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是指市場主體在準入、生產經營、退出等過程中涉及的政務環境、市場環境、法治環境、人文環境等有關外部因素和條件的總和。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鄉鎮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的文章9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第一篇: 鄉鎮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落地落實落細,深入實施優化營商環境創新突破行動,根據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2021年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市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創新突破行動實施方案》《市政務服務“雙全雙百”工程實施方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和“全省通辦”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錨定“走在全省前列”目標,對接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和全國、全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聚焦企業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點難點堵點,以刀刃向內、自我革命的決心和魄力,以精準有力、務實有效的辦法和措施,全力推動我縣營商環境評價相關指標在2020年基礎上實現更大突破。
二、攻堅任務
(一)優化企業開辦營商環境
1.落實企業開辦全市通辦。依托政務服務大廳“跨省通辦”“全省通辦”窗口,注冊地在全市范圍內的私營有限公司、合伙企業可提交設立申請,受理、審查、核準后,當場發放加蓋企業注冊地審批機關印章的營業執照,同時將企業登記檔案郵寄至企業注冊地審批機關,實現市內企業登記“異地申請、異地領照、全市通辦”。(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2.提升市場主體住所登記智能化水平。將企業開辦“一窗通”系統與電子地圖系統對接,市場主體住所區位點選、門牌號碼與房屋信息錄入相結合,提高住所信息的錄入效率和真實性。7月底前,對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設立登記,提高信息自動識別和智能篩查精準度,減少人工干預,實現“即報即得”。(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3.電子印章與電子營業執照全面同步發放。9月底,全省電子印章系統上線,與電子營業執照系統對接后,即時在全縣推廣應用,對所有市場主體的設立登記和名稱變更,逐步實現電子印章與電子營業執照全面同步發放。(牽頭部門:縣公安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4.實現分時分次辦理。推進企業開辦“一窗通”系統實現辦理時間和進度可視可查,增加事項單獨辦理功能,可選擇同步或單獨辦理。(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大數據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醫保局、縣稅務局、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8月底前,實現新開辦企業涉稅辦理、預約銀行開戶、職工就業登記等業務“一網通辦”、隨時可辦。(牽頭部門:縣稅務局、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大數據局)
5.強化電子證照推廣應用。營業執照辦理、銀行開戶、印章刻制、公積金登記、涉稅辦理、招標投標等開辦企業涉及的各事項,全面應用“電子兩證”(居民身份證電子信息、電子營業執照)。8月底前,申請人掃描證件二維碼或錄入代碼信息,即可通過全省電子證照庫調取相關信息,無需人工核驗,取代紙質證照證明材料。(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公安局、縣大數據局;責任部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醫保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稅務局、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
6.拓展“一窗通”功能范圍。將企業開辦“一窗通”系統由單純的開辦業務,向變更、備案、注銷等“全鏈條”業務拓展。7月底前,涉企登記事項實現“全鏈辦”,相關信息及時共享應用。(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醫保局、縣大數據局、縣稅務局、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
7.實現企業開辦掌上辦理。強化“愛”移動政務服務平臺企業開辦“一窗通”模塊應用,7月底前,實現企業開辦掌上辦。(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醫保局、縣大數據局、縣稅務局、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
8.持續優化企業開辦使用體驗。9月底前,開發企業開辦“智能審批”系統,實現與“一窗通”系統用戶的統一管理,在“一窗通”系統已有賬號的申請人,刷臉即可快速登錄;沒有賬號的申請人,通過刷臉完成現場快速注冊。用戶在申報全流程中,可隨時進行電腦端和微信端切換,多個股東可以自由選用APP簽章或者微信簽章,不再依賴登記介質。(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9.不斷強化智能審批措施應用。9月底前,依托搭建的“智能審批”系統,實現智能識別申請人所辦企業類型、業務,自動選擇填報、采集和使用不同的業務內容和證明資料。通過對經營范圍、法人股東類型、董事、監事、經理信息數據標準化改造,實現智能審批系統對申報信息關鍵登記項的自動校驗,完成無人審批。組建企業開辦專職幫辦代辦服務隊伍,提供全方位服務,提升“智能審批”系統應用率。(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10.探索推行市內遷移“一站辦理”。7月底前,精簡企業市內遷移調檔程序及環節,將遷移調檔程序精簡為遷移企業直接到遷出地審批機關提出遷移調檔申請,由遷出地審批機關為申請人辦理所有遷入遷出手續,并直接換發營業執照,事后由遷出地審批機關及時將企業檔案郵寄至遷入地審批機關,通過市內遷移“一站辦理”,真正實現讓企業群眾少跑腿、好辦事。(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11.提升企業注銷便利度。深化企業簡易注銷改革,優化企業開辦“一窗通”系統企業注銷模塊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探索擴展企業簡易注銷程序適用范圍,簡化企業注銷登記程序和材料,加強跨部門業務協同,建立營業執照與許可證同步注銷機制,提供“套餐式”企業注銷服務。7月底前,實現涉企注銷業務辦理進度和結果實時共享,提高企業注銷便利化水平。(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醫保局、縣大數據局、縣稅務局、海關、人民銀行縣縣中心支行)
12.推動“一業一證”改革全行業覆蓋。根據省統一部署,將“一業一證”由20個行業擴展到50個行業,推出30個新增行業工作規范,開發線上辦理系統,全面實現涉及2個以上行業許可的發放1張綜合許可證,解決“準入不準營”矛盾。(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民政局、縣文旅局)
(二)優化辦理建筑許可營商環境
1.優化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事項辦理。加快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工程審批系統)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互聯互通,建設工程招投標文件、文件澄清、中標結果等信息共享至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相關部門根據共享信息加強監管。辦理施工許可證時無需建設單位提供中標通知書。(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優化聯合竣工驗收流程。按照“進度相似、并聯打包”的原則,7月底前,推行分段聯合驗收,建設單位根據需要自主選擇分段聯合驗收或綜合聯合驗收。(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人防辦)
3.提高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效率。水電氣熱信、道路、排水等已完工并通過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其配套建設的教育、養老、衛生、社區服務、物業服務等公益設施,聯合驗收牽頭部門將聯合驗收申請推送教育、民政、衛健、街道辦事處等主管部門(單位),參與竣工聯合驗收。通過聯合驗收的項目,非建設單位原因導致不能及時移交的配套公益設施,竣工綜合驗收備案時可以容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指定部門督促有關部門(單位)限時接收。7月底前,實現通過聯合驗收并簽訂移交協議即可辦理竣工綜合驗收備案。(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教體局、縣民政局、縣衛生健康局以及水、電、氣、熱、信各專營單位等)
4.合并一批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將“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審批”合并為“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發”。規劃主管部門在審查設計方案時,會同有關部門一并審查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指標,不再單獨核發結建防空地下室防護規劃設計方案審批文書。(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人防辦)將“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核”合并為“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省級平臺將“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審批(核)”“工程建設使用草原審核”合并為“建設項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審批(核)”后,抓好落地實施。(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5.合并施工許可關聯、驗收備案手續。將“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手續”“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合并為“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人防辦)將“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驗收”“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備案”合并辦理。建設工程城建檔案驗收實行告知承諾制,建設單位承諾在3個月內按要求提交城建檔案驗收材料,即可出具建設工程檔案驗收意見書(告知承諾),可通過工程審批系統獲取的材料,不再要求建設單位提供。(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人防辦)
6.進一步壓減工程建設項目審查事項。7月底前,制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清單,符合條件的項目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制定規委會審查項目清單,非有必要,無需上會審查。(牽頭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7.整合低風險項目審批服務事項。將低風險項目開工前行政審批、市政服務等事項合并為1個政務服務事項,將竣工后的驗收、備案、不動產登記、市政接入等合并為1個政務服務事項,明確操作規程。進一步優化一般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和投資既有建筑改造項目審批環節、審批時限。(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發展改革局、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城管局、縣水務局、國網供電公司)
8.統籌推進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第4季度,完成“多規合一”的“三級三類”縣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框架構建和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縣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上線內網試運行。(牽頭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9.縮小初步設計審查范圍。對于建設內容單一、建設標準明確、技術方案簡單的政府投資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不再進行初步設計審查。(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10.調整施工許可辦理方式及限額。建設單位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后,可根據需要分段辦理施工許可證。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11.建立建設用地區域評估制度。實現縣政府統一組織對擬提供建設用地的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危險性、文物影響等事項進行評價,不得要求用地主體承擔評估費用或者重復評估。完善區域評估成果應用機制,制定評估評價豁免清單和負面清單,在豁免清單內或負面清單外且建設單位承諾落實相應區域評估成果的項目,無需評估評價。7月底前,相應區域評估成果要關聯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的規劃地塊編碼,納入工程審批系統“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管理,獲得地塊的使用權人通過系統自動獲取成果。(牽頭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部門:縣文化和旅游局)
12.整合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測繪事項。8月底前,將工程建設中涉及的測繪業務整合為一個或幾個綜合測繪事項,實現全流程“多測合一”和成果共享。技術成果達到相關標準要求的,由測繪機構出具審核報告,有關部門不再進行實體工程現場核實驗收。實現從用地、規劃、施工、竣工、不動產登記的全過程共享應用。(牽頭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13.優化中介服務。將“施工圖審查”“建設項目安全評價”“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建設工程消防設施及系統測”作為相應審批事項的辦理環節,納入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實行服務承諾制。(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氣象局)
14.鼓勵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8月底前,對小微企業投資的低風險項目審批實施所涉及的地質工程勘察、工程監理、全流程測繪等事項,可全部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部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5.強化建筑質量管控能力。實現對低風險項目只需由牽頭部門組織開展1次聯合監督檢查,相關監管部門不得單獨開展監督檢查。開展差異化事中事后監管,完善信用管理機制,9月底前,推行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制度,建立工程領域糾紛仲裁機制。(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16.探索實行建筑師負責制。9月底前,根據國家、省授權,充分發揮建筑師及其團隊的技術優勢和主導作用,為建筑工程提供全周期設計、咨詢等服務,提升工程建設品質和價值。(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17.實現工程建設項目相關平臺信息互聯。12月底前,在省級層面對工程審批系統進行完善的基礎上,推動我縣工程審批系統實現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施工圖聯審、不動產登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等系統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做到統一入口、統一申報、流程分類、統一出件,實現“規劃設計方案聯審”“施工圖聯審”“聯合驗收”“多評合一”“多測合一”等事項并聯辦理,確保項目全覆蓋、審批全流程、數據全歸集,加強全過程審批信息監管。推進工改系統與國家、省級系統數據互聯互通,審批部門可通過數據共享獲取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等相關部門)
18.優化市政公用設施聯合報裝流程。工程建設項目市政公用報裝申請納入“一張表單”和“聯合踏勘”,不再單獨申請。實現工程審批系統與專營單位業務系統互聯互通,或在工程審批系統設置報裝模塊,專營單位實時獲取項目接入需求,及時提供主動服務。市政設施接入涉及的審批環節實行并聯審批,探索實行告知承諾制。(牽頭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水、電、氣、熱、信各專營單位)8月底前,在政務服務大廳劃定市政公用服務專區,試點開設“專門窗口”無差別受理水電氣熱信報裝,行政審批部門為供水、供電、供氣、供暖單位開通政務服務平臺賬號,共享建設工程有關信息。鼓勵專營單位共享營業網點。(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發展改革委、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城管局以及水、電、氣、熱、信各專營單位)
19.簡化排水接入。制定優化排水接入實施方案,簡化辦理流程,納入工程審批系統“一張表單”的,接入環節不超過1個,不再單獨提供材料。排水接入服務單位主動向建設單位提供周邊排水設施情況和排水方案咨詢,并一次性告知方案存在問題。(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20.統一規范政務服務標準。對于合并和優化事項,制定全縣統一的辦事指南、申請表、申報材料清單(可實行告知承諾的一并注明)、審批業務流程,統一補正,發放一個證書;審批權限涉及跨層級(縣級以下)、跨部門的,通過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代替審批,合并后原審批事項對應監管責任主體不變。對于政府部門(含市政專營單位)協作事項,由縣政府辦公室組織縣發展改革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水務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統一編制協作規程,實施閉環管理;根據工作實際明確牽頭部門,統一編制協作規程。(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政府相關部門)
21.持續提升審批服務便利度。在審批權限范圍內進一步加大事項整合力度,由縣政府匯總上報省市政府備案后實施。及時修訂各類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各階段“一張表單”和服務指南,梳理事項申請材料,同步明確可以采用告知承諾制材料。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在線審批,實現各類審批事項從申請受理到發證辦結全流程在線辦理。(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政府相關部門)
22.編制公布審批事項清單。10月底前,參照省級清單模式,編制并公布縣級工程建設項目報建審批事項清單,明確審批事項名稱、適用范圍、申請材料和審批時限。結合實際,制定并公布城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政府辦公室;責任部門:縣政府相關部門)
23.依法依規穩步推動改革。涉及調整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部門規范性文件適用的,10月底前,由縣政府相關部門按程序及時提出修訂意見。涉及事項調整合并的,按程序調整部門權責清單。涉及調整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適用的,由縣政府呈報省市政府,統一提請國務院授權調整。依法依規研究制定簡易低風險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水土保持費、不動產登記費用、供排水供電供氣外線工程城市綠化補償費、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城市道路占用費優化收取和減免政策。(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司法局;責任部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水務局、縣房管中心)
(三)優化政務服務營商環境
1.推進“雙全雙百”工程。圍繞企業和個人全生命周期,結合省級“雙全雙百”工程,實現各類高頻事項集成辦、極簡辦、全域辦。以事項為基礎,優化場景集成服務,實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請”;9月底前,依托“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總門戶、“愛”移動端等平臺,設置服務專區,線上實現“一網通辦”,線下實行“一窗受理”。(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發展改革局、縣教體局、縣科技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醫保局、縣人防辦、縣大數據局、縣殘聯、縣畜牧服務中心、縣稅務局、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國網供電公司、縣煙草公司、縣消防救援大隊)
2.深入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全省通辦”。完成國家部署的第二批74項“跨省通辦”事項落地;實現省級面向企業和個人推出的107項“全省通辦”事項清單落地,12月底前基本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全省通辦”。9月底前,根據省政府統一部署,梳理與京津冀交流頻繁的通辦事項,爭取有關事項納入京津冀區域通辦范圍。(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教體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退役軍人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醫保局、縣人防辦、縣林業局、縣大數據局、縣法院、縣殘聯、縣畜牧服務中心、縣稅務局、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縣郵政管理局)
3.持續提升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水平。9月底前,推動全縣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實行動態調整和同源管理,確保同一事項在政務服務平臺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研究出臺《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辦法》。(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4.提升“一網通辦”水平。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上網運行,提升網辦深度,9月底前,實現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可網辦率達到95%以上,可全程網辦率達到80%以上。完善西部經濟隆起帶“一網通辦”機制,擴大“全鏈通”領域線上綜合通辦服務內容。(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大數據局;責任部門:縣委統戰部、縣委編辦、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改革局、縣教育局、縣科技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城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退役軍人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體育局、縣統計局、縣醫保局、縣人防辦、縣地方金融監管局、縣林業局、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委黨史研究院、縣畜牧服務中心、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縣氣象局)
5.深化“一網通辦”總門戶應用。持續完善縣政府門戶網站和移動端服務功能,優化欄目布局,豐富涉企服務(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大數據局)。9月底前,建立企業個人全生命周期數字檔案,實行“一企一檔”“一人一檔”,提供精準化服務應用和政策推送,為各服務渠道提供全面支撐。(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大數據局)。
6.提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支撐能力。完善提升縣級政務服務平臺,提高跨層級、跨部門的業務運行支撐能力,加大政務數據統籌管理和共享應用。9月底前,加強與省政務服務平臺對接,完善我縣政務服務平臺業務統一調度系統。(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大數據局)
7.全面推動電子證照應用。持續推動證照證明數據統一歸集和管理,實現身份證、營業執照、結婚證、駕駛證、不動產權證等高頻電子證照在全縣推廣應用。(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大數據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8.推廣電子印章應用。擴大電子印章在政務系統、公共服務中的應用,覆蓋涉企高頻事項。(牽頭部門:縣大數據局、縣公安局)
9.深化數據共享應用。建設完善縣一體化大數據平臺,根據省統一部署,深化與省平臺級聯對接,逐步實現全縣政務服務事項業務數據統匯統管。(牽頭部門:縣大數據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10.探索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全省數據交易平臺建成后,結合我縣實際,開展數據交易和數據價值評估。(牽頭部門:縣大數據局)
11.持續深化“一窗受理”改革。9月底前,研究制定“一窗受理”標準,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設置,綜合窗口比例達到80%以上,鼓勵公共服務事項和便民服務事項等更多事項進駐大廳,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模式。(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縣醫保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2.加強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務服務中心建設運行標準,通過優化功能布局、科學設置窗口領域、精簡完善業務流程、梳理制定業務手冊等,指導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規范化運行。(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縣醫保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3.提升全縣政務服務大廳服務水平。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務服務中心幫辦代辦標準,規范幫辦代辦服務,深化首問負責制、一次告知、限時辦結,健全“吐槽找茬”和窗口無權否決機制,完善預約服務、延時服務、上門服務,為老年人及殘障人士提供服務保障,不斷提升線下服務水平。圍繞窗口服務規范、紀律作風和政務服務便利化等方面開展專項提升行動,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優化政務服務環境。(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縣醫保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4.推動向政務大廳工作人員充分授權。9月底前,全縣各級各部門政務服務事項應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統一辦理,充分授權,進廳窗口不能直接完成業務辦理的,推動有審批權限工作人員進廳。(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直有關部門)
15.深化政務服務滿意度評價。9月底前,完善制度,修訂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規范,全面推行以離場評價和線上評價為主的評價方式,推進評價和回復公開,健全“差評”問題和投訴問題調查核實、督促整改和反饋機制。(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縣醫保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6.加強政策優化集成服務。9月底前,完成縣級政策標準化梳理,實現政策最小顆粒度拆解,建立惠企政策庫,同步推進縣政策標準化梳理工作;完善政策服務“中央廚房”全流程功能,實現涉企政策智能精準推送,進一步提高政策知曉率、通達率。(牽頭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大數據局)
17.深入推動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深化鄉鎮(街道)、村(社區)便民服務規范化、標準化建設,著力打造基層“一站式”便民服務平臺,推動實現“一次辦好”服務網絡基層全覆蓋。以“六有一能”為基本要求,鞏固提升村(社區)便民服務標準化,實現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站點村(社區)全覆蓋。9月底前,推動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加強與郵政、金融、通信、商超等網點業務合作,推動政務服務自助終端、移動終端在基層便民服務場景推廣應用。(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退役軍人局、縣醫保局、縣殘聯、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人民銀行縣中心支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四)優化招標投標營商環境
1.規范招標投標規則制定程序。加強規則制定前的評估論證,認真開展公平競爭審、合法性審查。9月底前,建立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上級主管部門意見征求機制,維護制度規則統一。(牽頭部門:縣發展改革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司法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縣廣播電視臺、縣廣電網絡公司、各通信運營單位等)
2.開展招標投標制度規則和違規收費清理。嚴格落實招投標“零收費”要求,杜絕隱形收費、搭車收費等。9月底前,完成全縣招標投標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并在縣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和縣級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網站專欄公布目錄及全文(或網址鏈接),清除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牽頭部門:縣發展改草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司法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縣廣播電視臺、縣廣電網絡公司、各通信運營單位等)
3.加快推進遠程異地評標工作。與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同步啟動遠程異地評標試點;9月底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遠程異地評標協同系統建設完成后,即時在我縣實現遠程,異地評標。(牽頭部門:縣發展改革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等)
4.推進公共資源交易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8月底前,制定《關于在縣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施行交易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方案》,在縣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施行交易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等)
5.創新公共資源交易主體身份認證方式。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多CA認證平臺功能,9月底前,實現數字證書(CA)向移動端延伸,通過移動客戶端登錄電子交易系統。(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6.暢通招標投標提出異議渠道。指導督促各行業領域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人,在資格預審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中公布接收異議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時答復和處理有關主體依法提出的異議。9月底前,實現通過電子招標投標交易系統在線提出異議和作出答復。(牽頭部門:縣發展改革局;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縣廣播電視臺、縣廣電網絡公司、各通信運單位等)
7.完善公共資源交易信用制度體系。嚴格落實《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信用信息管理的實施方案》,9月底前,制定《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施行信用承諾制的工作方案》,完善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用信息庫,推進信用信息應用共享。(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8.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完成各行業招標投標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建設,緊盯招標投標關鍵環節,合理確定抽査對象、比例、頻次,向社會公布。9月底前,完成首批次隨機抽查,將抽查檢查結果同步歸集至本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和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牽頭部門:縣發展改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縣廣播電視臺、縣廣電網絡公司、各通信運營單位等)
9.健全投訴處理機制。9月底前,完善各行業領域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對投訴進行受理、調查和處理,并網上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探索在線受理投訴并作出處理決定。(牽頭部門:縣發展改革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縣廣播電視臺、縣廣電網絡公司、縣通信運營單位等)
10.研究制定行政監督職責分工清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職責,按照“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加快落實工業、農業農村、廣播電視、能源等行業領域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職責,完善監管措施。9月底前完成職責劃分。(牽頭部門:縣發展改革局;責任部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廣播電視臺、縣廣電網絡公司、各通信運營單位等)
11.探索開展水利項目招標投標大數據分析監管。強化交易過程監管,依托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項目管理平臺和信用信息平臺,整合數據資源,開展大數據分析,對交易異常行為進行監測預警,9月底前,實現交易數據可比對、過程可追溯、問題可監測。(牽頭部門:縣水務局;責任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12.擴大“一網交易”覆蓋范圍。9月底前,推動我縣公共資源交易逐步納入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積極爭取上級支持,完成在數據資源共享、電子認證、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監督管理等方面協同合作,推動魯西南區域內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互聯互通和公共資源跨交易。(牽頭部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政府、管委會)
13.建立營商環境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常態化征集機制。在本行業系統、本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開通意見建議征集欄目,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不斷改進管理、提升服務。(牽頭部門:縣發展改革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縣業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縣廣播電視臺、縣廣電網公司、各通信運營單位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責任單位要把優化營商環境創新突破行動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親自協調,分管負責同志抓好調度落實。
(二)凝聚工作合力。牽頭部門要真正發揮牽頭作用,會同責任部門健全工作機制,主動與縣級部門對接,聚焦本縣實際問題編制具體工作方案,確保各項突破任務措施落地見效。
(三)轉變工作作風。狠抓作風建設、夯實主體責任,緊盯市場主體最困擾、辦事群眾最反感、影響發展最突出的問題,全面檢視、靶向攻堅。大力整治慵懶散漫、辦事拖沓,不思進取、得過且過,維護群眾利益不擔當不作為、服務群眾推托繞冷硬橫等問題。嚴格執行首問負責、服務承諾、限時辦結、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同時,加大對窗口人員培訓力度,持續強化政務服務效能監管,倒逼作風改進、效能提升。
(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普遍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互聯網+監管”,完善信用監管,創新包容審慎監管,持續完善監管機制,使監管既“無事不擾”又“無處不在”。
(五)強化督查督辦。持續開展窗口督查、明察暗訪,對督查發現的正面典型予以褒獎激勵,對反面案例予以問責曝光。
(六)加強宣傳推介。要充分運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政策的解讀推介,展現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行動和成效,形成全社會知曉、支持和參與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
第二篇: 鄉鎮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營商環境建設大會精神及省、市政數系統工作會議部署,鎖定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大會確定的“1210”優化營商環境措施,推動長春營商環境盡快進入全國第一方陣,促進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和關于營商環境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論述,以落實國家和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為契機,按照省、市營商環境建設大會的總體部署,以長春營商環境盡快進入全國第一方陣為目標,樹立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解放生產力、提高綜合競爭力的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效果導向,聚焦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完善政策,狠抓落實,實現突破,形成示范,進而帶動全區營商環境明顯改善,助力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任務
(一)以“市場主體培育倍增行動”為抓手,持續優化企業開辦(“開辦企業”指標組負責,區市場監管分局牽頭)
1.全面推廣企業登記智能化辦理。落實推廣企業登記智能化辦理,依托智能審批應用系統,逐步提高開辦企業登記智能化辦理業務類型覆蓋范圍。
2.實現企業開辦“一個環節”“零成本”。延伸企業開辦服務鏈條,實行申領營業執照、刻制印章、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企業社保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一個環節辦理。免費向新開辦企業發放印章及稅控設備。
3.大力推廣使用電子營業執照。積極推動電子營業執照在長春市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各行業、各領域以及各部門間的應用,提高電子營業執照應用率,做好政策宣傳工作。
4.簡化企業注銷程序。提升企業注銷便利度,實現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環節協同辦理,將非上市股份公司納入簡易注銷范圍。
(二)以“電網能力提升行動”為抓手,提高電力獲得能力(“獲得電力”指標組負責,南關區供電中心牽頭)
5.持續壓減辦電時間。持續推進低壓小微企業“三零服務”(零上門、零投資、零審批)實施,設定專人負責低壓小微企業實施過程中的指導答疑和解釋溝通工作。
6.降低企業用電成本。落實國家、省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推廣使用轉供電費碼,開展園區、樓宇、商業綜合體等轉供電主體違法加價等行為專項整治。
7.提高供電穩定性。大力開展帶電作業,帶電消缺,減少計劃停電次數,周期性開展測溫和局放測試,增強高壓用戶聯動機制,完善線路自動化建設,縮小停電影響范圍,減少故障處理時間。
(三)堅持公平公正,推動招標投標領域改革(“招標投標”指標組負責,區政數局牽頭)
8.加強招投標領域監管。依托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強化監管,杜絕場外交易行為和圍標、串標等問題。
(四)深化“拿地即開工”改革,持續優化辦理建筑許可(“辦理建筑許可”指標組負責,區規自分局牽頭)
9.深化社會投資小型低風險項目改革。推進行政許可“四個階段”改革,精簡申請材料,簡化辦事流程,持續完善信息化建設,切實提高審批服務質量,壓縮審批時限。
10.加快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在線審批。全區所有新建、續建工程建設項目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外,全部進行全流程在線審批。
11.大幅提升區域評估覆蓋面。加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宣傳力度,配合市發改委做好節能評估審查工作。
12.進一步降低辦理成本。采用政策性減免、以保函替代保證金、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降低水土保持補償、人防易地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占用道路挖掘修復、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資金占用期間的貸款利息等費用。
13.全面推行并聯審批。開展協同服務,促進項目生成,實行方案聯合審查,聯合驗收;對工程規劃許可、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審批、砍伐城市樹木審批、挖掘城市道路審批、交警部門意見征求等實行并聯審批。
(五)堅持陽光透明,全面規范政府采購(“政府采購”指標組負責,區財政局牽頭)
14.推行“政采云”電子商城。組織全區采購單位參加培訓,推進“政采云”電子商城的使用,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與便利度。
15.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鼓勵采購單位在資金支付、信用擔保、合同融資等方面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六)堅持依法合規,實施規范審慎的市場監管(“市場監管”指標組負責,區市場監管分局牽頭)
16.實現“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全覆蓋。成立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印發《南關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施工圖》,每季度發布工作指導。根據長春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事項清單制定跨部門抽查計劃,并依法公示檢查結果。
17.全面落實“三項制度”。完善“12345+”制度體系,更新行政執法部門工作清單,把保證行政執法公示信息精準作為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的基本要求。聚焦涉及公共安全和群眾生命健康的重點領域,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專項檢查和案卷評查。對執法人員資格證件審查發放流程進行制度化管理。推動街鄉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打造“街鄉吹哨、部門報到”聯合執法方式。
18.加強全流程信用監管。依托全流程監管機制,做好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諾,事中信用評價,事后信用獎懲和信用修復工作。
19.創新包容審慎監管。對新業態領域、新經濟模式探索建立容錯管理機制,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發揮平臺監管和行業自律作用,在部分領域實施柔性監管、智慧監管。
20.對重點領域實施重點監管。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疫苗、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等領域實行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的嚴格監管,落實法律、法規對直接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領域的懲罰性賠償和巨額罰款制度。
(七)堅持利企便民,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納稅”指標組負責,區稅務局牽頭)
21.全面推廣“非接觸式”辦稅。強化體驗區應用,窗口操作向引導非接觸式服務轉變。簡化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申報程序,不再設置審批環節,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推行無紙化單證備案。
22.大幅壓減企業辦稅時間。設定業務辦理標準時間和標兵時間,開展辦稅業務競技活動,提高操作速度和工作效率,縮短窗口業務辦理時間。優化留抵退稅辦理流程,縮短企業退稅到賬時間。
23.實行稅費服務政策精準推送。加強稅費優惠政策宣傳,簡化政策適用程序,實現政策信息精準推送。全面推廣應用長春稅務征納溝通平臺,推行“一對一、點對點”稅企互動服務模式。
(八)以“綠色審批行動”為抓手,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能力(“政務服務”指標組負責,區政數局牽頭)
24.深化政務服務全程網辦。通過網上申報、網上審核、網上審批、“快遞+政務服務”等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方式,實現95%以上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引導更多事項網上辦理,高頻事項網辦發生率達70%以上。
25.推進24小時“不打烊服務”。加快建設南關區政務服務24小時自助服務區,實現各類業務24小時自助辦理。
26.開展公證服務事項“一網通辦”。按要求開展證照類服務事項申請受理、材料提交和繳費等各環節全程網辦;研究提出降低涉企公證事項和事務的收費辦法和標準。
27.深入推進主題服務,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探索我區“一件事一次辦”特色套餐主題服務。一次性告知審批事項要求及所需要材料,優化事項辦理,推進事項聯辦。
28.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改革。按照統籌推進、分步實施的原則,將醫保、社保、公積金、不動產登記、人才和就業等業務進行集成辦理,線下采取進駐政務服務中心或增設專業網點的方式縮短服務半徑,線上采取專業服務平臺與市政務服務平臺互聯互通的方式,實現“一次辦”“網上辦”“就近辦”。
29.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落實應用“好差評”平臺,制定《南關區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實施細則》,加強制度運行管理,強化結果運用,差評整改率達到100%。
30.積極落實“跨省通辦”。依據市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開展“跨省通辦”業務,及時收集并提報“跨省通辦”需求事項。
(九)倡導守信踐諾,加大合同執行力度(“執行合同”指標組負責,區法院牽頭)
31.解決商業糾紛不超100天(復雜疑難案件除外)。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建設,加強訴訟與非訴訟調解、仲裁、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等糾紛解決方式分流對接。完善“分調裁審”工作機制,依托人民法院在線調解平臺和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實現訴前化解糾紛,深化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提高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率。
32.解決商業糾紛成本與索賠金額比不超12%。推進“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加強吉林電子法院、移動微法院平臺應用和推廣,為群眾提供立案流程指引、文書樣式查詢、訴訟費線上支付、在線提出執行申請、在線聯系法官等服務。健全完善案件質量監管和評查機制,研究降低律師費用和解決糾紛成本。
33.加強法院“智慧執行”建設。推進“智慧執行”平臺應用,對財產查控、保全、評估、案件委托、信訪、宣傳等工作進行綜合管理,發揮執行指揮中心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的職能作用;按照《長春市南關區法院訴訟保全工作流程規定》建立財產保全機制,加大執行和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全面推行網絡司法拍賣,推廣應用議價、詢價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提高財產處置效率和財產變現溢價率。
(十)強化機制建設,加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保護中小投資者”指標組負責,區法院牽頭)
34.推進法律文書送達承諾制。加強企業涉訴信息共享,建立企業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先行確認及責任承諾制度,逐步解決法院送達難的問題。
35.強化審判結果運用。定期召開研討會、座談會,及時聽取金融部門及各類公司訴訟需求,有針對性的規范引導;加大普法宣傳力度,落實普法任務目標;開展司法建議工作。
36.建立聯防聯控金融風險機制。完善南關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在信息通報、違法違規線索移交、政策解讀與培訓、優化市場環境、涉眾型金融糾紛案件處置等方面加強聯動合作,促進金融保障、金融監管與金融審判形成合力;引導和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金融風險排查,加強非法集資案件的調度,推進陳案處置工作,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活動,提高群眾抵制非法集資的風險意識。
(十一)以“金融助企行動”為抓手,提升融資信貸水平(“獲得信貸”指標組負責,區發改局牽頭)
37.建設扶持金融發展政策體系。進一步落實好《長春市推進企業上市掛牌行動計劃》《長春市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引導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
38.提高融資服務整體效能。加強政府金融機構企業三方聯系,爭取在普惠金融基礎上,為轄區企業爭取更低的融資成本;開展融資需求調度,做好點對點的融資對接工作。
39.推動政務信息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鼓勵征信機構和銀行等金融機構積極參與政務信息的應用模式創新,提高政務信息在金融場景的應用水平。推動“信易貸”平臺高質量發展,發揮信用貸款支持作用。
(十二)完善政策措施,創新勞動力市場監管方式(“勞動力市場監管”指標組負責,區人社局牽頭)
40.增加就業崗位,提供創業貸款。健全完善“閉環式一體化”、“四方聯動”就業服務機制,促進各類企業開發就業崗位10000個,實現新就業8000人,加強對初創補貼和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宣傳。
41.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結合全省實施百戶企業培育共同行動計劃,推動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的聯動,開展“點對點”式企業培育指導服務,在全區范圍內培育1戶以上和諧勞動關系示范企業,打造兩名金牌勞動關系協調員,建立和完善勞動關系風險監測預警機制。
42.全面推廣勞動監察四項制度。通過專項行動檢查和日常巡查,深入企業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開展普法教育,廣泛宣傳勞動監察四項制度。
(十三)實施有效舉措,加強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指標組負責,區市場監管分局牽頭)
43.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大對制售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現和懲處力度。
44.提高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效益。加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宣傳力度,增加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和服務工具供給,擴大融資規模。
(十四)以城市智能體大數據共享行動、產學研協同創新行動、“旗•E春城”行動、人才公寓建設行動、城市品質提升行動、信訪積案化解行動為抓手,促進包容普惠創新發展
——創新創業(“創新創業”指標組負責,區科技局牽頭)
45.打造引領創新生力軍。開展輔導培訓,做好政策宣講,動員轄區企業積極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提高創新能力。深入走訪調研,做好跟蹤服務,解決企業申報中遇到的困難。
46.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加強高校科研院所對接,推進產學研深入融合,深化校企、院企合作,不斷提高企業研發水平。認真落實與中科院長春分院科技創新合作協議,完成好2021年科技創新合作任務。
47.依托“云網數智安”平臺優化數字產業環境。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計算機網絡安全等多種技術,依托長春市“云網數智安”平臺將數據充分共享,為企業提供數字化服務,促進全區數字化產業發展。
——文化開放與包容(“基本公共服務指標組”負責,區文旅局牽頭)
48.打造開放包容的文化環境。開展“永遠跟黨走”建黨100年百場群眾系列文化活動。開展文化志愿者服務,組織公益性文化藝術培訓10000人次。舉辦冰雪節、消夏藝術節、市民讀書節等,促進文化消費。
——人才教育(“基本公共服務”指標組負責,區教育局牽頭)
49.推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充分發揮我區卓越教師資源,以“雙名工作室”為平臺,深化“名師云課”建設,逐步推進“三個課堂”。深入開展智慧教育試點示范行動,完善南關區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研發優秀課程資源,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
50.解決引進人才子女和隨遷子女就學問題。嚴格落實《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等相關政策,妥善安排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堅持以流入地政府公辦學校為主,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
——醫療福祉(“基本公共服務”指標組負責,區衛健局牽頭)
51.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組織公立基層醫療機構與區級醫院建立雙向轉診綠色通道;制定并實施醫療衛生機構布局規劃,合理設置醫療衛生機構;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提高基層醫療機構對群眾常見病慢性病診療和健康管理水平;完善家庭醫生簽約等健康服務。
——養老服務(“基本公共服務”指標組負責,區民政局牽頭)
52.打造宜居養老的生活環境。優化敬老孝老服務,開展“敬老月”主題活動;加快適老化試點項目建設進度,在現有社區文養結合試點的基礎上,提高文養結合社區數量與質量。
——碧水藍天森林凈土(“碧水藍天森林凈土”指標組負責,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53.打造碧水青山的生態環境。全面完成《長春市空氣質量鞏固提升行動實施方案》《長春市劣五類水體治理和水質鞏固提升實施方案》《長春市土壤環境質量鞏固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確定的南關區2021年度目標任務,推動全區生態環境質量在“十三五”基礎上繼續鞏固提升、穩中向好。
——綜合立體交通(“綜合立體交通”指標組負責,區規自分局牽頭)
54.打造“暢通長春”。實現軌道交通建設項目全面開工,做好用地保障工作,提前對接項目單位告知審批要件。
——美麗鄉村建設(“美麗鄉村建設”指標組負責,區執法局牽頭)
55.建設“美麗鄉村”。取締建筑垃圾消納池,加快農村區域生活垃圾收集、轉運體系建設,完善城鄉一體化保潔水平,增置生活垃圾轉運設備,提高農村區域生活垃圾收運能力。
——城市治亂(“城市治亂”指標組負責,區公安分局牽頭)
56.打造“平安南關”。圍繞南關區發展、環境形象重塑再造、民生福祉改善和干部隊伍素質提升,繼續開展市容環境、交通運輸、社會治安、工程建設、醫療衛生、教育、文化旅游、信息網絡、道路交通和金融放貸等十大領域亂象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營商環境建設領導組織機構,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充分發揮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總體指揮、統籌協調、組織保障作用,加快形成各部門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各指標組要主動認領任務,抓緊研究任務,明確任務進度表和工作推進路線圖,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深化政企溝通。不斷完善政府與企業對話溝通制度,繼續深化“大培訓、大對接、大招商”活動,充分發揮“萬人助萬企”政企交流平臺作用,各部門要及時收集和處理企業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企業咨詢,向企業宣傳解釋有關政策法規,提供服務,保持與企業聯系渠道暢通。
(三)抓好政策落實。各部門要組織做好政策梳理,明確實施主體、對象和范圍等因素,公布惠企政策清單。對確需企業申請的惠企政策,公布申請條件,簡化申報手續,加快實現一次申報、全程網辦、快速兌現。
(四)量化督導考核。建立營商環境建設督導和量化考核評價機制,建立營商環境企業反饋機制。完善營商環境考核評價辦法,將營商環境建設納入各單位績效考核體系。堅持日常調度、檢查指導、跟蹤督辦和年度評價相結合,對重點指標、重點任務、重點單位實施精準考核和量化評價。
(五)做好法治保障。認真執行長春市《關于大力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意見》,充分發揮法治引領和保障作用,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加強行政、司法機關溝通協調。嚴格落實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保護、網絡信息安全、電子商務促進等法律法規及流通設施建設、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維護、流通行業發展和市場監管等基本制度,規范相關參與方行為,推動建立公平、透明的行業規則。
(六)加強宣傳引導。制定優化營商環境宣傳工作方案,建立宣傳推介機制。統籌用好各類宣傳資源,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南關區營商環境建設、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中的新思路、新舉措、新成效,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形成競相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局面。
第三篇: 鄉鎮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著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根據《中共鞍山市委辦公廳、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優化投資環境的意見(試行)>的通知》(鞍委辦發﹝2021﹞11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進一步簡政放權。對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管理更為方便有效的審批事項,堅持應放盡放原則,依法及時下放。(區編委辦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二)推行權責清單制度。各部門要動態調整已公布的權責清單,明確清單內容,并將新增的行政職權及依據、行政主體、運行流程、對應責任等內容在清單中列示,進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門的職責權限,接受社會監督。(區編委辦牽頭,區政府法制辦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省、市政府出臺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并在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沒有列入目錄的一律不得收費。嚴格執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所定價格。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規范收費行為。落實下放和放開價格管理項目,還權于市場,還權于企業。(區財政局、區發改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四)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除法律、法規、規章、國務院決定設定的中介服務事項外,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務以及提供相關中介服務材料。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決消除行業壟斷,切斷利益關聯,徹底解決“紅頂中介”問題。建立健全中介服務充分競爭機制,激發中介服務的發展活力。實行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中介服務收費嚴格規范其收費行為,并在政府網站進行公布。(區編委辦牽頭,區發改局、區政府法制辦、區民政局、區財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貫徹落實《鞍山市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減流程,壓時限,構建便民利企的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新模式。實現審批事項的網上辦理。嚴格執行《遼寧省企業投資項目準入負面清單(試行)》,清單以外的,企業皆可依法平等進入。加快鐵西經濟開發區體制機制創新,同時成立開發區項目審批服務局,整合開發區內所有審批服務職能,打造“一平臺、一章制”的審批新模式。(區發改局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二、加快行政職能轉變,優化政府服務水平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務體系。全區清權、確權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進駐區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實現集中辦理,“一站式”辦結。對招商引資項目實行“保姆式”代辦制,從正式簽約到開工建設實行全程跟蹤服務,代辦各種手續。將有關聯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區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區財政局、區發改局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七)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繼續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落實“提高辦稅效率、創響服務品牌、服務國家戰略、明晰執法責任、規范進戶執法、增進納稅信用、拓寬信息查詢、實現信息共享、共建電子稅務局”9大類23項便民措施。(區國稅局、區地稅局牽頭)
(八)提高商事服務水平。將公安部門印章刻制備案納入登記制度。把社會保險登記納入“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試點。放寬企業注冊登記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業名稱初審管理權限,“一照多址”登記備案制度適用范疇擴大至市域范圍。全面推廣審批事項“雙告知”工作機制。(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人社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三、樹立契約經濟理念,推進誠信政府建設
(九)實行政務公開制度。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進一步明確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和內容。(區政府辦公室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四、嚴格行政執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十)完善行政執法制度體系。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和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制度性文件不經過評估不出臺、不經過評估不備案”的規定。建立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實行規范性文件目錄和文本動態化、信息化管理,及時向社會公布。(區政府法制辦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一)明確行政執法權責。依法明確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細分行政執法職權,并向社會公布。嚴禁議事協調機構、非常設機構或者臨時機構行使行政執法權,嚴禁行政執法單位內設機構、下屬事業單位未經法律、法規授權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單位名義執法。減少執法層次,消除多頭執法和重復執法。(區政府法制辦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二)規范涉企行政行為。各行政執法部門到企業例行檢查要編制年度執法檢查計劃,報區政府批準后及時向社會公布。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事項進行的隨機檢查,以及臨時部署的執法檢查,檢查結束后30日內要向區政府法制辦備案檢查實施情況。各執法部門要進一步細化量化行政執法處罰標準,制定自由裁量指導規范。(區政府法制辦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三)加強行政執法過程控制。要嚴格遵守行政執法程序,嚴格禁止向行政執法人員下達罰款、收費指標,不得將罰款、收費與行政執法人員或行政執法機構考核、利益掛鉤。健全行政執法權力制約機制,完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嚴格執法調查取證與處罰決定分離、行政處罰決定機關與收繳罰款機構分離,行政許可受理、審查(核查)批準與行政許可后的監督檢查工作分離制度。(區政府法制辦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四)強化行政執法監督。進一步健全完善執法監督制度,嚴格履行《遼寧省重大行政執法決策程序規定》,落實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制度,強化案卷檔案管理和評查,建立企業回訪制度,落實處罰案件問責制度,主動接受“兩代表一委員”、輿論及社會各方面監督。對投訴反映問題重大、久拖不決的問題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查辦,限期辦結。涉企投訴案件及結案情況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區委宣傳部、區人大常委會人事委、區政府法制辦、區政協提案委員會、各街道辦事處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五、規范招商引資行為,營造良好政商環境
(十五)樹立科學招商引資理念。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相結合,引資、引技和引智相結合的理念,重點圍繞工業結構優化升級、發展壯大現代服務業和城區經濟開展主題招商、產業鏈招商,做到精準招商、務實招商、誠信招商,規范項目對接、項目評審、項目談判、合同簽訂、項目落實等程序,著力提高招商引資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慎重引進不能提供就業崗位、難以形成稅收效益的項目。(區外經局、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六)規范落實招商引資承諾。有關部門在招商引資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地制定出臺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不得作出不能落實或超出本部門職能范圍的政策承諾,同時將承諾的投資條件以規范的法律文書形式體現。實行招商引資政策落實“一把手”責任制,督促落地項目各項政策的及時、全面落實。(區外經局、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七)抓好招商項目落地服務。提高落地項目生產要素保障能力,優先保證鐵西經濟開發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用地;優先為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爭取專項資金和提供融資支持。建立政府與重點企業對接溝通機制,指導企業用好、用活各項優惠政策,全面落實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企業運營成本,解決融資難題。健全完善高層次人才引進激勵機制,建立健全職業技能人才培訓體系,形成支撐企業良性發展的穩定用工環境。壓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除國家規定或批準外,不得另設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變相增加企業負擔。(區外經局、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牽頭,區發改局、區人社局、區金融辦、國土鐵西分局配合)
(十八)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氛圍。建設一個創新創業服務平臺。著力加強實現創業孵化園建設,鼓勵社會各界興辦特色眾創空間。堅持以創業帶動就業,開辟創業領域,著力推動下崗職工創業。鼓勵企業建立實體型技術創新平臺,引導企業、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孵化器。組建區域性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推動“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促進企業、大學和科研機構戰略合作,開展產業鏈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積極開展科技金融服務創新,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區發改局、區科技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實公正司法要求
(十九)完善司法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全區公共法律服務組織,提供“綜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服務,將公共法律服務延伸到城市社區基層。推進法律服務中介機構市場化,引進市場競爭機制,做好企業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健全商事糾紛非訴訟解決機制,支持企業通過仲裁、調解等便捷方式解決商事糾紛。(區司法局牽頭)
(二十)全面落實公正司法要求。依法保障各類投資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公開、公正參與投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繼續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實立案登記制,提高立案效率。進一步規范商事合同糾紛案件審理程序和實體處理環節,顯著提高司法審判和執行效率,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區人民法院牽頭)
七、加強組織保障,強化監督管理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區營商環境優化工作,研究解決營商環境建設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配合)
(二十二)完善評價考核機制。將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各項工作任務列入區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推進懲防體系建設考評、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考評。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對全區區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各駐區單位進行綜合考核評價,并公布結果。強化干部綜合考核結果的運用,將其作為選拔任用、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各有關部門要將任務逐項分解到位、落實到人。省直部門、單位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應以省內先進地區做法為標桿,積極服務鐵西地方建設。(區紀委監察局、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二十三)強化監督問責機制。整合群眾監督、網絡監督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力量,建立營商環境問題線索收集、篩選和查處結果反饋機制。以區公共行政服務中心為依托,設立全區統一的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平臺。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平臺統一受理各種破壞營商環境的問題線索,分類整理,定期匯總分析,及時轉交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營商環境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對舉報問題,采取明查暗訪、電子監察、信訪核查、常態化檢查等方式,對舉報問題性質進行初步核實、定性。對違規違紀的單位和人員上報區紀委監察局進行責任追究。區紀委監察局要加大對破壞營商環境建設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于損害投資者利益,影響營商環境的單位和相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不僅追究當事人責任,還追究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責任,實施“一案雙查”,并在全區通報。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要鼓勵和支持新聞單位宣傳先進典型,對行政機關違法、違紀行為進行監督、曝光。
第四篇: 鄉鎮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同志們:
我們正處于“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時代,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疊加影響,導致區域競爭、招商引資、企業發展等面臨的形勢更加嚴峻、更加復雜,給經濟社會發展增加了很多不確定性。我縣處于西部內陸欠發達地區,如何在危機中育新機、于變局中開新局?優化營商環境是我們唯一的出路,是提高我縣未來經濟社會發展核心競爭力的“關鍵一招”。因此,我們必須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號服務工程”來抓,舉全縣之力來打通營商環境中的堵點,以此破除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痛點。下面,就如何推動“一號服務工程”,講四個方面的意見。稍后,X書記將作工作要求和強調,務請大家深刻領會,不折不扣抓好落實了。
一、為什么要實施“一號服務工程”?
第一,實施“一號服務工程”是貫徹落實了上級決策部署的政治擔當。xxxx多次強調“好的營商環境就像陽光、水和空氣,須臾不能缺少。李克強總理也多次強調要打造一流的營商環境。從今年1月1日起,由國務院頒布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從2019年7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到施行僅僅用了3個月的時間,市、縣也相應出臺了相關政策。這樣的速度和效率,充分體現出黨XX、國務院在改善營商環境方面的決心和意志。志剛書記指出“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為企業投資興業營造一流營商環境,加快打造西部地區重要經濟增長極、內陸開放型經濟新高地和生態文明示范區。”xxxx有要求,國家有法規,志剛書記有指示,說明這是國家之大事、全省之大事,我們“一把手”必須親自抓,必須把這項工作作為“一號服務工程”。營商環境建設抓得好不好,是檢驗我們“四個意識”強不強,“兩個維護”堅決不堅決的“試金石”。
第二,實施“一號服務工程”是放大資源稟賦優勢的戰略選擇。進入新時代,營商環境和自然資源一樣,都是未來發展的核心競爭力,未來的發展不是靠政策與市場,而是靠資源、靠指標、靠空間、靠營商環境來提升核心競爭力。實踐證明了,我縣農業“3+N”、工業“2+N”、三產“2+N”產業體系和“一城四基地”的打造離不開市場主體的參與,“哪里的營商環境好,人才就往哪里走、企業就往哪里跑、資金就往哪里流、項目就在哪里建、產業就在哪里興”。我縣有很多資源優勢,我們要讓資源優勢變為經濟優勢。資源優勢是蟲,營商環境是巢,投資商是鳳,就要讓資源優勢這條蟲引進金鳳凰,務必要筑好營商環境這個巢,務必要以更加解放的思想和更超常規的舉措,推動“一號服務工程”筑起最具吸引力的巢,引來更多的金鳳凰。
第三,實施“一號服務工程”是提升效能、釋放活力的必經之路。活力要靠營商環境來體現。近年來,各鎮鄉各部門一把手親自深入推進“限時辦結、全程代辦、一窗多辦”,始終堅持把回應群眾正確期盼作為第一責任,把解決企業實際困難作為第一要務,政務服務效能不斷提升,市場主體動力活力充分釋放。在2019年在全省營商環境指標評估中我縣排名第X位,同比20xx年前進X位。這充分說明了只要一把手親自推動,效能就能提升,活力就能釋放。
二、怎么來實施“一號服務工程”?
一是實施“一號服務工程”需要來一場服務大提升。今年是X省的“效能提升年”,也是我縣“營商環境建設年”,這要求我們必須把“顧客至上”的理念貫穿于服務市場主體的全過程、全領域。我們共產黨的官有兩種身份,當企業嚴重違法時,你就是官,只要企業沒有違法,你就是公仆,是店小二,是服務員,所以,我們必須搞服務大提升。各鎮鄉各部門務必按照《X縣優化營商環境八條措施》,履行好電視問政的承諾,當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店小二”,做到主要領導“三親自”、幫扶企業“三到位”、政務服務“四公開”、服務企業“強三手”、行政審批“五減少”、行政執法“三為主”、政策優惠“重三不”、受理熱線“五限時”。縣營商環境建設局要統籌抓好“綜合一窗”和“全省通辦”工作,按照誰負責辦理、誰負責審批、誰就要親自體驗一次的要求,把各項業務辦一遍、流程走一遍。全力打造“全省通辦、一次辦成”政務服務品牌,打通服務群眾和企業“最后一公里”。
二是實施“一號服務工程”需要來一場問題大整治。X的營商環境只有“升級版”,沒有“終極版”,各級各部門務必要緊緊圍繞自查的“遺留問題”以及群眾和企業反映的“高頻問題”,始終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來一場營商環境大整治、大提升,徹底推翻壓在企業頭上的“三座大山”。在這里要著重強調下,營商環境建設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后,縣營商環境建設局下發了《X縣營商環境“不誠信、不規范、不擔當”相關問題自查表》。來一場問題的大督查,問題要查得越多越好,目前,共收到各鎮鄉各部門反饋的72個問題,針對涉及這72個問題的鎮鄉和部門務必要明晰時間表、劃定施工圖、明確任務書,序時完成整改。
三是實施“一號服務工程”需要來一場指標大提升。指標不是目的,我們要通過指標提升整個營商環境,指標是由第三方評估的,存在人為因素,但投資者要看指標。指標有兩個好處,一是通過指標作為指揮棒,讓我們營商環境的水平全面提升,提升知名度、影響力和競爭力;二是通過指標讓招商引資有了風向標,我們要認真研究指標評估的游戲規則,要把規則搞清楚,弄明白。在2019年的營商環境第三方評估結果中,我縣開辦企業、辦理建筑許可、獲得用水、納稅、市場監督、企業信心六項指標均高于省、市平均水平,面對取得的成績,大家應不驕不躁,持續發力、久久為功。同時,我們也應清楚看到我縣獲得信貸、登記財產、企業信心、政務服務這四項指標中的部分二級指標評估結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縣金融辦、縣自然資源局、縣營商環境建設局、縣投促局牽頭的指標評分低于70分,面對存在的問題,大家應對標對表,砥礪前行,補齊短板。在“營商環境建設年”里,各指標牽頭單位務必要把能加的分加回來。
四是實施“一號服務工程”需要來一場自我大革命。營商環境說到底是向自己開刀,讓自己從上帝變為奴役。xxxx多次強調,要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對于X來說,需要各級領導干部來一場“自上而下、由內及外”的自我大革命。一是打破“中梗阻”。無論自查發現的問題,還是指標完成中存在的問題,都需要各鎮鄉各部門打破橫向上的“信息孤島”,拆除縱向上的“數據煙囪”,杜絕相互推諉,通過最大限度的數據共享,實現實時性海量數據的充分應用。二是狠剎“拖踏風”。要一提到營商委就膽戰心驚,對破壞營商環境的要從重從快,毫不手軟的追責問責。和風細雨是換不來營商環境的,我們必須嚴格實行既要打雷、又要下雨,拿出更大力度,采取更嚴手段,對落實了不力、破壞環境的人和事,一律公開曝光,嚴肅查處,對侵害企業利益、損壞營商環境的行為形成有力震懾。三要撤換“書呆子”。對死板教條,不研究政策、不研究形勢,死啃政策、法律、條款,疏于管理、疏于服務的書呆子要堅決撤換。
三、如何保障“一號服務工程”?
第一,強化調度保落實了。優化營商環境沒有完成時,只有進行時;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各鎮鄉、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工作,主動作為、上下聯動、形成合力,從思想上、行動上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營商環境就要反著抓,我們抓主要領導,你們抓具體辦事的人,其他工作抓關鍵少數,營商環境就是抓絕大多數,對營商環境的考核,就看辦事人員對辦事流程的熟練度。主要領導親自調度,分管領導具體抓,把責任落實了到人,把措施落實了到位,進一步優化全過程服務,加強全過程管理。
第二,強化評估保指標。一是加強向上對接。縣營商環境建設局要加強對指標牽頭單位的調度,評估指標牽頭單位要積極主動對接上級部門,弄清弄懂評估方式、評估指標和樣本框提取,把握“游戲規則”,切實提高全縣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我縣已成立營商環境委員會,可見力度之大,我們必須把指標搞好,一旦出現失誤,我們輸不起。二是加強12345熱線服務工作。大家工作要主動,敢于擔當,對12345熱線反映的問題,必須第一時間記錄、第一時間轉辦、第一時間處理、第一時間回復,針對此項工作,市要單獨考核各縣(區),請大家務必高度重視,絕不能馬虎,更不能拖后腿。
第三,強化宣傳保態勢。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對好的要進行宣傳,對差的要堅決進行曝光、處罰。優化營商環境,不是某個單位、某個部門的工作,我們的企業是營商環境的主體,我們的群眾也是營商環境的主體,我們的干部更是營商環境的主體,要形成“人人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為此,各鎮鄉各部門尤其是宣傳部門,要創新宣傳方式,注重宣傳實效,廣泛宣傳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新思路、新舉措和新成效,深入一線、點面結合,積極宣傳政府服務的典型案例。
同志們,營商環境是一項常抓常新的系統工程、民生工程、一號工程。全縣上下要以不斷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大任務,以“等不起”的緊迫感、“慢不得”的危機感、“坐不住”的責任感,拿出更大的力度、更強的舉措,提出更高的要求,營造更好的環境,把X建設成一片投資興業的熱土,為X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第五篇: 鄉鎮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總書記“四個著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進一步簡政放權。對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管理更為方便有效的審批事項,堅持應放盡放原則,依法及時下放。(區編委辦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二)推行權責清單制度。各部門要動態調整已公布的權責清單,明確清單內容,并將新增的行政職權及依據、行政主體、運行流程、對應責任等內容在清單中列示,進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門的職責權限,接受社會監督。(區編委辦牽頭,區政府法制辦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省、市政府出臺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并在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沒有列入目錄的一律不得收費。嚴格執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所定價格。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規范收費行為。落實下放和放開價格管理項目,還權于市場,還權于企業。(區財政局、區發改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四)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除法律、法規、規章、國務院決定設定的中介服務事項外,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務以及提供相關中介服務材料。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決消除行業壟斷,切斷利益關聯,徹底解決“紅頂中介”問題。建立健全中介服務充分競爭機制,激發中介服務的發展活力。實行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中介服務收費嚴格規范其收費行為,并在政府網進行公布。(區編委辦牽頭,區發改局、區政府法制辦、區民政局、區財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貫徹落實《鞍山市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減流程,壓時限,構建便民利企的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新模式。實現審批事項的網上辦理。嚴格執行《遼寧省企業投資項目準入負面清單(試行)》,清單以外的,企業皆可依法平等進入。加快鐵西經濟開發區體制機制創新,同時成立開發區項目審批服務局,整合開發區內所有審批服務職能,打造“一平臺、一章制”的審批新模式。(區發改局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二、加快行政職能轉變,優化政府服務水平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務體系。全區清權、確權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進駐區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實現集中辦理,“一站式”辦結。對招商引資項目實行“保姆式”代辦,從正式簽約到開工建設實行全程跟蹤服務,代辦各種手續。將有關聯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區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區財政局、區發改局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七)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繼續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落實“提高辦稅效率、創響服務品牌、服務國家戰略、明晰執法責任、規范進戶執法、增進納稅信用、拓寬信息查詢、實現信息共享、共建電子稅務局”9大類23項便民措施。(區國稅局、區地稅局牽頭)
(八)提高商事服務水平。將公安部門印章刻制備案納入登記制度。把社會保險登記納入“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試點。放寬企業注冊登記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業名稱初審管理權限,“一照多址”登記備案制度適用范疇擴大至市域范圍。全面推廣審批事項“雙告知”工作機制。(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人社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三、樹立契約經濟理念,推進誠信政府建設
(九)實行政務公開制度。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進一步明確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和內容。(區政府辦公室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四、嚴格行政執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十)完善行政執法制度體系。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和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制度性文件不經過評估不出臺、不經過評估不備案”的規定。建立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實行規范性文件目錄和文本動態化、信息化管理,及時向社會公布。(區政府法制辦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一)明確行政執法權責。依法明確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細分行政執法職權,并向社會公布。嚴禁議事協調機構、非常設機構或者臨時機構行使行政執法權,嚴禁行政執法單位內設機構、下屬事業單位未經法律、法規授權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單位名義執法。減少執法層次,消除多頭執法和重復執法。(區政府法制辦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二)規范涉企行政行為。各行政執法部門到企業例行檢查要編制年度執法檢查計劃,報區政府批準后及時向社會公布。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事項進行的隨機檢查,以及臨時部署的執法檢查,檢查結束后30日內要向區政府法制辦備案檢查實施情況。各執法部門要進一步細化量化行政執法處罰標準,制定自由裁量指導規范。(區政府法制辦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三)加強行政執法過程控制。要嚴格遵守行政執法程序,嚴格禁止向行政執法人員下達罰款、收費指標,不得將罰款、收費與行政執法人員或行政執法機構考核、利益掛鉤。健全行政執法權力制約機制,完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嚴格執法調查取證與處罰決定分離、行政處罰決定機關與收繳罰款機構分離,行政許可受理、審查(核查)批準與行政許可后的監督檢查工作分離制度。(區政府法制辦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四)強化行政執法監督。進一步健全完善執法監督制度,嚴格履行《遼寧省重大行政執法決策程序規定》,落實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制度,強化案卷檔案管理和評查,建立企業回訪制度,落實處罰案件問責制度,主動接受“兩代表一委員”、輿論及社會各方面監督。對投訴反映問題重大、久拖不決的問題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查辦,限期辦結。涉企投訴案件及結案情況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區委宣傳部、區人大常委會人事委、區政府法制辦、區政協提案委員會、各街道辦事處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五、規范招商引資行為,營造良好政商環境
(十五)樹立科學招商引資理念。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相結合,引資、引技和引智相結合的理念,重點圍繞工業結構優化升級、發展壯大現代服務業和城區經濟開展主題招商、產業鏈招商,做到精準招商、務實招商、誠信招商,規范項目對接、項目評審、項目談判、合同簽訂、項目落實等程序,著力提高招商引資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慎重引進不能提供就業崗位、難以形成稅收效益的項目。(區外經局、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六)規范落實招商引資承諾。有關部門在招商引資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地制定出臺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不得作出不能落實或超出本部門職能范圍的政策承諾,同時將承諾的投資條件以規范的法律文書形式體現。實行招商引資政策落實“一把手”責任制,督促落地項目各項政策的及時、全面落實。(區外經局、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十七)抓好招商項目落地服務。提高落地項目生產要素保障能力,優先保證鐵西經濟開發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用地;優先為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爭取專項資金和提供融資支持。建立政府與重點企業對接溝通機制,指導企業用好、用活各項優惠政策,全面落實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企業運營成本,解決融資難題。健全完善高層次人才引進激勵機制,建立健全職業技能人才培訓體系,形成支撐企業良性發展的穩定用工環境。壓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除國家規定或批準外,不得另設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變相增加企業負擔。(區外經局、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牽頭,區發改局、區人社局、區金融辦、國土鐵西分局配合)
(十八)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氛圍。建設一個創新創業服務平臺。著力加強實現創業孵化園建設,鼓勵社會各界興辦特色眾創空間。堅持以創業帶動就業,開辟創業領域,著力推動下崗職工創業。鼓勵企業建立實體型技術創新平臺,引導企業、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孵化器。組建區域性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推動“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促進企業、大學和科研機構戰略合作,開展產業鏈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積極開展科技金融服務創新,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區發改局、區科技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實公正司法要求
(十九)完善司法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全區公共法律服務組織,提供“綜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服務,將公共法律服務延伸到城市社區基層。推進法律服務中介機構市場化,引進市場競爭機制,做好企業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健全商事糾紛非訴訟解決機制,支持企業通過仲裁、調解等便捷方式解決商事糾紛。(區司法局牽頭)
(二十)全面落實公正司法要求。依法保障各類投資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公開、公正參與投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繼續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實立案登記制,提高立案效率。進一步規范商事合同糾紛案件審理程序和實體處理環節,顯著提高司法審判和執行效率,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區人民法院牽頭)
七、加強組織保障,強化監督管理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區營商環境優化工作,研究解決營商環境建設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配合)
(二十二)完善評價考核機制。將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各項工作任務列入區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推進懲防體系建設考評、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考評。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對全區區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各駐區單位進行綜合考核評價,并公布結果。強化干部綜合考核結果的運用,將其作為選拔任用、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各有關部門要將任務逐項分解到位、落實到人。省直部門、單位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應以省內先進地區做法為標桿,積極服務鐵西地方建設。(區紀委監察局、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二十三)強化監督問責機制。整合群眾監督、網絡監督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力量,建立營商環境問題線索收集、篩選和查處結果反饋機制。以區公共行政服務中心為依托,設立全區統一的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平臺。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平臺統一受理各種破壞營商環境的問題線索,分類整理,定期匯總分析,及時轉交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營商環境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對舉報問題,采取明查暗訪、電子監察、信訪核查、常態化檢查等方式,對舉報問題性質進行初步核實、定性。對違規違紀的單位和人員上報區紀委監察局進行責任追究。區紀委監察局要加大對破壞營商環境建設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于損害投資者利益,影響營商環境的單位和相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不僅追究當事人責任,還追究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責任,實施“一案雙查”,并在全區通報。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要鼓勵和支持新聞單位宣傳先進典型,對行政機關違法、違紀行為進行監督、曝光。(區紀委監察局、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政府辦公室、區公共行政服務中心牽頭,鐵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
第六篇: 鄉鎮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按照河北省深化機關作風整頓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全省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總體方案›的通知》和《寬城縣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文件要求,為持續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場營商環境建設,把我鄉打造成聚集優秀人才、聚集先進要素、聚集優勢產業的高地,堅定走好加快轉型、綠色發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確保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取得實效,現制定如下行動工作方案:
一、實施范圍
此次開展的營商環境集中整治,就是對鄉域工商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創業者(以下簡稱市場主體),在項目落地、企業運營全過程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全面優化各種要素保障和服務條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設施完善、主體多元、業態先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綠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貿流通體系和較為完善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二、行動目標
牢牢把握新常態下營商環境新特征,堅持問題導向,瞄準重點環節和突出短板,嚴字當頭,精準發力,迅速行動。努力營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營商環境,全面激發市場主體的內在活力和潛力,為實現我市營商環境的極大優化奠定堅實基礎。為此,確定以下行動目標:
1、市場主體和廣大群眾反映強烈的政策落實、項目落地、企業經營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全鄉營商環境明顯改善。
2、對標先進鄉鎮,做到提供材料最簡、跑辦次數最少、辦結時限最短,辦事效率明顯提高,切實做到“零距離”優質服務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突出“放管服”,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和環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提高政府服務和管理水平。鄉干部為基層、群眾、企業主動服務的意識明顯增強,主動為企業排憂解難,大力營造優質的服務環境。
4、健全便捷、通暢的市場主體咨詢服務投訴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評估發布制度,形成久久為功、持續發力、促進營商環境不斷改善的長效機制。
三、整治內容
1、政策落實方面。集中整治對我鄉扶持企業發展、鼓勵創新創業、改善營商環境的政策文件落實不到位、執行打折扣、宣傳解讀不及時,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實效果不理想的問題。
2、項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對投資項目盯得不緊、服務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對項目進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不能及時協調解決,致使項目落地難、落地慢問題。
3、企業運營方面。集中整治對企業生產經營和投資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推諉扯皮、久拖不辦,行政執法不規范,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以及仍然存在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配套公共服務不到位的問題。
4、政府誠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資時亂承諾,對依法作出的承諾事項不兌現,因相關負責人更替不履約等問題。一些黨員干部的能力素質和作風還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擔當意識不強,主動作為不夠,不想為、不敢為、不會為。5、政務窗口服務方面。著力整治政務服務窗口單位工作流程不順暢、辦事環節繁瑣、擅自增加審批條件、辦理時限長、涉企收費不公開、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場主體對相關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市場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強烈、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突出問題。
四、方法步驟
此次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分5個階段展開。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門、各單位要第一時間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任務,細化措施,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全面落實,確保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查擺問題階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形成問題清單、原因清單、措施清單,建立專項整治臺賬,查找問題根源,主動開展問題自糾,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7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確責任主體和解決時限,對問題清單上的問題做到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突破、一件一件銷號。能馬上解決的馬上解決,能部分解決的部分解決,以真解決問題的態度、立行立改的作風,率先展示通過集中整治打造優良營商環境的決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階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統總結專項整治典型經驗和突出成果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關制度保障,并在行動的各個環節中不斷修改完善,實現行動成果具體化、制度化。
(五)總結鞏固階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對全鄉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進行全面深入總結,客觀評估集中整治成效,對集中整治行動中涌現出來的典型經驗和成功模式進行總結推廣。對照集中整治目標任務和企業需要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一項一項對照檢查,對達不到目標任務要求、整治效果不明顯、群眾不滿意的,開展“回頭看”、再整治,堅決克服搞形式、走過場,切實保證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組織推進機構。我鄉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建設,認真研究部署,成立葦子溝鄉營商環境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及時解決整治營商環境中存在的問題。
(二)集中時間、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動。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強化服務意識,開設“綠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為商貿服務業企業提供便利服務,為商貿服務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投資經營環境。組織和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為,切實維護好市場秩序,為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輿論宣傳部門和各行業協會要廣泛開展職業道德宣傳、誠信體系建設活動,共同打造以誠招商、以誠養商、以誠富商的商貿服務業發展環境。
(三)營造濃厚輿論氛圍。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微信、微博等媒體,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目標任務、整治內容和行動步驟進行詳細解讀,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政民互動平臺和政府網站等載體,廣泛收集企業和群眾反映的各方面意見和問題,進一步暢通訴求渠道,實時受理群眾和企業訴求。
(四)強化督導檢查和問責。整合市場監管力量,強化事中事后監督,落實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訪、問卷調查、網上評議、現場采訪、跟蹤報道、群眾舉報等方式,嚴肅查處干擾、阻撓、破壞發展環境和市場經濟秩序的違紀違法行為,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環境。
(五)加強統籌協調。加強各單位之間營商環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溝通協調和密切配合,切實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動工作開展。
第七篇: 鄉鎮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按照河北省深化機關作風整頓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全省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總體方案›的通知》和《寬城縣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文件要求,為持續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場營商環境建設,把我鄉打造成聚集優秀人才、聚集先進要素、聚集優勢產業的高地,堅定走好加快轉型、綠色發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確保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取得實效,現制定如下行動工作方案:
一、實施范圍
此次開展的營商環境集中整治,就是對鄉域工商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創業者(以下簡稱市場主體),在項目落地、企業運營全過程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全面優化各種要素保障和服務條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設施完善、主體多元、業態先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綠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貿流通體系和較為完善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二、行動目標
牢牢把握新常態下營商環境新特征,堅持問題導向,瞄準重點環節和突出短板,嚴字當頭,精準發力,迅速行動。努力營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營商環境,全面激發市場主體的內在活力和潛力,為實現我市營商環境的極大優化奠定堅實基礎。為此,確定以下行動目標:
1、市場主體和廣大群眾反映強烈的政策落實、項目落地、企業經營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全鄉營商環境明顯改善。
2、對標先進鄉鎮,做到提供材料最簡、跑辦次數最少、辦結時限最短,辦事效率明顯提高,切實做到“零距離”優質服務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突出“放管服”,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和環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提高政府服務和管理水平。鄉干部為基層、群眾、企業主動服務的意識明顯增強,主動為企業排憂解難,大力營造優質的服務環境。
4、健全便捷、通暢的市場主體咨詢服務投訴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評估發布制度,形成久久為功、持續發力、促進營商環境不斷改善的長效機制。
三、整治內容
1、政策落實方面。集中整治對我鄉扶持企業發展、鼓勵創新創業、改善營商環境的政策文件落實不到位、執行打折扣、宣傳解讀不及時,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實效果不理想的問題。
2、項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對投資項目盯得不緊、服務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對項目進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不能及時協調解決,致使項目落地難、落地慢問題。
3、企業運營方面。集中整治對企業生產經營和投資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推諉扯皮、久拖不辦,行政執法不規范,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以及仍然存在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配套公共服務不到位的問題。
4、政府誠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資時亂承諾,對依法作出的承諾事項不兌現,因相關負責人更替不履約等問題。一些黨員干部的能力素質和作風還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擔當意識不強,主動作為不夠,不想為、不敢為、不會為。5、政務窗口服務方面。著力整治政務服務窗口單位工作流程不順暢、辦事環節繁瑣、擅自增加審批條件、辦理時限長、涉企收費不公開、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場主體對相關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市場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強烈、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突出問題。
四、方法步驟
此次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分5個階段展開。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門、各單位要第一時間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任務,細化措施,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全面落實,確保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查擺問題階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形成問題清單、原因清單、措施清單,建立專項整治臺賬,查找問題根源,主動開展問題自糾,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7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確責任主體和解決時限,對問題清單上的問題做到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突破、一件一件銷號。能馬上解決的馬上解決,能部分解決的部分解決,以真解決問題的態度、立行立改的作風,率先展示通過集中整治打造優良營商環境的決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階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統總結專項整治典型經驗和突出成果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關制度保障,并在行動的各個環節中不斷修改完善,實現行動成果具體化、制度化。
(五)總結鞏固階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對全鄉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進行全面深入總結,客觀評估集中整治成效,對集中整治行動中涌現出來的典型經驗和成功模式進行總結推廣。對照集中整治目標任務和企業需要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一項一項對照檢查,對達不到目標任務要求、整治效果不明顯、群眾不滿意的,開展“回頭看”、再整治,堅決克服搞形式、走過場,切實保證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組織推進機構。我鄉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建設,認真研究部署,成立葦子溝鄉營商環境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及時解決整治營商環境中存在的問題。
(二)集中時間、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動。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強化服務意識,開設“綠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為商貿服務業企業提供便利服務,為商貿服務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投資經營環境。組織和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為,切實維護好市場秩序,為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輿論宣傳部門和各行業協會要廣泛開展職業道德宣傳、誠信體系建設活動,共同打造以誠招商、以誠養商、以誠富商的商貿服務業發展環境。
(三)營造濃厚輿論氛圍。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微信、微博等媒體,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目標任務、整治內容和行動步驟進行詳細解讀,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政民互動平臺和政府網站等載體,廣泛收集企業和群眾反映的各方面意見和問題,進一步暢通訴求渠道,實時受理群眾和企業訴求。
(四)強化督導檢查和問責。整合市場監管力量,強化事中事后監督,落實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訪、問卷調查、網上評議、現場采訪、跟蹤報道、群眾舉報等方式,嚴肅查處干擾、阻撓、破壞發展環境和市場經濟秩序的違紀違法行為,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環境。
(五)加強統籌協調。加強各單位之間營商環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溝通協調和密切配合,切實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動工作開展。
第八篇: 鄉鎮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令第722號)和《江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持續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全鎮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營商環境為目標,以市場為主體,以法律為準繩,堅持公平競爭,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著力營造優質高效的政務環境、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完備優廉的要素環境、親商護商的社會環境,推動我鎮營商環境持續改善,進入豐城市乃至全省前列,為我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一流的環境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營造高效便利的政務環境
1.加強《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宣貫。全面開展國家、江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學習,把《條例》列入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內容。要把履行職責與《條例》宣傳教育相結合,通過組織學習培訓、專題宣講等多種形式,全面掌握《條例》,不斷提高依法履職能力。要把《條例》的宣傳教育貫穿于工作的全過程,將《條例》的精神轉變為政務服務的理念,優化政務服務,提升依法服務水平。〔責任單位:宣傳線、經濟發展辦〕
2.持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要發揮主體責任,加快推進鄉鎮賦權工作,積極認領和承接縣級審批服務執法權限指導目錄事項;深入推進“容缺審批+承諾制”和“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審批便民化改革,讓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窗辦理”“一次辦好”;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充分發揮“贛服通”和“一網通辦平臺”優勢,2021年底前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達到100%。〔責任單位:便民服務中心、其他相關業務站所〕
3.開展服務提升行動。圍繞開辦企業、建筑許可、執行合同知識產權保護、不動產登記、納稅減稅、獲得用水用電用氣、獲得信貸、辦理破產和注銷等事項提升便利度,對標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參考沿海發達地區,開展專項提升行動。〔責任單位:便民服務中心、各部門(單位)〕
4.暢通政企溝通渠道。加大營商環境問題收集渠道宣傳,繼續開展“劍邑商談”“入企聽訴”等政企溝通活動;探索行業主管部門建立服務對象庫,分期分批走訪全鎮相關企業;加強問題跟蹤督辦,做好問題收集、轉辦、反饋和督查的閉環管理,確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責任單位:便民服務中心、經濟發展辦〕
5.加快惠企政策兌現。更新編印《豐城市惠企政策匯編》和《辦事指南》。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過政府部門信息共享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直接享受政策在政務服務大廳設立惠企政策兌現窗口,逐步將惠企政策納入統一的政策兌現平臺。加強稅、財、政、銀、企的辦事對接力度,確保各環節在第一時間辦理好資金的申報、審批、兌現等事項。〔責任單位:便民服務中心〕
(二)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6.保障市場主體公平地位。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對未列入清單的事項,一律不得對企業設置門檻。加快清理與企業性質掛鉤的行業準入、資質標準、產業補貼等規定和做法,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責任單位:財稅辦、便民服務中心〕
(三)營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
7.加強企業合法權益保護。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加強產權司法保護、中小企業投資者保護,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助推文明執法。大力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實施行政強制。〔責任單位:便民服務中心、財稅辦、政法辦、派出所、司法所〕
8.強化法律服務。送法規上門進行全覆蓋,提升企業家及員工法律意識,擴大維護法律法規覆蓋面,減少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存在違規風險的潛在企業,實行告知公示;對違法行為情節輕微或者社會危害較小的,可以依法不實施行政強制。〔責任單位:政法辦、派出所〕
(四)營造親商護商的社會環境
9.持續落實領導干部和營商服務員掛點服務企業制度。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發揮“頭雁效應”,認真履行掛點企業服務工作,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問題。營商服務員要繼續落實“四個一”工作要求,做好優質“服務員”,承擔起溝通橋梁作用。〔責任單位:經濟發展辦〕
10.建立企業落戶服務聯席會議制度。全過程跟進企業簽約后在開辦至投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能解決的及時協調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提請上級部門幫助解決。加強政務誠信建設,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責任單位:經濟發展辦〕
11.提升企業家安全感、幸福感。加大對侵害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案件查處力度,切實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教育引導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擁護黨的領導,指導、幫助企業開展黨建工作;對優秀企業家進行宣傳和獎勵,提升企業家的榮譽感和歸屬感。〔責任單位:政法辦、司法所、派出所、組織線、宣傳線〕
12.擴大社會監督渠道。建立優化營商環境社會監督員制度;培育和發展各類行業協會商會,指導行業協會商會完善自律性管理約束機制,規范會員行為,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監督和溝通作用。〔責任單位:經濟發展辦、統戰線〕
13.強化監督執紀。持續加強干部作風建設與督查,明察暗訪常態化,督查通報常態化,執紀問責精準化;嚴格遵守優化營商環境“五條鐵律”,落實優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措施,嚴禁非法攤派行為,對阻礙和破壞營商環境的人和事,一律嚴查快處并曝光;不定期通報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先進典型。〔責任單位:鎮紀委、鎮營商辦,各村(居)委會〕
三、有關要求
一是思想認識再提高。各地各部門要始終牢記營商環境就是一個地方軟實力,也是核心競爭力,以人人都是營商環境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繼續強化思想認識,主動擔當作為,強化協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營商環境。
二是堅定信心再提升。優化營商環境是一個系統工程,既要改善基礎設施等硬環境,更要在提高服務水平、營造法治環境等軟環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門要堅定信心和決心,充分展現豐城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著力打造優化營商環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紀律再嚴明。鎮營商辦、鎮紀委和鎮宣傳線要定期通報曝光單位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假作為等問題,通報曝光在服務企業、兌現政策過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敗問題,做到“零容忍”,形成“強震懾”。
第九篇: 鄉鎮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
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市場監管指標)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辦法〔2020〕30號)、《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安府辦函〔2021〕6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2021年營商環境(市場監管指標)各項工作,推動我縣營商環境工作提質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市縣各級人民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改革相關決策部署。加大“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抽查力度,提高我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事項覆蓋率,完善監管執法公開制度,提高我縣監管執法信息公開率,完善政務誠信和商務誠信體系建設,提高我縣政務誠信度和商務誠信度,按時完成“互聯網+監管”系統監管事項認領及檢查實施清單的錄入工作,力爭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市場監管指標)實現增比進位。
二、二級指標牽頭分工
明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牽頭單位為縣市場監管局,監管執法信息公開率牽頭單位為縣司法局,政務誠信和商務誠信牽頭單位為縣發改局,“互聯網+監管”指標牽頭單位為縣市場監管局。各牽頭單位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定期調度各項指標工作開展情況,并做好評估時各項指標迎檢資料的收集匯總工作。
三、工作內容及責任分解
(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實現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出臺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相關工作方案,明確部門聯合抽查機制,制定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制定年度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計劃,嚴格按照指定的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和聯合抽查計劃開展“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抽查任務,因無執法權或無執法人員不能單獨發起“雙隨機、一公開”任務的單位,必須通過“貴州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發起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任務。為加快推進企業信息歸集共享,建立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積極探索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對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政府辦、縣發改局、縣教育和科技局、縣公安局、縣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紫云分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工信局、縣文廣局、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統計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林業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司法局、縣水務局、縣醫保局、縣民宗局、縣檔案局、縣煙草專賣局、縣氣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
(二)監管執法信息公開率
1.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強化執法監督,指導梳理公示權責清單,研究梳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文化市場等領域相關規定,指導修改相關領域執法自由裁量權標準,合理確定裁量范圍、種類和幅度,嚴格限定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并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規范執法,強化執法信息公示,增加行政執法人員持證數量,滿足執法所需。進一步督促指導各行政執法部門執法辦案信息公示工作,并做好相關數據匯總及資料收集。(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政府辦、縣發改局、縣教科局、縣公安局、縣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紫云分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工信局、縣文廣局、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統計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林業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務局、縣醫保局、縣民宗局、縣檔案局、縣煙草專賣局、縣氣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
2.完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貴州)、部門協同監管平臺和相關門戶完整監管工作平臺建設,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唯一標準,將數據檢查結果和其他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結果記于企業名下,在網上向社會公開。(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政府辦、縣發改局、縣教科局、縣公安局、縣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紫云分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工信局、縣文廣局、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統計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林業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司法局、縣水務局、縣醫保局、縣民宗局、縣檔案局、縣煙草專賣局、縣氣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
3.完善信用中國(貴州)、雙公示平臺建設,強化涉企監管執法信息公示。按照“誰產生、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向社會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結果,實現已歸集的涉企監管執法信息公示率100%。加強相關部門提供的市場主體、社會組織、事業單位、政府部門等基礎信息的歸集和共享應用。(牽頭單位:縣發改局;責任單位:縣政府辦、縣教科局、縣公安局、縣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紫云分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工信局、縣文廣局、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統計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林業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司法局、縣水務局、縣醫保局、縣民宗局、縣檔案局、縣煙草專賣局、縣氣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
(三)政務誠信
一是建立完善政務失信記錄及公務員誠信檔案。將各級政府和公務員在履職過程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等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和公務員誠信檔案統一歸集至省公共信用平臺。二是開展政府部門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清理工作,明確清欠時限,確保清欠額度同比增長,杜絕“新官不理舊賬”。三是強化政務信息公開,多元化公開政務信息,建立完善各項制度并嚴格落實,在政府門戶網站公示重大決策、加大公眾參與決策力度,完善輿情評估處置措施,積極有效應對輿情并妥善處置。四是開展政務失信治理,兌現政府承諾,有效降低政務失信案件的發生,建立完善政務失信投訴舉報機制,暢通12345等政務服務咨詢投訴舉報熱線,按時高質量辦理咨詢事項,投訴舉報案件。五是加強鄉鎮(街道)政務誠信建設。建立街道和鄉鎮公開承諾制度,加大街道和鄉鎮政務、財務等公開力度,確保就業、物業、就學、計生、養老、助殘、扶貧、醫保、住房、出行、防火防盜、擁軍優屬、便民服務等公共服務和優惠政策有效落實到社會公眾。(牽頭單位:縣發改局;責任單位:縣紀委縣監委、縣政府辦、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縣人社局、縣工信局、縣信訪局、縣政務服務中心、人民銀行紫云支行縣發改局、縣教育和科技局、縣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紫云分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工信局、縣文廣局、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統計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林業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司法局、縣水務局、縣民宗局、縣檔案局、縣煙草專賣局、縣氣象局、縣醫保局、縣消防救援大隊)
(四)商務誠信
一是構建完善公共信用平臺功能。將公共信用平臺建成全省統一的信用應用綜合樞紐和市民“信用之窗”,實施企業和個人信用綜合評價,推動評價結果在信用承諾、市場準入、公共服務等領域廣泛應用。二是全面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建立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實現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中查詢使用信用“紅黑名單”;推行信用承諾制,將申請人書面承諾履約情況記入信用記錄;對守法誠信典型提供綠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激勵措施,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實施行政性、市場性、社會性約束和信用聯合懲戒。(牽頭單位:縣發改局;責任單位:縣人民法院、縣工信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人民銀行紫云支行等社會信用體系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五)與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數據共享
積極推進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以及各職能部門自身監管系統平臺與國家“互聯網+監管”平臺間的數據互通共享,開放數據接口,實現全縣監管全量數據歸集于國家“互聯網+監管”平臺。(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政府辦、縣發改局、縣教科局、縣公安局、縣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紫云分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工信局、縣文廣局、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統計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林業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司法局、縣水務局、縣醫保局、縣民宗局、縣檔案局、縣煙草專賣局、縣氣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單位(部門)要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市場監管優化提升工作,切實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推動紫云縣高質量發展的重中之重,深刻認識優化營商環境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制定本部門相關工作方案,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分管領導一線指揮,要明確具體負責人,負責收集相關資料,確保工作有人抓、責任有人擔、工作不斷檔。
(二)認真謀劃工作。各二級指標牽頭部門要及時擬定子方案,縣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擬定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方案;縣司法部門負責擬定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工作方案;縣發改部門負責擬定政務誠信和商務誠信工作方案。所有方案于2021年7月15日報專班辦公室備案,子方案要體現工作措施、時間節點、責任分解等相關內容,要具有可操作性。
(三)強化工作調度。各二級指標牽頭部門要積極發揮牽頭作用,對各項指標推進情況適時進行調度,每月20日前縣司法部門匯總監管執法信息公示情況、縣發改局匯總政務誠信和商務誠信的工作開展情況到縣市場監管部門。
(四)嚴肅追責問責。縣市場監管部門要牽頭抓好市場監管指標的總調度,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及時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提醒、通報,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報縣作風辦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