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漢語單詞,發音是Kāizhǎn。就是從小到大發展壯大。樂觀的。心胸開闊等。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黨內法規工作總結的文章6篇 ,歡迎品鑒!

黨內法規工作總結篇1
青山區紀委堅持“四抓”,及時組織全區各級黨員干部開展了“黨內法規制度知識測試”活動,并將測試作為檢驗第十四個黨風廉政建設宣教月活動成果、鞏固學習知識、強化廉政教育的重要舉措。
一是迅速行動抓部署。區紀委第一時間在全區紀委黨風工作和宣教工作QQ群上發布電子通知,隨即向全區80余家單位印發了紙質文件通知,要求全區各級黨員干部統一思想,認真對待,尤其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必須高度重視此次測試活動,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參加測試活動,帶頭學習相關資料并親自答題,獨立完成。因出差或其他原因沒有參加測試的黨員干部,由各單位組織進行補考。
二是嚴格要求抓認識。區紀委把本次測試活動開展情況作為各單位今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測試成績作為考核各級班子成員政治理論的重要依據。通過集中學習測試活動的開展,使各級黨員干部認識到,廉潔自律既是黨員干部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也是對黨員干部的一貫要求,黨員干部不僅要熟知牢記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且要真正落實到行動上,嚴格要求自己,自覺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和黨紀國法防線,為更好地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供理論和思想上的保障。
三是認真組織抓落實。區級領導班子成員以及全區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中的全體黨員干部和區屬企事業單位中層以上黨員干部帶頭垂范,全員參試,認真答題,確保了100%參與率。全區各單位紀檢監察組織迅速行動,將測試內容涉及的黨章等黨內法規制度下載、收集、裝訂,為黨員干部學習提供參考,并組織專人將測試卷發到每位黨員干部手中。區公安分局、區交通大隊等大單位針對人員分散的問題,將有關黨內法規制度和測試題目掛上內網,將部分重要紀律規定在單位電子屏上滾動播放,以供全體黨員干部學習測試。街道和部分企事業單位還適當擴大了參試人員范圍。
四是細心梳理抓總結。測試結束后,各單位針對答題過程中普遍存在疑惑,問題反映比較集中的題目進行了分析和講評,認真查找所對應的黨內法規、文件,找出疑惑之所在,并以此次學習測試活動為契機,在單位內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自查自糾活動,進一步增強全區各級黨員干部的黨性觀念、紀律觀念、宗旨意識和廉政意識,堅定反對腐敗的決心,提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為進一步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供了堅強的思想政治保證。
截止6月7日,我區81家單位的3000余名黨員干部參加了測試活動,優秀率達到90%以上。其中,31名區級領導、300余名區管領導干部帶頭參加了測試。此次活動掀起了全區黨員干部學習貫徹黨內法規制度的熱潮,達到了以試促學、以試驗學、以試促廉的目的,有力地推動了我區黨風廉政建設的深入開展。
黨內法規工作總結篇2
根據《xx黨組紀檢組關于開展黨內法規制度學習月活動的通知》要求,3月-5月,xx支部組織黨員干部開展了黨內法規制度學習月活動,活動的目的在于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對于推動全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具有重要意義。現將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按照市局黨組的安排,我支部積極組織開展了為期三個月三個階段的黨內法規制度學習活動。活動開展之初,即按照文件要求,認真、及時地安排部署了支部的學習活動,要求全體黨員認真領會文件精神,深刻認識開展黨內法規制度學習活動的重大意義,認真學習黨內法規,切實增強防腐拒變和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在這三個月里,全體黨員干部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及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緊扣會議精神傳達、案件通報警示教育、黨內法規制度學習等形式,重點對中央、省委、行業有關會議精神及近年出臺的法規制度進行深入、系統的學習,做到深入領會、準確把握,并有效貫徹落實于實際工作與具體行動中。認真學習了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十二屆省紀委五次全會精神和《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黨組討論和決定黨員處分事項工作程序規定(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相關制度,學習活動取得了顯著的成果。
二、具體做法
通過深入的學習和宣傳,使黨員干部進一步增強了黨章黨規黨紀意識,筑牢了嚴守紀律規矩、自覺接受監督的思想基礎,形成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一)切實抓好責任落實
為保證學習活動不走過場,黨內法規學習能落到實處,我支部高度重視這次學習月活動。首先在部門會議上對學習月活動進行了動員和部署。支部書記xx同志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動員部署,帶頭宣貫落實,就開展學習月活動作了動員講話,對黨員干部進行了廣泛動員,使廣大黨員干部充分認識開展學習活動的重要意義,明確了目標,增強了參加活動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二)切實提高教育針對性
為營造良好的黨內法規學習氛圍,支部多措并舉,狠抓落實,積極創新工作方式,強化學習,提高認識,將黨內法規制度學習月活動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緊密結合,廣泛宣傳黨的十九大等會精神、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典型案例以及反腐倡廉的法規制度,認真學習黨內法規活動下發的黨內法規學習資料。采取集中學習、副書記上專題黨課、網絡學習和自學相結合,注重領導講課,交流心得體會,聽取群眾意見等多種形式加大工作力度,黨員干部在學習月活動中,普遍感到學習內容集中,學習重點明確,學習主題突出,解決問題效果明顯。
(三)切實提高教育實效性
嚴格把解決實際問題、推動制度貫徹執行作為學習教育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支部做到學習活動和日常工作兩不誤,切實做到了四個有機結合:一是把黨內法規學習活動與機關作風建設有機結合,二是把黨內法規學習活動與高質量發展有機結合,三是把黨內法規學習活動與學習先進典型有機結合,四是把黨內法規學習活動與當前主題教育有機結合。通過合理安排,周密部署,黨內法規學習月活動取得了明顯成績,使全體黨員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地黨內法規教育,真正做到廉潔從政,有效防范系統性廉潔風險。
三、取得成效
通過黨內法規學習月活動的有效開展,支部黨員干部在精神面貌、工作作風、廉潔從政等方面都有了明顯的提高,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工作的開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支部將把學習黨內法規活動作為一項長期的工作來做,樹立全體黨員干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進一步加強黨員干部廉政建設,不斷提高黨員干部的廉政素養和工作水平。
黨內法規工作總結篇3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強黨員對全會精神及黨內法規知識的學習和理解,7月1日下午,鹽城市局組織黨員開展了學習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及黨內法規知識測試活動,局黨組全體成員參加了測試。
此次測試由機關黨總支統一組織實施,測試題型包括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簡答題四種類型。以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精神為主要內容,加入了《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總結大會上的講話等內容,針對性強,既是對黨員近期學習成果的檢驗,又是加深黨員對全會精神及黨內法規等內容的理解,達到了以考促學的目的。
此次活動旨在教育引導廣大黨員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會精神上來,并持續堅持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黨內法規工作總結篇4
要提高黨內法規建設的科學化水平,必須“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實現黨內法規的規范化系統化。對全黨來說,當前必須結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深刻認識健全黨內法規體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著力完善黨內法規體系、嚴格實施體系、嚴密監督體系和領導保障體系,同時更加注重黨內法規體系的科學規劃,以條例建設為重點,注重黨規和國法的有機銜接,加強黨內法規的理論研究,使黨內法規體系更加健全完善、運行有效。
[關鍵詞]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健全完善
[中圖分類號]D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599(2014)06-0028-08
[收稿日期]2014-10-29
[作者簡介]韓強(1965—),男,山東禹城人,法學博士,北京市長城學者,北京聯合大學人文社科部主任、教授、碩士生導師,北京高教學會中國近現代史綱要研究會副會長,主要研究方向為黨的建設、干部制度改革、海外中國共產黨。
\[基金項目\]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保持黨的純潔性研究”(立項批準號:
12AZD024)和北京市屬高等學校高層次人才引進與培養計劃項目“海外中國學與黨的建設學科體系研究”(立項批準號:IDHT20130321)的階段性成果。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明確提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依法治國總目標,同時提出了“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的要求,以提高黨的治黨理政能力,為依法治國提供有力的保障。在2013年出臺的《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中也明確規定:“在對現有黨內法規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抓緊制定和修訂一批重要黨內法規,力爭經過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蓋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主要領域、適應管黨治黨需要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框架,使黨內生活更加規范化、程序化,使黨內民主制度體系更加完善,使權力運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約和監督,使黨執政的制度基礎更加鞏固,為到建黨100周年時全面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打下堅實基礎。”\[1\]黨作為法治國家目標的提出者、領導者和實現者,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黨內法規的建設和實施程度對依法治國方略實施具有重要引領和保障作用,因此,健全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
系,確保黨內法規的科學化、規范化、系統化,實現黨內法規的民主制定、嚴格執行對推進依法治國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
一、健全黨內法規體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確立了制度治黨的基本思路,強調把制度建設貫穿于黨的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等建設之中,并把制度建設提升為黨的建設的基本內容,構建起了“一條主線、五大建設”的總體布局,其中制度建設起著引導規范保障監督的重要作用。黨內法規是對黨內行為規范的系列規定,其名稱包括黨章、準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細則七種。其中,黨章對黨的性質和宗旨、路線和綱領、指導思想和奮斗目標、組織原則和組織機構、黨員義務和權利以及黨的紀律等作出根本規定。準則對全黨政治生活、組織生活和全體黨員行為作出基本規定。條例對黨的某一領域重要關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規定。規則、規定、辦法、細則則對黨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項作出具體規定。\[2\]很顯然,目前的黨內法規已經構成了一個以黨章為核心,以準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細則為主體的黨內法規體系,但是由于這一體系還存在一定的不足之處,如有些法規不夠規范,不同法規之間存在矛盾和不一致,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不夠統一等等,使黨內法規還難以為全黨所完全遵循,因此加強黨內法規建設,實現黨內法規體系的科學化規范化就成為一項重要任務。
(一)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需要
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自從1997年黨的十五大報告明確把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以來,在依法治國的法律完善、嚴格執法、社會普法等方面都取得了顯著進展。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人民民主權利保障的迫切需要,以及社會民主觀念的深入人心,都使得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更具有重要性和緊迫性。基于此,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并強調,“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治黨,只有把黨的全部活動納入法治化的軌道,使黨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支持其他組織機構獨立負責地工作,同時執政黨真正做到領導立法、模范守法、嚴格執法,才能使國家各項事業避免人治困擾,走上法治軌道。在依法治黨方面,主要是按照黨內法規和制度管理黨內事務,處理黨內外關系,其中黨內法規在黨內制度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因此依法治國關鍵在依法治黨,而依法治黨的核心是按照黨內法規來處理黨內事務,規范政黨權力。
(二)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的需要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的任務。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最根本的是以科學理論指導黨的建設,以科學制度保障黨的建設,以科學方法推進黨的建設,其中
以科學制度保障黨的建設是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的關鍵。所謂科學的制度主要指的是黨內法規,因為在黨的制度體系中,黨內法規居于核心地位,除了黨內法規之外的制度往往是由各地方或基層黨組織根據黨內法規制定出來的,主要用于規范本地方或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行為,是黨內法規的具體化。如果黨內法規不健全,黨內制度就難以完善起來并得到很好的執行。實際上,我們黨在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的過程中,始終把完善黨內法規作為重中之重,不僅及時修改黨章,而且根據需要制定修改了一大批黨內條例等法規,尤其在黨內條例的完善上進步尤為突出。迄今我們已制定修改了十幾個條例,包括《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等等,而且根據《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我們未來五年還要制定的條例包括《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辦理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同時對已制定的條例進行修訂。這樣我們將建立起較完備的黨內條例體系,使其在黨內法規中的承上啟下作用得到更好的發揮。
(三)解決黨內法規建設突出問題的需要
我們在黨內法規健全完善方面進行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在黨內,法規的制定和實施還存在不少問題,制約了黨內法規的實效。對于這個問題不少文章作過分析,比如有的領導認為,我們制定的不少制度規定流于形式,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制度本身不科學,脫離實際、沒有可行性,有的規定過于原則、操作性不強,有的只有要求沒有問責,剛性約束力不夠,還有的規定交叉重復甚至彼此沖突。\[3\]筆者也認為,現有黨內法規的系統化水平存在明顯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黨內法規缺位的現象仍較多存在。《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列出了今后6個大類共37個方面需要完善的黨內法規,其中有的需要立法,有的需要修改立法。但是從黨員群眾更關注的角度說,關于領導干部財產公開的制度需要出臺,關于領導干部待遇的制度需要修改和整合等等,這些制度不盡快出臺,必然嚴重影響到黨的形象。再者,黨內程序性法規相對缺乏,是今后規范黨內法規的一個重點方向。二是不同黨內法規之間的關系需要理順。黨內法規依黨的建設的基本構成形成了若干大類,每一個大類中都不是一個法律能夠解決問題的,需要出臺一系列上下銜接、前后相繼、左右配合的法規。比如,在干部管理方面,我們的法規很多,但是這些法規存在位階上的上下關系,內容、時效上的交叉關系,因此理順關系就非常重要,也是當前順利實現法規建設的重點和難點。三是不同類型黨內法規之間的關系需要理順。對于黨的建設的基本內容,我們黨形象概括為“一條主線、五大建設”,每一個領域都涉及眾多黨內法規。《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列出了6個大類需要完善的黨內法規,這些大類之間的關系如何理順也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目前看,其整體性系統性亦有不足之處。比如,從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關系看,由于黨章規定較原則,對時效的規定較少,僅限于“預備黨員的預備期
為一年”、延長預備期“不能超過一年”、“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黨的中央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等幾處,造成其他黨內法規的時效規定亦存在不足。比如,受其影響,《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也幾乎不見對各種權利保障時效的規定,多為原則性的要求。\
[4\]要解決這些問題,首先要正本清源,在黨內法規的立法方面提高規范性,注重系統性,增強協同性,這樣黨內法規的科學化水平才能提高,也才能為解決突出問題提供有效保障。
二、黨內法規體系的構建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圍繞形成依法治國的法治體系進行了全面規劃,提出要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這四個體系對于我們構建黨內法規體系有啟發作用,黨內法規也要按照這四個體系的要求加以推進。
(一)黨內法規體系
目前黨內法規已經形成了一個由黨章、準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和細則構成的體系,這一體系相對完整但又存在不足,其主要問題是新舊法規之間、不同類型法規之間、上下級法規之間系統性不足,相互配合不夠,甚至還存在一些矛盾的地方,為此就要著眼于提高黨內法規的系統性,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進行黨內法規的頂層設計和體系規劃。在黨內法規制度中,長期以來我們缺乏科學的規劃和統籌,致使急用先立,臨時性、突擊性的立法活動過多,后續措施、配套措施跟不上,往往造成黨內法規制度的應急化、隨意性、“碎片化”,造成散、亂、急現象比較突出,\[5\]系統性較差,造成制度的無效和浪費。因此,我們在黨內法規建設中,要把進行黨內法規的體系規劃放在首要位置。2013年出臺的《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是一個非常好的進步,它提出了黨內法規體系建設的戰略目標和原則要求,標志著黨內法規建設進入到一個注重規劃的嶄新階段。但是要真正把黨內法規建設規劃好,僅靠這一規劃綱要是不夠的,還要加強理論研究,比如對于條例的規劃我們要弄清楚各條例之間的關系是什么,我們如何建立起條例之間的科學結構,要回答我們應該制定多少個條例的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不好,條例之間的合理結構、關系就難以保證,條例之間的交叉、重疊也難以避免。當然我們不僅要著眼于近期,還要立足長遠,放眼今后,只有這樣黨內法規的規劃才能更科學合理。二是做好黨內法規的制定和修訂工作。雖然黨內法規已基本形成了體系,但是黨內法規制定中的空白點還有很多,比如,《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就明確提出了今后要使基礎主干黨內法規更加健全,實踐亟需的黨內法規及時出臺,配套黨內法規更加完備,各項黨內法規之間協調統一的制定要求。并特別強調,對一些分散交叉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進行整合提升,形成一批綜合性黨內法規,黨內法規制度的集成性明顯提高。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各領域的基礎主干黨內法規基本制定,黨的領導和黨的工作方面的基礎主干黨內法規制定取得重要進展,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框架基本確立。針對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保障黨員權利、發展黨內民主、改革用人制度、加強基層組織、推進作風轉變、規范權力行使、嚴明黨的紀律、強化黨內監督
為重點,抓緊制定實踐迫切需要、干部群眾熱切期待的黨內法規,努力為解決干部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提供制度安排。此外,《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
2017)》以附件形式,提出了45件黨內法規重點制定項目,其中新制定項目20件,修訂項目25件。這些黨內法規薄弱環節的改善會顯著提高黨內法規的科學化水平。當然也要根據形勢任務的變化和黨的建設的實際需要及時修訂黨內法規,使黨內法規的修訂正常化、程序化、規范化,使黨內法規能夠與時俱進,更好地發揮作用。
三是及時清理過時的黨內法規。《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提出了建立黨內法規動態清理機制的要求,對于推進黨內法規的定期清理起到了促進作用。2013年中共中央專門出臺了《中共中央關于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根據該《決定》,1978年以來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有300件被廢止和宣布失效,467件繼續有效,其中42件將作出修改。根據2012年6月中共中央批準印發的《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開展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見》,這次清理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2012年7月至2013年9月,主要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第二階段是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重點清理新中國成立至1978年前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這次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進行集中清理,在我們黨歷史上是第一次,是黨的制度建設的一項基礎工程。\[6\]在此過程中,中央迄今已清理廢止了一批黨內法規。比如,中央在1985年、1987年、1993年、1996年、1997年、2001年先后出臺了6個關于嚴格控制機構編制、防止機構編制膨脹的文件,鑒于這6個文件的內容已被2011年出臺的《關于嚴格控制機構編制的通知》等新文件涵蓋,為避免新舊文件并存造成執行困擾,中央決定廢止這6個舊文件。中央在1989年、1994年、1999年先后出臺了3個規范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黨內法規,這3個法規的內容與2011年出臺的關于公務用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新法規的內容不一致,這3部舊法規也已被中央決定廢止。1984年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規定,黨政機關在職干部在不保留原來職務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公職經商辦企業,這與2010年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及其他文件的規定明顯沖突。鑒于此,該《決定》也被中央決定廢止。此外,中央2000年批準印發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是對2001—2010年期間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進行階段性部署的文件。鑒于該文件的適用期已過,實踐中已不再執行,中央決定宣布其失效。\[7\]中央還強調,在開展集中清理工作的同時,要建立健全定期清理和即時清理機制,今后一般每5年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開展一次集中清理;同時,在制定或修改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時,對與之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的相關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同步進行清理,實現清理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及時清理過時的黨內法規,可以極大地提高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和系統性,在黨內法規建設中具有基礎性地位。
(二)嚴格實施體系
制定黨內法規的目的在于規范黨內行為,引導黨員領導干部依規辦事、依規用權,依規施政,實現黨內事務的依法治理,因此付諸實施是黨內法規的生命力所在。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目前黨內法規的實施情況并不樂觀,有不少黨內法規或者沒有得到執行,或者在各地的執行情況存在較大差異,當然造成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黨內法規制定程序不夠公開
民主、法規不夠規范、宣傳不到位的問題,也有執行過程中體制不順、領導不力、人員素質不高等問題,亟需健全完善相應的實施體系。黨內法規的實施體系體現在實施的決策、程序、規定掌握、主客體關系等一系列方面。在這一體系構建過程中,當前尤其要抓好以下兩項重點工作:
一是領導帶頭執行黨內法規。一個地方黨內法規執行得好不好,關鍵在領導干部,關鍵在“一把手”,如果主要領導能夠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嚴格執行黨內法規,就會起到良好的帶動作用。中央八項規定之所以執行得好,關鍵還是在于領導干部真正起到了帶頭作用。如果一個地方一個單位的主要領導不守規矩,恣意妄為,那就必然帶壞黨內風氣。
二是嚴格問責,嚴肅懲戒。黨內法規的價值是其嚴肅性,它應是帶電的高壓線,任何人不能觸碰,凡是敢于以身試法者,都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當然,作為黨內法規要明確規定禁止什么,違犯黨內法規應該受到什么樣的懲罰,在這方面黨內法規還存在不足,在表述中往往習慣于使用“不準”、“不許”、“嚴禁”、“禁止”等一類用語,而對于相應行為的處罰則規定不夠具體,漏洞較大,這也是黨內法規執行難以到位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目前我們在執行黨內法規方面力度不斷加大,問責日益嚴格,處理更加及時,已經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后需要很好地堅持下去。
(三)嚴密監督體系
黨內法規在執行中由于涉及到廣大黨員干部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須嚴格細致,客觀公正,監督有力,既不能冤枉一個好同志,也不能放過一個違紀者,這就有賴于建立一個能夠全方位監督黨內法規執行的體制和機制。這一體系的構成主要包括監督的體制、監督行為、監督的程序、監督的運用等方面。這一體系的構建關鍵在于:
一是理順監督體制。各級政法委、紀委既是黨內法規的領導者執行者,也是黨內法規的監督者,在黨內法規實施中具有監督職能。由于過去的紀委實行的屬地管理體制,使地方紀委較多地服從地方黨委決定,因而制約了其監督職能的發揮。目前中央正著力改革這一體制,實現紀委的雙重領導,使其既受地方黨委領導,又受上級紀委領導,同時對于省一級紀委書記改為大多由中央直接任命,從而提高了紀委的監督權威。但是目前紀委在行使監督權的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阻力,如何更好地處理好地方黨委、政法委、紀委之間的關系,仍然有許多工作要做。
二是明確監督責任。有責任才有壓力,有壓力也才有動力。在黨內監督中,責任有時并不十分明確,比如一個地方的領導干部出問題,是地方黨委的責任還是紀委的責任,抑或是組織部門的責任,責任不明就會造成相互推諉扯皮,最終不了了之。為此要建立健全執行監督機構,明確監督檢查的主體及責任,保證制度出臺后有機構、有領導盯著落實,而不能都有責任但又無法落實。
三是從嚴監督好“一把手”。目前“一把手”的權力過大是不爭的事實,尤其是在地方黨組織中,由于地方發展和黨的建設的考核集中在地方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身上,因此出于權力與責任相適應原則,地方黨組織負責人往往權力較大。但這決不意味著這些主要領導干部擁有不受監督的權力。鑒于目前查處的大案要案中,一把手腐敗問題日益突出,因此要圍繞對一把手的權力監督構建起有效的監督體系,把一把手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構建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約束機制。
四是完善監督方式。監督方式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黨內監督,人們習慣稱之為同體監督,另一類是社會監督,人們習慣稱其為異體監督。實踐證明,必須把兩者結合起來,才能使監督發揮合力,而且隨著社會監督尤其是網絡監督效果的顯現,我們要越來越重視社會監督作用的發揮,即善于運用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網絡監督來豐富監督渠道,構建起豐富多樣、富有成效的監督體系。
(四)領導保障體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把黨的建設制度改革與其他方面改革統籌考慮,提出了全面改革的任務,全面改革有利于發揮黨組織對改革的領導保障作用,使自身的體制機制適應改革的需要。在這個過程中,黨內法規實施的領導體制對于黨的建設制度改革至關重要,它既可以保證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又能夠制度化地排除阻礙改革的因素,使改革健康協調地推進。就黨內法規實施的領導保障體系而言,要重點做好這樣幾個方面工作:
一是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過程。加強黨內法規建設,必須提高黨依法執政的能力,必須使各級領導干部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同時健全黨領導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完善保證黨確定依法治國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工作機制和程序,加強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完善黨委依法決策機制。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組織要領導和監督本單位要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黨只有善于領導法治工作,才能真正推進黨內法規建設,實現黨內事務的依法治理。
二是加強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中央為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成立了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其下又成立了六個專項小組,其中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專項小組設在中組部,該小組在領導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其中一個重要工作是草擬并最終于2014年8月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該方案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對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著力推進深化黨的組織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層組織建設制度和人才發展體制機制的改革。與此同時,各地也成立了自己的全面深化改革小組,領導本地方的深化改革工作。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及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專項小組無疑是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也是黨內法規建設的總設計師和總工程師,起著重要領導作用。
三是強化地方黨組織的領導責任。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地方黨組織作為地方黨的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領導核心,必須按照中央精神和具體安排,統籌推進當地的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和黨內法規建設工作。要按中央要求,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使地方領導干部既眼睛向外,抓好地方法治建設,又要眼睛向內,不忘本職,把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和黨內法規建設工作做好,從而實現上下同心,共同促進黨內法規建設科學化水平的提高。
三、對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內法規體系的思考
健全完善黨內法規體系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必須既立足當下又著眼未來,既注重當前實效又追求系統科學,既抓好體系構建又改善運行環境,要用全面、系統、科學、創新的思維來看待黨內法規建設,提高其科學化水平。
(一)注重黨內法規體系的科學規劃
2013年出臺的《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無疑是我們進行黨內法規體系規劃的指導性文件,2014年制定通過的《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是其具體化,這些都對今后科學規劃黨內法規體系具有指導作用。但是,《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只是強調要完善黨的領導和黨的工作方面、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反腐倡廉、民主集中制建設方面的黨內法規,并提出了具體立法和修訂的任務,而且它只是著眼于未來五年的時間,這就產生了一個五年以內和今后長遠黨內法規建設的規劃銜接問題,同時也出現了黨內法規視野偏重于黨內,對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的協同重視不夠的問題,此外對于黨的建設新領域的法規建設也缺乏關注,因此,我們既要按照《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來制定黨內法規,進一步完善其體系,同時也要用開放的視野思考黨內法規的未來發展問題。此外,就《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來說,其重點是深化黨的組織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層組織建設制度和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四個方面的改革,注重的是操作層面的體制機制建設和改革問題。實際上,這兩個文件并未實現對黨內法規規劃的全覆蓋,也未明確黨內法規建設中不同法規關系如何理順、黨內法規如何規范、我們究竟需要多少不同類型的黨內法規等問題。這也充分說明,黨內法規仍有進一步科學規劃、不斷創新的拓展空間。
(二)以條例建設為重點
在黨內法規體系中,條例作為七種黨內法規之一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從實踐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高度重視條例的制定工作,已陸續制定修改出臺了一系列條例,包括《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
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
(試行)》、《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等等,這十幾個條例一方面構建起了黨內法規的主干,另一方面也充分證明了條例在黨內法規中的重要地位。此外,在黨內法規鏈條上,條例居于中間層次,是從宏觀到具體的關鍵點,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從條例的定位看,它是聯系黨的建設總體目標、布局和具體工作的基本橋梁和紐帶。從條例與其他黨內法規的關系看,黨章和準則具有宏觀性,而規則、規定、辦法、細則具有具體性,是對條例的具體化、程序化,因此,在黨內法規和制度的完整體系中,條例的承上啟下作用極為突出。因此,我們在黨內法規建設中,必須把健全完善黨內條例放在突出位置,一方面要切實搞清何為“某一領域重要關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避免把過分具體的工作誤認為黨的重要工作,以免造成條例結構的混亂和效力的缺失;另一方面要科學回答應該制定多少個條例的問題,尤其要制定一個關于黨內重要關系處理規則的條例,一個關于黨內法規制定的條例,一系列關于黨的基本建設和重要工作如思想政治工作、宣傳工作、干部工作、組織工作、紀檢工作、統戰工作、社會工作等的條例,從而使黨內條例的系統化、科學化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三)注重黨規和國法的有機銜接
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因此黨規黨紀要實現與國家法律的有機銜接,不能以黨紀代替國法,更不能以黨的權力干預國家法律的實施。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是兩個不同范疇的概念,各自有各自的調整對象、范圍、行為準則和方式。黨內法規的調整對象是黨組織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對全體黨組織和黨員具有約束力,其強制力來源于黨組織和黨員的自覺認同、黨內的紀律、黨組織和黨員的權利利益。國家法律法規則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則,其強制力和處罰措施比黨內法規要強大得多。但由于黨員領導干部既是黨員又是公民,這就使得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在某些方面都要涉及到同一個對象、同一種行為,如果不能銜接好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就會造成矛盾和混亂。因此,必須處理好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關系,使兩者協同起來,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其他建設提供有力的保障。
從兩者關系上看,雖然從法律意義上講,黨必須在法律范圍內活動,黨內法規的制定以憲法為指導,不能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實現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但是實際工作中干預具體司法實踐的情況還屢屢發生,同時許多人也存在錯誤認識,如有的人認為黨領導立法就是黨制定法律,黨處于法律之上,不知道“黨代會不能制定法律”\[8\]P64,認為黨的主要領導干預立法和司法是正常的;有的人認為黨內法規也是“法律”,具有法律效力,適用了黨內法規就可以不必再適用國家法律,認為以黨紀代替國法有其合理性;也有的人認為黨內法規雖然總體上低于國家法律,但是在具體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關系上,還是更加重視黨內法規,優先適用黨內法規。這些問題在大案要案的查處上表現非常明顯,有些案件的性質、危害已完全達到違法的程度,但往往給以黨內紀律處分了事,這說明在部分領導干部和執紀者眼中,對于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地位、關系的認識不是十分清楚和清醒的。在黨內法規制定過程中,必須把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的銜接放在重要位置,以此衡量黨內法規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確保黨內法規成為憲法和法律精神實現的有力保障者。
(四)加強黨內法規的理論研究
黨內法規如此重要,但是理論界對黨內法規的研究卻并不盡如人意,許多研究還停留在宏觀、原則層面,對黨內法規的科學規劃、黨內法規的系統化、黨內法規與國家的協同等重大問題缺乏深入研究,直接制約了黨內法規建設科學化水平的提高。同時另一個明顯的不足是,對單一黨內法規的研究更加薄弱,比如,盡管黨內條例極其重要,但目前對其研究卻嚴重不足,我們幾乎找不到專門研究黨內條例的學術文章,只有部分關于黨章、黨內法規和黨內制度建設的研究成果簡略地涉及到這一問題。研究的滯后往往帶來工作上的被動,在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中,由于缺乏科學的規劃和統籌,致使急用先立,臨時性、突擊性的立法活動過多,造成散、亂、急現象比較突出,制度的無效和浪費比比皆是,許多制度寫在約上,掛在墻上,說在嘴上,就是不能落實到行動上。因此,我們在黨內法規和制度建設中,要高度重視對黨內法規重大問題的研究,結合實際提出可供借鑒的思路和對策建議,為黨內法規體系科學化提供必要的理論支撐。
總之,加強黨內法規體系建設需要科學理論的指導,需要對過去經驗和實踐探索的科學總結,也需要我們更好地借鑒國家法治建設取得的成熟經驗。要真正提高黨內法規建設的系統化水平,還必須進一步開闊視野,深化研究,關注重點,有所突破,使黨內法規建設切實走上科學化的軌道。
黨內法規工作總結篇5
對近期的工作情況進行了梳理,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貫徹落實情況
(一)推進黨內法規制度貫徹落實情況。
1.組織機關全體學習《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請示報告制度是黨的一項重要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是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機關黨員干部要切實承擔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主體責任,準確把握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本單位要做好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領導干部要帶頭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堅持和落實好請示報告制度。
2.為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黨內法規的科學內涵、主要內容和精神實質,進一步增強貫徹實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規定(試行)》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市臺聯要求全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黨內法規,要求各黨員干部嚴格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同時,要把學習貫徹黨內法規作為當前乃至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確保學習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3.精心組織,深入開展學習、宣傳、貫徹和執行《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和黨中央新制定出臺的其他黨內法規文件。把學習貫徹《條例》和《規定》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切實落實到每一名黨員頭上,全面協調推進學習貫徹工作的開展,針對學習重點任務進行細化分解,明確目標,靠實責任,確保學習貫徹推進有力。領導干部以身作則,自覺學習、主動學習,理解其要義、吃透其內涵、掌握其重點。
(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為基層減負情況。
制定和完善了走訪臺胞制度和臺胞學習制度,定期組織臺胞學習,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尤其是兩岸發展形勢,努力促進祖國統一。進一步轉變會風,開短會,講短話,提高議事效率。會議要切實解決問題,力戒議而不決;減少文件數量,提高文件質量,提高文件運轉時效,嚴格精簡各種簡報,無實質性工作部署的、照搬照抄照轉的、能通過電話或者微信通知的,一律不行文;改進宣傳報道,要按照精簡務實原則,盡量壓縮宣傳報道數量、字數和時長。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部分黨員在思想上還缺乏重視,學風不踏實。思想上對法規制度的學習不夠深入,平時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不強,學習內容不系統不全面,聯系實際不夠深入;二是缺乏對黨內法規制度的深入理解和詳細解讀,對于新的黨內法規的具體內容還缺乏詳細的解讀與理解,工作上、認識上還多停留在初級階段。對法規中的內容未能及時、準確把握,尤其是其中的一些新變更內容掌握得不夠全面、深入。
經核查,我單位無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維護群眾利益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方面突出問題;無考核過多過濫、重復考核,文山會海,過度留痕等,增加基層負擔問題。
三、整改方向
強化組織學習,認真組織學習宣傳,熟練掌握、嚴格遵循,認真研究部署,大力推進落實,切實統一黨員干部思想,堅決踐行“四個服從”,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把旗幟鮮明講政治體現到工作全過程。強化黨內法規的學習貫徹落實,通過黨員領導干部率先學、分類指導重點學、結合實際常態學、靈活方式全員學等多種途徑,不斷創新學習方式,掀起學習的新熱潮。
黨內法規工作總結篇6
今年以來,市商務局黨組高度重視黨內法規的貫徹執行和制度建設工作,在強化學習的同時,制定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本部門規章制度,并對相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強化學習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將黨內法規、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以及省市黨內法規工作會議精神融入到日常學習內容,制定了詳細的學習計劃,明確具體學習時間、學習內容和學習方式,做到了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計劃、次次有主題。堅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學習制度不動搖,定期開展集中研討、學習交流。局黨組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等制度為主要抓手,深入開展學習討論和交流互動,中心組學習每月至少安排1次。黨支部以“三會一課”制度為基本載體,健全完善了“三會一課”相關制度,制定了“三會一課”和黨內法規學習計劃,完善了“三會一課”計劃報備、活動紀實等做法,細化了“三會一課”時間、內容、主題和程序、步驟,推進制度發揮實效。截至目前,對于黨內法規工作,主要負責人批示5次,組織召開傳達會議4次,集體學習研討4次。
二、健全組織局黨組高度重視黨內法規和依法行政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領導班子責任目標,并明確了專門的領導及辦事機構。成立了xx市商務局法治機關建設暨“七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各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各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性工作。使黨內法規和依法行政工作有領導抓、有機構管、有專人辦,從組織機構上保證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實施,依法行政工作逐步進入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我局每年將依法行政經費納入財務預算,確保了依法行政及普法宣傳教育活動的正常開展,使依法行政資料征訂、網站正常運營、法治培訓班等工作落到實處,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經費保障。
三、完善機制為使依法行政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依法行政的總體要求,結合商務局管理工作的職能和特點,不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計劃,通報工作開展情況,分析矛盾糾紛隱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見和建議,制定相關制度。今年,根據XX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XX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聊府法辦字﹝2017﹞12號),對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制定的政府規范性文件和部門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共清理規范性文件8件,繼續有效3件、廢止5件。將規范性文件“三統一”有關要求和流程在局機關門戶網站上進行了主動公開,并嚴格遵照執行;梳理上報了我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對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實行“雙公開”。集體研究討論通過并印發了《XX市商務局黨組貫徹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實施細則》、《XX市商務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關于推廣商務領域“雙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方案》。
四、提升素質為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熟練、作風優良、紀律嚴明”的行政工作人員隊伍,局領導把學習依法行政知識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堅持周五學習日制度不動搖,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學習了《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及《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召開了專題會議,對《XX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進行了學習研究和宣傳貫徹,保障了我局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質量和效益。積極組織參加市法制辦組織的法律知識大講堂;同時,為嚴格落實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根據市法制辦的部署要求,對執法人員資格進行了再次清理,組織執法人員參加行政執法年審考試。通過組織參加學習、培訓、考試,極大地提升了我局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和執法隊伍整體素質。
五、推進公開近年來,我局以服務對象的需求為導向,在不斷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同時,努力做到公開方式的靈活多樣。本著規范、實用、簡便、易行的原則,加強政務公開的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外網網站、報紙、電視臺、大廳大屏幕等多種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進行公開。為加強信息報送的時效性及準確性,制定下發了《XX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XX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確保信息公開口徑統一、及時、便捷,工作落實到位。截止目前,我局共公開各類信息(包括黨內法規信息)600余條。
雖然我局黨內法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同時,我們也清醒的認識到,我局還存在諸多需要改進或提高之處:學習黨內法規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待提高,依法行政意識有待加強,依法依規行政能力有待提升,相關工作制度有待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通過加強和完善制度建設,促進行政管理的規范化;通過加強對人員的監督、考核、培訓,促進全員素質的提高,樹立良好的形象;通過對各項責任的落實,促進工作實效的強化,為推進黨內法規工作作出更大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