
15、所有機械必須實行"三定"(定人、定機、定安全操作規程),懸掛安全操作牌,未實行"三定"的機械不得使用,違者罰操作人員50元,罰主管領導100元。
16、嚴禁非操作人員動用機械,違者罰款100元,罰施工單位200元。
17、手執電動機具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違者罰款30元。
18、機動車輛嚴禁無證駕駛,違者每次罰駕駛者200元。
19、非載人機動車輛,嚴禁載人,違者每次罰駕駛者100元,罰搭乘人員50元。
20、嚴禁酒后操作機械設備及駕駛各種車輛,違者罰款100元。如不接受處罰,取消當事人在本施工場地中操作駕駛資格。
三、施工用電
21、一切電照設備要有合格的保護接零,嚴禁一線一地供電,違者罰責任電工50元,非電工操作罰款100元。
22、電動機械必須裝設觸電保護器,違者每臺件罰責任電工30元,罰施工單位100元。
23、非電氣工作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違者罰款30元。
24、電路走線嚴格執行操作規定,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和電氣設備,檢查提出不改者,罰款50元。
25、嚴禁電工單獨帶電作業,違者罰當事人30元,罰指派人100元。
26、嚴禁保險絲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違者罰責任人30元。
27、移動式電氣設備必須用橡膠電纜做拖線,其他固定式電氣設備及照明線路必須架空2m以上,電線與金屬導體用絕緣材料隔離,違者罰責任人50元,罰違章指揮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現場及生活區電氣設備等,按價格的10倍罰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現場各類材料庫必須配備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違者按價格的10倍罰款。
30、配備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換防火材料,檢查是否失效,違者罰當事人每件30元,施工單位100元。
31、氧氣瓶、乙炔瓶,作業點三方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如因場地狹小必須設隔離墻板,作業完畢后必須收庫或放置遠離人員的地方,違者罰款50元,施工單位100元。
32、嚴格執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發放細則,違者罰款100元。
33、爆破工應嚴格執行安全崗位責任及爆破程序進行爆破工作,違者罰款200元,罰施工單位500元。
34、罰款實行連帶責任,在執行民工違章違規處罰時,民工隊負責人同時處以相同份額的罰款,施工員違章違規處罰時,工區長同時執行連帶處罰。
第9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社區消防工作應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制,社區居委會主任對社區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并確定一名副主任具體負責社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社區內物業管理公司和其他非消防重點單位應按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明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履行各自消防安全職責。
三、社區居委會每年應和社區內每戶居民簽定居民防火公約,并檢查防火公約的落實情況。
四、社區居委會每年應和社區內非消防重點單位、個體工商戶和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
五、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當事人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或協議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明確管理責任。
六、社區消防安全服務中心應負責《消防安全責任書》的年度考評并落實各種獎懲措施。
七、社區和各單位應在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基礎上建立落實各個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明確各個崗位的消防職責和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10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經研究,特制定普通小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狀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防火檢查制度
防火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重點檢查以下資料: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狀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狀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狀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狀況;
(十)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狀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防火巡查制度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資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狀況;
(六)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整改火災隱患制度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
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亂用。
(四)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持續完善備用。
(五)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學校內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務必貼合《消防法》有關規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三)安全管理部門每一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單位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學校內所有行政教學樓、學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務必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貼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五)安全部應對單位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六)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二)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學生素質教育資料,透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學生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
(三)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新教職員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后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教職員工經培訓后,應懂得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并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七)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八)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九)對每屆新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由德研部組織實施);
(十)學校應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狀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務必持證上崗。
(二)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務必交用電說明并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方可作業。
(三)發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匯報。
(四)嚴禁使用不貼合國家規定的插座和電線。
(五)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六)各處室消防安全職責人和電工要定期對單位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七)所有辦公室、教室等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第11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為貫徹進一步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全面慣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做好工業區安全生產工作,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主體,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留史鎮及企業的財產和員工的安全健康,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與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企業安全生產目標
1、無重、特大及死亡事故發生。
2、工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00元以上)為零。
3、火災事故為零。
4、不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
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
1、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遵循慣徹“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安全生產原則,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遵守落實《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勞動法》等法規,宣傳慣徹執行國家、留史鎮企業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和標準,認真落實和部署各項工作,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術。
3、檢查、督促本企業的各級管理干部和員工在工作中自覺履行的安全職責,嚴格執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做到不違章、不違規。
4、定期組織對本企業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落實整改,對無力整改的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并且報鎮政府安監所。
5、組織新招員工和有關人員(實習、培訓和外來施工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新進員工的三級教育培訓考核),員工上崗前、工種轉換的安全培訓以及安全宣傳工作,做到有培訓、有記錄、有效果。
6、負責搞好食堂、員工宿舍的安全衛生和防火工作。
7、在本企業內進行安全生產工作分析,搞好事故預防及事故調查分析與處理。
8、制定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計劃,完善安全操作規程與檢查制度。
9、組織落實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理與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
10、組織落實對本企業的生產設備的維護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轉、消防設施、安全標志不被破壞,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1、加強對本企業的特種設備、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登記存檔工作,并定期組織崗位技能培訓,做好危險源登記工作,并做好防范措施。
12、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做好本企業的治安保衛工作。
13、如實向鎮政府或上級安監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接受安全生產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接受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與指導,切實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杜絕事故發生。
xx鎮人民政府:(蓋章)鎮長:(蓋章)
-----------------公司:(蓋章)負責人:(蓋章)
第12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明確食堂工作人員的衛生職責,每天做好食堂內外環境保潔工作。
二、有專人負責餐廳、環境衛生的打掃,保持廚房、餐廳內外清潔衛生,水溝暢通,洗手設備運轉正常。
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的條件,廚房、餐廳、倉庫、涼菜等專用間視野內無、蒼蠅、老鼠。
四、餐廳地面、墻壁、門窗、燈具、桌椅等清潔整齊,室內無有害昆蟲、老鼠。
五、加工用設施、設備和工具清潔,廚房地面無食物殘渣,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墻壁、天花板清潔工、無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結束后,全體食堂工作人員要將食堂工作區域(含餐廳的地面、臺面、和桌椅)打掃清理沖洗干凈,不留一點殘渣,做到清潔衛生,防止蚊蟲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蓋,廢棄物容器密閉,外觀清潔,并有明顯標識,垃圾、廢棄物及時清除。
八、廢棄油脂、泔油脂水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每次長假,全體食堂工作人員提前1天上班,打掃清理食堂內外衛生,并將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進行消毒。
第13篇: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 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并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酒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2 宣傳教育培訓采取酒店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3 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4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5 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備查。
6 消防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保衛部共同負責,人力資源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保衛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
7 營業期間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積極向顧客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定期防火檢查制度
1 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個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參加,保衛部負責通知,并做好防火檢查記錄。春節、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節假日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
2 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3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4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作業、在禁止區吸煙等行為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5 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整改完畢后在檢查記錄上填寫整改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保衛部門,由保衛部門安排人員進行復查。
6 單位每月召開會議研究通報防火檢查情況。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 每日防火巡查由保衛部統一組織實施,每日由專門人員進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 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時進行一次,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全面進行清查,消除遺留火種,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3 巡查的內容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況;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完好在位情況;消火栓、噴淋管道閥門開啟情況;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況;消防水泵等供水設備完好情況;濕式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完好、壓力指示情況;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電話插孔、噴頭在位、是否被遮擋情況;滅火器在位、完好情況;應急廣播系統揚聲器完好在位情況;防排煙風口完好情況;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5 防火巡查在巡查時應佩戴統一制作的上崗證。
6 每日營業結束,各柜組人員負責打掃衛生,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
7 營業結束后,對營業廳繼續進行兩次防火巡查。
8 主管人員應當每日在防火巡查記錄上簽字確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記錄的情況。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 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3 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4 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5 安全推閂式外開門確定專門責任人負責,確保每班都有責任人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保衛部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2 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部門歸口管理,各部門對本責任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3 與具有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出具維護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測,確保其正常使用。
4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后進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5 滅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托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6 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并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周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啟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7 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卷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對消防機關及保衛部門發出的火險隱患通知書,或是自己查出的隱患要做到“四定、三不交”即:
1 定隱患性質,如:重大隱患、一般隱患、不安全問題、不安全因素。
2 定整改措施:根據隱患性質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
3 定整改負責人: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整改負責人。
4 定實施整改時限,根據整改隱患因素定出解決隱患所需的最短時間。
二“三不交”的內容:
1 班組能解決的不交部門。
2 部門能解決的不交酒店。
3 酒店范圍內能夠解決的不交上級主管部門。
三隱患的解決,要嚴格按照消防部門提出的要求去做。
四隱患解決完后,要報酒店安保部和消防部門驗收。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 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2 營業廳內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審批手續,安排在非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
3 動火作業必須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 動火作業后,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于動火作業結束后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5 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范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并報經保衛部門同意,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6 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檢查核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7 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8 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9 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10 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 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結合演練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預案。
2 演練時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確保安全。
3 演練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具體由保衛部負責實施,確定參加演練人員、演練部位、演練時間。
4 演練前以班組為單位提前學習預案,落實人員分工和注意事項,演練分組輪流實施。
5 參加演練的人員必須按照演練的統一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的位置參加演練。
6 演練結束后,保衛部門應填寫演練記錄,分析總結演練情況,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完善。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靜電)
1 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燃氣電氣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燃氣電氣設備應由至少每月一次進行檢查。
2 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每年對所有燃氣電氣設施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檢測,及時發現和消除燃氣電氣安全隱患。
3 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 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 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 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 嚴禁用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嚴禁從事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活動,嚴禁安裝、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氣器具,嚴禁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裝置和燃氣設施的情況。
8 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氣源,人員方可離開現場。
9 燃氣、電氣設備日常運行過程中發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報告,嚴禁帶病運行和私自修理。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 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二人,嚴禁脫崗。
2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的相關專業知識,并經消防專業培訓取得消防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 消防控制室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危險化學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4 值班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脫崗、睡崗和酒后上崗。
5 控制室內設置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和火災發生后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6 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檢測、發生火災信號處理、滅火操作設備檢查等記錄制度,要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7 嚴禁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滅火系統,切斷消防電源。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物質獎勵或考核加分激勵,視情給予100-300元獎勵:
1、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
2、制止不安全行為,避免發生火災的;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和撲滅初起火災,經確認避免了火災事故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教育,在消防技能、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獲得政府或部門消防安全獎勵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并在考核減分,視情給予10-100元罰款,并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除勞動合同,并負責賠償損失;或由公安消防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職工消防教育培訓、志愿消防隊活動制度未落實、未按規定記錄的;
2、未簽發動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動火或動火未落實消防監護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損失的;
3、接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接口損壞丟失或丟失后隱瞞不報的;
5、非火災情況下,未經申報審批,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帶)挪作他用的;
6、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時上報更換或隱瞞不報、未及時恢復備用,尚未造成損失的;
7、消火栓、滅火器材(箱)周圍堆放雜物或未經同意變更位置的;
8、消防設施、器材未落實崗位定期維護保養,或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箱)衛生不潔的;
9、未經批準,擅自改動、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或故意破壞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損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不符合安全規定或未經批準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11、私接亂拉電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
12、在營業廳內吸煙或發現顧客吸煙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擺放物品的;
14、不會使用滅火器材和報火警的;
15、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員不如實記錄的;
17、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
三、以上獎懲由保衛部門提出意見,經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報消防安全責任人簽發,由有關部門部門執行,并將輸情況報保衛部門。
專職和志愿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一、建立由員工組成的志愿消防隊,接受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的業務指導,志愿消防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管理。
二、志愿消防隊由各部門、班組的負責人和年齡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的員工組成。
三、保衛部門對志愿消防隊員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培訓和滅火疏散演練。志愿消防隊員要服從保衛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根據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四、根據人員的變化情況每半年對志愿消防隊員進行調整、補充。
五、志愿消防隊員要熟悉防火、滅火知識、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適用的范圍,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火災撲救、組織人員疏散及逃生方法,火災現場的保護等。
六、認真貫徹執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和勸阻違反消防法規和制度的行為。開展防火宣傳教育,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
七、發現初起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滅火器材撲救初起火災、搶救生命、疏散物資、維護秩序、保護火災現場。當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時,要迅速準確地提供情況,在火場總指揮的指揮下,緊密配合公安消防隊,協同作戰。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營業廳、餐廳等人員聚集場所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嚴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貯存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
二、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貯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質分類、分開儲存,并設置明顯標志,注明品名、危險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性質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五、庫存易燃易爆物品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六、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七、易燃易爆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為加強我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單位職工對突發火災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及處置能力,維護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預案。
1、 指導思想
嚴格執行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調動每名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參與消防工作。發生緊急情況時,每名員工都能處事不驚,有條不紊地開展報警、滅火和疏散等工作,各負其責、各盡其責,最大限度地控制火災、疏散人員,權利保障人員及財產安全。
2、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1)組織機構:單位成立消防應急指揮部,下設滅火、通訊、疏散、救護四個組(人員組成見附錄)。
(2)主要職責
①消防應急指揮部:平時指導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戰時指揮協調各職能小組和志愿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果斷將火災撲滅在初期階段;協調配合到達火場的公安消防隊開展各項滅火救援行動;協調配合公安消防機關消防機構做好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②滅火行動組:根據火場情況,熟練應用各類滅火器材和工具,正確實施滅火工作。
③通訊聯絡組:及時實施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細則,迅速報告“119”接警中心,及時反映情況,并派人接車。開啟廣播,告知火災信息;進行通訊聯絡并及時反饋信息,傳達上級命令,了解火場的消息,上傳下達,保證通訊暢通有序。
④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火災區域的人員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迅速撤離火場。
⑤安全防護救護組: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對火場中出現的各種需求及時解決。
3、 滅火戰斗力量形成流程(滅火救援基本處置程序)
(1)滅火第一戰斗力量的形成
①任何人發現火災應立即報警并呼喊附近員工參與滅火救援。
②火災現場或附近區域的工作人員聽到呼叫后應立即趕到失火地點,自發組成滅火第一戰斗力量。哪里發生火災,就在哪里形成第一戰斗力量,開展初期火災的報警、撲救和人員疏散。具體任務要求是:第一發現火災的員工就近利用滅火器和室內消火栓滅火;距電話或火災報警點近的員工向單位消防控制中心和公安消防“119”報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員工立即引導在場人員向安全地點疏散;距板式排煙口近的,啟動機械排煙設施等。
(2)滅火第二戰斗力量的形成
①消防控制中心接到報警后,應立即按照《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處置。確認火警后,應立即通知本單位專兼職消防員向起火部位集結,開展滅火救援工作,并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告值班領導。(說明:當單位無消防控制中心時,應向單位內部保衛部門值班人員報告并展開行動,下同。)
②本單位專兼職消防員(消防應急指揮部的滅火、通訊、疏散、救護等各個職能小組成員)接到火警通知后,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迅速向火場集結,到場后組成滅火第二戰斗力量,接應第一戰斗力量進行滅火、救援。第二戰斗力量應聽從消防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并按預案第5、6、7部分規定程序和要求實施滅火、救援。第一戰斗力量應協助第二戰斗力量。
(3)滅火第三戰斗力量的形成
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后形成滅火第三戰斗力量。第二戰斗力量應協助第三戰斗力量工作。
4、報警和接警處置的基本要求
(1)無論任何部門或人員發現火災,應立即向消防控制中心(單位內部報警電話: ;保衛處值班電話: )和”119”公安消防隊報警。
(2)報火警要沉著冷靜,應講清以下內容
①失火場所的準確地理位置。
②盡可能地說明失火現場情況,如起火地點、燃燒特征、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有無重要物品、失火現場周圍有何重要建筑、行車路線、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如何方便地進入或接近火災現場等。
③報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聯系電話。
④耐心回答接警人員的詢問
(3)單位消防控制中心接到報警后,應立即按照《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處置:
①接到報警(或收到自動報警信號),值守人員通過視頻監控并通知巡查人員、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迅速趕到起火點證實,現場人員確認火災后要及時報告消防控制中心。
②接到確切的報警電話、要立即啟動固定消防系統,如自動噴淋、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切斷非消防電源;開起事故廣播系統,依照煙、火蔓延擴散威脅嚴重程度,區分不同區域層次順序,逐區域的通知,并沉著、鎮靜地指明疏散路線和方向。
③再次撥打119電話向公安消防隊報告火警,并及時通知本單位消防應急指揮部領導。
④履行通訊聯絡組織職能,指派專人到單位附近的主要道口,迎接并引導消防車快捷到達火災現場。
⑤完成消防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5、應急疏散組織措施與基本要求
(1)疏散引導組應首先疏散被火勢圍困的人員,然后再疏散火場周圍的物資。疏散出的物資要放在不影響消防通道和遠離火場的安全地點。疏散引導組應注意自己的安全,提前做好必要的防護。
(2)引導人員疏散時要不斷用手勢和喊話的方式引導穩定被困人員的情緒,維護秩序。例如:對周圍驚慌失措的人喊“請往哪邊走,那里安全”,并正確指示疏散方向;或大聲喊“請跟我走”,采用正確方式帶領受困人員到達安全地帶。
(3)引導人員疏散應利用防煙樓梯、封閉樓梯和室外樓梯,也可利用未被煙火侵襲的普通樓梯,或其他能夠到達安全地點的途徑,將人流按照快捷合理的疏散路線引導到場外。疏散引導組人員應逐層(逐個房間)檢查,以防疏漏人員。
(4)消防隊到達火場后,應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指揮進行疏散工作。
6、滅火的基本要求
(1)負責滅火職能的工作人員(或滅火行動組)應迅速趕往失火地點,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滅火器材迅速撲救火災,防止火勢蔓延。
(2)發現有人員被火勢圍困,應先救人、后滅火;發現有易燃易爆危險品受到火勢威脅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將易燃易爆危險品轉到安全地點。
(3)如起火物為化學藥品或易燃易爆危險品時,應在確定無爆炸危險地情況下,用干粉滅火器、沙子的適宜的滅火劑撲救;如不能確定有無爆炸危險時,應在安全地點做好準備,等待火場指揮部或消防機構指揮人員的調度。在未確認易燃易爆危險品是否能與水發生化學反應前,嚴禁用水撲救該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火災。
(4)滅火人員應聽從消防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在公安消防隊到達火場后,應積極配合其滅火。
7、通訊聯絡、安全防護等基本要求
(1)通訊聯絡組(由消防控制中心兼負,無控制室要專門成立)
①通訊聯絡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單位消防應急指揮部及各行動小組到達火災現場;
②根據總指揮的要求,將停電、供水、車輛調配、滅火措施等指令傳達到火災現場的各行動小組;
③及時反饋火場進展情況,保障火災現場與外界的信息暢通,擔負尋求相鄰單位職員的聯絡工作。
(2)安全防護組
①安全防護組接到指令后,應趕快趕赴火災現場、進行現場保護、控制局面,同時控制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并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清理火場周圍停放的車輛遠離火場。
②火災撲滅后,要全面檢查現場,消滅遺留火種,派人保護好火災現場,并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8、演練程序及基本要求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組織實施,全員參與。演練前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當單位總指揮下達“發生初期火災”的緊急信息后,演練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1) (部門或部位)的員工及附近部門的員工按照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分工要求,迅速形成第一戰斗力量,開展滅火、救援行動并做到三個同時:
①滅火:距起火點近的員工立即取用身邊的滅火器迅速跑向那個架設起火部位,擺好滅火姿勢,做好滅火準備;距室內小火栓近的員工迅速接好水帶、水槍,并鋪開水帶跑向起火部位,對準架設起火點,擺好姿勢,做好滅火準備。
②疏散:距安全出口近的員工立即跑向附近的疏散出口處,做出手勢,呼喚、引導現場人員通過最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
③報警:距電話或火災報警點近的員工迅速跑向附近的報警按鈕、電話處,啟動按鈕或通過電話向119和消防控制室報警。設有機械排煙系統的,要立即打開排煙口。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確認火災(假設)的報警信息后,迅速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各項處置程序和要求,向119報警。
(3)專職消防隊員接警后,要迅速向失火地點集結,并按照要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分工要求,形成滅火戰斗第二力量,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①滅火行動組:立即跑向假設起火部位現場增援滅火。到達現場后,就近啟用室內消火栓,接好水帶、水槍和鋪好水帶后,對準假設起火點,擺好姿勢,作好滅火準備。
②疏散引導組:按照分工分別跑向其他樓層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處,做出手勢,呼叫、引導室內人員緊急疏散。
③通訊聯絡組:了解火場信息,上傳下達,保障通訊順暢有序。
④其他工作組:按本預案要求開展工作。
(4)通過現場演練,達到下列要求:當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下達假設部位發生初期火災的緊急指令后,滅火第一戰斗力量在30s內圓滿完成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撲救初起火災、報警、引導人員疏散的任務。
(5)演練組織者或指定人員留守火災(假設)現場,擔任演練裁判,對有關人員、職能小組的演練動作、時間等情況進行有效性裁定和記錄。演練結束后,進行講評,研究改進措施。
其他消防安全制度、措施
1、本崗位安全消防工作應設專人負責管理,誰在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
2、員工應了解熟悉并能正確使用各種消防設備,同時做好平時設備維修保養工作。
3、員工必須掌握各項安全消防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條例。
4、不準在禁止吸煙處吸煙。
5、掌握牢記消防電話,各級消防組織和領導及成員名字。
6、崗位上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對本崗位電器、機器、工具等設備要經常檢查和保養,設有專人負責。
8、下班前檢查各項電器設備是否關閉,一切工作檢查完畢后方可下班。
9、未經領導允許,外來人員禁止進入廚房。
10、各通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經常保持暢通,疏散標志和安全指示燈要保證完好。
1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貯存、管理、使用必須安全要求。貯存容器、管道必須定期測試,無跑、滴、漏現象。
12、倉庫內貨物、物資分類及存放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3、機器設備運行必須正常。
14、使用多種各種可燃、易燃油類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二消防安全職責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1、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及上級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自覺增強消防意識,帶頭嚴格遵守消防法規。
3、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的經營、管理工作之中,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組織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改善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5、按照《消防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辦理相關消防手續,確保建設工程的合法性。
6、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7、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志愿消防隊。
8、組織和指揮員工撲救火災,積極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并在自己的范圍內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
9、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培訓,負責向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匯報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接受公安消防監督機關的指導監督。
10、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一擬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三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七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消防法規。
二、推動本單位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推行分級防火責任和防火責任制,并督促落實。
三、對酒店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遵守消防法規和搞好安全防火的自覺性。
四、開展防火檢查,督促、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五、協助主管消防部門對電工、焊工、油漆工和從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宿舍管理等有關人員進行消防知識的專業培訓和考核工作。
六、組織義務消防隊的學習和訓練,制定滅火作戰預案。
七、負責消防設備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八、組織群眾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追查處理火災事故,參與調查火災原因。
九、制止各種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并根據情節提出處理意見。
十、對在消防工作中取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向領導提出表揚獎勵建議。
安保部經理職責
1、組織起草制定酒店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火警火災處置程序。
2、監督檢查各部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整改。
3、與工程部共同對酒店消防設施的使用檢查和測試,確保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4、負責組織或督促對酒店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訓練和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演練。
5、負責建立和健全消防檔案。
6、在火災情況下,當好領導參謀,組織指揮撲救和賓客疏散。
7、追查火警事故原因,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8、組織交流消防工作經驗,不斷促進酒店消防工作的開展。
工程部經理職責
1、負責制定酒店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2、負責消防設施檢查.維修和保養工作,負責消防設施的更新.改造和事故的處理,保障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3、定期組織消防設備的安全檢查及預防性試驗工作,防止事故發生。
4、監督承修單位做好消防設施的檢修記錄。
5、積極當好領導參謀,逐步做到對酒店重要消防設施的選型.購置.安裝.使用改造,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的綜合管理工作。
6、嚴格消防設施驗收移交手續,做好消防設施技術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7、指導酒店其他部門的消防設施管理工作,積極推行酒店消防設施全員管理制度。
8、經常檢查工程部重點部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如:電視機房.電梯機房.空調機房.配電房.鍋爐房.水泵房)
9、嚴格執行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對使用噴燈、烘漆及焊割等明火作業,做到定人、定點、定防范措施并事先辦理動火許可證。
10、在酒店發生火災時,必須及時趕赴現場,組織協助指揮撲救、疏散工作,并保證內部通訊電話暢通。
11、對酒店新建.改建.裝修項目應將防火設計報送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
12、監督在新建.改建.裝修項目進行期間的現場防火安全工作,做好項目竣工驗收。
13、做好在酒店進行土建.安裝.裝飾項目等單位資質證書的審核工作。
14、督促承建單位與酒店簽訂《改建裝修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
15、經常檢查和教育本部門員工和施工人員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制度和規定,提高防火意識,避免事故的發生。
前廳部經理職責
前廳部是酒店對外開放營業的窗口之一,要認真做好接待工作,保證客人安全,注意發現可疑情況,及時上報有關部室。
前廳部前臺接待人員對入住本酒店的客人,要嚴格辦理入住登記手續,必須憑能夠證明本人身份的護照、回鄉證、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方可登記入住。
對客人填寫的入住登記單要逐項審核,做到項目齊全,字跡清楚,不得缺項、漏項,所填寫項目與有關證件必須一致,不得有誤。并及時將入住登記單內的主要內容輸入計算機內。
在接待工作中,要認真核對旅客本人證件,要注意發現可疑人員,協查公安機關的通緝對象,發現可疑情況,要采取措施進行控制,并立即報告安保部。
為保證住店賓客的安全,對外來單位或個人要求查詢賓客情況的,不得擅自受理、接待。對于電話詢問一律不予接待,公安、安全及其他國家機關、部門查詢,必須持單位介紹信來店聯系,經酒店安保部同意方可接待。
對于客人的行李,要指定專人管理,嚴格登記手續。在送取行李時,要注意檢查清點,發現違禁品、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可疑物品,要立即報告安保部。
行李人員對客人托付運送、保管的行李,必須認真負責,不得丟失,未經客人及領導批準,不得以任何理由開啟、翻動客人行李。
前臺接待人員要嚴格鑰匙的管理,客人領取房間鑰匙,必須憑能攻證明本人住房號的有效證件、卡,經認真核實后方可發放。
客人外出,或結帳離店時,要即時將鑰匙收回,經核實無誤后,按規定收存。城市公安局有關規定,前廳應將客人進行分類,按外籍、華僑、港澳、臺胞,國內賓客,以及團分類,進行核實統計,備案待查。
客房部經理職責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教育本部門員工,應經常向賓客宣傳:不要躺在床上吸煙,煙頭和火柴梗應放在煙缸內,入睡前應將電器關閉等防火知識。
4、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5、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報警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督促本部門員工禁止賓客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客房或在客房內使用電爐.電熨斗.電飯煲等電熱器具,禁止在客房區域內燃燒物品和燃放煙花爆竹。
7、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演練,一旦發生火災,按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積極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商場經理職責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 、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4、禁止員工攜帶電飯煲.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熱器具在商場內使用;不得在商場內焚燒任何可燃物;不得在商場內吸煙。
5、督促商場營業人員不得擅自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和電氣設施,不得在疏散通道.防火卷簾門.消火栓.滅火器和配電設施下堆放商品。
6、下班前對本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確認無隱患,方可離開。
7、定期組織開展火警處置程序的演練,一旦發生火災應按火警處置程序積極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餐飲部經理職責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4、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液化石油氣的防火措施及火災情況下的處置方法。
5、加強對卡式爐.酒精爐和手提式液化石油氣爐的消防安全管理,使用前必須經安保部批準同意,確認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6、負責組織對煙道.抽油煙機開展定期清洗工作,防止煙道.抽油煙機積垢過多引起火災。
7、督促保持餐飲場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嚴禁超員營業。禁止賓客和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餐飲場所,一旦發現及時妥善處理。
8、營業結束后,督促工作人員對營業場所內的設施和客人遺留的殘物及時檢查和處理。確認無隱患后,切斷電源,方可離去。
9、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演練,一旦發生火災應按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積極的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娛樂場所負責人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增強自身消防意識,帶頭遵守消防管理制度。
2、全面負責娛樂營業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3、將消防工作納入各公司經營.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需改建和裝修項目時,應將工程項目的防火設計報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并做好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和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5、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保證營業期間各疏散通道暢通。對倉庫.廚房.配電室.音控室等重點防火部位設專人負責,經常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整改。
6、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報警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禁止賓客和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營業場所;禁止在營業場所或工作區域焚燒可燃物品。
8、建立夜間值班制度。營業結束后,全面檢查各營業場所安全情況,確認無誤,切斷照明電源。做好夜間巡查工作。
9、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訓練,不斷提高員工防火滅火和疏散賓客的能力。
其他部門經理職責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參加酒店舉行的各項消防安全活動,增強本部門員工防火滅火知識。
4、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5、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報警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組織維護保養本部門區域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確保器材完好無損。
7、下班后,督促工作人員仔細檢查辦公室內的安全情況,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去。
8、對租用酒店場所的各單位,應將有關消防管理制度附在合同書上,要求客戶必須知道。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職責
1、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消控中心。
2、堅守值班崗位,嚴密監視各種消防信號,對報警信號必須到現場查清情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3、發生火警.火災時,按酒店規定的火警火災處置程序進行操作。火災時要沉著冷靜,正確操作好消防設施,當好酒店領導的參謀,配合消防部門組織滅火。
4、認真學習掌握酒店內各種消防設備.設施的技術性能和操作方法,能排除一般故障。
5、搞好室內衛生,做好交接班手續。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職責
1、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消控中心。
2、堅守值班崗位,嚴密監視各種消防信號,對報警信號必須到現場查清情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3、發生火警.火災時,按酒店規定的火警火災處置程序進行操作。火災時要沉著冷靜,正確操作好消防設施,當好酒店領導的參謀,配合消防部門組織滅火。
4、認真學習掌握酒店內各種消防設備.設施的技術性能和操作方法,能排除一般故障。
5、搞好室內衛生,做好交接班手續。
電工職責
1、電工必須經有關專業部門培訓,考核合格,領取電工上崗證后,方可上崗。
2、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必須遵守電工操作規程和《電器安裝維修標準》,嚴禁超負荷運行。
3、新增設或更改電氣設施時必須經工程部經理批準方可進行。
4、電工應定期對電氣設備和線路進行檢查和清掃積塵,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立即修理。酒店接待的重大活動和重大節日須提供臨時電源的,電工應在現場值班負責安全。
5、電工應熟練掌握撲救電氣火災的方法和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6、發生火災事故時,電工應立即到火災現場待命,高配間電工要堅守崗位。
電焊工職責
1 電氣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操作。
2 使用電、氣焊、噴燈要選擇安全地點,作業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干凈。如不能清除應采取澆濕,設接火盤,遮隔或其他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護。用電氣焊在高空進行焊割作業時,除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外,不得將乙炔發生器、氧氣瓶放在焊割部的下面,要保持足夠的水平距離。
3 電氣焊在焊割前要對焊割工具進行全面檢查,嚴禁使用有故障、安全保護裝置不健全或失靈的焊割工具。乙炔發生器的器頭裝置,及膠管遇冷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解凍,嚴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屬物敲打。
4 焊割作業和點火要嚴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條頭、熱噴嘴要放在安全地點,焊割結束時方可離開。在一些重點部位、場所焊割,要求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遺留火種發生問題。
5 電焊機的各種導線不得殘破裸露,氣焊軟管也不得從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與氧氣瓶接觸。
6 電焊機、地線不準結在建筑物、機械設備等各種金屬管道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7 嚴禁在有可燃蒸汽、氣體和爆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焊割,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的距離。
8 焊割作業不得與油漆、噴漆、木工以及其他危險操作同方位同時交叉作業。
9 焊割現場必須由動火方自備滅火器材。
油漆工職責
1、油漆工必須經過防火安全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作業。
2、油漆工在進行油漆作業時,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制度。
3、油漆間及油漆作業場所嚴禁吸煙,禁止一切火種進入。
4、保持油漆間通風,經常打掃衛生,隨時清除漆垢.干殘渣和可燃物。沾有油漆的棉紗.抹布應每天清除,不能亂丟。
5、油漆工應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起火災。
廚師職責
1、廚師應認真學習掌握管道煤氣的理化性能和應急事故的處理方法。
2、在使用管道煤氣前應檢查各管道.灶具.閥門是否漏氣,確認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煉油.炸制食品時應隨時注意油溫,控制油量,不得離開崗位,以防油溫過高引起火災。
4、烘烤食品應控制好烘箱溫度和烘烤時間,以免烘烤溫度過高或烘烤時間過長引起火災。
5、廚房內的電器設施應由電工負責,廚師不得隨意接拉電線,確屬工作需要必須經工程部同意,由正式電工接拉。
6、營業結束必須認真檢查管道煤氣閥門是否關閉,烘烤箱是否短電,確認無誤后,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物資倉庫管理員職責
1、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儲存.保管物資的火災危險性和預防措施,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會撲救初期火災,并經常保持滅火器材的清潔.完好。
2、把好物資進出庫“三關”,即進庫驗收關.入庫保管關.出庫復驗關。
3、為庫內物資堆放應做到“五距”,即燈距.墻距.堆距.柱距.頂距,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加以處理并報告。
4、庫內不得亂接亂拉電器線路和使用電熱設備。
5、庫內嚴禁閑人入內,嚴禁吸煙和焚燒可燃物品。
6、下班前對庫內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樓層疏散引導員職責
1、在火災等緊急情況下,負責引導人員的疏散逃生。
2、熟悉本單位應急疏散預案內容,掌握疏散順序。
3、每日檢查疏散通道,并保持暢通。
4、做到三懂三會: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5、熟悉掌握通道位置及走向,發生火災后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從就近疏散出口逃生。
一般員工職責
1、貫徹執行酒店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本部門的安全工作要求,不違反酒店紀律,不違章操作。
2、學習和掌握安全工作常識,積極參加酒店組織的各種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3、自覺保護安全設施,做到不損壞,不擅自挪用或拆除、不堵塞消防通道。
4、熟練掌握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會撲救初起火險,會組織疏散人員。
5、營業期間,發現火警行為要立即報告并撥打“119”電話報警,使用消防器材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6、交接班時,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7、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同時,及時向領導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