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黨委黨組和黨委黨組貫徹落實《關于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規定》,各部門黨組黨建主要職責清單,結合縣直機關實際。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部門單位黨組黨委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清單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部門單位黨組黨委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清單篇1
1.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決策部署,加強政治領導,樹牢“四個意識”。
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機關黨建工作列入黨組重要議事議程,做到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推進、一起考核。
2.建立完善黨組書記負總責、分管領導分工負責、機關黨委推進落實、黨支部書記“一崗雙責”的黨建責任體系,制定年度黨組領導機關黨建工作的具體責任清單。
3.年初專題研究機關黨建工作計劃,年終專題聽取機關黨建工作匯報。對中央部署、省委安排的黨建工作要進行專題研究部署,制定具體的落實措施。
4.嚴格執行黨章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
5.按照中央部署、省委安排,持續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
6.嚴格執行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中心組集體學習每月不少于 1 次,全年集中學習不少于 12 天。
著重抓好年輕干部理論武裝工作,推動成立青年理論學習小組、開展青年讀書活動、評選青年學習標兵,教育引導年輕干部夯實理論根基,做到信念堅、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
部門單位黨組黨委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清單篇2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黨中央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
全面從嚴治黨,黨委(黨組)負主體責任。黨章總綱規定“強化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均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作出了相應要求。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強調,“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黨委(黨組)肩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既是黨中央的明確要求,也是黨內法規的剛性規定。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列出了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失職失責的負面清單。《規定》則從正面列明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責任清單、任務清單,把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落實機制進一步明確下來,促使黨委(黨組)、黨的領導干部在知責明責的基礎上做到守責負責盡責,構成了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一環,為落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有關負責同志認為。
《規定》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總體要求、責任內容、責任落實、監督追責等作出具體規范。《規定》總則部分強調,黨委(黨組)必須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這是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自覺承擔起政治責任。
《規定》第二章明確了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規定》指出,黨委(黨組)應當將黨建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地區、本單位(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并針對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分別列出12條、11條具體內容。
“責任清單畫出了‘一條尺’,對黨委(黨組)擔什么責任界定了標準、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鏡子,讓黨委(黨組)明確改進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書記曹炯芳認為。
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是黨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規矩。《規定》中關于地方黨委和黨組(黨委)的責任內容中,第一條均是“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兩個維護”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實。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各級黨委(黨組)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打贏三大攻堅戰、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穩”工作等重大部署,結合地方和部門實際抓好落實,確保中央政令暢通、落地見效。
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還包括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及反腐敗斗爭,這些要求,與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一脈相承。
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僅是反腐敗斗爭的基本方針,也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略。《規定》提出,黨委(黨組)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將加強對全市各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領導,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黑龍江省尚志市委書記楊愛國表示。
《規定》第六條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華市委書記陳龍結合當地實際談道,“針對責任落實不平衡、壓力傳導不到位等問題,我們對‘兩個責任’實行動態考核管理,實現責任清單、履責報告、檢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閉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把壓力傳導到邊到底,把責任壓實到基層每個黨組織。”
《規定》不僅明確了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和黨委(黨組)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責任,還在第九條明確了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黨委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及黨的機關工委、部門和單位機關黨委等在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中的責任和作用。這將有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在責任落實方面,《規定》第三章提出了9條明確要求。這些要求,包括黨委(黨組)每半年應當至少召開1次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每年年初應當制定落實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安排、及時通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等,措施很細很具體,操作性非常強。
“落實《規定》第十四條‘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要求,我們將正面教育與反面警示相統一,開展以正面教育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為輔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圍內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曹炯芳說。
《規定》第十六條對提醒談話、約談教育方面作出詳細規定。“這條體現了‘四種形態’這個全面從嚴治黨的政策策略,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將在實事求是運用‘四種形態’上下功夫,堅持從基礎制度嚴起、從日常規范抓起,精準發現問題,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效果。”楊愛國表示。
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強調,推動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貫通聯動、一體落實。《規定》落實黨章等要求,對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落實上述要求,要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要促進三個責任主體立足職能職責,擔當作為,做到同向發力、協調發力。”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有關負責同志認為,要在加強對各級“一把手”的監督中實現協同,在上級黨委(黨組)書記督促下級黨委(黨組)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同時,紀委監委也要協助同級黨委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書記的監督,推動管黨治黨責任層層傳導、層層落實。
“三個責任都是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貫通、辯證統一,又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最終統一于黨中央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曹炯芳認為,黨委是主導地位,必須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第一責任人是關鍵要害,必須發揮頭雁引領效應;紀委監委是協助職責,必須擦亮追責問責利器。
部門單位黨組黨委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清單篇3
為認真貫徹中央關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全面落實市直各級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努力形成“一心一意謀發展、聚精會神抓黨建”的良好局面,不斷提升我市機關黨建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特制定部門黨組(黨委)履行黨建主體責任清單:
一、加強組織建設,強化管黨責任
1、加強黨組(黨委)領導班子建設。自覺堅持市委的領導,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貫徹黨章要求,認真履職盡責,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嚴格貫徹民主集中制,自覺承擔管黨治黨責任,保證市委的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推動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2、認真落實中省和市委關于黨建工作的各項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部門單位黨組(黨委)、黨組(黨委)書記、班子其他成員黨建工作責任清單和本部門單位黨建工作任務清單、問題清單,并抓好工作任務落實和問題整改。每年至少召開2次黨建工作專題會議,聽取黨建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決定黨建工作重要問題。及時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
3、完善機關黨建工作目標管理機制。年初與所屬基層黨組織簽定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分類制定基層黨組織、基層黨組織書記、基層黨組織班子其他成員抓黨建工作責任清單和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任務清單、問題清單,并將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問題整改情況作為年終黨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4、做好基層黨建工作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定期開展黨建工作檢查指導,建立對所屬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的工作指導制度,年終對所屬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進行考評。
二、建強黨員隊伍,注重教育管理
5、選好配強基層黨務干部。加強基層組織員隊伍建設,確保黨務工作專人管、專人抓。每年組織基層黨組織書記、黨務干部至少參加1次集中培訓,提高黨建工作履職能力和水平。
6、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注重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組織開展黨員經常性教育培訓,每名黨員全年參加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少于30學時。認真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引導黨員自覺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
三、創新活動載體,提升服務水平
7、根據部門單位職能特點,開展各類“創先爭優”活動。組織各級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培樹先進典型。
8、開展“機關在職黨員進社區”、“聯系服務基層黨員群眾”等活動。動員機關在職黨員進社區,認領志愿服務崗位,積極參加社區共駐共建活動,有效發揮在職黨員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的先鋒模范作用。組織機關黨員干部與農村困難群眾“結對幫扶”,為困難群眾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和問題。
9、持續深入開展機關作風建設專項整治活動。貫徹落實各級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提高行政效能的規定,結合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工作,以整治“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等機關作風問題為重點,促進黨員干部全面公開踐行“服務承諾、廉政承諾”,營造優質的黨務政務服務環境。
四、完善工作制度,嚴肅紀律規矩
10、落實從嚴治黨要求,嚴明機關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執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和黨內各項規定,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專題民主生活會、基層黨組織生活會、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黨員黨性定期分析、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按照上級統一部署,積極開展各類專題教育活動。
11、建立并落實黨組(黨委)議事決策、黨務政務公開、談心談話等民主管理制度。堅持領導班子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貫徹“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議事原則,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堅持重大事項集體決策,重要情況及時通報,積極推進黨務政務公開。
12、健全并落實黨員干部述職述廉、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廉政談話等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履行主體責任,嚴明黨的紀律,帶頭執行廉潔從政各項規定,積極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13、建立黨員領導干部聯系點工作制度。部門單位黨組(黨委)領導班子成員要結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層黨建工作聯系點,并經常深入聯系點進行具體指導,努力把聯系點建成示范點,以點上經驗推動面上工作。
五、落實基礎保障,加強督促指導
14、建立規范黨員活動室。保障黨建活動必要經費支出,能滿足各項黨建活動正常開展。規范黨費收繳管理,督促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按時足額交納黨費。
15、開展黨建示范點創建,加強督促檢查。積極開展機關黨建示范點創建活動,創新黨建活動載體,增強黨建工作活力。采取專項督查、巡回檢查和隨機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基層黨建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