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程序的應用非常廣泛。從適用主體來看,既可以是各級黨政機關,也可以是企事業單位和各種社會組織。從工作內容上看,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人民生活。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民情“大走訪”活動實施方案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第一篇: 民情“大走訪”活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民情“大走訪”活動實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全面扎實做好2020年度提升群眾滿意度工作,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不斷轉變全鎮黨員干部工作作風,切實有效解決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和難點問題,決定今年7月至10月期間在全鎮開展民情“大走訪”活動。
一、目標任務
全鎮各村(社區)、機關各辦(室)集中4個月時間,扎實開展民情“大走訪”活動,堅持邊走訪、邊收集、邊整改、邊反饋的原則,強化“三個100%”的目標(入戶走訪率100%,意見訴求收集率100%,問題整改和反饋率100%)。廣泛收集群眾訴求和意見建議,推動解決落實一批突出矛盾和民生問題,切實促進干部職工工作作風轉變,全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增強廣大群眾滿意度。
二、時間安排
民情“大走訪”活動開展時間為2020年7月至10月,分為動員部署、問題收集、整改反饋、督辦回訪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完成時限:7月10日前)組建民情“大走訪”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群辦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各村(社區)、機關各辦(室)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的具體落實。組織召開全鎮干部職工動員會,統一思想認識,詳細安排部署,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對活動的知曉率。
(二)問題收集階段(完成時限: 8月底前完成第一輪走訪)1.收集問題方式。線下:采取入戶走訪、召開壩壩會、村民代表大會、座談會等。線上:依托“為村”平臺“書記信箱”,在“大同鎮人民政府”微信公眾號,上開設“大同民情大走訪”板塊,收集群眾問題訴求。
2.收集問題要求。各村(社區)入戶走訪、收集問題要實現全覆蓋,問題臺賬要動態更新。各職能辦(室)要結合職責,加強對群眾關心關注、惠民利民政策落實、企業管理服務等問題的全面收集。
3.收集問題時限。每周五12: 00前村組走訪組、商家企業走訪組、信訪工作組、線上工作組副組長將問題臺賬報黨群辦匯總。
(三)整改反饋階段(完成時限:9月30日)
1.問題反饋要求。對收集的問題要分級負責處理,逐一進行整改對本單位能解決的問題要確定整改措施盡快予以解決;對本單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積極與主管部門溝通,通過上下聯動配合予以解決;對短期內不能解決的復雜問題,要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問題實行銷號管理,整改一項、銷號一項,并及時向群眾反饋整改情況。
2.問題反饋時限。每周五12: 00前每個責任單位將工作推進情況反饋至黨群辦匯總。
(四)督辦回訪階段(完成時限:10月31日)
督辦回訪組在整改反饋工作結束后,通過電話、入戶等方式,及時將已解決和交辦的問題向反映問題企業、受訪群眾進行回訪。對整改效果較好的,要注重發現經驗做法;對整改效果欠佳、群眾滿意度較低的問題進行跟蹤督辦;對出現問題反彈反復、虛假整改的堅決追究問責。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各村(社區)、機關各辦(室)要充分認識到開展民情“大走訪”活動的重要性,務必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要以此活動為此契機,扎實有力開展“大走訪”活動,不斷贏得廣大群眾理解信任。
(二)細化目標任務
各工作組要合理安排時間開展工作,對照群眾意見訴求,認真分析自身存在的問題,建立臺賬,指定專人負責,確定整改時限并加強對臺賬動態管理,確保問題及時解決和回應。
(三)強化工作紀律
各黨員干部要以此為契機,切實轉變思想觀念,改進工作作風,真心實意地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發生。鎮紀委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敷衍塞責、作風漂浮等嚴肅追責問責。
第二篇: 民情“大走訪”活動實施方案
為全面鞏固和提升群眾滿意度,更好地推進脫貧攻堅工作,順利實現全縣脫貧摘帽目標。根據宜辦字〔2018〕48號文件精神,結合天塘鎮實際,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三走訪三簽字”“送政策、住農家、促幫扶”活動的基礎上,全面動員和組織全鎮廣大干部職工集中開展“訪民情、聽民聲、解民憂”大走訪活動,及時了解和掌握群眾生產生活中突出的問題,采取針對性的措施,進行有效幫扶,全力解決群眾實際困難。為確保活動組織有序、開展有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動目標
通過開展大走訪活動,結合建檔立卡貧困戶動態調整,組織廣大干部職工堅持帶著感情勤走訪、深入農家摸實情、真心實意解民憂,以進村入戶談心對話、一戶一冊規范資料的方式,廣泛深入調查了解,掌握民情、精準施策、解決問題、幫扶發展,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創新工作思路,與群眾建立良好、有效、長期的聯系幫扶機制,保證農戶走到位、政策講到位、資料整到位、困難幫到位,達到干群溝通順暢、增進互信,提升群眾滿意度目標。
二、活動時間
2018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三、活動對象
天塘鎮全體干部職工、結對幫扶責任人。
四、活動安排
(一)走訪安排
1. 鎮黨委書記、鎮長走訪20戶(除結對幫扶的4—5戶貧困戶外,再走訪駐點村或轄區內15—16戶非貧困戶),其他黨政領導走訪其結對幫扶的貧困戶,另每人走訪15戶非貧困戶。
2.駐村幫扶工作隊隊員走訪所駐點村及“1+1”面上村的所有貧困戶及非貧困戶。
3. 結對幫扶責任人走訪其結對幫扶的貧困戶,另每人走訪5戶非貧困戶。
4.對所有村以上三種走訪方式未安排走訪的非貧困戶,由支村兩委及駐村干部負責全覆蓋走訪。
(二)走訪內容
1.黨政領導。要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深入到各自駐點聯系村開展入戶走訪,走訪時間不少于20天,走訪群眾20戶,針對群眾實際困難,解決問題10個以上。
2.駐村工作隊隊員。要統籌安排好隊員分片分區域,實現常態化、全覆蓋入戶走訪,走訪時間不少于30天,走訪覆蓋所駐點村所有貧困戶及非貧困戶,收集整理走訪發現的問題,及時與支村“兩委”、鎮黨委及派出單位商議研究,并妥善處理。
3. 結對幫扶責任人。要按照《宜章縣結對幫扶工作考核管理辦法》和“送政策、住農家、促幫扶”活動要求,深入走訪其結對幫扶的貧困戶,以及安排走訪的5戶非貧困戶,走訪時間不少于10天,住宿農家不少于1晚,收集處理所結對幫扶貧困戶的實際問題不少于4個(原則上貧困戶每戶不少于1個)。
(三)走訪要求
1. 健全組織機構。成立天塘鎮精準扶貧走訪問題收集處理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歐云濤任組長,黨委副書記、鎮長李土榮、黨委副書記黃敏任副組長,其他黨政領導、鎮黨政辦、鎮扶貧辦人員為成員,下設辦公室,由黨委副書記黃敏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收集處理問題的情況,對走訪中收集到的、未處理的問題及時報送鎮扶貧領導小組,并交辦到相關鎮直機關單位或村委會,督促限時處理到位。
2. 建立走訪臺賬。鎮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活動開展,鎮黨政辦負責收集整理好走訪情況資料(走訪記錄表見附件),并形成臺賬資料。走訪記錄要認真詳實,要針對所走訪群眾的實際困難,采取分類施策進行有效幫扶,記錄好具體幫扶措施和解決的問題。在走訪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解決的困難以及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分門別類詳細匯總后報鎮精準扶貧走訪問題收集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3. 加強溝通對接。鎮黨委要主動對接駐點駐村工作隊,及時安排好縣級領導、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走訪的農戶。各村委要統籌安排好走訪對象,避免重復走訪。走訪區域重點覆蓋地理位置偏遠、通達度差、人均收入水平靠后的村組,實現走訪全覆蓋。走訪對象重點安排為動態調整的貧困戶、收入邊緣戶,以及思想情緒波動大的農戶,及時掌握思想動態,針對性地講解脫貧標準和相關扶貧政策。
4. 上報先進典型。對走訪深入扎實、解決問題能力突出、幫扶群眾效果良好、群眾滿意度高的先進典型,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典型帶動,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向先進學習,促進“要我扶”到“我要扶”的思想轉變。各村要認真收集走訪幫扶先進典型信息,積極上報先進典型材料。
五、活動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上旬)。制定下發《天塘鎮“訪民情、聽民聲、解民憂”大走訪活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各村召開動員會議,及時動員和部署安排相關工作,并加大宣傳,擴大活動聲勢和影響,營造良好的走訪氛圍。
(二)全面實施階段(7月中旬至8月下旬)。根據重新調整的駐村幫扶文件要求,全鎮廣大干部職工及時下到聯系點和結對貧困戶,深入開展“訪民情、聽民聲、解民憂”大走訪活動,完善走訪幫扶資料,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促進群眾滿意度大幅提升。
(三)考評總結階段(9月上旬)。活動結束后,將對各村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考評,考評情況全鎮通報。考評分兩個層次進行,既考評鎮領導班子成員走訪情況,又抽查本鎮10名干部職工走訪情況表,重點查看走訪情況表,看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果。具體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六、活動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訪民情、聽民聲、解民憂”大走訪活動聯動性強、覆蓋面廣、時間段比較集中,鎮直機關單位、各村要從全局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做好這次活動作為推進脫貧攻堅工作的一次具體實際行動,并認真履行好各自職責,細化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
(二)加強領導、營造氛圍。黨政領導班子要率先垂范、帶頭參加,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聯動的局面。要加大活動宣傳力度,積極上報活動的開展情況,向上級部門推廣涌現出的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在全鎮形成人人參與扶貧、戶戶知曉扶貧的良好氛圍。
(三)嚴格紀律、注重實效。走訪期間,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做到輕車簡從,住宿農戶家期間自帶生活起居用品,自費伙食費用,不增加群眾負擔。在解決實際問題中,不圖形式,不走過場,也不能為圖便利而突破法律和政策底線。各村要及時召集會議了解走訪情況,梳理走訪群眾所掌握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問題的措施,明確要求職責和解決問題的時限,真心實意地為群眾解決一批突出問題,帶動一批群眾脫貧致富。
(四)加大督查、嚴格考核。為推動活動深入有效開展,鎮黨政辦、鎮扶貧辦要加強督導檢查,掌握動態,發現典型,查找不足,督促整改,務求實效。對開展活動不認真、不扎實,搞形式、走過場的,要嚴肅批評,公開曝光,追究責任。要加強考核,強化結果運用,將活動開展情況納入扶貧工作業績考評和干部個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第三篇: 民情“大走訪”活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平安鎮街建設和“三基”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激發全鎮黨員干部投身平安鄉鎮創建工作的熱情和動力,切實建強基層組織、夯實基礎工作、提升基本能力,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集中開展社情民意大走訪活動,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活動要以政治大局、安全生產、社會和諧、治安狀況、社會治理、群眾滿意為著眼點,以健全基層組織體系,夯實基層基礎,激發基層活力,提升基層治理水平為落腳點,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服務保障全鎮中心工作、促進全鎮平安建設為出發點,通過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入村戶、接地氣,查民情、解民憂,轉作風、樹形象,保穩定、惠民生,進一步轉變黨員干部工作作風,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切實排查和解決一批群眾關切的熱點難點問題,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滿意度,為推動科學發展、建設幸福藏南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參加人員
全體黨政成員、管區工作人員、包村干部
三、活動時間
8月16日至9月16日
四、活動內容
1、下村入戶走訪。上門走訪要戶戶必到,認真聽取農村黨員干部、群眾的意見建議,直接捕捉第一線信息,掌握第一手材料。將走訪活動與精準扶貧結對幫扶、社會治理服務下沉工作相結合,重點走訪貧困戶、低保邊緣戶、弱勢群體戶、信訪戶。對走訪對象要做到“四個記錄”:記錄走訪對象的基本情況,記錄一封信發放情況,記錄走訪對象提出的意見建議,記錄走訪對象反映的主要問題。(記錄格式見附件一)
2、宣傳政策法規。向全鎮居民發放《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宣傳黨和國家及我鎮教育醫療、社會治安、干部作風、民生保障等各項民生政策,宣傳藏馬山旅游度假區、青連鐵路、長阡溝社區、環境衛生整治等重點工作,引導黨員群眾將思想認識統一到鎮黨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上來,爭取廣大群眾支持,加快各項工作的進度。
3、征求群眾意見建議。走訪過程中,要根據走訪調查問題清單所列問題逐條詢問(見附件二),認真傾聽群眾意見建議,特別是在平安建設、干部作風、干群關系、違章建設、房屋拆遷、安全生產、惠民政策落實等重點領域的意見建議;了解群眾對危房改造、道路硬化、衛生改廁等民生工程的意見建議;要特別注意搜集村民對黨委政府工作的意見建議。每周五下午以管區為單位報至黨政辦公室,由黨政辦匯總報鎮聯席會議,集中研究提出解決方案并抓好落實。
4、強化“三基”工程建設。大走訪活動是全面推進“三基”工程建設的重要舉措,走訪過程中,要重點督導以黨支部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建設、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基礎工作、以提升服務水平為核心的基本能力建設;督導“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對農村黨支部開展學習教育的會議記錄、資料、學習材料進行檢查;督導農村黨員干部嚴格遵守黨的政治規矩紀律,遵守“四審四議三公開”制度等情況,夯實農村黨建基礎,為明年農村換屆工作奠定基礎。
5、著力化解信訪矛盾。走訪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傾聽信訪人的意見,吃透情況,耐心細致地做好疏導工作,對困難群眾要滿懷熱情,及時向黨委政府反映相關情況,及時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五、有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成立藏南鎮社情民意大走訪活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此次大走訪活動,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鎮長任雙組長,鎮黨委副書記任副組長,其他黨政成員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公室,由黨委副書記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大走訪活動的領導、組織、督查等工作。
2、明確職責分工。此次大走訪活動是響應區委區政府平安鎮街建設工作的重要舉措,各單位、部門,各村要高度重視,此次活動開展以管區為單位,黨政成員及包村干部為具體責任人。掛管區黨政成員要全面靠上,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對轄區走訪活動要親自抓動員、抓部署、抓落實;各管區要做好走訪工作的具體調度,對包村干部反饋的走訪信息按要求梳理匯總,并及時向黨委政府反饋;包村干部要親自到村開展工作,要對所包村進行逐戶走訪慰問,傳達黨委政府政策方針,征求群眾反映訴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3、嚴肅工作紀律。入戶走訪期間,全體黨員干部要嚴格遵守各項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切實提升工作能力,嚴禁在村吃喝。鎮紀委將對走訪活動進行調查暗訪,對違反組織紀律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4、強化督導檢查。有關黨政成員、各管區、包村干部要及時調度所在管區、村的走訪進度,對外出或者家庭部分成員不在家的情況,要采取回訪、電話訪等形式提高走訪率,確保村不漏戶。將此次大走訪開展情況列入對管區、村、包村干部年底考核,鎮紀委、督查室將通過電話調查、入戶走訪、查看檔案材料等方式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走訪結束后,將對走訪記錄本回收存檔,對記錄內容進行“回頭看”檢查,9月底將檢查結果進行公示通報,對工作不力、弄虛作假、走過場的單位和個人,將責令重訪,并嚴肅處理。




