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的文章3篇 ,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篇1
為深刻吸取近期我省餐飲場所爆燃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全縣餐飲場所燃氣安全管理,防范和減少餐飲場所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與社會和諧穩定,根據**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魯安辦發〔2019〕37號《關于深入開展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決定于2019年6月至9月在全縣開展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餐飲行業燃氣安全專項治理活動,全面排查治理餐飲行業燃氣安全隱患,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和餐飲行業落實安全供氣和用氣責任,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宣傳力度,強化源頭治理,建立長效機制,防范和遏制餐飲場所燃氣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要求
本次專項整治的范圍是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餐飲場所。對存在燃氣使用安全隱患的餐飲場所,責令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報請縣政府采取停產停業整頓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飲場所,一律依法取締:
1.在地下、半地下空間違規使用燃氣的;
2.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短時間內無法整改的。
(二)凡達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飲場所,立即停業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營業:
1.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存瓶總重量超過50千克(折合1瓶50千克或3瓶15千克氣瓶)時,氣瓶設置在室外,宜設置在貼鄰建筑物外墻的專用小室內,不宜與燃氣燃燒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間內。存瓶總重量超過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氣瓶)時,應當設置專用氣瓶間。存瓶總重量小于420千克時,氣瓶間可以設置在與用氣建筑相鄰的單層專用房間內。存瓶總重量大于420千克時,氣瓶間應當為與其他民用建筑間距不小于10米的獨立建筑。
(2)氣瓶間高度應當不低于2.2米,內部須加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且不得有暖氣溝、地漏及其他地下構筑物;外部應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應當使用防爆型照明等電氣設備,電器開關設置在室外。
(3)氣相瓶和氣液兩相瓶必須專瓶專用,使用和備用鋼瓶應當分開放置或者用防火墻隔開。
(4)放置鋼瓶、燃具和用戶設備的房間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間內不得同時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氣鋼瓶減壓器正常使用期限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為3年,到期應當立即更換并記錄。
(6)鋼瓶供應多臺液化石油氣灶具的,應當采用硬管連接,并將用氣設備固定。鋼瓶與單臺液化石油氣灶具連接使用耐油橡膠軟管的,應當用卡箍緊固,軟管的長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間,且沒有接口;橡膠軟管應當每2年更換一次;若軟管出現老化、腐蝕等問題,應當立即更換;軟管不得穿越墻壁、窗戶和門。
2.瓶組氣化站、燃氣管道、用氣設備、燃氣監控設施及防雷防靜電等應當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室內燃氣管道設備安裝與驗收應符合《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CJJ94-2009)。
3.用氣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4.應當使用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供應企業提供的合格的燃氣鋼瓶,不得使用無警示標簽、無充裝標識、過期或者報廢的鋼瓶。
5.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燃氣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
6.從業人員經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企業負責人、從業人員要定期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掌握燃氣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7.應當定期進行燃氣安全檢查,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或應急處置方案,保證從業和施救人員掌握相關應急內容。
8.應當與燃氣經營企業簽訂安全供氣合同,每次繳費或購氣后留存購氣憑證,瓶裝液化石油氣購氣憑證應當準確記載鋼瓶注冊登記代碼。
9.使用的燃氣燃燒器具必須設置熄火保護裝置。
10.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封閉場所內使用燃氣應設有機械通風裝置。
11.燃氣管道及設備布置應由專業部門設計、施工并驗收合格
12.具備接入管道天然氣條件的餐飲場所,應將液化石油氣改為天然氣。
三、步驟安排
(一)調查摸底和自查自糾階段(6月上旬至7月中旬)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鎮街要對轄區內的餐飲場所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督促指導用氣企業按照整治要求的內容進行自查。同時,要結合轄區實際,制定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方案,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對查出的隱患,要逐一登記、建檔,落實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二)集中執法階段(7月下旬至8月底)
組織開展執法檢查。由燃氣主管部門申請縣政府組織城管、公安消防、質監、商務、工商、安監、食品藥品監管等單位對各餐飲場所燃氣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整改不到位或逾期不整改安全隱患的,督促有關單位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依法關閉取締。對存在重大燃氣使用安全隱患的餐飲場所,立即責令停業整頓,并逐一登記在案,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報請當地政府依法關閉取締。
(三)抽查督查階段(8月底至9月下旬)
縣政府將對專項治理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并于9月底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里將成立督查組以抽查、暗訪等多種形式,加強對開展專項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予以通報。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部門安全監管責任。縣燃氣主管部門要按照省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魯安辦發〔2019〕37號)要求,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職責,要把餐飲場所非法經營和違規違章行為作為“打非治違”的重要內容之一,要與推進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建設相結合,嚴格日常監管執法,建立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二)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燃氣供應企業要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合同的約定承擔用戶燃氣設施巡檢、燃氣使用安全技術指導和宣傳責任。管道燃氣企業要加大燃氣管網建設力度,積極發展用戶,讓盡可能多的餐飲場所使用管道天然氣;管網覆蓋區內的餐飲場所原則上必須置換天然氣。用氣企業要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燃氣使用規定,加強對從業人員燃氣使用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自覺接受供氣企業的技術指導,并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隱患自查整改工作,確保用氣場所安全。
(三)扎實開展安全檢查。要對全縣各餐飲場所燃氣使用單位開展檢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走過場。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采取“零容忍”的態度,立即進行整改,達不到安全生產經營條件的,要提請縣政府采取停產停業整頓措施,直至關閉取締。要通過檢查,堅決取締淘汰一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和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餐飲場所,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事故發生。
(四)加強宣傳培訓。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制作專題節目、印發宣傳資料、舉辦培訓班、以案說法等多種形式,宣傳普及燃氣事故預防及應急自救常識,不斷提高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提高逃生自救技能,及時曝光違規設立的瓶裝燃氣供應站點,引導廣大用戶安全使用燃氣,自覺抵制違法違規經營和用氣行為。
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篇2
為切實加強我鎮餐飲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進一步強化餐飲場所燃氣安全監管工作,按照縣安委會要求,我鎮安委會于4月19日組織召開了全區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會議。聽取了區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在燃氣安全檢查工作中的工作部署。
一、是明確職責分工負責。
要按照縣安委會《關于印發<全縣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各自職責,分工負責,統一思想,提高對餐飲場所違規使用燃氣行為的危害性以及專項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確保取得實效。
二、是調查摸底,提高效率。
我鎮餐飲場所數量不多,但覆蓋面廣比較分散,檢查工作任務相當重。有關單位要按照區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要求,進行調查摸底,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加強檢查力度,注重相互配合。
成立以副書記為組長的巡查小組對全鎮餐飲行業進行認真細致的摸底排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治理。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解決專項治理中遇到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充分發揮群眾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及時發現和依法取締各類非法違法餐飲場所。
四、是強化宣傳培訓。
在開展專項治理的同時,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燃氣防爆安全知識。同時加強對餐飲場所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培訓工作的質量和覆蓋面。
通過開展餐飲行業燃氣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加大治理餐飲行業安全環境,促使燃氣經營企業和用氣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全鎮餐飲企業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來餐飲場所燃氣泄漏爆炸事故教訓,切實加強餐飲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進一步加強餐飲場所燃氣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氣安全事故發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一、專項治理的意義近年,一些餐飲場所燃氣泄漏爆炸事故頻發,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2011年11月14日陜西省西安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內一肉夾饃店因液化石油氣鋼瓶泄漏引發爆炸,造成11人死亡、31人受傷;2012年3月6日遼寧省盤錦市一燒烤店因液化石油氣鋼瓶泄漏引發爆炸,造成4人死亡、22人受傷;2012年11月23日山西省晉中市壽陽縣喜洋洋火鍋店發生液化石油氣泄漏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傷。造成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飲場所對燃氣泄漏爆炸危險性認識不足,盲目違規使用燃氣,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不健全,現場安全管理混亂;
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業現場防火防爆等安全設備設施不完善,隱患排查治理不及時;
三是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不力,從業人員缺乏燃氣防爆安全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嚴重;四是部分地區對餐飲場所燃氣防爆安全工作重視不夠,安全監管職責不清、存在薄弱環節和漏洞,打擊和取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措施不力等。我縣餐飲場所量多面廣,絕大多數規模小,安全生產條件差,容易發生燃氣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員密集場所,一旦發生2事故,將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社會影響巨大。因此,有必要對餐飲場所集中組織開展燃氣安全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隱患,堅決依法取締淘汰一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和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餐飲場所,強化源頭治理,建立長效機制,防范和遏制餐飲場所燃氣事故的發生。
二、目標任務本次專項治理的范圍是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燃氣的餐飲場所,主要目標任務是:依據安全生產、公安消防以及燃氣、餐飲行業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規定,對存在燃氣使用安全隱患的餐飲場所,責令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采取停產停業整頓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督促使用液化石油氣的餐飲場所,使用有充裝資質的氣瓶,全面清理非屬地檢驗的氣瓶;在有條件的餐飲場所推廣使用非易燃易爆類加熱源,提高餐飲企業本質安全。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飲場所,一律依法取締:1、在地下、半地下空間違規使用燃氣的;2、相關證照不全的。
(二)凡達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飲場所,立即停業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營業:1、使用瓶裝壓縮天然氣的,應當建立獨立的瓶組氣化站,站點防火間距應當不小于18米。2、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1)存瓶總重量超過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氣瓶)時,應當設臵專用氣瓶間。存瓶總重量小于420千克時,氣瓶間可以設臵在與用氣建筑相鄰的單層專用房間3內。存瓶總重量大于420千克時,氣瓶間應當為與其他民用建筑間距不小于10米的獨立建筑。(2)氣瓶間高度應當不低于2.2米,內部須加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臵,且不得有暖氣溝、地漏及其他地下構筑物;外部應當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應當使用防爆型照明等電氣設備,電器開關設臵在室外。
(3)氣相瓶和氣液兩相瓶必須專瓶專用,使用和備用鋼瓶應當分開放臵或者用防火墻隔開。
(4)放臵鋼瓶、燃具和用戶設備的房間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間內不得同時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氣鋼瓶減壓器正常使用期限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為3年,到期應當立即更換并記錄。
(6)鋼瓶供應多臺液化石油氣灶具的,應當采用硬管連接,并將用氣設備固定。鋼瓶與單臺液化石油氣灶具連接使用耐油橡膠軟管的,應當用卡箍緊固,軟管的長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間,且沒有接口;橡膠軟管應當每2年更換一次;若軟管出現老化、腐蝕等問題,應當立即更換;軟管不得穿越墻壁、窗戶和門。
3、瓶組氣化站、燃氣管道、用氣設備、燃氣監控設施及防雷防靜電等應當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
4、用氣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臵,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5、應當使用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供應企業提供的合格的燃氣鋼瓶,不得使用無警示標簽、無充裝標識、過期或者報廢的鋼瓶。4
6、嚴禁在液化石油氣氣瓶中摻混二甲醚。
7、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燃氣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
8、從業人員經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企業負責人、從業人員要定期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掌握燃氣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應當定期進行燃氣安全檢查,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或應急處臵方案,保證從業和施救人員掌握相關應急內容。
10、應當與液化石油氣供應單位簽訂安全供氣合同,每次購氣后留存購氣憑證,購氣憑證應當準確記載鋼瓶注冊登記代碼。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縣安委會成立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安委辦主任、縣安監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縣安監局、縣城管局、縣藥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安監局、縣城管局、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縣藥監局、縣消防大隊等部門對口股室負責人擔任,負責全縣專項治理工作的協調指導和對鄉鎮(場)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的督導。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如下
(一)縣城管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餐飲場所使用燃氣的基本安全要求;督促燃氣供應企業與餐飲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督促燃氣供應企業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合同的約定承擔用戶燃氣設施巡檢、燃氣使用安全技術指導和宣傳責任;向社會公示合法燃氣供應企業名錄;對存在違法違規供氣行為的燃氣供應企業依法追究責任。
(二)縣消防大隊:負責對餐飲場所的消防安全實施專項監管;依法查處餐飲場所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5(三)縣質監局:對餐飲場所使用的報廢、超期未檢和非屬地檢驗的氣瓶下達監察指令書,將存在上述問題的鋼瓶移送專業檢驗機構依法處理,并依法追究充裝單位責任。
(四)縣安監局:負責對經有關部門確定,在燃氣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隱患的餐飲場所,依法責令其停產停業或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氣設施、設備。
(五)縣工商局:負責對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餐飲場所依法進行查處。
(六)縣藥監局:負責組織餐飲場所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動消除隱患;對未與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的餐飲場所,督促其與合法供氣企業簽訂安全供用氣合同。同時,對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場所依法進行查處。
(七)各鄉鎮(場):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組織開展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檢查,配合縣燃氣安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四、時間安排(一)調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階段(3月底前)。
1、各鄉鎮(場)、各有關部門要對轄區、系統內的餐飲場所進行一次全面調查摸底,摸清基本情況,根據餐飲場所規模及類別建立基礎臺賬。
2、各鄉鎮(場)、有關職能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分別制定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并于3月31日前將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報送縣安委會辦公室。(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階段(4月1日至5月底)。61、餐飲場所要按照相關規定、標準的要求,認真進行自查自改,對查出的隱患,逐一登記、建檔,強化整改,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并于4月上旬前將執行燃氣防爆有關規定的情況、存在問題及整改計劃報縣城管局和其他有關部門。各鄉鎮(場)、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深入現場,大力宣傳燃氣防爆安全知識和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導和服務工作。
2、縣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餐飲場所自查自改情況進行全面督導和檢查,督促整改、跟蹤問效。對逾期未整改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情節嚴重的,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依法關閉取締。(三)督查和全面總結階段(6月至7月)。縣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通過抽查、互查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各鄉鎮(場)及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治理檢查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認真整理專項治理檢查工作資料,做好省、市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抽查的準備工作。五、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各鄉鎮(場)、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吸取燃氣事故教訓,提高對餐飲場所各類燃氣潛在危險性的認識,切實加強對專項治理檢查的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
(二)加強教育培訓,深入宣傳發動。各鄉鎮(場)、各有關部門在開展專項治理檢查的同時,要結合實際,采取制作專題7節目、印發宣傳資料、舉辦講座論壇和培訓班、以案說法等多種形式,宣傳燃氣防爆安全知識。
(三)加強協調配合,堅持統籌兼顧。各鄉鎮(場)要把餐飲場所非法經營和違規違章行為作為“打非治違”的重點內容,以落實小型餐飲場所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主線,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規范作業行為,減少和杜絕“三違”現象,全面提升現場安全管理水平。各有關部門要在認真履行本《方案》明確的職責分工基礎上,加強協作配合,對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監管的違法單位及相關信息,要立即向有關部門通報。
(四)加強查處力度,嚴格責任追究。各鄉鎮(場)、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兩個一律”的要求,堅決依法取締一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的餐飲場所;對達不到十項基本燃氣安全要求的餐飲場所,要依法責令其立即停業整改,直至隱患消除;對不認真開展專項治理檢查,導致發生事故的,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處理結果,切實用事故教訓推動小型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工作。
(五)加強信息報送,確保工作實效。各鄉鎮(場)、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專項治理工作的時間節點要求,及時收集、匯總并報送有關工作信息,并于2013年6月30日前,將本鄉鎮(場)、本單位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及附件1報送縣安委會辦公室。
8附件: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治理檢查工作情況統計表。9附件: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統計表填報單位:填報人:聯系電話:填報時間:年月日類別數量項目火鍋店燒烤店小吃店其它小計餐飲場所數量從業人數專項治理相關工作情況舉辦培訓場次培訓人數專項治理檢查情況企業自查自改情況自查安全隱患數(項)項,其中重大安全隱患項自改安全隱患數(項)項,其中重大安全隱患項隱患整改資金(萬元)治理檢查情況組織檢查組(個)組織檢查人員(人次)人次,其中專家人次檢查單位數(家)發現安全隱患數(項)項,其中重大安全隱患項督促整改安全隱患(項)項,其中重大安全隱患項隱患整改資金(萬元) 行政 執法情況取締單位數(家)責令停業整改單位數(家)關閉經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單位數(家)行政處罰起數行政罰款數(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