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哲學高度看,勞動是主體、客體和意義的內涵集成體。勞動是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主要是指生產物質資料的過程,通常是指能夠對外輸出勞動量或勞動價值的人類運動,勞動是人維持自我生存和自我發展的唯一手段。按照傳統的勞動分類理論,勞動可分為腦力勞動,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為什么要簽勞動合同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為什么要簽勞動合同4篇
第1篇: 為什么要簽勞動合同
簽勞動合同要退工單嗎?【優質推薦】
免除勞動合同的前提條件是要由合同雙方的一方提出來,就是契合必定條件能夠免除,可是也能夠不提出免除而繼續履行合同,帶有片面性的。而停止勞動合同是只需達到規則條件就主動履行停止的,契合必定條件有必要且主動停止,無需雙方的片面志愿。接下來給講解大家詳細簽勞動合同要退工單嗎的相關知識。
一、勞動制度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退工單與《勞動手冊》就起到了這個作用。
及時退工,關系到勞動者能否及時領到失業金,能否順利地進入新的單位工作。《上海市單位招工、退工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全工時制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后,應在7日內辦妥退工登記備案手續。”
二、退工手續
用人單位須填寫一式三聯退工通知單。第一聯單位留存,第二聯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的7日內,將此聯和被退職工的人事檔案連同《勞動力登記表》,機要郵寄或直接送達被退人員戶口所在地或單位所在地的區、縣職業介紹所,第三聯交被退職工本人。退工通知單上的退工日期應為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實際日期、落款日期為辦理退工手續日期。
用人單位應將退工通知單和《勞動手冊》一起交被退人員;用人單位應將第三聯退工通知單和《勞動手冊》以及職工參加社會保險個人繳費情況的證明一并交被退人員。被退人員可持上述材料,進行失業登記及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等事宜。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就“未及時辦理退工手續的賠償問題”規定:“勞動合同關系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未按《條例》規定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有效證明或未及時辦理退工手續,影響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失業保險金有關規定予以賠償;給勞動者造成其他實際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請求,賠償其他實際損失,但不再承擔法定失業保險金的賠償責任。”
第2篇: 為什么要簽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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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臨時工需要簽勞動合同嗎
通常情況下臨時工的待遇比較低,而且很多臨時工都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所以很容易被辭退。那么臨時工到底需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呢?臨時工的勞動合同又怎么簽呢?下面,我們大家做簡單的介紹。
一、臨時工付出勞動理應簽訂勞動合同
在法律意義上,沒有臨時工這個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都是勞動工,雙方必須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明確工資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后,在法律意義上,已經沒有“正式工”和“臨時工”的區別。
臨時工的本質是源于上世紀90年代,國務院發文推行公務員制度改革。各省市各部門開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機構,定編制,定職能)。相對于有編制的“編內人員”,臨時工被統稱為“編外人員”。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臨時工怎么簽訂勞動合同
臨時工是計劃經濟時代的名詞,《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并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在用人單位中,各類職工享有的權利是一樣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于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已經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為其建立各種。
對于在本企業連續工作已滿10年的臨時工,續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也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如果本人要求,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并在勞動合同中明確其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并享受有關保險福利待遇。
臨時工其實是很老的一個說法,其所針對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之前,我們國家企業大多是國有企業,其用工制度是將員工招入單位后就一直在該單位工作,直至退休,這就是固定工。相對于固定工,單位為了臨時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員工就是臨時工。由于固定工要做到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單位經濟狀況允許的情況下通常較好;臨時工是馬上要走的,做不久的,所以待遇福利就相對較差。
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出臺則改變了在中國實施了幾十年的傳統用工制度,將勞動合同的概念推向了全國。之所以說其有如此的變革作用,是因為勞動合同制度改變了傳統的在單位一做到底的舊觀念。勞動合同提出一個合同期限的問題,使得勞動合同會面臨終止。當勞動合同終止后,單位就可以當然地終止與員工的勞動關系了。
在這樣的制度下,就無所謂什么固定工、臨時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近10年時,已經很少聽到臨時工的說法了,通常在一些國有企業及國有轉制的企業還有。單位用工,只要是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應該視為是單位的正式員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約定、公司規章制度或者法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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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臨時工就不簽勞動合同嗎
臨時工就不簽勞動合同嗎?
問:李某咨詢,他剛從農村到城市打工,公司以他是臨時工為由不跟他簽勞動合同,請問公司這樣做對嗎?
答:該公司的這種做法是不對的,只要生產勞動關系,用工關系,都該簽合同,這是新出臺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的。《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這些均對簽訂合同作了明確的規定。
公司不簽合同是不合法的,李某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果公司在一個月內沒訂立勞動合同,李某作為一名員工根據《勞動合同法》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的規定維護權益。公司不簽合同對自身有兩點不利的影響:
1、《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指出:“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訂立固定
期限勞動合同有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危險。
2.《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第二十四條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不簽訂合同,勞動者泄密不受約束,不承擔責任,訂立了保密合同除外。
公司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有理有節地和公司協商。經協商不成,你可收集齊證據,申請勞動仲裁。若你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勞動合同法》中已經沒有臨時工的說法了,只有全日制工和非全日制工的說法。
篇三:臨(:做臨時工要簽勞動合同嗎)時工是否需要簽合同?
臨時工是否需要簽合同?
臨時工作為與用人單位發生短期勞動關系的一方,其自身的權益需要得到保護,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臨時工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下面,律伴就簡要講述一下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
一、招聘臨時工也應簽合同嗎
短期工是否需要與商家簽訂勞務合同呢?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要發生勞務關系,勞務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勞務合同。勞務合同可以對勞動時間、勞動報酬、雙方責任義務等進行簡單約定,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用人單位出現克扣工資、延長勞動時間等情況,?短期工?可以依據勞務合同為自己?討公道?。”
“自金融危機以來,國內大部分企業主要以短期小訂單為主,短期訂單越多,企業就更不敢?養?充足的長期普工,接到訂單時,為了降低勞動力成本并盡快完成訂單,就會招聘臨時工,這樣企業一方面降低了勞動成本,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規避法律責任。”梁隊長表示,“臨時工”每周工作超過24小時以上的必須按全日制工資支付,企業不能打“擦邊球”。
二、臨時工工傷的賠償標準
臨時工,作為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用工形式,是相對于正式工(固定工)而言的,1989年國務院發布《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規定》中,明確“臨時工”系指用于臨時性、季節性生產崗位,簽訂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1年的人員。臨時工在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上、享有的勞動保障權益上、政府部門對其實行的管理方式上,都不同于固定工、合同工。但1995年《勞動法》開始實施后,全面建立通過訂立勞動合同來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合同制度,“臨時工”作為一種用工形式已經不存在。
勞動部辦公廳在《對〈關于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6]238號)中明確指出:“《勞動法》實施后,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
20XX年10月,國務院在清理行政法規時,即宣布《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失效,理由是“調整對象已消失”。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和常年性工作崗位上的用工,都必須訂立勞動合同,參加各種保險。在臨時性工作崗位的用工,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可訂立短期勞動合同。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于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已經不存在。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也應當與勞動者簽
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使其享有相關的福利待遇,但在勞動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區別。
用人單位的所有勞動者,不論是企業干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在工作過程中因工負傷,均應由用人單位給予工傷待遇,予以醫療搶救,臨時工也不例外。臨時工也屬于勞動法律法規的保護范圍,在工作中受傷理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內按月支付原工資外,還應該支付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費用。
以上就是關于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一般,如果遇到此類問題時,建議咨詢專業的律師,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傷害。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果你對此類情況還不是很了解的,也可以查找相關法條解決。
文章來源:律伴網>
第3篇: 為什么要簽勞動合同
不簽勞動合同有什么風險
勞動部《關于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賠償勞動者損失。所以為了保護企業以及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必須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企業不簽勞動合同將承擔以下法律風險:
一、未簽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二、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沒簽合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三、未簽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四、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簽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第4篇: 為什么要簽勞動合同
大地保險電商中心簽什么勞動合同
篇一:電商勞動合同
_____________公司
勞 動 合 同 ________(人勞)合同編號:2012-(001)
單位法定代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單 位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
致,同意簽定本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乙雙方選擇以固定期限形式簽定本合同。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年,即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從事 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按甲
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崗位進
行調整。
第四條 乙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__,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
規章制度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
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六條 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業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
乙方臨時加班的,乙方應當理解和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
的規定。
四、勞動報酬與社會保險
第七條 甲方按月及時以貨幣形式(人民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作期間甲方支付
給乙方的基本薪酬為: 元/月(¥:元/月 )(工齡、績效、職
稱、社保另計)。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為稅后收入,個人所得稅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由于符合公司規定的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
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方按照公司薪酬福利制度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制定操作規程和勞動
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條件,并不斷改善。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衛生、職
業危害防護等方面基本知識教育和培訓。
第十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取得相應的上崗資格證書,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
程,并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
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第十六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以依法根據國家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
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進行修改。
七、保密及競業限制責任
第十七條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公司秘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
格保守甲方各類經營、交易、管理、技術等秘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后,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技術秘密,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以及協助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行業及產品的各項業務。
第十八條 競業限制的期限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終止后兩年,自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之
日起。
第十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需簽訂涉密人員保守公司競業協議
書,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八、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二十條 乙方經面試合格后,試用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后簽定合同。乙方上崗后,
必須分期向甲方交納培養、培訓保證金_______元整。正常合同期滿后全部退還乙方。
第二十一條 在合同期間,乙方因特殊原因,必須提前取消合同的,提前向甲方負
責人交書面辭職書,甲方將在一個月內有權隨時批準離場,不退還協議保證金,如協議保證金未交納完,在工資內補交完,只發扣除費用后的工資。
第二十二條 凡簽合同起六個月后,乙方如因結婚需要取消合同,提前向甲方申請
后交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必須是合同期內申請的結婚證有效,甲方退還乙方已交協議保證金及全部工資。
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同意并承諾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的勞動乙方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乙方,并不發放紀律和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正當權益,服從甲方的管理。
協議保證金:
1) 多次工作失誤,經教育培訓屢教不改、嚴重失職、不稱職,不符合錄用條件
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一個月被警告、投拆三次以上的。
3) 嚴重失職、造成甲方利益重大損失的,有嚴重聲譽損壞及嚴重破壞工作程序
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乙方患病超過療期三個月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會同,并要求收取協議保證金及
工 資追究責任。
1)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 甲方未按時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 經雙方協商停工無補助超過 30 天的。
4) 甲方要求乙方人事違法犯罪行為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參加甲方出資的外出專業技能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并
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應遵守有關服務期的規定,如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及相應法律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不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并遵甲、乙雙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守甲方規章制度關于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有關規定。
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按照法律規定,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在乙方辦清工作交接手續后依法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的有關協議書,可以約定為本合同的附件,并與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
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不得代簽或涂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約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簽約時間:年 月日 簽 約 人:__________________
篇二:電子商務勞動合同
電子商務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試用期限為 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從事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其身體健康情況,單方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并同意薪隨崗位而變更。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
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因生產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具體的休息休假的條件、程序和需要辦理的手續,按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來執行。
四、勞動報酬及支付時間
(一)乙方的工資按月發放,試用期工資是元(試用期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試用期后乙方的工資是元(含加班工資),工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加班工資。具體如下:
1、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人民幣元;
2、加班工資元,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乙方同意加班工資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計算基數,休息日加班的優先安排補休,被安排補休的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資(加班時間的確定及加班的程序見公司的規章制度)。
(二)發薪日期
甲方每 月 日左右發放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調薪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內部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考核結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和工作內容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調整的工資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同意購買社會保險,并主動向甲方提供購買社會保險需要的材料。乙方故意拖延或不辦理購買社會保險的,屬于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另簽訂書面的《培訓與服務協議》,如果約定的服務期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期不一致的,以后到期的為準。
(二)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不管是在勞動合同期內,還是在離職后,乙方都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是否與乙方簽訂《競業限制合同》,約定競業限制的范圍,經濟補償的數額、支付方式,限制的年限及違約責任等。
八、解除和終止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工作交接及其他離職手續。只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離職程序辦理完工作交接及其他離職手續后,甲方才與乙方結算所有的債務(包括工資、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等),并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
險關系轉移手續。
九、賠償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規章制度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甲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照法律規定支付乙方賠償金。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十一、其他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 日
篇三:電商勞動合同
編號: LD20151231
勞
甲
乙
簽訂日 動 合 同 書方: 方: 期:年 月日
甲方:
地址: 法人: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
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職務)。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并執行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
配和管理,并履行本崗位職責。
3、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經營活動所在地。
4、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調整乙方工作區域、
地點和崗位;乙方如有實際困難,可向甲方如實反映,甲方應充分考
慮乙方困難,但甲方一經作出調整決定,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年月 日起生效,至年月 日
終止。其中前 個月為試用期。
2、在試用期內,雙方均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合同。自動離
職的視為勞動合同自動終止。
3、如在試用期內無上述解除通知,則當試用期結束時,乙方將自動
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被雇傭。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
作和休息的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工時制。
2、根據甲方的經營性質和工作實際情況,可安排乙方實行輪休制。
3、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如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甲
方需按國家規定,以基本工資為基數支付加班工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勞動報酬按照相應崗位職位確定工資標準。
2、如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工資按調整后的崗位工資標準核發。在乙
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收入不得低于地方政府規定
的工資標準。
3、甲方以貨幣形式按 月 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甲方按有關規定代
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
動防護用品。
2、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公司制定的全部安全操作規章制度。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3、甲方將依法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的違章違紀行為進行懲處。懲處措施將視乙方違章違紀行為嚴重程度而定;對違章違紀嚴重者,甲方將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 專有服務和保密:
詳見附件保密協議
第九條 合同的續訂、終止和解除
(一)續訂: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乙雙方若欲續訂合同,需提前一個星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合同。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續訂意向,本合同期滿時即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
、被證明不符合任職資格的;
、績效考核連續二次不合格的;
、乙方不能或者不愿服從甲方正常調動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甲方對乙方有人身傷害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對方后;
4、乙方提出離職應當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并辦理所有離職交接手續后方可辦理工資待遇結算。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同期間,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違反規定或違反約定解除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培訓費用;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損失;
、公司管理規定相關處罰條例適用本條約定。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照有關法律和甲方規章制度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甲、乙雙方將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乙方不得借故鬧事、破壞正常的工作、經營和管理秩序、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