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電是指基建工地、農田基本建設、農村養殖業和非正常年景的新增抗旱、排澇用電及其他需要在電力部門立戶表計之外,新接電源的用電時間一般不超過1年。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臨時用電協議書的文章9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第1篇: 臨時用電協議書
甲方:(總承包單位)
乙方:(分包單位)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護職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安全和本工程的順利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和JGJ59-20xx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建設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勞務分包
二、安全生產管理:
1、總包方權利與義務:
(1)總包方應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保證體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負總責。
(2)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定理制度,定期布置、實施、檢查、評價、總結工程的安全用電工作,對總包范圍內的施工用電活動進行檢查和管理。
(3)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用電承擔連帶責任。
(4)總包方負責分包方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安全用電教育,培訓考核、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備案登記。
(5)總包方負責對與建設單位簽訂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臨時用電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和管理。
(6)負責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有權要求分包單位方建立應急救援體系,落實救援措施,建立救援隊伍。
(7)總包方應按規定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安全警示標識情況負責監督檢查。
(8)參與臨時用電工程的“四方”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現場臨電器材應由總承包方負責提供,在合同或承包協議中另有約定的除外。
(10)總包單位應該確保本工程臨時用電工程所需資金的有效投入,并確保臨電設施采購質量合格,對所承建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分包方權利與義務:
(1)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對其承包工程的安全用電負責。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臨時用電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2)乙方必須是具有勞務承包資質的獨立法人單位,能夠對所屬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用電行為進行管理和監督。
(3)分包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國家的臨時用電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用電安全的各項活動。
(4)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并認真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模式,積極參加總包單位組織的各項安全生產組織和活動。
(5)分包方必須建立自身的安全用電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組織落實。
(6)分包方有教育職工安全用電的義務,并提供合格的臨時用電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要求100%。
(7)分包方自有的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部門、地方的標準和規范。做到性能良好,各種用電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分包方應對這些設備設施進行過程控制,保持其始終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并按照建設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備案,并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8)分包方使用機械設備和電氣設備,要定人、定機、定崗,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擅自離崗,嚴禁酒后作業。
(9)分包方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做好電氣火災的預防工作。
(10)分包單位的電大作業人員必須配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懂得正確的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因工傷亡報告制度”,發現事故及時向總承包方及相關部門報告,并積極組協調開展救護和工程搶險工作,不得破壞事故現場,隱瞞不報或者延遲報告。
(12)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3)分包方必須堅持每天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并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施工。班組長對本班施工人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14)分包方要加強宿舍、倉庫的臨時用電管理,確保用電安全。
(15)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當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相關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三、違約:
1、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總包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總包方一經發現可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如分包方不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總包方有權強制停工和經濟處罰等措施。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分包方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總包方經濟支出。
4、分包方在施工現場都要服從和接受各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的班組和個人均自覺接受按規定給予的經濟處罰,問題嚴重及屢教不改的可解除分包合同。
5、分包方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被處罰的罰金,應按時交付現金或從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四、補充條款:
五、協議說明:
1、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勞務分包、工程專業分包合同截止時自然終止。
2、本協議共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項目經理:分包負責人:
時間:時間:
蓋章:蓋章:
第2篇: 臨時用電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五原縣供電機構,有完善的電網系統。乙方為五原縣招商引資的牲豬屠宰企業,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達成如下供、用電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受電地點:五原縣榮豐工業園區
2、乙方受電容量:三相變流500千伏安,新增變壓器一臺。
3、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28日起至企業生產終止。
4、乙方新裝或增加用電,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均應向甲方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5、乙方提出減少用電容量,甲方應根據用乙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停止用電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申請,同時應將電費結清。
6、乙方的沖擊性負荷、不對稱負荷和整流用電等對供電質量和安全經濟運行有影響者,應采取技術措施消除影響,否則甲方可不供電。
7、乙方發生人身觸電傷亡事故;主要電氣設備損壞及因乙方的原因引起電網停電等事故時,應立即向甲方報告。
8、甲方對乙方的安全用電工作督促檢查,并積極協助有關主管部門及乙方共同做好對乙方電工的技術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
9、乙方應定期編制節約用電措施計劃,完成節約用電任務;甲方應督促、檢查、幫助乙方的節約用電工作。
10、乙方應積極采用節約用電的新技術措施,推廣有效的節約經驗。
11、甲方和乙方分工維護管理的供電、用電設備,未經分管單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者,事后應迅速通知分管單位。
12、甲方應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費。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期限交付電費。對逾期不交者,按規定加收遲納金,并可停止供電。
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第3篇: 臨時用電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確保安全供用電,甲乙雙方就乙方施工供用電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甲方工地施工,甲方負責提供電源。乙方事先提出用電負荷并經甲方確認,同時完成用電線路鋪設及電源設施安裝報甲方驗收合格后,由甲方給予送電。
二、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電力標準及規程設計、安裝、使用電力設施,并嚴格管理,加強安全監督,以保證安全用電。(配電盤必須安裝合格的漏電保護器;所有電氣設備外殼必須良好接地,刀閘、開關滅弧裝置必須齊全完好;熔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電纜絕緣必須良好)。乙方駐工地期間因用電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甲方應保證電力正常供應,若遇正常檢修停電等情況,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若遇事故停電,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好工作安排。若乙方自身原因需停電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進行安排。
四、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合同規定承擔用電電費,計量表計以雙方確認的表計為準。對使用220v電源的設備用電,必須安裝單相電度表,電度表表殼必須有完整的鉛封。使用電源接線完畢后,由甲方電氣工作人員對表尾和計量用ct接線端子進行加裝專用鉛封。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隨意拆除更換電表和計量用ct接線端子的鉛封,不得私自改動,私動計量表計。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并追加損失電量。若有問題必須改動時,必須提前通知甲方電氣技術人員到場共同辦理。
五、乙方必須按照事先約定的負荷用電,因超負荷造成甲方供電設備損壞的,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因乙方責任造成停電范圍較大,影響整體工程進度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有對乙方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的權力,發現隱患及問題及時通知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次罰款200~100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電,影響工期責任自負。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作為施工合同附件,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第4篇: 臨時用電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項目開工日期:
分包項目竣工日期:
二、供、受電方式:
1、供電方式:從甲方變壓器或指定配電箱一側引出供電電源線。(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約定)
2、受電方式:乙方在甲方供電電源線以下安裝電度表及漏電開關用電系統。(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約定)
三、安全責任:
1、甲方責任:
1.1向乙方提供施工生產及臨時生活照明電源KW。
1.2向乙方提供電源配電系統資料;保障和維護所提供電源(乙方電度表以上)的安全,并及時處理發生的故障。
1.3用電期間,事故停電或者其它原因停電,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及時安排恢復供電。
2、乙方責任:
2.1負責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表及以下)的用電安全。
2.2確保本單位用電負荷總容量在1.1條款規定負荷內,禁止超負荷用電。
2.3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北京市地方標準和甲方關于臨電使用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表及以下)的電氣系統與甲方電源系統相容,保障整個現場臨時用電系統的安全。
2.4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表及以下)臨時用電系統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等級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2.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電源,在乙方管轄范圍內,發現非本單位人員擅自用電者,乙方應予以制止或拆除。
2.6發生有礙整個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員完成(因緊急情況需要除外)。
2.7得到甲方停電通知或發現現場臨時停電后,乙方應主動切除本單位所有用電負荷,以防止因突然來電造成事故。
2.8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定,服從甲方對現場臨電的統一管理要求,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范現場電氣設施及防護設施,完善內業資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關電氣設備、材料、電動工具、配電設備等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現場使用,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的電氣設備、材料。
2.10乙方在對本單位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過程中應對安全用電做出專項教育,并將教育記錄報告甲方備案。
2.11因乙方違反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對分包單位的規定:
1、分包單位都應設一名臨時用電施工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機械設備、臨電
工程。保證施工生產用電安全,分包單位必須有兩人以上的專業維修電工,負責本單位責任區域的臨電維修、維護、保養工作,專業電工操作時應穿戴好相應的勞保用品,使用絕緣良好的工具進行電器安裝、拆、接、停、送電工作,在進行上述工作時,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順序、臨時用電作業規范和所做工程項目的用電設備容量,正確匹配選擇電器材料。
2、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的裝設,均按三項五線制供電和三級供電逐級保護的規范執行。各種電源線的敷設及間距應嚴格按規程規范進行,防護措施、設施完善、標準。具體規定如下:分配電箱(二級箱)至開關箱(三級箱或流動箱)30米。開關箱與控制的設備之間的一次電源水平距離,固定設備不得大于3米(含3米),移動設備(含手持電動工具)不得大于5米(含5米)。施工現場的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流動控制箱均應安放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準安放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煙氣、蒸氣、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處,更不得安裝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和強烈震動的場所,否則,必須做特殊處理。
3、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所屬分包的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必須有明顯的工作零線端子或保護零線端子,為避免誤接,兩種端子板必須有明顯的標識。各種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電箱托架、箱門及箱內電氣安裝板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地),各種電源線壓線時必須使用壓線鼻子,壓接牢固。
4、分包單位的用電工程必須嚴格按規范執行,每臺用電設備必須執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原則,禁止一個控制開關同時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并確保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在任何情況下均可使用電設備實施隔離。
5、分包單位的用電設備,除必須做保護零線外,還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設臵漏電保護器,為保證用電安全,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內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6、漏電保護器、電箱必須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廠家產品。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得大于0.1S,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必須使用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得大于0.1S。
7、分包單位所屬的控制箱、流動箱應保持干凈整潔,箱內不準存放任何雜物,機械設備的開關電器應經常清理,不得受油污和雨水的侵蝕,配電箱、控制箱周
圍1米內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電源線必須保證絕緣良好,不準使用絕緣層老化脫落、破損斷裂的電線電纜。
8、施工現場的局部照明用電必須使用36V的安全電壓,局部照明應使用符合安全標準的行燈(橡膠手柄手把燈),手把燈的'燈頭、開關等零部件必須保證完好、靈敏,燈罩、燈傘穩固。手把燈的一次電源線必須使用三芯橡套電纜,使用行燈的人員應特別重視線纜的敷設、支掛及保護措施,防止線纜被物壓、水浸泡造成損壞線纜發生事故。
9、地下室、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使用的照明電源必須使用12V的安全電壓。作業人員必須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絕緣鞋、絕緣手套、工作服)使用相應的絕緣工具,并設專人進行監護。
10、夜間施工照明使用的碘鎢燈必須符合下列規定:碘鎢燈必須使用密閉式的燈頭;室內架設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架設高度不得低于3米;一次電源線(三芯橡套電纜)長度不得大于5米;使用的插頭、插座必須匹配吻合連接;禁止使用塑料線及塑料護套線。碘鎢燈使用時放臵的位臵應選擇即安全又防火的場所,周圍的易燃、易爆必須清除干凈,不能清除的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否則禁止使用碘鎢燈。
11、所用電源線都應使用合格絕緣電纜線,不準使用雙股或多股塑料線、絕緣層老化失效的電源線。各種電源線應保證絕緣良好,敷設線路安全可靠,線路支掛敷設防護措施得當;在用電場所應是看不見明線、消滅拖地線,特別是電源線穿過現場道路、消防通道、坑、溝、槽和圍墻邊沿等危險場所;必須加設套管或采取其他的可靠保護措施。預防因人踩物壓、冰雪、水淹浸泡致使電源線受到損壞,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五、補充協議:
1、分包單位特種(電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全國或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正式證》準許上崗作業
2、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購買重要勞動保護用品(臨電),同時為各自的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分包單位所有購買的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指定產品(臨電),并嚴格按照《中建一局集團臨時用電配電箱標準圖冊》、《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進行管
理;分包單位不得擅自采購和使用非定點產品。所有進場的重要(臨電:二級配電箱、開關箱、設備控制箱必須與甲方施工現場供電系統使用同一廠家產品)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經甲方安全部門及材料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分包單位必須根據工程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配備足夠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明確職責,并建立電工值班制度,確定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現場各類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確定檢修和維護責任人。
4、電工的工具、防護用品及電氣設備檢驗報告和合格證必須及時上報甲方安全部門備案。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至雙方書面解除用電協議止。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5篇: 臨時用電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臨時用電一事,結合本項事宜具體情況,為明確乙方在使用甲方臨電、臨時供水過程中的相關責任與義務,達成以下協議條款,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臨時用電安全;
1、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臨時用電主電線路由甲方負責管理,發生故障后乙方應派人無償協助甲方相關人員即時處理,乙方負責并承擔乙方接線處(含配電箱)到乙方用電器范圍內的所有線路的安全及費用。
2、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該嚴格遵守相關用電安全規范,不得私拉亂接,若發生人生傷亡事故、火災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3、因乙方使用的臨電為甲方施工用電,電壓、電流強度隨甲方用電器啟動或電網電壓、電流強度而變化,可能導致乙方用電設施損壞或財產、人身傷亡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4、因電網或甲方自行安排停電,恢復供電時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電間歇不得隨意接拆線路或用電器,否則發生人生傷亡及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根據規定,乙方必須設置地方計量單位檢測合格的電度表,甲方對其計量表有異議時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換,乙方不得阻止。
6、乙方至少應配備一名具有國家認可相關操作技能電工負責乙方區域內日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機電人員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提供給乙方臨時用電乙方只能作為生活及照明用電,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電,也不得用作施工用電。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器。若因乙方使用不當,給甲方電線路,用電設施、變壓器、人身財產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嚴禁使用掛鉤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9、乙方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私自解除已安裝的漏電保護器及擅自調整漏電保護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臨時用水:
1、乙方臨時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連接引水,并按要求設置經相關機構檢驗合格的計量表,經雙方確認后方可安裝,甲方對其計量表有異議時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換,乙方不得有異議。
2、甲方提供給乙方臨時用水乙方只能作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過程中乙方應保護好甲方提供給乙方的主水管道不被破壞,若因管道發生故障乙方應無償派人協助甲方共同及時解決。
三、其它:
1、經雙方共同協商,為確保雙方各項責任、義務的順利履行,雙方約定乙方至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20000元;待合同終止后,乙方履行完全部責任義務甲方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若在履行協議過程中乙方違約,甲方可視具體情況酌情扣除乙方保證金后無息退還乙方剩余保證金,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2、經協商,雙方電價為: 元/度;水價為 元/立方;每月底由雙方相關人員共同抄表,核實,次月2日前乙方將雙方確定的上月用電用水費用上繳甲方綜合辦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繳納,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停止向乙方供水供電,拖欠費用在乙方上繳保證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異議。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水、電是經地方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接入,同時也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門日常監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電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約束,由乙方負責協調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及罰款由乙方負責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因乙方無力協調,甲方視具體損失如實扣留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作為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并同時終止本協議。
4、因乙方用電、用水給第三方造成的'財產損害、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臨時生活用水、用電只是短期行為,隨著甲方臨時場地、設施變拆會及時中斷,甲方臨時場地、設施變拆中斷前3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做好相關中斷后準備工作,甲方中斷后乙方不得阻攔干擾甲方正當行為,否則視乙方違約,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作為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電氣設備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乙方直接中止供電。
7、乙方臨時用電應事先向甲方書面申請,電力設備安裝、臨時用電所需電線、插頭、插座、開關應符號安全用電的要求;臨時用電期間應設專人看管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8、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乙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為時,每發現一次按最高用電設施負荷量的10倍進行處罰。
9、本協議終止日期為20XX年4月30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方主管部門要求拆除甲方臨時設施、地方糾紛、地方主管部門要求終止向乙方供電供水等)本協議即行終止,乙方不得有異議。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約定終止日期或雙方約定終止事項出現后即行終止。
本協議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上訴至人民法院仲裁。
雙方約定本協議爭議仲裁上訴法院為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20XX年1月5日
日期:20XX年1月5日
第6篇: 臨時用電協議書
供電方: **供電有限公司城北供電所
用電方:
因用電方 原因, 需臨時搭線用電, 為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電力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點:
供電方向用電方供電變壓器臺區為:
二、臨時用電期限:自200 年 月 日 時至200 年 月 日 時止;
三、用電性質: ,執行電價為: 元/度;
四、用電方用電負荷: ;電能表計為:
五、電費結算方式:電費按臨時安裝的電能表電量乘以協議規定電價進行結算,如屬無表臨時用電,則按下列辦法之一結算電費:
1實際使用電表計量的電量×協議規定電價;
2、用電方用電功率(kw)×實際使用小時數×協議規定電價;
3、臨時建筑樓面澆注:結算電費 = 樓面面積× 度/平方米(單位面積用電量)×協議規定電價;
六、用電方用電前須向供電方預交電費 元,用電結束時多退少補;
七、產權分界點
產權分界點為用電方臨時搭線與供電方低壓線路臨時搭接點處,搭接點至用電方電力線路及設施屬用電方資產;搭接點以上至變壓器線路及設施屬供電方資產。附圖:
注:
八、安全責任
1、屬用電方產權的用電設施,應由用電方負責維護,并由用電方承擔因用電引起的所有安全責任;
2、用電方必須充分保證用電安全,用電方應裝有可靠的保護裝置,遇有故障時能迅速切斷電源,因用電方故障或超協議容量用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電方負責;
3、用電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供電方有權終止對用電方供電,并且因此帶來的后果由用電方負責;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臨時用電設施止。
供電方: 用電方:
年 月 日
第7篇: 臨時用電協議書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生產需要,向甲方有償借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因生產用電借用甲方電源,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配電房接電。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如有違約甲方可隨時單方終止合同。
二、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甲方因生產規模擴大或實際用電增加需要,有權以書面形式提前7天通知乙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不得損壞甲方變電設施設備,不得更改線路,不得另借他人使用。在借用電期間,乙方需要另行在甲方安裝獨立電表,另行獨立接連電纜電線,電纜電線電表及其他相關設備設施費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每月 號甲方抄記乙方電表并告知乙方,乙方根據用電量按 元/度標準及相關電量損耗向甲方交納電費,繳費日期為 。逾期每日按欠繳金額的5%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在借電期間國家電價標準調整,甲乙雙方相應調整借用電費用標準。
五、如乙方超負荷運行或人為操作不當造成變電設備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六、甲方如因維修、更換變電設備等需要停電,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非甲方主觀故意停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乙方提交借電保證金 元整。甲方收取保證金后給乙方開收款憑證,保證金用于乙方違約或欠費時抵扣,終止或解除合同時,保證金剩余部分無息退給乙方。
八、借用電期間,綜合治理責任及安全等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乙方所接電線要注意安全,應派專人定期巡查臨時用電所存在的安全隱患,并注意用電安全,如發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予以停電或單方終止本合同,造成甲乙雙方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擅自轉借他人使用;
(2)擅自改變變壓器的用電用途;
(3)欠交電費及乙方應承擔費用累計達五日;
(4)損壞變壓器及附屬設備;
(5)拒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第8篇: 臨時用電協議書
甲方:
項目部:
工程乙方: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工作,保證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落實各項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根據國家、北京市關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經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項目部責任:
1、項目部建設臨時用電安全領導小組,設立專職電氣工長,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到人。
2、建立各項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并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3、建立技術交底制度。向專業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總體意圖、技術內容和注意事項,并在技術交底文字資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手續,注明交底日期。
4、建立安全檢測制度。定期隊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電阻值、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等進行檢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并做好記錄。
5、建立電氣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并建立維修工作記錄。
6、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凡上崗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書,并在有效期內。
7、項目部管理人員做到不違章指揮,并及時糾正和制止施工人員違反安全用電的行為。
8、建立電氣火災日常檢查制度,強化安全用電管理,成立預防電氣火災應急搶救隊伍。
二、施工隊及其負責人的職責:
1、施工隊必須認真遵守公司及項目部的各種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服從項目部的管理,建立安全用電領導小組,設立專業電工,明確責任,并與本隊所有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簽訂安全用電協議書。
2、施工隊負責人負責每月組織本隊全體人員進行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和培訓,并負責監督檢查本隊人員執行落實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解決處理。
3、施工隊負責人必須保證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并對其進行日常性安全用電培訓和檢查。
4、施工隊長、專業電工班組長必須監督施工人員勞保用品的正確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品佩戴不正確的要及時糾正,嚴禁違章作業。
5、班組長每天要在施工中自檢,發現電氣安全隱患要及時解決處理并報告項目部,施工隊負責人必須按照項目部及上級部門在檢查中提出的臨電安全隱患問題及時組織人員、按規定時間和整改要求進行落實。
6、施工隊長及班組長必須按照項目部下達的臨時用電安全交底內容施工,并負責向施工人員傳達和履行簽字手續。
7、施工隊專業電工負責定期和不定期隊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設備絕緣和漏電保護開關進行監測、維修,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并建立監測維修記錄。
8、發生觸電事故和電氣火災要保護好現場、搶救傷員和及時向項目部及相關部門匯報。
三、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本協議的規定,出現爭議和責任事故,應協商解決,分清法律責任,各負其責。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日期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甲方后自行終止。
注:項目部可依據本協議簽訂相應補充協議
項目負責人簽字:
施工隊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第9篇: 臨時用電協議書
今有乙方因臨時用電需要,需要從甲方的綜合樓配電柜接出照明用電線路,本著協助乙方臨時解決用電困難,促進經濟發展的想法,甲方為乙方提供用電端口一個。同時,為了保證甲方用電設備的安全,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協議書:
甲方: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建筑材料裝卸辦公室辦公
工程地點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供、受電方式:
1供電方式:從甲方綜合辦公樓指定的配電箱一側引出一路供電電源。
2受電方式:乙方在甲方供電二級電源箱以下安裝電度表及漏電開關用電系統,并承擔全部用電費用(按工業照明用電費用計算)。
三、 安全責任:
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單獨的生活照明電源用電端口。
2:向乙方提供供電電源,保證和維護所提供電源二級箱以上的安全,并及時處理發生的故障。
乙方責任
1:乙方自行鋪設從供電端口到用電現場的用電線路,承擔全部費用,并負責臨時用電范圍內二級箱以下的用電安全,并確保線路布置和使用符合化工企業的用電要求。
2:確保用電總負荷,嚴禁超負荷用電,最大瞬時用電不超過5Kw/小時,乙方賠償甲方因超負荷用電造成的一切直接、間接經濟損失。
3: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和甲方臨電使用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電器系統與甲方電源系統相容,保證整個現場臨時用電系統的安全。
4:本單位管轄范圍內二級箱以下臨時用電系統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級別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5:乙方保證不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提供電源,在乙方管轄范圍內,發現非本單位人員擅自用電者,乙方應予以制止或拆除。
6:發生有礙整個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7:得到甲方停電通知或發現現場臨時停電后,乙方應主動切除本單位所有電源,以防止忽然來電造成事故。
8: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定,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臨電的統一要求,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范現場電器設施及防護設施。
9:乙方用電僅限于照明及空調(注意用電量),禁止使用大功率設備用電(如切割機、打磨機等設備),否則甲方可以停止供電,并要求乙方需賠償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
10:乙方在對本單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過程中,應對安全用電作出專項教育并將教育記錄報告甲方。
11:因乙方違反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引起電氣災害事故,造成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2:乙方全面承擔臨時用電的合法性,若因違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生產活動給甲方造成影響,乙方全面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經濟、法律責任。
13 :乙方承擔用電過程的全部用電責任及連帶責任,承擔用電線路的維護保養,承擔長途輸電過程中給第三方造成的全部人身、財產損失和傷害。
14 : 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確認用電數量,并結清用電費用。
本協議有效期自:2019 年 03月20日起,至雙方書面解除用電協議止。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2019年03月 20日 2019年03月 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