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員,簡稱共產黨員、共產黨員、共產黨員,分為正式黨員和預備(候補)黨員。指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的入黨條件和程序,經批準加入中國共產黨的工人、農民、士兵、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的文章2篇 ,歡迎品鑒!

【篇一】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
《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依據監督主體的責任,黨對政法工作監督的范圍是依據主體劃分的。根據《條例》第三十二條,總體上講是對“政法工作全面情況和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全面從嚴治黨的大背景下,要確保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尤其是政治領導和組織領導,各級黨組織在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方面的情況是衡量其工作實績的重要標準。
具體而言,其一,黨委監督的范圍最為廣泛,主要是對政治意識和政治規矩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必要時還要開展巡視巡察工作。黨委監督的對象也是全方位的,既包括黨委政法委員會、各政法單位黨組(黨委),也包括下一級黨委領導和組織開展的工作情況。
其二,黨委政法委員會是具體推進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指示等貫徹落實的專責部門。從監督的范圍看,主要是政治督察、執法監督、紀律作風等工作機制的完善和落實。
其三,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是就黨中央、上級黨組織的決策部署、指示等向黨委述職反饋。需要注意的是,各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是直接向批準其設立的黨委進行述職反饋,而不再經過黨委政法委員會,這就從制度層面厘清了黨委政法委員會和各政法單位黨組(黨委)之間在監督職能方面的邊界。黨委政法委員會在監督檢查方面只是協調作用,對于黨委政法委員會反饋情況的考核評定統一由黨委作出。
【篇二】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
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我深深體會到政法工作是黨和國家的重要組成部分,堅決捍衛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支持政法單位依法履行職責,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確保政法隊伍全面履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捍衛者的使命是政法工作的指導思想。
檢察機關作為政法工作的主要機關,是政治性的業務機關,是業務性的政治機關,我作為一名基層檢察干警既感到使命光榮又感到責任重大,通過學習《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讓我明白,政法事業要堅定政法工作“大方向”。堅定政法工作的大方向就是要堅定黨的領導。政法工作好就要求政治環境風清氣正,法制環境公平正義。一方面,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打造一支黨中央放心、人民群眾滿意的高質量政法隊伍,鑄就一柄敢于刀刃向內、刮骨療毒、肅清瘤毒的“紅色利劍”。另一方面,把政法機關基層黨建列為重點,形成一種以上率下、全面協同的工作機制,完善一套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制保障的治理體系。政法事業要堅持黨的領導“大方向”,定準政治建設“出發點”,抓住干部隊伍“著力點”。
堅持黨的絕對領導,是政法政治屬性的應有之義。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共產黨既是領導黨又是執政黨,擁有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權,對國家政權的執政權。政法是黨行使領導權和執政權的重要形式,是黨實施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方面,是維護和發展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銳利武器。《條例》以黨的基本法規的形式,對黨領導政法工作作出規定,這是我們黨回應新時代政法工作新任務新考驗新挑戰,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不斷提高黨領導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制度遵循。 通過學習,我了解到《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是根據黨章和憲法制定的,是為了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包括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政法機關始終“姓黨”。
《政法工作條例》的出臺,有利于從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能始終堅持正確的前進方向,更好地發揮政法機關服務保障國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我們作為檢察干警,要認真學習《政法工作條例》具體要求,嚴格執行條例的規定,特別是要按照最高檢張軍檢察長的具體要求,把條例學深、學透,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四個自信”和“兩個維護”,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為實現全面依法治國貢獻自己的力量!
要堅持黨的領導,就要全面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尤其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作為首要任務,樹牢“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鍛造絕對忠誠。要有理想信仰,牢記初心使命,堅持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要強化陣地意識,充分認識到政法工作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政治性工作,是實行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保障,確保牢牢掌握在黨和人民手中。要堅持法治思維,做到正確立法、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