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建設是黨的工作的屬概念,又是黨務工作的種概念,它是指黨為保持自己的性質而從事的一系列自我完善的活動,不僅包括黨務工作,還包括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等。黨的建設關系重大、牽動全局。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廉潔黨建策劃方案匯編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廉潔黨建策劃方案1
為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切實做好黨風廉政教育工作,進一步增強干部職工廉潔從政和廉潔自律意識。根據市委、市政府和市紀委的統一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定2014年黨風廉政教育計劃。
1、高度重視黨風廉政教育,將其列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點,年初制定工作計劃,年終進行系統總結。
2、2014年元月,扎實開展學習沈浩同志先進事跡活動,進一步弘揚心系群眾、廉政為民的精神。
3、2014年5月,組織人員參加市法制辦、市人事局舉辦的行政執法培訓班,組織人員參加省法制辦、省建設廳舉辦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培訓考試。
4、2014年第二季度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參加《.....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知識測試。
5、2014年7月,以建黨89周年為契機,組織黨員干部參加市建委系統“七一”黨課培訓。
6、根據市委組織部的統一安排,定期組織干部職工參加大講堂授課培訓。
7、每月組織一次局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會,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傳達貫徹中央、省、市會議精神以及領導的重要講話精神。
8、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參加市干部在線學習城教育,確保完成年度學習課時及學分。
9、2014年10月,學習傳達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并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10、2013年第四季度,組織3人參加省法制辦、省建設廳舉辦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培訓考試。
11、加強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期間期間的廉潔自律教育工作,各科室及二級機構開展廉潔自律承諾,自覺理解社會和群眾監督。
12、把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納入規劃工作目標任務管理,將其作為重要資料列入局各科室、二級機構年度考核范圍。
13、局黨組全面領導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辦公室具體承擔黨風廉政教育工作,并負責對各科室及二級機構貫徹落實情景進行監督檢查。
廉潔黨建策劃方案2
在接到市局黨委相關通知后,黨總支高度重視,先是積極參加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大會視頻會議,隨后又組織全體黨員召開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對學習貫徹十七屆中紀委七次全會、全國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視頻會議和九屆市紀委七次全會、市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的精神提出了明確要求,并組織全隊干部職工以多種形式開展了學習活動。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宣傳引導,深化思想認識。2月16日,組織干部職工參加了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大會視頻會議,聽取了黨風廉政工作經驗交流發言,學習了紀委書記關于市局去年黨風廉政工作總結和今年的工作設想,學習了書記結合案例就黨風廉政建設方面提出的要求,認清了形勢,明確了下一步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方向,切實增強了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2月22日,總隊組織全體黨員召開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大會,總結回顧了2016年總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并對2017年工作進行部署。會上,進一步強調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已經取得明顯成效、呈現良好發展態勢,但形勢依然嚴峻、任務依然艱巨,強調了全體黨員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建設取得的明顯成效,又要看到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重點突出了黨要管黨以及進一步加強黨的先進性教育的必要性和保持黨的純潔性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并要求全體黨員強化公正廉潔意識、永葆隊伍和自身的純潔,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堅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舉措,不斷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引向深入。
二、利用多種形式,強化學習教育。一是將資料分發到各個
班子成員,進行黨委層面的學習,進一步提高領導班子對廉政勤政的認識,提高反腐倡廉自覺性和主動性。二是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業務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實,結合總隊自身工作實際,制定了方案方案,提出了落實市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的意見,根據會議精神部署全年度工作。三是將計劃方案以文件形式匯同各會議材料下發到各支部,通過組織干部職工自學、集中學習及支部討論等方式,認真做好十七屆中紀委七次全會、全國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視頻會議和九屆市紀委七次全會、市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的學習和宣傳。
三、緊密聯系實際,細化貫徹落實。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聯系實際,重抓落實,全力完成以下幾方面任務:一要堅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把工作做實、做細、做好。二要突出維護黨的“純潔性”教育主線,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不斷增強自我凈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增強廉潔自律的使命感、責任感,增強防范意識,時刻警鐘長鳴。三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努力貫徹市局提出的今年工作重點任務,努力實現“五個注重”,落實“四項舉措”工作思路,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四要克服已經存在的問題,如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著“重業務、輕政治”思想;黨員同志中存在著“黨風廉政建設是領導的事,自己權力不大,與己無關”的思想,沒有真正把上級精神入腦、入心;對政治工作如何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現實問題的研究不夠等。這些都需要我們認真地加以研究和完善。
廉潔黨建策劃方案3
一、黨組班子
(一)廉政風險點(責任人:黨組書記、各黨組成員)
1、在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項目安排中未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一人說了算(一級預警);
2、對大額資金的使用不公開透明(一級預警);
3、違反組織任用程序,將不符合條件的干部列入擬任人選范圍(一級預警);
4、未按規定任用、調整、交流干部(一級預警);
5、泄露討論干部任免的情況(一級預警);
6、查處干警違法違紀行為過程中因接受吃請或收受禮物、禮金、有價證券等,不依法依紀處理違法違紀案件(一級預警);
7、在人事調整、干警考核、評先評優、職級晉升等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導致工作失誤(二級預警);
8、對舉報案件或上級轉辦案件,能夠解決而不及時解決,出現集體上訪事件的(二級預警);
9、對上級方針政策、黨紀法規等重要性文件規定,不及時傳達,以致出現違規行為發生(三級預警).
(二)防控措施
1、在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項目安排過程中,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按制度和規定辦事,自覺接受各種監督;
2、定期公布資金使用情況;
3、推薦干部要召開會議,公布任職條件;
4、按照規定培養選拔任用干部,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5、嚴格保密制度,對未經發布的研究事項,不得擅自泄露;
6、拒絕收受各種財物,嚴格要求所分管的部門和干警依照法律規定執法辦案,自覺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7、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干部任用標準,客觀公正評價干警業績;
8、對舉報案件或上級轉辦案件,要依法依紀及時處理,及時回復;
9、對上級方針政策、黨紀法規等重要性文件規定,要及時傳達,認真落實.
二、立案庭
(一)廉政風險點(責任人:分管領導、立案庭負責人)
1、立案審查環節:
(1)、違反規定對應當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對不應當受理的案件違法受理,致使當事人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一級預警);
(2)、在立案審查過程中,因對法律把握不準或礙于情面等原因,受理沒有管轄權的案件(一級預警);
(3)、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案件拖延立案,致使當事人合法權益未能及時得到解決(二級預警);
(4)、超出訴訟風險告知范圍,對當事人作不當或錯誤引導,或者對案件的實體結果發表結論性意見,致使審判被動或結果不公(二級預警);
(5)、責任心不強,工作馬虎,損毀、丟失訴訟材料,損害當事人權益(一級預警);
(6)、群眾意識不強,造成對弱勢群體案件不按綠色通道規定處理,或在辦理訴訟費減、免、緩過程中,因親友關系或同事說情等原因而徇私舞弊(二級預警).
2、收退費環節:
(1)、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損害當事人的利益(一級預警);
(2)、違反規定增設或減少司法救助條件,違反審批程序辦理司法救助手續,造成司法救助混亂,損害當事人權益(一級預警);
(3)、違反規定使用訴訟費、罰沒款、案件暫存款、贓款贓物及其孳息,違反程序規定為當事人、律師或相關人員辦理退費手續,收取、退還相關費用不向當事人出具憑證,損害當事人權益,導致違紀、違法甚至犯罪(一級預警).
3、財產保全環節:
(1)、違反規定采取或者解除財產保全措施,或未能及時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損害當事人利益(二級預警);
(2)、在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前,向被申請財產保全方當事人通風報信,或將財產保全信息透露給相關第三人,損害當事人權益(一級預警);
4、信訪接待環節:
(1)、接待信訪時,未按規定登記臺帳,損害當事人權益(三級預警);
(2)、信訪接待人員截留信訪件,隱瞞信訪、舉報、投訴事件,損害當事人權益(二級預警);
(3)、接待人員接到群眾舉報、投訴后,違反規定向責任人通風報信,或將信息透露給相關第三人,損害當事人權益(二級預警).
5、對外委托評估、拍賣、鑒定環節:
(1)、鑒定管理人員對符合鑒定、評估條件的案件拖延立案,損害當事人權益(二級預警);
(2)、鑒定管理人員違反規定確定鑒定、評估、審計等中介機構,損害當事人權益(一級預警);
(3)、鑒定管理人員向鑒定、評估、審計等中介機構發表傾向性意見,施加不當影響,損害當事人權益(一級預警);
(4)、鑒定管理人員違法向當事人代收代付鑒定評估費用(一級預警);
(5)、鑒定管理人員漏送或丟失鑒定評估材料,損害當事人權益(二級預警);
(6)、在鑒定評估報告未送達當事人之前,向對方當事人透漏鑒定結論,損害其他當事人權益(三級預警);
(7)、對鑒定管理人員或鑒定機構存在回避情形,不作回避處理的,損害當事人權益,導致案件處理不公(二級預警);
(8)、違反規定向案件當事人透露拍賣保留價,損害當事人權益(二級預警);
(9)、與鑒定評估機構進行不正當交往,造成違法評估、鑒定,致使案件處理不公(一級預警).
6、送達環節:
違反規定公告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或應送達的訴訟材料未能完全、及時送達給當事人,致使案件審判程序不公,損害當事人權益(二級預警);
7、分案及司法統計環節:
(1)在分案時存在說情現象(三級預警);
(2)在進行司法統計時,不嚴格審查,統計數據與實際情況不一致(三級預警).
(二)防控措施
1、立案審查環節:
(1)、把好立案審查關,嚴格執行《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
(2)、對敏感、疑難、新類型案件多請示、多匯報,與業務庭多溝通、相互監督;
(3)、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立案時間的規定及時立案,方便當事人;
(4)、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認真遵守審判紀律和保密制度;
(5)、加強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相關規定;
(6)、組織學習相關規章制度,提高為民服務意識.
2、收退費環節:
(1)、加強組織原則性,嚴格執行《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
(2)、加強組織紀律性,嚴格執行司法求助規定,定期檢查;
(3)、加強思想教育,嚴格按照《訴訟費用交納管理辦法》規定執行,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及時核對帳目,定期檢查.
3、財產保全環節:
(1)、加強業務學習,提高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民事訴訟法》、《民訴意見》關于保全的規定;
(2)、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認真遵守審判紀律和保密制度.
4、信訪接待環節:
(1)、提高工作責任心,按規定建立臺賬登記制度,定期檢查;
(2)、加強學習,提高自律意識,嚴格按信訪條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加強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責任心,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5、對外委托評估、拍賣、鑒定環節:
(1)、提高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鑒定、評估的相關規定;
(2)、加強監督力度,嚴格遵守鑒定、評估的相關規定,定期檢查;
(3)、強化自律意識、保密意識,增強工作原則性,按規定辦事,按原則辦事;
(4)、提高自身素質,嚴格按照《訴訟費用交納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5)、加強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責任心,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6)、加強自身修養、強化自律意識,嚴格遵守審判紀律和保密制度;
(7)、增強工作原則性,按規定辦事,按原則辦事,嚴格執行關于回避的規定;
(8)、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認真遵守審判紀律和保密制度;
(9)、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提高廉潔自律意識.
6、送達環節:
加強業務學習,提高工作責任心,嚴格遵守《民事訴訟法》關于送達的規定.
7、分案及司法統計環節:
(1)、在向各業務庭移送案件時,要準確把握各庭工作量、案件難易程度等方面的平衡;
(2)、在上報司法統計數據時,要與案件實際情況進行核對,發現問題,要求辦案部門說明情況,及時改正.
三、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
(一)廉政風險點(責任人:分管領導、各部門負責人)
1、訴訟保全環節:
(1)、違反法律規定采取或者解除財產保全、證據保全措施,采取財產保全、證據保全措施時有過失行為,或未能及時采取財產保全、證據保全措施,損害當事人權益(一級預警);
(2)、原則性不強,保密意識薄弱,在法院采取財產保全、證據保全措施前,向被申請方當事人通風報信,或將有關信息透露給相關第三人,損害當事人權益(二級預警).
2、證據環節:
(1)、依職權調取證據不客觀、全面、公正,僅調取對一方有利或不利的證據,存在偏袒心理,對依職權調取的證據,未在庭審中全面出示或有意不出示關鍵證據且無正當理由,對符合規定的證據調取申請,作出不予準許決定或不作決定,造成案件處理事實不清,案件處理不公,損害當事人權益(一級預警);
(2)、對符合規定的鑒定、勘驗、審計等申請,作出不予準許決定或不作決定,損害當事人權益(二級預警);
(3)、責任心不強,致使損毀、丟失證據材料,或以非法方式收集證據,損害當事人權益,導致違法犯罪(一級預警).
3、審理裁判環節:
(1)、與當事人、代理人及相關人員的會面不符合有關規定,且事前或事后未向組織說明情況,致使案件審判不公(二級預警);
(2)、濫用自由裁量權,量刑不當(一級預警);
(3)、贓款贓物處理過程中存在的不廉潔行為(一級預警);
(4)、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不提出自行回避申請,使案件處理不公,引發社會矛盾,或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不按法定程序辦理,致使案件處理程序出現瑕疵,影響公正司法(二級預警);
(5)、外出辦案違反法院“五個嚴禁”規定,造成違紀違法,影響司法公正(一級預警);
(6)、不按規定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損害司法公信力(二級預警);
(7)、違反中立原則,運用不當手段進行調解,影響案件的公正審理,不考慮利益平衡,調解結果明顯有失公平,損害當事人利益,引發社會矛盾,或指示、授意、暗示當事人惡意調解,逃避或減輕債務,損害其他當事人利益(一級預警);
(8)、原則性不強,明知或應當知道存在虛假訴訟可能,放任訴訟進行,引發虛假訴訟,損害其他當事人利益,影響司法公信力(一級預警);
(9)、違反中立原則,在庭前或庭中引導、暗示一方當事人作不實陳述,或隱瞞相關事實,致使案件事實無法查清,損害當事人利益(一級預警);
(10)、在庭審中,對雙方當事人的陳述自由、陳述時間等作不公平對待,導致案件審判被動,降低司法公信力(二級預警);
(11)、庭審言行不當,具有明顯傾向性(二級預警);
(12)、庭審遺漏關鍵事實,或故意曲解陳述人的意思,造成案件審判不公正,降低司法公信力,引發社會矛盾(一級預警);
(13)、丟失、損毀庭審筆錄,造成檔案缺失,損害當事人利益(一級預警);
(14)、合議庭成員合而不議,或有意不發表不同意見,致使案件審判質量不高,出現錯案(一級預警);
(15)、審判長違反合議規則,制止或限制其他合議庭成員發表不同意見,使案件審判事實不清,產生錯案,引發社會矛盾(一級預警);
(16)、工作不仔細,責任心不強,向合議庭、審判委員會匯報案件遺漏主要證據、重要情節或關鍵事實,致使案件審判事實不清,產生錯案,影響司法公信力(一級預警);
(17)、工作馬虎,印發的裁判文書與合議庭決議或審判委員會決定不一致,影響司法裁判公信力(一級預警);
(18)、保密意識不強,泄露合議庭評議或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具體情況,致使案件審判被動,影響司法公信力(一級預警);
(19)、業務不熟,工作責任心不強,因錯誤認定事實、采納證據、理解法律作出錯誤裁判(一級預警);
(20)、工作責任心不強,審理案件時間過長且無正當理由,損害當事人權益(二級預警).
4、案后環節:
(1)、群眾意識不強,怠于開展判后答疑工作,引發社會矛盾(二級預警);
(2)、責任心不強,工作拖拉,收到當事人上訴狀后,拖延上訴移交時間,損害當事人權益,影響審判效率(二級預警);
(3)、群眾意識不強,判決履行期屆滿后,既不督促義務人自動履行,又以各種理由拖延出具法律生效文書證明,或拒絕向當事人出具生效文書證明,損害當事人權益(二級預警);
(4)、群眾意識淡薄,在當事人按規定申請復印庭審筆錄等相關訴訟材料,審判人員無正當理由予以拒絕,或拖延辦理,影響法院形象,降低司法公信力(三級預警);
(5)、責任心不強,造成在案件質量和法律文書評查中,降低質量標準,隱瞞錯誤事實,致使審判案件質量降低,未能及時糾正錯案,或有意掩飾案件質量和法律文書中存在的問題,導致案件質量下降,影響法院形象(二級預警).
(二)防控措施
1、訴訟保全環節:
(1)、提高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民事訴訟法》關于保全的規定;
(2)、遵守“五個嚴禁”規定,強化保密意識,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關于保全的規定執行.
2、證據環節:
(1)、加強證據規則有關規定的學習,規范庭審程序;
(2)、提高工作責任心,堅持依法辦事,嚴格辦案程序;
(3)、提高自身素質,嚴格執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規范證據材料的保管采集制度.
3、審理裁判環節:
(1)、加強自律意識和職業道德修養,嚴格執行“五個嚴禁”規定,避免與案件當事人或代理人(律師)不正當交往;
(2)、依照法律規定憑證據辦案,不得貪贓枉法;
(3)、嚴格按規定處理贓款贓物;
(4)、嚴格遵守《民事訴訟法》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
(5)、嚴格遵守最高院“五個嚴禁”的規定,增強自律意識和相互監督作用;
(6)、嚴格遵守《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規范辦案程序;
(7)、提高法官素養,依法調解,依法辦案,加強對案件監督管理;
(8)、認真學習相關規定,增強工作原則性,依法秉公辦案;
(9)、嚴格辦案程序,公正辦案,依法辦案,加強案件監督管理力度;
(10)、認真執行庭審相關規定,規范庭審程序,公正辦案,依法辦案;
(11)、規范庭審言行和庭審程序,提高法院公信力;
(12)、提高工作責任心,規范庭審程序,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
(13)、提高工作責任心,嚴格遵守案件材料管理制度;
(14)、加強組織原則,嚴格法律程序,強化對合議庭評議的監督力度;
(15)、嚴格執行合議庭相關制度,加大對合議庭的監督力度;
(16)、加強業務學習,提高工作責任心;
(17)、增強工作責任心,加強業務監督管理,嚴格裁判文書的核對和制作;
(18)、認真執行“五個嚴禁”的規定,嚴格遵守審判紀律和保密制度;
(19)、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和政治素質;
(20)、嚴格執行《民事訴訟法》及其他關于審限的規定.
4、案后環節:
(1)、嚴格執行判后答疑工作的有關規定;
(2)、提高工作效率,增強工作原則性,嚴格執行《民訴法》及相關上訴移交時限的規定;
(3)、嚴格履行辦案程序,提高為民服務意識,定期開展督促檢查;
(4)、加強思想教育,提高為民服務意識;
(5)、提高責任心,加強制度建設,堅持原則,嚴格按照《案件質量評查辦法》執行.
四、執行局
(一)廉政風險點(責任人:分管領導、執行局負責人)
1、執行措施環節:
(1)、違反規定采取或解除查封、扣押、凍結、拍賣等執行強制措施,損害當事人利益(一級預警);
(2)、應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無正當理由未采取,導致執行不力,損害當事人權益(二級預警);
(3)、應當對被執行人財產進行調查而未作調查,損害當事人權益(三級預警);
(4)、案件執行完畢后,未及時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解除扣押、查封,損害當事人權益(三級預警);
(5)、應當對被執行人采取拘留、罰款等民事制裁措施的未采取,或違法采取民事制裁措施,降低了司法公信力,損害了司法嚴肅性(二級預警).
2、執行財產管理分配環節:
(1)、違反執行款物管理規定,收取執行款物未出具憑證,或收取執行款不入帳,產生貪污、挪用等違法犯罪行為(一級預警);
(2)、執行財物管理混亂,帳目不清,引發違紀違法行為(一級預警);
(3)、違反規定使用執行財物,產生貪污等違法犯罪行為(一級預警);
(4)、對執行財物管理不善,造成執行財物非自然原因損壞、貶值或滅失等,損害當事人利益(一級預警);
(5)、濫用職權,在參與執行分配程序中,應公開的事項未公開,暗箱操作,損害當事人利益(二級預警);
(6)、參與執行分配方案不公,或對參與執行分配方案弄虛作假,損害當事人利益(一級預警).
3、執行異議環節:
(1)、工作責任心不強,對當事人提出的執行異議不予處理,損害當事人利益(二級預警);
(2)、應舉行執行聽證程序未舉行,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三級預警);
(3)、對執行異議未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導致執行不公,損害當事人權益(一級預警);
(4)、業務不熟悉,因錯誤認定事實、采納證據或理解法律作出錯誤執行異議裁定,損害當事人權益(一級預警).
4、其他執行工作環節:
(1)、在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未及時告知申請執行人,而要求申請人執行和解,放棄部分債權,損害當事人權益(一級預警);
(2)、未按規定給予或不予司法救助,損害當事人利益,引發社會矛盾(二級預警);
(3)、案件中止、終結執行不符合規定條件,或不按規定程序審批,損害當事人權益(二級預警).
(二)防控措施
1、執行措施環節:
(1)、嚴格執行對外委托評估拍賣事項與執行機構相分離制度,依法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辦案;
(2)、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實施執行公開;
(3)、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實施案件追蹤監督;
(4)、加強工作責任心,嚴格履行辦案程序;
(5)、嚴格執行相關法律規定,依法辦案,公正辦案.
2、執行財產管理分配環節:
(1)、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廉政防范意識;
(2)、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設立執行款交接臺帳;
(3)、加強監督管理,嚴格財務審批制度;
(4)、加強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責任心和職業道德修養;
(5)、加強《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紀律處分條例》學習,嚴格辦案程序;
(6)、加強《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紀律處分條例》學習,強化廉潔自律意識.
3、執行異議環節:
(1)、強化責任意識,提高業務素質及為民服務意識;
(2)、強化監督力度,嚴格執行公開制度;
(3)、加大對重要事項合議監督力度,避免執行不公現象;
(4)、提高業務素質,嚴格法律程序,依法公正辦案.
4、其他執行工作環節:
(1)、進一步提高執行人員職業道德修養,加強廉政教育,強化監督力度,做到司法為民,公正執法;
(2)、加強自身修養,強化責任意識,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公正辦案;
(3)、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依法辦案.
五、司法警察大隊
(一)廉政風險點(責任人:分管領導、法警大隊負責人)
1、責任心不強,在值勤、安檢、保衛、押解、看管等工作上,違反規定造成不穩定因素或安全隱患(一級預警);
2、違反規定安排被告人與其親屬接觸,或為其提供方便,影響案件審判,致使審判被動,甚至無法查清事實(一級預警);
3、在看管、押解期間違反規定,允許被看管、押解人員會見家屬,造成串供、脫逃等嚴重后果(一級預警).
(二)防控措施
1、嚴格遵守司法警察值勤、安檢、保衛、押解、看管等規定,提高職責意識和防范水平;
2、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提高工作責任心;
3、強化制度管理,嚴格處罰措施,增強工作責任心,按規定看管、押解,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責任.
六、監察室
(一)廉政風險點(責任人:分管領導、監察室負責人)
1、監督、監察工作不深入、全面,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時有為難情緒,不堅決、不徹底(二級預警);
2、原則性不強,責任心不夠,在處理相關問題上不全面調查,主觀武斷,致使處理不客觀、不公正(二級預警);
3、紀檢監察人員怠于行使職權,不愿管、不敢管,或者對相關問題的處理不公正、不客觀(二級預警);
4、接受被監督、監察對象的請客送禮(一級預警).
(二)防控措施
1、堅持原則,增強自律意識,帶頭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
2、堅持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問題,提高責任意識;
3、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堅持原則,做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表率.
4、提高自身素質,嚴格制度落實.
七、政工科
(一)廉政風險點(責任人:分管領導、政工科負責人)
1、原則性不強,在干部任用考察工作中隱瞞、回避有關事實(一級預警);
2、違反組織人事紀律,保密意識不強,泄露院黨組醞釀、討論干部任免情況,致使決策被動(一級預警);
3、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招聘過程中,違反規定增設或放寬招聘條件(二級預警);
4、不按程序和要求進行審核,在人事調整、職級晉升、工資晉級等事項上,違反規定給予相關人員方便或設置障礙(二級預警);
5、違反人事及評先考核相關制度,虛報有關立功評先的數據、條件,致使立功評先不準確,影響立功評先工作的公正、公平(二級預警);
(二)防控措施
1、堅持原則,嚴格依照干部選拔任用相關規定實行考察,并將考察結果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2、加強組織原則,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對未經發布的研究事項,不得擅自泄露;
3、加強組織原則,嚴格按照組織人事制度執行,并按規定進行公開招聘,紀檢監督人員全程參與監督;
4、加強人事干部職業道德培訓,提高責任意識,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嚴格準確上報;
5、加強組織原則性,堅持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將立功評先條件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八、辦公室
(一)廉政風險點(責任人:分管領導、辦公室負責人)
1、工作責任心不強,在文秘、機要工作中存在疏失,文件不能及時上交,會議通知滯后,造成工作效率低下,政令不通(三級預警);
2、在單位公章管理中不負責任,私自亂蓋公章及亂開介紹信,影響法院形象,造成不良影響(一級預警);
3、原則性不強,不按規定和程序采購物品,暗箱操作,采購費用高于市場實際價格,或虛報采購、修理等票據報銷費用,導致貪污等違法犯罪行為(一級預警);
4、在與相關單位的業務往來或公務接待中,索取或收受回扣,謀取個人好處,發生違法犯罪(一級預警);
5、違犯原則將私人消費在公費中報銷,造成違紀行為(二級預警);
6、管理不嚴,未經同意使用單位設備、物資裝備辦理私事,影響社會風氣,以至違法違紀(一級預警);
7、違反財務管理規定,動用、存放單位資金,發生挪用公款等違紀違法犯罪行為(一級預警);
8、財務管理不規范,致使財務帳目混亂,扣帳憑證不健全,不符合規定,帳目收支不平衡(二級預警);
9、違反車輛管理規定使用警車,產生違紀違法事件(一級預警);
10、不當使用警燈、警報器,開霸王車、特權車,影響社會風氣(二級預警);
11、私自復印案卷材料,或違反規定為他人復印案卷材料提供方便,造成審判秘密泄露,或原則性不強,違反規定出借案卷,造成案卷丟失(一級預警);
12、責任心不強,工作不認真,在網絡管理方面由于計算機病毒侵襲,造成審判管理網絡混亂,影響審判信息的按時錄入和點擊確認(一級預警).
(二)防控措施
1、文秘、機要工作由專人負責,提高工作責任心;
2、公章專人負責管理,嚴格執行公章管理制度;
3、嚴格遵守資產購置和驗收等相關規定,認真履行政府采購程序,加強票據審核;
4、加強廉政警示教育,規范公務活動制度,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
5、嚴格報銷審核,認真執行財務管理制度;
6、認真執行廉政法規,重制度,強監管,嚴格遵照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7、嚴格資金使用審批制度,認真執行財務管理制度;
8、嚴格遵守財經管理制度,加強業務學習與管理,定期監督檢查;
9、加強警車管理,嚴格遵守警車使用的相關規定;
10、加強思想教育,嚴格按照警車、警燈、警報器等使用規定執行;
11、提高自律意識,按原則辦事,嚴格遵守案卷出借手續及程序;
12、制定網絡管理規范制度,定期進行網絡檢查.
九、研究室
(一)廉政風險點(責任人:分管領導、研究室負責人)
政治覺悟不高,在宣傳報道中把關不嚴、缺乏政治敏感性,造成宣傳報道失真等嚴重問題,影響法院形象,引發社會矛盾(一級預警).
(二)防控措施
把好新聞報道審批關,加大對新聞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建立信息宣傳審核簽發制度.
廉潔黨建策劃方案4
為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切實做好黨風廉政教育工作,進一步增強干部職工廉潔從政和廉潔自律意識。根據市委、市政府和市紀委的統一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定2014年黨風廉政教育計劃。
1、高度重視黨風廉政教育,將其列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點,年初制定工作計劃,年終進行系統總結。
2、2014年元月,扎實開展學習沈浩同志先進事跡活動,進一步弘揚心系群眾、廉政為民的精神。
3、2014年5月,組織人員參加市法制辦、市人事局舉辦的行政執法培訓班,組織人員參加省法制辦、省建設廳舉辦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培訓考試。
4、2014年第二季度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參加《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知識測試。
5、2014年7月,以建黨89周年為契機,組織黨員干部參加市建委系統“七一”黨課培訓。
6、根據市委組織部的統一安排,定期組織干部職工參加大講堂授課培訓。
7、每月組織一次局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會,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傳達貫徹中央、省、市會議精神以及領導的重要講話精神。
8、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參加市干部在線學習城教育,確保完成年度學習課時及學分。
9、2014年10月,學習傳達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并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10、2013年第四季度,組織3人參加省法制辦、省建設廳舉辦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培訓考試。
11、加強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期間期間的廉潔自律教育工作,各科室及二級機構開展廉潔自律承諾,自覺理解社會和群眾監督。
12、把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納入規劃工作目標任務管理,將其作為重要資料列入局各科室、二級機構年度考核范圍。
13、局黨組全面領導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辦公室具體承擔黨風廉政教育工作,并負責對各科室及二級機構貫徹落實情景進行監督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