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一般是指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指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各級政府行政及其職能部門要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責任。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小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文章6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小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十八屆六次全會、省紀委十三屆列次全會、上饒市紀委三屆六次全會、弋陽縣紀委十六屆六次全會精神,堅持標本兼治,凈化政治生態,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明確人社局局黨委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干部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落實“一崗雙責”,形成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確實加強我局黨風廉政建設,特簽訂弋陽縣人社局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書。
一、責任內容
(一)局黨委對文體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指導、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局黨委書記、局長對人社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局黨委成員根據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股室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三)局黨委領導班子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黨委工作議事日程。局每半年召開一次廉政工作專題會議,分析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狀況,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針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對策,制定黨風廉政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加大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力度,提高責任意識,組織干部職工學習黨和國家領導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理論,及時傳達上級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人社系統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等工作的落實。對責任范圍內發生的重大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向上級報告。
4.履行監督職責,對責任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干部和干部隊伍的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在檢查、考核、總結、述職、匯報中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入專項內容。
(五)股室負責人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1.抓好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實。針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傾向性問題,進行研究,提出階段性工作意見和整改要求。
2.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各黨委成員對分管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檢查,督促各股室完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任務。每年至少兩次以上聽取股室工作匯報。
3.加強對單位干部職工的黨風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素質,做到公平執審,文明執法,堅決禁止干部以權謀私,防止違法違紀行為發生。
4.模范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帶頭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管好家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5.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協調一致,形成合力,對股室的工作人員履行崗位責任和廉潔從政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二、責任考核
(一)局黨委負責領導、組織對本系統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考核工作要與領導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業務工作目標考核等結合進行,必要時應組織專門考核。
(二)對黨員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全面考核每年進行一至二次。結合領導班子考察和公務員年度考核等工作進行。采取全面考核結果與平時專項工作的檢查相結合,綜合全局的考核(檢查)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三、責任追究
對本單位或分管責任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重視,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甚至發生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的,責任追究應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
四、本責任書的職責不因責任領導的更換而改變,責任領導如有變動,接任者繼續履行。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人社局黨委辦公室和責任單位責任人各存一份。
人社局黨委書記(簽章):
責任單位(蓋章):責任人(簽字):
第2篇: 小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要求,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強化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強化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自覺履行“一崗雙責”,營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圍,實現工作穩步快速推進,現結合本公司實際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 責任內容
認真貫徹執行《XXXX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試行)》等文件要求,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檢部門的監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本責任書簽訂人對本人自身的黨風廉政狀況負全部責任。
1. 嚴守紀律、嚴明規矩。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財務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把嚴格政治紀律放在首位,保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政令暢通。嚴明組織紀律,自覺做到“四個服從”,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
2. 嚴守規定、查糾“四風”。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市委“十二項規定”和公司黨委“十二項規定”,持續開展“清風行動”和各類專項檢查工作,持之以恒糾“四風”。
3. 源頭防腐、規范權力。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與創新,強化源頭防腐各項工作。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強化權力制衡,壓縮自由裁量權,規范正當用權,嚴防不當用權,做到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4. 加強教育、崇廉尚廉。嚴格執行《廉政準則》等黨紀法規,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教育、 管理、監督和檢查,強化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拓寬黨風政風監督途徑,推進廉政文化創建活動,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5. 支持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依紀履職。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抓早抓小,抓苗頭,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 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及時約談、函詢、廉政談話、誡勉談話。嚴肅查辦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
二、 檢查考核
自覺認真接受上級黨組織對本人黨風廉政責任制、廉潔自律規定等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工作。定期自查了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的執行情況,指導和督促管轄范圍內的單位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中的問題,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日常工作管理,切實抓緊抓實抓好。
三、 責任追究
按照《關于印發〈XXXX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我部門干部對職責范圍內發生的問題,要敢抓敢管,主動糾正,認真整改。對違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的行為,必須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 報告制度
2019年底,各責任人以書面材料形式向公司報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負責人(簽名) 責任人(簽名)
第3篇: 小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了加強我社區黨風廉政建設,明確我社區“三委”班子和領導干部對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心,保證上級紀檢部門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在我社區順利實施,經我社區黨總支研究決定,特制定我社區2021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精神為指導,認真學習領會中紀委及各級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精神,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自我教育,完善制度,強化監督,積極協助上級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為重點,進一步加大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努力構建反腐倡廉工作的長效機制。促進我社區黨風廉政建設和社區建設同步健康發展,創建和諧社區。
二、加強宣傳教育,從思想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1、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召集黨員召開黨員干部黨風廉政建設大會,傳達、學習、貫徹中紀委等各級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精神,部署我社區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任務,將傳達精神、部署工作與開展教育結合起來,提高廣大黨員干部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增強抵御不正之風和拒腐防變的自覺性。
2、加強廣大黨員的黨性意識教育。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的會議精神,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現實需要,把學習貫徹黨的納入本社區先進性建設和反腐倡廉的工作格局中,通過組織宣傳、召開民主生活會等多種形式和手段,教育和引導廣大黨員增強黨性鍛煉和修養,推進我社區的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大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
3、加強以黨員干部為重點的從政道德教育,認真落實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深入開展理想信念和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良性傳統和作風教育,促進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組織黨員干部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使黨員干部能長期保持清醒頭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4、深入開展黨紀條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結合鞏固黨員先進性教育成果的工作,繼續加強對黨員干部的黨風黨紀和遵紀守法教育。組織黨員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及其它黨紀政紀,提高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利用反面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5、配合鎮黨委推進我社區廉政文化建設,綜合運用音像資料、宣傳欄等多種載體,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努力營造“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廉政文化氛圍。
三、推進制度建設,從措施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1、積極推進制度建設和創新。健全有利于防范腐敗的體制和機制。力爭做到責任落實、措施到位、認真抓好各項任務的分解落實,責任到人。
2、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并逐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機制。
3、建立、健全黨員、社區民代表對社區干部的評議制度,年終聽取社區三委干部作年度工作匯報,由社區黨支部召集相關人員對社區三委干部全年工作進行測評,按照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等四個檔次對每個社區干部進行定位,考評結果上報鎮黨委。
四、強化監督制約,從機制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1、加強對制度執行和落實的監督。堅持標本兼治,以治本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督促我社區黨員干部和社區居委會成員認真對照檢查各項工作等存在的漏洞,努力消除導致腐敗現象發生的因素。
2、強化對黨員干部的監督。進一步完善我社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標準,繼續實行社區干部述職述廉制度,增強社區干部“為民、務實、清廉”的自覺性,把黨內監督、法律監督、群眾監督結合起來,形成社區干部權力行使全過程的監督制約機制。
3、切實抓好社區務公開民主理財制度的落實,凡社區級一切事務都要按照“四議兩公開進行”制度進行。即先由社區三委制訂實施方案,交黨員大會討論確定,在召開社區民代表聽證會聽證,再
進行公示,全程均請鎮黨風廉政監督員參與。社區黨務、政務要隨時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4、黨支部書記及班子成員,要嚴格遵守黨員干部《廉潔準則》的有關規定,社區接待費降為零,嚴禁公款吃喝,請客送禮。從小處著想,從小事做起,嚴肅黨的紀律,做一個兩袖清風的人民服務員。
總之,在全年的工作中,我們一定要認真履行責任,切實把本社區的黨風廉政建設抓緊、抓實、抓細、抓出實效,促進其他各項工作的順利實施。
第4篇: 小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XX縣自然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完成2019年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時限
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
二、責任范圍
1、局主要領導對全縣自然資源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
2、各分管領導是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分管下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
三、責任內容
1、堅決維護黨章權威性和嚴肅性,確保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紀委三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省紀委十二屆三次全會、市紀委二屆四次全會、縣紀委十三屆四次全會以及全國、全省、全市自然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精神,認真落實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
2、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教育部門黨員干部對照黨章規定的八項義務和六項基本條件,嚴明黨的紀律和政治規矩,維護黨的團結;加強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各自為政、陽奉陰違,保證部門黨員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衷心擁護核心、政治上堅決維護核心、組織上自覺服從核心、行動上主動看齊核心。
3、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黨組工作議事日程,及時研究制定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任務,擬定工作要點,抓好責任分解,把黨風廉政建設與部門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并加大跟蹤督查和檢查考核力度;黨組每半年召開兩次以上廉政工作專題會議,認真分析本部門黨風廉政狀況及工作推進情況,針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對策,及時制定黨風廉政整改措施或下一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主動向局黨組及當地政府報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開展工作,按季度報送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4、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黨組必須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落實領導之責、謀劃之責、監督之責、問責之責。主要領導必須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當好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領導班子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必須盡到教育之責、推動之責、監督之責、檢查之責。紀檢監察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強化監督執紀,督促黨組和班子履職盡責,切實加大正風肅紀、懲治腐敗力度。
5、持之以恒強化作風建設。深入推進中央八項規定、省市十項規定的落實,緊抓群眾感受最直觀、反映最強烈、要求最迫切的問題,緊盯重要領域、關鍵崗位、重要節點發生的“四風”突出問題及“隱形四風”新形式新動向,馳而不息糾正“四風”與“不嚴不實”,進一步抓好整改落實和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住干部行為,用機制規范權力運行,形成作風建設長效機制。
6、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采取切實措施,認真組織黨員干部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依托國土資源局域網站,加強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法制教育、從政道德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清正廉潔”的自然資源干部隊伍。
7、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市、縣黨風廉政及反腐敗工作精神,鎖定權力運行監督制約的核心,推進完善部門懲防體系布局,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加強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健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列出負面清單、劃定行為底線,嚴懲違紀違法行為。
8、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健全完善并嚴格執行議事規則,堅持“三重一大”等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嚴格執行“集體決策、簽字背書”等制度,做到“行權留痕、責任可查”;持續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強化社會各界對國土資源權力運行的監督,促進權力運行程序化、標準化、公開化,防止“暗箱操作”和權力濫用;強化基層黨組織建設,認真落實智慧黨建“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制度。
9、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堅持廉潔自律,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所管轄的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發現問題及時提醒、及時糾正或組織調查處理;對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加強教育和管理;推進干部約談常態化,堅持抓早抓小抓長,讓黨員干部守紀律、講規矩、知邊界、明底線。
10、從嚴貫徹好《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進一步規范選人用人行為,嚴格按照好干部標準,把好進口關,堅決防止和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同時,要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對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要按規定嚴肅處理;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11、繼續以開展項目攻堅年、項目廉政檔案為抓手,從源頭上構筑工程領域“防火墻”,著力解決好自然資源管理中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大案件查辦力度,認真受理信訪舉報,建立健全違紀違法問題的及時揭露、發現、查處機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及時糾正自然資源管理人員違紀違法問題;執行好“一案雙查雙追究”,注重查處十九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斂,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的領導干部;堅決查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的行為;重點查辦項目申報、行政審批、征地拆遷、土地整理、地災治理、礦山復綠中弄虛作假,貪污賄賂行為以及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腐敗問題;嚴查自然資源領域脫貧攻堅中的各類腐敗行為;查辦不作為、慢作為和不敢擔當、不愿擔當等行為。
四、責任追究
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違反或者未能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中的領導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1、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及職責范圍內對不正之風未予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響的;
2、對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黨風廉潔建設責任范圍內的事項不傳達貫徹、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實,或者拒不辦理的;
3、不作為、慢作為和不敢擔當、不愿擔當等,致使工作推動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
4、對本單位發現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
5、疏于監督管理,致使領導班子成員或者直接管轄的下屬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
6、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誤造成惡劣影響的;
7、放任、包庇、縱容下屬人員違反財經等法律法規,弄虛作假的;
8、有其他違反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行為的。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責任雙方各執一份。
玉屏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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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小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加強醫院黨風廉政建設,有效貫徹落實中央、區、市、縣黨委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衛生行業“九不準”規定、《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衛生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暫行)》和縣委、政府《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辦法》,強化醫務人員宗旨意識和廉潔從醫意識,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根據醫院實際,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醫院各科室
二、責任內容
(一)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增強“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二)認真落實主體責任。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自治區紀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精神,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任務年初分工、年中檢查、年底考核,健全完善全面從嚴治黨“三個清單”,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三)認真貫徹落實縣委、政府、局黨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做到責任明確,任務具體,狠抓落實。
(四)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五)檢查黨員干部執行《廉潔準則》及《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十項規定、八辦要求、衛生工作“九不準”《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衛生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暫行)》情況,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糾正和改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將情況及時上報黨支部。
(五)加強宣傳教育。把黨風廉政宣傳教育納入科室政治學習總體安排,扎實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深入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增強黨員干部黨的意識和紀律觀念,打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六)鞏固糾正“四風”成果,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密切注意“四風”新形式、新動向和隱形變異、反彈回潮等問題,把糾正“四風”往深里抓、實里做。深化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建立定期分析和監督檢查機制,把作風建設抓到底。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倡導新風正氣,增強黨員、干部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以優良的黨風凝聚黨心民心、帶動民風社風。
(七)具體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黨紀國法和政策辦事,廉潔奉公,不以權謀私。
2、嚴守各項紀律,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走群眾路線,維護黨內團結,處理問題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3、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堅持做到職責明確、任務清晰、跟蹤問效、推動落實。
3、及時辦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對于職責范圍內的問題不推諉、不扯皮,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
4、杜絕發生重大案件,因失職、瀆職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造成惡劣影響。
5、不得授意、指使、縱容下屬阻撓、干擾、對抗法紀部門檢查,積極配合案件查處,不得打擊報復辦案人、檢舉人、控告人、證明人。
6、帶頭廉潔自律。帶頭遵守并督促科室成員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廉潔從政各項規定,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黨內組織生活、請示報告制度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管好自己,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搞以權謀私,不搞特殊化,做廉潔從政的表率。
7、履行監管責任。重視科室醫務人員經常性加強教育管理監督,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督促檢查,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糾正,發現違紀違法問題及時黨支部報告。
8、嚴格執行藥品和醫用耗材“三統一”政策,嚴肅查處醫藥商業賄賂、制售假劣藥械等行為,規范藥械、器材和設備的采購工作。
9、加強行風整治,開展好“三好一滿意”和醫療服務“雙提升”兩項活動,扎實推進醫德醫風建設,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務水平。
10、落實院務公開制度,做好服務項目、收費標準、藥品以及耗材價格等信息的公開,保證公開事項的真實、及時、有效,方便服務群眾。
11、全面推行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找全找準廉政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醫院黨支部一份,各科室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黨支部書記簽字:
科主任簽字:
第6篇: 小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全面完成全局2018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促進全局中層干部認真履行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所承擔的責任,確保局機關和諧健康發展。局黨組決定,由局班子成員與分管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責任書。
一、責任范圍
局黨組書記、局長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領導責任,各科室負責人對本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第一責任。
二、責任內容
科室(單位)負責人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抓好本科室(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確保所在科室(單位)不發生違法違紀情況。
1.認真履行“一崗雙責”。積極貫徹落實上級及我局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將黨風廉政建設納入本科室(單位)工作計劃,與各項業務工作一起考核。
2.負責對本科室(單位)人員的廉政教育。堅持對理想信念、黨風黨紀、廉政警示和艱苦奮斗教育,加強黨員對《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的學習。積極參加機關的政治理論學習和黨風廉政建設活動,增強廉政勤政意識。
3.抓好本科室(單位)人員的廉潔自律工作。嚴格執行中央、省、市、區及局各項黨風廉政法規和制度,突出抓好“五個重點”: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行為;嚴禁參與賭博行為;嚴禁接受可能對公正執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或其它活動;嚴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或進行營利活動;工作日中午禁止飲酒。
4.加強管理,厲行節約。嚴格執行我局有關人、財、物管理的規章制度,通過加強管理,堵塞漏洞,提倡厲行節約,反對奢侈浪費。
5.深入開展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履行好監督職責。優化機關科室(單位)工作服務環境,認真開展治庸問責工作,加強對本科室(單位)人員的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處理,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三、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
1.責任考核。(1)科室負責人,每半年至少向分管領導匯報一次本科室(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每年年底將自己一年來履行《責任書》的情況和科室(單位)的廉政情況納入總結報告。(2)局黨組要切實加強對科室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3)對考核中發現違反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和違紀問題的,年度內科室不得被評為先進科室;個人不得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等。
2.責任追究。對以下方面出現的問題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1)在本職責范圍內出現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而責任人不制止、不糾正整改的。(2)對上級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范圍內的事項拒不辦理,或對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的。(3)在責任人直接管轄范圍內發生重大事件,致使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惡劣影響的。(4)因工作失誤造成社會不穩定或群體上訪的。
本責任書一式叁份,簽字雙方和辦公室各執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