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動詞,義:評論,講話。一般在會議,晚會上領導或特殊人物的講話。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縣經濟工作會議分組討論發言范文(精選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1】縣經濟工作會議分組討論發言
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民政工作是以人民群眾為直接的工作對象和服務對象的,以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為根本目的,只有堅持以人為本,才能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服務。在民政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必須體現在四個做到。
一、堅持以人為本,做到民政為民。民政是國政、德政、仁政,是人民政府為民之政。以民為本,為民解困是民政工作的指導思想,我們要把人民的利益作為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滿足人們多方面的需求,實現人的全面發展。民政工作在落實科學發展觀時,一定要思民之所想,憂民之所愁,念民之所難,為民之所需。體察民情,善解民意,善待百姓,厚待群眾。時刻把困難群眾、優撫對象、弱勢群體放在心上,做好每一項工作,解決各種問題,真正做到為民解困。
二、堅持以人為本,做到服務大局。民政工作所體現的全面性、開放性,需要我們主動服務和置身于黨政工作大局之中,突出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我們要緊緊圍繞招商引資全民創業、發展經濟的重點問題,人民群眾要求解決的熱點問題、難點問題來開展民政工作,自覺服從服務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大局。為此,就要進一步破除民政對象特定性,樹立面向全體公眾的大服務觀念,破除包辦的狹隘性,樹立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協作觀念,破除單純等、靠、要的依賴性,樹立自強自立的大發展觀念,從而為民政事業的改革發展提供思想基礎和精神支持。通過思維觀念的大提升,更好地為中心任務和大局服務,發揮民政職能作用,擴大社會影響力和認知度,不斷推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三、堅持以人為本,做到改革創新。民政事業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必須堅持改革,注重創新。在工作布局上實現全覆蓋,做到城鄉并舉互動?在工作對象上保障和服務特定社會弱勢群體的同時,面向社會公眾,搞好公共服務?鴉在工作管理上由辦民政向管民政轉變?鴉在工作方式上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在資金投入上由單純的等、靠、要向多元化方面轉變,建立民政事業經費與經濟發展同步增加的自然增長機制,廣辟社會融資渠道,開創民政工作的新局面。四、堅持以人為本,做到求真務實。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必須堅持求真務實作風,一切要從實際出發,實是求是,不要虛假的繁榮,不要虛假的政績,一切以群眾滿意不滿意、群眾贊成不贊成、群眾高興不高興作為衡量的標準,要多干群眾急需的事,多干群眾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礎的事,多干長遠起作用的事。在民政系統形成一種實干者光榮,空談者可恥的氛圍。做到經常深入基層,貼近群眾,把人民交給我們的事情做好,切實抓好城鄉低保、救災救濟、社區建設、優撫安置、民問組織管理、區劃地名管理、社會救助管理、婚姻登記管理、收養管理等民生工作,以實際行動落實好科學的發展觀。
【篇2】縣經濟工作會議分組討論發言
“十三五”規劃建議審議通過,發出了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沖刺的信號。在這樣一個關鍵時刻,綜合分析世界經濟長周期和我國發展階段性特征及其相互作用,科學判斷中國經濟所處的歷史方位,主動作出適應新形勢新發展的戰略選擇,至關重要。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著重強調,“認識新常態、適應新常態、引領新常態,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經濟發展的大邏輯。”這是做好新時期經濟社會工作的綱領性思想,對于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具有重大指導意義。
認識新常態要到位。首先是正確認識經濟增速,真正理解增速逐步放緩是客觀發展使然,是符合國際經驗所支持的經濟發展規律。由此,才能驅散“經濟悲觀論”的霧霾,擺脫“速度依賴癥”的困擾,避免加大刺激手段、強行推高經濟,防止矛盾進一步積累拖延甚至引發諸多風險。其次要看到增長動力轉換、經濟結構再平衡是新常態的基本特征。例如農業、制造業比重下降,服務業上升;投資率明顯下降,消費率明顯上升;企業收入占比明顯下降,居民收入占比明顯上升,等等。在這些升降起伏之中,落后生產力不斷萎縮和退出,先進生產力不斷生長和擴張,涌現一系列新的增長點,形成新的增長動力。這些都是客觀趨勢,不會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認識到這一點,才會有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戰略上的平常心態”。
適應新常態要主動。保持經濟中高速增長,必須把著力點放到提高全要素生產率上。有較高效率支撐的增長,才是符合我們愿望的新常態。如果增速下降而效率沒有改善,不僅過去經濟高速擴張掩蓋的諸多矛盾會暴露出來,而且會陷入減速過快、加劇矛盾的困境。主動適應新常態,就要緊緊圍繞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這個基點,調整宏觀調控思路,瞄準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確立定向調控靶點,在精準、及時、適度上下功夫;調整地方發展思路,改變過去以GDP論英雄的偏好與思維定式,將更多資源和精力用于加強市場監管、創新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服務、保護生態環境上;調整企業轉型升級戰略,把研發創新、工匠精神作為生存發展的關鍵,真正把價值創造作為企業立足的根本。
引領新常態要作為。新常態下的中國經濟將面臨復雜的系統轉型,也意味著改革開放進入一個全新階段。實現新常態下的新發展,不能坐著等、站著看,只有加快改革,才能闖過關口,推動經濟邁上新臺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適應和引領新常態的重大創新和必然要求,也是解決現實問題、謀劃長遠發展的必由之路。它既要求我們調整存量,下決心、下大功夫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把資源要素從產能過剩、增長空間有限的產業中釋放出來;也要求我們培育增量,進一步簡政放權、降低稅負,充分釋放市場主體活力和內部增長潛能,為傳統產業挖掘新動力,為新興產業開辟新空間。
發展要靠改革,改革要靠思想解放和理念創新。認識新常態、適應新常態、引領新常態,尤其要強調擺脫慣性思維、樹立科學理念。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發展理念搞對了,目標任務就好定了,政策舉措也就跟著好定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理念各自有其深刻內涵,又相互聯系貫通,為做好新常態下的各項工作提供了理論指導和行動指南。我們要在五大發展理念指引下,深入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把握時不我待的歷史性機遇,創造中國經濟更加光明的未來。
【篇3】縣經濟工作會議分組討論發言
2020年4月15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二十六次會議,專題研究了加強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問題。重申資本市場發展必須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強調依法誠信經營是最基本的市場紀律。特別針對最近一段時間,一些上市企業無視法律和規則,涉及財務造假等侵害投資者利益的惡劣行為,要求監管部門要依法加強投資者保護,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確保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信息披露,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對造假、欺詐等行為從重處理,堅決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和投資者的功能。
新近實施的《證券法》,重中之重就是加強投資者保護,其中增設了第六章“投資者保護”專章,規定如何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其中包括備受關注的中國特色“集團訴訟制度”,而且很快業內已經出現了第一個代表人訴訟案例,即杭州中院以代表人訴訟方式開展的“15五洋債”虛假陳述賠償案。2020年3月24日,上海金融法院發布了全國法院首個關于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制度實施的具體規定即《上海金融法院關于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機制的規定(試行)》,投資者保護一系列舉措的實施開始進入快車道。
此次重要會議,要對一些背道而行的不良分子重拳打擊,特別是對投資者保護沖擊最強的造假、欺詐行為,從重處理,切中當下市場時弊。會議強調“依法誠信經營是最基本的市場紀律”,給市場主體提出了基石性要求,同時要求監管部門要依法加強投資者保護,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確保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信息披露,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可謂是新《證券法》實施后,投資者保護的再升級。
20xx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資本市場在金融運行中具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作用,要通過深化改革,打造一個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中國證監會易主席也提出,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總要求,充分借鑒國際最佳實踐,敬畏市場、敬畏法治、敬畏專業、敬畏風險,注重發揮各方合力,努力探索出一條既遵循成熟市場慣例、又符合我國發展階段特征的資本市場發展之路。對保護好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提出必須堅持法律保護、監管保護、自律保護、市場保護、自我保護的大投保理念。
市場是復雜的利益博弈場所,總有為數不少的市場主體,與《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背道而行,其核心是根本不顧及“依法誠信經營”的基本紀律,意圖通過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利益輸送、虛假披露等各種方式,損害投資者權益的同時,謀取自身的不當利益。從發行人角度而言,進行財務造假,欺詐上市,屢禁不止;從已上市公司角度而言,虛假披露、通過非公允關聯交易及其他方式輸送利益,并不少見;從交易主體角度而言,通過內幕交易、操縱市場,非法獲取利益,時有發生。甚至近年來還出現了若干起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自己設局操縱自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惡性案件。這些市場違法行為,嚴重偏離了“依法誠信”的基本底線,損害了投資者合法權益,也破壞了證券市場生態,擾亂了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和投資者功能的發揮。
新《證券法》修改后,大幅度提升了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將過去的“沒一罰五”,調整為“沒一罰十”,將過去通常罰款“三十萬、六十萬”,提高到“五百萬、一千萬”,這無益非常有利于對違法行為起到震懾作用。但同時也要求我們進一步提升監管效率,對一些上市企業無視法律和規則,涉及財務造假等侵害投資者利益的惡劣行為,從重從快處理,及時回應市場關切,進行市場出清。
除打擊不法分子,對投資者最重要的保護,其實還在于提升上市公司質量,讓投資者可以與優秀的公司共同成長,畢竟一個守規矩的“沒落戶”,浪費市場資源,讓投資者無法獲取回報,本身就是個資源錯配“錯誤”。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除了嚴厲打擊不法行為,也在于加強信息披露,這也是此次會議強調的“確保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信息披露”。《證券法》第七十八條賦予了發行人及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并且要求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除此之外,此次《證券法》一個非常重要的修改,就是在第八十五條,增加了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過錯推定的連帶責任,即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這對我國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實際控制人,而實際控制人在信息披露違法中往往起到重大影響的實際情況,可謂是一項有效的法律措施。同時,《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還把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針對未披露信息和虛假披露違法,行為類型從原來的“指使”,擴展到了“組織、指使及隱瞞”,這也有利于打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帶來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此外,在“優勝劣汰”方面,此次《證券法》取消了“暫停交易”制度,授權交易所制定新的退市規則。目前在科創板,已經明確取消了“暫停交易”而要求直接一步“退市”,這無益也有利于市場出清,讓更多的優質上市公司留在市場上,把部分殼公司淘汰出局,優化資源配置,給投資者帶來更好的投資標的,也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和投資者的功能。
對于我們中介機構而言,會議也再次強調壓實中介機構責任,依法謹慎勤勉從業,也是每個中介機構應盡的職責。特別是,《證券法》取消了對會計師證券從業的核準制,改為備案制后,部分上市公司聘請的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備受市場關注。這也是新《證券法》實施之后面臨的新的課題和挑戰。放開管制是市場化改革的應有之舉,但是在放開后,如果壓實中介機構責任,也有待市場檢驗和監管跟進。
最后,個人建議,在未來完善投資者保護方面,還應重點考慮如何加強上市公司董事的“信義義務”的履行。易主席指出,要“充分借鑒國際最佳實踐”。從美國市場經驗來看,除信息披露和打擊欺詐,對上市公司運行而言,保證公司“依法誠信”運行的很重要抓手,其實是董事的“信義義務”(fiduciary duty),即董事應當謹慎勤勉、忠實地為公司服務,否則應當承擔相應責任。甚至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大股東對小股東也負有信義義務。美國公司訴訟實踐中,充滿對公司董事違反信義義務的訴訟,這成為規制公司規范誠信運行,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基石性制度。我國《公司法》實際也有類似規定,比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第一百四十九條也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二款,針對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若干特定違法行為,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還規定有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但遺憾的是,因為法律規定“語焉不詳”,缺乏明確指引,所以此類案件非常稀少,也因此缺乏司法實踐的進一步澄清,讓這一很重要的法律規則成為擺設。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著名法學教授John C. Coffee, Jr.,在談到以刑罰手段規制信義義務時指出,刑罰更重要地不是增加違法成本,而是對其行為進行否定性評價。雖然新《證券法》大幅度增加了違法成本,但是對有些投機分子而言,可能不過是增加了其利益計算中的成本項,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還不足以阻嚇其違法沖動。因此,我們應當深入研究從《公司法》信義義務到《刑法》背信犯罪的一整套規則體系,彌補這一關鍵短板,形成具體可實施的法律制度體系,多手段震懾和打擊違法行為,保障上市公司依法誠信經營,讓資本市場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和投資者利益。
【篇4】縣經濟工作會議分組討論發言
準確把握“賑”的初衷 進一步擴大以工代賑實施規模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以工代賑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做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中央農辦、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林草局、國務院扶貧辦等部門和單位印發實施了《關于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現從三個方面對《意見》進行政策解讀。
《意見》出臺具有四方面重要意義
今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之年。站在“兩個一百年”歷史交匯期,面向實現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出發的新起點,出臺《意見》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有利于持續增加農民收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對于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按照就地就近原則,優先吸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其他農村低收入群體參與工程建設,拓寬農民就業增收渠道,增加了農民收入特別是低收入農民收入,有利于防范化解返貧風險,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二是有利于提升農民技能,拓展農村就業空間。《意見》明確,將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五個領域,圍繞投資規模小、技術門檻低、前期工作簡單、務工技能要求不高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廣泛組織動員農村勞動力參與工程建設。有針對性地開展實訓和以工代訓,幫助參與務工的群眾掌握實際操作技能,并優先吸納就業,延伸擴大就業容量。
三是有利于激發內生動力,改變鄉村生產生活條件。讓農民群眾通過自身勞動獲取報酬,激發其脫貧致富內生動力是以工代賑項目的初衷,也是1984年政策實施以來一直保持活力的原因。農民既是項目建設者也是項目受益者,廣大農民通過自己的雙手,改變生產生活條件,讓產業更興旺、生態更宜居、村莊更美好,進一步堅定了用辛勤勞動創造美好生活的信心和決心,匯聚了鄉村發展的強大動力。
四是有利于補齊“三農”領域短板,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盡管今年脫貧攻堅任務將全面完成,但“三農”短板依然存在,需要加大投入力度。項目的實施范圍全部圍繞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對于補齊“三農”領域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夯實農業生產基礎、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配套設施提檔升級、豐富鄉村文化生活也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內容突出四個亮點
《意見》是對以工代賑政策的延續和發展,并著眼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新形勢,讓這項老政策獲得新的生命力。具體看,《意見》有四大亮點。
一是充分突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充分尊重廣大農民意愿,調動廣大農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把廣大農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化為推動鄉村振興的動力。鄉村是廣大農民群眾的家園,通過以工代賑方式激發廣大農民增收致富的內生動力,積極參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共享發展成果。
二是進一步深化政策內涵。《意見》突出強調了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建設項目中“賑”的作用,要求盡量動員當地農村勞動力參與,最大可能提供就業崗位。沒有對勞務報酬發放比例限定上限,而是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盡量提高項目資金中勞務報酬發放比例,真正突出按勞取酬的作用。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其領辦的合作社,組織當地農村勞動力組建施工隊伍進行建設,回歸了以工代賑本源,深化了以工代賑政策內涵。
三是明確推廣范圍建設領域。《意見》明確,將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項目的范圍,全面拓展到農村生產生活基礎設施、農村交通基礎設施、水利基礎設施、文化旅游基礎設施、林業草原基礎設施等5大領域。特別是增加了災毀水毀農村小型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因災損毀營造林附屬配套工程復建,防止因災致貧返貧。
四是建立部門協同聯動機制。為更好的推動政策落地并取得實效,《意見》進一步完善考核激勵機制。要求各級政府建立由發展改革部門牽頭,其他部門參與的部際溝通協調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同時,將這項工作納入相關督促檢查范圍,對工作積極主動、成效明顯的地方予以表揚激勵。通過健全機制,調動地方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積極性,真正發揮“賑”的作用。
貫徹落實《意見》需要把握的三個關鍵點
《意見》對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方式提出了具體要求,為更好的發揮以工代賑功能作用,促進政策有效實施,需要把握三個關鍵點。
一是準確把握實施范圍。《意見》對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實施范圍進行了細化,包括農村生產生活基礎設施、農村交通基礎設施、水利基礎設施、文化旅游設施、林業草原基礎設施五個方面。在項目選擇上,提出投資規模小、技術門檻低、前期工作簡單、務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基本要求。
二是嚴格落實工作要求。在項目謀劃、資金安排、工程實施中要將以工代賑作為一項重要因素統籌考慮,積極謀劃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項目,并重點做好務工組織、報酬發放和技能培訓等工作。務工組織方面,要積極動員本地農村勞動力參與,盡可能多的提供本地就業崗位;報酬發放方面,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勞務報酬標準,確保及時足額發放,盡量提高勞務報酬比例;技能培訓方面,有針對性地開展實訓和以工代訓,并優先吸納就業。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意見》要求,建立部門協同聯動和激勵表揚機制,加強投入保障、督促指導和宣傳引導。以工代賑方式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推廣,需要發展改革和農業農村、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草、扶貧等多部門參與,政策協調配套,形成工作合力。在投入保障上,將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和抗疫特別國債支持,大力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同時,將這項工作納入相關督促檢查范圍,對工作積極主動、成效明顯的地方予以表揚激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