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工作計劃有利于提高經濟效益:為下屬提供明確的工作目標和實現目標的最佳途徑,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1年春季城鄉環境衛生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文章7篇 ,歡迎品鑒!

【篇一】2021年春季城鄉環境衛生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一、思想目標
通過開展本次三年行動實施整治,強化源頭治理,進一步排查校園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夯實校園安全基層基礎,扎實推進校園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校園安全事故隱患的責任管理辦法和工作機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園安全風險隱患,全面維護好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校園和諧穩定。
二、組織領導
學校召開專項會議,成立了由校長任組長的校園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2020年6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校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全面動員部署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下旬至12月)
我校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堅(2021年)
我校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持續開展隱患問題集中整治,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銷號,推動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和預防控制體系,從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4、鞏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及時總結其他學校整治行動的成熟經驗,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校園安全制度體系。
【篇二】2021年春季城鄉環境衛生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務院安委會正式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在全國部署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國務院安委辦、應急管理部迅速行動起來,專題部署、召開新聞發布會;各地、各部門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專題方案、設立領導機構、成立工作專班……三年行動扎實推進。
抓部署明確領導機構
現階段,安全生產仍處于爬坡過坎期,各類事故隱患和安全風險交織疊加。加之當前,疫情防控與復工復產相疊加,安全生產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要清醒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復雜性,更加積極主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為全面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產保障。”國務院安委會副主任、應急管理部黨委書記黃明多次強調。
據悉,《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分2個專題、9個行業領域專項、4個階段部署此次行動。32個省級政府相繼召開本地區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各地區黨政一把手召開省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政府專題會等,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專題研究,部署本地區相關工作。
“提前謀劃、防患未然,細化措施、提升能力。”海南省委書記劉賜貴強調,要堅決扛起安全生產的政治責任,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極端負責的態度,抓實抓細安全風險防范工作,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一抓到底、見底清零。”福建省省長唐登杰強調,堅持六級同步發力、同步推進、同步落實。
“切實抓好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提升本質安全水平。”貴州省省長諶貽琴強調。
…………
動員部署中,一種共識正在形成: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目前,32個省級政府全部成立三年行動領導機構。其中,吉林省實行“雙組長”制,由省委書記和省長同時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寧夏等20個地區由政府一把手擔任組長。
此外,28個地區已成立或計劃成立工作專班,從各部門抽調人員,實行集中辦公或相對集中辦公。
拓領域密切結合實際
各地、各部門瞄準地區、行業領域重點,抓責任落實、精準發力。
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水利部、國家民航局、國家郵政局等多部門已經印發實施方案;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鐵路局、國家郵政局等已經成立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由負責同志任組長,全面加強三年行動組織領導。
此外,中國鐵建、中國能建、中國機械工業、中國電子科技、中國醫藥、中國中化、中國林業、南航集團、中國華電等多家中央企業均突出重點,制定印發整治方案。
河北作為全國第一個印發本省方案的地區,明確將在14個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在全國方案基礎上,結合地區實際,增加了冶金、燃氣、特種設備、旅游和漁業船舶5個專項整治內容。
北京圍繞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3個專題,以及城市建設、城市運行、地下空間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整治,配套完善了信息化管理系統,編制15個行業45個業態的隱患目錄,突出專項整治的精準性。
江蘇主動擴大專項整治行業領域,結合本省實際,將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專項整治分為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2個專項整治。深化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舉辦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組織“書記和市(縣、區)長說安全”活動,開展“百團進百萬企業”宣講活動,實現規上、規下企業兩個“全覆蓋”。
浙江作為海洋大省,且具有小微企業量大面廣、特種設備眾多的特點,結合工作實際,在專項整治方案中單設了漁業船舶、加工制造類小微企業和特種設備3個專項,增加了安全生產風險防控和應急救援數字化建設專題。同時,為各專題、專項均梳理建立了問題、任務、責任“三張清單”,細化量化目標,明確指標、工作、政策、考評四大體系,防止工作推進“落地打滑”。
貴州結合本省突出安全風險,新增建筑工程、特種設備、鄉村、旅游安全專項整治。同時,考慮到當地地質災害多發且易引發耦合事故,該省將三年行動擴展延伸到地質災害防治領域,印發實施具有貴州特色的“1+2+14”方案體系。
安徽、湖北實現了所有行業領域全覆蓋,安徽還提出建設3至5個智能化礦井、建設620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等“安徽任務”。山東、青海將三年行動擴展到20個行業領域……目前,已有28個省份結合本地區實際,增加了專題方案或專項方案。
但一些地區、部門仍存在實施方案還在內部空轉的情況,還有等一等、拖一拖的心態。各地、各部門措施有軟有硬、質量有高有低,有的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缺乏銳意進取的拼搏之心。
近日,國務院安委辦副主任、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孫華山主持召開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專題視頻推進會,會議強調,三年行動責任重大、使命光榮,要堅定信心、迎難而上,必須要咬定三年為期目標不放松,以久久為功的韌勁堅決打贏專項整治攻堅戰,為我國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安全保障。
下一步,國務院安委辦、應急管理部將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力度,結合6月份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進一步指導推動各地區專項整治責任和措施落實。
【篇三】2021年春季城鄉環境衛生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加強XXX物流有限公司管轄內道路運輸、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根據《某某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專項整治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道路運輸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重點工作和長效機制,全面加強道路運輸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強調源頭治理、精準治理,進一步補齊各環節安全管理短板,進一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堅決杜絕道路交通和車輛傷害事故,確保道路運輸安全局面持續穩定。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健全道路運輸及其他領域安全責任體系。
1. 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強化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道路運輸、裝卸場所嚴格執行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管理有關法律和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嚴格落實交通運輸車輛安全技術維護、駕駛人員等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和動態監控等關鍵制度。
2. 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厘清與系統外相關單位和公司各部門之間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邊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產權責清單,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職責,嚴防失控漏管。
(二)強化“雙重”預防機制建設。
1. 深化重大風險防范化解。
進一步健全重大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轄區域的安全風險,建立重大風險信息清單,確保底數摸排到位,責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2. 深化重大隱患排查治理。
嚴格按照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要求,嚴格實施重大隱患掛牌督辦、整改銷號,開展重大隱患清零行動,建立風險隱患排查、評估、治理的長效機制。
3. 深入開展典型事故教訓汲取。
分析查找相近領域近年來發生的典型生產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實有效整改措施,逐項抓好整改落實。及時組織開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實施情況評估,切實發揮事故教訓汲取對強化道路運輸及其他領域安全生產的“堵漏洞、補短板、強弱項”的重要作用。
(三)開展其他重點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1. 轄區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廠區內各類車輛(公務車、灑水車,及煤、灰、渣、酸、堿、油、備件等物料運輸車輛)管理的責任部門、管理責任人和管理標準,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及考核。加強大型活動、作業用車管理,制訂并落實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強駕駛員管理。禁止有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3 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或者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人員從事駕駛機動車輛工作。駕駛人員要培訓上崗,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實行內部準駕制度,無企業內部準駕證不得駕駛任何車輛。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嚴禁違章駕駛,特別是對企業物料運輸車輛的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安全風險告知。
三是加強車輛管理。屬于交通或管理部門廠內機動車輛應由政府主管部門核發號牌和行駛證,號牌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必須按車輛管理機關規定的期限接受檢驗,確保技術狀況符合國家規定,安全裝置完善可靠。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準行駛。
各種車輛的在行駛前、行駛中、行駛后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危及交通安全問題,應及時處理,嚴禁帶病行駛。車輛應停在指定地點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礙交通的地方,不應逆向停車,坡路上停車必須采取防溜車措施。駕駛員離開車時,應拉緊手剎、切斷電路、鎖好車門。廠內使用的機動車輛,并定期檢查記錄內容。未納入政府管理部門的其它車輛,由公司自行檢查檢驗,發放內部牌照。四是加強廠區(含風電場內部管轄)道路管理。
在廠區前、廠區內應設置醒目的車輛行駛路線圖和道路交通標線,引導物料運輸車輛有序進出廠區,在廠區內應按照規定的線路單向通行。在物料運輸道路沿線應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過設置隔離欄桿、水泥隔離墩等方式將車輛與行人進行物理硬隔離,不具備條件的路段,在路面上應采用道路交通標線劃分車輛與行人通道,實現人車分離,車輛與行人各行其道。在物料運輸道路沿線人員行走與車輛行駛路線交叉的地方,應在路面上設置斑馬線,供人員通行。
五是加強作業安全管理。大件運輸、大件轉場應嚴格履行有關規程的規定程序,應制定搬運方案和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定有經驗的專人負責,事前應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廠內機動車輛裝載不得超過銘牌核定荷重。叉車、翻斗車、起重機,除駕駛員、副駕駛員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駛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機在啟動車輛前,應鳴笛,并觀察確認車輛四周及行車軌跡內無人。廠內車輛接卸作業嚴格執行“人車分離”管理制度,杜絕交叉作業。夜間在煤場接卸區域工作人員,必須穿帶有反光警示條的工作服。車輛裝載作業時,應在確認車廂(罐)內無人后方可進行裝載作業。自動傾卸車在車廂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礙物及人員,禁止邊走邊起、邊走邊落,禁止在車廂沒有復位情況下行駛。自卸車輛出現卸料不暢時,要立即終止作業,在車廂下落至平穩后,接卸人員指導車輛盡快駛離卸料區域。非自卸車輛需借助鏟車進行卸車作業,非自卸車輛司機用鐵鏈或繩子將打開的車廂門栓牢離開后,鏟車方可進行卸料操作,同時車廂的另一側不得站人。鏟車運輸時,鏟架應放低行駛,工作完畢鏟架應收起綁好。
【篇四】2021年春季城鄉環境衛生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根據《吳忠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吳安委發〔2020〕2號)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紅寺堡區危險廢物、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粉塵企業等安全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三年行動,健全完善紅寺堡區危險廢物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體系、制度標準、工作機制。建立形成覆蓋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以下簡稱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監管體系,進一步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安全風險防范能力,危險廢物處置企業規劃布局規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違法違規處置危險廢物的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遏制。2022年年底前,企業產生的屬性不明固體廢物鑒別鑒定率100%,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安全風險評估率100%,實現危險廢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態化、規范化、長效化,加強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塵的貯存、處置等過程中同步落實安全規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環境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開展危險廢物排查
一是全面開展危險廢物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進行分類整治。督促建立規范化的危險廢物清單臺賬,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分區貯存,在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對屬性不明的固體廢物,按照《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系列標準進行鑒別,并根據結果落實貯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險廢物在運輸環節,按照危險廢物的有關法規標準執行。二是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生態環境分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危險等級、貯存設施、自行利用處置設施或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方式等有關資料和信息,危險廢物貯存不得超過一年,嚴禁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三是對園區和危險化學品單位及危險廢物處置單位進行監督檢查,重點對照企業申報材料,檢查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情況,嚴厲打擊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的貯存、運輸、安全。
(二)完善危險廢物管理機制
一是督促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嚴厲打擊不如實申報危險廢物行為或將危險廢物隱瞞為原料、中間產品的行為,在依法嚴肅查處的同時,納入信用管理,實施聯合懲戒,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險廢物全環節轉移聯單制度,督促危險廢物產生、運輸、接收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規定。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險廢物流向,加強對危險廢物的動態監管。三是建立部門聯動、區域協作、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處置相關法規標準,進一步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推動企業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三)加快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
一是調查評估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和水平。在全面摸清紅寺堡區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種類和數量,以及現有處置設施運行管理水平的基礎上,分析評估現有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產生種類、數量匹配情況。二是統籌推進工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按照“立足當前、兼顧長遠、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原則,統籌推進工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消除處置能力瓶領,嚴防因處置不及時造成的安全風險。三是加強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優化醫療廢物集中處置項目規劃與布局,穩步提升醫療廢物處置能力。
(四)開展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安全風險評估論證
一是針對全國近年來的事故情況,組織開展企業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安全風險隱患的全面摸排,建立臺賬。二是督促企業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開展安全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形成問題清單,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三是組織開展對評估和治理結果的監督檢查,對不落實相關評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嚴肅依法查處。
(五)開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處理過程中安全風險排查治理
規范垃圾填埋場運營管理,整治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安全隱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納場常態監測機制,對垃圾堆體穩定性、可能存在的風險和應急預案可靠性等進行評估,取締非法渣土場。指導有關部門對輕工、紡織行業企業污水罐等環保設施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摸清污水處理等環保設施安全現狀,重點檢查污水罐等環保設施的規劃、選址、設計、建造、使用、報廢等各環節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評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風險及影響范圍。
(六)加強粉塵企業安全風險管控
切實吸取近年來粉塵爆炸事故教訓,加強粉塵涉爆企業除塵環保項目源頭把關,嚴格安全評估和審核驗收,確保粉塵收集、輸送、貯存等環節的環保設施設備符合粉塵防爆安全標準要求。進一步排查涉爆粉塵企業底數和安全狀況,督促企業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以粉塵作業場所10人及以上企業為重點,聚焦除塵系統防爆、防范點燃源措施、粉塵清理處置等重點環節,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執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遏制粉塵爆炸重特大事故發生,按照“摸清底數、突出重點、淘汰落后、綜合治理”的原則,督促用人單位落實粉塵防控主體責任,確保實現治理目標。
三、整治步驟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步驟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進步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辦法,對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動員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落實好各項整治工作。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問題和風險隱患摸排梳理,落實各項安全整治責任主體,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嚴格銷號落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專項攻堅等措施,強力推進問題整改。對于問題嚴重且經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退出,推動危險廢物等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四)鞏固提升(2022年)。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分析,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查找深層次原因,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強完善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的成果,推動各項治理工作規范、安全開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成立由分局局長牽頭的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專項整治行動中出現的問題,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加強重大問題協調,強化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責任落實,明確承擔相關職責的工作機構,確保工作序有力推進。
(二)強化協調溝通。要加大協調溝通的力度,加強對職責范圍內工作的調度,及時掌握工作進展,反饋工作信息。加強政策指導,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職責,建立上下貫通、分工明確、共同負責的安全管理體制機制。
(三)做好督導服務。要根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計劃和進度安排,適時組織進行督促、指導、檢查,確保按計劃完成各項重點任務。
(四)強化氛圍營造。充分發揮新媒體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報道,加強正面引領和反面警示教育,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舉報重大生產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篇五】2021年春季城鄉環境衛生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一、思想目標
通過開展本次三年行動實施整治,強化源頭治理,進一步排查校園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夯實校園安全基層基礎,扎實推進校園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校園安全事故隱患的責任管理辦法和工作機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園安全風險隱患,全面維護好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校園和諧穩定。
二、組織領導
學校召開專項會議,成立了由校長任組長的校園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2020年6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校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全面動員部署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下旬至12月)
我校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堅(2021年)
我校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持續開展隱患問題集中整治,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銷號,推動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和預防控制體系,從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4、鞏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及時總結其他學校整治行動的成熟經驗,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校園安全制度體系。
【篇六】2021年春季城鄉環境衛生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緊緊圍繞縣委“講政治、勇擔當、馬上就辦、一抓到底”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促進全局黨員干部增強為民服務意識,深入推進作風建設,提升工作效率效能,優化經濟發展環境,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按照XX縣提效轉作風治理微腐敗專項活動領導小組關于印發《XX縣開展提效轉作風治理“微腐敗”專項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XX治〔XX〕2號)文件要求,決定在全局開展提效轉作風治理“微腐敗”專項活動。現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進一步強化公職人員宗旨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效率意識,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作風問題,有效鏟除群眾身邊的“微腐敗”,以優良的黨風促政風帶民風,以作風建設的實際成效促進黨的建設高質量,以黨的建設高質量促進XX經濟發展的高質量。
二、工作內容
專項活動要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縣委“講政治、勇擔當、馬上就辦、一抓到底”作風建設提升
年開展,把懲治群眾身邊作風和腐敗問題作為重點,持續糾正“四風”,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重點治理5個問題。
(一)認識缺位,政治意識不強問題。主要表現為對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新要求認識不到位,政治意識、政治敏感性不強,缺少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事業擔當;對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把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刻、執行不堅決、落實不到位,使上級決策部署難以實現、執行效果打折扣。
(二)信念動搖,宗旨意識不強問題。主要表現在宗旨意識淡薄,漠視群眾利益和疾苦,對群眾反映問題無動于衷、消極應付,對群眾合理訴求推諉扯皮、冷硬橫推,對群眾態度簡單粗暴、頤指氣使;搞特殊、耍特權,當“笑面虎”“兩面人”,群眾該辦的事拖而不辦,“只敲梆子不賣油”,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和強烈不滿;接受或要求服務對象安排吃請,收取或索要錢物;通過中間人、中介結構以及各種代辦機構變相收費,變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強拿財物、私設收費項目;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
(三)工作消極,進取意識不強問題。主要表現為對存在的問題視而不見,思想僵化,態度消極,工作推推動動、不推不動;精神懈怠,缺乏事業心和責任心,“等、靠、要”思想嚴重,錯失發展機遇;工作沒有創新和特色,得過且過,不思進取;對需要配合協作的事項,不配合、不協作或不經研究、不盡努力就拒絕辦理,造成應當順利推動的事項出現延誤或造成損失,存在“新官不理舊帳”的消極思想。
(四)懶惰懈怠,效能意識不強問題。主要表現在服務群眾和企業時,辦事拖拉,壓件不辦,不嚴格執行限時辦結制度,辦結時限超出法定時限或承諾時限;打著一切按規定、按程序辦事的旗號,找各種理由敷衍搪塞,或置之不理,或摘親疏有別、優親厚友;工作消極應付、當辦不辦、一拖再拖,致使群眾想辦的事情三番五次辦不成;上班時間玩游戲、炒股票等,做些與崗位無關的事情,無故讓辦事群眾等待;擅自離崗、脫崗、遲到、早退,群眾辦事找不到人。
(五)用權任性,法紀意識不強問題。主要表現為搞選擇性執法、隨意執法,辦事無原則,用權辦事踩著法律法規和政策邊線,開“天窗”、留“暗門”、打“擦邊球”;利用職務影響和職務之便,公事私辦,逼著企業和群眾到處找門路、托關系;濫用手中職權,將公章視為私有,不給錢不蓋章,少給錢難辦事,雁過拔毛,索要吃請,強拿財物。
三、工作步驟
提效轉作風治理“微腐敗”專項活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學習討論(4月4日至25日)
主要圍繞作風紀律相關內容學習,重點解決認識不到位問題。要堅持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真正學通弄懂悟透,學以致用,學用相長。學習要堅持學中查、查中改,邊學邊查、邊查邊改。
1.廣泛宣傳發動。層層召開專項治理活動動員會議,高點站位謀劃,周密安排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動員全體干部職工快速融入到專項治理活動中來。
2.強化理論學習。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總書記關于糾正“四風”不能止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學習趙樂際書記關于“重點糾正一些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冷硬橫推問題”的工作要求;學習中央紀委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工作意見》;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精神等,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認識,勇于擔當,主動作為。
3.創新學習形式。堅持聯系實際學,帶著問題學,圍繞重點學,明確任務學;開展提效轉作風治理“微腐敗”專項活動專題學習討論,利用座談會、專題講座等形式,進一步深化學習效果。
(二)查擺問題、深入剖析(4月25日至5月31日)
主要圍繞“五項”工作內容,重點解決問題怎么查。堅持突出問題導向,聚焦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長期在原地打
轉轉的老大難問題、制度操作性不夠等問題,敢于著痛點、攻難關、涉險灘、破藩籬、動奶酪。
1.實施單位自查。針對重點股室、重點崗位、重點人員,深入查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自查要堅持把問題找準、找深、找透、找全面,堅決杜絕只找共性問題,以偏概全,蜻蜓點水,隔靴撓癢。
2.拓寬監督渠道。設立專項活動舉報電話、舉報箱,在新聞媒體公布,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利用行風政風熱線、各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所,在群眾中發現、查找問題線索,精準發現堵點和梗點。
3.開展調查測評。開展專項民主調查測評活動,組織各股室、局屬二級機構,各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所為“五項”工作內容的表現者進行“畫像”,從中發現問題,力求“廣準深”。“廣”,就是廣泛查找各股室、局屬二級機構,各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所以及黨員干部個人在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準”,就是全面掃描,精準把脈,顯微鏡查找,凸透鏡聚焦,突出重點難點,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觸及矛盾和利益。重點查擺認識缺位、政治意識不強、作風浮漂、實干擔當意識不強;進取意識不強、效率低下、推諉扯皮、工作消極、刁難群眾等問題。“深”,就是全體干部職工根據自身工作職能和崗位職責,進行全身透視、自我畫像,深挖細掘,深刻剖析。
(三)整改落實、規范管理(6月1日至9月30日)
主要針對專項治理中發現的系統性、普遍性問題以及監管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建立健全有針對性、有操作性、符合實際的制度機制,明確政策界限,規范程序流程,從源頭上推動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要結合“微腐敗”專項治理工作,全面推進權力運行監督和制約,以點帶面推廣有效做法,形成可操作、可復制的治理模式。
(四)建章立制、總結提高(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主要解決建章立制和鞏固提高問題。各股室要凝心聚力,精準發力,從探索創新機制制度入手,推動提效轉作風治理“微腐敗”專項活動工作常態化,最終使干群交流“一層紙”、服務群眾“一厘米”、為民辦事“一分鐘”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1.嚴格簽到制度。實行簽到人臉識別系統,利用互聯網進行監控,堵塞紙質簽到人員代簽漏洞,解決人員出勤問題。
2.做到應駐盡駐。所有職能部門全部進駐縣服務中心大廳,實行網上審批,堵塞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漏洞,解決“前店后廠”問題。
3.加強制度建設。充實完善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等各項規章制度,堵塞推諉扯皮、久拖不辦等漏洞,解決出工不出力、懶政怠政問題;按照健全職能、從嚴管理的要求,逐項工作、逐個崗位定好目標責任、考核獎懲和責任追究體系,特別要加強對中層領導干部權力行使的監督制約,推動權力公開、規范運行,努力形成科學合理、規范完善、運轉高效的制度保障機制,解決權力“暗箱操作”問題;建立權力監管機制,進一步厘權、明權、確權、曬權,規范辦事流程,向群眾公示公開,讓權力始終處在社會監督之下,解決權力不明和職權濫用問題;建立明察暗訪長效工作機制、談話提醒工作機制、“微腐敗”問題查處懲戒機制,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及時督促整改,及時嚴肅查處,解決活動“一陣風”問題。要在提高辦事效率、服務企業和群眾、轉變工作作風、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等方面,探索創新切實有效、群眾看得見、感受得到的工作措施及機制制度,真正在提效轉作風治理“微腐敗”專項活動中取得的突破性進展。通過各項長效機制的構建,進一步推進專項治理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
四、工作要求
(一)層層壓實責任。成立提效轉作風治理“微腐敗”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局長XX同志任組長,黨組副書記、副局長XX,副局長XX,縣紀委監察委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組長XX同志任副組長,局各主要股室負責人、各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所為成員。局黨組承擔專項整治主體責任,黨組書記、局長XX同志為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XX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統籌協調推進。各股室要緊密結合自身實際,認真開展“微腐敗”專項治理,積極主動查找治理“微腐敗”,將責任壓實、將問題解決。加強對“微腐敗”問題的督促推動和監督檢查,加強紀律審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做到全覆蓋,不留空白,形成高壓震懾態勢。
(三)監督執紀問責。局黨組要了解和掌握全局黨員干部、工作人員履職情況、服務態度、辦事效率、群眾評價等多方面內容,切實發現問題。采取定期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分階段、分重點,查進度、問效果,全面掌握工作進展情況,通過約談、通報、跟進追責等方式進行督查督辦,確保工作不走過場、不留死角。
(四)加強宣傳引導。抓好宣傳引導,既宣傳正面典型,又曝光負面典型,推動專項整治迅速升溫,形成集中整治“微腐敗”突出問題的高壓態勢。
【篇七】2021年春季城鄉環境衛生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廳、湘潭市民政局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會議和文件要求,汲取近期各地安全事故教訓,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市局決定在全市民政系統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大排查大整治行動,認真解決民政系統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堅決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堅決杜絕群死群傷的惡性安全事故。
二、排查整治范圍
(一)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辦公區域,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倉儲、檔案資料室;
(二)全市農村敬老院;
(三)全市民辦福利養老機構;
(四)全市福利企業;
(五)民政系統建設工程施工工地。
三、排查整治的重點內容
(一)消防安全。突出火災隱患排查治理。
1.未經消防驗收或竣工驗收消防設備擅自投入使用的;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外墻及門窗設置影響逃生或滅火救援障礙物的;
3.違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鋼板作為建筑構件的;建筑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
4.日常防火檢查巡查不到位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實的;
5.易燃物資倉儲、檔案資料室不達標的。
(二)建筑物安全。各單位用房質量存在安全隱患的。
(三)食品安全。食堂食品安全和衛生不達標的。
(四)用電安全。電源、導線和用電設備老化,私拉亂接電線、電器的。
(五)交通安全。在局公務用車過程中及干部職工存在違章駕駛、無證駕駛、酒后駕駛、車輛帶病運行等違法行為的。
(六)施工安全。局系統在建項目存在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情況的。
(七)各單位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的。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1日至7月10日)。各單位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措施,成立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工作機制,召開專門會議,迅速部署開展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11至8月20日)。各單位突出重點區域和薄弱環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自查自糾,全力治理安全隱患,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并將自查自糾工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局專項行動小組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階段(8月21日至9月20日)。局專項行動小組辦公室對各單位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督促和推動落實整改責任,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隱患及時整改到位。
(四)總結驗收階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對專項行動認真進行總結,查找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明確下一步工作方向和工作重點,對排查整改的情況統一備案存檔。對排查不徹底,整改不到位的單位責令重新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市局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劉鶴群局長任組長任副組長為成員。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工作之一,做到安全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專項行動期間,要積極配合安監、公安、消防等部門的督查指導,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業務培訓。
(二)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安全無小事,責任重于山。各單位要認真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突出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開展全覆蓋、全過程隱患排查,確保不留盲區和死角。要建立完善工作臺賬,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或隱患,要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和措施,將工作責任落實到人,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并限期督查整改到位。對在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中因整治不力或整治不到位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認真總結,強化宣傳。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和教育,組織安全工作培訓,增強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形成人人講安全,個個維護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圍。專項行動結束后,各單位要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并形成書面總結材料,于9月20日前報局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