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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大法學實踐報告四篇

                  時間:2020-02-11 個人報告 點擊:

                  實踐有著諸多的含義,經典的觀點是主觀見之于客觀,包含客觀對于主觀的必然及主觀對于客觀的必然。實踐就是人們能動地改造和探索現實世界一切客觀物質的社會性活動。實踐的基本特征:客觀性、能動性和社會歷史性。實踐的基本形式:經濟、政治、軍事、教育、科學,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電大法學實踐報告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電大法學實踐報告4篇

                  【篇1】電大法學實踐報告

                  增城市農民的法治實施情況調查報告

                  從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到1999年通過憲法修正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第五條,從此,我過真正意義上實施了依法治國,時至今日,依法治國已經實行了十多年了。而起作用也巨大,影響也極具深遠。以此同時,民主意思不斷增強,人民更會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這些只是從全國的平均水平來看的,我們當然知道,現在的中國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們讀懂的運用法律。可是如果從基層來看,特別是從鄉鎮、農村、農民,來看的話,結果又會怎樣了呢?增城市也是一直都是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

                  一、基層農民的法治基本情況

                  (—)法律意思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自增城市的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農民工,年齡也比較大,50大幾了,家里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著,對于那種農民家庭,供一大學生是比較困難的,就靠這么一點工資,根據他說,也幸好現在建筑工資提高了些,因此還算不是很窮。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市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時間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我就是來自農村的,所以對于農村生活還是有較深的了解。相對來講是比較深入的,每次,我回家的時候,跟家鄉那邊的村民聊天中發現,他們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過電視、別人講的知道點法律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權益被侵犯時能夠即使得到救濟。就這樣開始對法律有種崇拜感、高深感。是些很深奧的東西。一般村民是了解不到,知曉不多,當得知我的專業就是法學時候,再他們看來,那是個很好的專業,很有前途的。可他們并不清楚,法律其實就是調整社會普遍生活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規范。就是與他們生活有關,也是從他們的生活中抽象出來的用于指導以后的社會生活。而且,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為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為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農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處,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中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被侵之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那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妖媚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地區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農民提起的訴訟少

                  我去增城市人民法院了解到,現在法院受理的案件雖然在增多,特別是,民事案件增多,這說明人民越來越接受司法解決爭議,人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增強。后來我才發現那些提起訴訟的原告很少有農民的,聽法院內部人說就民事案件,農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城市居民。這也說明了,農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農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人仍就認為法律并不是煮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農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暴力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現在咱門中國的黨、政干部,由于其受嚴格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以權謀私,到處魚肉農民。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農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農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農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就與農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在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煩。

                  二、原因簡析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很少由農民會運用法律來維權,原因可能是是因為他們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纏上國家機關,但最主要的是費用問題,因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進行司法救濟那么久的請懂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而請律師,我們都知道,費用是比較高的。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農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可能多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據估計也就差不多十萬農民就兩法律服務者,五到七個司法工作人員。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假期我去看我舅,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想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有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舅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解不了進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農村生活久了就會發現,現在的農村受傳統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金達威飼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實他們基本都是從農村來的,當問到他們對打官司的看法時,普遍的反應是他們都是害怕,在他們一向看來,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覺都是壞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受其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我國實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員專業素質不過關,很多都是中專生、高中生、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很多都沒有接受正規的大學法學專業知識教育,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是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法律意識不深,對法律知之甚少

                  在農村那塊,法制宣傳不夠,農民們對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市從別人那聽來的,很多都是不準確的,沒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沒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識,很多農民遇到正義,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來解決,而是用比較慣常的手段,鬧或者威脅,只有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會想法設法去運用司法解決。這就足以說明農民不了解法,也沒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識。

                  (五)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在我國,法制建設是在政府的推動下進行的,因此存在著集中明顯特征,即是政府推進型、政治體制改革滯后型、法制觀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進型法治中,政府權力很少受限,這種情況在農村比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而在農村,這種狀態體現在政府與其他權力機關的權屬不明確,職權錯位;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農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六)經濟基礎

                  在我國,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所以我們的法律本質的認識也是以馬克思主義為立場,采取階級意志劃分的。而根據馬克思的相關理論的理解。階級是有掌握一點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人組成的一個社會階層,就為統治階級,相反,則為被統治階級。而在現實的中國,真正掌握大多數財富的那些認為人數不多的黨,干部,以及相當多的富有階層。而廣大農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談不上統治階級。這雖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這對農民來說,就他們的切身體驗來說,是很貼切的。即使這樣,把黨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開。因此,在經濟基礎都不牢靠的農民,很少有能有農民會真正運用法律,樹立法制觀念。

                  三、相關對策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而關鍵又是農民那塊。因為我國農民人數眾多,多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農民階層的經濟基礎,是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是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可以是,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農民宣傳,同時也引導農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督。

                  最后,廣大干部,黨和領導人,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法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農村地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建設法治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市農民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篇2】電大法學實踐報告

                  關于農村土地違法、非法使用現實情況的調查報告

                  調查對象:農民,開發商,村干部,鄉領導;

                  調查目的:對現在農村土地的現實情況及特點,違法使用土地造成的危害的原因等方面進行分析,提出相應的防范對策;

                  調查方法:面談,實際走訪,田間實際考察;

                  調查地點:XX鄉,XX鎮

                  調查時間:2012年3月23日-3月28日

                  前言:

                  土地是國之根本,沒有土地就沒有糧食,我國是人口大國沒有糧食將是什么樣子!但目前違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越來越嚴重,為了進一步了解土地現狀,特點和規律,減少土地流失,針對目前的情況進行了一次社會調查,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特點

                  (一)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違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呈上升趨勢,主要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人員是土地承包人和開發商以及政府。

                  (二)特點

                  1、違法使用土地主要在廣大農村和城鄉集合部占現有土地的30﹪

                  2、農民在承包地上私自種植非糧食植物(比如載樹,)或農田改為魚塘和建房,政府劃地,開發商圈地;

                  3、外出打工,年紀大的農民違法使用土地的占40﹪,由于左右栽樹無法再種植農作物的占20﹪,政府以及開發商占40﹪;

                  4、違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居高不下,據調查由于外出打工的人越來越多,人口老年化越來越重在自家承包地栽樹和其它非農業行為的也會越來越嚴重,政府為了加大開發速度也會不斷的占用農田,開發商利益驅使圈地也會越來越大。

                  二、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危害

                  1、糧食減少。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糧食問題始終是關系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重大戰略問題,與自然災害相比,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影響我國糧食生產的主要因素,造成的糧食損失更為嚴重。據統計分析,(按一村民小組)有60畝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按每畝每年500公斤糧食計算,一村民小組每年就減少30000公斤糧食。所以說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始終困擾著我國經濟、社會特別是農業的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2、對環境的影響。

                  隨著城市企業向農村轉移,工業廢水、廢氣、廢渣的污染向農業環境蔓延。違法使用土地使土地荒漠化,植被減少間接影響氣候;

                  3、糧價飛漲。

                  由于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使糧食種植面積減少糧食產量減產,直接導致糧食漲價。

                  三、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原因分析。

                  1、無法農作物種植,由于承包人土地少種地已不能滿足家庭開資,只有離地外出打工,土地要么栽樹或挖塘,或托付親友做非農業用途。

                  2、不能農作物種植,由于承包人年紀大已不能農業種植。

                  3、無奈放棄農作物種植,由于承包人的土地左右原因自己的土地已無法再種植農作物。

                  4、政府劃地,由于政府規劃。

                  5、開發商用地,由于利益驅使圈地。

                  四、對策。

                  1、法制宣傳。

                  加大土地法等相關法的宣傳,做到每個村民及村干部,鄉領導,以及政府,開發商,都要知法,懂法,依法。

                  2、依法執法。

                  加大打擊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違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個人和集體。

                  3,優化土地承包,有效合理的利用土地。

                  根據目前現況讓所有進城農民回鄉種地是不可能,只有現在把農民的土地集中成片以承包人名義自愿的情況下轉包給他人(不改變種植結構),開發商不開發的地要無常還給原先農民,政府謹慎劃地。

                  4、加大農業投入,

                  政府要加大農業投入,加大對現在確實還在種植的農民的直補,做好基礎農田,道路、水利合理化規劃建設,解決農民種地難的一系列問題。

                  【篇3】電大法學實踐報告

                  電大法律實踐報告

                    一、實習概況

                    從2013年3月6日開始,我在派出所進行了一個月的實習,整個實習進行了30天,在這三十天的時間里,在我的指導老師石所長,學校指導教師李老師以及我所實習的辦公室同事的幫助下,在經歷了幾多尷尬和困難下,順利地完成了實習任務,并獲得了我專業領域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提高了自己的專業素養和能力。

                    實習期間我經歷了由熟悉派出所的構成,打印文件,整理文件,整理案卷,整理宣傳材料,送達文件和上級指示內容,參加我縣的林業案子,以及日常的法制宣傳工作。這些工作是由簡單到復雜,不僅是我學習和工作過程,也是實習單位和老師以及單位同志對我前期簡單工作的認可,以及能力的肯定。

                    我在辦公室工作,但每天由石所長幫我安排主要的工作,也曾在隨同法制宣傳科和基層工作指導辦公室的同事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我縣林業派出所的主要工作是:1.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規及有關保護森林資源的政策,發動和組織林區群眾共同保護森林,促進群防群治,推動林區治安綜合治理,建立轄區內毗鄰鄉、村護林聯防制度,確保林區治安的穩定。2.依法受理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行政、治安案件,協助森林公安局(分局)偵破森林刑事案件。3.按照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森林公安機關和林業部門的指示,研究和部署、實施、維護轄區治安穩定的經常性工作。4.分析、研究掌握轄區治安動態,建立轄區重大治安事件或者突發事件的預案,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匯報轄區山情、林情情況,提供切實有效的信息供領導決策。為當地經濟建設、林業事業的發展,構建“平安林區”和社會主義新農村保駕護航。5.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地森林火災預案,落實森林消防措施,參與森林火災組織撲救。6.縣(市)林業局、公安局和上級森林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實習主要工作

                    在我實習的一個月時間里我主要從事了兩大方向的工作:第一是文書、材料整理、發送文件之類的具有文秘性質的工作。第二是親自參加了地方法制宣傳、林業案件糾紛調解工作。當然這些工作中主要還是隨從人員起輔助作用。我的第一項工作是對那些不重要的政府文件進行電腦輸入,這些對于我這個剛剛開始實習工作的學生來說還是沒有難度的。

                    (一)工作要求:

                    這項工作的要求是將文件以文本的形式輸入電腦,存入局內的統一檔案文件夾,由于各級部門的簽發文件需要加蓋公章,和上級負責人簽名,所以不能用電腦文件的方式下達。一般為傳真形式。我使用掃描儀掃描之后形成圖版文件,再以文本文件的方式進行記錄和登記。

                    由于林業派出所文件不是很多,且內容較少,我的工作量不是很大,因此,這項工作幾乎沒有難度。當然我的內心也沒有包含一種輕視的態度。首先,作為文件的存稿。必須在格式和字體上沒有絲毫的錯誤,必須懷著嚴謹的態度和認真負責的精神將它完成。其次,作為我實習的第一項工作,必須要將它做好,給我的老師和實習單位留下好的印象。

                    接縣政府通知,對冬季期間我縣護林防火和林木盜伐、毀林等案件進行排查,這次排查共涉及全縣10個鄉鎮、4個林場。作為實習人員,在石所長的安排下,我也參與了這次行動中。隨同同事進行防火知識宣傳和林業普法宣傳、案件調查等相關工作。

                    (二)關于材料的準備:

                    作為護林防火知識宣傳和林業普法宣傳活動,材料是必須準備的,這些需要的材料包括,去年的宣傳材料,今年國家,省,市關于護林防火、林業普法宣傳新的法律法規以及下達的各類文件。

                    由于材料都是現成的,只需要我從檔案室,和電腦里將這些文件一一找到,打印成冊,送到相關人員的辦公桌上,交由專業人員負責寫出新的可行的計劃。

                    我在石所長的指導下一一詢問了同事們,這幾年的林業普法宣傳的主要工作和細節并具體到每一個步驟。我新的任務是做出一個類似的計劃。

                    (三)制定林業普法宣傳計劃:

                    對于我這個從來沒有這方面絲毫經驗的實習生來說還是很有難度的,正好在這里有現成的近幾年的計劃書可以參考,以及專業人士為我解答疑問,困難就小多了

                    (四)工作要點:

                    第一,突出三大重點,積極提升宣傳效能。三大重點是,1. 圍繞宣傳主題。2. 圍繞鄉鎮群眾。3. 圍繞活動中心。

                    第二,以宣傳林業法律法規知識為重點,努力提高群眾法律素質。

                    第三,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宣傳網絡。1. 高度重視,加強聯系,為宣傳工作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2. 加強人力物力配備,滿足宣傳工作需要。3. 健全宣傳工作網絡,建立一支信息敏銳、反應迅速的宣傳隊伍。

                    實際宣傳行動

                    這次宣傳行動,是從3月12日開始展開的,歷時5天,我也參加了全程活動。 整個林業普法宣傳活動我作為隨從人員,參加了在全縣10個鄉鎮的林業普法宣講活動,聽取并記錄了宣講內容,和群眾交流提問、相互探討。面對各種各樣的問題,我深刻領會到,作為法律工作人員,專業素質尤為重要,及時地吸收新的知識,還要有機敏的應變能力。更使我認識到我們要正視當前鄉村法律知識所存在的問題。

                    三、存在問題及建議

                    (一)存在問題

                    1、有法不知。部分群眾平時不注重法律知識學習,對國家或地方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知之不多,或不了解其具體內容,對林業法律法規更是知之甚少。如有的鄉鎮林業站和部分護林員以封山禁牧為由,處罰放牧人員,這顯然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因為對于這些部門和人員不具備處罰資質,群眾也就聽之任之。還有些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在辦事過程中,憑經驗,憑感覺,工作方法簡單粗暴,違了法自己還不知道,犯了法自己還不明白。

                  【篇4】電大法學實踐報告

                  關于農民工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

                  姚經棟

                  調查時間:2014年9月至10月

                  調查對象:金涵鄉部分農民工

                  調查內容:農民工的法律意識

                  調查地點:農村、鄉鎮、就業辦事處等地方。

                  調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電話、網聊、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

                  調查目的:了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深入剖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為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農民工法律素質普遍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在2014年,對金涵鄉的農民工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
                  通過調查金涵鄉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業、餐飲服務、批發零售、車輛修理、輕工業等行業。

                  ??? 一、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

                  ???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志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占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占到了總數的1.6%。

                  ??? 在農民工認為在哪里咨詢法律問題比較可靠這一問題上,有48%的人選擇了政府相關部門,44%的人選擇了法律服務所,33%的人選擇了律師事務所,還有13.5%的人選擇了熟人介紹。

                  ???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項目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說明大部分農民工已有了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社會的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為,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此外還有89.84%的農民工認為他們能夠或有時能在社區獲得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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