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員工遵守規章制度細則(7篇) 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在公司產生以前,合伙組織都沒有取得法人的地位,而個人獨資企業是最典型的企業形式,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員工遵守規章制度細則(合集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員工遵守規章制度細則1
為保證順利完成公司下達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促使員工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而制定本規章制度。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一章考勤制度
第一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二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三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四條:新招員工有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扣發當月工資,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同意后方可辭職,自行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
第五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準方可進出。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三章衛生管理制度
第一條: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第三條: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第三條:食堂衛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三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四條:如遇臺風、洪水、自然災害等緊急狀況下,公司任何人員有責任和義務服從公司的緊急調配,保衛公司的財產不受損失。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按公司規定公司員工享有休息和休假,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享有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員工必須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六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二條:加強財務核算,嚴格財物收支體系,明確票據簽發支付及票據傳遞途進徑
公司員工遵守規章制度細則2
為了提高公司的競爭力,特此訂立此規章制度,規范員工的行為,此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一、員工行為規范
1、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關心公司發展,熱愛本職工作,努力維護公司名譽,堅持抵制有損于公司利益的言行。
3、嚴守公司秘密,商業秘密,經營秘密,技術秘密。
4、愛護公司財產,愛護辦公設備,保持辦公環境衛生。
5、要配合好各部門發展各項活動,保證工作的順利流程,具備良好的團隊精神。
6、對公司領導的工作安排及調度,不得無故拖延、拒絕和終止工作。
7、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努力把自己培養成全面、全能、有責任感、有使命感的IT人。
8、熱愛自己的工作,認真負責,注意保持良好的客戶關系。
9、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保持好良好的工作效率。
10、注重儀表,保持整潔,落落大方。
二、考勤
1、公司營業時間為8:30—18:00,中午午飯時間:12、00—13、30。
2、遲到、早退、曠工:在規定時間內遲到或早退5分鐘者算是遲到,10分鐘以上算早退;遲到30分鐘以上算曠工。
3、休息正式員工每周享受有薪假期一天,不能連休,如有特殊情況可以換休,各部門經理每月30號前把員工排休表交到財務處。試用期間員工享受有薪假期2天/月,學徒不安排休息時間。
4、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請假當天無工資,無特殊情況不能請假。
三、工資薪金
1、提成制度:
特殊提成為:電腦系統店內收費30元的提成3元,外出提成5元,打印機加粉店內提成3元,外出提成5元,電腦桌安裝提成復雜的提成8元,中等的5元,簡單的3元。
(1)公司總經理年薪5萬,負責公司全面工作,保證公司年銷量達到350萬元的銷售額,享有公司特殊提成。
(2)店面店長低工資2200元+銷售提成(每個月最低銷售額達到6萬元后才享有外加20%提成。)
(3)電腦技術經理低工資3000元+銷售提成利潤的20%+特殊提成。
(4)工程師2600元和中級技術員2200元+銷售提成利潤的20%+特殊提成。
(5)初級技術員1600元+銷售提成利潤的20%+特殊提成。
(6)試用期技術員1200元+銷售提成利潤的20%+特殊提成。
(7)學徒1000元+銷售提成利潤的20%+特殊提成。
學徒條件:學費1500元,從前3個月的工資里扣除,每個月扣除500元學費,在公司上班滿一年后退還1500學費。
2、每月全勤獎:_________元(當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投訴)。
3、法定節假日的過節費:_________元。
四、罰則
1、遲到罰_________元,早退罰_________元。
2、曠工半天扣_________元,一天扣_________元。
3、上班時間不準玩手機、游戲、看網絡電視、電影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扣除_________元,試機、拷機除外。
4、上班要打卡,無打卡的按無考勤記錄,扣除當天工資。
5、不準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事電話,接聽私人私事電話不得超過5分種,外出公差保持電話接通,若發現一次扣除_________元。
6、上班要著裝整潔,佩戴工牌,不準穿拖鞋,發現一扣除30元(現場罰)。
7、開會,培訓時間不能接打私人電話,開會、培訓無特殊情況不能臨時請假,遲到扣_________元、缺席扣_________元。
8、兩個月公司聚餐一次,由公司付錢。
五、人事
1、新員工入職的,公司在一個月內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普通員工離職、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向經理提出書面申請;主管級以上員工辭職提前2個月向總經理提出書面辭職申請,由總經理批準后生效,離公司前要做好交接工作。
3、員工離職,必須歸還所有維護工具及公司所配物品,如有丟失獲損壞照價賠償。
4、離職后不得再以公司名義自居,如有違反本公司將保留訴訟法律權利。
六、例會與培訓
1、每周五產品及技術培訓,時間從晚上6:30-8:30。
2、每月進行一次員工大會,要求各部門員工準時參加,不能缺席。
3、各部門的員工、管理員做好會前的工作計劃于會上進行發表。
七、衛生工作
1、公司衛生職責有各部門管理者監督(包括衛生、簽到),若發現衛生沒做好或簽到弄虛作假的,追究各部門管理者的責任。
2、門市部衛生區域:整個門市、門前走道及產品。
3、衛生工作時間:每天早上8:30衛生內容:掃地,拖地,擦桌子,整理桌面,并把當日垃圾清理。每月30號下午5:00進行大掃除。由各部門經理安排及監督。
公司員工遵守規章制度細則3
員工守則
1、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1)按崗位責任制準時上、下班,對所負責的工作保證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提出建設性建議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3)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及工作守則;盡忠職守,保守公司商業秘密。
(4)維護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5)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不在禁煙區內吸煙。
(6)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7)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事及顧客的合作,創造良好和諧的工作環境。
(8)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單位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9)全體員工必須了解:唯有努力工作,提高產品質量,增收節支,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之目的。
2、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3、本公司職員,每月全勤者可享受安排帶薪休息二天(不得補休),在保證生產正常運作下,由部門經理統籌安排;沒有全勤者不得帶薪休息。如有再請假經批準或曠工者,當月取消帶薪假期。
4、從事辦公室工作人員,每月可安排休息四天。如因工作需要,要服從安排。
5、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現象,依下列規定處分:
(1)遲到、早退
嚴格執行上下班管理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如有遲到、早退現象,按各部門規定進行處理。
(2)曠工
未經請假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放棄工作處理。
請假未批或假滿未經續假而不到職者作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罰三天工資,超過三天者作自動辭退處理。
6、嚴格執行請假制度,由個人書寫請假單報部門主管審批,全年累計事假不超過14天。
每次請假超過2天的,由部門主管呈報上級領導批準。請假者必須將所經辦業務交代部門安排處理。
員工聘用
1、所有員工均需填寫真實正確的個人資料,同時提交身份證、職稱證、上崗證、健康證復印件及近期證件照片五張等相關資料給公司備案,公司需要時應提交原件,并保證不將有關證件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
2、健康狀況:所有員工必須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凡有慢性病、傳染病及吸毒等隱瞞不報,被公司發現后,公司有權將其辭退。
3、試用期:所有員工從到職日計起,首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后工作表現良好者,將被通知為正式雇用,正式簽訂勞務合同。
4、公司需增聘人員時,提倡從社會公開招聘。聘用人員首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僅享受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不予錄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5、終止員工合約試用期間,雙方可在一星期前通知或以一星期之薪金代替通知期的情況下終止約定。(因違反員工條例被解雇的員工除外)聘用期間,雙方需要十天書面通知或以相等于十天薪金代替通知期的情況下終止合約。(因違反員工條例被解雇的員工除外)凡終止合約的員工,均須辦好工作交接手續等相關事宜才能離開公司。
員工考核與晉升
1、所有員工每隔半年,由其部門主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晉升和獎罰的依據。
2、員工的晉升由其部門主管根據其工作業績、表現報董事會批準。
3、禁止條例: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準接受朋友及親屬的探訪。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不準讓親友在廠內留宿過夜。
(2)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3)在廠內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進行賭博。
(4)員工凡在放例假后的第一天,再有請假,公司將不予考慮。如確因特殊情況者,須預先書面申請,按請假條例經批準方可。
(5)凡有對公司不利或蓄意對其他同事造成精神上或肉體上傷害者,公司將不會繼續聘用,情節嚴重者交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6)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超出工資范圍借支或未到發工資日期提前支取,公司將不予考慮。
4、公司員工有下列行為者,即時無條件解雇:
(1)偷竊或詐騙等違法行為。
(2)工作時間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酗酒或酗酒生事。
(3)侮辱、襲擊上司或同事。
(4)無故拒絕部門主管的工作安排。
(5)惡意或隨意損壞公司財物。
公司員工遵守規章制度細則4
工作準則:對自己負責,對客戶負責,對公司負責,為了方便公司統一管理,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樹立優秀的企業形象,現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第1條、員工行為規范
1、為了保持公司的整體形象及良好的衛生狀況,員工桌面應保持整潔,資料、文具等放置有序,不允許有明顯的廢紙、果皮等,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10元。
2、員工應注意個人行為禮儀,不允許有不文明行為。
3、接電話應以“”開頭,必須客氣禮貌,微笑作答。
4、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求同存異,以誠相見、取長補短。
5、員工應保持積極的工作狀態。上班時間一律使用普通話交流,不準吵鬧、看報紙雜志、閑聊攀談。不準唱歌、睡覺、串崗閑聊,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6、上班時間盡量不要接打私人電話,如確認有需要,請到會議室處理(打電話一天不得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接電話一天不超過6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超過時間按曠工處理),不得影響其他同事工作,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5元。
7、在上班時間不得使用OICQ、進入聊天室、社區、論壇內聊天或玩各種游戲,只能使用公司分配的QQ和MSN。所有私人事件,包括私人信件的回復,QQ等一律在休息時間內進行,工作時間內不得處理一切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進入聊天室、玩游戲、看電影電視等一經發現,違者經濟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8、員工上班時間要求注重儀表,衣衫整潔。男員工應及時理發、剃胡須,保持襯衣領帶干凈;女士提倡素雅淡妝,儀容整潔。
9、辦公室內禁止吸煙。
10、接待客人應在指定的接待區域,不得在辦公區內接待非公干人員,未經批準員工不得將非公干人員帶入辦公區,這條規定在下班時間及雙休日同樣有效,如有需要請在接待區接待。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11、軟件安裝:為了公司網絡的安全,不得擅自安裝新軟件(因此產生的后果由安裝人自行承擔),如有需要須向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批準簽字方可安裝。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50元。
12、電話、傳真機、打印機、冷氣、燈光、電腦等辦公用品應按照公司規定使用。當日下班離崗后,應作到四關一凈,即關掉顯示器、主機、窗戶及空調,收拾干凈本人桌面。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第2條、服從安排
1、公司員工必須做到互相配合、協同工作、令行禁止。執行“個人服從集體、下級服從上級”的組織原則
2、員工須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如未能按時完成,自行安排時間處理,否則要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工作中如有意見,應采取合理方式向直接領導反映。確有必要時,可向更上一級領導反映。
3、本公司各級員工有違反前條規定,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該部門領導知情不報者,亦應負連帶責任而受懲處。
4、員工不服從上司的安排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辭退,表現現象:
(1)言語公然頂撞上司者;
(2)對上司交代任務,故意拒絕執行,或故意拖延,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者;
第3條、會議制度
員工有義務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及會議,收到培訓或會議通知后,應準時參加,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培訓或會議期間,員工手機需調至無聲或靜音,不得隨意走動。
公司組織的活動,員工應積極參加,不得缺席,違者曠工處理。
第4條、辦公用品管理
文具管理:
文具用品分為個人使用類和業務使用類兩種。
個人使用類系指個人自己使用保管的用品,如筆類、文件夾等。個人領用時需進行登記,登記冊統一由行政人事部保管。
業務使用類系公司共同使用的用品,如膠水、訂書機等。使用時需從行政人事部領取并及時歸還行政部進行保管。
公司員工遵守規章制度細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制定。
第二條本章程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本公司是由一個自然人/法人股東出資設立,為自然人/法人。
獨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注:公司股東為自然人獨資的,增加下款:
本公司股東承諾:⑴在申請設立本公司前,未曾設立登記自然人獨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⑵只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四條公司名稱:市和平鋼材有限公司。
第五條公司住所:市東道主路325號;
郵政編碼:529500。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六條公司經營范圍:鋼材。
公司經營范圍用語不規范的,以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
公司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七條公司注冊資本:20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股東姓名(或名稱)
第八條股東姓名(名稱)莫金,
住所(址):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第六章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九條股東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2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00%;全部認繳出資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前一次足額繳納。
第七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事項的決策和選擇公司管理者等權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轉讓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權;
(三)對公司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
(四)查閱、復制公司章程、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
(五)在公司辦理清算完畢后,享有剩余資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股東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前一次足額繳納出資額;
(二)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轉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續;
(三)在公司辦理清算時,以出資額對公司承擔債務;
(四)公司注冊登記后,不得抽逃出資;
(五)遵守公司章程;
(六)支持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務發展。)
第八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公司不設股東會。
第十三條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擇和更換公司管理者,決定有關公司管理者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工作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工作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定;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定;
(九)對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對股權轉讓事項作出決定;
(二)其他職權:股東作出前款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四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任命產生。
第十五條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股東的決定,并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六)擬訂公司合并、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職權:
第十六條(執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一)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
(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四)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通過。
第十八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
董事長由股東(任命)產生,任期三年(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公司設經理一人,由股東(任命)產生。
經理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決定;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人(注:須少于三人),由股東任命產生,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向股東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六)其他職權: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第二十三條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第十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二十五條公司清算辦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而解散的,應按《公司法》規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第二十六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十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于20__年二月二十八日訂立,自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公司設立登記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未規定的事項,按《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