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案是指根據評估、分析或經驗,根據潛在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型和影響,事先制定的應急預案。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安全應急演練制度的文章8篇 ,歡迎品鑒!

【篇1】安全應急演練制度
為使員工在發生火災時,能夠有序的組織補救和人員疏散,將傷亡和損失減少到最低極限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及分工:
1、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指揮員由安保隊長擔任;
2、義務消防隊:撲救初起火災,配合公安消防隊采取滅火行動;
3、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4、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
5、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程序:
1、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發現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學校領導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報警應講明起火單位、部位、時間、單位詳細地址,可燃物質、火勢等情況。
2、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處于著火層等受火災危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組織人員疏散時,應采取有效措施幫助無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員疏散。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現場指揮員組織滅火行動組人員,切斷有關電源,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啟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4、通訊聯絡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車輛,并視情況與供水、供電、醫院等單位聯絡,按預定通訊聯絡方式,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指揮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利用滅火器材實施撲救。
5、安全防護救護程序: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及時通知救護部門組織救護傷員,保證急需醫藥用品供應,有序開展救護工作。
6、善后處置程序: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調查。
四、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五、演練結束,應做好演練情況記錄,總結經驗,寫出演練小結和評價,根據實際修訂預案內容。
【篇2】安全應急演練制度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至少每2年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未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教育和培訓,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七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與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九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四)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五)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的;
(六)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
(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篇3】安全應急演練制度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為規范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由單位消防安全委員會領導,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部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由部門消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
二、預案的制定和修訂
1.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和各有關部門分別負責制定和修訂本單位和本部門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由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和部門負責人分別簽發。
三、預案的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指揮機構和滅火行動組、通信聯絡組、疏散引導組組成。
2.崗位職責:各組按人員組成確定與預案相關的所有人員的崗位職責。
3.預案對象:假定火災等緊急情況。
4.處置程序:包括報警、疏散、撲救等。
四、預案的演練
1.至少每半年演練一次,部門預案每季度演練一次。
2.演練應由組織者提前七天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3.預案涉及的各級、各類人員,必須對預案熟記并按照演練的同意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位置。
4.演練地點必須相對安全,并防止意外發生。演練前演練地點要設置明顯標志。
五、單位演練記錄和檔案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整理。部門的演練記錄和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負責整理。
【篇4】安全應急演練制度
案情簡介
浙江省樂清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溫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當事公司建立的安全生產臺賬,未納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且從未對相關內容進行編制、評審、發布、宣傳、演練、教育和培訓。
處罰結果
樂清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依法作出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1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七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與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并定期組織演練”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訂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六)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溫馨提示:應急預案是各類突發事故的應急基礎,是應急救援的“底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訂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防患未然,不僅是意識上的事情,更要落到工作嚴格執行規范上!有了事先的預案,發生事故時才能做出最迅速最科學的應對。
【篇5】安全應急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3、通訊聯絡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安全疏散,并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并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后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篇6】安全應急演練制度
一、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七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與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并定期組織演練”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訂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六)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二、案例介紹
樂清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溫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當事公司建立的安全生產臺賬,未納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且從未對相關內容進行編制、評審、發布、宣傳、演練、教育和培訓。
三、處罰結果
樂清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依法作出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1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四、溫馨提示
應急救援預案是指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訂的行動方案。應急預案有利于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有利于提高人員風險防范意識。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訂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篇7】安全應急演練制度
一、單位應根據人員集中、火災危險性較大和重點部位的實際情況,制訂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預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明確火災現場通信聯絡、滅火、疏散、救護、保衛等任務的負責人。規模較大的人員密集場所應由專門機構負責,組建各職能小組。并明確負責人、組成人員及其職責;
(二)火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聯絡、安全防護和人員救護的組織與調度程序和保障措施。
三、組織機構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擔負公安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之前的指揮職責,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等工作,規模較大的單位可以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各項職責應由當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志愿消防隊承擔。規模較大的單位可以成立各職能小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志愿消防隊及其他在崗的從業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如下:
1.通信聯絡:負責與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當地公安消防機構之間的通訊和聯絡;
2.滅火:發生火災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設施就地進行火災撲救;
3.疏散:負責引導人員正確疏散、逃生;
4.救護: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5.保衛:阻止與場所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護火災現場,并協助公安消防機構開展火災調查;
6.后勤:負責搶險物資、器材器具的供應及后勤保障。
四、預案實施程序
當確認發生火災后,應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同時開展下列工作:
(一)向公安消防機構報火警;
(二)當班人員執行預案中的相應職責;
(三)組織和引導人員疏散,營救被困人員;
(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設施撲救初起火災;
(五)派專人接應消防車輛到達火災現場;
(六)保護火災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五、預案的宣貫和完善
應定期組織員工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通過預案演練,逐步修改完善。
六、消防演練
(一)檢驗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各職能組和有關人員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職責的熟悉程度。
(二)檢驗人員安全疏散、初期火災撲救、消防設施使用等情況。
(三)檢驗本單位在緊急情況下的組織、指揮、通訊、救護等方面的能力。
(四)檢驗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公眾聚集場所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其他場所應至少每年組織一次。
(六)選擇人員集中、火災危險性較大和重點部位作為消防演練的目標,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火災模擬形式。
(七)消防演練方案視情況報告當地公安消防機構,以求協助實施。
(八)消防演練前,應通知場所內的從業人員和顧客或使用人員積極參與;消防演練時,應在建筑入口等顯著位置設置 “正在消防演練”的標志牌,進行公告。
(九)消防演練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施。
(十)模擬火災演練中應落實火源及煙氣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十一)演練結束后,應將消防設施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填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記錄》做好記錄存檔,并及時進行總結。
【篇8】安全應急演練制度
1、明確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2、確定組織機構和分工、聯絡辦法、預案的制定和修訂、演練程序、注意事項
等要點。
3、滅火和應急疏散各項職責應由當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
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志愿消防隊承擔。
4、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包括下列組織:
⑴指揮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擔負公安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之
前的指揮職責,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等工作,規模較大的單位可以成立火災事
故應急指揮機構;
⑵滅火行動組:撲救初起火災,配合公安消防隊采取滅火行動;
⑶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⑷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
⑸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
⑹其它必要的組織。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⑴發現火情,首先報警,講明起火單位、部位、時間、單位詳細地址,可燃物
質、火勢等情況;
⑵通訊聯絡組立即迎接消防車輛,并視情況與供水、供電、醫院等單位聯絡;
⑶指揮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關閉相關閥門,切斷電源,利用滅火器材實施撲
救;
⑷不能控制火情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