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規矩不成方圓。”雖是一句人人皆知的俗語,卻很好地說明了制度的重要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個人公司規章制度范文(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人公司規章制度1
規章制度是實現公司職能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條件。新教師的培訓日程的第一項就是熟悉掌握公司的規章制度和理念,掌握規章制度基本知識,學好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我們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下面根據學習情況,結合個人實際談一些學習心得與體會。
一、通過學習提高了思想認識,增強了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
俗話說,“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任何一個家庭,一個集體,要想做到成功,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一個團隊中,大家來自不同的地方,都有不同的生活習慣和作息習慣,而怎樣才能讓這些不同的人變得和諧,變得團結,變的有凝聚力,統一而有效的管理服從單位的規章制度,增強執行力,是非常重要的。
俗話說,態度決定一切,用什么樣的態度對待工作,就會有什么樣的工作現實。我們每個人都渴望成功,渴望像成功人士一樣運籌帷幄、審時度勢。但往往一遇到一點的挫折,就開始抱怨生活,抱怨一切,開始消極的對待每一天,最終一事無成。成功其實很簡單,但簡單并不代表著容易,就像每天都寫日志一樣,其實是很簡單的事情,但幾個人能堅持不懈的記下去呢?把簡單的事情重復做,每天進步一點點,你就每天離成功也進一點點了。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和約束了工作中的各種行為,指導我們在工作實踐中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態度,使我們的工作更加科學和標準化。我們今后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事情盡量安排在休息日解決,強化規章制度學習,增強遵紀守規自覺性,只有這樣才能加深理解,并能在工作中自覺做到不違章、不違紀。
二、通過學習進一步掌握了學習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運上下功夫
通過一個階段的學習,我基本掌握了和自己密切相關的法規的內容。雖然公司有這么多規章制度,但我覺得這不是一種約束,而是一份責任。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而且它是一把雙刃劍,在規范你的同時更能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素質。崗位責任制讓每一位員工明白自己在崗位上需要做什么和怎么做。在不斷深入學習規章制度后,對我的內心觸動很大,紀律的制定是為了提高個人的工作執行力,讓每個人都有一顆積極心態,樹立起強烈的責任意識和進取精神,堅決克服不思進取、得過且過的心態,把工作做到最好。沒有優秀的個人,只有優秀的團隊,個人的力量再強大也是有限的。如果不能熟悉掌握規章制度,不按照規章制度執行,就可能犯錯誤,甚至可能造成工作上的被動,并且直接影響個人的工作崗位和經濟利益。
針對本人存在的一些問題,結合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我將采取以下改進措施:
一是加強有關業務的學習,熟悉和掌握規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分析能力。
二是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恪守各項管理制度,將各項制度落實到業務活動中去。
三是強化責任意識,要求自己愛崗敬業,認真嚴肅對待自己的職業,忠于自己的事業,勤奮工作,深思慎行,將責任心融化于血液,體現于行動,伴隨于身邊,有一分熱,發一分光,做一個實實在在的人,快樂生活,健康成長,為公司的跨越式發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個人公司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獎勵在推動我市科學技術進步、技術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等科技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公民。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和《省科學技術獎勵制度》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鼓勵自主創新和攀登科學技術高峰。加速實施科教興市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推進經濟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的原則。
第三條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市科學技術獎的組織、受理、評審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獎勵設置及獎勵
第四條市科學技術獎是由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政府獎勵。市科學技術獎(以下簡稱為市科技獎)分為三類:
(一)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
(二)科學技術進步獎;
(三)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
從事自然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工作中取得了有創造性的重大的科研成果或專利技術,第五條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是指在市行政區域內。對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建設、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和創造重大經濟效益的科技工作者個人進行的獎勵。
(一)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每次評選1-2名。
(二)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由市人民政府市長簽署。
(三)對獲得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將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第六條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是指對具有創造性、先進性和實用性并取得了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自然科技研究成果和成果推廣應用進行的獎勵。
(一)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三個等級。
(二)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獲獎組織由市人民政府發給獎狀。對獲獎項目做出主要貢獻的人員發給科學技術進步獎證書和獎金:
1、一等獎獎金每項10000元;項數78項
2、二等獎獎金每項6000元;項數1720項
3、三等獎獎金每項3000元;項數3033項
第七條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是對在本市注冊且屬中小型規模的堅持推動本企業的科學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
(一)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每次評選6-8家;
(二)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由市人民政府給獲獎企業頒發獎牌及獎金。每項獎金10000元。
第三章獎勵范圍及條件
第八條本制度適用于在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自然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推廣應用活動的組織或公民。
第九條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被獎勵對象必須熱愛祖國。科技、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為做出創造性貢獻,并產生了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科技工作者可作為獎勵推薦提名:
(一)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開發領域取得了重大突破或創新的研究成果。
(二)從事具有原創性的科技成果推廣和成果轉化應用工作中。
第十條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推薦項目重點是應用于生產實踐一年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應用研究成果(包括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和生物新品種)屬于:
1、國內、省內、市內首創的
2、本行業先進的
3、經過實踐證明具有重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
(二)具有國內、省內先進水平的自然科學基礎理論研究成果。
(三)取得國家專利證書(即授權)或申報的發明專利已進入實質性審查階段。
(四)市推廣、轉化、應用已有的科學技術成果。成效顯著的
(五)引進、消化國內外先進成熟技術成果。貢獻突出的
(六)市內重大科學技術工程建設、重大設備研制、企業技術改造、資源開發利用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
(七)實施社會公益性重點項目中。
(八)從事標準、計量、質量、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等科學技術基礎性工作和自然資源調查、環境保護、醫療衛生、自然災害監測預報防治以及軟科學研究、科技著作(科普)編著等社會公益性科學技術項目取得重要成果。創造顯著社會效益的
第十一條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授予符合下列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一)開發出具有省級及以上領先水平的新技術。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并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本企業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達到15%以上。
(三)重視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和新技術的研究應用。
第四章推薦獎勵程序
第十二條市科學技術獎勵實行歸口管理的推薦制度。按照行政隸屬關系由下列單位和個人逐級推薦和申報: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的科學技術行政管理部門;
(二)市直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院校;
(三)市直重點企(事)業可直接申報;
(四)具有高級職稱的3名以上同行科技人員聯名。
第十三條推薦單位作為行業歸口管理部門對其推薦的人員和項目進行初審。
第十四條幾個單位共同完成的科技項目由主持單位按歸口的原則推薦上報。
第十五條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對推薦的人員和項目進行評審。
第十六條市科技獎評審結果在媒體上公告。接受社會監督。異議期為一個月。
第十七條對有異議的項目經有關單位初審。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審議并作出認定結論。
第十八條對公告后的獲獎人員和項目。經市政府批準后予以授獎。
第十九條市科技獎的獲獎人或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作為考核、晉升、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享受有關待遇的依據。
第五章獎勵經費
第二十條市科學技術獎每年評選一次。
第六章組織管理
第二十一條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承擔。
第二十二條市科學技術獎專家評審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第七章罰則
第二十三條剽竊、侵奪他人科學技術成果。收回證書,追回獎金,剽竊人三年內不得申報科技獎。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推薦單位或個人提供虛假數據、材料、證明等。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個人公司規章制度3
一、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
二、員工應自覺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應親自簽到,不可代簽。
三、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超過4小時者,視為曠工。
四、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經理事前批準;如有緊急情況,應在1小時內電話通知經理。
加班、調休
五、由于工作上的需要,需在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視為加班。加班按小時計算,4小時為半天,8小時為一天,由公司開給調休單,以便員工安排補休。廣告公司管理制度。
六、員工需要使用調休時,必須提前一天申請,在經理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方可批準,確因實際困難無法安排的,在當年年末將未調休的部分交公司匯總,按本人技術等級工資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行為規范
七、員工上班應著工作服,佩帶工號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潔。
八、男員工不留長發或奇形怪發,保持顏面整潔,女員工不佩帶夸張的飾品。
九、員工禁止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抽煙、做私活、長時間打私人電話。
十、員工對待顧客保持良好的態度,不能與顧客發生任何爭吵,如遇客戶不合理要求可以請經理來處理。
十一、員工之間需講普通話,不可講方言,力求氣氛融洽。
十二、保持店內整潔,每天交班前應把自己的崗位打掃干凈,物歸原位。廣告公司管理制度。
十三、所有部門在每班工作結束后要將資料整理好,已完成的交前臺江總并登記,未完成的需與接班人員交接清楚便于工作更好的完成。
十四、員工辭職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經批準后方可離職,否則不退還培訓押金。
十五、本規定從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負責解釋。
獎勵和處罰標準
一、獎勵
1、每月評月度優秀員工一名,當選者獎勵100元。
2、對公司的經營、管理等制度提出好建議,一經采納實施的每次獎勵50~100元。
3、檢舉違規操作或損害公司利益的,每次獎勵100元。
4、研究發明、改革創新、降低成本,對公司有貢獻的每次獎勵100~500元。
二、處罰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的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內的每次扣罰30元,30分鐘以上的每次扣罰50元。代簽到的代簽雙方每次各罰50元。
2、事假按本人日均工資計扣;病假按本人日均工資的50%計扣(2天以上的病假需有醫院病假單,否則按事假執行),事假或病假停發當月全勤假。
3、曠工按本人日均工資的200%計扣(月度累計曠工2天,全年累計曠工4天的視為自動離職),并停發當月全勤獎。
4、未穿工作服的;不佩帶工號牌的;工作服有異味不整潔;管轄設備不搞衛生的,以上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罰10元。
5、員工在工作場所吸煙的;與顧客發生爭吵的;拾物不報,占為己有的;以上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罰100元。
6、未經許可,擅自私用公司設備做私活或損壞公司設備財產的,按實際損失扣罰。
7、由于員工缺乏責任心而非設備原因造成的產品損壞或報廢,按實際損失扣罰。
個人公司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本公司為建立制度、健全組織與管理,制定此規章制度。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勞動契約另有規定外,悉以本規則辦理。
第二章員工日常行為規范
第一條員工必須遵紀守法,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如有違反國家法規者,一律解職。
第二條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指揮,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三條員工對內應善盡本份,認真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浪費,提升品質;對外應嚴守職務機密,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條員工應樹立主人翁精神、增強責任感。
第五條員工應樹立良好的工作態度,積極上進,培養榮譽感。
第六條公司員工應和眾共濟,通力合作,友愛相處。不得滋生事端,擾亂秩序,不得有組織派系,搬弄是非及爭吵逗毆以防礙公司士氣與團結。
第七條員工應時刻維護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條員工對職務或公事建議或請示,應循級而上,非有緊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躍級呈報。
第九條部門經理應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員工人格,親切誘導,以身作則,切實執行業務,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條公司因業務需要而調派職務時,若為能力所能勝任者,員工不得拒絕。第十一條認真接聽、轉接公司電話,做好電話留言;
第十二條熱情接待公司來訪人員;
第十三條對上級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及時匯報工作進程,遇困難及時匯報,
做到有始有終;
第十四條對公司輸出的郵件、傳真、信息等必須及時與客戶確認查詢。
第十五條員工不得攜帶危險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進入工作場所,因而發生事故者依法論處。
第十六條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員或最后離開公司者應將公司的門窗、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設備的電源關閉。
第十七條員工按照有關規定申領辦公用品,所有從公司申領的用品均為公司財物,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不能占為己有,離職時須交還。
第十八條員工上班時間內不得兼差或從事其它危害公司業務的行為
第十九條員工承辦事務不得收受饋贈或回扣,亦不得借機為自己或他人圖利。第二十條員工應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職權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第二十一條公司員工在職務上,應注意下列事情:
1.確實掌握及了解本身職務與工作內容范圍;
2.處理事物應明確、負責、重時效,凡事應今天事今天畢;
3.交辦事情完成后,應主動報告經理或交辦部門知曉;
4.服從組織體制及規定,團結諧和,排除本位主義,以公司為重;
5.工作如有疑難,應即請示上級,不得借故拖延,積壓或擅做主張。
第二十二條各級領導應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決策及經營方針以及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2.交辦部署事項,應合情合理,酌量酌時;
3.對于部署言行舉止、品德、技能,應隨時予以注意,糾正并重視教育訓練及
考核;
4.如因監督不周,以至發生瀆職情事時,直接領導應負連帶責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人員征募流程的
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征募事宜,經部門經
理應試合格。
第二條新進人員經考試或審查合格后,經總經理核準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
特定人員可由部門經理書面(人員聘用申請書)呈報總經理核準后方可
任用。
第三條部門經理應將核準后的新進人員資料(應征資料)及人員任用申請書一
并送交人事部門依新進人員手續辦理。
第四條新進人員于報道七天內,應繳交下列文件,否則不予任用。
1、身份證影本(需繳驗正本);
2、個人人事資料及三個月內半身照片四張;
3、其它必備的證件。
第五條新進人員交齊上述文件并經過試用期后,人事部門方可辦理加入社會保險手續。
第六條經公司錄用新進人員到職起2-3個月內為考察期,考察期間薪資是以當地工資水平給予;考察期滿合格后進入試用期,職員試用期為1至2個月,但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簽訂勞動合同。
考察期間或試用期間經考核:
1、不適用者,公司得隨時無條件予以解雇,其薪資按照實際工作天數核算;但總共在本公司服務未滿十五天而自動離職者不予發放薪資。
2、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
3、表現特優者,得由部門經理簽報總經理核準縮短試用期限(試用期最短為十五個工作天)。
第七條試用人員的考核依據:
1.工作能力與表現——對工作熟練、謹慎及勝任度;
2.對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認同公司的經營理念與策略;
3.敬業精神——對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業業、如期完成;
4.出勤記錄——有無遲到、早退、曠職等記錄;
5.榮譽感——是否具有團對精神及意識;
6.親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處、坦誠真實。
第八條試用期滿人員,由直屬部門經理予以考核,以書面(試用期滿薪資調整表),呈報總經理考核的,方為正式任用(薪資調整實施天從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條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一概不得錄用:
1.負案在身且尚在緩刑期或被褫權尚未復權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機關服務時,未辦離職手續、名聲很差或被解職免職者。
第十條服務年資自到職天算起,停薪留職或服役期間不予計算;辭職或退休后
復經任用者其原有年資不予連續計算(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外)。
第四章作息與考勤制度
第一條作息時間: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
3、本公司為雙休制。
第二條周日及國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慮到本公司業務的特殊性,將安排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第三條員工上下班一律親自打卡(簽到),經總經理核準免打卡(簽到)者除外。
第四條遲到(早退):
1.朝、夕會未到并未請假者給與相應處罰。
2.上班遲到15分鐘之內者為遲到。
3.上班遲到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4.無故遲到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5.提早下班15分鐘之內者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7.提前下班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8.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不予發放全勤獎金;
9.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10.以上情況均會根據情況給予罰款,因處罰得來的罰款本公司一律不歸為己有,勻平均補貼給所有員工。
第五條因業務,須于晚間或假天加班者,應事先呈報部門經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條外出洽公者,若預知會延誤上、下班時間者應事先報備部門經理簽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在外恰公無法于上、下班前趕回公司者,應以電話報備部門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但次日須請部門經理在出勤卡上補簽確認。
第七條財務部負責每月員工出勤的統計,作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第五章請假制度
第一條員工確因事或因病需要請假時須填寫請假單,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事假:
1.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天,超過者原則上不給予批準,具體視特殊情況而定;
2.全年請假不得超過十五天,每次不得超過連續五天;
3.一次請假超過十天(含)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4.事假為無薪給假,(以天數為計算單位)。
第三條病假:
1、凡請病假經領導簽字,全年累積不得超過三十天;
2、病假連續兩天以上(含)請附醫師診斷證明;
第四條產假:
1.女性員工分娩前后給假五十六天(產婦產檢可提前請產假或產假未休完者可轉換為年假);
2.妊娩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十天;
3.未滿三個月流產者,以病假處理;
4.服務滿一年以上者,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未滿者減半發給。
第五條婚假: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第六條公假:
1.公司派遣學習、考察、辦事或特別指定任務、拜訪客戶者;
2.請假期間薪資照發。
第七條工傷假:
1.員工因執行職務而受傷或致病者,須申請工傷假;
2.工傷假在一年(含)的內者,基本工資照發;
第八條請假時依下列規定呈報核準:
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含)由副總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第九條凡請事假先申請,如因患病或特殊狀況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請時,應先以電話向所屬部門經理報備并向人事部門負責人報備,但應于假后兩天內補辦請假手續;逾期則視為曠工。
第十條凡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前后,不得請假。
第十一條事假、病假的規定天數,年度中途到職者按比例計算。
第十二條員工請假期間無論假別或天數,應覓妥職務代理人,來負責一切事物事宜,否則視同曠職。
第十三條員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視為曠職論,曠職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懲戒,凡一個月內曠職累計達三天者,予以解職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缺席者;
2.無故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者;
3.凡未事先請假,而逾期未補辦請假手續者;
4.凡事先請假未覓妥職務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職,未辦妥手續者。
第十四條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須辦理停薪留職:
1.請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請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經判決不起訴或無罪確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職者。
第十五條停薪留職者,請辦妥停薪留職手續方為生效,否則視曠職論。第十六條員工停薪留職期間,除停發薪資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條停薪留職最長以三個月為限,其原因消除后,應于三天內自請復職,否則視同自動離職。停薪留職人員,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務部門無缺額或業務上已無需要時可以不批準其復職。
第六章離職制度
第一條員工擅自離職者,應以下列規定辦理:
1、經理及會計人員于三十天前,一般職員于十五天前,書面形式呈請核準;
2、離職須填寫離職申請表、工作交接表、客戶資源信息交接表與物品交接表;
3、未依規定辦妥離職手續而離職者,除不發給當月薪資及獎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損失時,將視情節予以追訴。
第二條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經預告,直接解雇并送有關部門處理:
1、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證據確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機密,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3、偷竊或侵占公司財務或營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對公司人員實行暴行脅迫或重大侮辱行為;
5、故意損毀公司物品或機器設備者;
6、攜帶危險禁品或防礙公共安全的物品進公司或釀成以外災害者;
7、有煽動員工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
第三條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經預告,直接解雇:
1、工作態度惡劣,嚴重影響公司工作環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員工理念偏激,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3、連續曠職三天或一個月內曠職達三次者;
4、與廠商勾結或收受廠商財務,證據確鑿者;
5、未經許可,兼任其它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相近的業務者;
6、有其它重大過失或不檢行為導致較嚴重后果者。
第七章移交制度
第一條凡本公司任職的人員如遇人事變動、離職、調職等,均應辦理移交手續。手續辦妥后方可離開原職,未完成移交手續而離開者,公司將扣發所有薪資,直至辦妥移交手續后補發(移交手續不得超過一個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辦理移交手續,而使公司受損時,公司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條員工移交事項如下:
1.個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門有關的印章;
3.本部門及個人保管的客戶資源信息;
4.未辦完或未結案的重要業務資料;
5.本部門保管的其它所有資料,包括電子資料。
第八章獎懲制度
第一條員工的獎勵分下列二種:
1.嘉獎——根據功績做相應嘉獎;
2.特別貢獻獎——獎金上不封頂,也有可能是帶薪旅游或實物獎品,由公司董事會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二條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嘉獎:
1.對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現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并經主管經理提報批準者。
第三條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小功:
1.對公司業務、企劃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全年全勤,無遲到、早退及請假者;
3.檢舉違規、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而使公司及時防范者。
第四條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大功:
1.遇災后,為公司搶救有功者;
2.替公司開源節支,節省重大支出,有具體事實并經過經理提報批準者;
3.揭發重大不軌活動,經查屬實者。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特別貢獻獎:
1.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
2.對公司業務、企劃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工作定期考察,考績優良,未曾曠職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4.對公司有特殊貢獻,堪為全公司員工表率者。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懲戒:
1.上班時間后有吃早餐、零食等行為;
2.上班期間非公務需求而閱讀報紙者;
3.公話私用,屢教不改者。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推銷物品者;
2.未經許可,帶外人進入工作場所或讓外人使用公物者;
3.態度傲慢,不服從負責人員指派工作者。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小過:
1.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下棋;
2.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圖利者;
3.為他人做不實的證明者;
4.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
5、對上級人員有關職務上的查詢,有故意隱瞞或作不實的報告者;
6、代人打卡或簽到(托人者同)而證據確鑿者;
7、遺失公司支票、匯票等重要票據,但未造成重大損失者。
第九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大過:
1.有瀆職,失職等情況,后果較嚴重者;
2.違反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者;
3.為逃避或轉嫁責任,做虛假記錄或報告者;
4.在工作時酗酒滋事或擾亂秩序者;
5.怠工、罷工者;
6.其它關系情節重大者。
第十條員工遺失公司財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應負賠償責任并視情況進行處分:
1.遺失現金者,照遺失金額賠償;
2.遺失支票者,經止付無效而被冒領者,按票面金額賠償;
3.遺失貨品者,照市場價金額賠償;
4.遺失其它財物者,照購買價金額賠償。
第十一條各部門負責人對其下屬人員有包庇縱容或未盡監督考核者,應負連帶責任,如情節重大者調職降級。
第九章員工福利制度第一條本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條正式員工均參加社會保險,享有各項保險權利。
第三條公司可視情況,不定期舉辦員工聚餐、郊游等集體活動。
第四條員工與配偶若同時服務于本公司者,其各項福利可享雙份。
第五條部門經理隨時呈報表現優秀的員工,經公司評審后視情況發給各種獎勵,具體參照第八章的員工獎勵制度。
第六條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對于全年無重大過失員工發放年終獎金,發放
標準如下:
1.服務滿一年者發放月薪一個月,未滿一年者按比例發放;
2.未到年終離職者不發。
第七條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根據考核,對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調薪。
第八條公司每逢重大節慶日(春節、中秋節等)向員工發放禮品或禮金,其金額視公司業務盈余及財政狀況而定。
第九條每月18日作為公司工資發放日,發放前月工資。
第十章崗位管理制度
第一條部門主管、經理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維持公司各部門的正常運轉;
3、合理安排每個項目的正常運作;
4、指揮監督部門員工的日常工作,積極引導他們順利開展工作,使公司業務高
效運作,快速發展;
5、部門主管有權招聘、解雇部門人員,但須經總經理批準;
6、部門主管有權調整部門人員崗位與工作;
7、如部門主管未合理的安排工作,經理有權立即作出調整;
8、加強成本核算,厲行節約,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二條財務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開展工作。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認真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并按期上報;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和報表等檔案資料;管好各種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據。收據與支票領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使用完應辦理注銷手續;管理庫存現金與各種有價證券,保證其安全完整;
4、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5、定期將會計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憑證、報表等有關內容相符;
6、空白合同由財務部統一管理,業務員申領合同,必須做好登記、備案;
7、財務部有權督促業務員簽訂合同;
8、每單業務結束后,有權向業務員確定金額,并結算;
9、在結算過程中,如發現有違規操作的,不得給予結算提成及獎金;
10、及時配合業務部開據發票,送貨單等票據;
11、在收款過程中,業務員如遇有扣款行為的,必須向業務員索要客戶扣款證明,否則視為應收款項處理;
12、業務開展過程中,如發現有違規操作的,有權拒絕支付款項,并及時向總經理或董事長匯報;
13、認真核實報銷憑證,由上級領導簽字后方可支付;
14、認真、統一管理公司客戶資源,做好歸檔管理;
15、每月將應收款、應付款、辦公費用、工資、業務開支等報送總經理審閱。
第三條企劃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及時、準確的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
3、積極配合業務部和設計部的有關工作,做到盡善盡美,并保持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交流;
4、正確掌握客戶對產品的要求及市場信息,對產品進行正確的定位、延伸;
5、服從并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任務;
6、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能力,不斷創新,爭取又好又快的發展。
第四條業務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經常與客戶保持聯系,加強管理,保證業務各個環節不出問題;
3、及時掌握客戶對產品的要求及客戶信息,向公司反饋信息,為公司的業務拓展提供依據;
4、準確掌握客戶對產品要求的各個細節,與企劃人員及時交流;
5、服從并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6、業務員接單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特殊情況除外),并把公司的相關資料按規定送達客戶;
7、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戶,一份交業務部,一份交財務部;
8、簽訂合同后,應及時收取貨款;如遇客戶拒不付款,則必須將商品完好拿回公司,否則貨款將暫時從業務員薪資里扣除,直至拿回貨款再補發;
9、貨款應及時交到財務部,不能另作它用,一經發現,一律依法追回并解職。
第五條客服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2、熱情接聽客戶電話并認真做好各項記錄;
3、如遇客戶投訴等電話,必須耐心、平和的進行接聽和處理;
4、愛惜所用的電腦、電話等公司財物;
5、在崗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積極參加公司的業務培訓并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及業務水平;
7、如遇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進行匯報;
8、及時向相關業務部門轉達客戶的各種訴求。
第六條設計部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2、及時、準確完成公司安排的設計任務;
3、設計師設計稿子必須按企劃部門的要求進行設計,對設計工作單上規定的要求嚴格執行;
4、設計師根據工作的時間自行調整、支配,按時完成;
5、晚上加班者,一般正常情況下請勿超過23:00,次日早上9:00正常上班;
6、如特殊情況任務時間緊迫,加班超時過晚,允許次日延遲一個小時上班;
7、服從并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8、不斷提高自身的設計水平;
9、設計工作單由財務部發放,一式三份,一份財務部留存,一份交于主管,一份由設計師本人保管;
10、設計單子完成后,設計師將設計工作單三聯一并交回財務部,并簽字認可完成情況,由主管寫上評議,將作為提成獎金依據,如未填寫設計工作單的一律不計提成及獎金。
第十一章衛生與安全制度
第一條公司員工應共同維護好環境及公共衛生,隨時整理工作環境,保持整潔。
第二條公司全體員工,均有防止或搶救火災及其它災害的責任。
第三條員工發現有突發狀況時,應及時反映上級與及隨機應變,做必要的安全處理措施。
第四條員工在值勤職務時需要使用公司車輛,應先報備核準,并需先了解其性
能,檢查車況。行車時亦需遵守交通規則,倘有違規罰款時須自行處理。
第五條員工每天上下班離開公司時,應檢查電燈、門窗、電腦、電器等,以防盜竊或火災發生。
第十一章培訓制度
第一條公司為鼓勵員工進修,充實專業知識,提高工作效率,擬辦理在職員工教育培訓,增強自身各方面素質。
第二條培訓項目分為:
1、新員工由人事部門發放公司規章制度并進行解讀和釋疑;
2、各部門按照擬定的培訓教程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培訓;
3、在崗員工將根據不同階段,接受公司的再培訓計劃;
4、公司將視不同情況,對員工進行針對性的培訓。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一條作為在公司里任職的全職股東,除積極遵守此《規章制度》的同時,還須遵守《全職股東守則暫行條例》,此條例不隨本規章制度向非股東員工進行發放。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若有未盡事宜,需修改補充時,另行通知更改。
個人公司規章制度5
一,制定管理制度
科學、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保潔工作順利進行的有力保證。物業服務企業應在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制定出自己的八、九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如保潔衛生操作標準、崗位職責、員工服務規范、清潔設備領用制度、操作規程、獎懲規定等。
二,制定保潔工作計劃
工作計劃是具體實施保潔管理的主要依據。因此,保潔工作應明確每日、每周、每月工作的安排,以便實施和檢查。
1、每日清潔工作的內容
(1)所轄區域內道路(喊人行道)清掃兩次,整日保潔。
(2)所轄區域綠化帶,含草地、花木灌叢、建筑小品等清掃一次。
(3)樓宇電梯間、地板拖洗兩次,墻身清抹一次。
(4)各層樓梯及走廊清掃一次,樓梯扶手清擦一次。
(5)收集住戶生活垃圾,清除垃圾箱內垃圾。
2、每周清潔工作的內容
(1)各層樓宇的各層公共走廊拖洗一次。
(2)業主信箱清擦一次。
(3)天臺、天井清掃一次。
3、每月清潔工作的內容
(1)天花板灰塵和蜘蛛網清除一次。
(2)各層樓宇各層的公用玻璃窗擦拭一次。
(3)公共走廊及住宅內路燈罩清擦一次。
三,抓好衛生設施建設
物業服務企業保潔部要搞好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必須有相應的衛生設備設施。
(1)衛生車輛包括清掃車、灑水車、垃圾運輸車、糞便清運車等。
(2)便民設施指為便利群眾而建設的衛生設施,如垃圾清運站、果皮箱等。
加強環境衛生,既需要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打掃,也需要業主或使用人的保持與配合。因此,應通過宣傳教育,提高住戶的文明程度,自覺遵守有關規定,配合物業服務企業搞好保潔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