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司的規章制度合集。 公司規章制度所適用的對象是公司的全體員工,規章制度的內容合法性是賴以生存的基礎。規章制度給公司具體做事情提供的一個規范和流程,規章制度是部門和職工考核及評優選先的標準。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的規章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的規章制度篇1
1目的
為加強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倉庫庫存物資,使采購物資入庫及領用、產品出入庫規范化,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2范圍
本規定包括產成品入庫、銷售、外協加工、采購物資入庫、材料領用出庫的相關管理。
3物流管理的要求
所有物資應做到:每日清點、核對,保持帳、卡、物三一致,并根據物資實際狀況,對長期不用以及需報廢帳務處理的物資應及時清理,辦理相關手續。
3.1產成品
3.1.1產成品的入庫
產品完工并經質量檢驗員檢驗合格后,車間核算員填寫“產成品入庫單”,要求把入庫單位、日期、產品圖號、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工時等填寫齊全,經車間主任簽字批準,檢驗部門加蓋“檢驗合格”章后,倉庫管理員核對實物、合格證驗收入庫。倉庫保管員必須嚴格把關,對于手續不全或單據填寫不完整,不允許物資入庫。
3.1.1.1.1產品圖號、產品名稱、規格、工時一律按技術部提供的標準填寫。
3.1.1.1.2入庫單價一律按財務部提供的產值(不含稅)價格填寫。
驗收入庫的產品按品種,按社會銷貨需要擺放整齊,做到合理、牢固、整齊、安全不超高。
3.1.2產成品出庫
產品銷售發出時,必須經質量檢查部門認定無質量問題后,銷售人員填寫產品出庫單及收發清單,財務部根據出庫單開出門證,收發清單須購貨單位簽字或蓋章后返回倉庫,由倉庫核對后返財務部。
產品發貨程序:第一步倉庫保管員接到通知后,在倉庫查看產品品種是否齊全,以備發貨;第二步按銷售員開具的出庫單上的產品數量清點清楚發貨;第三步提貨人持產品出庫單到財務部交款或辦理相關手續,由財務部開據出門證;第四步倉庫見出門證提貨聯后方可發貨。
對于社會零星銷售的要先收款后發貨,若銷售價格低于公司規定最低價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發貨。
發出貨物退回,由業務人員在貨物退回當月及時辦理退庫手續,并經質檢部門檢驗簽字,有質量問題的,應根據質檢報告單寫有關處理報告總經理批示后,交財務帳務處理。
對于售后服務需用的產品必須經總經理簽批后,才能往外發貨,同時經辦人要求對方將舊產品返回,以舊換新,否則不予以發貨。若是先發貨的,售后服務人員要在當月負責追回舊產品,并辦理退庫手續。
所有發出商品應在當月及時辦理結算,若遇特殊情況,最遲在2月內辦理完結算手續。
3.2委托加工材料
委托加工材料的.出入手續由生產部協助受托加工單位辦理,并負責委托加工材料的收回。
3.2.1委托加工材料出庫
應填領料單并填寫齊全。內容包括:領料單位、時間、材料類別、材料名稱、型號及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用途、領料人、發料人、批準人簽字。
領料單一式三份,倉庫、財務、受托加工單位各一份。
領料人持領料單到財務部開據出門證,倉庫見出門證提貨聯方可發貨。
3.2.2委托加工材料完工入庫
入庫程序同材料入庫程序相同,同時按入庫數量減少委托加工材料數量,
倉庫辦理入庫時,應核對原出庫數量,完工返回入庫的數量與出庫數量不符時,屬加工報廢或者丟失的應填“委托加工賠償清單”交受托單位簽字確認后,隨同發票和入庫單、受托加工單位所持原出庫時的領料單,返財務部。
委托加工的成品入庫價格應為:加工費加材料費,要求分別注明加工費、材料費,加工費按委托加工協議價格辦理。
委托加工材料要求當月返回,最長時間不能超過2個月,年終全部收回,若外協未完工而不能收回,應致函對方予以確認。
3.3采購物資
3.3.1采購物資入庫
倉庫保管員根據采購員填制并經檢驗員蓋章后的外購物資驗收通知單核對實物,根據購貨發票填寫入庫單,要求分清類別,內容完整,準確無誤。
無采購發票的物資可根據同類物資的賬面價格或市場價格(采購員提供)辦理估價入庫,并在入庫單上注明“暫估入庫”,交采購員一份。開回發票后,先開紅票沖原暫估,注明“沖×年×月×日暫估”,再辦理正式入庫。
3.3.2采購物資出庫
生產物資由領料部門根據生產計劃成套領用,注明用途,認真填寫領料單,經車間主任或生產部長簽字批準后,倉庫保管員方可發料。
主要材料鋼材的領用。在倉庫不能存放的情況下,需存放生產現場的,由車間代保管,購進后由倉庫保管員協同領用車間核算員共同驗收數量,倉庫保管員辦理入庫,車間核算員按入庫數量同時辦理出庫,月末將未用材料辦理假退料手續,并填制“月份主要材料()領用明細”報表。倉庫每月對車間未用材料退庫進行核對,無誤后開據下月1日領料單,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對外銷售的材料由倉庫保管員根據業務員填寫的收發清單,按賬面價格填寫領料單。用于售后服務的材料必須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發貨。
4考核辦法
4.1倉庫人員沒按要求驗收入庫的,每次考核10元。
4.2產品及材料出庫手續不齊全,當事人每次考核5元。
4.3沒有開出門證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門衛50元。
4.4售后服務發出的產品,舊產品當月未返回的每一筆業務考核當事人10元,第2個月仍未追回的考核產品原值。
4.5發出商品辦理結算不及時,超過1個月的每一筆業務考核當事人10元,超過2個月的停發工資。
4.6委托加工材料返回不及時,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4.7產品出廠檢查出現失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公司的規章制度篇2
本規則是規定本公司業務處理方針及處理標準,其目的在于使業務得以圓滿進行。
第一條營業計劃
(一)每年擇期舉行不定期的業務會議,并就目前的國際形勢、產業界趨勢、同行業市場情況、公司內部狀況等情況來檢查并修正目前的營業方針,方針確定后,傳達給所有相關人員。其內容包括:
1.制品種類、項目;
2.價位;
3.選擇、決定接受訂貨的公司;
4.交貨日期及付款日期;
5.契約款品。
(二)有關未來的產品,應按下列要項作為評核:
1.所生產、銷售之產品必須是具有技術和成本上的優勢及不為競爭者所能擊敗的特色。
2競爭者新產品的制造方式、設備等應取得專利權。
(三)產品種類及項目,應視行情的好壞,訂貨的繁易等條件,按下列各項進行評核:
1.停止多種類少數量的營業方針,并以盡量減少種類、增加單位數量為原則。
2.受訂貨為主,訂貨量需加上確實標準品的預估生產銷量。
3.所接受的訂貨數量很多時,除應自行生產外并應注意其他商品銷路。
(四)商品價格的定位須區分為目前獲利者與未來獲利者,并考慮較容易讓人接受的價位來決定產品的種類。
(五)在選擇、決定往來的訂貨公司時,須以下列為重點方針:
1.從未來的貿易、特別需要或重要的產業著手。
2.推展公家機關及地方公共機構的開拓。
(六)交貨及付款日期,則須恪守下列各項方針:
1.到期必須確實交貨。
2.收到訂單時,須要求正確的交貨日期,并且規定有計劃性的生產。
(七)在訂立契約時,要盡可能使契約款項能長期持續下去。
第二條營業機構與業務分擔
(一)營業內容可分為內務與外務兩種,并依此決定各相關的負責人員。
1.內務:
(1)負責預估,接受訂貨及制作,呈辦相關的文案處理。
(2)記錄、計算銷售額及收入款項。
(3)處理收入款項。
(4)統計及制作營業日報。
(5)制作及寄送收款通知書。
(6)印制、寄送收據。
(7)發貨包裝及監督。
(8)與客戶進行電話及其他相關聯絡。
(9)搜集、整理產品及市場調查的相關資料。
(10)制作收發文書。
(11)進行廣告宣傳及制作、發布媒體廣告。
(12)計算招待、出差、事務管理及旅行費用。
(13)接待方面的事務。
2.外務:
(1)探尋及決定下批訂單的公司。
(2)對下批訂單后的狀況進行調查、探究及掌握。
(3)與客戶做估價、接受訂貨及延攬交易。
(4)接受訂貨后,負責檢查、交貨的各項聯絡、協調與通知。
(5)回復客戶的通知及詢問。
(6)做有關產品進廠及檢查的聯絡。
(7)開拓、介紹客戶。
(8)客戶的訪問、接待及交際。
(9)同業間的動向調查。
(10)新產品的研究、調查。
(11)制作客戶的問候函。
(12)請款、收款業務。
(二)外務工作通常會依據客戶別或商品別,分別由正、副二人負責工作。正負責人不在時,可由副負責人或其他相關人員代為執行職務。
(三)關于營業方面的開拓及接受訂貨,則由所有負責管理者及經理負責支援及進行接受訂貨的聯絡指導。
第三條接受訂貨及運籌計劃
(一)對于客戶的資料應隨時加以適當分類、記錄下來。相關者或資料取得者也應隨時記入所得的資料。
1.把資料分類為對交易有重要性者及不重要者,并記入下列各評核事項:組織結構、負責人員、電話、場所、資產、負債、信用、業界的地位、交易情況、付款情況、交易系統、營業情況、使用場合、交貨情況、態度等。
2.除了以上的記錄之外,還須將報紙、雜志剪貼下來,分類整理。
(二)營業業務必須依工作部門別及機器別等分掌各項工程的現況及趨勢,努力使訂貨業務與此配合一致。
(三)調查各產業或各地區、各家公司的經營狀況,并以此來掌握有利的公司、事業、公家機構等,制定有效的推銷政策,并對此展開宣傳工作,以利開拓交易的進展。
(四)每月應針對預估及實際的接受訂貨量,制成記錄表,并隨時與制造部門保持聯系。
1.客戶下個月預定訂貨量及本月份的實績。
2.各品項,各工作別的預定量及本月實績。
3.交貨、請款及收款的預定額及本月實績。
(五)為使生產及所接受的訂貨能夠容易估算,生產及庫存一定要先預估出固定的數量,在接受訂貨的同時也能做好交貨。
(六)如果客戶表示熱忱并有意舉行業務聯誼會,公司可借此機會收集情報并借此斡旋、開拓交易。第四條交易原則
(一)進行交易時,若有必要,須在交貨后不定期地訪問客戶負責人員,以利聽取他們對產品使用狀況意見,或可利用書信代詢。
(二)交貨日期原則上由營業部向工務科洽詢后決定,或由生產銷售檢查會議做出決定后通知訂貨的對方。
(三)交易應設法與對方訂立長期或持續性契約,價格方面則另由其他條項規定。
(四)所交出的貨品應力求完整、完美。
第四條營業技術預估、接受訂貨、開拓。
(一)預估成本是依據制造部門所預估的成本,并經由常務董事會議裁決,決定后提出給客戶。如果產品與過去相同,或曾提出估價單,也需就交貨日期及其他修正事項,取得廠長的認可。
(二)在進行預估時,通常需準備下列各項資料。
1.單價表;2.工時表;3.成本計算表;4.一般行情價格表。
(三)在進行預估時,須取得對方的設計明細及檢查規格書后,做正確的估計。
(四)在提出預估時,必須叮囑對方在工程及交貨方面須做好徹底的準備及聯絡,以確保日期的正確無誤。必要時可召開生產銷售會議,記下工程的有關備忘錄。
公司的規章制度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員工行為,全面提升公司整體服務水平、環境適應能力及市場競爭能力,使公司健康而正高效地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作息安排
第一條 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因季節或其它原因需要調整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 周日全天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期間如需加班,公司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適時調休。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一條 公司實行當日到崗簽到制。遲到、請假、曠工后到崗須及時簽到并注明報到時間。代簽按遲到論處。辦公室具體負責簽到和考勤統計。
第二條 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內簽到按遲到論處;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至3個小時內(含3個小時)簽到按曠工半日論處;當日超過3個小時以上按曠工一日論處。
第三條 提前30分鐘內下班按早退論處;提前30分鐘至3個小時內(含3個小時)下班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個小時以上下班按曠工一日論處。
第四條 請假應提前書寫《請假條》并當面交上級批復。特殊情況不能當面請假應向直接上級致電說明,請假期滿報到后須及時補寫《請假條》,由上級簽字后交辦公室存檔。
第五條 請假一日內(含一日)由直接上級批準。超過一日,需經直接上級簽字后報由副總經理簽字批準。
第六條 連續長時間加班可由公司安排適當調休。因培訓和個人工作延誤需要加班不包括在內。
第七條 請假、調休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
第八條 因公不能按時報到或提前離崗須向直接上級及時說明。
第四章 室內規范
第一條 辦公室行政人員負責來訪客人的接待、引見、服務和送別。
第二條 客人來訪時應主動起身迎接。接待時要禮貌大方、熱情周到。經過簡單溝通后應及時告知相關人員具體接待。
第三條 客人落座后,應主動遞送茶水;客人離開時,應主動送別;客人離開后,應及時收拾整理。
第四條 辦公電話禁止長時間占用,禁止接打私人電話。
第五條 辦公用品要注意經常維護,盡量避免人為損壞。
第六條 上班時間禁止上網私自聊天、打游戲、賭博、從事和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七條 禁止正常工作時間在辦公大廳睡覺、大聲喧嘩、吵鬧或大聲播放音樂;禁止在辦公室吸煙、喝酒、隨地吐痰。
第八條 辦公場所人人都需保持個人工作區域整潔干凈,不得隨意丟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五章 值日規定
第一條 公司實行衛生輪流值日制。具體安排詳見《衛生值日表》。
第二條 當天值日人員應在下午下班后負責倒垃圾、洗地板、擦桌面等清潔整理工作。辦公室無人值守時應檢查、關閉所有電器、門窗后再離開。
第三條 垃圾、廢棄物、污物的清除應按照要求倒在指定位置。
第六章 行政規定
第一條 一個上級的原則。上級不得越級指揮,可以越級檢查、指導、協助和了解情況;下級不得越級匯報,可以越級申訴和上訴。相互間不得跨部門指揮和匯報。(特)財務部經理在財務上服從總經理,在行政上服從副總經理。
第二條 下級必須服從直接上級管理。對上級的安排持有異見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投訴。對上級裁決不滿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申訴。錯誤指揮或錯誤判斷上級指揮經上級裁決后,有責任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條 直接上級缺席或不服從公司統一管理時,由直接上級的上級負責管理指揮和協助。
第四條 公司員工每兩個月進行一次述職,以接受總經理的當面質詢。副總經理負責具體安排。
第五條 副總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常務執行人。辦公室協助執行。
第六條 總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最高負責人和重大事務的最高決策者,遇重大情況時,總經理有權對公司進行調整。
第七章 會議規定
第一條 領導召開會議要改進作風、縮減時間、提高質量、注重實效。員工參加會議要準時到席、調整手機、禁止吸煙、做好筆記。
第二條 辦公室具體負責公司全體員工會議的通知、組織、主持和會議筆記。
第三條 部門和小組會議由部門或小組負責人召集、主持和筆記。
第八章 安全規定
第一條 公司要求所有管理人員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員工安全教育,時常提醒員工注意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
第二條 員工要自覺遵守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遵照公司要求和上級囑托,時刻注意對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的防范。
第三條 公司交給個人使用的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未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將公司物品外帶或外借。
第四條 禁止在無技術保障的情況下安裝、拆卸、維修公司辦公用品,特別是帶電產品。
第五條 員工個人財物應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置在集體辦公場所。
第六條 公司要求的保密事項未經公司許可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
第九章 印信管理
第一條 財務部負責公司印章和合同管理。印章要嚴格保管,規范使用,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外帶。
第二條 公司正式文件和合同需經財務部經理最后審核后加蓋公章。未經總經理同意,空白合同不得隨意蓋章。
第三條 業務外出可攜帶空白合同。因業務急需可向副總申請領取空白蓋章合同。個人攜帶空白蓋章合同不超過24小時。
第四條 簽定空白蓋章合同時增訂條款,須及時向副總經理匯報。
第五條 空白蓋章合同簽定后,應及時送交財務部進一步核查,無誤后交由辦公室統一建檔。
第十章 檔案管理
第一條 辦公室具體負責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規章制度、行政執行手續、會議筆記、人力資源資料、業務資料、工作報告、計劃、客戶資料、來函來文、合同、活動影像等各種書面和音像資料。
第二條 檔案管理要分門別類,統一存放,避免損壞和丟失。
第三條 檔案借閱應嚴格按照閱讀權限和保密規定,未經副總經理同意不得隨意向公司以外的人員借閱。 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讀當天交還保管。
第十一章 財務規定
第一條 公司所有財務支出需直接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條 一般情況下大額款項可安排銀行轉帳。需要收、支現金時由財務部經理直接安排。
第三條 財務部經理有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財務執行作出詳細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作為本制度附件頒布執行。
第十二章 用人制度
第一條 公司的大門時刻向人才開放是公司人力資源建設的長期方針。公司將通過人力資源市場、媒體、網絡、專業人才推薦機構公開招賢納士,同時鼓勵員工隨時通過關系積極發現并引進人才。
第二條 新人進入公司后,需進行一周時間(連續七天)的觀察。觀察期結束后,一經錄用,一周觀察期計入第一試用月并補發工資。
第三條 所有新人一經錄用,需進入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合格進入正式聘用期,并簽定《勞動合同》。
第四條 新人試用期間表現突出可提前結束試用。進入正式聘用后,享受公司正式員工待遇。
第五條 公司隨時引進新人加盟,通過周期性的培養和選拔,以保證團隊競爭優勢快速提升。
第六條 員工辭職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副總經理遞交《辭職報告》,經副總經理批準并安排工作交接后方可離職。
第十三章 培訓辦法
第一條 公司要求人人獨當一面,重視團隊共同成長,通過堅持不斷的培訓學習,提高每一位員工的綜合素質和服務能力。
第二條 所有公司員工必須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種培訓。新人進入公司至少要接受三天的崗位專業培訓,隨后的培訓由各部門和公司統一安排。培訓要講求實效,長期堅持。
第十四章 機構設置
第一條 公司主要部門機構圖
第二條 公司機構設置既要考慮現實需要,做到“人有其職,才有所用”,也要注意公司人力資源儲備和企業未來規劃需要。
第三條 各部門人員要做到“人人盡職盡責,事事盡快盡好”,既要保證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也要加強相互幫助、共同協作。
第十五章 業務規范
第一條 市場劃分:鄭州市場劃分為北區(中原路、金水路以北,含金水路)和南區(中原路、金水路以南,含中原路)兩大業務區。鄭州以外市場由副總協調開發。業務開發應注重行業細化。
第二條 人員分配:業務經理協同各大區主任和客服主管各自負責本區業務開發和客戶維護。公司其他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后統一由副總經理安排業務開發和客戶維護。
兩大業務縱隊
第三條 業務協作:業務區內個人非意向客戶資源鼓勵相互轉讓。鼓勵業務人員之間友情協助、有償合作。
第四條 拜訪數量:一個月為一個業務周期。公司專職業務人員一周期每工作日平均最低拜訪量第一個月每日新客戶拜訪3家,回訪客戶1家;第二個月每日新客戶拜訪4家,回訪客戶1家;第三個月及以后每月每日新客戶拜訪3家,每月重要目標客戶不低于3家。行政和后勤人員平均每天聯系客戶至少1家。
第五條 基本任務:按業務稅后純利潤當月實收現金累計。專職業務人員第一個月基本任務純利潤3000元;第二個月基本任務純利潤5000元;第三個月基本任務純利潤8000元,以后每月基本任務純利潤10000元。小組和部門基本任務是所轄成員每月基本任務的總和。
第六條 每日業務草記:使用統一樣式筆記本記錄。內容主要包括客戶名稱、地址、接待人姓名、企業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拜訪時間、交談情況和客戶簡單分析等內容。業務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業務經理和大區主任負責業務草記的日常抽查和具體情況詢問。
第七條 上周業務報告:使用統一樣式表格。內容包括上周客戶拜訪情況(客戶名稱、地址、電話、接待人、負責人和簡要拜訪情況)、拜訪量統計、回訪量統計、本周拜訪重點等內容。業務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上周業務報告》在每周一上午9:00前上交業務經理,每周二上午9:00前呈交副總經理,后交由辦公室統一建檔。
第八條 本月業務計劃:使用統一樣式表格。內容包括上月客戶拜訪總量統計、回訪量統計、目標客戶名單、重要意向客戶名單、拜訪情況分析、個例分析和本月客戶拜訪方向、新客戶開發計劃、目標客戶回訪計劃、意向客戶簽約計劃及培訓要求等內容。業務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本月業務計劃》在當月第一個工作日上午9:00前上交業務經理,當月第二個工作日上午9:00前呈交副總經理,后交由辦公室統一建檔。
第九條 形象要求:員工要著裝整潔,舉止得體,作風干練,誠實守信。
第十條 日常業務例會:每工作日上午9:00前業務部門業務動員會,每工作日下午5:40后各區業務碰頭會,每周六上午10:00前公司業務協調會。公司另有安排時遵照辦公室通知執行。
第十一條 業務培訓:公司重視員工培訓,重視團隊共同成長,堅持通過持續不斷和形式多樣的培訓,全面提高團隊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辦公室協助負責業務培訓的具體安排。
第十二條 業務合同管理:合同填寫后需經業務經理和公司財務聯合審查,增加特殊條款需經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審查。然后由財務部蓋章。簽訂后交由辦公室存檔。
第十三條 業務資料建檔:所有業務拜訪資料、客戶材料等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建檔保管。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有權隨時調閱。
第十四條 業務款收取:本人是個人主導業務收款的主要責任人。收取現金必須要由財務部經理委托的人員陪同。私吞業務款或有意致使業務外流,扣發本人當月全部工資并由本人承擔一切損失。
第十五條 業務爭議裁決:業務裁決要遵循先入為主、深入為重的公平和大局原則。裁決的具體辦法是以個人業務報告為依據,同一客戶個人最先拜訪并連續跟蹤回訪兩次即可判定為個人業務。出現業務爭議需首先由直接上級進行裁決。
第十六章 薪酬制度
第一條 公司薪酬制度堅持按勞取酬、評功論賞,利潤分享、共同受益的原則,在充分保障個人利益的同時,也重視增加行政、后勤等其他服務人員的收入,以充分體現公司每個協作體系的利益平衡與和諧發展,維護團隊的團結協作與共同成長。
第二條 公司所有崗位薪酬一覽表:
第三條 每月基本工資=基本保底工資+崗位績效工資。不同崗位的工資和考核標準不同,具體按照公司書面通知執行。
第四條 所有人員達不到當月崗位績效要求實發基本保底工資。業務崗位績效考核與其當月基本任務掛鉤,連續第三個月完不成基本任務,實發當月50%基本保底工資,并由直接上級負責勸退。
第五條 津貼:員工試用期間無津貼,進入正式聘用后接受綜合考核享受津貼。每月綜合考核辦法由辦公室頒布執行。
第六條 提成:第一節 公司指派業務按純利潤15%提成;個人業務按純利潤30%提成;當月個人業務純利潤不足1000元,以上提成自動下降10%。第二節 個人業務當月純利潤超過3萬元以上,超額部分按35%提成。第三節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吸引編外兼職人員提供業務。編外業務由副總經理安排直接洽談。簽約后,員工將至少享有簽約業務純利潤總額2%的提成。第四節 大區主任每月享有本區業務小組純利潤1-2%的小組業績提成。第五節業務經理每月享有業務部門純利潤1-2%的部門業績提成。第六節 副總經理每月享有公司整體業務利潤1%的公司業績提成。第七節 行政和后勤人員每月平分公司整體業務利潤2%的提成。第八節公司有權根據團隊和業務發展情況對提成制度進行調整。
第七條 財務部每月15-20號間負責發放上月工資,并遵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七章 獎罰制度
第一條 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
第二條 曠工半日罰款30元,曠工一日按其當月實際工資10%罰款。
第三條 每月累計曠工三日或三次立即辭退并扣發當月全部工資。
第四條 當月累計請假超過一日,停發請假期間基本工資。
第五條 違反本制度中其它任意一項規定,每次至少罰款10 元。因違反制度造成個人和公司利益損害的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處罰由辦公室開罰單并當即收取現金,交由財務部保管。
第七條 公司定期對優秀和具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實行獎勵。每月罰金作為行政獎金,用于獎勵當月綜合表現優秀員工。
第八條 優秀員工享受一月免值日待遇和一日有薪休假。
第九條 每年業績最佳前兩名員工將獲得公司提供的年度業績大獎。獎額根據年度總利潤決定。獲獎員工按雙方業績比例分享獎金。
第十八章 補充說明
第一條 本制度是公司20xx年制度建設的過渡版本,由總經理簽 字批準后頒布實施,辦公室負責保管。公司享有本制度最終解釋權。
第二條 公司每一位員工有權隨時 借閱,不得損壞、丟失、隨意涂改。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將本文件復印或轉借給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 各部門負責人須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逐步制訂具體的操 作流程,報經副總經理批準后,作為本制度附件頒布實施。
第四條 本制度執行期間,員工如有修改建議,可直接向辦公室說明。辦公室經過匯總后以書面形式呈報副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對建議的適宜性、充實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審,并作為參考資料用于制度修訂。
第五條 總經理因有特殊安排不受本制度考勤約束。其他工作人員因公不能經常按本制度考勤約束,須報由副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副總經理外出時暫由財務部經理楊琳代行其職權。財務部經理同時外出可直接向副總經理電話請示。
公司的規章制度篇4
一、充分了解企業的員工
每個人對自己都是如此簡單,而對他人卻是如此復雜。作為管理者,要能充分的認識你的員工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是管理者如果能充分理解自己的員工,工作開展起來會順利得多。俗話說“士為知己者死”。一個能夠充分了解自己員工的管理者,無論在工作效率,還是人際關系上他都將會是個一流的管理者。
了解員工,有一個從初級到高級階段的程度區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了解員工的出身、學歷、經驗、家庭環境以及背景、興趣、專長等。同時還要了解員工的思想,以及其干勁、熱誠、誠意、正義感等。
第二階段:當手下員工遇到困難,你能實現預料他的反應和行動。并能恰如其分的給員工雪里送炭,這就表明你對員工的認識更進一步。
第三階段:知人善任。能使每個員工在其工作崗位上發揮最大的潛能。給自己的員工足以考驗其能力的挑戰性工作,并且在其面臨此種困境時,給予恰當的引導。
總之,管理者與員工彼此間要相互了解,在心靈上相互溝通和默契,這一點對一個中小企業的管理者來說尤為重要。
二、聆聽員工的心聲
中小企業的管理者都有強烈的自我主張,這種傾向有助于果斷、迅速的解決問題,但另一方面也會使管理人員一意孤行,聽不進他人意見,導致決策失誤。
在企業的管理中,聆聽員工的心聲,也是團結員工,調動積極性的重要途徑。一個員工的思想除了問題,會失去工作熱情,要他卓越的完成你交給他的任務是不可能的。這時,作為管理者,應耐心的得去聽取他的心聲,找出問題的癥結,解決他的問題或耐心開導,才能有助于你的管理目標的實現。
對待犯錯誤的人員,也應當采取聆聽的辦法,不應一味責難它們,而應給他們解釋的機會。只有了解個別情況后,才能對他們對癥下藥,妥善處理。
三、管理方法經常創新
管理員工就象開汽車,司機在開車時需小心的看著指示器和路面,路面有新的變化,指示器的指針有變化,他就應轉動方向盤,防止翻車撞人。管理員工也是如此,管理人員要讓其員工在制定的軌道上運行,就要仔細觀察、經常調整,以防止其出現偏誤。在穩定的大企業中,管理者要多注意員工的各種變化,在基本管理框架內靈活的運用各種技巧管理下屬。而對于活躍的中小企業管理者而言,他們的責任更加繁重。他們不僅不能墨守成規的管理下屬,也不能用哭定的模式去涉及企業的藍圖。
管理者要不斷采用新的方法處理員工管理中的`新情況,就必須要有超越陳規的一年和能力。70年代末80年代初,福特公司的經營思想日漸保守,公司業績步步下滑,最后滑到了虧損的邊緣。艾柯卡出任克萊斯勒總裁后,積極開拓創新,激發了員工的干勁,不到兩年,終于使瀕臨波產的公司奇跡般的起死回生了。
四、德才兼備,量才使用
“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每個人在能力、性格、態度、知識、修養等方面各有長處和短處。用人的關鍵是適用性。為此,作為管理者在用人時,先要了解每個人的特點,是個員工十個樣,有的工作起來利落迅速;有的謹慎小心;有的擅長處理人際關系;有的卻喜歡獨資埋頭在統計資料里默默工作。
在許多企業的人事考核表上,都有一些關于處理事務的正確性、速度等評估項目,能夠取得滿分這才稱的上是優秀的職員。作為一個管理者,不僅要看到人士考核表上的評分,更重要的是在實踐中觀察,結合每個員工的長處給于是當的工作。在從他們工作過程中觀察其處事態度、速度和準確性,從而真正測出其下屬的潛能。也只有如此,管理者才能靈活、有效、成功地管理他的員工、使事業蒸蒸日上。
五、淡化權利,強化權威
第七條 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八條 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定為x小時 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x小時 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等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x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x,每月不得超過x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十條 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以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x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x,即予停薪留職。但以年為限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x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x 天、喪假x。 祖父母、 父母或配偶喪亡者, 可請喪假x天。 外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x天。產假、女性從事人員分娩 可請產假 星期 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 懷孕 個月至 個月而流產者 給假 星期 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 星期 未滿 個月流產者 給假一星期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一條 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x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x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請假期內的薪水,依下列規定支付
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 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公司的規章制度篇5
正規的公司都有自己嚴格的人事考核、人事升遷制度,并不是那一天老板今天高興就會隨意讓員工升職或者加薪,職員的考核以及升遷都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級職員之考績,除副經理級以上依公司章程辦理外,其他職員分為期中考績及期末考績二種,期中及期末考績之平均數為年度考績。
第二條 本公司考核各級職員成績之記錄,作為升職、升級、調遷、退職、核薪及發放年終獎金之重要依據。
第三條 各級職員之考核成績記錄,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總經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閱。
期中及期末
第四條 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級主管對所屬職員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學識、服務精神隨時作嚴正之考核,并記錄于期中及期末考績表內,以為年度考績計算資料。
第五條 本公司各級職員期中考績應于當年七月一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績應予翌年元月一日以前完成之。
第六條 凡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得視其原因、動機、影響程度報請升職、記大功、記功、嘉獎、晉級之獎勵,并列入考績記錄。(例如:對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者、技術上突出貢獻者)
第七條 凡有下列事實之一者,得視其情節之輕重,報請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降級等處罰,并列入考績記錄。(例如:行為不檢者、讓公司蒙受損失者)
第八條 人事部門應于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將各級職員之勤惰及獎懲資料填妥送請總考。
第九條 本辦法呈經董事長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基層職員晉升制度
(一)晉升的目的
1、規范基層管理人才的培養、選拔和任用制度,推動基層管理人才水平不斷提高;
2、建立基層管理人員晉升通道,激勵基層員工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卓越的現場管理推動企業的發展;
3、樹立基層員工學習的標桿,不斷牽引廣大員工終生學習,不斷改進,保持公司的持續發展。
(二)晉升的原則
1、各部門必須本著“開發人才、儲備人才”的觀念去培養和開發員工;
2、晉升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3、晉升必須堅持以工作業績、工作能力為準繩,杜絕論資排輩;
(三)晉升的資格
無論何種晉升通道,員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具有晉晉升的資格:
1.由工人晉升為拉長,必須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工作積極主動、表現優異、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由拉長晉升為班長,必須在公司拉長崗位上工作滿兩年以上;
2.晉升為拉長的人員在最近一年內的考核中不得出現d及以下的等級;晉升為班長的人員在最近兩年內的考核中至少有50%以上是良好,且不得出現d及以下的等級;
3.必須要有良好的工作態度和作風,符合拉長、班長的崗位要求;
(四)任用原則
1.原則上員工初次晉升為拉長及以上崗位均為臨時負責人;
2.臨時負責人的任期(考察期)一般為三個月到六個月,任期滿后,由其上級領導根據其任期期間的工作業績等,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填寫《基層員工轉正申請表》,報相關領導審批,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核準發文,據此調整薪資。
3.對于考察期間不能按時達到既定目標,崗位工作沒有任何起色的,工作表現欠佳的臨時負責人,免去其臨時負責人的職務。
公司的規章制度篇6
一、目的
1.1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保護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2 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
1.3 凡在公司區域內的部門以及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職業健康管理制度適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術語及定義
3.1 職業健康:是預防因工作導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惡化。主要表現為工作中因環境及接觸有害因素引起人體生理機能的變化。
3.2 職業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職業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職業病:是指勞動者在勞動中,因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屬于國家公布的職業病范圍的疾病。
四、職責和管理要求
4.1 職業病防治委員會
公司成立職業病防治委員會,總經理任主任,公司常務副總為副主任,各部門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安全環保辦公室為職業健康的日常管理機構。
4.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健康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并將此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
4.1.2審定職業健康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并定期監督檢查方案的落實情況,解決各部門關系協調、所需資金落實等問題。
4.2 安全環保辦公室職責
4.2.1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并監督實施。
4.2.2確定公司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協助衛生部門對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進行監測,并對監測結果進行公示;對超標場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監督整改。
4.2.3負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申報的主要內容有:用人部門的基本情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危害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4.2.4負責組織進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4.2.5負責公司員工職業健康檔案的建立及歸檔工作。
4.2.6會同行政人事部聯合開展職業衛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衛生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2.7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以及在崗期間定期的職業健康檢查,并負責對其職業健康檢查的結果告知本人。
4.2.8開展職業病防治衛生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提高勞動者自我防護能力。并按規定發給勞動者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督促、指導其正確使用。
4.2.9負責對在工作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員工,員工崗位變動時,及時向員工依照前款規定,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
4.2.10對有害作業場所應采取隔離等防護措施,設置警示標識,配備必要的衛生防護設施。
4.2.11發生職業性中毒事故時,作業部門應立即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職業病防治監測。
4.2.12被診斷為患有職業病的勞動者,積極與行政人事部協調,按規定安排治療或調換工作崗位。職業病患者的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3 各職能部室職責
4.3.1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衛生標準,并認真執行。
4.3.2監督有害作業并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部門目標管理。
4.3.3參與本公司重大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4.3.4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按規定進行監測。
4.3.5組織員工對職業病防治情況實施監督。
4.3.6教育督促員工遵守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4.3.7對有害作業場所進行監督,并向公司提出職業病防治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