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是指戰略性地利用資源來協調經濟社會活動和一系列政策之間的關系。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公共政策學3000字論文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篇1】公共政策學3000字論文
摘要:社會政策轉型是對社會轉型的積極回應。基于福利標準和統籌范圍兩個維度可以構建出中國社會政策轉型的四階段模型。其中,社會政策階段以城鄉經濟體制改革為源起,社會公共政策階段起源于社會政策理念與質量的全面提升。社會政策轉型原因有三點:社會問題倒逼頂層設計;城鄉差距阻礙長遠發展;生存需求轉向發展需求。社會公共政策的基本屬性表現為延續性、適度性和共享性。社會公共政策的轉型特征從宏觀層面體現為價值理念與行動體系協同轉型,從微觀層面體現為政策質量的全流程再造。中國依舊處于社會公共政策階段,需要從以下四點繼續夯實政策基礎:政策理念上要主體多元,權責分明;政策方法上要積極防范,主動作為;政策內容上要適度普惠,突出重點;政策目標上要機會共享,立足發展。
關鍵詞:政策轉型;社會政策;社會公共政策;福利標準;統籌范圍
中圖分類號:D6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7168(2020)05-0051-10
一、問題的提出
改革開放標志著我國進入一個社會轉型的歷史時期。社會轉型包含社會體制轉變、社會結構轉變和社會發展階段轉變三重含義[1],由于社會轉型具備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從封閉社會向開放社會變遷發展的特征,因此它和社會現代化是同義的[2]。
社會政策轉型是對社會轉型做出的積極回應。從社會轉型與社會政策轉型的雙向互動視角出發,徐道隱提出中國社會政策面臨著向規范轉型、價值轉型、制度轉型和行動體系轉型的四維視角[3](pp.15-19)。李培林認為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科學發展觀,其核心是以人為本,要求發展型社會政策與其對接[4]。王思斌基于習近平總書記在2013年提出“堅持宏觀政策要穩、微觀政策要活、社會政策要托底,努力實現三者有機統一”的新思路,提出了托底型社會政策概念[5]。托底與發展體現了社會政策理應具備的保基本與促長遠的功能屬性。從社會轉型背景下的社會政策線性發展視角出發,王春光構建了基于權利和需要的二維分析框架,推演出從兜底保障到多元參與的社會政策階段性演變邏輯,認為中國的社會政策剛剛邁過兜底保障和適度普惠階段,正在向高級普惠階段邁進[6]。李迎生從國家、市場角色變化的角度將我國社會政策發展演變分為“國家統攬型社會政策(1949-1978年)”“市場主導型社會政策(1979-2002年)”和“國家主導型社會政策(2003年至今)”三個階段[7](pp.338-360)。景天魁則認為中國社會政策自改革開放以來完成了從平均主義到差別主義再到發展與公正統一的理念轉變[8],但是他并不贊成以改革開放為界劃分社會政策階段,而是認為觀察中國社會政策的成長要以其本身的獨立性和完整性為標準,依此將中國社會政策發展劃分為依附于經濟政策的社會政策階段(1949-2002年)、與經濟政策并立發展的社會政策階段(2003-2020年后的某一時期)、社會政策處于主導地位的高級階段[9]。王思斌也認為新中國的社會政策發展經歷了1978年之前數量少、作用弱的無自性階段,1978年到20世紀末的附屬于經濟政策的低自性階段,以及21世紀以來保基本民生福祉和制度化的中自性階段[10]。以上關于中國社會政策的轉型研究基本遵循“國家-市場”的權力分配邏輯,認為社會政策是國家與市場關系不斷調整過程中的工具性產物。
以往研究將社會轉型作為社會政策轉型的時代背景具有一定合理性,因為社會轉型是社會政策轉型的必要前提,任何社會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都離不開特定社會環境的影響。但是問題在于社會政策是為解決社會問題、實現社會公正、增進社會福利而制定的原則或方針,其存在是以獨立的社會子系統為前提的,而改革開放之前,中國社會是一個“政社合一”“政企合一”的總體性社會,并不存在獨立的社會子系統,因此也不存在獨立的社會政策理念。實際上,中國社會政策源起于1978年改革開放,此后一段時期可以被看作是社會政策階段,隨著2002年以來一系列體現新理念的政策出臺,中國社會繼而邁向社會公共政策階段。筆者基于國內外已有研究,首先構建起中國社會政策發展的四階段模型,進而探究中國社會政策轉型發展的具體表現和轉型原因,然后提出社會公共政策的概念與轉型特征,最后對社會公共政策的發展提出了學理上的新要求。
二、中國社會政策轉型:
模型建構與經驗檢視
(一)社會政策發展的四階段模型
西方社會政策學家提出的社會政策類型學理論和公民權利理論,對解釋社會政策發展演進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時對劃分中國社會政策的發展階段也提供了重要理論借鑒。
構建社會政策類型學的最初嘗試來自于威林斯基和萊博爾提出的“補缺-制度”模型。這一模型將社會政策分為補缺型和制度型兩類[11]。補缺型社會政策以新自由主義為理論指導,奉行簡單的、有限的國家責任說,當家庭、社會組織和市場功能不能滿足最基本的公眾需求時,社會政策才起到兜底作用。1601年英國頒布的《濟貧法》可以被看作是補缺型社會政策的起源。制度型社會政策以社會民主主義為理論指導,堅信國家負有為全體國民提供高水平社會福利的責任,國家應當在社會政策供給中扮演主要角色。1942年發布的《貝弗里奇報告》可以被看作是制度型社會政策的起源,二戰后普遍建立起來的福利國家是制度型社會政策的基本標志。蒂特馬斯擴展了“補缺-制度”模型,將績效型社會政策置于原有模型的中間位置[12](pp.14-16),將個人工作表現等要素考慮進來,兼顧公平和效率,從而擴大了“補缺-制度”模型的解釋范圍。中國社會政策產生較晚、發展較為滯后,但是同樣經歷了與西方類似的統籌范圍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因此統籌范圍可以作為衡量我國社會政策發展的一個重要維度。需要指出的是,西方學者僅將覆蓋人群規模作為劃分社會政策類型的依據,與此不同,筆者提出的統籌范圍包括了三方面應有之義:一是是否具有排他性;二是是否實現了政策對象的城鄉統籌;三是在何種層次上實現了城鄉統籌。因此,本研究所使用的統籌范圍考慮到了中國城鄉區隔的現實背景,能夠更加本土化地描畫中國社會政策的發展軌跡與轉型特征。 不同于蒂特馬斯等提出的社會政策類型學模型,馬歇爾從公民權利的豐富過程入手提出了公民權三要素,即民事權利、政治權利和社會權利[13]。民事權利主要包括自由權、工作權等,這些權利是在18世紀創立的。以選舉權為標志的政治權利集中出現在19世紀。公民于20世紀開始謀求涉及自身利益的社會權利,而保障公民的社會權利是福利國家的本質特征,也是西方國家在20世紀普遍步入福利國家的主要推動因素。西方福利國家的出現是公民權利在較長時期內逐漸發展完善的結果。因此,福利標準應當作為衡量我國社會政策發展的另一個重要維度。
基于以上社會政策類型學和公民權利的論述,筆者提煉出統籌范圍和福利標準這兩個維度,以此為標準,區分出了中國社會政策發展的四個階段(參見表1)。
(二)社會政策轉型的具體表現
中國社會政策發展的四階段理想模型為進一步檢視中國社會政策的轉型與發展提供了理論依據和參考標準,是具體劃分中國社會政策和社會公共政策發展階段的重要工具。
1.社會政策:以城鄉經濟體制改革為源起(1978-2002年)
蒂特馬斯認為社會政策應當從影響公民實際福利的各種機制出發[14](p.20)。因此,凡是實現了社會福利功能的政策都可以被稱為社會政策。中國從1978年開始實施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社會生產力,促進了農業增產并產生了顯著的減貧意義。據林毅夫測算,1978-1984年中國農民收入的增加主要歸因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15]。1978年中國農村貧困人口有2.5億人,1985年貧困人口下降到1.25億,這是中國減貧歷史上貧困人口減少最多的階段[16]。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具備社會政策的功能并達到了社會政策的實際效果,是社會政策階段的真正開端。1994年1月,國務院公布施行《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規定五保供養的主要內容是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孤兒保教)。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五保供養制度以低水平、保生存的標準使農村極端貧困現象得到根本緩解,但是統籌理念缺失,僅以消除農村地區極端貧弱現象為目標。
為進一步解決農村貧困問題,國務院制定《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決定從1994年到2000年力爭基本解決全國農村8000萬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從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五保”供養制度、扶貧攻堅計劃等一系列政策安排的綜合效果來看,在1978-2002年的社會政策階段,中國農村取得的減貧成績是巨大的(參見表2)。
在城市,1997年國務院頒布《關于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1999年正式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截至2002年底,共有2064.7萬城鎮居民、819萬戶低保家庭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保障水平52元[17](p.82)。社會政策時期在城市建立的再就業服務中心、失業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三重保障網有效保證了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也標志著低水平兜底型的社會政策在城市全面鋪開,但是這種屏蔽農村社會的政策同樣表現出統籌理念的缺失。
2.社會公共政策:社會政策轉型的必然選擇(2002年至今)
2002年以來,我國農村地區社會保障事業快速向前推進,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健全并向城鄉一體化發展。這一時期的社會政策呈現出積極防范潛在社會風險、致力于城鄉融合發展的顯著特征,標志著我國正式邁向社會公共政策階段。從覆蓋人群和推進難度的差異來看,這一時期的社會公共政策又具體表現出初級和高級兩個發展階段。
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在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這標志著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正式啟動。2009年,國務院頒布《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爭取到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也從20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正式啟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簡稱新農合)。2007年10月,國務院發布《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啟動城鎮居民醫保。2009年,新農合已經逐步完善,同時城鎮居民醫保全面覆蓋城鎮非職工人口。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要求到2017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中國農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始于1994年,但是一直進展緩慢、效果微弱。2007年,國務院正式頒布《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標志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經歷13年的探索之后得以在全國推行。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鄉統籌發展做出了整體性安排。從政策性質來看,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統籌發展體現了非排他屬性和適度普惠原則,屬于社會公共政策高級階段的政策類型。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排他屬性和兜底原則使其只能向高水平兜底方向發展。目前除北京、上海等少數幾個城市之外,其他地區尚未實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鄉統籌,因此該制度屬于社會公共政策初級階段的政策類型。
除了農村低保制度,“精準扶貧”戰略成為社會公共政策時期黨和政府主動出擊、精準發力解決農村貧困問題的又一重要舉措。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其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穩定實現農村地區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2016年11月,國務院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提出立足貧困地區資源稟賦,組織農民、企業通過產業發展脫貧,增加貧困戶穩定收入。同社會政策時期的扶貧計劃相比,這一時期的扶貧政策更加強調目標的明確化、手段的綜合化、方式的精細化,扶貧與扶志、扶智相結合更加凸顯出立足長遠發展的融合式扶貧理念,上述特征都與社會公共政策的要求高度契合。 社會公共政策時期一系列立足統籌城鄉發展、縮小城鄉差距的政策產生了顯著效果。根據研究上通用的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來衡量,2003-2018年我國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比呈現出穩步下降趨勢。這一時期農村居民人均年收入絕對增速明顯快于城鎮居民同期水平。從相對值來看,2010年起,農村居民收入增速一直高于同期城鎮居民收入增速水平。
2003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改善農民工生產生活條件,這標志著農民工政策導向發生根本轉變。此后,國家密集出臺了大量關乎農民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規定,涉及工資待遇、工作環境、住房條件、女工童工保護、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險接續、隨遷子女教育等全方位政策安排[18](pp.172-173)。針對農民工群體出臺的一攬子政策極大提高了農村轉移勞動力的福利待遇,實現了農民工權益的城鄉統籌發展,這突出體現了社會公共政策高級階段應有的適度普惠特征。
下表呈現了基于福利標準和統籌范圍兩個維度組合下的社會政策發展階段及其舉例,其中,統籌范圍這一維度被細化為是否具有排他性、是否實現城鄉統籌和城鄉統籌層次三個具體標準(參見表3)。
(三)社會政策轉型的背景原因
中國社會政策轉型外在表現為統籌范圍和福利標準兩個維度的動態調整,而更加深層次的轉型原因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社會問題倒逼頂層設計。社會政策的首要目的是解決社會問題,不同社會發展階段所呈現出來的社會問題各有不同,與之相對應的社會政策在理念和方法上也有所差異。改革開放之初,許多社會問題,如農村社會普遍貧窮和城市社會失業問題等,都具有明顯的城鄉分割和職業分異特點,社會政策也表現出碎片化、補救式特征。隨著城鄉之間人口遷移規模擴大,資源流動化、權益分散化和身份模糊化趨勢日益明顯,原有的社會政策實施理念與方法不再適用于上述新問題、新形勢,因此,具備整合式、精細化特征的社會公共政策成為解決這一時期社會問題的現實選擇。社會政策轉向社會公共政策正是社會問題轉型倒逼頂層設計調整的具體表現。
第二,城鄉差距阻礙長遠發展。戶籍制度對中國城鄉社會發展帶來的差異化影響是長期性的。改革開放以后的很長一段時期,我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差距趨向擴大化。以城鄉居民收入比為例,1983年我國城鄉居民名義收入比為1.83,此后該數值呈整體上升趨勢并在2002年達到3.11[19]。迅速擴大的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鴻溝顯然不利于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也將給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帶來隱患。2002年以來,國家出臺一系列政策,以彌合城鄉差距和促進統籌發展,這與主動防范潛在社會風險、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的社會公共政策理念相吻合,成為破解城鄉二元社會發展困境的必然選擇。
第三,生存需求轉向發展需求。由保障基本生存到促進長遠發展不僅是公民個人生活目標的自然提升,也是政府以人為本發展理念的實踐詮釋。改革開放初期,面對普遍貧窮和失業的現實困境,保障公民基本生存和工作權益是首要政策目標,這一時期的社會政策承載了兜底補救功能。隨著公民基本生存問題的根本解決和社會經濟不斷發展,公民追求生命價值和自我實現的需求開始出現。國家也具備了進一步提高公民社會福利水平的經濟實力,同時政府的社會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也在不斷發展完善,這為社會政策向社會公共政策轉型帶來了歷史機遇,注重系統性和科學性的社會公共政策應運而生。
三、社會公共政策的概念與轉型特征
(一)社會公共政策的概念
1.社會公共政策的內涵
從政策本質特征看,社會政策主要針對特定貧弱群體而非面向全體公民,具有排他屬性;公共政策因其公共性而無差別地面向全體社會公民,具有非排他屬性;社會公共政策則根據福利供給類型和政策對象規模的實際差異兼具排他性和非排他性,即選擇性排他屬性。從福利傳導路徑看,社會政策通過提高特定群體的個別福利水平促進社會福利水平的整體提升;公共政策致力于通過改善整體社會福利帶動個人福利水平的相應提高;社會公共政策則通過適度提高福利標準和擴大統籌范圍,逐步消滅絕對貧弱和緩解相對貧弱現象,最終提升全體公民的福利水平。從福利標準和統籌范圍看,社會政策主要提供補救性的物質福利,以低水平兜底為標準,強調城鄉分治,缺乏統籌意識;公共政策主要提供寬領域和多層次的全面福利,以高級普惠為標準,實現了高層次的城鄉統籌,覆蓋全體公民;社會公共政策則尋求福利標準與統籌范圍的動態平衡,通過統籌協調高水平兜底和適度普惠兩大理念,實現福利標準由低到高和統籌范圍由小到大的漸進發展。
通過對社會政策、公共政策和社會公共政策諸要素進行比較,筆者認為社會公共政策的內涵可以這樣界定:所謂社會公共政策,就是在中國社會完全消除絕對貧弱現象的基礎上,綜合考量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通過合理提高福利標準、逐步擴大統籌范圍,最終實現全體國民共享社會福利的國家政策。因此,社會公共政策具有延續性、適度性和共享性的特征。
2.社會公共政策的外延
通過進一步比較社會公共政策初級階段和高級階段的區別與聯系,可以廓清社會公共政策的概念邊界,確定社會公共政策在中國社會政策發展連續譜上的合理位置。
社會公共政策初級階段是由社會政策邁向社會公共政策的第一個階段。不同于社會政策階段福利標準低和統籌范圍小的低水平兜底特征,社會公共政策初級階段通過適當提高福利標準和實現低層次城鄉統籌,將生活質量高于絕對貧弱狀態但是又達不到社會平均生活標準的群體納入政策扶助范圍,在消除社會絕對貧弱狀態的基礎上進一步解決相對貧弱群體問題,并以根本緩解社會相對貧弱狀態為目標。因此,初級階段的社會公共政策依舊具有排他性,高水平兜底是該階段的主要特征。
社會公共政策高級階段在初級階段已經有效緩解社會相對貧弱狀態的基礎上,通過退出機制逐漸淡化初級階段的排他性特征,并進一步提高福利標準和促進更高層次的城鄉統籌,最終實現全體國民共享社會福利。高級階段的社會公共政策將不再具有社會屏蔽功能,而是面向全體公民,其福利標準高于初級階段但是低于公共政策階段,因此適度普惠是這一政策階段的主要特征。高級階段的社會公共政策雖然實現了更高層次的城鄉統籌,但是受到中國社會經濟發展條件的限制,還無法達到公共政策階段的全國統籌層次和高標準福利待遇,因此它和高級普惠的公共政策階段也有明顯不同。 (二)社會公共政策的轉型特征
1.宏觀層面:價值理念與行動體系協同轉型
價值理念是社會政策的主心骨,關乎社會公平正義和共同富裕目標能否實現。價值理念轉型推動了中國社會政策向社會公共政策轉型,主要體現在福利標準和統籌范圍兩個層面。在國家財力有限的社會政策階段,國家制定較低的福利標準,充分發揮社會政策的排他性和社會屏蔽功能,以補救性和保生存作為救助原則并將解決絕對貧弱問題作為首要目標。此階段,政策統籌理念缺失,城鄉分治特征明顯。隨著國家經濟能力提升和救助理念完善,低水平兜底的社會政策顯然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國家發展目標相背離。這就要求國家通過適當提高福利標準和適度擴大統籌范圍進一步緩解社會相對貧弱問題,社會公共政策成為社會政策發展的必然方向。初級階段的社會公共政策旨在進一步提高社會相對貧弱群體的生活質量和社會融合能力,縮小社會階層發展差距,政策的排他屬性依舊明顯、屏蔽功能較為顯著。隨著統籌范圍和福利標準的提高,社會相對貧弱群體已經具備了獨立發展和社會融合能力,初級階段的高水平兜底目標已經達成,受助群體應當通過科學合理的退出機制步入社會公共政策高級階段,因此這一階段的政策具有非排他屬性。高級階段的社會公共政策致力于向全體公民提供標準適度的社會福利,體現了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和共同富裕的目標,有利于促進全面小康社會的建成。中國由社會政策邁向社會公共政策的過程,實現了從低水平兜底到高水平兜底再到適度普惠的歷史跨越,這和政策價值理念轉型密不可分。
價值理念轉型指出了社會政策的發展方向,行動體系轉型則為社會政策發展提供了全方位保障,行動體系轉型可從系統化和科學化兩個方面予以理解。從系統化角度看,一是政策類型更加系統化。社會公共政策階段制定了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險體系和社會救助體系,社會保障網初步建成且越織越密。二是政策銜接更加系統化。社會公共政策具有城鄉之間、群體之間和行業之間融合接洽的整合性特征。三是政策推進更加系統化。社會公共政策立足對象的長遠發展,系統推進初級和高級階段前后接續,以邁向公共政策階段為最高目標。從科學化角度看,一是政策程序更加科學化。社會政策階段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政策推行策略,中央負責決策,地方負責執行,決策和執行相互分離容易造成政策偏差和失靈。社會公共政策更加注重調研和試點,通過廣泛征求政策對象和地方政府建議,擴大決策信息來源以促進多元主體參與政策議程。二是政策運行更加科學化。社會政策階段對于政策對象的確定、準入和退出機制缺少科學界定標準,政策運行稍顯隨意。社會公共政策階段對政策對象的資質認定和退出標準都有嚴格而明確的規定,并且它還建立了事后跟進機制,確保政策效果達到既定目標。三是政策手段更加科學化。社會政策時期由于技術限制,福利供給形式和內容十分有限。社會公共政策時期可以廣泛借助信息網絡、社會組織、社會企業等資源豐富福利供給形式和內容,依托多元化手段提高政策效率和效果。行動體系的系統化和科學化轉型有效保障了社會政策穩步邁向社會公共政策階段。
2.微觀層面:政策質量的全流程再造
從微觀層面看,我們可以從政策制定、政策實施和政策效果等全流程角度對社會政策和社會公共政策兩個發展階段進行系統、全面地比較,借此凸顯出社會公共政策質量的全面提升(參見表4)。
第一,政策制定階段比較。從政策動力來看,社會政策的制定明顯表現為被動應對。而社會公共政策的制定出臺,多為政府主動出擊、積極防范的結果。比如,面對農民工大規模進城就業的事實,國務院聯合多部委及時、密集出臺大量政策,用以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這些政策涵蓋了工資、住房、子女教育等各個方面,確保了城鄉居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從政策自性度來看,社會政策的自性度普遍較低,這一時期的社會政策多以經濟政策的形式出現,某種程度上可以被看作是經濟政策的“副產品”,其獨立性和純粹性較差。而社會公共政策都是為直接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而制定實施,不依附于任何經濟政策,能夠獨立實現社會公共政策預期效果,獨立性和純粹性更為突出,自性度更高。
第二,政策實施階段比較。從政策重點來看,社會政策屬于需求應對式的政策類型,社會政策議程由基層向高層傳遞,再由高層篩選出最迫切的需求予以解決,政府承擔的是需求滿足者的角色。而在社會公共政策中,政府是政策過程的主導者,它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區調研,主動發掘政策對象實際或潛在需求,預先制定配套政策并主動供給,積極迎合居民多樣化的合理訴求,扮演了需求發掘者的角色。從政策實施方式來看,社會政策是粗放式的,一項政策往往覆蓋多個領域并企圖達到多種目標,而且配套政策較少,跨部門協調合作意識較弱。社會公共政策更為精細且聚焦,例如,它會針對老年、病患、貧窮等不同社會群體或社會問題分別制定個性化的措施。政策主管部門更為明確,政策實施中各部門各司其職又緊密配合。政策對象更為精準化,政策目標更為明確化,政策效果更為可視化。除此之外,社會公共政策通過評估、反饋等政策矯正機制使得整個政策周期更為緊湊科學,達成的最終效果也往往超出預期目標。
第三,政策效果階段比較。從政策視域來看,社會政策實施的最重要社會結構背景是城鄉二元體制,該體制造成的城鄉二元身份制進一步強化了政策視域的區隔效果。社會公共政策時期,國家主動轉變發展理念,更加注重機會公平和發展能力建設并主動打破城鄉壁壘,通過部門權力重組、利益協調、提高統籌層次等政策措施力促城鄉社會融合發展。從政策取向來看,社會政策以解決實際存在的貧困問題為政策目標,而社會公共政策以促進社會融合發展為目標。其中,社會保險的城鄉統籌有助于實現普遍意義上的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除此之外,一些政策(如農民工政策)致力于培育人力資本、增加發展機會、共享社會福利,它們體現了社會公共政策的基本價值取向,達到了消除城鄉隔閡、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的政策效果。
通過對兩個政策發展階段進行宏觀和微觀比較,我們發現,社會公共政策無論從價值理念上還是實際效果上都比社會政策更加進步。應當指出,當前中國依舊處于社會公共政策階段,社會公共政策的工具效果依舊明顯,發展潛力依舊巨大,社會轉型發展的新時期依舊需要社會公共政策繼續為中國社會行穩致遠保駕護航,而且新時期對社會公共政策如何發揮更大作用提出了新要求。
四、社會公共政策的發展要求
(一)政策理念:主體多元,權責分明
綜觀福利國家轉型經驗,政府擺脫大包大攬的福利供給制度以鼓勵福利供給社會化,既極大緩解了政府財政壓力又避免了“養懶漢”等不良后果。國家通過完善就業培訓制度來提高公民人力資本、激發公民發展的內生動力,反而促進了政府、社會和公民的共贏。社會公共政策理應堅持主體多元、權責分明的理念,既要切實履行政府職責,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在解決就業、養老、扶貧等重點難點問題中的主心骨作用,又要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政策議程。例如,扶貧領域要發動多元主體參與,既要完善配套激勵政策,促進資本、技術、人力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自由流動,同時也要發動專業社會組織扎根基層,傳播專業知識,培育貧困人口專業技能,增強貧弱群體文化資本和自主脫貧能力。致力于實現城鄉統籌發展的社會公共政策不再僅僅依靠政府唱獨角戲就能達成既定政策目標,而是需要在政府的統籌協調下,將政策環境之中的所有相關主體匯聚起來,使他們各司其職、各盡所能,精準發力解決社會問題,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二)政策方法:積極防范,主動作為
貝克創造性地預言后現代社會將是一個風險社會[20]。不管社會公共政策階段是否已經步入后現代社會,貝克的預言始終提醒我們對社會問題的總體把握與精確預判應當成為社會公共政策的重要方法特征。社會公共政策應當體現政策制定者的高超預判能力和果斷執行力。2003年“孫志剛事件”促使政府反思已有的城市流浪人員收容遣送政策,并及時以救助管理新規定替代之。這一事件同時促使政府出臺了保障農民工遷徙就業等合法權益的新規定,并對農民工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一系列潛在需求進行了精準預判和切實保護,將可能發生的其他不穩定因素及時排解消除。社會公共政策應當發揮糾偏補弊的功能,及時關照到市場、家庭等制度缺位或失靈的領域。政策制定主體既要有防微杜漸的意識又要有體察風吹草動的本領,同時,政策執行過程要真正解決社會潛在風險、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這對政策制定和執行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政策內容:適度普惠,突出重點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的紅利不斷向社會領域溢出,人民群眾也不僅僅滿足于溫飽的基本需要,而是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因此,應當在一些重點領域實施適度普惠型的社會公共政策。適度普惠原則首先應當覆蓋城鄉全體居民,其次不是無限地提高標準,而是要與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既要考慮政府財政的承受能力又要兼顧代際公平問題,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重點是在城鄉統籌和效果落實上下功夫。突出重點原則要求社會公共政策不能仿效斯堪的納維亞模式那種“從搖籃到墳墓”的全方位保障,而是要重點做好養老、醫療、低保等幾個重點領域。應當指出,中國城鄉二元分割體制積弊已久,社會公共政策實施近二十年來依舊沒有完全打破這一制度壁壘。因此,率先在以上幾個重點領域推行城鄉統籌發展戰略難度已然不小,特別是對于統一城鄉低保制度來說,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將農村的最低生活保障線提高到當地城區的水平,這在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沒有明顯增加且中央轉移支付相對有限的前提下是不容易實現的。突出重點就是要求社會公共政策優先解決最迫切的、直接關乎居民生活待遇的問題,當這些問題不再成為制約城鄉融合發展的突出困境時,再將政策重點擴大到其他領域,這才是穩步推進政策內容落實的上策。
(四)政策目標:機會共享,立足發展
阿馬蒂亞·森把發展看作擴展人們享有的真實自由的一個過程,而自由涉及在給定的個人與社會境況下所享有的機會[21]。因此,評判一個社會真正進步的標準理應包括公民所擁有的機會增加的程度,這也應當成為社會公共政策的發展要求。在社會公共政策階段,國家應當保證城鄉居民共享發展機會,保證居民發展的起點公平和過程公平,應當把保障發展機會作為調節社會流動、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和諧的工具來靈活使用。以自由看待發展,那么機會自由就是獲得發展的必要條件。這種通過分享機會實現社會發展的政策目標類似于吉登斯所說的社會投資國家概念,他在指出西方社會發展的第三條道路時特別強調,第三條道路應當秉持福利多元主義,政府應當通過繼續教育、技能培訓等方式投資人力資本,通過建設社會投資國家而不是福利國家來增加每一個公民的實際能力[22]。梅志里認為可通過政府統一計劃、平等主義路徑、基本需求戰略和可持續發展等來構筑社會福利的發展視角[23]。發展型社會政策理念和社會公共政策的最終目標相契合,這說明實現機會平等、立足長遠發展的政策是國際社會的普遍追求。西方福利國家在經歷了新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的發展道路后開始向第三條道路尋求平衡,我國在社會公共政策階段更應當堅持制度自信,基于本國國情走好既定發展道路,借鑒福利國家社會政策轉型經驗并創造性地將其吸收進來,使其為我所用。我們只要堅持機會共享、立足發展的政策目標不動搖,就一定能夠走穩走好社會公共政策階段,為將來邁向高級普惠的公共政策階段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宋林飛.中國社會轉型的趨勢、代價及其度量[J].江蘇社會科學,2002,(6).
[2]鄭杭生.改革開放三十年:社會發展理論和社會轉型理論[J].中國社會科學,2009,(2).
[3]徐道隱.邁向發展型社會政策——中國社會政策轉型研究[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
[4]李培林,王思斌,梁祖彬,等.構建中國發展型的社會政策——“科學發展觀與社會政策”筆談[J].中國社會科學,2004,(6).
[5]王思斌.積極托底的社會政策及其建構[J].中國社會科學,2017,(6).
[6]王春光.中國社會政策階段性演變邏輯[J].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18,(3).
[7]李迎生,等.中國社會政策的改革與創新[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 [8]景天魁.引致和諧的社會政策——中國社會政策的回顧與展望[J].探索與爭鳴,2008,(10).
[9]景天魁.論中國社會政策成長的階段[J].江淮論壇,2010,(4).
[10]王思斌.我國社會政策的“自性”特征與發展[J].社會學研究,2019,(4).
[11]HaroldL.Wilensky,CharlesN.Lebeaux.IndustrialSocietyandSocialWelfare[M].NewYork:RussellSageFoundation,1958.
[12][英]蒂特馬斯.社會政策十講[M].江紹康.吉林: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1.
[13]T.H.Marshall.CitizenshipandSocialClass[M].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50.
[14]RichardM.Titmuss.CommitmenttoWelfare[M].London:AllenandUnwin,1976.
[15]施威.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制度創新及其績效表現[J].農村經濟與科技,2014,(3).
[16]李小云,徐進,于樂榮.中國減貧四十年:基于歷史與社會學的嘗試性解釋[J].社會學研究,2018,(6).
[17]宋學勤.改革開放40年的中國社會[M].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2018.
[18]張汝立,等.中國城市貧弱群體政策研究[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8.
[19]蔡昉.城鄉收入差距與制度變革的臨界點[J].中國社會科學,2003,(5).
[20][德]烏爾里希·貝克.風險社會[M].何博聞.北京:譯林出版社,2004.
[21][印]阿馬蒂亞·森.以自由看待發展[M].任賾,于真,等.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3.
[22][英]安東尼·吉登斯.第三條道路:社會民主主義的復興[M].鄭戈.北京:三聯書店,2000.
[23]MidgleyJames.SocialDevelopment:TheDevelopmentalPerspectiveinSocialWelfare[M].California:SagePublications,1995.
【篇2】公共政策學3000字論文
摘要:我國農村公共福利產品供給有失公允、農村養老體系不完善使農村養老問題十分嚴重。因此,進一步理清我國農村養老主體,明確養老責任,完善我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尤為重要。
關鍵詞:農村;養老;養老保險
中圖分類號:F323.8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4428(2019)12-0183-02
一、農村養老現狀
(一)農村老人生活現狀
農村老人大多從事農業生產,仍靠勞作滿足自給自足的生活,收入低且不固定。這種生活方式也使得他們不能積攢太多養老積蓄,一旦喪失勞動能力只能依靠兒女幫助。農村老人的生活條件比較差,居住條件普遍低于城市。不僅要進行耕作還要肩負照顧留守兒童的重擔,生活條件得不到基本保障。農村老人精神空虛,大部分農村青壯年離鄉到城市發展,農村留守老人現象嚴重。農村老人娛樂缺乏,對于農村的老人而言,最大的娛樂活動就是看電視,與鄰居聊天,缺少更豐富的娛樂活動。農村的老人生活觀念比較保守,相較于城市老人的廣場舞、社區活動等娛樂活動內容,農村老人更傾向于花時間做家務。
(二)農村老人養老現狀
目前,我國農村老人主要的養老方式仍是家庭養老。農村老人思想保守,對于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體系缺乏充分的認識。據上海財經大學進行的問卷調查所得到的結果分析,農村老年人的“養兒防老”觀念根深蒂固,有近八成的老人偏向的養老方式是和子女一起居住,或者是住在子女附近。
養老保險是作為農村養老方式的另一種補充方式存在,在如今的社會中起著重要的作用,所要承擔的責任越來越大。農村養老保險從出現到獲得今天的發展,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
二、農村養老問題的公共政策成因分析
(一)農村養老政策制定問題分析
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分五個檔次,每人每年繳納1200元,如果讓一個普通的農村家庭每年拿出那么多錢去買一個未來的保障是不大現實的,因此國家會適當給予財政支持。但實際上政府補助有時缺位,一旦少了政府的補貼,那么農村養老保險還比不上個人儲蓄優點多。
地方財政養老負擔不均,由于農村養老保險是農民在戶籍所在地參保,而我國各省農業人口所占的比例有很大的差異,所以這就導致一些經濟欠發達省市因為農業人口多而要承擔更大的農村老人養老財政負擔。
保障水平低,農村養老保險保障的只是農村老人普遍的最低生活需求,所以養老保險只是老人晚年生活的基本保障,而且還是“低保障”,我國現行的農村養老金的水平主要是由農村老人參保的年限和繳費的標準決定。再加上未來通貨膨脹的影響,現行的養老金發放標準能否滿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仍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二)農村養老政策執行問題分析
農村養老政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主要來自政策執行主體和客體。一方面,農村老人的覺悟、家庭經濟水平等決定政策能不能落實;另一方面,政策執行主體決定農村養老政策能不能順利運行。在養老政策實施過程中,缺乏健全的法制化管理,尤其是養老保險的管理、運行和社會救助的具體實施方面。由于相關法律的缺乏,有很多工作流于表面,或者由于公職人員的不認真負責導致實際中經常出差錯。
政府工作人員既是公共人又是社會人,他們為人民辦事服務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會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他們追求的私人目標未必與公共目標一致,從而可能使廣大人民的利益受損。在養老政策的執行過程中,公職人員以公謀私情況依然難以清除,五保或低保補助常常落入公職人員的近親屬手中,而那些真正需要扶助的人卻被排除在外。
不管是什么事情,只有好的政策是遠遠不夠的,要想取得好的效果還要有效執行,而為了政策的有效執行,政策監督是不可或缺的一環。政策監督的缺失易導致養老保險集體補助缺位,五保、低保未能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雖然我國一直在強調各種政策監督,可是維權知識普及和維權渠道構建工作依然不到位。渠道不明確,公職人員的關系網復雜,人民的維權意識不強烈,普遍逆來順受,官本位思想依然根深蒂固,這些問題的存在都在減弱養老政策監督的效果。
三、完善我國農村養老公共政策的對策思考
我國應當選擇何種農村養老政策,不能一概而論。結合我國國情仍是根本前提,我國的人口結構特殊,土地還具備部分養老保障功能,所以,我國現階段最好的選擇應該是建立土地、家庭以及社會養老保障相結合的模式。
(一)設置基礎福利養老金
我國政府在農村養老保險中的強制力弱,集體補貼又經常流失,使農村養老保險得不到保障,這部分費用相當于變成了儲蓄保險,農民就會失去參與保險的積極性,導致農村養老保險在實際開展過程中遇到阻礙。
要想更好地解決農村老人養老問題,就要充分發揮政府的支配作用。我國政府在農村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可以設立一個新的政策規定,即規定老人不管是誰,之前從事什么工作,在達到一定年齡后都可以領取國家發放的基礎養老金,金額可以少一點但要有,既體現了公平的原則又能夠從實際上滿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在補助的基礎上,農村居民依據農村養老保險的類別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國家根據他們的繳費標準再按照相應的標準進行補助,多繳多補助,鼓勵農村居民積極參保。
(二)健全完善多層次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農村人口大部分流向城市,人口屬性變動頻繁。發展農村經濟是國家當前主要工作之一,在不久的將來,城市和農村的界限不會那么明顯。因此,將農民納入城鎮職工保險體系中,進一步推動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向農村延伸,建立全國一體的養老保障體系勢在必行。
我國要繼續保持完善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將養老保險的繳費劃分成幾個不同的檔次,在經濟發展不同的地區設置不同的國家養老保險補助資金標準,盡量彌補貧富差距,更好地實現公平。此外,我國還要建立健全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切實解決農村老人看病難的問題。大力興辦農村養老福利事業,使得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相輔相成。通過招商引資、政策優惠的方式興辦養老院,鼓勵在外工作的子女把老人送進養老院養老。 (三)完善農村老人維權途徑
我國現行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但是相關法律在執行的過程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對于養老這種家庭內部問題,親情成為老年人維權的最大阻礙,不到最嚴重的地步,老人一般不會將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所以,針對農村老年人權益保障還要進行深度宣傳,積極轉變老年人的觀念,同時對子女進行教育。還要加大侵害農村老人合法利益案件的偵查力度,出臺相關的懲罰措施,有法可依,執法必嚴,維護老人利益。針對那些違法詐騙老人的嫌疑人要加重處罰。
(四)加強對農村養老政策實施的監督
對農村養老政策實施的監督包括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內部工作人員對相關政策流程更為熟悉,所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政策實施的監督尤為重要。各個省份可以在農村成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委員會,對基金的籌集和使用密切關注。相關部門務必要繼續完善農村養老基金的管理制度,嚴格把控資金從來源到支出過程中的各個環節、不定時檢查并嚴格做好在村內的各項養老金公示事務。由于農村養老保險是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三部分組成,所以,經濟能力相對較好的村應該對參加養老保險的人給予補貼,補貼標準應該由村民委員會通過召開會議討論決定。在這一項工作中,村集體要做到公開、公正、透明。在村公告欄上公示補助標準以及補助對象,并積極呼吁村民可以通過相關渠道去表達自己的意見,真正參與到政策監督中去。加強對農村養老政策實施方面的監督是在為政策的良好運營奠定基礎。
(五)做好農村養老政策的宣傳工作
政府部門要注重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在農村的宣傳,現場組織大會,同時,可以通過工作人員進家門宣傳的方法努力做到家家都知道養老保險的相關政策,有條件參保的農民積極參保,調動農民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積極性。通過多媒體等途徑擴大養老政策的影響面,從而使得農民的養老觀念得以改變,與時俱進。使得更多的老人能夠接受并認可社會養老,從而積極參保,體現我國社會保障的廣泛性和福利性。
參考文獻:
[1]李雪.人口老齡化趨勢下的中國養老問題研究[D].長春:吉林大學,2004.
[2]熊必俊.老齡經濟學[M].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2008.
[3]李放.農村老人居家養老服務需求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J].河北大學學報,2013(9).
[4]周瑩.中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路徑選擇研究[D].上海:復旦大學,2009.
[5]程俊峰.構建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思考和建議[J].財政研究,2008(3).
[6]許云霄.公共選擇理論[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
[7]楊翠迎.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理論與政策研究[M].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07.
[8]威廉·N·鄧恩.公共政策分析導論[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
【篇3】公共政策學3000字論文
[摘要]近年來,我國重視落實公共政策,頒布了一系列綱領性指導文件。隨著中小城市經濟不斷發展,人才需求不斷增加,只有落實公共政策才能更合理地運用戰略性資源,協調經濟社會活動及相互關系來保障公民的利益,但在執行公共政策時因人力資源質量和管理方法各種條件限制導致落實政策的過程存在很大問題。因此,本文分析了公共政策目前執行現狀及實施的梗塞問題,并針對這些情況提出了相應解決辦法,旨在為相關研究提供借鑒。
[關鍵詞]公共政策;執行;梗塞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9.14.087
[中圖分類號]D6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0194(2019)14-0-02
0 引言
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代表大會報告明確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政策執行是政府管理的核心,在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著關鍵作用。“對于良好的法律和良好的政策,最重要的是能夠做到這一點”。公共政策執行是“政府執行”概念的一種擴展,源于公共政策執行領域的“企業執行力”概念,解決了公共政策執行不力的問題,能夠促進政府建立健全行政問責制度,提高執法能力和信譽。這是中央政府工作報告中第一次出現“行政權力”一詞,引起了該領域學者的關注和討論。從現有文獻來看,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3個方面,即公共政策實施內涵,公共政策執行評價和公共政策實施改進路徑。其中,公共政策實施的量化評估是跨學科研究的熱點問題,涉及統計、計量和管理等知識和方法應用,研究成果可以拓寬公共政策實施的研究視野,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1 執行公共政策不全面導致的梗塞問題
1.1 對人力資源缺乏完整統計分析
政府數據統計多集中于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對城市公共目標、公共利益的方案及有效規范指導的有關機構幾乎還處于未劃清和未落實的權益階段;偏重于對就業人數、社會保險參保人數、勞動法律求助投訴人數、農民工人數等方面的統計。統計數字較為籠統,通常只有一個總體的數字信息,細分不明顯,缺少對人力資源學歷、流動方向、行業分布等信息搜集統計。這些數據對分析公共政策落實的社會利益分配與歸屬以及預測未來的公共政策執行分配公共利益情況有著重要作用。
1.2 創業政策不完善
雖然公共政策針對返鄉創業企業提供了不少優惠政策,但從實際情況看來,這些政策還存在許多不足之處。一是返鄉創業補貼的范圍小,許多創業者因為條件限制被排除在補貼名單之外;二是貸款額度較小,對小微企業的支持不大。公共政策在執行過程中沒有偏向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利益團體或企業,因此,公共政策執行過程應隨著利益團體影響力的變化而變化,借以減少執行梗塞問題。
1.3 針對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調整不完善
相關部門在執行公共政策的過程中由于財政資金緊張,用于職業技能培訓的資金嚴重不足,導致設備簡陋,無實訓基地,很難培養出高素質勞動人才。沒有充分宣傳好勞動培訓的價值,導致一些勞動者認為勞動培訓難度大、培訓時間長,加上部分勞動者沒有轉變思想觀念,不愿花費時間在勞動技能培訓上。公共政治在調整和分配培訓的公眾利益并沒有起到提高勞動者勞動素質的作用。
1.4 公共政策的人才流動服務平臺建設不完善
官方性質的人才流動服務平臺有人力資源市場和人才交流中心兩類;民營性質的人才流動服務平臺和這兩類平臺存在信息重復的問題,由于政府及企業監管不力,容易出現虛假甚至詐騙信息。這幾類人才流動平臺都以中低端勞動力為主,缺少對高端人才需求供給的信息,這是在公共政策執行中如何分配好社會高端人才資源的一項難題。
2 對公共政策執行的重要性認識不夠
2.1 缺乏了解公共政策的專業性人才
大多數城市的公共政策執行部門都將行政、人事糅合到一起,并沒有分開管理,且這類人員大多不具備專業背景,沒有系統地學習過公共政策的特征及理論模型,致使工作人員對其功能一知半解,且往往負責人事工作的人員通常還要負責行政等工作,缺少一個專業的公共政策人才通過專業能力引導公眾及工作人員執行相關公共政策。
2.2 公共政策規范觀念、方法落后
公共政策在規范社會行為時還停留在以事為中心,手段單一,按照規章制度辦事,方式機械呆板。現代規范社會行為的方法是以人為中心,采用了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方式,注重科學性藝術性,最大限度地挖掘人對公共社會的自我認識及提升社會行為規范的潛能。
3 公共政策執行梗塞的社會問題
3.1 解決經濟總量相對較小,人才吸引力不強
第一,一般城市的公共政策在解決社會問題執行力梗塞問題時會導致本城鎮大型企業數量減少,加上互聯網時代,實體經濟受到網絡經濟沖擊較大,實體零售企業營業額增長較為疲軟,甚至有負增長的狀況。第二,消費總量和規模較小,吸引人才方面競爭力不強。
3.2 勞動者素質總體較低,未促進城市發展
公共政策執行梗塞問題直接導致人力資源流失嚴重。農村人口中約有40多萬人口常年外出務工,農村剩余勞動力多為老人、兒童。農村留守人口的數量和質量不能滿足“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倘若就業人口中,擁有大學及以上學歷的從業人口比例低,那么輸出的大部分大學生在外上學之后,會因為大中城市的發展差距及就業環境差距問題,選擇在公共政策落實環境好的北上廣等大城市工作,導致小城鎮的勞動力文化素質較低,社會發展梗塞問題將接連不斷。 4 執行公共政策管理的建議
4.1 加強對公共政策開發管理的引導
①完善社會保障,繼續推進吸引人才創業、就業的積極政策。大力開發境內就業崗位,提高主管部門的服務質量,實現更好的社會資源再分配。②完善基層勞動保障平臺建設,加強對人才流動服務平臺的領導與監管,堅持以公益性為主,經濟性為輔,促進人才市場等就業平臺的職能作用,利用平臺引進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③確保落實各項針對創業和大學生的公共優惠政策。提高現有勞動人員的業務能力,全面幫助勞動者提高專業素質;認真做好公共政策項目審核、執行后的驗收工作。④繼續強化社保體系建設,全面推進人事人才工作。加大監察力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改進公共政策執行者的工作作風,服務群眾。
4.2 提高對人力管理的認識
政府應提高對社會人力管理的價值認識,充分挖掘公共政策的實際潛力,吸引高素質人才。以社會收益最大化為目標,解決好公共政策執行梗塞問題,給社會帶來最大收益,更好地提高公共政策在社會發展中的協調水平。
4.3 改善公共政策執行的大環境
政府應利用好公共政策推動經濟發展,更好地執行公共政策來降低城市人員的出行時間成本,推進經濟區域一體化,帶動中小城市(縣域)發展,特別是利用政策來推進第三產業發展。促進區域內經濟、人員、資本、信息快速自由流動,促進都市經濟圈同城效應的加速與放大。利用改善公共政策執行的大環境帶動社會經濟發展;利用互聯網、新媒體加強對城市形象的建設宣傳,從而達到吸引人才實現更好的社會價值的目的。在改善公共政策大環境效應的影響下,政府也要及時帶動執行者學習先進的社會資源管理分配方法、經驗。
4.4 利用公共政策推動農業、旅游業發展
相關部門應利用公共政策分析解決農業、旅游業問題各種政策方案的優劣。豐富的農產品會促進農產品深加工產業發展,有利于增加農民收入,吸引農村勞動力回鄉工作,解決農村集體勞動力巨大缺額的社會問題。同時,深入開發優秀的自然人文旅行資源,吸引農業人口向服務業人口轉變;利用公共政策本身的資源來落實大型旅游項目建設,吸引高層次的旅游業從業人員和管理人才,促進旅游業及社會發展。
4.5 改善公共政策執行梗塞的政策基本權益
現階段,我國已逐漸完善城鄉養老、失業、醫療、工傷保險、生育等社會保險制度,因此,相關單位要筑牢公共政策執行落實前線,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運行,通過不斷完善政策監察,實現社會收益最大化。第一,積極拓展人力資源市場服務體系,定期舉辦招聘會,從而增加城鎮就業人員,使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同時,利用公共政策對需就業人員主動提供就業援助,降低城鎮登記失業率,解決諸類方面執行的梗塞問題。第二,通過加強宣傳、培訓和優化公共政策服務,找準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重點,培養創業精神。對創業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的大學畢業生給予創業補貼、貸款、抵押貸款和其他政策。提高社會人才質量。第三,推進公共政策執行人員的隊伍建設,完善準入門檻,嚴格各項資格審核、職務考察及任免工作。第四,深化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公共政策執行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
5 結語
雖然社會公共政策有所發展,但在國家重點關注的背景下,社會資源分配政策不能滿足發展需要。因此,政府應該加強發揮引導作用,營造良好的尊重人才、重視社會發展的社會環境。做好社會保障工作,加強人才流動服務平臺的引導與監督,從而促進本區域經濟文化發展。同時,還要抓住實施公共政策帶來的新機遇,促進社會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提高人才的競爭力;搞好城市、產業和人才相結合,加快建設新的人才引進和發展體制。此外,政府還要引進人才,發展人才,以人才吸引人才,形成人才集聚效應,不斷為社會發展做更大貢獻。
主要參考文獻
[1]方軍,鄭楠,陳奇.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執行力探賾——以A市N鎮新農合政策實施為例[J].常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1).
[2]劉雪明,廖東嵐.地方政府政策執行力評價體系的運用分析[J].西北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4).
[3]李莉,楊中衛.政府公共政策執行力:內涵、困境原因與路徑選擇[J].內蒙古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1).
[4]黃欣.影響地方政府政策執行力的因素分析[J].內蒙古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