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心得體會7篇
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心得體會(1)
落實防止干預司法的“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案件一進門,請托找上門。”一個時期以來,極少數領導干部插手具體個案、干預司法辦案的問題,成為影響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司法權的頑疾。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2015年,關于防止干預司法的“三個規定”相繼出臺,成為規范司法行為、維護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首次通報落實“三個規定”情況,發布6起檢察人員違反“三個規定”典型案例,其中既有領導干部干預插手檢察案件,也有檢察人員過問司法辦案,與律師不當接觸交往的案例;既有因為違反“三個規定”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負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記錄報告免除責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打招呼求辦事多來自熟人
2017年1月,某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劉某接受請托,找到該市某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田某,讓其幫忙使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受到較輕追訴,爭取緩刑。田某隨后找到案件公訴人高某某,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二人在起訴書中認定“張某某等因合法生產而非法儲存爆炸物”,使得本應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張某某被判處緩刑。2018年12月,田某、高某某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9年5月,劉某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后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2015年10月,某縣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吳某明知道吳某發等人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按照法律規定不能作撤案處理,但他卻礙于同學和朋友情面,接受吃請并收受賄賂,私自向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出具《檢察建議》,稱“嫌疑人吳某發犯罪情節輕微,可作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的處理”,導致吳某發一案被撤案處理。2018年9月,吳某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后因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從最高檢公布的這6起案例來看,違反“三個規定”的行為,無論是過問案情,還是請托辦事,大都來自“熟人”。有的過問、請托來自上級或同級領導,有的來自同事、下屬,有的來自同學、朋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等。
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心得體會(2)
2020三個規定心得體會最新
固然,檢察機關嚴格履行“3個規定”,其實不是對人民大眾反應的問題不管不問。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20203個規定心得體會最新,供大家參考。20203個規定心得體會最新2020年“51”假期剛過,最高人民檢察院便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深化落實“3個規定”,展開過問或干預、插足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情況,并通報相干典型案例,真誠歡迎人民大眾對檢察機關履行“3個規定”進行監督。
“3個規定”作為保障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增進公正廉潔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國特點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中1項10分重要的內容,可稱得上是純潔司法環境的“凈化器”、保障公平正義的“安全閥”、保護檢察人員的“護身符”。延續抓好“3個規定”履行,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覺,是嚴格履行法律和黨內法規的法治自覺,是深入推動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檢察自覺,是修養風清氣正司法生態的文化自覺。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帶頭做好這項工作,是職責所在、使命所系。
檢察人員,特別是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質的政治站位深入認識“3個規定”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帶頭履行落實“3個規定”,將其作為增強“4個意識”、堅定“4個自信”、做到“兩個保護”的基本要求。對非正常途徑的探案情、打招呼,乃至干預司法、插足案件等行動,要堅持司法責任底線思惟,堅決謝絕并照實記錄填報。同時還要向社會宣示,不管甚么人,不管職務高低、親冷淡近,都不應通過非正當途徑向檢察人員刺探案情。這樣做,不但自己可能會被填報登記,還會對檢察人員正常展開工作造成影響。檢察機關是人民大眾合法權益的堅定保護者,客觀公正是檢察官司法辦案始終秉承的立場,“找不找人”“托不托關系”結果都是1樣的,過問或不過問,檢察機關都會依法辦案。
固然,檢察機關嚴格履行“3個規定”,其實不是對人民大眾反應的問題不管不問。在落實“3個規定”的同時,要引導人民大眾通過12309、檢務公然程序、依法申述等正當渠道反應問題,了解案件辦理情況。對人民大眾向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提出的公道合法的建議,檢察機關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回應、認真落實。
延續深入抓好“3個規定”落實,需要檢察人員的擔當作為,更離不開社會的支持監督。相信只要檢察機關堅持嚴格履行“3個規定”,在人民大眾監督下始終嚴格辦案紀律,規范司法行動,提高案件質量,堅持司法公正,人民大眾就會發自內心腸信仰法治,全部社會就會逐步營建出不刺探案情、不過問插足案件的良好氛圍。
當前,履行“3個規定”已在檢察系統構成了1定的自覺和共鳴,但距離人民大眾對檢察工作的要求、對司法公正的期待、對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1定差距。檢察機關要始終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延續抓好抓實“3個規定”的履行,堅守公平正義、司法為民的初心,努力實現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20203個規定心得體會最新全國兩會召開前夕,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落實“3個規定”及組織展開過問或干預、插足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的情況。
“3個規定”是指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兩高3部”前后印發的《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足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1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動的若干規定》。這“3個規定”的核心內容就是嚴禁領導干部插足干預司法、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和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等不當接觸交往,如有違背規定的,司法人員都要主動記錄報告,并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
截至今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主動記錄報告2018年以來過問或干預、插足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18751件,其中反應情況、過問了解的占96.5%,干預插足的占3.5%。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德愛教育團體有限公司董事長繆國樂說:“檢察機關嚴格履行‘3個規定’,是檢察機關依法貫徹落實‘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要求的主動自我加壓行動,是對本身司法責任負責,更是對人民大眾負責。人民大眾對司法公正有著非常高的期待,但不可否認也產生了1些有損司法公正的事情。檢察機關通過‘3個規定’很好地為司法公正裝上了‘安全閥’。”
最高檢新聞發布會上發布的6個典型案例既有領導干部干預插足檢察案件,也有檢察人員過問司法辦案,與當事人、律師不當接觸交往的;
既有由于違背“3個規定”遭到黨紀、政紀處理乃至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反面案例,也有依照要求記錄報告免除責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3紅辣椒專業合作社理事長譚建蘭認為,最高檢向社會發布檢察人員違背“3個規定”典型案例,體現了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這相當于檢察機關‘自曝家丑’,把違背‘3個規定’的內部情況向社會公眾公然,向社會表達了1種擔當和決心,所以1定要把這項制度履行好。”
落實“3個規定”對今后司法辦案將會起到哪些積極作用?繆國樂代表認為,1方面,檢察機關帶頭落實好“3個規定”首先保證了案件在進入檢察環節后能夠確保公平公正地辦理。另外一方面,這類氛圍和理念將構成良好的司法環境,極大地推動全部社會風氣好轉。“如果每個人都不去托關系打招呼問案子,我們就1定能建成____總書記說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環境。”繆國樂代表說。
全國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縣自來水公司員工夏吾卓瑪表示,“3個規定”是黨中央對公正司法的1項重要制度安排,檢察機關帶頭貫徹落實“3個規定”,體現了1種政治自覺和法治擔當。“如今法治環境愈來愈好,人民大眾對司法的信任和期待到達了史無前例的高度。在這個關鍵時期,任何1個因司法腐敗、徇私枉法而致使的冤假錯案,都可能令人民大眾對法治的信賴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從這個意義講,貫徹落實好‘3個規定’是給我們的司法人員披上了拒腐防變的外衣,能夠有力幫助司法人員免受外部環境的干擾,對檢察人員秉承客觀公正立場履職辦案,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夏吾卓瑪代表說。
“此前大部份人對‘3個規定’其實不了解,但最高檢召開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落實‘3個規定’情況后,愈來愈多的人開始了解并認可這項規定。司法辦案最好的防腐劑就是公然、陽光、透明。有了‘3個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在謝絕過問插足案件時更有底氣,那些企圖插足干預案件的人也會斟酌自己可能會被記錄,進而打消過問插足干預案件的動機。長此以往,人人都不去過問案件,案件自然就可以依法公然公正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首發公路養護工程有限公司第3養護管理中心工段長李俊豐表示,他對“3個規定”充滿期待,希望檢察機關繼續帶頭貫徹落實好。
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心得體會(3)
心得體會,貴在寫出真情實感。字里行間流露著誠懇、謙虛的交流態度,真誠的東西才能打動人。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了三個規定心得體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2020年“五一”假期剛過,最高人民檢察院便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深化落實“三個規定”,開展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情況,并通報相關典型案例,真誠歡迎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執行“三個規定”進行監督。
“三個規定”作為保障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可稱得上是純潔司法環境的“凈化器”、保障公平正義的“安全閥”、保護檢察人員的“護身符”。持續抓好“三個規定”執行,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覺,是嚴格執行法律和黨內法規的法治自覺,是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檢察自覺,是涵養風清氣正司法生態的文化自覺。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帶頭做好這項工作,是職責所在、使命所系。
檢察人員,特別是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帶頭執行落實“三個規定”,將其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基本要求。對于非正常途徑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預司法、插手案件等行為,要堅持司法責任底線思維,堅決拒絕并如實記錄填報。同時還要向社會宣示,無論什么人,無論職務高低、親疏遠近,都不應通過非正當途徑向檢察人員打探案情。這樣做,不僅自己可能會被填報登記,還會對檢察人員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檢察機關是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堅定維護者,客觀公正是檢察官司法辦案始終秉持的立場,“找不找人”“托不托關系”結果都是一樣的,過問或者不過問,檢察機關都會依法辦案。
當然,檢察機關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并不是對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不管不問。在落實“三個規定”的同時,要引導人民群眾通過12309、檢務公開程序、依法申訴等正當渠道反映問題,了解案件辦理情況。對于人民群眾向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議,檢察機關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回應、認真落實。
持續深入抓好“三個規定”落實,需要檢察人員的擔當作為,更離不開社會的支持監督。相信只要檢察機關堅持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在人民群眾監督下始終嚴格辦案紀律,規范司法行為,提高案件質量,堅持司法公正,人民群眾就會發自內心地信仰法治,整個社會就會逐漸營造出不打探案情、不過問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圍。
當前,執行“三個規定”已在檢察系統形成了一定的自覺和共識,但距離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要求、對司法公正的期待、對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檢察機關要始終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持續抓好抓實“三個規定”的執行,堅守公平正義、司法為民的初心,努力實現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三個規定”是司法環境的“凈化器”、公平正義的“安全閥”,更是拒腐防變的“護身符”
“五一”假期剛過,最高檢便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落實“三個規定”及組織開展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的情況,并通報相關典型案例,體現了最高檢對檢察機關高標準執行“三個規定”的決心。最高檢高標準要求檢察機關執行“三個規定”,并非“一時興起”,而是基于對“四個意識”“兩個維護”不打折扣的落實和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嚴格遵守,更是基于對新時代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平正義需求的積極回應。
個別黨政領導干部插手具體個案、干預司法辦案的問題,是一個時期以來影響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司法權的頑疾。2014年,被人們稱為“法治里程碑”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門就這一頑癥開出藥方,提出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此后的2015年,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兩高三部”為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先后印發《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嚴禁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司法,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等不當接觸交往,如有違反規定的,司法人員都要主動記錄報告,并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統稱“三個規定”。
“三個規定”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重大舉措,需要檢察機關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政治站位去遵守執行。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司法機關所應達到的價值目標,也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并希望的“海晏河清”司法大環境的必然要求。實現這一目標就要落腳到公正廉潔司法上。
一段時期以來,少數領導干部和司法機關工作人員接受請托后利用上下級領導、同事、老鄉、熟人等關系通過各種方式打探案情、說情干預,嚴重干擾司法人員秉公辦案,損害司法權威和公信力。“三個規定”成為解決這一問題的有力手段。
“通過落實‘三個規定’,做好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可以讓檢察人員進一步嚴格辦案紀律,規范司法行為,從而提高案件質量,保證司法公正,如此一來,人民群眾就會發自內心地信仰法治。”最高檢檢務督察局負責人說,有了嚴格的記錄報告,有人再想問案子就得考慮“我是不是會被記錄”,久久為功,不過問插手干預案件的氛圍就有了,過問或不過問都一樣依法辦理就會形成共識。
檢務督察局的一項調查也從側面體現了嚴格執行“三個規定”的重要意義。
2018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與前5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均有所上升,而利用檢察權違紀違法案件中,絕大多數都存在違反“三個規定”的情況。最高檢在新聞發布會上通報的6起典型案例也證明了這一點。凡是違反“三個規定”未如實填報記錄的檢察人員均被追責,所辦案件質量也因此受到影響;
而嚴格執行記錄報告規定的檢察人員則有效保護了自身司法安全,所辦案件也未受到干擾影響。
正如最高檢黨組所認為的,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氛圍中,執行“三個規定”是司法工作環境的“凈化器”,也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安全閥”,更是幫助檢察人員拒腐防變的“護身符”。
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近日,我所組織民警職工認真學習了《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等三個文件,現按照要求將心得體會匯報如下
一、學習“三個規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監獄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帶頭執行落實“三個規定”,將其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基本要求。
二、貫徹“三個規定”要堅守底線
對于非正常途徑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預司法、插手案件等行為,要堅持司法責任底線思維,堅決拒絕并如實記錄填報。還要向社會宣示,無論什么人,無論職務高低、親疏遠近,都不應通過非正當途徑打探案情,這樣做不僅自己會被填報登記,還會對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
三、本人鄭重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通過認真對照檢查,本人不存在違反“三個規定”的情況;
二是本人今后將認真貫徹落實“三個規定”的精神,勇于同違反規定的人和事作斗爭,堅決按照規定的要求登記和上報。
三是積極向親朋好友宣傳“三個規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心得體會(4)
執行三個規定心得體會及查擺材料
作為公安機關人員,我要高度重視貫徹執行“三個規定”工作,堅持領導帶頭,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問題導向,切實抓好自檢自查和問題整改;堅持從嚴管黨治警,進一步推動全市公安機關各項要求落實到位,為打造“四個鐵一般”過硬鐵軍提供堅強保障。
在接下來的工作中,在分局有關領導帶領下,我要嚴格對標對表,深入學習貫徹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要強化組織的領導和學習。嚴格按照要求執行任務,親自研究、親自協調、親自落實,強化調研檢查,列出任務清單,狠抓責任落實。二要營造濃厚氛圍。借鑒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傳力度,全力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三要打牢工作基礎。及時開展大排查、大梳理、大補漏,著力在修訂完善長效機制上下功夫。四要提高執行效能。切實抓好常態學習、機制建設、信息化建設、大監督構建、如實填報、追責問責X個方面的工作,推動各項工作跨越式發展。
我結合自身的工作實際,嚴格對照“三個規定”,認真查擺了自身是否存在違反規定打聽正在辦理的案件情況;是否存在為案件當事人說情打招呼;是否存在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及其關系人轉遞涉案材料等行為。
一、存在問題。X、理論學習不深入,忽視了主動學習,存在“以會代學以干代學”的思想傾向
X、工作方法有待改進,在工作中更多注重感情,保持一團和氣為上,影響了工作的深度推進。
X、工作擺布不均衡,深入企業、基層調研不多,幫助解決問題困難不多。
二、努力方向。X、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凝聚思想、深化認識上再下功夫。要增強政治敏感性,深化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把貫徹落實好“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現實檢驗,作為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檢、落實政治監督主體責任的實踐要求和重要內容,全力解決“零報告、少報告、漏報告”問題,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來。
X、加強理論學習,正確處理好工作和學習的關系,根據自身工作崗位和工作環境,圍繞丞待解決的問題,有的放矢的搞好工作,用實踐升華理論,最大程度的學以致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養、業務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
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心得體會(5)
學習三個規定心得體會范文
學習三個規定心得體會范文學習三個規定心得體會為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自治區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機關首問負責制度》、《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機關限時辦結制度》、《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機關責任追究制度》。這三項制度的頒布實施,是搞好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加強行政效能建設長效機制的關鍵。為使三項制度在我局全面貫徹實施,確實轉變干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3月20日下午,局;對申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須當場驗明和明確告知申辦者,并進行詳細指導和說明。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事項,也要為當事人提供熱情周到的指引服務。要實行掛牌上崗,以便企業和群眾監督。三、要嚴格實行限時辦結制。限時辦結制是防止辦事拖拉,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項基本制度,服務部門要理順內部職能關系,優化工作流程,科學設置程序,規定辦結時間,杜絕久拖不辦、辦而不結的現象。行政機關所有向社會辦理行政許可或非行政許可審批及其它申報事項,必須在法定期限或者本機關承諾的期限內辦結。對特別緊急的事項要急事急辦,隨到隨辦。情況特殊需超過辦事時限的,要經上級領導批準并事先告知審批對象。凡沒有正當理由超出法定或本部門承諾時限的,要依規依紀追究責任人的行政不作為責任。具備條件的行政管理事項要實行超時默認制,行政機關超過規定期限未做出決定的,一律視為同意。四、要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重點抓三方面:1、實行部門首長問責制。實行部門首長對本部門的工作全面負責,并對其行使職權引起的后果承擔責任。各政府部門對所屬工作部門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造成重大失誤或不良影響的行為,要追究部門行政首長的責任。2、實行行政過錯追究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規定的職責,影響行政序和行政效率,怠誤行政管理工作或害行政相對方合法權益,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要追究該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責任。3、加強行政效能監察。要設立效能監督機構,健全效能投訴網絡,完善效能投訴受理機制,努力做到投訴有門、辦理有效、有訴必查、查明必處。學習三個規定心得體會加強對黨政干部的管理和監督,增強黨政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和大局觀念,規范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行為,加強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建設,促進國有企業科學發展,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形勢所迫、加強黨的建設的必然要求。通過學習《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制的暫行規定》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我更加深刻認識和領會中央“兩個規定”具有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一、干部問責是黨對領導干部的要求和保護《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明確了問責的方式、適用范圍,各級領導干部是黨和國家的骨干力量,其作風如何,對黨風、政風、單位的風氣起著重要的作用.這幾年,頻頻發生的重特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較短時間內連續發生的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的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追根溯源,就是一些黨員干部宗旨意識、責任意識、法紀意識單薄,不作為亂作為,形式主義、浮夸作風嚴重等造成的。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過程中,實施領導問責制,有利于加速行政國際化的進程,進一步完善我國的法律責任制度。崗位就有職責,有職責就要有義務,責任追究,是一種過錯追究;而領導問責制,則不僅僅是過錯追究,而且還包括非過錯追究。因此,領導問責制的指向是:亂作為、作為不力、不作為、無作為。也就是說,領導問責制它不僅是指有錯、犯法要追究,同時也包括能力低下、推諉扯皮等也要追究。實施領導問責制的重大意義,既在于防患于未然,也在于懲前毖后。懲罰、處分只是領導問責制的手段,而防患、預防才是領導問責制的目的。領導問責制的實施,是我們在當今時代,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最好的制度載體。因此,實行問責制,就要求我們廣大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認真抓好黨的宗旨觀念、黨性黨風黨紀的教育,在工作中真正能夠撲下身子,認認真真干事,扎扎實實工作,作風實、措施硬,及早發現苗頭和隱患,做的事前的管理監督,就能杜絕事故和問題的發生。所以從某種意義講,干部問責就是保護干部,保護自己。二、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是國有企業的生存之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依法經營、開拓創新、廉潔從業、誠實守信、切實維護國家利益、企業利益和職工合法權益,努力實現國有企業又好又快發展。國有企業是共和國的長子,作為長子就有義務承擔長子的職責。自己不能做什么,比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更重要。在樹立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上,建設廉潔高效、奉公守法的員工隊伍已經成為煙草行業建設的關鍵所在。只有不斷強化煙草專賣行政機關以及從業人員的自律與他律管理,全面提升行業和各類人員依法行政、公正廉明、文明執法、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樹立煙草行政機關良好的社會形象,營造規范的執法與管理環境,實現企業廉政建設優質高效發展,才能使得整個煙草行業在市場競爭的大潮中立于不敗之地。三、恪盡職守是對領導干部的基本要求作為專賣、法規和安保的主管領導,深感責任重大,任務艱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堅持以社會主義法制理念為指導,以國家法律為準繩,切實維護好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勇于奉獻、樂于奉獻,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為建設“嚴格規范、富有效率、充滿活力”的××*煙草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一是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踐行領導干部責任意識就要切實踐行黨的宗旨,要牢固樹立對黨高度負責、對國家高度負責,對人民高度負責,對行業高度負責的意識,面對困難不退縮,敢挑重擔,敢于負責,善于負責,忠實履行職責。二是認真貫徹和落實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煙草行業正經歷著深刻的變革,煙草專賣工作要適應現階段新形勢要求,必須進一步明確執法指導思想,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武裝煙草執法人員頭腦。自覺將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和服務社會等符合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法治理念用于煙草專賣行政機關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執法當中來。三是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人生觀。以學習促工作,促提高,做到對事業負責,對個人負責。不斷強化責任和廉潔意識,干干凈凈做事,明明白白做人。要從自身和工作中抓起,時刻警示自己,教育自己,防止個人主義行為的發生,在落實中提高廉潔自律,提高工作執行能力。四是樹立敢于爭一流工作的信心和勇氣,完成崗位責任規定的各項任務。在工作中,堅持解放思想,拓寬工作思路;堅持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積極進取,勇于奉獻,使專賣、內管、法規、安保等各項工作沿著國家、行業要求扎實開展,實現××*煙草又好又快發展。
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心得體會(6)
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心得體會”是一種日常應用文體,屬于議論文的范疇。一般篇幅可長可短,結構比較簡單。三個規定心得體會2020年“五一”假期剛過,最高人民檢察院便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深化落實“三個規定”,開展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情況,并通報相關典型案例,真誠歡迎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執行“三個規定”進行監督。
“三個規定”作為保障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可稱得上是純潔司法環境的“凈化器”、保障公平正義的“安全閥”、保護檢察人員的“護身符”。持續抓好“三個規定”執行,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覺,是嚴格執行法律和黨內法規的法治自覺,是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檢察自覺,是涵養風清氣正司法生態的文化自覺。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帶頭做好這項工作,是職責所在、使命所系。
檢察人員,特別是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帶頭執行落實“三個規定”,將其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基本要求。對于非正常途徑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預司法、插手案件等行為,要堅持司法責任底線思維,堅決拒絕并如實記錄填報。同時還要向社會宣示,無論什么人,無論職務高低、親疏遠近,都不應通過非正當途徑向檢察人員打探案情。這樣做,不僅自己可能會被填報登記,還會對檢察人員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檢察機關是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堅定維護者,客觀公正是檢察官司法辦案始終秉持的立場,“找不找人”“托不托關系”結果都是一樣的,過問或者不過問,檢察機關都會依法辦案。
當然,檢察機關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并不是對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不管不問。在落實“三個規定”的同時,要引導人民群眾通過12309、檢務公開程序、依法申訴等正當渠道反映問題,了解案件辦理情況。對于人民群眾向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議,檢察機關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回應、認真落實。
持續深入抓好“三個規定”落實,需要檢察人員的擔當作為,更離不開社會的支持監督。相信只要檢察機關堅持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在人民群眾監督下始終嚴格辦案紀律,規范司法行為,提高案件質量,堅持司法公正,人民群眾就會發自內心地信仰法治,整個社會就會逐漸營造出不打探案情、不過問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圍。
當前,執行“三個規定”已在檢察系統形成了一定的自覺和共識,但距離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要求、對司法公正的期待、對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檢察機關要始終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持續抓好抓實“三個規定”的執行,堅守公平正義、司法為民的初心,努力實現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三個規定心得體會近日,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6起檢察人員違反“三個規定”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均有“違規干預司法活動”“違規干預插手有關案件、徇私干預司法活動”或“違規過問案件”的表述。這些受到處分的干部本應守護司法公平,卻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其行為性質嚴重,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堅持全面依法治國,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必須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護人民群眾人身和財產安全。黨的十八大以來,以____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一體推進,多次強調維護司法公正。紀檢監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____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守職責使命,切實加強政治監督,嚴格日常監督,堅持反腐敗無禁區,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司法腐敗,進一步完善監督體系,規范權力運行機制。
但是,在緊盯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高壓懲腐的大環境下,仍然有少數領導干部背棄黨性原則,背離初心使命,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不僅沒有恪盡職守,反而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這其中有司法機關的黨員干部利用職權所為,也有非司法機關的黨員干部利用職務影響違紀違規。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門源縣委原書記白順興“違規干預司法活動”,安徽省阜陽市政協原副主席肖軍“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插手司法和執紀執法活動”,等等。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規干預司法活動。對于這些嚴重違紀違法的領導干部,必須堅決予以嚴肅查辦、嚴厲懲處,公開通報曝光,形成震懾。
維護司法公正,關鍵在于加強制度建設,不斷扎緊廉潔司法的制度籠子。早在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提出要“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依法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為。”2015年,包括《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在內的三個規范性文件印發實施。黨內監督條例、政法工作條例對領導干部干預、插手司法活動的,也明確要求記錄、報告。這些制度規定,就是要為領導干部干預司法劃出“紅線”,建立防止司法干預的“防火墻”,為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實好“三個規定”,對受到過問或干預、插手辦案等重大事項情況集中填報,月報告、月通報等做法都要繼續堅持下去、落實到位。對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對落實不力的,依紀依規嚴肅問責。要繼續嚴格監督執紀、強力震懾,讓黨員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斷扎緊制度的籠子,讓黨員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強思想教育、弘揚新風,讓黨員干部因覺悟而“不想”,推動共同形成風清氣正廉潔司法的良好生態。
三個規定心得體會全國兩會召開前夕,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落實“三個規定”及組織開展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的情況。
“三個規定”是指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兩高三部”先后印發的《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這“三個規定”的核心內容就是嚴禁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司法、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以及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等不當接觸交往,如有違反規定的,司法人員都要主動記錄報告,并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
截至今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主動記錄報告2018年以來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18751件,其中反映情況、過問了解的占96.5%,干預插手的占3.5%。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德愛教育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繆國樂說:“檢察機關嚴格執行‘三個規定’,是檢察機關依法貫徹落實‘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要求的主動自我加壓行動,是對自身司法責任負責,更是對人民群眾負責。人民群眾對于司法公正有著非常高的期待,但不可否認也發生了一些有損司法公正的事情。檢察機關通過‘三個規定’很好地為司法公正裝上了‘安全閥’。”
最高檢新聞發布會上發布的6個典型案例既有領導干部干預插手檢察案件,也有檢察人員過問司法辦案,與當事人、律師不當接觸交往的;
既有因為違反“三個規定”受到黨紀、政紀處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反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記錄報告免除責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三紅辣椒專業合作社理事長譚建蘭認為,最高檢向社會發布檢察人員違反“三個規定”典型案例,體現了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這相當于檢察機關‘自曝家丑’,把違反‘三個規定’的內部情況向社會公眾公開,向社會表達了一種擔當和決心,所以一定要把這項制度執行好。”
落實“三個規定”對今后司法辦案將會起到哪些積極作用?繆國樂代表認為,一方面,檢察機關帶頭落實好“三個規定”首先保證了案件在進入檢察環節后能夠確保公平公正地辦理。另一方面,這種氛圍和理念將形成良好的司法環境,極大地推動整個社會風氣好轉。“如果每一個人都不去托關系打招呼問案子,我們就一定能建成____總書記說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環境。”繆國樂代表說。
全國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縣自來水公司員工夏吾卓瑪表示,“三個規定”是黨中央對公正司法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檢察機關帶頭貫徹落實“三個規定”,體現了一種政治自覺和法治擔當。“如今法治環境越來越好,人民群眾對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這個關鍵時期,任何一個因司法腐敗、徇私枉法而導致的冤假錯案,都可能使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賴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從這個意義講,貫徹落實好‘三個規定’是給我們的司法人員披上了拒腐防變的外衣,能夠有力幫助司法人員免受外部環境的干擾,對于檢察人員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履職辦案,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夏吾卓瑪代表說。
“此前大部分人對‘三個規定’并不了解,但最高檢召開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落實‘三個規定’情況后,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了解并認可這項規定。司法辦案最好的防腐劑就是公開、陽光、透明。有了‘三個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在拒絕過問插手案件時更有底氣,那些企圖插手干預案件的人也會考慮自己可能會被記錄,進而打消過問插手干預案件的念頭。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過問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開公正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首發公路養護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養護管理中心工段長李俊豐表示,他對“三個規定”充滿期待,希望檢察機關繼續帶頭貫徹落實好。
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心得體會(7)
落實防止干預司法的“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落實避免干預司法的“三個規定”心得體會2020年“五一”假期剛過,人民檢察院便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深化落實“三個規定”,展開過問或干預、插足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情況,并通報相干典型案例,真誠歡迎人民大眾對檢察機關履行“三個規定”進行監督。
“三個規定”作為保障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增進公正廉潔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國特點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可稱得上是純潔司法環境的“凈化器”、保障公平正義的“安全閥”、保護檢察人員的“護身符”。延續抓好“三個規定”履行,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覺,是嚴格履行法律和黨內法規的法治自覺,是深入推動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檢察自覺,是修養風清氣正司法生態的文化自覺。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帶頭做好這項工作,是職責所在、使命所系。
檢察人員,特別是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質的政治站位深入認識“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帶頭履行落實“三個規定”,將其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保護”的基本要求。對非正常途徑的探案情、打招呼,乃至干預司法、插足案件等行動,要堅持司法責任底線思惟,堅決謝絕并照實記錄填報。同時還要向社會宣示,不管甚么人,不管職務高低、親冷淡近,都不應通過非正當途徑向檢察人員刺探案情。這樣做,不但自己可能會被填報登記,還會對檢察人員正常展開工作造成影響。檢察機關是人民大眾合法權益的堅定保護者,客觀公正是檢察官司法辦案始終秉承的立場,“找不找人”“托不托關系”結果都是一樣的,過問或不過問,檢察機關都會依法辦案。
固然,檢察機關嚴格履行“三個規定”,其實不是對人民大眾反應的問題不管不問。在落實“三個規定”的同時,要引導人民大眾通過12309、檢務公然程序、依法申述等正當渠道反應問題,了解案件辦理情況。對人民大眾向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提出的公道合法的建議,檢察機關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回應、認真落實。
延續深入抓好“三個規定”落實,需要檢察人員的擔當作為,更離不開社會的支持監督。相信只要檢察機關堅持嚴格履行“三個規定”,在人民大眾監督下始終嚴格辦案紀律,規范司法行動,提高案件質量,堅持司法公正,人民大眾就會發自內心腸信仰法治,全部社會就會逐步營建出不刺探案情、不過問插足案件的良好氛圍。
當前,履行“三個規定”已在檢察系統構成了一定的自覺和共鳴,但距離人民大眾對檢察工作的要求、對司法公正的期待、對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檢察機關要始終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延續抓好抓實“三個規定”的履行,堅守公平正義、司法為民的初心,努力實現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落實避免干預司法的“三個規定”心得體會凈化人文環境與落實“三個規定”
環境是時下一個熱詞,不但有生態環境、社會環境,還有營商環境、法治環境。我們今天關注的是與工作相干的社會和人文環境。生態環境可以影響生存狀態 , 社會環境可以影響生活方式,人文環境在相當程度上可以影響工作狀態、價值取向,乃至工作成效。司法工作事關公平正義,社會和人文環境特別重要。
曾幾什么時候,“案件一進門,請托找上門”的現象相當廣泛地存在過。在這樣的工作環境中,法官有多少苦澀與無奈,“不是個中人,難解其中味”。以往的司法實踐中,有多少法官在辦案中沒有遭到各類請托的煩擾?又有哪一名正直的法官愿意在這樣的社會環境和人文環境下展開工作?雖然我們并沒有一個詳細數據來講明不公正判決與“非法干預”“背規插足”“內外勾結”之間的關系,但從已查處的涉案背法犯法個案來看,大多都與“非法干預”“背規插足”“內外勾結”有關。或說,每個不公正的判決背后,大多有著“非法干預”“背規插足”“內外勾結”的影子。
“一次不公正的判決,其惡果甚于十次犯法,由于犯法只是弄臟了一支水流,而毛病的判決則是污染了全部水源。”這是英國哲學家培根關于司法公正與社會正義關系的經典表述。水是生命之源,也是一切生物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之一。水流被污染了不可怕,水源被污染了才真可怕。在一個法治社會,司法是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誰是判決的勝者,就相當于宣布了誰是正義。每次公正的判決都是對社會正義的重申。反之,每次不公正的判決都有可能產生社會風氣下滑的胡蝶效應。實踐中不乏這樣的例證。所以,在每次司法判決之前,都需要排除一切可能干擾法官作出公正裁判的法外因素。
正是為了排除“非法干預”“背規插足”的影響,杜絕一切可能的“內外勾結”,凈化和保護公正判決賴以產生的“水源”和“土壤”,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制定了“三個規定”:《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足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動的若干規定》。這“三個規定”在內容上一脈相承,在機制上相互銜接,在措施上構成配套,在適用對象上互為補充,全方位、立體化地構建起了一個排除非法干預司法活動的“隔離帶”。對外部人員來講,這是干預司法的“高壓線”;對內部人員來講,這是抵抗非法干預的“擋箭牌”。將“三個規定”廣而告之,就會在全社會構成一個外防干預、內防插足的社會環境和人文環境,共同構筑起一個排除非法干預司法活動的安全屏障,讓司法活動保持在一個未被污染、純凈透亮的空間內,確保為社會提供最公正的司法判決、最核心的價值判斷、最生動的示范案例。
我們深知,凡事首先要從本身找緣由,內因是事物發展變化的根本緣由,在事物發展中起著決定性作用。在凈化保護司法社會環境和人文環境這一點上也是如此。不管是來自一些黨政領導干部的招呼、條子、材料,還是司法機關內部領導、同事、熟人的刺探、說情、施壓,包括一些案件當事人的所謂門路、關系、誘惑,能不能發揮作用,能夠發揮多大作用,終究一定還是要通過司法人員的操作來實現的。所以,落實“三個規定”首先從司法機關內部做起,要求司法人員能夠沉得住氣、靜得下心、保持好定力,抵得住各種干擾、壓力和誘惑。孫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膾炙人口,家喻戶曉,其中有一個細節值得品味。師徒西行途經白虎嶺,孫悟空見此處峰巖堆疊、澗壑灣環、虎狼成陣、麂鹿作群,不免心生疑惑。前去化緣之前,用金箍棒畫了一個很大的圈,將唐僧等人圈在其中,并一再吩咐,只要不出這個圈,可保平安無虞。憑仗這道屏障,白骨精雖三番變化,卻也沒法近身,奈何不了唐僧。但唐僧沒有經住凡塵紛擾,在豬八戒勸說下,終究還是走到了圈外,遭受一劫。故事意思很明白,越了界、出了圈,說明六根未凈,修煉還不到家,理應遭到懲罰。“三個規定”就像這個圈,是為保護司法人員而肯定的工作底線,也是司法人員的行動邊界。司法人員辦案進程也有點像唐僧取經,前行路上總會遇到來自各方面的干擾、壓力和誘惑,面臨多種考驗和風險,關鍵是要明哲保身,始終如一地堅守初心、牢記使命。
有人說,人生就像是西游記一樣,你永久不知道下一個磨難甚么時候到來,乃至有時候明明身處危險當中,還誤以為這是上天的恩賜。司法實踐中,絕大多數司法人員的精神狀態是好的,承受住了考驗,抵抗住了干擾、壓力和誘惑,他們是真誠歡迎并遵照“三個規定”的。但確有少數人精神懈怠,在工作和生活中違背司法職業準則,越了界、出了圈,有的問題還比較嚴重。也有極個他人至今依然執迷不悟、心存僥幸,乃至膽大妄為、頂風背紀。所以,組織展開“三個規定”落實情況專題檢查和教育活動正當其時。全部司法人員接受教育,提高認識,相互催促,一體遵照 ;遇到干預,照實記錄,主動報告,必能為司法人文環境帶來一番新氣象、顯現一個新面貌。
落實避免干預司法的”三個規定”心得體會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6起檢察人員違背“三個規定”典型案例。山東、山西、上海等地紀委監委也發布通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勇,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巡查員王志剛,上海楊浦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任湧飛,均因嚴重背紀背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或取減退休待遇,其涉嫌犯法問題均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在以上通報中,均有“背規干預司法活動”“背規干預插足有關案件、徇私干預司法活動”或“背規過問案件”的表述。這些遭到處罰的干部本應守護司法公平,卻用手中權利謀取私利,其行動性質嚴重,造成了十分卑劣的影響。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堅持全面依法治國,讓人民大眾的取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延續,必須保護社會公平正義,保護人民大眾人身和財產安全。黨的十八大以來,以____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一體推動,屢次強調保護司法公正。紀檢監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____新時期中國特點社會主義思想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守職責使命,切實加強政治監督,嚴格平常監督,堅持反腐敗無禁區,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司法腐敗,進一步完善監督體系,規范權利運行機制。
但是,在緊盯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高壓懲腐的大環境下,依然有少數領導干部背棄黨性原則,背離初心使命,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不但沒有恪盡職守,反而背規干預和插足司法活動。這其中有司法機關的黨員干部利用職權所為,也有非司法機關的黨員干部利用職務影響背紀背規。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門源縣委原書記白順興“背規干預司法活動”,安徽省阜陽市政協原副主席肖軍“違背工作紀律,背規干預、插足司法和執紀執法活動”,等等。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暴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當黑惡權勢“保護傘”,背規干預司法活動。對這些嚴重背紀背法的領導干部,必須堅決予以嚴肅查究、嚴厲懲辦,公然通報暴光,構成震懾。
保護司法公正,關鍵在于加強迫度建設,不斷扎緊廉潔司法的制度籠子。早在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提出要“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足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依法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動。”2015年,包括《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足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在內的三個規范性文件印發實行。黨內監督條例、政法工作條例對領導干部干預、插足司法活動的,也明確要求記錄、報告。這些制度規定,就是要為領導干部干預司法劃出“紅線”,建立避免司法干預的“防火墻”,為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履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實好“三個規定”,對遭到過問或干預、插足辦案等重大事項情況集中填報,月報告、月通報等做法都要繼續堅持下去、落實到位。對不記錄或不照實記錄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對落實不力的,依紀依規嚴肅問責。要繼續嚴格監督執紀、強力震懾,讓黨員干部因畏敬而“不敢”;不斷扎緊制度的籠子,讓黨員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強思想教育、宏揚新風,讓黨員干部因覺悟而“不想”,推動共同構成風清氣正廉潔司法的良好生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