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扶貧目標是到2020年實現農村貧困人口脫貧,貧困縣全部脫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2020年實現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是黨中央對全國人民的莊嚴承諾,必須如期實現。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的自查報告的文章6篇 ,歡迎品鑒!

【篇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的自查報告
根據2019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的反饋問題,我縣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庚即召開專題會議,針對反饋的問題進行了系統梳理和深入剖析,按照逐條自查整改,舉一反三,鞏固長效的工作原則,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并對照方案的有關計劃和時間節點推進整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自查整改工作,現就具體自查整改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精心組織部署,完善自查整改工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自收到2019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的反饋問題后,我縣召集相關單位召開了2次專題會議,會上結合我縣實際,對照具體問題和目標任務,對存在問題進行分門別類,并且按照各自工作職責,歸集、認領自查整改工作任務。縣級主要領導同時要求涉及部門,會后迅速開展存在問題的再自查和深入剖析,認真研究和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工作舉措。
(二)認真制定方案,明確整改責任。我縣成立了以縣政府副縣長為組長,縣發改局局長為副組長,涉及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自查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整合各分管領導及涉及問題單位的剖析自查和整改工作措施,制定整改專項工作方案,對具體的措施、目標和考核評估要求進行了細化和量化,力求找到根源、滲透細節,直達患處,杜絕隔靴搔癢,過場式整改。針對中央考核通報反饋指出的問題,經自查發現問題2個。
二、堅持問題導向,全力推進自查整改工作落實
按照“全面自查、立行立改”的原則,全面落實2019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的自查整改工作,發揮“一次整改、長效發力”的系統性作用,杜絕類似問題再度發生。我局涉及中央通報反饋問題5個,經自查發現問題2個(已整改)。
(一)逐條對照自查,不涉及問題類。一是援助資金管理方面,針對州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辦公室指出的財政援助資金使用不精準問題,經自查我縣暫不存在此類問題。2019年我縣制定了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并圍繞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重點項目召開了5次專題會議,按照“一個項目、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支隊伍、一抓到底”的“五個一”工作機制,實行“一月一跟蹤、一月一督查”,加強支援項目資金監管,確保幫扶項目精準覆蓋貧困人口、幫扶資金發揮最大效益。二是產業合作方面,針對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辦公室指出的存在簡單分紅、發錢發物和省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辦公室指出東西部扶貧協作產業園項目帶貧效果差的問題,經自查我縣暫不存在這兩類問題。2019年我縣以堅持扶貧與扶智扶志相結合,精準把握“扶貧不是養懶漢”要求,將貧困人口參與勞動獲得收益作為謀劃實施產業扶貧項目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落實產業項目各項優惠支持政策,建立產業發展與貧困人口受益的長效機制,確保所有貧困人口從中受益。
(二)逐條對照自查,不涉及問題整改落實類。
存在的問題:一是致富帶頭人的文化素質普遍較低,且部分帶頭人帶領群眾致富意識不強。二是致富帶頭人培養經費不足。三是致富帶頭人發展路子不多,結構不合理、帶動力不強,致使造成了我縣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創業成功率低的問題。
整改措施:認真制定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方案,強化對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的摸底調研,根據貧困地區資源察賦、產業發展需要,結合創業致富帶頭人的培訓愿意和需求,重點選擇帶貧能力強、有創業經驗或具備一定創業能力、符合職業培訓補貼條件的創業致富帶頭人,依托農民夜校、扶貧專班、送培訓下鄉等活動,針對性組織開展農村電商、種養殖技術、家政服務、廚師等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加強對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后的跟蹤服務指導,幫助提供創業信息,提高創業成功率。
整改情況:為進一步加強致富能手培育工作,切實解決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創業成功率低的問題,我縣總結經驗并認真制定了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方案。一是強化對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的篩選,從全縣16個鄉鎮,堅持政治標準和帶貧能力并舉的村“兩委”成員、村級后備干部、農牧民黨員、農民合作社負責人及能人大戶中篩選,發揮創業經驗、基礎條件較好等優勢,落實示范精準項目88個,輻射貧困人口130余人,年人均增收預計3000余元。二是結合“黨支部+合作社+集體經濟+貧困農戶”的4+“飛地”產業扶貧模式,解決本地就業170余人,培育技術能手80人,實現勞務收入300萬元。三是結合全縣人力資源技能專項培訓,深挖貧困群體人力資源,引導和支持有想法、有思路、有專長的貧困戶創業、激發內生動力,凸顯創業潛力。目前各類技能培訓已覆蓋全縣16個鄉鎮,預計創業成功16人,年人均增收預計5000余元。
【篇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的自查報告
根據麻城市扶貧攻堅領導小組《麻城市2018年國家對湖北省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整改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對照麻城市問題整改臺賬,城市反饋的7類22項37個問題,我處主動認領、需要舉一反三整改的有28個。我處及時制定了整改實施方案,切實推進問題整改,并按照整改方案大力開展整改,對能夠立行立改的確保在規定時限前全部整改到位;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長期堅持整改的,則制定整改方案與規章,堅持做到常態化。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現將整改完成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安排部署
(一)召開黨委專題會和全處精準扶貧整改會議,重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查擺問題,深刻剖析原因,切實增強“四個意識”。今年一月份以來,鼓樓辦事處召開黨委專題會和全處精準扶貧工作會議達20余次。
(二)成立鼓樓街道辦事處脫貧攻堅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照中央專項巡視、國家、省級、市級考核反饋問題,負責研究全處落實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指導推進各項整改工作落實。
(三)制定《鼓樓街道辦事處關于2018年國家對湖北省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整改方案》,主動認領28個問題,規定整改期限,逐一明確責任到人到事。
(四)處直相關單位、各社區(村)、各扶貧工作隊對照辦事處整改方案。主動認領各自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查自改,明確整改任務、整改措施,限時清零。
二、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針對28個問題分成三類,一是7月10日前完成整改的問題有10個,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7月10日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的問題有13個,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并計劃長期堅持,三是需要長期堅持的問題有5個,目前正在整改中并長期堅持整改。具體整改明細如下。
(一)關于攻堅責任落實不到位
1.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實地抽查發現,某市主要領導
2017年至2018年僅參加1次市扶貧攻堅領導小組會議。省際交叉考核發現,個別市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形同虛設,未按要求專題研究部署脫貧攻堅工作,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某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2018年沒有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以市委常委會會議和市政府常務會議代替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會議。(牽頭單位:處黨委;責任單位:各社區(村),處直有關單位)
整改情況:
(1)按照三年行動意見要求,全面壓實處黨委、辦事處主體責任,處黨委要定期召開扶貧工作大會和黨委會專題研究扶貧工作;今年一月份以來,鼓樓辦事處召開黨委專題會和全處精準扶貧工作會議達20余次。
(2)規范和完善會議相關要件,做到有方案、有主題、有記錄、有紀要、有反饋、有效果。黨委會會議記錄指定了專人記錄,處扶貧工作會議由處扶貧辦負責記錄整理存檔。
(3)督辦各社區(村)主要負責人認真壓實扶貧責任,把脫貧攻堅放在首位,積極研究部署脫貧攻堅工作。市扶貧督查隊、處紀委、處扶貧辦多次對各各社區(村)、各扶貧工作隊開展常態化督導。
2.交叉考核發現,個別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長期空缺,村黨支部、村委會脫貧攻堅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充分,影響了全村脫貧攻堅進程。(牽頭單位:處組織辦;責任單位: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5月10日-5月12日,鼓樓辦事處利用三天時間,舉辦了綜合培訓班,對全處所有村兩委成員、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進行培訓,并邀請市扶貧辦相關領導為培訓對象進行扶貧政策講解。通過培訓,提高了村“兩委”干部和扶貧干部抓脫貧攻堅能力。
(2)實施村級后備干部培養計劃,確保每個村儲備2名后備干部,建立鄉土人才庫和村“兩委”后備干部庫。
(3)抓好《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和《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全市基層黨建工作的意見(試行)》的貫徹落實,加強貧困村黨支部建設,扎實推進抓黨建促脫貧攻堅。
3.交叉考核發現,有的貧困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責任不清、政策不清、情況不清、幫扶責任落實不到位。抽查172戶貧困戶中,駐村工作隊未提供實質幫扶的有94戶,結對幫扶干部未提供實質幫助的有105戶,占比偏大。(牽頭單位:處扶貧辦;責任單位:處組織辦、各社區(村)、處直有關單位)
整改情況:
(1)選派政治素質好、工作作風實、身體健康、熟悉農村、熱愛“三農”的人員參加駐村工作,選優配強扶貧工作隊;今年2月份,我處調整了8支扶貧工作隊,涉及人員24名,進一步選優配強了扶貧工作隊伍。
(2)加強駐村工作隊管理,加大駐村工作培訓力度,完善駐村考勤制度,嚴格執行駐村紀律,堅決杜絕“掛名"現象發生。今年2月份以來,我處要求所有扶貧工作隊每月按時上報考情,并根據考勤發放扶貧工作隊生活、交通補助。
(3)加大督查力度,處扶貧督查隊、處紀委、處扶貧辦多次開展督查,著力解決駐村幫扶管理不嚴、作風不實、保障不力等問題。
(二)關于扶貧標準把握不精準
4.審計發現,2016年以來,有的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識別不精準,某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有4戶15人識別不精準,某縣將不符合貧困條件的30戶107人納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系統,某縣將不符合貧困條件的78戶79人納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系統。有的縣建檔立卡數據活動態調整不到位,未將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死亡的124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進行變更處理。第三方評估發現的少量錯評戶中,存在將患大病、受災未影響到“兩不愁三保障”的農戶識別為貧困戶的現象。(牽頭單位:處扶貧辦;責任單位: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充分利用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和大數據對比成果,進一步完善建檔立卡信息系統數據,全面完成建檔立卡數據動態調整和疑點數據修改工作;目前除少數貧困人口身份證號無法修改外,市扶貧辦所有下發的疑點數據,我處已全部清零。
(2)進一步完善建檔立卡,對2018年以前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脫貧措施進行采集,充實完善,加強數據分析應用和共享。
(3)進一步推進扶貧信息部門共享、互聯互通,實現戶籍、教育、醫療、就業、住房、低保、五保等信息與貧困人口建檔立卡信息有效對接。完善貧困人口統計監測體系。建立脫貧成效鞏固提升監測機制,對脫貧戶實施跟蹤和動態監測。
(4)對反饋的問題,迅速組建專班開展摸底排查,對問題核實清楚。全面開展硬傷戶清退、系統內貧困人口自然變更、人口漏評工作,做好貧困人口動態調整。2019年上半年,我處完成了動態管理工作,其中整戶新增5戶15人,家庭成員新增46人,家庭成員減少53人。進一步提高了精準識別準確率。
5. 貧困地區財力孱弱,部分“好政策”加劇財政負擔,恐難以為繼。媒體暗訪調研了解,湖北在全省明確要求,確保貧困患者門診報銷比例達到70%,大病慢性病報銷達到80%,住院報銷達到90%,年度自付醫療費用控制在5000元以內。這種醫療兜底保障政策受到貧困群眾普遍歡迎,切實減輕了貧困戶醫療支出,但貧困戶集中就醫治療現象出現“井噴”,其對基層財政造成的負擔開始逐步顯現。(牽頭單位:鼓樓衛生院、南正街衛生服務中心;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加強教育宣傳工作,引導貧困人口理性就醫。各社區(村)干部、扶貧工作隊、幫扶干部走訪入戶宣傳政策,引導貧困戶合理看待健康扶貧工作,杜絕過度治療。
(2)加強貧困人口就醫行為和醫療機構服務行為的管理,嚴格控制貧困人口無序就醫、過度就醫等行為,嚴格控制政策范圍外醫療費用支出。已要求轄區所有衛生機構均應嚴格按照政策要求執行,加強管理力度。
(3)加強健康扶貧工作的溝通協調。建立健全健康扶貧工作溝通協調機制,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議,加強健康扶貧工作研究,及時解決健康扶貧政策落實過程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三)關于“三保障”工作不夠扎實
6.審計發現,某縣18名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應享受未享受中等、高等職業教育2017年度“雨露計劃”補助5.55萬元。2017年、2018年某縣落實教育扶貧政策不到位,9名建檔立卡貧困學生應享受未享受教育資助1.12萬元;17名(29人次)建檔立卡貧困學生應享受未享受雨露計劃資助4.35萬元。(牽頭單位:處扶貧辦、鼓樓中心學校;責任單位: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開展建檔立卡貧困戶在校學生享受教育扶貧政策情況“回頭看”;經過核查,在本地就讀的學生,2019年均已按照政策要求享受了教育補助。
(2)加強教育部門與扶貧部門溝通配合,建立部門聯動、信息共享機制,確保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享受教育資助一個不漏。處扶貧辦與鼓樓中心學校一直保持著溝通聯系。
(3)完善異地就讀學生資助政策,特別是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應由學籍所在地學校給予資助。經過調查摸底,我處一共有7名貧困學生屬于異地就讀,目前均已給當地學校發函,請當地學校給予資助,剩余4名學生不符合當地政策,將由市財政統一發放教育補助。
(4)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在校學生發放資助政策告知書。
(5)定期開展督查暗訪,重點督查是否存在應享受未享受教育資助情況,是否存在不符合條件的學生享受資助情況。
7.交叉考核發現,D級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積超標。某縣2018年D級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戶中有121戶面積超標,占比43%。某鎮2018年D級危房改造重建新房38戶中有33戶面積超標,占比86%。(牽頭單位:處城建辦;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開展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積超標情況“回頭看,嚴守D級危房改造建設面積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的紅線,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經核查,已享受危房改造補助的貧困戶均驗收達標。
(2)加強政策宣傳。引導農戶合理化、適度化建房。 (3)簽訂建房協議。完善農戶對建房面積承諾約定。
(4)嚴格標準驗收。對于沒有落實約定、超面積建房的農戶,不納入危房改造資金補助范圍。對2019年危房改造的16戶貧困戶,將統一邀請專業人員進行驗收,嚴格按照標準執行。
8.交叉考核發現,危房改造自籌過重。某縣2018年D級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戶貧困戶自籌864.74萬元,戶均自籌3萬元。有的貧困戶家庭年純收入4100元,危房改造自籌5.5萬元,自籌額是家庭年純收入的13.4倍。所走訪的貧困戶中,自籌額度與家庭年純收入比最高的達到15.9倍。(牽頭單位:處城建辦;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加強政策宣傳。引導農村危房改造農戶合理化、適度化建房。
(2)進行分類補助。制定農村危房改造資金分類補助標準,針對4類重點對象D級危房,按1人戶、2人戶、3人及3人以上戶分別給予補助2.151萬元、2.651萬元和3.151萬元,針對4類重點對象C級危房,給予每戶補助1.27萬元至1.651萬元。針對非4類對象經鑒定為D級、C級的土坯房,分別給予每戶補助1萬元、0.6萬元。重點支持極度困難群體。
(3)對于住房保障有困難的極度貧困群體,采用集中供養、危房改造、財政預算等多種渠道解決住房問題。
9.交叉考核發現,危房鑒定不規范。有的縣危房鑒定未按要求經縣住建部門或專業機構鑒定,而是由鄉村干部鑒定。(牽頭單位:處城建辦;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完善工作機制。對于危房改造鑒定工作進行明確要求,依據《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建村函〔2009〕69號),結合《省住建廳關于印發農村危險房屋簡明圖文評定辦法(試行)的通知》(鄂建函〔2018〕1377號),運用簡明易行危房鑒定辦法或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逐戶開展房屋危險性鑒定,做到全覆蓋,堅決杜絕虛假鑒定、鑒定流于形式和走過場,未經危房鑒定的不得納入補助范圍。
(2)加強工作溝通。積極與住建局溝通,安排專業人員對各社區(村)開展)危房鑒定工作落實。
(3)完善檔案資料。對于已經鑒定的房屋,做好檔案記錄,規范存檔。
(四)關于政策措施落實有偏差
10.扶貧資金存在“壘大戶”現象。交叉考核發現,某縣實施產業扶貧項目,鼓勵貧困戶發展生豬養殖,對每戶按照欄舍每平方米50元的標準予以補貼。某村一戶2014年脫貧戶有欄舍2000平方米,2018年出欄2000余頭,凈收入30余萬元,獲得欄舍補貼14萬元。(牽頭單位:處畜牧中心;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投入產業到戶資金幫扶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發展脫貧產業。規范產業扶貧獎補資金,引進培育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和扶貧工廠(車間)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租金、薪金、股金等方式帶動貧困戶增收。發展農村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創設保潔員、生態護林員等鄉村公共服務崗位,幫助貧困人口實現就近就便就業。
(2)完善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扶貧開發財政經費保障機制、財政扶貧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機制和扶貧資金精準使用機制,合理使用扶貧資金。
(3)嚴格落實扶貧項目資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公告公示實效,確保資金安全和效益。
(4)堅持資產收益扶貧機制創新,大膽探索創新產業扶貧模式,杜絕資產收益扶貧“大水漫灌、人人有份”現象。
11.產業扶貧補貼對象不精準。交叉考核發現,某縣有3戶生豬養殖扶持對象舊欄舍拆除新欄舍未建,也沒有實施養殖,卻分別獲得欄舍補貼6萬元。(牽頭單位:處畜牧中心;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嚴格識別、退出標準和程序,把牢扶貧補貼對象識別、退出“關口”,堅持產業扶貧資金瞄準貧困村和貧困戶;經各社區(村)核查,未發現有補貼對象不精準問題。
(2)落實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堅持產業扶貧補貼專項資金分配結果一律公開,產業扶貧補貼資金安排、使用結果及績效一律公告公示。
(3)強化資金使用管理,規范撥付程序,加快報賬進度。
(4)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開展專項督查和定向督查,切實提升扶貧資金使用績效。
12.項目帶貧能力弱,產業扶貧的長效機制尚未建立。交叉考核發現,某村有7戶貧困戶,2018年每戶獲貸5萬元扶貧小額貸款,以現金方式投入到合作社,合作社每年按貸款金額的6%給貧困戶分紅,貧困戶不參與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方評估發現,產業扶貧仍存在方式單一、技能培訓廣度深度不足、貧困戶參與機制和利益聯結機制不健全等問題。調查顯示,在347戶已獲得產業幫扶措施的建檔立卡戶中,54.76%為簡單發錢發物,僅39.48%的建檔立卡戶得到了技能培訓,且存在針對性不強、培訓深度不足等現象;28.24%的建檔立卡戶表示,現有產業幫扶措施效果一般或沒有效果。貧困戶與市場主體的利益聯結主要體現為土地流轉、財政資金、扶貧小額信貸入股等初級形式,利益聯結不緊密、難以持續。調查顯示,在142戶有企業(合作社、大戶)帶動發展產業的抽樣建檔立卡戶中,僅有23.24%實質參與了企業的生產經營;抽樣建檔立卡戶對產業幫扶和企業帶動的滿意度均低于70%(分別為65.56%、69.54%)。
媒體暗訪調研發現,部分貧困地區產業體系薄弱,品牌價值尚待挖掘,產業鏈條還需延伸,帶動貧困戶脫貧增收作用仍較為有限。某縣近年來加大柑橘、茶葉、核桃等特色農業產業發展力度,但扶貧產業仍較單一,特色產業存在簡單初加工、附加值較低等問題,一些貧困戶扶貧項目處于起步階段,規模小、效益差。調研還發現,貧困地區基層鎮村干部年齡老化,懂市場、善經營的干部少,發展扶貧產業的本領不足、辦法不多,一定程度影響了村民發展扶貧產業的信心。
【篇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的自查報告
為認真貫徹落省、市、嫩江市對市際交叉互檢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相關要求,按照國務院扶貧辦反饋的黑龍江省2019年扶貧成效交叉考核報告、黑龍江省2019年脫貧攻堅成效第三方評估報告、黑龍江省2019年脫貧攻堅成效暗訪考核調研報告。為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確保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對照自查對照表的15個反饋問題,逐一對照自查,經排查我鄉未發現對照自查存在問題,但需在今后工作中需密切關注,避免類似現象發生。我鄉對以上工作進行排查整改,現將自查整改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
XX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要求全鄉上下深刻領會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研究部署自查整改工作。一是召開黨委會專題學習市2019年縣級黨委政府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對照反饋問題清單,舉一反三進行排查分析。二是嚴格對照市2019年縣級黨委政府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清單,研究具體整改方案,擬定整改責任清單,建立工作臺賬,實行分類盤點銷號。三是召開由全體鄉村干部參加的視頻會議,通報市2019年縣級黨委政府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專題學習市整改方案以及問題清單,促使全體干部進一步深刻剖析,落實責任,狠抓整改,注重實效。
二、認真排查,落實整改
根據2019年縣級黨委政府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要求,XX鄉夯實主體責任,壓實責任擔當,強化作風建設,全面開展對照自查整改工作。
(一)點對點反饋問題。
1、“三落實”責任落實方面,扶貧政策、貧困戶情況說不清。鄉鎮黨委書記、駐村第一書記和部分村黨支部書記對危房改造、教育扶貧、產業扶貧等政策掌握不全,個別村黨支部書記對本村2019年脫貧戶基本情況說不清楚。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2、“三落實”責任落實方面,村級遍訪工作開展不扎實。個別村2019年調換村黨支部書記,考核時,該村無法提供前任村黨支部書記的遍訪工作記錄。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3、“三落實”責任落實方面幫扶成效不明顯。個別村貧困戶缺少針對性幫扶措施或增收措施。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4、“三落實”就業扶貧方面,扶貧公益性崗位管理不規范。個別村貧困戶簽訂的《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管護人員聘用協議》中,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未明確。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5、“三落實”產業扶貧方面產業利益聯結機制不健全。個別村戶貧困戶簽訂的帶資入社協議內容缺失,權利義務未明確。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二)對照排查舉一反三問題。
1、“三落實”問題整改方面,問題排查不到位。某縣某村無致富帶頭人檔案、房屋鑒定報告不規范,危房改造質量不高,未啟用“一站式”醫保結算系統、貧困戶慢病鑒定不到位等問題未納入脫貧攻堅“回頭看”排查問題整改臺賬或2019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問題整改臺賬進行整改,排查問題有遺漏。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2、“三落實”問題整改方面,問題整改工作開展不扎實。某縣某村村級脫貧攻堅“回頭看”問題整改銷號驗收需行業部門和鄉鎮主管領導簽字確認。查閱資料發現,該村已銷號問題相關責任人均未簽字確認,履行驗收銷號程序有缺失。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3、“三落實”問題整改方面,村級問題清單不規范。某縣某村“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百日攻堅戰工作排查問題清單中,問題描述照搬照抄縣級和鄉鎮描述內容,無法體現本村排查問題具體內容。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4、“三落實”就業扶貧方面,個別公益性崗位“掛名頂崗”。某縣某村1名70歲貧困老人2019年被聘為保潔員,該戶表示“自己干不動了,是親屬幫著干活,發的錢自己也給親屬了",經核查,該戶2020年又簽訂了保潔員合同。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5、“三落實”產業扶貧方面,扶貧產業項目未建立利益聯結機制某縣某村某某種植合作聯社扶貧項目未與貧困戶簽訂帶貧益貧相關協議,僅通過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方式分配收益。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6、“三落實”產業扶貧方面,個別扶貧產業項目收益率低。某縣某村利扶貧產業項目投資141萬元,2019年整體出租收取租金僅為1萬元,投資收益率為0.7%。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7、“三落實”產業扶貧方面,個別扶貧資產收益分配不精準。某縣某村將扶貧資產收益平均分配給貧困戶,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和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享受同等收益,2018年人均收益240元,2019年人均收益236元。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8、“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部分貧困戶住房維修改造質量不高。某縣某村貧困戶危房改造后仍然存在墻體有裂痕、冬季透風不保暖、兩次維修未達標準等質量問題。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9、“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個別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發放不及時。某縣某村戶貧困戶2019年危房改造維修花費8900元,相關票據已提交村兩委,補助款至考核時仍未發放。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10、“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部分房屋安全鑒定報告不規范。某縣某村戶貧困戶D級危房改造前和改造后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日期為同一天;危房改造前房屋安全性鑒定報告為C級,改造后進行了兩次房屋安全鑒定,第一次鑒定仍為C級,第二次鑒定為B級,房屋安全鑒定混亂。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嚴格按照上級工作要求,夯實整改工作成果。我鄉將進一步繼續鞏固“穩”的基礎,堅持現行標準和2020年時限,保證脫貧質量,防止急于求成和急躁冒進;狠下一番“繡花”功夫,防止淺嘗輒止。不斷加大“進”的力度,防止返貧。
(二)多種扶貧措施并舉,打好脫貧攻堅戰。針對貧困戶不同的致貧原因,為其“量身打造”針對性的扶貧措施,以基礎設施建設、安居扶貧奠基,以產業、就業扶貧實現“造血”,以教育扶貧力求“扶志也扶智”,多種扶貧政策并舉,創新機制,全力推動脫貧攻堅工作。
(三)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狠抓責任落實,加強督查力度。進一步強化干部與貧困戶之間的溝通聯系,落實鄉鎮和市直單位幫扶責任制,為下一步精準脫貧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堅決打贏這場脫貧攻堅戰。
【篇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的自查報告
為認真貫徹落省、市、嫩江市對市際交叉互檢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相關要求,按照國務院扶貧辦反饋的黑龍江省2019年扶貧成效交叉考核報告、黑龍江省2019年脫貧攻堅成效第三方評估報告、黑龍江省2019年脫貧攻堅成效暗訪考核調研報告。為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確保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對照自查對照表的15個反饋問題,逐一對照自查,經排查我鄉未發現對照自查存在問題,但需在今后工作中需密切關注,避免類似現象發生。我鄉對以上工作進行排查整改,現將自查整改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
XX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要求全鄉上下深刻領會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研究部署自查整改工作。一是召開黨委會專題學習市2019年縣級黨委政府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對照反饋問題清單,舉一反三進行排查分析。二是嚴格對照市2019年縣級黨委政府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清單,研究具體整改方案,擬定整改責任清單,建立工作臺賬,實行分類盤點銷號。三是召開由全體鄉村干部參加的視頻會議,通報市2019年縣級黨委政府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專題學習市整改方案以及問題清單,促使全體干部進一步深刻剖析,落實責任,狠抓整改,注重實效。
二、認真排查,落實整改
根據2019年縣級黨委政府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要求,XX鄉夯實主體責任,壓實責任擔當,強化作風建設,全面開展對照自查整改工作。
(一)點對點反饋問題。
1、“三落實”責任落實方面,扶貧政策、貧困戶情況說不清。鄉鎮黨委書記、駐村第一書記和部分村黨支部書記對危房改造、教育扶貧、產業扶貧等政策掌握不全,個別村黨支部書記對本村2019年脫貧戶基本情況說不清楚。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2、“三落實”責任落實方面,村級遍訪工作開展不扎實。個別村2019年調換村黨支部書記,考核時,該村無法提供前任村黨支部書記的遍訪工作記錄。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3、“三落實”責任落實方面幫扶成效不明顯。個別村貧困戶缺少針對性幫扶措施或增收措施。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4、“三落實”就業扶貧方面,扶貧公益性崗位管理不規范。個別村貧困戶簽訂的《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管護人員聘用協議》中,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未明確。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5、“三落實”產業扶貧方面產業利益聯結機制不健全。個別村戶貧困戶簽訂的帶資入社協議內容缺失,權利義務未明確。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二)對照排查舉一反三問題。
1、“三落實”問題整改方面,問題排查不到位。某縣某村無致富帶頭人檔案、房屋鑒定報告不規范,危房改造質量不高,未啟用“一站式”醫保結算系統、貧困戶慢病鑒定不到位等問題未納入脫貧攻堅“回頭看”排查問題整改臺賬或2019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問題整改臺賬進行整改,排查問題有遺漏。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2、“三落實”問題整改方面,問題整改工作開展不扎實。某縣某村村級脫貧攻堅“回頭看”問題整改銷號驗收需行業部門和鄉鎮主管領導簽字確認。查閱資料發現,該村已銷號問題相關責任人均未簽字確認,履行驗收銷號程序有缺失。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3、“三落實”問題整改方面,村級問題清單不規范。某縣某村“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百日攻堅戰工作排查問題清單中,問題描述照搬照抄縣級和鄉鎮描述內容,無法體現本村排查問題具體內容。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4、“三落實”就業扶貧方面,個別公益性崗位“掛名頂崗”。某縣某村1名70歲貧困老人2019年被聘為保潔員,該戶表示“自己干不動了,是親屬幫著干活,發的錢自己也給親屬了",經核查,該戶2020年又簽訂了保潔員合同。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5、“三落實”產業扶貧方面,扶貧產業項目未建立利益聯結機制某縣某村某某種植合作聯社扶貧項目未與貧困戶簽訂帶貧益貧相關協議,僅通過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方式分配收益。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6、“三落實”產業扶貧方面,個別扶貧產業項目收益率低。某縣某村利扶貧產業項目投資141萬元,2019年整體出租收取租金僅為1萬元,投資收益率為0.7%。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7、“三落實”產業扶貧方面,個別扶貧資產收益分配不精準。某縣某村將扶貧資產收益平均分配給貧困戶,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和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享受同等收益,2018年人均收益240元,2019年人均收益236元。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8、“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部分貧困戶住房維修改造質量不高。某縣某村貧困戶危房改造后仍然存在墻體有裂痕、冬季透風不保暖、兩次維修未達標準等質量問題。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9、“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個別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發放不及時。某縣某村戶貧困戶2019年危房改造維修花費8900元,相關票據已提交村兩委,補助款至考核時仍未發放。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10、“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部分房屋安全鑒定報告不規范。某縣某村戶貧困戶D級危房改造前和改造后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日期為同一天;危房改造前房屋安全性鑒定報告為C級,改造后進行了兩次房屋安全鑒定,第一次鑒定仍為C級,第二次鑒定為B級,房屋安全鑒定混亂。
排查情況:經認真對照自查,未發現該類問題存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嚴格按照上級工作要求,夯實整改工作成果。我鄉將進一步繼續鞏固“穩”的基礎,堅持現行標準和2020年時限,保證脫貧質量,防止急于求成和急躁冒進;狠下一番“繡花”功夫,防止淺嘗輒止。不斷加大“進”的力度,防止返貧。
(二)多種扶貧措施并舉,打好脫貧攻堅戰。針對貧困戶不同的致貧原因,為其“量身打造”針對性的扶貧措施,以基礎設施建設、安居扶貧奠基,以產業、就業扶貧實現“造血”,以教育扶貧力求“扶志也扶智”,多種扶貧政策并舉,創新機制,全力推動脫貧攻堅工作。
(三)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狠抓責任落實,加強督查力度。進一步強化干部與貧困戶之間的溝通聯系,落實鄉鎮和市直單位幫扶責任制,為下一步精準脫貧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堅決打贏這場脫貧攻堅戰。
【篇五】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的自查報告
根據麻城市扶貧攻堅領導小組《麻城市2018年國家對湖北省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整改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對照麻城市問題整改臺賬,城市反饋的7類22項37個問題,我處主動認領、需要舉一反三整改的有28個。我處及時制定了整改實施方案,切實推進問題整改,并按照整改方案大力開展整改,對能夠立行立改的確保在規定時限前全部整改到位;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長期堅持整改的,則制定整改方案與規章,堅持做到常態化。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現將整改完成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安排部署
(一)召開黨委專題會和全處精準扶貧整改會議,重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查擺問題,深刻剖析原因,切實增強“四個意識”。今年一月份以來,鼓樓辦事處召開黨委專題會和全處精準扶貧工作會議達20余次。
(二)成立鼓樓街道辦事處脫貧攻堅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照中央專項巡視、國家、省級、市級考核反饋問題,負責研究全處落實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指導推進各項整改工作落實。
(三)制定《鼓樓街道辦事處關于2018年國家對湖北省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整改方案》,主動認領28個問題,規定整改期限,逐一明確責任到人到事。
(四)處直相關單位、各社區(村)、各扶貧工作隊對照辦事處整改方案。主動認領各自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查自改,明確整改任務、整改措施,限時清零。
二、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針對28個問題分成三類,一是7月10日前完成整改的問題有10個,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7月10日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的問題有13個,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并計劃長期堅持,三是需要長期堅持的問題有5個,目前正在整改中并長期堅持整改。具體整改明細如下。
(一)關于攻堅責任落實不到位
1.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實地抽查發現,某市主要領導
2017年至2018年僅參加1次市扶貧攻堅領導小組會議。省際交叉考核發現,個別市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形同虛設,未按要求專題研究部署脫貧攻堅工作,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某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2018年沒有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以市委常委會會議和市政府常務會議代替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會議。(牽頭單位:處黨委;責任單位:各社區(村),處直有關單位)
整改情況:
(1)按照三年行動意見要求,全面壓實處黨委、辦事處主體責任,處黨委要定期召開扶貧工作大會和黨委會專題研究扶貧工作;今年一月份以來,鼓樓辦事處召開黨委專題會和全處精準扶貧工作會議達20余次。
(2)規范和完善會議相關要件,做到有方案、有主題、有記錄、有紀要、有反饋、有效果。黨委會會議記錄指定了專人記錄,處扶貧工作會議由處扶貧辦負責記錄整理存檔。
(3)督辦各社區(村)主要負責人認真壓實扶貧責任,把脫貧攻堅放在首位,積極研究部署脫貧攻堅工作。市扶貧督查隊、處紀委、處扶貧辦多次對各各社區(村)、各扶貧工作隊開展常態化督導。
2.交叉考核發現,個別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長期空缺,村黨支部、村委會脫貧攻堅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充分,影響了全村脫貧攻堅進程。(牽頭單位:處組織辦;責任單位: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5月10日-5月12日,鼓樓辦事處利用三天時間,舉辦了綜合培訓班,對全處所有村兩委成員、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進行培訓,并邀請市扶貧辦相關領導為培訓對象進行扶貧政策講解。通過培訓,提高了村“兩委”干部和扶貧干部抓脫貧攻堅能力。
(2)實施村級后備干部培養計劃,確保每個村儲備2名后備干部,建立鄉土人才庫和村“兩委”后備干部庫。
(3)抓好《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和《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全市基層黨建工作的意見(試行)》的貫徹落實,加強貧困村黨支部建設,扎實推進抓黨建促脫貧攻堅。
3.交叉考核發現,有的貧困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責任不清、政策不清、情況不清、幫扶責任落實不到位。抽查172戶貧困戶中,駐村工作隊未提供實質幫扶的有94戶,結對幫扶干部未提供實質幫助的有105戶,占比偏大。(牽頭單位:處扶貧辦;責任單位:處組織辦、各社區(村)、處直有關單位)
整改情況:
(1)選派政治素質好、工作作風實、身體健康、熟悉農村、熱愛“三農”的人員參加駐村工作,選優配強扶貧工作隊;今年2月份,我處調整了8支扶貧工作隊,涉及人員24名,進一步選優配強了扶貧工作隊伍。
(2)加強駐村工作隊管理,加大駐村工作培訓力度,完善駐村考勤制度,嚴格執行駐村紀律,堅決杜絕“掛名"現象發生。今年2月份以來,我處要求所有扶貧工作隊每月按時上報考情,并根據考勤發放扶貧工作隊生活、交通補助。
(3)加大督查力度,處扶貧督查隊、處紀委、處扶貧辦多次開展督查,著力解決駐村幫扶管理不嚴、作風不實、保障不力等問題。
(二)關于扶貧標準把握不精準
4.審計發現,2016年以來,有的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識別不精準,某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有4戶15人識別不精準,某縣將不符合貧困條件的30戶107人納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系統,某縣將不符合貧困條件的78戶79人納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系統。有的縣建檔立卡數據活動態調整不到位,未將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死亡的124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進行變更處理。第三方評估發現的少量錯評戶中,存在將患大病、受災未影響到“兩不愁三保障”的農戶識別為貧困戶的現象。(牽頭單位:處扶貧辦;責任單位: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充分利用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和大數據對比成果,進一步完善建檔立卡信息系統數據,全面完成建檔立卡數據動態調整和疑點數據修改工作;目前除少數貧困人口身份證號無法修改外,市扶貧辦所有下發的疑點數據,我處已全部清零。
(2)進一步完善建檔立卡,對2018年以前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脫貧措施進行采集,充實完善,加強數據分析應用和共享。
(3)進一步推進扶貧信息部門共享、互聯互通,實現戶籍、教育、醫療、就業、住房、低保、五保等信息與貧困人口建檔立卡信息有效對接。完善貧困人口統計監測體系。建立脫貧成效鞏固提升監測機制,對脫貧戶實施跟蹤和動態監測。
(4)對反饋的問題,迅速組建專班開展摸底排查,對問題核實清楚。全面開展硬傷戶清退、系統內貧困人口自然變更、人口漏評工作,做好貧困人口動態調整。2019年上半年,我處完成了動態管理工作,其中整戶新增5戶15人,家庭成員新增46人,家庭成員減少53人。進一步提高了精準識別準確率。
5. 貧困地區財力孱弱,部分“好政策”加劇財政負擔,恐難以為繼。媒體暗訪調研了解,湖北在全省明確要求,確保貧困患者門診報銷比例達到70%,大病慢性病報銷達到80%,住院報銷達到90%,年度自付醫療費用控制在5000元以內。這種醫療兜底保障政策受到貧困群眾普遍歡迎,切實減輕了貧困戶醫療支出,但貧困戶集中就醫治療現象出現“井噴”,其對基層財政造成的負擔開始逐步顯現。(牽頭單位:鼓樓衛生院、南正街衛生服務中心;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加強教育宣傳工作,引導貧困人口理性就醫。各社區(村)干部、扶貧工作隊、幫扶干部走訪入戶宣傳政策,引導貧困戶合理看待健康扶貧工作,杜絕過度治療。
(2)加強貧困人口就醫行為和醫療機構服務行為的管理,嚴格控制貧困人口無序就醫、過度就醫等行為,嚴格控制政策范圍外醫療費用支出。已要求轄區所有衛生機構均應嚴格按照政策要求執行,加強管理力度。
(3)加強健康扶貧工作的溝通協調。建立健全健康扶貧工作溝通協調機制,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議,加強健康扶貧工作研究,及時解決健康扶貧政策落實過程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三)關于“三保障”工作不夠扎實
6.審計發現,某縣18名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應享受未享受中等、高等職業教育2017年度“雨露計劃”補助5.55萬元。2017年、2018年某縣落實教育扶貧政策不到位,9名建檔立卡貧困學生應享受未享受教育資助1.12萬元;17名(29人次)建檔立卡貧困學生應享受未享受雨露計劃資助4.35萬元。(牽頭單位:處扶貧辦、鼓樓中心學校;責任單位: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開展建檔立卡貧困戶在校學生享受教育扶貧政策情況“回頭看”;經過核查,在本地就讀的學生,2019年均已按照政策要求享受了教育補助。
(2)加強教育部門與扶貧部門溝通配合,建立部門聯動、信息共享機制,確保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享受教育資助一個不漏。處扶貧辦與鼓樓中心學校一直保持著溝通聯系。
(3)完善異地就讀學生資助政策,特別是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應由學籍所在地學校給予資助。經過調查摸底,我處一共有7名貧困學生屬于異地就讀,目前均已給當地學校發函,請當地學校給予資助,剩余4名學生不符合當地政策,將由市財政統一發放教育補助。
(4)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在校學生發放資助政策告知書。
(5)定期開展督查暗訪,重點督查是否存在應享受未享受教育資助情況,是否存在不符合條件的學生享受資助情況。
7.交叉考核發現,D級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積超標。某縣2018年D級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戶中有121戶面積超標,占比43%。某鎮2018年D級危房改造重建新房38戶中有33戶面積超標,占比86%。(牽頭單位:處城建辦;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開展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積超標情況“回頭看,嚴守D級危房改造建設面積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的紅線,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經核查,已享受危房改造補助的貧困戶均驗收達標。
(2)加強政策宣傳。引導農戶合理化、適度化建房。 (3)簽訂建房協議。完善農戶對建房面積承諾約定。
(4)嚴格標準驗收。對于沒有落實約定、超面積建房的農戶,不納入危房改造資金補助范圍。對2019年危房改造的16戶貧困戶,將統一邀請專業人員進行驗收,嚴格按照標準執行。
8.交叉考核發現,危房改造自籌過重。某縣2018年D級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戶貧困戶自籌864.74萬元,戶均自籌3萬元。有的貧困戶家庭年純收入4100元,危房改造自籌5.5萬元,自籌額是家庭年純收入的13.4倍。所走訪的貧困戶中,自籌額度與家庭年純收入比最高的達到15.9倍。(牽頭單位:處城建辦;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加強政策宣傳。引導農村危房改造農戶合理化、適度化建房。
(2)進行分類補助。制定農村危房改造資金分類補助標準,針對4類重點對象D級危房,按1人戶、2人戶、3人及3人以上戶分別給予補助2.151萬元、2.651萬元和3.151萬元,針對4類重點對象C級危房,給予每戶補助1.27萬元至1.651萬元。針對非4類對象經鑒定為D級、C級的土坯房,分別給予每戶補助1萬元、0.6萬元。重點支持極度困難群體。
(3)對于住房保障有困難的極度貧困群體,采用集中供養、危房改造、財政預算等多種渠道解決住房問題。
9.交叉考核發現,危房鑒定不規范。有的縣危房鑒定未按要求經縣住建部門或專業機構鑒定,而是由鄉村干部鑒定。(牽頭單位:處城建辦;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完善工作機制。對于危房改造鑒定工作進行明確要求,依據《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建村函〔2009〕69號),結合《省住建廳關于印發農村危險房屋簡明圖文評定辦法(試行)的通知》(鄂建函〔2018〕1377號),運用簡明易行危房鑒定辦法或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逐戶開展房屋危險性鑒定,做到全覆蓋,堅決杜絕虛假鑒定、鑒定流于形式和走過場,未經危房鑒定的不得納入補助范圍。
(2)加強工作溝通。積極與住建局溝通,安排專業人員對各社區(村)開展)危房鑒定工作落實。
(3)完善檔案資料。對于已經鑒定的房屋,做好檔案記錄,規范存檔。
(四)關于政策措施落實有偏差
10.扶貧資金存在“壘大戶”現象。交叉考核發現,某縣實施產業扶貧項目,鼓勵貧困戶發展生豬養殖,對每戶按照欄舍每平方米50元的標準予以補貼。某村一戶2014年脫貧戶有欄舍2000平方米,2018年出欄2000余頭,凈收入30余萬元,獲得欄舍補貼14萬元。(牽頭單位:處畜牧中心;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投入產業到戶資金幫扶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發展脫貧產業。規范產業扶貧獎補資金,引進培育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和扶貧工廠(車間)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租金、薪金、股金等方式帶動貧困戶增收。發展農村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創設保潔員、生態護林員等鄉村公共服務崗位,幫助貧困人口實現就近就便就業。
(2)完善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扶貧開發財政經費保障機制、財政扶貧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機制和扶貧資金精準使用機制,合理使用扶貧資金。
(3)嚴格落實扶貧項目資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公告公示實效,確保資金安全和效益。
(4)堅持資產收益扶貧機制創新,大膽探索創新產業扶貧模式,杜絕資產收益扶貧“大水漫灌、人人有份”現象。
11.產業扶貧補貼對象不精準。交叉考核發現,某縣有3戶生豬養殖扶持對象舊欄舍拆除新欄舍未建,也沒有實施養殖,卻分別獲得欄舍補貼6萬元。(牽頭單位:處畜牧中心;責任單位:處扶貧辦、各社區(村))
整改情況:
(1)嚴格識別、退出標準和程序,把牢扶貧補貼對象識別、退出“關口”,堅持產業扶貧資金瞄準貧困村和貧困戶;經各社區(村)核查,未發現有補貼對象不精準問題。
(2)落實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堅持產業扶貧補貼專項資金分配結果一律公開,產業扶貧補貼資金安排、使用結果及績效一律公告公示。
(3)強化資金使用管理,規范撥付程序,加快報賬進度。
(4)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開展專項督查和定向督查,切實提升扶貧資金使用績效。
12.項目帶貧能力弱,產業扶貧的長效機制尚未建立。交叉考核發現,某村有7戶貧困戶,2018年每戶獲貸5萬元扶貧小額貸款,以現金方式投入到合作社,合作社每年按貸款金額的6%給貧困戶分紅,貧困戶不參與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方評估發現,產業扶貧仍存在方式單一、技能培訓廣度深度不足、貧困戶參與機制和利益聯結機制不健全等問題。調查顯示,在347戶已獲得產業幫扶措施的建檔立卡戶中,54.76%為簡單發錢發物,僅39.48%的建檔立卡戶得到了技能培訓,且存在針對性不強、培訓深度不足等現象;28.24%的建檔立卡戶表示,現有產業幫扶措施效果一般或沒有效果。貧困戶與市場主體的利益聯結主要體現為土地流轉、財政資金、扶貧小額信貸入股等初級形式,利益聯結不緊密、難以持續。調查顯示,在142戶有企業(合作社、大戶)帶動發展產業的抽樣建檔立卡戶中,僅有23.24%實質參與了企業的生產經營;抽樣建檔立卡戶對產業幫扶和企業帶動的滿意度均低于70%(分別為65.56%、69.54%)。
媒體暗訪調研發現,部分貧困地區產業體系薄弱,品牌價值尚待挖掘,產業鏈條還需延伸,帶動貧困戶脫貧增收作用仍較為有限。某縣近年來加大柑橘、茶葉、核桃等特色農業產業發展力度,但扶貧產業仍較單一,特色產業存在簡單初加工、附加值較低等問題,一些貧困戶扶貧項目處于起步階段,規模小、效益差。調研還發現,貧困地區基層鎮村干部年齡老化,懂市場、善經營的干部少,發展扶貧產業的本領不足、辦法不多,一定程度影響了村民發展扶貧產業的信心。
【篇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的自查報告
根據2019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的反饋問題,我縣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庚即召開專題會議,針對反饋的問題進行了系統梳理和深入剖析,按照逐條自查整改,舉一反三,鞏固長效的工作原則,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并對照方案的有關計劃和時間節點推進整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自查整改工作,現就具體自查整改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精心組織部署,完善自查整改工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自收到2019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的反饋問題后,我縣召集相關單位召開了2次專題會議,會上結合我縣實際,對照具體問題和目標任務,對存在問題進行分門別類,并且按照各自工作職責,歸集、認領自查整改工作任務。縣級主要領導同時要求涉及部門,會后迅速開展存在問題的再自查和深入剖析,認真研究和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工作舉措。
(二)認真制定方案,明確整改責任。我縣成立了以縣政府副縣長為組長,縣發改局局長為副組長,涉及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自查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整合各分管領導及涉及問題單位的剖析自查和整改工作措施,制定整改專項工作方案,對具體的措施、目標和考核評估要求進行了細化和量化,力求找到根源、滲透細節,直達患處,杜絕隔靴搔癢,過場式整改。針對中央考核通報反饋指出的問題,經自查發現問題2個。
二、堅持問題導向,全力推進自查整改工作落實
按照“全面自查、立行立改”的原則,全面落實2019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的自查整改工作,發揮“一次整改、長效發力”的系統性作用,杜絕類似問題再度發生。我局涉及中央通報反饋問題5個,經自查發現問題2個(已整改)。
(一)逐條對照自查,不涉及問題類。一是援助資金管理方面,針對州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辦公室指出的財政援助資金使用不精準問題,經自查我縣暫不存在此類問題。2019年我縣制定了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并圍繞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重點項目召開了5次專題會議,按照“一個項目、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支隊伍、一抓到底”的“五個一”工作機制,實行“一月一跟蹤、一月一督查”,加強支援項目資金監管,確保幫扶項目精準覆蓋貧困人口、幫扶資金發揮最大效益。二是產業合作方面,針對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辦公室指出的存在簡單分紅、發錢發物和省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辦公室指出東西部扶貧協作產業園項目帶貧效果差的問題,經自查我縣暫不存在這兩類問題。2019年我縣以堅持扶貧與扶智扶志相結合,精準把握“扶貧不是養懶漢”要求,將貧困人口參與勞動獲得收益作為謀劃實施產業扶貧項目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落實產業項目各項優惠支持政策,建立產業發展與貧困人口受益的長效機制,確保所有貧困人口從中受益。
(二)逐條對照自查,不涉及問題整改落實類。
存在的問題:一是致富帶頭人的文化素質普遍較低,且部分帶頭人帶領群眾致富意識不強。二是致富帶頭人培養經費不足。三是致富帶頭人發展路子不多,結構不合理、帶動力不強,致使造成了我縣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創業成功率低的問題。
整改措施:認真制定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方案,強化對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的摸底調研,根據貧困地區資源察賦、產業發展需要,結合創業致富帶頭人的培訓愿意和需求,重點選擇帶貧能力強、有創業經驗或具備一定創業能力、符合職業培訓補貼條件的創業致富帶頭人,依托農民夜校、扶貧專班、送培訓下鄉等活動,針對性組織開展農村電商、種養殖技術、家政服務、廚師等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加強對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后的跟蹤服務指導,幫助提供創業信息,提高創業成功率。
整改情況:為進一步加強致富能手培育工作,切實解決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創業成功率低的問題,我縣總結經驗并認真制定了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方案。一是強化對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的篩選,從全縣16個鄉鎮,堅持政治標準和帶貧能力并舉的村“兩委”成員、村級后備干部、農牧民黨員、農民合作社負責人及能人大戶中篩選,發揮創業經驗、基礎條件較好等優勢,落實示范精準項目88個,輻射貧困人口130余人,年人均增收預計3000余元。二是結合“黨支部+合作社+集體經濟+貧困農戶”的4+“飛地”產業扶貧模式,解決本地就業170余人,培育技術能手80人,實現勞務收入300萬元。三是結合全縣人力資源技能專項培訓,深挖貧困群體人力資源,引導和支持有想法、有思路、有專長的貧困戶創業、激發內生動力,凸顯創業潛力。目前各類技能培訓已覆蓋全縣16個鄉鎮,預計創業成功16人,年人均增收預計5000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