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計劃是對一定時期的工作預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時,工作中都制定工作計劃,工作計劃實際上有許多不同種類,它們不僅有時間長短之分,而且有范圍大小之別。從計劃的具體分類來講,比較長遠、宏大的為“規劃”,比較切近、具體的為“安排”,比較繁雜、全面的為“,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工作計劃時間表2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工作計劃時間表2篇
【篇一】工作計劃時間表
重大資產重組工作計劃及時間表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購買、出售資產,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一)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二)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三)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按照上市公司2013年度相關指標,總資產為30億元、凈資產為26.19億元、營業收入為39.54億元,若標的股權對應的任一指標(標的公司總額*擬收購股權比例),即總資產超過15億元、凈資產超過13.1億元或營業收入超過19.77億元,則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根據現有法律法規的規定,重大資產重組應報中國證監會核準,其過程大致可分為如下幾個階段:
(1)前期準備及第一次董事會階段;
(2)第二次董事會及股東大會階段(注:在材料準備充分時,可以僅直接召開一次董事會,可以有效縮短項目所需時間);
(3)上報材料及證監會審核階段。
一、前期準備及第一次董事會階段
(一)該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
該階段關鍵時間節點是申請停牌及第一次董事會的召開。
出現下列情況,需要及時向交易所申請停牌,直至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相關信息。停牌期間,至少每周發布一次事件進展情況公告:
上市公司預計籌劃中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難以保密或者已經泄露的;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因重大資產重組的市場傳聞發生異常波動時。
第一次董事會將確定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所涉及的交易對手、交易標的以及審計評估基準日等關鍵信息。鑒于在第一次董事會召開之后,交易雙方已不能隨意對方案進行實質性的修改(否則需要重新召開董事會進行審議),因此務必要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具體包括:
(1)在召開第一次董事會公布重組預案時,擬注入資產及擬置出資產均需予以明確,相關資產的股東權屬需予以披露。
(2)在此階段中介機構需要完成對上市公司擬購買的資產的初步盡職調查,初步明確資產所存在的各項法律瑕疵,并制定相應的解決方案,確保其符合作為擬注入資產的各項要求。同時,結合評估師與會計師初步工作,應對擬注入資產的評估值及盈利預測進行準確估計,以確保方案設計所依據的關鍵假設條件準確合理。同時,轉讓方應確保自身所持擬注入資產的股權權屬不存在任何權利限制(如果存在被抵押或用于擔保等情形,應在第一次董事會前予以解除)。
(3)在前述盡職調查的基礎上,轉讓方和受讓方應就本次資產收購的具體方案設計(預計的交易規模、交易標的范圍等等)協商一致,并完成對《重組框架協議(附生效條件的交易合同)》等合同關鍵條款的討論與協商。
(4)交易雙方及各中介機構均需做好保密工作,避免發生內幕交易或導致股價異動給項目實施帶來負面影響。
(二)召開第一次董事會之前需要完成的各項文件
(三)需要說明的幾點問題:
(1)本次預案主要目的為確定“擬注入資產的范圍”以及“審計評估基準日”,并不需要提供準確的資產評估數據和經審計的財務數據。
(2)如果標的資產涉及礦業權,礦業權信息披露需要關注的幾點問題:
礦業權證(探礦許可證或采礦許可證)的情況——需就其取得時間、有效期、開采礦種、開采方式、礦區面積、開采深度、生產規模等進行詳細披露(充分說明是否具備成熟的開發條件,后續開發建設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風險,以及是否面臨礦業權到期后無法繼續延續的風險等等)。如礦業權是出讓取得的,需披露礦業權出讓的合同號、批準文件和文號、礦業權價款已繳及欠繳情況;如礦業權是轉讓取得的,需披露礦業權交易價格及依據;礦業權人出資勘察形成的礦業權,披露目前勘察及其投入情況。
生產許可證書取得的情況——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超能力生產和重大安全事故,如果實際生產能力與礦業權證書登記的生產能力有差異,需提供證明實際生產能力經過合法審批的文件。
生產是否符合環保法規、政策要求——最近三年是否曾經受到環保部門處罰,環境恢復治理方案審批及落實情況等。
相關許可資質證書齊備情況——如是否具備相應的生產許可證、尾礦經營許可證等,說明是否符合國家關于相關行業的準入條件。
資源儲量情況——相關礦業權需具備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及備案證明。
礦業權評估的基本情況——需要對評估對象和范圍、評估機構、評估委托人、評估目的、評估基準日、評估方法及評估價值等進行詳細披露。評估選取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參數(包括可采儲量、生產規模、礦山服務年限及評估計算服務年限、產品方案、評估采用的銷售價格及基準日的市場價格、固定資產投資、單位總成本費用、折現率等),應具備相應的合理性。相關中介機構需要對礦業權評估增減值的原因及合理性進行詳細分析。
對于礦業權存在未支付完畢的礦業權價款的情況——需披露價款未來支付相關框架協議或意向,以及在交易對價中是否充分考慮了該因素的影響。
(3)標的公司所涉及的立項、環保、行業準入、用地、規劃、建設施工等有關報批事項,需要在第一次董事會決議公告之前,取得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批復文件。
二、第二次董事會及股東大會階段
(一)該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
該階段關鍵的時間節點是第二次董事會的召開和股東大會的召開。在完成對擬注入資產的審計評估工作之后,交易雙方根據審計評估結果確定最終的交易價格,補充簽署《重組框架協議》(正式協議),在之前重組預案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編制《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簡稱“《重組報告書》”,并在第二次董事會后進行公告。待股東大會對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審議通過后,上報證監會。該階段集中了各交易雙方及各中介機構的主要工作量,工作重點包括“對擬購買資產的審計與評估”和“各項上報材料的準備”等。
(1)在第二次董事會之前,擬注入資產需取得生產經營所需的各項資質、證照以及有關合規經營的證明。
(2)會計師完成擬注入資產的審計工作,并完成其盈利預測的審核。
(3)資產評估師(會同礦權評估師,如需)完成擬注入資產的評估工作,并配合財務顧問與上市公司董事會做好“評估合理性說明”的準備。針對標的資產涉及礦業權評估,需要關注以下事項:
礦業權的有效期,以及其對現金流折現法的影響;
對于有償取得探礦權、采礦權,其價款實際繳納情況與礦業權出讓協議約定是否相符。如果存在尚未支付完畢的價款,在上市公司購買擁有礦業公司股權的過程中,是否已將應分期支付的款項足額記為負債;
對于擬購買資產所涉及的礦業權,若在最近三年進行過儲量評審的,需要提供由具有相應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編制的地質勘查報告或《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意見書》、《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證明》。對于本次交易和最近一次歷史儲量核實報告存在差異的,財務顧問及相關中介機構需要披露差異的合理性;
礦業權評估過程中,所使用的生產規模指標是否與相關管理部門所核定的生產能力相符;
對于礦產品價格、生產成本、折現率等評估參數的合理性分析;
對于資源儲量大、服務年限長、一次性繳納采礦價款確有困難的礦山企業的評估,評估范圍是否與有償出讓的范圍一致;評估所使用的可開采年限是否合理。
(4)標的公司需配合財務顧問、律師開展盡職調查工作(包括擬注入資產在安全、環保、土地等方面的合規性等等,擬注入資產均需取得國土、工商、稅務、環保等部門出具的無違規證明),在第二次董事會之前需要完成主要申報材料制作(包括重組報告書、獨立財務顧問報告、法律意見書等等)。
(5)標的公司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應配合財務顧問、律師完成盡職調查工作(涉及股權控制關系、業務經營情況、關聯關系等等),準備需要披露及申報的各項材料。
(6)根據最終擬購買資產的評估值,上市公司與礦業公司股東完成對《重組框架協議》的修改,做好簽署正式協議的準備。
(二)召開第二次董事會之前需要完成的各項文件
(三)需要說明的幾點問題:
(1)本工作計劃中“召開兩次董事會”的方案,僅供用于備份選擇。如果準備充分、安排得當,也可以不召開“第一次董事會”,而直接召開“第二次董事會”。
(2)因為第二次董事會召開的關鍵前提是完成全部的審計評估工作。而且,召開第二次董事會后將很快將召開股東大會,因此中介機構應在第二次董事會之前完成大部分申報材料的準備工作,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盡快報送證監會。
三、上報材料及證監會審核階段
(一)該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
待各項文件齊備后,中介機構完成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申報材料制作,即可報送證監會。隨后,依照證監會的審核流程,進行申報材料的補正、反饋意見的回復并最終通過審核。
(二)需要向監管機構報送的申請文件
(三)需要說明的幾點問題:
(1)上市公司所報送的“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材料”主體材料均為第二次董事會之后需要披露的各項文件,其主要負責方為上市公司聘請的獨立財務顧問及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機構。
(2)鑒于目前證監會正在對《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與《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其修訂趨勢應為簡化行政審核的方向,因此如果在項目進行過程中新法規出臺,最終報請材料可能會有變化。
四、可供參考的時間表
特別提示
1、如果擬收購資產為非控股股權的,上市公司及聘請的中介機構為本次收購從事的盡調工作,能否得到標的公司的積極配合,能否取得所需資料,將對項目能否順利推進產生重大影響。
2、通常,上市公司的主要經營性資產應在其控制下運營,如果擬收購資產為非控股股權,且該項資產在上市公司資產構成中占比較高,上市公司應充分考慮該項收購的合理性、必要性。
【篇二】工作計劃時間表
考研計劃安排時間表
?前期準備階段
2019年9月-2020年1月
了解考研信息(可在網上搜集,也可找學長學姐了解),聽一些免費的考研講座。
2020年2月-3月
確定考研目標,繼續搜集考研相關的信息。了解考研應如何選擇專業,全面了解所報專業的信息。準備復習。
?基礎復習階段
2020年4月-5月
第一輪復習:可以報一個基礎學習班,特別是數學班和英語班。畢竟在老師的指導下復習,效果會更好,尤其是那些自己不知道如何規劃復習的同學。
2020年6月-7月
適當購買一些考研的輔導用書,做做真題,加深基礎知識點的掌握。
?暑期強化階段
2020年7月-8月
制定一個暑期強化復習計劃,開始第二輪復習。這一階段重點復習政治、鞏固英語和數學,可考慮報暑期強化復習班,在老師的指導下快速提高。
2020年9月
全面關注2016年考研大綱,大綱發布后,看一些名師對大綱解析的視頻,根據大綱的變化情況和名師的指導,適當調整一下復習計劃。
2020年10月
確定十一黃金周復習計劃,對前兩個階段的復習進行總結、梳理、查缺補漏。同時,開始專業課的復習。
2020年10月--11月
1、研究生考試網上報名工作開始,謹慎填報,牢記報名信息。
2、研究生考試報名工作確認開始,考生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繳費并照相。
?沖刺復習階段
2020年11月下旬
政治、英語、數學、專業課的進入沖刺復習;政治科目方面,對一些重要時政熱點進行記憶和理解;關注考試題型預測的信息。
2020年12月
進行模擬實訓,查缺補漏,做考前整理。
?初試階段
2020年12月底
調整心態,打印準考證,準備考試。熟悉考試環境。
?復試調劑階段
2021年2月
放松心情,查詢初試成績。
2021年3月
關注復試分數線。
2021年4月
準備復試,聯系招生單位。
2021年5月
關注復試成績。
2021年6月-7月
關注錄取通知書
2021年9月
開學報到,新的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