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總結報告主要針對員工的日常工作總結報告,如出差、考察等。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貫徹落實三個規定的情況報告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貫徹落實三個規定的情況報告
為認真貫徹《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和《司法人員不得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不當接觸》這三個規定的有關要求,防止領導干部和司法行政機關內部人員違反規定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院黨組要求各部門及每位干警把“三個規定”的各項要求落實到法院具體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貫徹落實到位。
一是開展專項教育,落實制度要求。賓川縣人民法院在全體干警會上集中學習“三個規定”內容,認真領會精神,充分認識“三個規定”重大意義,使全體干警準確把握規定內容,加強自我約束,嚴格自覺遵守并認真落實各項要求,杜絕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及其關系人傳遞涉案材料、打聽案情和打招呼說情等現象發生,依法維護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級法院和縣委政法委關于貫徹執行《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簽訂了《賓川縣政法系統領導不干預、不插手案件辦理承諾書》,要求辦案人員不得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不當接觸,影響公正辦案,切實發揮其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的指導作用,形成制度約束合力,確保鐵規發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爭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種宣傳平臺積極宣傳“兩個規定”精神,取得社會各界的有力支持與配合,帶頭自覺遵守“兩個規定”。通過法院官方網站、微博平臺發布“兩個規定”相關內容和舉措,擴大社會影響力。在法院門口設立舉報箱,公開舉報電話,設立監督崗,主動接受人民群眾和案件當事人及社會各界對賓川縣人民法院落實“兩個規定”監督,促進“兩個規定”全面貫徹落實。
三是打消思想顧慮,如實全面記錄。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擊報復等思想顧慮,根據規定建立、落實相關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機制。對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或以組織名義向司法機關發文發函對案件處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領導干部身邊工作人員、親屬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實記錄并留存相關材料;對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違反規定干預、說情、打探或過問案情的,或不依正當程序轉遞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況,辦案人員應嚴詞拒絕,并如實記錄,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經得起法律和紀律的考驗。
四是加強紀檢監察,守住規定紅線。一方面,從法院內部、從干警自身做起,加強司法作風建設,持續開展正風肅紀活動,真正做到“講紀律、守規矩”,不折不扣地抓好“兩個規定”中各項具體措施的落實,不違規講人情、干預辦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門的辦案人員講人情干預辦案。另一方面,充分發揮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和廉政監督員的作用,加強內部監督和紀律約束,運用審判管理系統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審、申請再審等環節中插手辦案或是有避不回等違反“兩個規定”的情形,一經查實,將依照規定對有關人員嚴肅追責,強化干警紅線底線意識。
經過認真學習,加大宣傳力度,全院干警沒有出現違反“兩個規定”的情況,也沒有出現其他領導違規過問案件、插手案件處理情況。
第2篇: 貫徹落實三個規定的情況報告
2020年元旦剛過,當多數人還習慣性地提筆寫下“2019”時,最高人民檢察院各內設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干部職工已完成了2020年首個《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及相關接觸交往行為情況記錄表》的填報。
不僅在最高檢,地方檢察機關也在同一時間完成了相關信息的填報。每月進行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已經逐漸成為各級檢察機關檢察人員的一項工作習慣。據最高檢一名承辦此項工作的同志透露,2020年最高檢將適時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記錄報告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情況,讓人民群眾更直接監督檢察機關,展現新時代檢察工作自信。
“作為一項中央報告制度,要把這項工作當作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遵守”
“領導和親友打招呼,自己不被干擾就行了,如果登記填報就把別人‘出賣’了,以后還怎么開展工作,怎么做人?”最高檢檢務督察局二級巡視員滑寶霞告訴記者,起初她在調研時,當地檢察機關一些干部對記錄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這一做法并不理解。但經過幾個月的記錄報告,越來越多的檢察人員從“他律”到“自律”,由“要我填”變為“我要填”,“逢問必錄”的習慣正在養成。
最高檢強力推進的“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究竟從何而來?
曾經,個別黨政領導干部插手具體個案、干預司法辦案的問題,是一個時期以來影響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司法權的頑疾。2014年,被人們稱為“法治里程碑”“法治新春天”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專門就這一頑癥開出藥方,提出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此后的2015年,共有三個與這一制度相關的規定出臺,分別是中辦國辦印發實施的《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央政法委印發實施的《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及兩高三部聯合印發實施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統稱“三個規定”。
“三個規定”有效杜絕了以案謀私行為的發生。然而,隨著制度實施的深入,一些問題逐漸顯現——由于受人情社會的影響,部分檢察人員存在“怕得罪人”“怕擔責”的顧慮,加之大家普遍對這項工作沒有深刻理解認識,“三個規定”的落實情況很不樂觀。2018年,新一屆最高檢黨組在第一輪系統內巡視中發現這一問題。當年3月,剛剛當選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張軍在了解相關情況后作出批示:“作為一項中央報告制度,要把這項工作當作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遵守。”在以后的工作中,張軍檢察長多次強調,從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查處的情況看,相關案件常常存在違反“三個規定”的情況。這說明,中央印發“三個規定”完全符合當前實際和檢察機關隊伍建設實際。“必須排除阻力做細做實,如實報告。”
2019年,張軍檢察長不僅對該項工作作出25次批示,更是逢會必講、帶頭填報,要求盡快制定出臺檢察機關落實“三個規定”實施辦法。最高檢檢務督察局負責人告訴記者,在研究制定實施辦法時,張軍檢察長多次參與討論、修改,“甚至填報表如何設計,都直接給我們提出了意見”。
幾經修改完善,2019年8月,《關于建立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的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正式在全國檢察機關印發實施,將報送制度規定為月報制,并在吸收“三個規定”要求政法專項編制人員填報的基礎上,將在檢察機關及下屬單位工作的事業編制人員、掛職借調人員、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實習生等都納入填報范圍,填報內容也從單一過問或干預、插手司法辦案拓展至干部選拔任用、項目安排、工程建設、監督執紀等重大事項。檢察機關落實“三個規定”和“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正式建立。
“零報告”被退回,填報較少省份在大檢察官微信群內被點名通報
“圖垂成之功者,如挽上灘之舟,莫少停一棹。”事物發展變化過程中的最大阻力往往是其自身固有慣性。2019年8月,最高檢黨組乘勢而上,要求全國四級檢察機關所有檢察人員對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間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情況開展集中填報。
“落實‘三個規定’首先要從檢察長做起,如果檢察長做到了,部主任就能做到,辦案組就能做到。”最高檢的堅決態度很快傳導到各地。一些填報較少的省份,例如北京、遼寧等甚至被通報到“大檢察官微信群”,還附上了張軍檢察長代表最高檢黨組提出的要求:“對照最高檢學習文件,開展自我批評、自我剖析,重新填報。”而后,最高檢還專門派出督察組對部分省份進行專項督察。
檢務督察局負責人告訴記者,張軍檢察長曾在一次黨組會上說過,“三個規定”和“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是中央的規定和部署,“落實‘兩個維護’不是喊口號”!這次集中填報也印證了最高檢黨組“不喊口號”的態度。這名負責人透露,不僅張軍檢察長帶頭填報,最高檢其他院領導和各廳局主要負責人也都進行了填報。對于一些填報較少或者“零報告”的廳局,分管院領導都進行了督促檢查。“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邱學強,副檢察長張雪樵當時都對分管廳局的‘零報告’進行了批評和退回,并要求‘破冰’。”
山西省檢察院檢察長楊景海對那份“非正式”通報至今記憶深刻。雖然此前山西已經按要求進行了填報,但對照最高檢黨組的要求,楊景海表示“做得還不夠”。“我們馬上組織召開了全省檢察機關落實‘三個規定’和《實施辦法》推進會,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再動員、再學習、再宣傳,省院領導班子帶頭填報,再逐一和分管部門負責人談心談話,督促落實。”
四川省檢察院檢察長馮鍵也表示,看到通報很震撼。“省院黨組立即召開黨組擴大會再次逐條學習張軍檢察長批示要求,并召開全省三級院全體干警參加的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將最高檢精神一一對照傳達,著重在講清填報意義、消除顧慮上下功夫。省院班子帶頭、內設機構負責人帶頭,同時重點抓市、縣兩級院,層層部署,再次組織填報。”
記者了解到,四川省成都市檢察院已將“三個規定”落實情況寫入該院工作報告,計劃于2020年該市兩會期間向社會公布。
還有寧夏、山東、天津等地檢察機關均通過電視電話會、部分約談、專項整改等方式對標最高檢要求,重新組織學習和填報。自2018年1月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填報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11651件。
檢務督察局負責人告訴記者,通過集中填報和后續的“通報”、專項督察,讓落實“三個規定”和《實施辦法》更加入腦入心,不僅讓檢察人員養成記錄報告習慣,也向社會傳遞出一種信號——“逢問必錄”。“各級檢察機關都感受到最高檢對這項工作要求越來越嚴,力度越來越大,真的開始‘較真’了。”
對前文提到某地檢察機關干部的擔憂,該負責人引用張軍檢察長的話進行了解答:“填報中有干預的,有插手的,但更多的是了解、督促,是監督。”他向記者講述了自己記錄的兩則事例:一個是他老家的親友向他反映對當地一起案件處理結果的不同意見,希望檢察機關進行監督;另一個是某國家部委同事向他轉發了一則工作中了解到的案件情況,也是希望進行監督。
“這兩件事我都如實進行了填報,并且告訴他們檢察機關現在有過問案件記錄制度,他們可以通過正當程序向當地檢察機關進行反映,檢察機關歡迎這樣的監督。這樣我既做到了如實填報,同時也向他們宣傳了政策,進行了普法。慢慢地,全社會都會了解這項制度,有人再想問案子就得考慮‘我是不是會被記錄’,久久為功,這種不過問插手干預案件的氛圍就有了。過問或不過問都一樣要依法辦理。”該負責人說。
退休干部和親友“打聽案件”,檢察官都一一回絕了
最高檢為何如此重視對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的記錄報告?
在最高檢黨組看來,這是一項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任務!
2019年7月至9月,短短兩個月,張軍檢察長在三次調研時均提到落實“三個規定”的要求——“不可能沒人來問過!不如實向組織講,就可能有問題,至少是人情觀念太重。”“以前有同志說,人家找我問一下個案處理情況,這不是干預、插手案件,就理直氣壯不登記。現在,我們要求過問、了解、干預、插手一律登記,分辨不清楚是什么情況,先登記啊!”
對此,楊景海體會深刻,他認為最高檢黨組是用“小切口”抓“大問題”。落實記錄報告制度,可以倒逼檢察機關更加規范司法,同時暢通群眾反映問題渠道,進一步完善相應的配套措施。也就是說,既將過問或插手、干預案件的“后門”堵死,又把群眾正常監督反映的“前門”打開。“填報看似小事,實則關乎公正司法的內外部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反映的是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預期。”
馮鍵也認為,要正確對待如實填報與為民辦事的關系。“不能因為要填報就對群眾正常來信來訪不管不問,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就是走了另一個極端。我們還是要以滿腔熱血幫助群眾解決問題。該記錄報告的要記錄,該管的事情還要大膽去管。”
“‘三個規定’是給廣大檢察人員披上一身防腐蝕、防圍獵的‘鎧甲’。”如今,“鎧甲”作用正在逐步顯現。
山西省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王稼瑤告訴記者,不久前該院一名退休干部向她“打聽案件”,她便用這項制度回絕了。“現在我們壓力小多了,再有人問案子我就直接告訴他們有這個制度,不僅如實登記,還讓他們不要去打聽案情,也不要去問,查詢案件信息可以走正規途徑。”四川省成都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涂征也在2019年10月回絕了一名老友對一起抗訴案件的“打聽”。“我直接告訴他,我們現在要記錄,我也不可能去向別的檢察官問案子,有什么問題直接通過正常途徑反映。現在大家心里都繃著這根弦。”
“逢問必錄”,不僅給檢察人員減少了麻煩,也讓不少律師感受到了深刻變化。四川省卓安律師事務所主任艾述洪告訴記者,早些年一些律師把精力過多放到“跑關系”“問案情”上,忽略了提升自己的專業能力。“現在把問題都擺在陽光下,讓踏實做業務的律師有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這對堅持法治夢想的律師來說就是一種鼓勵。”艾述洪還表示,現在的檢律關系非常友好,私底下他和不少檢察官都是朋友,但他會嚴格遵守要求,絕不主動詢問與個人代理權限無關的案件。
成都市人民監督員周波也對檢察機關落實“三個規定”和“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充滿期待。“作為人民監督員,我由衷為這項制度點贊。通過這項制度可以讓‘不能說’‘不敢說’深入每一名司法人員骨髓,進而形成良好的公正司法氛圍,讓人民群眾更加真實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周波還表示,自己將利用人民監督員的身份向身邊朋友宣傳這項制度,讓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不要找檢察院打招呼,找了沒用,還可能被記錄”。
檢務督察局負責人還向記者透露,最高檢將加大對“三個規定”和《實施辦法》的講解、宣傳力度,研究對填報程序進行簡化,探索將填報程序嵌入辦案系統,同時出臺相關規定,加強填報人隱私保護,確保填報信息安全、消除填報人顧慮,逐步將“三個規定”和《實施辦法》填報情況納入司法責任追究和檢察官懲戒體系,形成責任追究閉環。“希望通過檢察機關的帶頭落實,推動執法司法進一步規范,促進社會風氣慢慢改變,最終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新時代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3篇: 貫徹落實三個規定的情況報告
根據省院的安排部署,我院對貫徹落實“三個規定”情況進行了認真總結,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貫徹落實“三個規定”基本情況
(一)強化制度建設,確保責任落實到位。我院黨組高度重視貫徹落實“三個規定”,每季度召開一次黨組會議研究貫徹落實“三個規定”情況。召開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參加的黨組擴大會和全體干警大會,分層次集中學習“三個規定”內容,引導干警深刻領會精神實質,并結合工作實際,進行學習討論,交流學習心得。同時我院健全完善通報制度,按照上級要求,每月向市院報告“三個規定”落實情況統計表、每季度向區委政法委報告“三個規定”落實情況統計表,形成制度約束合力。2020年我院共計上報三個規定9次。
(二)強調明確職責履行,強化記錄報告制度。要求全體人員在辦案中對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情況和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情況進行全面如實記錄,做到“一案一記錄”,不能有遺漏,不能有選擇性記錄;把領導干部干預、插手、違反規定過問司法辦案活動等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評價體系,檢察人員執行“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規定情況”記入個人廉政檔案,作為檢察人員年度考核和晉級晉升的重要依據,對違反“三個規定”的行為堅決“零容忍”,嚴肅監督執紀問責。
(三)強化宣傳講解,確保制度宣講到位。通過輔導宣傳、答疑解惑、利用檢察內網上傳指導意見、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全面深入解讀“三個規定”及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的精神實質。播放省院下發的《筑牢廉潔司法“防火墻”》宣傳片,印制“三個規定”宣傳畫50份,分發給全體人員,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最大限度消除廣大人員在填報記錄中遇到的疑惑和顧慮,讓大家真正認識到這是保護自己、保持本色、防止被圍獵的一項重要舉措,破除禁錮、消除疑惑、打消顧慮,使貫徹落實“三個規定”成為每一名人員必須遵守的政治規矩和政治紀律。
(四)強化學習教育,確保思想認識到位。院黨組堅決貫徹落實張軍檢察長關于執行“三個規定”及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的指示批示精神,對自身是否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執行制度不認真、監督檢查不作為等方面的問題全面梳理、自查自糾,細化措施,及時整改。院黨組召開黨組(擴大)會議,領導班子、部門負責人率先垂范,逐句逐條學習“三個規定”和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并列入黨組會、檢委會、黨支部必學內容。
(五)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制度執行到位。進一步增強院黨組特別是一把手抓實“三個規定”的政治責任感,強調檢察長是落實“三個規定”第一責任人,抓住“關鍵少數”,逐級落實責任。通過內部會議、文件通報等形式,加強對落實“三個規定”情況進行通報。對不如實記錄填報、隱瞞不報或者通過案件暴露出來的,將依據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對影響案件辦理、問題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辦公室開展對“三個規定”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和專項督查,定期進行通報。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密切關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必要時向社會公開。
二、堅持問題導向,“三個規定”執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
(一)個別干警重視不夠。對“三個規定”及相關文件理解不夠。部分干警對“三個規定”相關文件精神理解不到位,沒有真正認識到“三個規定”是黨中央保障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辦案,提升司法公信力而作出的重大舉措。
(二)對填報錄入工作心存顧慮。部分人員對記錄過問案件信息后,能否實際解決問題心存疑慮,有觀望態度。部分干警認為,同事、同學和朋友等熟人過問案件,因礙于情面不好記錄;領導干預插手案件時,擔心得罪領導而不愿記錄、不敢記錄。
(三)結果運用成效不彰。對執行“三個規定”情況納入考核評價體系只做了原則性、概括性、粗線條規定,細化、量化不夠,操作過程中隨意性、盲目性較大,無法作為評價其是否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廉潔自律以及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三、確保“三個規定”不折不扣執行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執行好“三個規定”是檢察機關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決策部署、切實肩負好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特殊職責使命的重要抓手,是服務全省轉型發展蹚新路的必然要求。忻府區院將繼續在加強對制度理解和如實申報上下功夫,院領導要進一步帶頭原原本本學習中央和最高檢文件精神,真正學深悟透,向干警講明政策界限。
(二)加大宣傳力度,嚴格執行“三個規定”。針對貫徹落實中存在的“標準不好把握,怕惹麻煩、得罪人”等一些思想顧慮,我院將進一步通過召開黨組會、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會議、全院干警大會等輔導宣講、答疑解惑,讓全體人員真正認識到這是保護自己、保持本色、防止被圍獵的一項重要舉措,破除禁錮、消除疑惑、打消顧慮,變“要我填報”為“我要填報”,使貫徹落實“三個規定”成為全體人員必須遵守的政治規矩和政治紀律。
(三)以建機制、立規矩為根本,形成長效機制。堅持把貫徹落實“三個規定”與“端正執法司法理念,改進執法司法作風”專項整治活動緊密結合起來,創新工作機制,完善工作制度,下一步我院將購置專用保密柜,指定專門管理人員,做到“一人一檔、專柜存放、專人負責”,最大限度消除影響檢察權獨立公正行使的不力因素。同時,強化執紀問責,對不如實記錄填報、隱瞞不報或者通過案件暴露出來的,將依據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對影響案件辦理、問題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做到問責一人警示一片,進一步增強黨組特別是一把手抓實“三個規定”的政治責任感。
“三個規定”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檢察機關必須常抓不懈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忻府區院全體人員一定會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上級檢察機關黨組的部署上來,緊密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把“三個規定”的各項措施堅決落到實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