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總結是對一段時期的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的總體檢查、評價、分析和研究,分析成果中存在的不足,以便從中吸取教訓。摘要是一種應用性寫作,是對所做工作的理性思考。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的文章14篇 ,歡迎品鑒!

【篇一】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今年來,陽新縣將深化機關作風整頓營商環境工作列入全縣工作重要內容統籌安排,按照市委統一部署和要求,圍繞四方面整治工作重點發力,以此切實轉變政府職能,舉全縣之力達到機關作風明顯好轉、營商環境明顯優化、發展動力明顯釋放、輻射功能明顯提升、基層群眾明顯受益的良好效果。
一、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基本情況
(一)領導重視,組織保障有力。一是強化政策支撐。2017年以來,縣委縣政府先后制定出臺了《關于深化招標投標制度改革的實施辦法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支持陽新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意見》《關于大力支持陽新縣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聚焦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作風建設的工作方案》《關于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作風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關于組織全縣政務服務“一張網”建設工作集中辦公的通知》《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辦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確了工作總體要求、基本原則、主要任務、組織保障機構,細化了每項任務的牽頭、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從而為各項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撐。二是強化組織領導。及時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縣委政法委書記掛帥、縣四大辦主要領導為副組長,12個縣直部門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制定了聚焦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作風建設的工作方案,明確了部門和階段責任分工,以此作為推進營商環境整治的抓手,扎實推進工作向縱深發展。領導小組確定每半月召開一次匯報會,小結前期的工作推進情況,商討下階段的工作計劃,擬定出相應的工作清單,推進各項工作。三是強化作風建設。針對黃石電視臺《查“六病”記者六問·陽新:市民之家成了娛樂之家》專題片,曝光揭丑出我縣作風整頓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突出問題后,縣委、縣政府第一時間召開了全縣優化營商環境暨作風建設動員會,安排部署全縣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縣委主要領導親自動員,提出時間、任務、節點要求,并將此項工作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來推進。縣直各部門相繼召開了動員大會,全縣上下進一步凝聚了共識,明確了任務,夯實了責任。
(二)多措并舉,提升服務水平。縣委、縣政府采取多種措施,精簡權力事項,簡化辦事程序,著力促進工作作風轉變,全縣政務環境有了明顯改善。一是推進“放管服”改革。縣級機構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后,縣大數據管理局組織梳理縣級部門“最多跑一次”事項,全縣涉及行政審批的部門27個,其中涉及事項較多的為市監局79項、人社局158項、公安局63項、民政局45項。二是推進“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目前,陽新市民之家共入駐單位22個、服務窗口88個、窗口工作人員154人,集中辦理行政審批和和服務事項362項,較往年翻了一番,網上辦理事項116項,年辦件量10萬件以上,按時辦結率98%以上。建成運營“12345”公共服務熱線平臺,共接群眾咨詢、求助、投訴等工單2000余件,已辦結近1800條,辦結率90%左右。縣發改、國土、住建、環保等33個具有行政許可、公共服務事項的縣直部門共認領行政職權和公共服務事項1167條,已發布1067條,應進駐窗口集中辦理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已全部對外公布,縣直兩級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如期公開。三是推進“五級聯動”新模式。利用微信、微博及手機APP等媒介對外發布政務服務辦事信息,加快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不斷提升政務服務網絡化、智慧化水平。各鎮場區、縣直各部門網上政務服務工作有序推進,目前全縣19個鎮區、55個縣直單位已建成政務服務外網,并與省、市實現對接;384個村級電子政務網線路建設查勘工作已全部完成,325個村已經開通,剩余的59個村本月月底可完成施工,即將實現全縣政務服務“一張網”五級聯通。
(三)對標時限,優化審批流程。今年以來,縣委、縣政府針對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提出了有關要求和時限,在減環節、優流程、壓時限、提效能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企業開辦、注冊登記時間大幅壓縮。市監部門積極開展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簡易注銷登記和“證照分離”等改革。縣級企業名稱庫和禁、限用字詞庫全面向社會開放,實現同一登記機關名稱預先核準與設立登記合并辦理,3個工作日辦結。對符合條件的未開業、無債權債務企業實行簡易注銷程序。推進多渠道辦理注冊登記。申請人可以通過政務大廳、鄂匯辦APP、全程電子化三種途徑辦理營業執照。縮短公章刻制時間,可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公章刻制。據統計,今年一季度,全縣新登記各類市場主體1519戶,新增注冊資金21.16億元,占期末實有注冊資本金的3.58%。市場主體總量同比增長20.11%,注冊資金總資本同比增長20.66%,迎來了市場主體發展的開門紅。二是不動產登記、納稅時間大幅壓縮。啟用新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完善窗口建設,推出預約辦理、上門辦理等舉措。今年起,在保證登記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縣不動產登記局將轉移登記、抵押、首次、預告預抵登記等由四審簡化為三審;將注銷、查封登記由二審簡化為一審。不動產轉移登記、首次登記由法定30個工作日縮短到7個工作日,特殊情況縮短到3個工作日;抵押登記縮短到5個工作日;注銷登記、查封登記登記由1個工作日縮短到隨辦隨結。目前,全縣國地稅基本實現稅務業務“一廳通辦”,納稅人平均辦稅時間、等候時間分別壓縮至5分鐘內、2分鐘內。
二、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深化營商環境改革的工作實踐中,我們發現當前政務服務工作與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與陽新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與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還存在著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政務服務意識不強,行政審批效能有待提升。縣市民之家是提高審批效率、優化投資環境的重要平臺,但由于目前部分進駐的單位行政審批事項,名義上進了中心,實際是還有“兩頭辦理”現象,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心功能作用的發揮。如,縣人社局由于部分審批事項比較繁雜,業務聯動性強,群眾辦事需要窗口科局兩頭跑路辦事的現象依然存在。有的部門電子政務水平不高,可在線辦理的事項極為有限。如,縣市監局目前的網辦事項率不足10%,由于市監網辦事項的服務宣傳存在滯后,導致通過線上辦理營業執照的渠道在群眾中的知名度不高,網上推廣率低,公共資源的社會效益不能充分顯現。
(二)金融服務體系作用發揮不夠,企業融資難問題依然突出。調研中了解到中小企業最大的需求和困難就是融資問題。一是企業融資成本偏高。一方面,由于我縣中小企業擔保公司資本金偏小,需收取擔保金2.15%、保證金5%,相當一部分企業認為通過中小企業擔保貸款不劃算;另一方面,縣內各銀行面向民營企業的放貸普遍收緊,出現了貸款利率提升、門檻提高等情況。目前,縣內銀行對企業的貸款利率在7%-8%之間,均高于基準利率4.3%,加上貸款的其他費用,企業實際貸款利息遠遠高于正常貸款利息。即便如此,有的企業由于條件受限,無法從銀行貸出資金。二是融資機制不夠靈活。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貸款的擔保抵押方式較為單一,除開縣中小企業擔保公司能夠將抵押物寬展為股權、經營權、機器設備、無形資產等方式外,各銀行則對抵押擔保物要求較高,主要以土地、廠房抵押為主。涉農企業無法將農業資源進行評估、融資貸款,多以自籌或民間借貸為主。同時,銀行對企業發放的貸款都存在排他性,要求企業不得從其他銀行貸款,進一步收窄了企業融資渠道。三是抵押貸款額度偏低。一方面,銀行對抵押物評估價格普遍偏低,比如陽新縣經濟開發區企業的土地評級在3—4類,評估價格只有每畝12萬元;另一方面,為進一步降低風險,銀行實際放貸額度還會再打折扣,往往只有抵押物評估價值的40~50%。如祥云食品公司抵押評估4800萬元,實際貸款1700萬元;博藝農業評估100多萬元,實際貸款35萬元。四是銀企關系有待加強。陽新縣內的銀行對企業貸款限額1000萬元,縣擔保公司參與的企業貸款限額500萬元,對企業法人貸款最高300萬元。一方面,銀行貸款審批時間長、程序繁瑣,且貸款周期基本都是一年,每年10月左右就要求資金回籠,增加了企業還款壓力;另一方面,銀行抽貸壓貸隨意性較大,往往在企業擴大生產、急需資金時提出抽貸要求,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困擾和壓力,造成銀企關系緊張。比如,2018年,宏洋電子生產經營正常,產值從年初的200多萬,逐步增長到10月的近400萬,每月都實現盈利。因原材料緊俏且價格上漲,每月都需要大量現金購買原材料及周轉,而銀行卻要求企業還貸,使企業有訂單不敢接,陷入“等米下鍋”的窘境。
(三)企業與政府溝通機制不健全,企業利益訴求缺乏有效反映途徑。部分涉企政策、補助知曉度不高、程序繁瑣、申請困難。加之我縣勞務、法律、廣告、設計等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相對缺乏,且管理不夠規范,收費不盡合理,也影響了企業發展。
(四)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氛圍不濃,少數部門存在本位思想。《關于聚焦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作風建設的工作方案》已于5月30日起施行,調研發現,各級各部門對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宣傳避而不談或泛泛而論,既沒有數據也沒有實例,工作停留在開會、發文件上。與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工作相比,干部群眾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認識有限。部分鎮場區和縣直部門未建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未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納入黨組議事日程和統籌安排部署,未建立“一把手”親自抓、分管副職領銜推進的工作機制,未對工作層層部署和量化分解工作任務,未層層傳導壓力,未建立聯絡員聯系制度,導致對專班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時認領和完成。與此同時,絕大多數鎮(區)便民服務大廳只有人社和民政的服務事項在大廳辦理,有的大廳雖掛有衛生計生、財政、殘聯、國土、農業、林業等吊牌,但沒有進駐本部門的服務事項,也沒有人員在窗口值守,群眾辦理相關業務仍需赴各站所。
三、幾點建議
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解放生產力,提高綜合競爭力,對貫徹新發展理念、實現高質量發展、加速追趕超越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改善和提升營商環境,針對調研中發現的問題,建議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圍繞行政效能提升,深入推進營商環境改革。加大政務服務標準化工作力度,科學細化量化審批服務標準,壓減自由裁量權,完善適用規則,推進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提高決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方式,依法主動公開涉企政策、信息,對市場主體主動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時答復。開展企業走訪聯系活動,主動為企業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務,積極回應企業訴求,幫助企業解決發展難題。大力培育、壯大中介服務行業,強化中介服務監管,規范中介服務標準、收費,營造服務高效、公平競爭、監督有力的中介服務市場。
(二)著力破解要素制約,全面激發市場活力。盡快制定出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的政策措施,防止對民營企業隨意減少授信、抽貸斷貸“一刀切”等做法;鼓勵支持銀行創新融資方式,拓寬銀行抵質押物范圍。另一方面,建議財稅部門出臺有關政策,加大對我縣金融支持力度,增加我縣中小企業擔保公司的融資擔保能力。同時,在財政上支持我縣設立產業基金,對符合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方向、有前景、有市場、有技術的民營企業進行支持。進一步降低企業運行成本。認真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動態調整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加強對水、電、氣、暖等行業的價格監管,切實為企業減負。擴大直供電交易規模,降低用電、用氣成本,全面落實支持清潔取暖的優惠政策。鼓勵支持物流業發展,加強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降低物流成本。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大對市場主體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力度,支持企業增加技術改造、研發創新投入。扎實做好人才招引培育工作,以人才帶技術、帶項目、促創新。降低企業招工成本,構建高效公共就業服務平臺,統籌推進解決就業難和招工難問題,織密扎牢社會保障網,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解決好企業發展動力和活力問題。做好營商環境監測評價工作。加強對統計、稅務、市監等部門的協調,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提高監測質量和效率。加大對縣直各部門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及時向調查對象答疑解惑,確保各項數據的客觀性和準確性。重視對監測評價結果的運用,查找并解決突出問題,倒逼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推動各項工作。
(三)加大檢查督促力度,嚴格考核問責。建立健全服務企業專項督查、對破壞營商環境和侵害企業利益的督查問責、優化營商環境督查反饋等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將常態檢查、隨機抽查、年終督查相結合,創新督查方式,暢通投訴渠道,廣納民意,建立臺賬,落實責任,限時整改。嚴格營商環境考核評價,強化激勵導向,制定配套獎勵措施,對在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獎勵。嚴厲查處執行不力、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紀律松弛等行為,堅決消除各類隱性障礙和“潛規則”,依法懲治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逐步實現我縣政務環境、市場環境、設施環境、要素環境、社會環境、法治環境的全面優化提升,推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篇二】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一、總體工作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完善。
一是堅持高位推動,完善體制機制。組建市、縣政務服務局,成立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建立完善統籌協調、督促檢查、效能考核等制度,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體制機制保障。
二是加強總體謀劃,完善頂層設計。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關于“放管服”改革的系列決策部署,聚焦市場準入、商事改革、項目審批改革和提升政務服務集約化、信息化、標準化、便利化,制定出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全面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等20余項政策文件,為推進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是加強督促評價,完善倒逼機制。開展企業群眾辦事“十大煩心事”和“堵點難點”疏解專項行動,大力推進“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優服務”工作。“企業開辦”“不動產登記”“辦理施工許可”“獲得電力”“辦理納稅”等事項的辦理環節、要件和時限較上年分別壓縮12%、23%和18%,社會各界對營商環境的滿意度不斷提升。
(二)完善服務體系,審批和服務提速提效。
一是深化改革,審批效能不斷提升。完成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八張清單”,開展新一輪清單梳理工作,已確認行政權力事項6927項(減少105項)、行政許可事項244項(取消18項、下放8項)、公共服務事項222項、涉審中介服務事項44項、“互聯網+監管”事項515項、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92項。
二是多措并舉,項目審批進程持續加快。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將審批時限壓縮到100個工作日以內。梳理標準化流程圖,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升級中介服務“網上超市”,制定告知承諾制審批管理辦法等30項配套制度和標準表單,在稀土高新區和白云礦區開展“拿地開工”審批模式試點,項目審批“一刀切”和“三多一長”問題得到有效破解。
三是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建成覆蓋市、縣、鄉、村四級的全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實現與自治區政務服務平臺、社保平臺和市信用信息平臺、“多規合一”平臺、網上中介超市等系統的對接共享。開通網頁端、手機端(APP和微信公眾號)和自助端多場景、多終端應用,在市縣大廳設立“鹿城之窗”及交管、公積金、出入境等自助終端,方便群眾就近辦事、就近繳費。
四是整合集中事項,增強“一站式”服務能力。建成以市政務大廳、5個市級分大廳和10個旗縣區大廳為骨干、86個鄉鎮(街道)便民服務站和636個村(社區)代辦點為基礎的“1+N”政務服務體系。推動審批服務事項和水、電、氣、熱、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業務進駐大廳,打造涉企審批服務的全鏈條一站式集中服務平臺。截至8月底,四級大廳已辦理涉企涉民事項512.1萬件,接待群眾近700萬人(次),服務能力顯著增強。
五是鞏固提升,推進四級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編制四級大廳運行管理基礎標準,打造7個標準化基層服務站試點,推動居民醫保、婚育登記等117個面向居民個人的高頻事項向基層服務站點延伸,創新推出“雙休服務”“延時服務”“代辦服務”“24小時警局”“不動產+銀行”“流動人口服務站”等服務方式,滿足了群眾的多樣化辦事需求。
(三)優化營商環境,市場更加開放公平。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續激發市場活力。簡化企業開辦流程,取消銀行開戶許可,推行工商注冊“證照分離”、全程電子化、“45證合一”和銀行代辦服務,企業開辦全流程時間壓縮到3個工作日以內。完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失信聯合懲戒和“黑名單”制度,形成新型監管體系。商事制度改革以來,全市各類市場主體總量從14.2萬戶增加到21.17萬戶,增長49.1%。
二是推進減稅降費,持續為企業減負。全面落實國務院和自治區政府更大規模減稅的政策措施,將制造業等行業適用的16%增值稅稅率降至13%,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稅率從10%降至9%,預計全年減稅降費達39.8億元。嚴格清理涉企性收費近兩年累計停征、取消建設工程社會保障費等1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5項經營性服務收費,市級涉企收費全部清零,累計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近6億元。
三是服務民營企業,為非公經濟發展增添新動能。出臺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十條措施,建立市領導包聯100家重點民營企業工作機制,設立稀土產業發展基金、工業轉型升級基金、人才創新創業投資基金和重點產業發展投資基金。2018年以來,累計為民營企業降低電費21.05億元、投放產業扶持資金35.8億元、向上爭取專項扶持資金1.07億元、發放助保金貸款3.8億元。
四是優化金融環境,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開展金融機構進園區、進企業、進商會專項行動,主辦全區“助力小微企業·服務實體經濟”等多場銀企對接活動,鼓勵金融機構推出“經營快貸”“科技貸”“稅E寶”等創新金融產品,減免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增值稅,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上半年,全市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1109.52億元,同比增長7.6%,有力促進了中小企業發展。
五是優化法治環境,切實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出臺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意見,組織開展法官、檢察官進民企活動,建立民營企業案件綠色通道,開展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專項清理工作,落實產權保護法律制度。成立市非公經濟維權投訴中心、商會仲裁中心和市工商聯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法治體檢”專項活動,為民營企業提供優質的法治保障。
六是突出科技引領,社會創新活力顯著增強。出臺促進科技創新工作十條措施,搭建企地融合、軍民融合科技大數據服務平臺,培育認定國家、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和技術中心71家,院士工作站45家。鼓勵引導企業加大科技投入,為企業爭取上級科技專項資金1.39億元,推進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成果轉化項目30項。全市專利申請量突破3000件,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60家,科研發展經費占地方生產總值比重達1.64%,總額和強度均居自治區首位。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堅持綜合施策。運用好國家、自治區鼓勵實施的“放管服”改革政策工具,協調推進行政審批、商事改革、減稅降費、金融支持、法制保障、科技創新、政務服務等領域工作,形成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合力。
(二)優化發展環境。持續推進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和“多證合一”“證照分離”等改革,完善“民營企業發展服務平臺”功能,加強企業扶持政策宣傳,完善咨詢服務,強化司法保障,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三)強化服務保障。深化“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完善全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推動全市政務服務事項進駐線上線下大廳集中規范辦理。持續開展四級政務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不斷提升政務服務的信息化、集約化、便利化水平。
(四)加快項目審批。深入推進“三減三辦”(減不必要證明、減無法規支撐或實質意義審批環節、減多頭管理和重復管理,接件即辦、全程盯辦、屬地招商部門跟著辦),積極推進行政許可權相對集中改革,進一步破解審批難、審批慢的體制機制障礙。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落實落細聯合審批、聯合驗收、聯合踏勘、聯合測繪、多圖聯審、區域評估和“拿地開工”改革,持續加快項目審批進程。
【篇三】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近幾年來,縣委、縣政府從戰略高度出發,始終把提高行政效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促進了我縣投資環境的改善。
一、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基本情況
(一)領導重視,組織保障有力。
一是強化政策支撐。近年以來,縣委縣政府先后制定出臺了《阜寧縣“一窗通辦、一網通行”利企便民不見面集成改革工作方案》、《阜寧縣“一窗一網”不見面審批服務試行細則(試行)》、《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六大行動”實施意見》、《阜寧縣推進審批服務事項“三集中三到位”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確了工作總體要求、基本原則、主要任務、組織保障機構,細化了每項任務的牽頭、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從而為各項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撐。
二是強化組織領導。及時成立了由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縣政務辦主任為副組長,23 個縣直部門領導為成員的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下設優化營商環境組等7個小組,并對每個小組和相關部門的責任進行了明確,以此作為推進營商環境整治的抓手,扎實推進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是強化作風建設。為有效推動全縣機關作風轉變,提高行政效能,縣作風辦和融媒體中心專門制作了《作風面對面》全媒體問政等專題欄目,重點聚焦營商環境與作風建設。自2018年開播以來,該檔節目已經播出了19期,上線30多家部門,曝光了80多個問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二) 深化改革,提升服務水平。
縣委、縣政府一直將“放管服”改革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工作來抓,采取多種措施,精簡權力事項,簡化辦事程序,著力促進工作作風轉變,全縣政務環境有了明顯改善。
一是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去年,我縣全面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將縣發改委、工信局、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文廣旅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等10個部門行使的80項行政許可事項劃轉至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服務局充分發揮“一枚印章管審批”的制度優勢,大力簡化優化事項辦理流程,大力推行“一窗一網”、“一件事”等改革措施,自成立以來共受理各類審批服務事項 件,辦結率99.8%,95%的市場主體實現當場受理、當日完成登記,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優化率72%以上,審批效率總體提升了60%以上。
二是推進“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為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運行機制,方便群眾辦事,加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進力度,今年,縣委、縣政府出臺了《阜寧縣推進審批服務事項“三集中三到位”實施方案》,對“三集中三到位”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實施步驟進行了明確,目前縣政務服務大廳已新進駐縣教育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場監管局等3個部門和144項政務服務事項,11個部門的110項辦件數量少、辦理頻次低的事項也以“綜合服務”窗口形式實現了集中進駐,大廳的部門進駐率提升了73.6%,事項進駐率提升了58.1%,另外近期婚姻登記、水電氣和有線電視等便民服務事項也實現了集中進駐,政務服務大廳“一站式”服務的水平得到了明顯提升。
三是推進“不見面審批”改革。加快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不斷提升政務服務網絡化、智慧化水平,目前,全縣33個權力事項部門已進駐江蘇政務服務網,1082項政務服務事項的維護工作已全部完成。“阜寧政務服務融易辦”旗艦店已開通,已建成個人和法人辦事、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便民服務四個區域。近期,不動產真偽查詢、不動產辦理進度查詢、維修資金查詢、阜寧景區等多項便民服務功能也已實現接入,“不見審批”服務的便利性逐漸體現。
(三)對標時限,優化審批流程。
今年,縣委、縣政府針對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出臺了《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六大行動”實施意見》,對減環節、優流程、壓時限、提效能上提出了具體要求。各相關部門從優化行政審批運行機制入手,圍繞企業各類審批需求,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簡化辦事手續、壓縮辦結時限,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企業開辦便利度進一步提升。今年以來,縣行政審批局加速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工作,目前已實現企業開辦全流程“一網辦理”,最快0.5個工作日內可完成登記手續,“兩區一園”范圍內新設立企業營業執照當場即辦,提交材料總數由11份減少至4份,企業開辦的便利度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企業投資建設審批流程進一步優化。我縣成立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制定了“四個階段”審批流程實施方案,明確了各階段的牽頭單位,實行“一家牽頭、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目前,政務服務大廳已三招“四個階段”、“一窗辦理”的要求,對相關窗口的布局進行了重新調整,將工程建設審批全流程納入到了一個樓層辦理,設立工程建設行政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實現了企業投資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的全鏈條服務,我縣工程建設項目總審批時限可壓縮至80個工作日以內。
三是不動產登記效率進一步提升。目前,我縣不動產登記證明書電子證照協同互認機制已建立,正在農商行試運行,近期將在全縣各金融機構全面實施。目前已實現新建商品房首次轉移登記、預告登記、實體企業不動產登記2個工作日內辦結,“兩區一園”、“兩主一特”項目當日辦結。
二、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縣的營商環境較以往有了較大改善,但與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與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還存在著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認識不夠全面。提到營商環境,過多關注政務環境、審批環境,忽視了法治、融資、監管等環境,縮短審批時限似乎成為衡量營商環境的主要甚至唯一標準。
(二)機制不夠完善。營商環境涉及企業設立、運營、發展、退出等多個方面,涉及基礎設施建設、審批服務、產業政策、資金支持、政府執法等多個領域,屬于一把手工程,目前僅靠發改委和行政審批局等部門牽頭推動,很容易出現少數職能部門出現不作為,推而不動的問題。
(三)思想不夠解放。少數職能部門未能充分放權,仍存在內部環節繁瑣、審批方式落后、辦事效率拖沓等現象。有時一個審批環節的耽誤就有可能讓企業錯失商機,挫傷投資者的積極性,對地方營商環境的口碑造成不良影響。
(四)要素不夠充分。一是園區道路、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水、電、氣等要素保障還相對滯后。二是“項目等土地”的情況較為普遍,很多項目引進簽約后才去落實用地指標。三是融資環境偏緊,企業發展缺乏資金支持,大多數中小企業很難得到銀行的貸款,制約企業做大做強。四是人才資源相對缺乏,高級人才和科技人員難招、難留。
三、相關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通過以會學習、邀請專家開展專題講座等形式,提高全縣領導干部對營商環境概念的理解認識,熟悉國家和省市營商環境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辦法,形成“處處都是營商環境、人人都是營商環境”的思想共識和濃厚氛圍。
(二)強化推進機制。將營商環境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成立以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營商環境建設領導小組,重點解決招商引資項目落地慢、企業辦手續繁、不依法行政、中梗阻等問題,為全面優化營商環境開好頭、起好步。結合我縣實際,進一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大力簡政放權,減少審批程序,加大獎勵力度和懲戒力度,凡是影響營商環境的人和事一律問責追究、嚴肅處理。
(三)強化平臺建設。提高政務服務中心定位,加快建設新政務服務中心,加大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以高標準、高要求將政務服務中心建成優化營商環境的有效載體,努力實現“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的目標,切實提高群眾企業辦事便利度。
(四)加快思維轉變。各職能部門要加快由審批管理思維轉變為服務企業思維。不僅要刀刃向內改自己,減少內部審核環節、減免不必要的成本、提高辦事效率,還要推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務,落實專人負責全程跟蹤服務,最大限度地為項目建設提供便利條件和精準化服務。
(五)強化政策落實。充分認識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對于增強城市軟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各項決策部署,對標先進地區,突出問題導向,緊扣關鍵環節,切實抓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實。
【篇四】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盟政務服務局:
根據盟政務服務局《關于做好迎接國務院第六次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我旗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各領域做法及成效
(一)政務服務局
1.著力強化政務服務能力建設
一是加快政務服務大廳建設和功能升級。在硬件配備方面,全面推行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工作,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業務用房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推進實體大廳規范化建設工作。協調推進旗內現有政務服務大廳資源整合工作,合理優化政務服務大廳布局,配備政務服務自助終端和便民設施。在軟件建設方面,強化政務服務人員配置,通過人才引進、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解決人員不足的問題。建立健全各類規章制度,完善駐廳窗口工作人員考核管理辦法,出臺獎勵懲戒舉措,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將“一事跑多窗”變為“一窗辦多事”,逐步實現“一窗通辦”。
二是優化政務服務方式。大力提高服務效能,協調組織各部門抓緊認領和編制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制定統一的審批服務事項編碼、規范標準、辦事指南和時限,優化審批服務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實用簡便的辦理流程圖,最大限度地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持續開展審批項目流程再造和并聯審批,大力推行“簡要件、壓時限、縮流程”,力爭年內實現進廳審批事項精簡幅度和辦理時限均壓縮30%以上。同時蒙文翻譯同步推進。創新便民利企服務方式,協調各部門根據機構改革和因新設、承接、取消、調整等情況,抓緊梳理并公布“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等審批服務事項清單。實行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責任追究等制度,探索推行綠色通道、容缺后補、預約辦理、延時錯時等多種服務。全面落實“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按照“部門許可事項向一個科室集中,審批科室向政務大廳集中,審批事項網上辦理集中,做到事項進駐大廳到位,審批授權窗口到位,電子監察到位”目標要求,持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進廳集中辦理、充分授權。目前,我旗只有12個職能部門進駐政務服務大廳,且大部分審批事項授權不到位,仍存在兩頭跑的現象。構建旗、蘇木鎮(場)、嘎查(村)三級政務服務一體化服務模式,探索開展代繳代辦代理等便民服務,推動更多的公共服務事項向基層下沉。
三是深化公共資源交易改革。按照國家、自治區、盟行署對公共資源工作的改革要求,加快推進“互聯網+公共資源交易”改革,推動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全流程電子招投標,將土地使用權與礦業權出讓全部納入交易平臺交易。
2.加快推進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和“互聯網+監管”兩大平臺建設
一是深化政務服務平臺和“互聯網+監管”平臺應用推廣。按照自治區、盟行署工作和時間要求,協調組織各部門爭分奪秒地認領項目并實時錄入事項庫等工作,為后續工作奠定基礎。將與企業生產經營、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事項納入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和“互聯網+監管”平臺辦理,爭取年內實現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70%。
二是推進政務服務公共支撐一體化。按照全旗政務服務“一張網”的總目標,擴展網絡覆蓋范圍,實現政務服務網絡一體化;依托統一身份認證系統,解決用戶在不同地區和部門平臺重復注冊、重復認證、重復登錄等問題;依托統一電子印章系統,規范電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加快推進各類證照、證明、批文、鑒定報告等事項全過程電子化,實現全旗電子證照一體化。
三是推動政務服務保障一體化。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加強對信息網絡安全的防護。加快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與“互聯網+監管”平臺、政民互動平臺融合對接,暢通網上咨詢投訴渠道,及時解決政務服務中的“堵點難點痛點”問題。
3.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情況。為切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按照“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來證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采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一律取消、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一律取消、凡是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證明一律取消、凡是要求開具證明的單位能夠通過內部調查或信息共享等方式辦理的一律取消、凡是可以通過互聯網等自助方式開具的一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的原則,全面清理煩擾企業和群眾的“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等各類無謂證明,大力減少蓋章、審核、備案、確認、告知等各種繁瑣環節和手續。同時,根據實際清理情況,重新調整公布了旗本級行政許可證明事項清單,全旗行政許可證明事項37項、減少5項。為進一步簡化申請材料,優化審批流程,按照上級相關文件要求,對旗本級實施的行政許可涉及的證明事項進行了全面梳理、審查和確認,并根據實際調整了旗本級行政許可證明事項清單,確定公布行政許可證明事項37項、涉及13個行政審批部門,減少了8項。為進一步加快實現“為群眾辦事生活增便利”的目標,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錫林郭勒政務服務平臺”錄入事項材料清單梳理工作的通知》(藍審改辦發〔2018〕3號),對行政許可實施清單中材料清單“證明”“復印件”“相關”“其他”等字樣進行了規范。特別針對盟大數據局梳理的我旗仍有14個部門133項行政許可事項月320個材料中含有“復印件、相關及其他”字樣的問題進行專項整改,安排旗編辦(審改辦)專人負責,與問題部門就問題事項一一進行核對、修改。
4.深化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改革情況。依據重新梳理公布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進一步清理規范涉及行政審批的各類認證、評估、審圖、代理、檢查、檢測等中介服務,無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一律取消。對已取消的中央、自治區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和證明材料,監督各有關部門落實到位,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的前置條件。聯合法制辦、政務服務中心對保留的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明確辦理時限、工作流程、申報條件、收費標準并向社會公布。開展“紅頂中介”專項整治行動,協調各審批部門建立健全公平競爭機制,放寬中介服務機構準入,嚴禁限額管理中介服務機構,嚴禁強制指定或變相指定企業選擇中介服務機構,破除中介服務壟斷。
5.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
一是加強政策解讀和回應關切。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在重要政策出臺、重點工作推進、重大事件發生時,各蘇木鎮(場)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履行好信息發布、權威定調、自覺把關“第一發言人”職責,帶頭解讀政策,主動引導預期。
二是深入推進決策和執行公開。涉及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的重大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要通過聽證座談、網絡征集、咨詢協商、媒體溝通等多種形式,從決策到執行全過程向社會公布。
三是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加強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扶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信息公開,著力做好減稅降費、“證照分離”、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等“放管服”改革領域信息公開,強化重點民生領域信息公開,細化財政信息公開。
四是強化政務公開組織領導。協調全旗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定期聽取情況匯報,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并把政務公開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且分值權重不低于4%。
6.推進政務外網有關工作
一是推進尚未接入電子政務外網的政務部門和蘇木鎮(場)的接入及寬帶擴容工作,實現旗、蘇木鎮(場)、嘎查村(社區)三級網絡縱橫覆蓋,為做好一體化政務服務提供網絡支撐。
二是加大對旗政務網絡中心機房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積極采取有效技術管理措施,加強網絡安全防護,做好等級保護測評,保障全旗電子政務外網安全、穩定和高效運行。
三是甄別本級在建大數據應用系統,積極協調將業務系統集約到盟大數據云中心,為我旗節省信息資源系統建設成本。
7.積極履行“放管服”綜合組組長單位職責
一是積極發揮全旗“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職責,根據工作分工實際,協調政府辦調整了全旗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協調領導小組,下設了精簡行政審批組、優化營商環境組、激勵創業創新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組、改善社會服務組五個專題工作組和綜合協調組、法治組、督查組三個保障工作組。
二是經協調,以旗委、政府文件印發了《正藍旗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將“放管服”改革目標、任務、責任分工等進行了細化和明確。
三是協調政府分管領導,帶領14相關部門負責人赴盟政務服務局、大數據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和察哈爾社區實地考察學習,考察結束后立即召開了全旗深化“放管服”改革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會議,聽取了旗政務服務局、自然資源局、發改委、住建局、市監局改革工作推進情況匯報,對全旗“放管服”改革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四是協調各工作組和專題組,積極跟蹤了解各專題組重點工作、改革措施等,收集匯總相關信息資料,定期不定期向有關領導匯報工作進展及困難、問題等,全力推進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發改委
1.優化營商環境方面
根據正藍旗人民政府藍政辦發(2019)71號《關于成立正藍旗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領導小組的通知》,我委牽頭負責優化營商環境、激勵創業創新方面和配合精簡行政審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在優化營商工作中,推進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整頓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促進民間投資,清理規范涉企收費,提升服務質量效率。結合自身職能,不斷強化招商引資工作,進一步規范正藍旗招商引資工作流程,加強同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完善招商服務機制,營造親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圍,落實好國家、自治區、盟出臺的招商引資相關政策,繼續強化 一企一策、“一個項目,一位領導,一套工作機制”的推進方式,加強對簽約項目的跟蹤服務,通過組織一對一專項對接、部門聯席會議、開辟便捷合規的通道等方式,協助企業辦理和完善項目手續,做到以優質高效的服務推進項目快落地、快開工、快投產,切實優化營商環境。
2.在線審批平臺進展情況
在精簡行政審批和深化商事制度方面。根據《中共正藍委員會 正藍旗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正藍旗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的通知》要求,我委已實現了在線審批、備案業務全覆蓋,全面實行“一網受理、同步辦理、限時辦結、互抄互告、信息公開、全程監督、便捷高效”的網上聯合審批模式。自2016年6月底我委所有審批項目通過在線審批辦理,審批人員已進駐政務服務中心便民大廳,涉及表格下載、示范文本、辦事指南等全部放置在政務服務辦事大廳發改委窗口,辦事指南中描述了事項名稱、受理機關、申報條件、事項類型、法定辦結時限、承諾辦結時限、申請材料、辦理流程、受理時間、辦理形式、辦理地點、取證方式、辦理網址。
窗口辦理業務時,由辦事人員及時主動出示一次性告知(辦事指南)材料。對備案要求材料不齊的,窗口出具材料補正單,并說明事項重要環節和注意事項,經辦人簽字負責。如申請事項不合法律法規,按照規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截止目前通過在線審批共辦結項目220個,其中備案類項目164項,審批類項目56項。辦理項目主要集中在房地產、加油站改造、旅游基礎設施等項目上。截止目前所辦理的在線審批事項均在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內完成。目前從各類辦理情況來看,由于政府投資項目各項手續都由部門單位具體經辦,熟悉工作流程,出現問題易協調,審批程序、環節、時限都較規范,辦理相對順暢。而企業投資項目尤其是民營企業由于業主大多不熟悉政策依據、審批環節所需要備件短缺,在審核過程中簡單的追求快捷,往往多次予以解釋、補充完善資料,才能履行審批備案手續。
3.全面推進激勵創業創新工作
牽頭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業升級版,推進新舊動能持續轉換。主要是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研機構經費、改革創新、新興產業、推動主體創新的政策,積極爭取國家和自治區的項目資金支持。
(三)自然資源局
1.加強組織領導。正藍旗自然資源局高度重視“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據上級部門及旗委政府要求,全面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局黨組多次召開會議,部署安排“放管服”改革工作,各股室根據自己的工作職責對涉及的行政審批許可項目認真梳理,梳理內容包括行政審批項目名稱、設立依據、審批條件、審批程序、申報材料、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期限等,梳理后未保留的審批環節一律不再繼續實施。并采取了有針對性的措施,進一步促進各類審批服務減環節、優流程、壓時限、提效率。
2.農用地轉用報批工作
農用地轉用報批以前從開始組件到拿到自治區土地批復時間較長,現在經過優化,我局組件時間縮短至15個工作日,盟自然資源局審查環節縮短至15個工作日,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審批縮短至15個工作日,補證時間也縮短到10個工作日內。農用地轉用報批中“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繳納通知書”和“建設用地批復”實現電子政務平臺打印,無需再到廳領取。
3.建設用地審批工作:
主要包括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和劃撥,經過優化流程,辦理時間也有縮減,主要體現在:用地單位申請用地時,我局用途管制開發利用股、國土空間規劃股及測量單位一同現場踏勘,保證了項目用地規劃、退紅線等一次性現場告知,減少用地單位多次跑路,縮短前期供地時間,出讓土地價格評估時,我局要求評估公司由過去的10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備案;同時在交地方面大大縮短了交地時間,由過去的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書7日內現場交地,縮短至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書當日交地。
4.規劃許可工作
目前我局規劃行許可共有五項,分別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用戶在辦理以上許可證時,無需提供在辦理用地手續時已提供的必備材料(如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用地測繪宗地圖、發改委立項文件、相關土地證明文件等),達到必備材料股室共享,大大縮減了辦理時間。在項目開工時,我局會同住建局及測繪單位同時到場放線,避免企業重復到場,為項目開工縮短了時間,節約了費用。
企業和個人在辦理農用地轉用報批、建設用地審批、規劃許可等工作涉及多個股室和人員,為縮短辦理時間,我局要求涉及股室要同時到場,避免企業和個人多跑路,重復提交資料,在局內會審時,由辦事人員統一流轉會簽,為企業和個人節約了時間。
5.不動產登記工作
我旗不動產登記中心作為自治區試點,在“放管服”改革方面進一步優化流程縮短辦證時間,為群眾提供優質服務。
一是狠抓“六個”建設提升窗口服務水平。正藍旗不動產登記中心始終以“便民利民”為宗旨狠抓“六個”建設提升窗口服務水平。一是建設文明窗口。建立了正藍旗不動產登記中心服務制度,堅決杜絕“門能進、臉難看、事難辦”的工作作風,要求窗口人員熱情服務,主動服務,讓群眾高興而來,滿意而歸。二是建設貼心窗口。繼續推行上門服務、延時服務、預約服務。同時,為促進企業發展,創新服務舉措,把服務企業、服務項目、服務旗域經濟發展作為第一要務,積極發揮窗口服務作用,對重點項目開辟綠色通道,以優質快捷的創新服務,促進企業健康、快速發展。三是建設透明窗口。公開登記依據、登記流程、收費標準,確保登記大廳登記流程、收費標準和規章制度等及時公開上墻,登記窗口標識清晰。認真落實國家微小企業免收登記費政策,對正藍旗境內符合小微企業優惠的企業登記費全部減免,切實減輕企業不動產登記中的經濟負擔。四是建設效率窗口。優化辦證流程,將申請、受理、初審、登簿、繕證、歸檔合并在一個窗口完成,精減審批環節,壓縮辦結時限,不斷提高窗口辦事效率。進一步加強登記人員業務素質培訓,提高不動產登記隊伍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全面提升窗口工作人員服務水平。五是建設模范窗口。積極開展黨員示范崗,蒙語服務窗口建設,提升窗口服務水平。以“樹立黨員示范行動典型、樹立自然資源創新實干形象,樹立自然資源人正氣、擔當、奉獻精神”為宗旨,設立黨員示范崗,充分發揮黨員模范帶頭作用。結合正藍旗少數民族地區的特點,設立“蒙語服務窗口”,通過此項服務措施的實施,既大大提升了正藍旗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服務的形象,又真正的把為民排憂解難在開展實際工作中具體表現出來。六是建設標準窗口。規范窗口建設,統一要求 ,要求中心窗口工作人員在受理群眾業務時,要求統一著裝,使用規范的文明服務用語;業務受理人員落實微笑服務,對群眾態度認真、熱情、耐心,嚴禁與群眾發生爭吵;窗口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向群眾公示的辦公時間開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或提前結束工作。
二是加強職責數據整合,優化登記辦證流程。正藍旗不動產登記中心在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將旗房地產管理辦公室房屋交易職責劃轉至不動產登記中心,房屋登記、交易檔案整體移交至旗不動產登記中心統一管理,避免了因不動產登記與房屋交易的職責交叉導致群眾和企業辦事“兩頭跑”現象。
按照現行的流程和窗口設置,正藍旗不動產登記中心各項業務流轉正常。房產交易職能劃轉至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優勢也進一步顯現出來,也正是存量房屋交易職能的劃轉,大大縮短了人民群眾登記辦證時限,現正藍旗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屋買賣轉移登記承諾時限為自受理之日起5—7個工作日辦結發證,抵押登記承諾時限自受理之日起不超過3—5個工作日辦結發證,查封、異議登記手續齊全即時辦結。
三是積極探索“一窗受理”及“互聯網+”不動產登記。科學配置窗口數量,積極推行不動產登記、稅務、交易“一窗受理、并行辦理”,讓企業和群眾享受“一站式”便捷服務。積極推進部門間數據共享,扎實開展“減證便民”服務。全面清理煩擾企業群眾的“奇葩”證明、重復證明等各類無謂證明,堅決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蓋章、審核、備案、確認、告知等手續,不得要求企業群眾提交任何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材料。積極探索發展“互聯網+不動產登記”,變“群眾跑腿”為“數據跑路”,完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功能,積極探索“外網申請、內網審核”等“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新模式,推動實體大廳向網上大廳延伸,打造“不打烊”的“正藍旗數字不動產登記”,把實體大廳、網上平臺、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結合起來,做到線上線下功能互補、融合發展,實現“最多跑一次”。
(四)住建局
1.全面梳理和公開行政事項。根據盟住建局對涉及住建領域行政事項進行梳理,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20項,行政確認事項3項,行政獎勵1項,行政檢查事項29項,行政處罰64項,其他行政權力3項。
2.行政服務標準化。實行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跟蹤服務等制度,并對服務時限、服務要求、責任追究等予以明確;所有行政事項名稱、法律依據、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收費依據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內容全部規范公示;政府行政服務大廳窗口人員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所有需要的材料,達到“一份辦事指南,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工作目標。
3.優化行政審批程序提高效率。對于不合理、不必要的審批事項和前置條件,一律取消,對于確需保留的事項,要減少審批前置條件,并制定審批事項清單向社會公布,做到清單以外無審批,通過行政審批流程再造,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限。6月底前,將施工合同備案等事項取消,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壓縮至25個工作日內,竣工驗收階段壓縮至40個工作日內;12月底前,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壓縮至15個工作日內,竣工驗收階段壓縮至35個工作日內。商品房預售許可等行政許可證采取網上申請,企業提供要件齊全時,立即由業務人員審核,即時辦結;審批通過后,通知企業自取或快遞送到企業手中,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創造營商有利環境。
4.推行“聯合審批”審批制度。對需要聯合審批的項目,實行“一口受理,限時完成”,推行聯合勘驗、聯合測繪、聯合審圖、聯合驗收。將消防、人防等設計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合并辦理。由政府行政服務大廳綜合受理,組織全局多部門對項目同步開展審核,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建立住建QQ群、微信群,促進辦事部門公共服務互相銜接,形成工作合力。由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督促各部門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完成單項驗收,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備案登記,通過并聯和提前預審提升服務效率。
5.加強服務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對社會廣泛公開住建服務投訴電話:4231617,大力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庸懶散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以及服務態度生硬等問題,堅決克服服務過程中不作為、亂作為現象。
6.優化水氣暖報裝流程。根據盟局《水氣體暖包裝專項行動方案》,推行“一站式”服務,從保障項目和用戶使用需要出發,在建設項目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住建局相關股室和水氣暖企業提前介入,實行施工圖設計審查及水氣暖等多圖聯審。同時,將水氣暖報裝關口移到獲得施工許可前,水氣暖設施與工程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審圖、同步施工、同步驗收,驗收后直接辦理接入。
(五)市場監督管理局
1.全面推進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積極實行“多證整合、一照一碼”改革工作,減少辦理流程,提高辦事效率。落實注冊登記窗口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真正實現一站式服務,目前改革進行到“三十二證合一”。大力推行深化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改革,窗口實行“審核合一”制度,推行網上無紙電子化登記,零見面辦理企業營業執照。截至目前,我旗登記注冊企業1349戶(其中私營1165戶),注冊資金121.8億元;個體工商戶7224戶,出資10.9億元;農民專業合作社606戶,出資10.7億元。受理企業、個體工商戶全程電子化登記業務254戶,接待咨詢人員500余人次。
二是有力推進“證照分離”改革,今年以來全旗辦理證照分離市場主體71戶,取消企業注銷紙質清稅證明,認真做好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深入推進政銀合作,銀行代辦企業營業執照,提供“一站式”免費代辦服務與融資平臺等創新工作取得實效。
三是全面實施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簡化注銷程序,減少申請材料和申請環節,創新服務方式,提高了注銷登記效率,提高政府效能,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優化營商環境,共辦理簡易注銷企業77戶。
2.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是落實好“雙隨機”抽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市監局的“兩庫”(市場主體名錄庫、執法人員名單庫),嚴格按照自治區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全面落實“雙告知”職責,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先照后證”改革后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在登記的同時嚴格履行“雙告知”職責,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即當場告知企業辦理相關許可證,并同步告知相關審批部門認領,做到及時告知企業和相關審批部門辦理許可,實現“寬進”與“嚴管”無縫對接。積極開展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工作,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實行承諾3個工作日辦結制度。2019年新設立企業112戶,注冊資本(金)6.44億元。新設立個體工商戶380戶,注冊資本(金)6198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16戶,成員出資4290萬元。
二是積極開展市場主體年報及年報信息公示和列入經營異常工作。加大宣傳年報公示力度,通過打電話、短信、新聞媒體、發放宣傳單、微信群等多種告知方式,指導企業及時進行年度報告公示。目前企業年報實報1001戶,年報率81.58%。
三是推進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工作。開展部門“雙隨機”抽查檢查、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檢查工作。與旗直單位26個部門簽訂了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備忘錄。建立了涉企信息歸集工作機制,通過公示系統歸集涉企信息,把應用工作落到實處。歸集涉企信息884條,其他部門行政許可信息598條,行政處罰信息171條。
3.積極服務全旗非公經濟發展
充分發揮動產抵押登記職能,有效解決了企業資金周轉不靈的難題,促進創業就業保持持續活力。今年已辦理動產抵押登記9件,為企業融資2319萬元。
(六)減稅降費方面
1.工作推進情況
一是旗稅務部門嚴格貫徹執行上級下發的關于減稅降費的文件精神,召開黨委會議、局務會安排部署減稅降費工作,成立了減稅降費工作領導小組、減稅降費辦公室,設立政策制定組、征收管理組、統計核算組、督察督辦組和服務宣傳組,明確和細化了各小組人員與職責,并建立了溝通機制和問題反饋機制,召開了減稅降費工作督導推進會,建立了《減稅降費工作督察督辦明細臺賬》,有序推進減稅降費政策全面落實。
二是旗稅務部門成立了減稅降費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第三方借減稅降費服務巧立名目亂收費行為排查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向盟稅務局報送排查整治工作監督檢查情況。
三是著力強化宣傳輔導工作質量,發放宣傳資料2000份;舉辦納稅人學堂8次,參與稅務人員88人次、參與企業人員361人次;微信群推送減稅降費信息128條。同時,以稅收宣傳月為契機,完成稅收宣傳月啟動儀式,完成減稅降費第一輪、第二輪宣傳輔導,通過辦稅服務廳張貼海報、電子屏幕宣傳、現場講解等方式共計輔導納稅人1875戶次,確保廣大納稅人充分了解減稅降費政策。
2.2019年1至6月減免稅金情況
減免稅金11648萬元,同比增加170萬元,增幅1.48%;其中增值稅2408萬元,同比增加753萬元,增幅45.50%;企業所得稅8101萬元,同比減少358萬元,減幅4.23%;個人所得稅減免稅金2萬元,同比減少186萬元,減幅98.94%;城建稅減免稅金145萬元,同比增加57萬元,增幅64.77%;房產稅減免稅金154萬元,增加134萬元,增幅670%;印花稅17萬元,同比增加8萬元,增幅88.89%;土地使用稅294萬元,同比增加281萬元,增幅2161.54%;車船稅減免稅金9萬元,同比增加2萬元,增幅28.57%;耕地占用稅減免稅金6萬元,同比增加6萬元;契稅減免稅金232萬元,同比增加59萬元,增幅34.10%;環保稅減免稅金119萬元,同比增加56萬元,增幅88.89%;非稅收入減免稅金129萬元,同比增加45萬元,增幅53.57%。總體減免稅金增加原因為《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和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 關于貫徹落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的實施,其中,2018年起實施(2019年翹尾)政策和2019年小微企業普惠政策,2019年出臺及翹尾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共計減免稅金2661萬元,減免10465戶次。具體為:
(1)2019年新出臺的減稅政策減免稅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旗稅務局2019年新出臺的減稅政策減免稅金1196萬元,3684戶次。其中,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減免稅金135萬元,1134戶次。包括放寬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加大企業所得稅優惠力度減免稅金27萬元,減免戶次18戶。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減免稅金50萬元,減免戶次106戶次。減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六稅兩費減免稅金58萬元,減免戶次1010戶次。;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減免稅金42萬元元、減免戶次2312;深化增值稅改革減免稅金1019萬元,減免戶次238戶次;
(2)2018年到期后在2019年延續的減稅政策。2018年到期后在2019年延續的減稅政策減免稅金1萬元,減免戶次1戶次。
(3)2018年減稅政策在2019年的翹尾減稅。2018年減稅政策在2019年的翹尾減免稅金1460萬元,減免戶次6779戶次。其中調整增值稅稅率減免稅金624萬元、調整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415萬元、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56萬元、其他減稅政策減免稅金366萬元。
(4)稅務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減免稅金4萬元,減免戶次2戶次。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各職能部門對深化“放管服”改革認識不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主動性不強是制約工作的核心因素,部分單位沒有結合實際認真研究“放管服”政策和舉措,致使工作推進緩慢,沒有創新和亮點。
(二)政務服務一體化和“互聯網+監管”平臺建設進程緩慢,錄入事項和編制編制清單工作過程中,由于各部門的審批事項分布在部門內部多個科室,由不同人員負責,各部門普遍存在整體工作統籌推動不夠和缺少分析研究解決問題的工作程序,致使在工作對接、審核的過程中費時費力。
(三)“三集中三到位”進展緩慢,審批事項進駐大廳不充分,審批窗口授權不到位。
(四)審批系統實現互聯互通難度較大,短期內難以真正實現“一網通辦”。
三、下一步工作重點
(一)持續推進清單標準化建設。8月底前在政府網站更新旗本級權責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二)加快推進部門審批系統與政務服務平臺聯通。“一網通辦”是實現國務院“六個一”目標任務的唯一途徑,積極推進解決“信息孤島”“信息壁壘”問題,實現網絡互聯互通、信息資源共享目標。
(三)努力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加快推進新建政務服務大廳工作(已召開書記辦公會議,議定回購內蒙古雅都投資公司星級酒店項目作為正藍旗政務服務業務用房,各項工作正在積極推進中),進一步完善大廳功能,著力提升窗口人員服務水平。同時,積極推進“互聯網十政務服務”工作,實現線上線下功能互補、融合發展。
(四)積極推進行政審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待新建政務服務大廳投入使用后,從嚴落實“部門審批職能向一個科室集中、審批科室向政務服務大廳集中、審批事項向網上辦理集中,做到事項進駐大廳到位、審批授權窗口到位、電子監察到位”的工作目標。
(五)全面推廣投資項目并聯審批。精簡合并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提升相關部門網上應用和并聯審批水平,強化企業網上申報。全面推進在建設工程領域聯合勘驗、聯合審圖、聯合測繪、聯合驗收。實行企業投資項目“多評合一”、并聯審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項目審批時間再砍掉一半”的目標。
(六)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結合行政綜合執法改革,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使各部門的工作重心由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管轉變。
【篇五】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營商環境是指伴隨企業活動整個過程(包括從開辦、營運到結束的各環節)的各種周圍境況和條件的總和,是一項涉及經濟社會改革和對外開放眾多領域的系統工程,包含政治環境、市場環境、人才環境等多方面內容。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以優化營商環境為基礎,全面深化改革。李克強總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著力優化營商環境。我市認真貫徹中央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行動安排,為更好的助力我市營商環境優化發展,市政協將“優化營商環境”列為2019年度主席會議協商議題,從5月份開始,周雪輝副主席帶領課題組,采取登門拜訪、會議座談、協商討論等方式深入園區和企業,以及赴長沙、湘潭、呼和浩特等城市開展調研,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一、株洲市營商環境現狀
(一) 政策環境方面
近年來,我市針對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促進企業發展、吸引用好高層次人才等方面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加快建成“互聯網+政務服務”四級聯動建設實施方案》、《株洲市建設工程項目“三測合一”實施辦法(試行)》、《株洲市“交房即交證”實施辦法》、株洲市貫徹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工作方案》、《關于建立企業上市(掛牌)融資“綠色通道”制度的通知》、《進一步加強財源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株洲市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十條意見》、《株洲市溫暖企業行動工作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快園區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推進人才優先發展30條措施》、《株洲市高層次子女入學就讀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株洲市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辦法》等各項政策,從提高行政服務效能、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推進人才發展環境建設等方面深入推進,進一步落實優化了營商環境各項舉措。
(二) 政務環境方面
一是9成事項“最多跑一次”。我市2018年“最多跑一次”事項1181項,占比95.3%。二是開辦企業“三天即辦結”。將企業開辦必備環節精簡為企業登記、印章刻制、發票申領3個環節,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內。三是商事登記“一件事一次辦”。我市2018年公布了涉及13個部門的共28個開辦企業“一件事”清單,深入推進集中化行政審批和流程整合優化。四是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通過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審圖、測繪和驗收,企業少提供了65-70%的資料,企業投資項目開工前審批最多需50個工作日,政府投資項目開工前審批最多需70個工作日。五是測繪驗收“三測合一”。將地籍測量、規劃測量和房產測繪“三測合一”,測量經費節省費用30%,工期縮短50%。六是新建樓盤“交房即交證”。通過“取消一批”、“后置一批”、“承諾一批”等辦法,實現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時,向購房者交付商品房分戶證。七是審批服務“一網可通辦”。建設“智慧株洲”統一政務服務平臺,實現橫向覆蓋所有市級審批服務事項,縱向對接省級數據交換平臺。
(三) 人才環境方面
一是提升人才服務質量。建設市縣兩級可直接拎包入住人才公寓1595套;縮短人才公積金繳存時限,提升購房貸款額度至60萬元;為172名繳納個人所得稅10萬元以上的重點產業重點企業高層次人才發放個人貢獻獎勵575萬余元;安排53名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二是引導優質教育資源來株合作辦學。引進南雅實驗中學和長郡中學來株辦學。株洲南雅實驗中學2018年已招收初中生700人,高中生300人;長郡中學2019年秋季即將開始招生。三是落實人才引進政策。2018年引進省級科技創新人才23人,招聘博士115人,碩士1497人,為20多名高層次人才配偶推薦安排就業。四是搭建各類平臺載體服務人才。2018年全市新增3家省重點實驗室、6家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家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院士專家工作站達10家,技術創新平臺達309家,示范性眾創空間達25個。五是助力培養名家名匠。積極選送人才參評高層次人才計劃,2人成功入選國家“萬人計劃”。鼓勵企業培養技能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職業技能培訓晉級補貼資助制度,實施人才培養項目100多個,舉辦了中國制造2025、新興產業人才、科技成果轉化等培訓班,培訓各類人才3000多人次,2018年新增中級專技人才1146人,高級專技人才1000余人。
(四) 市場環境方面
一是降費降率方面。降低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針對小微企業開展普惠性稅收減免。2019年前4個月,全市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2.8億元,新增減稅7.58億元,1.44萬戶企業享受增值稅降率優惠、5.68萬戶企業享受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政策、10.26萬納稅人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優惠。二是金融信貸方面。推出了株洲市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貸”業務,確定了422家白名單企業,引導金融機構為115家白名單企業提供了3.94億元貸款。推進動力產業、醴陵陶瓷等重點產業特色貸款業務,人民銀行近年來針對三大動力產業累計融資超100億元,農業銀行湖南省分行三個月不到的時間為15家陶瓷企業發放貸款1.24億元。建立了擬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組織舉辦了“基金走進株洲”等活動,搭建資本與企業對接平臺,拓寬資本市場融資渠道,實現撮合融資9883萬。三是降低企業成本方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由20%降為19%,2018年為全市6678家參保單位減負11094萬元。2018年全市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銷售電價下調了四次。累計降低8.6分/千瓦時,累計降幅達11%。2019年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將再降低10%,全市預計將有13萬多戶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戶受益。
二、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雖然株洲市通過這幾年的努力,營商環境優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惠企政策難以精準發力
一是惠企政策干貨不多。對近年國家、省市出臺的500多個政策文件進行分析,發現真正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用地難、用工難等方面的政策干貨不多。惠企政策互聯互通機制尚未有效融合,各項惠企政策散落于各職能部門,難以全面收集和精準推送,部分企業仍未享受到政策紅利。二是惠企政策措施不夠精準。不少惠企政策在制定過程中沒有充分論證和征求意見,存在政策內容不合理、不符合企業實情的問題,例如為充分引進人才,留住人才,我市出了不少的補貼政策,但依然有很多企業反映引進人才難、留住人才難,其中有一個主要原因就是現在很多人才補貼政策還是唯文憑、唯學歷而論,而大多數企業真正需要的是有經驗、能做事的技術骨干,政策和企業需求間仍存在錯位現象。又比如自2019年5月1日起,應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要求,養老、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較之前有所降低,但繳費基數上調了,企業對降稅減費的效果“無感”。國有、民營企業政策享受有差別,如同樣做工業地產項目,國有平臺的開發公司能享受為期八年的稅收返還,用以扶持國有平臺公司建設園區,而民營企業就享受不了此項政策支持。持續擴大的降稅減費規模,短期內勢必造成稅費減收,與地方政府對稅收收入的較高預期存在矛盾,操作中陷入兩難境地,壓力很大。三是責任主體擔當不夠。從國家到地方各種惠企政策頻繁發布,涉及簡政放權、減稅降費、鼓勵自主創新等多個措施,且大多都分門別類將責任落實到各個部門,但政策發布后,很多責任單位并沒有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造成了很多惠企政策無法落實,企業的獲得感不強。
(二)金融服務政策落地難
缺乏完整的政策配套支持體系,如放寬信貸條件,完善考核激勵機制,落實盡職免責措施尚未完善等等,造成基層信貸人員“不會貸、不敢貸、不愿貸”。地方金融創新能力不強,主要是農商行、村鎮銀行等地方金融法人機構資本金偏小,資產規模不大,抗風險能力較弱,且嚴重缺乏創新研發人員。地方政府誠信體系建設還相對滯后,信用信息整合規集難,且互聯互通共享存在壁壘,部門之間信息孤島的現象普遍存在,政銀企之間的信用信息無法共享,嚴重影響了金融機構對企業的信貸支持。
尤其是面對中小微企業“短、小、頻、急”的融資需求,現有金融體系還不能有效提供充足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還不能形成推動中小企業脫困發展的支撐力量。以風險補償基金為例,盡管“@貸”業務引導信貸支持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風險補償基金整體規模偏小。目前基金規模僅7000萬元,部分貸款需求較大的區域1:10的杠桿比例已經用滿,無法撬動轄內企業的新增信貸投放。二是合作擔保公司收費偏高。由于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暫未建立,只能選取商業化運營的擔保公司進行合作,此類公司由于受母公司營業收入、利潤等績效考核影響,不得不收取2個點以上的擔保費率。三是配套引導機制有待加強。小微信貸業務風險高、收益低,金融機構不愿貸、不敢貸的現狀依然存在,在風險補償機制以外,政策性擔保、貸款貼息、盡職免責、財政性存款獎勵等一系列配套制度還不夠完善,無法協同發揮最大效應,緩解融資難等問題。
(三)并聯行政審批仍有很大空間
并聯審批中涉及的部門包括發改委、國土局、環保局、稅務局、公安局等10多個部門,但前置項目的審批部門層級各不相同,有的在市行政部門審批,有的在省級行政部門審批,因審批層級的不同,極大的制約并聯審批制度發揮其提高審批效率的作用,難以滿足并聯審批制度的時限要求。同時并聯審批的網絡待健全,部門之間資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孤島”現象仍然存在。
(四)人才短缺制約經濟發展
株洲市處于產業轉型升級期,對于高層次人才的需求急為迫切。一方面,株洲市高層次人才存量不足。雖然加大了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力度,但受工作環境、待遇水平、成長預期、人才政策、子女教育等諸多因素制約,高層次人才的流失現象比較嚴重,僅中車株洲所8家優勢企業自2016年以來,就流失了1000多名中高級技術人才。另一方面,急需人才增量受限。一流人才和高校畢業生大都愿意留在一線城市、發達地區和省會城市工作。企業反映,招錄名校或緊俏專業的高校畢業生比較困難,招聘部分優勢專業的技術人員也比較困難。此外,職院(校)和企業聯合培養的技能型人才,外流嚴重,不能滿足株洲企業的需求,實用操作型人才缺口較大。
(五)營商環境監管體系仍需完善
一是沒有專用的營商環境監督投訴渠道。我市有電話熱線或網絡的各類投訴渠道,但并沒有專用的營商環境專用監督投訴電話或渠道,營商環境相關的問題投訴由于涉及部門較多、復雜性較強,沒有專人受理會導致問題解決周期增長。二是職能部門營商環境監管職責落實不到位。三是部分行業領域監管職責不明晰,行業監管存在模糊地帶以及權責不一的情況。四是跨部門營商環境協同監管效能較低。盡管我市推進加強部門間、各層級間聯動監管,但整體的協同監管效能仍然不高,未真正形成營商環境協同監管、聯動執法的“協同作戰”局面。
三、優化營商環境的建議
(一)優化政務服務體系
1.進一步簡政放權,再造政務服務平臺。按照應放盡放的原則,推動權力向基層下放。清理行政審批中的中介機構服務事項,取締法律法規之外的中介服務事項,各部門不得隨意要求提供前置中介服務或提供中介服務材料。進一步優化再造政務服務平臺,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推進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平臺融合發展、無縫銜接,堅決打破信息壁壘,推動服務事項跨地區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跨部門協同辦理。下大力氣打通數據壁壘,實現各部門、各層級、各業務系統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最多跑一次”,實現各級各類審批服務事項“一點登錄、一號認證、一網通辦”。大力發揚擔當精神,創造性落實國家政策。
2.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便捷高效化建設。深化商事登記“一件事一次辦”、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等舉措,在項目竣工驗收階段“三測合一”的基礎上,延伸整個建設階段的“多測合一”,實行“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深入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從減程序、減時間、減費用三個方面鞏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借鑒學習部分一線城市施行的不見面辦公模式(待審批文件直接進行網絡流轉),讓報告提交者能清楚了解到文件審批的進程或是需要補充完善的資料,加速行政審批的速度,杜絕“延而不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辦”的現象。持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3.提升服務效率,建立問責機制。一是精簡規范審批事項。深入開展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流程再造工作,切實做到簡化事項、簡化資料、簡化流程,實行首辦責任、限時辦結。對緊急、重點的項目開“綠色通道”特事特辦;進一步提升項目開工、出口退稅、醫保卡結算、工程款結算等事項的速度,提高辦事效率。二是強化監督問責機制,設立專門的投訴受理平臺,開通電話、網絡投訴“直接車”。逐步構建政府效能評價指標體系,對行政審批、行政服務的全過程加強監控。建立健全進駐部門、人員、事項的考核評價管理機制,將考核評價結果作為黨政班子績效考核依據,推動政務服務環境持續改善。根據已經量化的績效考核指標批分排名,定時發布,讓每一個環節置于陽光之下,將自由裁量的空間壓縮到最小,倒逼審批部門優化審批流程。將用戶評價機制置于政務服務中,讓用戶對所接受的服務質量、服務流程、服務態度進行評價,提高民眾對于政務服務的關注度和參與度。
4.以履行承諾為手段,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加快落實支持營商環境及經濟發展的政策、各級政府招商引資的承諾(如土地出讓、稅收減免、鼓勵獎勵、用工用人等),兌現政府、國企、央企拖欠企業的賬款,提升企業對政府的信心。建議由相關部門開展專題調研,收集和核實對企業優惠政策未落實、賬款拖欠等問題,統一協調解決,限期兌現政策、給付賬款。二是建立和完善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依法依規補償的救濟機制。落實“促進營商環境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各部門聯席會議,商議和解決營商環境發展中的各類問題。
(二)強化金融服務體系
1.加大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規模和信貸投放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完善投貸保補機制,發揮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產業扶持作用,提升民營企業金融獲得率。融資擔保平臺充分發揮資金量大、運作成熟的優勢,加大對縣區市支持力度,幫助縣區市做大做強擔保機構、建立健全企業擔保體系,進一步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支持民營企業轉型升級和解決融資難題。建立政府性融資性擔保公司。以“聚焦支農支小主業,堅持保本微利運行”為原則,建立配套的績效考核和工作運行機制,降低擔保費率至1個點以下,切實優化小微三農擔保業務。
2.推進金融創新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積極支持金融企業發展壯大,創新服務產品,為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提供更多的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務,滿足各類企業多樣化的融資需求。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充分拓寬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抵質押范圍,引入知識產權、商標、動產、土地使用權、應收賬款等質押品種,積極向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發放中長期貸款;引導金融機構對貿易背景真實的實體經濟采取信貸資金閉環監管,鼓勵無抵押無擔保的信貸支持,努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等問題。
3.加大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貸”業務的支持力度。一是建議建立由分管副市長牽頭的聯席會議制度,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株洲市中支、株洲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政府為成員單位,定期研究解決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貸”業務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特別是配套機制協同等問題。二是擴大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規模。建議市財政增加3000萬元將市本級基金規模擴大至5000萬元,各縣市區根據各自轄區內企業“@貸”總量規模適當增加基金投入,達到1:10比例上限則相應補充基金。三是建立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補充長效機制。建議對獲得“@貸”支持的企業實行動態跟蹤,年末對“@貸”業務績效進行評估,將企業稅收較上年增加部分的市級留存部分滾動進入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建立基金長效補充機制。
(三)健全公共服務體系
1.加速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四級聯動建設。圍繞“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域全覆蓋,結合全國統一事項目錄,全面梳理辦事流程,加速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四級聯動建設,搶抓后5G、區塊鏈技術機遇,實現事項全流程全市域標準化辦理、運行全過程標準化監督,提升系統便民化、共享應用水平,實現“一網受理、四端協同”(PC、移動、自助、窗口),完成“互聯網+政務服務”省市縣鄉四級聯運建設。
推動構建企業信息數據庫與政策信息數據庫互聯互通機制,確保各項民營企業扶持政策落地落實。積極推進“互聯網+醫療”、“互聯網+教育”等新模式發展,讓偏遠地區和基層群眾能夠分享優質公共服務。建立健全“政府扶持樞紐平臺—平臺聚合服務中介—中介集合服務機構—企業集體受益發展”的運行機制,形成“主體豐富、功能完善、機制健全、體系完整”的產業服務平臺體系。大力引進一批管理咨詢、高端培訓、工業設計、國際貿易、科技金融等高端服務平臺,積極建設智能制造推進中心、科技金融服務中心等綜合性服務平臺建設。
2.切實改善生活居住教育醫療等環境。采取各種措施,在加大對企業集中區的生活設施投入的同時,還要引導優質的房地產業、商業、文化體育產業、旅游休閑產業、養老業等向企業集中區或集中區周邊發展,使該地區的人居環境更優美,人們的生活更便利,生活成本有一定程度降低,生活質量有較大幅度提高,激發人們強烈的株洲主人翁意識。要加大對企業集中區的交通設施的改造力度,提供更多更便利的交通工具,解決交通擁堵問題,加快工礦區和城區的高度融合。進一步加強教育資源和醫療資源的投入。優先考慮在企業集中區建立優質的教育資源和醫療資源。引導教育部門、醫療部門將一部分優質資源向企業和企業的職工傾斜。建議將一部分學位按企業對地方的貢獻力度以分指標的形式交給企業自行安排使用,提高企業的自主性,真正為企業和企業職工解決后顧之憂。
3.以誠留人給予企業和人才更多的人文關懷。雖然市區兩級都出臺了人才激勵政策,但這遠遠不夠。對于中高端人才,入職時薪酬待遇是一個重要的考量指標,但并非決定性因素。論財政實力,株洲還是吃飯財政,不可能與發達地區相提并論;論區位優勢,株洲的交通樞紐地位在被逐漸取代,論人文環境,株洲與長沙還有相當的距離。因此,在用誠意留人這方面更要下工夫,可以建立人才檔案,及時更新,安排專門的機構和人員進行專門服務,及時了解中高端人才所思、所為,當好貼心保姆,以最大的誠意留住人才。同時要配合企業最大限度為人才提供良好的創業平臺和良好的人居環境,提高其獲得感。
(四)深化市場服務體系
1.市場發展環境要“補缺”。 一是全面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按照國家部署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實現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最大化賦予市場主體主動權。二是進一步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再取消、降低和放開一批經營服務性收費,做到政策“應知盡知”、“應享盡享”。全面推進依清單收費。繼續清理整頓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收費。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完善亂收費舉報投訴機制。三是推進物流業降本增效行動。加快建設城市以及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推進通關流程“去繁就簡”,壓縮集裝箱進出口環節成本。四是加強創新市場的監管模式。一要繼續推進信用監管。加快推進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擴大聯合懲戒備忘錄覆蓋領域。二要大力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健全跨部門、跨區域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推進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避免交叉重復或留空白死角。三要深入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對行業、區域的分類監管,健全隨機抽查與傳統監管協同機制。積極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提高監管效能。
2.惠企政策要適時打“補丁”。目前各級出臺的各類惠企政策,已基本形成了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體系,有力地改善了民營企業貢獻與待遇不匹配的狀況,讓民營企業逐步有了“是自己人”“主人翁”的感受,但在惠企政策制定時,難以做到全面,具體且長期適用,建議對市一級出臺的惠企政策,根據企業發展實際要求進行適當的修訂。一是在人才政策匯總完善民營企業人才評定機制,堅持突出能力、實績和貢獻的評價導向,克服唯文憑、唯職稱等評價傾向,對學歷低、職稱低但在優秀企業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中做出重要貢獻的關鍵人物,設立“關鍵技術人才”、“杰出管理人才”獎,享受人才優惠政策;二是建立惠企政策修訂機制,每年由市非公有經濟領導小組組織一次政策修訂專題調研,提出修訂建議,按法定程序組織修訂。惠企政策文件中明確的有關責任單位,要對文件中的相關條款落實負責。一要對條款中的原則性、方向性意見提出實施細則或具體標準和辦法;二要及時了解執行過程,匯總企業的訴求;三要向市非公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修訂建議,保證政策有效落地。
3.企業用好政策要“補課”。針對當前惠企政策落地過程中,存在企業、政府冷熱不均的情況,政府力度很大,企業感受不深。建議要在企業主動研究政策、對接政策、用好政策方面,為企業補課。一是發揮協會的作用,政府定期向各商協會發布政策信息并組織專項培訓,培訓一批商協會政策輔導員。商協會政策輔導員根據各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幫助企業對接相關政策執行部門,為企業一對一服務,逐條落實政策。市政府每年對落實惠企政策好的優秀單位和優秀輔導員給予表揚獎勵;二是發揮工商聯(總商會)的牽頭組織作用,由市工商聯(總商會)牽頭組織各商協會和民營企業,對接政策、宣傳政策、反饋政策落實情況,提出工作建議;三是一個窗口發布政策,市政府門戶網站負責收集各級惠企政策,定期發布,做到不管東西南北風,惠企政策一網通。
(五)完善人才服務體系
1.要在創新引領人才上更加精細化。堅持創新引領開放崛起,大力實施頂尖人才引領、領軍人才集聚、緊缺人才倍增、企業家人才提升、高技能人才支撐五大人才工程,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按照優勢產業優先發展的思路,以“3+5+2”產業為重點,優化升級“人才30條”,既要引導人才向軌道交通、通用航空等新興優勢產業集聚,打造一批優勢產業人才鏈。還要拓展人才引進寬度,加大對管理、金融等社科人才的引進力度。既要重視人才的引進,也要重視“存量人才”享受優惠扶持政策的問題。要圍繞優勢產業、重大項目、重點學科發展需求,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廣泛開展人才戰略合作和人才服務合作,柔性引進用好院士專家等智力資源。要加快職教科技園建設,要深入推進校企業合作,構建協同育人模式。深入開展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擴大科技特派員選派規模,加大綜合配套支持力度,服務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市直各部門形成合力,提供有力支持,抓好“智匯醴陵、才涌鄉村”全省柔性引才用才示范試點建設,推運建立湘贛邊區鄉村人才振興示范帶。
2.要在優化服務上更加人性化。結合推進“只跑一次改革”,依托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和株洲人才網,積極與國內知名人才服務平臺開展合作,開設“人才需求、項目申報、生活服務、信息發布”等信息化服務項目,為各類用人主體和廣大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務。落實黨委聯系服務專家人才制度,加強對優秀人才的凝聚。落實核心專家優待待遇,精心組織好優秀專家休假、健康體檢、理論研修、專利資助等工作,發揮核心專家的示范引領作用。堅持以人為本,發揮人才服務窗口作用,幫助人才解決住房保障、醫療保健、子女教育、家屬就業等現實問題,讓人才有更多獲得感。確保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
3.要在制度機制上更加體系化。構建“一把手”抓人才工作機制。建立黨委(黨組)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度、黨委常委會聽取人才工作匯報制度。推動縣市區強化投入保障,充實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列入年度預算,充分發揮政府投入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完善人才工作領導運行機制,健全領導小組議事規則,明確成員單位職責任務,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政策、力量和資源統籌,健全科學決策、分工協作、溝通協調、督促落實機制。強化人才目標考核機制。將人才工作列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情況述職的重要內容,建立人才工作專項述職考評制度,健全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將考核結果作為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切實發揮好目標責任考核的“指揮棒”作用。
【篇六】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法治的保障作用,積極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按照中院部署要求,結合安丘法院工作實際,積極開展走訪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審判質效方面
截止6月15日,我院共新收案5522件,結案4393件,結案率為65.9%,結收比77.7%,簡易程序適用率89.1%,平均辦案用時60.4天,正常審限內結案率98.3%,一審服判息訴率87.5%,上訴改判率10.3%,發回率2.9%。
(一)案件結構變化情況
1.民事案件。截止6月9日,全院共新收民事案件2589件,同比(2901件)下降10.75%。其中交通事故案件下降33.5%,民間借貸下降14.4%,離婚案件下降4.4%,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上升9.2%,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下降9%,勞動爭議案件基本持平。以上六類案件在今年的新收民事案件中占71.3%,較去年73.7%基本持平。交通事故類案件收案數量下降明顯,一方面是我院對這類案件實行訴前鑒定,疫情期間訴前鑒定工作無法正常進行;另一方面由于居家隔離,交通事故大量減少,并且在省高院出臺統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意見前,部分當事人處于觀望狀態,當時未立案訴訟。案件整體下降的原因,與今年疫情有一定的關聯。
2.刑事案件。今年以來新收刑事案件496件,審結424件,判處罪犯459人,案件較去年同比增長182%。其中危險駕駛類案件增長明顯,目前共受理此類案件399件,同比增長439%,主要是因為去年省委巡視組巡視發現的400多件危險駕駛案件陸續起訴至我院,導致案件數量增長。
3.執行案件。今年以來,執行案件新收2221件,較去年同期新收案件2312件,下降3.9%,下降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響。行政非訴執行案件新收68件,恢復執行115件,共計183件,去年同期該類案件僅收案36件,同比增長408%,主要原因是對省委巡視組巡視發現的安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執行的200多件非訴執行案件進行了集中清理,部分案件恢復執行,增幅較大。
(二)速裁機制建設情況
去年12月底,根據省院部署要求,我院調整優化了速裁團隊力量,按照員額法官、法官助理、調解員、書記員“1+1+1+1”的配置,成立了4個訴前調解速裁團隊,負責訴前調解、訴前鑒定、簡案速裁等工作。速裁團隊調整以來,受理各類案件676件,審結583件,15天內審結的案件數為260件,速裁團隊辦案數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總數的29.20%。為提升訴前調解成功率,我們進一步擴大訴前鑒定的范圍,對道交事故、健康權糾紛、醫療糾紛等案件集中統一進行“鑒定前置”,共處理“鑒定前置”案件210件,已出具鑒定、評估結論192件,結論作出后促成訴前調解69件,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審判壓力。
為充分發揮速裁團隊人員優勢,調動工作積極性,結合我院工作實際,我們專門制定了速裁團隊質效考核制度,對速裁團隊實施差別化績效考核。對速裁團隊進行精細化管理,建立以法官為中心的個人與整體兩級審判質效考核評估機制,在整體團隊考核機制中,細化個人工作績效,定期通報速裁團隊的質效結果,并將其作為獎懲的重要依據。通過實施差異化績效考核,充分發揮各類人員作用,調動整體工作積極性,將團隊效能彰顯到最大。
(三)簡易程序適用率情況
一是深化繁簡分流,根據省法院《民商事簡案和繁案立案識別參考標準》,依托“分調裁”平臺,我院采取自動識別為主、人工識別為輔的模式,精確區分簡單案件和復雜案件的范圍。今年以來,全院共分流民商事案件2604件,其中簡單案件2570件,占總數的98.69%;復雜案件34件,占1.31%。
二是積極推進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刑事審判簡易和速裁程序適用率達到42.6%,簡易程序平均辦案天數為15天,速裁案件平均用時5天,簡易和速裁案件當庭宣判率達86.6%,進一步提高了審判效率,較好地實現了從快打擊刑事犯罪的目標任務。
二、訴源治理方面
(一)深化一體化解紛機制建設
我院參照“道交一體化”做法,將“兩個一站式建設”與“分調裁審”機制建設相結合,通過完善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排查預警,積極融入訴源治理格局,依托多元解紛機制化解糾紛,減少進入法院訴訟環節的案件數量。充分利用訴調對接工作中心,引導當事人選擇非訴方式解決糾紛,通過協調司法局、婦聯、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門,對金融、保險、勞動爭議、建設工程等多發易發糾紛進行訴前調解。加強與非訴訟調解、仲裁、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等解紛方式銜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中院《關于民事訴前程序的若干規定》,實施訴前調解或委托調解,對調解成功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及時出具司法確認裁定書或調解書。今年以來,共訴前化解糾紛227件,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審判壓力。
(二)針對勞動爭議糾紛案件進行專項梳理
1.勞動爭議案件基本情況。截止6月10日,我院勞動爭議案件共立案148件,與去年同期持平,與濰坊長安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有關的案件為62件,與破產企業有關的共計26件,總計占立案總數的59%。當事人訴求方面主要集中在確認勞動關系、兩倍工資、欠發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帶薪年休假工資、加班費及涉及工傷待遇方面的有關問題。因疫情原因,企業營商環境受到影響,當事人之間亦形成訴訟連鎖反應,因欠發工資等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數額較高,特別是工作年限較長的老職工,加之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對勞動者保護知識方面的欠缺及不作為問題的存在,這一部分支出已成為困擾企業的難題。
2.治理措施。一是加強訴調對接與專業化調解的實質化運作,為減少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及減少當事人的訴累,應充分發揮訴前調解的作用,先由專職調解人員組成團隊,引導鼓勵當事人通過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二是充分發揮司法服務經濟的重要職能,通過召開營商環境等工作會議,預防化解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法律問題,培養企業職工的向心力和團結力。三是充分發揮法院裁決的終局性。在審判實踐中,很多職工的起訴是因為一人起訴勝訴后,其他相繼跟風,對企業來說應接不暇。充分發揮法院判決的終局性,能夠有效地引導當事人通過合法途徑分流進入訴訟的數量,通過判決培養人們的法律意識。
三、破產審判方面
(一)收案情況
2019年至今,我院共新收破產案件10件,結案5件,收結案件數量走在濰坊市各基層法院前列。所受理的安丘市華安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安丘市同力服裝有限責任公司、濰坊恒安散熱器集團有限公司均經營時間長、企業規模大,職工數量多、債權債務關系復雜,破產審理工作難度大。新收破產案件中,執轉破案件5件,助力僵尸企業有序退出市場,維護了經濟秩序穩定。截止到目前,我院還有2年以上未結破產案件6件。下步工作中,我院將按照上級法院部署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破產案件審理力度,爭取在今年年底清理完畢。
(二)關于破產案件審理意見建議
一是探索府院聯動機制和職工維穩工作機制。依靠市委、市府領導,成立法院、市政府、管理人聯動工作組,各負其責、相互協調、通力配合,方案完備,措施得當,做好破產過程中職工安置、土地廠房設備處置等問題,確保破產工作始終有序、可控、平穩推進,杜絕職工、債權人上訪事件,最大限度地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是推進破產案件簡化審,提高破產案件辦理效率。我院自2017年起已經全部實現破產財產網絡拍賣,但由于有些破產財產存在土地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在建工程沒有辦理建設審批手續,變現有時比較困難,充分利用網絡司法拍賣手段,積極推進財產變價工作就顯得格外重要。鑒于疫情影響和債權人人數較多等因素,我院受理的安丘盛源生物質熱電有限公司、濰坊恒安散熱器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案件均通過網絡方式召開三次債權人會議,來自各地的債權人通過網絡平臺閱讀會議材料并進行網絡表決,在降低成本的同時提升效率。
三是嚴格把控管理人選擇。在管理人方面,在其指定上把好關,不合格的堅決不用,工作中充分調動管理人的積極性,促使其利用法律手段,努力查找和追收債務人財產,最大限度保護債權人利益。對于發現妨礙破產清算行為的犯罪線索,及時移送偵查機關,確保破產程序順利進行。
四、服務企業方面
一是妥善辦理涉企訴訟案件。對于涉及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危害投資環境及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各類訴訟案件,暢通立案渠道,縮短審理周期。依法公正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妥善處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及疫情防控所引發的各類合同糾紛,引導合同雙方盡量通過協商調解方式化解糾紛;調解不成需要裁判,對涉及不可抗力或者情勢變更等情形的,嚴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釋及相關意見、政策精神,審慎分析、正確認定。
二是建立與企業良性溝通機制。建立健全法官聯系企業制度和法治化營商環境常態化調研走訪機制。廣泛征求企業、特別是企業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院特約監督員的意見建議。積極開展法律服務活動,組織法官到有關企業進行調研,了解企業法律需求,開展普法宣傳活動,送法進企業。今年4月,我院組織法官對轄區10余家涉民生重點企業進行了調研,充分聽取了代表委員、企業負責人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建議,較好地了解了企業當前在復工復產方面存在的問題。
三是完善對企業債權的司法保護。持續推進破解執行難工作,完善執行聯動機制,推行精準化執行措施。健全查辦拒執罪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建立協助查找被執行人、協助查控車輛的常態化聯動機制,高效運用網絡查控系統,全力解決查人查物難和財產變現難等問題,每年組織開展一次涉企案件專項執行活動,切實維護企業勝訴權益。
四是強化宣傳引導。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利用《濰坊日報·法院特刊》、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臺,及時宣傳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好經驗、好做法和涌現的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篇七】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市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思考建議一、主要做法。作為承接“放管服”改革和具體落實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的責任主體,全市X縣X區政府及高新、瀛湖管委會自X月全市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會議后,立即組建機構,強化配套措施,創新推進工作,實現了良好開局。
X.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各縣區均成立了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機構,專題召開了營商環境工作會議,制定了行動方案,細化了工作任務,明確了職責分工,有力推進了工作落實。X縣形成了“十大行動”+三個配套(政務提升、新聞宣傳、專項督查)+兩項機制(第三方評估、監察協作)的“X+X+X”模式。X縣制定了“X+X”行動方案,新增《X縣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創新行動方案》和《X縣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提升行動方案》。X縣采取了營商環境部門公開承諾的形式。高新區向社會公布了營商環境投訴舉報方式。
X.助力企業“減負降壓”。市縣聯動,圍繞企業“減負降壓”,積極推行了一系列新舉措。市規劃部門制定了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圖,取消了各類保證金等“搭車”和“捆綁”事項。全市X個政務大廳已有X個實現不動產登記“一廳辦理”,審核環節由“四審制”變為“兩審制”,推出合并辦理。X縣深入開展商事制度改革,率先在全省啟動“五證合
一、一照一碼”改革,先后獲得國家工商總局批準設立商標注冊申請受理窗口,獲得國際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授權。
X縣率先出臺了《企業還貸周轉金管理暫行辦法》,多渠道解決企業還貸周轉資金難題。X區對融資擔保機構年化擔保費控制在X.X%以下。X縣出臺《減稅降費實施細則》,在X個方面實行減稅降費政策。上半年,全市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X戶次,總計減免企業所得稅X.X萬元,受惠面達X%。
X.大力壓縮審批時限。各縣區在事項審批環節上積極創新,在辦理時間上大力壓縮。我市一站式辦結占本級政府部門全部審批服務事項比例為X.X%,全省最高。高新區、X縣、X縣、X縣、X縣設立行政審批局,積極探索“一枚印章管審批”經驗。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出臺《優化市場主體準入環境實施規范》并全省推廣;全市企業登記申請材料受理到發放營業執照平均X.X個工作日,在全省用時最少。高新區、瀛湖區自我提標“加碼”,確定X個工作日、X個工作日分別完成政府投資審批類和社會投資核準類建設項目所有行政審批環節。X區清理公示行政許可事項X項,公布首批X項“最多跑一次”和X項“零跑路”事項清單。X縣建立預審服務制度和“多圖聯審、多評合一”審查制度,將施工許可證辦理所需要件由X項精簡至X項。平利縣上半年累計辦理
政府投資審批類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X個,平均辦結時間為X個工作日,減少了X個工作日。鎮坪縣通過審批流程再造和規范中介行為,X個工作日內完成所有中介服務和招投標環節。
X.強力保障施工環境。我市創新把優化建設環境作為提升營商環境工作特色指標,公安部門制定《優化營商環境X類X條措施》,深入開展“五霸三搶一哄”專項行動治理及非法阻工嚴打行動,對各類犯罪分子形成了強烈震懾。上半年,X縣查辦“五霸”和暴力阻工案件X起,X縣查辦“五霸”等影響投資環境案件X起,平利縣查辦阻工案件X起,X縣化解涉企矛盾糾紛X起,X縣調解各類企地糾紛X余起,鎮坪縣共處置涉及重點項目建設的警情X余起。
X.不斷優化服務事項。我市在全省率先開通了X熱線,全方位、X小時受理企業和個人關于營商環境的訴求。在與群眾生產生活緊密相關的水電氣暖報裝方面,大力精簡辦事環節,用水由X項減少至X項,用氣由X項減少至X項,用電高壓客戶和低壓客戶報裝分別縮減為X個和X個環節。稅務部門全面推行“電子稅務局”辦稅,取消納稅人報送資料X項,將不需要實地核查的X項統一前移辦稅服務廳當場辦結,高新區率先設立X小時智能自助辦稅服務區。X縣X個部門進駐政務大廳,在全省縣(區、市)級政務大廳進駐部門最多。X縣、X縣等開通辦事綠色通道,實行“一事一議”;X
縣、X縣等推出干部“帶辦”“代辦”“包聯”等便民利民舉措。全市公章刻制受理到辦結平均用時X個工作日、平均費用X元,兩項均屬全省最少。X縣全面推行企業開辦“全程電子化”網上辦理。X區針對邊遠鎮村集中安置點不動產登記辦理采取服務窗口下延的方式。X縣開設新辦企業輔導課程,為納稅人講解涉稅政策、辦稅流程、網上辦稅等。
二、存在問題。X.觀念認識需深化。營商環境是事關全局、影響長遠的重要工作,但是個別縣區和部門對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認識還不深刻,思想上重視的程度還不夠,甚至還存在著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是“虛工作”“軟任務”的認識,履行職能職責還未由“重管理”轉向“重服務”上來。
X.數據壁壘需打破。政務服務網絡缺乏統一標準,各級政務服務網絡建設不統一,貫通各級政府和各部門之間的縱向和橫向數據壁壘未能打破,各系統數據無法高效銜接和共享。如:不動產登記平臺與房產交易信息未互通、政務服務中心系統與相關在線審批平臺數據未共享、企業開辦全流程涉及的相關部門信息未共享、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系統和市政務服務系統審批事項所需資料清單不統一。
X.簡政放權需協同。簡政放權協同不夠,中省行政審批和監管責任下放到市縣后,與之相應的人財物保障措施配套不到位。全面推行行政審批事項進駐政務大廳集中辦理,按現行法律法規“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審批和監管分離
模式導致審批易、監管難。用時最長、流程復雜的施工許可證辦理涉及X個部門X個環節,但是目前上級尚未出臺優化辦理實施細則,具體操作缺乏精準“標尺”。
X.兩大成本需降低。盡管中省出臺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但金融機構在執行層面由于“門檻”高、政策“死”等原因難以有效落地,融資難和融資貴的問題依然突出。目前全市還有X、鎮坪、X個縣無人行機構,企業因銀行開戶手續需到市人行審核而耗時增加。同時,由于各縣區公路等級低、內部循環不通暢致使企業物流成本依然較高。
X.政務服務需配套。按照所有審批事項集中審批的要求,X區、X縣、X縣部分行政審批事項尚未進駐政務大廳,平利縣施工許可證辦理窗口、鎮坪縣不動產登記窗口尚未進駐政務大廳。政務大廳窗口服務流程、辦事指南尚未全部公示公開,“最多跑一次”事項公示后,部分縣區由于配套服務不到位,一些事項無法真正實現。各縣開戶銀行和公章刻制企業進駐政務大廳情況不一,X縣、鎮坪縣等無公章刻制窗口。
X.企業主體需培訓。由于初創企業財務不健全,財務人員水平參差不齊,影響優惠政策落實的效率。同時,由于納稅人信息化應用水平滯后,導致服務質量被動低效。
三、對策建議。X.深化認識轉變觀念。
進一步深化對優化提升營商環境重要性的認識,積極轉變工作觀念。要從“抓項目”轉向“抓環境”,將政府抓經濟工作的重心由項目建設轉向優化環境上來,用營商環境的新面貌來激發經濟發展的新活力。要從“重管理”轉向“重服務”。政府要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精簡管理,支持企業遵循“法無禁止皆可為”的原則創新發展。要樹高標桿,找準差距,對標國際一流抓營商環境優化。要積極外出“取經”,借鑒發達地區先進經驗優化我市營商環境。
X.加快推進信息共享進程。信息共享系統是實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主要載體。加快推進省市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設,整合省市縣分散、獨立的政務信息系統,建立全省統一的網上審批服務平臺,實現上下級、各部門審批服務系統互聯互通并統一接入平臺,切實解決信息壁壘問題。當前,需協調相關部門和政務中心對接一個平臺,確保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和市政務服務平臺“同口徑”辦理。
X.不斷深化行政審批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關鍵和難點是行政許可權制度改革。要圍繞簡政放權,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重點推進施工許可證辦理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等商事制度改革,為全面釋放和激發市場經濟活力強化制度保障。要通過審批改革,統籌實施審批事項流程再造,精簡環節、精簡材料、精簡時間,從而確保“十大行動”提出的辦理事項最優時限、便捷高效的目
標順利實現。建議上級出臺簡化施工許可證辦理有關具體操作辦法,確保統一行動、按章運行、有序操作。
X.完善金融配套政策體系。建議上級有關部門加大與金融部門溝通協調力度,確保更多金融優惠政策在市縣執行層面真正落地生效;進一步研究搭建融資平臺,拓寬融資渠道,創新融資方式,支持企業發展。持續加大全市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支持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資擴股,提高擔保能力,切實緩解融資難。積極協調人行機構,加快解決X個縣企業銀行開戶手續問題。
X.持續優化政務服務環境。要圍繞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繼續完善證照聯辦、并聯審批、全程代辦等配套措施,加快建立流暢有序的“一廳通辦、一網通辦”工作機制,持續提升服務質效。要按照“應進全進”要求,推進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全部入駐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審批,并探索完善審批和監管配套有序、跟進有力的機制。
X.提升企業自主管理水平。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幫助企業健全各項制度,規范財務管理。加強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提升企業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涉企優惠政策宣傳力度,讓企業享受更多實惠。“一對一”落實企業幫包制度,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和問題,推動企業健康發展。
【篇八】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根據某某市人民政府政務大廳轉發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進會議精神和某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2020年一季度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的通報》的緊急通知要求,現將我窗口全面做好自查整改,現“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情況報告如下:一、在“三集中、三到位”方面,我窗口未發現有問題所在;
二、在“網上辦事”對支撐疫情背景下的“不見面審批”落實有差距問題方面,我窗口未發現有問題所在;
三、在“一窗辦”事項存在材料多,環節多、辦理時間長方面,我窗口還需進一步完善辦事指南,嚴格落實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承諾制,讓每一個辦事群眾都能感受到最快速、最便捷、最全面、最稱心的服務;
四、在數據共享存在重業務、輕數據方面,我窗口未發現此類問題;
五、在工作推進不平衡方面,我窗口還需積極梳理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公開、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等方面內容,促進工作各方面平衡,更好地推進落實“放管服”改革工作。
【篇九】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好縣委十三屆十次全會精神特別是XXX講話精神,促進“解放思想推動高質量發展大討論”成果轉化,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助推xx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xx相關部門深入xx各企業園區等地,聽取了企業主管人員的相關意見和建議,通過實地走訪、查閱資料、召開企業座談會方式,開展了優化營商環境專題調研。對各方面調研情況進行了認真總結,形成此報告。
一、我鎮優化營商環境發展現狀
近年來,按照省市縣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精神和總體安排部署,我鎮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主體責任,完善制度建設,實施專項整治,強化督查考核,積極營造快捷、高效、規范、透明的營商環境和政務服務體系,營商環境明顯好轉。
二、我鎮優化營商環境存在的問題
(一)人才短缺。我鎮調研組在調研時,多個企業反映現階段存在“招工難”的問題。本地企業招工難,特別是招專業技術人才更難,本地人寧愿到上海、深圳、浙江等地區打工也不愿留在本地,外地人愿意進來的更少,且流動性強,專業技術人才、高級技工缺乏已成為制約我鎮民營企業發展的普遍問題。
(二)資金困難。我鎮大多數民營企業規模較小、管理制度不健全,再加上今年受疫情等因素影響,出現了資金斷鏈、資金運轉困難的問題;再加上部分民營企業由于沒有有效抵押物,也很難獲得銀行貸款,導致部分企業一時難以為繼。
三、進一步優化我縣營商環境的意見建議與行動
(一)強化政策支撐,破解企業發展難題。鎮委、鎮政府出臺了優化營商環境的相關文件及工作機制。
1、通過政策支持強化企業實體經濟能力。相關部門為企業轉發各項優惠政策,同時向上爭取貸款資金申報。現階段,我鎮已為以意豐、中誠為首的8家企業申報了物資保供,其中意豐肉聯加工(加工)集團有限公司和盤錦市中誠食品有限公司通過審核并已獲批。
2、向企業推薦各銀行機構創新型金融產品情況表。同時,組織企業參加了縣里舉辦的政企座談會、銀企對接會,落實好并聯審批、代辦服務、包抓幫扶、銀企對接、政企溝通等優化營商環境。
3、做好優惠扶持政策的兌現。安排專項資金落實骨于企業培育、納稅大戶獎勵、企業人才引進,知名品牌創建等激勵措施,多途徑降低企業經營成本,不斷優化發展環境。
4、鼓勵企業參與“抖音推廣交流會”、“創客中國”、“中小企業線上百日招聘高校畢業生”等活動。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續改善營商環境。
1、通過精簡審批事項,簡化辦事流程,優化窗口服務,盡可能實現“讓群眾少跑路”的目標。
2、加強全程代辦服務工作,按照企業代辦、項目代辦、民生代辦、鎮村代辦等進行分類,由各代辦責任單位牽頭推進,形成了全程代辦工作體系。
3、轉發并鼓勵企業利用“網上國網”線上渠道獲得用電申報,從而提高硬傷效率。
4、轉發“2020年工業互聯網大會”邀請文件;
5、組織企業參加統計法培訓。
(三)提高企業安全生產、防范工作。
1、協調疫情期間企業運輸受阻問題、產品滯銷問題;
2、指導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農民工返崗工作;
3、及時向企業通報國內疫情高、中風險區域及調整情況;
4、指導企業做好防暴風、防臺風、防汛抗旱工作。
(四)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工作
要全面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扎實做好:
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工作,
全面落實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保糧食能源安全、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保基層運轉任務,
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確保完成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譜寫沙嶺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
【篇十】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中共桂陽縣委、桂陽縣人民政府:
營商環境是一個地區的重要軟實力。為配合與市政協的聯動調研,了解桂陽營商環境,根據“‘郴州營商環境’調研協商監督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由縣政協副主席楊濤,縣政協原副主席李紹軍帶隊,縣政協經濟科技和外事委組織部分市縣政協委員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專業人士,于2019年6-9月份開展“桂陽營商環境”課題調研。調研組多次召開會議,研究課題調研相關工作,組建調研組工作群,廣納眾智,集思廣益。調研組成員先后走訪縣科工局、縣優化辦、縣發改局、縣商務局、縣政府辦等單位部門了解情況,收集資料;深入縣工業園組織召開企業主代表座談會,傾聽企業主和園區部門負責人的意見建議,詳細了解實情,查找問題,探尋對策。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桂陽縣優化營商環境的做法與成效
(一)優化政策環境,聚焦減稅降費,減輕民營企業負擔。成立了以縣委書記為顧問、縣長為組長的減稅降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減稅降費工作方案、政策和責任落實清單,將減稅降費各項工作任務分解到各級各部門,推進減稅降費政策落到實處。實行“一窗通辦”、“一廳通辦”,讓納稅人享受“一次辦結”和“最多跑一次”便利,大力推行新的電子稅務局、辦稅自助終端和個稅扣繳客戶端,切實提高納稅人辦稅效率,降低納稅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出臺《桂陽縣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目錄清單》《桂陽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目錄清單》,政府對實體經濟企業服務實行零收費,取消依靠行政權力提供強制服務的“紅頂中介”,由縣政府督查室牽頭,對縣工業園、縣財政局、縣稅務局、縣人社局等部門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減稅降費措施100%準確執行、各項減稅降費政策100%落實到位。2018年共減免各項稅費2.91億元;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4項,涉及金額1168萬元;中小企業享受稅收優惠共1200余戶,減免稅額2053萬元;增值稅即征即退4戶,退稅額242萬元,落實穩崗補貼企業50家、技能提升補貼企業43家。2019年上半年減免各項稅費5424萬元,為企業減負4140萬元,為274家企業減少保險金額48.6萬元。例如,主營鉛鋅礦石采選的湖南寶山有色金屬礦業有限公司,擁有800多名員工,年工業總產值約4.5億元,每年主要的稅費負擔是企業增值稅和職工社保費用,分別約為1億元和0.6億元,自增值稅率從16%降到13%,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19%降到16%等減稅降費措施落實到位后,這兩項負擔金額下降了16%,公司每年可節約2000多萬元資金。
(二)優化政務環境,落實簡政放權,激發民營經濟活力。抓實“優化營商環境執行年”,制定《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營造法治化、市場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辦”改革,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與政府門戶網站深度融合,按照“四級四同”改革要求,2018年清理政務服務事項4022項,取消各類不合理證明1060余項,“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結”事項分別達68.5%、81%、99.1%,行政審批提速69%。2019年上半年,取消各類不合理證明和蓋章類事項1082項,累計壓縮審批時限68%。持續深化商事登記和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商事登記“多證合一”,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對注冊資本取消最低限制、推行認繳制,對項目投資實行網上備案審核制度,大大降低了市場準入門檻,2018年全縣新增內資主體807家、個體工商戶4057戶。2019年上半年,全縣新增內資企業市場主體405家。當前,我縣又在謀劃啟動“企業投資、政府代辦”服務中心建設,全面梳理簡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進一步提高服務效能,盡最大努力讓企業和客商不再為各種繁雜手續牽扯精力。同時,改善政商關系,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在加強企業幫扶的同時,嚴格規范政商交往。加強對公權力的監督,嚴禁公職人員“索拿卡要”或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重點解決中小微企業在招投標過程中實際遇到的不公平待遇問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優化金融環境,注重企業幫扶,破解民營經濟難題。出臺《桂陽縣2019年縣級領導聯系“三重”工作實施方案》,開展“企業幫扶月”活動,為黃沙坪礦業、寶山礦業、銀星公司、利諾藥業、翔龍通航等30家重點企業紓困解難,助推企業“輕裝”前行。全面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解決了一批難點問題。先后組織集中招聘會10次,幫助企業招工3500余人。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引導企業規范運營管理,為548家中小企業、合作社及事務機構提供相關專業服務,客戶滿意率達96%以上。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桂陽縣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實施意見》《桂陽縣惠企政策措施、銀行金融產品、重點產業項目匯編》。2019年8月1日,我縣舉行2019年政銀企對接洽談會,當天,中國銀行等10家縣內金融機構與丹桂園等10家實體企業舉行了銀企對接項目簽約儀式,簽訂合作意向協議總金額14.522億元,有效緩解了企業融資難題。今年1—6月,全縣金融機構貸款余額201.9億元,比年初增長26.12%,存貸比達到76.72%,存貸款總量、新增貸款和存貸比均居全市第一。
(四)優化法治環境,打擊違法行為,護航企業生產經營。嚴格規范涉企檢查,明確無法定依據或者未經法定程序,不得影響、阻礙企業正常的建設經營活動,2019年以來對廠礦企業的督查檢查事項同比減少50%以上。依法從嚴打擊各種損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對強攬工程、壟斷地材、強行參運、阻工鬧事、惡意索要等,堅決做到發現一起依法處置一起,切實保護好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加強對民營企業家的教育引導培訓,每年組織民營企業家參加省市舉辦的各類高峰論壇、招商活動、專題培訓班,進一步密切政企之間、企業家之間的聯系,及時總結表彰優秀民營企業家,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切實提升企業家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近幾年,先后舉辦各類非公經濟人士培訓班12期,培訓企業家900余人次,表彰了王尤安、羅四姣等一批優秀民營企業家,營造了尊重、愛護和激勵企業家的良好氛圍。
二、桂陽縣營商環境存在的問題
(一)政策環境發力不夠,沒有跟上企業發展節奏。一是一些政策舉措針對性還不夠。部分優惠政策條款門檻較高,覆蓋面不足,申領手續多,對企業的激勵作用不夠明顯。二是引進高學歷、高層次人才困難。鼓勵支持企業引進高學歷、高層次人才的政策舉措還不夠靈活,程序較為繁瑣。受地方經濟條件所限,縣一級對人才的吸引力不夠,即便我們大力推進“柔性引才”,引進難、留下來更難的問題仍然較突出。三是城鄉規劃、基礎設施、文化旅游及公民道德素養等相關政策支撐不夠,而這些與營商環境息息相關,與發達地區相比,桂陽縣比較劣勢較為明顯,影響到整體環境的全面協調同步提升。
(二)政務環境改善不足,服務意識有待全面增強。一是個別部門的關鍵崗位存在服務“滯后”現象。像社保站“五險一金”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窗口耐心解釋政策的服務態度、服務方法有待加強。如在辦理項目建設用地審批事項時,有的工作人員主動服務意識不足,主動告知義務履行不到位,片面理解政策要求,機械執行上級文件,強調客觀原因多,主動破解難題少,以有關規定為借口降低辦事效率,想方設法尋求領導表態,怕擔當,明哲保身,延長審批周期,“推繞拖”等辦事難現象依然存在。同一事項需企業來回跑多次,影響到審批事項正常辦理及項目如期開工,造成群眾滿意度下降,政府形象受損。二是部門之間協作機制不夠順暢。一些涉及多部門職責的審批事項,相互溝通銜接不到位,答復時間過長,影響企業開工建設。有些涉及多個部門、多個環節的審批事項,部門之間標準不一致,資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孤島”現象仍然存在。三是政企溝通亦缺乏暢通渠道。服務質量和效果不佳,開辦企業登記便利度不夠高,企業退出機制有待完善,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不高、企業獲得感不強等諸多問題亟待解決。
(三)金融環境優化不深,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仍然存在。盡管桂陽縣存貸比排全市第一,但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貸款貸款余額僅占全部貸款的21.30%,民營小微企業貸款增速僅為8.64%,低于各項貸款增速6個百分點。銀行和金融機構在存貨、倉單、訂單等權益類質押融資產品及經營權、收費權、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抵質押貸款業務方面的創新力度不夠大、不夠實。貸款渠道單一、信貸產品少、融資成本高。銀行抵押條件過于苛刻,評估登記部門分散、程序繁瑣、收費較高、辦理難。
(四)法治環境保障不夠,法治化進程有待加快。一是有的工作人員法律知識較為欠缺,法律意識較為淡薄,依法依規辦事能力不強;變相隱性阻工擾工現象依然存在,影響項目正常推進。二是監管水平有待提高。監管理念和管理模式較為滯后,“一刀切”、“一人得病,全家吃藥”現象尚未根治,無法適應新時代新經濟發展特點,監管方式不夠創新,事中事后監管不夠完善。
三、優化桂陽營商環境的建議和對策
(一)優化政策環境,在簡化程序上做好“減法”。一是降低優惠政策條款門檻。要加大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讓企業主知曉優惠政策,讓優惠政策能夠覆蓋更多的經濟實體,簡化申領手續,爭取“一窗式”受理率達到90%以上。二是簡化引進高學歷、高層次人才機制。鼓勵支持企業引進高學歷、高層次人才,解決引進難、留下來更難的問題。三是壓縮辦事時限。實現企業注冊開辦業務3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動產登記業務5個工作日內辦結,抵押登記業務2個工作日內辦結,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30個工作日內。
(二)提升政務環境,在服務內容上做好“加法”。認真貫徹落實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扎實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執行年”活動,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統籌推進縣鄉村三級政務服務網上平臺建設,提升網上辦事比例,確保今年年底前,縣級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達70%以上,高頻事項掌上可辦率達到50%以上。推進線上線下融合服務,編制政務服務百事通向社會公布,推進實體大廳服務與網上辦事平臺、手機客戶端、自助服務終端深度融合。優化完善延時錯時和預約服務,根據不同時間段的辦事熱度,統一規范服務時間,增強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改善窗口服務態度、服務方法。加強部門之間溝通街接,對于涉及多個部門、多個環節的審批事項,部門之間資源、信息應及時共享,標準應統一,建立網絡信息共享平臺。暢通政企溝通渠道,提高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
(三)改善金融環境,在提高企業融資效率上做好“乘法”。一是多方引進民間金融貸款實體落戶桂陽,從而增加企業貸款選擇方式,形成縣域金融平臺的良性競爭,降低企業貸款成本利率。二是簡化企業貸款擔保手續,減低企業貸款門檻,讓金融業真正服務于地方經濟發展。三是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對于一些企業信用意識差、還款意愿不強,長期拖欠銀行貸款本息的情況,政府應出臺相應的措施協調溝通,甚至懲戒處理,提高企業的信譽度。
(四)完善法治環境,在改進作風上做好“除法”。應持續深入開展涉企收費領域專項整治。清理金融、物流、檢驗、檢測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涉企收費行為,重點整治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機構等主體的不規范收費行為,規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政府性基金減免政策,進一步幫助企業減稅降費。應增強服務意識,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規范涉企監管,做到精準監管,有效根治“一刀切”“一人得病,全家吃藥”怪病,保護企業合法權益,著力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應深入開展融資、政務誠信、公共資源交易、第三方評估等領域的專項整治,努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最優營商環境。持續嚴厲打擊變相隱性阻工擾工行為,優化施工環境。
【篇十一】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通過是推動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舉措,從制度層面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更為有利的保障和支撐。近年來,我院始終牢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牢固樹立“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結合審判執行工作實際,進一步找準法院服務保障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結合點和發力點,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優化營商環境,依法保障和促進營商環境健康有序發展,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來,我院在受理的各類案件數量持續攀升的情況下,嚴格落實司法責任制,加強審判管理監督,保障案件質效提升。具體工作中我們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開展:
一是依法嚴懲各類刑事犯罪,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認真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發揮好刑事審判的懲戒、威懾、預防功能,有效打擊違法犯罪,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提供法治保障。積極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依法懲治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的各類犯罪,切實增強群眾安全感。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全力保護青山綠水。在“破網打傘”“打財斷血”“一案三查”等工作上持續發力,沉重打擊了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確保專項斗爭全面、徹底、到位。
二是妥善化解民商事糾紛,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找準個案處理與服務大局的結合點,依法審理投資消費、金融借貸等領域案件。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三者的有機統一,有效維護了我市經濟穩定發展。
三是妥善審理破產案件。依法保障服務國家調結構、去產能政策的實施,堅持黨委領導、府院聯動,積極配合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指定專門的審判團隊負責審理涉房地產領域破產案件,依法妥善審理破產案件,通過破產重整盤活企業,最大化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推動完善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以法治化手段鞏固和保障“三去一降一補”(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深入推進。
四是加強司法規范引導,服務和促進營商環境發展。全面推進“兩個一站式”建設,完成訴訟服務中心升級改造,推動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取得新突破。建立訴調對接中心,加強與行政機關,人民調解組織,行業調解組織及工、青、婦等部門的對接工作,整合力量,實現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確認、法律指導等方面的有機銜接,建立多元化解紛機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五是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原則,在權益保障、損害賠償、勞動爭議等方面引導和樹立城鄉平等的社會觀念,為加快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進程和推進欠發達鄉村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我院派出法庭堅持“面向農村、面向基層,面向群眾”和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工作原則,大力推進巡回審理工作,妥善審理涉微小企業的各類糾紛,為轄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是自覺接受監督。加強人大、政協聯絡工作,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積極配合市人大、市政協開展各項專題調研,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參加“陽光司法”、“法院開放日”等活動,增進代表、委員及廣大群眾對法院工作的了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積極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執行指揮中心以及審判流程公開平臺、裁判文書公開平臺、執行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工作,搭建司法公開新平臺。近年來,積極探索電子送達方式,減輕當事人訴累。在取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積極采用電子郵件、微信、短信等電子送達方式向當事人送達相關訴訟文書,工作成效明顯。同時在上級法院統一部署下開通了微信立案,當事人可以在微信上通過小程序“云南微法院”申請網上立案、遞交訴狀,極大地方便了當事人。
七是加強法治宣傳,營造法治化營商氛圍。依托微信公眾號新媒體平臺,大力宣傳解讀黨和國家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通過個案解讀、庭審直播、法官論壇、專題講座、公眾開放日等多種形式,開展民商事法律法規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營造依法經營、依法治企濃厚氛圍。
需要看到的是,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我院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近年來,我院受理案件逐年增長,造成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社會轉型期大量復雜糾紛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案件辦理難度明顯增大。個別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風與人民群眾的期待和要求還有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與審判工作的要求、人民群眾的期待還存在一定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審判運行監督管理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
下一步,我們將結合今天與會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改進工作中的不足,著力加強法院信息化建設和隊伍建設,切實支持、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的發展,為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篇十二】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根據“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調研計劃,近日,對我區部分企業進行了走訪調研,就我區的行政審批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做如下報告:
一、 我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情況
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多次召開區委常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定“放管服”“一次辦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發《關于深化“一次辦好”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提出“3個支撐、16項專項行動”,細化了25項改革任務,我局也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流程再造推進“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的十條意見》(魯政辦字〔2019〕149號)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對標先進、流程再造”的部署進行了充分落實。
(一)扎實推進簡政放權工作。一方面,強化行政權力事項承接及下放。2016年以來,共分10批次動態調整我區行政權力事項,共調整、取消、承接落實618項區級行政權力事項,委托下放區級行政權力事項40項。另一方面,扎實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2018年12月,我區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則,劃轉業務骨干47人,劃轉 24個單位的176項行政權力事項。對所有審批事項流程進行重新梳理、壓縮,審批辦理時限平均提速66%,業務最高提速達95%,審批流程壓縮一半以上。
(二)持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制定了《關于推行跨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監管的實施意見》,對同時涉及多層次、多部門的檢查事項,實現一次性聯合檢查,全面推行跨部門“隨機抽查”。27個區直部門全部制定出臺了監管制度和辦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監管制度體系。在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領域分別建立隨機抽查標準,提升監管的公平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進“一次辦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辦好”事項清單和服務標準。2018年底向社會公布我區40個部門單位“一次辦好”事項清單1289項,其中,行政權力“一次辦好”事項1019項、公共服務“一次辦好”事項270項,實現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一次辦好”全覆蓋。二是強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撐。大力推進“一網通辦”,全區一網通辦率達86.36% 。著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務和智能服務,在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立24小時自助服務區。三是實施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開展優化企業開辦行動,設立企業開辦專區,全面推行企業開辦“一窗通”,全面優化開辦流程,實現了1個小時完成從企業注冊登記到公章刻制、稅務和社保登記全流程。推進不動產轉移登記“一次辦好”,整合不動產和稅務窗口聯合辦公,真正實現了“一窗受理、一次辦結”,半小時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定了《河東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實現投資建設項目全過程審批時間最長控制在73個工作日以內,精簡類工程建設項目控制在24個工作日以內。推進工業標準廠房建設,推動全區節約集約用地再上新臺階。截至2018年底,全區已建成標準化廠房38.8萬平方米,超額完成上級下達的33萬平方米的任務。全面提升便民服務水平。清理無謂證明,調整取消了27項證明和蓋章類材料。組建沂蒙紅色志愿服務隊伍,構建三級代辦服務體系,為企業群眾提供“保姆式”代辦服務。區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復印件,實行證照免費郵、材料免費印。
(四)大力開展流程再造。重點實施“4×4”系統工程,突出“一門全辦、一窗受理、一鏈辦理、一網通辦”四大環節,聚焦“營商環境、民生服務、監管效率、制度創新”四大領域,健全“你提我改、幫辦代辦、無權否決、動態優化”四項機制,著力推進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間、減費用“四減”行動,提升企業和群眾辦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諾制”“容缺辦理”審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諾制”,對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出版物經營許可、建筑工程施工許可、食品經營許可等9項審批事項通過施行告知承諾制代替現場審核。制定印發《河東區政務服務事項容缺辦目錄》,集中推出首批83項政務服務事項可“容缺受理”,各類容缺材料117條。
二、我區營商環境存在的問題
(一)部門壓力傳導不夠。召開了“放管服”和“一次辦好”改革工作會議,對相關工作進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務分解,但壓力傳導不夠,沒有一抓到底,盯緊盯死。2018年省里組織營商環境評價,我區綜合成績列全省第48名,未進入第一梯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為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個別部門單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韌勁不足,對“放管服”“一次辦好”改革工作的艱巨性認識不足,有懈怠情緒,未及時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風不扎實、服務效率不高等問題仍時有發生。部門間工作不平衡,個別部門單位對“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缺乏回應群眾關切、接受社會監督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推進工作考慮企業群眾需求不夠,思想不夠解放、改革不夠積極。受場所、專網等因素影響,人社、醫保等部門一直未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沒有完全落實。
(二)行政審批服務創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夠解放,與發達地區相比,個別部門及人員在行政審批制度創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創新意識不足,根據上級出臺文件抓貫徹落實較多,創造性、突破性開展工作較少。二是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局囿于條條框框,不敢打破常規先行先試。比如,天津港保稅區對環評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環節取消現場勘察,值得我們借鑒。三是流程還不夠優化,個別審批事項存在互為前置現象,影響了行政審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訓機構審批涉及到市場監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級部門規章、規定互為前置,導致辦事群眾辦事多頭跑。四是對行政審批中介機構的監管不到位。中介機構業務主管部門缺少約束中介機構服務時限的有效抓手,雖然通過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門提供審批的時限不斷壓縮,但是審批全流程的時間壓縮不明顯,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不強。
(三)便民服務標準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識樹立的不牢,沒有真正做到換位思考,不能真正從辦事群眾角度考慮問題。比如,群眾反映到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停車難問題,還沒有系統解決。二是服務標準還不高,滿足于辦成事,缺乏精細化、個性化服務。三是個別基層單位受限于機構改革思維,對于行政審批服務局下放、委托的事項不敢接、不愿接。區里委托下放的40項審批服務事項,各鎮街承接的還不到位。四是基層信息化建設相對薄弱,在窗口、柜臺設置、信息化設備以及便民服務設施的配備上與發達地區相比還需大力提升。基層便民服務及代辦服務工作人員,大多為鎮(街)及村居(社區)人員兼任,與發達地區通過面向社會招聘輔助人員從事基層便民服務工作相比,還有很大提升空間。
(四)審批與監管銜接不暢。審批與監管難以有效銜接,審批與監管責任劃分邊界不清。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后,將原來一個部門的審批監管職責一分為二,審批和監管原本在一個部門進行的內循環轉變為兩個部門間的外循環,申請人在審批環節的行為由誰負責監管存在盲區。比如,法律規定吊銷行政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發證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事項集中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為發證機關卻沒有行政處罰權,行業主管部門有行政處罰權卻不是發證機關,因而對這類行為的處罰職責難以確認。
(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撐不足。一是自助服務建設起步晚,剛在區級全面推開,沒有延伸到鎮街。二是宣傳發力不到位,全程網辦率雖然達到86.36%,但辦事群眾很少通過網上辦理,網上政務服務平臺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滯后,人口、法人單位、電子證照等重點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還沒有落到實處,制約辦事效率。
(六)信息系統孤島現象依然存在。一是縱向信息不順暢。由于省市地方數據平臺之間未全面實現數據共享,導致相關部門在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時,需要重復錄入相關信息,費事費力,影響群眾的辦事效率。二是橫向信息不順暢。目前有些部門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統,而這些系統之間往往互不相容,導致“信息孤島”的存在,造成資源浪費。比如,原市場監管局的企業注冊系統、食藥監部門的食品類許可證系統尚不能與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實現數據的無縫對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審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務服務平臺不夠優化,與南方發達地區相比,我們的政務服務平臺實用性、穩定性、人性化不足。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行政審批工作已經向縱深推進,開拓創新、與時俱進是當今社會一個永恒課題,也是做好各項工作的首要任務。只有樹立營商環境的創新意識,才能適應新形勢,實現營商環境的提升。
(一)全力推進“放管服”改革的各項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進尤其是省推進“一次辦好”十大專項行動工作落實的基礎上,針對各責任單位在落實“一次辦好”、優化環節流程、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前置審批、信息共享、服務態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匯總,實行責任認領,將問題和整改通知書面交由各責任單位,進行限期整改,確保高質量完成各項改革任務。同時,推進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研究制定銜接落實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加強業務指導及培訓,盡快實現就近能辦、多點可辦、一站快辦,進一步優化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二)深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全力抓好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按照“審管分離、權責一致”的原則,厘清與其他職能部門的權責邊界,加強部門之間協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審管互動、雙向反饋的工作機制,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審批過程中的重要問題。
(三)全面提升政務服務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聯網+政務服務”,在新建政務服務中心基礎上,完善24小時自助服務區,深入開展“不打烊”服務。向鎮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務終端,探索開展掌上智能審批,讓群眾享受到“指尖辦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級推進政務服務平臺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和無差別“一窗受理”系統等專項系統開發工作,抓好事項上網運行工作。
(四)嚴格督查考核。將深化 “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列入重點督查內容,實行“定時、定標、定量”的跟蹤督辦機制,綜合運用督察督辦、明察暗訪等方式,全程跟蹤評估改革任務落實情況。拓寬監督投訴渠道,對交辦、協辦事項落實不力,甚至出現推諉扯皮,久推不辦的責任單位,由區委督查考核服務中心進行重點督查,對限期整改不到位、損害營商環境問題的行為,導致改革進度滯后甚至停滯的,由區紀委監委實行問責,確保各項改革任務的落實。
【篇十三】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一、辦理破產方面:
1、2019年處理破產案件完結的平均時限:我院自2017年起,分別審理了(2017)*0922破1號****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件;(2018)*0922破1號**黑與白陶瓷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2019)*0922破1號**恒興高科制硅工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目前3個破產案件均在審中,審理期限均超一年以上。
2、2019年完結的破產重整案件中企業收回債務所需平均時限:(2017)*0922破1號****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件。由于債務人及管理人在規定期限內并未實質性引進新的投資人,也未能提交重整計劃草案,本院已于2018年9月30日裁定轉入破產清算程序,仍在審理中。
3、2019完結的破產重整案件中擔保債權人收回債務占債務額的比例數據:因三件案件尚在審理中,債務尚未收回清算。
4、我院企業破產程序均依法啟動,****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件已委托**
鴻運律師事務所作為破產管理人,現已召開兩次債權人會議,但由于涉及債權人人數較多、金額較大且涉訴情況較多,相關債權審核工作仍在進行,相關資產評估工作已基本完成;**黑與白陶瓷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師事務所作為破產管理人,并已召開了兩次債權人會議,由于債務人財務賬冊等相關憑證缺失以及承租人未退場等問題,現在相關工作面臨一定困難,需要相關部門繼續加強聯動,穩步推進相關工作;**恒興高科制硅工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中銀(南昌)律師事務所作為破產管理人,并已召開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于債務人賬目不規范以及廠房租賃等問題,現在仍處在債權審核資產評估階段。
5、我院高度重視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對涉及相關企業的破產案件審理工作均歸口于民事審判庭,并成立了專門的審判團隊。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形成了相關聯動機制,組成了包括法院、工業園管理委員會、公安局、人社局、環保局、安監局、國土資源局、房管局、市場監管局、供電公司、稅務局、供水公司等單位在內的領導小組。各單位分工合作,協調推進,多方聯動,形成合力,努力推動破產案件各項工作穩步有序進行。我院已向縣委、縣政府里告,準備通過爭取財政支持、部分從破產管理人報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爭取社會資助等多渠道籌集資金建立破產費用專項基金。
二、執行合同方面:
1、2019年提交和送達案件、案件審理和獲取判決、執行判決等處理整個商業案件的平均時限:我院對該類案件實行快立快審快結,對爭議不大的案件走速裁程序,30天內完成立案、審理、判決,速裁案件占比達67%。對案件復雜、爭議較大的案件在審限內完結,整個商業案件的平均時限為35.7天。
2、2019年查封、扣押、凍結金額與起訴標的額比較情況:
2019年我院執行局查封、扣押、凍結金額13187.6萬元,起訴標的額55083.61萬元,查封、扣押、凍結金額占起訴標的額的23.94%。
3.對已經履行生效裁決文書義務的要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費,屏蔽失信,及時恢復企業家信用的執行情況:
我院對于已經履行生效裁決文書義務的被執行人會依職權在第一時間解除限制高消費,屏蔽失信,2019年對已履行生效判決文書義務的被執行人解除限制高消費632人次,屏蔽失信421人次;刪除曝光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12人次,及時恢復了企業家的信用。
4.執行辦案中是否存在隨意處置、錯誤處置案外人財產的情況。
我院在執行辦案中不存在隨意處置、錯誤處置案外人財產的情況。
三、年度受理涉及融資擔保糾紛案件總數:220件。
四、年度受理的涉及勞動力權益保障糾紛案件總數:60件。
五、辦理破產(法院)
債務收回時限(天或年)
目前3案均在審理中,債務未收回
債權人回收率(%)
目前3案均在審理中,債務未收回
六、執行合同(法院)
解決商業糾紛的耗時(天)98
解決商業糾紛的成本(占索賠金額比%)7%
【篇十四】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政府現代化治理能力的重要舉措,是激發市場活力、轉變干部作風的有力抓手,是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根據全縣“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實施方案要求,近期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進行了專題調研,形成報告如下。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按照中央、省、市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總體安排部署,定邊縣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主體責任,完善制度建設,實施專項整治,強化督查考核,積極營造快捷、高效、規范、透明的營商環境和政務服務體系,營商環境明顯好轉。主要特點: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進“三集中三到位”。截至目前,定邊縣23個部門、387項劃轉事項已全部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全流程辦理,共受理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上線12.54萬件,辦結率為99.61%,群眾滿意度達100%;為了使“三集中三到位”落到實處,定邊縣政務服務中心與各進駐單位簽訂了“授權書”和“承諾書”,所有進駐部門均已啟用了“行政審批專用章”。同時定邊縣全面推行派駐政務服務中心首席代表制,派駐部門向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權,群眾只需跑一個窗口即可辦好相關業務。
(二)強化政策支撐,破解企業發展難題。一是簡化程序,提升企業開辦和注銷效率。定邊縣將企業開辦環節數由2017年底的7個縮減到4個,將企業開辦的時間由23個工作日縮減到1個工作日,將企業申請材料件數由25件縮減至5件。二 是強化落實,降低企業運行成本。累計降低人工成本4459萬元、生產要素成本920萬元、物流成本1267萬元,融資成本由過去的每筆2800元降至現在的融資零成本。三是多措并舉,降低企業融資難度。鼓勵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開發信貸產品,拓寬企業獲貸渠道,著力健全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截至目前,定邊縣各類商業銀行共向小微企業投放專項貸款近2億元。
(三)強化執紀監察,改善法治環境。定邊縣成立了政務監察投訴中心,將營商環境納入巡察、專項檢查、明察暗訪、季度督查的重要內容,對拖延、推諉等影響審批效率和營商環境的行為加大執紀問責力度。一是按照“有信必核、有訪必復”原則,凡涉及營商環境的信訪投訴舉報,從重從快嚴肅查處。今年以來,共受理投訴舉報6起,并全部予以答復解決。二是圍繞《定邊縣優化提升營商環境五大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綜合開展專項督查,倒逼部門任務落實、責任落地。三是對38個承擔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職責的單位進行開展滿意度測評,查找問題、征詢意見,充分發揮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作用。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的問題。一些部門對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夠、主動性不強,對“審”“管”分離做法存在質疑,對于如何推進落實研究不夠。二是存在“體外循環”的問題。一些部門審批煩瑣,存在“多頭辦理”“兩頭審批”的情況;一些部門授權不充分,“中心”窗口成了“掛號室”;還有一些部門窗口工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存在“三多一少”現象,即臨時聘用人員多、下屬企事業單位人員多、無行政審批執法權人員多,業務骨干少。三是存在營商環境不優的問題。一些企業反映,有的單位不按合同和承諾履行職責,仍然存在“新官不理舊賬”問題。一些部門辦事手續煩瑣、隨意性大,“拖等壓”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門好進、臉好看,事還是難辦。同時,強買強賣、強攬工程、欺行霸市、惡意欺詐、惡意阻工、吃拿卡要等破壞投資營商環境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還時有發生。四是存在工作作風不扎實問題。簡政放權中有人“明放暗收”,放管結合中有人“擇利而為”,優化服務中有人“言行不一”;為政不為、弄權設障、推諉掣肘、敷衍塞責等衙門惡習仍然時有表現;“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沒有完全打破,政策“中梗阻”、辦事“推拖繞”等傷害群眾感情、侵害企業利益的行為仍然沒有根絕。
三、對策和建議
一是集中辦理要到位。要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三集中三到位”,在應進必進上下功夫,加快推進行政審批服務職能、事項、人員進中心,確保駐廳事項在窗口實質運行。二是簡政放權要到位。要圍繞“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大膽創新,不折不扣減環節、減時間、減材料、減跑動、減成本,確保要件最精、環節最簡、時限最短。三是加強監管要到位。要全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厘清“審批監管”事項和責任要求,切實防止“一放就亂、一管就死”怪圈現象,真正推動審批型政府向管理服務型政府轉型。四是政府服務要到位。要強化主動服務意識和擔當意識,圍繞“方便企業開辦、簡化審批辦理、降低信貸難度、優化納稅服務、降低運行成本”等方面,當好“店小二”,做到“無事不擾,有求必應”,不斷提升服務質量。五是環境保障要到位。要嚴肅查處破壞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件,下決心整治企業和群眾在辦事中遇到的故意設卡、無端刁難等問題,推動營商環境持續優化。要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依法嚴厲打擊向投資者索要錢物、敲詐勒索,以及強攬工程、強行供料、強買強賣、無理阻工等妨礙企業正常經營、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為項目建設營造良好環境。六是誠信建設要到位。要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企業信用數據庫和企業家誠信檔案,建立“紅黑榜”,強力整治“老賴”、惡意逃債、公職人員欠貸等行為。要增強政府公信力,政府承諾的事項一定要嚴格兌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