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2013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勞動合同: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書籍勞動合同:2006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遼寧省勞動合同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遼寧省勞動合同4篇
【篇1】遼寧省勞動合同
編號: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
簽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全面、真實、有效。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5、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6、如需咨詢,請撥打12333或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咨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第三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安排從事臨時性工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須應當簽訂變更協議,崗位調整后,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六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并且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支付制度。甲方制定或調整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支付制度,應與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向全體勞動者公布,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 乙方的工資水平,由甲方遵循同工同酬原則,按照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崗位、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 經雙方協商,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依據甲方經濟效益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支付制度確定。具體辦法和標準是 。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試用期的,乙方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元或執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留存備查,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國家和省規定應由甲方支付的艱苦崗位津貼、中夜班補貼等津貼、補貼,由甲方在約定的工資標準以外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后,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變動狀況,參照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以及地區、行業人工成本和工資水平、物價增長等因素,甲方、代表乙方的工會或職工代表均可提出對本單位工資水平進行調整的方案和意見。經甲方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公示或告知勞動者后,可對乙方工資標準和工資水平進行調整。
乙方工作崗位變更的,甲方可按工資分配制度規定對乙方工資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第十五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對乙方工資標準或勞動定額、計件單價進行調整的,應及時將調整后的標準和數額載入本合同附表,甲方簽章、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六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不能提供工作崗位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生活費。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覆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黨團等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九、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第三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篇2】遼寧省勞動合同
云南省勞動合同云南省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簡明情況表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地址所有制性質法定代表人備注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照片民族健康狀況文化程度籍貫居民身份證號碼參加工作時間職稱或技術等級技術專長住址婚否愛人姓名從事單位名稱本人簡歷(包括主要學歷)年月日至年月在何處人何職(工種)證明人備注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年。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以完成______等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也可變換工種、崗位。 三、甲方的責任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依法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屬乙方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甲方接受乙方對繳納情況的查詢。 (三)依法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按照省有關規定付給乙方食品保健費。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按國家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 (四)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四、乙方的責任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崗位的職能范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保守甲方的秘密。對泄露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四)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愛護生產工具和設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和勞動定額。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的相關規定以及國家對各行業的特殊工種崗位的相關法規、規章執行。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為甲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后,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時支付不低于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在履行合同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現崗位的工資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乙方過失造成的停工,在停工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準不低于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發放失業救濟金的月平均水平。 (三)履行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七、福利待遇 乙方履行合同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患職業病,退休以及女職工生育等福利待遇和乙方死亡后的喪葬補助費、遺屬津貼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的實施細則執行。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二)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以及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而終止勞動合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四)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的。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九、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勞動 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能培訓和其他內容的脫產培訓后,要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若服務期未滿,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辭職,要承擔經濟損失,并賠償甲方支付的培訓費,具體賠償的辦法,在約定事項中加以明確。 (三)任何一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并付給對方賠償費________元。 十一、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按法定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期內,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鑒證機關及鑒證人:蓋章(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云南省勞動合同云南省勞動合同
【篇3】遼寧省勞動合同
遼寧省人事廳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印發《事業單位未聘人員分流安置指導意見》的通知
遼人發[2003]17號
(2003年10月13日)
各市人事局、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部門:
現將《事業單位未聘人員分流安置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各地、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事業單位未聘人員分流安置指導意見
為妥善處理在事業單位推行人員聘用制度中未被聘用人員的分流安置問題,現對未聘人員分流安置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分流安置的原則
1.內部消化安置為主的原則。各部門、各單位要研究切實可行的辦法,使未聘人員盡量在部門、單位內部得到安置。
2.區別對待的原則。對未聘人員要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對年齡較大的原固定制老職工要與合同制人員、新進人員在安置政策上有所區別。
3.經濟補償的原則。按照未聘人員的實際貢獻和工作年限,應對未聘人員給予適當經濟補償。
4.鼓勵再就業兼顧生活保障的原則。鼓勵未聘人員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并在政策上予以扶持。為使未聘人員在生活上有一定保障,要從實際出發為未聘人員建立社會保障。
5.因地制宜的原則。各地區具體情況不同,經濟狀況不同,要從實際出發制定未聘人員分流安置政策。
二、分流安置的主要途徑
1.鼓勵未聘人員到國有企業和民營企、事業單位工作。
2.支持未聘人員領辦、創辦企業和社會性、技術性、服務性實體。
3.支持未聘人員辭去公職從事個體經營、自謀職業。
4.鼓勵未聘人員到本部門、單位組建的后勤社會服務化經營實體、技術服務性實體工作。
5.鼓勵未聘人員自費參加學歷教育及出國學習,提高自身素質。對獲得較高學歷的人員,單位出現崗位空缺可優先聘用。
6.引導未聘人員面向社會跨行業交流,到農村及城市社區工作。
7.部門、單位可組織未聘人員在待崗期內參加轉崗培訓,在待崗期內為未聘人員提供重新上崗機會。
8.允許符合條件的人員提前退休。
9.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還可開辟其它渠道分流安置未聘人員。
三、分流安置的有關政策
(一)提前退休
首次實行人員聘用制時,工齡滿30年的人員,或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含5年)并且工齡滿20年的人員,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允許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人員所在單位已納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單位要為其繳納提前退休年限內應支付的退休金;提前退休人員所在單位已參加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的,提前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按當地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
(二)辭職
經批準自愿辭去公職的人員,一次性發給辭職金。工作年限1至5年的,發給相當于本人1年基本工資的辭職金;工作年限5年以上的,每滿1年加發本人2個月基本工資的辭職金;最多不超過本人3年基本工資的辭職金。基本工資指辭職時當月的本人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是指國家工資政策規定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和工資構成比例所規定的津貼兩項之和(下同)。
(三)待崗
1.未聘人員待崗期限為3年。待崗期內,單位要為待崗人員發放生活費。第1年發給本人原基本工資;第2年發給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0%;第3年發給本人原基本工資的50%。經費自理單位根據經濟效益情況自主確定發放生活費標準。
2.未聘人員在待崗期內參加各類職業技術培訓的,單位應為其承擔部分培訓費。
(四)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補償
未聘人員待崗期滿未重新就業的,單位應與其解除人事(勞動)關系。同時為其發給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發給標準為:按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本人1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未滿1年按1年發給。
(五)就業和再就業
1.自謀職業的未聘或與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人員,享受企業下崗失業人員有關減免稅金和行政性收費等優惠扶持政策,有關政策按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和再就業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遼政辦發[2003]12號)辦理。
2.未聘或與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人員,從事開發荒山、荒水、荒地、荒灘,發展養殖業、種植業的,3年內免征農業稅;領辦、創辦企業和經濟實體的,享受國家和省關于新辦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六)社會保障
1.養老保險
到企業工作的人員,從進入企業工作之日起,參加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人員按自由職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具體參保規定按遼政辦發[2003]40號文件規定辦理。其中對原單位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應根據本人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年限,由單位給予個人賬戶一次性補貼,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本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補貼標準為:本人離開事業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資×在事業單位工作年限×0.25%×120個月。
若職工所到企業不屬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內的,待當地開展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時按規定參加養老保險。若當地不屬于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覆蓋的地區,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人員到縣級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2.醫療保險
到企業工作的人員按當地有關規定參加企業醫療保險。已參加醫療保險的,轉移在事業單位個人賬戶存儲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人員按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參加醫療保險。原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年限視為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年限,原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與靈活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3.失業保險
到企業工作的人員按當地有關規定參加企業失業保險。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人員在原單位參加了失業保險并足額繳費的或未足額繳費但原單位能全額補繳欠費的,按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原單位參加了失業保險但未足額繳費的,且單位不能全額補繳欠費的,按實際繳費年限領取失業保險金,所欠保險金差額部分由單位以救濟金形式補發。
(七)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未聘人員原在事業單位評聘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繼續有效。
四、做好未聘人員分流安置工作的幾點要求
1.各部門、各單位要對未聘人員分流安置工作予以充分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要制定周密的本部門、本單位未聘人員分流安置辦法,認真審慎地做好這項工作。
2.要做好未聘人員的思想工作,耐心解釋政策規定。要關心他們的生活,對確有生活困難的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單位要給予必要關照。
3.本意見關于未聘人員分流安置政策涉及退休金、辭職金、生活費、經濟補償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補貼、救濟金所需經費由原經費渠道解決。由于全省各地的情況尤其是經濟狀況差異較大,本意見的政策均為參考性規定。全省各地應從實際出發,根據本地的經濟狀況,區別不同事業單位的不同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未聘人員分流安置政策。
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 遼寧省人事廳
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
遼人發[2004]10號
(2004年7月20日)
各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門:
現將《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試行。
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規范事業單位選人用人行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和省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是指在核定的人員編制內,根據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的要求,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擇優選拔聘用人員。
事業單位崗位出現空缺時,除涉密崗位、政策性安置人員以外,應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補充人員。
第三條 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依靠事業性收費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
第五條 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按管理權限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
第六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應由本單位制定招聘方案,經主管部門同意并按管理權限報組織或人事部門備案后實施。
招聘方案內容包括:崗位數量、聘用條件、招聘方式、招聘時間等。
第七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應成立招聘工作組織。招聘工作組織由本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職工代表和有關專家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公開招聘人員方案;
(二)負責招聘人員方案的組織實施;
(三)提出擬聘用人員的建議;
(四)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核;
(五)辦理與公開招聘人員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八條 參加應聘的人員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知識、資格、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第九條 應聘人員在參加招聘活動中,應如實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不得弄虛作假。
第十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單位自行組織招聘;
(二)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人才服務機構招聘;
(三)在各類人才交流會和專門網站上招聘。
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程序是:
(一)通過網絡和新聞媒體發布招聘信息; 、
(二)根據崗位聘用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對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水平和思想政治表現進行測評或考核;
(四)招聘工作組織根據測評、考核結果和個人身體狀況,確定擬聘用人員;
(五)單位領導集體討論決定聘用人員;
(六)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七)由單位和個人簽訂聘用合同,辦理鑒證手續。
采取第十條(二)、(三)項招聘方式的,可以適當簡化招聘程序。
第十二條 事業單位對擬聘用人員應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體檢標準執行。單位可以根據崗位的實際情況適當降低身體條件,但不得提高體檢標準。
第十三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除國家規定的不適應婦女的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聘用婦女或者提高婦女的聘用標準,也不得設置其它歧視性限制條件。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領導、招聘工作組織成員以及其他有關的人員,遇有與參加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主動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第十五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應嚴肅紀律,秉公辦事,主動接受組織監督和群眾監督。嚴禁任何人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在公開招聘活動中違反紀律、徇私舞弊或弄虛作假的人員,應追究責任,并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六條 本辦法按管理權限,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篇4】遼寧省勞動合同
司機勞動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合同工駕駛員,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簽勞動合同。
二、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到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三、乙方經甲方聘用后,須向甲方提供具有惠州本地戶口的擔保人作擔保。
四、____________自愿作為乙方的擔保人,擔保人必須無任何違法犯罪記錄,并擁有合法所有權的車子或房子作抵押,保證人自愿對乙方行為所產生的任何后果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五、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資人民幣______元,浮動工資人民幣______元,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甲方應按時支付工資。 乙方入職做滿______月,甲方多發______個月底薪作為獎勵。
六、甲方為乙方提供免費工作餐和集體宿舍。
七、 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規定,盡忠職守,維護公司利益。
八、甲方交給乙方送貨專車______輛,車牌號為____________,乙方應定時保養車子,如換機油、檢查輪子等,要經常保持車輛安全性能,保持車內外之整潔,若因乙方未盡以上職責,造成車輛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九、乙方聘用期間須服從公司安排出車,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公司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十、乙方關于安全駕駛等管理之規定,按照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辦理。乙方因證照不全或交通違章被處罰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車輛被查扣的,扣車期間乙方還必須按______元/天的補償金補償甲方損失。
十一、乙方有按甲方要求收回貨款的義務,如收到假幣、少收貨款等均由乙方負責。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不服從管理或在工作中嚴重有損甲方單位形象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二、甲、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違反,則要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