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為中文,拼音為zh-igravedù其含義是:1.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律、習俗和其他規范二制定法律、法規三規章制度四特定等級之服裝5.生產六制作方法7.規模和風格8.規則形狀9.指一定的規范或法律、習俗。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婦產科各項規章制度的文章2篇 ,歡迎品鑒!

婦產科各項規章制度篇1
1、病區管理實行三級醫師負責制。
2、每日住院醫師查房四次,主治醫師查房兩次,每日住院、主治和主任三級醫師共同查房一次。
3、每日晨交-班時科主任檢查病歷質量和醫療處理,對診療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出,并立即糾正。
4、每日晨三級醫師大查房完畢后,由住院醫師開出醫囑、處方和檢查單后,均由主治醫師檢查,審核無誤后交付主班護士執行。
5、進入產房及治療室,進行接生、拆線、換藥等醫療操作均要求戴口罩、帽子,六步洗手法洗凈雙手,嚴格進行無菌操作。
6、每日下午下班前由住院、主治兩級醫師查房后,將當日手術病人和其他病人處理后,向值班醫師交接病人。
7、各級醫師均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員一、二、三線均為本院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醫師,另安排有備班。保證急診病人多時及搶救病人時,醫師有人員保證,要求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并簽字,絕不允許脫崗,危重病人床頭交接。
8、要求各級醫師急會診,十五分鐘內到達。
9、對危重病人,要求全體醫護人員統一調遣,積極參加搶救,及時組織全院大會診。
10、婦產科住院病歷由住院醫師和主治醫師完成后,由主治醫師審查修改后交主任醫師審查并簽字,出院時統一由主任醫師最后審查,發現問題并糾正后簽字送病案室。
11、各級醫師在醫療護理中遇到問題及時匯報科主任、護士長,如科內不能解決,及時報告醫務處,請醫務處協調處理。
12、對于處方質量,每月評審1次,找到問題,及時提出修改意見。
13、婦產科每周業務學習,除三基訓練外,要求外出學習,開會回來后組織全科及時傳達學習。
(一)、實行業務副院長行政查房制度,及時協調院內相關科室關系,解決產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改進產科工作,并做好記錄備查。
(二)、實行科主任負責制,嚴格執行《廣西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和《廣西各級醫療保健機構產科建設標準(試行)》配備各級各類產科工作人員,產科設備,建立健全產科工作制度,落實各種人員職責。
(三)、成立院內產科搶救組,產科質量管理小組,按照《廣西縣,鄉級產科質量標準》每半年評價一次產科質量,并做好登記。
(四)、嚴格執行三級醫師查房制度和產兒科雙查房制度,產兒科要互相配合,同時負責對轉入新生兒科的病理新生兒和母親的查房和診治,執行嬰兒安全管理制度。
(五)、實行產科危重病人請示報告制度。發現危重孕產婦,要及時報告上級醫師和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奔赴現場搶救,指揮搶救工作,并報告醫院,協調各相關科室共同組織搶救。
(六)、嚴格實行醫生、護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實行一、二線醫師雙崗負責制。特殊情況個別交接;交接時應對孕產婦的胎心,產程進展,高危因素變化等情況進行詳細檢查,并如實記錄,簽字。科主任應對交接-班情況進行詳細檢查和監督。
(七)、加強對產科人員的助產技術培訓。實行產科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管理制度,有計劃安排醫師進修,學習,參加學術會議,不斷提高技術水平。積極引進和推廣產科服務新知識新技術,促進產科質量不斷提高。
十六、孕產婦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孕產婦安全管理制度
(一)、認真做好孕婦系統管理,產前保健時醫療保健機構必須統一使用依法印制的《廣西孕產期保健手冊》,如實填寫相關內容,按要求認真做好孕婦學校健康教育,孕期保健服務。孕婦住院分娩時須將《廣西孕產期保健手冊》交給產科,通知在檢查產婦后要向孕婦和家屬介紹產婦情況,耐心細致解釋分娩本身的安全性和風險性,提供咨詢服務,提倡和鼓勵自然分娩,使產科醫生及時掌握孕婦孕期保健情況,記錄分娩情況,做好產后保健記錄以及產后入戶訪視的母嬰保健情況。
(二)、對住院分娩的孕婦,接診人員要詳細、如實地填寫孕產婦姓名,丈夫姓名及夫妻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系電話。
(三)、產房實行24小時負責制,負責第一產程到第三產程全產程監護的產時保健服務,助產人員除掌握適宜產科技術外,還應掌握一定的新生兒窒息復蘇技術,搶救危重患兒時應有兒科醫師進產房負責搶救,助產人員協助。實行剖宮產術需由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決定,主刀醫師應具備婦產科醫師職稱,具備國家認可的中專及以上醫學學歷。
(四)、危重孕產婦的急救和轉診制度
1、急救和轉診網絡的建設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負責規劃本行政區域內的孕產婦急救和轉診網絡,建立母嬰安全綠色通道。根據區域范圍和醫院的技術,設備,人員等條件,將轄區內所有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按轉診分片負責的原則,確定其在轉診中的上下級關系,由指定的上級機構包片負責接收下級醫院危重孕產婦的轉診任務.。在農村地區,一般以具備搶救能力的縣級綜合醫院為轉診中心。
衛生行政部門應將轉診網絡名單向轄區內全部醫療機構及群眾公布,并制定明確的轉診程序,規定什么情況轉哪級醫療機構。各級醫療保健機構按規定接納本機構能診斷和處理的孕產婦,對規定服務范圍以外的高危孕產婦應及時轉至相應的上級醫院進行診治,各級醫療保健機構應以積極主動的態度對待轉診,不能延誤或推諉。
2、轉診中心的條件
轉診中心應具備各種難產診療技術,產科及新生兒危重癥的搶救技術,全套麻醉,呼吸,循環管理等技術相應設備,以及產科搶救藥品,產科搶救設備,搶救制度,而且搶救物品隨時處于功能狀態。
3、各級轉診中心應具備急救車,且24小時有人值班。如果本院急救車外出,應迅速聯系當地急救站或通知本地區衛生行政部門協調附近醫院解決。在偏遠地區或交通不便的地區,應動員社區力量來解決轉診所需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如組織固定的擔架隊,在必要時一面利用人力轉運產婦,同時通過電話與上級急救中心聯系,由上級醫院派出救護車,兩種方法相結合,盡量縮短轉運時間,轉運的醫務人員和接診人員應有在轉運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
4、轉診過程的要求
下級醫院應在識別出高危后及時上轉,不要等病情危重時方轉,上級轉診中心應及時向下級單位反饋轉診病人的診斷、治療、處理、結局等信息,指導如何處理。
十七、母嬰同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七、母嬰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產科醫務人員要樹立安全意識,院科兩級要加強管理和督促檢查,防止意外和突發事件的發生。母嬰同室區安裝防盜門,非探視時間不得開放,做好防盜門鎖匙的交接-班,若有突發事件發生隨時保證能打開大門。
(二)、責任護士要向住院孕產婦進行入院宣教,宣教內容:(1)、入院須知;(2)、探視陪護制度;母嬰同室安全管理制度。宣教后責任護士和孕產婦要簽名。
(三)、實行當班醫護人員查房,清點母嬰人數,交接制度,實行交-班責任制。使嚴格的醫療和護理工作制度并得到落實,保證母嬰得到安全的醫療和護理服務。
(四)、嚴格母嬰同室陪護和探視制度
為防止交叉感染,確保母嬰安全。非探視時間一律不予進入母嬰同室區探視,進入探視者要進行簽名登記,患呼吸道傳染病和紅眼病等患者嚴禁探視,獲準入探視者必須清潔消毒雙手后才可入室,探視時間不超過半小時,每次探視只允許1—2人,需要陪護者由產房護士長根據產婦具體情況發放陪護卡,一卡只允許一人陪護,其余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一律不得進入母嬰同室區。探視和陪護人員身份要登記清楚,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非親屬不許探視,母嬰同室區工作人員發現可疑人員要立即報告醫院保衛科。
十八、嬰兒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嬰兒安全管理制度
(一)、對分娩女嬰或殘疾嬰兒并有棄嬰傾向的產婦及家屬,要做好認真細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報告科主任和醫院領導。
(二)、住院期間,產婦或家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抱嬰兒離開母嬰同室區。
(三)、因醫療或護理工作需要,嬰兒須與其母親分離時,醫護人員必須和產婦或家屬認真做好嬰兒的交接工作,嚴防意外。必須做到:1、工作人員須掛牌上崗;2、抱嬰兒或還嬰兒時,須在母嬰分離情況記錄薄上填寫清楚抱(還)嬰的日期,時間,母嬰分離原因,并有醫護人員和產婦或嬰兒父親雙方簽名。
(四)、嬰兒出生時立即在嬰兒病歷上蓋上嬰兒腳印,出院時必須由母親在病歷上加蓋母親拇指印,而且必須進行《嬰兒出院產科登記》后經當班護士核對,雙方簽字確認后方可離院。除產婦死亡或昏迷神智不清情況下由父親簽字認領外,單親母親和發生產婦死亡的情況時,才由其有血緣關系的親屬認領,一般情況不允許無血緣關系的其他親屬隨意認領嬰兒。
十九、終止妊娠制度
十九、終止妊娠制度
(一)、進行早期藥物流產,人工流產,有醫學指征需要終止妊娠時,須向受術者說明藥物流產,人工流產或終止妊娠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及意見情況,經本人和家屬同意并簽署意見。
(二)、如為計劃生育引產的,按計劃生育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凡屬大月份引產的,須持有計劃生育部門的證明,經醫院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施行引產。同時,要做好有關情況的登記備案工作。
(四)、凡引產出來的嬰兒,必須認真填寫孕周,引產出來的時間,嬰兒性別,死(活)嬰,處理結果等,并有兩名醫護人員簽名。
(五)、嚴禁進行假結扎,假放環,非法取環,杜絕出具虛假《出生醫學證明》和《計生手術證明》,《嬰兒死亡證明》。
二十、棄嬰處理制度
二十、棄嬰處理制度
(一)、醫院內或周邊發現棄嬰時,必須指定專人看管,并及時報告醫院領導,及時報告公安機關登記備案,及時轉送社會福利部門收養。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社會提供棄嬰信息,更不得擅自向社會人員提供棄嬰。
二十一、胎兒性別鑒定管理制度
二十一、胎兒性別鑒定管理制度
(一)、醫療保健機構要加強對檢驗科,遺傳室,B超室,產科的嚴格管理,加強醫務人員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識,嚴禁采用檢查,B超,羊水染色體性別檢查等技術手段進行胎兒性別鑒定,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廣西壯族自治區母嬰保健管理辦法》,《廣西禁止選擇胎兒性別終止妊娠的規定》中關于禁止對胎兒進行性別進行性別鑒定的規定。
(二)、對懷疑胎兒可能為伴性遺傳病,需要進行性別鑒定的,必須經國家衛生部的《產前診斷管理辦法》所規定的程序進行,并由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鑒定。
(三)、B超室常規胎兒B超檢查時要嚴格遵守規定不能進行胎兒性別檢查,而且要對所進行的孕婦檢查情況進行專項登記備查。
(四)、對違反規定非法進行性別鑒定和引產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婦產科各項規章制度篇2
1、診察人員應具有醫師資格,持有執業醫師資格。
2、醫務人員遵守醫德規范,儀表端莊,衣帽整齊,保護崗位,佩戴標志。
3、診察室內清潔衛生,設備設備配置整齊備用。
4、規范填寫母子保健手冊,認真詳細檢查,進行門診登記。
5、高危妊娠篩查管理,按期進行高危評價。對高危孕婦進行專輯登記,在母子保健手冊(病歷)上做特別的標記。
6、篩查出高危妊娠,應轉入高危妊娠門診診治。
7、所有妊娠禁忌者應盡快動員終止妊娠。
8.進行妊娠期保健和健康教育指導和咨詢。
9.進行產后復查和母乳喂養宣傳。
10、要收集、整理、分析和報告各種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