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方案從目的、要求、方法、方法、進度等方面都是一個具體、周密、可操作性強的方案。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防疫方案的文章4篇 ,歡迎品鑒!

防疫方案篇1
根據縣新冠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指揮令第8號及《關于實施企業復工報備制度的通告》(會新冠指字〔2020〕11號)要求,結合我縣建筑工地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建筑工地節后復工人員流動性大、來源廣泛、組成復雜,作業、居住等聚集性較強,是全縣疫情防控工作的關鍵節點和重點領域之一,應嚴格落實贛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關于實施企業復工報備制度的通告》、《關于印發農業、教育、企業、建筑工地、商業網點五個專門工作組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市新完指字〔2020〕17號)文件要求,要嚴防復工流入疫情,嚴禁復工擴散疫情。
(二)成立全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組,由縣政府副縣長羅水養同志任組長,縣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主要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統籌全縣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環衛園林綠化照明等建設項目的節后復工工作。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詳見附件1)。
(三)各相關行業要按照“行業監管、企業主體、聯防聯控”的要求,建立組織機構,加強組織領導,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各企業、建筑工地要成立項目疫情防控組織機構,加強培訓教育,增強防范意識,企業負責人要堅守崗位、靠前指揮,深入工地防控一線,全面保障人員配置,防控經費和設施物資,同時密切關注疫情發展態勢,按照“一個工地一個方案”的原則編制工地復工疫情防控方案及應急預案,明確區域消毒、巡回排查、人員防護、用工安排、管理機制等,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堅決遏制疫情在我縣建筑工地擴散蔓延,確保工地人員安全。
二、建筑工地復工條件、流程
(一)復工條件
全縣各類建筑工地必須具備“五個到位”方可提出復工申請:
1.防控機制到位:項目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主要管理人員已到位;已編制工地復工疫情防控方案及應急預案,明確了疫情防控內部責任機制,建立了疫情管理體系,明確了相關責任人員;設立專人專崗,對接行業主管部門、疾控部門,全面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2.人員排查到位:工地人員必須建立用工計劃,逐一登記、逐一排查,原則上只使用縣域內人員,部分縣域外管理人員、勞務工人應排查其兩周內往來史、接觸史,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無異常情況方可返崗,湖北等重點疫區人員在省、市、縣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不得返崗,杜絕疫情輸入性、擴散性蔓延。疫情防控管制期間,每天更新人員變化情況。
3.設施物資到位:參建各方已配備不少于一周防疫需求的藥品、消毒物品、醫療口罩、紅外體溫測量儀、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資和正常施工所需建筑材料;項目已設置單獨隔離觀察用房,滿足隔離觀察14天的要求。
4.內部管理到位:一是工地現場及辦公、生活區已實行與外界圍擋24小時全封閉管理,每個封閉區域應單獨設崗,每崗設2人以上門衛24小時值班,嚴格進、出場實名制考勤;對無法全封閉管理的線性工程,應設置施工區域的疫情防控警戒帶,并配備專人專崗巡線管控。二是已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措施并對工地人員(含參建各方管理人員、務工人員)進行了登記造冊,一人一檔建立健康檔案,真實采集和錄入全部進場人員姓名、身份證號、工種、班組、籍貫、聯系方式、14天流動信息、實時體溫等實名信息,實時完善項目人員信息檔案臺賬。三是已對參建單位現場辦公場所和工地人員相對集中的宿舍、食堂、衛生間等重點部位、人員密集場所及進出車輛進行了全方位的衛生防疫消毒工作,并保持衛生清潔、通風換氣;起重機械等設施設備已經消毒殺菌處理。四是宿舍已設置可開啟式窗戶,經常保持室內通風;宿舍人均使用面積不小于3平方米,每間宿舍居住人員不得超過4人,不得設置通鋪。五是工程項目部應實行分散用餐、錯時用餐制,人員配備獨立消毒餐具,不得排隊打飯買菜,不得集中就餐;工程項目設立食堂的,已取得相關部門頒發的許可證并懸掛在制作間醒目位置,炊事人員已體檢合格并持證上崗。工程項目未設立食堂的,已選擇合法經營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訂送餐,確保食品來源安全可靠,不得從無照無證餐飲單位和工地周邊流動商販處訂餐;不得在工地區域飼養、宰殺、食用野生動物。六是工地生活垃圾已存放在封閉式容器中并及時清運,與建筑垃圾分別運輸和消納。七是已對每個進場單位、人員進行衛生防疫宣傳教育和防疫安全交底并監督落實。
5.安全保障到位:一是建設、施工、監理企業已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徹底的復工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特別是對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深基坑、建筑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危大工程和四口五臨邊防護、臨時用電、消防等重點施工環節已檢查到位,建立隱患排查整改臺賬;二是已做好施工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崗前、班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特別是對換崗、轉崗及新招收工人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了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并在上崗前按工種和施工特點分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三是施工勞務單位已對所屬勞務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人員堅決不安排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四是建筑工地已落實圍擋、硬化、沖洗、覆蓋、灑水、綠(固)化“六個百分之百”施工揚塵防治措施,達到《江西省建筑施工揚塵檢查標準》(DBJ/T36—051—2019)第5.0.2條規定的檢查評定合格等級以上。
(二)復工流程
2月10日起,全縣錯峰啟動各類建筑工地復工申請受理工作。復工申請、報備所需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工地復工疫情防控方案及應急預案;建筑工地用工計劃表(附件4);企業復工備案表(附件2);建筑工地員工健康情況申報卡(附件5);會昌縣房屋市政工程申請復工/聯合核查表(附件6);疫情防控期間建筑工地所有工作人員匯總表(附件8);外地返崗工作人員登記表(附件9);節假日未離開我縣工作人員登記表(附件10);復工企業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3)。
具體流程如下:
1.自查。參建各方應根據各自職責,對照復工條件開展復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寫《會昌縣項目復工備案表》。
2.復查。項目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根據《會昌縣項目復工備案表》的檢查重點,實施復查,簽署并向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復查意見。
3.核查評估。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復工復查意見后,會同項目所在鄉(鎮)或縣城市社區管委會、疾控等部門對復工條件進行現場核查評估,核查評估合格向相應新冠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報備后方可復工。
具體要求如下:
1.建筑工地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項目主要管理人員(重點疫區人員除外)應于計劃開復工之日4天前到崗,各項目根據開復工需求,按照管理人員優先返崗,其他人員按需分批逐步到位的原則,編制工地復工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
2.主要管理人員到崗后應統籌安排其余人員有序、分批次返回,要全面排查每名返回人員,建立建筑工地人員健康卡并每日上報當日返回人員情況。
3.具備復工條件的建筑工地施工單位經監理、建設單位同意后,應在計劃復工日前4個自然日通過網絡等形式向項目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提出復工申請。
4.各行業主管部門接到開復工申請及復查意見后應主動服務、立即組織會同項目所在鄉(鎮)或社區管委會、疾控等部門進行核查評估,核查評估合格后,施工單位再向相應新冠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報備,提交復工備案表、疫情防控承諾書后,方可復工。
5.對不符合復工條件的,應立即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單,一次性告知需要整改的問題,加強指導,待施工單位全面排查整改到位后再予復查。
6.復工申請未經同意前不得召集務工人員返回會昌,對身在湖北等重點疫區、工作地在會昌的務工人員,應告知其在省、縣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不得返回,返回后嚴格按規定集中隔離14天。隔離要求如下:對于有來自于外地返崗工作人員的建筑工地,必須落實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現場無法設置的可上報工作組統一安排費用自理),投入使用前需通過縣疾控中心驗收,配合所在村(居)委會和疾控中心,進行14天集中隔離觀察。施工單位應當做好隔離觀察人員的生活保障服務工作,并按照規定支付工人在隔離觀察期間的工資。
三、強化管控,積極做好項目服務工作
(一)實行建筑工地分區段、分時段錯峰復工。在省、市、縣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縣域外的企業非關鍵崗位人員可延后返回或前來我縣,涉及疫情嚴重地區(如湖北省等)的企業(含設計、施工、監理等)和人員(含企業管理人員、勞務人員等)一律暫緩組織復工和返崗。
實行分時段錯峰復工的服務措施:2月10日起,縣域內施工企業使用本縣工人承建的項目原則上可第一批申請復工;2月24日起,縣域外施工企業(不含湖北等重點疫區)承建的項目原則上可第二批申請復工。個別項目經排查確認無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管理人員、建筑工人或勞務人員的,可申請局部復工。省、市、縣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后,湖北等重點疫區企業承建的項目可申請復工。
(二)確保項目前期工作順利推進。對正在開展前期工作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采取網絡、微信、電話辦公等形式進行,避免人員聚集,力爭早日完成項目前期工作,促項目早開工;有條件的項目、企業,應安排職工采用電話、網絡等信息化手段在家上班完成相應工作;各項目涉及行政許可、專家論證審查、驗收、備案的工作事項,可通過網絡審查、網絡會審等方式先行辦理,待疫情結束后再提交紙質文件,申請單位應對文件的真實性負責。
四、強化建筑工地疫情管控
(一)企業層面
建筑工地在復工后,相關企業應繼續嚴格落實以下防控措施:
1.“五個一律”要求。一是施工現場采取實名制管理,對工地駐守人員和進出工地的人員、車輛一律排查登記,來自重點疫區人員、車輛不得進入工地;二是對所有進入工地人員一律測量體溫,發燒、咳嗽等癥狀者禁止進入工地;三是現場設置相對獨立的醫學觀察區、臨時隔離室,對具有重點疫區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員,以及與上述人員有過密切接觸者,一律按要求做好隔離和醫學觀察工作;四是出現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時報告縣疾控部門采取措施,妥善處置;五是對出差到重點疫區的,一律嚴格管控,不得進入工地,并嚴格落實隔離措施。
2.“五個不得”要求。一是項目開復工前,除值班留守人員、檢查人員外不得允許其他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和辦公區域;二是工地施工現場、辦公區域、施工設施設備未經消毒殺菌不得復工;三是未經復工安全檢查、未經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及新冠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備案不得復工;四是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組織聚集性活動,不得召集員工聚集開會,應分散開展班前教育、技術交底等活動,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培訓宜采用微信、廣播等方式進行;五是發現發熱、乏力、干咳等疑似病例應立即隔離,不得進入施工區域、辦公區域。
3.“三加強、兩嚴禁、一優化”要求。“三加強”:一是加強工地環境衛生整治,要嚴格工地飲食、個人和居住衛生管理,保障飲用、洗漱等熱水供應;二是加強宿舍、食堂、衛生間等重點部位的清潔通風和消毒殺菌工作;三是加強人員流動管理,盡量減少工地區域人員進出,盡量減少工地人員與外界接觸。“兩嚴禁”:一是嚴禁工地區域飼養、宰殺、食用野生動物,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食品物資,全力把好食品安全關;二是要嚴禁垃圾偷倒亂倒,做好垃圾儲運、污水處理、溝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一優化”:優化施工組織,實施分班、分組、分區域施工作業,盡量避免大規模群體作業,防止交叉感染。
(二)行業層面
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切實履行行業管理職責,對行業內各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機制運行、防控物資準備、內部管控等方面進行全覆蓋巡查、督查。建立駐工地聯絡員制度,嚴格督促各方主體落實防疫措施,協調解決域內防疫物資和建筑材料采購的實際困難;督促各參建單位同時嚴格執行縣政府、新冠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的疫情防控措施,一經發現有疑似病例,應及時向縣政府報告。發現未經核查擅自復工或經核查不具備復工條件擅自復工,疫情信息瞞報、謊報、遲報、不報的建筑工地,對其責任單位及責任人一律依法依規從嚴從重查處;因監管人員在建筑工地節后復工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而造成嚴重后果的,抄送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追責問責。一線監管人員履職過程中要做好個人防護,避免感染,確保安全。
五、強化建筑工地疫情緊急應對
凡建筑工地人員經醫療機構確認為疑似病例或確診后,企業應立即啟動項目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處置措施,工地立即停工并封鎖場地,配合縣疾控部門開展疫情防治,需經縣疾控部門評估合格后方可復工。
各工程項目要保持信息暢通,做好疫情期間安全生產防控上報工作。批準復工后針對本項目疫情防控工作情況以及項目每日體溫監測情況匯總表人員每日下午3點匯總上報至縣住建局質監站。
防疫方案篇2
為提高XXX建筑工地預防和控制傳染病能力,減輕、消除傳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施工現場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疾病預防控制措施為指導,貫徹執行“預防為先、分級控制、分層管理、及時處置”的工作原則,力求務實、高效、科學、有序地預防和控制新型冠狀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現場防控傳染病緊急情況的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和影響,有效、切實維護生命安全和秩序穩定。
二、目標任務
1、宣傳和普及傳染病防控知識,提高廣大施工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傳染病報告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傳染病不在xx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強環境衛生整治,動員全體施工人員集中整治環境衛生,消除發病誘因和隱患。對員工宿舍進行大掃除,及時清理臟亂差和衛生死角。
5、每日進行施工人員身體病況排查,一旦發現發熱等疑似癥狀的人員,立即送往醫院診治,及時對員工所在寢室所用物品進行徹底消毒,發現疫情立即向高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
6、嚴格控制新入場人員,進行登記備案,并對外地進陜人員進行健康監測,發現可疑病例,及時送往定點醫院,嚴禁在工地留宿。
三 、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宣傳普及傳染病防控知識,提高全體工人的防護意識,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規范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傳染病突發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成立預防傳染病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與落實建筑工地對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現疫情,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四、組織領導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員及分工:
(1) 宣傳與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張貼防護宣傳條幅標語,宣傳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識,提高廣大施工人員自我保護意識。項目部落實專人對上級主管部門有關防控傳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報等信息及防控傳染病的知識向現場所有人員進行宣傳教育、充分利用現場黑板報、宣傳欄、報紙、電視等新聞媒介,對職工進行宣傳、同時做好原始記錄。項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檢查情況,有無新來外省務工人員,有無體溫過高人員。
(2)消毒與檢查:
人員登記管理:對春節復工新進場人員,項目部要做好花名冊,記錄所有人員節日期間所在地、返崗時間、是否與重點防控區人員接觸、是否有發熱癥狀等。外省回來人員按防疫指揮部統一要求隔離、留觀。加強門衛管理,盡量限制人員在一個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對進場人員進行排查登記,登記人員姓名、工種、進場時間、進場測溫溫度等。
消毒測溫管理:每天按照說明書,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對生活區、辦公區、生產區、食堂、衛生間、垃圾堆場(桶)開展兩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記錄;對出入人員嚴格登記、測量體溫,發現異常立即進行隔離并上報高新區防疫指揮部;對進出車輛嚴格登記并進行噴灑消毒,外省入陜車輛嚴禁駛入工地內部。
(3)聯絡與上報: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項臨床表現,并具有任何一項流行病學史的患者:
1、臨床表現:發熱;
2、流行病學史:發病前14天內有武漢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發病前14天內曾接觸過來自武漢的發熱伴有呼吸道癥狀的患者;有聚集性發病或與確診病例有流行病學關聯。
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
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電話:
轄區交通和住房建設局:
轄區定點醫療機構:
轄區人民醫院 :
轄區中醫院:
(4)物資儲備
對于藥品、防護用品、消毒用品儲備數量是否滿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儲備清單及每日消耗清單。(如:口罩、感溫儀、防護服、護目鏡、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組織人員進行衛生大掃除、印發宣傳資料及宣傳傳染病的防控知識。
2、加強疾病檢查工作。每天由施工班組長做好工人的檢查,突出以班組為單位的詢問制,通過一摸、二看、三問、四查的方式,細致地觀察每一個工人的情緒與身體狀況,有可疑病癥,立即上報項目部。
3、保持寢室空氣流通。開窗通風,保證室內空氣暢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個寢室配備體溫計,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強工人個人衛生教育。教育工人飯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個人衛生,使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不喝生水。
6、啟動應急預案。如發現工人發熱特別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離,立即帶到正規衛生院就診。
7、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完善傳染病報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六、應急措施
當工地出現“傳染病”疫情預警時,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方案,在第一時間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
2、對一般發熱等病人的處理:
(1)出現發熱咳嗽咽痛等癥狀,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班。發熱病人退熱兩天后,且無反復,項目部應對其隔離14天無異常,才能回崗。
(2)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及高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發熱人數,并對病人作跟蹤了解。
3、對可疑病例的處理
(1)發熱病人經醫院認為有傳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高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對在工地發現的病人,要在第一時間進行隔離觀察并報告指揮部醫療救治組診治。
(2)工地要對可疑病人所在寢室或活動場所進行徹底消毒;對與可疑病人密切接觸的人員進行隔離觀察。
(3)可疑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人員前往探望。
(4)工地應根據可疑病人活動的范圍,在相應的范圍內調整施工計劃和安排。
4、對傳染病人的處理
若“疑似病人”被醫院正式確診為傳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級報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群,具體要求是:
(1)封鎖疫點。立即封鎖患者所在寢室及班組,等待衛生部門和高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處理意見。
(2)疫點消毒。對工地所有場所進行徹底消毒,消毒必須嚴格按標準操作,消毒結束后進行通風換氣。
(3)疫情調查。工地應配合高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進行隨訪,并采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5、根據相關規定,出現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級主管部門及高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最新決定執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適當安排經費用于傳染病疫情的宣傳及防控工作,確保處理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八、責任追究
實行責任追究制。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班組長直接負責,其余人員一崗雙責。全體管理人員必須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為重要工作來抓,站在講政治的高度,以對工人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傳染病防控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對因工作不力、不負責任、措施不當造成工地傳染病疫情擴散傳播或對施工人員健康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上級有關規定實行責任倒查,并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防疫方案篇3
為全力做好我省住建系統疫情防控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省委、省政府、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本省企業靈活安排工作的通知》(瓊府辦〔2020〕4號)要求,現就做好房建市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工或新開工的房建市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納入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體系,實行網格化管控。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相關企業要按照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工作部署、《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指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識手冊》和海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應急響應要求,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共同做好房建市政建筑工地疫情聯防聯控工作。
二、除省重點項目以外,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原則上不早于2月9日24時復工或新開工,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企業確定。
三、省重點項目參建單位到崗人員應符合疫情防控期的管控要求,在不影響防疫的條件下盡快復工,企業應根據工程進度分批分期組織工人進場施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企業復產復工,加大企業復產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穩崗政策,加大新投資項目開工力度,積極推進省重點項目建設。
四、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調查統計轄區內企業復工計劃和人員安排計劃,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轄區內企業分批有序復工計劃,積極服務指導企業復工,并主動向屬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或指揮部匯報復工計劃,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企業要切實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復工前必須滿足疫情防控條件,主動向所在社區和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加強對建筑工人的全員健康防護管理。
五、春節期間未停工項目應繼續施工,需增加務工人員的,由項目建設、施工單位將用工方案報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新進人員必須符合疫情防控期的管控要求。
六、嚴格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相關企業要對務工人員和管理人員全部登記造冊,并對招用人員是否符合上崗條件進行評估。項目工地設置專職衛生員,配齊口罩、消毒液、體溫槍等防護用品,由專職衛生員對務工人員進行一天兩次的體溫測量并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特別是發熱、呼吸道癥狀如咳嗽、呼吸短促或腹瀉,馬上就醫,并向相關部門報告。鼓勵企業優先招用海南籍務工人員。根據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規定,湖北籍從業人員暫不宜返瓊復工。
七、房建市政建筑工地實行封閉管理。嚴控項目之間務工人員的調配,最大限度減少務工人員流動,嚴格限制人員進出,對材料運輸等進出工地人員,實行分類管理,嚴格登記檢查。改善人員居住條件,疫情防控期不得集體用餐、聚餐,提倡分發盒飯用餐,嚴格落實環境消毒制度,保持施工現場和生活區(食堂、宿舍、浴室、廁所等)清潔衛生,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八、復工或新開工項目必須達到安全生產條件,并經檢查合格后,由施工、監理、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方可復工或開工。
防疫方案篇4
目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仍在持續,局部地區擴散較快,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為加強集團疫情防控,在確保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復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復工時間
集團一般管理人員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x日24時。集團下屬某某集團按照某某市關于推遲復工的時間要求,一般管理人員不早于2月X日24時復工。其他單位可根據各地方政府關于復工時間的不同要求,或單位實際生產需要,靈活安排復工時間,報集團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各單位未經屬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核準同意,一律不得復工。
二、復工人員
(一)主要生產崗位要加強保障
根據崗位性質不同實行不同復工要求,涉及疫情防護、國計民生等物資運輸的生產保障崗位人員要加強值班,保障疫情防控期間某某不停工、不停產,平穩運行。
(二)其他崗位實行靈活工作方式
各單位加強生產經營情況分析,做到穩步復工,有序復工。初期要以保障基本生產運營需求為標準,盡量安排較少人員到單位集中工作或值班,其他人員可在家中以遠程辦公、掌上辦公等方式進行工作。也可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實行輪休的通知精神,安排沒有緊急任務的職工進行輪休。
(三)根據人員疫情接觸情況復工
加強對全體員工的摸排,掌握各類人員返回情況,做好信息檔案登記,建立“一人一表”。對已回湖北等疫情嚴重省份和我省某某市、某某某某市、某某市某某區等省內疫情較重地區,且尚未返回單位的職工,一律推遲返回,要求其暫時留在原地,待疫情解除后再返回復工。對往返、經停上述疫情較重地區或與湖北當地人員、疑似病例有接觸且已返回的人員,建立信息情況登記表,嚴格按照隔離標準進行居家隔離觀察,14天潛伏期滿后確認無異常再復工。湖北以外的其他省份返回某某的人員,要居家隔離觀察7天,無異常方可返回崗位。各地方政府有其他疫情防控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強化復工防疫措施
(一)加強復工組織安排
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和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復工具體操作方案,細化落實措施,明確領導體系、責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應急處置等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并報上級單位備案。復工前,要按照相關程序將復工操作方案、疫情防控預案和承諾書等相關材料報所在縣(市、區)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審核,嚴格實施企業向屬地承諾、員工向企業承諾制度,切實加強風險管控。
(二)落實疫情防控舉措
1.根據崗位防護需求,對復工人員發放口罩、手套等防護用品,配備消毒洗手液,并開展體溫測量等健康情況監護,應急防護物資不足時,應首先保障生產和防疫一線人員。
2.建立人員每日健康檢查登記制度。每天在進入單位前,要對職工進行體溫測量和健康詢問,必要時增加測量頻次,如發現發熱等癥狀,立即阻止其進入單位,并要求其到醫療機構診治,如有疫情接觸史,應視情況送醫療機構進行醫學觀察或居家觀察。
3.嚴格控制會議等聚集性工作方式,盡量通過電視電話會議、微信群、網上辦公系統等方式進行工作交流,盡量避免出差和外出學習、交流、考察等工作,禁止安排集中療休養、慶典等群體活動。
4.加強班車管理。鼓勵職工自駕上下班,有班車接送的應在每輛班車上設置車長,相關單位應對本單位乘車人員進行排查登記,并將相關信息報和誠物業等車輛管理單位,乘坐班車須戴好口罩,上車前應進行體溫測量,并做好每名職工體溫測量記錄,遠程返回人員相對集中的可考慮包車接送,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加強用餐管理。鼓勵分散用餐、家中用餐,盡量減少在單位用早餐、晚餐和集中用餐,現場人員應采取送餐方式,機關人員應采用領取盒飯方式。食堂工作人員在配菜、加工、送餐、餐廚具清洗等過程中應嚴格落實衛生和疫情防控措施。嚴格食堂餐具、用具消毒制度,做好用餐后垃圾分類和清理工作。
6.加強職工宿舍管理。要加強對職工宿舍疫情防控的管理,禁止集體活動,開展進出人員體溫檢測,加強與用人單位聯系,及時掌握當前居住人員和計劃返回人員信息,禁止不明情況人員入住,對疫情接觸人員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取加強監護、隔離觀察等防護措施,準備足夠的獨立房間,供自己不具備隔離條件的職工隔離使用,并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7.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提升職工疾病防護意識和能力,減少外出活動,做好自我防護,及時報告疫情接觸和健康有關情況。
(三)加強工作環境和相關方管理
1.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加強對電梯、班車、食堂、辦公室、廁所、會議室、公務車輛等公共場所的清潔消毒,采取通風透氣、紫外線照射或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劑、過氧乙酸、氯仿等脂溶劑擦拭清洗方式進行病毒滅活。加強對電梯的防護使用,錯峰對電梯進行全面消毒,對電梯的轎廂、護手、按鍵等進行每小時輪番消毒、輪番使用。停止使用某某空調,加強工作場所通風。
2.嚴格駕駛員、船員等外來人員準入制度。重點加強來自湖北、某某等地的船舶監管,避免人員直接接觸,非必要情況外來人員不得進入轄區,確需進入的,要做好個人防護措施、進行體溫測量等健康檢查、詢問調查疫情接觸情況,確認無異常后方可進入。客貨運車輛司乘人員進入集團轄區應全部進行體溫檢測或出具公安部門有效體溫檢測憑據。發現車輛、船舶上有可疑疫情,立即向當地疾控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防控措施。
3.加強聯防聯控。做好轄區內施工、檢維修、船舶服務等業務相關單位疫情防控的協助和監督,特別是與集團職工有密切接觸的單位,未落實相關措施的不得進行有疫情傳播風險的相關業務;配合政府部門做好出租房屋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物業服務單位做好責任區域內進出人員身份核對和健康狀況檢查工作,拒絕無關人員和有新冠肺炎相關癥狀人員進入;嚴格辦公樓宇的車輛進出控制,嚴禁非車庫系統登記車輛入內,并對車內人員開展體溫測量等工作。對不服從管理,擾亂工作秩序,影響疫情防控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立即報告公安等部門。
(四)加強工程項目建設復工管理
制訂各工程復工計劃,貫徹省、市、行業主管部門要求,不提前復工。在復工前督促施工單位編制疫情防控預案,嚴格督促落實省建設廳出臺的《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五個一律”“五個不得”“兩嚴兩禁兩減少”精神,關注最新的項目所在地各級政府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并堅決執行,在做好防疫工作同時做好復工前的各項安全檢查。
四、加強復工支持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嚴格落實黨某某、國務院和某某省委、省政府相關防疫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強黨的領導,發揮各級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健全涵蓋集團總部、基層各單位的網格化管理機制,暢通信息渠道,逐級建立防疫工作專組,在集團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各項防控工作。
(二)制定應急預案
要根據集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應急預案和下發、轉發的有關文件,結合本單位疫情防控實際,編制科學合理、操作性強的應急預案或工作方案,充分考慮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制定針對性應對措施,并做好預案的宣傳和實施。遇到突出問題和困難,及時向上級報告。
(三)加強物資、后勤和資金保障
各級物資、財務和疫情防護部門要根據疫情防護需求,拓展渠道,簡化程序,特事特辦,積極采購足夠的口罩、護目鏡、防護服等防護用品和體溫測量設備、消毒設備及藥劑,將保障疫情防護需要放在第一位;準備專門的車輛、船舶等交通工具,滿足應急狀態下疑似病例或有疫情接觸史人員的運輸需求,并做好防護措施和使用后的消毒工作;做好疫情期間通信、視頻會議等保障工作;加強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經費管理,確保防疫經費需求。
(四)加強輿論宣傳引導
各級黨組織、工會、團委、紀檢部門要充分利用集團融媒體、全媒體和職工群體組織等資源,做好對疫情防控的宣傳引導和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進一步增強職工自我防控意識和能力,加強輿情監控,及時發現職工不穩定思想和負面情緒,關心職工疾苦,加強政策宣講,強化正向引導,及時解決相關問題,確保員工隊伍安全穩定。
(五)加強與地方主管部門溝通
各單位要加強與所在地各級行政、行業、疾控等管理部門溝通交流,根據屬地管理原則,按要求報告單位人員情況和疫情防控措施,執行地方疫情防控各項要求;結合某某作業、集疏運等面臨的困難,加強與交通等部門溝通,積極獲取相關部門的理解和支持,推動某某物流體系逐步恢復運轉,盡快步入正軌。
(六)做好薪酬分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等文件和上級指示精神,對集團職工因疫情防控問題造成的脫崗、誤工等,按照正常在崗進行薪酬發放。對疫情防控期間放棄休息堅守崗位,持續值班加班,保障某某生產運營的職工,要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
(七)加強紀律監督
集團及各單位分管領導和紀檢部門要成立疫情防控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機制,按照上級和集團工作部署,加強對疫情防控和復工期間各級干部職工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造謠傳謠、破壞穩定、影響疫情防控的行為,對履責不嚴、落實不力、防控不到位的單位和人員,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疫情防控工作紀律嚴明、令行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