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局原名水利局,是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等工作,負責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和管理、水害防治等管理工作,在其職責范圍內。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市水利局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篇1】市水利局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為強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深入推動我市水利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近日,市水利局印發了《青島市水利局黨委2017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和《青島市水利局紀委2017年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結合水利系統工作特點,明確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切實推動“兩個責任”落地生根,確保“一崗雙責”落到實處。
主體責任清單分局黨委集體責任清單、黨委書記第一責任清單和局黨委其他成員責任清單三個部分,其中,局黨委集體責任清單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促檢查、選好用好干部、深化作風建設、維護群眾利益、領導和支持紀委履行執紀監督責任、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加強教育管理、加強巡視巡查工作、發揮表率作用等10個方面明確29項主體責任,黨委書記第一責任清單從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監督管理、大力支持紀檢監察工作、重視廉政教育、堅持以身作則等方面明確13項主體責任,局黨委其他成員責任清單則按照共同責任和分管責任從主動研究部署、支持查辦案件、加強督促指導、加強教育監督管理、嚴格廉潔自律等方面分別明確主體責任。
監督責任清單從協助局黨委謀劃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統籌謀劃紀檢監察工作、嚴格紀律監督、加強作風監督、加強執紀審查、推動源頭治理等6個方面,明確了17項監督責任。
“兩個責任”清單緊緊圍繞清單明責、常態問責、督促盡責三個關鍵環節,充分體現了強化責任主體、強化責任追究、強化責任擔當,嚴格實施項目化推進、常態化問責、剛性化執紀,緊緊扭住主體責任“牛鼻子”,揚起責任追究“牛鞭子”,切實做到“把責任扛在肩上、把紀律挺在前面、把任務落在實處”的總體要求。
【篇2】市水利局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局屬各黨支部、局機關各股室、各基層單位:
現將《中共龍海市水利局黨組2020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傳達,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龍海市水利局黨組2020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全面落實我局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市水利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根據《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中國共產黨章程》及有關黨內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中共龍海市水利局黨組2020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一、局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局黨組要堅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全市水利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帶頭尊崇黨章黨規黨紀,緊密結合水利中心工作,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
(一)牢牢把握政治核心。一是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二是充分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推動黨的主張和重大決策轉化為法律法規、政策政令和社會共識,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本系統貫徹落實;三是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顯政治屬性,強化政治引領,增強政治能力,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養良好的機關政治生態。
(二)切實強化理論武裝。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把堅定理想信念作為黨的思想建設的首要任務,完善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結合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在全市水利系統再次掀起一陣“大學習”的熱潮,發揮支部教育管理黨員的主體作用,以“嚴學、嚴管、嚴查”為抓手,突出黨員“深學、細做”,針對問題強化“實改、抓常”,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鮮明導向,靈活利用“學習強國APP”,通過常態化制度化的學習教育從每一個支部、每一名黨員延伸到全市水利系統廣大干部職工。
(三)堅持黨管意識形態。牢牢把握意識形態領域的主動權,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建的重要內容,納入黨組及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重要內容,站在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擔負起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牢牢把住宣傳思想陣地的建設和管理,堅持“重大活動專題研究、重點內容專題學習、社會輿情時時關注”,掌握主動權,打好主動仗。嚴密防范網上意識形態滲透,旗幟鮮明開展網上輿論斗爭,及時有效處置網上出現涉及本單位重大網絡意識形態輿情。引導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輿論方向。
(四)嚴格選人用人標準。嚴格落實好干部標準,強化黨組在選人用人上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堅持民主集中制,貫徹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加強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建設,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著力提高黨內活動和黨的組織生活質量,做好人才工作。持續推進水利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加強對系統領導干部特別是各股室、各基層單位負責人的監督管理,規范職責權限,明晰權力邊界,督促為民用權、秉公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從嚴教育管理監督干部,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加大對領導干部日常管理,加強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
(五)從嚴狠抓紀律建設。一是加強和改進作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整治“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防范和查處各種隱性變異“四風”問題,加大對“慵、懶、散、浮、拖”整治力度,嚴肅治理不作為、不擔當的問題;二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對各級紀委通報的要案大案,要及時進行通報學習,深刻剖析、對照檢查,以案明紀。三是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支持配合黨的機關工委對本系統黨的工作的統一領導,自覺接受黨的機關工委對其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指導督促,防止出現“燈下黑”。
(六)勇于和善于結合本單位(本系統)實際,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
二、局黨組書記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局黨組書記要強化政治擔當,牢固樹立抓全面從嚴治黨是本職、抓不好全面從嚴治黨是失職、不抓全面從嚴治黨是瀆職的觀念,履行好管黨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抓班子、帶隊伍、管門戶、作表率,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取得實效。
(一)履行領導責任
1.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每年親自主持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兩次以上;每年開展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專題調研兩次以上;每年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匯報兩次以上。
3.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
(二)推進責任落實
4.對上級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要求親自傳達部署,研究貫徹措施;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體制機制制度親自過問,嚴格把關,督促落實;對重點環節親自協調,理順關系,精準推進。
5.全面掌握局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局機關各股室及基層單位負責人的廉政從政狀況,及時進行廉政談話,每年對局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局機關各股室及基層單位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一次以上。對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職工,第一時間約談,并督促整改。
6.對發生在本系統的違紀違規行為親自督辦,不說情、不袒護。
(三)加強教育監管
7.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紀條規列入局黨組學習重要內容,每年組織集中專題學習兩次以上,組織集中警示教育一次以上。結合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建設,每年為全體黨員上廉政黨課一次以上。
8.貫徹新時代新形勢下對干部任用的新要求,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及監督制度,正確履行選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
9.將局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重要內容,積極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四)保持清正廉政
10.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管好自己,并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監督和管理。
11.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按制度管事、管人、用權。每年向上級黨委報告黨組履行主體責任、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以及廉潔自律等情況,自覺接受監督和評議。
三、局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一)共性責任清單
1.落實分管職責
(1)積極協助局黨組及其主要負責人抓好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主動參與局黨組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
(2)把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與分管業務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進,堅決防止只抓業務不帶隊伍的問題。定期研究、部署、檢查和報告分管領域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主動靠前指揮、具體主抓、履職盡責。
(3)堅持問題導向,對分管領域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領導責任,每年親自主持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分管領域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兩次以上;每年開展分管領域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專題調研兩次以上;每年分管領域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匯報兩次以上。
2.推進預防腐敗
(4)加強對分管領域工作人員的教育、監督和管理,每年對分管股室、基層單位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一次以上。及時對分管領域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職工進行廉政談話,督促整改。
(5)每年為分管領域黨員上1次廉政黨課,持續拓展黨員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從政教育。
(6)全力支持行政審批改革,規范分管領域的行政權力運行,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3.加強日常監管
(7)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行風”要求,常抓不懈地抓好分管領域效能和作風建設,從嚴教育和管理身邊工作人員,抓好分管領域的黨風政風行風工作。
4.強化監督檢查
(8)監督檢查分管領域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及時向局黨組報告檢查分管領域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查找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5.嚴格廉政自律
(9)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爭當清廉為官、事業有為的好干部。
(10)嚴格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按制度管事、管人、用權,自覺接受監督。
(11)嚴格落實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將本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作為對照檢查的重要內容,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二)個性責任清單
1.楊志藝(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分管人秘計財股(不含水利規劃方面職能)工作,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機關效能、扶貧掛鉤、精神文明、綜治平安建設(含信訪)、工會方面工作(對應漳州市水利局辦公室、計劃財務科、機關黨委)。掛鉤黨建辦、程溪水利工作站、榜山水利工作站、雙第水利工作站、湖后水庫水電工作站、龍湖供水有限公司。
2.陳俊杰(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河湖管理股、市河長辦工作(對應漳州市水利局河湖管理科、水政監察支隊,漳州市河長辦)。掛鉤水政監察大隊、海澄水利工作站、東園水利工作站、白水水利工作站、紫泥水利(紫泥海堤)工作站、騰龍供水有限公司。
3.朱淑芬(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股工作(不含水庫移民方面職能,對應漳州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科、農村水利水電科、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掛鉤水利工作中心站、水利電力工程技術隊、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九龍江河道堤防工作站、海澄海堤工作站、東泗水利(南溪橋閘)工作站、西溪橋閘工作站、九龍江北引灌區工作站、利水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4.蘭國華(庫區移民開發中心主任)
分管水旱災害防御與水保股工作(對應漳州市水利局水旱災害防御科、水土保持與科技科);水資源與審核審批股工作,負責水利規劃、水庫移民方面工作(對應漳州市水利局水庫移民、水政水資源與審核審批科、計劃財務科)。掛鉤主任工程師室、水土保持站、浮宮水利工作站、港尾水利(卓岐海堤)工作站、隆教水利工作站。
【篇3】市水利局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一)加強政治建設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四個服從”,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2.堅定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動搖、百折不撓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
3.尊崇黨章,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完善和落實民主集中制各項制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4.定期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每季度一次)。
5.研究或部署水利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年初專題會議布置)。
6.督促下級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每年組織開展專項督導檢查至少1次)。
(二)健全工作機制
7.加強工作部署。局黨組每年召開水利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決策部署,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每年年初制定印發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明確工作重點和任務分工。
8.強化形勢研判。局黨組和局屬各支部每年至少召開2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分析研判形勢,研究思路舉措。凡事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重大決策部署、重點工作安排、重要案件查辦,都要召開黨組會議專題研究,作出具體部署。
9.實行簽字背書。局黨組與局機關各科站室負責人、各水管單位負責人每年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黨員干部要簽訂黨風廉政建設承諾書,把主體責任落實到各級黨組織,形成上下貫通、層層負責的工作格局。
10.健全約談制度。局黨組每年對干部職工進行集體廉政談話2次,局黨組書記每年對班子成員和局機關各科(站、室)局屬各水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約談2次,其他局領導每年對分管和聯系的科室、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約談不少于2次。
11.建立報告制度。局黨組每年向市紀委專題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向上一級黨組織和紀檢部門報告。
(三)嚴明黨的紀律
12.認真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各項規定。加強對水利部門黨員干部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教育,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確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3.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切實增強黨性、遵守組織制度、加強組織管理、執行組織紀律。
(四)深化作風建設
14.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在會議、培訓、出國、出差等公務活動中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和標準,堅決糾正“四風”突出問題。
15.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自治區黨委《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辦法》和市委《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辦法》,建立健全改進作風的各項制度,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16.持之以恒糾正“四風”,重點糾正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五)加強組織建設
17.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標準落到實處。
18.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突出政治標準,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真正把好干部選出來、用起來,每年向市委組織部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
19.完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探索鼓勵干部干事創業、積極大膽作為的有關做法措施,旗幟鮮明為那些敢于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干部撐腰鼓勁。
20.加強對干部的監督管理,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六)維護群眾利益
21.認真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
22.暢通群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發揮人民監督作用。
23.加強執紀執法監督工作,及時研究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查處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七)加強紀律建設
24.重點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嚴起來。
25.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依紀依法查辦腐敗案件,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26.加大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力度,著力解決扶貧領域腐敗,確保脫貧攻堅目標如期實現。
27.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落實《關于開展談話函詢強化抓早抓小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和《防城港市同級廉政談心談話暫行辦法》,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28.運用正反兩方面典型開展紀律教育,提高黨員干部紀律規矩意識。
(八)規范權力運行
29.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推行水利部門和單位權力清單制度,做好黨務政務公開和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加強行業監管,深化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強化基層水利單位廉政建設。
30.切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圍繞關鍵環節、重點部位風險點,不斷完善水利行政審批、項目安排、投資計劃、資金監管、基建程序、選人用人等方面的規章和制度,明確工作程序,扎緊制度籬笆,堵塞腐敗漏洞,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
(九)加強廉潔教育
31.把廉潔宣傳教育納入黨組宣傳工作格局,大力宣傳反腐敗斗爭工作部署和工作成效,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營造良好氛圍。(每月在市級媒體發布廉政信息報道1篇以上)
32.開展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加強理想信念宗旨和優良傳統作風教育,堅持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結合,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講修養、講道德、講誠信、講廉恥。
33.大力推進廉政文化建設,構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每年出版廉政板報2期以上)
(十)重視巡視巡察工作
34.支持和配合上級巡視巡察工作。全力配合中央、自治區和市委的巡視巡察工作,認真對待反饋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專題研究,積極核查,做到快查快結快報。
35.強化巡察成果的運用,嚴肅查處和徹底整改巡察反饋的問題。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逐條整改落實。
二、市水利局黨組主要負責人責任(10項)
市水利局黨組書記是全局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全局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
1.組織學習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重大決策部署,對重點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事項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帶頭開展全面從嚴治黨專題調研。
2.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持“三重一大”事項民主決策,充分發揚民主,自覺接受班子其他成員監督。
3.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組織召開市水利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帶頭指導下級黨組織民主生活會,帶頭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帶頭上黨課。
4.嚴管班子、嚴帶隊伍,帶頭落實《防城港市同級廉政談心談話暫行辦法》,每年圍繞全面從嚴治黨主題同班子其他成員、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開展談心談話,對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批評教育、督促整改。
5.加強對下一級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檢查指導,對落實不力的,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對責任不落實,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嚴肅問責、嚴肅查處。
6.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的原則、程序、紀律等要求。
7.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推動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
8.配合市委巡察工作,抓好中央、自治區黨委巡視和市委巡察發現問題的整改。
9.模范遵守和執行黨規黨紀及國家法律法規,帶頭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10.帶頭執行請示報告、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帶頭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帶頭培育良好家風,加強對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
三、市水利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10項)
市水利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負主要領導責任。
1.學習貫徹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職責,協助黨組書記履行主體責任。
2.自覺把全面從嚴治黨融入分管業務工作,同步推進落實,指導、督促檢查分管部門和聯系單位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抓好巡察反饋意見整改。
3.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經常性地開展談心談話,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
4.結合工作分工每年至少開展1次全面從嚴治黨專題調研,分析研究問題,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議。
5.每年在分管領域范圍至少講1次黨課。
6.認真參加市水利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嚴格對照檢查,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7.嚴格執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會。
8.模范遵守和執行黨規黨紀及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9.嚴格執行請示報告、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培育良好家風,加強對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
10.每年年底前向局黨組及黨組書記報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
四、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5項)
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和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第一責任人”責任。
1.定期研究本單位黨風廉政工作,每季度召開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
2.根據局黨組統一安排,抓好落實,認真完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定期向局黨組匯報。
3.建立人、財、物防控機制,確保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4.結合單位實際,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并抓好落實,切實改變工作作風,提升工作效率。
5.按照局黨組統一部署,制定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