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建設是黨的工作的屬概念,又是黨務工作的種概念,它是指黨為保持自己的性質而從事的一系列自我完善的活動,不僅包括黨務工作,還包括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等。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黨建工作制度匯編的文章9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黨建工作制度匯編篇1
黨支部的選舉工作,主要是由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支部委員會或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代表會議的代表。建立健全黨支部選舉制度,做好黨支部選舉工作,有利于發揚黨內民主,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和紀律性;有利于加強黨內監督,增強黨內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選舉的原則。選舉必須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志,要堅決反對和防止侵犯黨員的選舉權利,妨礙選舉人體現自己意志的現象。選舉要采用無記名投票的表決方式,采用這種表達方式,會使選舉人感到自己的權利受到尊重,從而進一步激發黨員的主人翁責任感。選舉中,每一個正式黨員都享有同等的選舉權、不受民族、性別、職務等條件的限制。
選舉的方式。就選舉人而言,可分為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就候選人與應選人名額而言,可分為等額選舉和差額選舉。
選舉的程序:(1)做好選舉前的準備工作。首先,召開支部委員會,商討選舉工作有關事項,并經過全體黨員充分醞釀,黨支部委員會認真考察的基礎上,提出候選人名單。其次,支部委員會將醞釀情況包括選舉內容、選舉辦法、候選人名單、選舉時間等形成書面材料向上級黨委匯報請示。經上級黨委批準后,進行具體的準備工作,如印制選票、制作票箱、布置會場等。(2)將準備工作情況向上級黨委匯報,經上級黨委同意后方可開會。(3)正式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4)將選舉結果向上級黨委報告。(5)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查。
堅持黨支部選舉制度,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問題:(1)選舉前,要通過黨的組織生活會和必要的會議著重對黨員進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干部標準教育和黨員的權利和義務教育,使黨員正確行使表決權、選舉權。(2)正式選舉前,大會主持人要宣布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4∕5,會議有效,方可進行選舉。(3)監票、唱票、計票等選舉工作人員的推選,可由黨員提名,也可由黨支部委員會提出建議,經大會通過。本屆黨支部委員會成員和下屆黨支部委員會候選人不宜擔任選舉工作人員。
黨建工作制度匯編篇2
為了進一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則:
黨支部黨建工作實行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黨支部書記為抓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副書記和支部委員根據各自分工開展工作。
二、工作責任: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議,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積極協助行政領導完成所擔負的工作任務。
(二)定期分析學校黨的建設狀況,研究制訂支部工作計劃和措施,明確責任人,并組織實施。
(三)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四)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督促黨員領導干部過好雙重組織生活,按時收繳黨費,按照規定及時調整黨費交納比例。
(五)圍繞中心任務,積極主動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正當權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發現和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黨員質量。
(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黨風黨紀教育,監督黨員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八)組織黨員開展群眾工作,積極參加各項社會性義務活動,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三、支部委員職責
(一)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2、做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檢查黨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按時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員自身的學習,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紀檢委員主要職責
1、經常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不斷提高全體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2、具體負責組織黨員學習上級黨組織頒發的黨風廉政建設學習材料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同各種違紀行為和腐敗現象作堅決斗爭。
3、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受侵犯,督促黨員履行義務。負責受理和轉遞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
4、經常對黨員進行紀律監督,認真調查、及時處理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違反黨的紀律事件。
5、經常向支部委員會匯報和反映本單位黨風黨紀情況。
(三)組織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督促黨員過好組織生活。
2、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配合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和紀律教育。
3、負責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積極分子的情況,并負責培養、教育和考察,按照黨員發展工作方針和原則,有計劃地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
4、接轉黨員組織關系,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5、做好黨員和黨組織的統計工作。
(四)宣傳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根據不同時期黨的工作重心和任務,根據學校黨委的指示,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計劃和意見。
2、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時事政策,組織黨課學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圍繞我校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鼓動活動,活躍黨員和群眾的文化體育生活。
四、責任考核
(一)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接受校黨委的檢查考核。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支部應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整改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核,與民主評議黨員、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考核結果應及時報告校黨委,使之成為干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一項依據。
(三)落實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情況,黨支部應在年度總結中向局黨委作出書面報告,接受校的監督指導。
五、責任追究
(一)黨支部黨建工作受到校批評、被責令限期改正的,黨支部書記應在支委會上作公開檢討,并及時研究改進意見,在限期內作出改正;單項工作受到批評的,分工負責該項工作的支部委員也應在支委會上作自我批評,并協助書記積極研究落實改進意見。
(二)黨支部不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不正常,班子軟弱渙散,對工作造成影響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教育無起色的,建議提前改選該支部。
(三)支部書記工作不負責任,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黨支部應及時給予教育。教育無起色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黨建工作制度匯編篇3
黨總支民主議事決策制度
一、黨總支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黨總支會議由書記召集主持,書記不參加會議時,可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
二、會議的議題由書記確定,或由書記委托副書記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在會議召開兩天前通知到各委員,會議有關材料一般應同時送達,凡未列入會議議題的不研究討論,不搞臨時性動議。
三、議事范圍: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黨委、政府的指示,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保證上級黨委、政府指示的貫徹落實。
(二)對機關黨的建設、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問題作出決策。
(三)研究分析班子成員的思想作風建設情況和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四)需要會議決定的其它事宜。
四、黨總支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干部問題時,應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根據工作需要,黨總支會議主持人可確定有關人員列席黨總支會議。
五、會議進行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人數的半數為通過,未到會委員的書面意見可以計入票數。會議決定每個事項,應逐項表決,表決可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分別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
六、會議應有專人記錄,并將記錄存檔作為依據。經會議討論通過的,以黨總支名義上報或者下發的文件,由書記或書記委托副書記簽發。
七、對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黨總支會的,書記或副書記、委員可臨機處置,事后應及時向黨總支會議報告。
八、黨總支會議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必須實行民主、科學的決策。一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應廣泛征求意見;三是要召開黨總支會議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黨總支委員會黨員學習制度
一、制定學習計劃。宣傳委員要按照上級黨組織的部署和局黨組的要求,制定年度理論學習計劃、階段性學習計劃和專題學習方案。年度學習計劃要從中央、省、州、縣本年度的總體思路和工作大局出發,在每年年初制定;階段性學習計劃主要結合形勢變化和不同階段的要求,根據黨和國家、省委、州委、縣委以及機關黨委的重大部署制定;專題學習方案主要圍繞局機關工作重點、熱點問題開展深入、具體的學習。
二、自學制度。每次集中學習前,班子成員根據上級安排的學習專題認真閱讀有關文件和書目,做好讀書筆記。每人要有專門學習筆記本,并按專題學習要求寫出發言提綱。
三、專題研究制度。大力弘揚馬克思主義學風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調查研究作為班子成員加強學習的重要方式,密切聯系中央、省、州、縣的工作大局,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圍繞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問題,開展專題調查研究。調研要與專題學習相結合,與改進作風相結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論水平,又增強實際工作能力。
四、集中學習討論制度。按省、州、縣的要求,班子每季度集中學習討論一次,每次學習時間不少于半天,內容和具體日期按總支委員會決定辦,黨總支設置專門集體學習討論記錄本。
五、考勤登記制度。班子成員應按時參加集中學習,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學習的,向主持人請假,但要抽時間補學相關內容,并寫出學習體會。
六、學習匯報交流制度。每人每年至少撰寫一篇學習體會或理論研究文章,結合民主生活會和年終工作總結進行學習匯報和交流。
七、堅持檢查考核制度。將班子理論學習的檢查考核作為領導干部班子民主生活會需要認真檢查的重點項目,作為總支委員管理的重要內容。
黨總支委員會“三會一課”制度
一、支部黨員大會:
支部黨員大會每季最后一周召開(會議時間應在當月支委會后,4季度可視情況提前),支部全體黨員參會(黨員大會討論重要事項必須有本支部正式黨員的半數以上參加方可召開,否則會議無效。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會議實行黨員到會簽名制度,開會前向與會黨員通報到會情況,而后按既定議程組織會議。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時黨委應派人列席,如有發展黨員的議題必須由黨委委員或組織干部列席參加。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因故不能參加時由副書記主持,不設副書記的由排名靠前的支委主持)。每季例行議題:一是通報本季度黨員繳納黨費情況;二是評定本季度支部黨員積分。時間相對固定議題:一是1季度研究通過支部年度工作計劃、三會一課計劃;研究黨員志愿服務工作。;二是4季度聽取審查支部年度工作總結,民主評議黨員。適時性議題(根據相關要求和年度工作重點時間確定):一是傳達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二是討論通過黨員發展、預備黨員轉正問題;三是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處分和組織處理;四是選舉支部委員會成員,選舉出席上級黨代會代表,增補和撤銷支部委員;五是討論需由支部黨員大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黨員大會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的表決制度。根據會議內容,黨員大會可以采取舉手和無記名投票兩種表決方式,對多個事項或多個名單進行表決時,應逐一表決。到會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遇票數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時,應暫緩做出決議,待取得一致時再另行決議。如長時間意見不一致或特殊情況急需決議時,支部書記應將討論和表決情況報告上級黨委,請求上級黨委予以裁決。
黨員大會允許黨員保留個人意見或在會議期間發表不同意見,但形成決議后必須無條件執行。
二、支部委員會:
每月最后一周召開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及有必要時,支部書記可隨時召集)。參會人員:支委會全體成員,到會委員超過三分之二方可召開。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因故不能參加時由副書記主持,不設副書記的由排名靠前的支委主持)。每月例行議題一是通報本月黨員繳納黨費情況;二是評定本月支部黨員積分;時間相對固定議題:一是1月研究通過支部年度工作計劃、三會一課計劃;二是11月研究通過支部年度工作總結,民主評議黨員。適時性議題(根據相關要求和年度工作重點時間確定):一是學習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二是討論事關本單位發展的重要問題;三是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四是領導和推進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領導群團組織,支持和保證這些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職權;五是支部委員會的自身建設,分析黨員的思想狀況,制定加強教育管理的措施,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六是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確定黨員發展對象,評選優秀黨員;七是討論支部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項。
支委會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的表決制度。根據會議內容,可以采取舉手和無記名投票等表決方式,應到會全體委員的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遇票數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時,應暫緩做出決議,待取得一致時再另行決議。如長時間意見不一致或特殊情況急需決議時,支部書記應將討論和表決情況報告上級黨委,請求上級黨委予以裁決。
支委會允許委員保留個人意見或在會議期間發表不同意見,但形成決議后必須無條件執行。
三、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每月最后一周召開(在支委會前召開,黨小組長會前一天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和主要內容通知本小組每位黨員)。黨小組全體黨員參會。會議由黨小組長主持(黨小組長一般由黨齡較長、黨性強、群眾威信高、有一定組織能力的同志擔任)。組織黨員學習;傳達支部的決議,研究貫徹執行黨支部決議的任務措施和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支部決議的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和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四、黨課:
黨課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為便于組織,時間上可安排與黨員大會一致)。黨支部全體黨員參會。會議由支部副書記或宣傳委員主持。全年黨課中應至少有一次單位黨員主要領導廉政黨課,有一次支部書記黨課。每次黨課時間不得少于一小時,黨課內容應根據工作實際,每次突出一至兩個主題,以增強黨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黨總支委員會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十六字”方針,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慎重發展、均衡發展,堅持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的原則,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二、黨支部在收到入黨申請書后,應當在一個月內派人同申請人談話,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宗旨等,端正入黨動機。
三、按規定在入黨申請人中確定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應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培養聯系人,經常同他談心,幫助其進步,及時向支部匯報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
四、選派入黨積極分子參加縣直機關黨委舉辦的入黨積極分子短期集中培訓班,進行黨的基本知識培訓,經培訓合格取得《培訓卡》,未經集中培訓的,不得發展入黨。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
五、對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的積極分子,在聽取培養聯系人、黨員和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并報上級黨委備案后,可列為發展對象。
六、發展對象應當有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主要內容:對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方法: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以及必要的涵調和外調。政治審查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貫表現。
七、支部委員會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后報機關黨委預審。機關黨委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等進行審查,聽取執紀執法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后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經機關黨委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由支部委員會提交支部大會討論,將大會決議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連同本人的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培養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報機關黨委審批。支部將機關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支部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后,黨支部要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支委會審查、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的基礎上,按時作出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并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黨總支委員會黨員政治生日談話制度
一、談話主體:談話主體包括談話人和談話對象兩個方面。談話人一般為黨員所在支部負責人。談話對象則為支部所屬黨員,重點要突出近幾年新發展的黨員、受上級表彰或處分的黨員、新提拔擔任干部的黨員。
二、談話時間:一般應在每位黨員入黨周年紀念日的一周內進行。
三、談話程序
(一)黨支部在黨員政治生日前一周通知談話對象,確定談話時間和地點,做好談話準備工作;
(二)黨員以書面的形式向支部提交一年來思想、工作、生活、學習等方面的情況匯報;
(三)由談話人代表黨組織向談話對象祝賀“政治生日”,談話對象重溫入黨誓詞;
(四)正式談話。
四、談話內容。
(一)肯定黨員在本職工作、思想品質、道德修養、生活作風、廉潔自律、團結務實、工作事業心、社會責任感以及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和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績,指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指明其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聽取黨員對黨支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掌握黨員的思想動態,了解黨員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五、談話方式:談話一般采取個別談話的方式進行,對政治生日相同或相近的黨員,也可組織集中談話。
黨總支委員會黨員教育培訓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黨員培訓教育計劃,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員集中培訓學習會議。學習內容包括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科學文化知識、法律知識和各種業務知識等。
二、針對黨員的思想實際,每年至少進行兩次黨課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開一次黨員組織生活會,對照黨員標準,檢查總結自己在學習、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況。
四、建立黨員活動室,訂發黨報黨刊,開展電化教育。
五、總支委員會、支部委員會要認真做好學習記錄和考勤工作,做到學前有準備,學中有討論,學后有總結。組織黨員撰寫心得體會。黨總支委員會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對學習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
六、總支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可采取外出集中參觀學習等形式,積極開展革命傳統、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公德美德等教育。
七、要積極組織黨員干部參加上級黨組織舉辦的各種學習培訓。
黨總支委員會民主生活會制度
為使黨總支委員會民主生活會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會應遵循的原則:一是參加會議的人員要敞開思想,各抒己見,溝通思想;二是堅持實事求是,與人為善,真心誠意幫助同志的原則;三是正確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四是虛心接受他人意見,從而增強團結,改進工作。
二、民主生活會應緊密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要本著“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達到統一思想、增強團結、互相監督、改進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會開成匯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三、召開時間:黨總支委員會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拖延召開。根據實際需要,也可隨時召開,具體時間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確定。
四、民主生活會的內容:一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二是加強領導班子和黨總支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三是艱苦奮斗,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的情況;四是堅持群眾路線,改進工作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的情況;五是上級指定的內容及其他重要工作。
五、民主生活會要著重檢查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一)能否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主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能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卓有成效地開展黨總支的各項工作;
(三)能否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發揚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團結;
(四)能否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為政清廉,遵紀守法;
(五)能否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克服官僚主義,轉變工作作風;
(六)能否聯系群眾,和群眾心連心,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
六、每次民主生活會會前要認真準備,根據實際確定會議中心議題,與會人員要根據會議的主題,聯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實際,認真做好發言準備。黨總支書記會前要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以便更好地總結經驗,改進工作。因故不能參加民主生活會的人員要提前請假。
七、對于黨員思想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一般應在一個月內制訂好整改措施,并明確具體人員負責落實,支部書記應加強檢查督促。
八、民主生活會后,需要上級幫助解決的要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和紀檢部門報告。
九、民主生活會的有關情況和整改措施,要通過適當方式,向黨內外群眾反饋,取得群眾的監督和幫助。
十、召開總支委員會民主生活會時,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
黨總支委員會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是對黨員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方法。通過自我評價、民主評議和組織考核,促使黨員增強黨性、提高素質、發揮作用,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促使基層黨組織嚴肅黨紀、純潔組織、整頓隊伍,切實增強凝聚力和戰斗力。為了切實加強交通系統黨員民主評議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原則:實事求是、民主公開、一律平等。
二、民主評議黨員按照上級黨組織的統一部署,每年進行一次。
三、民主評議黨員的內容,總的要根據《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來進行,具體內容還應當根據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對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提出的新要求來確定和調整,一般包括以下內容:能否堅持理想信念、能否堅持勤奮學習、能否堅持黨的根本宗旨、能否堅持勤奮工作、能否堅持遵守黨的紀律、能否堅持“兩個務必”。
四、民主評議黨員的工作步驟:
(一)學習教育動員階段。黨總支召開支委會討論制定實施方案下發各支部參照執行,確定學習內容,組織黨員學習《黨章》、中央和上級黨委的有關文件,提高黨員的思想認識,明確評議的目的、意義和要求。
(二)自我評議階段。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組織黨員認真總結分析自己在思想、工作、學習、紀律、作風等方面的情況,總結成績、理清思想、檢查言行、找準問題及根源,進行自我評價。
(三)黨內外評議階段。先在黨支部內進行黨內互評,然后采取座談會或民意測驗的方法,聽取黨外群眾對黨支部和黨員的意見。
(四)組織考察階段:在黨員個人總結、黨內民主評議及黨內外群眾提出意見的檢查上,黨支部委員會要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綜合分析大家的意見,研究提出對每個黨員的初步評議意見,提交黨員大會進行討論,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對每個黨員的正式組織意見,并同本人見面。同時,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評議格次一般為優秀、合格、不合格。
(五)表彰和處理階段。對民主評議出的優秀黨員,支部可以用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表揚,對推薦到上級黨組織表彰的優秀黨員,必須經黨員大會討論通過。評議定為不合格的黨員,必須由支部大會討論給予相應處置,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對評議中揭露出來的違法亂紀等問題,要認真查明,嚴肅處理。
四、評議工作結束后,各支部形成總結材料報總支委員會和機關黨委,并接受檢查和驗收,對達不到要求的支部要進行補課。
五、對民主評議黨員的各種文件、鑒定材料等,按規定及時裝入黨建工作資料袋,以便查閱。
六、離退休黨員按要求參加民主評議活動,不評定檔次;長期生病、行動不便、臥床不起的黨員,可暫不參加評議活動;預備黨員參加評議,不評定檔次。臨時外借的黨員回原單位參加民主評議活動。
黨總支委員會黨費收繳制度
黨費是黨員向黨組織繳納的用于黨的事業和活動的經費。繳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一種體現,自覺、按時、足額繳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為切實做好黨費收繳和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足額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繳納一次黨費,也可委托其他親屬或黨員代為繳納。
二、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就認為是自行脫黨,經批評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討論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后將其除名。
三、黨員必須按中央組織部關于黨員交納黨費具體標準規定交納黨費,不可少交。黨員自愿多交納黨費,可以不限。
四、黨費必須由黨總支委員會專人負責,一般由總支組織委員管理,若需換屆,必須及時辦好移交手續。
五、各支部應按月將本支部收入、上繳黨費的金額詳細記入《黨費收繳登記薄》。
六、收繳黨費人員必須及時向上級黨組織上繳黨費,不得個人長期保管現金。
七、黨費的收繳情況,總支委員會應每半年檢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黨費收繳工作結束后,總支委員會應通過召開黨員大會或張貼公示榜等方式,向全體黨員報告黨費收繳情況。
黨總支委員會服務聯系機關黨員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本單位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落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完善黨內民主,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構筑關心、維護黨員權益的平臺。
二、在政治上關心服務黨員,在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內重大決策時,黨員要積極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發揮主人翁作用。
三、在工作上關心服務黨員。一是關心黨員工作。每年定期為黨員提供業務知識的培訓等多方面的幫助;二是為黨員學習教育創造條件。積極幫助黨員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三是維護合法權益。黨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黨組織要積極呼吁,依法維護,保障權益;四是表揚獎勵。黨員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黨組織要通報表揚并給予獎勵;五是關注黨員思想狀況。做好思想工作,黨員在工作中工作遇到困難或者個人合法利益受到影響時,黨政負責人應及時找其談心,幫其協調解決。
四、在生活上關心服務黨員:
(一)堅持做到“五必訪談”。即:黨組織在黨員出現嚴重思想問題時必訪談;黨員出現家庭糾紛時必訪談;黨員生病住院時必訪談;黨員發生事故后必訪談;黨員出現特殊困難時必訪談。
(二)堅持做到“三上門服務”。即:黨員生病住院、有突發事情時,黨組織要上門看望慰問;黨員家里有臨時困難或有應急事情需要幫助的,黨組織要組織黨員上門服務幫助;黨員家庭經濟困難,黨組織要上門服務慰問,并通過困難補助或元旦、春節期間送溫暖等方式給予補助。
五、落實領導責任制
把關心服務黨員的工作作為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的重要內容,擺上局黨總支委員會的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各支部應建立定期看望關心服務黨員制度,抓好關心服務黨員的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
六、堅持黨員權利保障制度
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要求,堅持黨員權利和義務相統一,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建議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權利,增強黨員的歸屬感、光榮感和使命感。
黨總支委員會黨員聯系群眾和服務群眾制度
一、聯系服務群眾的內容
(一)積極宣傳并帶領群眾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
(二)妥善處理群眾中的矛盾,做好群眾的思想疏導工作,搞好同志間的團結;
(三)經常聽取并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對黨組織和黨員的意見和建議;
(四)引導群眾樹立主人翁思想,幫助群眾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正確處理好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五)關心和改善人民群眾生活,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幫助群眾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二、聯系群眾的范圍:
(一)入黨積極分子。主要是幫助他們提高對黨的認識,考察對黨的方針政策的理解和執行情況;
(二)單位困難職工。主要是關心了解他們的工作和生活,聽取意見建議,開展幫扶活動。
(三)扶貧聯系點的困難群眾。主要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三、聯系群眾的途徑
(一)黨總支委員會部每年召開一次群眾座談會,聽取群眾對黨支部、黨員干部和普通黨員的工作情況評價,對交通工作的意見、建議和訴求;
(二)黨員領導干部應堅持經常深入基層服務聯系群眾,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及時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三)黨員按組織部門的要求做好聯系戶的幫扶工作,及時了解群眾的意見和訴求,關心并盡可能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逢重大節日和重大情況,要有組織地進行送溫暖、慰問活動。
黨總支委員會黨務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一、為充分發揮全體黨員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強機關黨的建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推動黨務政務工作再上新臺階,結合單位實際制訂本制度。
二、下列事項,列為黨務政務公開內容
(一)機關黨建工作目標及考核考評情況;
(二)對黨員的考核考評情況,后備干部推薦情況;
(三)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對象、發展情況;預備黨員培養、發展、接收、轉正情況;
(四)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受到表彰、獎勵、記功及通報批評、處分或處理情況;
(五)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廉潔自律情況:
(六)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受到投訴舉報情況;
(七)干部人事制度執行情況。
(八)黨費收繳及變動情況;
(九)其他需要公開的事項。
三、黨的秘密事項,或者有關事項尚處在黨的秘密階段,不列入黨務公開內容。
四、黨務政務公開,采用黨務政務公開欄發布、會議通報等形式,必要時,有關事項公開前應當先行公示,充分聽取黨員及黨外群眾的意見。
五、黨務政務公開,可以區分不同情況,采用年度公開、半年公開、季度公開、月公開的方式。必要時,可以隨時公開。
六、黨務政務公開時間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七天。
七、有關事項公開前,應當報經書記審核,重要事項還應報經總支委員會審核批準和局黨組同意。
八、黨的秘密事項,應當嚴格執行保密規定。
九、黨務政務公開的內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規定的公民個人名譽權、人格權和隱私權。
十、機關各支部應當主動征求、認真聽取、積極采納黨員和黨外群眾及有關方面對黨務工作提出的意見。
十一、黨員及黨外群眾對黨務工作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應虛心接受,及時整改。
黨總支委員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
一、為貫徹中央精神,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以黨風建設促進本單位政風、行風建設,進一步倡導誠信意識、廉潔意識和責任意識,特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二、總支書記、委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到堅持原則,敢抓敢管,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各項措施和任務的貫徹落實。
三、抓好黨風廉政教育,經常對黨員進行理想信念、黨風黨紀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強反腐倡廉的自覺性。
四、嚴格遵守黨的規章制度,嚴守黨的紀律,不泄露黨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鋪張浪費,不參與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維護黨的形象。
五、協助上級紀檢部門做好本單位信訪件的調查工作,及時反映熱點、難點問題,做好協調、疏導工作。
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檢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單位廉政建設情況,總結經驗,及時發現和解決廉政建設方面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黨總支委員會黨內監督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切實履行交通運輸局黨組織的監督職能,保持黨的先進性,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黨組織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監督的主要內容:
(一)能否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
(二)能否按時參加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
(三)能否貫徹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議事與決策規則,做到決策科學、民主。
(四)能否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五)能否盡職盡責,努力工作,密切聯系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最根本利益,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六)能否執行黨和國家干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
(七)能否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做到廉潔自律,模范遵紀守法,嚴格按照制度辦事,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八)能否堅持原則,敢于同各種錯誤傾向和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二、黨內監督的主要形式:
(一)黨組織的監督,即黨的上下級組織之間互相監督和黨組織對黨員的監督。
(二)黨員之間的互相監督,即黨員之間、黨員領導干部之間、黨員與黨員領導干部之間的監督。
(三)紀律檢查委員所實行的監督。
三、黨組織實施監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檢查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能否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能否如實匯報自己的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等情況,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二)督促定期開展好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
(三)建立健全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工作報告制度和談話誡勉制度。機關黨支部應及時了解和掌握機關黨員以及領導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和廉政建設情況,機關黨組織要將了解和掌握的情況如實向上級黨組織反映,遇有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對于群眾意見較大、有發生違紀苗頭的黨員干部,支部主要負責同志應會同其分管領導對其進行批評幫助,提出告誡。
(四)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查處違法違紀案件。黨組織接到對黨員干部的檢舉和控告,有權進行初核,并報告上級紀檢部門。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切實保障黨員行使監督的民主權利,嚴肅處理阻礙黨員正常行使監督權利和打擊報復的行為。
四、監督保障
黨組織應按照本制度規定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發揮監督作用。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應當正確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督。對違反本制度的,視情節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黨總支委員會述職述廉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等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職述廉的對象。領導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要報告本人工作及廉潔從政情況,主要負責人還要報告領導班子的廉潔從政情況。
二、述職述廉的內容。
(一)政治理論學習情況;
(二)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的情況。
(三)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實行科學的議事和決策機制的情況;
(四)遵守憲法、法律、堅持依法執政的情況;
(五)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情況;
(六)密切聯系群眾,為職工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情況
(七)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黨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情況;
(八)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的情況;
(九)在黨風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辦法、措施、制度建設及收到的效果;
(十)存在的問題、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述職述廉的方法步驟
(一)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要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交談、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多種形式,在本單位內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為述職述廉做好準備。
(二)撰寫述職述廉報告。在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班子成員要實事求是地撰寫述職述廉報告。
(三)進行述職述廉。述職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體干部職工大會上進行,并邀請上級紀檢、組織、工會部門有關人員參加。述職述廉后,組織干部職工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述職述廉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結果裝入本人廉政檔案,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評定和評先評優、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四)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述職述廉報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職述廉后15天內,按照干部管轄權限報組織部門。
黨總支委員會誡勉談話制度
一、為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能,強化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促進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遏制和防范違紀現象的發生,根據上級文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談話誡勉的對象:信訪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輕微違紀行為,一般不需給予紀律處分的黨員干部。
三、談話誡勉適用于以下幾種事項:
(一)信訪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問題,經核查后結果需要與被舉報人見面的;
(二)信訪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見相對集中的問題,需要與被舉報人核實并督促糾正的;
(三)黨員干部存在可能釀成嚴重違紀的苗頭性問題,需要進行教育幫助并引以為戒的;
(四)其他需要實施談話誡勉的事項。
四、談話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談話人向被談話人介紹反映的問題,提出談話的有關要求;
(二)被談話人就反映的問題作出解釋、說明或者檢討,并提供有關材料;
(三)談話人根據被談話人的陳述和掌握的情況,對被談話人提出要求;
(四)被談話人對接受談話誡勉以及對談話人所提要求表明態度。
五、談話人應當認真聽取被談話人的陳述,對被談話人提出的正當要求和正確意見,應當予以采納;處理談話結果要堅持實事求是、不徇私情、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不得向被談話人泄露信訪舉報人的姓名、身份及舉報材料等有關情況。
六、被談話人接到談話誡免通知后應當自覺接受談話,不得借故推諉、拖延;要實事求是地回答談話人提出的問題并提供有關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隱瞞事實;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擊報復談話人、信訪舉報人等;否則要承擔相應的紀律責任。
七、談話人應當書面記錄談話情況或者要求被談話人上交書面情況報告,談話記錄或者情況報告及相關材料存入班子成員的廉政檔案。
八、經談話后認定被談話人確有輕微違紀行為的應當對被談話人進行批評教育、要求限期糾正并書面報告糾錯情況;對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風或者苗頭性問題的,應當進行告誡,要求被談話人防微杜漸;所反映的問題不實的,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如對被談話人造成不良影響,應適當場合予以澄清。
九、談話中發現被談話人存在嚴重錯誤,需要進一步查實并追究紀律責任,或者被談話人堅持錯誤,拒絕接受批評教育的,談話人應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研究處理。
十、談話人認為確有必要,可通知被談話人在接受談話后一定時期內在所在單位的有關會議上將談話情況予以通報,對所涉及的問題進行解釋、說明、檢討或者澄清。如有必要,也可就被談話人的有關問題在一定范圍內進行解釋、說明、澄清或者進行批評、教育。
“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交通系統領導班子建設,落實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有效的保障與監督體系,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不斷提高依法決策、科學決策、集體決策水平,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三重一大”事項是指: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獎懲、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
第三條 實施“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必須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為目的,以落實黨的民主集中制為原則,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完善機制,推動落實。
第四條 主要領導是領導班子實施“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第一責任人,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班子成員對分管工作負有向主要領導建議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的重要領導責任;分管紀檢監察工作領導負有實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監督、協調責任。
第五條 主要領導依據本規定針對具體事項,決定集體研究決策方案(包括范圍、形式、內容、時機和擴大人員),并分別主持召開黨組會、班子會等會議,按要求把握好集體決策的程序。
第二章范圍和內容
第六條 “重大決策”包括:干部隊伍建設規劃和部署;機關自身建設規劃和部署;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部署;機關重大活動;突發事件的決策和處理。
第七條 “重要干部任免獎懲”包括:副科級以上職務(含非領導職務)任免,獎勵或處分決定。對干部任免中的選拔、推薦、考察、醞釀和決定等各環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重大事項安排”具體范圍和內容包括:年度工作計劃、總結;重要工作部署;黨務、政務公開工作;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應該集體研究的其它事項。
第九條 “大額度資金使用”的范圍:是指用于工程項目、設施維修、物資采購等資金支付。
第三章決策形式和程序
第十條 “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主要通過黨組會、班子會和全體干部職工大會等形式進行。
第十一條 “重大決策”集體研究的程序是:
1.相關股室提出重大決策的初步方案,分管領導審核把關,向主要領導匯報,并提出集體研究建議。
2.主要領導確定集體研究的基本方案。
3.召開黨組會或班子會,初步形成統一意見,確定征求意見范圍和政務公開方式。
4.征求意見,并做好意見匯總、反饋。
5.召開黨組會或班子會進行集體研究,按照民主集中制做出決定。
6.由相關股室形成會議紀要,以便監督實施和檢查。
第十二條 “重要干部任免獎懲”集體決策的程序是:
干部獎懲:根據獎勵標準或處罰規定,召開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第十三條 “重要事項安排”集體決策的程序是:
1.相關股室做好調查研究提出重要事項的初步意見、方案,分管領導做好審核把關。
2.分管領導在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向主要領導匯報并提出集體研究建議。
3.召開黨組會或班子會,聽取分管領導或有關股室工作匯報,集體研究形成共識,進行決策。
4.對納入政務公開內容的事項,選擇適當的形式和時機進行公開。
5.由相關股室形成會議紀要,以便監督實施和檢查。
第十四條 “大額度資金使用”集體決策的程序是:
1.相關股室申報大額度資金使用方案和預算,由辦公室初審,分管領導把關,主要領導審核。
2.資金使用方案報黨組會或班子會討論,初步形成統一意見,必要時進行項目可行性論證,并通過適當形式征求意見。
第四章責任考核與追究
第十五條 實施“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事關重大,納入領導班子作風建設和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適用并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及追究辦法。
第十六條 責任追究包括批評教育、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三種形式。責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有關程序辦理。對于不重視、不認真履行此項制度的干部,進行誡勉談話批評教育;對屢犯不改、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拒不執行或擅自更改集體研究、集體決策制度,或個人獨斷專行、少數人決定“三重一大”問題,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條例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
第十七條 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直接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直接領導責任,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直接分管的工作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負有直接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應管的工作或者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黨總支任期目標制度
一、強化教育,加強黨的思想建設
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將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首位,致力于加強基層黨組織的思想建設,以先進的政治理論武裝黨員干部頭腦,努力提高全體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為完成好各項工作提供思想保證。
1、切實抓好黨員干部政治理論學習。深入開展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系統性學習,閱讀相關文章,撰寫心得體會,使全體黨員干部對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有更為全面深刻的認識,進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質。
2、強化主題教育活動,提升思想道德素質。重點開展思想道德教育,并結合單位工作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教育活動。全面提高黨員干部的思想意識和道德水準,進一步樹立大局意識、誠信意識、清廉意識、責任意識,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樹立良好形象。
3、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和干部職工的思想實際,開展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部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夯實基礎,加強黨的組織建設
要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切實做好組織發展工作,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
1、提高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做到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團結協調,堅強有力。
2、堅持“三會一課”,搞好基礎建設。堅持每月一次支委會、每季一次黨員大會,每半年一次黨課,正常有序地過好組織生活。在保證“三會一課”質量的前提下,力求在形式上有所創新,通過電化教育、舉辦講座、研討交流等方式,組織有新意、有實效的活動,不斷加強和改進黨的工作。
3、認真做好黨員發展工作,認真落實黨員聯系人制度,嚴把質量關。同時做好發展新黨員工作。
4、認真開好黨員民主生活會和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認真做好每年兩次黨員民主生活會和每年一度的年終黨員評議工作,著重從思想作風、組織紀律、勤政廉政、工作績效等方面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既看到自己取得的成績,又找出自己存在的不足,以達到總結經驗、弘揚先進的目的。
5、及時做好黨費收繳工作。每個黨員按月主動交納,支部按季上交到黨群系統黨委。
6、加強對群團工作的領導和支持。由一名支委具體分工負責,充分發揮群團組織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三、創新載體,加強黨的作風建設
作風建設要堅持各項制度,深入開展系列教育活動,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有效促進機關作風的明顯好轉。
1、開展黨風黨紀教育,不斷加強廉政建設。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每年一次述廉評廉,努力做到無違紀黨員、無違紀案件。通過一系列教育,使大家進一步懂得新形勢下繼續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和艱苦奮斗的作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進一步提高道德素養。
2、繼續深入開展文明機關創建活動。創建活動圍繞鞏固成果、拓展內涵、優化服務、實現創建工作提檔升位的目標展開,努力提高機關效率和整體形象。
3、加強隊伍建設,提升隊伍素質。以基層組織建設為主線,不斷推進基層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建設,堅持科學、民主、公開決策,全面實施政務公開和黨務公開。動員機關干部積極參加獻愛心活動,大力弘揚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增強黨員無私奉獻精神。
四、其它工作
1、進一步完善黨建工作臺帳,及時做好文件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2、及時準確向上級黨委報送有關報表、報告和資料。
3、完成上級黨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黨總支學習考核制度
一、學習組織
1、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由黨組全體成員組成,由黨組書記任組長。
2、中心組組長負責審定學習計劃,召集主持學習活動,檢查和督促各成員的學習情況。支部書記負責起草學習計劃,及時組織有關學習材料,做好輔導講座、宣傳報道、學習記錄等相關工作。
二、學習制度
1、事先通知制度。中心組每次集中學習,由辦公室提前在局工作群通知,明確學習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使成員早作準備,保證集中學習的質量和效果。
2、學習日制度。中心組學習每月集中學習至少一次。
3、學習考勤制度。中心組每次集中學習除因公外出等特殊情況外,不得無故缺席。
4、集中研討交流制度。圍繞本地區、本部門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有計劃、有重點地確定一些調研課題,按照中心組成員的工作分工,下達調研題目。
三、學習計劃
1、經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按照中央和省、州委、縣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訂年度學習計劃,學習計劃包括目的要求、學習專題、學習步驟和組織領導等。
2、根據年度學習計劃和上級規定的學習內容,制定中心組學習的季、月等階段性計劃。
四、學習記錄
辦公室人員負責做好中心組每次集中學習的記錄。
五、學習考核
1.堅持學習考勤制度,集中學習時由本人簽到,因故不能學習時,由本人向局黨組書記、局長請假,缺課時補課,每半年對考情情況通報一次。
2.嚴格檢查學習筆記。機關黨組不定期抽查黨員學習筆記。集中學和自學時都要嚴格做好學習筆記,每半年由辦公室收齊各成員筆記,交黨組書記檢查并通報一次學習筆記情況。
3.各黨員自覺接受檢查,個人學習情況和成效作為民主評議的重要內容。
廉政談話制度
實行廉政談話制度,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對黨員干部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的重要措施。為貫徹落實縣委、縣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加強教育、監督、制度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結合交通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廉政談話的指導思想 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從嚴治黨的方針,切實做到事前提醒,完善防控,防微杜漸,注重保護,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腐敗問題的發生,不斷增強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促進黨員干部廉潔從業。
第二條 廉政談話的原則 廉政談話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坦誠相待的原則,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進行。
第三條 廉政談話的形式 廉政談話主要分為黨風廉政例行談話、黨員干部提任廉政談話、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和自下而上的主動約談等五種形式。
第四條 廉政談話的組織領導 在局班子統一領導下,局長對廉政談話工作負總責,辦公室具體負責廉政談話的組織協調和實施。
第五條 黨風廉政例行談話的對象和內容
(一)談話對象:局領導班子成員、股所級負責人及其他需要談話人員。
(二)談話內容:
1、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負責本職工作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的情況;
2、執行民主集中制,執行有關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接受黨內外監督的情況;
3、在廉政風險防控的重點節點和關鍵環節階段,重點工作推進和廉政風險防控實施情況;
4、對典型案例、網絡反映、社情民意、人民來信(無法核實或初核不構成紀律處分的)進行引導分析,開展警示教育;
5、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6、其他需要互相溝通的情況。
第六條 黨員干部提拔廉政談話的對象和內容
(一)談話對象:新提拔和交流輪崗的干部。
(二)談話內容:
1、進行理想信念和黨的宗旨教育。要求新任職的黨員干部必須堅持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心,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增強公仆意識,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要求自己。
2、進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要求新任職的黨員干部必須增強組織觀念、政策觀念和大局觀念,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防止任何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保證權力的正確行使;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問題,須嚴格按照規定和程序辦理,經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個人或少數人決定。
3、進行遵紀守法的教育。要求新任職的黨員干部必須增強法制觀念和自律意識,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廉政準則》等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一系列黨員干部廉潔從政的制度規定,防止違紀違法問題的發生。
4、嚴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明確黨員干部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任務。
5、針對談話對象的具體情況,指出存在的缺點和差距,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和要求。
6、新任職的黨員干部如有需要向組織上說明的問題,應實事求是地講清楚。
第七條 提醒談話的對象和內容
(一)談話對象:局領導班子及交通系統全體干部職工。
(二)談話內容:
根據群眾的反映,調查了解有關情況,要求談話對象作出實事求是的說明,提醒談話對象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自重、自警、白省、自勵;針對反映屬實的問題,引導其提高認識,分析原因,開展批評教育,督促自查自糾。
第八條 誡勉談話的對象和內容
(一)談話對象:局領導班子及交通系統全體干部職工,干部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案件調查、信訪初查、效能監察、糾風工作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經濟責任審計等各項工作中發現有輕微違紀行為,尚不構成紀律處分的。
2、在干部考核中,個人廉潔從政狀況民主測評群眾滿意率比較低的。
3、影響本部門、單位內部團結和正常工作的。
4、本部門、單位管理混亂、違紀行為多發、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突出、普遍性問題的。
第十條 談話的組織實施
談話承辦部門及人員,應根據談話類型的選擇及談話對象的不同,對平時掌握的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研究,圍繞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保證廉潔從業,宣傳黨紀條規,有針對性地提出廉潔自律等方面要求,提出談話意見并送主談人審定,重要談話應由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參加談話的其他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可依據談話方式及主談人身份確定。談話前辦公室應將談話的主題、時間、地點、主談人及有關要求通知談話對象。進行談話時,可要求談話對象如實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以及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執行情況;允許談話對象就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提出不同意見。談話結束后,談話對象對要求整改的問題,要制定措施及時整改,必要時應按主談人要求寫出書面整改報告或情況說明,報送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 談話的要求
(一)談話要嚴格掌握政策,對不宜向談話人透露的有關問題要嚴格保密;違反談話紀律造成嚴重后果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二)廉政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的主談方應有兩人以上參加。談話一般應有詳細的記錄,經談話人員簽字后,與談話對象書面說明、談話記錄等有關材料一并存入談話對象個人廉政檔案。凡本人違反紀律,不能履行職責,或在其職責范圍內發生了違紀問題,經過誡勉談話二次以上,仍無明顯效果者,應按照干部管理的有關規定,給予或建議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
(三)對自下而上主動約談的一般職工,各級領導要主動安排時間,認真接待,虛心聽取意見建議,不得拖延推諉。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民主集中制制度
為了加強民主作風建設,實行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加強團結,集思廣益,充分調動和發揮班子成員的積極性,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共中央《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
二、必須充分發揚民主,發揮黨組織和黨員以及機關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杜絕“一言堂”,用集體智慧解決局機關重大問題。全體干部職工必須嚴格執行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原則,自覺維護集體領導,統一認識,統一步調。
三、支部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支委會作出的決定,每個委員都必須堅決執行,認真組織落實,任何委員和個人無權改變支委會的集體決定。在重大問題的決策上,更應注意依靠集體智慧和經驗,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實施正確的集中,決不能搞個人說了算。
四、加強組織性,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
五、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諒解,經常通氣交心,溝通思想,統一認識,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在堅持黨性原則的基礎上,堅持真理,修正錯誤,不斷增強班子團結。
六、通過上述方式達到既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紀律又有自由,既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黨員活動日制度
一、目的意義
黨員固定活動日是新形勢下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創新實踐,是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的重要渠道,是黨組織聯系服務群眾、團結凝聚群眾的橋梁紐帶。通過建立黨員固定活動日制度,從嚴格管理黨員、嚴肅組織生活、促進作用發揮入手,進一步增強“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制度的執行力,增強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政治責任感,提升黨員意識,發揮黨員作用,使從嚴治黨從黨的基層組織生活嚴起,推動每個基層黨組織都成為堅強的戰斗堡壘。
二、組織形式
1.活動時間。黨員固定活動日每月一次,時間為每月第個一周的星期四,每次活動時間不得少于半天。活動時間原則上不得調整。
2.參加對象。原則上全體黨員都要參加。年老體弱、臥病在床的黨員,經本人申請、所屬黨支部審核、黨組同意,經公示后可以不參加有關活動。黨組織要確定專人對這部分黨員進行聯系,傳達活動的內容和精神,以適當形式安排好這部分黨員的組織生活。流入黨員經本人申請,所屬黨組織同意后可參加有關活動。同時,根據不同的活動主題,視情況可吸收黨員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團員青年、群眾代表等參加。
3.活動方式。黨員固定活動日開展活動一般以黨員所屬黨支部或黨小組為單位進行組織,也可以黨組或總支為單位組織。流動黨員通過QQ群、微信群、短信等平臺開展活動。
三、活動內容
黨員固定活動日的活動內容以每月一主題的形式統一組織實施,增強活動聯動效應。活動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1.黨員學習教育日。開展學習教育,結合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等,組織黨員學習政治理論、政策法規、上級精神、習總書記系列講話、實用技術等,不斷提高黨員黨性修養、理論水平和能力素質。
2.黨員走訪聯系日。開展志愿服務,用好走村訪戶、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等載體,組織黨員開展結對空巢老人、看望留守兒童、幫扶困難群眾、黨員進社區等活動,廣泛開展各類黨員志愿服務,不斷密切黨群關系,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3.基層民主議事日。通報重大事項,聽取黨員意見。結合黨務公開、局務公開,及時向黨員通報上級黨委安排部署、本級黨組織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黨員和群眾關心關注的重大事項等。就本單位和黨組織的重點工作、重大事項、重要決議等聽取黨員意見,征求黨員建議,邀請黨員監督。
4.為民服務奉獻日。開展先鋒行動,服務中心、推動工作,組織黨員圍繞紅旗黨支部創建、黨員示范崗、五城同創、機關黨員進社區、精準扶貧等內容開展志愿服務,帶頭創先爭優、履職踐諾,不斷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展現黨員良好形象。
5.黨內民主評議日。召開組織生活會,組織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民主評議黨員和黨支部等活動,并于年底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對黨員年度參加活動情況進行通報。
6.其他主題日。貫徹上級黨委部署、回應黨員群眾期盼,結合實際開展的其他黨組織活動。
四、活動要求
1.明確領導責任。黨員固定活動日在局黨委的領導下進行,各支部要以黨員固定活動日為載體,統籌“三會一課”、志愿服務、發展黨員等工作,積極參加活動日的活動。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參加組織生活,帶頭推動主題活動,帶頭聯系服務群眾,以實際行動引領廣大黨員參加黨員固定活動日活動。
2.落實工作保障。各級黨組織根據各支部實際情況,可從黨建經費中列支一定經費,用于支部黨員活動日正常開支,確保黨員活動正常開展。各黨支部要搭建活動載體,充分發揮黨員活動室、圖書室等辦公活動場所作用,有效創新組織模式,靈活開展各類活動。
3.嚴明活動紀律。黨員固定活動日一般要求在本支部開展各類活動,嚴禁以黨員固定活動日為名組織黨員外出旅游,嚴禁以黨員固定活動日為名給黨員發放各種補貼。黨員無特殊情況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不參加活動;因事因病不能參加的,必須經黨支部批準。各黨組織每次開展活動的黨員到會率不得低于應參加黨員總數的80%。
4.嚴格考核運用。局黨委將加強“黨員固定活動日”的日常管理和督查指導,對各支部每月活動安排、活動開展、結果運用等情況進行檢查指導,黨員固定活動日、“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的情況,作為年底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的重要內容。各支部黨員參加固定活動日、過組織生活、發揮作用等情況要專人負責記錄《基層黨建工作臺賬》,做好痕跡管理,要有記錄、圖片、報道等存檔資料,作為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民主評議黨員、不合格黨員處置的重要依據,確保黨員固定活動日制度執行到人到事,確保黨員固定活動日制度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黨建帶群建制度
(一)黨組織要豎持黨的領導,把掘豎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自覺以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指導群團的建設。
(二)黨組織對群團干部的引導,要做到“六帶”
即從思想上帶、從組織上帶、從班子上帶、從隊伍上帶、從作風上帶、從工作上帶。從而在加強黨建過程中直接帶領和推動群團干部的建設。
(三)黨組織要把握群團干部的政治方向,保證群團干部能夠堅定不移的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感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黨組織要在加強黨的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同時,加強群團干部隊伍建設,注重引導群團干部向黨組織靠攏,每年至少專門本支部工會會員、共青團員、婦女干部集中活動一次,提高黨組織的凝聚力。
(五)高度重視并認真貫徹執行好群團組織“推優”|積結工作,完善“推優”制度,規范“推優”程序。
(六)黨組織要在加強自身作風建設的同時認真抓好群圓的作風建設,教育群團干部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
(七)黨組織要在切實抓好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政治作用的同時,認真指導團組織國繞黨政工作大局開展各項工作。
黨建工作制度匯編篇4
一、“三會一課”制度
為了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按照黨章規定和上級黨委的要求,制定本支部“三會一課”制度如下:
支部黨員大會
支部黨員大會每月召開一次,時間根據實際確定并相對穩定。主要內容:
1、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論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業務知識。
2、聽取、討論和審議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提出建議、進行監督。
3、討論并決定黨支部的重大問題,制定本單位兩個文明建設的規劃措施。
4、討論、通過發展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
5、選舉產生新的支部委員會及上級黨的代表大會的代表,補選支部委員。
支部委員會
支部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以增加,時間視情況而定。
1、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的工作步驟和措施。
2、研究搞好黨支部自身建設和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討論、處理支部的日常事務、擬定向支部大會報告工作的內容
3、討論、分析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狀況和本級組織建設、群團工作等,促進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
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1——2個月一次,時間由個黨小組自行確定,并盡量穩定。主要內容:
1、傳達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
2、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的決議的情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根據支部安排,認真民主評議工作。
3、研究本小組內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推薦對黨員的表彰,討論對黨員的處分等黨務方面的有關工作。
黨課
黨課每半年一次。
1、對黨員進行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教育和黨的路線、方針和新形式下政策教育。
2、系統地對黨員講解黨章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
3、其他提高黨員素質的有關教育。
二、黨員聯系群眾制度
密切聯系群眾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黨員聯系群眾是一項黨的重要工作。
1、支部黨員應在思想上重視做群眾工作并尊重群眾,廣泛地聽取群眾意見,虛心向群眾學習。
2、按支部要求,每個黨員聯系2名群眾并廣泛的與其他人經常接觸。
3、黨員對所聯系人的情況應向黨小組或黨支部經常匯報,每學期不少于2次。
4、黨支部將對黨員聯系群眾情況進行分析和考評。
黨建工作制度匯編篇5
為了更好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以及市直機關黨工委的《實施意見》。促進局機關黨組織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增強機關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結合局機關實際,特制定以下黨建工作制度和議事規則。
一、總支部委員會會議議題
1、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直機關黨工委,局黨委工作部署,結合局機關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措施,
2、討論研究局機關黨建工作的重大問題和以機關總支部委員會名義上報下達的文件;研究機關年度黨建工作計劃和實施意見;研究年度工作總結。
3、研究局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4、研究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眾團體工作的重大事項。
5、研究討論機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新黨員發展及預備黨員的轉正工作。
6、討論決定對機關黨員的獎懲(含對先進集體,優秀黨員,黨務工作者推薦,考核,表彰;對違法違紀黨員的處理并上報)。
7、研究市直黨工委,局黨委臨時交辦的有關事宜。
二、總支部委員會議事規則
1、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規范的議事決策機制,提高決策的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2、總支部委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和因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3、會議由書記召開并主持,會議時間,議題,一般由組織委員負責通知,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委員,必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4、總支部委員會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才能舉行,討論決定問題時,必須充分發揮民主,執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吸收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5、會議記錄由組織委員負責,記錄要清晰,忠于發言人的意愿,對聽不清楚或未記全的重要意見,要及時請發言人核對補充。會議記錄在會后由副書記審核簽注后送書記審定。
6、對會議議定的事項,各委員必須堅決執行,對歸口負責上報或落實的該項要按時完成,并及時反饋(包括市直機關黨工委要求上報的有關事項)。
7、與會人員要遵守會場紀律,集中精力開會,未經主持人同意不得處理與會議無關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離會。
8、與會人員要自覺遵守會議保密紀律,杜絕自由主義現象發生。
三、請示報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員會每半年、總支部委員每年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征求黨員的意見,接受黨員的評議和監督。
2、總支部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機關黨員干部大會,聽取局行政負責人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3、支部每季度向總支匯報黨建工作,總支每半年向局黨委匯報機關黨建工作,
4、總支堅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對政策上把握不準的黨內重大問題隨時請示報告,對黨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時匯報完成情況。接受上級黨組織的監督和指導。
5、每個黨員都要按時參加黨的組織活動,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黨員外出時間較長,應以書面形式,每季度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歸隊后應當面向黨組織負責人匯報,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監督。平時有重大事項,要隨時向黨組織匯報和反映。
6、入黨介紹人要定期向所在黨支部匯報被介紹人的思想,工作,學習等情況,取得支部的指導和幫助。
四、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1、黨員交納黨費應做做到自覺,主動,積極,在每月的20日前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小組長,黨小組長應及時登記,造冊,做好黨員黨費證記錄,并將收繳黨費及時上交支部組織委員。支部組織委員按時上交總支組織委員。
2、黨員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交納黨費,可以補交,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走超過三個月。對不按時交納黨費的黨員,支部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3、黨員應交納的黨費比例,由各支部組織委員按照上級黨組織規定的比例和按照統一的核定,黨員必須足額交納。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由支部組織委員會核算后通知黨員本人,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總支應在每年年終,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4、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預備黨員之月開始同正式黨員一樣按規定交納黨費。
5、所有收繳的黨費由機關總支每季度一次統一上交匯入黨工委的黨費賬戶,局機關黨組織不留成黨費,不得拖延上繳或借支,挪用黨費。
五、黨員學習培訓制度
1、培訓內容:系統地學習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章》、黨的基本路線、基本方針,基本政策,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律知識和形勢任務教育等內容。
2、黨員學習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學習計劃,有相對固定的學習時間,有學習記錄本,有學習考勤中,有個人筆記本,有學習心得體會。
3、每個月召開一次黨員學習會,學理論,學黨章,傳達上級指示精神,局領導每年要為黨員上課2-3次。
4、黨員每年寫2篇以上學習心得,每半年召開一次學習交流會,黨員中心發言,交流學習心得。
5、機關總支部委員、支部委員及專職黨員干部的培訓教育,每2年至少輪訓一次。
6、積極選送黨員干部參加黨校各種學習培訓,定期舉辦黨員培訓班。
7、創新學習載體,豐富學習內涵,采取輔導報告,辦培訓,組織對黨員進行學習培訓。
8、組織入黨積極分子參加市直機關黨工委培訓班學習培訓
9、努力搞好黨員干部職工的崗位培訓和技能培訓,積極創造有利條件,鼓勵不脫產學習,深造學習,倡導崗位成才,自學成才。
六、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制度
1、堅持“”制度,積極做好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工作。黨小組會每月一般安排一至兩次,支委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總支部委員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黨課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理論學習教育,時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別是加強“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斷提高黨員素質,
3、嚴格黨員管理。每個黨員都必須編入一個支部過組織生活,督促黨員履行義務,并按照規定交納黨費。
4、堅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對照黨員標準,個人檢查總結自己在學習,思想,工作,作風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防止的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克服和制止黨內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
5、機關黨總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切實改進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
6、黨員領導干部,機關黨總支部委員,支部委員每半年至少與黨員談心一次;黨員與黨員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每年至少開展談心一次。
7、定期組織民主評議黨員,每年年終,結合工作總結,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8、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對違法違紀黨員要嚴格按《黨章》及《黨紀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理,堅決同現象作斗爭。
9、嚴格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對入黨員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教育,培養得考察,嚴格把好質量關。
10、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情況,每半年在黨內通報一次;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每年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一次。對多次或長期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要進行批評教育。
11、嚴格按照規定接轉黨的組織關系。黨員在調動工作辦理行政關系同時,要辦好轉接黨組織關系的手續。
12、建立黨員活動室,配發黨報黨刊,及時下發上級文件,擴大黨員的行情權,定時公開黨內事務。
13、積極開展革命傳統,愛國主義,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組織1-2次市區周邊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參觀學習,每年組織一次義務活動。
七、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1、每年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在年度考核,年終總結時或上級黨組織同意安排的時間內進行。
2、民主評議黨員按照“學習教育,自我評議,民主評議,組織考核,表彰和處置”等五個環節進行,重點抓好黨內互評,群眾評議和支部考評工作。
3、對黨員進行在新形勢下堅持黨員標準的教育,組織學習《黨章》黨的重要理論和領導講話精神,提高對黨的性質,理想,宗旨,紀律的認識,為自我評價和民主評議打好基礎。
4、評議按支部或黨小組進行。黨員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對照黨員標準,總結個人在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特別是學習實踐中“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況,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明確努力方向。
5、每個黨員都要認真參加民主評議,對照黨員標準進行的處評,互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小組長要做好會議記錄。評議期間非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6、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和本局的保持共產黨先進性具體要求,在對黨員進行堅持黨員標準教育和黨員做出自我評價與自我批評的基礎上,黨員要填寫《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支委會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后,對每個黨員形成評議意見通知黨員本人,并向支部大會報告評議情況。
7、對評出的優秀黨員進行表揚或表彰;對模范作用不突出的黨員,要進行教育幫助;對不合格的黨員,支委會區別不同情況,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勸退,除名的意見提交支部大會表決,報黨工委審批。
8、認真做好評議黨員工作總結,并將評議黨員情況上級組織。
八、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1、認真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斗爭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項規定。及時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上級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議,決定,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報告制度和廉政談話制度。
3、建立黨風廉政建設逐級匯報制度。定期向黨工委,局黨委匯報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原則上每半年匯報一次。如發生違紀違法等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報告。
4、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檢監察組織協調,其它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5、實行廉政責任制。局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按照分工,負責對機關各處室和直屬單位黨政領導班子,黨員領導干部及黨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強黨內外監督。經常聽取黨員,民主黨派,黨風廉政監督員和群眾的意見,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對反映黨員在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并反饋通報有關情況。
7、要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自覺接受群眾批評和監督。
8、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法規制度的建設,把上級有關規定與本部門責任范圍內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完善相關制度和具體實施辦法。確保有效的管理機制,監督機制的實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
9、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準使用公車辦個人私事。不準收受“”紅包,禮金,禮品,不準借婚喜慶這機斂取財物,嚴禁參加一切可能影響公務的活動,不準向管理對象索要任何好處,發現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和處理。
10、展任前談話,廉政談話和誡勉談話等三項談話制度,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談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監督職責。每年對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廉政從政情況進行一次監督檢查和考核;定期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和制度的落實情況
12、實行責任追究。在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的責任人,按中央《規定》和省市《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對其實行責任追究。
九、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機關工委統一領導,局黨委負總責,機關黨總支組織抓落實的機關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2、局黨委書記為機關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對局黨建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機關為黨總支工作的具體負責人,支機關實施黨工委,黨委的決議,決定,要求和黨建各階段工作目標的實現負主要責任,黨委其他成員齊抓共管機關黨建,機關黨組織具體負責抓落實,做到黨建工作與本局的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一起總結。
3、總支,支部委員在局黨委和總支的領導下,負責日常黨務工作,嚴格執行各項工作任務,協同完成黨的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任務。
4、中層行政領導要按照總支分工,落實“一崗雙責”制,抓好分管的黨建工作,在布置。檢查。考核,總結行政業務工作時,同步強調黨建工作。
5、黨小組長要按照各級黨組織的要求,對本小組黨建工作負責,認真抓好本小組的黨建和思想政法工作,聽取黨員的思想匯報,協助做好黨員的管理工作,認真組織好黨小組的各項會議和活動,帶領黨員完成各項任務,定期向總支報告工作,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及時收繳黨費,做好會議記錄,
6、抓好黨組織的自身建設,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報告,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月工作安排,實行目標管理,組織分工任務落實到人,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總支委員會,結合局中心任務,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部署的工作,審核發展黨員,布置,總結黨建工作任務。
7、深入開展黨建創先工作,創文明單位和創“五好支部”等活動,建立創建工作責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創先情況,每年表彰先進黨支部,黨小組,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及時總結黨建工作經驗。
8、格黨的組織生活。按期召開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下自我批評;嚴肅黨的紀律,處置不合格黨員;按規定及時收繳黨費;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9、堅持按期換屆選舉制度。按期《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按時進行換屆選舉工作,按規定配齊強總支、支部班子。
10、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對不履行職責,工作不落實的黨組織,黨務干部和黨員。要實行誡勉談話或通報批評。
黨建工作制度匯編篇6
為了進一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則:
黨支部黨建工作實行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黨支部書記為抓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副書記和支部委員根據各自分工開展工作。
二、工作責任: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議,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積極協助行政領導完成所擔負的工作任務。
(二)定期分析學校黨的建設狀況,研究制訂支部工作計劃和措施,明確責任人,并組織實施。
(三)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四)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督促黨員領導干部過好雙重組織生活,按時收繳黨費,按照規定及時調整黨費交納比例。
(五)圍繞中心任務,積極主動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正當權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發現和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黨員質量。
(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黨風黨紀教育,監督黨員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八)組織黨員開展群眾工作,積極參加各項社會性義務活動,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三、支部委員職責
(一)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2、做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檢查黨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按時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員自身的學習,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紀檢委員主要職責
1、經常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不斷提高全體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2、具體負責組織黨員學習上級黨組織頒發的黨風廉政建設學習材料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同各種違紀行為和腐敗現象作堅決斗爭。
3、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受侵犯,督促黨員履行義務。負責受理和轉遞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
4、經常對黨員進行紀律監督,認真調查、及時處理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違反黨的紀律事件。
5、經常向支部委員會匯報和反映本單位黨風黨紀情況。
(三)組織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督促黨員過好組織生活。
2、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配合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和紀律教育。
3、負責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積極分子的情況,并負責培養、教育和考察,按照黨員發展工作方針和原則,有計劃地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
4、接轉黨員組織關系,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5、做好黨員和黨組織的統計工作。
(四)宣傳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根據不同時期黨的工作重心和任務,根據學校黨委的指示,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計劃和意見。
2、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時事政策,組織黨課學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圍繞我校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鼓動活動,活躍黨員和群眾的文化體育生活。
四、責任考核
(一)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接受校黨委的檢查考核。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支部應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整改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核,與民主評議黨員、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考核結果應及時報告校黨委,使之成為干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一項依據。
(三)落實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情況,黨支部應在年度總結中向局黨委作出書面報告,接受校的監督指導。
五、責任追究
(一)黨支部黨建工作受到校批評、被責令限期改正的,黨支部書記應在支委會上作公開檢討,并及時研究改進意見,在限期內作出改正;單項工作受到批評的,分工負責該項工作的支部委員也應在支委會上作自我批評,并協助書記積極研究落實改進意見。
(二)黨支部不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不正常,班子軟弱渙散,對工作造成影響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教育無起色的,建議提前改選該支部。
(三)支部書記工作不負責任,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黨支部應及時給予教育。教育無起色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黨建工作制度匯編篇7
為了進一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黨支部黨建工作實行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黨支部書記為抓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副書記和支部委員根據各自分工開展工作.
二、工作責任: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議,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積極協助行政領導完成所擔負的工作任務.
(二)定期分析機關黨的建設狀況,研究制訂支部工作計劃和措施,明確責任人,并組織實施.
(三)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四)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督促黨員領導干部過好雙重組織生活,按時收繳黨費,按照規定及時調整黨費交納比例.
(五)圍繞中心任務,積極主動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正當權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發現和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黨員質量.
(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黨風黨紀教育,監督黨員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八)組織黨員開展群眾工作,積極參加各項社會性義務活動,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三、支部委員職責
(一)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2、做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檢查黨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按時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員自身的學習,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紀檢委員主要職責
1、經常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不斷提高全體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2、具體負責組織黨員學習上級黨組織頒發的黨風廉政建設學習材料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同各種違紀行為和腐敗現象作堅決斗爭.
3、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受侵犯,督促黨員履行義務.負責受理和轉遞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
4、經常對黨員進行紀律監督,認真調查、及時處理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違反黨的紀律事件.
5、經常向支部委員會匯報和反映本單位黨風黨紀情況.
(三)組織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督促黨員過好組織生活.
2、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配合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和紀律教育.
3、負責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積極分子的情況,并負責培養、教育和考察,按照黨員發展工作方針和原則,有計劃地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
4、接轉黨員組織關系,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5、做好黨員和黨組織的統計工作.
(四)宣傳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根據不同時期黨的工作重心和任務,根據上級黨委的知識,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計劃和意見.
2、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時事政策,組織黨課學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圍繞本單位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鼓動活動,活躍黨員和群眾的文化體育生活.
4、搞好黨報、黨刊的發行工作,辦好本單位的宣傳陣地.
四、責任考核
(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接受局黨委的檢查考核.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機關支部應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整改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核,與民主評議黨員、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考核結果應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使之成為干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一項依據.
(三)落實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情況,機關黨支部應在年度總結中向局黨委作出書面報告,接受上級黨組織的監督指導.
五、責任追究
(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受到上級黨組織批評、被責令限期改正的,機關黨支部書記應在支委會上作公開檢討,并及時研究改進意見,在限期內作出改正;單項工作受到批評的,分工負責該項工作的支部委員也應在支委會上作自我批評,并協助書記積極研究落實改進意見.
(二)黨支部不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不正常,班子軟弱渙散,對工作造成影響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教育無起色的,建議提前改選該支部.
(三)支部書記工作不負責任,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黨支部應及時給予教育.教育無起色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黨建工作制度匯編篇8
為扎實做好黨史學習教育,及時總結在黨史學習教育過程中的工作成效、特色亮點、經驗典型,查找存在的問題,綠衛中心中心黨支部組織黨員、積極分子及優秀團員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系列活動。
一是要深刻認識中國共產黨誕生的歷史背景、國際環境和社會條件,弄清楚中國人民為什么選擇了馬克思主義、為什么選擇了共產黨,弄清楚中國共產黨從一成立就擔負起的偉大歷史使命,從而弄清楚我們黨是從哪里來、要到哪里去,從而幫助我們不忘初心、牢記使命。
二是要深刻認識中國共產黨是為中國革命而生,同時也是在中國革命過程中逐步成長、成熟、發展起來的。從幾十人、幾百人、幾千人、幾萬人再到千千萬萬人,黨的綱領不斷明確,黨的策略不斷調整,黨的組織不斷完善,黨的制度不斷健全,從一個新黨、小黨、弱黨逐步成長為中國乃至世界上最強大的政黨。
三是要深刻認識中國革命的道路并不平坦,中國共產黨的歷史并非一帆風順,是無數的挫折、無數的磨難淬煉了中國共產黨,是無數先進分子的探索奮斗,無數共產黨人、革命群眾的鮮血頭顱換來了新中國。對中國革命的目標探索,對中國革命性質的認識,對中國革命依靠力量的尋找,對中國革命道路的選擇,都經歷了曲折的歷程,都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通過學習,我們要切實增強“四個自信”。
通過開展階段性“自查自糾”活動,中心要嚴格執行黨史學習制度,使理論學習走上正規化、規范化、系統化的軌道;要關注工作群動態,做好信息上傳下達;要對號銷號,力爭做到常學常新、常思常悟、常研常得;要做好黨史學習教育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要創新思維,做好黨史學習教育與日常工作管理的相結合;要依托“我為群眾辦實事”、黨員風采、黨史學習小知識等專欄,發揮輿論導向的正能量作用,引領全體黨員干部真學、細學、深學黨史,做“學黨史、知黨情、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的合格公民。
黨建工作制度匯編篇9
根據中共河津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2020年市直機關黨建工作要點(河直工發[2020]4號)文件精神,結合醫院工作實際,特制訂我院2020年黨建工作要點,請認真執行。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黨的建設的永恒課題和全體黨員干部的終身課題,扎實推進組織力提升六大工程,為河津“三年過千億、五年回百強、奮戰十四五、轉型出雛型”五年發展總體目標提供堅強政治保證,為河津市人民醫院創建三級乙等醫院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二、突出政治建設,深化理論武裝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制定黨員學習計劃,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習近平談治國理政》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醫療衛生重要論述的學習,時時重溫習近平總書記“三光文獻“”精神,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和重要批示精神,堅持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
2.推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常態化。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建立不忘初心、本記使命的制度的的意見和省委、市委有關要求,探索形成長效機制,推動廣大黨員干部切實做到“一句誓言、一生作答”,在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中積極主動履職,用實際行動踐行初心使命、強化責任擔當。
3.堅定黨員干部理想信念。把講政治作為黨建工作的首要任務,深入推進黨的各項組織生活,抓好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學習,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加強“學習強國”、山西干部在線學院等平臺學習。做好青年黨員、發展對象和積極分子教育培訓工作,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規范組織建設,夯實黨建基礎
4.規范黨組織設置。進一步按照《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和省委組織部關于全省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標準要求,對醫院黨員進行全面排查,結合工作實際合理設置黨小組。
5.嚴把發展黨員關口。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嚴格執行“四本臺賬”制度,嚴把發展黨員“入口關”,把學科帶頭人、骨干醫護等一線優秀醫護人員列為重點培養與考察對象,規范發展操作程序,提高發展黨員質量。
6.規范黨費收繳管理。一是堅持在每月主題黨日時收繳黨費,按規定填好黨費收繳登記簿黨費證;二是按期向工委繳納黨費,到銀行柜臺轉賬,工委憑柜臺機打票據開黨費收據。
7.加強黨員信息管理。嚴格按照全國黨員信息管理系統、“三晉先鋒”智慧黨建平臺、“愛河津”APP,規范黨建管理工作。
三、嚴肅組織生活,提升黨建水平
8.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按照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規定和山西省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標準要求,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進一步明確召開“三會一課”的時間要求、參會人員、主要內容、議事規則,規范“三會一課”的記錄,順利推進黨的各項工作任務開展。
9.健全完善黨支部主題黨日長效機制。落實《關于健全完善市直機關黨支部主題黨日長效機制的實施方案》,嚴格按照每個月的第一周第一個工作日開展活動,結合市委中心工作和階段性工作重點,結合國際國內重要紀念日確定活動主題、活動內容和活動形式,引導廣大黨員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10.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認真貫徹《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落實好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組織生活制度,進一步規范相關流程、高標準撰寫對照檢查,切實把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抓緊抓實、開嚴開活,進一步深化機關黨建工作質量。
四、深化黨建品牌,堅持黨建引領
11.加強基層黨組織規范化標準化建設。落實省委組織部《關于印發全省基層黨組積規范化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要求,扎實開展創建工作,突出政治建設,強化黨組織抓黨建主體責任,創建模范黨組織,推動黨建和業務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進,力爭2020年底黨組織規范化建設水平進一步提升。
12.深化“先鋒旗幟”黨建品牌,一是開展“百姓放心旗幟醫院”黨建品牌創建活動,通過“亮身份、亮職責、亮服務、亮承諾、比貢獻”,亮出黨員身份,明確黨員職責,增強黨員意識,把服務質量提上去,把黨員形象樹起來;二是組織開展黨員志愿服務,踴躍參加市直工委組織的各類大型志愿服務,定期組織黨員進社區、鄉村、敬老院開展健康義診志愿服務,提升黨員黨性,密切黨群關系。
13.開展黨員進社區報到。結合實際,定期與所駐社區組織開展志愿服務等活動。督促在職黨員到居住地社區報到,積極參加社區黨建活動,尤其是在突發性事件、急難險重任務中更要主動充明身份,發揮好黨員中心戶的作用,助推城市基層黨建。
五、加強日常督導,推進黨建工作
14.實行日常指導。健全完善管理長效機制,把黨建督導工作納入日常聯系管理中,結合黨總支黨建工作任務安排,有效推進支部黨的建設。
15.開展集中排查。各支部按照推進表自行開展排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黨組織書記要親自督促落實,確保黨建責任落實到位、問題整改到位。
16.堅持集中述職。12月份,各支部要通過黨員大會、組織生活會進行述職,特別是黨支部書記要對全體黨員進行述職,匯報全年黨建工作;積極參加市直工委舉辦的述職會,學習先進方法,促進黨建工作水平再提升。
六、加強隊伍建設,激發黨建活力
17.提高政治素質。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不斷提升黨務工作者的政治鑒別力和政治敏銳性,正確對待自己的責任和使命,時時處處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18.優化隊伍結構。堅持把政治業務素質好、熟悉黨建工作、組織協調能力強、善于做群眾工作的優秀人才充實到黨務工作者隊伍中,不斷完善和優化黨務干部隊伍結構。
19.加強業務培訓。根據《黨章》、《中共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內容,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通過集中培訓、個別指導,對各支部書記和組織委員進行培訓,提高責任意識和業務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