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機是指個人在遇到突發事件或重大挫折和困難時,當事人自己既不能回避,也不能利用自己的資源和壓力方式加以解決的心理反應。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篇一】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
摘要: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是指建立在學校教育和學校管理基礎上的心理危機干預。對學生心理危機干預的意義在于預防,而不是等到悲劇發生了才進行干預。所以,積極預防在學校管理范圍內重大惡性事件的發生,應當作為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首要任務。
關鍵詞:學校心理危機干預;預警機制;預防;疏導
一、什么是心理危機干預
1、什么是心理危機。1964年,心理危機干預的鼻祖G.Caplan首次提出心理危機的概念,即當一個人面臨困境時,而他先前的處理危機的方式和慣常的支持系統不足以應對眼前的處境,即他須面對的困難情境超過了他的能力時,這個人就會產生暫時的心理困擾,這種暫時的心理失衡狀態就是心理危機[1]其后,美國心理學家KristiKanel于2003年對心理危機的實質和發展過程做了更為合理和清晰的解釋,他提出心理危機包括3個基本部分,即發生危機事件:危機個體感受到危機事件并因此痛苦;以前解決問題時的方法對目前問題的解決無效,引起危機個體意識、行為和情感方面的功能失調
2、什么是心理危機干預。危機干預是指運用心理學、心理咨詢學、心理健康教育學等方面的理論與技術對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個人或人群進行有目的、有計劃、全方位的心理指導、心理輔導或心理咨詢,以幫助平衡其已嚴重失衡的心理狀態,調節其沖突性的行為,降低、減輕或消除可能出現的對人和社會的危害。
二、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機制建立的意義
危機往往是突發的,出乎人們的預期,如果不能得到很快的控制和及時緩解,危機就會導致人們在認知、情感和行為上出現功能失調以及社會的混亂[3]危機干預的目的性非常強,就是為了降低急性、劇烈的心理危機和創傷的風險,減少危機或創傷情境帶來的直接嚴重后果,促進個體從危機和創傷實踐中復原或康復[4]。近年來,高中學生心理危機問題越來越為人們所關注,部分學生在遭遇危機事件后,導致自身的生活、學習狀態受到極大影響,出現厭學、肢體自殘、離家出走等行為,或出現暴力攻擊他人,更有甚者,選擇以輕生自殺的方式來擺脫痛苦的糾纏。如果這些沖突性行為只是在學校管理、社會安全或社會法律的層面上得到阻止和解決,而沒能在心理層面上予以疏導和幫助,則可能轉換成潛在的壓力和焦慮,進而形成嚴重的心理障礙和心理疾病,直接影響青少年身心的健康發展。由此可見,對在校高中學生開展及時、有效的心理危機干預成為各所學校所面臨的緊迫任務。
三、如何預防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
對于一個擁有幾千名學生的高中校園來說,通過哪些方式可以在盡可能早的時間里起到預警的作用呢?簡單來說,預防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并不能僅僅依靠專業心理老師的識別,而應該充分發揮各方面力量,及時發現學生的心理問題,將學生的心理危機事件控制在起始狀態,及時疏導,將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引導學生健康、快樂學習。個人認為,學生的心理危機的預防工作,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1、通過專業測評,建立學生心理檔案。通過專業的心理健康測量系統對學生進行心理測評工作,建立起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及時發現鑒別有心理問題或障礙的學生,必要的情況下給予專業的心理咨詢與輔導,對情況嚴重者及時跟家長溝通,轉介到高一級的專業咨詢機構或醫院就醫。
2、宣傳心理健康知識,普及心理咨詢概念。很多學生對心理健康知識缺乏應有的正確認識與了解,并且不少學生對心理咨詢充滿誤解與敵意,因此導致在自身出現心理適應性方面問題或遭遇重大危機事件的時候,不懂得尋求專業的咨詢與幫助。
3、發揮團體心理輔導的作用。可以充分發揮專業的團體心理輔導活動的作用。團體輔導是在團體的情境下進行的一種心理輔導形式,很大的一個好處是可以以游戲的形式,引導個體在團體內的人際交往中觀察、學習、體驗,認識自我、探索自我、調整改善與他人的關系,學習新的態度與行為方式,以促進良好的適應與發展。心理教師可以針對高中生中普遍容易出現的一些心理困惑和障礙,在全校范圍內招募學生,開展一系列團體輔導活動,讓學生在輕松的活動氛圍中體驗、學習、探索、成長,以達到及時疏導心理障礙的目的。
4、發揮班主任“預警員”作用。充分發揮班主任對班級和學生長時間接觸的優勢,將班主任成功塑造成“預警員”的角色。很多時候,對待在心理測評中表現異常的學生或是察覺到自己心理適應性方面有問題而主動尋求幫助的學生,學校的專業心理健康教育團隊可以提供較為專業的幫助,但對于在測評中沒有察覺到異常或是不愿意主動尋求心理幫助的學生,心理老師很難主動察覺到學生的異常行為和心理方面的問題,而班主任每天有大量時間跟本班同學接觸,加上對自己學生的行為舉動比較了解,因此一旦學生出現異常,班主任能在比較短時間內有所察覺。所以,由班主任來充當“預警員”的角色,能在很大程度上預防惡性事件的發生。
5、利用來自學生的力量。充分利用學生自身資源,通過自由報名或者班級同學、老師的推薦,對這些選拔出來的同學進行專業的心理溝通技巧、心理障礙識別等方面的知識培訓。通過培訓,讓這些同學具備基本的心理問題和障礙識別知識,同時掌握一些專業的溝通傾聽技巧,在日常的學習與生活中,充分發揮與本班同學朝夕相處以及學生相互之間更容易信任的優勢,對有輕微心理適應性問題的同學進行溝通交流,對需要專業幫助的同學及時報告專業的輔導老師,對可能出現的危機事件及時上報,以達到對心理危機事件最佳預防效果。
在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機制中,預防和應急作為兩個主要方面,兩者作用的時間不同,處理的方式不同,前者重在“防”,后者重在“治”,兩者都很重要,但如果作為一個學校來說,能將心理危機事件的預防工作落到實處,及時發現并疏導學生出現的心理危機,那對于一個學校的心理危機干預工作來說,無疑是重大的成功。
參考文獻
[1]GillilandBE,JamesRK.危機干預策略[M].肖水源譯.北京:中國輕工業出版社,2000:3-67
[2]KristiKanel.Aguidetocrisisintervention[M].PacificGrove,USA:Brooks/ColePublic,2003:4-12
[3]史占彪,張建新.心理咨詢師在危機干預中的作用.心理科學進展,2003,11(4):393-399
[4]伍新春,林崇德,臧偉偉,付芳.試論學校心理危機干預體系的構建[J].北京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01-25.
【篇二】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
摘要: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有關大學生傷人、自殺事件屢屢出現,大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了解大學生心理危機的原因、類型及特征,以及建立完善的心理危機干預機制不僅能提高高校對于大學生心理危機的處理能力,還能提升大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具有理論和實踐的雙重意義。
關鍵詞: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20)11-0301-02
一、大學生心理危機的概況
1.心理危機的定義。心理危機是指個體運用尋常應付方式不能處理目前遇到的內外部應激而陷于極度的焦慮、抑郁、甚至失去控制、不能自拔的狀態。
2.大學生心理危機的概括。心理學家布拉默(Brammer)認為,危機包括三個方面:發展性危機、境遇性危機和存在性危機。發展性心理危機主要是指在大學生階段發生的涉及生理、心理發展變化的心理危機;境遇性心理危機是指突如其來、無法預料的和難以控制的心理危機;存在性心理危機是指大學生因為認識的存在性問題而產生的心理危機。
二、大學生心理危機的原因
美國自殺協會主席希尼亞·帕佛認為,“防止自殺最好的辦法不是注意自殺本身,而是應當廣泛的注意是什么原因導致了自殺的失敗”,同理,只有準確地知曉大學生發生心理危機的原因,才能更好地對大學生心理問題進行預防和干預。產生大學生心理危機的原因主要有內、外兩個因素。
1.內在原因。內在原因主要包含大學生本人自我調適能力差、人格因素。現在的大學生基本上都是90后乃至00后,獨生子女占大多數,原生家庭對他們從小就比較溺愛,成長環境比較單一,造成了這部分大多數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差、自我調適能力差、對人際關系、社會有自己獨特的看法。但隨著社會的發展,他們要面臨的不僅僅是學習壓力、復雜的人際關系,還面臨著在“理想我”和“現實我”之間掙扎,再加之就業、戀愛等壓力,使他們無法承受。每個學生的人格特點都不一樣,而焦躁、軟弱、陰郁這些類型的學生,產生心理問題的概率就要大得多。
2.外在原因。外在原因主要包括家庭、學校、社會的影響。一個人的成長、成才與他的家庭環境是分不開的,當代的大學生大多是獨生子女,享受著家中父母長輩對他們的精心呵護,沒有經歷過什么大的挫折、打擊。當他們進入大學之后,父母對他們的關心轉變為經濟的支持,很少關注到學生自身心理的發展,因此,大學生得不到足夠的家庭溫暖,很容易出現心理健康問題。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社會中形形色色的事件都或多或少地對大學生產生了影響,大學生的各種壓力也隨之加劇。校園貸、傳銷、非法宗教活動等都嚴重影響了大學生的心理健康發展。
三、大學生心理危機的特征
1.隱蔽性與突發性。由于大學生的活動范圍比較廣泛,加之不愿意向別人訴說心理問題,因此大學生的心理問題一般都不容易發現,具有隱蔽性,而當被別人察覺時,大多已形成了心理危機,因此,又具有突發性。
2.發展性和易發性。事物都是變化發展的,大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也不例外,要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同時,大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具有普遍性,大學生個體容易受到季節、他人及社會的影響,具有易發性。
3.交互性和復雜性。大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往往不是單一的,而是幾個或者多個問題交互的。例如:有些大學生同時存在焦躁、失眠的狀況。因此,心理健康問題是復雜的。
四、大學生心理危機的干預措施
1.堅持預防為先,重在普及。大學生在進入大學的時候,都要進行心理測評,以此來評估大學生個體的心理健康狀況。目前心理測量工具主要采用以下三個心理學量表:16PF(《卡特爾16種人格因素測驗》)、UPI(《大學生人格問卷》)以及SCL(《大學生心理健康狀況自評量表》)。建立動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大學生的心理發展是動態的,因此及時跟新大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對于做好大學生的心理危機的預防具有重要作用。
開展多種形式結合的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學生了解心理健康的渠道不應該僅僅是大學期間開設的少量的心理課程,而應該從多方面來普及,例如,多姿多彩的心理協會活動、與心理相關的書報借閱宣傳、心理主題班會等。
轉變大學生對心理健康問題的看法,讓他們學會理性地看待。大學生往往對心理健康問題不重視,大多時候并不確信自己已經患有心理疾病,加之對心理健康問題存在錯誤的看法,導致他們不能及時地尋求幫助,克服危機。
2.干預專業,講究科學。因為大學生心理危機事件頻繁發生,所以高校應設立危機領導小組,健全“四級”預警機制,形成“家庭—學校—社會”干預體系,科學地干預大學生心理危機,及時有效地解決問題。
健全“學生—班級心理委員—輔導員—心理咨詢室”四級預警機制,從多環節多渠道了解學生心理健康動態,便于及時有效地進行針對性的干預,既能有效避免干預過早,造成學生本人及周圍環境的壓力,也能有較減少事后干預。
大學生與同班同學接觸的時間較多,因此,同班同學也容易觀察到個體的心理危機問題;各班應設立心理委員,同時對心理委員進行培訓,使其了解心理健康問題,便于及時將有心理問題的同學的情況反饋給輔導員;輔導員應根據學生心理健康問題的程度進行心理疏導,必要時還需借助專業人士的幫助,在征得學生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學生轉介給心理咨詢室,進行專業的心理疏導。若學生心理健康問題比較嚴重,在征得學生本人同意的情況下,還應及時與所合作的醫院、精神病院進行聯系,尋求專業人員的幫助。形成“家庭—學校—社會”三位一體干預體系。大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不是單憑學校就能夠解決的,更多的時候需要家庭、學校、社會協作。
大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的形成大多與他們本人的原生家庭有關,受到家庭的影響。很多家庭教育單純地重視孩子的成績、技能方面的提升,而忽視了孩子的心理健康問題,由于當代大學生都是90后、甚至是00后,從小父母比較溺愛,缺乏獨立生活能力,導致了大學期間生活不能自理,無法處理好人際關系問題。父母是最了解自己孩子的問題的,因此,在發現孩子有心理健康問題時,應該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心理疏導。
學校應完善學生了解、咨詢心理健康問題的渠道,聘用專業的心理健康咨詢師,對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進行專業的、有針對性的指導;設立危機救助熱線電話及實行網上心理干預,方便學生隨時隨地地進行咨詢;健全大學生心理健康預防與干預制度,落實責任,積極尋求學生家庭和社會的支持。
大學生是社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文化層次較高的年輕群體,大學時期是人生的轉折點,在這一時期,他們必將承受來自環境、人際關系、經濟狀況、戀愛、重大喪失、與“自我”有關的問題的壓力。社會支持能減少對他們不良社會應激的傷害,有效地提高社會適應性。
五、對現階段心理危機干預機制的三點思考
1.將大學的思想政治輔導員與心理健康輔導員區分開來。高校輔導員是思想政治工作者,工作范疇涉及多個方面,但是與心理健康輔導員有很大區別,個別高校忽視這個區別,將思想政治與心理的輔導員合二為一,這對于有效地干預大學生心理健康問題是不利的。
2.積極發揮朋輩疏導的作用。有調查顯示:大學生最容易與同齡人朋友傾訴自身的困擾,而不是尋求老師、家長的幫助。因此,積極發揮朋輩疏導的作用,對于大學生心理健康問題的預防有重要作用。
3.注重心理危機后的干預。注重大學生心理危機后的干預,對于預防其他類型的心理健康問題有著重要作用,同時,對于大學生心理健康的積極發展至關重要。
大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不僅關乎學生本人的發展,還關系到高校的團結、社會的穩定,因此,對大學生的心理危機進行預防和干預就十分重要,做好危機預防和干預是一個系統工程,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充分運用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機制,可以有效處理大學生心理危機個案,避免危機的擴大化或衍生新的危機,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以及校園的和諧穩定。
參考文獻:
[1]馬喜亭,劉立新.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體系中的轉介機制[J].教育與職業,2012,(02):70-71.
[2]潘子彥.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研究[J].河南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01):135-138.
【篇三】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學校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期間,學生心理危機的預防和處理,適用本常規。
第二條總則
為了保障中小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學生的身心安全,及時預警有惡性事件發生傾向的個人或人群,及時在重大事件發生現場對當事人或人群提供心理援助和疏導,及時在重大事件發生后對相關人員或人群進行維護性心理疏導和發展性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生思想道德水平和心理健康水平,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常規。
第三條學校心理危機干預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是指建立在學校教育和學校管理基礎上的心理危機干預。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主要是在學校學習的大學生、中小學生以及從事學校教育的教師和管理人員,以及與他們相關的親屬或親屬人群。
參與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成員主要是學校教育的管理者、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與學校教育相關的教育專家和心理專家,以及高級心理咨詢師、醫務人員、社會安全保障人員(公安、法律、火警等)和社區工作者等。
第四條心理危機干預從過程上來說包括:預防性干預、引導性干預、維護性干預和發展性干預。
預防性干預:在重大事件可能發生前的心理干預。
引導性干預:在重大事件發生時的心理干預。
維護性干預:在重大事件發生后的心理干預。
發展性干預:在當事人(或人群)心理康復后的以促進繼續健康發展為目標的心理干預。也包括對健康人群的發展性心理健康教育。
第五條心理危機干預從對象上來說包括:當事人干預、與當事人相關人群干預、當事人親屬人群干預。
當事人干預:對事件發生現場中的直接當事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預。
與當事人相關人群干預:對不在事件發生現場、但與當事人或人群有密切接觸并受影響的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預。
當事人親屬人群干預:對當事人或人群的親屬人群的心理干預。
第六條心理危機干預從形式上來說包括:現場干預、來訪性干預、跟蹤性干預。
現場干預:在重大事件現場與其他專業人員配合與合作對當事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預。
來訪性干預:對有沖突性行為爆發傾向的求助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預。
跟蹤性干預:重大事件發生后,對當事人或人群、相關人員或人群的補救性心理干預。
第七條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系統的基本架構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系統的基本架構應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子系統: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預警系統;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應急系統;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維護系統。
第八條預警系統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首要任務就是積極預防在學校管理范圍內重大或惡性事件的發生。該系統要能在盡可能早的時間內預警可能出現的沖突性事件并能給予及時的疏導,要能對學校管理范圍內的有心理危機傾向的高危人群進行必要的監控和疏導。
學校心理危機預警系統主要包括以下組成部分:
心理健康測量和心理健康檔案:通過心理健康檔案的建設和使用,可以比較有效地區分出容易產生嚴重心理危機的高危人群,以便有針對性地采取必要的控制和疏導措施。教育部已有文件規定從20*年新學期開始,大學新生入校都要進行心理健康測試并建立心理健康檔案。各地高中在高一學生入學時也可以參照執行。
學生團隊中的“心理互助員”:在學生群體中建立“心理互助員”隊伍是提高心理危機預警系統效能的重要措施。按照青少年心理發展的規律和特點,在整個青春發育期,伙伴關系是對青少年個體心理發展影響最大的因素。同學、朋友之間往往能夠相互敞開心扉,講內心的、真實的話。“心理互助員”是經過一定心理輔導知識和技能培訓的、在學生中有較強交往能力的學生。他們的活動可以團隊或興趣小組的形式進行,受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指導和管理。他們平時在與同學、朋友交往中能主動運用學到的心理輔導知識和技能,當發現有心理危機發生可能的同學和朋友時,能及時向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反映,從而形成心理危機干預的預警反應。
班主任隊伍和學校團隊、學生會工作者:學校班主任隊伍和學校團隊、學生會工作者隊伍應該接受比較系統的心理健康、心理輔導與咨詢、心理危機干預的理論與技術的培訓,使他們成為學校心理危機預警系統的主要組成部分。這些直接從事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學生管理的教師往往和學生接觸密切,也比較容易得到學生的信任。只要對他們進行有計劃的、有目的的培訓,就能有效提高學校心理危機預警系統的反應靈敏度。
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應該是學校心理危機預警系統中的骨干力量。他們經過專業培訓,并應持有心理健康教育的上崗資格證書。他們的預警信息來源除了直接使用心理健康檔案、接受和篩選來自上述兩支隊伍的信息外,預警信息的來源還包括學校系統的心理輔導電話熱線、心理輔導室、心理輔導信箱、校園網中的心理健康論壇(BBS)等。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要認真做好有沖突性事件爆發傾向(自殺、自殘或暴力)人員的來訪性心理干預,其崗位責任之一就是要為學校教育管理者及時提供學生和教師的心理健康狀態以及存在的主要心理問題傾向。
學校心理危機預警系統的直接領導者應是學校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
第九條應急系統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主要任務就是,當在學校管理范圍內發生重大或惡性事件(自然災害、災難性事故、傳染性疾病、暴力沖突、自殺自殘自虐等)時,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系統要能及時、有效地與負責危機干預的其它系統(教育管理、公共安全、醫療衛生、社會工作等)進行合作,有計劃、有步驟地對事件當事人或人群進行心理干預,同時協助有關部門對與當事人或人群相關的人群(同學、教師)和親屬人群(家長、親戚)提供科學有效的心理援助和心理輔導。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系統主要包括以下組成部分:
領導指揮組: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系統的領導指揮小組是學校危機干預系統中的一個組成部分,負責在事件現場領導和實施對當事人或人群進行心理危機干預,負責協調與其他危機干預系統(管理、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的各種關系。領導指揮組的負責人應由教育系統領導和學校負責人組成,他們應該接受過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詢、心理危機干預等方面的理論與技術的培訓。領導指揮組的成員應包括心理健康教育的專家、有高級職稱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有高級職稱的學校醫務人員等。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系統的領導指揮小組可在縣(市、區)級教育主管部門設立。
專家指導組: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系統的專家指導組是在學校危機發生時由上級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派往事件現場的、負責指導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專家工作組。它的主要責任是:對現場從事心理危機干預的指揮領導人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學校醫務人員等提供心理危機干預方面的技術指導和監督;在必要時,直接進行現場干預;對心理危機干預效果進行評估;收集和整理與當事人或人群相關的心理健康資料、與心理危機干預操作過程相關的資料;對事件發生后的維護性心理危機干預提供方案或建議;為上級教育管理部門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提供與事件相關的心理危機干預專項研究報告。
專業工作組: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系統專業工作組的主要任務就是在事件現場對當事人或人群開展心理危機干預、提供心理援助和心理疏導。工作人員主要由本校的和本地區(或本學區)的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專職(兼職)教師、已獲得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上崗資格證書的教師組成。在他們的下面還應該建立若干個臨時性的工作小組,分別負責為事件現場外圍的人或人群(同學、教師、家長)提供適當的心理援助和疏導。這些小組的成員可以由接受過專門心理健康教育培訓的學校德育工作者、班主任和教師中的骨干教師、團隊學生會干部、學生中的“心理互助員”等組成。
第十條維護系統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維護系統是指在重大或惡性事件發生后對當事人或人群,以及對與當事人或人群相關的人或人群提供補救性的、維護性的心理干預系統。維護系統的主要任務是:由于種種原因,在重大或惡性事件發生時,心理危機干預人員無法到達現場,因而采取事后補救性的心理干預。例如,學生自己服毒自殺未遂,被搶救回來后的心理危機干預;重大或惡性事件發生后,對當事人或人群的繼續跟蹤的、維護性的心理干預;重大或惡性事件發生后,對與當事人相關的人或人群的維護性的心理干預。例如,某學生自殺后,或類似“馬加爵事件”發生后,對與當事人有密切交往的同桌、室友、同學、朋友等人群的維護性心理干預。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維護系統主要包括以下組成部分:
領導指揮組:維護系統領導指揮組的建立按事件發生的區域來確定。在一所學校范圍內的,則以學校負責人為主;如果是在學區范圍內的,則以學區負責人和相關學校負責人共同組成。領導指揮組還應有上級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負責人和心理健康教育專家參加。
專業工作組:維護系統專業工作組人員構成與應急系統專業工作組人員構成基本相同,其任務也基本相同。在進行維護性心理干預時,專業工作組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要科學區分和鑒別出已患有比較嚴重的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的人員,要及時向上一級心理健康專業工作者求助,或及時轉介到當地醫療衛生或心理咨詢部門。
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系列: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團體心理輔導活動課、心理輔導講座、心理健康教育展覽等都是進行維護性心理干預的重要手段,尤其在牽涉到的相關人群數量比較多的情況下,這些活動和輔導顯得尤為重要。領導指揮組要根據所發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開設有針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系列,幫助不同的人群認識事件的性質、了解事件對自己心理的影響、宣泄或轉移內心的心理壓力、掌握自我心理狀態調節的技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