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篇: 黨建聯系點工作制度
為了更好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以及市直機關黨工委的《實施意見》。促進局機關黨組織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增強機關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結合局機關實際,特制定以下黨建工作制度和議事規則。
一、總支部委員會會議議題
1、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直機關黨工委,局黨委工作部署,結合局機關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措施,
2、討論研究局機關黨建工作的重大問題和以機關總支部委員會名義上報下達的文件;研究機關年度黨建工作計劃和實施意見;研究年度工作總結。
3、研究局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4、研究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眾團體工作的重大事項。
5、研究討論機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新黨員發展及預備黨員的轉正工作。
6、討論決定對機關黨員的獎懲(含對先進集體,優秀黨員,黨務工作者推薦,考核,表彰;對違法違紀黨員的處理并上報)。
7、研究市直黨工委,局黨委臨時交辦的有關事宜。
二、總支部委員會議事規則
1、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規范的議事決策機制,提高決策的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2、總支部委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和因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3、會議由書記召開并主持,會議時間,議題,一般由組織委員負責通知,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委員,必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4、總支部委員會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才能舉行,討論決定問題時,必須充分發揮民主,執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吸收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5、會議記錄由組織委員負責,記錄要清晰,忠于發言人的意愿,對聽不清楚或未記全的重要意見,要及時請發言人核對補充。會議記錄在會后由副書記審核簽注后送書記審定。
6、對會議議定的事項,各委員必須堅決執行,對歸口負責上報或落實的該項要按時完成,并及時反饋(包括市直機關黨工委要求上報的有關事項)。
7、與會人員要遵守會場紀律,集中精力開會,未經主持人同意不得處理與會議無關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離會。
8、與會人員要自覺遵守會議保密紀律,杜絕自由主義現象發生。
三、請示報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員會每半年、總支部委員每年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征求黨員的意見,接受黨員的評議和監督。
2、總支部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機關黨員干部大會,聽取局行政負責人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3、支部每季度向總支匯報黨建工作,總支每半年向局黨委匯報機關黨建工作,
4、總支堅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對政策上把握不準的黨內重大問題隨時請示報告,對黨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時匯報完成情況。接受上級黨組織的監督和指導。
5、每個黨員都要按時參加黨的組織活動,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黨員外出時間較長,應以書面形式,每季度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歸隊后應當面向黨組織負責人匯報,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監督。平時有重大事項,要隨時向黨組織匯報和反映。
6、入黨介紹人要定期向所在黨支部匯報被介紹人的思想,工作,學習等情況,取得支部的指導和幫助。
四、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1、黨員交納黨費應做做到自覺,主動,積極,在每月的20日前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小組長,黨小組長應及時登記,造冊,做好黨員黨費證記錄,并將收繳黨費及時上交支部組織委員。支部組織委員按時上交總支組織委員。
2、黨員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交納黨費,可以補交,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走超過三個月。對不按時交納黨費的黨員,支部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3、黨員應交納的黨費比例,由各支部組織委員按照上級黨組織規定的比例和按照統一的核定,黨員必須足額交納。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由支部組織委員會核算后通知黨員本人,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總支應在每年年終,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4、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預備黨員之月開始同正式黨員一樣按規定交納黨費。
5、所有收繳的黨費由機關總支每季度一次統一上交匯入黨工委的黨費賬戶,局機關黨組織不留成黨費,不得拖延上繳或借支,挪用黨費。
五、黨員學習培訓制度
1、培訓內容:系統地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章》、黨的基本路線、基本方針,基本政策,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律知識和形勢任務教育等內容。
2、黨員學習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學習計劃,有相對固定的學習時間,有學習記錄本,有學習考勤中,有個人筆記本,有學習心得體會。
3、每個月召開一次黨員學習會,學理論,學黨章,傳達上級指示精神,局領導每年要為黨員上課2-3次。
4、黨員每年寫2篇以上學習心得,每半年召開一次學習交流會,黨員中心發言,交流學習心得。
5、機關總支部委員、支部委員及專職黨員干部的培訓教育,每2年至少輪訓一次。
6、積極選送黨員干部參加黨校各種學習培訓,定期舉辦黨員培訓班。
7、創新學習載體,豐富學習內涵,采取輔導報告,辦培訓,組織對黨員進行學習培訓。
8、組織入黨積極分子參加市直機關黨工委培訓班學習培訓
9、努力搞好黨員干部職工的崗位培訓和技能培訓,積極創造有利條件,鼓勵不脫產學習,深造學習,倡導崗位成才,自學成才。
六、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制度
1、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積極做好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工作。黨小組會每月一般安排一至兩次,支委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總支部委員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黨課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理論學習教育,時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別是加強“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斷提高黨員素質,
3、嚴格黨員管理。每個黨員都必須編入一個支部過組織生活,督促黨員履行義務,并按照規定交納黨費。
4、堅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對照黨員標準,個人檢查總結自己在學習,思想,工作,作風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防止的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克服和制止黨內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
5、機關黨總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切實改進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
6、黨員領導干部,機關黨總支部委員,支部委員每半年至少與黨員談心一次;黨員與黨員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每年至少開展談心一次。
7、定期組織民主評議黨員,每年年終,結合工作總結,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8、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對違法違紀黨員要嚴格按《黨章》及《黨紀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理,堅決同腐敗現象作斗爭。
9、嚴格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對入黨員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教育,培養得考察,嚴格把好質量關。
10、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情況,每半年在黨內通報一次;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每年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一次。對多次或長期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要進行批評教育。
11、嚴格按照規定接轉黨的組織關系。黨員在調動工作辦理行政關系同時,要辦好轉接黨組織關系的.手續。
12、建立黨員活動室,配發黨報黨刊,及時下發上級文件,擴大黨員的行情權,定時公開黨內事務。
13、積極開展革命傳統,愛國主義,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組織1-2次市區周邊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參觀學習,每年組織一次義務活動。
七、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1、每年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在年度考核,年終總結時或上級黨組織同意安排的時間內進行。
2、民主評議黨員按照“學習教育,自我評議,民主評議,組織考核,表彰和處置”等五個環節進行,重點抓好黨內互評,群眾評議和支部考評工作。
3、對黨員進行在新形勢下堅持黨員標準的教育,組織學習《黨章》黨的重要理論和領導講話精神,提高對黨的性質,理想,宗旨,紀律的認識,為自我評價和民主評議打好基礎。
4、評議按支部或黨小組進行。黨員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對照黨員標準,總結個人在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特別是學習實踐中“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況,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明確努力方向。
5、每個黨員都要認真參加民主評議,對照黨員標準進行的處評,互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小組長要做好會議記錄。評議期間非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6、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和本局的保持共產黨先進性具體要求,在對黨員進行堅持黨員標準教育和黨員做出自我評價與自我批評的基礎上,黨員要填寫《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支委會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后,對每個黨員形成評議意見通知黨員本人,并向支部大會報告評議情況。
7、對評出的優秀黨員進行表揚或表彰;對模范作用不突出的黨員,要進行教育幫助;對不合格的黨員,支委會區別不同情況,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勸退,除名的意見提交支部大會表決,報黨工委審批。
8、認真做好評議黨員工作總結,并將評議黨員情況上級組織。
八、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1、認真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項規定。及時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上級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議,決定,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報告制度和廉政談話制度。
3、建立黨風廉政建設逐級匯報制度。定期向黨工委,局黨委匯報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原則上每半年匯報一次。如發生違紀違法等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報告。
4、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檢監察組織協調,其它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5、實行廉政責任制。局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按照分工,負責對機關各處室和直屬單位黨政領導班子,黨員領導干部及黨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強黨內外監督。經常聽取黨員,民主黨派,黨風廉政監督員和群眾的意見,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對反映黨員在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并反饋通報有關情況。
7、要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自覺接受群眾批評和監督。
8、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法規制度的建設,把上級有關規定與本部門責任范圍內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完善相關制度和具體實施辦法。確保有效的管理機制,監督機制的實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9、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準使用公車辦個人私事。不準收受“”紅包,禮金,禮品,不準借婚喜慶這機斂取財物,嚴禁參加一切可能影響公務的活動,不準向管理對象索要任何好處,發現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和處理。
10、展任前談話,廉政談話和誡勉談話等三項談話制度,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談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監督職責。每年對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廉政從政情況進行一次監督檢查和考核;定期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和制度的落實情況
12、實行責任追究。在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的責任人,按中央《規定》和省市《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對其實行責任追究。
九、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機關工委統一領導,局黨委負總責,機關黨總支組織抓落實的機關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2、局黨委書記為機關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對局黨建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機關總支書記為黨總支工作的具體負責人,支機關實施黨工委,黨委的決議,決定,要求和黨建各階段工作目標的實現負主要責任,黨委其他成員齊抓共管機關黨建,機關黨組織具體負責抓落實,做到黨建工作與本局的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一起總結。
3、總支,支部委員在局黨委和總支的領導下,負責日常黨務工作,嚴格執行各項工作任務,協同完成黨的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任務。
4、中層行政領導要按照總支分工,落實“一崗雙責”制,抓好分管的黨建工作,在布置。檢查。考核,總結行政業務工作時,同步強調黨建工作。
5、黨小組長要按照各級黨組織的要求,對本小組黨建工作負責,認真抓好本小組的黨建和思想政法工作,聽取黨員的思想匯報,協助做好黨員的管理工作,認真組織好黨小組的各項會議和活動,帶領黨員完成各項任務,定期向總支報告工作,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及時收繳黨費,做好會議記錄,
6、抓好黨組織的自身建設,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報告,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月工作安排,實行目標管理,組織分工任務落實到人,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總支委員會,結合局中心任務,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部署的工作,審核發展黨員,布置,總結黨建工作任務。
7、深入開展黨建創先工作,創文明單位和創“五好支部”等活動,建立創建工作責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創先情況,每年表彰先進黨支部,黨小組,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及時總結黨建工作經驗。
8、格黨的組織生活。按期召開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下自我批評;嚴肅黨的紀律,處置不合格黨員;按規定及時收繳黨費;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9、堅持按期換屆選舉制度。按期《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按時進行換屆選舉工作,按規定配齊強總支、支部班子。
10、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對不履行職責,工作不落實的黨組織,黨務干部和黨員。要實行誡勉談話或通報批評。
第二篇: 黨建聯系點工作制度
各黨支部:
為認真貫徹黨的xx大和xx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創先爭優活動、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黨的純潔性學習教育活動為契機,切實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推進基層黨建工作,特制定領導班子成員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
一、建立領導班子成員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的重要意義
建立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是進一步改進領導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黨員領導干部與基層黨組織、黨員和干部職工的聯系,促進基層黨建工作和文明建設協調發展的重要措施。建立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是新形勢下堅持黨的群眾路線的需要,要求黨政班子成員做到自覺堅持群眾路線,經常深入基層、深入黨建工作第一線,注重研究和解決新形勢下的新情況、新問題,以點帶面,層層推進,不斷促進黨建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領導班子成員在黨建工作聯系點的任務
一是后備干部培養。二是指導基層黨建工作,組織黨建主題、宣傳、學習活動。三是抓好黨務培訓、干部教育培訓工作。
二是全力保障黨建工作所需經費、時間,保證黨建工作順利推動,黨組織活動有序開展。五是抓好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黨風廉政工作,督促基層黨組織定期進行黨課學習教育,定期黨性分析、對軟弱渙散的基層黨組織排查整頓。六是抓好工青婦群團組織建設工作。七是抓好“創先爭優”、“晉位升級”、“干部下鄉住村”等重點組織工作。
三、領導班子成員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的要求一是黨政班子成員每人至少聯系一個支部,每個月至少一次到聯系點開展調查研究、指導工作,幫助解決實際問題。二是領導班子要切實改進作風,深入聯系點工作,真正體察民情、了解民意,掌握第一手資料,為黨委決策提供依據。
四是各聯系點要建立領導班子聯系工作記錄薄,詳細記錄領導班子成員到聯系點活動的時間、內容、解決的問題和聯系點工作開展情況。四是領導班子成員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每人每年撰寫1篇以上黨建工作調研報告或指導聯系點總結1篇以上黨建工作經驗材料。五是主要領導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帶頭發揚密切聯系群眾的作風,帶頭堅持和執行領導班子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
第三篇: 黨建聯系點工作制度
一、落實領導職責。將黨建工作列入本單位工作大局通盤考慮,制定出領導干部抓黨建工作責任制。黨支部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并確定一名領導班子成員負責直接抓黨的建設工作。其他班子成員按照工作分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二、健全工作機構。“中心”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網絡,確保工作有專人負責。
三、明確工作目標。制定黨建工作規劃,明確黨建工作目標和努力方向。同時,結合本單位特點和黨員隊伍現狀,分年度制定黨建工作具體計劃,明確黨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責任人和時限。
四、建立專題議事制度。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黨建工作,針對本單位黨的建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五、建立健全黨務公開制度、黨內情況通報和反映制度,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民主監督制度等,不斷推進黨的建設民主化、公開化、規范化。每年年底向黨支部報告一次全面工作情況和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
六、班子按期換屆,由黨員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4年。選舉工作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
第四篇: 黨建聯系點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 一步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密切黨員領 導干部同群眾的直接聯系,依據《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 若干準則》《XXX關于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實施 意見》《XX黨建工作基層聯系點制度》等文件要求,結合XX實際,建立本制度。
第二條
黨建基層聯系點工作重點遵循以下原則:
1.夯實基層基礎。嚴格對標對表中央、市委和XX黨建工作 有關要求,選取具有代表性的基層黨組織作為聯系點,進一步加 強督促指導,解決問題、補齊短板,切實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
強化黨建引領,做到一手抓黨建、一手促發展,實現聯系點工作 整體推進、全面過硬,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服務中心保障大局的 能力。
2.堅持重心下移。黨員XX領導深入基層“第一線”,研究和 解決新形勢下基層黨建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而破解服務群 眾、基層治理、抓落實的“最后一公里”難題。堅持點面結合,
注重發揮聯系點的示范、輻射、帶動作用,推動區域整體水平全 面提升,更加有效地提高全區基層社會治理能力。
3.加強責任傳導。充分發揮黨員XX領導抓黨建工作“頭雁” 作用,通過一對一指導幫助、面對面解決問題,逐步形成層層重 視、事事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
聯系點的確定
第三條 黨建工作基層聯系點主要針對XX各基層黨組織, 根據工作需要,可覆蓋農村、社區、學校、機關、國企、“兩新” 組織等各個領域。
第四條 黨建工作基層聯系點的確定,原則上按照《XX領 導聯系鎮(街道)、村(社區)、戶、學校、企業》安排,結合領 導分工進行分配。
第五條
黨建工作基層聯系點原則上為黨員XX領導所聯系 的鎮(街道)轄區內的XX軟弱渙散村或黨建工作典型。
轄區內不存在以上情況的,可從黨員XX領導所聯系的村(社區)、 學校、企業中選取。
第六條
聯系點原則上實行動態調整,也可以長期聯系。如 遇黨員XX領導職務調整,可根據領導分工和領導同志個人意見,兼顧聯系點實際情況,作出適當安排。具體事宜由XX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XX黨建辦”)統籌負責。
第三章
聯系的內容及形式
第七條 黨員XX領導到黨建工作基層聯系點主要開展以下 工作:
1.傳達上級精神。積極向聯系點宣傳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 策、中央市委區委決策部署,做好群眾工作,教育引導基層黨員 干部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做好工作的共識。
2.開展調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中央、市委和區委重大決 策部署在基層落實情況,聯系點黨建工作開展情況,以及基層群 眾的生活狀況、精神面貌和利益訴求。
3.加強組織建設。指導聯系點建強支部班子,認真落實全面 從嚴治黨要求,加強自身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和制度 建設。指導督促聯系點做好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黨支 部評星定級、“四大專項行動”等任務,提升黨組織創造力、凝 聚力、戰斗力。針對市級(區級)軟弱渙散村黨組織,重點幫助 其完成轉化工作。
4.加強工作指導。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推動聯系點黨建 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針對聯系點在落實“XX”“XX大事”等重大任務和服務群眾方面存在的需求, 協調有關部門探索研究有效舉措,幫助其解決實際問題。注重以 點帶面,用聯系點工作指導帶動區域整體工作,確保上級決策部 署在各級黨組織得以有效落實。
5.開展督促檢查。對聯系點開展工作情況,尤其是對嚴格落 實上級任務部署、“大黨建”績效指標任務、專項工作推進等情 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進度較慢、落實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意 見和要求。
6.推動創先爭優。指導聯系點加強黨建工作創新,并采取多 種方式予以培育指導,推動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努力將 聯系點打造成基層黨建工作示范點。
第八條 黨員XX領導到黨建工作基層聯系點開展工作可采 取以下形式:
1.到聯系點開展調研。
2.參加聯系點黨組織“三會一課”。
3.參加聯系點黨組織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等。
4.參加聯系點學習研討。
5.到聯系點召開工作座談會。
6.到聯系點講黨課。
7.慰問老黨員、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慰問、幫扶困 難黨員、困難群眾。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九條
黨員XX領導每季度督促指導每個聯系點不少于 1次,全年深入聯系點實地調研不少于 2 次,并嚴格遵守中央八項
規定精神、市委實施意見要求,輕車簡從、改進作風。
第十條
聯系點要建立工作臺賬,如實記錄黨員XX領導開展 督促指導、實地調研的工作情況。
第十一條
XX黨建辦負責統籌協調,為黨員XX領導深入聯 系點工作做好溝通協調、服務保障、督辦落實等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XX黨建辦商XX、XX具體實施。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第五篇: 黨建聯系點工作制度
一、為強化基層組織建設,提升基層黨建工作水平,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先鋒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黨建聯系點由鎮黨委按照總支書記負責制的原則,每位領導干部聯系所負責的總支。
三、領導干部要以領導干部和普通黨員的雙重身份參加所聯系點的政治理論學習和其它各類組織活動。
四、領導干部要切實加強所聯系點的黨建工作的指導,提出工作建議,推進工作落實,促進支部黨建工作的開展,每年指導支部黨建工作不少于2次。
五、領導干部要與所聯系支部黨員開展談心活動,交流思想,溝通感情,化解矛盾,促進和諧,對談心發現的問題要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妥善解決,每年與支部全體黨員開展談心活動不少于1次。
六、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爭當表率,帶頭履行黨員義務,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為聯系點支部黨員樹立榜樣。
第六篇: 黨建聯系點工作制度
為充分發揮黨組織的作用,從制度上規范機關及社區黨支部黨建工作,完成區委確定的工作目標和任務,特制定巴音賽街道黨建工作責任制。下面是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關于黨建工作制度全文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黨組織的作用,從制度上規范機關及社區黨支部黨建工作,完成區委確定的工作目標和任務,特制定巴音賽街道黨建工作責任制。
第二條黨支部黨建工作由支部負責,堅持從嚴治黨的方針,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
第二章責任內容
第三條黨工委切實把黨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黨支部的工作匯報,適時提出指導性意見;充分發揮黨工委在黨建工作中的作用,幫助解決黨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保障黨建活動經費的落實;支持支部履行職責,督促黨員干部帶頭執行黨工委的決議。
第四條黨支部書記對工作全面負總責,切實擔負起黨建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抓黨建,帶隊伍,促工作。并根據黨支部工作的特點和有關部門的部署,適時提出工作要求,對支部提交的重大問題和重要情況及時幫助解決。
第五條黨工委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中,要抓好支部決議、重大活動和具體工作的落實。堅持經常深入調查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指導支部做好工作。
第七條黨工委每年至少召開1次民主生活會;支部成員要按照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時,要積極參加所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
第八條黨支部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堅持年初制定工作計劃,半年、年終檢查總結;每年召開至少2次黨支部大會,報告、部署工作;每年至少召開1次民主生活會;分析黨員隊伍、干部職工隊伍的思想狀況,安排黨課教育。
第九條支部必須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堅持每季度思想動態分析制度、向黨工委報告工作制度、黨員向組織匯報工作制度、入黨積極分子及預備黨員的培養考察報告制度等。黨支部的各項活動和會議均應按要求記錄在下發的《黨支部工作記錄本》中。
第十條黨支部書記主持黨支部的日常工作,對本支部的工作負責,支部委員要根據各自分工,積極履行自己的職責,堅決執行黨工委的決議。
第三章責任考核
第十一條黨工委負責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年終進行工作總結。
第十二條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核要與干部考核、工作目標考核、年終考核等結合進行,必要時也可組織專門考核。
第十三條黨支部成員執行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的一項重要內容,接受黨員的監督和評議。
第十四條黨工委作為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職能部門,負責對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
第七篇: 黨建聯系點工作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黨支部黨建工作實行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黨支部書記為抓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副書記和支部委員根據各自分工開展工作。
二、工作責任: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議,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積極協助行政領導完成所擔負的工作任務。
(二)定期分析機關黨的建設狀況,研究制訂支部工作計劃和措施,明確責任人,并組織實施。
(三)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四)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督促黨員領導干部過好雙重組織生活,按時收繳黨費,按照規定及時調整黨費交納比例。
(五)圍繞中心任務,積極主動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正當權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發現和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黨員質量。
(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黨風黨紀教育,監督黨員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八)組織黨員開展群眾工作,積極參加各項社會性義務活動,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三、支部委員職責
(一)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2、做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檢查黨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按時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員自身的學習,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紀檢委員主要職責
1、經常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不斷提高全體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2、具體負責組織黨員學習上級黨組織頒發的黨風廉政建設學習材料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同各種違紀行為和腐敗現象作堅決斗爭。
3、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受侵犯,督促黨員履行義務。負責受理和轉遞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
4、經常對黨員進行紀律監督,認真調查、及時處理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違反黨的紀律事件。
5、經常向支部委員會匯報和反映本單位黨風黨紀情況。
(三)組織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督促黨員過好組織生活。
2、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配合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和紀律教育。
3、負責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積極分子的情況,并負責培養、教育和考察,按照黨員發展工作方針和原則,有計劃地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
4、接轉黨員組織關系,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5、做好黨員和黨組織的統計工作。
(四)宣傳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根據不同時期黨的工作重心和任務,根據上級黨委的知識,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計劃和意見。
2、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時事政策,組織黨課學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圍繞本單位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鼓動活動,活躍黨員和群眾的文化體育生活。
4、搞好黨報、黨刊的發行工作,辦好本單位的宣傳陣地。
四、責任考核
(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接受局黨委的檢查考核。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機關支部應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整改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核,與民主評議黨員、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考核結果應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使之成為干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一項依據。
(三)落實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情況,機關黨支部應在年度總結中向局黨委作出書面報告,接受上級黨組織的監督指導。
五、責任追究
(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受到上級黨組織批評、被責令限期改正的,機關黨支部書記應在支委會上作公開檢討,并及時研究改進意見,在限期內作出改正;單項工作受到批評的,分工負責該項工作的支部委員也應在支委會上作自我批評,并協助書記積極研究落實改進意見。
(二)黨支部不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不正常,班子軟弱渙散,對工作造成影響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教育無起色的,建議提前改選該支部。
(三)支部書記工作不負責任,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黨支部應及時給予教育。教育無起色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第八篇: 黨建聯系點工作制度
一、組織生活制度
1、黨支部每月過一次組織生活,每季度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
2、黨的組織生活要加強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則性,充分發揚民主,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表揚先進,幫助后進,共同提高。
3、做好組織生活的考勤、記錄。黨員要自覺參加黨組織生活,如確有正當理由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黨組織請假。
二、黨課制度
黨課的主要內容是對黨員進行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章、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進行理想、信念、宗旨、紀律、黨的優良傳統和形勢任務等教育,黨課由支部組織每年三至四次。
三、黨支部工作制度、黨員大會制度
根據需要,黨員大會一般每三個月進行一次,它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和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
2、討論通過本支部的工作計劃。
3、聽取審查支部會的工作計劃。
4、選舉支委會,對吸收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作出決議。
5、討論決定黨員的獎勵和處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情。
四、民主評議制度
黨支部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要求,認真執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其基本方法是:
1、進行新時期做合格黨員的教育。
2、組織好黨員對照黨員標準,認真做好個人總結。
3、認真搞好民主評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4、支部根據評議情況將每個黨員的主要缺點轉告本人,并督促其改正。
5、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表彰優秀黨員,教育處置不合格黨員。
五、黨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黨支部在黨委的指導下,積極主動地配合行政領導做好本單位黨員、群眾的政治思想工作,經常研究分析黨員、群眾的思想狀況,教育引導他們在思想上、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確保政令暢通。
2、思想政治工作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本單位的業務工作,緊密團結黨員、群眾的思想實際和上級的要求進行,加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實事求是,教育疏導的原則,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增加凝聚力。
3、組織開展談心活動,聽取黨員的思想學習和工作情況的匯報。
六、共產黨員的義務
1、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
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2、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斗,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產活動中起先鋒模范作用。
3、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貢獻。
4、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5、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
6、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于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
7、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
8、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斗爭,不怕犧牲。
七、共產黨員的權利
1、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
2、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于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
3、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4、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干部。
5、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6、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7、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
8、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并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復。
黨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
第九篇: 黨建聯系點工作制度
(1)每個黨委班子成員都要結合分管工作,確定1-2個基層支部作為自己的黨建工作聯系點。
(2)黨委班子成員每年至少要深入聯系點5次,每次時間不少于1天。
(3)要深入了解聯系點內廣大黨員、干部、群眾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及時發現解決存在的問題。
(4)要求真務實,深入調研,每人每年至少拿出1篇黨建工作理論調研文章。
(5)黨委要對班子成員深入聯系點情況進行檢查,并把檢查情況作為干部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十篇: 黨建聯系點工作制度
各黨支部:
為認真貫徹黨的xx大和xx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創先爭優活動、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黨的純潔性學習教育活動為契機,切實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推進基層黨建工作,特制定領導班子成員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
一、建立領導班子成員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的重要意義
建立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是進一步改進領導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黨員領導干部與基層黨組織、黨員和干部職工的聯系,促進基層黨建工作和文明建設協調發展的重要措施。建立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是新形勢下堅持黨的群眾路線的需要,要求黨政班子成員做到自覺堅持群眾路線,經常深入基層、深入黨建工作第一線,注重研究和解決新形勢下的新情況、新問題,以點帶面,層層推進,不斷促進黨建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領導班子成員在黨建工作聯系點的任務
一是后備干部培養。二是指導基層黨建工作,組織黨建主題、宣傳、學習活動。三是抓好黨務培訓、干部教育培訓 工作。
二是全力保障黨建工作所需經費、時間,保證黨建工作順利推動,黨組織活動有序開展。五是抓好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黨風廉政工作,督促基層黨組織定期進行黨課學習教育,定期黨性分析、對軟弱渙散的基層黨組織排查整頓。六是抓好工青婦群團組織建設工作。七是抓好“創先爭優”、“晉位升級”、“干部下鄉住村”等重點組織工作。
三、領導班子成員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的要求 一是黨政班子成員每人至少聯系一個支部,每個月至少一次到聯系點開展調查研究、指導工作,幫助解決實際問題。二是領導班子要切實改進作風,深入聯系點工作,真正體察民情、了解民意,掌握第一手資料,為黨委決策提供依據。
四是各聯系點要建立領導班子聯系工作記錄薄,詳細記錄領導班子成員到聯系點活動的時間、內容、解決的問題和聯系點工作開展情況。四是領導班子成員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每人每年撰寫1篇以上黨建工作調研報告或指導聯系點總結1篇以上黨建工作經驗材料。五是主要領導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帶頭發揚密切聯系群眾的作風,帶頭堅持和執行領導班子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
第十一篇: 黨建聯系點工作制度
一、每季度召開一次支委會。會議的主要議題是:
1、認真分析研究支部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明確下個季度支部工作的主要任務、措施和活動內容,切實解決支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討論研究村委會提交的村務管理中的有關問題。
3、各群團組織提交支部研究決定的重大問題。
4、討論發展黨員工作。
5、安排群眾思想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等活動。
二、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按黨員目標管理內容及要求回顧工作,查找缺點和不足,互相幫助,促進工作共同進步。
三、每季度上一次黨課,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基本知識、農村政策、法律法規、市場經濟、農業實用技術為主要內容,由支部書記或聘請縣、鄉領導和黨校老師進行集中輔導,不斷提高黨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科學文化素質。
四、每月召開一次黨員大會,由支部書記或其他委員主持。主要內容是:
1、學習當前黨和國家領導人講話、中央全會決議、新出臺的農村政策、主導產業建設實用技術。
2、組織黨員討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統一思想,統一步調。
3、研究制定貫徹執行支部決議的措施,組織帶領群眾完成各項任務。
黨員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
一、積極參加支部組織的各種活動,除特殊情況外,做到不請假、不缺席。
二、認真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生產勞動、經濟建設和社會活動中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三、密切聯系群眾,主動協助支部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幫助群眾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覺悟,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四、時刻用《黨章》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自覺維護全村的安定團結;經常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對照檢查自己的言行,大膽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堅決同各種不良傾向和壞人壞事作斗爭。
五、熱愛集體,關心集體,愛護集體榮譽,凡有損于集體榮譽的話不說,有損于集體利益的事不做,公道正派,維護大局。
六、帶頭執行黨組織決議,不講價線,不打折扣,努力克服困難,保證各項決議落到實處。
七、自覺抓好政治學習,提高素質。每個黨員必須有學習筆記,文化程度高的還要撰寫一到二篇心得體會。
八、黨員村干部必須帶頭參加組織活動,不當特殊黨員。
九、每個黨員必須按時、按標準交納黨費。帶頭發展生產,增加收入,不斷提高生產生活水平。同時包幫1-2戶貧困戶,實現共同富裕。
黨建工作報告制度
一、根據階段工作安排,隨時向鄉(鎮)黨委匯報黨建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問題,為黨委了解情況、解決問題,進一步推動全鄉(鎮)黨建工作健康深入發展提供真實的依據。
二、黨支部每半年向黨員大會匯報一次工作,主要內容是:黨支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情況;本支部各種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支部的政治、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情況,總結成績,找出差距,聽取黨員的意見和建議,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措施。
三、每年年終向鄉(鎮)黨委報送支部工作總結,書面匯報本年度黨建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取得的經驗、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打算。
四、黨建工作報告的責任人是支部書記。其他支委會成員也要按照職責和分工,主動向支部書記或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
第十二篇: 黨建聯系點工作制度
一、組織生活制度
嚴格執行“三會一課”規定;每年根據上級部署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應無故缺席。黨支部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一)支部黨員大會制度。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討論通過支部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對吸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作出決議;討論決定黨員的獎勵和處分;討論決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項,監督支委會正確執行黨的決議。
(二)支部委員會制度。支委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進展情況和黨員、群眾的思想狀況;討論如何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決定;檢查黨支部實行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活動落實情況;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研究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動。
(三)黨小組會制度。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學習黨內文件和上級指示,落實黨支部的決議和工作安排,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聽取黨員的思想匯報、要求和反饋;討論改選小組長等有關黨務方面的工作。
(四)黨課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黨課,聯系實際對黨員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教育;進行理想、宗旨、法紀、黨的優良傳統和形勢教育;進行黨風、黨紀、廉政勤政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課由支部組織,也可由上級黨組織統一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講黨課。黨課可吸收要求入黨的積極參加。
二、集體領導制度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黨的自身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利益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上級規定應由黨支部集體決定的問題,都應提交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由個人或少數人專斷。
三、黨內表決制度
決定黨內重大問題時,要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或支委會進行表決。表決時要遵循黨內表決制度,不論贊成還是反對,執行一人一票表決制,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爭論情況向上級黨委報告,請求裁決。
四、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每年按上級黨委規定時間召開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前要做好準備工作,根據上級黨委的要求和實際情況,確定會議的主題、內容、時間,向上級黨委報告,并通知每個支部委員;支委之間相互溝通談心;廣泛征求各黨小組、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會議期間要學習有關文件,統一思想認識。會議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與會的支委暢所欲言。會議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要認真制訂整改措施,切實加于解決。會議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后將會議記錄和會議情況報送上級黨委。
五、交納黨費和請假制度
黨員每月按規定標準自覺向黨支部交納黨費。黨員外出半個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參加黨支部活動,必須向黨支部請假。對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要及時給予幫助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視為自行脫黨。黨支部應當決定予以除名,并報上級黨委批準。
六、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系制度
黨支部建立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系制度。各黨支部委員要按分工聯系各黨小組聯系人要根據黨員的具體實際,做好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助黨員排憂解難;對于聯系對象的情況要定期向黨支部匯報,黨支部要進行督促和檢查。
七、換屆選舉制度
黨支部換屆選舉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進行,要切實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黨支部委員會任期三年。
八、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制度
黨支部從以下四個方面實行目標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
2、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牢固樹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
3、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堅持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4、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律法規知識和業務工作知識。
(二)黨內生活
1、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各項活動。
2、按時按標準交納黨費。
3、在黨的生活會議上主動匯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況,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
4、正確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自覺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積極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風要求
1、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作風民主,為人正派,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顧全大局,團結協作。
2、堅持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實際,了解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3、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準則》,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及廉潔自律規定,堅決反對腐敗,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4、模范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堅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規定辦事,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
(四)工作任務
1、認真履行職責,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地圓滿完成本職工作和單位或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樹立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解放思想,敢于開拓,真抓實干。
3、服從組織安排和調動,在各項工作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工作效率高,質量好,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努力創一流業績。
黨支部根據目標管理的具體內容,年初認真制定計劃,半年檢查分析,年終總結表彰,抓好落實,注重效果。
九、發展黨員制度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團結、組織黨內外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的戰斗堡壘。為了充分發揮這種重要作用,基層黨組織必須經常地吸收新鮮血液,不斷發展壯大黨的隊伍基層黨支部。基層黨組織的任務之一,就是要經常不斷地教育和培養各條戰線涌現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誠心誠意為人民謀利益,帶領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實績的先進分子,在他們具有入黨要求并具備黨員條件時,及時地把他們吸收到黨內來。要切實有效地做好這項工作,必須掌握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和原則、明確此項工作的程序。
(一)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
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是“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簡稱十六字方針。
1、堅持標準。發展黨員必須嚴格堅持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的黨員標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降低標準,更不得另立標準。
2、保證質量。在工作上要正確處理好數量與質量,需要與可能的關系,把質量放在第一位。
3、改善結構。在發展新黨員工作中,要注意使結構合理。逐步改善黨員隊伍的結構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改善結構包括改善年齡、文化結構和職業分布。
4、慎重發展。發展新黨員必須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堅持個別吸收原則,嚴格履行入黨程序,成熟一個發展一個,防止把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人吸收到黨內來。
(二)發展黨員工作的原則
1、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原則。有了入黨要求,自愿提出入黨申請,經過黨組織的培養和考察,確實具備黨員條件,才能被吸收入黨;黨組織要堅持逐個培養考察,逐個履行入黨手續。支部大會和黨委會討論接收新黨員時要進行逐個討論和表決。在堅持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的原則過程中,要防止突擊發展和關門主義的現象發生。
2、科學規劃原則。依據組織建設的需要,入黨積極分子成熟情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發展工作制定長遠規劃,減少盲目性和隨意性。對發展計劃,每年年初上報一次,黨委半年研究調整一次。
3、責任追究原則。對組織發展工作必須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對把隊伍帶少了、帶老了、帶丟了,任期內沒有發展黨員或違規發展黨員的支部書記必須追究責任。
4、總量控制原則。發展黨員要適當控制數量,切實提高質量。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各基層黨委要根據全縣的發展總量科學規劃本單位的發展數量,既不搞關門主義,又不搞突擊發展,防止盲目追求數量、大起大落。
5、突出重點原則。發展的重點就是黨的力量薄弱的單位以及農村、新經濟、新社會組織、各類社會團體。要在優秀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及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中加大發展工作的力度。但也不能以突出重點為由,忽視其他行業和階層,防止形成新的死角。
6、常抓常議的原則。發展黨員是集黨員的教育與管理為一體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提高黨員素質、保證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重要環節,它是各級黨組織的一項基本職能,必須作為經常性的工作來研究、部署、落實,而不是集中發展、突擊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