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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十七篇】

                  時間:2020-05-17 工作計劃 點擊:

                  進一步加快推進城市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建設,確保所承擔的試點建設任務如期完成。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的文章17篇 ,歡迎品鑒!

                  第一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欽州,根據《中共欽州市委員會、欽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欽州市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欽發〔2020〕14號),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0年以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為抓手,深入開展基層自治建設、城鄉社區協商、關愛幫扶弱勢群體、健全基層公共服務、完善社會組織體系建設等工作,發揮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作用,全面推進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2021年市域社會治理體系基本成型;到2022年5月,通過3年試點工作,實現社會治理手段進一步完善,風險防范化解水平進一步提高,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能力進一步加強,平安欽州建設躍上新臺階,建成全區一流、全國優秀的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

                    二、工作任務

                    (一)發揮政治引領作用,凝聚市域社會治理合力

                    1.落實平安建設領導責任制度。健全完善社會治理體制,將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深化平安建設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加強整體設計、整合資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強化督導考核、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把社會風險防控貫穿規劃、執行、監督各領域各環節,做好群眾安全感鞏固提升工作,推動社會治理融入市域經濟社會發展過程。

                    2.完善基層組織運行機制。統籌上級部門支持社區的政策,整合資金、資源、項目等,以社區黨組織為主渠道落實到位。確保社區黨組織有資源有能力為群眾服務。對社區內有關重要事項決定、資金使用等,發揮社區黨組織的主導作用。推進社區減負增效。穩妥有序推進市域內村改社區工作,同步調整或者成立黨組織,跟進和加強黨的工作,理順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二)發揮法治保障作用,保持市域社會治理定力

                    1.抓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以推進“六清”行動為抓手,全面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各項工作,堅決打好打贏收官戰。聚焦社會治安、鄉村治理、低保救助、殯葬管理、流浪救助等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工作,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強化行業治理、基層治理,建立完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常態化機制。

                    2.完善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妥善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源頭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全面落實市域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推動矛盾風險防范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實施。

                    3.抓好風險防范工程。健全市域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工作體系,依法加強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和重點人員教育管控,建立健全反奸防諜責任體系。嚴厲打擊宗教極端、民族分裂、邪教活動,成立市級外來少數民族群眾服務管理工作站,為在我市務工的新疆維族務工人員做好服務管理工作。加強欽州關愛中心建設,積極探索創立具有欽州特色的幫教模式。

                    (三)發揮德治教化作用,促進市域社會治理內力

                    1.建立道德約束激勵機制。全面推進和規范基層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會等評議機制建設,設立善行榜、義舉榜等平臺,開展“星級文明戶”“文明家庭”等評選,形成良好的道德約束激勵機制。在黨委領導和有關部門指導下,全面加強村規民約、市民公約建設,建立健全監督和獎懲機制。指導群團組織、協會商會等加強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建設,弘揚公序良俗。

                    2.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推動城鄉社區治理與脫貧攻堅相互促進、深度融合,突出抓好易地扶貧搬遷社區治理工作。對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加快補齊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治理,大力培育鄉風文明、淳樸民風、良好家風,保持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推進農村產權制改革,因地制宜、連片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鄉村風貌提升改造,持續推進“美麗欽州”鄉村建設,開展美麗村屯示范點創建,改善農村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打造干凈整潔生態宜居平安和諧的新農村。

                    (四)發揮自治強基作用,激發市域社會治理活力

                    1.加強市域協商民主制度建設。全面落實鎮(街道)協商,制定協商事項清單。加強城鄉社區協商,充分發揮村(社區)黨組織在基層協商中的領導作用,完善村(社區)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全市100%的村落實,重大事項決策四議兩公開。在全市范圍內統籌制定縣(區)職能部門、鎮(街道)在村(社區)治理方面的權責清單,依法確定村社區工作事項。加強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規范化建設,合理確定其管轄規模和范圍。大力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執法司法區域協作和民間糾紛人民調解工作,100%的村社區建立村居民委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村居民議事會理事會等議事協商載體開展群眾說是民情懇談,百姓意識,婦女意識等協商活動,促進我市社會和諧。

                    2.完善群眾參與制度。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建設,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不低于全市戶籍人口的1‰,探索社會工作者分類分級管理辦法,推進網格員、人民調解員等隊伍與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融合發展。健全市域志愿服務激勵保障機制,支持志愿服務組織發展,匯集至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的城市建成區注冊志愿者占常用人口比例≧13%,農村地區注冊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8%。每個鎮(街道)設有志愿服務站,至少有1個平安建設志愿服務團隊。完善舉報獎勵、公益反哺、以獎代補等激勵措施,廣泛動員城鄉群眾參與社會治理。創新互聯網時代群眾工作機制,搭建平行、互動、多樣的群眾參與平臺。

                    3.推進“時間銀行”社區志愿服務工程。圍繞城市品質提升工程,廣泛開展人人參與城市品質提升志愿服務活動,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質和幸福指數。開展最美志愿者傳幫帶活動,通過“師徒傳幫帶”的形式開展“業務上傳”給志愿者傳授經驗。開展志愿服務項目共圓公益夢,廣泛推廣欽南區文峰街道文昌社區“時間銀行”經驗。開展最美志愿服務單位催化志愿服務,完善靈山縣三海街道雙鶴社區、欽南區文峰街道文昌社區等一批最美“志愿服務社區”“志愿服務窗口”“志愿服務站”。

                    (五)發揮智治支撐作用,增強市域社會治理動力

                    1.健全公共服務機制。充分用好市域地方事權,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建立和完善辦事指南和工作規程,實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推進有關公共服務事項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一證通辦”。全市90%以上的村(社區)可直接辦理或代辦政務服務事項。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全覆蓋,村級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不低于90%。健全廣大群眾對公共服務的評價機制。

                    2.建立社會組織監管機制。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增強黨對社會組織的領導。加強市域內社會組織綜合監管,建立健全檢查、評估、社會監督機制,引導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和誠信自律。健全市域內社會組織孵化培育、人才培育、資金支持機制,在市級層面培育建立與社會治理相關的樞紐型社會組織,縣(區)、鎮(街道)兩級社會組織孵化培育和活動場所覆蓋率不低于50%。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開展公共服務。

                    3.搭建縱向社會治理構架。細化本地區綜治中心建設規范,實現市、縣(區)、鎮(街道)三級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全覆蓋,配備相應工作人員,實現與相關部門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協調一致。村(社區)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的社會治理相應功能完備。依托平安建設協調機制,健全跨區域矛盾風險聯動處置機制和工作預案。建立健全市、縣(區)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緊密協作的跨領域矛盾風險綜合治理機制。

                    4.推進網格化服務管理工程。加快建成“一網統籌、事事入格”的“全科網格”,把涉穩、涉民族、涉宗教等相關工作事項,以及與社會治理有關的各類事項逐步納入網格化管理,促進基層社會治理更加精細、便捷、高效。將政府基本公共服務、各類民生需求項目以及部門分散承擔、需要在城鄉社區落實的事項,納入網格化綜合服務管理內容,統籌使用部門資源力量、工作經費。

                    5.抓好綜治中心規范建設工程。構建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關愛幫扶弱勢群體的體系,建立社會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機制,構建和完善為保護未成年人工作社會支持體系。

                    三、加強市域社會治理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欽州市民政局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加強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組織謀劃。各科室要根據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各項任務落實。

                    (二)明確職責任務。各科室要把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分解為可量化、可評價的階段性目標,制定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每年研究確定一批社會治理重點項目,逐一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牽頭科室、參與科室和具體措施,確保不斷取得新進展。   

                    (三)加強督查指導。各科室要加強對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督查指導,及時總結和推廣各類先進經驗,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試點工作的協調督導,適時組織專項督查。

                    (四)按時上報材料。各科室要按照《欽州市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任務分解表》抓好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并定期上報工作進度情況。屬于責任單位職責的,請各科室于每月23日前將《欽州市市域社會治理工作開展情況表》和相關佐證材料報牽頭單位。屬于牽頭單位職責的,請各科室于每月23日前將《欽州市市域社會治理工作開展情況表》和相關佐證材料報局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局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工作情況后于每月24日前報市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二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加強鄉鎮(街道)“四個平臺”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意見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鎮街“四個平臺”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X委辦〔X〕8號)、《關于印發<X區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區委辦發[X]34號)等有關精神,結合街道實際,進一步理順社會治理體系,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設目標

                    (一)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省、市、區有關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總體部署,圍繞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具體要求,著力構建以街道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為樞紐,“四個平臺”運行機制建設為重點,基層網格一體化管理為基礎、以信息化運用為支撐的體制新型、職能明確、權責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與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治理體系。

                    (二)具體目標

                    1、完善基層全科網格,整合資源,理順基層社會治理脈絡;

                    2、推進“四個平臺”及可視化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建設,理順社會治理組織指揮體系;

                    3、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完善運行機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務于一體的社會治理水平,全面建立運行保障制度并實現有效運轉。

                    二、工作措施

                    (一)建設組織架構

                    以堅持縱向貫通、橫向到邊、聯合協同為主要方向,組建新街街道社會治理體系組織架構。分三個層級:第一層級為實體化運作的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第二層級為聯合協同運作的“四個平臺”;第三層級為街道劃定的65個網格。

                    (二)建成指揮體系

                    以實現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揮為基本出發點,明確由街道副書記任街道治理體系總指揮、相關分管領導擔任平臺級指揮的指揮架構,由街道綜合指揮室主任具體負責全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實行統籌管理和協調指揮,“四個平臺”各平臺內部相對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需多個平臺協作配合的事項,一般由副書記協調;重大事項報街道主要領導或上報區級部門協調。

                    (三)強化一線排查

                    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夯實網格基礎,構建統一的基層社會治理網,實現各平臺間信息互通共享、業務協同辦理,發揮綜合性功能。加強專兼職網格員隊伍建設,根據每個網格的具體工作量,合理調整網格數量,強化全科網格隊伍建設。通過網格管理、駐村聯村、專項督查、服務熱線等多種途徑,收集并分別向平臺報送各種信息,實現網格化與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強化網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運行規范

                    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對網格長、公眾通過各類途徑報送的信息,由綜合指揮室負責匯集,根據事項類別及時分派給“四個平臺”辦理,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分流、統一督辦、統一反饋、統一考核。事權不在街道本級或本級難以處置的事件,及時分類上報給區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分流處理。街道內各平臺內部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辦理結果要及時反饋歸檔。建立工作平臺督辦、考核制度,對信息接收、分流交辦、執行處置、回復反饋各環節實行全流程監督。街道紀工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交辦事項辦理情況監督、檢查,對協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問責。

                    (五)增強執法協調

                    建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與專業行政執法相協調的指揮機制,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指揮和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部門的執法隊伍,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執法時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綜治工作平臺協調組負責協調。完善派駐機構之間執法合作、信息通報等制度,強化條線執法的協調配合,形成街道統一領導、部門常態協作的良好格局,增強行政執法工作合力和整體威懾力。

                    (六)落實專項考評

                    社會治理“四個平臺”日常運作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按照全科網格暨網格員隊伍要求,對區級派駐機構(人員)、網格長、網格員具體職責、任務清單、社會治理各類信息的采集、錄入、流轉、交辦、辦結、反饋等事項全面納入考核,對在編在職事業編制以上人員納入街道日常管理,將考核結果計入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并抄告區級相關部門。加強平臺經費保障,根據“費隨事轉”原則,按區里相關文件精神,適當提高派駐機構人員待遇。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科室、派駐機構、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推進以“四個平臺”運行機制為重點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是創新基層治理、構建基層治理體系新格局的重要舉措,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按期完成并實現高效順暢運行。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駐機構各類管理服務資源,成立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建設運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建立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個平臺協調組,明確部門責任、明確責任分工,確定專人統籌,全面推進街道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

                  第三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加強鄉鎮(街道)“四個平臺”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意見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鎮街“四個平臺”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X委辦〔X〕8號)、《關于印發<X區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區委辦發[X]34號)等有關精神,結合街道實際,進一步理順社會治理體系,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設目標

                    (一)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省、市、區有關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總體部署,圍繞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具體要求,著力構建以街道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為樞紐,“四個平臺”運行機制建設為重點,基層網格一體化管理為基礎、以信息化運用為支撐的體制新型、職能明確、權責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與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治理體系。

                    (二)具體目標

                    1、完善基層全科網格,整合資源,理順基層社會治理脈絡;

                    2、推進“四個平臺”及可視化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建設,理順社會治理組織指揮體系;

                    3、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完善運行機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務于一體的社會治理水平,全面建立運行保障制度并實現有效運轉。

                    二、工作措施

                    (一)建設組織架構

                    以堅持縱向貫通、橫向到邊、聯合協同為主要方向,組建新街街道社會治理體系組織架構。分三個層級:第一層級為實體化運作的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第二層級為聯合協同運作的“四個平臺”;第三層級為街道劃定的65個網格。

                    (二)建成指揮體系

                    以實現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揮為基本出發點,明確由街道副書記任街道治理體系總指揮、相關分管領導擔任平臺級指揮的指揮架構,由街道綜合指揮室主任具體負責全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實行統籌管理和協調指揮,“四個平臺”各平臺內部相對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需多個平臺協作配合的事項,一般由副書記協調;重大事項報街道主要領導或上報區級部門協調。

                    (三)強化一線排查

                    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夯實網格基礎,構建統一的基層社會治理網,實現各平臺間信息互通共享、業務協同辦理,發揮綜合性功能。加強專兼職網格員隊伍建設,根據每個網格的具體工作量,合理調整網格數量,強化全科網格隊伍建設。通過網格管理、駐村聯村、專項督查、服務熱線等多種途徑,收集并分別向平臺報送各種信息,實現網格化與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強化網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運行規范

                    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對網格長、公眾通過各類途徑報送的信息,由綜合指揮室負責匯集,根據事項類別及時分派給“四個平臺”辦理,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分流、統一督辦、統一反饋、統一考核。事權不在街道本級或本級難以處置的事件,及時分類上報給區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分流處理。街道內各平臺內部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辦理結果要及時反饋歸檔。建立工作平臺督辦、考核制度,對信息接收、分流交辦、執行處置、回復反饋各環節實行全流程監督。街道紀工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交辦事項辦理情況監督、檢查,對協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問責。

                    (五)增強執法協調

                    建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與專業行政執法相協調的指揮機制,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指揮和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部門的執法隊伍,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執法時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綜治工作平臺協調組負責協調。完善派駐機構之間執法合作、信息通報等制度,強化條線執法的協調配合,形成街道統一領導、部門常態協作的良好格局,增強行政執法工作合力和整體威懾力。

                    (六)落實專項考評

                    社會治理“四個平臺”日常運作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按照全科網格暨網格員隊伍要求,對區級派駐機構(人員)、網格長、網格員具體職責、任務清單、社會治理各類信息的采集、錄入、流轉、交辦、辦結、反饋等事項全面納入考核,對在編在職事業編制以上人員納入街道日常管理,將考核結果計入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并抄告區級相關部門。加強平臺經費保障,根據“費隨事轉”原則,按區里相關文件精神,適當提高派駐機構人員待遇。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科室、派駐機構、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推進以“四個平臺”運行機制為重點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是創新基層治理、構建基層治理體系新格局的重要舉措,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按期完成并實現高效順暢運行。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駐機構各類管理服務資源,成立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建設運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建立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個平臺協調組,明確部門責任、明確責任分工,確定專人統籌,全面推進街道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

                  第四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縣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努力推進更高水平平安建設,根據市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關于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具體措施》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重要論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到陜考察時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堅持和完善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加強安全生產和食品藥品監管,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等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關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決策部署,牢牢把握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的總要求,聚焦追趕超越目標,踐行“五個扎實”,落實“五項要求”,以改革創新的思路,在市域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謀劃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著力防范化解市域社會治理難題,精準精細精致提升市域社會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時代特征、**特色、區域特點的市域社會治理新模式,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全力捍衛政治安全,著力維護社會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寧,努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推動平安**建設向更高水平邁進,不斷增強全縣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強組織領導。縣鎮黨委、政府要把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分管范圍內的工作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工作任務推進市域社會治理體制現代化方面。

                         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體制。健全完善黨委領導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將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深化平安建設工作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有關重大問題,把社會風險防控貫穿規劃、決策、執行、監督各領域各環節,推動社會治理融入市域經濟社會發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范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基層和諧穩定

                     責任小組:涉農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

                     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眾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

                     農村黑惡勢力抬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3.加強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形勢的分析

                     研判機制,推動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

                     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發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二)深入推進涉農土地問題整治,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

                     5.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14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范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經舉報查實的,一并納入專項治理范圍。

                    8.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xx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20xx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50%;20xx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75%;2016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100%。

                    (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規范農村“三資”管理

                     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

                     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x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范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xx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核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四)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范公共服務運行

                     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

                     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15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五)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

                     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

                     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范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群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于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于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為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為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為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15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里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加強跟蹤培養、考核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干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群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范委托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核、評比達標,減少會議、臺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四、組織領導

                     (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匯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為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

                  第五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X年是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的啟動之年。我們將主動作為,積極探索,努力爭創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示范城市。

                    ——整體謀劃,以系統思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圍繞市域社會治理“怎么推”,堅持從新起點、寬領域、多層次、高標準來謀篇布局。研究出臺了《x市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實施方案》《平安x建設發展規劃綱要(X-X)》,構建市級統籌協調、縣級組織實施、鄉鎮(街道)強基固本、村(社區)落細落小的市域社會治理鏈條,圍繞《實施方案》確定的X項基本任務,逐項分解細化為可量化、可跟蹤、可評價的階段性目標,每年進行檢查考核,促進形成創先爭優的局面。

                    ——懲防結合,以安全穩定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圍繞市域社會治理“治什么”,堅持一手抓群眾最盼、最急、最憂治安突出問題的解決,一手抓公共安全防控短板的補強。一是構筑總體安全防線。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運用,防微杜漸重大風險。二是實施綜合治理工程。強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行業治理,重點推進十大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三是建立動態防控體系。深入推進警種融合和網格警務融合,落實綜治責任單位掛點幫創工作,健全交通、消防、特殊人群等領域安全防范管理機制,織密防控網絡。

                    ——黨建引領,以堅強組織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圍繞市域社會治理“誰來推”,堅持把黨建引領貫穿始終,凝聚市域社會治理合力。一是強化黨委領導。完善黨委領導下的社會治理體制,成立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落實平安建設領導責任制,發揮市、縣區黨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作用。二是探索黨建融合。納入“X、X”主題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內容,探索黨建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徑載體。三是推動黨員下沉。深化屬地管理,試點開展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積極推行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

                    ——做實做細,以固本強基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圍繞市域社會治理“強什么”,堅持以基層綜治中心實體化建設為載體,推進要素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不斷強化基層治理能力。一是匯聚治理要素到中心。充分發揮基層綜治中心組團式管理服務作用,實現民安民生事件“綜治中心分派吹哨、相關部門依責銷號”的工作格局。二是整合治理力量到網格。對網格過篩梳理、整合優化,細化服務事項準入清單,對網格內事項定人、定崗、定責,規范案事件采集辦理流程。三是傾斜治理資源到基層。發揮鄉鎮(街道)政法委員作用,推進人民法庭“全面雙達標”工作,深入開展“楓橋式”派出所、司法所創建,推行落實一村(社區)一警(輔警),提高響應群眾訴求和為民服務能力。

                  第六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一、建設目標

                         (一)總體目標全面落實省、市、區有關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總體部署,圍繞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具體要求,著力構建以街道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為樞紐,“四個平臺”運行機制建設為重點,基層網格一體化管理為基礎、以信息化運用為支撐的體制新型、職能明確、權責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與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治理體系。

                    (二)具體目標1、完善基層全科網格,整合資源,理順基層社會治理脈絡;2、推進“四個平臺”及可視化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建設,理順社會治理組織指揮體系;3、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完善運行機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務于一體的社會治理水平,全面建立運行保障制度并實現有效運轉。

                    二、工作措施

                        (一)建設組織架構以堅持縱向貫通、橫向到邊、聯合協同為主要方向,組建新街街道社會治理體系組織架構。分三個層級:第一層級為實體化運作的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第二層級為聯合協同運作的“四個平臺”;第三層級為街道劃定的XX個網格。

                    (二)建成指揮體系以實現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揮為基本出發點,明確由街道副書記任街道治理體系總指揮、相關分管領導擔任平臺級指揮的指揮架構,由街道綜合指揮室主任具體負責全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實行統籌管理和協調指揮,“四個平臺”各平臺內部相對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需多個平臺協作配合的事項,一般由副書記協調;重大事項報街道主要領導或上報區級部門協調。

                    (三)強化一線排查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夯實網格基礎,構建統一的基層社會治理網,實現各平臺間信息互通共享、業務協同辦理,發揮綜合性功能。加強專兼職網格員隊伍建設,根據每個網格的具體工作量,合理調整網格數量,強化全科網格隊伍建設。通過網格管理、駐村聯村、專項督查、服務熱線等多種途徑,收集并分別向平臺報送各種信息,實現網格化與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強化網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運行規范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對網格長、公眾通過各類途徑報送的信息,由綜合指揮室負責匯集,根據事項類別及時分派給“四個平臺”辦理,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分流、統一督辦、統一反饋、統一考核。事權不在街道本級或本級難以處置的事件,及時分類上報給區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分流處理。街道內各平臺內部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辦理結果要及時反饋歸檔。建立工作平臺督辦、考核制度,對信息接收、分流交辦、執行處置、回復反饋各環節實行全流程監督。街道紀工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交辦事項辦理情況監督、檢查,對協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問責。

                    (五)增強執法協調建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與專業行政執法相協調的指揮機制,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指揮和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部門的執法隊伍,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執法時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綜治工作平臺協調組負責協調。完善派駐機構之間執法合作、信息通報等制度,強化條線執法的協調配合,形成街道統一領導、部門常態協作的良好格局,增強行政執法工作合力和整體威懾力。

                    (六)落實專項考評社會治理“四個平臺”日常運作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按照全科網格暨網格員隊伍要求,對區級派駐機構(人員)、網格長、網格員具體職責、任務清單、社會治理各類信息的采集、錄入、流轉、交辦、辦結、反饋等事項全面納入考核,對在編在職事業編制以上人員納入街道日常管理,將考核結果計入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并抄告區級相關部門。加強平臺經費保障,根據“費隨事轉”原則,按區里相關文件精神,適當提高派駐機構人員待遇。

                    三、具體要求(一)提高思想認識。

                      各科室、派駐機構、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推進以“四個平臺”運行機制為重點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是創新基層治理、構建基層治理體系新格局的重要舉措,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按期完成并實現高效順暢運行。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駐機構各類管理服務資源,成立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建設運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建立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個平臺協調組,明確部門責任、明確責任分工,確定專人統籌,全面推進街道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

                  第七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縣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努力推進更高水平平安建設,根據市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關于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具體措施》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重要論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到陜考察時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堅持和完善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加強安全生產和食品藥品監管,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等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關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決策部署,牢牢把握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的總要求,聚焦追趕超越目標,踐行“五個扎實”,落實“五項要求”,以改革創新的思路,在市域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謀劃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著力防范化解市域社會治理難題,精準精細精致提升市域社會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時代特征、**特色、區域特點的市域社會治理新模式,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全力捍衛政治安全,著力維護社會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寧,努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推動平安**建設向更高水平邁進,不斷增強全縣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強組織領導。縣鎮黨委、政府要把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分管范圍內的工作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工作任務推進市域社會治理體制現代化方面。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體制。健全完善黨委領導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將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深化平安建設工作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有關重大問題,把社會風險防控貫穿規劃、決策、執行、監督各領域各環節,推動社會治理融入市域經濟社會發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范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三、主要任務(一)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基層和諧穩定責任小組:涉農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眾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農村黑惡勢力抬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3.加強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形勢的分析研判機制,推動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發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二)深入推進涉農土地問題整治,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5.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14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范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經舉報查實的,一并納入專項治理范圍。

                    8.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xx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20xx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50%;20xx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75%;2016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100%。

                    (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規范農村“三資”管理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x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范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xx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核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四)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范公共服務運行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15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五)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范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群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于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于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為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為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為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15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里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加強跟蹤培養、考核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干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群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范委托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核、評比達標,減少會議、臺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四、組織領導(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匯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為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

                  第八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基層工作會議精神,增強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干部抓基層治理的責任感,明確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其5個專項責任小組成員單位責任,扎實推進我市基層治理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全省基層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堅持黨的領導、依法治市、改革創新的原則,以創建幸福村居為抓手,促進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范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基層和諧穩定

                    責任小組:涉農維穩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

                    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眾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

                    農村黑惡勢力抬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3.加強維穩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維穩形勢的分析

                    研判機制,推動維穩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

                    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發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二)深入推進涉農土地問題整治,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

                    5.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14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范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經舉報查實的,一并納入專項治理范圍。

                    8.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15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2015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50%;2016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75%;2016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100%。

                    (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規范農村“三資”管理

                    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

                    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范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15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核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四)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范公共服務運行

                    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

                    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15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五)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

                    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

                    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范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群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于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于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為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為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為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15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里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加強跟蹤培養、考核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干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群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范委托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核、評比達標,減少會議、臺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四、組織領導

                    (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匯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為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

                  第九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加強鄉鎮(街道)“四個平臺”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意見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鎮街“四個平臺”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X委辦〔X〕X號)、《關于印發<X區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區委辦發[X]XX號)等有關精神,結合街道實際,進一步理順社會治理體系,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設目標(一)總體目標全面落實省、市、區有關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總體部署,圍繞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具體要求,著力構建以街道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為樞紐,“四個平臺”運行機制建設為重點,基層網格一體化管理為基礎、以信息化運用為支撐的體制新型、職能明確、權責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與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治理體系。

                    (二)具體目標1、完善基層全科網格,整合資源,理順基層社會治理脈絡;2、推進“四個平臺”及可視化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建設,理順社會治理組織指揮體系;3、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完善運行機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務于一體的社會治理水平,全面建立運行保障制度并實現有效運轉。

                    二、工作措施(一)建設組織架構以堅持縱向貫通、橫向到邊、聯合協同為主要方向,組建新街街道社會治理體系組織架構。分三個層級:第一層級為實體化運作的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第二層級為聯合協同運作的“四個平臺”;第三層級為街道劃定的XX個網格。

                    (二)建成指揮體系以實現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揮為基本出發點,明確由街道副書記任街道治理體系總指揮、相關分管領導擔任平臺級指揮的指揮架構,由街道綜合指揮室主任具體負責全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實行統籌管理和協調指揮,“四個平臺”各平臺內部相對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需多個平臺協作配合的事項,一般由副書記協調;重大事項報街道主要領導或上報區級部門協調。

                    (三)強化一線排查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夯實網格基礎,構建統一的基層社會治理網,實現各平臺間信息互通共享、業務協同辦理,發揮綜合性功能。加強專兼職網格員隊伍建設,根據每個網格的具體工作量,合理調整網格數量,強化全科網格隊伍建設。通過網格管理、駐村聯村、專項督查、服務熱線等多種途徑,收集并分別向平臺報送各種信息,實現網格化與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強化網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運行規范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對網格長、公眾通過各類途徑報送的信息,由綜合指揮室負責匯集,根據事項類別及時分派給“四個平臺”辦理,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分流、統一督辦、統一反饋、統一考核。事權不在街道本級或本級難以處置的事件,及時分類上報給區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分流處理。街道內各平臺內部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辦理結果要及時反饋歸檔。建立工作平臺督辦、考核制度,對信息接收、分流交辦、執行處置、回復反饋各環節實行全流程監督。街道紀工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交辦事項辦理情況監督、檢查,對協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問責。

                    (五)增強執法協調建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與專業行政執法相協調的指揮機制,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指揮和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部門的執法隊伍,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執法時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綜治工作平臺協調組負責協調。完善派駐機構之間執法合作、信息通報等制度,強化條線執法的協調配合,形成街道統一領導、部門常態協作的良好格局,增強行政執法工作合力和整體威懾力。

                    (六)落實專項考評社會治理“四個平臺”日常運作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按照全科網格暨網格員隊伍要求,對區級派駐機構(人員)、網格長、網格員具體職責、任務清單、社會治理各類信息的采集、錄入、流轉、交辦、辦結、反饋等事項全面納入考核,對在編在職事業編制以上人員納入街道日常管理,將考核結果計入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并抄告區級相關部門。加強平臺經費保障,根據“費隨事轉”原則,按區里相關文件精神,適當提高派駐機構人員待遇。

                    三、具體要求(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科室、派駐機構、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推進以“四個平臺”運行機制為重點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是創新基層治理、構建基層治理體系新格局的重要舉措,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按期完成并實現高效順暢運行。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駐機構各類管理服務資源,成立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建設運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建立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個平臺協調組,明確部門責任、明確責任分工,確定專人統籌,全面推進街道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

                  第十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時報訊(記者 李曉娟)9月29日,海東市召開市委平安海東建設暨創建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動員部署會。會議傳達學習了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省委十三屆八次全會及市委二屆九次全會和市委平安海東建設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精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伯林出席會議并講話,市委常委、組織部長桑文俊對全市創建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工作進行了安排,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潘鋒,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佐龍出席會議,市政府副市長白萬奎主持會議。

                    會議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創建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首批試點城市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首批試點為全國社會治理現代化探路的政治責任,堅持高點定位、強化頂層設計、整合各方資源,對標找差、揚長補短,創新實干、先行先試,做到規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有亮點。要把握地域特點,切實增強創建市域社會治理國家首批試點城市的針對性,牢牢把握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總要求,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努力打造一批可借鑒、可示范、可推廣的區域性樣板。

                    會議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創建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國家試點城市政治責任。各級各部門要拿出干在實處、走在前列的過硬擔當,落實領導責任、健全組織機構、強化考核督導,對應重視不夠、推進不力的地區、行業、領域,要采取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要聚焦解決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關鍵問題,提升復雜局面下的風險抵御力、多元趨勢下的矛盾化解力、動態條件下的治安管控力、精細需求下的公共服務力,確保實現政治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海東貢獻,提供新時代地方治理海東樣本。

                  第十一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建設工作,確保承擔的試點建設任務如期完成,按照滄州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滄字〔2020〕14號)的要求,結合滄州市科協工作職能,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創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會治理方式,努力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滄州。2020年,根據全市試點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協系統推進試點工作的組織架構,結合科協系統職能定位,完善推進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進一批重點任務,實現試點工作良好順利開局。2021年,全力推動科協系統承擔的試點工作落地落實。年底前,工作任務完成度達到90%以上。2022年,全面完成試點工作任務,進一步推動科協系統社會治理現代水平的明顯提升。

                    二、實施步驟

                    (一)啟動實施階段(2020年7月-2020年底)。按照全市試點工作統一部署,成立滄州市科協推進試點工作的領導機構,完善試點工作方案,集中推進任務落實,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進階段(2021年1月-2021年底)。根據滄州市科協系統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各項試點工作任務落地落實。2021年底,承擔的試點工作任務完成度達到90%以上。

                    (三)攻堅提升階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對未完成的試點建設任務,集中力量進行攻堅突破,確保全面完成試點建設任務。

                    (四)測評驗收階段(2022年6月-2022年底)。對照實施方案對承擔試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和自評。收集匯總相關資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組驗收。

                    三、重點工作

                    1、市、縣、鄉三級科協組織全面建成平安建設協調機制;成立平安建設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組織協調平安建設和社會治理相關工作。推動市、縣、鄉三級科協成立由科協主席任組長的的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領導小組組織架構及其辦事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完成時限:2020年底)

                    2、發揮聯系科技工作者的橋梁紐帶作用。

                    充分發揮全市科協系統聯系科技工作者橋梁紐帶作用,按照市域社會治理中的職責任務,廣泛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工作。以試點工作為契機,深入指導、積極推進所屬市級心理、衛生類學會的建設工作,把條件成熟的學會做到應建盡建。充分發揮相關學會的作用,深入農村、社區和中小學校,廣泛開展熱點政策方針宣傳講座等,有針對性的做好科普宣傳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風險。學習貫徹《民法典》,邀請法律專家以舉辦《民法典》講座、法律咨詢等形式,開展科普宣傳活動。利用全市科協系統網站、公眾號等網絡手段,宣傳相關政策信息,加強正確政治輿論導向的引導,樹立正確價值取向。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資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協成立推進試點工作的領導小組,市科協黨組書記、主席谷文華同志任組長,市科協副主席韋士興同志任副組長,負責統籌協調本單位試點建設工作。普及部部長李會巖擔任試點工作聯絡員,具體負責本單位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等具體工作。各縣(市、區)科協要參照市科協做法成立相應組織機構。

                    (二)抓好推進落實。各縣(市、區)科協要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結合實際推進工作落實,確保完成試點任務目標。

                    (三)推進機制創新。要及時總結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宣傳在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協系統營造良好的科普氛圍。

                  第十二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有關部署,落實南寧市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任務分解,結合全縣婦女兒童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為助力創建全國首批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積極履行婦聯組織工作職能,發揮婦聯組織在參與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獨特作用,激發巾幗創新創優活力,團結引領全市各行各業婦女積極參與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為打造具有首府特色、時代特征、市域特點的社會治理模式,不斷提升南寧市治理現代化水平貢獻巾幗力量。

                    二、領導機構

                    成立橫縣婦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蒙  娟  橫縣婦聯黨組書記、主席

                    副組長:王凱旋  橫縣婦聯黨組成員、副主席

                    李洪芳  橫縣婦聯黨組成員、副主席

                    成  員:韋月娟  橫縣婦聯辦公室主任

                    陳  業  橫縣婦聯婦女發展和權益股股長

                    各鄉(鎮)婦聯主席(負責人)

                    領導小組的主要工作職責: 根據橫縣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指示精神,研究確定縣婦聯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的重要事項,加強領導,統籌推進縣婦聯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責、積極配合,形成合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及時向領導小組請示匯報工作進展情況,根據領導小組的部署,推動各項社會治理工作的落實,并匯總上報縣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婦聯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王凱旋兼任,辦公室成員由縣婦聯各部室相關崗位工作人員組成。

                    三、工作任務

                    (一)參與推進治理體制現代化建設

                    1.參與完善群團助推體制。發揮婦聯組織聯系婦女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參與落實平安建設工作機制,強化責任擔當。明確各級婦聯組織在市域社會治理中的職責任務,充分發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婦女之家、兒童之家、婚調委、惜緣工作室的陣地作用,探索建立反家暴服務中心、平安家庭志愿者服務中心,將平安建設延伸到每個家庭,以平安家庭助力平安橫縣。強化責任擔當,以強烈的政治擔當、責任擔當落實工作責任,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全面落實。

                    2.參與完善社會力量協同體制。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推動社會組織黨組織發揮戰斗堡壘作用,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開展公共服務;加強市域內社會組織監管,引導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和誠信自律。充分發揮女性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方面的獨特優勢,為培育孵化社會組織提供初期孵化、政策咨詢、能力建設、人員培訓、項目指導等綜合服務。

                    3.參與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建設,增加社會工作服務購買及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健全城鄉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引導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詢師、人民調解員和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才不斷加入到人民調解隊伍,在家事糾紛預防和化解領域發揮積極作用。采取多途徑培訓、多手段評估等,對巾幗志愿者參與志愿服務進行培訓和引導,不斷壯大巾幗志愿者隊伍,提高巾幗志愿者注冊比例。加強志愿文化培育,促進社會認同,從而吸引更多的婦女和家庭成員弘揚志愿精神、參與志愿服務。

                    4.參與推進鄉鎮治理創新。加強婚調專家到基層婚調委、惜緣工作室“巡診”值班服務,承擔家事糾紛調解、婦女兒童權益法律咨詢宣傳等職責。積極參與網格化服務管理,將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和化解工作融入到網格化管理中去,參與網格員隊伍建設,提高網格員預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二)參與推進工作布局現代化建設

                    1.參與健全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工作體系。立足于總體國家安全觀高度,引導婦女群眾和家庭成員認清邪教危害,提升婦女群眾識邪辨邪防邪的能力,傳遞黨的聲音,宣傳黨的政策,配合開展基層反邪教宣傳教育。  

                    2.參與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關注市域內婦女群眾反映強烈的治安問題,深入基層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宣講,動員廣大婦女群眾積極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配合有關部門有效打擊針對婦女、未成年人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配合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參與遏制拐賣婦女兒童行為的發生;配合嚴厲打擊侵犯未成年人人身、財產權利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積極參與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的整治。加強宣傳禁毒相關法律法規和禁毒知識,引導婦女群眾樹立禁毒觀念,筑牢拒絕毒品的防線,形成“不讓毒品進我家”的良好社會氛圍。

                    3.加強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預防和化解。深入開展平安家庭建設,認真履行源頭預防矛盾風險、維護社會穩定的責任,聯合有關部門完善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不斷加強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員隊伍,提高調解規范化、專業化水平。每季度按時上報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統計表,做到應評盡評。

                    4.完善婦女兒童維權工作體系。充分發揮基層婦聯執委和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的作用,構筑起觸覺靈敏、應對有力、服務到位的婦女兒童維權工作體系,把黨的關懷和溫暖送到婦女兒童身邊。深入基層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預防性侵未成年人的宣傳和教育,防范可能引發的侵犯未成年人的案事件。

                    5.完善信訪制度,加強信訪工作。充分發揮基層婦聯執委和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等的作用,構筑起觸覺靈敏、應對有力、服務到位的婦女兒童維權工作體系。暢通婦女兒童維權信訪窗口和12338維權服務熱線,為婦女群主解疑釋惑。完善信訪工作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領導干部大接訪工作,抓好信訪工作處理意見的督辦落實,及時掌控和化解重點信訪事項。

                    6.配合有關部門有效處置涉及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輿情,營造良好輿論生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置侵害婦女兒童權益輿情個案,各級婦聯主動參與地方黨委政府主導的輿情研判過程,表明態度和主張,主動跟進提供維權服務,澄清事實真相,有效平復熱點輿情,防范婦女兒童權益領域輿情風險隱患。

                    7.把政治建設貫穿于社會治理全過程。引導婦聯干部和女黨員干部自覺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開展多形式、分層次的培訓,建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常態化制度化。教育引導婦聯干部和女黨員干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三)參與推進治理方式現代化建設

                    1.大力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融入到婦女組織的各項宣傳活動、精神文明創建中、文化宣傳中,健全常態化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加強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的教育,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推進紅色基因傳承,用好用活鄧穎超紀念館等紅色文化資源,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

                    2.參與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拓展提升“五個禮讓”品牌。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參與全面建設社會、學校、家庭“三位一體”的德育網絡。注重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不斷擴大最美家庭創建活動的覆蓋面和影響力,組織各縣區、開發區及各有關單位做好培育選樹工作,發動各優秀家庭對照標準進行創建參評。

                    3.參與推進道德規范、誠信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民政部、中央組織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辦、司法部、農業農村部、全國婦聯關于做好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工作的指導意見》(民發﹝2018﹞144號)精神,參與加強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建設。

                    4.參與完善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參與完善基層組織民主自治,指導開展婦女議事會試點示范建設,開展婦女說事、議事、民情懇談等協商活動,引導婦女積極參與基層自治組織。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提高農村婦女群眾法律素質。

                    四、時間安排

                    橫縣婦聯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具體階段節點為:

                    (一)基礎工作階段(2020年12月底前)。各鄉(鎮)婦聯于12月30日前制定好本級工作方案,報縣婦聯備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1年1月1日-2022年5月30日)。逐項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并對照實施細則進行自評。

                    (三)驗收總結階段(2022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各鄉(鎮)婦聯對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進行總結,并做好南寧市、橫縣各級的驗收準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創新社會治理新理念新思想的重大舉措,必須全面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婦聯要對照橫縣婦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方案定期研究工作,確定責任分工,逐項抓好落實,確保按照橫縣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各項工作。2022年6月以前,每個季度最后一個月,各鄉(鎮)婦聯根據《方案》中的任務分解細則要求,將本季度開展工作的進展情況文字(圖片)材料報縣婦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匯總上報南寧市婦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統籌協調推進。各級婦聯要把落實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任務與預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平安家庭創建、婦聯組織建設、婦聯黨建、困難婦女群眾關愛幫扶等工作結合起來,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切實把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在全縣落地落細落實。

                    (三)勇于探索創新。以“黨政所急、群眾所需、婦聯所能”確定工作著力點,在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的實踐中努力實現婦聯工作的創新發展。要樹立以創新推動發展,適應新形勢需要的創新觀念,只有不斷創新,勇于創新,婦聯工作才會有新的突破和發展,才能把婦聯的工作觸角滲透到市域社會治理的方方面面,獲得廣大婦女的認同和共鳴。

                  第十三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基層工作會議精神,增強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干部抓基層治理的責任感,明確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其5個專項責任小組成員單位責任,扎實推進我市基層治理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全省基層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堅持黨的領導、依法治市、改革創新的原則,以創建幸福村居為抓手,促進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范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基層和諧穩定

                    責任小組:涉農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

                    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眾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

                    農村黑惡勢力抬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3.加強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形勢的分析

                    研判機制,推動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

                    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發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二)深入推進涉農土地問題整治,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

                    5.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14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范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經舉報查實的,一并納入專項治理范圍。

                    8.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15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2015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50%;2016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75%;2016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100%。

                    (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規范農村“三資”管理

                    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

                    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范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15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核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四)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范公共服務運行

                    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

                    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15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五)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

                    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

                    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范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群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于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于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為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為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為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15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里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加強跟蹤培養、考核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干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群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范委托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核、評比達標,減少會議、臺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四、組織領導

                    (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匯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為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

                  第十四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基層工作會議精神,增強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干部抓基層治理的責任感,明確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其5個專項責任小組成員單位責任,扎實推進我市基層治理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全省基層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堅持黨的領導、依法治市、改革創新的原則,以創建幸福村居為抓手,促進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范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基層和諧穩定

                    責任小組:涉農維穩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

                    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眾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

                    農村黑惡勢力抬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3.加強維穩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維穩形勢的分析

                    研判機制,推動維穩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

                    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發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二)深入推進涉農土地問題整治,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

                    5.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14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范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經舉報查實的,一并納入專項治理范圍。

                    8.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15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2015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50%;2016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75%;2016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100%。

                    (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規范農村“三資”管理

                    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

                    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范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15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核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四)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范公共服務運行

                    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

                    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15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五)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

                    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

                    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范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群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于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于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為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為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為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15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里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加強跟蹤培養、考核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干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群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范委托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核、評比達標,減少會議、臺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四、組織領導

                    (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匯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為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

                  第十五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各社區、各組辦、轄區各相關單位:

                    城市社區處在社會治理的最末梢,是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是市域社會治理的根本和關鍵。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時關于城鄉社區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鞏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有針對性地解決社區治理中的現實問題,有效彌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社區管理不足和短板,打通基層治理的每一個“神經末梢”,全面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層基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街道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秦都區關于新時代加強社區建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為指導,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大力實施“大黨建統領、大融合推進、大聯動治理、大數據支撐、大和諧共享”五大舉措,積極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著力提高社會治理系統化、社會化、精細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創新工作模式,強化社區服務,提升治理服務水平,滿足居民需求,努力將社區建設成為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園,為建設團結、奮進、活力、創新、務實的大美渭濱提供堅強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核心領導。牢固樹立社區黨組織領導基層社會治理的理念,全面提升社區黨組織政治引領能力、改革創新能力、服務群眾能力、組織共治能力,切實把黨的領導體現在社區治理的最末梢、全過程。

                    以人為本,服務居民。堅持以不斷滿足社區居民的社會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和文明程度為宗旨,把服務社區居民作為社區建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把發揮居民群眾主體作用作為創新基層治理、深化平安建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力量源泉,實現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

                    資源共享、共駐共建。充分調動社區內機關、團體、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等一切力量廣泛參與社區建設,最大限度地實現社區資源的共有、共享,營造共駐共建的良好氛圍。

                    堅持統籌協調,系統推進。注重各領域建設與治理協同發展,統籌謀劃社會治理工作,使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相互促進。堅持實事求是,分步實施,全面提升基層治理水平。

                    三、工作目標

                    到2022年底,街道社區黨組織在基層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得到進一步加強,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類組織關系更加清晰順暢;街道和社區權責邊界明確清晰,社區協商、社區減負和社區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區域資源統籌整合能力得到加強和提升;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對上對下互聯互通,數字化、網格化管理服務模式基本建成;智慧社區建設取得實質性突破;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全面升級,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再通過3至5年,社區治理體制更加成熟定型,社區治理能力更為精準全面,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平安建設邁上更高臺階,為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基層政權、保障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有力支撐。

                    四、建立社區治理新體系,構筑綜合治理新平臺

                    1.發揮社區黨組織核心作用。突出社區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增強社區統籌協調能力,穩妥推進社區“大黨委”試點工作,成立以轄區內機關、各類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為成員的社區“大黨委”。著力構建社區“1+5”組織架構和聯動體系,即以社區“大黨委”為核心,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駐區單位、社會組織等共同參與的社區治理架構,充分調動各方資源和力量,形成互聯互通、共建共享的社區治理新格局。推行社區“兩委”成員與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等人員通過法定程序雙向兼職。嚴格落實離退休黨員黨組織關系轉入社區制度,鼓勵引導離退休黨員干部到社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工作,發揮積極作用。

                    2.鞏固社區居委會自治主導地位。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依法有序提高本社區居民在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中的比例。準確定位社區居委會職能職責,堅持依法依規、規范精準原則,建立社區工作事項準入機制,明確社區居委會依法自治和協助行政事項清單。充分發揮自治章程、居民公約在社區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擴大群眾自治范圍,豐富自治內容,拓寬參與渠道,保障和促進居民群眾在社區治理、公共服務和公共事業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完善社區“兩委”聯席會議、居民代表會議和居民會議制度,健全議事規則,增強協商能力、規范決策程序,提高自治能力。

                    3.著力加強社區德治建設。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線,推進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抓好居民群眾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加強社區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個人征信系統,強化居民的社會責任意識、集體意識和主人翁意識。大力推進新時代家風文化建設,廣泛開展“文明家庭”“優良家風”等評選活動,大力宣傳好家風、道德模范人物,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弘揚社會正能量。以鞏固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為契機,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厚植“崇德包容、尚法創新”咸陽精神,增強居民的社區認同感、歸屬感、責任感和榮譽感。以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為抓手,充分發揮社區文化、社區教育在提升公民科學素質方面的作用,深化科普進社區,廣泛開展居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體育活動,倡導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綠色環保的生產生活方式。

                    4.深化基層平安建設。以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渭濱為目標,樹立社區治理“全周期管理”意識,提高社區治理系統化、精細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進社區治理現代化建設,完善黨建引領、居民自治、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機制;夯實社區綜治基層基礎,加強規范化建設,配強配齊人員力量,推動矛盾聯調、治安聯防、應急聯動、問題聯治、平安聯創的實體化運行機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持續開展普法宣傳,努力使循法而行成為全體公民的自覺行動;持續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扎實開展“無黑無惡無亂”社區創建活動,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健全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抓好平安社區創建,加強常態化治安巡邏網、智能化技術防控網、精準化風險預警網、多元化矛盾調解網“四網”建設。壯大治安中心戶長、樓棟長、“紅袖章”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隊伍,提升轄區居民平安建設參與度。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機制,加強對社區矯正、社區戒毒、刑滿釋放、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服務管理。

                    5.拓展“三三制”源頭治理。以打造“黨建引領、五鏈共治、法在基層”咸陽品牌為契機,創新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進一步拓展黨建引領、源頭治理、多元解紛“三三制”工作機制。探索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矛盾糾紛源頭治理,鼓勵代表、委員個人開設工作室調處矛盾糾紛。以訴訟源、案件源、糾紛源治理為抓手,完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無縫隙、全覆蓋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模式,依托街道法律服務工作站、社區法官工作室平臺,發揮法律服務工作隊(派駐法官、檢察官、公安干警、司法干警、律師、人民調解員等)、心心法律志愿者服務隊、心理服務志愿隊伍、“六老”(老黨員、老勞模、老政法、老專家、老干部、老教師)隊伍的作用,解決群眾身邊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不斷提升社區法治水平。

                    6.切實推進社區減負增效。厘清基層行政事務和社區自治事務職能邊界,按照重心下移、資源下沉的要求,推進社區減負增效,構建政社互動新模式。完善社區服務事項清單,嚴格社區印章管理使用,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要求社區出具的證明,方可由社區提供。不得將社區作為行政執法、拆遷拆違、城市管理等事項的責任主體。依法需要社區協助的工作事項,須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并應當為其提供經費和必要工作條件。規范社區機構板牌,社區服務陣地外部統一懸掛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工作服務站牌匾及“中國社區”標識,對其他各部門在社區設立的工作機構或加掛的牌匾進行整合或取消。壓縮上級要求社區參加的各類會議和活動,精減整合社區工作臺賬報表。全面清理規范社區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取消對社區工作的“一票否決”事項。

                    五、深化拓展“心心秦家”服務功能,打通社區治理服務“最后一公里”

                    7.強力推進“心心秦家”提檔升級。精心繪制布局合理、功能齊全、服務便捷的秦都黨建“紅色地圖”。對街道黨群服務中心和社區黨群服務工作站進行全面升級,創新“7+X”服務,推行公益服務為主、低償服務為輔的服務模式,做實做細各項服務清單,拓展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心心秦家”便民愛心驛站,整合轄區的餐飲店、藥店、蔬菜店、家政服務、房屋中介公司等商家資源,全力打造有“城市味”的市民綜合服務平臺,為群眾提供多元化、便利化、個性化服務,建立健全工作運行和考核機制,真正讓“心心秦家”成為機制運行好、作用發揮好、群眾反響好的“溫馨港灣”,讓黨心民心真正心心相印。

                    8.全力打造15分鐘便民服務圈。堅持“就近辦、方便辦”的原則,整合下沉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和行政審批事項,方便群眾辦事。整合服務網點資源,鼓勵金融、電信、醫療、快遞、連鎖便利店、餐飲店、果蔬店等在社區設立便民服務站點。重點加大對孤寡老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點對點服務力度,保障居民群眾基本生活。組織協調水電氣暖等公共事業部門進社區,鼓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多途徑參與社區服務,大力發展醫療、健康、托幼、養老等普惠性服務機構,支持社區商業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貼心服務。

                    9.著力推進智慧養老服務。搶抓“國家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城市”歷史機遇,建立健全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結合實際,因地制宜,推進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建設,為老年人提供上門居家服務和走出家門的社區服務。加大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力度,發揮互聯互通互享信息平臺、社區“云醫院”作用,為居民提供便捷的健康養老服務。推進“民建公助”“民辦公助”等模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社會組織、企業、個人和其他社會力量提供養老服務。

                    10.大力加強社會服務體系建設。著力構建“專業化社會組織+民間組織+社區志愿者服務隊+在職黨員”的志愿服務聯動體系,通過共駐共建、合作聯誼等形式,有效提升志愿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社區聯系服務群眾活動項目化運行機制,以滿足社區居民多層次、多樣化需求為導向,建立聯系服務群眾項目庫,由社區有償委托社會組織實施,不斷增強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注重培養以社區黨員、團員青年、居民代表、樓棟長、退休干部職工等為主體的骨干帶頭力量,不斷壯大社區志愿者隊伍。推行志愿者線上線下服務和積分制管理機制,調動志愿者的積極性,注重發揮司法調解黨員服務隊、優化營商環境黨員服務隊等作用,以優質高效的服務滿足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需求。

                    六、堅持改革創新,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

                    11.加強物業企業管理。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示范帶動、循序漸進”的原則,建立健全物業監督管理長效機制,有效提升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采取“紅黑榜”、企業征信、公益訴訟等方式,促進物業服務企業依法規范運行。

                    12.提升物業服務水平。積極探索“紅色物業”管理模式,創新物業服務,讓黨員在小區亮身份,發揮自身特長,有針對性地為居民提供服務,促進社區治理良性互動。加大物業服務企業黨組織組建力度,建立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委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三方聯動”服務機制。建立“星級”物業服務評選制度,每年對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服務質量、社會信用、居民滿意度、社區黨組織評價等內容進行星級綜合評定,動態監管。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原則,通過采取引進優秀物業企業、成立物業孵化中心、原單位管理、政府托管、居民自管等多種形式,有序推進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提升。同時,加強流動人口的管理和服務,全面推行居住證制度和租房備案制度,夯實出租戶、租賃戶、物業“三位一體”的外來流動人口管理責任。

                    13.加強業主委員會的領導。街道社區黨組織要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領導,精心指導業主委員會在籌建、選舉、運行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穩步推進業主委員會建設。社區黨組織要嚴把業主委員會候選人提名推薦關、審查考察關和選舉程序關,抓好業主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真正把組織認可、業主信任、公道正派、熱心盡責的人選進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正確行使權力。積極引導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黨政機關退休人員、小區普通黨員通過選舉參與小區業主委員會工作,提升業主委員會履職能力。

                    七、注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打造社區治理骨干隊伍

                    14.規范社區工作人員職數配備。社區工作人員配備一般按照所屬社區管理區域、人口數量等因素確定,每個社區原則上按10—15人配備工作人員。其中,黨組織設置3人,居委會設置5—9人,社區專職工作人員設置2—3人。提倡社區黨組織、居委會委員交叉任職。拓寬社區工作人員來源渠道,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離崗或退休黨員干部、社會知名人士、群團組織負責人按照相關程序擔任社區“兩委會”成員。

                    15.加強社區人才隊伍建設。注重社區黨組織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嚴把政治關口,嚴格選任標準,選拔一批黨性強、能力強、創新意識強、服務意識強的年輕干部(職工)擔任社區黨組織書記。全面推行社區黨組織書記和居委會主任“一肩挑”,有條件的社區可配備黨組織專職副書記。制定社區工作人員隊伍發展專項規劃,修訂完善社區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加強對社區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依法辦事、執行政策和服務群眾能力。將社區工作人員納入“社會工作者”職業序列,實行職業化和專業化管理。

                    16.建立完善鼓勵激勵機制。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對于表現優秀的社區黨組織書記優先考慮予以提拔或進行物質獎勵。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社區工作人員擔任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加大符合條件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勞動保障協理員等通過依法選舉擔任社區“兩委會”成員力度。建立完善激勵機制,對社區實行年度星級評定考核,并按街道社區總數60%的比例依據星級評定結果予以獎勵。建立群眾滿意度占主要權重的社區工作人員評價體系,制定完善考核辦法,全面激發干事創業熱情。

                    17.充實社區兼職人員隊伍。建立完善社區兼職人員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社區工作和服務力量。鼓勵引導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職(離退休)黨員、業主委員會成員、物業工作人員、社區民警、“兩代表一委員”、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興趣鏈黨建聯盟成員、“六老”、志愿者、熱心群眾等群體參與社區治理和服務工作,有效提升社區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八、加快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提升陣地規范化、標準化水平

                    18.加強統籌規劃。統籌推進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將其納入街道社區發展規劃。因地制宜,整合資源,逐步建設布局合理、規模適當、功能配套的辦公用房和公共服務設施。

                    19.加大建設力度。結合社區區域環境實際,通過采取配建、新建、聯建、改造、購買、租賃等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解決社區服務設施不足的問題。通過改建、擴建、租賃等方式,加強老舊小區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國有企業移交的單位型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按照每百戶30平方米的標準無償劃轉。

                    九、做細做實網格管理,提升社區精細化管理水平

                    20.搭建網格“三級”聯動治理體系。健全“街道+社區+網格”三級聯動治理體系,建立街道網格化管理服務中心、社區網格化管理服務工作站。加強網格黨組織建設,有效整合各方資源和力量,下沉到網格,實現需求在網格發現、信息在網格采集、隱患在網格排查、矛盾在網格化解、服務在網格開展、問題在網格解決。

                    21.合理劃分社區管理網格。按照“界定清晰、規模適度、無縫相接、便于管理”的原則,根據轄區路段、小區、企業、工地、商業、樓棟等區域環境,充分考慮區域的整體性、居民的認同度、工作人員狀況等因素,科學合理劃分網格,網格劃分要實現無縫對接,確保“全覆蓋、全領域、無盲區”。堅持因地制宜,靈活機動配備網格長、網格員,整合資源,充實力量,組建常態化網格服務治理團隊,按照“1+1+N”或“1+N”模式健全網格隊伍。

                    22.完善社區網格管理工作機制。堅持上下聯動、條塊結合,發揮街道社區黨組織協調各方引領基層治理的作用,建立街道、社區層面網格化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和問題協調處置工作機制。優化網格治理功能,完善網格運行流程,將網格服務的“公益理念”與“商業智慧”有效結合,激發網格員干事創業的激情,增進社區造血功能,建立健全信息采集、便民服務互動、快速聯動、三級流轉處置、巡查通報、教育培訓等制度,打通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

                    十、強化科技支撐,建設互聯互通互享信息平臺

                    23.構建街道、社區、網格三級大數據平臺。依托街道網格化管理服務中心、社區網格化管理服務工作站和網格三級平臺,對相關數據收集、整理、加工、分析和應用,實現區域治理“一網通治”、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大數據賦能“一網通智”。依托渭濱智慧管理平臺,建設一個涵蓋政務服務、社會管理、便民服務等模塊的大數據中心,內容涵蓋網格內的“人、事、數、物”,通過智慧平臺搭建“電子商城”,實行群眾“點單”,格格“跑單”,真正做到“智慧”為民、“智慧”便民。

                    十一、加強社會組織的培育和發展,構建多元化服務體系

                    24.加大社會組織培育力度。秉承“黨建引領、精準惠民、共建和諧”的服務理念,通過落實相關政策及資金補助措施,設立街道社會組織孵化中心,開展“一對一”培育,組建由專業老師、公益領軍人物、志愿者、優秀社會組織負責人等組成的導師團隊,為各社區社會組織發展壯大提供全方位支持,孵化培育更多的社團組織。同時,培育和搭建以黨員、團員為帶頭人的群眾性自治組織和議事協商平臺,引導群眾依法、有序參與社會治理。

                    25.加強社會組織管理。積極鼓勵各類組織進行登記備案,開展服務。充分發揮社會組織黨建聯盟作用,社區黨組織重點加強對社區社會組織的日常監督管理,向社區社會組織提供內部管理、指導、培訓、服務等方面的專業支持。建立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議事和星級評定制度,保障社會組織健康發展。

                    26.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建立健全以社區為平臺、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支撐、社區志愿者為補充的“四社聯動”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優先承接政府公共服務項目,鼓勵社會組織為社區居民提供生活關愛、文體娛樂、醫療保健和社會事務等多種形式的服務,滿足社區居民個性化、多樣化需求。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面向社區提供心理疏導、人文關懷、精神慰藉等專業服務。引導社區社會組織在公益慈善、鄰里互助、糾紛調解中發揮作用,真正使社會組織成為承接社區服務項目的有效載體。

                    十二、推動資源力量下沉,為基層治理提供強大保障

                    27.構建街道區域化黨建工作格局。強化街道黨工委“龍頭”帶動作用,統籌協調區域內各領域黨建工作,整合調動各類資源,構建以“街道黨工委+社區黨組織+網格黨支部”為“動力主軸”的基層治理三級領導體系。落實黨建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區域內黨組織共駐共建,融合推動社區黨建、單位黨建、行業黨建,著力構建區域統籌、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建立完善在職黨員“雙報到”制度,促進在職黨員、離退休黨員和其他各類黨員作用發揮,進一步激活“紅色細胞”。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領域、新興領域黨建工作,加大商圈黨支部、樓宇黨支部、業主委員會黨支部、物業黨支部組建力度,打造一批“紅色物業”“紅色樓宇”“紅色綜合體”,不斷延伸黨的工作觸角,擴大“兩個覆蓋”,推動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面進步、全面過硬。

                    28.構筑街道共建共治共享平臺。打造多元化參與的基層治理共同體,建立健全以社區黨組織為核心,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駐區單位、群眾團體(興趣黨建聯盟)、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區域化治理平臺。聚焦加強社區黨建、統籌社區發展(老舊小區改造等)、組織公共服務、實施綜合管理、監督專業管理、動員社會參與、指導基層自治、維護社區平安、優化營商環境、服務駐區企業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整合資源,協調各方,提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范風險、防災救災、預防處置突發事件、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的能力。

                    十三、加強組織保障

                    29.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渭濱街道新時代加強社區建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負責組織協調和統籌推進工作,抓好具體工作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30.堅持示范帶動。以區域化黨建平臺為引領,以實施網格化管理服務為抓手,以社會組織協同參與為路徑,著力提升基層治理和服務供給能力。按照“一支部一特色、一社區一品牌”的要求,精心打造一批服務型、智慧型社區,每年評選表彰一批基層治理示范社區,不斷提升街道社會治理水平和效能。

                    31.加強考核評估。將加強社區建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和社區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明顯、存在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的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

                  第十六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日前,我市出臺《關于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實施意見》,將以開展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為抓手,積極探索具有時代特征、承德特色的市域社會治理新模式。今年全面推進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會治理體系基本成型,到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國家和省試點任務,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設躍上新臺階,市域社會治理的現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五個機制”。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黨委領導社會治理制度。進一步理順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在社會治理中的權責關系,構建市級統籌主導、縣級組織實施、鄉鎮(街道)抓好落實、村(社區)源頭治理的工作架構。完善網絡民意收集機制和協商互動機制,使議事協商有序化、制度化,以共商促共治。健全開放多元、互利共贏、市場主體、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網狀治理模式。創新組織群眾、發動群眾工作機制,暢通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進社會治理新的增長點。

                    實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會矛盾、心理服務疏解干預、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公共安全防控保障“五項工程”。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嚴密防范和有效打擊各類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妥善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最大限度地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注重防范化解非法吸儲、非法集資等涉眾型金融風險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引發的次生風險。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機制,把矛盾糾紛吸附在當地、化解在基層。解決好信訪問題,力促案結事了“減存量”,壓實首接首辦信訪責任“控增量”,堅決遏制越級信訪“防變量”,推行領導干部每月下基層大接訪制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問題解決在當地“降總量”。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心理疏導、危機干預機制,培養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堅持“打、防、管、控、建”并舉,著力治亂點、補短板、消隱患,加快推進立體化、專業化、智能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提升基礎防范和源頭管控的整體性、協同性、精準性水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識,把好公共安全源頭關、監測關、管控關,提高風險預測預警預防能力和水平。

                    發揮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發揮“政治”引領作用,凝聚市域社會治理的合力;發揮“法治”保障作用,強化市域社會治理的定力;發揮“德治”教化作用,提升市域社會治理的內力;發揮“自治”強基作用,激發市域社會治理的活力;發揮“智治”支撐作用,增強市域社會治理的動力。

                  第十七篇: 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縣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努力推進更高水平平安建設,根據市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關于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具體措施》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重要論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到陜考察時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堅持和完善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加強安全生產和食品藥品監管,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等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關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決策部署,牢牢把握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的總要求,聚焦追趕超越目標,踐行“五個扎實”,落實“五項要求”,以改革創新的思路,在市域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謀劃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著力防范化解市域社會治理難題,精準精細精致提升市域社會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時代特征、**特色、區域特點的市域社會治理新模式,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全力捍衛政治安全,著力維護社會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寧,努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推動平安**建設向更高水平邁進,不斷增強全縣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強組織領導。縣鎮黨委、政府要把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分管范圍內的工作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工作任務推進市域社會治理體制現代化方面。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體制。健全完善黨委領導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將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深化平安建設工作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有關重大問題,把社會風險防控貫穿規劃、決策、執行、監督各領域各環節,推動社會治理融入市域經濟社會發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范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三、主要任務(一)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基層和諧穩定責任小組:涉農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眾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農村黑惡勢力抬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3.加強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形勢的分析研判機制,推動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發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二)深入推進涉農土地問題整治,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5.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14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范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經舉報查實的,一并納入專項治理范圍。

                    8.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xx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20xx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50%;20xx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75%;2016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100%。

                    (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規范農村“三資”管理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x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范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xx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核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四)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范公共服務運行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15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五)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范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群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于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于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為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為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為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15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里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加強跟蹤培養、考核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干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群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范委托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核、評比達標,減少會議、臺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四、組織領導(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匯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為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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