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旁聽警示教育心得體會10篇
庭審旁聽警示教育心得體會(1)
旁聽庭審心得體會
法庭旁聽心得體會旁聽法庭庭審感想20111590805 楊琨法庭旁聽心得體會今天我在網上觀看了法院審判,這讓我受益匪淺,我主要有以上幾點感受第一個案件為熊被故意傷害案本案于上午九點開庭,審判長開庭后對被告人進行詢問查明,并問其是否申請回避,接著宣讀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及義務,接著開始法庭調查,實現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通過起訴書我們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王**左側眼骨骨折,輕傷然后由被害人宣讀起訴書由于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經認罪,法庭決定簡化審理,審判長對被告人進行訊問,被告人說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對該案民事部分積極賠償,爭取寬大處理緊接著又公訴人舉證,公訴人列舉了公安機關出具的被害人陳述、被告人口供、證人證言,被害人為輕傷的司法鑒定書被告人對此表示無異議,法庭調查結束然后被害人即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訴訟代理人賠償請求的證據,其代理律師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銷的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的相關收據、證明,以及請求獲得殘疾賠償金的鑒定書,鑒定費用等接下來進行法庭辯論由于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公訴人建議從輕處罰,因此沒有展開辯論,這讓我們大呼不過癮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對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案件,可辯論的空間確實有限如果被告人選擇推翻自己的口供,會對自己的認罪態度產生不利影響最終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旁聽法院案件審理心得報告一.實踐名稱旁聽法院案件審理二.實踐主題了解綜合運用各種法律進行庭審的實例,培養學生自覺遵守法律的意識三.實踐目的學生通過旁聽法庭審理案件,了解和親身感受案件審理的整個經過,能夠認識到法學理論與司法實踐的區別和差異,以及準確把握犯罪分子罪名認定以及量刑的依據,鞏固課堂中所學的理論知識,從而進一步增強綜合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意識,提高大學生規范法律意識和法律實踐的能力,使自覺遵守法律成為每位同學的自覺行為四.實踐地點當地法院開庭現場五.實踐過程得知此次實踐后我們首先了解了相關的審理規范,如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第一審程序開庭審理規范(試行)(1994年6月2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27次會議原則通過)為依法正確及時審理行政案件,提高行政案件開庭審理的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及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本市審判實踐,制定本規范 開庭前的準備開庭前的準備開庭前的準備開庭前的準備一、 開庭審理前審判長主持召開合議庭準備會議書記員作好會議記錄準備會議應當再次核對本案立案是否符合行政訴訟法第41條規定的條件發現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或不符合起訴條件的,裁定駁回起訴;發現不屬于本院管轄的,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發現訴訟當事人有誤的,依法變更或增加訴訟當事人認真旁聽案件審理合議庭準備會議還應安排以下議程:由主審人介紹案情和閱卷情況;合議庭成員認真審核訴訟材料,明確本案的審理對象和審查重點,了解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定構成要件和與案件有關的法律規范,分析研究開庭審理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和對策;嚴格的案件審理過程四、庭審前書記員必須做好下列工作:落實法庭并檢查審判區和旁聽區是否符合要求;檢查音響、照明設備及視聽資料播放設備是否完好;檢查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書記員及當事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標牌是否齊全、統一;檢查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是否到齊并收回傳票,查驗擔任訴訟代理人的律師的律師執照;于開庭前五分鐘通知法警進入審判區值庭;安排訴訟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就坐;這天早上九點,案件正式開始審理,這次是這個案件的二審,由于一審未能做出判決,這次二審是將一審中未了解清楚的金錢數字做一個詳備的解釋 主要案件是原告方狀告被告未能按時交附依照合同的建筑工錢,而被告方則是說原告方未能完成全部工程,而只完成其中一部分,而被告方也只愿意交附原告已做工程的費用 由此,案件在一審中停止下來,而法庭方面便找了鑒定專家對此事做以鑒定 開庭后法官將一審中的一些細節及重要情況介紹給了原被告及旁聽的人而原被告雙方也對一審中的情況沒有不同意的地方 然后法案件過后的細心講解這次法院旁聽雖然只是整個案件中的一個小部分,但是卻也讓我感覺到了法律了嚴明我12月5日下午,我和幾位同學來到惠城區人民法院進行法院旁聽,旁聽的案件是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案情大概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兌換港幣,但是由于雙方在溝通上出現問題,原告將用于兌換的20萬轉到被告公司的一個被凍結的賬戶中,被告答應等賬戶解除凍結拿到錢后再給原告兌換,但是因為過了很久被告始終沒有給原告兌換港幣,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返還20萬之前一直以為,法院旁聽可以將課本上的理論知識與實際審判情況相結合,從而對審判程序有進一步的了解但是經過這次法院旁聽,我發現在法庭上出現的突發狀況并不都有固定的處理方式,很多時候取決于法官的判斷這起案件由于被告沒有到庭而又無正當理由,所以在經過法庭調查后,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場,無法進行法庭辯論”為由,將案件延期審理當時的第一反應就是為什么不可以進行缺席判決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回到本案,既然被告無正當理由,何不直接進行缺席判決呢?帶著這個疑問,我在網上搜集了些相關資料,發現原來缺席判決也會帶來許多問題:一是上訴率高,發改率高由于被告沒有到庭,無法發表自己的意見,一些審判人員對原告提交的證據不進行認真審查,往往以“對原告提交的證據,被告沒有到庭質辯,應視為放棄了進行質辯的權利”為由,草率作出判決,造成判決錯誤二是容易引發上訪由于當事人法律知識欠缺,對法院裁判的理念和方法不認同,又沒有親自參加庭審,對法院的判決不理解敗訴后往往不考慮自身
庭審旁聽警示教育心得體會(2)
庭審旁聽心得體會
某單位 **
2018年9月3日,我旁聽了一起尋釁滋事案件的庭審。第一次到庭審現場,給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威嚴莊重,尤其是碩大的國徽給我一種敬畏之心。
在書記員宣讀庭審紀律之后我們安靜的坐下了,在庭審中,旁聽的每一位人都在安靜的聽著。因為這是一起由公訴人提起訴訟的刑事案件。在庭審剛開始,法官在確認被告人的信息時,我發現在這十幾個被告人年齡都不大,都是些沒有固定工作的人,還有部分是有前科的人。雖然讓我很震驚,但是也是在情理之中的。第一,受到環境的影響,在進入監獄之后同獄的人都是違法犯罪的人,大家在一起必然會相互影響,如價值觀上,這些人基本上都有錯誤的認識,不正確的價值觀,因此才導致的犯罪。還有他們會在一起交流作案手法等等,會有許許多多的負面影響,這體現出人在情景中的理論。第二,社會的歧視,這些人在出獄之后,面臨社會的無數歧視,比如說找工作,很多單位都不會要一個有前科的人。因此,社會的歧視導致有過入獄經歷的人很難再融入到社會中去,并擁有正常的生活,不得不從新走上犯罪的道路。第三,是制度的缺陷,監獄這種刑罰制度下,雖然是有改造和再社會化的功能,但是實際上,大部分人在進去之后,都會產生仇視社會,反社會的心理。因為監獄里有著我們所接觸不到的黑暗面。所以犯罪嫌疑人在入獄后,會更加的變本加厲。
在庭審過程中,每一個被告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因為他們知道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是公正的,是不會放過每一個罪犯的,更不會去偏袒任何人。既然違法,就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庭審之后,雖然這些被告人都是違法犯罪的人,但是從另一方面看他們同時也是受害者,因為他們的行為,讓他們自己和家人都受到了影響。所以,我們應該積極采取措施,預防和減少這些犯罪的發生。一是地方黨委和政府要采取積極舉措,不斷拓寬就業渠道,為社會無業人員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并且加強對無業人員的管理和培訓,使其在社會上能找到適合自己的崗位,自食其力,從而實現自我約束。二是開辟多種教育途徑。除了學校、工作單位外,各職能部門應發揮各自的管理職能,開展多種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科技文化教育、法律知識教育,開展豐富多彩、積極健康的文化、體育、娛樂活動,充實群眾生活,使之樹立起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珍惜現在安定的社會局面。三是深入開展普法教育。通過媒體對相關案件作有針對性報道,并輔以法律知識講解,讓群眾學法、懂法、用法,增強自身的法律意識,遇到糾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避免矛盾激化和發生暴力事件。四是加強社會綜合治理。對娛樂、休閑、餐飲場所的經營活動要加大監管力度,嚴防尋釁滋事苗頭性事件。總之,家庭、社會要對一些不安定的青少年多加關注,及時挽救教育。
2018年9月7日
庭審旁聽警示教育心得體會(3)
旁聽案件庭審心得體會
【篇一:旁聽法院案件審理心得報告.doc】
旁聽法院案件審理心得報告
一.實踐名稱
旁聽法院案件審理。
二.實踐主題
了解綜合運用各種法律進行庭審的實例,培養學生自覺遵守法律的意識。
三.實踐目的
學生通過旁聽法庭審理案件,了解和親身感受案件審理的整個經過,能夠認識到法學理論
與司法實踐的區別和差異,以及準確把握犯罪分子罪名認定以及量刑的依據,鞏固課堂中所
學的理論知識,從而進一步增強綜合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意識,提高大學生規
范法律意識和法律實踐的能力,使自覺遵守法律成為每位同學的自覺行為。
四.實踐地點
當地法院開庭現場
五.實踐過程
得知此次實踐后我們首先了解了相關的審理規范,如下: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第一審程序開庭審理規范(試行)
(1994年6月2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27次會議原則通過)
為依法正確及時審理行政案件,提高行政案件開庭審理的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行政訴訟法》及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本市審判實踐,制定本規范。 開庭前的準備開庭前的準備開庭前的準備開庭前的準備
一、 開庭審理前審判長主持召開合議庭準備會議。書記員作好會議記錄。準備會議應
當再次核對本案立案是否符合行政訴訟法第41條規定的條件。發現不屬于人民
法院受案范圍或不符合起訴條件的,裁定駁回起訴;發現不屬于本院管轄的,移
送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發現訴訟當事人有誤的,依法變更或增加訴訟當事人。
認真旁聽案件審理
合議庭準備會議還應安排以下議程:
(一)由主審人介紹案情和閱卷情況;
(二)合議庭成員認真審核訴訟材料,明確本案的審理對象和審查重點,了解被訴具體行
政行為的法定構成要件和與案件有關的法律規范,分析研究開庭審理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和對
策;
(三)研究和確定庭審提綱;
(四)明確合議庭成員在庭審中的分工及合議庭成員是否提出回避;
(五)確定是否公開開庭以及是否傳證人到庭,確定開庭的時間、地點及是否邀請有關人員旁聽。
二、書記員在法定期限內張貼公告,向訴訟當事人發送傳票,向訴訟代理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發出出庭通知,通知法警按時執行公務。公開審理的案件應及時發出旁聽券。
嚴格的案件審理過程
四、庭審前書記員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一)落實法庭并檢查審判區和旁聽區是否符合要求;
(二)檢查音響、照明設備及視聽資料播放設備是否完好;
(三)檢查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書記員及當事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標牌是否齊全、統一;
(四)檢查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是否到齊并收回傳票,查驗擔任訴訟代理人的律師的律師執照;
(五)于開庭前五分鐘通知法警進入審判區值庭;
(六)安排訴訟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就坐;
這天早上九點,案件正式開始審理,這次是這個案件的二審,由于一審未能做出判決,這次二審是將一審中未了解清楚的金錢數字做一個詳備的解釋。 主要案件是原告方狀告被告未能按時交附依照合同的建筑工錢,而被告方則是說原告方未能完成全部工程,而只完成其中一部分,而被告方也只愿意交附原告已做工程的費用。 由此,案件在一審中停止下來,而法庭方面便找了鑒定專家對此事做以鑒定。 開庭后法官將一審中的一些細節及重要情況介紹給了原被告及旁聽的人。而原被告雙方也對一審中的情況沒有不同意的地方。 然后法
官便開始要求原告方提供他們所希望被告需要支付的費用及原告已經做好這些工程的證據。但是原告方似乎并沒有做好這次庭審的準備,對這次庭審的證據材料準備并不明析,且不能給出一個準確的費用賠償。 法官只能由原告轉向被告,尋問被告材料的準備情況。而被告方也已經做好了這次庭審的準備,他們自己也做了一份對此次工程的鑒定,他們的材料表明原告確實已經做了一部分工程,卻沒有完成全部工程,由此,被告方給出他們能接受的賠付,而不是原告所說的全部工程費用。 接下來,法官請出了這次庭審的鑒定專家,些專家對這次工程的施工情況做了一份明確的鑒定,鑒定中表明,原告方確實做了工程,但是卻沒有完成全部工程,其中部分細節由于過于專業我們并不能聽懂。而被告方也對鑒定專家的鑒定做出了解釋,說他們愿意做出相應的賠付,但是卻也對鑒定專家的鑒定做出了一部分質疑,而專家也對鑒定做出了合理的解釋,對其中一部分做出了合理的解答。 案件到這里似乎已經沒有了什么可質疑的地方,但是由于原先方未能完成合同中的工程,被告方想要反訴原先,這個案件也就只能由此告一段落。
六.實踐心得體會
為了加強我學院學生對中國國情和國家法律的認識,由于案件的嚴肅性,因此不容許同學做筆錄。 庭審中,本次庭審組織嚴謹、得體,庭審程序層次分明,審判人員儀表端莊,庭審思路清晰,業務操作熟練,駕馭庭審能力較強,法庭秩序井然,體現了法律的尊嚴和司法的權威。通過旁聽庭審,不但增長了法律知識,而且有利于大學生更加直觀地了解法院審判工作,促進大學生對國家法律的重視,并把這種法律意識傳遞給身邊的每一個人,做一個合法的公民,這也是法院審務公開、規范執法行為、維護司法公正、提升法官素質的有效途徑,為維護全市經濟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庭審后,我班同學深受感動,對整個庭審過程中的一系列問題展開了討論,充分認識到了法律,加強了法律意識,司法權威的思想深深刻入每一同學的內心。
案件過后的細心講解
這次法院旁聽雖然只是整個案件中的一個小部分,但是卻也讓我感覺到了法律了嚴明。我
們一行人都是第一次來到法院這樣神圣的地方,都不知道自己該怎么做。一進入法院便被它的威嚴給嚇住了,而我們也感受到了自己在法律面前的渺小。 我們都對法律知道的少之又少,而我們以前的學習也只是從書本上得來,有句話講,“紙上得來終覺淺”,而我們這次的旁聽也讓我們更好的接觸了法律,讓我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讓我們了解了法律的威嚴。 比如說這次的案件,不管原告與被告孰是孰非,如果沒有法律,那么這個案件的賠付可以需要更多的時間去理清楚,再或者是否能夠真的解決清楚也是一個問題。所以法律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做為一個公民,我們有權力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不讓自己受到侵害。但是做為一個公民我們也必須做到守法,只有做好守法,我們才有權力去談及用法律保護自己。 我們都知法律對每個人都公平的,我們都有去接受法律保護的權力,但是我們也有義務去聽眾法律,知道我們可以去做什么,不可以去做什么,我想這就是這次法院旁聽帶給我的最大的收獲吧,我也可以說這次法院旁聽可能會影響到我的一生。
一是群眾利益無小事。任何單位和部門在涉及公眾利益的決策前首選想到的應該是人民群眾是否會答應,人民群眾是否會滿意。從而必須走群眾路線,主動聽取人民群眾意見,不斷地改進和完善自己的方案和決策,做到既要實施自己方案,又要盡可能不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在操作中更不應該隱瞞實情,欺騙群眾。碰到不能兩全基美時,可以用經濟補償的辦法來解決。如本案就有補償的路徑可走。因為學校建體育館是惠及學生大事,人民群眾應予支持,但同時學校對住宅居民造成損害,應給予適當補償。
二是依法辦事是正道。案例啟示我們,當自己的利益或他們利益受到損害時,是自身力量解決?還是信訪途徑解決?還是依法訴訟來解決?我們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更多地引導人民群眾用法律來維護自身利益,盡管歷程很艱難,但必須朝這個方向去努力。我認為我們對信訪、上訪不能太重視,越重視,信訪越多;越重視,離依法辦事道路越遠;越重視,離依法治國進程越慢;越重視,社會越不和諧。
三是公正司法很重要。人民群眾相信法律,相信司法機關,敢于將行政機關作為被告而提起訴訟,這是中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一大進步。因此,作為司法機關的人民法院及其司法工作人員,要做到忠于國家、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對受理的每一個案件,必須做到重事實、重證據、重調查研究;必須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對待訴訟當事人;必須做到依法、依規、合情、合理處理案件,才能彰顯肩上公平,才能不辜負人民群眾期望。
2013年1月14日
【篇二:法院旁聽心得體會】
12月5日下午,我和幾位同學來到惠城區人民法院進行法院旁聽,旁聽的案件是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案情大概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兌換港幣,但是由于雙方在溝通上出現問題,原告將用于兌換的20萬轉到被告公司的一個被凍結的賬戶中,被告答應等賬戶解除凍結拿到錢后再給原告兌換,但是因為過了很久被告始終沒有給原告兌換港幣,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返還20萬。
之前一直以為,法院旁聽可以將課本上的理論知識與實際審判情況相結合,從而對審判程序有進一步的了解。但是經過這次法院旁聽,我發現在法庭上出現的突發狀況并不都有固定的處理方式,很多時候取決于法官的判斷。這起案件由于被告沒有到庭而又無正當理由,所以在經過法庭調查后,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場,無法進行法庭辯論”為由,將案件延期審理。當時的第一反應就是為什么不可以進行缺席判決。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回到本案,既然被告無正當理由,何不直接進行缺席判決呢?
帶著這個疑問,我在網上搜集了些相關資料,發現原來缺席判決也會帶來許多問題:一是上訴率高,發改率高。由于被告沒有到庭,無法發表自己的意見,一些審判人員對原告提交的證據不進行認真審查,往往以“對原告提交的證據,被告沒有到庭質辯,應視為放棄了進行質辯的權利”為由,草率作出判決,造成判決錯誤。二是容易引發上訪。由于當事人法律知識欠缺,對法院裁判的理念和方法不認同,又沒有親自參加庭審,對法院的判決不理解。敗訴后往往不考慮自
身
因素,而是懷疑法官偏袒原告,進而上訪甚至纏訪。三是案件執行難。缺席判決的被告往往對法院判決的抵觸情緒更大,執行的難度加大。所以有時候執行缺席判決比延期審理更加“麻煩”,由此我也能體會到本案中法官的考慮,也對民事案件的審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除此以外,這次旁聽我還了解到了許多細微的法律知識,比如起訴狀為外語格式的需翻譯為漢語格式,電子檔資料的需以光盤形式遞交等等。更重要的是,本次法院旁聽讓我對法庭審理程序也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和了解,審理中有很多論據和論點都是來自于我們的民法課本,還有老師提及過的一些法律知識,可見,民法理論學習和基礎知識儲備之重要性,為以后的學習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
【篇三:庭審旁聽心得體會】
篇一:法庭旁聽心得體會
常德
市鼎城區法院旁聽心得體會
201302020211陳安琪 法學13102班
時間:2015年6月
11日
地點:常德市鼎城
區人民法院
案件類型:盜竊罪
在上周五我院組織學生去常德市鼎城區法院旁聽了一起趙**盜竊案。本案于上午九點開庭,
審判長開庭后對被告人進行詢問其姓名,年齡,被逮捕日期進行確認,查明,并問其是否申
請回避,接著依據我國《刑法》33條,192條,193條,216條的規定告知了被告人的訴訟權
利及義務,接著開始法庭調查,實現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通過起訴書我們了解了被告人趙
**盜竊案,2014年10月到次年3月伙同同伙楊某共同盜得近二千九百元左右的贓款。
然后由公訴人宣讀
起訴書。由于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經認罪,法庭決定簡化審
理,審判長對被告人進行訊問,被告人說明自己對犯罪事實沒有意義,對用簡易程序也沒有
異議。
具體情形,趙某
1996年11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白家鄉人。小學文化,沒有犯罪前科。因生活所迫流竄至常
德鼎城區作案多起盜竊所得與楊某共同分得贓款。2014年10月伙同楊某在洞庭酒店盜得400
余元。2014年11月又同楊某盜得價值800余元的贓物贓款,第三次盜得891元的贓物,2015
年3月7日到三月九日盜得230元的贓物。2015年3月9日被校園巡邏保安當場抓獲。
緊接著又公訴人舉
證,公訴人列舉了公安機關出具的被害人陳述、被告人口供、證人證言(三個)。被告人對此
表示無異議,法庭調查結束。
接下來進行法庭辯
論。公訴意見,由于被告在第一起犯罪時尚未成年,又無犯罪前科,當庭認罪應當從輕處罰,
判處拘役2至4個月并處罰金。而辯護人意見則是認為被告人犯罪乃是生活所迫,由于受教
育程度低無法找到合適的工作,且被捕時毫無反抗,確有認罪情形。辯護意見認為應當判處
緩刑。辯論過程是在稱不上是激烈,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對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
案件,可辯論的空間確實有限。如果被告人選擇推翻自己的口供,會對自己的認罪態度產生
不利影響最終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與我
們想象的或在外國的法律影片上觀賞到的控辯雙方唇槍舌戰場面大相徑庭,但據我所知,這
卻是我國刑事司法的實情。公訴控告方過度依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對真正能證明犯罪證
據材料收集不足。這樣從積極方面說可以節約辦案資源,但同時制造冤假錯案的可能性也會
大增,不利于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與罪刑法定元轉背道而馳。福禍相倚,對于此類問
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愿我是杞人憂天了吧。
在對案情有了基本
了解之后,審判長又對被告人趙某詢問了一些家庭基本情況。最后進行口頭判決,判決書5
日內送達。被告可在收到起訴書起10內提出上訴。法庭認為被告人趙某因流竄作案,無法與
家人取得聯系,且不具備社會監管條件,根據我國《刑法》第42條,44條,52條,53條的
規定被告人在犯第一二起案件是尚未成年因此最終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通過本次法庭旁聽,
我更加熟悉了庭審程序,同時也對自己今后將要從事的專業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
1、對庭審的有關程
序和過程及庭審紀律和禮儀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應該做什么,如何做好,
注意哪些事項等等。這些雖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沒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
會影響到整個庭審的效率,特別是庭審的紀律和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尤為重要,要打有準備的
仗。
2、庭審前應認真分
析案件材料,對要審理的案件要有一個充分的了解,作好準備,抓好庭審的重點。在庭審中
沒有重點,就沒有頭緒,就不能引導雙方當事人解決糾紛。
3、在庭審過程中,
要仔細的聆聽雙方當事人的辯論,理解他們的觀點,把握他們的心理,認真分析案情,形成
自己獨特的觀點,公正判案。這也是庭審的重要的環節,庭審前的好的準備工作只是一種計
劃,而庭審的過程才是最關鍵的,而且是動態的,隨時變化的。我們要在動態中比較、甄別、
分析案件的全過程,判別誰對誰錯,最后得出一個能讓雙方當事人都滿意的公正的審判結果。
這個過程也是對雙方當事人和參與庭審的其他人員法制宣傳教育的好時機,這也達到了庭審
的目的。
要做到以上幾點,
我們必須努力學習,力求上進。具備一名書記員到法官所應有的基本素質和好的修養,要做
好以下幾點:
一是必須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政治素質是進行審判活動的思想觀點、政治立場、及政策水
平與素養。政治素質是勝任審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沒有良好的政治修養,就會失去工作的
方向性和目標性。要做到司法為民、公平公正,勢必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各種路
線、方針、政策,自覺地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努力學習各種先進的思想理論。
二是必須具備健康
的心理素質。心理素質就是心理修養,在司法審判中我們必須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冷靜的
分析案情及審判過程,既要尊重人民賦予的司法權力,又要寓情與人民之中,正確處理好二
者,那就要求我們不奢求別人給予,敢于伸張正義,剛正不阿,有大無畏的精神,不為世俗
偏見所影響,不為權利、利益所動搖,正確理解和處理法與情理融合的尺度,關注弱勢特殊
群體,樹立人民法官的良好的公眾形象。
三是必須具備較好
的業務素質。只有具備扎實的法律專業知識,掌握了好實體法和程序法,對審判理論和實務
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更好地發揮在司法審判中的作用,這就要求我們要不斷地學習各
種先進的審判理論和掌握各種審判技能,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增強自己的工作業務能力。
我們是法律專業的
學生,以后也大多會從事這方面的工作,甚至會成為立法、執法的領軍人物,要扛起建設社
會主義法制社會的重任。因此在學好書本上的知識的同時,也要多參加社會實踐運用法律知
識為社會服務。老師們為了這次旁聽付出了極大精力和心血,在這里我向您們表示深深的敬
意和由衷的感謝。
篇二:法庭旁聽心得體會
法庭
旁聽心得體會
時間:2012年3月21、22日
地點:濟南市長清
區人民法院
案件類型:故意傷
害、交通肇事
通過學院領導、老師的努力,我們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長清區人民法院去參加法庭旁聽。
我之前旁聽過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對它并沒有太多期待,但是這次的案件還是給了我很
深的印象,通過此次旁聽加深了我對庭審過程的了解。
第一個案件為熊**
故意傷害案。本案于上午九點開庭,審判長開庭后對被告人進行詢問查明,并問其是否申請
回避,接著宣讀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及義務,接著開始法庭調查,實現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通過起訴書我們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王**左側眼骨骨折,輕傷。然后由
被害人宣讀起訴書。由于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經認罪,法庭
決定簡化審理,審判長對被告人進行訊問,被告人說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對該案民事部分
積極賠償,爭取寬大處理。緊接著又公訴人舉證,公訴人列舉了公安機關出具的被害人陳述、
被告人口供、證人證言(三個),被害人為輕傷的司法鑒定書。被告人對此表示無異議,法庭
調查結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帶
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訴訟代理人賠償請求的證據,其代理律師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銷的醫療費、
交通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的相關收據、證明,以及請求獲得殘疾賠償金的鑒
定書(經鑒定為傷殘10級),鑒定費用等。
接下來進行法庭辯
論。由于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公訴人建議從輕處罰,因此沒有展開辯論,這讓我們大呼不
過癮。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對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案件,可辯論的空間確實有限。
如果被告人選擇推翻自己的口供,會對自己的認罪態度產生不利影響最終可能弄巧成拙,搬
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與我們想象的或在外國的法律影片上觀賞到的控辯
雙方唇槍舌戰場面大相徑庭,但據我所知,這卻是我國刑事司法的實情。公訴控告方過度依
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對真正能證明犯罪證據材料收集不足。這樣從積極方面說可以節約
辦案資源,但同時制造冤假錯案的可能性也會大增,不利于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與罪
刑法定元轉背道而馳。福禍相倚,對于此類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愿我是杞人憂天了吧。
在經過了幾輪的民
事部分辯論之后,原被告雙方均同意調解,審判長與審判員遂決定庭下調解,審判長宣布休
庭,擇日判決。
翌日,我又旁聽了
關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兩件酒后駕駛的案件集中審理,使用簡化程序,從案件的審理中可
以感受到國家對酒后駕駛的懲罰力度在加大,鑒于社會公眾利益,應對酒駕“零容忍”。
通過本次法庭旁聽,
我更加熟悉了庭審程序,同時也對自己今后將要從事的專業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我們是法
律專業的學生,以后也大多會從事這方面的工作,甚至會成為立法、執法的領軍人物,要扛
起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社會的重任。因此在學好書本上的知識的同時,也要多參加社會實踐運
用法律知識為社會服務。老師們為了這次旁聽付出了極大精力和心血,在這里我向您們表示
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謝。
篇三:法庭旁聽心得體會
法庭
旁聽心得體會(蔣平飛,201101020002,82號)
(案件類型:故意
傷害、交通肇事)
今天我在網上觀看
了法院審判,這讓我受益匪淺,我主要有以上幾點感受。
第一個案件為熊被
故意傷害案。本案于上午九點開庭,審判長開庭后對被告人進行詢問查明,并問其是否申請
回避,接著宣讀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及義務,接著開始法庭調查,實現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通過起訴書我們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王**左側眼骨骨折,輕傷。然后由
被害人宣讀起訴書。由于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經認罪,法庭
決定簡化審理,審判長對被告人進行訊問,被告人說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對該案民事部分
積極賠償,爭取寬大處理。緊接著又公訴人舉證,公訴人列舉了公安機關出具的被害人陳述、
被告人口供、證人證言(三個),被害人為輕傷的司法鑒定書。被告人對此表示無異議,法庭
調查結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帶
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訴訟代理人
賠償請求的證據,
其代理律師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銷的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的相關
收據、證明,以及請求獲得殘疾賠償金的鑒定書(經鑒定為傷殘10級),鑒定費用等。
接下來進行法庭辯
論。由于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公訴人建議從輕處罰,因此沒有展開辯論,這讓我們大呼不
過癮。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對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案件,可辯論的空間確實有限。
如果被告人選擇推翻自己的口供,會對自己的認罪態度產生不利影響最終可能弄巧成拙,搬
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與我們想象的或在外國的法律影片上觀賞到的控辯雙方唇槍舌戰場面大
相徑庭,但據我所知,這卻是我國刑事司法的實情。公訴控告方過度依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而對真正能證明犯罪證據材料收集不足。這樣從積極方面說可以節約辦案資源,但同時制造
冤假錯案的可能性也會大增,不利于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與罪刑法定元轉背道而馳。
福禍相倚,對于此類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愿我是杞人憂天了吧。
在經過了幾輪的民
事部分辯論之后,原被告雙方均同意調解,審判長與審判員遂決定庭下調解,審判長宣布休
庭,擇日判決。
然后,我又旁聽了
關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兩件酒后駕駛的案件集中審理,使用簡化程序,從案件的審理中可
以感受到國家對酒后駕駛的懲罰力度在加大,鑒于社會公眾利益,應對酒駕“零容忍”。
通過本次法庭旁聽,
我更加熟悉了庭審程序,要更加講法律,依法維權。因此在學好書本上的知識的同時,也要
多參加社會實踐運用法律知識維權。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
有一些人的作風于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及透過一些現象讓我思緒紛飛,這是為什么
呢?一、律師在辯
護中的那種氣質,似乎在氣勢上就勝人一籌,這讓我佩服;二、律師始終圍繞著怎樣讓最終
的審判更加有利于自己的當事人而盡力作出不懈的辯護,那種唇槍舌戰和針尖對麥芒的有的
放矢的戰斗著實讓我佩服他們;三、我們的社會一直在呼吁倡導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可是,
社會現實永遠是殘酷無情的尤其面對金錢利益的時候,甚至親兄弟都有可能翻臉不認人最終
對簿公堂;四、社會中人都是良莠
總之,通過這次旁
聽以及對那些庭審相關人員尤其是審判長及個別律師的優秀表現,我只信奉一句話——只要
在路上,就有希望!!
希望我們國家出現
更多優秀的法律人才,更好地為國家服務,為人民維權,使我國法制更上一層樓,社會更和
諧。
篇四:法院旁聽心得體會
12
月5日下午,我和幾位同學來到惠城區人民法院進行法院旁聽,旁聽的案件是一起不當得利
糾紛案,案情大概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兌換港幣,但是由于雙方在溝通上出現問題,原
告將用于兌換的20萬轉到被告公司的一個被凍結的賬戶中,被告答應等賬戶解除凍結拿到錢
后再給原告兌換,但是因為過了很久被告始終沒有給原告兌換港幣,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
訴訟,要求被告返還20萬。
之前一直以為,法
院旁聽可以將課本上的理論知識與實際審判情況相結合,從而對審判程序有進一步的了解。
但是經過這次法院旁聽,我發現在法庭上出現的突發狀況并不都有固定的處理方式,很多時
候取決于法官的判斷。這起案件由于被告沒有到庭而又無正當理由,所以在經過法庭調查后,
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場,無法進行法庭辯論”為由,將案件延期審理。當時的第一反應就是
為什么不可以進行缺席判決。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
不到庭,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回到本案,既然被告無正當理由,何
不直接進行缺席判決呢?
帶著這個疑問,我
在網上搜集了些相關資料,發現原來缺席判決也會帶來許多問題:一是上訴率高,發改率高。
由于被告沒有到庭,無法發表自己的意見,一些審判人員對原告提交的證據不進行認真審查,
往往以“對原告提交的證據,被告沒有到庭質辯,應視為放棄了進行質辯的權利”為由,草
率作出判決,造成判決錯誤。二是容易引發上訪。由于當事人法律知識欠缺,對法院裁判的
理念和方法不認同,又沒有親自參加庭審,對法院的判決不理解。敗訴后往往不考慮自身
因素,而是懷疑法官偏袒原告,進而上訪甚至纏訪。三是案件執行難。缺席判決的被告往往
對法院判決的抵觸情緒更大,執行的難度加大。所以有時候執行缺席判決比延期審理更加“麻
煩”,由此我也能體會到本案中法官的考慮,也對民事案件的審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除此以外,這次旁
聽我還了解到了許多細微的法律知識,比如起訴狀為外語格式的需翻譯為漢語格式,電子檔
資料的需以光盤形式遞交等等。更重要的是,本次法院旁聽讓我對法庭審理程序也有了進一
步的認識和了解,審理中有很多論據和論點都是來自于我們的民法課本,還有老師提及過的
一些法律知識,可見,民法理論學習和基礎知識儲備之重要性,為以后的學習提供了更清晰
的方向。
篇五:法庭旁聽體會
庭審旁聽警示教育心得體會(4)
旁聽庭審心得體會
4月20日下午,我們法學專業同學們在古淑惠、葉輝華兩位老師的帶領下,到佛山市中級 __對一則刑事附帶民事案件進行了旁聽。
案情很簡單,是一個故意傷害案。雖然是共同犯罪,但其他共犯人因早已捉拿歸案并審理終結,故這次庭審的被告人只是其中一個。
其實我覺得,只了解案件概要去聽庭審除了對訴訟程序有更進一步的了解外,對于案件本身卻會很迷茫。只記得公訴人的舉證(包括被告人供述和證人證言)指向被告人是糾集人去毆打被害人的主犯,而被告人卻反復辯解說他只是被人叫去撐場面并基本沒有動手打人的小雜兵。他和他的辯護律師只是以其片面之詞訴說其無辜,就是舉不出關鍵證據。被告人一直在說什么店的老板能出來作證,而主審法官卻對此置之不理。或許是因為法官心里已對該案定性有底,清楚知道被告人是在狡辯。可即使如此,為何連一句“不予采納”都不說。那時候真的有種想向公訴人借該案件卷宗來看看的沖動。也許是受到傳統偵探片的影響吧,總覺得對于案件的定性的決定性關鍵是在證據與證言形成的相互印證上。
然后,印象最深的還有幾件事。其一是開庭押送被告人進法庭前,被告人的腳應該是被鐵鏈鎖著的吧。可能由于作證時會被叫到,似乎被押過來的人不止一個。當那幾個人,幾個腳上帶著鎖鏈的人一起走動時,鎖鏈與鎖鏈,故意傷害罪刑事辯護。鎖鏈與地面摩擦發出的當當聲,卻讓人毛骨悚然。不知道為什么,那種冰冷的聲音讓我無比厭惡,仿佛被鎖著的不是什么罪犯,而是地獄彼方的惡靈。的確,鎖鏈是很好的阻止犯人逃脫的工具。但罪犯也有人權,感覺用此鎖鏈,卻鎖住了他們的尊嚴。
第二件事是在被告人作最后陳述時,向被害人的妻子說了聲對不起。沒想到被害人的妻子此時沖動地大聲喊出“你以為道歉就完事了嗎”這樣一句話。或許用沒想到這個詞不太合適,會沖動地在法庭上喊出這樣一句話也是情理之中,畢竟,這樣一句話,承載的是一個家庭的重量。看著那位喪夫的女子,腦子里會不由地想到,她與丈夫曾經一定有幸福的生活。而這樣甜蜜的日子卻被一場由爭吵引起的毆打傷害致死而永遠逝去。于是,國家司法機關對于這件事的介入,國家刑罰權對這個案件的審判對于挽救,或者說是是補償對被害人家庭的重要性。刑法是維護社會穩定的眾多法律中的最后一道盾牌,如果在此過程中,國家司法機關不能公正處理,那對于被害人一方無疑是雪上加霜。
d最后一個是庭審完畢時,被告人被押著起身離開。而被告人卻笑著對同在旁聽案件的一位中年婦女說了聲“我走了啊”。我不清楚那位婦女和被告人的關系,但被告人的笑容卻讓我很不是滋味。就像他是無罪的,被當庭釋放般。抑或是不想讓他的親人們擔心吧。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這不是像打翻別人的茶杯那樣小的事,失去的是一條鮮活的人命。即使他不是主犯,或者根本沒有動手砍人,但在如此莊嚴神圣的法庭上,卻完全沒有一絲沉重與后悔,讓人匪夷所思。真的希望這位被告人能在之后的勞動改造中端正,重新做人。對于這次庭審,我收獲最大的是對于一些現象的思考。學習法學也快兩年了,卻覺得自己的法律思維還沒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在以后的學習中,我會努力提高自己!
法院旁聽心得體會的范文篇【2】
在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我們法學專業的學生跟隨古老師以及葉老師來到佛山市中院旁聽。在一個靚仔叔叔的引導下,我們步入了第一庭。相比之前的兩次在校旁聽(南海法院,肇慶法院),佛山市中院的審庭環境更為整潔,嚴肅。這營造了很好的庭審氛圍。坐在里面,連呼吸都不自覺地小心翼翼起來。
在書記員宣讀了法庭紀律,審判長(聽說是很厲害的一名法官,審判過佛山滅門案)宣布庭審開始。旁聽的是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詳細確切來說,應該是一起共同故意傷害案件。由于被告陳兵在案發之后逃到自己的老家四川,所以并沒有與其他的被告人(蘇紹川,匡大記,匡大操,皆已判刑)一起合并審判(在庭審結束后問了法官才了解的詳情,剛開始一直在困惑為何陳兵會與其他的被告分開審判)。在法庭調查環節,檢察院派出的女檢察員(每次旁聽的檢查員皆為女性,且給我的感覺都很有威嚴,說話擲地有聲,句句清晰地扣人心弦,說話速度稍快,給人干凈利落的好感。因此每次旁聽回來,都有立志做檢察員的沖動)宣讀起訴書之后,陳兵在誰把西瓜刀帶到案發現場以及自己有沒有用西瓜刀砍被害人這兩個焦點上與檢察員之間有一段對話。檢察員在詢問西瓜刀是否陳兵帶去時,陳兵回答說是他們駕摩托車到達案發現場時,匡大操抽出了西瓜刀交給自己的,而自己并沒有使用西瓜刀對被害人王鳳舞實施傷害行為。而在被告的辯護人詢問被告時,辯護律師直接問了被告:“你是否有拿著西瓜刀對被害人進行追趕?”我認為該辯護律師問的問題有點欠缺詢問技巧,該問題并不利于其當事人即被告。這也給最后檢察員認為被告的認罪態度并非良好埋下了證據。而在法庭調查與法庭辯論環節中,檢查員與被告之間的博弈展開了。許多同伙的供詞以及證人的證詞都共同指出了被告陳兵把西瓜刀帶到案發現場并用西瓜刀在被害人背部連砍兩刀。而被告陳兵對自身并沒有帶西瓜刀以及沒有用西瓜刀在被害人背部連砍兩刀并無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僅憑自己口述并不能使審判人員信服。在最后陳兵也說出了一句話:其實故意傷害罪判刑。“我不知道要怎么讓他們(證人)說出真話來證明他們(同伙)在說謊。”如果真的如陳兵所說,西瓜刀并不是自己帶的,人也不是自己砍的,但卻沒辦法找到證人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說法,那我國現行法律制度對在押人員取證是否沒有提供合法合理有效的渠道?由于目前沒有開《證據法》課程,所以對該方面也不敢妄下定論。但據我看的偵探電影,偵探小說的內容,被告的辯護律師是有為其當事人查事實,收集證據的權利與資格的。而在此案件中,被告的辯護律師并沒有提出有力的證據,甚至沒有說出有力的話語來使審判人員信服。我認為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律師并沒有做出應有的作用。但是后來聽了古老師的解釋,原來在我國很少有律師愿意為當事人調查取證,一來是怕麻煩,而最重要的是弄不好很可能被牽扯進案件。聽了古老師的解釋之后,很是沉重, 為了當事人,而更多的是對律師這一行業的恐慌及困惑。
在刑事審判的最后陳詞階段,檢查員提出了以故意傷害罪來定被告陳兵的罪。而被告的辯護律師也不否認該定罪,但請求法官給予陳兵輕判,理由之一是陳兵認罪態度良好。對于該點,本人并非贊成。第一,從陳兵在案發之后逃回老家四川該行為可以看出,陳兵存在著逃逸的行為;第二,陳兵對自己在案發過程中的地位及其作用并沒有認罪,即沒有承認西瓜刀為自己所攜帶且被害人的要害傷為自己所致,并且也無法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那他就必須承擔證據責任。在該點也可以看出陳兵雖承認自己犯故意傷害罪,但并沒有全部認罪,且在主要方面沒有認罪,所以本人并不認為陳兵認罪態度良好。在被告人陳兵最后向被害人親屬(被害人妻子)道歉時,被害人妻子激憤地回了一句:“對不起就夠了嗎?”霎時間很是傷感。一件小事引發的血案,致使幾名年輕人斷送了青春,更無辜的是被害人的妻子、父母、甚至小孩,在失去親人,至愛的同時,更要堅強地面對以后生活的困難。書上說: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線,而刑法更是最后的最后一道防線。對違法行為的懲罰,更像是對被害人親屬的安慰,給予平衡。站在被告人的角度看,自身也是一個悲劇。旁聽席上被告的親屬數十個人,個個外表憨厚,衣衫簡樸,卻渾身透露出無知的氣息,對這次旁聽抱著甚是輕松的態度。如果他們能對法有更多的了解,對生命有更多的尊重,或許就不會出現舉刀砍人的悲劇。法盲,一個多普遍的詞兒,或許是犯罪現象的根源之一。缺乏對法律的尊重及敬畏,導致了多少年輕人走向不歸路。普法普法,中國的路還很長。
在附帶民事審判環節,焦點辯論似乎沒有,被告表示愿意賠償原告所提出的30多萬元的賠償金請求。但在法官問其在案發之前有無固定工作,固定收入時,被告明確表示沒有。這意味著若判決被告負賠償責任,被告也無能力支付賠償金。贏了官司輸了錢,判決容易執行難。這種現象在我國并不罕見。這急切需要國家政府出臺一個有力有效的規定制度來挽救這批生活困難的被害人親屬。
這次旁聽給了我很多啟發及思考,對人性的思考,對生命的惋惜,對法盲的扼腕嘆息……作為一名法學生,深刻感受到我國法治之路的艱辛。
法院旁聽心得的范文篇【3】
5月13日,我們參加了原龍游縣水利局副局長潘正成受賄、貪污一案審理旁聽,法院旁聽心得體會。從公訴機關指控的情況來看,潘的受賄頻率之高、數額之大、 __的人員之多,可以說是 __,使我們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一、老板“再好”,最終是為了他自己。從潘的受賄時間看,主要都集中在過年、中秋節、住院、女兒上大學等時候。看起來這些老板都非常懂“人情”,在這些“關鍵”的時候沒有忘記你,在送錢財時也沒有馬上要求你給他辦什么事,所以收起錢來沒有感到很“燙”手。但最終在這些老板碰到什么事時,你就要想方設法甚至用違法的手段給他解決,老板們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報,受損的是國家。
二、辦法想得“再好”,最終仍逃不脫法律制裁。潘在受賄過程中,為了逃避法律制裁,想了很多辦法。如在過年、中秋節、住院、女兒上大學等時候送禮,是我們中 __傳統;買房錢不夠時向朋友“借錢”也說得過去;“借錢”還不出,我用房屋抵押符合常理。但這一切都離不開其擔任公路段段長這個基礎,正如公訴人所說的:“如果你不擔任公路段段長,他會送你錢嗎”?最終都被檢察機關認定為受賄而受起訴。
通過參加這次警示教育活動,我們深受教育,體會良多。古人曰:“欲不可縱,志不可滿,欲多則心散,心散則志衰,志衰則不達”。人的欲望離不開物質,這是唯物主義的必然昭示,但是人的欲望可以憑理性的修養來控制,這是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為此我們要不斷地加強學習,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東西,從而不斷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自覺地加強世界觀、觀、價值觀、權力觀地改造。加強制度的建設與完善,接受各個方面的監督,做制度執行的模范,在權力的運行中要慎重、規范,在陽光下運作,
庭審旁聽警示教育心得體會(5)
旁聽民事庭審心得體會
【篇一:法庭旁聽心得體會】
法庭旁聽心得體會
時間:2012年3月21、22日
地點: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
案件類型:故意傷害、交通肇事
通過學院領導、老師的努力,我們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長清區人民法院去參加法庭旁聽。我之前旁聽過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對它并沒有太多期待,但是這次的案件還是給了我很深的印象,通過此次旁聽加深了我對庭審過程的了解。
第一個案件為熊**故意傷害案。本案于上午九點開庭,審判長開庭后對被告人進行詢問查明,并問其是否申請回避,接著宣讀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及義務,接著開始法庭調查,實現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通過起訴書我們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王**左側眼骨骨折,輕傷。然后由被害人宣讀起訴書。由于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經認罪,法庭決定簡化審理,審判長對被告人進行訊問,被告人說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對該案民事部分積極賠償,爭取寬大處理。緊接著又公訴人舉證,公訴人列舉了公安機關出具的被害人陳述、被告人口供、證人證言(三個),被害人為輕傷的司法鑒定書。被告人對此表示無異議,法庭調查結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訴訟代理人賠償請求的證據,其代理律師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銷的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的相關收據、證明,以及請求獲得殘疾賠償金的鑒定書(經鑒定為傷殘10級),鑒定費用等。
接下來進行法庭辯論。由于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公訴人建議從輕處罰,因此沒有展開辯論,這讓我們大呼不過癮。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對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案件,可辯論的空間確實有限。如果被告人選擇推翻自己的口供,會對自己的認罪態度產生不利影響最終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與我們想象的或在外國的法律影片上觀賞到的控辯雙方唇槍舌戰場面大相徑庭,但據我所知,這卻是我國刑事司法的實情。公訴控告方過度依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對真正能證明犯罪證據材料收集不足。這樣從積極方面說可以節約辦案資源,但同時制造冤假錯案的可能性也會大增,不利于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與罪刑法定元轉背道而馳。福禍相倚,對于此類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愿我是杞人憂天了吧。
在經過了幾輪的民事部分辯論之后,原被告雙方均同意調解,審判長與審判員遂決定庭下調解,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判決。
翌日,我又旁聽了關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兩件酒后駕駛的案件集中審理,使用簡化程序,從案件的審理中可以感受到國家對酒后駕駛的懲罰力度在加大,鑒于社會公眾利益,應對酒駕“零容忍”。
通過本次法庭旁聽,我更加熟悉了庭審程序,同時也對自己今后將要從事的專業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我們是法律專業的學生,以后也大多會從事這方面的工作,甚至會成為立法、執法的領軍人物,要扛起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社會的重任。因此在學好書本上的知識的同時,也要多參加社會實踐運用法律知識為社會服務。老師們為了這次旁聽付出了極大精力和心血,在這里我向您們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謝。
【篇二:民事離婚案件旁聽體會心得】
民事離婚案件旁聽總結
理論應用的窘境在現實應用中總是被展現的異常清晰,也許從法學理論的角度,我們無法應然的概括法律實務與理論的間隔,但當我們在法律實務中檢驗自己的所學時,由理想與現實差距而產生的感悟必定不少。
為了體驗現實司法,親身感受法庭流程,4月17號下午,我們民法小組組織去越城區人民法院旁觀了兩場法庭審理。第一場案件主要關于離婚案件的判決,第二場則將全部注意集中在了債權的審理上。因為是旁聽案件的感悟,我將不贅案件的詳細,只對現實法庭流程談談自己的理解。
首先,觸動我最深的是庭審時存在的程序下自由。并不是說法官審判案件時可以隨心所欲,而是說在法庭調查、辯論、調解、審判的階段性前提下,法官可以通過相對自由的方式審判案件。
其一,方言的適當應用在基層法庭中很普遍。中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這不僅僅體現在戶口本上對民族的簡單劃分,還體現在各民族擁有不同的環境、語言、文化。故而法庭上使用當地語言,不僅有利于當事人溝通交流,還能幫助法官詳細了解事實經過。
其二,自由的方式還體現在形式上的從容。在案件審判到分配夫妻共有財產時,雙方就如何處理共同持有的25000股某公司的股票價值產生了爭議。由于股票存在不穩定性,隔天股票價格相差幅度也會很大。股票的衡量分割應以當日價格為準,所以我以為雙方當事人應在出庭前對股票價格達成共識。出乎我意料,雙方未曾對股票分割有任何準
備。慌張中,雙方在法官的敦促下,通過網絡勘察和實際電話查詢,確定了當日確價股票,分割終于有了著落。庭審的從容代表著:法庭審判時,突發了一些新情況或者審判到新階段時,審判會因而終止。在新情況不影響現有審判時,庭審可以繼續進行,及時給雙方公正合理的判決。
其次,庭審的效率也讓我驚嘆。同行的一個組員告訴我,浙江一年平均一個法官要處理245件案子,有時同一個法官一天要審判好幾個案子。所以案件審判必須要及時,絕不能拖泥帶水。可是案件的審判速度對一件案件能否得到公平合理的解決帶來挑戰。故而審判的效率至關重要。在旁聽的兩個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能熟練的控制庭審進展,合理流暢的進入法庭的下一階段。在遇到爭議或新情形時,比如文章上一段所涉及的當日股價問題,均能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平息爭端。倘若雙方出現爭吵,也能迅速緩和法庭氣氛。在上學期的模擬法庭中,我們小組也是做離婚案件的審判,可是庭審過程用了1個多小時。此次庭審共計用了近40多分的時間,使得案件得到了應有的解決。 這些便是我此次旁聽民事案件的心得體會。
【篇三:法庭旁聽心得體會】
法庭旁聽心得體會(蔣平飛,201101020002,82號)
(案件類型:故意傷害、交通肇事)
今天我在網上觀看了法院審判,這讓我受益匪淺,我主要有以上幾點感受。
第一個案件為熊被故意傷害案。本案于上午九點開庭,審判長開庭后對被告人進行詢問查明,并問其是否申請回避,接著宣讀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及義務,接著開始法庭調查,實現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通過起訴書我們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王**左側眼骨骨折,輕傷。然后由被害人宣讀起訴書。由于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經認罪,法庭決定簡化審理,審判長對被告人進行訊問,被告人說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對該案民事部分積極賠償,爭取寬大處理。緊接著又公訴人舉證,公訴人列舉了公安機關出具的被害人陳述、被告人口供、證人證言(三個),被害人為輕傷的司法鑒定書。被告人對此表示無異議,法庭調查結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訴訟代理人
賠償請求的證據,其代理律師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銷的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的相關收據、證明,以及請求獲得殘疾賠償金的鑒定書(經鑒定為傷殘10級),鑒定費用等。
接下來進行法庭辯論。由于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公訴人建議從輕處罰,因此沒有展開辯論,這讓我們大呼不過癮。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對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案件,可辯論的空間確實有限。如果被告人選擇推翻自己的口供,會對自己的認罪態度產生不利影響最終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與我們想象的或在外國的法律影片上觀賞到的控辯雙方唇槍舌戰場面大相徑庭,但據我所知,這卻是我國刑事司法的實情。公訴控告方過度依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對真正能證明犯罪證據材料收集不足。這樣從積極方面說可以節約辦案資源,但同時制造冤假錯案的可能性也會大增,不利于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與罪刑法定元轉背道而馳。福禍相倚,對于此類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愿我是杞人憂天了吧。
在經過了幾輪的民事部分辯論之后,原被告雙方均同意調解,審判長與審判員遂決定庭下調解,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判決。
然后,我又旁聽了關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兩件酒后駕駛的案件集中審理,使用簡化程序,從案件的審理中可以感受到國家對酒后駕駛的懲罰力度在加大,鑒于社會公眾利益,應對酒駕“零容忍”。
通過本次法庭旁聽,我更加熟悉了庭審程序,要更加講法律,依法維權。因此在學好書本上的知識的同時,也要多參加社會實踐運用法律知識維權。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有一些人的作風于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及透過一些現象讓我思緒紛飛,這是為什么
不齊的,千人千面的,我們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去善良正義誠信,我覺得真正意義上的門不閉戶,道不拾遺的善良社會其實是一個永遠的烏托邦之夢,所以這就更加需要法律的后盾保障與防范,社會的需要就是我們法律人的市場;五、在莊嚴神圣的國徽下,居然有一位代表著公平與正義的人民法官不自覺的在“墮落”(打瞌睡),這不得不讓我去肆意的想象現在的司法執法乃至立法的現狀,還有,難道在審判庭上唯有審判長在中流砥柱嗎?左右之審判員幾乎不置一詞甚至想離開就離開,這是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定嗎?這點我確實搞不懂。六、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我覺得確實太需要各方面的能力啦,司法考試是一大挑戰,我想,律師行業就更是挑戰啦,尤其是像上海、北京那樣的大都市,所以,我更加覺得現在的自己要抓緊培養與挖掘自己的能力與提升綜合素質,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識及參與社會的能力,唯有如此才能擔當今后要面對的諸多挑戰,以不變應萬變。
總之,通過這次旁聽以及對那些庭審相關人員尤其是審判長及個別律師的優秀表現,我只信奉一句話——只要在路上,就有希望!!
希望我們國家出現更多優秀的法律人才,更好地為國家服務,為人民維權,使我國法制更上一層樓,社會更和諧。
記住,永遠不要對父母說這十句話!
1.好了,好了,知道,真啰嗦!(可憐天下父母心,父母的“啰嗦”其實是一種幸福。)
2.有事嗎,沒事?那掛了啊。(父母打電話,也許只想說說話,我們能否明白他們的用意,不要匆忙掛了電話!)
3.說了你也不懂,別問了!(他們只是想和我們說說話。)
4.跟你說了多少次不要你做,做又做不好。(一些他們已經力不能及的事,我們因為關心而制止,但不要這樣讓他們覺得自己很無用。)
5.你們那一套,早就過時了。(父母的建議,也許不能起到作用,可我們是否能換一種回應的方式?)
6.叫你別收拾我的房間,你看,東西找都找不到!(自己的房間還是自己收拾好,不收拾,也不要拂了老人的好意。)
7.我要吃什么我知道,別夾了!(盼著我們回家的父母總想把所有關心融在特意做的菜里,我們默默領情就好。)
8.說了別吃這些剩菜了,怎么老不聽啊!(他們一輩子的節約習慣,很難改,讓他們每次盡量少做點菜就好。)
9.我自己有分寸,不要老說了,煩不煩。(他們只是擔心你吃虧。)
10.這些東西說了不要了,堆在這里做什么啊!(人老了都會念舊……)
當你還在襁褓時,她便天天抱著你,哄你入睡;當你到少年時代,她便天天念叨著你,夜夜幫你捻著棉被;當你終于離開家,遠行他方,她便天天牽掛著你。
有時候,我們總是在抱怨母親的嘮叨、念叨,總是在心煩她那些說了無數遍的關心話語。都說兒女是父母前輩子欠下的債,這句話不假。讓我們感恩于心,讓我們感恩父母那些點滴的關懷。
如果有一天,你發現母親煮的菜太咸太難吃,如果有一天,你發現父母經常忘記關電器;
如果有一天,你發現父親的花草樹木已漸荒廢,如果有一天,你發現家中的地板衣柜經常沾滿灰塵;
如果有一天,你發現父母不再愛吃青脆的蔬果,如果有一天,你發現父母愛吃煮得爛爛的菜;
如果有一天,你發現吃飯時間他們老是咳個不停,千萬別誤以為他們感冒或著涼(那是吞咽神經老化的現象);
如果有一天,你發覺他們不再愛出門……也許是因為身體一天不如一天……
每個人都會老,父母會比我們先老。當父母不能照顧自己的時候,很多事情做得不好的時候,請不要嫌棄他們,并請維持他們的“自尊心”.
當他們不愛洗澡時,請抽空定期幫他們洗身體,因為縱使他們自己洗也不可能洗干凈;
當我們享受美食的時候,請替他們準備大小適當、容易咀嚼的一小碗。他們不愛吃,可能是因為牙齒咬不動了。
曾經聽到過這樣一個說法:其實,每位母親都是一位漂亮的仙女,她們有一件非常美麗的衣裳。可是當她決定做某個孩子母親的時候,當她準備呵護某個生命的時候,就會褪去這件美麗的衣裳,變成一名普通的女子,一輩子,平淡無奇。
庭審旁聽警示教育心得體會(6)
旁聽庭審心得體會
【篇一:行政訴訟旁聽心得】
行政訴訟旁聽心得
在龔向田老師的精心準備和策劃下,14級法學1、2班部分同學在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大法庭里聽取了洪江市茅渡鄉關沖村沈家溪組村民因不服鄉政府關于林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而維權的案例,以此作為本學期行政法課程的實習內容。我們希望通過本次行政案件的聽審,切實了解到法院關于行政案件的真實審理過程,以及體會到我國司法工作的權威性。讓理論與實際相結合,使我們對行政法學這門學科有著更加深入的了解。
事情是村民林地轉讓引起的林地權屬爭議。2014年秋冬,洪江市茅渡鄉關沖村沈家溪組村民楊遠江將一林地轉讓給一家注冊公司作為開采砂石場,獲經濟補償款16萬元。雙方履行協議后,村民楊夕和發現,楊遠江轉讓開采的林地是1983年生產隊分給自家的責任山,也是2009年版市級政府頒發給自己林權證上所載明a039林小班的享有使用權的林地。為此,楊夕和與楊遠江兩戶村民引發了林地權屬爭議糾紛。2015年1月19日,楊夕和向茅渡鄉人民政府提交了確認林地權屬申請書,請求依法確認本組爭議山林歸申請人所有,并提交了相關證據材料。2015年4月27日,鄉人民政府以政處決字(2015)1號作出了山林土地權屬糾紛處理決定:“爭議山林權屬歸楊遠江所有”。該“決定”告知雙方當事人,如果不服決定,可在60天內向縣市級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當事人楊夕和收到鄉政府決定后找到律師咨詢,經交流了解,發現三個方面的行政作為錯誤:一是鄉級人民政府無權推倒縣市級人民政府頒發的林權證;二是行政作為程序嚴重錯誤。其三,楊夕和、楊遠江都持有2009年版林權新證,并且新證載明雙方左右林地相互交界。雙方是否林小班a039、a038及附圖發
生錯誤,有必要請求林業技術專家作出鑒論結論。據此,接待人員專程走基層向與其爭議相鄰的持證村民調取復印了九戶林小班附圖。與此同時,特授權委托本市級林業調查勘察設計隊作出相應鑒定結論。 綜合本次旁聽庭審評議情況,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院認真落實公開制度,依法開展庭審活動,較好地體現了程序合法。法院除涉及法律規定不宜公開開庭的案件外,一般都能夠公開開庭審理。本次行政訴訟案件就做到了公開審理,使庭審活動程序合法、進行有序、階段清晰、過程完整,平等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斷增強庭審工作的透明度。
(二)不斷加強隊伍建設,努力提高庭審能力,較好地展現了司法文明。審判和檢察人員具有較強的庭審、公訴業務能力,隊伍整體素質較高。多數審判人員能夠正確地引導訴訟參與人依法進行訴訟活動,把握庭審節奏,及時處理庭審中的各種突發情況,保證庭審活動的順利進行。在庭審活動中他們精神飽滿、儀表端莊,語言規范、舉止得體,展現了現代法官應有的公平、公正、文明的形象。
在肯定以上成績的同時,也發現和注意到一些庭審過程的問題和不足(僅為個人觀點):
(一)關于對庭審的認識問題。本次案件審判中人民陪審員對庭審工作重視不夠,責任心不強,工作比較粗糙。如聽講不夠認真,未能積極參與庭審,著裝不夠正式,在審判席上坐姿不端正,從而影響了庭審的民主氣氛和開庭的質量,等等。
(二)關于庭審工作規范性問題。審判長對原告多次提出的光盤影像
證據不予理睬,個人認為,為徹底讓原告認識到其所持證據的不相關性,審判長因用充分的證據與說理來徹底說服原告,這樣便可避免審判長因原告多次提出的光盤映像證據而產生其情緒的影響,我們能夠感覺出審判長對原告的要求產生了反感情緒。或者,審判長可以利用法槌進行警告,來增強庭審的權威,而可避免多次語言上的提醒。 對此,提出幾點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庭審工作的建議:
(一)要認真落實司法為民的要求,樹立正確的司法理念。實現司法的公正與效率,促進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是司法機關踐行“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落實司法為民的集中體現。司法機關應高度重視庭審工作,要樹立依法、平等、民主、透明、高效、文明等現代司法理念,使每一個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律師都認識到,不管是人大旁聽和還是普通市民評議法院庭審工作,這都既是對司法工作的監督,也是一種推動和支持。要通過旁聽和評議庭審活動,進一步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認真履行好法律賦予的職責和使命。
(二)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制度,全面落實法庭庭審有關規定。完善的庭審制度、規范的庭審活動,是促進司法公正與效率的必然要求。
本次庭審旁聽實習,讓我們學到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真正做到了理論與實際相聯系。且不說教育人們要認真學法知法守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僅法庭里上到法官、陪審員、當事人,下到聽審人員,在這些人的身上,都有許多值得我們深思的地方。以上這些都是在書本里、課堂上所觸及不到的珍貴財富,我們會銘記
于心,認真體味。希望今后還會有同樣的實習機會供我們學習。
【篇二:職務犯罪案件旁聽心得】
參加職務犯罪案件的旁聽
心 得 體 會
2015年4月15日,根據區紀委、檢察院的安排,我經合社書記、董事長參加了對xx街道xx經合社原書記董事長挪用公款、受賄的職務犯罪案件的旁聽。該案件一方面向我們表明了黨和政府打擊和懲治腐敗的決心和力量,另一方面也提醒了我們,當前反腐敗的形勢是十分嚴竣的。腐敗和職務犯罪就在我們身邊,反腐倡廉任重道遠。
腐敗問題是世界各國政府都面臨嚴重的政治問題,就我國而言,雖然腐敗的形式和手段多種多樣,但造成的惡劣影響卻是一樣的,即在政治上敗壞黨的形象,腐蝕黨的執政基礎,在經濟上損害國家和集體的利益。因此我們有必要認真總結一下腐敗的根源,結合我們日常的工作,提出我們反腐敗工作應當采取的措施。
作為一名社區、經合社的干部,我們認為首先必須利用一切可
能的機會和渠道,特別是充分發揮現有的黨員遠程教育系統的優勢,經常對黨員干部進行反腐倡廉的政治思想教育,大力宣傳、弘揚廉政文化精髓,烘托廉政文化氛圍,形成全社會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風尚。
其次是不斷建立和健全經合社經濟管理工作的約束機制。總結一下歷年我街道涉及經合社的腐敗案件,我們會發現出事的往往是“一把手”,為什么?因為“一把手”權力太大,相應地監督太少,而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
建立健全一整套經合社工作的內部管理約束機制,可以在制度上最大程度地降低腐敗的可能性,這不僅是單純的預防職務犯罪的需要,更是愛護和保護經合社領導干部的需要。鑒于腐敗問題十分明顯的涉及經濟問題,對于經合社的工作來說,特別是要加強基建工程和征地項目等最容易導致腐敗問題工作的管理約束機制。以制度促進廉政,以制度保障廉政,提高全體黨員干部的廉政意識和政治覺悟。在制度的完善和執行上,社區紀檢組織應當擔負起相當的責任。
再次,要大力提倡民主,鼓勵廣大股民和黨員積極參與到經合社工作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過程中來,特別是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股份制章程的制訂和執行,讓股民依據章程享有該有的監督權、知情權和表決權,涉及重大的經濟事項必須提交股民代表大會進行表決
我們知道預防職務犯罪,防治腐敗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重道
遠。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新的腐敗形式層出不窮,因此我們必須在上級黨工委、紀工委的領導下,不斷加強經合社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斷建立健全和完善經合社各項管理工作的內控制度,消除腐敗產生的根源,從而最大限度的維護經合社的集體經濟利益,同時維護黨組織的形象,保持社區的社會穩定和繁榮。
xx經濟合作社
xxx年xx月x日
【篇三:法庭旁聽心得體會】
法庭旁聽心得體會
時間:2012年3月21、22日
地點: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
案件類型:故意傷害、交通肇事
通過學院領導、老師的努力,我們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長清區人民法院去參加法庭旁聽。我之前旁聽過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對它并沒有太多期待,但是這次的案件還是給了我很深的印象,通過此次旁聽加深了我對庭審過程的了解。
第一個案件為熊**故意傷害案。本案于上午九點開庭,審判長開庭后對被告人進行詢問查明,并問其是否申請回避,接著宣讀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及義務,接著開始法庭調查,實現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通過起訴書我們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王**左側眼骨骨折,輕傷。然后由被害人宣讀起訴書。由于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經認罪,法庭決定簡化審理,審判長對被告人進行訊問,被告人說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對該案民事部分積極賠償,爭取寬大處理。緊接著又公訴人舉證,公訴人列舉了公安機關出具的被害人陳述、被告人口供、證人證言(三個),被害人為輕傷的司法鑒定書。被告人對此表示無異議,法庭調查結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訴訟代理人賠償請求的證據,其代理律師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銷的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的相關收據、證明,以及請求獲得殘疾賠償金的鑒定書(經鑒定為傷殘10級),鑒定費用等。
接下來進行法庭辯論。由于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公訴人建議從輕處罰,因此沒有展開辯論,這讓我們大呼不過癮。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對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案件,可辯論的空間確實有限。如果被告人選擇推翻自己的口供,會對自己的認罪態度產生不利影響最終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與我們想象的或在外國的法律影片上觀賞到的控辯雙方唇槍舌戰場面大相徑庭,但據我所知,這卻是我國刑事司法的實情。公訴控告方過度依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對真正能證明犯罪證據材料收集不足。這樣從積極方面說可以節約辦案資源,但同時制造冤假錯案的可能性也會大增,不利于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與罪刑法定元轉背道而馳。福禍相倚,對于此類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愿我是杞人憂天了吧。
在經過了幾輪的民事部分辯論之后,原被告雙方均同意調解,審判長與審判員遂決定庭下調解,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判決。
翌日,我又旁聽了關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兩件酒后駕駛的案件集中審理,使用簡化程序,從案件的審理中可以感受到國家對酒后駕駛的懲罰力度在加大,鑒于社會公眾利益,應對酒駕“零容忍”。
通過本次法庭旁聽,我更加熟悉了庭審程序,同時也對自己今后將要從事的專業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我們是法律專業的學生,以后也大多會從事這方面的工作,甚至會成為立法、執法的領軍人物,要扛起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社會的重任。因此在學好書本上的知識的同時,也要多參加社會實踐運用法律知識為社會服務。老師們為了這次旁聽付出了極大精力和心血,在這里我向您們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謝。
庭審旁聽警示教育心得體會(7)
庭審旁聽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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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里統一部署和區里安排,12月12日,我參加了XX區XX法庭對區職教中心原校長XXX受賄一案的庭審旁聽,切身體會到了法律的威嚴和違紀違法的慘痛教訓,審理中真實再現了XXX腐化墮落過程,讓我對職務犯罪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也深受教育。XXX本是教育系統里能力頗為出眾的一名校長,曾為XX中學和職教中心的發展做出了一定貢獻。但因其本人在權、利、貪、欲的誘惑下,逐漸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和警惕,慢慢滑向了犯罪的深淵。從他的受審案件中,我進一步深刻認識到廉潔的根本還在于自律,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只有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權力觀、地位觀,嚴格堅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才能真正做到廉潔自律、清正為民。結合案件情況和自身工作實際,有如下幾點體會:
一、提高黨性,加強學習。加強學習是領導干部鍛煉黨性、堅定信念、提升境界、增長才干的重要途徑,是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基礎。要認真深入學習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覺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在政治上清醒堅定,在重大問題上旗幟鮮明,在關鍵時刻和重大事件中經得起風浪考驗,樹立起正確的權力觀、利益觀、地位觀,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保持共產黨人的本色。
二、嚴守法紀,率先垂范。黨員要做群眾的表率,干部要做黨員的表率,領導干部要做一般干部的表率。要帶頭做到令行禁止,旗幟鮮明、態度堅決地維護黨紀國法的嚴肅性。在嚴守法紀、廉潔自律這一問題上,作為領導干部一定要擔負起雙重責任。一方面要嚴格約束自己,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時時處處當表率、樹標桿,做到挺得直腰桿,說得起硬話;另一方面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加強對分管部門、分管單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特別是注意發現苗頭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絕不能拿情面做擋箭牌,聽之任之,更不能包庇縱容,任其發展。
三、接受監督,秉公用權。自覺接受監督是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的重要保證,也是對領導干部自己的一種保護。權力如果不受約束和監督,隨時有可能偏離正常運行的軌道。監督是防止權力變質最好的防腐劑,有效的監督可以隨時糾正領導干部在行使權力中出現的偏差,做到秉公用權。自己作為一名領導干部,要把接受監督內化為一種自覺的思想意識和行為規范,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堅持把群眾的批評和監督當作一面鏡子,主動問政于民、問計于民、問需于民。
庭審旁聽警示教育心得體會(8)
旁聽庭審心得體會最新
“心得體會是指一種讀書、實踐后所寫的感受性文字。語言類讀書心得同數學札記相近;體會是指將學習的東西運用到實踐中去,通過實踐反思學習內容并記錄下來的文字,近似于經驗總結。第一文檔網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了旁聽庭審心得體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旁聽庭審心得體會5月13日,我們參加了原龍游縣水利局副局長潘正成受賄、貪污一案審理旁聽。從公訴機關指控的情況來看,潘的受賄頻率之高、數額之大、行賄的人員之多,可以說是觸目驚心,使我們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一、老板“再好”,最終是為了他自己。從潘的受賄時間看,主要都集中在過年、中秋節、住院、女兒上大學等時候。看起來這些老板都非常懂“人情”,在這些“關鍵”的時候沒有忘記你,在送錢財時也沒有馬上要求你給他辦什么事,所以收起錢來沒有感到很“燙”手。但最終在這些老板碰到什么事時,你就要想方設法甚至用違法的手段給他解決,老板們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報,受損的是國家。
二、辦法想得“再好”,最終仍逃不脫法律制裁。潘在受賄過程中,為了逃避法律制裁,想了很多辦法。如在過年、中秋節、住院、女兒上大學等時候送禮,是我們中國人的傳統;買房錢不夠時向朋友“借錢”也說得過去;“借錢”還不出,我用房屋抵押符合常理。但這一切都離不開其擔任公路段段長這個基礎,正如公訴人所說的:“如果你不擔任公路段段長,他會送你錢嗎”?最終都被檢察機關認定為受賄而受起訴。
通過參加這次警示教育活動,我們深受教育,體會良多。古人曰:“欲不可縱,志不可滿,欲多則心散,心散則志衰,志衰則不達”。人的欲望離不開物質,這是唯物主義的必然昭示,但是人的欲望可以憑理性的修養來控制,這是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為此我們要不斷地加強學習,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東西,從而不斷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自覺地加強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地改造。加強制度的建設與完善,接受各個方面的監督,做制度執行的模范,在權力的運行中要慎重、規范,在陽光下運作。潘的受審印證了一句老話:“勿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有自己端正認識,學會算經濟帳、生命帳、親情帳、良心帳,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筑牢自我防線,方能使自己成為一名無愧于黨的教育培養,人民養育之人。
旁聽庭審心得體會10月16日,我參加了由國資委、交運集團、巴南區法院聯合組織的2018年度法治理論知識學習考試集中抽考領導干部旁聽法庭審判活動,整個庭審氛圍莊嚴和諧、庭審程序嚴謹有序,庭審方式公開透明,讓我心生對法官的敬畏,對法律更加敬畏,更讓我明白了作為一名領導干部知法、學法、懂法、守法、護法的重要性,明白了在以后的工作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事。
上午10時庭審開始,由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更給莊嚴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陸續進入法庭的審判員、審判長等、身穿整潔的黑色西服、佩戴著神圣的國徽,給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嚴,不容藐視、不容褻瀆,庭審在場的所有人都自覺起立。
案件大概是說原告在工地上發生事故致骨折,遂向該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并得的確認由被告承擔保險責任。被告認為與原告無用工關系,不符合認定條件,進而起訴,請求撤銷該區人社局工傷認定書。在經過原告、被告充分的證據提交以及質證后,最后審判長宣布該區人社局的工傷認定書合法有效,認定原告受傷情形屬于認定范圍,由被告承擔保險責任。
通過本次法庭庭審旁聽,我對庭審程序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也更加熟悉了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和義務。
1、對庭審的有關程序和過程及庭審紀律和禮儀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應該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項等等。這些雖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沒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會影響到整個庭審的效率,特別是庭審的紀律和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尤為重要,要打有準備的仗。
2、庭審前應認真分析案件材料,對要審理的案件要有一個充分的了解,作好準備,抓好庭審的重點。在庭審中沒有重點,就沒有頭緒,就不能引導雙方當事人解決爭議。?
3、在庭審過程中,要仔細的聆聽雙方當事人的辯論,理解他們的觀點,把握他們的心理,認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獨特的觀點,公正判案。這也是庭審的重要的環節,庭審前的好的準備工作只是一種計劃,而庭審的過程才是最關鍵的,而且是動態的,隨時變化的。我們要在動態中比較、甄別、分析案件的全過程,判別誰對誰錯,最后得出一個能讓雙方當事人都滿意的公正的審判結果。這個過程也是對雙方當事人和參與庭審的其他人員法制宣傳教育的好時機,這也達到了旁聽庭審的目的。
通過法制宣傳教育,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與權威性,在實際的工作中,開始思考更多地運用法律手段去解決問題,要讓自己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同時也要學會用法律依法維護企業和自己的合法權益?。?
旁聽庭審心得體會4月27日,這是我第二次參加法院的旁聽。這是一起受賄數額不高、被告人職務也不高的案件,但是同樣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在神圣莊嚴的氣氛下,控辯雙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展開激烈辯論。三個半小時的庭審,使人身心疲憊卻感受頗深。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這是很多站在法庭上的人都會有的感受。然而人生沒有彩排不能再重來。每一步邁出,總是機遇伴隨著風險,所有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擔。5年來5萬多元的受賄數額并不算高,但相應的罰則卻是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相信任何有理性的人都會算這筆人生的帳。然而當時呢,面對唾手可得的三千、五千是否有清醒的頭腦和堅定的意志去判斷和拒絕?很多人迷茫了、遲疑了、僥幸了,以為前方是鮮嫩肥美的青草地,步步走來卻發現自己陷入的是一片深不可測的沼澤地。這世上最可憐的情緒就叫“悔恨”吧。
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受賄罪的主體必須得是國家工作人員。這與一般人的區別就是國家工作人員行使國家公權力,擁有職務上的便利。這種權力很重,然而有些人卻把它看得太輕,輕的像市場上的菜一樣可以“等價交換”。孫中山先生說,“官吏,則不過為國民公仆”。當權力成為工具,成為高高在上可以炫耀的資本,這顆謙卑的心早被拋卻腦后。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也是如此,處罰的權力的背后是責任和信任。行使權力的時候得問問自己憑什么和為什么。
除了廉潔之外,令人感受最深的是法律的權威性。公訴人與辯護律師對于受賄數額,是否是利用職務之便還是朋友間私人關系等焦點問題展開激烈的辯論。我們常以無一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敗訴案件而感到自豪,真正要以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行政訴訟的標準來執行。廉潔執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合法執法同樣是每一名隊員執法的基本準則。被告在法庭上的辯護與詢問筆錄中的不吻合,他強調有2萬元不是受賄而是與當事人之間煤渣的貨款往來。這些直接考驗當時制作筆錄時,是否告知其有提出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是否完全按法定程序進行。案件帶給我們的不止是個人品質上的拷問,同樣是執法業務中的警醒。
庭審旁聽警示教育心得體會(9)
篇一:法庭旁聽心得體會
常德市鼎城區法院旁聽心得體會
2陳安琪 法學13102班
時間:2015年6月11日
地點: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
案件類型:盜竊罪
在上周五我院組織學生去常德市鼎城區法院旁聽了一起趙**盜竊案。本案于上午九點開庭,審判長開庭后對被告人進行詢問其姓名,年齡,被逮捕日期進行確認,查明,并問其就是否申請回避,接著依據我國《刑法》33條,192條,193條,216條的規定告知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及義務,接著開始法庭調查,實現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通過起訴書我們了解了被告人趙**盜竊案,2014年10月到次年3月伙同同伙楊某共同盜得近二千九百元左右的贓款。
然后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由于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經認罪,法庭決定簡化審理,審判長對被告人進行訊問,被告人說明自己對犯罪事實沒有意義,對用簡易程序也沒有異議。
具體情形,趙某1996年11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白家鄉人。小學文化,沒有犯罪前科。因生活所迫流竄至常德鼎城區作案多起盜竊所得與楊某共同分得贓款。2014年10月伙同楊某在洞庭酒店盜得400余元。2014年11月又同楊某盜得價值800余元的贓物贓款,第三次盜得891元的贓物,2015年3月7日到三月九日盜得230元的贓物。2015年3月9日被校園巡邏保安當場抓獲。
緊接著又公訴人舉證,公訴人列舉了公安機關出具的被害人陳述、被告人口供、證人證言(三個)。被告人對此表示無異議,法庭調查結束。
接下來進行法庭辯論。公訴意見,由于被告在第一起犯罪時尚未成年,又無犯罪前科,當庭認罪應當從輕處罰,判處拘役2至4個月并處罰金。而辯護人意見則就是認為被告人犯罪乃就是生活所迫,由于受教育程度低無法找到合適的工作,且被捕時毫無反抗,確有認罪情形。辯護意見認為應當判處緩刑。辯論過程就是在稱不上就是激烈,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對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案件,可辯論的空間確實有限。如果被告人選擇推翻自己的口供,會對自己的認罪態度產生不利影響最終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與我
們想象的或在外國的法律影片上觀賞到的控辯雙方唇槍舌戰場面大相徑庭,但據我所知,這卻就是我國刑事司法的實情。公訴控告方過度依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對真正能證明犯罪證據材料收集不足。這樣從積極方面說可以節約辦案資源,但同時制造冤假錯案的可能性也會大增,不利于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與罪刑法定元轉背道而馳。福禍相倚,對于此類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愿我就是杞人憂天了吧。
在對案情有了基本了解之后,審判長又對被告人趙某詢問了一些家庭基本情況。最后進行口頭判決,判決書5日內送達。被告可在收到起訴書起10內提出上訴。法庭認為被告人趙某因流竄作案,無法與家人取得聯系,且不具備社會監管條件,根據我國《刑法》第42條,44條,52條,53條的規定被告人在犯第一二起案件就是尚未成年因此最終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通過本次法庭旁聽,我更加熟悉了庭審程序,同時也對自己今后將要從事的專業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
1、對庭審的有關程序與過程及庭審紀律與禮儀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應該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項等等。這些雖然就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沒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會影響到整個庭審的效率,特別就是庭審的紀律與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尤為重要,要打有準備的仗。
2、庭審前應認真分析案件材料,對要審理的案件要有一個充分的了解,作好準備,抓好庭審的重點。在庭審中沒有重點,就沒有頭緒,就不能引導雙方當事人解決糾紛。
3、在庭審過程中,要仔細的聆聽雙方當事人的辯論,理解她們的觀點,把握她們的心理,認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獨特的觀點,公正判案。這也就是庭審的重要的環節,庭審前的好的準備工作只就是一種計劃,而庭審的過程才就是最關鍵的,而且就是動態的,隨時變化的。我們要在動態中比較、甄別、分析案件的全過程,判別誰對誰錯,最后得出一個能讓雙方當事人都滿意的公正的審判結果。這個過程也就是對雙方當事人與參與庭審的其她人員法制宣傳教育的好時機,這也達到了庭審的目的。
要做到以上幾點,我們必須努力學習,力求上進。具備一名書記員到法官所應有的基本素質與好的修養,要做好以下幾點:
一就是必須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政治素質就是進行審判活動的思想觀點、政治立場、及政策水平與素養。政治素質就是勝任審判工作的前提與基礎,沒有良好的政治修養,就會失去工作的方向性與目標性。要做到司法為民、公平公正,勢必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各種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地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努力學習各種先進的思想理論。
二就是必須具備健康的心理素質。心理素質就就是心理修養,在司法審判中我們必須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冷靜的分析案情及審判過程,既要尊重人民賦予的司法權力,又要寓情與人民之中,正確處理好二者,那就要求我們不奢求別人給予,敢于伸張正義,剛正不阿,有大無畏的精神,不為世俗偏見所影響,不為權利、利益所動搖,正確理解與處理法與情理融合的尺度,關注弱勢特殊群體,樹立人民法官的良好的公眾形象。
三就是必須具備較好的業務素質。只有具備扎實的法律專業知識,掌握了好實體法與程序法,對審判理論與實務有深入的了解與研究,才能更好地發揮在司法審判中的作用,這就要求我們要不斷地學習各種先進的審判理論與掌握各種審判技能,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增強自己的工作業務能力。
我們就是法律專業的學生,以后也大多會從事這方面的工作,甚至會成為立法、執法的領軍人物,要扛起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社會的重任。因此在學好書本上的知識的同時,也要多參加社會實踐運用法律知識為社會服務。老師們為了這次旁聽付出了極大精力與心血,在這里我向您們表示深深的敬意與由衷的感謝。
篇二:法庭旁聽心得體會
法庭旁聽心得體會
時間:2012年3月21、22日
地點: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
案件類型:故意傷害、交通肇事
通過學院領導、老師的努力,我們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長清區人民法院去參加法庭旁聽。我之前旁聽過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對它并沒有太多期待,但就是這次的案件還就是給了我很深的印象,通過此次旁聽加深了我對庭審過程的了解。
第一個案件為熊**故意傷害案。本案于上午九點開庭,審判長開庭后對被告人進行詢問查明,并問其就是否申請回避,接著宣讀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及義務,接著開始法庭調查,實現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通過起訴書我們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王**左側眼骨骨折,輕傷。然后由被害人宣讀起訴書。由于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經認罪,法庭決定簡化審理,審判長對被告人進行訊問,被告人說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對該案民事部分積極賠償,爭取寬大處理。緊接著又公訴人舉證,公訴人列舉了公安機關出具的被害人陳述、被告人口供、證人證言(三個),被害人為輕傷的司法鑒定書。被告人對此表示無異議,法庭調查結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與訴訟代理人賠償請求的證據,其代理律師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銷的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的相關收據、證明,以及請求獲得殘疾賠償金的鑒定書(經鑒定為傷殘10級),鑒定費用等。
接下來進行法庭辯論。由于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公訴人建議從輕處罰,因此沒有展開辯論,這讓我們大呼不過癮。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對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案件,可辯論的空間確實有限。如果被告人選擇推翻自己的口供,會對自己的認罪態度產生不利影響最終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與我們想象的或在外國的法律影片上觀賞到的控辯雙方唇槍舌戰場面大相徑庭,但據我所知,這卻就是我國刑事司法的實情。公訴控告方過度依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對真正能證明犯罪證據材料收集不足。這樣從積極方面說可以節約辦案資源,但同時制造冤假錯案的可能性也會大增,不利于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與罪刑法定元轉背道而馳。福禍相倚,對于此類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愿我就是杞人憂天了吧。
在經過了幾輪的民事部分辯論之后,原被告雙方均同意調解,審判長與審判員遂決定庭下調解,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判決。
翌日,我又旁聽了關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兩件酒后駕駛的案件集中審理,使用簡化程序,從案件的審理中可以感受到國家對酒后駕駛的懲罰力度在加大,鑒于社會公眾利益,應對酒駕“零容忍”。
通過本次法庭旁聽,我更加熟悉了庭審程序,同時也對自己今后將要從事的專業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我們就是法律專業的學生,以后也大多會從事這方面的工作,甚至會成為立法、執法的領軍人物,要扛起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社會的重任。因此在學好書本上的知識的同時,也要多參加社會實踐運用法律知識為社會服務。老師們為了這次旁聽付出了極大精力與心血,在這里我向您們表示深深的敬意與由衷的感謝。
篇三:法庭旁聽心得體會
法庭旁聽心得體會(蔣平飛,2,82號)
(案件類型:故意傷害、交通肇事)
今天我在網上觀瞧了法院審判,這讓我受益匪淺,我主要有以上幾點感受。
第一個案件為熊被故意傷害案。本案于上午九點開庭,審判長開庭后對被告人進行詢問查明,并問其就是否申請回避,接著宣讀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及義務,接著開始法庭調查,實現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通過起訴書我們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王**左側眼骨骨折,輕傷。然后由被害人宣讀起訴書。由于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經認罪,法庭決定簡化審理,審判長對被告人進行訊問,被告人說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對該案民事部分積極賠償,爭取寬大處理。緊接著又公訴人舉證,公訴人列舉了公安機關出具的被害人陳述、被告人口供、證人證言(三個),被害人為輕傷的司法鑒定書。被告人對此表示無異議,法庭調查結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與訴訟代理人
賠償請求的證據,其代理律師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銷的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的相關收據、證明,以及請求獲得殘疾賠償金的鑒定書(經鑒定為傷殘10級),鑒定費用等。
接下來進行法庭辯論。由于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公訴人建議從輕處罰,因此沒有展開辯論,這讓我們大呼不過癮。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對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案件,可辯論的空間確實有限。如果被告人選擇推翻自己的口供,會對自己的認罪態度產生不利影響最終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與我們想象的或在外國的法律影片上觀賞到的控辯雙方唇槍舌戰場面大相徑庭,但據我所知,這卻就是我國刑事司法的實情。公訴控告方過度依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對真正能證明犯罪證據材料收集不足。這樣從積極方面說可以節約辦案資源,但同時制造冤假錯案的可能性也會大增,不利于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與罪刑法定元轉背道而馳。福禍相倚,對于此類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愿我就是杞人憂天了吧。
在經過了幾輪的民事部分辯論之后,原被告雙方均同意調解,審判長與審判員遂決定庭下調解,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判決。
然后,我又旁聽了關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兩件酒后駕駛的案件集中審理,使用簡化程序,從案件的審理中可以感受到國家對酒后駕駛的懲罰力度在加大,鑒于社會公眾利益,應對酒駕“零容忍”。
通過本次法庭旁聽,我更加熟悉了庭審程序,要更加講法律,依法維權。因此在學好書本上的知識的同時,也要多參加社會實踐運用法律知識維權。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有一些人的作風于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及透過一些現象讓我思緒紛飛,這就是為什么
呢?一、律師在辯護中的那種氣質,似乎在氣勢上就勝人一籌,這讓我佩服;二、律師始終圍繞著怎樣讓最終的審判更加有利于自己的當事人而盡力作出不懈的辯護,那種唇槍舌戰與針尖對麥芒的有的放矢的戰斗著實讓我佩服她們;三、我們的社會一直在呼吁倡導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可就是,社會現實永遠就是殘酷無情的尤其面對金錢利益的時候,甚至親兄弟都有可能翻臉不認人最終對簿公堂;四、社會中人都就是良莠
總之,通過這次旁聽以及對那些庭審相關人員尤其就是審判長及個別律師的優秀表現,我只信奉一句話——只要在路上,就有希望!!
希望我們國家出現更多優秀的法律人才,更好地為國家服務,為人民維權,使我國法制更上一層樓,社會更與諧。
篇四:法院旁聽心得體會
12月5日下午,我與幾位同學來到惠城區人民法院進行法院旁聽,旁聽的案件就是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案情大概就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兌換港幣,但就是由于雙方在溝通上出現問題,原告將用于兌換的20萬轉到被告公司的一個被凍結的賬戶中,被告答應等賬戶解除凍結拿到錢后再給原告兌換,但就是因為過了很久被告始終沒有給原告兌換港幣,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返還20萬。
之前一直以為,法院旁聽可以將課本上的理論知識與實際審判情況相結合,從而對審判程序有進一步的了解。但就是經過這次法院旁聽,我發現在法庭上出現的突發狀況并不都有固定的處理方式,很多時候取決于法官的判斷。這起案件由于被告沒有到庭而又無正當理由,所以在經過法庭調查后,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場,無法進行法庭辯論”為由,將案件延期審理。當時的第一反應就就是為什么不可以進行缺席判決。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回到本案,既然被告無正當理由,何不直接進行缺席判決呢?
帶著這個疑問,我在網上搜集了些相關資料,發現原來缺席判決也會帶來許多問題:一就是上訴率高,發改率高。由于被告沒有到庭,無法發表自己的意見,一些審判人員對原告提交的證據不進行認真審查,往往以“對原告提交的證據,被告沒有到庭質辯,應視為放棄了進行質辯的權利”為由,草率作出判決,造成判決錯誤。二就是容易引發上訪。由于當事人法律知識欠缺,對法院裁判的理念與方法不認同,又沒有親自參加庭審,對法院的判決不理解。敗訴后往往不考慮自身
因素,而就是懷疑法官偏袒原告,進而上訪甚至纏訪。三就是案件執行難。缺席判決的被告往往對法院判決的抵觸情緒更大,執行的難度加大。所以有時候執行缺席判決比延期審理更加“麻煩”,由此我也能體會到本案中法官的考慮,也對民事案件的審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除此以外,這次旁聽我還了解到了許多細微的法律知識,比如起訴狀為外語格式的需翻譯為漢語格式,電子檔資料的需以光盤形式遞交等等。更重要的就是,本次法院旁聽讓我對法庭審理程序也有了進一步的認識與了解,審理中有很多論據與論點都就是來自于我們的民法課本,還有老師提及過的一些法律知識,可見,民法理論學習與基礎知識儲備之重要性,為以后的學習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
篇五:法庭旁聽體會
旁聽庭審的心得體會
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早9點整,我有幸參加漠河縣公安局組織的法庭旁聽活動,這就是我第一次參加法庭旁聽。對我個人而言,若有所想的不就是案件的本身,而就是整個庭審的過程與氛圍。
進入法庭,莊嚴的國徽讓我感覺整個人都嚴肅起來了。第一次參見這樣的活動、第一次進入法庭、瞧見莊嚴的國徽,感覺無比的親切與自豪,以及身為一個公安戰線上的一員,我深深的感覺到身上的責任與使命。
庭審開始由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更給莊嚴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陸續進入法庭的審判員、公證員等、身穿整潔的黑色西服、佩戴著神圣的國徽,給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嚴,不容藐視、不容褻瀆,庭審在場的所有人都自覺起立。 案件的主要內容就是:兩男子酒后辱罵她人,發生爭執廝打在一起,隨后用尖刀先后將4名受害人刺傷。 在這起案件中我深深的感覺到當今社會的青少年,缺少的法律意識。她們有著正值的青春年少、豐富多彩的人生、幸福美滿的生活、本應前途無限。而因一時之沖動卻站在了被告席上等待著法律的制裁,禁錮人生自由的鐵窗生涯,面對即將失去的自由。在法庭最后陳述時,她們無不痛心疾首,悔恨萬千,感覺到愧對親人與對被
我深深的感覺到了當今社會,由于青少年缺少對國家法律法規的清楚認識,做任何事情只憑一時之沖動,做出了讓自己難以承受的后果。青少年乃就是祖國的未來、祖國的希望、國之的根本。通過這次庭審,我也瞧到了自己對國家法律法規的淡薄,今后我會努力學習增強對國家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在今后日常工作中、到轄區內走訪居民的時候,把我學習到的法律知識,宣傳給轄區的廣大居民。讓更多的居民與了解國家法律法規,讓更多的青少年避免走向犯罪
的道路。
庭審旁聽警示教育心得體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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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我們參加了原龍游縣水利局副局長潘正成受賄、貪污一案審理旁聽。從公訴機關指控的情況來看,潘的受賄頻率之高、數額之大、行賄的人員之多,可以說是觸目驚心,使我們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一、老板"再好",最終是為了他自己。從潘的受賄時間看,主要都集中在過年、中秋節、住院、女兒上大學等時候。看起來這些老板都非常懂"人情",在這些"關鍵"的時候沒有忘記你,在送錢財時也沒有馬上要求你給他辦什么事,所以收起錢來沒有感到很"燙"手。但最終在這些老板碰到什么事時,你就要想方設法甚至用違法的手段給他解決,老板們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報,受損的是國家。
二、辦法想得"再好",最終仍逃不脫法律制裁。潘在受賄過程中,為了逃避法律制裁,想了很多辦法。如在過年、中秋節、住院、女兒上大學等時候送禮,是我們中國人的傳統;買房錢不夠時向朋友"借錢"也說得過去;"借錢"還不出,我用房屋抵押符合常理。但這一切都離不開其擔任公路段段長這個基礎,正如公訴人所說的:"如果你不擔任公路段段長,他會送你錢嗎"?最終都被檢察機關認定為受賄而受起訴。
通過參加這次警示教育活動,我們深受教育,體會良多。古人曰:"欲不可縱,志不可滿,欲多則心散,心散則志衰,志衰則不達"。人的欲望離不開物質,這是唯物主義的必然昭示,但是人的欲望可以憑理性的修養來控制,這是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為此我們要不斷地加強學習,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東西,從而不斷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自覺地加強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地改造。加強制度的建設與完善,接受各個方面的監督,做制度執行的模范,在權力的運行中要慎重、規范,在陽光下運作。潘的受審印證了一句老話:"勿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有自己端正認識,學會算經濟帳、生命帳、親情帳、良心帳,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筑牢自我防線,方能使自己成為一名無愧于黨的教育培養,人民養育之人。 旁聽庭審心得體會
10月16日,我參加了由國資委、交運集團、巴南區法院聯合組織的xx年度法治理論知識學習考試集中抽考領導干部旁聽法庭審判活動,整個庭審氛圍莊嚴和諧、庭審程序嚴謹有序,庭審方式公開透明,讓我心生對法官的敬畏,對法律更加敬畏,更讓我明白了作為一名領導干部知法、學法、懂法、守法、護法的重要性,明白了在以后的工作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事。
上午10時庭審開始,由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更給莊嚴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陸續進入法庭的審判員、審判長等、身穿整潔的黑色西服、佩戴著神圣的國徽,給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嚴,不容藐視、不容褻瀆,庭審在場的所有人都自覺起立。
案件大概是說原告在工地上發生事故致骨折,遂向該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并得的確認由被告承擔保險責任。被告認為與原告無用工關系,不符合認定條件,進而起訴,請求撤銷該區人社局工傷認定書。在經過原告、被告充分的證據提交以及質證后,最后審判長宣布該區人社局的工傷認定書合法有效,認定原告受傷情形屬于認定范圍,由被告承擔保險責任。
通過本次法庭庭審旁聽,我對庭審程序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也更加熟悉了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和義務。
1、對庭審的有關程序和過程及庭審紀律和禮儀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應該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項等等。這些雖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沒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會影響到整個庭審的效率,特別是庭審的紀律和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尤為重要,要打有準備的仗。
2、庭審前應認真分析案件材料,對要審理的案件要有一個充分的了解,作好準備,抓好庭審的重點。在庭審中沒有重點,就沒有頭緒,就不能引導雙方當事人解決爭議。
3、在庭審過程中,要仔細的聆聽雙方當事人的辯論,理解他們的觀點,把握他們的心理,認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獨特的觀點,公正判案。這也是庭審的重要的環節,庭審前的好的準備工作只是一種計劃,而庭審的過程才是最關鍵的,而且是動態的,隨時變化的。我們要在動態中比較、甄別、分析案件的全過程,判別誰對誰錯,最后得出一個能讓雙方當事人都滿意的公正的審判結果。這個過程也是對雙方當事人和參與庭審的其他人員法制宣傳教育的好時機,這也達到了旁聽庭審的目的。
通過法制宣傳教育,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與權威性,在實際的工作中,開始思考更多地運用法律手段去解決問題,要讓自己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同時也要學會用法律依法維護企業和自己的合法權益。 旁聽庭審心得體會
4月27日,這是我第二次參加法院的旁聽。這是一起受賄數額不高、被告人職務也不高的案件,但是同樣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在神圣莊嚴的氣氛下,控辯雙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展開激烈辯論。三個半小時的庭審,使人身心疲憊卻感受頗深。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這是很多站在法庭上的人都會有的感受。然而人生沒有彩排不能再重來。每一步邁出,總是機遇伴隨著風險,所有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擔。5年來5萬多元的受賄數額并不算高,但相應的罰則卻是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相信任何有理性的人都會算這筆人生的帳。然而當時呢,面對唾手可得的三千、五千是否有清醒的頭腦和堅定的意志去判斷和拒絕?很多人迷茫了、遲疑了、僥幸了,以為前方是鮮嫩肥美的青草地,步步走來卻發現自己陷入的是一片深不可測的沼澤地。這世上最可憐的情緒就叫"悔恨"吧。
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受賄罪的主體必須得是國家工作人員。這與一般人的區別就是國家工作人員行使國家公權力,擁有職務上的便利。這種權力很重,然而有些人卻把它看得太輕,輕的像市場上的菜一樣可以"等價交換"。孫中山先生說,"官吏,則不過為國民公仆"。當權力成為工具,成為高高在上可以炫耀的資本,這顆謙卑的心早被拋卻腦后。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也是如此,處罰的權力的背后是責任和信任。行使權力的時候得問問自己憑什么和為什么。
除了廉潔之外,令人感受最深的是法律的權威性。公訴人與辯護律師對于受賄數額,是否是利用職務之便還是朋友間私人關系等焦點問題展開激烈的辯論。我們常以無一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敗訴案件而感到自豪,真正要以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行政訴訟的標準來執行。廉潔執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合法執法同樣是每一名隊員執法的基本準則。被告在法庭上的辯護與詢問筆錄中的不吻合,他強調有2萬元不是受賄而是與當事人之間煤渣的貨款往來。這些直接考驗當時制作筆錄時,是否告知其有提出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是否完全按法定程序進行。案件帶給我們的不止是個人品質上的拷問,同樣是執法業務中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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